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代 码 :600336 公 司 简 称 : 澳 柯 玛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三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四 公 司 负 责 人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张 斌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总 会 计 师 徐 玉 翠 声 明 :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无 六 前 瞻 性 陈 述 的 风 险 声 明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所 涉 及 的 未 来 计 划 发 展 战 略 等 前 瞻 性 描 述, 不 构 成 公 司 对 投 资 者 的 实 质 承 诺, 敬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七 是 否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否 八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否 1 / 84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3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3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4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5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8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11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1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13 第 九 节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情 况... 13 第 十 节 财 务 报 告... 14 第 十 一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84 2 / 84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常 用 词 语 释 义 本 公 司 公 司 指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一 公 司 信 息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澳 柯 玛 AUCMA COMPANY LIMITED AUCMA 李 蔚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孙 武 季 修 宪 联 系 地 址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前 湾 港 路 315 号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前 湾 港 路 315 号 电 话 0532-86765129 0532-86765129 传 真 0532-86765129 0532-86765129 电 子 信 箱 sunwu@aucma.com.cn dmb@aucma.com.cn 三 基 本 情 况 变 更 简 介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前 湾 港 路 315 号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266510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前 湾 港 路 315 号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266510 公 司 网 址 http://www.aucma.com.cn 电 子 信 箱 dmb@aucma.com.cn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情 况 查 询 索 引 未 发 生 变 更 四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变 更 情 况 简 介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名 称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登 载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www.sse.com.cn 网 址 公 司 半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前 湾 港 路 315 号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情 况 查 询 索 引 未 发 生 变 更 五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股 票 种 类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代 码 变 更 前 股 票 简 称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澳 柯 玛 600336 六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注 册 变 更 情 况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3 / 84
注 册 登 记 地 点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报 告 期 内 注 册 变 更 情 况 查 询 索 引 青 岛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91370200163621493Q 未 发 生 变 更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本 报 告 期 (1-6 月 ) 上 年 同 期 本 报 告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营 业 收 入 2,206,720,520.56 2,153,804,939.88 2.46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4,223,982.33 75,127,187.71-14.51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55,622,229.41 65,935,897.18-15.64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461,890.34 118,202,293.91-129.16 本 报 告 期 末 上 年 度 末 本 报 告 期 末 比 上 年 度 末 增 减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1,074,492,806.12 1,010,268,823.79 6.36 总 资 产 3,294,954,289.68 2,829,029,882.89 16.47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本 报 告 期 本 报 告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上 年 同 期 (1-6 月 ) 增 减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942 0.1101-14.44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942 0.1101-14.4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0815 0.0967-15.72 ( 元 / 股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6.16 7.30 减 少 1.14 个 百 分 点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5.34 6.41 减 少 1.07 个 百 分 点 二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三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和 金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金 额 附 注 ( 如 适 用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362,101.36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8,939,165.06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52,112.02 4 / 84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365,061.16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1,074,853.46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17,087.87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754,302.97 合 计 8,601,752.92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董 事 会 关 于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情 况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国 内 外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依 然 严 峻 复 杂, 经 济 下 行 的 压 力 及 困 难 仍 然 持 续 存 在, 国 内 经 济 增 速 继 续 放 缓,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仍 处 于 阵 痛 期 自 2016 年 初 以 来, 国 内 房 地 产 市 场 出 现 回 暖 走 势, 并 从 一 线 城 市 逐 步 传 导 至 二 线 城 市, 这 对 上 半 年 厨 电 行 业 增 长 起 到 了 一 定 拉 动 作 用 ; 同 时, 大 宗 原 材 料 价 格 仍 处 于 低 位 运 行 区 间 ; 随 着 互 联 网 对 传 统 行 业 的 冲 击 和 颠 覆, 传 统 制 造 业 的 转 型 升 级 面 临 着 重 大 机 遇 及 挑 战 近 年 来, 受 国 内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消 费 不 足 家 电 刺 激 政 策 退 出 以 及 产 业 自 身 发 展 规 律 等 影 响, 高 库 存 和 价 格 战 制 约 着 我 国 家 电 行 业 的 发 展, 家 电 行 业 逐 步 回 归 市 场 本 性, 一 方 面 产 品 进 入 更 新 换 代 期, 高 端 家 电 产 品 需 求 上 升, 向 多 元 化 享 受 型 和 智 能 化 转 变, 竞 争 门 槛 越 来 越 高 ;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对 食 品 医 药 等 领 域 安 全 的 日 益 关 注, 涉 及 民 生 的 商 用 冷 链 和 冷 链 物 流 孕 育 着 新 一 轮 的 发 展 契 机 同 时, 物 联 网 技 术 的 普 及 与 应 用, 正 在 改 变 家 电 产 业 的 传 统 边 界, 智 能 化 成 为 行 业 发 展 的 必 然 趋 势, 并 有 望 孕 育 出 新 的 商 业 模 式 总 之, 整 体 来 看, 国 内 家 电 市 场 容 量 增 速 逐 年 放 缓, 个 别 产 业 甚 至 出 现 萎 缩, 产 品 结 构 及 能 效 标 准 不 断 升 级, 竞 争 格 局 快 速 演 变, 整 个 行 业 正 处 于 转 型 升 级 关 键 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年 初 确 定 的 工 作 主 线 及 目 标, 紧 紧 围 绕 互 联 网 + 全 冷 链 发 展 战 略, 不 断 加 快 产 品 升 级 和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经 过 全 体 员 工 不 懈 努 力, 取 得 了 一 定 成 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2.07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46%,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422.40 万 元, 同 比 下 降 14.51%;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总 资 产 32.95 亿 元, 净 资 产 11.79 亿 元, 资 产 负 债 率 64.23%;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446.19 万 元 ( 一 )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1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科 目 变 动 分 析 表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2,206,720,520.56 2,153,804,939.88 2.46 营 业 成 本 1,668,335,748.22 1,607,364,549.72 3.79 销 售 费 用 277,178,743.50 277,166,233.15 0.00 管 理 费 用 139,269,031.07 138,240,500.83 0.74 财 务 费 用 10,883,101.05 20,506,173.54-46.9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461,890.34 118,202,293.91-129.1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3,532,025.30-20,985,885.27 不 适 用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5,281,790.92-74,047,130.66 不 适 用 研 发 支 出 50,000,178.17 47,824,777.61 4.55 财 务 费 用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主 要 是 融 资 利 率 降 低 融 资 额 减 少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主 要 是 本 期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增 加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主 要 是 本 期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增 加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主 要 是 本 期 发 行 了 短 期 融 资 券 5 / 84
2 其 他 (1) 经 营 计 划 进 展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点 开 展 了 以 下 各 项 工 作 : 一 是 不 断 加 强 产 品 创 新 和 营 销 管 理, 全 力 打 造 全 冷 链 第 一 品 牌, 牢 固 确 立 营 销 工 作 的 龙 头 地 位, 积 极 探 索 实 施 具 有 公 司 特 色 的 6P 精 准 营 销 模 式 二 是 继 续 推 进 实 施 VCT 运 营 机 制, 强 化 平 台 建 设 及 自 主 经 营, 从 严 从 细 管 理, 严 肃 考 核 三 是 继 续 积 极 开 展 三 创 工 作, 在 公 司 内 部 大 力 进 行 创 新 产 品 创 新 渠 道 及 创 造 顾 客 活 动, 全 力 打 造 积 极 创 新 氛 围 四 是 适 时 启 动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工 作, 积 极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助 推 公 司 发 展, 以 实 现 公 司 与 资 本 市 场 的 良 性 互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2.07 亿 元, 占 全 年 营 业 收 入 经 营 目 标 的 55.59%, 成 本 费 用 总 额 21.08 亿 元, 占 全 年 成 本 费 用 总 额 目 标 的 53.78%, 实 现 了 年 初 制 定 的 经 营 计 划 进 度 目 标 ( 二 ) 行 业 产 品 或 地 区 经 营 情 况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情 况 主 营 业 务 分 产 品 情 况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冰 柜 冰 箱 1,455,691,238.11 1,044,706,958.96 28.23-2.59-1.41 减 少 0.86 个 百 分 点 电 动 车 172,921,429.62 150,805,518.20 12.79-11.56-14.95 增 加 3.48 个 百 分 点 自 动 售 货 机 12,210,341.06 10,665,938.31 12.65 95.66 57.48 增 加 21.18 个 百 分 点 小 家 电 109,534,558.58 91,797,688.76 16.19 27.93 36.41 减 少 5.21 个 百 分 点 厨 洁 具 169,114,792.94 116,691,698.00 31.00 6.52 3.59 增 加 1.96 个 百 分 点 洗 衣 机 90,673,524.31 74,900,638.64 17.40 6.18 2.82 增 加 2.70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144,512,279.95 133,123,182.73 7.88 131.60 164.77 减 少 11.54 个 百 分 点 2 主 营 业 务 分 地 区 情 况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出 口 382,180,756.23 93.56 国 内 1,772,477,408.34-6.26 ( 三 )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未 发 生 重 要 变 化 6 / 84
( 四 )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总 体 分 析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 减 变 动 2016 年 6 月 30 日 减 值 准 备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72,176,062.86 72,176,062.86 22,176,062.8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33,365,925.54-5,480,927.40 127,884,998.14 合 计 205,541,988.40-5,480,927.40 200,061,061.00 22,176,062.86 (1) 证 券 投 资 情 况 (2)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3) 持 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2 非 金 融 类 公 司 委 托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的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2)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3) 其 他 投 资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3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1)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2)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项 目 情 况 (3)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项 目 情 况 4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1)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公 司 商 用 冷 链 产 品 的 销 售 及 服 务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46287.38 万 元, 净 资 产 4755.13 万 元 ;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4837.17 万 元, 营 业 利 润 20.26 万 元, 净 利 润 -49.95 万 元 (2) 青 岛 澳 柯 玛 超 低 温 冷 冻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超 低 温 设 备 科 研 医 疗 设 备 等 的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服 务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5449.93 万 元, 净 资 产 4525.46 万 元 ;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915.59 万 元, 营 业 利 润 -85.68 万 元, 净 利 润 -62.60 万 元 (3) 青 岛 澳 柯 玛 生 活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各 种 小 家 电 厨 房 电 器 及 电 热 水 器 等 产 品 的 生 产 研 发 销 售 及 售 后 服 务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23248.17 万 元, 净 资 产 6379.01 万 元 ;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6569.67 万 元, 营 业 利 润 1191.65 万 元, 净 利 润 870.78 万 元 (4) 青 岛 澳 柯 玛 电 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 / 84
系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动 三 轮 车 的 研 发 销 售 等 业 务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11185.55 万 元, 净 资 产 -2719.15 万 元 ;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243.85 万 元, 营 业 利 润 -773.59 万 元, 净 利 润 -763.07 万 元 (5)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600 万 元 ; 主 要 从 事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动 三 轮 车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20640.59 万 元, 净 资 产 9344.11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077.24 万 元, 营 业 利 润 294.26 万 元, 净 利 润 328.59 万 元 (6) 青 岛 澳 柯 玛 洗 衣 机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洗 衣 机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2411.67 万 元, 净 资 产 -1000.17 万 元 ;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680.08 万 元, 营 业 利 润 -156.12 万 元, 净 利 润 -121.90 万 元 二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 一 ) 报 告 期 实 施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由 于 尚 不 具 备 分 红 条 件,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该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已 经 公 司 2016 年 5 月 27 日 召 开 的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及 公 司 股 东 长 远 利 益, 不 存 在 损 害 广 大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情 形 ( 二 ) 半 年 度 拟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是 否 分 配 或 转 增 否 三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一 ) 预 测 年 初 至 下 一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净 利 润 可 能 为 亏 损 或 者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发 生 大 幅 度 变 动 的 警 示 及 说 明 ( 二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和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的 事 项 二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三 资 产 交 易 企 业 合 并 事 项 四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8 / 84
五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一 )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1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但 有 后 续 实 施 的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2016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六 届 十 五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情 况 及 2016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预 计 2016 年 公 司 与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间 关 联 采 购 金 额 5.50 亿 元, 关 联 销 售 金 额 6000 万 元 具 体 详 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的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公 告 ( 临 2016-021) 2016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与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间 关 联 采 购 发 生 额 为 5.46 亿 元, 关 联 销 售 发 生 额 为 1399.47 万 元 具 体 详 见 财 务 报 告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部 分 相 关 内 容 2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的 事 项 ( 二 ) 其 他 2016 年 3 月 4 日, 公 司 六 届 十 四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以 及 关 于 公 司 与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附 生 效 条 件 的 股 份 认 购 协 议 的 议 案 等 议 案, 并 已 经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拟 参 与 认 购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其 认 购 总 金 额 不 低 于 3.5 亿 元, 构 成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4 月 9 日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审 委 审 核 通 过, 但 公 司 尚 未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出 具 的 书 面 核 准 文 件 六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1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2 担 保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报 告 期 内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0.00 报 告 期 末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A)(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0.00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6,934.90 报 告 期 末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B) 9,438.86 公 司 担 保 总 额 情 况 (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担 保 总 额 (A+B) 9,438.86 担 保 总 额 占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5.75 其 中 :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金 额 (C) 0 直 接 或 间 接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被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债 务 担 保 金 额 (D) 9,256.82 9 / 84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50% 部 分 的 金 额 (E) 0 上 述 三 项 担 保 金 额 合 计 (C+D+E) 9,256.82 七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 一 ) 上 市 公 司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报 告 期 内 或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承 诺 背 景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承 诺 类 型 其 他 承 诺 方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内 容 自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六 个 月 至 该 承 诺 函 出 具 日,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不 存 在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形 ; 自 该 承 诺 函 出 具 日 至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六 个 月 内,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不 存 在 减 持 计 划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所 得 收 益 全 部 归 公 司 所 有 承 诺 时 间 及 期 限 2016 年 6 月 29 日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是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下 一 步 计 划 八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2016 年 3 月 11 日,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变 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改 聘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及 内 控 审 计 机 构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 发 布 的 关 于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公 告 ( 编 号 : 临 2016-005) 九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十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情 况 十 一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布 的 有 关 公 司 治 理 文 件 要 求, 认 真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及 其 他 各 项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不 断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规 范 运 作 目 前,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较 为 健 全, 运 转 良 好 ; 治 理 实 际 情 况 与 公 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不 存 在 差 异 10 / 84
十 二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 一 )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或 核 算 方 法 变 更 的 原 因 和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 二 ) 董 事 会 对 重 要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原 因 及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 三 ) 其 他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行 了 2016 年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总 额 2.2 亿 元,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 临 2016-001)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六 届 十 四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转 让 青 岛 东 华 澳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将 持 有 的 青 岛 东 华 澳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36.36% 股 权 全 部 对 外 转 让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5 日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 临 2016-015);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尚 未 完 成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就 扎 鲁 特 旗 太 平 山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铜 铅 锌 多 金 属 矿 备 案 资 源 储 量 增 加 事 宜 进 行 了 公 告,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 临 2016-018) (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六 届 十 四 次 董 事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相 关 议 案 2016 年 5 月 16 日, 公 司 收 到 了 中 国 证 监 会 出 具 的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受 理 通 知 书 (161054 号 ) 2016 年 6 月 初, 公 司 收 到 了 中 国 证 监 会 出 具 的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审 查 反 馈 意 见 通 知 书 (161054 号 ), 公 司 与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按 照 反 馈 意 见 的 要 求 对 相 关 事 项 进 行 了 资 料 补 充 和 问 题 答 复 2016 年 7 月 25 日, 根 据 资 本 市 场 情 况, 公 司 六 届 十 七 次 董 事 会 对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案 中 的 发 行 数 量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用 途 等 进 行 了 调 整, 调 整 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74,608.84 万 元 ( 含 本 数 ), 发 行 数 量 不 超 过 14,744.83 万 股 ( 含 本 数 ) 2016 年 8 月 17 日,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申 请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通 过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5 日 2016 年 4 月 9 日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7 月 2 日 2016 年 7 月 27 日 2016 年 8 月 18 日 发 布 的 相 关 公 告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 一 )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1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本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 二 )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二 股 东 情 况 ( 一 ) 股 东 总 数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股 东 总 数 ( 户 ) 50,333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0 ( 二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东 前 十 名 流 通 股 东 ( 或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 持 股 情 况 表 单 位 : 股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报 告 期 内 增 期 末 持 股 数 比 例 持 有 有 限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股 东 11 / 84
( 全 称 ) 减 量 (%)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状 态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0 259,076,081 37.98 质 押 青 岛 城 投 金 融 控 143,400 25,014,854 3.67 未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知 南 方 基 金 - 建 设 10,400,734 10,400,734 1.52 银 行 - 中 国 人 寿 未 - 中 国 人 寿 委 托 知 南 方 基 金 混 合 型 组 合 汤 海 贤 0 3,910,000 0.57 未 知 吕 超 2,153,550 2,153,550 0.32 未 知 广 州 科 源 中 小 企 0 2,000,000 0.29 2,000,000 未 业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知 公 司 陈 丽 珍 1,850,000 1,850,000 0.27 未 知 张 薇 1,642,000 1,642,000 0.24 未 知 杨 竣 杰 1,500,000 1,500,000 0.22 未 知 宗 明 1,499,700 1,499,700 0.22 未 知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数 量 种 类 数 量 性 质 88,800,000 国 有 法 人 国 有 法 人 其 他 股 份 种 类 及 数 量 数 量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59,076,08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59,076,081 青 岛 城 投 金 融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5,014,854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5,014,854 南 方 基 金 - 建 设 银 行 - 中 国 人 寿 - 中 10,400,734 10,400,734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国 人 寿 委 托 南 方 基 金 混 合 型 组 合 汤 海 贤 3,91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910,000 吕 超 2,153,55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153,550 陈 丽 珍 1,85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850,000 张 薇 1,642,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642,000 杨 竣 杰 1,5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500,000 宗 明 1,499,7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499,700 朱 理 华 1,410,5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410,500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及 持 股 数 量 的 说 明 其 他 其 他 国 家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公 司 未 知 上 述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人 的 情 况 无 前 十 名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及 限 售 条 件 单 位 : 股 12 / 84
序 号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名 称 1 广 州 科 源 中 小 企 业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可 上 市 交 易 时 数 量 间 2,000,000 2006 年 12 月 12 日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可 上 市 交 易 情 况 新 增 可 上 市 交 易 股 份 数 量 限 售 条 件 2,000,000 法 定 承 诺, 并 须 取 得 青 岛 澳 柯 玛 集 团 总 公 司 的 书 面 同 意 三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况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一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 一 )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二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第 九 节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情 况 13 / 84
第 十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二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编 制 单 位 :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74,572,786.88 346,546,894.36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107,642,119.38 130,488,714.14 应 收 账 款 623,745,872.58 228,895,977.49 预 付 款 项 118,568,729.83 62,377,620.07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1,149,123.97 1,625,938.06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64,023,631.41 55,843,095.7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502,096,596.15 569,213,776.64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8,973,832.80 32,528,867.68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30,772,693.00 1,427,520,884.17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50,000,000.00 50,000,0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27,884,998.14 133,365,925.54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7,708,865.58 7,941,673.62 固 定 资 产 542,523,095.53 573,031,457.31 在 建 工 程 16,306,887.94 963,010.00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14 / 84
无 形 资 产 528,834,451.88 517,127,154.02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45,892,602.77 55,955,498.9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45,030,694.84 47,454,279.32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5,670,000.00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364,181,596.68 1,401,508,998.72 资 产 总 计 3,294,954,289.68 2,829,029,882.89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66,211,739.29 405,000,000.00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423,521,951.85 425,100,000.00 应 付 账 款 615,967,700.33 391,883,359.62 预 收 款 项 65,786,045.61 145,440,868.36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7,980,952.44 34,646,262.67 应 交 税 费 45,583,136.78 25,542,982.31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84,000.00 84,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213,076,439.21 199,579,434.07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9,071,856.24 16,540,100.4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25,082,473.15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002,366,294.90 1,643,817,007.4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9,489,552.44 9,148,395.40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104,543,876.66 112,617,741.7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14,033,429.10 121,766,137.12 负 债 合 计 2,116,399,724.00 1,765,583,144.55 15 / 84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682,072,000.00 682,072,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500,623,724.84 500,623,724.84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71,042,310.13 71,042,310.13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179,245,228.85-243,469,211.1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074,492,806.12 1,010,268,823.7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04,061,759.56 53,177,914.5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178,554,565.68 1,063,446,738.34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294,954,289.68 2,829,029,882.89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总 会 计 师 : 徐 玉 翠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6 年 6 月 30 日 编 制 单 位 :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275,027,066.89 265,276,644.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21,126,037.08 38,386,639.80 应 收 账 款 1,128,944,044.54 800,804,159.29 预 付 款 项 66,317,279.78 35,277,563.57 应 收 利 息 1,149,123.97 1,625,938.06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23,162,836.15 125,474,411.89 存 货 196,109,212.43 233,662,020.48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034,083.27 3,526,361.74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814,869,684.11 1,504,033,738.83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50,000,000.00 50,000,0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597,459,154.49 570,795,443.5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318,336,140.44 357,299,400.68 在 建 工 程 16 / 84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426,915,030.42 429,961,404.06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32,639,966.98 39,253,234.7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747,380.10 1,854,345.5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427,097,672.43 1,449,163,828.50 资 产 总 计 3,241,967,356.54 2,953,197,567.33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45,000,000.00 385,000,00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285,566,951.85 356,000,000.00 应 付 账 款 353,353,768.17 194,045,192.79 预 收 款 项 203,002,173.20 242,915,611.8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9,098,813.53 16,227,406.06 应 交 税 费 21,335,324.78 11,464,131.24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84,000.00 84,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78,581,740.23 78,802,518.10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4,241,444.25 4,088,960.91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225,082,473.15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35,346,689.16 1,288,627,820.90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9,489,552.44 9,148,395.40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56,248,352.36 59,517,747.9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5,737,904.80 68,666,143.32 负 债 合 计 1,601,084,593.96 1,357,293,964.22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682,072,000.00 682,072,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17 / 84
资 本 公 积 481,904,083.95 481,904,083.95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70,382,814.72 70,382,814.72 未 分 配 利 润 406,523,863.91 361,544,704.44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640,882,762.58 1,595,903,603.1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241,967,356.54 2,953,197,567.33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总 会 计 师 : 徐 玉 翠 合 并 利 润 表 2016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206,720,520.56 2,153,804,939.88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206,720,520.56 2,153,804,939.88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2,129,307,248.90 2,070,257,043.66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668,335,748.22 1,607,364,549.72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2,356,463.10 10,242,321.91 销 售 费 用 277,178,743.50 277,166,233.15 管 理 费 用 139,269,031.07 138,240,500.83 财 务 费 用 10,883,101.05 20,506,173.54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1,284,161.96 16,737,264.51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480,927.40-362,213.93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1,480,927.40-620,238.14 收 益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75,932,344.26 83,185,682.29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0,330,106.02 10,585,779.11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44,959.23 154,235.4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065,991.46 1,834,968.10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07,060.59 245,462.05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84,196,458.82 91,936,493.30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0,348,131.48 18,657,055.66 18 / 84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3,848,327.34 73,279,437.6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4,223,982.33 75,127,187.71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375,654.99-1,847,750.07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3,848,327.34 73,279,437.6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4,223,982.33 75,127,187.71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75,654.99-1,847,750.07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942 0.1101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942 0.1101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总 会 计 师 : 徐 玉 翠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6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1,167,739,476.29 1,262,482,681.77 减 : 营 业 成 本 977,413,214.25 1,021,980,198.17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7,198,163.88 6,457,332.55 销 售 费 用 33,663,911.00 39,216,619.48 管 理 费 用 87,051,363.88 85,294,232.55 财 务 费 用 11,907,178.77 19,551,357.9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135,441.71 1,083,478.49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480,927.40-196,474.36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1,480,927.40-516,836.18 19 / 84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7,889,275.40 88,702,988.19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4,234,856.35 4,902,145.77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1,958.94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70,631.81 279,853.26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34,098.47 113,521.94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51,853,499.94 93,325,280.70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6,874,340.47 11,644,497.98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4,979,159.47 81,680,782.72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4,979,159.47 81,680,782.72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总 会 计 师 : 徐 玉 翠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6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963,025,911.38 2,031,789,097.08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20 / 84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35,267,240.37 31,939,748.78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925,189.64 16,652,690.7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16,218,341.39 2,080,381,536.63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473,345,547.32 1,369,734,055.17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40,403,191.37 231,758,612.10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28,685,800.31 130,520,308.48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8,245,692.73 230,166,266.9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050,680,231.73 1,962,179,242.7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461,890.34 118,202,293.91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93,5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4,000,000.00 3,520,361.82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616,464.15 106,283.92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110,80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616,464.15 298,237,445.74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58,148,489.45 25,723,331.01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93,500,000.00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8,148,489.45 319,223,331.0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3,532,025.30-20,985,885.27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51,259,500.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51,259,500.00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88,484,822.68 388,000,00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20,00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59,744,322.68 388,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27,276,347.98 439,369,440.4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9,302,839.38 14,740,616.39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21 / 84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883,344.40 7,937,073.87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4,462,531.76 462,047,130.6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5,281,790.92-74,047,130.66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738,017.24-66,370.36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28,025,892.52 23,102,907.62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46,546,894.36 312,586,761.04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74,572,786.88 335,689,668.66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总 会 计 师 : 徐 玉 翠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6 年 1 6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007,537,156.86 1,186,871,951.08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6,283,343.78 17,377,338.6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43,820,500.64 1,204,249,289.77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800,902,422.55 777,231,443.8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35,104,540.69 127,375,912.57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76,645,566.43 65,639,017.82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47,967,705.69 159,314,241.7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160,620,235.36 1,129,560,616.0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6,799,734.72 74,688,673.74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93,5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4,000,000.00 3,520,361.82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136,300.35 6,920.00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136,300.35 297,027,281.82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43,938,407.39 7,836,311.63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93,500,00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5,000,000.00 15,000,000.00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8,938,407.39 316,336,311.6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802,107.04-19,309,029.8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85,000,000.00 323,00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20,000,000.00 22 / 84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05,000,000.00 323,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25,000,000.00 402,5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8,798,761.86 12,901,810.57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3,798,761.86 415,401,810.5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71,201,238.14-92,401,810.57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151,026.51-77.40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9,750,422.89-37,022,244.04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65,276,644.00 239,985,403.72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75,027,066.89 202,963,159.68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总 会 计 师 : 徐 玉 翠 23 / 84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6 年 1 6 月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24 / 84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682,072,000.00 500,623,724.84 71,042,310.13-243,469,211.18 53,177,914.55 1,063,446,738.3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682,072,000.00 500,623,724.84 71,042,310.13-243,469,211.18 53,177,914.55 1,063,446,738.34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64,223,982.33 50,883,845.01 115,107,827.34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4,223,982.33-375,654.99 63,848,327.34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51,259,500.00 51,259,500.00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51,259,500.00 51,259,500.00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82,072,000.00 500,623,724.84 71,042,310.13-179,245,228.85 104,061,759.56 1,178,554,565.68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25 / 84 盈 余 公 积 上 期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682,072,000.00 500,623,724.84 65,311,822.97-256,958,748.62 59,783,949.88 1,050,832,749.0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682,072,000.00 500,623,724.84 65,311,822.97-256,958,748.62 59,783,949.88 1,050,832,749.07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75,127,187.71-1,847,750.07 73,279,437.64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5,127,187.71-1,847,750.07 73,279,437.64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82,072,000.00 500,623,724.84 65,311,822.97-181,831,560.91 57,936,199.81 1,124,112,186.71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总 会 计 师 : 徐 玉 翠 26 / 84
项 目 股 本 优 先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永 续 债 其 他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6 年 1 6 月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27 / 84 本 期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682,072,000.00 481,904,083.95 70,382,814.72 361,544,704.44 1,595,903,603.1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682,072,000.00 481,904,083.95 70,382,814.72 361,544,704.44 1,595,903,603.1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44,979,159.47 44,979,159.47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4,979,159.47 44,979,159.47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82,072,000.00 481,904,083.95 70,382,814.72 406,523,863.91 1,640,882,762.58 项 目 股 本 优 先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28 / 84 上 期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682,072,000.00 481,904,083.95 64,652,327.56 309,970,319.96 1,538,598,731.4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682,072,000.00 481,904,083.95 64,652,327.56 309,970,319.96 1,538,598,731.47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81,680,782.72 81,680,782.72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81,680,782.72 81,680,782.72 额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82,072,000.00 481,904,083.95 64,652,327.56 391,651,102.68 1,620,279,514.19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张 斌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总 会 计 师 : 徐 玉 翠 29 / 84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概 况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于 1998 年 12 月 经 青 岛 市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青 体 改 发 (1998)215 号 文 件 批 准, 在 原 青 岛 澳 柯 玛 电 器 公 司 的 基 础 上, 以 其 与 生 产 冷 柜 相 关 的 完 整 的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及 相 应 的 供 应 销 售 系 统, 联 合 牡 丹 江 广 汇 交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北 省 五 金 交 电 化 工 公 司 重 庆 长 风 压 缩 机 厂 荆 州 市 泰 隆 股 份 合 作 公 司 山 东 凌 云 工 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公 司 于 1998 年 12 月 28 日 在 青 岛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并 领 取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2000 年 12 月 8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行 字 (2000)166 号 文 件 批 准 同 意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9,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一 元, 并 于 2000 年 12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证 券 简 称 澳 柯 玛, 证 券 代 码 : 600336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341,036,000 元 2013 年 公 司 以 2012 年 末 总 股 本 341,036,000 股 为 基 数,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共 计 转 增 341,036,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682,072,000 元 公 司 住 所 : 青 岛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前 湾 港 路 315 号 ;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蔚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是 : 制 冷 产 品 ( 冰 柜 冰 箱 展 示 柜 制 冰 机 空 调 酒 柜 商 用 冷 链 设 备 ) 洗 衣 机 日 用 家 电 消 毒 抑 菌 设 备 家 用 厨 房 电 器 具 净 水 设 备 水 槽 锂 电 池 自 动 售 货 机, 电 动 车 产 品 的 制 造 销 售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 家 用 电 器 配 件 销 售 ; 家 用 电 器 维 修 安 装 调 试 保 养 ; 物 流 方 案 设 计 物 流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货 运 搬 运 仓 储 服 务 ( 不 含 危 险 品 );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 以 自 有 房 屋 对 外 出 租 经 营 本 企 业 自 产 产 品 及 技 术 的 出 口 业 务 和 本 企 业 所 需 的 机 械 设 备 零 配 件 原 辅 材 料 及 技 术 的 进 口 业 务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外 )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子 公 司 共 31 家 ; 与 上 年 相 比, 本 年 合 并 范 围 增 加 2 家, 本 年 无 不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及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相 关 内 容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编 制,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 财 政 部 令 第 33 号 发 布 财 政 部 令 第 76 号 修 订 ) 及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 其 后 颁 布 和 修 订 的 41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4 年 修 订 )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基 础 除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外, 本 财 务 报 表 均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量 基 础 资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2.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自 本 报 告 期 末 起 12 个 月 具 备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无 影 响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重 大 事 项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2016 半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此 外,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符 合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4 年 修 订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的 披 露 要 求 30 / 84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本 公 司 营 业 周 期 为 12 个 月 4. 记 账 本 位 币 人 民 币 为 本 公 司 及 境 内 子 公 司 经 营 所 处 的 主 要 经 济 环 境 中 的 货 币, 本 公 司 及 境 内 子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 本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资 产 负 债 ( 包 括 最 终 控 制 方 收 购 被 合 并 方 而 形 成 的 商 誉 )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作 为 企 业 合 并 对 价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经 复 核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记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范 围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确 定, 所 有 子 公 司 均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2) 合 并 程 序 本 公 司 以 自 身 和 各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本 公 司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将 整 个 企 业 集 团 视 为 一 个 会 计 主 体, 依 据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确 认 计 量 和 列 报 要 求, 按 照 统 一 的 会 计 政 策, 反 映 本 企 业 集 团 整 体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所 有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一 致, 如 子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其 资 产 负 债 ( 包 括 最 终 控 制 方 收 购 该 子 公 司 而 形 成 的 商 誉 )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当 期 净 损 益 和 当 期 综 合 收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份 额 分 别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和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份 额 而 形 成 的 余 额,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a. 增 加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在 报 告 期 内, 若 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的, 则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 将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将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同 时 对 比 较 报 表 的 相 关 项 目 进 行 调 整, 视 同 合 并 后 的 报 告 主 体 自 最 终 控 制 方 开 始 控 制 时 点 起 一 直 存 在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能 够 对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被 投 资 方 实 施 控 制 的, 视 同 参 与 合 并 的 各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开 始 控 制 时 即 以 目 前 的 状 态 存 在 进 行 调 整 在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在 31 / 84
取 得 原 股 权 之 日 与 合 并 方 和 被 合 并 方 同 处 于 同 一 控 制 之 日 孰 晚 日 起 至 合 并 日 之 间 已 确 认 有 关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以 及 其 他 净 资 产 变 动, 分 别 冲 减 比 较 报 表 期 间 的 期 初 留 存 收 益 或 当 期 损 益 在 报 告 期 内, 若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的, 则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期 初 数 ; 将 该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该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能 够 对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被 投 资 方 实 施 控 制 的,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本 公 司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权 益 法 核 算 下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以 及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之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由 于 被 投 资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除 外 b. 处 置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1 一 般 处 理 方 法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处 置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则 该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该 子 公 司 或 业 务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方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投 资, 本 公 司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与 商 誉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及 利 润 分 配 之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由 于 被 投 资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除 外 2 分 步 处 置 子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ⅰ.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ⅱ.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ⅲ.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ⅳ.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本 公 司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按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相 关 政 策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按 处 置 子 公 司 一 般 处 理 方 法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c. 购 买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权 本 公 司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d.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股 权 投 资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因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而 取 得 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7.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以 及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为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32 / 84
8.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业 务 折 算 外 币 业 务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作 为 折 算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合 成 人 民 币 记 账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余 额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按 照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将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中 列 示 的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自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 部 分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的, 按 处 置 的 比 例 计 算 处 置 部 分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9.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A.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B.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C.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可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A. 该 指 定 可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B.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或 投 资 策 略 的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已 载 明,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在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以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管 理 评 价 并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公 司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含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或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将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考 虑 未 来 的 信 用 损 失 ), 同 时 还 将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合 同 各 方 之 间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折 价 或 溢 价 等 3 应 收 款 项 33 / 84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债 权, 以 及 公 司 持 有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不 包 括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有 报 价 的 债 务 工 具 的 债 权,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利 息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以 向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其 现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收 回 或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按 照 其 摊 余 成 本 法 确 定, 即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已 偿 还 的 本 金, 加 上 或 减 去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将 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与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摊 销 形 成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并 扣 除 已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为 其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与 摊 余 成 本 相 关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2)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和 计 量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条 件 与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条 件 一 致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的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或 摊 销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和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若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且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是 指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变 动 使 企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水 平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及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其 相 对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应 分 摊 至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与 分 摊 的 前 述 账 面 金 额 之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4 / 84
本 公 司 对 采 用 附 追 索 权 方 式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将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背 书 转 让, 需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是 否 已 经 转 移 已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继 续 判 断 企 业 是 否 对 该 资 产 保 留 了 控 制, 并 根 据 前 面 各 段 所 述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4) 金 融 负 债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才 能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本 公 司 ( 债 务 人 )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签 订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的, 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5)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是 指 易 于 定 期 从 交 易 所 经 纪 商 行 业 协 会 定 价 服 务 机 构 等 获 得 的 价 格, 且 代 表 了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市 场 交 易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的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6)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以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金 融 资 产 转 回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当 综 合 相 关 因 素 判 断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是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时, 表 明 该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该 资 产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期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予 转 回 10.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200 万 元 以 上 ( 含 ) 的 款 项 ;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100 万 元 以 上 ( 含 ) 的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根 据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公 司 间 应 收 款 项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35 / 84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账 龄 分 析 法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其 他 方 法 ) 采 用 账 龄 的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的 组 合 其 他 方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1-2 年 10 2-3 年 50 3 年 以 上 100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5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涉 诉 款 项 客 户 信 用 状 况 恶 化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内 各 公 司 之 间 发 生 的 往 来 余 额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可 能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内 部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1. 存 货 (1) 存 货 类 别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自 制 半 成 品 周 转 材 料 委 托 加 工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等, 其 中 周 转 材 料 包 括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等 (2)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1 原 材 料 按 计 划 成 本 计 价, 发 出 时 按 月 结 转 应 负 担 的 材 料 成 本 差 异, 将 计 划 成 本 调 整 为 实 际 成 本 ; 2 在 产 品 产 成 品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发 出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算 ; 3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核 算 ; 4 生 产 成 本 在 完 工 产 品 及 在 产 品 之 间 的 分 配 方 法 为 在 产 品 核 算 所 耗 用 的 材 料 费 用, 其 工 资 费 用 全 部 由 完 工 产 品 负 担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认 和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在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取 得 的 确 凿 证 据 为 基 础, 同 时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当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时,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通 常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提 取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后,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导 致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予 以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6 / 84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12.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若 本 公 司 已 就 处 置 某 项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出 决 议,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且 该 项 转 让 很 可 能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则 该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为 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资 产 核 算, 不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孰 低 计 量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包 括 单 项 资 产 和 处 置 组 如 果 处 置 组 是 一 组 资 产 组, 并 且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的 规 定 将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商 誉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者 该 处 置 组 是 这 种 资 产 组 中 一 项 经 营, 则 该 处 置 组 包 括 企 业 合 并 中 的 商 誉 某 项 资 产 或 处 置 组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但 后 来 不 再 满 足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本 公 司 停 止 将 其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并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中 较 低 者 进 行 计 量 : (1) 该 资 产 或 处 置 组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之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按 照 其 假 定 在 没 有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情 况 下 原 应 确 认 的 折 旧 摊 销 或 减 值 进 行 调 整 后 的 金 额 ; (2) 决 定 不 再 出 售 之 日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1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a.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判 断 标 准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本 公 司 与 其 他 合 营 方 一 同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且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为 本 公 司 的 合 营 企 业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对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为 本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b.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公 司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以 及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能 够 对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在 合 并 日 根 据 合 并 后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净 资 产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确 定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达 到 合 并 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进 一 步 取 得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调 整 股 本 溢 价, 股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公 司 按 照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能 够 对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按 照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支 付 现 金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和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c.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1)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公 司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7 / 84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并 按 照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在 持 有 投 资 期 间, 被 投 资 单 位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净 利 润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中 归 属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金 额 为 基 础 进 行 核 算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应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全 额 确 认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投 出 或 出 售 资 产 的 交 易, 该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按 照 本 附 注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中 披 露 的 相 关 政 策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在 公 司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亏 损 时,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进 行 处 理 : 首 先, 冲 减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其 次,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以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为 限 继 续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冲 减 长 期 应 收 项 目 等 的 账 面 价 值 最 后, 经 过 上 述 处 理,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企 业 仍 承 担 额 外 义 务 的,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处 置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按 相 应 比 例 对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部 分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由 于 被 投 资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除 外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等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其 在 丧 失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原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等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权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的 股 权 是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通 过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采 用 成 本 法 或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全 部 结 转 14.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如 果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 折 旧 或 摊 销 方 法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是 指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两 者 兼 有 而 持 有 的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等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38 / 84
始 计 量 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成 本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并 按 照 与 房 屋 建 筑 物 或 土 地 使 用 权 一 致 的 政 策 进 行 折 旧 或 摊 销 自 用 房 地 产 或 存 货 转 换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或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自 用 房 地 产 时, 按 转 换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当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永 久 退 出 使 用 且 预 计 不 能 从 其 处 置 中 取 得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5.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2).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限 平 均 法 30--40 5 2.38-3.17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8--21 5 4.52-11.88 运 输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6--12 5 7.92-15.83 其 他 年 限 平 均 法 5--8 5 11.88-19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融 资 租 赁 为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其 所 有 权 最 终 可 能 转 移, 也 可 能 不 转 移 以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与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一 致 的 政 策 计 提 租 赁 资 产 折 旧 能 够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其 他 说 明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并 终 止 确 认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至 少 于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扣 除 已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后 的 金 额 作 为 应 计 折 旧 额 对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停 止 计 提 折 旧 并 对 其 预 计 净 残 值 进 行 调 整 16.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按 实 际 工 程 支 出 确 定, 包 括 在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各 项 工 程 支 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的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等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后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17.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39 / 84
资 本 化 ;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全 部 予 以 资 本 化 ; 外 币 一 般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如 果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18. 无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支 出, 如 果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支 出 和 建 筑 物 建 造 成 本 则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如 为 外 购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则 将 有 关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自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对 其 原 值 减 去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已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在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变 更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此 外, 还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是 可 预 见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政 策 进 行 摊 销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本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不 能 满 足 下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无 法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将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9.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采 用 成 本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商 誉 等 项 目 进 行 判 断, 当 存 在 下 列 迹 象 时,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了 减 值, 本 公 司 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商 誉 和 受 益 年 限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每 年 末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测 试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为 基 础 测 试 40 / 84
(1) 资 产 的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度 下 跌, 其 跌 幅 明 显 高 于 因 时 间 的 推 移 或 者 正 常 使 用 而 预 计 的 下 跌 (2) 公 司 经 营 所 处 的 经 济 技 术 或 者 法 律 等 环 境 以 及 资 产 所 处 的 市 场 在 当 期 或 者 将 在 近 期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从 而 对 公 司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 市 场 利 率 或 者 其 他 市 场 投 资 报 酬 率 在 当 期 已 经 提 高,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计 算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折 现 率, 导 致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幅 度 降 低 (4) 有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已 经 陈 旧 过 时 或 者 其 实 体 已 经 损 坏 (5) 资 产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6) 公 司 内 部 报 告 的 证 据 表 明 资 产 的 经 济 绩 效 已 经 低 于 或 者 将 低 于 预 期, 如 资 产 所 创 造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或 者 实 现 的 营 业 利 润 ( 或 者 亏 损 ) 远 远 低 于 ( 或 者 高 于 ) 预 计 金 额 等 (7) 其 他 表 明 资 产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2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为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报 告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21.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本 公 司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规 定 的 计 提 基 础 和 计 提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相 应 的 职 工 薪 酬 金 额 职 工 福 利 费 为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的, 如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本 公 司 按 当 地 政 府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按 以 当 地 规 定 的 缴 纳 基 数 和 比 例 计 算 应 缴 纳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本 公 司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确 定 的 公 式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减 去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所 形 成 的 赤 字 或 盈 余 确 认 为 一 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盈 余 的, 本 公 司 以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盈 余 和 资 产 上 限 两 项 的 孰 低 者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资 产 所 有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包 括 预 期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年 度 报 告 期 间 结 束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支 付 的 义 务,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与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期 限 和 币 种 相 匹 配 的 国 债 或 活 跃 市 场 上 的 高 质 量 公 司 债 券 的 市 场 收 益 率 予 以 折 现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且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转 回 至 损 益 在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结 算 时, 按 在 结 算 日 确 定 的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和 结 算 价 格 两 者 的 差 额, 确 认 结 算 利 得 或 损 失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辞 退 福 利 的, 在 下 列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公 司 在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或 确 认 41 / 84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 两 者 孰 早 ),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实 行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的, 在 正 式 退 休 日 之 前 的 经 济 补 偿, 属 于 辞 退 福 利,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职 工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一 次 性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正 式 退 休 日 期 之 后 的 经 济 补 偿 ( 如 正 常 养 老 退 休 金 ), 按 照 离 职 后 福 利 处 理 22.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1)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2)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计 量 如 果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够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且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1) 亏 损 合 同 亏 损 合 同 是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不 可 避 免 会 发 生 的 成 本 超 过 预 期 经 济 利 益 的 合 同 待 执 行 合 同 变 成 亏 损 合 同, 且 该 亏 损 合 同 产 生 的 义 务 满 足 上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合 同 预 计 损 失 超 过 合 同 标 的 资 产 已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 如 有 )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2) 重 组 义 务 对 于 有 详 细 正 式 并 且 已 经 对 外 公 告 的 重 组 计 划, 在 满 足 前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按 照 与 重 组 有 关 的 直 接 支 出 确 定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23. 股 份 支 付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1)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按 照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计 算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的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授 予 日 以 本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存 在 等 待 期 的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等 待 期 内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情 况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本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金 额,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成 本 或 费 用 和 相 应 的 负 债 (2) 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授 予 日 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存 在 等 待 期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等 待 期 内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权 益 工 具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成 本 或 费 用 和 资 本 公 积 (3) 确 认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最 佳 估 计 的 依 据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授 予 日 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存 在 等 待 期 的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等 待 期 内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权 益 工 具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成 本 或 费 用 和 资 本 公 积 (4) 实 施 修 改 终 止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的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可 行 权 日 之 后 不 再 对 已 确 认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行 权 日 根 据 行 权 情 况, 确 认 股 本 和 股 本 溢 价, 同 时 结 转 等 待 期 内 确 认 的 资 本 公 积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的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公 司 在 可 行 权 日 之 后 不 再 确 认 成 本 费 用, 负 债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公 允 价 值 的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的 修 改 终 止 无 论 已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的 条 款 和 条 件 如 何 修 改, 或 者 取 消 权 益 工 具 的 授 予 或 结 算 该 权 益 工 具, 公 司 确 认 按 照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在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来 计 量 获 取 的 相 应 的 服 务, 除 非 因 不 能 满 足 权 益 工 具 的 可 行 权 条 件 ( 除 市 场 条 件 外 ) 而 无 法 可 行 权 42 / 84
24. 收 入 (1)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在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对 于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公 司 具 体 执 行 的 确 认 条 件 为 : 国 内 销 售 : 公 司 依 据 订 单 发 出 产 品 经 客 户 签 收 后,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 国 外 销 售 : 报 关 通 过 已 装 船 发 货 ( 取 得 货 运 单 ) 确 认 收 入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按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或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1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3 交 易 的 完 工 程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4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如 果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则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并 将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如 预 计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则 不 确 认 收 入 本 公 司 与 其 他 企 业 签 订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时, 如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能 够 区 分 并 单 独 计 量 的, 将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分 别 处 理 ; 如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不 能 够 区 分, 或 虽 能 区 分 但 不 能 够 单 独 计 量 的, 将 该 合 同 全 部 作 为 销 售 商 品 处 理 (3)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依 据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在 同 时 满 足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4)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和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时, 确 定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的 依 据 和 方 法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即 按 照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的 方 法 确 认 收 入 的 实 现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25.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企 业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包 括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的 财 政 拨 款 固 定 资 产 专 门 借 款 的 财 政 贴 息 等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按 照 所 建 造 或 购 买 的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分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26.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当 期 所 得 税 43 / 84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 或 资 产 ), 以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 或 返 还 )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计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依 据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本 报 告 期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计 算 得 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某 些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以 及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而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也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确 认 其 他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转 回, 或 者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其 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相 关 资 产 或 清 偿 相 关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3)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抵 销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本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27.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为 经 营 租 赁 1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人 记 录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人 记 录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对 金 额 较 大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予 以 资 本 化, 在 整 个 租 赁 期 间 内 按 照 与 确 认 租 金 收 入 相 同 的 基 础 分 期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其 他 金 额 较 小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4 / 84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融 资 租 赁 为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其 所 有 权 最 终 可 能 转 移, 也 可 能 不 转 移 1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人 记 录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于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此 外, 在 租 赁 谈 判 和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租 赁 项 目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也 计 入 租 入 资 产 价 值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扣 除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分 别 长 期 负 债 和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负 债 列 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费 用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人 记 录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于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同 时 记 录 未 担 保 余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及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扣 除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分 别 长 期 债 权 和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债 权 列 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在 租 赁 期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收 入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8.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无 29.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的 增 值 额 17% 营 业 税 应 税 营 业 额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实 际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消 费 税 税 额 7%,5%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25% 教 育 费 附 加 实 际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消 费 税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实 际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消 费 税 税 额 2% 存 在 不 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纳 税 主 体 的, 披 露 情 况 说 明 2. 税 收 优 惠 (1) 母 公 司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自 动 售 货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从 2014 年 度 起 连 续 三 年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子 公 司 河 南 澳 柯 玛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属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从 2016 年 度 起 连 续 三 年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 其 他 企 业 执 行 2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45 / 84
3. 其 他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除 公 司 子 公 司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澳 柯 玛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澳 柯 玛 专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的 5% 计 缴 外, 其 他 公 司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的 7% 计 缴 其 他 税 项 按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计 算 缴 纳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767,057.35 587,883.62 银 行 存 款 316,953,763.18 187,366,796.20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56,851,966.35 158,592,214.54 合 计 474,572,786.88 346,546,894.36 其 中 :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总 额 0 0 其 他 说 明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抵 押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原 因 使 用 受 限 的 货 币 资 金 2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107,642,119.38 130,488,714.14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合 计 107,642,119.38 130,488,714.14 (2). 期 末 公 司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3). 期 末 公 司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票 据 : 项 目 期 末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期 末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923,402,940.09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合 计 923,402,940.09 (4). 期 末 公 司 因 出 票 人 未 履 约 而 将 其 转 应 收 账 款 的 票 据 其 他 说 明 上 述 应 收 票 据 无 应 收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3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46 / 84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期 末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272,981 22.50 272,981,385.15,385.15 659,268,634.81 281,030,374.39 1,213,2 80,394. 35 54.34 35,579, 498.03 23.16 280,973,638.59 / 589,534,521.77 账 面 价 值 100 0.00 275,870,265.15 5.40 623,689,136.78 99.98 56,735. 80 / 623,745,872.58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例 (%) 34.45 275,292,489.15 242,914,583.11 281,911,535.07 800,696,383.33 30.34 14,943, 943.62 35.21 281,563,973.07 / 571,800,405.84 账 面 价 值 99.79 577,776.00 6.15 227,970,639.49 99.88 347,562.00 / 228,895,977.49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 按 单 位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单 位 一 15,642,019.00 15,642,019.00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单 位 二 13,932,830.83 13,932,830.83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单 位 三 9,028,283.34 9,028,283.34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单 位 四 8,205,904.00 8,205,904.00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单 位 五 8,073,286.00 8,073,286.00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其 他 218,099,061.98 218,099,061.98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合 计 272,981,385.15 272,981,385.15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小 计 646,646,551.47 32,332,327.56 5% 1 至 2 年 7,659,678.09 765,967.81 10% 2 至 3 年 4,962,405.25 2,481,202.66 50% 合 计 659,268,634.81 35,579,498.03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21,089,345.34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3,355,229.41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47 / 84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欠 款 金 额 年 限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单 位 一 客 户 60,837,535.19 一 年 以 内 5.01 单 位 二 客 户 38,127,016.00 一 年 以 内 3.14 单 位 三 客 户 37,123,573.00 一 年 以 内 3.06 单 位 四 客 户 36,817,279.15 一 年 以 内 3.03 单 位 五 客 户 21,234,759.77 一 年 以 内 1.75 合 计 194,140,163.11 15.99 其 他 说 明 : 其 中 无 应 收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为 从 银 行 融 资 将 6,600.00 万 元 的 应 收 账 款 进 行 了 质 押 4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13,571,508.04 95.78 57,198,270.84 91.70 1 至 2 年 2,309,289.99 1.95 2,035,815.92 3.26 2 至 3 年 1,062,957.67 0.90 1,550,847.59 2.49 3 年 以 上 1,624,974.13 1.37 1,592,685.72 2.55 合 计 118,568,729.83 100.00 62,377,620.07 100.00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时 间 占 预 付 款 项 总 额 的 比 例 (%) 单 位 一 供 应 商 9,641,122.96 一 年 以 内 7.90 单 位 二 供 应 商 6,391,489.18 一 年 以 内 5.23 单 位 三 供 应 商 5,990,825.75 一 年 以 内 4.91 单 位 四 供 应 商 5,860,700.89 一 年 以 内 4.80 单 位 五 供 应 商 5,841,071.52 一 年 以 内 4.78 合 计 33,725,210.30 27.62 其 他 说 明 (1) 其 中 无 预 付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2)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项 目 欠 款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预 付 账 款 3,544,739.89 3,544,739.89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48 / 84
5 应 收 利 息 (1). 应 收 利 息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定 期 存 款 委 托 贷 款 债 券 投 资 其 他 1,149,123.97 1,625,938.06 合 计 1,149,123.97 1,625,938.06 (2). 重 要 逾 期 利 息 6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8,640,294. 18 67,393,296.26 12,921,290.38 88,954,880.82 比 例 (%) 9.7 1 75. 76 14. 53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8,640,294. 18 3,369,664. 85 12,921,290.38 / 24,931,249.41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100 0.00 8,640,294.1 8 比 例 (%) 10. 76 5 64,023,631 58,782,206. 73..41 07 18 100 0.00 12,903,028. 16. 66 06 / 64,023,631 80,325,528..41 91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 8,640,294. 100 0.00 18 2,939,110. 34 12,903,028.66 / 24,482,433.18 5 55,843,095. 73 100 0.00 / 55,843,095. 73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 按 单 位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单 位 一 7,450,720.00 7,450,720.00 100.00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单 位 二 1,189,574.18 1,189,574.18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合 计 8,640,294.18 8,640,294.18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49 / 84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余 额 百 分 比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21,675,815.86 1,083,790.83 5% 1--2 年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7,768,321.96 388,416.10 5% 2--3 年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29,366,051.26 1,468,302.56 5% 3 年 以 上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8,583,107.18 429,155.36 5% 合 计 67,393,296.26 3,369,664.85 5%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605,953.08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57,136.84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款 项 的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性 质 单 位 一 31,560,667.55 部 分 一 年 以 内, 部 分 一 至 两 年, 部 分 两 至 三 年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坏 账 准 备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35.48 1,578,033.38 单 位 二 7,450,720.00 一 年 以 内 8.38 7,450,720.00 单 位 三 5,154,165.00 三 年 以 上 5.79 257,708.25 单 位 四 5,000,000.00 三 年 以 上 5.62 250,000.00 单 位 五 2,000,901.40 二 至 三 年 2.25 100,045.07 合 计 / 51,166,453.95 / 57.52 9,636,506.70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其 他 说 明 : 其 中 无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7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50 / 84
原 材 料 68,593,454.79 3,680,479.17 64,912,975.62 73,470,789.78 4,966,072.44 68,504,717.34 在 产 品 23,113,304.55 23,113,304.55 34,537,124.98 34,537,124.98 库 存 商 品 336,369,139.71 5,548,778.37 330,820,361.34 388,608,891.84 5,839,172.90 382,769,718.94 周 转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其 他 83,249,954.64 83,249,954.64 83,402,215.38 83,402,215.38 合 计 511,325,853.69 9,229,257.54 502,096,596.15 580,019,021.98 10,805,245.34 569,213,776.64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计 提 其 他 转 回 或 转 销 其 他 原 材 料 4,966,072.44 125,006.67 1,410,599.94 3,680,479.17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5,839,172.90 2,954,239.82 3,244,634.35 5,548,778.37 周 转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合 计 10,805,245.34 3,079,246.49 4,655,234.29 9,229,257.54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情 况 : 8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26,620,116.46 7,518,379.87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10,334,893.05 24,009,731.60 其 他 2,018,823.29 1,000,756.21 合 计 38,973,832.80 32,528,867.68 9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51 / 84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按 72,176,062.86 22,176,062.86 50,000,000.00 72,176,062.86 22,176,062.86 50,000,000.00 成 本 计 量 的 合 计 72,176,062.86 22,176,062.86 50,000,000.00 72,176,062.86 22,176,062.86 50,000,000.00 (2).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3). 期 末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投 资 单 位 北 京 国 翔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天 龙 澳 兴 工 贸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期 初 减 值 准 备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 50,000,000.00 50,000,000.00 5.28 3,110,962.86 3,110,962.86 3,110,962.86 3,110,962.86 4.00 19,065,100.00 19,065,100.00 19,065,100.00 19,065,100.00 11.28 合 计 72,176,062.86 72,176,062.86 22,176,062.86 22,176,062.86 /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4). 报 告 期 内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变 动 情 况 (5).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严 重 下 跌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但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相 关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根 据 被 投 资 企 业 青 岛 天 龙 澳 兴 工 贸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分 别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9,065,100.00 元 3,110,962.86 元 52 / 84
10 长 期 应 收 款 (1) 长 期 应 收 款 情 况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折 现 项 目 账 面 账 面 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价 值 价 值 区 间 融 资 租 赁 款 其 中 :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分 期 收 款 销 售 商 品 3,501,455.51 3,501,455.51 3,479,743.06 3,479,743.06 分 期 收 款 提 供 劳 务 合 计 3,501,455.51 3,501,455.51 3,479,743.06 3,479,743.06 / 1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一 合 营 企 业 小 计 二 联 营 企 业 北 京 神 州 立 方 物 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青 岛 东 华 澳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88,349,099.0 2 45,016,826.5 2 小 计 133,36 5,925. 54 133,36 合 计 5,925. 54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权 益 法 下 确 认 的 投 资 损 益 -2,120,032.6 7 639,10 5.27-1,480,927.4 0-1,480,927.4 0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其 他 其 他 综 合 权 益 收 益 变 动 调 整 宣 告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4,000, 000.00 4,000, 000.00 4,000, 000.00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86,229,066.3 5 41,655,931.7 9 127,88 4,998. 14 127,88 4,998. 14 其 他 说 明 北 京 神 州 立 方 物 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原 始 投 资 成 本 为 1,050,000.00 元,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1,050,000.00 元,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为 0 元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53 / 84
公 司 作 为 财 务 型 投 资 者 对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投 资 人 民 币 1 亿 元, 该 笔 资 金 将 用 于 收 购 太 平 山 矿 业 股 权, 公 司 出 资 比 例 为 50% 根 据 合 伙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现 按 35% 的 比 例 享 有 合 伙 人 会 议 上 的 表 决 权 并 依 此 比 例 分 享 或 分 担 利 润 或 亏 损 1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计 量 模 式 (1).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在 建 工 程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 期 初 余 额 15,329,938.75 15,329,938.75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外 购 (2) 存 货 \ 固 定 资 产 \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15,329,938.75 15,329,938.75 二 累 计 折 旧 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7,388,265.13 7,388,265.13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32,808.04 232,808.04 (1) 计 提 或 摊 销 232,808.04 232,808.04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7,621,073.17 7,621,073.17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7,708,865.58 7,708,865.58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7,941,673.62 7,941,673.62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情 况 : 54 / 84
13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 期 初 余 额 549,636,493.09 421,064,801.21 29,863,685.99 30,451,274.17 1,031,016,254.46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129,381.02 6,005,697.94 300,928.30 951,217.26 9,387,224.52 (1) 购 置 6,005,697.94 300,928.30 951,217.26 7,257,843.50 (2) 在 建 工 程 转 2,129,381.02 2,129,381.02 入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4,758,165.52 15,331,956.02 1,028,022.69 395,948.28 31,514,092.51 (1) 处 置 或 报 废 15,331,956.02 1,028,022.69 395,948.28 16,755,926.99 (2) 其 他 14,758,165.52 14,758,165.52 4. 期 末 余 额 537,007,708.59 411,738,543.13 29,136,591.60 31,006,543.15 1,008,889,386.47 二 累 计 折 旧 1. 期 初 余 额 156,693,708.15 248,574,516.21 20,703,181.25 21,864,772.61 447,836,178.22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9,858,444.90 13,959,097.13 1,876,525.39 1,816,229.02 27,510,296.44 (1) 计 提 9,858,444.90 13,959,097.13 1,876,525.39 1,816,229.02 27,510,296.44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3,534,400.72 11,808,454.23 938,313.95 347,047.18 16,628,216.08 (1) 处 置 或 报 废 11,808,454.23 938,313.95 347,047.18 13,093,815.36 (2) 其 他 3,534,400.72 3,534,400.72 4. 期 末 余 额 163,017,752.33 250,725,159.11 21,641,392.69 23,333,954.45 458,718,258.58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112,834.66 8,035,784.27 10,148,618.93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2,500,586.57 2,500,586.57 55 / 84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2,500,586.57 2,500,586.57 2,112,834.66 5,535,197.70 7,648,032.36 371,877,121.60 155,478,186.32 7,495,198.91 7,672,588.70 542,523,095.53 390,829,950.28 164,454,500.73 9,160,504.74 8,586,501.56 573,031,457.31 (2).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建 筑 物 34,182,500.00 6,224,063.53 27,958,436.47 机 器 设 备 及 其 他 41,541,987.18 14,230,563.79 27,311,423.39 (3).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8,621,042.44 见 注 1 注 1 :2006 年 度 青 岛 澳 柯 玛 集 团 总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偿 还 公 司 债 务 进 入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尚 有 原 值 8,621,042.44 元 房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尚 未 完 成 为 解 决 抵 债 房 产 产 权 过 户 问 题,2013 年 7 月 25 日, 本 公 司 与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通 集 团 ) 签 署 了 债 务 代 偿 协 议 2013 年 9 月 5 日, 本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企 发 投 ) 签 署 了 协 议 约 定 : 企 发 投 代 华 通 集 团 履 行 债 务 代 偿 协 议 项 下 基 于 三 处 未 过 户 抵 债 房 产 ( 株 洲 路 新 厂 房 传 达 室 工 业 园 餐 厅,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8,621,042.44 元 ) 的 债 务 代 偿 义 务, 即 向 本 公 司 偿 付 现 金 8,621,042.44 元 ; 本 公 司 继 续 推 动 上 述 抵 债 房 产 的 过 户 工 作, 其 中 任 何 一 项 房 产 完 成 过 户 后, 本 公 司 将 在 完 成 过 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与 该 项 房 产 账 面 价 值 ( 即 其 抵 债 金 额 ) 等 额 现 金 归 还 企 发 投 本 公 司 已 收 到 企 发 投 支 付 的 代 偿 款 保 证 金 8,621,042.44 元 其 他 说 明 :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为 从 银 行 融 资 将 原 值 为 28,112.37 万 元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进 行 了 抵 押 14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在 建 工 程 16,306,887.94 16,306,887.94 963,010.00 963,010.00 合 计 16,306,887.94 16,306,887.94 963,010.00 963,010.00 56 / 84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预 算 数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工 程 进 度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 智 能 963,010.0 6,183,576.43 7,146,586.43 产 业 园 项 目 河 南 1,823,677.79 1,823,677.79 专 用 汽 车 工 程 项 目 合 计 963,010.0 8,007,254.22 8,970,264.22 / / / / 其 他 说 明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信 息 产 业 园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关 于 变 更 青 岛 澳 柯 玛 智 能 产 业 园 ( 东 区 )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和 投 资 的 通 知 及 青 岛 市 规 划 局 崂 山 分 局 关 于 青 岛 澳 柯 玛 信 息 产 业 园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通 知 书 的 要 求,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已 将 原 值 14,758,165.52 元 的 厂 房 拆 除 用 于 智 能 产 业 园 项 目 的 建 设 资 金 来 源 15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57 / 84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商 标 权 专 利 专 有 技 术 系 统 软 件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 1) 购 置 ( 2) 内 部 研 发 (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18,607,616.79 257,688,000.00 62,194,710.37 26,305,379.10 2,393,681.96 667,189,388.22 16,559,188.35 1,358,081.91 17,917,270.26 16,559,188.35 1,358,081.91 17,917,270.26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 1) 处 置 4. 期 末 余 额 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335,166,805.14 257,688,000.00 62,194,710.37 27,663,461.01 2,393,681.96 685,106,658.48 80,688,088.07 24,937,760.80 13,487,326.68 2,260,883.78 121,374,059.33 4,263,301.30-775,381.72 1,134,224.38 37,065.00 6,209,972.40 4,263,301.30-775,381.72 1,134,224.38 37,065.00 6,209,972.40 (1) 处 置 4. 84,951,389.37-25,713,142.52 14,621,551.06 2,297,948.78 127,584,031.73 期 末 余 额 三 减 值 准 备 1. 28,562,197.66 125,977.21 28,688,174.87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 1) 处 置 4. 28,562,197.66 125,977.21 28,688,174.87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250,215,415.77 257,688,000.00 7,919,370.19 12,915,932.74 95,733.18 528,834,451.88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237,919,528.72 257,688,000.00 8,694,751.91 12,692,075.21 132,798.18 517,127,154.02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 58 / 84
土 地 使 用 权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16,559,188.35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其 他 说 明 :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为 从 银 行 融 资 将 原 值 为 22,577.27 万 元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进 行 了 抵 押 1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摊 销 金 额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修 缮 工 程 2,331,845.33 677,385.83 769,688.73 2,239,542.43 地 坪 处 理 1,759,225.82 465,192.59 1,294,033.23 技 术 中 心 办 公 楼 472,506.08 93,346.08 379,160.00 改 造 项 目 洗 衣 机 生 产 线 配 382,412.85 65,556.54 316,856.31 电 工 程 模 具 费 50,357,325.76 5,115,969.80 14,384,205.87 41,089,089.69 消 防 工 程 改 造 652,183.07 78,261.96 573,921.11 合 计 55,955,498.91 5,793,355.63 15,856,251.77 45,892,602.77 1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53,813,125.38 12,546,489.42 35,087,215.23 7,821,168.42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11,987,454.99 5,762,284.56 29,421,237.14 7,355,309.29 可 抵 扣 亏 损 50,283,445.82 12,570,861.46 49,760,648.98 12,440,162.25 预 提 费 用 形 成 31,708,345.89 7,882,472.30 34,822,672.87 8,693,742.35 递 延 收 益 形 成 41,790,580.68 6,268,587.10 46,797,250.02 11,143,897.01 合 计 189,582,952.76 45,030,694.84 195,889,024.24 47,454,279.32 (2).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3). 以 抵 销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 (4).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635,440,368.83 640,037,937.88 可 抵 扣 亏 损 134,549,358.11 135,825,725.26 合 计 769,989,726.94 775,863,663.14 59 / 84
18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质 押 借 款 抵 押 借 款 196,211,739.29 315,000,000.00 保 证 借 款 170,000,000.00 90,000,000.00 信 用 借 款 合 计 366,211,739.29 405,000,000.00 (2).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19 应 付 票 据 种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50,921,951.85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72,600,000.00 425,100,000.00 合 计 423,521,951.85 425,100,000.00 本 期 末 已 到 期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票 据 总 额 为 0 元 20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563,042,561.12 321,380,878.35 1-2 年 8,236,738.72 26,399,047.73 2-3 年 9,073,290.13 8,411,724.27 3 年 以 上 35,615,110.36 35,691,709.27 合 计 615,967,700.33 391,883,359.62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单 位 一 3,408,447.20 长 期 无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二 2,936,728.08 长 期 无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三 2,551,094.16 长 期 无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四 1,492,051.01 长 期 无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五 1,168,350.00 长 期 无 业 务 往 来 合 计 11,556,670.45 / 其 他 说 明 60 / 84
其 中 无 欠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21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账 款 项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54,582,071.55 136,126,370.71 1-2 年 2,709,871.19 1,268,575.08 2-3 年 1,799,014.52 2,287,879.82 3 年 以 上 6,695,088.35 5,758,042.75 合 计 65,786,045.61 145,440,868.36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预 收 账 款 主 要 原 因 系 由 于 部 分 客 户 留 存 资 金 及 未 及 时 清 账 所 致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项 目 情 况 : 其 他 说 明 其 中 无 预 收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2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34,602,673.05 225,832,637.33 222,499,895.39 37,935,414.99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43,589.62 15,893,848.24 15,891,900.41 45,537.45 提 存 计 划 三 辞 退 福 利 370,199.99 370,199.99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合 计 34,646,262.67 242,096,685.56 238,761,995.79 37,980,952.44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1,474,767.08 191,089,375.83 190,549,066.71 2,015,076.20 和 补 贴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 14,147,940.60 14,147,940.60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25,745.51 8,964,497.94 8,963,584.24 26,659.21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20,710.08 7,392,089.81 7,391,310.68 21,489.21 工 伤 保 险 费 2,738.09 764,701.40 764,637.66 2,801.83 生 育 保 险 费 2,297.34 807,706.73 807,635.90 2,368.17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77,663.00 7,647,295.79 7,643,061.79 81,897.00 61 / 84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33,024,497.46 3,983,527.17 1,196,242.05 35,811,782.58 育 经 费 六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七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合 计 34,602,673.05 225,832,637.33 222,499,895.39 37,935,414.99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41,283.78 15,048,640.62 15,046,799.04 43,125.36 2 失 业 保 险 费 2,305.84 845,207.62 845,101.37 2,412.09 3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合 计 43,589.62 15,893,848.24 15,891,900.41 45,537.45 23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20,184,063.89 7,012,496.89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71,170.07 103,682.81 企 业 所 得 税 14,669,209.83 10,628,134.30 个 人 所 得 税 639,082.00 978,558.68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302,039.14 345,263.38 房 产 税 1,199,608.07 1,236,959.51 印 花 税 317,221.50 186,042.75 土 地 使 用 税 1,885,299.45 1,936,055.88 其 他 5,315,442.83 3,115,788.11 合 计 45,583,136.78 25,542,982.31 其 他 说 明 : 应 交 税 金 - 其 他 主 要 是 应 交 废 弃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处 理 基 金 24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165,049,694.72 153,984,619.79 1 2 年 5,215,991.28 6,428,563.65 2 3 年 17,452,864.33 14,943,602.40 3 年 以 上 25,357,888.88 24,222,648.23 合 计 213,076,439.21 199,579,434.07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62 / 84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8,621,042.44 房 产 过 户 保 证 金, 房 产 尚 未 过 户 合 计 8,621,042.44 / 其 他 说 明 期 末 余 额 中 应 付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8,621,042.44 元, 除 此 外 无 应 付 其 他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25 1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1 年 内 到 期 的 应 付 债 券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付 款 9,071,856.24 16,540,100.40 合 计 9,071,856.24 16,540,100.40 26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短 期 融 资 券 225,082,473.15 合 计 225,082,473.15 其 他 说 明 : 2016 年 1 月 22 日, 公 司 通 过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金 额 为 2.2 亿 元, 承 销 费 的 年 费 率 为 0.2%, 年 利 率 为 5.60%( 发 行 日 1Yshibor+234.4BP), 发 行 价 格 100 元 / 百 元, 期 限 366 天 起 息 日 :2016 年 1 月 25 日 ; 兑 付 日 :2017 年 1 月 25 日 27 长 期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长 期 应 付 款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148,395.40 9,489,552.44 其 他 说 明 :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与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关 于 厂 房 租 赁 协 议 书 的 补 充 协 议 的 议 案 因 此, 公 司 对 原 厂 房 的 租 赁 由 经 营 性 转 变 为 融 资 性 租 赁 详 见 附 注 关 联 方 交 易 事 项 披 露 2014 年 7 月 11 日,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河 南 澳 柯 玛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 承 租 人 ) 与 中 航 国 际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出 租 人 ) 签 署 了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双 方 依 据 此 合 同, 以 公 司 现 有 部 分 生 产 设 备 及 办 公 设 备 为 标 的, 进 行 售 后 回 租 式 融 资 租 赁 交 易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余 额 为 1,340,887.32 元 以 后 年 度 将 支 付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剩 余 租 赁 期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中 航 国 际 租 赁 有 限 合 计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000,000.00 4,902,296.00 9,902,296.00 63 / 84
1 年 以 上 2 年 以 内 ( 含 2 年 ) 5,000,000.00 5,000,000.00 2 年 以 上 3 年 以 内 ( 含 3 年 ) 5,000,000.00 5,000,000.00 3 年 以 上 合 计 15,000,000.00 4,902,296.00 19,902,296.0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款 项 在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反 映 28 递 延 收 益 单 位 : 元 币 种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政 府 补 助 112,617,741.72 8,073,865.06 104,543,876.66 合 计 112,617,741.72 8,073,865.06 104,543,876.66 /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项 目 :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补 助 金 额 收 入 金 额 变 动 与 收 益 相 关 信 息 化 财 政 拨 款 989,060.52 96,590.00 892,470.52 与 资 产 相 关 智 能 多 媒 体 多 温 区 变 频 冷 冻 592,979.65 52,517.50 540,462.15 与 资 产 相 关 箱 研 制 项 目 高 端 超 级 节 能 电 冰 箱 ( 柜 ) 4,059,779.38 420,000.00 3,639,779.38 与 资 产 相 关 技 改 项 目 节 能 电 冰 箱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3,871,060.60 475,000.00 3,396,060.60 与 资 产 相 关 多 媒 体 多 温 区 变 频 冷 藏 冷 冻 8,145,468.14 499,004.84 7,646,463.30 与 资 产 相 关 箱 研 制 项 目 风 冷 智 能 分 时 节 能 系 列 展 示 8,006,736.87 490,495.16 7,516,241.71 与 资 产 相 关 柜 研 制 项 目 基 础 建 设 补 助 11,556,898.78 124,515.16 11,432,383.62 与 资 产 相 关 科 技 专 项 资 金 1,450,627.76 122,343.06 1,328,284.70 与 资 产 相 关 重 点 产 业 振 兴 和 技 术 改 造 2,152,433.33 709,150.00 1,443,283.33 与 资 产 相 关 ( 第 三 批 )2010 年 中 央 预 算 内 投 资 计 划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一 期 5,929,771.67 413,705.00 5,516,066.67 与 资 产 相 关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二 期 29,171,556.58 3,724,028.50 25,447,528.08 与 资 产 相 关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三 期 2,931,500.00 169,125.00 2,762,375.00 与 资 产 相 关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项 目 补 助 款 5,554,155.00 326,715.00 5,227,440.00 与 资 产 相 关 智 能 化 血 液 分 离 及 速 冻 储 存 800,000.00 50,000.00 75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设 备 产 业 化 建 设 项 目 企 业 技 术 升 级 资 金 一 期 278,766.77 34,845.84 243,920.93 与 资 产 相 关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四 期 2,931,500.00 338,250.00 2,593,25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工 业 机 器 人 示 范 应 用 项 目 23,610,000.00 0.00 23,61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其 他 项 目 585,446.67 27,580.00 557,866.67 与 资 产 相 关 合 计 112,617,741.72 8,073,865.06 104,543,876.66 / 29 股 本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一 ) 期 初 余 额 发 行 公 积 金 期 末 余 额 送 股 其 他 小 计 新 股 转 股 股 份 总 数 682,072,000.00 682,072,000.00 64 / 84
30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价 ) 469,868,129.58 469,868,129.58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30,755,595.26 30,755,595.26 合 计 500,623,724.84 500,623,724.84 31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71,042,310.13 71,042,310.13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储 备 基 金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其 他 合 计 71,042,310.13 71,042,310.13 32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43,469,211.18-256,958,748.62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43,469,211.18-256,958,748.62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4,223,982.33 75,127,187.71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79,245,228.85-181,831,560.91 33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2,154,658,164.57 1,622,691,623.60 2,088,395,581.82 1,546,826,258.84 其 他 业 务 52,062,355.99 45,644,124.62 65,409,358.06 60,538,290.88 合 计 2,206,720,520.56 1,668,335,748.22 2,153,804,939.88 1,607,364,549.72 3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296,532.99 277,963.50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6,989,609.33 5,761,622.52 教 育 费 附 加 5,030,983.93 4,138,734.48 65 / 84
资 源 税 其 他 39,336.85 64,001.41 合 计 12,356,463.10 10,242,321.91 35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工 资 及 附 加 71,839,160.69 69,524,774.22 广 宣 费 37,990,869.28 42,500,669.31 物 流 及 售 后 服 务 费 141,014,601.31 138,314,757.86 折 旧 1,223,791.40 1,257,850.13 其 他 营 业 费 用 25,110,320.82 25,568,181.63 合 计 277,178,743.50 277,166,233.15 36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工 资 及 附 加 39,218,730.69 39,937,486.47 研 究 开 发 费 50,000,178.17 47,824,777.61 税 金 18,682,215.91 19,334,501.18 折 旧 及 摊 销 15,905,627.44 16,478,250.74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15,462,278.86 14,665,484.83 合 计 139,269,031.07 138,240,500.83 37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15,131,238.67 22,673,307.03 利 息 收 入 -3,370,314.97-5,273,309.62 汇 兑 损 失 269,664.78 汇 兑 收 益 -2,431,262.04-412,797.30 其 他 1,553,439.39 3,249,308.65 合 计 10,883,101.05 20,506,173.54 3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18,204,915.47 15,357,229.62 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3,079,246.49 1,380,034.89 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四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五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损 失 七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八 工 程 物 资 减 值 损 失 九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66 / 84
十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一 油 气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二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三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十 四 其 他 合 计 21,284,161.96 16,737,264.51 39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480,927.40-620,238.14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320,361.82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等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其 它 -62,337.61 合 计 -1,480,927.40-362,213.93 40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44,959.23 154,235.40 44,959.23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44,959.23 154,235.40 44,959.23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52,112.02 80,000.00 52,112.02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利 得 接 受 捐 赠 政 府 补 助 8,939,165.06 7,995,023.78 8,939,165.06 罚 款 收 入 831,167.04 620,114.28 831,167.04 其 他 462,702.67 1,736,405.65 462,702.67 合 计 10,330,106.02 10,585,779.11 10,330,106.02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67 / 84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信 息 化 财 政 拨 款 96,590.00 96,590.00 与 资 产 相 关 智 能 多 媒 体 多 温 区 变 频 冷 冻 箱 研 制 项 目 52,517.50 53,268.22 与 资 产 相 关 高 端 超 级 节 能 电 冰 箱 ( 柜 ) 技 改 项 目 420,000.00 42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节 能 电 冰 箱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475,000.00 475,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多 媒 体 多 温 区 变 频 冷 藏 冷 冻 箱 研 制 项 目 499,004.84 499,004.84 与 资 产 相 关 风 冷 智 能 分 时 节 能 系 列 展 示 柜 研 制 项 目 490,495.16 490,495.16 与 资 产 相 关 基 础 建 设 补 助 124,515.16 124,515.16 与 资 产 相 关 科 技 专 项 资 金 122,343.06 122,343.06 与 资 产 相 关 重 点 产 业 振 兴 和 技 术 改 造 ( 第 三 批 )2010 年 中 央 预 709,150.00 709,150.00 与 资 产 相 关 算 内 投 资 计 划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一 期 413,705.00 413,705.00 与 资 产 相 关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二 期 3,724,028.50 3,724,028.50 与 资 产 相 关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三 期 169,125.00 169,125.00 与 资 产 相 关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项 目 补 助 款 326,715.00 326,715.00 与 资 产 相 关 智 能 化 血 液 分 离 及 速 冻 储 存 设 备 产 业 化 建 设 项 目 5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企 业 技 术 升 级 资 金 一 期 34,845.84 34,845.84 与 资 产 相 关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四 期 338,250.00 112,750.00 与 资 产 相 关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其 他 项 目 27,580.00 20,080.00 与 资 产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其 他 项 目 865,300.00 203,408.00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8,939,165.06 7,995,023.78 / 41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407,060.59 245,462.05 407,060.59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07,060.59 245,462.05 407,060.59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失 对 外 捐 赠 970,132.47 1,166,666.44 970,132.47 赔 偿 金 罚 款 支 出 150,211.20 103,697.33 150,211.20 其 他 538,587.20 319,142.28 538,587.20 合 计 2,065,991.46 1,834,968.10 2,065,991.46 42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7,924,547.00 21,328,935.20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2,423,584.48-2,671,879.54 合 计 20,348,131.48 18,657,055.66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84,196,458.82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12,629,468.82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2,140,831.27 调 整 以 前 期 间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非 应 税 收 入 的 影 响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3,613,761.99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1,942,052.68 68 / 84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4,475,806.53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损 益 影 响 222,139.11 其 他 影 响 -791,823.56 所 得 税 费 用 20,348,131.48 43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详 见 附 注 44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财 政 拔 款 865,300.00 3,934,366.45 利 息 收 入 2,286,124.90 3,148,248.12 代 收 代 付 款 项 及 投 标 保 证 金 4,644,417.02 4,146,080.02 其 他 10,129,347.72 5,423,996.18 合 计 17,925,189.64 16,652,690.77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物 流 及 售 后 费 用 115,995,762.73 113,731,932.63 广 告 促 销 费 20,702,576.17 20,628,802.36 其 他 费 用 71,547,353.83 95,805,531.98 合 计 208,245,692.73 230,166,266.97 (3).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回 企 业 间 借 款 1,110,800.00 合 计 1,110,800.00 (4).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短 期 融 资 券 220,000,000.00 合 计 220,000,000.00 (5).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融 资 租 赁 支 出 7,883,344.40 7,937,073.87 合 计 7,883,344.40 7,937,073.87 69 / 84
45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63,848,327.34 73,279,437.64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1,284,161.96 16,737,264.51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27,743,104.48 29,165,795.80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6,209,972.40 5,840,985.2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15,856,251.77 16,251,456.9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362,101.36 52,900.37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8,326.28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3,402,478.79 20,686,401.08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480,927.40 362,213.9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423,584.48-2,671,879.54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68,693,168.29 84,145,627.39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459,928,260.45-259,195,151.85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04,162,291.84 133,508,916.16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461,890.34 118,202,293.91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474,572,786.88 335,689,668.66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346,546,894.36 312,586,761.04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28,025,892.52 23,102,907.62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474,572,786.88 346,546,894.36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767,057.35 587,883.62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316,953,763.18 187,366,796.20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56,851,966.35 158,592,214.54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70 / 84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74,572,786.88 346,546,894.36 其 中 :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内 子 公 司 使 用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46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其 中 : 美 元 2,961,542.44 6.6312 19,638,580.21 欧 元 156,398.94 7.3750 1,153,442.19 港 币 17,921.00 0.8547 15,316.54 澳 元 34,673.09 4.9452 171,465.36 应 收 账 款 其 中 : 美 元 12,354,560.81 6.6312 81,925,563.66 欧 元 472,995.79 7.3750 3,488,343.96 澳 元 2,492.64 4.9452 12,326.60 预 付 账 款 美 元 2,905,209.52 6.6312 19,265,025.39 欧 元 154,795.56 7.3750 1,141,617.26 澳 元 4,910.38 4.9452 24,282.81 应 付 账 款 美 元 1,054,152.45 6.6312 6,990,295.69 欧 元 15,860.00 7.3750 116,967.50 预 收 账 款 美 元 2,970,686.22 6.6312 19,699,214.50 欧 元 119,700.42 7.3750 882,790.60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1 其 他 原 因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说 明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 如, 新 设 子 公 司 清 算 子 公 司 等 ) 及 其 相 关 情 况 : 与 上 期 相 比 本 期 新 增 合 并 单 位 2 家,2016 年 上 半 年 新 组 建 两 家 子 公 司, 分 别 为 青 岛 澳 柯 玛 疫 苗 冷 链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100%, 自 设 立 之 日 起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澳 柯 玛 美 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为 100%, 自 设 立 之 日 起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71 / 84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销 售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源 力 源 动 力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华 洁 源 动 力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海 生 物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70 投 资 设 立 直 接 间 接 取 得 方 式
青 岛 澳 柯 玛 新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100 投 资 设 立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沂 南 山 东 沂 南 生 产 加 工 100 企 业 合 并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销 售 100 企 业 合 并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销 售 100 企 业 合 并 青 岛 澳 龙 光 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55.50 企 业 合 并 青 岛 澳 柯 玛 电 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投 资 80 2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新 时 代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房 产 开 发 100 企 业 合 并 青 岛 澳 柯 玛 自 动 售 货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48 12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100 投 资 设 立 澳 柯 玛 ( 天 津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北 辰 天 津 北 辰 生 产 加 工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销 售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洗 衣 机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100 投 资 设 立 临 沂 澳 柯 玛 电 器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临 沂 山 东 临 沂 销 售 100 投 资 设 立 沈 阳 澳 柯 玛 电 器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辽 宁 沈 阳 辽 宁 沈 阳 销 售 100 投 资 设 立 济 南 澳 柯 玛 电 器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济 南 山 东 济 南 销 售 100 投 资 设 立 潍 坊 澳 柯 玛 电 器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潍 坊 山 东 潍 坊 销 售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超 低 温 冷 冻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95 5 投 资 设 立 河 南 澳 柯 玛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民 权 河 南 民 权 生 产 加 工 90 1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生 活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95 5 投 资 设 立 澳 柯 玛 ( 香 港 )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香 港 中 国 香 港 加 工 贸 易 80 20 投 资 设 立 澳 柯 玛 ( 香 港 )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香 港 中 国 香 港 贸 易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信 息 产 业 园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租 赁 物 业 管 理 55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专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生 产 加 工 90 10 投 资 设 立 河 南 澳 柯 玛 专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民 权 河 南 民 权 生 产 加 工 100 投 资 设 立 青 岛 澳 柯 玛 疫 苗 冷 链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青 岛 山 东 青 岛 加 工 贸 易 80 20 投 资 设 立 澳 柯 玛 美 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美 国 纽 约 美 国 纽 约 国 际 贸 易 100 投 资 设 立 其 他 说 明 : 两 家 子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分 别 为 青 岛 澳 洋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青 岛 澳 柯 玛 新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青 岛 澳 柯 玛 专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2 在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且 仍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交 易 3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青 岛 东 华 澳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地 中 国 上 海 山 东 青 岛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直 接 间 接 资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中 国 投 资 35.00 权 益 法 上 海 咨 询 山 东 担 保 36.36 权 益 法 青 岛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公 司 作 为 财 务 型 投 资 者 对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投 资 人 民 币 1 亿 元, 该 笔 资 金 将 用 于 收 购 太 平 山 矿 业 股 权, 公 司 出 资 比 例 为 50% 根 据 合 伙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现 按 35% 的 比 例 享 有 合 伙 人 会 议 上 的 表 决 权 并 依 此 比 例 分 享 或 分 担 利 润 或 亏 损 72 / 84
(2). 重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青 岛 东 华 澳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青 岛 东 华 澳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28,009,298.17 110,505,192.52 26,600,443.00 124,519,262.56 非 流 动 资 产 332,644,100.19 6,076,048.71 334,822,524.85 4,932,658.19 资 产 合 计 360,653,398.36 116,581,241.23 361,422,967.85 129,451,920.75 流 动 负 债 155,359,191.96 197,059.70 148,720,716.52 4,345,254.49 非 流 动 负 债 192,418.71 1,827,933.50 192,418.71 1,308,133.50 负 债 合 计 155,551,610.67 2,024,993.20 148,913,135.23 5,653,387.9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44,468,647.14 45,819,455.8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160,633,140.55 114,556,248.03 166,690,376.75 123,798,532.76 益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净 56,221,599.19 41,652,651.78 58,341,631.86 45,013,146.51 资 产 份 额 调 整 事 项 -- 商 誉 --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 其 他 对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投 资 86,229,066.35 41,655,931.79 88,349,099.02 45,016,826.52 的 账 面 价 值 存 在 公 开 报 价 的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营 业 收 入 5,455,475.10 6,370,020.13 10,696,507.99 净 利 润 -7,408,044.93 1,757,715.27-6,676,014.25 3,980,422.10 终 止 经 营 的 净 利 润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408,044.93 1,757,715.27-6,676,014.25 3,980,422.10 本 年 度 收 到 的 来 自 联 营 企 业 的 股 利 4,000,000.00 3,200,000.00 十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十 一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十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青 岛 市 市 南 区 投 资 82,200 37.98 37.98 73 / 84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东 海 路 8 号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青 岛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3 本 企 业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本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或 前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形 成 余 额 的 其 他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被 投 资 方 4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澳 柯 玛 集 团 总 公 司 关 联 人 ( 与 公 司 同 一 董 事 长 ) 青 岛 澳 柯 玛 国 际 电 工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天 龙 澳 兴 工 贸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澳 柯 玛 太 阳 能 成 套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澳 鸿 自 动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澳 柯 玛 科 技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澳 柯 玛 热 水 器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澳 柯 玛 集 团 空 调 器 厂 其 他 青 岛 澳 柯 玛 自 动 商 用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担 保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青 岛 华 通 东 卫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青 岛 新 时 代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原 材 料 545,744,937.14 750,749,650.67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原 材 料 及 冰 柜 销 售 13,994,672.16 13,429,814.04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说 明 74 / 84
(1)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按 市 场 价 格 执 行 公 司 及 全 资 企 业 控 股 子 公 司 与 各 关 联 方 之 间, 对 有 关 交 易 签 订 合 同, 各 种 交 易 均 遵 循 公 平 合 理 的 定 价 原 则, 按 照 市 场 公 允 价 格 协 商 确 定 (2)2016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与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物 资 采 购 协 议, 通 过 其 采 购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物 资, 双 方 根 据 采 购 时 的 具 体 情 况 协 商 确 定 产 品 单 价 结 算 时 间 : 自 发 票 开 出 之 日 起 不 得 超 过 3 个 月 结 算 方 式 : 以 现 汇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等 方 式 (2). 关 联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及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3).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2009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与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厂 房 租 赁 协 议 书, 租 赁 其 位 于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前 湾 港 路 315 号 澳 柯 玛 工 业 园 院 内 的 厂 房 ( 原 澳 柯 玛 空 调 器 厂 厂 房 ) 该 房 产 座 落 在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工 业 出 让 权 的 土 地 上, 位 于 澳 柯 玛 工 业 园 西 南 角, 且 与 本 公 司 现 有 的 厂 房 及 办 公 楼 相 邻, 房 产 所 有 权 证 书 编 号 : 青 房 黄 自 变 字 第 85 号,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56242.4 平 方 米 ; 房 屋 附 属 建 筑 物 及 其 他 设 施 : 空 压 机 站 及 气 瓶 库 301 平 方 米 液 化 石 油 气 瓶 库 77 平 方 米 消 防 水 池 1000 立 方 米 以 及 部 分 室 外 道 路 3850 平 方 米 等 归 本 公 司 使 用 ; 本 次 租 赁 期 限 为 十 年, 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止 ; 租 金 为 每 年 人 民 币 伍 佰 万 元 整 澳 柯 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与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关 于 厂 房 租 赁 协 议 书 的 补 充 协 议 的 议 案 该 补 充 协 议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a 租 赁 期 满 后, 华 通 集 团 将 协 议 房 产 的 所 有 权 转 归 本 公 司, 公 司 已 支 付 的 租 金 抵 做 房 款 b 在 租 赁 期 内, 如 已 具 备 办 理 产 权 过 户 手 续 的 条 件, 在 公 司 向 华 通 集 团 交 齐 协 议 房 产 的 全 部 租 金 后 60 日 内, 华 通 集 团 负 责 办 完 产 权 过 户 手 续 c 租 赁 期 满 后, 如 协 议 房 产 最 终 无 法 完 成 过 户, 协 议 房 产 归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有 权 继 续 使 用 或 处 置, 不 再 向 华 通 集 团 缴 纳 租 金 协 议 双 方 已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4).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2,000.00 2015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5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3,000.00 2016 年 6 月 29 日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80.00 2016 年 2 月 23 日 2016 年 8 月 23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900.00 2016 年 5 月 25 日 2016 年 11 月 25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生 活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800.00 2016 年 1 月 14 日 2016 年 7 月 14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45.90 2016 年 5 月 19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55.19 2016 年 5 月 19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36.36 2016 年 5 月 31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23.67 2016 年 6 月 1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20.90 2016 年 6 月 12 日 否 河 南 澳 柯 玛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476.82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否 上 述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五 笔 未 注 明 担 保 到 期 日 的 担 保 系 因 进 口 货 物 开 具 信 用 证, 待 相 关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时 即 为 担 保 到 期 日 75 / 84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1,500.00 2016 年 1 月 15 日 2016 年 7 月 15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120.00 2016 年 4 月 21 日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1,716.00 2016 年 5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3,000.00 2016 年 5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6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1,500.00 2016 年 4 月 14 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300.00 2016 年 4 月 14 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600.00 2016 年 6 月 13 日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1,200.00 2016 年 6 月 17 日 2016 年 12 月 17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4,000.00 2016 年 2 月 4 日 2017 年 2 月 3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2,000.00 2016 年 5 月 19 日 2017 年 5 月 19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3,000.00 2016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3,000.00 2016 年 6 月 16 日 2017 年 6 月 16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生 活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2,000.00 2016 年 5 月 19 日 2017 年 5 月 19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生 活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3,000.00 2016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 否 青 岛 澳 柯 玛 生 活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3,000.00 2016 年 6 月 16 日 2017 年 6 月 16 日 否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4,000.00 2016 年 2 月 4 日 2017 年 2 月 3 日 否 有 限 公 司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1,080.00 2016 年 6 月 29 日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否 有 限 公 司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3,000.00 2015 年 12 月 15 日 2016 年 12 月 14 日 否 有 限 公 司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4,000.00 2015 年 12 月 22 日 2016 年 12 月 21 日 否 有 限 公 司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3,000.00 2015 年 12 月 2 日 2016 年 12 月 2 日 否 有 限 公 司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600.00 2016 年 3 月 14 日 2016 年 9 月 14 日 否 有 限 公 司 澳 柯 玛 ( 沂 南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1,200.00 2016 年 4 月 8 日 2016 年 10 月 8 日 否 (5).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121.33 116.63 6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应 收 款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31,560,667.55 1,578,033.38 30,009,000.00 1,500,450.00 76 / 84
应 收 利 息 ( 有 限 合 伙 )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1,149,123.97 1,625,938.06 (2).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付 账 款 青 岛 澳 柯 玛 制 冷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94,985,987.85 88,797,233.60 长 期 应 付 款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3,730,996.69 13,237,356.31 其 他 应 付 款 青 岛 华 通 国 有 资 本 运 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156,918.60 2,156,918.60 其 他 应 付 款 青 岛 市 企 业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8,621,042.44 8,621,042.44 应 付 账 款 青 岛 澳 柯 玛 自 动 商 用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30,086.12 30,086.12 7 其 他 公 司 无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关 联 事 项 十 三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总 体 情 况 2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3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十 四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2 或 有 事 项 十 五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信 息 产 业 园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关 于 变 更 青 岛 澳 柯 玛 智 能 产 业 园 ( 东 区 )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和 投 资 的 通 知 及 青 岛 市 规 划 局 崂 山 分 局 关 于 青 岛 澳 柯 玛 信 息 产 业 园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通 知 书 的 要 求,2016 年 7 月 将 原 值 15,310,701.64 元 的 厂 房 拆 除 用 于 智 能 产 业 园 项 目 的 建 设 截 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重 大 非 调 整 事 项 十 六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77 / 84
十 七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 种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内 部 应 收 账 款 1,119,243, 062.65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10,333,639 0.88 10,333,639.20.20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100 0.00 10,333,639. 20 10,431,378 0.89 730,396.94 7 9,700,981..83 89 34,515,028 2.94 34,515,028.38.38 95.2 9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账 面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价 值 (%) (%) 1.22 10,333,63 9.20 9,188,206.6 1.09 597,364.1 9 5 100 0.00 34,486,523. 4.08 34,486,52 84 3.84 1,119,243, 062.65 792,213,316 93.6.75 1 100 0.00 6.50 8,590,842.54 100 0.00 792,213,3 16.75 合 计 1,174,523, 109.06 / 45,579,064.52 / 1,128,944, 044.54 846,221,686.48 / 45,417,52 7.19 / 800,804,1 59.29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应 收 账 款 ( 按 期 末 余 额 单 位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单 位 一 4,521,327.48 4,521,327.48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单 位 二 3,792,362.70 3,792,362.70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单 位 三 2,019,949.02 2,019,949.02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合 计 10,333,639.20 10,333,639.20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小 计 9,738,191.12 486,909.55 5% 1 至 2 年 257,766.18 25,776.62 10% 2 至 3 年 435,421.53 217,710.77 50% 合 计 10,431,378.83 730,396.94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78 / 84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61,537.33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单 位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名 称 额 的 比 例 (%) 单 位 一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715,054,658.84 部 分 一 年 以 内, 部 分 一 至 两 年 60.88 单 位 二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252,526,365.59 一 年 以 内 21.50 单 位 三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82,834,786.03 部 分 一 年 以 内, 部 分 一 至 两 年, 部 分 两 至 三 年 7.05 单 位 四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50,570,308.86 一 年 以 内 4.31 单 位 五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14,681,196.71 部 分 一 年 以 内, 部 分 一 至 两 年 1.25 合 计 1,115,667,316.03 94.99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内 部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27,228,3 13.56 37,850,0 26.61 3,904,04 8.37 87,205,3 10.88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17.43 27,228,3 13.56 24.23 1,892,50 1.34 2.50 3,904,04 8.37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100 0.00 27,228,313. 56 5 35,957,52 35,026,553. 5.27 81 100 0.00 3,904,348.3 7 55.84 87,205,31 92,199,185. 0.88 78 比 例 (%) 期 初 余 额 17.19 27,228,313.56 22.12 1,751,327. 70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 100 0.00 2.47 3,904,348. 37 5 33,275,22 6.11 100 0.00 58.22 92,199,18 5.78 合 计 156,187, 699.42 / 33,024,8 63.27 / 123,162,8 158,358,401 36.15.52 / 32,883,989.63 / 125,474,4 11.89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79 / 84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 按 单 位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单 位 一 19,777,593.56 19,777,593.56 100.00 长 期 挂 账,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单 位 二 7,450,720.00 7,450,720.00 100.00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合 计 27,228,313.56 27,228,313.56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余 额 百 分 比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9,569,252.36 478,462.63 5% 1--2 年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6,751,900.00 337,595.00 5% 2--3 年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21,400,000.00 1,070,000.00 5% 3 年 以 上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128,874.25 6,443.71 5% 合 计 37,850,026.61 1,892,501.34 5%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40,873.64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单 位 一 62,083,175.77 一 年 以 内 39.75 0 单 位 二 31,560,667.55 部 分 一 年 以 内, 20.21 1,578,033.38 部 分 一 至 两 年, 部 分 两 至 三 年 单 位 三 19,777,593.56 三 年 以 上 12.66 19,777,593.56 单 位 四 11,113,348.03 一 年 以 内 7.12 0 单 位 五 7,450,720.00 一 年 以 内 4.77 7,450,720.00 合 计 / 131,985,504.91 / 84.51 28,806,346.94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80 / 84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减 值 减 值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469,574,156.35 469,574,156.35 437,429,517.97 437,429,517.97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127,884,998.14 127,884,998.14 133,365,925.54 133,365,925.54 投 资 合 计 597,459,154.49 597,459,154.49 570,795,443.51 570,795,443.51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81 / 84 本 期 减 少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4,000,000.00 4,000,000.00 务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122,591,785.39 122,591,785.39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海 生 物 30,000,000.00 30,000,000.00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39,397,382.20 39,397,382.20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电 19,311,617.04 19,311,617.04 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资 16,000,000.00 16,000,000.00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电 9,303,663.13 9,303,663.13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自 8,000,000.00 8,000,000.00 动 售 货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洗 20,000,000.00 20,000,000.00 衣 机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专 18,000,000.00 18,000,000.00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超 47,500,000.00 47,500,000.00 低 温 冷 冻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生 19,000,000.00 19,000,000.00 活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澳 柯 玛 电 18,000,000.00 18,000,000.00 本 期 计 减 值 准 期 末 余 额 提 减 值 备 期 末 准 备 余 额
器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信 45,325,070.21 27,144,638.38 72,469,708.59 息 产 业 园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澳 柯 玛 专 21,000,000.00 5,000,000.00 26,000,000.00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437,429,517.97 32,144,638.38 469,574,156.35 (2)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投 资 单 位 一 合 营 企 业 小 计 二 联 营 企 业 青 岛 东 华 澳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全 祥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期 初 余 额 45,016,826. 52 88,349,099. 02 小 计 133,365,925.54 133,365,925 合 计.54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权 益 法 下 确 认 的 投 资 损 益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其 他 综 合 其 他 权 收 益 益 变 动 调 整 宣 告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639,105.27 4,000, 000.00-2,120,032.67-1,480,927.40-1,480,927.40 4,000, 000.00 4,000, 000.00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41,655,9 31.79 86,229,0 66.35 127,884, 998.14 127,884, 998.14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子 公 司 澳 柯 玛 ( 香 港 )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澳 柯 玛 ( 香 港 )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疫 苗 冷 链 有 限 公 司 尚 无 资 本 投 入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1,137,755,700.00 951,446,853.83 1,233,288,786.15 994,655,279.76 其 他 业 务 29,983,776.29 25,966,360.42 29,193,895.62 27,324,918.41 合 计 1,167,739,476.29 977,413,214.25 1,262,482,681.77 1,021,980,198.17 其 他 说 明 : 母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给 下 属 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澳 柯 玛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及 青 岛 澳 柯 玛 商 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82 / 84
5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480,927.40-516,836.18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320,361.82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1,480,927.40-196,474.36 十 八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362,101.36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8,939,165.06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52,112.02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365,061.16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1,074,853.46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754,302.97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17,087.87 合 计 8,601,752.92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6.16% 0.0942 0.0942 5.34% 0.0815 0.0815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83 / 84
第 十 一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载 有 公 司 董 事 长 签 名 的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文 本 ; 载 有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及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总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会 计 报 告 ;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上 公 开 披 露 的 所 有 文 件 的 正 文 及 原 稿 董 事 长 : 李 蔚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送 日 期 :2016 年 8 月 30 日 修 订 信 息 报 告 版 本 号 更 正 补 充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更 正 补 充 公 告 内 容 84 /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