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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四 川 省 环 科 院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1 1.3 编 制 依 据 3 1.4 评 价 标 准 11 1.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14 1.6 评 价 范 围 与 时 段 19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0 1.8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25 1.9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26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28 2.1 流 域 规 划 概 况 28 2.2 工 程 建 设 必 要 性 45 2.3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46 2.4 开 发 任 务 46 2.5 工 程 规 模 及 特 性 47 2.6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53 2.7 工 程 运 行 方 式 54 2.8 工 程 布 置 与 主 要 建 筑 物 55 2.9 工 程 施 工 布 置 57 2.10 建 设 征 地 及 移 民 安 置 70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76 3.1 与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和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76 3.2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分 析 95 3.3 工 程 主 要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110 1

3.4 工 程 分 析 结 论 117 第 四 章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20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120 4.2 生 态 环 境 128 4.3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197 4.4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201 第 五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213 5.1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213 5.2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250 5.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251 5.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254 5.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55 5.6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分 析 273 5.7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280 5.8 环 境 地 质 影 响 分 析 286 5.9 水 库 淹 没 及 工 程 占 地 影 响 287 5.10 对 内 昆 铁 路 的 影 响 分 析 291 5.11 对 水 麻 高 速 公 路 的 影 响 分 析 292 5.12 其 他 影 响 302 第 六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304 6.1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设 计 的 原 则 和 依 据 304 6.2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设 计 及 相 应 对 策 307 6.3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清 单 及 实 施 计 划 安 排 382 6.4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效 益 分 析 384 第 七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与 评 价 386 7.1 评 价 目 的 386 2

7.2 风 险 源 识 别 386 7.3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及 应 急 措 施 387 7.4 运 行 期 生 态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387 7.5 鱼 类 多 样 性 及 入 侵 影 响 分 析 387 7.6 生 态 环 境 风 险 389 7.7 运 行 期 水 污 染 风 险 分 析 390 第 八 章 环 境 监 测 与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392 8.1 环 境 监 测 392 8.2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399 8.3 环 境 管 理 400 第 九 章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及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403 9.1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 403 9.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405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407 10.1 工 作 目 的 407 10.2 公 众 参 与 方 式 407 10.3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407 10.4 发 放 公 众 调 查 问 卷 411 第 十 一 章 结 论 及 建 议 417 11.1 结 论 417 11.2 建 议 422 3

附 表 : 附 表 1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评 价 水 域 浮 游 植 物 名 录 表 附 表 2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评 价 水 域 浮 游 动 物 名 录 附 表 3 横 江 流 域 鱼 类 名 录 表 附 表 4 调 查 区 域 金 沙 江 干 流 鱼 类 分 布 名 录 附 表 5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影 响 水 域 及 三 条 支 流 采 集 鱼 类 名 录 表 附 表 6 横 江 2003 年 2009 年 和 2013 年 采 集 鱼 类 对 照 表 附 表 7 2013 年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江 段 渔 获 物 表 附 表 8 2013 年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影 响 水 域 金 沙 江 江 段 渔 获 物 附 件 : 1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委 托 书 附 图 :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及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站 选 址 示 意 图 2 横 江 流 域 水 系 及 水 文 站 点 分 布 示 意 图 3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评 价 区 陆 生 生 态 调 查 线 路 及 样 地 分 布 图 4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评 价 区 植 被 现 状 图 5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评 价 区 景 观 叠 加 图 6 水 生 生 物 采 样 断 面 及 鱼 类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示 意 图 7 各 采 样 断 面 野 外 工 作 图 片 8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影 响 评 价 水 域 部 分 鱼 类 标 本 图 9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影 响 评 价 水 域 鱼 类 三 场 分 布 示 意 图 10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影 响 评 价 水 域 鱼 类 三 场 现 场 照 片 11 上 清 溪 河 替 代 生 境 范 围 示 意 图 12 上 清 河 串 丝 河 和 庙 口 湾 河 现 状 照 片 13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点 示 意 图 14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示 意 图 15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图 4

前 言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位 于 金 沙 江 一 级 支 流 横 江 上, 地 处 四 川 省 宜 宾 县 云 南 省 水 富 县 界 河 横 江 下 段 属 于 横 江 (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 查 勘 报 告 (1992 年 原 水 电 部 昆 明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与 原 水 电 部 成 都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合 编 ) 六 级 开 发 方 案 的 最 后 一 个 梯 级, 上 游 为 已 经 建 成 的 张 窝 水 电 站, 下 游 至 河 口 与 金 沙 江 衔 接 电 站 开 发 任 务 近 期 以 发 电 为 主, 远 期 兼 顾 航 运 伏 龙 口 电 站 采 用 河 床 式 开 发, 电 站 正 常 蓄 水 位 292.00m, 相 应 库 容 2335 万 m 3, 死 水 位 290.5m, 电 站 具 有 日 调 节 性 能, 调 节 库 容 360 万 m 3 伏 龙 口 电 站 发 电 引 用 流 量 478m 3 /s, 利 用 落 差 18.5m, 装 机 容 量 68MW 工 程 静 态 总 投 资 100154.21 万 元, 工 程 施 工 总 工 期 37 个 月 横 江 为 金 沙 江 下 游 右 岸 的 一 级 支 流, 全 长 307km, 流 域 面 积 14980km 2, 河 口 处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280m 3 /s, 年 径 流 总 量 88.2 亿 m 3, 落 差 2079m, 平 均 比 降 6.7 横 江 是 水 能 资 源 相 对 较 富 集 的 中 型 河 流 之 一, 流 域 水 能 资 源 理 论 蕴 藏 量 为 959MW, 可 开 发 容 量 925.5MW 1993 年 国 家 能 源 部 水 利 部 昆 明 勘 测 设 计 院 与 成 都 勘 测 设 计 院 共 同 编 制 的 横 江 (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 查 勘 报 告 ( 简 称 九 三 规 划 ), 对 横 江 干 流 提 出 六 级 开 发 方 案, 即 自 上 而 下 规 划 建 设 撒 鱼 沱 水 电 站 万 年 桥 水 电 站 燕 子 坡 水 电 站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张 窝 水 电 站 及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六 级 梯 级 开 发 利 用 落 差 124.5m, 装 机 约 28.80 万 kw,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15.01 亿 kw h 1999 年, 由 于 内 昆 铁 路 于 全 面 复 建, 其 铁 路 线 路 走 向 高 程 及 工 程 设 计 等 与 原 线 路 方 案 发 生 了 重 大 变 化, 导 致 杨 柳 滩 梯 级 的 坝 址 上 移, 横 江 航 道 水 位 不 衔 接 为 解 决 好 上 下 游 梯 级 电 站 水 位 衔 接 问 题, 合 理 利 用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尾 水 至 张 窝 水 电 站 回 水 末 端 河 段 水 能 资 源, 四 川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云 南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川 发 改 能 源 [2007]660 号 批 复 同 意 了 横 江 磨 盘 嘴 至 大 鱼 孔 河 段 开 发 方 式 研 究 报 告, 该 报 告 提 出 磨 盘 嘴 至 大 鱼 孔 河 段 采 取 一 级 坝 式 开 发, 即 大 鱼 孔 水 电 站 目 前, 撒 鱼 沱 电 站 杨 柳 滩 电 站 大 鱼 孔 电 站 张 窝 电 站 已 建 成 发 电, 万 年 桥 燕 子 坡 已 处 于 后 期 收 尾 阶 段, 伏 龙 口 电 站 处 于 可 研 阶 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的 要 求, 2010 年 9 月 四 川 省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受 委 托 编 制 完 成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对 策 研 究 ( 以 下 简 称 影 响 评 价 及 对 策 研 究 ) 2010 年 11 月 国 家 环 保 部 以 环 审 [2010]349 号 文 印 发 了 规 划 环 评 报 告 的 审 查 意 见, 明 确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调 整 为 撒 鱼 沱 万 年 桥 燕 子 坡 杨 柳 滩 大 鱼 孔 张 窝 和 伏 龙 口 七 个 梯 级 电 站 随 后, 四 川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及 云 南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分 别 以 川 发 改 能 源 [2011]1326 号 云 发 改 办 能 源 [2012]69 号 下 达 了 同 意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开 展 前 期 工 作 的 函 四 川 省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受 委 托 编 制 完 成 了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并 于 2008 年 11 月 通 过 了 四 川 省 工 程 咨 询 研 究 院 组 织 的 专 家 评 估, 随 后 根 据 评 估 意 见 设 计 院 修 编 完 成 了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修 订 本 ), 四 川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会 同 云 南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随 后 下 达 了 关 于 印 发 <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工 程 方 案 技 术 评 估 意 见 > 的 通 知 ( 川 发 改 能 源 函 [2009]789 号 ) 按 照 目 前 的 政 策 和 相 关 要 求, 伏 龙 口 电 站 的 建 设 符 合 四 川 发 展 水 电 支 柱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横 江 流 域 水 电 规 划 和 影 响 评 价 及 对 策 研 究 的 要 求, 有 利 于 将 地 区 资 源 优 势 转 换 为 经 济 优 势, 改 善 当 地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地 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有 利 于 地 区 的 社 会 稳 定, 其 建 设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受 业 主 委 托,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由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 现 单 位 资 质 名 称 变 更 为 四 川 省 环 科 院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承 担 ( 见 附 件 ) 根 据 工 程 开 发 性 质,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等 规 定,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以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形 式 开 展 接 受 任 务 后, 我 单 位 环 评 人 员 在 环 境 调 查 收 集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和 评 价 区 相 关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等 方 面 的 资 料 和 工 程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开 展 了 项 目 区 踏 勘 及 调 查, 同 时, 委 托 四 川 农 业 大 学 完 成 了 工 程 区 陆 生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和 影 响 评 价 专 题 报 告 ; 四 川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水 产 研 究 所 开 展 了 工 程 河 段 上 下 游 水 生 生 物 现 状 调 查 和 影 响 评 价 专 题 报 告, 重 点 分 析 论 证 了 伏 龙 口 电 站 建 设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1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 云 南 地 质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昭 通 分 院 开 展 了 本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评 价 专 题 报 告 ;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开 展 了 四 川 省 宜 宾 市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对 内 昆 铁 路 的 安 全 影 响 评 估 伏 龙 口 电 站 蓄 水 对 水 麻 高 速 公 路 安 全 影 响 评 估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HJ/T88-2003) 规 定 的 基 本 内 容, 完 成 了 工 程 区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拟 定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 以 及 环 境 影 响 综 合 评 价 等 相 关 工 作 内 容 现 编 制 完 成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送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审 查 在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宜 宾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昭 通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宜 宾 县 及 水 富 县 政 府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县 水 务 局 地 方 环 境 监 测 站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部 门 的 大 力 协 作 支 持 和 指 导, 在 此 一 并 表 示 感 谢! 2

第 一 章 总 则 1.1 任 务 由 来 四 川 宜 宾 伊 力 集 团 横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 现 单 位 资 质 名 称 变 更 为 四 川 省 环 科 院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开 展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详 见 附 件 ) 1.2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1.2.1 评 价 目 的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主 要 开 发 任 务 是 以 发 电 为 主, 远 期 兼 顾 航 运 本 电 站 采 用 河 床 式 开 发,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292.00m, 相 应 库 容 约 2335.0 万 m 3, 具 有 日 调 节 性 能,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68MW, 设 计 引 用 流 量 477.6m 3 /s 本 工 程 属 生 态 影 响 建 设 项 目, 因 此,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并 结 合 评 价 区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报 告 书 评 价 目 的 如 下 : (1) 在 充 分 调 查 工 程 所 在 地 ( 区 域 ) 环 境 现 状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及 其 开 发 利 用 方 式, 结 合 评 价 区 的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明 确 有 无 制 约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境 敏 感 因 素 和 分 析 预 测 拟 建 工 程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以 及 评 价 区 环 境 总 体 变 化 趋 势, 重 点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 (2)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将 工 程 建 设 生 态 影 响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以 及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论 证 等 进 行 分 析 和 评 价, 提 出 不 利 影 响 减 免 和 改 善 措 施 及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进 一 步 优 化 设 计 的 环 保 意 见, 规 范 施 工 活 动, 实 现 项 目 建 设 与 自 然 经 济 环 境 的 协 调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 (3) 针 对 不 利 影 响 制 定 相 应 的 环 境 补 偿 或 减 缓 措 施, 同 时 提 出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 包 括 环 境 监 理 )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和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计 划, 以 确 保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的 实 施, 促 进 经 济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 (4)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论 证 工 程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和 合 理 性, 并 落 实 环 保 责 任, 1

为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实 施 监 督 和 管 理 的 对 策, 为 主 管 部 门 决 策 和 工 程 设 计 提 供 依 据 1.2.2 评 价 原 则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1) 坚 持 生 态 优 先 统 筹 考 虑 适 度 开 发 确 保 底 线 原 则, 优 先 考 虑 流 域 生 态 保 护, 统 筹 考 虑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与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保 留 必 要 的 生 态 空 间, 维 护 河 流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坚 持 河 流 生 态 系 统 健 康 的 底 线 (2) 符 合 流 域 开 发 规 划 的 原 则 工 程 建 设 应 符 合 流 域 总 体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选 点,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水 能 资 源, 使 环 境 保 护 与 水 能 资 源 开 发 协 调 发 展 (3)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的 原 则 工 程 建 设 应 符 合 当 地 国 民 经 济 计 划 发 展 纲 要 的 总 体 战 略 要 求, 符 合 四 川 省 和 云 南 省 关 于 大 中 型 水 电 站 开 发 建 设 的 基 本 思 路,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4) 合 理 分 配 利 用 水 资 源 原 则 合 理 分 配 利 用 水 资 源, 确 保 当 地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及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用 水 的 需 要 (5) 生 态 保 护 及 施 工 场 地 合 理 布 局 原 则 对 施 工 三 场 ( 料 场 渣 场 施 工 场 地 ), 施 工 交 通 道 路 及 附 属 设 施 等 场 址 选 择 的 环 保 合 理 性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并 对 不 合 理 的 施 工 布 置 方 案 渣 场 选 址 提 出 修 正 性 意 见 和 要 求, 将 施 工 对 区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及 破 坏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6)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原 则 施 工 期 废 水 废 气 废 渣 及 噪 声 等, 将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影 响, 因 此, 针 对 施 工 期 各 类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结 合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提 出 污 染 控 制 和 预 防 措 施,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降 低 影 响 程 度 (7) 环 保 措 施 合 理 性 原 则 环 保 措 施 的 拟 定, 应 具 有 针 对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做 到 经 济 可 靠 实 用, 便 于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监 督 和 管 理 (8) 支 流 服 从 干 流 原 则 伏 龙 口 电 站 的 建 设 需 服 从 横 江 干 流 及 金 沙 江 干 流 的 规 划 建 设 要 求 2

1.3 编 制 依 据 1.3.1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3 年 9 月 1 日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6 月 1 日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00 年 9 月 1 日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05 年 4 月 1 日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7 年 3 月 1 日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2002 年 10 月 1 日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2011 年 3 月 1 日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修 正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第 二 次 修 正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1998 年 4 月 29 日 修 正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修 正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2007 年 12 月 29 日 第 二 次 修 正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矿 产 资 源 法,1996 年 8 月 29 日 修 正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1998 年 1 月 1 日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2004 年 12 月 1 日 ; (1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2003 年 1 月 1 日 1.3.2 行 政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1993 年 10 月 5 日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1992 年 3 月 1 日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1996 年 9 月 30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204 号 ; (4)(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2000 年 3 月 20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284 号 ; 3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1998.11.29); (6)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 国 务 院,2000.11.26); (7)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国 发 [2005]39 号 ; (8)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1991.7.29); (9) 土 地 复 垦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592 号 (2011.3.5); (10)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条 例 (2003 年 国 务 院 令 第 394 号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2000.1.29) (12) 大 中 型 水 利 水 电 建 设 征 地 补 偿 和 移 民 安 置 条 例 (2006 年 国 务 院 第 471 号 ); (13) 云 南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例 1999 年 9 月 ; (14) 云 南 省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条 例 (1997.1.1) 1.3.3 地 方 性 法 规 (1)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1991 年 7 月 29 日 ; (2) 四 川 省 天 然 林 保 护 条 例,1999 年 1 月 29 日 ; (3) 四 川 省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 实 施 办 法,1990 年 1 月 ; (4) 四 川 省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 > 实 施 办 法,2004 年 9 月 24 日 ; (5) 四 川 省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实 施 办 法,2005 年 7 月 1 日 (6) 四 川 省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实 施 办 法,2012 年 12 月 1 日 ; (7) 四 川 省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实 施 办 法,2008 年 1 月 1 日 (8) 云 南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05 号 ); (9)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1997 年 12 月 修 订 ); (10) 云 南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复 审 ) ( 云 环 控 发 [2001]613 号 ); (11) 云 南 省 珍 稀 保 护 动 物 名 录 (1989.9.1); (12) 云 南 省 第 一 批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1989 年 4

1.3.4 部 门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1)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2000 年 11 月 26 日 ; (2)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规 划, 国 务 院 1999 年 1 月 ; (3)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2003 年 2 月, 国 家 林 业 局 令 第 7 号 修 改 ; (4)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 第 一 批 ),2001 年 8 月, 农 业 部 国 家 林 业 局 令 第 53 号 修 改 ;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2008 年 9 月,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 号 ; (6)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环 发 [2001]4 号 ; (7) 国 务 院 关 于 保 护 森 林 资 源 制 止 毁 林 开 垦 和 乱 占 林 地 的 通 知, 国 发 明 电 [1998]8 号 ; (8)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全 国 绿 色 通 道 建 设 的 通 知, 国 办 发 [2003]31 号 ; (9) 关 于 加 强 资 源 开 发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监 管 工 作 的 意 见, 环 发 [2004]24 号 ; (10) 关 于 加 强 水 电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发 [2005]13 号 ; (11)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电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办 [2012]4 号 ; (12) 关 于 深 化 落 实 水 电 开 发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通 知, 环 发 [2014]65 号 ;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06]28 号 ; (14)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环 发 [2007]37 号 ; (15)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印 发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的 通 知, 发 改 能 源 [2005]2517 号 ; (16) 关 于 划 分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水 利 部 公 告 2006 年 第 2 号 ; 5

(17)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生 物 物 种 资 源 保 护 与 利 用 规 划 纲 要 的 通 知, 环 发 [2007]163 号 ; (18) 关 于 加 强 西 部 地 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发 [2011]150 号 ; (19)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77 号 ; (20)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保 护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发 [2013]86 号 ; (21) 土 地 复 垦 条 例 实 施 办 法,2012 年 12 月 11 日 国 土 资 源 部 第 4 次 部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22)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管 理 办 法,1999 年, 国 土 资 源 部 令 第 4 号 ; (23) 四 川 省 地 面 水 水 域 环 境 功 能 划 类 管 理 规 定, 川 府 发 [1992]5 号 ; (24)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实 施 天 然 林 资 源 保 护 工 程 的 决 定, 川 府 发 [1998]58 号 ; (25)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1998 年 12 月 ; (26) 四 川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川 府 函 [2006]100 号,2006 年 5 月 ; (27)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四 川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川 府 发 [2013]16 号,2013 年 4 月 ; (28)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决 定,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省 人 民 政 府, 川 委 发 [2004]38 号 ; (29)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管 理 的 通 知,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川 环 发 [2001]248 号 ; (30) 关 于 公 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表 ) 五 图 四 表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的 通 知,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川 环 函 [2003]231 号 ; (31) 四 川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1990 年 3 月 20 日 ; (32) 四 川 省 新 增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2000 年 9 月 13 日 ; 6

(33) 关 于 印 发 水 电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水 环 境 与 水 生 生 态 保 护 技 术 政 策 研 讨 会 会 议 纪 要 的 函, 环 办 函 [2006]11 号 1.3.5 技 术 规 范 及 标 准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610-201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HJ/T88-2003); (8) 建 设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169-2004); (9)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 50433-2008; (10)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GB 50434-2008; (11) 水 土 保 持 综 合 治 理 规 划 通 则 GB/T 15772-2008; (12) 水 土 保 持 综 合 治 理 技 术 规 范 GB/T 16453-2008; (13)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 190-2007; (14)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技 术 规 程 SL 277-2002; (15)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91-2002; (16) 内 陆 水 域 渔 业 自 然 资 源 调 查 试 行 规 范,1980 年 5 月 ; (17) 水 库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规 范 SL 167-96; (18) 水 电 水 利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DL/T 5402-2007; (19)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2010; (20)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50014-2006; (21) 造 林 技 术 规 程 GB/T 15776-2006; (22) 防 洪 标 准 GB 50201-94; (23) 水 电 工 程 设 计 概 算 编 制 规 定,2007 年 版 ; 7

(24) 水 电 工 程 设 计 概 算 费 用 标 准,2007 年 版 ; (25) 关 于 印 发 水 电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低 温 水 和 过 鱼 设 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指 南 ( 试 行 ) 的 函, 环 评 函 [2006]4 号 1.3.6 技 术 报 告 及 文 件 1. 四 川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四 川 省 水 利 厅, 川 发 改 能 源 [1993]257 号 关 于 印 发 < 横 江 水 电 规 划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 的 通 知 2.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对 策 研 究 ( 水 利 部 四 川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2010.9); 3. 环 保 部 关 于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对 策 研 究 的 审 查 意 见 ( 环 审 [2010]349 号 ); 4.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四 川 省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2009.6); 5. 关 于 印 发 <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工 程 方 案 技 术 评 估 意 见 > 的 通 知 ( 四 川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云 南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川 发 改 能 源 函 [2009]789 号 ); 6.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报 批 稿 ) ( 四 川 省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2010 年 5 月 ); 7. 四 川 省 水 利 厅 四 川 省 水 利 厅 关 于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川 水 函 [2010]517 号 ); 8.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 四 川 省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2013 年 4 月 ); 9. 水 利 部 长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关 于 四 川 省 宜 宾 县 云 南 省 水 富 县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长 许 可 [2013]135 号 ); 10.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防 洪 评 价 报 告 ( 四 川 省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2013.4); 11. 长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关 于 四 川 省 宜 宾 县 云 南 省 水 富 县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8

防 洪 评 价 报 告 的 审 查 意 见 ( 长 许 可 [2013]261 号 ); 12. 水 利 部 长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关 于 四 川 省 宜 宾 县 云 南 省 水 富 县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取 水 许 可 申 请 的 批 复 ( 长 许 可 [2013]267 号 ); 13. 四 川 省 林 业 厅 关 于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 四 川 境 内 ) 建 设 拟 使 用 林 地 申 请 的 审 查 意 见 ( 川 林 审 批 函 [2010]031 号 ); 14. 四 川 省 宜 宾 市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对 内 昆 铁 路 的 安 全 影 响 评 估 报 告 (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建 筑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2010.5); 15. 成 都 铁 路 局 关 于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建 设 有 关 问 题 的 复 函 ( 成 铁 总 工 函 [2010]843 号 ); 16. 伏 龙 口 电 站 蓄 水 对 水 麻 高 速 公 路 安 全 影 响 评 估 报 告 ( 西 南 交 通 大 学, 2012.4); 17. 云 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蓄 水 对 水 麻 高 速 公 路 安 全 影 响 评 估 报 告 的 批 复 ( 云 交 管 养 [2012]133 号 ); 18.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规 划 河 段 陆 生 生 物 调 查 与 影 响 评 价 ( 四 川 农 业 大 学,2010.3); 19.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水 生 生 态 影 调 查 及 评 价 报 告 ( 四 川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水 产 研 究 所,2014.3); 20. 四 川 省 水 产 局 关 于 对 <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水 生 生 态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的 批 复 ( 川 渔 政 [2013]199 号 ); 21. 盐 津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将 横 江 支 流 上 清 ( 溪 ) 河 作 为 鱼 类 替 代 生 境 进 行 整 体 性 保 护 的 批 复 ( 盐 政 复 [2012]6 号 ); 22. 四 川 宜 宾 伊 力 集 团 横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水 产 研 究 所 关 于 共 建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河 段 水 电 开 发 鱼 类 保 护 增 殖 放 流 站 的 协 议 ; 23. 四 川 省 地 震 局 关 于 对 <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场 地 地 震 安 全 性 评 价 报 告 > 的 批 复 ( 川 震 审 批 [2009]64 号 ); 24. 成 都 铁 路 局 关 于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建 设 有 关 问 题 的 复 函 ( 成 铁 总 工 函 9

[2010]843 号 ); 25. 云 南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蓄 水 对 水 麻 高 速 公 路 安 全 影 响 评 估 报 告 的 批 复 ( 云 交 管 养 [2012]133 号 ); 26.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 云 南 地 质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昭 通 分 院,2012.6); 27. 四 川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确 认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 四 川 境 内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函 ( 川 环 函 [2014]256 号 ); 28.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确 认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云 环 函 [2010]129 号 ); 29.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确 认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云 环 函 [2014]428 号 ); 30. 水 富 县 文 化 体 育 局 关 于 伏 龙 口 电 站 文 物 勘 察 情 况 的 复 函 ( 水 文 体 字 [2010]3 号 ); 31. 宜 宾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关 于 确 认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范 围 矿 产 资 源 情 况 的 复 函 ( 宜 县 国 土 资 函 [2006]30 号 ); 32. 宜 宾 县 水 务 局 关 于 工 程 河 段 无 工 业 农 业 及 城 镇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的 证 明 ; 33. 水 富 县 水 务 局, 关 于 工 程 河 段 无 工 业 农 业 及 城 镇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的 证 明 ; 34. 横 江 镇 向 家 坝 镇 楼 坝 集 镇 给 排 水 情 况 说 明 ; 35. 四 川 宜 宾 伊 力 集 团 横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长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水 文 局 长 江 上 游 水 文 水 资 源 勘 测 局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建 设 迁 建 横 江 水 文 站 协 议 书 ; 36.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2010.6,2013.6); 37.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2010 年 12 月 ; 38. 四 川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2013 年 4 月 ; 39. 四 川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2006 年 5 月 ; 40. 四 川 省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建 设 规 划 (2000~2030) ; 10

41. 宜 宾 县 水 土 保 持 总 体 规 划 报 告 ; 42. 水 富 县 水 土 保 持 总 体 规 划 报 告 ; 43. 四 川 省 宜 宾 县 土 壤 志 ; 44. 宜 宾 县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环 境 总 体 规 划 (2000~2025 年 ) ; 45. 四 川 省 宜 宾 县 森 林 资 源 二 类 调 查 报 告 ; 46. 四 川 省 宜 宾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47. 云 南 省 水 富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48. 四 川 省 宜 宾 县 综 合 农 业 区 划 报 告 ; 49. 云 南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50. 云 南 省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规 划 ; 51. 云 南 省 水 土 保 持 十 一 五 工 作 总 结 及 十 二 五 工 作 打 算 ; 52. 工 程 所 在 地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水 文 气 象 地 质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等 基 础 资 料 1.4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四 川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确 认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 四 川 境 内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函 ( 川 环 函 [2014]256 号 ) 和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确 认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云 环 函 [2010]129 号 及 云 环 函 [2014]428 号 ),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如 下 : 1.4.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地 表 水 :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 地 下 水 : 执 行 GB/T14848-93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Ⅲ 类 水 标 准 ; 环 境 空 气 :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2016 年 以 后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声 环 境 :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 评 价 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值 见 表 1-1 11

表 1-1 GB3838-200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mg/l)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mg/l)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mg/m 3 )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db(a)] 标 准 标 准 值 标 准 值 项 目 项 目 项 目 值 项 目 标 准 值 Ⅱ 类 Ⅲ 类 二 级 2 类 ph 值 ( 无 量 PM 6~9 色 ( 度 ) 10 ( 日 均 15 纲 ) GB3095 值 ) 0.15 昼 间 60 DO 5 嗅 和 味 无 -2012 SO 2 ( 小 时 值 ) 0.15 夜 间 50 BOD 5 4 浑 浊 度 ( 度 ) 3 NO 2 ( 小 时 值 ) 0.08 COD 20 肉 眼 可 见 物 无 GB3095-1996 PM 10 ( 日 均 值 ) NH 3 -N 1.0 ph 值 ( 无 量 6.5~ 纲 ) 8.5 SO 2 ( 小 时 值 ) 0.50 总 磷 0.2 总 硬 度 450 NO 2 ( 小 时 值 ) 0.24 总 氮 1.0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1000 挥 发 酚 0.005 硫 酸 盐 250 铜 1.0 氯 化 物 250 锌 1.0 总 大 肠 菌 群 ( 个 /L) 3.0 铅 0.05 铅 0.01 镉 0.005 铁 0.3 石 油 类 0.05 锰 0.1 粪 大 肠 菌 数 ( 个 /L) 10000 铜 1.0 六 价 铬 0.05 锌 1.0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 耗 氧 量 (COD) 3 1.4.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氰 化 物 0.005 氟 化 物 1.0 汞 0.001 砷 0.01 镉 0.005 铬 ( 六 价 ) 0.05 废 水 :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 废 气 : 主 要 针 对 施 工 期 扬 尘,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 噪 声 :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相 0.15 12

关 限 值 标 准 ; 运 行 期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2 类 标 准 表 1-2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详 见 表 1-2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项 目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施 工 期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限 值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无 组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GB12523-2011)[dB(A)] (mg/m 3 )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ph 6~9 TSP 1.0 SS 70 NH 3 -N 15 COD cr 100 BOD 5 20 石 油 类 5 1.4.3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控 制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2 类 标 准 [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70 55 60 50 生 态 环 境 : 以 不 导 致 珍 稀 濒 危 动 植 物 灭 绝 和 不 破 坏 生 态 系 统 稳 定 性 为 标 准, 保 障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态 功 能 结 构 完 整 性 及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不 受 影 响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 根 据 全 国 水 土 保 持 规 划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预 防 区 和 重 点 治 理 区 复 核 划 分 成 果,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位 于 横 江 下 游, 属 两 区 复 核 划 分 中 的 嘉 陵 江 及 沱 江 中 下 游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治 理 区 及 金 沙 江 下 游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治 理 区 据 此 确 定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如 表 1-3 所 示 表 1-3 序 号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标 准 表 防 治 标 准 项 目 施 工 期 林 草 恢 复 期 1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 96.5 2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理 度 (%) 95 3 土 壤 流 失 控 制 比 0.7 0.8 4 拦 渣 率 (%) 95 95 5 林 草 植 被 恢 复 系 数 (%) 99 6 林 草 覆 盖 率 (%) 25 13

1.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如 下 : 1.5.1 水 环 境 (1) 地 表 水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河 段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275m 3 /s, 地 表 水 域 规 模 为 大 河, 水 环 境 质 量 类 别 为 Ⅲ 类 水 域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量 在 1000m 3 /d~2000m 3 /d 之 间, 废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简 单, 主 要 是 SS 和 ph 值 但 由 于 本 项 目 下 游 约 3.1km 处 为 横 江 与 金 沙 江 汇 口, 属 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确 定 本 工 程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2) 地 下 水 1) 项 目 类 别 划 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 610-2011), 建 设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的 特 征, 将 建 设 项 目 分 为 以 下 三 类 : Ⅰ 类 : 指 在 项 目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的 建 设 项 目 ; Ⅱ 类 : 指 在 项 目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器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引 起 地 下 水 流 场 或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并 导 致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的 建 设 项 目 ; Ⅲ 类 : 指 同 时 具 备 Ⅰ 类 和 Ⅱ 类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的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区 内 地 下 水 主 要 由 大 气 降 水 及 河 水 补 给 拟 建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不 对 横 江 直 接 排 放,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污 染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地 表 水 作 为 水 源, 不 开 采 地 下 水 在 项 目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引 起 地 下 水 流 场 或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可 能 产 生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Ⅱ 类 建 设 项 目 2)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依 据 Ⅱ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应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14

供 排 水 ( 或 注 水 ) 规 模 引 起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范 围,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以 及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水 文 地 址 问 题 的 大 小 等 条 件 确 定 1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供 水 排 水 ( 或 注 水 ) 的 规 模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供 水 排 水 ( 或 注 水 ) 规 模 按 水 量 的 多 少 可 以 分 大 中 小 三 级, 具 体 见 下 表 地 下 水 供 水 排 水 ( 或 注 水 ) 的 规 模 表 1-4 分 级 供 水 排 水 ( 或 注 水 ) 量 ( 万 m 3 /d) 大 1.0 中 0.2-1.0 小 0.2 据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均 未 采 取 地 下 水, 故 对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HJ610-2011) 表 1,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区 地 下 水 供 水 排 水 ( 或 注 水 ) 规 模 分 级 为 小 2 建 设 项 目 引 起 的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区 域 范 围 建 设 项 目 引 起 的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区 域 范 围 可 以 用 影 响 半 径 来 表 示, 分 为 大 中 小 三 级, 分 级 原 则 见 下 表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区 域 范 围 分 级 表 1-5 分 级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影 响 半 径 (km) 大 1.5 中 0.5-1.5 小 0.5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区 内 包 气 带 岩 性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地 层, 分 布 零 星, 由 冲 积 崩 坡 积 坡 残 积 地 滑 堆 积 之 砂 卵 石 孤 块 碎 石 土 粘 土 砂 壤 土 等 组 成 评 价 区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影 响 半 径 分 级 为 中 3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可 分 为 敏 感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三 级, 分 级 原 则 见 下 表 15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表 1-6 分 级 敏 感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准 保 护 区 ; 除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以 外 的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设 定 的 与 地 下 水 环 境 相 关 的 其 它 保 护 区, 如 热 水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准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补 给 径 流 区 ;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 如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分 布 区 以 及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等 其 它 未 列 入 上 述 敏 感 分 级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上 述 地 区 之 外 的 其 它 地 区 据 调 查, 工 程 河 段 内 的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均 不 直 接 从 横 江 内 抽 取, 而 是 依 靠 周 围 山 上 的 涧 水 或 支 沟 引 水 解 决 参 照 表 1-6 标 准,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为 为 不 敏 感 4 建 设 项 目 造 成 的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建 设 项 目 造 成 的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包 括 : 区 域 地 下 水 水 位 下 降 产 生 的 土 地 次 生 荒 漠 化 地 面 沉 降 地 裂 缝 岩 溶 塌 陷 海 水 入 侵 湿 地 退 化 等, 及 灌 溉 导 致 局 部 地 下 水 位 上 升 产 生 的 土 壤 次 生 盐 渍 化, 次 生 沼 泽 化 等, 按 其 影 响 程 度 大 小 可 分 为 强 中 等 弱 三 级, 分 级 标 准 见 下 表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分 级 表 1-7 分 级 强 中 等 弱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产 生 地 面 沉 降 地 裂 缝 岩 溶 塌 陷 海 水 入 侵 湿 地 退 化 土 地 荒 漠 化 等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含 水 层 疏 干 现 象 明 显, 产 生 土 壤 盐 渍 化, 沼 泽 化 出 现 土 壤 盐 渍 化, 沼 泽 化 迹 象 无 上 述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参 考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工 程 地 质 部 分,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引 起 的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为 坝 基 渗 漏, 土 壤 沼 泽 化 按 照 上 表 的 标 准, 本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分 级 划 分 为 中 等 3) 拟 建 项 目 工 作 等 级 判 定 Ⅱ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见 下 表 16

表 1-8 评 价 级 别 一 级 二 级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供 水 排 水 ( 或 注 水 ) 的 规 模 Ⅱ 类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建 设 项 目 引 起 的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区 域 范 围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建 设 项 目 造 成 的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小 - 大 小 - 大 敏 感 弱 - 强 中 等 较 敏 感 强 中 等 大 较 敏 感 中 等 - 强 大 大 较 敏 感 不 敏 感 弱 - 中 等 强 中 较 敏 感 中 等 - 强 小 较 敏 感 强 除 了 一 级 和 三 级 以 外 的 其 它 组 合 三 级 小 - 中 小 - 中 较 敏 感 - 不 敏 感 弱 - 中 拟 建 项 目 综 合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表 见 下 表 表 1-9 拟 建 项 目 综 合 评 价 等 级 表 序 号 项 目 分 级 分 级 依 据 1 2 3 4 供 水 排 水 ( 或 注 水 ) 规 模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区 域 范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大 小 小 中 不 敏 感 中 等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均 未 采 取 地 下 水 建 项 目 区 域 内 包 气 带 岩 性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地 层, 分 布 零 星, 由 冲 积 崩 坡 积 坡 残 积 地 滑 堆 积 之 砂 卵 石 孤 块 碎 石 土 粘 土 砂 壤 土 等 组 成 根 据 附 表 C.2 选 取 工 程 河 段 内 的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均 不 直 接 从 横 江 内 抽 取, 而 是 依 靠 周 围 山 上 的 涧 水 或 支 沟 引 水 解 决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引 起 的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为 水 库 和 坝 基 渗 漏 对 上 下 游 地 区 地 下 水 位 水 质 的 影 响 及 土 壤 沼 泽 化 综 合 评 价 等 级 三 级 综 上,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II 类 建 设 项 目, 且 不 是 地 下 储 油 库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场 项 目, 故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HJ610-2011) 进 行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为 三 级 评 价 1.5.2 大 气 环 境 根 据 水 电 项 目 特 点,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产 生 大 气 污 染 物, 各 污 染 物 占 标 率 Pi 均 为 0; 工 程 施 工 期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TSP, 但 其 排 放 量 及 排 放 浓 度 均 具 有 不 稳 定 性 和 分 散 性, 且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场 界 及 周 围 200m 范 围 之 内 17

因 此,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2.2-2008),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1.5.3 声 学 环 境 本 工 程 噪 声 主 要 是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和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属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规 定 的 2 类 区,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的 噪 声 集 中 在 施 工 期,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噪 声 级 基 本 无 显 著 变 化, 且 受 影 响 的 人 口 变 化 很 小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规 定,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为 二 级 1.5.4 生 态 环 境 1 陆 生 生 态 本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45.79hm 2 ( 其 中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17.92hm 2,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27.87hm 2 宜 宾 县 39.42 hm 2, 水 富 6.37 hm 2 ), 占 地 类 型 以 耕 地 林 地 草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为 主,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小 于 2km 2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主 要 在 电 站 水 库 回 水 末 端 至 厂 房 尾 水 之 间, 长 度 约 15.5km, 小 于 50km 根 据 调 查, 电 站 水 库 淹 没 区 减 水 河 段 及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区 均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属 殊 生 态 不 敏 感 区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19-2011)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工 程 的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2 水 生 生 态 根 据 调 查, 工 程 河 段 下 游 约 3.1km 的 金 沙 江 汇 口 属 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范 围, 工 程 建 成 后 会 对 该 区 域 的 水 生 生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可 减 缓 对 该 区 域 水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因 工 程 区 下 游 属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而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改 变 工 程 河 段 及 下 游 的 水 文 情 势,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19-2011)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工 程 的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为 一 级 18

1.6 评 价 范 围 与 时 段 根 据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的 总 体 布 置 建 设 规 模 施 工 布 局,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范 围 如 下 : 1.6.1 评 价 范 围 1 水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 本 工 程 采 用 河 床 式 开 发, 上 与 已 运 行 的 张 窝 水 电 站 衔 接, 下 游 至 江 口 与 金 沙 江 衔 接, 故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上 自 张 窝 电 站 坝 址 下 至 横 江 与 金 沙 江 汇 口 长 约 18.1km, 同 时 包 括 金 沙 江 干 流 与 横 江 汇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1km 的 江 段 地 下 水 环 境 : 评 价 范 围 包 括 电 站 坝 址 区, 水 库 淹 没 区, 重 要 评 价 区 域 为 电 站 坝 址 区 本 库 区 为 山 谷 型, 两 岸 山 坡 较 陡, 地 下 水 分 水 岭 与 地 表 水 分 水 岭 基 本 一 致, 地 下 水 从 分 水 岭 向 河 谷 运 动, 以 横 江 和 金 沙 江 为 相 对 基 面 排 泄 地 下 水 影 响 面 积 以 正 常 蓄 水 位 淹 没 面 积 再 向 周 边 外 延 50m,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约 为 6.02km 2 2 大 气 环 境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扬 尘, 影 响 范 围 集 中 在 以 施 工 工 区 为 中 心, 四 周 500m 的 距 离 内, 评 价 范 围 包 括 : 枢 纽 区 开 挖 爆 破 工 作 面 渣 场 料 场 施 工 营 地 及 附 近 两 侧 500m 的 居 民 点 3 声 环 境 施 工 现 场 及 爆 破 噪 声 影 响 半 径 为 1.0km 的 波 及 区 工 程 施 工 各 工 区 及 公 路 边 界 以 外 200m 范 围 重 点 评 价 施 工 区 周 边 的 居 民 点 4 生 态 环 境 水 生 生 态 : 调 查 范 围 为 张 窝 电 站 坝 址 以 下 至 横 江 与 金 沙 江 汇 口 处, 长 度 约 18.1km, 以 及 工 程 间 接 影 响 的 金 沙 江 干 流 向 家 坝 水 电 站 坝 下 至 周 坝 村 江 段, 长 度 约 16Km, 包 括 向 家 坝 电 站 坝 下 至 横 江 河 口 的 金 沙 江 江 段 约 4Km, 横 江 河 口 至 宜 宾 县 周 坝 村 金 沙 江 江 段 约 12Km 横 江 干 流 的 替 代 生 境 河 流 上 清 ( 溪 ) 河, 以 及 支 流 串 丝 河 和 庙 口 湾 19

陆 生 生 态 : 评 价 区 段 为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库 尾 至 坝 址 约 15 公 里 的 河 段, 以 河 流 中 心 线 两 侧 一 级 分 水 岭 内 或 垂 直 高 差 300m 以 下 ( 海 拔 260-600m), 或 水 平 外 延 500m 的 范 围, 重 点 评 价 坝 址 及 其 淹 没 区 枢 纽 永 久 占 地 区 施 工 场 地 区 施 工 道 路 区 等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 本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拟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包 括 工 程 建 设 区 和 直 接 影 响 区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面 积 共 计 238.38hm 2, 其 中 项 目 建 设 区 231.12hm 2, 直 接 影 响 区 7.26hm 2 5 社 会 环 境 工 程 涉 及 的 宜 宾 县 横 江 镇 水 富 县 向 家 坝 镇, 及 水 库 淹 没 影 响 的 内 昆 铁 路 水 麻 公 路, 重 点 评 价 对 工 程 区 周 围 居 民 及 交 通 设 施 的 施 工 干 扰 影 响 1.6.2 评 价 水 平 年 本 工 程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水 平 年 为 2013 年, 环 境 质 量 陆 生 动 植 物 多 样 性 水 生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以 现 状 监 测 和 调 查 时 段 为 准 预 测 评 价 水 平 年 为 施 工 高 峰 年 和 工 程 竣 工 后 第 3 年 根 据 设 计 方 案, 本 项 目 规 划 水 平 年 确 定 为 2020 年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7.1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经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维 持 工 程 河 段 水 域 功 能 级 别 不 因 工 程 施 工 活 动 而 降 低, 确 保 工 程 河 段 水 质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要 求 大 气 污 染 物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二 级 标 准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工 程 周 围 居 民 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维 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噪 声 : 施 工 后 期 噪 声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限 值 标 准, 减 少 噪 声 对 施 工 人 员 和 周 围 零 星 居 民 等 敏 感 点 的 20

影 响, 工 程 周 边 居 民 点 噪 声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 禁 止 破 坏 占 地 红 线 范 围 以 外 的 动 植 物 资 源,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护 占 地 范 围 内 可 能 分 布 的 珍 稀 植 物 尽 量 合 理 利 用 施 工 场 地, 减 少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对 当 地 植 被 的 破 坏, 文 明 施 工, 施 工 临 时 构 筑 物 应 与 当 地 自 然 景 观 保 持 协 调 严 格 控 制 高 噪 声 源 和 施 工 现 场 粉 尘 影 响,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埋 填 处 置, 施 工 弃 渣 在 指 定 渣 场 按 照 水 土 保 持 和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进 行 堆 放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确 保 生 态 基 流 下 泄, 保 障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态 功 能 结 构 完 整 性 及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不 受 影 响 1.7.2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水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对 象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所 在 河 段 为 Ⅲ 类 水 域, 下 游 3.1km 处 为 横 江 与 金 沙 江 的 汇 口, 属 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故 伏 龙 口 电 站 上 下 约 18.1km 的 水 域 为 本 项 目 的 水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对 象 (2)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保 护 对 象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布 置 和 现 场 调 查,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渣 场 周 围 500m 范 围 内 分 布 有 10 户 居 民, 其 中 200m 范 围 内 有 4 户, 均 为 横 江 镇 油 房 村 油 房 组 居 民 ; 料 场 周 围 500m 范 围 内 分 布 有 5 户 居 民, 均 为 横 江 镇 五 宝 村 池 坎 组 居 民, 其 中 200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分 布 ; 其 他 工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分 布 (3) 声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对 象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布 置 和 现 场 调 查,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渣 场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有 4 户, 均 为 横 江 镇 油 房 村 油 房 组 居 民 ; 其 他 工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分 布 (4)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对 象 1 陆 生 生 态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陆 生 生 态 调 查 范 围 未 发 现 有 国 家 珍 稀 濒 危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调 查 区 内 所 见 银 杏 杜 仲 喜 树 这 3 种 植 物 在 本 区 无 野 生 分 布, 均 见 于 路 旁 宅 边, 21

系 人 工 栽 培 ; 伏 龙 口 电 站 工 程 影 响 区 共 有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80 余 种, 其 中 两 栖 11 种, 爬 行 类 10 种, 鸟 类 37 种 和 兽 类 16 种, 没 有 国 家 级 保 护 动 物 2 水 生 生 态 据 调 查, 工 程 所 在 河 段 无 国 家 I II 级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和 云 南 省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四 川 省 重 点 保 护 的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1 种 : 岩 原 鲤 ;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种 类 有 长 薄 鳅 红 唇 薄 鳅 中 华 沙 鳅 异 鳔 鳅 鮀 长 鳍 吻 鮈 圆 口 铜 鱼 岩 原 鲤 和 中 华 金 沙 鳅 等 8 种 金 沙 江 干 流 向 家 坝 坝 下 至 周 坝 金 沙 江 江 段 水 域 共 分 布 鱼 类 133 种, 隶 属 于 7 目 18 科 76 属, 其 中 有 国 家 Ⅰ 级 保 护 鱼 类 2 种, 达 氏 鲟 和 白 鲟 ; 国 家 Ⅱ 级 保 护 鱼 类 1 种, 胭 脂 鱼 ; 四 川 省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7 种, 鯮 鱤 长 体 鲂 裸 体 异 鳔 鳅 鮀 细 鳞 裂 腹 鱼 岩 原 鲤 窖 滩 间 吸 鳅 ;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34 种, 云 南 省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该 水 域 没 有 分 布 上 清 河 共 采 集 到 鱼 类 24 种, 其 中 四 川 省 保 护 鱼 类 鲈 鲤 1 种,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齐 口 裂 腹 鱼 1 种 串 丝 河 共 采 集 到 鱼 类 11 种, 其 鱼 类 组 成 特 点 为 鳅 科 鱼 类 2 种, 鲤 科 鱼 类 7 种, 鲿 科 1 种, 合 鳃 鱼 科 1 种 庙 口 湾 共 采 集 到 鱼 类 9 种, 其 鱼 类 组 成 特 点 为 鳅 科 鱼 类 2 种, 鲤 科 鱼 类 6 种, 合 鳃 鱼 科 1 种 根 据 全 国 水 土 保 持 规 划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预 防 区 和 重 点 治 理 区 复 核 划 分 成 果, 工 程 区 属 嘉 陵 江 及 沱 江 中 下 游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治 理 区 及 金 沙 江 下 游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治 理 区 (5) 社 会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对 象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对 区 域 交 通 产 生 一 定 的 干 扰, 大 量 施 工 人 员 的 驻 入 对 当 地 民 风 民 俗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电 站 的 建 设 又 将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产 生 一 定 促 进 作 用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主 要 对 象 见 下 表 22

表 1-10 评 价 区 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及 保 护 对 象 统 计 表 类 别 名 称 与 工 程 的 区 位 关 系 环 境 特 征 水 环 境 大 气 和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张 窝 水 电 站 尾 水 至 横 江 与 金 沙 江 汇 口 居 民 点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库 尾 至 横 江 汇 口 处 长 约 18.1km 河 段 渣 场 周 围 500m 范 围 内 有 10 户 居 民, 其 中 200m 范 围 内 有 4 户 18 人 ; 均 为 横 江 镇 油 房 村 油 房 组 居 民 ; 料 场 周 围 500m 范 围 内 分 布 有 5 户 居 民 22 人, 均 为 横 江 镇 五 宝 村 池 坎 组 居 民, 其 中 200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分 布 根 据 长 江 片 水 功 能 区 划 报 告,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所 处 横 江 河 段 属 一 级 水 功 能 区 划 的 横 江 滇 川 缓 冲 区 ( 云 南 省 盐 津 滩 头 ~ 河 口 全 长 50km), 水 质 现 状 为 Ⅲ 类 渣 场 附 近 最 近 的 一 户 居 民 点 相 距 约 180m; 料 场 附 近 最 近 的 一 户 居 民 点 相 距 约 400m 影 响 时 段 运 行 期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可 能 的 影 响 因 素 位 于 工 程 河 段 横 江 镇 集 中 居 民 的 生 活 污 水, 运 行 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生 活 污 水 工 程 施 工 期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扬 尘 噪 声 施 工 人 员 各 施 工 工 区 内 高 峰 人 数 1500 人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噪 声 陆 生 生 物 水 生 生 物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水 土 保 持 水 库 淹 没 区 及 施 工 影 响 区 张 窝 水 电 站 坝 址 至 横 江 汇 口 间 河 段, 全 长 约 18.0km; 同 时 包 括 金 沙 江 干 流 向 家 坝 电 站 坝 下 至 下 游 宜 宾 县 周 坝 村 长 约 16km 的 江 段, 以 及 工 程 河 段 两 岸 支 沟 横 江 与 金 沙 江 汇 口 的 金 沙 江 河 段 开 挖 工 作 面 工 程 渣 料 场 自 然 植 被 及 人 工 植 被 常 见 的 农 田 动 物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工 程 所 在 河 段 无 国 家 I II 级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和 云 南 省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四 川 省 重 点 保 护 的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1 种 : 岩 原 鲤 ;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种 类 有 长 薄 鳅 红 唇 薄 鳅 中 华 沙 鳅 异 鳔 鳅 鮀 长 鳍 吻 鮈 圆 口 铜 鱼 岩 原 鲤 和 中 华 金 沙 鳅 等 8 种 ; 金 沙 江 干 流 向 家 坝 坝 运 行 期 下 至 周 坝 金 沙 江 江 段 水 域 共 分 布 鱼 类 133 种, 其 中 国 家 Ⅰ 级 保 护 鱼 类 2 种, 达 氏 鲟 和 白 鲟 ; 国 家 Ⅱ 级 保 护 鱼 类 1 种, 胭 脂 鱼 ; 四 川 省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7 种,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34 种, 云 南 省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该 水 域 没 有 分 布 分 布 的 白 鲟 达 氏 鲟 和 胭 脂 鱼 的 越 冬 场 项 目 建 设 区 和 直 接 影 响 区 共 计 238.38hm 2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面 积 为 31.83hm 2 弃 渣 量 581.13 万 m 3 运 行 期 施 工 期 惊 扰 破 坏 部 分 栖 息 环 境 闸 坝 阻 隔 工 程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改 变 等 对 水 生 鱼 类 生 物 多 样 性 影 响 由 于 河 流 的 连 通 性, 横 江 梯 级 电 站 运 行 期 水 文 泥 沙 情 势 的 变 化 对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生 态 功 能 结 构 完 整 性 以 及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的 影 响 开 挖 扰 动 弃 渣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河 道 行 洪 23

类 别 名 称 与 工 程 的 区 位 关 系 环 境 特 征 社 会 环 境 移 民 搬 迁 耕 地 林 地 交 通 公 路 铁 路 1.7.3 恢 复 治 理 目 标 水 库 淹 没 及 占 地 范 围 内 库 区 水 麻 高 速 公 路 在 库 区 从 右 岸 伏 龙 口 沟 的 高 架 桥 横 跨 横 江, 沿 左 岸 岸 坡 顺 江 而 上, 贯 穿 大 部 分 库 区 左 岸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闸 坝 处 于 水 富 站 尾 端, 枢 纽 区 铁 路 沿 左 岸 走 线, 库 区 横 江 1# 铁 路 桥 与 水 麻 高 速 跨 江 大 桥 立 体 交 叉, 由 左 岸 改 至 右 岸 走 线 淹 没 耕 地 4.74hm 2, 林 地 28.85hm 2 ; 工 程 占 耕 地 5.06 hm 2, 林 地 20.72hm 2, 至 规 划 水 平 年 搬 迁 安 置 42 人, 生 产 安 置 92 人 水 麻 公 路 是 四 川 宜 宾 至 云 南 盐 津 县 的 一 条 主 要 道 路, 公 路 等 级 三 级 沥 青 砼 公 路 内 昆 铁 路 水 富 至 盐 津 段 由 横 江 左 岸 Ⅰ 级 阶 地 上 的 水 富 车 站 引 出, 逆 江 而 上, 在 站 尾 河 湾 处 通 过 横 江 1# 铁 路 大 桥 横 跨 横 江, 线 路 换 至 横 江 右 岸 并 沿 宜 横 公 路 左 侧 一 路 前 行 影 响 时 段 运 行 期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运 行 期 可 能 的 影 响 因 素 耕 地 林 地 资 源 量 影 响 人 口 生 产 安 置 库 区 蓄 水 对 桥 墩 及 涵 洞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其 中 涵 洞 的 排 泄 能 力 减 弱, 需 改 建 ; 施 工 车 辆 增 加, 增 加 交 通 负 荷 伏 龙 口 电 站 建 成 蓄 水 后, 将 会 影 响 既 有 成 昆 铁 路 水 富 ( 含 水 富 车 站 ) 至 横 江 车 站 区 间 的 一 大 段 路 基 桥 隧 工 程 (1) 重 视 开 挖 边 坡 及 渣 场 的 防 护, 通 过 集 中 拦 护 弃 渣 和 种 植 林 草 植 被 等 工 程 和 植 物 措 施, 保 护 水 土 资 源, 使 工 程 弃 渣 防 护 率 达 到 95% 以 上 ; 使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达 96.5% 以 上, 植 被 恢 复 系 数 达 99% 以 上 ; 减 免 和 控 制 工 程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改 善 道 路 沿 线 景 观 和 生 态 环 境, 对 因 工 程 建 设 占 用 和 破 坏 的 林 地 和 耕 地 采 取 切 实 可 行 的 补 偿 和 恢 复 措 施, 维 护 工 程 及 其 周 边 区 域 的 生 态 完 整 性 (2) 加 强 工 程 河 段 的 生 态 保 护 工 作, 规 范 施 工 活 动 和 采 取 加 强 栖 息 地 保 护 管 理 以 及 补 偿 措 施 对 鱼 类 资 源 进 行 保 护, 将 工 程 建 设 对 横 江 水 生 鱼 类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3) 加 强 土 地 占 用 补 偿, 确 保 不 导 致 受 占 地 影 响 人 口 生 活 质 量 下 降 结 合 环 境 敏 感 点 及 外 环 境 关 系, 拟 定 本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下 表 24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及 定 量 目 标 表 1-11 环 境 控 制 环 境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要 素 因 子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SS <70mg/L 水 环 境 ph 6~9 生 产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生 活 污 水 少 量 生 活 污 水 综 合 利 用 或 BOD 5 3mg/L 经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放 达 标 排 放 COD cr 100mg/L 环 境 空 TSP <0.30mg/m 3 <0.30mg/m 3 气 NO 2 <0.12mg/m 3 <0.12mg/m 3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保 护 对 象 横 江 Ⅲ 类 水 质 横 江 镇 油 房 村 油 房 组 10 户 约 43 人, 横 江 镇 声 环 境 五 宝 村 池 坎 组 70dB(A) 55 db(a) <60dB(A) <50dB(A) 5 户 约 22 人 工 程 占 地 区 及 陆 生 绿 化 恢 复, 维 护 工 程 及 周 边 栖 息 地 尽 可 能 减 少 开 挖 扰 动 面 积 影 响 区 植 被 生 物 区 域 的 现 有 生 态 系 统 陆 生 动 物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避 免 河 流 水 质 污 染, 维 护 水 生 采 取 加 强 管 理 措 施, 栖 息 地 工 程 河 段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鱼 类 补 偿 等 长 江 上 游 珍 长 江 上 游 工 程 河 段 下 游 约 3.1km 处 的 金 沙 江 干 流 河 段 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生 水 生 稀 特 有 鱼 类 珍 稀 特 有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实 验 区, 经 调 查 向 家 坝 坝 下 至 周 坝 金 沙 江 江 段 水 域 共 分 布 鱼 类 态 生 物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鱼 类 国 家 133 种, 其 中 国 家 Ⅰ 级 保 护 鱼 类 2 种, 达 氏 鲟 和 白 鲟 ; 国 家 Ⅱ 级 保 护 鱼 类 1 种, 环 护 区 级 自 然 保 胭 脂 鱼 ; 四 川 省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7 种,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34 种, 云 南 省 省 级 境 护 区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该 水 域 没 有 分 布 水 土 流 失 零 星 社 会 居 民 点 环 境 交 通 采 取 经 济 安 全 的 工 程 及 生 工 程 占 地 区 及 采 取 经 济 有 效 的 临 时 及 永 久 工 程 措 施, 确 保 边 坡 及 物 措 施, 使 可 绿 化 区 域 植 被 影 响 区, 重 点 弃 渣 稳 定, 防 治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使 工 程 弃 渣 防 护 率 恢 复 系 数 达 到 99% 以 上, 控 是 渣 场 料 场 达 到 95% 以 上 制 水 土 流 失 程 度, 保 护 水 土 及 场 内 施 工 公 资 源 路 占 地 区 横 江 镇 油 房 村 油 房 组, 横 江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维 护 居 民 正 常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镇 五 宝 村 池 坎 组 等 内 昆 铁 路 水 保 障 内 昆 铁 路 运 行 安 全, 保 持 水 麻 公 路 畅 通 麻 公 路 1.8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根 据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工 程 的 特 点 评 价 区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本 次 环 评 工 作 的 重 点 如 下 : 生 态 影 响 : 重 点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期 运 行 期 对 当 地 陆 生 生 态 体 系 组 成 的 影 响 和 运 行 期 闸 坝 阻 隔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变 化 对 水 生 生 态 ( 特 别 是 鱼 类 ) 的 影 响, 分 析 工 25

程 建 设 对 下 游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及 应 采 取 的 相 关 措 施 建 设 期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 做 好 本 工 程 弃 渣 流 向 分 析, 论 证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及 渣 场 选 址 的 环 保 合 理 性, 并 作 好 渣 场 处 理 防 护 以 及 料 场 等 施 工 迹 地 和 施 工 公 路 生 态 恢 复, 达 到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防 治 目 标, 并 满 足 区 域 生 态 协 调 性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施 工 期 水 气 声 环 境 影 响 : 重 点 评 价 生 产 生 活 废 污 水 对 工 程 河 段 水 质 的 影 响,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重 点 评 价 工 程 区 附 近 大 气 污 染 噪 声 敏 感 部 位 ( 点 ) 的 影 响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 重 点 评 价 工 程 建 设 对 内 昆 铁 路 和 水 麻 高 速 的 影 响, 以 及 工 程 运 行 对 工 程 所 在 河 段 两 岸 用 水 的 影 响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论 证 : 将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贯 穿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行, 主 要 评 价 其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其 他 影 响 做 一 般 性 评 价 1.9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2.1-20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HJ/T88-200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和 环 评 报 批 管 理 程 序 的 要 求, 本 工 程 环 评 工 作 分 以 下 三 个 阶 段 第 一 阶 段 : 前 期 准 备 调 研 和 工 作 方 案 阶 段 第 二 阶 段 : 分 析 论 证 和 预 测 评 价 阶 段 第 三 阶 段 : 报 告 书 编 制 阶 段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程 序 见 图 1-1: 2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有 重 大 变 化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第 二 阶 段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第 三 阶 段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1-1 评 价 工 作 流 程 图 27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2.1 流 域 规 划 概 况 2.1.1 流 域 概 况 横 江 是 金 沙 江 下 游 右 岸 的 一 级 支 流, 位 于 东 经 103 19'~104 56', 北 纬 26 53' ~28 37' 之 间, 横 跨 川 滇 黔 三 省 地 域 横 江 上 游 主 流 居 乐 河 发 源 于 五 莲 峰 南 段 鲁 甸 县 的 架 马 石, 自 南 向 北 流, 流 至 洒 渔 河 大 桥 与 昭 鲁 大 河 汇 合 后 称 洒 渔 河 ; 流 至 大 关 县 大 湾 子 处 有 洛 泽 河 汇 入, 汇 口 以 下 称 关 河 ; 流 至 大 关 县 柿 子 坝 处 ; 又 有 牛 街 河 从 右 岸 注 入 后 始 称 横 江 ; 在 流 经 云 南 盐 津 水 富 及 四 川 宜 宾 等 县, 在 水 富 的 滚 坎 坝 注 入 金 沙 江 横 江 为 金 沙 江 下 游 右 岸 的 一 级 支 流, 是 一 条 山 区 性 河 流, 全 长 307km, 流 域 面 积 14980km 2, 河 口 处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280m 3 /s, 年 径 流 总 量 88.2 亿 m 3, 落 差 2079m, 平 均 比 降 6.7 流 域 地 势 西 南 高 东 北 低, 海 拔 高 程 在 260-3000m 之 间, 除 上 游 洒 渔 河 分 布 有 面 积 较 大 的 昭 ( 通 ) 鲁 ( 甸 ) 坝 子, 支 流 洛 泽 河 有 威 宁 草 海 坝 子 外, 河 流 大 部 分 穿 行 于 高 山 峡 谷 之 中, 迂 回 曲 折, 险 滩 相 连, 下 游 进 入 云 南 盆 地 边 缘 后, 河 道 相 对 开 阔, 比 降 较 平 缓, 水 量 充 沛 集 中 横 江 流 域 位 于 云 贵 高 原 北 部, 以 乌 蒙 山 脉 及 五 莲 峰 山 脉 为 主 体 乌 蒙 山 脉 北 起 镇 雄 彝 良 两 县 再 向 西 南 延 伸, 经 贵 州 威 宁 向 南, 绵 延 于 宣 威 县 最 高 峰 为 巧 家 药 山, 海 拔 4040m 最 低 处 为 水 富 县 的 滚 坎 坝, 海 拔 260m 由 于 两 大 山 脉 构 成 南 高 北 低 的 倾 斜 地 形, 两 山 之 间 保 存 有 一 片 较 平 坦 的 高 原 面, 昭 通 和 鲁 甸 坝 即 为 高 原 上 的 陷 落 盆 地 横 江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位 于 横 江 干 流 下 游 河 段, 坝 址 距 离 宜 宾 县 城 约 20km, 距 离 水 富 县 城 约 3km 横 江 流 域 水 系 情 况 见 附 图 28

2.1.2 流 域 规 划 及 实 施 情 况 1 河 段 规 划 的 历 史 工 作 简 介 横 江 是 水 能 资 源 相 对 较 富 集 的 中 型 河 流 之 一, 根 据 1980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力 资 源 普 查 成 果, 横 江 流 域 水 能 资 源 理 论 蕴 藏 量 为 959MW, 可 开 发 容 量 925.5MW, 年 发 电 量 50.73 亿 kw h 横 江 流 域 除 上 游 支 流 洒 渔 河 上 已 建 成 的 渔 洞 水 库 为 大 型 水 库 外, 无 其 他 大 型 调 节 水 库, 上 游 干 支 流 也 无 规 划 的 龙 头 水 库, 而 渔 洞 水 库 以 农 业 灌 溉 为 主, 控 制 集 雨 面 积 较 小, 距 干 流 较 远, 对 干 流 影 响 甚 微 横 江 干 流 受 河 道 自 然 地 理 社 会 经 济 状 况 及 铁 路 公 路 干 线 条 件 制 约, 不 具 备 修 建 高 坝 大 库 或 较 高 调 节 性 能 的 龙 头 水 库 条 件 1993 年 国 家 能 源 部 水 利 部 昆 明 勘 测 设 计 院 与 成 都 勘 测 设 计 院 共 同 编 制 了 横 江 (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 查 勘 报 告 ( 简 称 九 三 规 划 ), 报 告 对 横 江 干 流 提 出 六 级 开 发 方 案, 即 自 上 而 下 规 划 建 设 撒 鱼 沱 水 电 站 万 年 桥 水 电 站 燕 子 坡 水 电 站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张 窝 水 电 站 及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六 级 梯 级 开 发 利 用 落 差 124.5m, 装 机 约 28.80 万 kw,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15.01 亿 kw h 该 方 案 于 1993 年 通 过 了 云 南 省 和 四 川 省 两 省 计 委 的 联 合 审 查, 并 以 川 计 (93) 能 387 号 云 计 能 交 (93)465 号 联 合 行 文 批 复 ( 原 则 同 意 横 江 盐 津 至 江 口 河 段 查 勘 报 告 提 出 的 六 个 梯 级 开 发 方 案 ;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以 水 电 开 发 为 主 体, 电 航 路 协 调 发 展 ; 近 期 开 发 水 电, 远 期 发 展 航 运 ) 九 三 规 划 梯 级 电 站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2-1 此 外, 云 南 和 四 川 两 省 交 通 厅 分 别 于 1980 年 和 2001 年 对 横 江 河 段 进 行 了 航 运 发 展 规 划, 其 中 四 川 省 交 通 厅 四 川 省 内 河 航 运 发 展 规 划 (2001~2050) 中 明 确 提 出, 横 江 规 划 远 景 ( 结 合 水 电 开 发 ) 采 用 梯 级 渠 化 航 道,, 船 闸 水 级 12~18m, 航 道 标 准 为 Ⅳ 级, 年 通 航 能 力 480 万 t 29

九 三 规 划 梯 级 电 站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表 表 2-1 电 站 名 称 单 位 撒 鱼 沱 万 年 桥 燕 子 坡 杨 柳 滩 张 窝 伏 龙 口 坝 址 处 集 雨 面 积 km 2 13427 14050 14315 14477 14771 14894 坝 址 处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m 3 /s 241 257 265 276 285 287 壅 水 高 m 25.8 30.4 28.1 25.0 调 节 性 能 日 日 日 日 日 正 常 蓄 水 位 m 396.30 377.30 356.00 308.70 311.90 292.00 正 常 蓄 水 位 库 容 万 m 3 1260 1375 2278 3170 1200 死 库 容 万 m 3 870 回 水 长 度 km 15.89 利 用 落 差 m 19.0 21.3 22.1 22.0 20.1 20.0 初 拟 装 机 kw 39000 45000 48000 54000 54000 48000 设 计 流 量 m 3 /s 418 444 保 证 出 力 kw 11802 14154 14667 16421 13100 多 年 平 均 电 量 万 kw h 19653 23132 24228 27122 30016 25970 备 注 数 据 采 集 来 自 横 江 (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 查 勘 报 告 2 横 江 磨 盘 嘴 至 大 鱼 孔 河 段 开 发 方 式 的 研 究 1998 年 内 昆 铁 路 开 始 复 工 建 设, 并 于 2001 年 建 成 通 车 2003 年, 四 川 宜 宾 伊 力 集 团 横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与 四 川 宜 宾 县 云 南 水 富 县 盐 津 县 政 府 达 成 协 议, 并 同 意 由 四 川 宜 宾 伊 力 集 团 投 资 开 发 盐 津 至 江 口 六 级 水 电 站 由 于 复 工 建 成 通 车 的 内 昆 铁 路 线 路 走 向 高 程 及 工 程 设 计 等 与 原 线 路 方 案 发 生 了 重 大 变 化, 部 分 铁 路 重 点 建 筑 物 及 线 路 高 程 已 成 为 横 江 水 电 规 划 开 发 的 制 约 因 素, 影 响 横 江 部 分 水 电 梯 级 的 坝 址 选 择, 为 了 保 证 内 昆 铁 路 安 全, 除 张 窝 水 电 站 坝 址 未 改 变 外, 其 余 五 个 梯 级 坝 址 在 九 三 规 划 选 址 的 基 础 上 均 进 行 了 重 新 选 择 其 中, 处 于 界 河 段 的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装 机 5.4 万 kw, 正 常 蓄 水 位 337m, 满 足 不 了 电 站 库 区 前 端 内 昆 铁 路 横 江 二 号 铁 路 桥 行 洪 安 全 要 求 因 此, 将 杨 柳 滩 电 站 坝 址 上 移 7km, 在 横 江 磨 盘 嘴 建 坝, 由 此 造 成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坝 址 以 下 的 张 窝 水 电 站 库 尾 ( 小 地 名 : 大 鱼 孔 ) 至 目 前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尾 水 末 端 ( 磨 盘 嘴 ) 之 间 有 6km 河 段 不 能 按 照 原 两 省 计 委 批 复 的 横 江 河 梯 级 水 电 开 发 近 期 以 水 电 为 主 远 期 发 展 航 运 上 下 梯 级 电 站 要 进 行 水 位 衔 接 的 要 求 为 合 理 利 用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尾 水 至 张 窝 水 电 站 回 水 末 端 河 段 水 能 资 源,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解 决 好 上 下 游 梯 级 电 站 水 位 衔 接 问 题, 经 报 云 南 省 发 改 委 和 四 川 省 30

发 改 委 同 意, 开 展 了 横 江 大 鱼 孔 至 磨 盘 嘴 河 段 水 电 开 发 研 究 工 作 2007 年 9 月 21 日, 四 川 省 发 改 委 云 南 省 发 改 委 在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组 织 召 开 了 横 江 磨 盘 嘴 至 大 鱼 孔 河 段 开 发 方 式 研 究 报 告 ( 以 下 简 称 研 究 报 告 ) 审 查 会, 通 过 了 该 研 究 报 告, 并 以 川 发 改 能 源 [2007]660 号 下 达 了 关 于 印 发 横 江 磨 盘 嘴 至 大 鱼 孔 河 段 开 发 方 式 研 究 报 告 咨 询 意 见 的 通 知 要 求 按 照 开 发 方 式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项 目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提 交 两 省 发 改 委 安 排 审 查 横 江 磨 盘 嘴 至 大 鱼 孔 河 段 开 发 方 式 研 究 必 要 性 表 现 在 : 一 是 科 学 合 理 的 利 用 了 横 江 河 水 能 资 源 ; 二 是 解 决 了 张 窝 水 电 站 与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之 间 水 库 蓄 水 衔 接 问 题, 为 今 后 横 江 航 运 的 发 展 提 供 条 件 同 时, 宜 宾 水 富 两 县 经 济 不 发 达, 严 重 缺 电, 开 发 利 用 这 一 资 源, 对 于 促 进 两 县 经 济 发 展 能 起 到 一 定 的 积 极 作 用 根 据 两 省 发 改 委 联 合 批 复 的 研 究 报 告, 磨 盘 嘴 至 大 鱼 孔 长 约 6.0km 河 段 推 荐 采 取 一 级 坝 式 开 发, 即 大 鱼 孔 水 电 站, 初 拟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30MW,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1.249 亿 kw h 据 此,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水 电 梯 级 规 划 自 上 而 下 形 成 撒 鱼 沱 万 年 桥 燕 子 坡 杨 柳 滩 大 鱼 孔 张 窝 和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七 级 开 发 的 总 体 布 置 七 级 开 发 总 装 机 约 40 10 4 kw,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18.37 10 8 kw h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各 梯 级 电 站 的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2-2 31

表 2-2 水 文 水 库 梯 级 效 益 指 标 水 库 淹 没 及 占 地 施 工 投 资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拟 定 规 划 梯 级 电 站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表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及 特 性 撒 鱼 沱 万 年 桥 燕 子 坡 杨 柳 滩 大 鱼 孔 张 窝 伏 龙 口 建 设 地 点 云 南 盐 津 县 云 南 盐 津 县 云 南 盐 津 县 云 南 水 富 县 四 川 宜 宾 县 开 发 利 用 方 式 河 床 式 河 床 式 河 床 式 河 床 式 河 床 式 河 床 式 河 床 式 坝 址 以 上 控 制 集 雨 面 积 km 2 13339 13471 14268 14441 14479 14771 14975 坝 址 处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m 3 /s 239 243 263 276* 275* 285* 272* 坝 址 处 多 年 平 均 悬 移 质 输 沙 量 万 t 1125 1151 1305 1438 1404 1377.4 1339 坝 址 处 多 年 平 均 推 移 质 输 沙 量 112.5 115.1 130.5 94.4.7 140.4 137.74 98 多 年 平 均 含 沙 量 kg/m 3 1.49 1.50 1.57 1.65 1.62 1.55 1.56 正 常 蓄 水 位 m 414.00 389.00 364.00 337.00 320.30 311.90 292.00 正 常 蓄 水 位 时 水 库 库 容 万 m 3 868 1427 1624 2106 545 2335 正 常 蓄 水 位 水 库 回 水 长 度 km 10.60 12.23 14.22 20.00 7.00 15.90 14.93 总 库 容 万 m 3 1041 1816 2087 3205 1820 1200 3067.5 调 节 库 容 万 m 3 267 92 42 322 133 330 360 调 节 特 性 日 调 节 日 调 节 日 调 节 日 调 节 日 调 节 日 调 节 日 调 节 装 机 容 量 万 kw 6.0 6.4 6.4 5.4 3.0 6.0 6.8 保 证 出 力 万 kw 1.68 1.73 1.83 1.46 0.86 1.70 1.68 发 电 引 用 流 量 m 3 /s 346.20 363.60 393.60 418.50 452.70 418.00 477.60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 单 站 运 营 ) 亿 kw.h 2.84 2.97 3.00 2.48 1.25 3.00 2.83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h 4738 4646 4682 4586 4163 5003 4162 淹 没 耕 地 亩 39.51 42.57 25.98 88.67 45.06 191.5 71.1 迁 移 人 口 人 1783 225 423 67 无 315 41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亩 167 285 159 211 108 52 201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亩 219 220 248 272 62.8 310 654 高 峰 人 数 人 / 月 1500 1400 1450 1450 1320 1200 1500 总 工 期 月 31 31 34 31 30 34 37 第 一 台 机 组 发 电 月 26 27 30 26 28 28 34 静 态 万 元 40956.20 44840.05 50007.70 39814.22 32301.49 40555.98 97426.50 总 投 资 万 元 43709.23 47542.85 53617.82 42544.02 36803.31 43073.43 105812.88 * 杨 柳 滩 梯 级 大 鱼 孔 梯 级 坝 址 处 和 张 窝 梯 级 伏 龙 口 梯 级 流 量 倒 置 的 原 因, 是 水 文 资 料 采 用 的 系 列 不 一 致, 其 中 张 窝 为 36 年 (1956~1992) 杨 柳 滩 为 43 年 (1960~2002), 大 鱼 孔 为 50 年 (1960~2009) 伏 龙 口 为 49 年 (1956-2005) 32

2.1.3 横 江 流 域 环 评 工 作 情 况 1 环 评 开 展 情 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简 称 环 评 法 ) 的 规 定,2003 年 9 月 1 日 以 后 审 批 的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规 划 或 修 编 调 整 规 划 必 须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在 审 批 该 流 域 规 划 内 的 具 体 水 电 项 目 时, 如 未 进 行 流 域 水 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应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批 管 理 中 落 实 补 做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由 于 横 江 干 流 水 电 规 划 批 复 距 今 时 限 较 长 ( 川 计 [1993] 能 387 号 云 计 能 交 [93]465 号 ), 调 整 方 案 也 于 2003 年 前 完 成 从 2003 年 开 始, 四 川 宜 宾 伊 力 集 团 横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横 江 下 游 河 段 梯 级 水 电 开 发 业 主, 先 后 完 成 了 撒 鱼 沱 水 电 站 万 年 桥 水 电 站 燕 子 坡 水 电 站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张 窝 水 电 站 的 设 计 评 审 核 准 工 作, 其 中 张 窝 水 电 站 已 于 2006 年 1 月 建 成 投 产, 撒 鱼 沱 水 电 站 于 2008 年 12 月 底 建 成 投 产 发 电, 杨 柳 滩 水 电 站 于 2009 年 4 月 建 成 投 产 发 电, 大 鱼 孔 水 电 站 已 基 本 建 成, 万 年 桥 水 电 站 燕 子 坡 水 电 站 已 于 2008 年 底 开 工 建 设, 余 下 的 伏 龙 口 水 电 站 已 完 成 工 程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工 作 鉴 于 原 横 江 规 划 方 案 中 确 定 的 六 级 开 发 方 案 不 包 括 大 鱼 孔 电 站, 为 满 足 调 规 后 的 环 评 技 术 要 求,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的 规 定, 经 请 示 国 家 环 保 部 同 意, 四 川 宜 宾 伊 力 集 团 横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水 利 部 四 川 院 开 展 了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对 策 研 究, 并 于 2010 年 9 月 编 制 完 成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对 策 研 究 ( 以 下 简 称 研 究 报 告 ) 2010 年 11 月 国 家 环 保 部 以 环 审 [2010]349 号 文 印 发 了 关 于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段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对 策 研 究 的 审 查 意 见, 研 究 报 告 及 审 查 意 见 中 对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提 出 了 如 下 要 求 : (1) 在 不 影 响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态 功 能 结 构 完 整 性 以 及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的 前 提 下, 统 筹 考 虑 河 流 生 态 调 度, 确 保 生 态 基 流 下 泄 (2) 对 在 库 区 有 可 能 繁 殖 的 鱼 类 及 产 粘 性 卵 的 鱼 类, 应 积 极 保 护 产 卵 场 所 ; 对 人 工 繁 殖 成 功 的 鱼 类, 应 加 大 人 工 繁 殖 数 量 ; 对 适 应 流 水 性 鱼 类 迁 徙 至 库 尾 和 33

支 流 的 鱼 类, 应 划 出 保 护 区, 设 立 禁 渔 区 和 禁 渔 期 建 议 将 支 流 上 溪 河 作 为 鱼 类 替 代 生 境 进 行 整 体 性 保 护 (3) 从 流 域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角 度 出 发, 制 定 和 完 善 全 流 域 环 境 保 护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水 土 保 持 等 相 关 规 划, 统 筹 全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4) 积 极 开 展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安 全 综 合 技 术 研 究, 建 立 流 域 梯 级 电 站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的 协 调 管 理 机 制, 有 效 开 展 生 态 环 境 跟 踪 监 测 和 保 护 工 作 (5) 规 划 中 所 包 含 的 近 期 建 设 项 目, 在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时, 对 涉 及 选 址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影 响 等 内 容 可 以 适 当 简 化, 对 项 目 实 施 可 能 产 生 的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应 重 点 评 价, 对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居 民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应 对 其 影 响 方 式 范 围 和 程 度 进 行 深 入 评 价, 强 化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由 此 可 见, 横 江 流 域 的 开 发 符 合 环 评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2 流 域 各 梯 级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目 前, 横 江 干 流 规 划 的 7 级 电 站 已 建 设 6 个 梯 级, 自 上 而 下 分 别 为 撒 鱼 沱 ( 已 建 ) 万 年 桥 ( 在 建 ) 燕 子 坡 ( 在 建 ) 杨 柳 滩 ( 已 建 ) 大 鱼 孔 ( 已 建 ) 和 张 窝 ( 已 建 ), 合 计 装 机 容 量 33.2 万 kw,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15.54 亿 kw h 各 梯 级 均 采 用 河 床 式 开 发 方 式, 且 具 备 日 调 节 性 能, 各 梯 级 基 本 衔 接 据 调 查, 已 实 施 的 梯 级 电 站 建 设 及 运 行 过 程 中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各 梯 级 电 站 已 落 实 的 环 保 措 施 情 况 简 介 如 下 : (1) 生 态 基 流 的 下 泄 各 梯 级 电 站 在 进 行 日 调 节 时, 夜 间 23 点 至 次 日 8 点 蓄 水 充 库, 在 各 电 站 水 资 源 专 题 论 证 时 已 经 考 虑 到 夜 间 蓄 水 可 能 对 下 游 河 段 造 成 减 水 影 响, 要 求 各 梯 级 电 站 通 过 合 理 运 行 方 式 进 行 解 决, 电 站 为 满 足 下 游 河 段 生 态 用 水 需 要, 在 晚 23 点 至 次 日 8 点 蓄 水 时 仍 必 须 以 不 低 于 一 定 的 生 态 环 境 流 量 作 为 基 流 量 下 泄 ( 详 见 表 2-3), 因 此 各 梯 级 电 站 的 修 建 基 本 不 会 对 下 游 生 态 环 境 需 水 造 成 影 响 34

各 梯 级 下 泄 生 态 基 流 要 求 表 表 2-3 单 位 :m 3 /s 项 目 数 量 及 特 性 撒 鱼 沱 万 年 桥 燕 子 坡 杨 柳 滩 大 鱼 孔 张 窝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239 243 263 276 275 285 生 态 基 流 要 求 23.9 24.3 26.3 27.6 27.5 28.5 生 态 需 水 量 主 要 集 中 在 上 一 级 水 电 站 停 机 蓄 水 下 一 级 水 电 站 消 落 至 正 常 水 位 以 下 的 时 段 考 虑 到 梯 级 运 行 调 度 特 性, 生 态 水 量 可 通 过 蓄 水 期 电 站 发 电 用 水 来 满 足 经 计 算 各 梯 级 最 小 下 泄 生 态 流 量 占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的 比 重 为 14%~34%, 除 杨 柳 滩 外, 其 余 各 梯 级 均 在 20% 以 上, 对 应 Tennant 法 描 述 级 别 为 良 好 和 好, 能 较 好 地 满 足 工 程 下 游 水 生 态 环 境 要 求, 并 在 枯 水 期 改 善 河 道 水 生 态 环 境, 避 免 河 道 出 现 脱 水 现 象 各 梯 级 下 泄 生 态 水 量 情 况 见 表 2-4 各 梯 级 实 际 下 泄 生 态 水 量 情 况 表 表 2-4 项 目 单 位 撒 鱼 沱 万 年 桥 燕 子 坡 杨 柳 滩 大 鱼 孔 张 窝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m 3 /s 239 243 262 275 275 285 生 态 基 流 要 求 m 3 /s 23.90 24.30 26.20 27.50 27.50 28.50 实 际 最 小 下 泄 生 态 流 量 m 3 /s 52.9 79.2 88.7 39.1 60 55.7 占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比 重 22% 33% 34% 14% 21.8% 20% 对 应 Tennant 法 描 述 级 别 良 好 好 好 一 般 或 最 差 良 好 良 好 由 此 可 见, 蓄 水 期 结 合 发 电 下 泄 生 态 水 量 对 工 程 下 游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有 明 显 的 减 缓 效 果, 同 时 亦 可 有 效 地 利 用 流 域 水 能 资 源 (2) 增 殖 放 流 站 的 建 设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水 电 开 发 鱼 类 保 护 增 殖 放 流 站 建 设 综 合 考 虑 多 方 因 素,2009 年 四 川 宜 宾 伊 力 集 团 横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与 四 川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水 产 研 究 所 签 订 了 关 于 共 建 横 江 盐 津 至 河 口 河 段 水 电 开 发 鱼 类 保 护 增 殖 放 流 站 的 协 议, 在 四 川 省 农 科 院 水 产 所 ( 宜 宾 部 ) 现 有 基 地 上 通 过 改 造 部 分 鱼 池 和 产 孵 设 施, 增 设 水 质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建 设 检 验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等 与 其 共 同 建 设 2010 年 2 月 6 日, 横 江 梯 级 水 电 开 发 鱼 类 保 护 增 殖 放 流 站 正 式 在 四 川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水 产 研 究 所 建 设 完 成 并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