一 步 加 强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含 麻 黄 碱 复 方 制 剂 管 理 的 函 ( 2012 浙 食 药 监 市 便 字 第 15 号 ) 等 文 件 精 神, 现 将 有 关 要 求 通 知 如 下,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一 药 品 经 营 ( 含 批 发 零 售 ) 企 业 和



Similar documents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姓名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Microsoft Word - 第13期封面.doc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书面申请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4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考 生 报 名 资 格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编号: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鄂考院﹝2016﹞2号

I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4D F736F F D20BCC3B2C6B7C7CBB0A3A 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川 教 资 号 ) 2. 宜 宾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5 年 春 季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计 划 宜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附件1: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Microsoft Word - bz185fj.doc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教育厅政策文件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从 业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企 ( 事 ) 业 法 人 税 务 登 记 基 本 账 户 资 质 等 级 生 产 许 可 进 疆 备 案 驻 疆 情 况 联 系 方 式 等 从 业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居 民 身 份 劳 动 人 事 关 系 职 务 岗 位 专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课程类 别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管 理,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严 格 执 行 领 导 干 部 出 国 ( 境 ) 审 批 程 序 要 严 格 按 照 关 于 转 发 市 纪 委 等 部 门 德 州 市 因 公 出 国 人 员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德

万 个, 占 17.4%; 制 造 业 30.2 万 个, 占 13.9%( 详 见 表 1-2) 表 1-1 单 位 数 与 有 证 照 个 体 经 营 户 数 单 位 数 ( 万 个 ) 比 重 (%) 一 法 人 单 位 企 业 法 人 机 关 事 业

Microsoft Word - 116永嘉县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玉师院党〔2005〕 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紧急程度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第十六章〓附〓录

(4) 具 有 较 强 的 书 面 表 达 口 头 表 达 评 价 决 策 能 力 (5) 具 有 良 好 的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和 英 语 能 力 2. 招 聘 岗 位 : 综 合 管 理 部 行 政 综 合 管 理 (1) 负 责 做 好 公 司 领 导 日 常 工 作 安 排 和 协

上证指数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工 作, 迅 速 有 效 处 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doc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是 小 学 语 文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GZ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Transcription:

江 食 药 监 2012 26 号 全 市 各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医 疗 机 构 : 为 加 强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药 品 的 管 理, 保 障 公 众 合 理 使 用, 防 范 流 入 非 法 渠 道, 根 据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公 安 部 卫 生 部 关 于 加 强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管 理 有 关 事 宜 的 通 知 ( 国 食 药 监 办 2012 260 号 ), 浙 江 省 公 安 厅 省 卫 生 厅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局 等 四 部 门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管 理 的 通 知 ( 浙 公 通 2012 108 号 ), 浙 江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认 真 抓 好 药 品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进 一 步 加 强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管 理 的 通 知 ( 浙 食 药 监 办 2012 42 号 ) 和 浙 江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关 于 进 1

一 步 加 强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含 麻 黄 碱 复 方 制 剂 管 理 的 函 ( 2012 浙 食 药 监 市 便 字 第 15 号 ) 等 文 件 精 神, 现 将 有 关 要 求 通 知 如 下,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一 药 品 经 营 ( 含 批 发 零 售 ) 企 业 和 医 疗 机 构 经 营 使 用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应 当 按 照 药 品 管 理 法 和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本 单 位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经 营 使 用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经 营 使 用 异 常 预 警 机 制, 发 现 超 过 正 常 医 疗 需 求, 大 量 多 次 购 买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的, 应 当 立 即 向 市 公 安 局 和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报 告 二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医 疗 机 构 购 买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应 当 将 购 买 情 况 自 购 买 之 日 起 3 日 内 向 市 公 安 局 备 案 备 案 内 容 应 当 包 括 所 购 买 药 品 品 种 数 量 供 货 单 位 名 称 经 办 人 姓 名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和 购 买 日 期 等 信 息 药 品 批 发 企 业 销 售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时, 应 当 核 查 采 购 人 身 份 证 明 和 购 买 方 资 质 证 明, 核 实 无 误 并 留 存 上 述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后 方 可 销 售 自 销 售 之 日 起 3 日 内 将 销 售 情 况 向 市 公 安 局 备 案, 备 案 内 容 应 当 包 括 所 销 售 药 品 品 种 数 量 购 买 单 位 名 称 经 办 人 姓 名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和 销 售 日 期 等 信 息, 并 建 立 销 售 台 帐 市 公 安 局 备 案 地 址 : 市 区 环 城 西 路 147 号 办 事 大 厅 禁 毒 大 队 窗 口, 电 子 邮 箱 :1741472583@.qq.com; 联 系 人 : 郑 书 旺, 电 话 : 4014626 三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销 售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应 当 查 验 购 买 2

者 的 身 份 证, 并 对 其 姓 名 和 身 份 证 号 码 予 以 登 记 除 处 方 药 按 处 方 剂 量 销 售 外, 非 处 方 药 一 次 销 售 不 得 超 过 2 个 最 小 包 装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不 得 开 架 销 售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应 当 设 置 专 柜 由 专 人 管 理 专 册 登 记, 登 记 内 容 包 括 药 品 名 称 规 格 销 售 数 量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批 号 购 买 人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营 业 员 姓 名 等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应 当 在 店 堂 内 悬 挂 张 贴 有 关 提 醒 标 识 标 语, 如 购 买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请 主 动 出 示 身 份 证 单 次 购 买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不 得 超 过 2 盒 等 四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按 照 处 方 管 理 规 定 的 药 品 品 种 范 围 和 数 量 配 给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不 得 超 范 围 超 数 量 配 给 五 根 据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规 定, 单 位 剂 量 麻 黄 碱 类 药 物 含 量 大 于 30mg( 不 含 30mg) 的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列 入 必 须 凭 处 方 销 售 的 处 方 药 管 理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处 方 管 理 办 法 开 具 处 方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必 须 凭 执 业 医 师 开 具 的 处 方 销 售 上 述 药 品 2013 年 3 月 1 日 以 后 生 产 的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每 个 最 小 包 装 规 格 麻 黄 碱 类 药 物 含 量 口 服 固 体 制 剂 不 得 超 过 720mg, 口 服 液 体 制 剂 不 得 超 过 800mg 六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医 疗 机 构 要 强 化 药 品 质 量 安 全 第 一 责 任 人 的 意 识, 加 强 领 导, 狠 抓 落 实 要 大 力 开 展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 活 动, 组 织 本 单 位 职 工 认 真 学 习 有 关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管 理 的 3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定, 及 时 修 订 完 善 内 部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确 保 本 通 知 精 神 落 实 到 位 同 时 要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开 展 面 向 消 费 者 ( 患 者 ) 的 宣 传 活 动, 做 好 解 释 工 作, 以 取 得 消 费 者 ( 患 者 ) 的 理 解 支 持 和 配 合 七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市 公 安 局 和 市 卫 生 局 将 适 时 组 织 力 量 对 全 市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和 医 疗 机 构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督 查, 对 于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的, 按 照 药 品 管 理 法 药 品 流 通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依 法 进 行 处 罚 情 节 较 轻 的 予 以 警 告 责 令 整 改 ; 情 节 严 重 的 予 以 罚 款, 吊 销 企 业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八 本 通 知 所 指 的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是 指 含 有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 所 附 品 种 目 录 中 麻 黄 碱 类 物 质 的 药 品 复 方 制 剂, 但 不 包 括 含 麻 黄 的 中 成 药 九 本 通 知 自 下 发 之 日 起 执 行 附 件 :1.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公 安 部 关 于 办 理 走 私 非 法 买 卖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等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意 见 2. 常 用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品 种 参 考 目 录 3. 药 品 批 发 企 业 零 售 企 业 和 医 疗 机 构 购 进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备 案 表 4

4. 药 品 批 发 企 业 销 售 含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备 案 表 5

附 件 1 法 发 2012 12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检 察 院 公 安 厅 ( 局 ), 解 放 军 军 事 法 院 军 事 检 察 院,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分 院,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人 民 检 察 院 公 安 局 : 为 从 源 头 上 惩 治 毒 品 犯 罪, 遏 制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流 入 非 法 渠 道 被 用 于 制 造 毒 品,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公 安 部 制 定 了 关 于 办 理 走 私 非 法 买 卖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等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意 见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执 行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请 及 时 分 别 层 报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公 安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6

为 从 源 头 上 打 击 遏 制 毒 品 犯 罪, 根 据 刑 法 等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司 法 实 践, 现 就 办 理 走 私 非 法 买 卖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等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的 若 干 问 题, 提 出 以 下 意 见 : 一 关 于 走 私 非 法 买 卖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等 行 为 的 定 性 以 加 工 提 炼 制 毒 物 品 制 造 毒 品 为 目 的, 购 买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或 者 运 输 携 带 寄 递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进 出 境 的, 依 照 刑 法 第 三 百 四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以 制 造 毒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以 加 工 提 炼 制 毒 物 品 为 目 的, 购 买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或 者 运 输 携 带 寄 递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进 出 境 的, 依 照 刑 法 第 三 百 五 十 条 第 一 款 第 三 款 的 规 定, 分 别 以 非 法 买 卖 制 毒 物 品 罪 走 私 制 毒 物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将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拆 除 包 装 改 变 形 态 后 进 行 走 私 或 者 非 法 买 卖, 或 者 明 知 是 已 拆 除 包 装 改 变 形 态 的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而 进 行 走 私 或 者 非 法 买 卖 的, 依 照 刑 法 第 三 百 五 十 条 第 一 款 第 三 款 的 规 定, 分 别 以 走 私 制 毒 物 品 罪 非 法 买 卖 制 毒 物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非 法 买 卖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或 者 运 输 携 带 寄 递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进 出 境, 没 有 证 据 证 明 系 用 于 制 造 毒 品 或 者 走 私 非 法 7

买 卖 制 毒 物 品, 或 者 未 达 到 走 私 制 毒 物 品 罪 非 法 买 卖 制 毒 物 品 罪 的 定 罪 数 量 标 准, 构 成 非 法 经 营 罪 走 私 普 通 货 物 物 品 罪 等 其 他 犯 罪 的, 依 法 定 罪 处 罚 实 施 第 一 款 第 二 款 规 定 的 行 为, 同 时 构 成 其 他 犯 罪 的, 依 照 处 罚 较 重 的 规 定 定 罪 处 罚 二 关 于 利 用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加 工 提 炼 制 毒 物 品 行 为 的 定 性 以 制 造 毒 品 为 目 的, 利 用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加 工 提 炼 制 毒 物 品 的, 依 照 刑 法 第 三 百 四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以 制 造 毒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以 走 私 或 者 非 法 买 卖 为 目 的, 利 用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加 工 提 炼 制 毒 物 品 的, 依 照 刑 法 第 三 百 五 十 条 第 一 款 第 三 款 的 规 定, 分 别 以 走 私 制 毒 物 品 罪 非 法 买 卖 制 毒 物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三 关 于 共 同 犯 罪 的 认 定 明 知 他 人 利 用 麻 黄 碱 类 制 毒 物 品 制 造 毒 品, 向 其 提 供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为 其 利 用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加 工 提 炼 制 毒 物 品, 或 者 为 其 获 取 利 用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提 供 其 他 帮 助 的, 以 制 造 毒 品 罪 的 共 犯 论 处 明 知 他 人 走 私 或 者 非 法 买 卖 麻 黄 碱 类 制 毒 物 品, 向 其 提 供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为 其 利 用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加 工 提 炼 制 毒 物 品, 或 者 为 其 获 取 利 用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提 供 其 他 帮 助 的, 分 别 以 走 私 制 毒 物 品 罪 非 法 买 卖 制 毒 物 品 罪 的 共 犯 论 处 8

四 关 于 犯 罪 预 备 未 遂 的 认 定 实 施 本 意 见 规 定 的 行 为, 符 合 犯 罪 预 备 或 者 未 遂 情 形 的,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处 罚 五 关 于 犯 罪 嫌 疑 人 被 告 人 主 观 目 的 与 明 知 的 认 定 对 于 本 意 见 规 定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被 告 人 的 主 观 目 的 与 明 知, 应 当 根 据 物 证 书 证 证 人 证 言 以 及 犯 罪 嫌 疑 人 被 告 人 供 述 和 辩 解 等 在 案 证 据, 结 合 犯 罪 嫌 疑 人 被 告 人 的 行 为 表 现, 重 点 考 虑 以 下 因 素 综 合 予 以 认 定 : 1. 购 买 销 售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的 价 格 是 否 明 显 高 于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 2. 是 否 采 用 虚 假 信 息 隐 蔽 手 段 运 输 寄 递 存 储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 3. 是 否 采 用 伪 报 伪 装 藏 匿 或 者 绕 行 进 出 境 等 手 段 逃 避 海 关 边 防 等 检 查 ; 4. 提 供 相 关 帮 助 行 为 获 得 的 报 酬 是 否 合 理 ; 5. 此 前 是 否 实 施 过 同 类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 6. 其 他 相 关 因 素 六 关 于 制 毒 物 品 数 量 的 认 定 实 施 本 意 见 规 定 的 行 为, 以 走 私 制 毒 物 品 罪 非 法 买 卖 制 毒 物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的, 应 当 以 涉 案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中 麻 黄 碱 类 物 质 的 含 量 作 为 涉 案 制 毒 物 品 的 数 量 实 施 本 意 见 规 定 的 行 为, 以 制 造 毒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的, 应 当 将 9

涉 案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所 含 的 麻 黄 碱 类 物 质 可 以 制 成 的 毒 品 数 量 作 为 量 刑 情 节 考 虑 多 次 实 施 本 意 见 规 定 的 行 为 未 经 处 理 的, 涉 案 制 毒 物 品 的 数 量 累 计 计 算 七 关 于 定 罪 量 刑 的 数 量 标 准 实 施 本 意 见 规 定 的 行 为, 以 走 私 制 毒 物 品 罪 非 法 买 卖 制 毒 物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的, 涉 案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所 含 的 麻 黄 碱 类 物 质 应 当 达 到 以 下 数 量 标 准 : 麻 黄 碱 伪 麻 黄 碱 消 旋 麻 黄 碱 及 其 盐 类 五 千 克 以 上 不 满 五 十 千 克 ; 去 甲 麻 黄 碱 甲 基 麻 黄 碱 及 其 盐 类 十 千 克 以 上 不 满 一 百 千 克 ; 麻 黄 浸 膏 麻 黄 浸 膏 粉 一 百 千 克 以 上 不 满 一 千 千 克 达 到 上 述 数 量 标 准 上 限 的, 认 定 为 刑 法 第 三 百 五 十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的 数 量 大 实 施 本 意 见 规 定 的 行 为, 以 制 造 毒 品 罪 定 罪 处 罚 的, 无 论 涉 案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所 含 的 麻 黄 碱 类 物 质 数 量 多 少, 都 应 当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八 关 于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的 范 围 本 意 见 所 称 麻 黄 碱 类 复 方 制 剂 是 指 含 有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45 号 ) 品 种 目 录 所 列 的 麻 黄 碱 ( 麻 黄 素 ) 伪 麻 黄 碱 ( 伪 麻 黄 素 ) 消 旋 麻 黄 碱 ( 消 旋 麻 黄 素 ) 去 甲 麻 黄 碱 ( 去 甲 麻 黄 素 ) 甲 基 麻 黄 碱 ( 甲 基 麻 黄 素 ) 及 其 盐 类, 或 者 麻 黄 浸 膏 麻 黄 浸 膏 粉 等 麻 黄 碱 类 物 质 的 药 品 复 方 制 剂 10

附 件 2 含 麻 黄 碱 制 剂 酚 麻 美 敏 混 悬 液 ( 泰 诺 )( 新 口 味 ) 100ml 酚 麻 美 敏 片 ( 泰 诺 感 冒 ) 10s 酚 麻 美 敏 片 ( 新 帕 尔 克 ) 10s 酚 麻 美 软 胶 囊 ( 灵 诺 ) 12s 氨 麻 美 敏 片 ( 雷 蒙 欣 ) 10s 复 方 氨 酚 苯 海 拉 明 片 ( 一 力 感 克 )24s 麻 黄 碱 苯 海 拉 明 片 ( 咳 喘 片 ) 50mg*100s 愈 美 甲 麻 敏 糖 浆 ( 复 方 美 沙 芬 糖 浆 ) 120ml 复 方 桔 梗 远 志 麻 黄 碱 片 ( 痰 咳 宁 ) 24s 复 方 桔 梗 麻 黄 碱 糖 浆 (II) 100ml 复 方 桔 梗 麻 黄 碱 糖 浆 (II)( 刻 速 停 ) 100ml 复 方 桔 梗 麻 黄 碱 糖 浆 ( 小 儿 止 咳 糖 浆 ) 100ml 氨 酚 伪 麻 美 芬 片 \ 氨 麻 美 敏 片 II( 日 夜 百 服 咛 ) 12s 氨 酚 伪 麻 那 敏 片 (Ⅱ)( 泰 立 乐 ) 12s 布 洛 伪 麻 片 ( 扑 风 清 ) (0.2g+30mg)*12s 复 方 盐 酸 伪 麻 黄 碱 缓 释 胶 囊 ( 新 康 泰 克 ) 10s 氨 酚 伪 麻 那 敏 片 ( 银 得 菲 ) 10s 布 洛 伪 麻 片 ( 诺 合 ) (0.2g+30mg)*12s 布 洛 伪 麻 分 散 片 ( 可 泰 舒 ) 12s 布 洛 伪 麻 片 ( 爱 菲 乐 ) (0.2g+30mg)*12s 双 扑 伪 麻 片 ( 赛 克 星 ) 6s 氨 酚 伪 麻 胶 囊 ( 哌 斯 克 ) 0.3g*12s 小 儿 伪 麻 美 芬 滴 剂 ( 艾 畅 ) 15ml 美 敏 伪 麻 溶 液 ( 成 人 )( 惠 菲 宁 ) 100ml 美 敏 伪 麻 溶 液 ( 儿 童 )( 惠 菲 宁 ) 100ml 11

麻 黄 碱 苯 海 拉 明 片 ( 百 喘 朋 )25mg*100s 小 儿 氨 酚 黄 那 敏 片 ( 泰 克 )0.4g*10s 美 息 伪 麻 片 ( 白 加 黑 )15s 赛 普 胶 丸 12s 氨 咖 黄 敏 片 ( 速 效 伤 风 胶 囊 )12s 儿 童 灵 诺 ( 酚 麻 美 欣 胶 囊 )12s 泰 宁 ( 双 扑 伪 麻 )125mg*10s 氨 酚 伪 麻 胶 囊 ( 必 停 )12s 氨 酚 曲 麻 片 8g*12 袋 氯 雷 他 定 伪 麻 黄 碱 缓 释 片 ( 琦 克 )5mg:120mg*6s 美 羧 伪 麻 ( 邦 奥 舒 )8g*12 袋 酚 美 愈 伪 麻 分 散 片 ( 泰 晶 )12s 氯 雷 氨 酚 伪 麻 缓 释 片 ( 维 快 ) 10s 氨 酚 美 伪 麻 / 苯 酚 伪 麻 片 ( 达 诺 日 夜 片 ) 12s 12

附 件 3 药 品 名 称 规 格 批 号 数 量 供 货 单 位 名 称 生 产 企 经 办 人 相 关 信 息 业 名 称 姓 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购 买 日 期 本 表 供 药 品 批 发 零 售 企 业 和 医 疗 机 构 填 报 13

附 件 4 药 品 名 称 规 格 批 号 数 量 购 买 单 位 名 称 生 产 企 经 办 人 相 关 信 息 业 名 称 姓 名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销 售 日 期 本 表 供 药 品 批 发 企 业 填 报 14

附 件 5 药 品 品 名 规 格 生 产 批 号 生 产 单 位 销 售 数 量 销 售 日 期 购 买 人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住 址 营 业 员 姓 名 本 表 供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填 写 15

抄 送 : 衢 州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江 山 市 府 办, 叶 骏 副 市 长 江 山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2012 年 9 月 12 日 印 发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