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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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旦 大 学 关 于 制 ( 修 ) 订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基 本 要 求 制 ( 修 ) 订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所 遵 循 的 学 科 专 业 划 分 及 名 称, 应 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和 国 家 教 育 部 新 颁 布 的 授 予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和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学 科 专 业 目 录 为 依 据 ; 以 最 新 通 过 的 复 旦 大 学 培 养 研 究 生 学 科 专 业 目 录 所 列 的 学 科 专 业 名 称 为 准 制 ( 修 ) 订 培 养 方 案 的 基 本 要 求 如 下 : 一 合 理 设 置 和 调 整 优 化 学 科 研 究 方 向 研 究 生 的 学 科 专 业 设 置 以 国 家 最 新 颁 布 的 目 录 为 依 据, 其 专 业 属 于 二 级 学 科 1. 研 究 方 向 的 调 整 和 设 置, 要 注 意 突 出 重 点, 加 强 论 证 应 在 突 出 本 学 科 已 有 特 色 和 优 势 的 同 时, 密 切 关 注 科 技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中 具 有 重 大 或 深 远 意 义 的 领 域, 并 力 求 体 现 前 瞻 性 先 进 性 和 前 沿 性 要 努 力 把 握 本 学 科 发 展 的 主 流 和 趋 势, 适 应 我 国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进 步 发 展 的 需 要, 适 应 21 世 纪 科 学 技 术 发 展 的 趋 势, 使 本 学 科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能 够 立 足 于 较 高 的 起 点 和 学 科 发 展 的 前 沿 2. 对 同 一 专 业 内 所 设 置 的 研 究 方 向, 应 在 总 体 上 对 本 二 级 学 科 的 主 要 研 究 领 域 有 一 定 范 围 的 覆 盖 面, 既 不 宜 过 窄, 又 要 避 免 重 复 研 究 方 向 的 调 整 和 设 置 应 力 求 相 对 稳 定, 还 应 根 据 新 颁 布 的 学 科 专 业 目 录 已 经 有 所 扩 大 的 学 科 范 围, 注 意 新 研 究 方 向 的 开 拓 鼓 励 设 置 一 些 跨 学 科 的 研 究 方 向, 以 促 进 学 科 专 业 间 的 合 作 交 叉 与 渗 透, 特 别 是 促 进 交 叉 学 科 边 缘 学 科 和 新 兴 学 科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二 明 确 培 养 目 标, 调 整 人 才 培 养 的 规 格 类 型 1. 培 养 方 案 应 根 据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的 整 体 要 求, 对 本 学 科 博 士 和 硕 士 的 培 养 目 标 从 德 智 体 等 各 方 面 提 出 较 为 具 体 的 要 求, 既 要 体 现 研 究 生 教 育 所 培 养 的 人 才 的 高 层 次 性, 以 及 专 业 性 较 强 等 特 点, 更 要 注 意 所 培 养 的 人 才 对 今 后 介 入 国 家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的 较 大 的 适 应 性 2. 培 养 方 案 应 根 据 不 同 学 科 的 特 点, 以 及 适 应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体 现 本 学 科 对 不 同 规 格 类 型 研 究 生 培 养 的 统 一 要 求 和 具 体 要 求 三 按 照 拓 宽 基 础 理 论 和 知 识 面 的 要 求, 以 建 设 研 究 生 课 程 体 系 ( 或 教 学 体 系 ) 为 目 标, 合 理 设 置 研 究 生 课 程 1

1. 总 体 要 求 和 基 本 出 发 点 课 程 设 置 是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研 究 生 应 具 有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业 知 识 学 习 要 求 的 具 体 化 培 养 方 案 中 对 课 程 的 总 体 设 计 要 体 现 下 述 原 则 : (1) 课 程 设 置 应 该 首 先 考 虑 本 学 科 硕 士 生 和 博 士 生 应 具 有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门 知 识 结 构 的 要 求 ; 要 着 眼 于 21 世 纪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的 要 求 和 培 养 高 质 量 研 究 生 的 需 要, 调 整 和 更 新 有 关 课 程 的 内 容, 注 意 改 革 教 学 方 法 各 个 学 科 培 养 方 案 中 的 课 程 设 置, 应 对 各 门 课 程 的 教 学 内 容 适 用 对 象 及 教 学 要 求 ( 包 括 课 内 外 学 习 的 质 和 量 两 个 方 面 的 要 求, 尤 其 是 对 加 大 课 外 的 阅 读 量 工 作 量 和 训 练 量 等 ) 作 出 明 确 的 规 定 使 各 门 课 程 在 加 深 和 拓 宽 研 究 生 基 础 理 论 和 学 科 知 识 面 及 相 关 的 能 力 培 养 等 方 面, 既 有 所 分 工 有 所 侧 重, 又 相 互 补 充 相 互 协 调 ( 如 硕 士 课 程 与 博 士 课 程 本 学 科 与 其 他 学 科 之 间 ), 从 而 真 正 形 成 研 究 生 的 课 程 体 系 或 教 学 体 系 研 究 生 的 课 程 设 置 和 教 学 要 求, 还 要 注 意 与 本 科 生 课 程 之 间 的 区 分 和 衔 接 本 次 按 本 基 本 要 求 制 订 和 修 订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对 象 是 : 国 家 第 十 批 学 位 授 权 审 核 前 我 校 所 增 列 的 博 士 和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学 科 专 业 点 待 全 校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全 面 修 订 完 成 之 后, 研 究 生 各 类 课 程 的 编 号 将 与 本 科 生 课 程 的 编 号 逐 步 统 一 起 来 (2) 课 程 设 置 对 本 学 科 的 基 本 领 域 应 有 一 定 的 覆 盖, 要 着 眼 于 一 级 学 科 ( 或 学 科 群 ) 的 范 围, 建 设 适 应 面 较 宽 的 研 究 生 课 程 体 系 同 时 也 要 重 视 设 置 一 些 与 本 学 科 相 关 的 相 邻 学 科 和 交 叉 学 科 的 课 程 (3) 研 究 生 课 程 设 置 及 课 程 体 系 的 建 设, 关 键 是 任 课 教 师 队 伍 的 建 设, 应 该 本 着 改 革 的 精 神, 瞄 准 一 流 目 标, 把 课 程 建 设 与 有 关 的 师 资 培 养 与 管 理 的 改 革 结 合 起 来, 充 分 发 挥 学 科 的 综 合 优 势 和 学 术 群 体 的 作 用, 克 服 导 师 包 揽 本 人 指 导 的 研 究 生 的 所 学 课 程 等 情 况 (4) 研 究 生 课 程 设 置 及 教 学 应 该 加 强 对 研 究 生 文 献 阅 读 与 检 索 能 力 的 培 养 培 养 方 案 应 列 出 本 学 科 研 究 生 在 学 期 间 必 读 ( 也 可 以 部 分 作 为 ) 的 主 要 经 典 著 作 的 书 目 主 要 的 专 业 学 术 期 刊 名 称 等, 同 时 须 对 考 核 的 具 体 办 法 做 出 规 定 既 可 以 将 学 位 课 程 指 定 的 文 献 阅 读 纳 入 考 试 范 围 进 行 考 核 ; 也 可 以 根 据 不 同 学 科 的 特 点 或 通 过 讨 论 班, 或 读 书 报 告 的 形 式, 或 结 合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的 开 题 论 证 报 告 进 行 考 核 2

2. 课 程 的 类 型 和 要 求 ( 一 ) 必 修 课 程 (1) 学 位 公 共 课 根 据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的 规 定 和 国 家 教 育 部 的 有 关 规 定 设 置, 并 按 国 家 制 订 的 教 学 大 纲 或 教 学 要 求 进 行 教 学 硕 士 生 应 修 :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2 门, 即 :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的 理 论 与 实 践 马 克 思 主 义 经 典 著 作 ( 文 科 必 修 ) 自 然 辩 证 法 概 论 ( 理 医 科 必 修 ) 第 一 外 国 语 ( 包 括 专 业 外 语 ) 博 士 生 应 修 :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即 :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当 代 社 会 思 潮 ( 文 科 必 修 ) 现 代 科 技 革 命 与 马 克 思 主 义 ( 理 医 科 必 修 ) 第 一 外 国 语 ( 学 习 应 用 外 语 和 专 业 外 语, 须 先 通 过 外 语 水 平 测 试 ) 硕 博 连 读 生 应 修 :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课 2 门, 即 :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的 理 论 与 实 践 马 克 思 主 义 与 当 代 社 会 思 潮 ( 文 科 必 修 ) 现 代 科 技 革 命 与 马 克 思 主 义 ( 理 医 科 必 修 ) 第 一 外 国 语 ( 通 过 硕 士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后, 进 入 博 士 生 应 用 外 语 和 专 业 外 语 学 习 ) (2) 学 位 基 础 课 学 位 基 础 课 是 研 究 生 学 习 和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宽 广 基 础 理 论 的 重 要 基 本 课 程, 应 按 一 级 学 科 ( 或 学 科 群 ) 设 置 ; 并 且 需 设 置 5 门 以 上, 使 本 一 级 学 科 或 学 科 群 中 不 同 专 业 及 层 次 的 研 究 生, 既 可 统 一 安 排 共 同 课 程, 又 能 有 所 侧 重 进 行 选 择 学 位 基 础 课 应 由 本 学 科 理 论 基 础 深 厚 并 具 有 较 高 学 术 造 诣 的 博 士 生 导 师 ( 或 教 授 ) 担 任 主 讲 教 师 学 位 基 础 课 的 教 学, 应 有 课 外 阅 读 和 作 业 布 置 及 考 核 其 中 : 硕 士 生 和 硕 博 连 读 生 所 修 应 不 少 于 3 门 ; 博 士 生 未 修 过 本 学 科 上 述 课 程 的 应 补 修 其 中 的 3 门 3

(3) 学 位 专 业 课 学 位 专 业 课 是 在 本 专 业 范 围 内 拓 宽 基 础 理 论, 学 习 和 掌 握 本 专 业 系 统 专 门 知 识 ( 特 别 是 本 专 业 经 多 年 积 累 而 形 成 的 具 有 专 业 特 色 的 研 究 成 果 ) 的 基 本 课 程, 原 则 上 应 按 二 级 学 科 的 要 求 开 设 学 位 专 业 课 应 由 担 任 本 专 业 基 本 理 论 研 究 的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任 主 讲 教 师 学 位 专 业 课 的 教 学, 应 有 课 外 阅 读 和 作 业 布 置 及 考 核 其 中 : 硕 士 生 所 修 应 不 少 于 2 门 ; 博 士 生 应 修 2 门 高 级 研 究 课 程 ; 硕 博 连 读 生 所 修 应 不 少 于 3 门 (4) 必 修 环 节 为 了 拓 宽 研 究 生 的 视 野, 促 进 研 究 生 主 动 关 心 和 了 解 学 科 前 沿 的 进 展, 各 学 科 的 培 养 方 案 应 根 据 本 学 科 的 情 况, 规 定 研 究 生 在 学 期 间 应 参 加 实 践 和 学 术 活 动, 包 括 听 取 的 学 术 报 告 ( 讲 座 ) 的 次 数 及 考 查 要 求 和 方 式 参 加 一 定 数 量 的 学 术 报 告 ( 讲 座 ), 或 按 学 科 进 行 的 研 究 生 讨 论 班, 也 可 计 学 分 实 践 : 包 括 教 学 实 践 医 疗 实 践 社 会 调 查 等 ; 学 术 活 动 : 包 括 作 学 术 报 告 参 加 学 术 报 告 会 前 沿 讲 座, 以 及 各 种 专 题 讨 论 班 等 ( 二 ) 选 修 课 程 (1) 选 修 课 选 修 课 是 供 研 究 生 进 一 步 拓 宽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扩 大 知 识 面 及 相 应 能 力 培 养 而 设 置 的 课 程, 除 了 设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外, 还 应 要 求 研 究 生 选 修 部 分 跨 专 业 或 跨 学 科 的 课 程 专 业 选 修 课 任 课 教 师 应 是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主 要 研 究 该 课 程 所 涉 及 领 域 的 教 师 担 任, 原 则 上 应 由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任 教 硕 士 生 和 硕 博 连 读 生 应 修 不 少 于 5 门, 其 中 跨 专 业 跨 学 科 课 程 不 少 于 2 门 ; 博 士 生 根 据 需 要 应 选 修 部 分 课 程, 特 别 是 跨 专 业 或 跨 学 科 的 课 程 ( 不 少 于 2 门 ); 除 外 语 专 业 或 个 别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专 业 第 二 外 国 语 应 作 为 必 修 课 外, 其 它 学 科 专 业 研 究 生 ( 包 括 博 士 生 ) 的 第 二 外 国 语 是 否 作 为 选 修 或 必 修, 由 各 学 科 专 业 根 据 各 自 情 况 作 出 决 定 (2) 补 修 课 4

对 于 跨 学 科 考 入 或 以 同 等 学 力 考 入 的 硕 士 生 和 博 士 生, 也 包 括 有 必 要 加 强 与 本 人 主 攻 的 科 学 研 究 有 关 领 域 若 干 基 础 的 博 士 生, 以 及 在 招 生 考 试 时 已 被 认 为 基 础 理 论 或 专 业 知 识 有 着 某 些 缺 陷 需 要 入 学 后 进 行 适 当 补 课 的 研 究 生, 都 有 必 要 补 修 有 关 的 基 础 课 程 或 其 它 相 关 课 程 这 些 课 程 可 以 是 比 本 人 目 前 所 攻 读 的 学 位 低 一 级 学 位 的 课 程, 并 需 进 行 考 核 对 硕 士 生, 成 绩 合 格 的 可 计 算 学 分, 但 不 能 顶 替 本 学 科 专 业 的 学 位 课 程 和 专 业 选 修 课 的 学 分 跨 学 科 考 入 的 研 究 生 补 修 有 关 课 程 后, 可 以 免 修 跨 学 科 的 课 程 3. 学 分 数 要 求 ( 最 低 限 度 要 求 ) (1) 硕 士 生 ( 基 本 学 习 年 限 二 至 三 年 或 习 惯 称 三 年 制 ) 总 学 分 35 分 具 体 分 布 如 下 : 必 修 课 : 学 位 公 共 课 ( 共 10 学 分 ) 政 治 理 论 课 (2 门 ) 第 一 外 国 语 专 业 外 语 学 位 基 础 课 ( 不 少 于 3 门 ) 学 位 专 业 课 ( 不 少 于 2 门 ) 4 学 分 4 学 分 2 学 分 不 少 于 7-9 学 分 不 少 于 5-6 学 分 选 修 课 :( 不 少 于 4 门, 不 少 于 10 学 分 ) 专 业 选 修 课 ( 不 少 于 2 门 ) 跨 一 级 学 科 课 程 不 少 于 6 学 分 不 少 于 2 学 分 必 修 环 节 : 实 践 和 学 术 活 动 ( 教 学 实 践 医 疗 实 践 作 学 术 报 告 前 沿 讲 座 等 ) 3-4 学 分 补 修 课 程 : ( 学 分 另 计, 但 不 能 顶 替 以 上 各 项 规 定 的 学 分 ) (2) 博 士 生 ( 基 本 学 习 年 限 三 至 四 年 或 习 惯 称 三 年 制 ) 博 士 生 应 修 满 不 少 于 20 学 分 的 课 程 和 必 修 环 节 最 低 学 分 数 要 求, 其 中 政 治 理 论 课 2 学 分, 第 一 外 国 语 6 学 分 ( 博 士 生 外 语 4 学 分, 专 业 外 语 2 学 分 ), 学 位 基 础 课 和 学 位 专 业 课 4 学 分 (2 门 ), 选 修 课 4 学 分 (2 门 ) 和 必 修 环 节 ( 实 践 学 术 报 告 文 献 综 述 与 开 题 前 沿 讲 座 学 术 研 讨 班 资 格 考 试 等 )4 学 分 (3) 硕 博 连 读 生 ( 基 本 学 习 年 限 五 至 六 年 或 习 惯 称 五 年 制 ) 5

总 学 分 42 分 具 体 分 布 如 下 : 必 修 课 : 学 位 公 共 课 ( 共 10 学 分 ) 政 治 理 论 课 (2 门 ) 第 一 外 国 语 专 业 外 语 学 位 基 础 课 ( 不 少 于 3 门 ) 学 位 专 业 课 ( 不 少 于 3 门 ) 4 学 分 4 学 分 2 学 分 不 少 于 9 学 分 不 少 于 9 学 分 选 修 课 : ( 不 少 于 4 门, 不 少 于 10 学 分 ) 专 业 选 修 课 ( 不 少 于 3 门 ) 跨 一 级 学 科 课 程 不 少 于 8 学 分 不 少 于 2 学 分 必 修 环 节 : 实 践 和 学 术 活 动 ( 教 学 实 践 医 疗 实 践 作 学 术 报 告 前 沿 讲 座 等 ) 3-4 学 分 四 加 强 研 究 生 科 研 能 力 的 培 养, 提 高 学 位 论 文 质 量 科 研 能 力 的 培 养 是 研 究 生 培 养 工 作 的 重 要 方 面, 研 究 生 的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的 全 面 训 练, 培 养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能 力 的 重 要 环 节, 也 是 衡 量 研 究 生 能 否 获 得 硕 士 或 博 士 学 位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博 士 生 ( 包 括 欲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的 硕 博 连 读 生 直 接 攻 博 生 ) 在 学 期 间 一 般 要 用 至 少 2 年 的 时 间 完 成 学 位 论 文 ; 硕 士 生 一 般 要 用 至 少 1 年 的 时 间 完 成 学 位 论 文 1. 研 究 生 在 撰 写 论 文 之 前, 必 须 经 过 认 真 的 调 查 研 究, 查 阅 大 量 的 文 献 资 料, 了 解 本 人 主 攻 研 究 方 向 的 历 史 和 现 状,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定 自 己 的 学 位 论 文 研 究 题 目, 并 按 有 关 规 定 和 程 序 作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培 养 方 案 应 对 本 学 科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和 开 题 的 基 本 要 求 及 进 行 开 题 报 告 的 方 式 等 作 出 具 体 规 定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要 密 切 结 合 本 学 科 发 展 或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必 须 能 够 体 现 在 本 学 科 及 相 关 领 域 的 先 进 性 开 拓 性 或 前 沿 性 研 究 生 的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须 经 导 师 审 核 同 意 ( 博 士 生 的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还 须 经 指 导 小 组 审 核 同 意 ), 硕 士 生 硕 博 连 读 生 直 接 攻 博 生 的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及 开 题 报 告 至 迟 须 在 第 四 学 期 末 完 成, 博 士 生 的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及 开 题 报 告 至 迟 须 在 第 二 学 期 末 完 成 6

2. 各 学 科 应 结 合 本 学 科 的 特 点, 根 据 对 博 士 和 硕 士 的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在 培 养 方 案 中 对 本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和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水 平 的 基 本 标 准 ( 如 优 良 合 格 等 的 内 涵 和 打 分 标 准 ), 特 别 是 对 本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研 究 成 果 是 否 具 有 创 造 性 的 内 涵 及 评 价 标 准, 做 出 具 体 规 定 3. 学 位 论 文 的 审 核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有 关 学 科 如 有 需 要 结 合 本 学 科 特 点 要 求 在 与 学 校 制 订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相 抵 触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在 培 养 方 案 中 提 出 本 学 科 的 补 充 要 求 或 具 体 要 求 4. 在 培 养 方 案 中 应 明 确 本 学 科 硕 士 生 和 博 士 生 须 具 备 的 科 研 能 力 和 水 平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对 本 学 科 硕 士 生 和 博 士 生 应 参 加 的 科 研 活 动 ( 包 括 参 加 科 研 项 目 实 验 室 建 设 等 ) 课 题 研 究 学 术 交 流, 应 取 得 的 研 究 成 果 以 及 检 验 科 研 成 果 的 标 志 ( 如 获 得 的 科 研 成 果 奖 励 科 研 专 利, 发 表 的 学 术 论 文 数 及 其 所 刊 登 的 期 刊 范 围 等 ) 等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五 切 实 改 进 和 加 强 研 究 生 综 合 素 质 及 能 力 的 培 养 各 学 科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制 订 或 修 订, 要 紧 紧 围 绕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这 一 根 本 的 出 发 点, 加 强 对 研 究 生 综 合 素 质 及 能 力 的 培 养 1. 培 养 方 案 应 体 现 德 智 体 全 面 培 养 的 要 求 培 养 目 标 的 制 订 以 及 有 关 培 养 环 节 安 排, 都 要 重 视 对 研 究 生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 特 别 是 献 身 精 神 敬 业 精 神 及 团 结 合 作 精 神 等 ) 创 新 能 力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语 言 文 字 表 达 能 力 等 的 培 养 2. 培 养 方 案 中 对 不 同 学 科 和 学 位 层 次 研 究 生 实 践 能 力 的 培 养 可 以 有 不 同 的 要 求, 各 学 科 应 结 合 本 学 科 的 特 点 及 条 件, 对 研 究 生 在 学 期 间 参 加 实 践 的 形 式 时 间 工 作 量 和 考 核 办 法 等 提 出 具 体 方 案 实 践 的 内 容 除 了 各 种 形 式 的 教 学 实 践 外, 也 可 以 参 加 社 会 调 查 承 担 校 内 外 的 科 研 设 计 调 研 咨 询 技 术 开 发 和 服 务 等 活 动 实 践 能 力 的 培 养 可 以 与 研 究 生 兼 任 助 教 助 研 和 助 管 的 工 作 结 合 起 来 应 用 学 科 或 应 用 性 较 强 学 科 所 属 的 学 院 或 系, 要 重 视 研 究 生 实 践 基 地 的 建 设 3. 培 养 方 案 还 可 以 结 合 本 学 科 的 特 点 及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实 际 需 要, 对 研 究 生 应 具 有 的 其 它 素 质 和 能 力 提 出 有 关 要 求 和 培 养 措 施 如 对 研 究 生 应 具 有 的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及 水 平 科 学 实 验 技 能 或 具 有 学 科 特 殊 要 求 的 文 献 阅 读 与 检 索 的 能 力 等 等, 提 出 具 体 要 求 和 培 养 措 施 7

六 加 强 考 核, 改 进 培 养 方 式, 切 实 发 挥 研 究 生 导 师 和 学 科 专 业 的 集 体 作 用 1. 以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为 基 本 出 发 点, 积 极 推 行 或 实 施 五 年 一 贯 制 博 士 生 硕 博 连 读 基 地 班 本 科 与 研 究 生 连 读 等 培 养 模 式, 在 本 学 科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中, 对 这 类 模 式 的 有 关 培 养 要 求 及 措 施 等 应 单 列 2. 加 强 包 括 课 程 考 试 在 内 的 各 种 考 核, 在 培 养 方 案 中, 对 本 学 科 硕 士 生 和 博 士 生 的 中 期 考 核 硕 博 连 读 生 直 接 攻 博 生 的 资 格 考 试 博 士 生 的 学 科 综 合 考 试 等 提 出 要 求 明 确 且 可 操 作 的 办 法 3. 培 养 方 案 还 应 结 合 本 学 科 的 特 点, 对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方 式 指 导 方 式 以 及 实 行 集 体 培 养 ( 如 博 士 生 指 导 小 组 ) 等, 提 出 有 关 要 求 和 措 施 研 究 生 院 二 00 六 年 八 月 8

学 科 门 类 复 旦 大 学 培 养 研 究 生 学 科 专 业 目 录 ( 科 学 学 位 ) 一 级 学 科 ( 授 权 时 间 ) ( 统 计 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 序 号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9 硕 士 点 批 准 时 间 博 士 点 批 准 时 间 1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 010101 1981.11 1981.11 2 中 国 哲 学 * 010102 1981.11 1981.11 3 外 国 哲 学 * 010103 1981.11 1981.11 4 逻 辑 学 010104 1986.07 哲 学 ** 5 伦 理 学 * 010105 1993.12 2003.01 哲 学 2000.12 6 宗 教 学 * 010107 1998.06 2001.04 第 八 批 7 科 学 技 术 哲 学 * 010108 1981.11 1998.06 8 西 方 马 克 思 主 义 *( 自 设 专 业 ) 010120 2004.02 9 经 济 哲 学 *( 自 设 专 业 ) 010121 2004.02 10 比 较 哲 学 *( 自 设 专 业 ) 010122 2004.02 理 论 经 济 学 ** 1998.06 第 七 批 11 企 业 伦 理 学 ( 自 设 专 业 ) 010123 2004.02 12 政 治 经 济 学 * 020101 1981.11 1981.11 13 经 济 思 想 史 * 020102 1981.11 1984.01 14 经 济 史 020103 1981.11 15 西 方 经 济 学 * 020104 1993.12 2001.04 16 世 界 经 济 * 020105 1981.11 1986.07 17 人 口 资 源 与 环 境 经 济 学 * 020106 1990.11 2001.04 18 发 展 经 济 学 ( 自 设 专 业 ) 020120 2004.02 19 欧 盟 经 济 ( 自 设 专 业 ) 020121 2004.02 20 国 民 经 济 学 * 020201 1993.12 2001.04 经 济 学 21 区 域 经 济 学 * 020202 1993.12 2001.04 22 财 政 学 ( 含 : 税 收 学 ) 020203 1996.06 23 金 融 学 *( 含 : 保 险 学 ) 020204 1990.11 1993.12 法 学 法 学 应 用 经 济 学 ** 1998.06 第 七 批 法 学 法 学 24 产 业 经 济 学 * 020205 1984.01 1986.07 25 国 际 贸 易 学 * 020206 1993.12 2001.04 26 劳 动 经 济 学 020207 1998.06 27 统 计 学 * 020208 2000.12 2005.07 28 数 量 经 济 学 * 020209 1986.07 2001.04 29 金 融 管 理 与 金 融 工 程 *( 自 设 专 业 ) 020220 2004.02 30 产 业 组 织 学 *( 自 设 专 业 ) 020221 2004.02 31 投 资 学 ( 自 设 专 业 ) 020222 2004.02 32 法 学 理 论 030101 1998.06 33 法 律 史 030102 1981.11 34 宪 法 学 与 行 政 法 学 030103 1996.06 35 刑 法 学 030104 2000.12 36 民 商 法 学 *( 含 : 劳 动 法 学 社 会 保 障 法 学 ) 030105 1998.06 2006.01

教 育 学 文 学 文 学 政 治 学 ** 2000.12 第 八 批 社 会 学 2006.01 第 十 批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 2006.01 第 十 批 37 诉 讼 法 学 030106 2000.12 38 经 济 法 学 030107 2005.01 39 环 境 与 资 源 保 护 法 学 030108 2003.05 40 国 际 法 学 *( 含 : 国 际 公 法 国 际 私 法 国 际 经 济 法 ) 030109 1993.12 2003.07 41 政 治 学 理 论 * 030201 1984.11 1990.11 42 中 外 政 治 制 度 * 030202 2000.12 2001.04 43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与 国 际 共 产 主 义 运 动 030203 2003.05 44 中 共 党 史 *( 含 : 党 的 学 术 与 党 的 建 设 ) 030204 2003.05 2005.01 45 国 际 政 治 * 030206 1981.11 2001.04 46 国 际 关 系 * 030207 1981.11 1986.07 47 外 交 学 * 030208 2003.05 2005.07 48 社 会 学 * 030301 1993.12 2006.01 49 人 口 学 030302 1984.01 50 人 类 学 030303 2000.12 51 民 俗 学 ( 含 : 中 国 民 间 文 学 ) 030304 2003.05 52 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原 理 * 030501 1990.11 2000.12 53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 030505 1990.11 2000.12 教 育 学 54 课 程 与 教 学 论 040102 2005.01 55 高 等 教 育 学 040106 1996.06 心 理 学 56 应 用 心 理 学 040203 2006.01 57 文 艺 学 * 050101 1981.11 1986.07 58 语 言 学 及 应 用 语 言 学 * 050102 1981.11 2003.01 59 汉 语 言 文 字 学 * 050103 1981.11 1981.11 60 中 国 古 典 文 献 学 * 050104 1984.01 1999.07 61 中 国 古 代 文 学 * 050105 1981.11 1981.11 62 中 国 现 当 代 文 学 * 050106 1984.01 1986.07 63 比 较 文 学 与 世 界 文 学 * 050108 1984.01 2000.12 64 中 国 文 学 批 评 史 *( 自 设 专 业 ) 050120 2004.02 中 国 语 言 文 学 ** 1998.06 第 七 批 65 艺 术 人 类 学 与 民 间 文 学 *( 自 设 专 业 ) 050121 2004.02 66 现 代 汉 语 语 言 学 *( 自 设 专 业 ) 050122 2004.02 67 影 视 文 学 *( 自 设 专 业 ) 050123 2005.04 68 对 外 汉 语 教 学 ( 自 设 专 业 ) 050124 2005.04 69 中 国 文 学 古 今 演 变 *( 自 设 专 业 ) 050125 2005.04 70 文 学 写 作 ( 自 设 专 业 ) 050126 2006.01 71 英 语 语 言 文 学 * 050201 1981.11 1984.01 72 俄 语 语 言 文 学 050202 1990.11 73 法 语 语 言 文 学 050203 1981.11 文 学 74 德 语 语 言 文 学 050204 1993.12 外 国 语 言 文 学 外 国 语 言 10

历 史 学 理 学 新 闻 传 播 学 ** 2000.12 第 八 批 75 日 语 语 言 文 学 050205 1986.07 76 亚 非 语 言 文 学 050210 2000.12 77 外 国 语 言 学 及 应 用 语 言 学 * 050211 1990.11 2003.07 78 新 闻 学 * 050301 1981.11 1984.01 79 传 播 学 * 050302 1997 1998.06 80 广 告 学 ( 自 设 专 业 ) 050320 2003.01 81 广 播 电 视 学 *( 自 设 专 业 ) 050321 2003.01 82 编 辑 出 版 ( 自 设 专 业 ) 050322 2004.02 83 公 共 关 系 ( 自 设 专 业 ) 050323 2004.02 84 媒 介 管 理 学 *( 自 设 专 业 ) 050324 2004.02 85 国 际 传 播 ( 自 设 专 业 ) 050325 2005.04 艺 术 学 86 电 影 学 050406 2003.05 87 广 播 电 视 艺 术 学 050407 2000.12 88 史 学 理 论 与 史 学 史 * 060101 1997 2001.04 89 考 古 学 与 博 物 馆 学 * 060102 1990.11 2001.04 90 历 史 地 理 学 * 060103 1981.11 1981.11 91 历 史 文 献 学 *( 含 : 敦 煌 学 古 文 字 学 ) 060104 1986.07 2003.01 历 史 学 ** 1998.06 第 七 批 数 学 ** 1996.06 第 六 批 物 理 学 ** 1998.06 第 七 批 化 学 ** 92 专 门 史 *( 含 : 环 境 变 迁 史 ( 自 设 )) 060105 1981.11 2001.04 93 中 国 古 代 史 * 060106 1981.11 1981.11 94 中 国 近 现 代 史 * 060107 1984.01 1996.06 95 世 界 史 * 060108 1981.11 1981.11 96 文 物 学 *( 自 设 专 业 ) 060120 2004.02 97 人 口 史 *( 自 设 专 业 ) 060121 2004.02 98 当 代 中 国 史 *( 自 设 专 业 ) 060122 2005.04 99 基 础 数 学 * 070101 1981.11 1981.11 100 计 算 数 学 * 070102 1981.11 1984.01 101 概 率 论 与 数 理 统 计 * 070103 1981.11 1986.07 102 应 用 数 学 * 070104 1981.11 1981.11 103 运 筹 学 与 控 制 论 * 070105 1981.11 1998.06 104 理 论 物 理 * 070201 1981.11 1981.11 105 粒 子 物 理 与 原 子 核 物 理 * 070202 1981.11 1981.11 106 原 子 与 分 子 物 理 * 070203 1986.07 2003.01 107 等 离 子 体 物 理 070204 1996.06 108 凝 聚 态 物 理 * 070205 1981.11 1981.11 109 光 学 * 070207 1981.11 1984.01 110 无 线 电 物 理 070208 1981.11 111 无 机 化 学 * 070301 1981.11 1981.11 112 分 析 化 学 * 070302 1981.11 1986.07 11

理 学 化 学 ** 1996.06 第 六 批 生 物 学 ** 1998.06 第 七 批 力 学 2006.01 第 十 批 113 有 机 化 学 * 070303 1981.11 1990.11 114 物 理 化 学 *( 含 : 化 学 物 理 ) 070304 1981.11 1981.11 115 高 分 子 化 学 与 物 理 * 070305 1981.11 1981.11 116 化 学 生 物 学 * ( 自 设 专 业 ) 070320 2003.01 117 应 用 化 学 *( 自 设 专 业 ) 070321 2004.02 118 植 物 学 * 071001 1981.11 1986.07 119 动 物 学 * 071002 1981.11 1984.01 120 生 理 学 * 071003 1981.11 1981.11 121 微 生 物 学 * 071005 1981.11 1981.11 122 神 经 生 物 学 * 071006 1986.07 1996.06 123 遗 传 学 * 071007 1981.11 1981.11 124 发 育 生 物 学 * 071008 2000.12 2000.12 125 细 胞 生 物 学 071009 2003.05 126 生 物 化 学 与 分 子 生 物 学 * 071010 1981.11 1981.11 127 生 物 物 理 学 * 071011 1981.11 1990.11 128 生 态 学 * 071012 1986.07 2001.04 129 生 物 信 息 学 *( 自 设 专 业 ) 071020 2004.02 130 人 类 生 物 学 *( 自 设 专 业 ) 071021 2004.02 131 一 般 力 学 与 力 学 基 础 080101 1998.06 132 固 体 力 学 080102 1981.11 133 流 体 力 学 * 080103 1981.11 1981.11 134 工 程 力 学 080104 1990.11 光 学 工 程 135 光 学 工 程 (2006.01, 第 十 批 ) 080300 2003.05 工 学 材 料 科 学 与 136 材 料 物 理 与 化 学 * 080501 1990.11 1998.06 工 程 137 材 料 学 080502 2000.12 138 物 理 电 子 学 * 080901 1981.11 1981.11 139 电 路 与 系 统 * 080902 1981.11 1990.11 电 子 科 学 与 140 微 电 子 学 与 固 体 电 子 学 * 080903 1981.11 1997 理 学 技 术 ** 141 电 磁 场 与 微 波 技 术 * 080904 1998.06 2005.07 1998.06 142 信 息 功 能 材 料 与 器 件 ( 自 设 专 业 ) 080920 2004.02 第 七 批 143 光 电 系 统 与 控 制 技 术 ( 自 设 专 业 ) 080921 2005.04 工 学 信 息 与 通 信 工 程 144 通 信 与 信 息 系 统 081001 1998.06 计 算 机 科 学 145 计 算 机 系 统 结 构 * 081201 1986.07 2001.04 146 计 算 机 软 件 与 理 论 * 081202 1981.11 1986.07 理 学 与 技 术 ** 2000.12 第 八 147 计 算 机 应 用 技 术 * 081203 1981.11 2000.12 批 工 学 航 空 宇 航 科 学 与 技 术 148 飞 行 器 设 计 082501 2003.05 理 学 149 环 境 科 学 * 083001 1990.11 2000.12 环 境 科 学 与 工 程 ** 150 环 境 工 程 083002 2003.05 2006.01 第 十 批 12

工 学 医 学 生 物 医 学 151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 ( 本 一 级 学 科 国 家 目 录 不 设 二 级 学 科 ) 0831 1981.11 1996.06 工 程 ** 152 医 学 电 子 学 *( 自 设 专 业 ) 083120 2004.02 2000.12 第 八 批 153 生 物 力 学 *( 自 设 专 业 ) 083121 2004.02 154 人 体 解 剖 与 组 织 胚 胎 学 * 100101 1981.11 1981.11 155 免 疫 学 * 100102 1981.11 1981.11 156 病 原 生 物 学 * 100103 1981.11 1984.01 基 础 医 学 ** 157 病 理 学 与 病 理 生 理 学 * 100104 1981.11 1981.11 1998.06 158 法 医 学 * 100105 1986.07 2005.01 第 七 批 159 放 射 医 学 * 100106 1986.07 1993.12 160 分 子 医 学 *( 自 设 专 业 ) 100120 2004.02 161 医 学 信 息 学 *( 自 设 专 业 ) 100121 2004.02 162 疾 病 蛋 白 组 学 *( 自 设 专 业 ) 100122 2004.02 内 科 学 *( 含 : 心 血 管 病 血 液 病 呼 吸 系 病 消 化 系 病 内 分 163 泌 与 代 谢 病 肾 病 风 湿 病 传 100201 1981.11 1981.11 染 病 ) 164 儿 科 学 * 100202 1981.11 1984.01 165 老 年 医 学 100203 1996.06 166 神 经 病 学 * 100204 1981.11 1981.11 167 精 神 病 与 精 神 卫 生 学 * 100205 1981.11 1986.07 168 皮 肤 病 与 性 病 学 * 100206 1981.11 1981.11 169 影 像 医 学 与 核 医 学 * 100207 1981.11 1981.11 170 临 床 检 验 诊 断 学 * 100208 1986.07 1996.06 171 护 理 学 100209 1996.06 临 床 医 学 ** 外 科 学 *( 含 : 普 外 骨 外 泌 2003.09 172 尿 外 胸 心 外 神 外 整 形 烧 100210 1981.11 1981.01 第 九 批 伤 野 战 外 ) 173 妇 产 科 学 * 100211 1981.11 1984.01 174 眼 科 学 * 100212 1981.11 1981.11 175 耳 鼻 咽 喉 科 学 * 100213 1981.11 1981.11 176 肿 瘤 学 * 100214 1984.01 1984.01 177 康 复 医 学 与 理 疗 学 * 100215 2003.05 2005.01 178 运 动 医 学 * 100216 1981.11 2005.07 179 麻 醉 学 * 100217 1986.07 1993.12 180 急 诊 医 学 100218 1993.12 181 显 微 医 学 *( 自 设 专 业 ) 100220 2004.02 182 全 科 医 学 ( 自 设 专 业 ) 100221 2004.02 183 循 证 医 学 ( 自 设 专 业 ) 100222 2005.04 口 腔 医 学 184 口 腔 临 床 医 学 100302 1981.11 185 流 行 病 与 卫 生 统 计 学 * 100401 1981.11 1981.11 公 共 卫 生 与 预 186 劳 动 卫 生 与 环 境 卫 生 学 * 100402 1981.11 1981.11 防 医 学 ** 187 营 养 与 食 品 卫 生 学 * 100403 1981.11 2005.07 13

理 学 或 医 学 管 理 学 1998.06 第 七 批 中 西 医 结 合 ** 1998.06 第 七 批 药 学 ** 1998.06 第 七 批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 1998.06 第 七 批 工 商 管 理 ** 2000.12 第 八 批 公 共 管 理 ** 2003.09 第 九 批 图 书 馆 情 报 与 档 案 管 理 188 儿 少 卫 生 与 妇 幼 保 健 学 * 100404 1981.11 2005.07 189 卫 生 毒 理 学 * 100405 1990.11 2001.04 190 社 区 卫 生 与 健 康 促 进 ( 自 设 专 业 ) 100420 2006.01 191 中 西 医 结 合 基 础 * 100601 1981.11 1981.11 192 中 西 医 结 合 临 床 * 100602 1981.11 1981.11 193 药 物 化 学 * 100701 1981.11 1990.11 194 药 剂 学 * 100702 1981.11 1986.07 195 生 药 学 * 100703 1981.11 2001.04 196 药 物 分 析 学 100704 1981.11 197 药 理 学 * 100706 1981.11 1981.11 198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 1201 1990.11 1998.06 ( 本 一 级 学 科 国 家 目 录 不 设 二 级 学 科 ) 199 管 理 科 学 ( 自 设 专 业 ) 120120 2004.02 200 信 息 管 理 与 信 息 系 统 ( 自 设 专 120121 业 ) 2004.02 201 物 流 与 运 营 管 理 *( 自 设 专 业 ) 120122 2004.02 202 会 计 学 * 120201 1993.12 2001.04 203 企 业 管 理 * 120202 1986.07 1996.06 204 旅 游 管 理 * 120203 1996.06 2005.01 205 技 术 经 济 及 管 理 120204 2003.05 206 东 方 管 理 学 *( 自 设 专 业 ) 120220 2004.02 207 市 场 营 销 ( 自 设 专 业 ) 120221 2004.02 208 财 务 管 理 ( 自 设 专 业 ) 120222 2004.02 209 金 融 工 程 管 理 ( 自 设 专 业 ) 120223 2004.02 210 行 政 管 理 * 120401 1997 1998.06 211 社 会 医 学 与 卫 生 事 业 管 理 * 120402 1986.07 1993.10 2121 教 育 经 济 与 管 理 120403 2003.05 213 社 会 保 障 120404 2003.05 214 环 境 管 理 ( 自 设 专 业 ) 120420 2005.04 215 社 会 管 理 与 社 会 政 策 *( 自 设 120421 2005.04 专 业 ) 216 公 共 政 策 *( 自 设 专 业 ) 120422 2006.01 217 图 书 馆 学 120501 2003.05 14

注 : 1. 带 ** 为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一 级 学 科 点 ; 带 为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一 级 学 科 点 ; 带 * 为 二 级 学 科 博 士 点 ; 底 纹 表 示 全 国 重 点 学 科 2. 上 述 学 科 专 业 中 共 有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一 级 学 科 点 24 个,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一 级 学 科 点 3 个,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学 科 专 业 点 152 个 ( 其 中 自 设 专 业 29 个 ),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学 科 专 业 点 217 个 ( 其 中 自 设 专 业 50 个 ) 3.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一 级 学 科 系 在 第 十 次 学 科 专 业 授 权 审 核 中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新 增 ( 全 国 一 级 学 科 数 因 此 由 88 个 增 加 至 89 个 ), 下 设 5 个 二 级 学 科, 包 括 由 原 政 治 学 一 级 学 科 下 的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与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调 整 拆 分 而 来 的 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原 理 和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两 个 二 级 学 科 15

复 旦 大 学 培 养 研 究 生 学 科 专 业 目 录 ( 专 业 学 位 ) ( 统 计 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 学 科 门 类 专 业 学 位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序 号 领 域 领 域 代 码 获 权 年 法 律 硕 士 (J.M.) 410100 218 法 律 1998 光 学 工 程 430103 2004 材 料 工 程 430105 2002 电 子 与 通 信 工 程 430109 2001 集 成 电 路 工 程 430100 2005 计 算 机 技 术 430112 2001 专 业 学 位 工 程 硕 士 (M.E.)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M.D.)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M.M..) 430100 219 软 件 工 程 430113 2002 化 学 工 程 430117 2004 环 境 工 程 430130 2003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430131 2005 项 目 管 理 430140 2004 物 流 工 程 430141 2004 450100 220 临 床 医 学 * 1998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460101 工 商 管 理 1991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221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02 460102 硕 士 (EMBA) 工 商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硕 士 (MPA) 490100 222 公 共 管 理 2000 口 腔 医 学 硕 士 (S.M.M.) 500100 223 口 腔 医 学 2003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MPH) 510100 224 公 共 卫 生 2002 会 计 硕 士 (MPAcc) 530100 225 会 计 学 2004 注 : 1. 上 述 学 科 专 业 中 共 有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1 个 (* 标 记 ) 2.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8 个, 其 中 含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学 科 领 域 19 个 16

全 国 各 学 科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专 业 设 置 或 参 考 性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和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及 要 求 17

关 于 加 强 和 改 进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学 位 [2002]1 号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有 关 高 校 :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确 定 的 科 教 兴 国 战 略, 适 应 国 家 经 济 建 设 科 技 进 步 和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必 须 不 断 改 革 和 完 善 我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制 度, 促 进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健 康 发 展,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培 养 大 批 应 用 性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专 业 学 位, 或 称 职 业 学 位, 是 相 对 与 学 术 性 学 位 而 言 的 学 位 类 型, 培 养 适 应 社 会 特 定 职 业 或 岗 位 的 实 际 工 作 需 要 的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专 业 学 位 与 相 应 的 学 术 性 学 位 处 于 同 一 层 次, 培 养 规 格 各 有 侧 重 我 国 自 1991 年 开 始 实 行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制 度 以 来, 经 过 十 年 的 努 力 和 建 设,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发 展 迅 速, 取 得 了 显 著 的 成 绩 目 前, 已 基 本 形 成 了 以 硕 士 学 位 为 主, 博 士 硕 士 学 士 三 个 层 次 并 存 的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体 系, 初 步 建 立 了 具 有 我 国 特 色 的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制 度, 探 索 出 比 较 适 合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发 展 的 培 养 模 式, 培 养 了 一 批 合 格 的 专 业 学 位 人 才 但 是, 由 于 我 国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起 步 较 晚,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还 存 在 一 些 问 题, 主 要 表 现 在 : 对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有 待 进 一 步 提 高,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规 模 偏 小, 优 秀 教 材 与 案 例 比 较 缺 乏, 师 资 总 体 水 平 有 待 提 高, 专 业 学 位 与 职 业 或 岗 位 任 职 资 格 之 间 的 衔 接 不 够 紧 密,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尚 需 完 善 等 对 于 这 些 问 题,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加 以 解 决 为 此,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充 分 认 识 发 展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我 国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发 展 的 实 践 证 明,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适 合 我 国 国 情 和 教 育 实 际, 已 成 为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培 养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的 重 要 途 径 因 此, 做 好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工 作, 积 极 发 展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发 展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是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需 要 随 着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知 识 经 济 的 来 临, 社 会 各 行 各 业 的 从 业 标 准 和 知 识 技 术 含 量 日 益 提 高, 对 于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的 需 求 在 量 上 和 质 上 都 提 出 了 迫 切 的 更 高 的 要 求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必 须 适 应 这 种 需 要, 培 养 大 批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需 要 的 各 种 类 型 的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18

专 门 人 才 发 展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是 完 善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体 系 提 高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随 着 经 济 全 球 化 和 国 际 竞 争 的 日 趋 激 烈, 世 界 发 达 国 家 十 分 重 视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专 门 人 才 的 培 养, 学 位 种 类 多 样,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培 养 规 模 随 着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不 断 扩 大, 一 些 行 业 或 岗 位 的 从 业 资 格 与 专 业 学 位 文 凭 证 书 衔 接 紧 密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要 提 高 国 际 竞 争 力, 就 必 须 重 视 和 加 强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培 养 发 展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是 我 国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需 要 我 国 自 1981 年 开 始 实 施 学 位 制 度 以 来,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已 经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就, 在 当 前 和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的 重 要 任 务 之 一, 就 是 要 进 一 步 调 整 和 优 化 学 科 结 构, 在 加 强 学 术 性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的 同 时, 大 力 发 展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专 业 学 位 人 才 培 养 与 学 术 性 学 位 人 才 培 养 是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的 两 个 重 要 方 面, 在 高 等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中, 具 有 同 等 重 要 的 作 用 有 关 高 等 院 校 一 定 要 充 分 认 识 发 展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高 度 重 视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工 作, 把 其 作 为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工 作 的 一 项 重 要 任 务, 抓 住 机 遇, 创 造 条 件, 积 极 促 进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健 康 发 展 二 统 筹 规 划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积 极 主 动 适 应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国 家 统 筹 规 划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发 展, 研 究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发 展 规 律, 制 定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发 展 的 政 策 法 规, 指 导 协 调 与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有 关 的 活 动 对 不 同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进 行 分 类 指 导 适 应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扩 大 专 业 学 位 培 养 单 位 数 量, 调 整 和 优 化 地 区 布 局 ; 提 高 专 业 学 位 人 才 在 高 层 次 人 才 中 所 占 比 例, 不 断 扩 大 专 业 学 位 人 才 的 培 养 规 模 加 大 为 西 部 地 区 培 养 专 业 学 位 人 才 的 力 度, 积 极 支 持 西 部 地 区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发 展, 为 地 方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积 极 与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协 调, 根 据 职 业 或 岗 位 任 职 资 格 的 实 际 需 要 和 发 展 趋 势,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具 有 一 定 先 导 性 的 与 职 业 或 岗 位 任 职 资 格 相 互 衔 接 的 相 关 政 策 有 关 高 等 院 校 要 转 变 教 育 观 念, 根 据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和 高 素 质 人 才 培 养 需 要, 积 极 进 行 学 科 结 构 人 才 结 构 及 培 养 模 式 的 调 整 和 优 化, 探 索 适 合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发 展 的 教 学 体 制 和 管 理 模 式 三 深 化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制 度 改 革, 提 高 培 养 质 量 为 保 证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质 量, 提 高 教 学 水 平, 必 须 树 立 现 代 教 育 观 念, 优 化 培 养 过 程, 19

探 索 新 型 的 培 养 模 式 和 教 学 方 法, 不 断 深 化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制 度 改 革 改 革 专 业 学 位 招 生 制 度 考 试 科 目 和 内 容 要 紧 紧 围 绕 培 养 目 标, 着 重 考 察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和 能 力, 有 利 于 选 拔 有 培 养 前 途 和 发 展 潜 力 的 人 员 考 试 方 式 逐 步 实 行 全 国 联 考 与 学 校 考 核 相 结 合, 增 加 面 试 在 考 试 中 的 比 重 具 备 条 件 时, 逐 步 实 行 在 国 家 宏 观 指 导 下, 由 招 生 单 位 自 行 确 定 招 生 规 模 和 录 取 分 数 线 优 化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更 新 教 学 内 容 课 程 设 计 要 体 现 基 础 性 实 践 性 选 择 性 及 先 进 性 教 学 内 容 要 求 知 识 面 宽 反 映 最 新 学 术 成 果 和 科 技 动 态 紧 密 联 系 实 际 需 要 着 重 培 养 学 生 的 思 维 能 力 逻 辑 推 理 能 力 和 操 作 能 力 以 及 观 察 问 题 和 创 造 性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重 视 和 加 强 教 材 建 设 ; 引 进 国 外 优 秀 教 材 和 编 写 国 内 高 水 平 教 材 相 结 合 改 进 教 学 方 法 教 学 方 式 要 多 样 化, 将 课 堂 讲 授 与 研 讨 模 拟 案 例 教 学 实 践 等 形 式 有 机 结 合, 鼓 励 学 生 积 极 主 动 参 与 教 学 活 动 重 视 现 代 教 学 手 段 的 运 用, 改 善 和 提 高 教 学 效 果 加 强 案 例 教 学, 重 视 案 例 的 编 写 和 使 用 ; 高 水 平 案 例 应 作 为 教 学 研 究 成 果 加 强 实 践 环 节, 创 造 条 件 建 立 较 稳 定 的 实 践 基 地, 把 理 论 学 习 与 实 际 应 用 紧 密 结 合 正 确 把 握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规 格 和 标 准 专 业 学 位 的 论 文 形 式 可 灵 活 多 样 ; 论 文 选 题 应 有 现 实 针 对 性 应 用 性 ; 论 文 内 容 强 调 理 论 在 实 践 中 的 应 用 ; 论 文 要 综 合 反 映 学 生 运 用 知 识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及 调 查 研 究 的 能 力 提 高 师 资 水 平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师 资 队 伍 必 需 以 具 有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教 师 为 主, 并 要 不 断 提 高 有 博 士 学 位 教 师 的 比 例 教 师 必 需 要 紧 密 接 触 实 际, 具 有 实 践 经 验 教 师 在 加 强 学 术 研 究 的 同 时, 必 须 针 对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特 点, 注 重 教 学 方 法 的 研 究 培 养 单 位 要 建 立 和 完 善 教 师 的 评 聘 培 训 使 用 评 价 和 激 励 制 度 积 极 吸 收 实 际 部 门 有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和 较 高 理 论 水 平 的 人 员 参 与 教 学 活 动 加 强 管 理 和 服 务 加 强 教 学 环 节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完 善, 强 化 培 养 过 程 的 管 理, 形 成 严 格 的 系 统 的 保 证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质 量 的 管 理 制 度 转 变 观 念, 树 立 服 务 意 识, 积 极 为 学 生 提 供 学 习 实 践 就 业 等 方 面 的 服 务 切 实 加 强 教 学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培 养 方 式 实 行 全 日 制 和 非 全 日 制 两 种 方 式 ; 实 行 学 分 制 四 充 分 发 挥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作 用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是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专 业 性 组 织, 具 有 对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进 行 研 究 指 导 与 协 调 等 职 能 充 分 发 挥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作 用, 既 是 政 府 部 门 转 变 职 能 的 需 要, 也 是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发 展 的 需 要 20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在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标 准 的 制 定 教 学 改 革 教 材 与 案 例 建 设 师 资 培 训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加 强 与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协 调 参 与 评 估 开 展 研 究 等 方 面, 要 积 极 行 使 职 能, 充 分 发 挥 作 用 同 时, 要 建 立 和 规 范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各 项 工 作 制 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要 有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秘 书 处 所 在 单 位 要 在 工 作 条 件 人 员 配 备 岗 位 设 置 等 方 面 给 与 大 力 支 持 五 建 立 和 完 善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评 估 制 度 评 估 在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中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是 保 证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质 量, 提 高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水 平, 促 进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健 康 发 展 的 重 要 手 段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科 学 合 理 的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评 估 制 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评 估 制 度, 必 须 遵 循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规 律, 针 对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特 点, 有 利 于 科 学 评 价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质 量, 有 利 于 形 成 良 性 的 竞 争 环 境, 有 利 于 社 会 的 了 解 和 监 督, 有 利 于 促 进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发 展 和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逐 步 建 立 教 育 内 部 评 估 中 介 机 构 评 估 和 社 会 评 价 相 结 合 的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评 估 体 系 评 估 要 具 有 客 观 性 指 导 性 权 威 性 ; 力 戒 形 式 主 义 六 加 强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加 强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学 习 借 鉴 国 际 上 在 培 养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方 面 的 成 功 经 验 和 有 益 做 法, 对 于 建 立 既 具 有 我 国 特 色, 又 符 合 国 际 发 展 趋 势 的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制 度, 提 高 办 学 水 平, 促 进 我 国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改 革 和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鼓 励 高 等 院 校 积 极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如 互 聘 教 师 交 换 学 生 召 开 研 讨 会 等 ; 引 进 和 吸 收 国 外 先 进 的 教 育 观 念 教 学 方 法 管 理 模 式 教 材 和 案 例 ; 创 造 条 件, 支 持 教 师 到 国 外 进 修 学 习 研 究 和 访 问 支 持 高 等 院 校 与 国 外 较 高 水 平 大 学 开 展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国 家 加 强 对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的 宏 观 指 导 和 管 理, 保 证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的 质 量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部 二 二 年 一 月 九 日 21

关 于 开 展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的 通 知 学 位 办 [1997]5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随 着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建 立 和 发 展, 随 着 依 法 治 国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的 不 断 深 入, 以 及 科 技 与 社 会 的 全 面 进 步, 我 国 立 法 司 法 行 政 执 法 和 法 律 服 务 部 门 以 及 工 商 企 事 业 单 位 管 理 部 门 都 急 需 大 批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法 律 专 门 人 才 为 适 应 这 种 需 要, 尽 快 提 高 我 国 法 律 从 业 人 员 素 质 和 水 平,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与 司 法 部 研 究 决 定, 从 1998 年 开 始 开 展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开 展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的 目 的 和 基 本 原 则 为 推 动 法 学 学 科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改 革 与 发 展, 加 快 培 养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急 需 的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法 律 专 门 人 才, 我 国 从 1995 年 设 置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并 开 始 试 点 工 作, 得 到 了 中 央 政 法 主 管 部 门 培 养 单 位 用 人 单 位 的 欢 迎 与 支 持, 试 点 工 作 进 展 比 较 顺 利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是 具 有 特 定 法 律 职 业 背 景 的 专 业 性 学 位 开 展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主 要 是 培 养 立 法 司 法 行 政 执 法 法 律 服 务 与 法 律 监 督 以 及 经 济 管 理 社 会 管 理 等 方 面 急 需 的 高 层 次 法 律 专 业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为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与 法 制 建 设 做 出 贡 献 开 展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依 托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单 位 ;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与 司 法 部 法 学 教 育 司 根 据 社 会 需 求 情 况 及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单 位 的 培 养 条 件, 确 定 每 年 培 养 计 划 ;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者 与 在 校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在 基 本 要 求 课 程 设 置 质 量 标 准 等 方 面 是 一 致 的, 进 行 正 规 系 统 的 培 养 ; 培 养 方 式 和 教 学 安 排 可 根 据 在 职 人 员 特 点, 在 保 证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采 取 灵 活 多 样 的 形 式 ; 积 极 探 索 学 校 与 实 际 部 门 联 合 起 来 共 同 培 养 满 足 社 会 急 需 的 知 识 结 构 合 理 的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法 律 专 门 人 才 组 织 推 荐 和 统 一 考 试 相 结 合 培 养 与 使 用 相 结 合 二 入 学 要 求 ( 一 ) 培 养 对 象 为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在 法 律 部 门 工 作 3 年 以 上, 年 龄 在 45 岁 以 下,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工 作 业 绩 比 较 突 出, 身 心 健 康 ( 二 )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和 中 央 政 法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培 养 对 象 要 求, 根 据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的 工 作 需 要, 负 责 推 荐 合 格 在 职 人 员 报 考 ( 三 ) 获 得 推 荐 者 持 推 荐 证 明 到 有 关 院 校 研 究 生 院 ( 处 ) 报 名 并 参 加 全 国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单 位 联 合 考 试 考 试 内 容 参 见 全 国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专 家 指 导 小 组 组 织 编 写 的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教 程 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大 纲 入 学 考 试 合 格 者, 方 可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22

三 课 程 学 习 及 学 位 授 予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人 员 与 在 校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一 样, 按 照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要 求, 进 行 正 规 系 统 的 培 养 采 取 在 职 兼 读 的 学 习 方 式, 边 学 习 边 工 作 学 习 年 限 2~4 年, 在 校 累 计 学 习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1 年 加 强 学 习 过 程 管 理, 每 门 课 累 计 缺 课 时 数 超 过 应 上 课 时 数 的 五 分 之 一 者, 取 消 该 课 学 习 资 格 实 行 学 分 制 的 院 校, 可 以 重 修, 但 重 修 科 目 不 得 超 过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加 强 教 学 环 节 的 管 理, 保 证 授 课 质 量 和 教 学 水 平,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特 点 开 展 教 学 活 动, 增 加 案 例 教 学 的 比 重, 探 索 有 效 的 教 学 方 式 学 位 论 文 要 结 合 实 际, 贯 彻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原 则 此 类 人 员 学 位 授 予 参 照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在 职 人 员 以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有 关 规 定 的 精 神, 对 课 程 考 试 合 格 和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通 过 者, 可 授 予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开 展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是 为 了 促 进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工 作 健 康 顺 利 发 展, 加 快 培 养 大 批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的 应 用 型 高 层 次 法 律 专 门 人 才 的 重 要 措 施 各 有 关 培 养 单 位 必 须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管 理, 严 格 要 求, 坚 持 标 准, 保 证 质 量, 宁 缺 毋 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1997 年 11 月 10 日 附 件 :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指 导 性 培 养 方 案 23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指 导 性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是 具 有 特 定 法 律 职 业 背 景 的 专 业 学 位, 是 为 实 际 部 门 培 养 德 才 兼 备 的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和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法 制 建 设 需 要 的 高 层 次 的 复 合 型 应 用 型 法 律 专 门 人 才 具 体 要 求 : ( 一 ) 掌 握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和 邓 小 平 理 论 的 基 本 原 理,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自 觉 遵 守 和 维 护 宪 法 和 法 律, 热 爱 祖 国, 具 有 良 好 的 政 治 素 质 和 法 律 职 业 道 德 ( 二 ) 掌 握 较 坚 实 的 法 学 理 论 基 础 和 较 宽 广 的 法 律 实 务 知 识, 具 备 法 律 职 业 所 要 求 的 知 识 结 构 思 维 特 征 和 应 用 能 力 ( 三 ) 能 综 合 运 用 法 律 和 政 治 经 济 管 理 社 会 外 语 科 技 计 算 机 或 其 他 相 关 专 业 知 识, 具 有 独 立 从 事 法 律 实 务 和 管 理 工 作 的 能 力 及 应 用 研 究 能 力, 能 达 到 有 关 部 门 中 级 以 上 ( 含 中 级 ) 专 业 与 管 理 职 务 相 应 的 任 职 要 求 ( 四 ) 较 为 熟 练 地 掌 握 一 门 外 语, 能 阅 读 专 业 外 语 资 料 ( 五 ) 身 心 健 康 二 培 养 对 象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愿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服 务, 品 德 良 好, 身 心 健 康, 遵 纪 守 法, 具 有 国 民 教 育 序 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 或 具 有 本 科 同 等 学 力 ) 的 非 法 律 专 业 的 毕 业 生 三 学 习 方 式 和 学 制 采 用 全 日 制 和 非 全 日 制 两 种 学 习 方 式 全 日 制 学 习 的 学 制 为 二 至 三 年 ; 非 全 日 制 学 习 的 学 制 不 超 过 四 年 四 培 养 方 式 1. 教 学 方 式 以 课 程 教 学 为 主, 重 视 和 加 强 案 例 教 学 采 取 灵 活 多 样 的 实 践 形 式, 着 重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能 力 的 培 养 24

2. 采 用 学 分 制 ; 总 学 分 不 得 低 于 45 学 分, 必 修 课 为 30 学 分 3. 成 立 导 师 组, 发 挥 集 体 培 养 的 作 用 导 师 纽 应 以 具 有 指 导 硕 士 研 究 生 资 格 的 正 副 教 授 为 主, 并 吸 收 法 律 实 务 部 门 中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人 员 参 加 4. 加 强 教 学 与 科 研 法 律 实 务 部 门 的 联 系 与 交 流, 聘 请 法 律 实 务 部 门 的 专 家 参 与 研 究 生 的 教 学 及 培 养 工 作 5. 必 修 课 的 考 核 分 为 考 试 和 考 查 两 种 形 式, 其 中 考 试 课 不 得 低 于 总 科 目 的 80% 考 核 办 法 可 以 灵 活 多 样, 重 在 考 察 学 生 运 用 所 学 专 业 理 论 和 知 识, 发 现 分 析 判 断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专 业 能 力 和 方 法, 减 少 对 机 械 性 记 忆 的 考 核 五 课 程 设 置 课 程 按 法 学 一 级 学 科 为 主 设 置 课 程 结 构 分 为 必 修 课 选 修 课 ( 推 荐 选 修 课 和 自 选 课 ) 课 程 安 排 应 有 所 侧 重, 体 现 高 层 次 宽 基 础 实 务 性 的 特 点 和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1. 必 修 课 (28 学 分 ): 1 邓 小 平 理 论 2 学 分 2 外 语 4 学 分 3 法 理 学 3 学 分 4 民 商 法 学 4 学 分 5 刑 法 学 4 学 分 6 刑 事 诉 讼 法 学 2 学 分 7 民 事 诉 讼 法 学 2 学 分 8 行 政 法 与 行 政 诉 讼 法 学 3 学 分 9 经 济 法 学 2 学 分 10 国 际 法 2 学 分 2. 推 荐 选 修 课 (10 学 分 ): 1 中 国 法 制 史 或 外 国 法 制 史 2 学 分 2 宪 法 学 2 学 分 3 国 际 经 济 法 2 学 分 4 国 际 私 法 2 学 分 5 司 法 伦 理 学 ( 法 律 职 业 道 德 与 执 业 规 则 )2 学 分 3. 自 选 课 (7 学 分 ): 由 各 院 校 根 据 本 专 业 的 性 质 和 培 养 方 向 自 行 确 定 六 职 业 道 德 与 职 业 能 力 采 用 多 种 途 径 和 方 式 加 强 学 生 的 法 律 职 业 伦 理 和 职 业 能 力 的 培 养 职 业 伦 理 包 括 法 律 职 业 道 德 法 律 执 业 规 则 职 业 能 力 包 括 法 律 职 业 思 维 方 式 和 能 力 法 律 职 业 行 动 方 式 和 技 能 职 业 能 力 的 培 养 内 容 主 要 表 现 为 : 1. 对 各 种 社 会 现 象 ( 包 括 案 例 ) 均 能 够 自 觉 地 运 用 职 业 思 维 和 法 律 原 理 来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 2. 较 熟 练 地 进 行 法 律 推 理 ; 25

3. 熟 练 地 把 握 各 类 诉 讼 程 序, 能 够 主 持 诉 讼 程 序, 进 行 事 实 调 查 与 取 证 ; 4. 熟 练 地 从 事 代 理 与 辩 护 业 务, 从 事 非 诉 讼 法 律 事 务 ( 如 法 律 咨 询 谈 判 起 草 合 同 ) 以 及 法 律 事 务 的 组 织 与 管 理 ; 5. 有 起 草 法 规 的 一 般 经 验 以 上 内 容 应 当 融 入 各 门 课 程 之 中, 可 通 过 课 程 教 学 实 践 专 题 讲 座 与 研 究 等 形 式 来 培 养, 并 注 重 这 些 技 能 的 综 合 应 用 七 学 位 论 文 与 学 位 授 予 学 位 论 文 选 题 应 贯 彻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原 则, 重 在 反 映 学 生 运 用 所 学 理 论 与 知 识 综 合 解 决 法 律 实 务 中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问 题 的 能 力 导 师 组 应 根 据 学 生 的 选 题 方 向, 确 定 具 体 的 导 师 负 责 其 论 文 的 指 导 工 作 论 文 内 容 应 着 眼 实 际 问 题 面 向 法 律 事 务 深 入 法 学 理 论 论 文 形 式 可 以 多 样, 但 论 文 写 作 应 当 规 范, 论 文 评 阅 标 准 应 当 统 一, 论 文 的 字 数 一 般 不 少 于 2 万 字 各 院 校 在 制 定 培 养 计 划 时 应 根 据 专 业 学 位 的 类 型 特 点 和 培 养 要 求 对 学 位 论 文 工 作 的 全 过 程 作 出 符 合 实 际 的 具 体 规 定, 切 实 保 证 学 位 论 文 的 质 量 学 位 论 文 必 须 由 两 名 本 专 业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的 专 家 评 阅, 其 中 必 须 有 一 位 校 外 专 家 或 学 者 ; 学 位 论 文 答 辨 委 员 会 成 员 中, 应 有 一 至 两 名 实 际 部 门 或 校 外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课 程 考 试 合 格 且 论 文 答 辩 通 过 者, 授 予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八 附 则 本 方 案 属 于 指 导 性 培 养 方 案, 适 用 于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各 试 点 单 位 应 根 据 本 方 案 制 订 具 体 的 教 学 方 案 并 报 全 国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备 案 在 职 攻 读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参 照 本 方 案 制 定 培 养 方 案 全 国 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26

关 于 实 施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方 案 的 通 知 学 位 [1997]54 号 为 了 适 应 我 国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的 需 要, 改 变 工 科 学 位 类 型 比 较 单 一 的 状 况, 完 善 具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学 位 制 度,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方 案, 在 我 国 设 置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现 将 该 方 案 ( 见 附 件 一 ) 发 给 你 们, 并 将 实 施 这 一 方 案 的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设 置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和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的 指 导 思 想 及 原 则 设 置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和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的 指 导 思 想 是 为 实 施 科 教 兴 国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服 务, 促 进 科 技 教 育 经 济 紧 密 结 合, 为 我 国 工 矿 企 业 和 工 程 建 设 部 门, 特 别 是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培 养 和 输 送 高 层 次 工 程 技 术 和 工 程 管 理 人 才, 增 强 我 国 企 业 实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要 从 我 国 实 际 出 发, 紧 密 结 合 我 国 企 业 技 术 现 状 和 技 术 进 步 的 要 求, 同 时 注 意 借 鉴 世 界 各 国 培 养 高 层 次 工 程 技 术 和 工 程 管 理 人 才 方 面 的 有 益 经 验, 解 放 思 想, 深 化 改 革, 努 力 开 创 并 不 断 完 善 具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工 程 硕 士 教 育 体 系 2. 要 与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相 适 应, 充 分 调 动 高 等 学 校 产 业 部 门 和 求 学 人 员 三 方 面 的 积 极 性 鼓 励 企 业 和 高 等 学 校 作 为 人 才 需 求 主 体 和 人 才 培 养 主 体, 在 保 证 培 养 质 量 和 提 高 办 学 效 益 的 前 提 下, 自 主 建 立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的 协 作 关 系 3. 要 符 合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的 培 养 规 律, 同 时 突 出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特 点 应 充 分 吸 取 以 往 研 究 生 培 养 特 别 是 工 程 类 型 工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工 作 中 的 成 功 经 验, 针 对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方 案 确 定 的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工 程 硕 士 的 生 源 以 在 职 人 员 为 主, 入 学 的 考 核 要 着 重 工 程 技 术 或 工 程 管 理 方 面 的 潜 在 素 质 岗 位 工 作 经 历 和 业 绩, 培 养 的 方 式 强 调 进 校 不 离 岗, 课 程 的 内 容 要 适 应 科 学 技 术 生 产 的 发 展,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的 课 题 要 紧 密 联 系 工 程 实 际, 选 配 指 导 教 师 和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要 校 企 结 合, 获 得 学 位 后 的 从 业 必 须 面 向 企 业 4. 要 树 立 全 面 的 质 量 观 对 于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应 有 与 工 程 领 域 任 职 资 格 相 联 系 的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强 调 提 高 工 程 素 质 和 工 程 技 能, 培 养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愿 为 企 业 服 务 的 敬 业 精 神 二 工 程 硕 士 的 培 养 和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1. 根 据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方 案, 工 程 硕 士 按 工 程 领 域 进 行 培 养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的 工 程 领 域 的 划 定, 既 要 符 合 工 程 实 际, 又 要 符 合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规 律 每 个 工 程 领 域 都 应 有 较 宽 的 学 科 覆 盖 面 在 工 程 硕 士 培 养 工 作 的 初 期, 工 程 领 域 划 定 尚 无 成 熟 经 27

验, 可 在 符 合 工 程 实 际 需 要 的 基 础 上, 适 当 参 照 授 予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和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学 科 专 业 目 录 (1997 年 颁 布 ) 中 工 学 门 类 各 一 级 学 科 的 口 径 和 宽 度 来 进 行 划 定 根 据 培 养 的 需 要, 有 的 可 以 跨 一 级 学 科, 也 可 跨 学 科 门 类 2.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应 根 据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方 案 所 确 定 的 培 养 目 标 及 有 关 规 定, 按 工 程 领 域 制 定 工 程 硕 士 培 养 方 案 工 程 硕 士 的 培 养 方 案, 要 体 现 工 程 领 域 的 特 点, 符 合 企 业 的 需 求, 要 使 学 位 获 得 者 较 好 地 掌 握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特 别 是 邓 小 平 理 论 ; 掌 握 某 一 工 程 领 域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宽 广 的 专 业 知 识 以 及 管 理 知 识 ; 掌 握 解 决 工 程 问 题 的 先 进 技 术 方 法 和 现 代 化 技 术 手 段, 具 有 独 立 担 负 工 程 技 术 或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的 能 力 要 特 别 注 意 综 合 素 质 创 新 能 力 和 适 应 能 力 的 培 养 3. 攻 读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按 培 养 方 案 的 要 求, 取 得 规 定 的 学 分, 通 过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作 出 决 定, 授 予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发 给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统 一 制 作, 各 有 关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每 年 将 拟 授 予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人 员 名 单 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并 购 取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4. 具 有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可 以 在 国 家 教 委 下 达 给 本 单 位 的 年 度 研 究 生 招 生 规 模 内 安 排 招 收 攻 读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 同 时 可 与 企 业 或 行 业 系 统 达 成 工 程 硕 士 培 养 协 议, 在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下 达 的 年 度 录 取 限 额 内, 有 组 织 地 招 收 企 业 工 程 技 术 和 工 程 管 理 人 员 以 进 校 不 离 岗 的 方 式 在 职 攻 读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按 工 程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进 行 正 规 和 系 统 的 培 养, 对 达 到 学 位 要 求 者, 参 照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关 于 授 予 具 有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硕 士 学 位 的 规 定, 授 予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在 职 人 员 以 进 校 不 离 岗 方 式 攻 读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从 入 学 到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的 期 限 最 长 不 超 过 5 年, 攻 读 学 位 期 间 在 学 校 本 部 学 习 的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半 年 三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并 行 使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确 定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开 展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工 作 并 行 使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须 经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批 准 开 展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并 行 使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需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本 校 在 较 宽 的 学 科 领 域 具 有 博 士 或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有 较 丰 富 的 培 养 工 程 类 型 硕 士 生 的 经 验, 研 究 生 培 养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培 养 质 量 高, 社 会 评 价 尤 其 是 工 矿 企 业 和 工 程 建 设 部 门 评 价 好 2.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的 工 程 领 域 所 覆 盖 的 主 干 学 科 已 有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并 已 授 予 至 少 3 届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既 有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又 有 较 高 学 术 水 平 的 指 导 教 师 3. 与 工 矿 企 业 工 程 建 设 部 门 在 科 学 研 究 技 术 开 发 以 及 人 才 培 养 等 方 面 有 着 较 稳 28

定 的 协 作 关 系, 并 有 继 续 合 作 的 良 好 基 础, 能 为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提 供 较 好 的 工 程 实 践 与 教 学 活 动 场 所 4. 本 校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组 织 管 理 人 员 落 实, 管 理 能 力 强 已 获 得 开 展 在 职 人 员 以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工 作 的 授 权 拟 开 展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工 作 并 行 使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请 提 出 申 请 并 填 写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及 其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申 请 表, 按 行 政 隶 属 关 系 报 所 属 主 管 部 门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的 高 等 学 校, 将 申 请 材 料 ( 一 式 十 份 ) 报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拟 于 1998 年 即 招 收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生 的, 申 请 材 料 请 于 今 年 11 月 5 日 前 报 送 到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四 加 强 管 理, 保 证 工 程 硕 士 教 育 的 健 康 发 展 1.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是 与 工 程 领 域 任 职 资 格 相 联 系 的 专 业 学 位, 与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有 着 紧 密 的 联 系, 又 有 着 自 身 的 侧 重 于 工 程 应 用 招 收 在 职 人 员 为 主 按 较 宽 口 径 培 养 和 多 学 科 综 合 的 突 出 特 点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的 高 等 学 校, 要 针 对 这 些 特 点, 制 定 专 门 的 管 理 办 法 和 各 个 环 节 的 质 量 保 障 措 施, 并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加 以 完 善 2. 各 主 管 部 门 应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加 深 所 属 企 业 对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特 点 和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重 要 意 义 的 认 识 和 理 解, 推 动 所 属 企 业 与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共 同 进 行 培 养 工 程 硕 士 的 各 项 工 作, 加 强 本 部 门 所 属 企 业 高 层 次 工 程 技 术 和 工 程 管 理 人 才 的 需 求 预 测 及 规 划 工 作, 为 高 等 学 校 提 供 信 息 和 指 导 3.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国 家 教 育 委 员 会 将 以 适 当 方 式 对 工 程 硕 士 的 招 收 培 养 和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进 行 评 估, 并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对 不 合 格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直 至 终 止 工 程 硕 士 培 养 资 格 和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4. 国 家 教 育 委 员 会 和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组 织 成 立 全 国 工 程 硕 士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对 全 国 的 工 程 硕 士 教 育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请 各 主 管 部 门 将 本 通 知 转 发 所 属 有 关 单 位, 遵 照 执 行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国 家 教 育 委 员 会 附 件 :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方 案 29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设 置 方 案 (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一 为 了 适 应 我 国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的 需 要, 改 变 工 科 学 位 类 型 比 较 单 一 的 状 况, 完 善 具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学 位 制 度, 在 我 国 设 置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二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是 与 工 程 领 域 任 职 资 格 相 联 系 的 专 业 性 学 位, 它 与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处 于 同 一 层 次, 但 类 型 不 同, 各 有 侧 重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在 招 收 对 象 培 养 方 式 和 知 识 结 构 与 能 力 等 方 面, 与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有 不 同 的 特 点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侧 重 于 工 程 应 用, 主 要 是 为 工 矿 企 业 和 工 程 建 设 部 门, 特 别 是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培 养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高 层 次 工 程 技 术 和 工 程 管 理 人 才 三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获 得 者 应 较 好 地 掌 握 建 设 有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热 爱 祖 国, 遵 纪 守 法,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积 极 为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服 务 ; 掌 握 某 一 工 程 领 域 的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宽 广 的 专 门 知 识, 以 及 解 决 工 程 问 题 的 先 进 方 法 和 现 代 技 术 手 段, 具 有 独 立 担 负 工 程 技 术 或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的 能 力 四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招 收 对 象 主 要 为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后 具 有 三 年 以 上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的 优 秀 在 职 人 员 获 得 学 士 学 位 的 应 届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生 考 取 攻 读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在 修 完 研 究 生 课 程 并 从 事 工 程 实 践 两 至 三 年, 结 合 工 程 任 务 完 成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者, 亦 可 进 行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答 辩 五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课 程 应 按 工 程 领 域 并 结 合 工 矿 企 业 或 工 程 建 设 部 门 的 实 际 需 要 设 置, 其 课 程 内 容 应 具 有 宽 广 性 和 综 合 性, 反 映 当 代 工 程 科 学 技 术 发 展 前 沿 的 最 新 水 平 六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论 文 ( 设 计 ) 选 题 应 直 接 来 源 于 生 产 实 际 或 者 具 有 明 确 的 生 产 背 景 和 应 用 价 值, 可 以 是 一 个 完 整 的 工 程 技 术 项 目 的 设 计 或 研 究 课 题 可 以 是 技 术 攻 关 技 术 改 造 专 题, 可 以 是 新 工 艺 新 设 备 新 材 料 新 产 品 的 研 制 与 开 发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必 须 由 攻 读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者 本 人 独 立 完 成, 能 体 现 综 合 运 用 科 学 理 论 方 法 和 技 术 手 段 解 决 工 程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七 对 攻 读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人 员 实 行 高 等 学 校 与 工 矿 企 业 或 工 程 建 设 部 门 合 作 30

培 养 要 加 强 合 作 培 养 基 地 的 建 设, 形 成 合 作 培 养 的 有 效 机 制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由 高 等 学 校 具 有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的 指 导 教 师 与 工 矿 企 业 工 程 建 设 部 门 的 高 级 工 程 技 术 或 工 程 管 理 人 员 联 合 指 导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 设 计 ) 评 阅 人 和 答 辩 委 员 会 成 员 中 均 需 有 来 自 工 矿 企 业 或 工 程 建 设 部 门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职 务 的 专 家 八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由 在 相 应 学 科 领 域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并 经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同 意 的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授 予 九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证 书 格 式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制 定, 学 位 获 得 者 的 学 位 证 书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颁 发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一 九 九 七 年 四 月 二 十 四 日 31

关 于 开 展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学 位 办 [1998]59 号 有 关 高 等 医 学 ( 中 医 ) 院 校 : 为 做 好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工 作, 按 照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行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全 国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精 神, 根 据 专 家 对 申 报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权 单 位 的 评 议 结 果, 经 研 究 决 定, 批 准 北 京 医 科 大 学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等 23 所 高 等 医 学 ( 中 医 ) 院 校 开 展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工 作, 哈 尔 滨 医 科 大 学 黑 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等 20 所 高 等 医 学 ( 中 医 ) 院 校 开 展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工 作, 并 行 使 相 应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 试 点 单 位 名 单 见 附 件 ) 现 就 试 点 工 作 的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开 展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原 则 开 展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是 我 国 医 学 学 位 制 度 改 革 的 重 大 举 措, 是 我 国 临 床 医 学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培 养 方 式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试 点 工 作 必 须 在 邓 小 平 理 论 指 导 下, 紧 密 结 合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医 疗 卫 生 事 业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实 践, 根 据 社 会 对 高 层 次 临 床 医 师 的 需 要, 按 照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行 办 法 ( 学 位 [1998]6 号 ) 的 规 定 开 展 工 作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工 作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 一 ) 从 实 际 出 发, 根 据 我 国 医 疗 队 伍 建 设 和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的 需 要, 注 意 吸 收 发 达 国 家 培 养 高 层 次 临 床 医 学 人 才 的 有 益 经 验, 解 放 思 想, 深 化 改 革, 努 力 建 立 和 不 断 完 善 具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制 度 ( 二 ) 遵 循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培 养 规 律, 准 确 理 解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的 培 养 要 求 和 特 色, 处 理 好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与 现 行 医 学 学 位 的 关 系 : 临 床 医 学 研 究 生 培 养 应 按 照 专 业 学 位 的 标 准, 调 整 培 养 方 案 和 要 求, 要 注 重 拓 宽 知 识 面, 突 出 应 用 和 强 调 解 决 临 床 实 际 问 题, 加 强 临 床 能 力 的 培 养 和 考 核 七 年 制 授 予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要 坚 持 基 础 理 论 与 临 床 能 力 并 重 原 则, 正 确 处 理 基 础 教 学 与 临 床 训 练 的 关 系, 在 打 好 比 较 宽 厚 坚 实 的 理 论 基 础 的 同 时 要 加 强 临 床 能 力 的 培 养 临 床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制 度 是 开 展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32

的 基 础 认 真 做 好 临 床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工 作, 为 开 展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 三 ) 强 化 质 量 意 识, 正 确 处 理 质 量 和 数 量 的 关 系 质 量 是 学 位 工 作 的 生 命 线,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的 授 予 质 量 不 仅 关 系 到 我 国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的 声 誉, 而 且 直 接 关 系 到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命 健 康, 因 此, 必 须 牢 固 地 树 立 起 质 量 第 一 的 观 念 试 点 工 作 既 应 本 着 改 革 的 精 神 积 极 探 索, 稳 步 前 进, 形 成 一 定 的 规 模 效 益, 又 应 实 事 求 是, 精 心 组 织, 保 证 健 康 发 展 ( 四 ) 贯 彻 坚 持 标 准 严 格 要 求 慎 重 试 点 逐 步 扩 大 的 方 针, 通 过 试 点 积 累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的 经 验 根 据 试 点 工 作 的 进 展 情 况, 逐 步 调 整 试 点 授 权 的 级 别, 扩 大 试 点 单 位 的 范 围 二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的 组 织 领 导 和 管 理 ( 一 )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教 育 部 和 卫 生 部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 以 下 简 称 一 委 两 部 一 局 ) 共 同 负 责 全 国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工 作, 总 体 上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及 其 办 公 室 牵 头, 同 时 考 虑 到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行 业 特 点 很 强, 专 业 化 程 度 也 相 当 高,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主 要 由 卫 生 部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及 其 科 教 司 负 责 全 国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指 导 委 员 会 对 全 国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咨 询 ( 二 ) 各 试 点 单 位 的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应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领 导,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做 好 有 关 组 织 管 理 和 协 调 工 作, 有 针 对 性 地 出 台 必 要 的 配 套 措 施, 以 保 证 试 点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 三 ) 各 试 点 单 位 应 做 好 有 关 宣 传 工 作, 促 使 广 大 导 师 和 管 理 干 部 解 放 思 想, 统 一 认 识, 积 极 支 持 ; 成 立 强 有 力 的 试 点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由 校 长 负 责 统 筹 协 调 各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理 顺 管 理 体 制, 建 立 合 理 有 效 的 运 行 机 制, 确 保 试 点 工 作 有 序 开 展 ( 四 ) 各 试 点 单 位 应 建 立 有 效 的 自 我 评 估 和 质 量 监 控 体 系 ; 一 委 两 部 一 局 将 以 适 当 方 式 对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的 授 予 质 量 和 试 点 单 位 的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评 估 和 检 查 三 试 点 工 作 的 具 体 安 排 ( 一 ) 从 1998 年 9 月 起, 各 试 点 单 位 招 收 的 临 床 医 学 研 究 生 均 应 根 据 试 点 授 权 的 级 别, 按 照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要 求 进 行 培 养 ; 同 时, 试 点 单 位 可 按 有 关 程 序 开 展 接 受 符 合 条 件 的 优 秀 在 职 临 床 住 院 医 师 以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临 床 医 学 33

博 士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工 作 ( 二 ) 教 育 部 ( 原 国 家 教 委 ) 批 准 的 七 年 制 试 办 单 位 按 照 七 年 制 高 等 医 学 教 育 基 本 培 养 要 求 及 授 予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试 行 办 法 ( 学 位 [1998]51 号 ) 执 行 ( 三 ) 试 点 单 位 应 依 据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行 办 法, 结 合 本 单 位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订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实 施 细 则, 打 印 一 式 三 份, 于 九 月 三 十 日 前 报 主 管 部 门 和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备 案 ( 四 )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证 书 由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统 一 制 作, 有 关 事 宜 另 行 通 知 四 一 委 两 部 一 局 将 于 十 月 下 旬 联 合 召 开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工 作 会 议, 研 究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点 工 作 的 有 关 问 题, 要 求 各 试 点 单 位 的 校 ( 院 ) 长 出 席, 请 做 好 相 应 的 准 备 工 作 一 九 九 八 年 七 月 十 日 34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试 行 办 法 (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为 了 完 善 我 国 医 学 学 位 制 度, 加 速 培 养 临 床 医 学 高 层 次 人 才, 提 高 临 床 医 疗 队 伍 的 素 质 和 临 床 医 疗 工 作 水 平, 促 进 卫 生 事 业 的 发 展, 以 适 应 社 会 对 高 层 次 临 床 医 师 的 需 要, 特 此 设 置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一 授 予 学 位 的 级 别 和 名 称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分 为 两 级 :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Master of Medicine,M.M.)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Doctor of Medicine,M.D.) 二 授 予 学 位 的 对 象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主 要 授 予 符 合 条 件 的 临 床 医 学 研 究 生 和 在 职 临 床 医 师 同 时 授 予 临 床 医 学 七 年 制 毕 业 生, 其 授 于 标 准 申 请 资 格 等 根 据 七 年 制 的 特 点 参 照 本 办 法 指 定 三 授 予 学 位 的 标 准 ( 一 )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1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热 爱 祖 国, 具 有 良 好 的 医 德 医 风, 团 结 协 作, 身 体 健 康, 愿 为 我 国 现 代 化 建 设 和 临 床 医 学 事 业 而 献 身 ; 2 具 有 较 强 的 临 床 分 析 和 思 维 能 力, 能 独 立 处 理 本 学 科 ( 指 二 级 学 科, 内 科 与 外 科 分 别 不 少 于 3 个 三 级 学 科, 以 下 同 ) 领 域 内 的 常 见 病, 能 对 下 级 医 师 进 行 业 务 指 导 达 到 卫 生 部 颁 发 的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试 行 办 法 中 规 定 第 一 阶 段 培 训 结 束 时 要 求 的 临 床 工 作 水 平 ; 3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 4 能 结 合 临 床 实 际, 学 习 并 掌 握 临 床 科 学 研 究 的 基 本 方 法, 完 成 一 篇 学 位 论 文 并 通 过 答 辩 ; 5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具 有 较 熟 练 阅 读 本 专 业 外 文 资 料 的 能 力 ( 二 )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35

1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热 爱 祖 国, 具 有 良 好 的 医 德 医 风, 团 结 协 作, 身 体 健 康, 愿 为 我 国 现 代 化 建 设 和 临 床 医 学 事 业 而 献 身 ; 2 具 有 较 严 密 的 逻 辑 思 维 和 较 强 的 分 析 问 题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熟 练 地 掌 握 本 学 科 的 临 床 技 能, 能 独 立 处 理 本 学 科 常 见 病 及 某 些 疑 难 病 症, 能 对 下 级 医 师 进 行 业 务 指 导, 达 到 卫 生 部 颁 发 的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试 行 办 法 中 规 定 第 二 阶 段 培 训 结 束 时 要 求 的 临 床 工 作 水 平 ; 3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深 入 的 专 业 知 识 ; 4 具 有 从 事 临 床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的 能 力, 能 紧 密 结 合 临 床 实 践, 选 定 科 研 课 题, 实 施 科 学 研 究, 完 成 一 篇 具 有 一 定 临 床 应 用 价 值 的 学 位 论 文 并 通 过 答 辩 ; 5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熟 练 阅 读 本 专 业 外 文 资 料, 具 有 一 定 的 听 说 和 写 作 能 力 四 申 请 资 格 ( 一 ) 具 有 研 究 生 学 历 者 申 请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1 现 行 的 临 床 医 学 研 究 生 采 取 分 段 连 续 培 养 中 期 考 核 筛 选 择 优 进 入 第 二 阶 段 直 接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的 办 法 培 养 完 成 第 一 第 二 阶 段 培 养 者, 可 申 请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 完 成 第 一 阶 段 培 养 但 未 升 入 第 二 阶 段 者, 经 过 一 年 临 床 工 作 实 践, 可 申 请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2 通 过 研 究 生 培 养 的 途 径 获 得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学 位 者, 自 获 得 学 位 后 在 相 应 专 业 从 事 临 床 工 作 三 年 以 上, 经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考 核, 认 为 其 临 床 工 作 能 力 达 到 授 予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要 求 的 水 平, 可 接 受 其 在 职 申 请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申 请 人 可 免 于 提 交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证 书 其 它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同 第 四 条 款 ( 三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 二 ) 在 职 临 床 医 师 申 请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1 申 请 人 获 得 医 学 学 士 学 位 后, 在 本 学 科 从 事 临 床 医 疗 工 作 至 少 3 年, 完 成 二 级 学 科 临 床 能 力 训 练, 结 束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第 一 阶 段 并 通 过 考 核 ; 2 申 请 人 须 通 过 在 职 人 员 以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课 程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待 条 件 成 熟 后 将 逐 步 增 加 专 业 课 统 一 考 试 ; 3 申 请 人 需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个 人 简 历 及 医 学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 36

(2)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包 括 政 治 思 想 表 现 医 德 医 风 临 床 工 作 能 力 等 ); (3)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第 一 阶 段 考 核 成 绩 ; (4) 在 职 人 员 以 研 究 生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外 国 语 课 程 水 平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证 书 ; (5) 两 位 临 床 医 学 副 教 授 或 副 主 任 医 师 以 上 职 称 的 专 家 推 荐 书, 其 中 一 位 应 是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临 床 医 学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 4 申 请 人 应 在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相 应 学 科 专 业,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从 事 不 少 于 六 个 月 的 临 床 工 作, 以 考 核 其 临 床 工 作 能 力, 并 由 指 导 教 师 提 出 是 否 同 意 申 请 学 位 的 意 见 ( 三 ) 在 职 临 床 医 师 申 请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1 申 请 人 应 已 获 得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 2 申 请 人 已 完 成 第 二 阶 段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 3 申 请 人 须 通 过 全 国 医 学 博 士 外 语 统 一 考 试 ; 4 申 请 人 需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个 人 简 历 及 硕 士 学 位 证 书 ; (2)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包 括 政 治 思 想 表 现 医 德 医 临 床 工 作 能 力 等 ); (3)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 (4) 全 国 医 学 博 士 公 共 外 语 成 绩 合 格 证 明 ; (5) 两 位 临 床 医 学 教 授 或 主 任 医 师 推 荐 书, 其 中 一 位 应 是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 5 申 请 人 应 在 接 受 单 位 相 应 学 科 专 业,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从 事 不 少 于 六 个 月 的 临 床 工 作, 以 考 核 其 临 床 工 作 能 力, 并 由 指 导 教 师 提 出 是 否 同 意 申 请 学 位 的 意 见 五 考 核 学 位 授 予 申 请 人 必 须 通 过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临 床 能 力 考 核 和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的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核 批 准 授 予 专 业 学 位 ( 一 )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1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 考 试 科 目 包 括 政 治 理 论 专 业 课 及 基 础 理 论 课 总 门 数 不 少 于 5 门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组 织 考 试 37

2 临 床 能 力 考 核 与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按 学 科 专 业 组 成 考 核 答 辩 委 员 会, 考 核 答 辩 委 员 会 应 由 3 至 5 位 具 有 临 床 医 学 副 教 授 或 副 主 任 医 师 以 上 职 称 的 专 家 ( 含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生 导 师 1-2 名 ) 组 成 临 床 能 力 考 核 : 主 要 考 核 申 请 人 是 否 具 有 规 范 的 临 床 操 作 和 独 立 处 理 本 学 科 常 见 病 的 能 力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 由 考 核 答 辩 委 员 会 以 论 文 答 辩 的 形 式 考 核 申 请 人 的 临 床 科 研 能 力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要 求 : (1) 学 位 论 文 可 以 是 病 例 分 析 报 告 或 文 献 综 述 ; (2) 学 位 论 文 应 紧 密 结 合 临 床 实 际, 以 总 结 临 床 实 践 经 验 为 主 ; (3) 学 位 论 文 应 表 明 申 请 人 已 经 掌 握 临 床 科 学 研 究 的 基 本 方 法 ( 二 )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1.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 考 试 科 目 包 括 专 业 外 语 专 业 课 和 基 础 理 论 课 总 们 数 不 少 于 4 门 有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组 织 考 试 2. 临 床 能 力 考 核 与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 由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按 学 科 专 业 组 成 考 核 答 辩 委 员 会, 考 核 答 辩 委 员 会 应 由 5 至 7 位 具 有 临 床 医 学 副 教 授 或 副 主 任 医 师 以 上 职 称 的 专 家 组 成, 其 中 半 数 以 上 应 是 具 有 临 床 医 学 教 授 或 主 任 医 师 职 称 的 临 床 医 学 专 家 ( 包 括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生 导 师 和 外 单 位 专 家 1 2 人 ) 临 床 能 力 考 核 : 主 要 考 核 申 请 人 是 否 具 有 较 高 的 临 床 操 作 技 能 和 独 立 处 理 本 学 科 常 见 病 和 某 些 疑 难 病 症 的 能 力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 由 考 核 答 辩 委 员 会 按 学 位 条 例 规 定 程 序 组 织 论 文 答 辩 临 床 医 学 博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要 求 : (1) 论 文 课 题 紧 密 结 合 临 床 实 际 ; (2) 研 究 结 果 对 临 床 工 作 具 有 一 定 的 应 用 价 值 ; (3) 论 文 表 明 申 请 人 具 有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解 决 临 床 实 际 问 题 和 从 事 临 床 科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六 经 费 申 请 人 在 申 请 学 位 期 间 所 需 费 用, 参 照 国 家 有 关 研 究 生 的 经 费 标 准, 原 则 上 由 申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