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重 要 提 示 1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募 集 申 请 已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3 200 号 文 核 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的 核 准 并 不 代 表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推 荐 或 者 保 证 2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为 股 票 型 基 金,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3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富 国 创 业 板 份 额 ( 基 金 简 称 :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 场 内 简 称 : 富 国 创 业 ; 基 金 代 码 :161022)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 场 内 简 称 : 创 业 板 A; 基 金 代 码 :150152)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 场 内 简 称 : 创 业 板 B; 基 金 代 码 :150153) 其 中,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配 比 始 终 保 持 1 1 的 比 例 不 变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过 场 外 场 内 两 种 方 式 公 开 发 售 基 金 发 售 结 束 后, 场 外 认 购 的 全 部 份 额 将 确 认 为 富 国 创 业 板 份 额 ; 场 内 认 购 的 全 部 份 额 将 按 1 1 的 比 例 确 认 为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4 客 户 可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和 场 内 认 购 两 种 方 式 认 购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 本 基 金 的 场 外 销 售 机 构 包 括 直 销 机 构 和 代 销 机 构 其 中 直 销 机 构 是 指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包 括 上 海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代 销 机 构 是 指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都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城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 浙 江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信 万 通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富 里 昂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基 金 的 场 内 销 售 机 构 包 括 爱 建 证 券 安 信 证 券 渤 海 证 1
券 财 达 证 券 财 富 证 券 财 富 里 昂 财 通 证 券 长 城 证 券 长 江 证 券 大 通 证 券 大 同 证 券 德 邦 证 券 第 一 创 业 东 北 证 券 东 方 证 券 东 海 证 券 东 莞 证 券 东 吴 证 券 东 兴 证 券 高 华 证 券 方 正 证 券 光 大 证 券 广 发 证 券 广 州 证 券 国 都 证 券 国 海 证 券 国 金 证 券 国 开 证 券 国 联 证 券 国 盛 证 券 国 泰 君 安 国 信 证 券 国 元 证 券 海 通 证 券 恒 泰 长 财 恒 泰 证 券 红 塔 证 券 宏 源 证 券 华 安 证 券 华 宝 证 券 华 创 证 券 华 福 证 券 华 林 证 券 华 龙 证 券 华 融 证 券 华 泰 联 合 华 泰 证 券 华 西 证 券 华 鑫 证 券 江 海 证 券 金 元 证 券 开 源 证 券 联 讯 证 券 民 生 证 券 民 族 证 券 南 京 证 券 平 安 证 券 齐 鲁 证 券 日 信 证 券 瑞 银 证 券 山 西 证 券 上 海 证 券 申 银 万 国 世 纪 证 券 首 创 证 券 天 风 证 券 天 源 证 券 万 和 证 券 万 联 证 券 西 部 证 券 西 藏 同 信 西 南 证 券 厦 门 证 券 湘 财 证 券 新 时 代 证 券 信 达 证 券 兴 业 证 券 银 河 证 券 银 泰 证 券 英 大 证 券 招 商 证 券 浙 商 证 券 中 航 证 券 中 金 公 司 中 山 证 券 中 投 证 券 中 天 证 券 中 信 建 投 中 信 浙 江 中 信 万 通 中 信 证 券 中 银 证 券 中 邮 证 券 中 原 证 券 ( 排 名 不 分 先 后 ) 5 基 金 募 集 期 : 本 基 金 自 2013 年 8 月 12 日 至 2013 年 9 月 6 日 止 ( 周 六 周 日 部 分 代 销 网 点 对 个 人 照 常 办 理 业 务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深 交 所 ) 挂 牌 发 售, 同 时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场 外 销 售 机 构 ( 包 括 直 销 机 构 和 各 代 销 机 构 ) 公 开 发 售,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募 集 情 况 适 当 延 长 或 缩 短 本 基 金 的 募 集 期 限 并 及 时 公 告 6 本 基 金 发 售 对 象 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机 构 投 资 者 及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个 人 投 资 者 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可 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自 然 人 ; 机 构 投 资 者 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可 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登 记 或 经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设 立 的 机 构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是 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可 投 资 于 中 国 境 内 证 券 的 中 国 境 外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7 客 户 欲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本 基 金, 需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若 已 经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则 不 需 要 再 次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募 集 期 内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和 指 定 的 基 金 销 售 代 理 机 构 网 点 同 时 为 投 资 者 办 理 场 外 认 购 的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若 客 户 欲 通 过 场 内 认 购 本 基 金, 需 持 有 深 圳 证 券 账 户 其 中, 深 圳 证 券 账 户 是 指 投 资 人 在 中 2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票 账 户 ( 以 下 简 称 深 圳 A 股 账 户 )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认 购 期 内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 交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同 时 为 投 资 人 办 理 场 内 认 购 的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8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外 销 售 机 构 ( 不 含 直 销 网 点 ) 认 购 本 基 金, 单 笔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1,000 元 直 销 网 点 接 受 首 次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50,000 元, 追 加 认 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20,000 元 ;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认 购,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1,000 元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本 基 金 认 购 的 最 低 金 额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内 销 售 机 构 认 购 本 基 金, 首 次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份 额 为 单 笔 50,000 份, 超 过 50,000 份 的 须 是 1,000 份 的 整 数 倍, 且 每 笔 认 购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99,999,000 份 投 资 者 在 募 集 期 内 可 多 次 认 购 基 金 份 额, 但 认 购 申 请 一 经 销 售 机 构 受 理, 则 不 可 以 撤 销 9 销 售 网 点 ( 指 代 销 网 点 和 / 或 直 销 网 点 ) 对 申 请 的 受 理 并 不 表 示 对 该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而 仅 代 表 销 售 网 点 确 实 接 受 了 认 购 申 请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应 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 本 基 金 的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 任 ) 的 确 认 登 记 为 准 客 户 可 以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到 原 认 购 网 点 打 印 认 购 成 交 确 认 凭 证 10 本 公 告 仅 对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发 售 的 有 关 事 项 和 规 定 予 以 说 明 客 户 欲 了 解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详 细 阅 读 刊 登 在 2013 年 8 月 8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和 证 券 时 报 上 的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以 下 简 称 招 募 说 明 书 ) 11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基 金 合 同 托 管 协 议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fullgoal.com.cn) 以 及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ccb.com) 客 户 亦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址 下 载 基 金 申 请 表 格 和 了 解 基 金 募 集 相 关 事 宜 12 代 销 机 构 的 代 销 网 点 以 及 开 户 认 购 等 事 项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向 各 代 销 机 构 咨 询 13 对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机 构 客 户,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105686 4008880688 咨 询 购 买 事 宜 3
14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综 合 各 种 情 况 对 募 集 安 排 做 适 当 调 整 15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诚 实 信 用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16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作 为 股 票 型 基 金, 长 期 而 言, 其 风 险 收 益 水 平 高 于 混 合 基 金 债 券 基 金 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投 资 有 风 险, 投 资 人 认 购 ( 或 申 购 )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基 金 合 同, 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和 产 品 特 性,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对 认 购 基 金 的 意 愿 时 机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做 出 独 立 决 策 投 资 者 在 获 得 基 金 投 资 收 益 的 同 时, 亦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风 险, 可 能 包 括 : 证 券 市 场 整 体 环 境 引 发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大 量 赎 回 或 暴 跌 导 致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投 资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操 作 风 险 等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基 金 投 资 的 买 者 自 负 原 则, 在 投 资 者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17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新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一 本 次 募 集 基 本 情 况 1 基 金 名 称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 基 金 简 称 和 代 码 基 金 简 称 : 富 国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场 内 简 称 : 富 国 创 业, 基 金 代 码 :161022 3 基 金 类 型 股 票 型 4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5 基 金 存 续 期 限 4
不 定 期 6 基 金 份 额 面 值 基 金 份 额 面 值 为 1.00 元 人 民 币 7 发 售 对 象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机 构 投 资 者 及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8 销 售 机 构 与 销 售 地 点 (1) 场 外 销 售 机 构 1) 直 销 机 构 : 本 公 司 的 直 销 机 构 : 上 海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2) 代 销 机 构 : 本 公 司 的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都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城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证 券 ( 浙 江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信 万 通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富 里 昂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场 内 销 售 机 构 本 基 金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网 定 价 发 售,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机 构 为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内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会 员 单 位 包 括 : 爱 建 证 券 安 信 证 券 渤 海 证 券 财 达 证 券 财 富 证 券 财 富 里 昂 财 通 证 券 长 城 证 券 长 江 证 券 大 通 证 券 大 同 证 券 德 邦 证 券 第 一 创 业 东 北 证 券 东 方 证 券 东 海 证 券 东 莞 证 券 东 吴 证 券 东 兴 证 券 高 华 证 券 方 正 证 券 光 大 证 券 广 发 证 券 广 州 证 券 国 都 证 券 国 海 证 券 国 金 证 券 国 开 证 券 国 联 证 券 国 盛 证 券 国 泰 君 安 国 信 证 券 国 元 证 券 海 通 证 券 恒 泰 长 财 恒 泰 证 券 红 塔 证 券 宏 源 5
证 券 华 安 证 券 华 宝 证 券 华 创 证 券 华 福 证 券 华 林 证 券 华 龙 证 券 华 融 证 券 华 泰 联 合 华 泰 证 券 华 西 证 券 华 鑫 证 券 江 海 证 券 金 元 证 券 开 源 证 券 联 讯 证 券 民 生 证 券 民 族 证 券 南 京 证 券 平 安 证 券 齐 鲁 证 券 日 信 证 券 瑞 银 证 券 山 西 证 券 上 海 证 券 申 银 万 国 世 纪 证 券 首 创 证 券 天 风 证 券 天 源 证 券 万 和 证 券 万 联 证 券 西 部 证 券 西 藏 同 信 西 南 证 券 厦 门 证 券 湘 财 证 券 新 时 代 证 券 信 达 证 券 兴 业 证 券 银 河 证 券 银 泰 证 券 英 大 证 券 招 商 证 券 浙 商 证 券 中 航 证 券 中 金 公 司 中 山 证 券 中 投 证 券 中 天 证 券 中 信 建 投 中 信 浙 江 中 信 万 通 中 信 证 券 中 银 证 券 中 邮 证 券 中 原 证 券 ( 排 名 不 分 先 后 ) 在 募 集 期 内 增 加 的 销 售 代 理 机 构 将 另 行 公 告 9 募 集 时 间 安 排 与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本 基 金 的 募 集 期 为 自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之 日 起 不 超 过 3 个 月 本 基 金 募 集 期 自 2013 年 8 月 12 日 至 2013 年 9 月 6 日, 期 间 面 向 个 人 客 户 和 机 构 客 户 同 时 发 售 募 集 期 满, 若 本 基 金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基 金 备 案 条 件,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决 定 停 止 基 金 发 售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时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但 管 理 人 亦 可 视 情 况 适 当 延 后 此 期 限 ; 若 未 达 到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基 金 备 案 条 件, 则 本 基 金 将 在 3 个 月 的 募 集 期 内 继 续 发 售 若 3 个 月 的 募 集 期 满, 本 基 金 仍 未 达 到 合 同 规 定 的 基 金 备 案 条 件,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以 其 固 有 财 产 承 担 因 募 集 行 为 而 产 生 的 债 务 和 费 用, 在 基 金 募 集 期 届 满 后 30 日 内 返 还 投 资 人 已 缴 纳 的 认 购 款 项, 并 加 计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10 基 金 认 购 方 式 与 费 率 (1) 认 购 数 量 限 制 1) 本 基 金 认 购 采 用 金 额 认 购 方 式 2) 投 资 人 认 购 基 金 份 额 采 用 全 额 缴 款 的 认 购 方 式 投 资 人 认 购 前, 需 按 销 售 机 构 规 定 的 方 式 备 足 认 购 的 金 额 3) 投 资 人 在 募 集 期 内 可 以 多 次 认 购 基 金 份 额, 已 经 正 式 受 理 的 认 购 申 请 不 得 撤 销 4)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外 销 售 机 构 ( 不 含 直 销 网 点 ) 认 购 本 基 金, 单 笔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1,000 元 直 销 网 点 接 受 首 次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50,000 6
元, 追 加 认 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20,000 元 ;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认 购,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1,000 元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本 基 金 认 购 的 最 低 金 额 5)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内 销 售 机 构 认 购 本 基 金, 首 次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份 额 为 单 笔 50,000 份, 超 过 50,000 份 的 须 是 1,000 份 的 整 数 倍, 且 每 笔 认 购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99,999,000 份 6)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单 个 投 资 人 的 累 计 认 购 规 模 没 有 限 制 (2) 募 集 期 利 息 的 处 理 方 式 认 购 款 项 在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将 折 算 为 基 金 份 额 归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所 有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的 利 息 及 利 息 折 算 的 基 金 份 额 以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的 记 录 为 准 (3) 基 金 份 额 的 认 购 费 用 及 认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公 式 1) 认 购 费 率 本 基 金 以 认 购 金 额 为 基 数 采 用 比 例 费 率 计 算 认 购 费 用, 认 购 费 率 不 得 超 过 认 购 金 额 的 5% 本 基 金 的 认 购 费 率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决 定, 并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中 列 示 基 金 认 购 费 用 不 列 入 基 金 财 产, 主 要 用 于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销 售 注 册 登 记 等 募 集 期 间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A 场 外 认 购 费 率 本 基 金 对 通 过 直 销 中 心 场 外 认 购 富 国 创 业 板 份 额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与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实 施 差 别 的 认 购 费 率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 本 养 老 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 的 养 老 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 及 其 投 资 运 营 收 益 形 成 的 补 充 养 老 基 金, 包 括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可 以 投 资 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以 及 企 业 年 金 理 事 会 委 托 的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如 将 来 出 现 经 养 老 基 金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新 的 养 老 基 金 类 型,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时 或 发 布 临 时 公 告 将 其 纳 入 养 老 金 客 户 范 围, 并 按 规 定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非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除 养 老 金 客 户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对 于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直 销 中 心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认 购 费 率 如 下 : 认 购 金 额 (M) 认 购 费 率 M<100 万 元 0.3% 7
100 万 元 M<500 万 元 0.18% M 500 万 元 每 笔 1000 元 除 上 述 养 老 金 客 户 外, 其 他 投 资 者 认 购 本 基 金, 认 购 费 率 如 下 : 认 购 金 额 (M) 认 购 费 率 M<100 万 元 1.0% 100 万 元 M<500 万 元 0.6% M 500 万 元 每 笔 1000 元 B 场 内 认 购 费 率 本 基 金 的 场 内 认 购 费 率 由 销 售 机 构 参 照 场 外 认 购 费 率 执 行 2) 认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A 场 外 认 购 富 国 创 业 板 份 额 的 计 算 本 基 金 募 集 期 结 束 后, 投 资 人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本 基 金 所 获 得 的 全 部 份 额 将 确 认 为 富 国 创 业 板 份 额 本 基 金 场 外 认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2 位, 小 数 点 2 位 以 后 的 部 分 四 舍 五 入, 由 此 误 差 产 生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由 基 金 财 产 承 担 本 基 金 场 外 认 购 采 用 金 额 认 购 的 方 式, 认 购 金 额 包 括 认 购 费 用 和 净 认 购 金 额 场 外 认 购 份 额 的 计 认 算 公 式 为 : 净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金 额 /(1+ 认 购 费 率 ); ( 对 于 适 用 固 定 金 额 认 购 费 的 认 购, 净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费 用 ) 认 购 费 用 = 认 购 金 额 - 净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份 额 = ( 净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利 息 )/ 基 金 份 额 初 始 面 值 例 1: 某 投 资 者 ( 非 养 老 金 客 户 ) 在 募 集 期 内 投 资 100,000 元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本 基 金, 其 对 应 认 购 费 率 为 1.0%, 如 果 认 购 期 内 认 购 资 金 获 得 的 利 息 为 100 元, 则 其 可 得 到 的 认 购 份 额 计 算 如 下 : 净 认 购 金 额 =100,000/(1+1.0%)=99,009.90 元 认 购 费 用 =100,000-99,009.90=990.10 元 认 购 份 额 =(99,009.90+100)/1.00=99,109.90 份 即 投 资 者 投 资 100,000 元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本 基 金, 加 上 认 购 资 金 在 认 购 期 内 获 8
得 的 利 息, 基 金 发 售 结 束 后, 投 资 者 确 认 的 富 国 创 业 板 份 额 为 99,109.90 份 例 2: 某 投 资 者 ( 养 老 金 客 户 ) 在 募 集 期 内 投 资 100,000 元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直 销 中 心 场 外 认 购 本 基 金, 其 对 应 认 购 费 率 为 0.3%, 如 果 认 购 期 内 认 购 资 金 获 得 的 利 息 为 100 元, 则 其 可 得 到 的 认 购 份 额 计 算 如 下 : 净 认 购 金 额 =100,000/(1+0.3%)=99,700.90 元 认 购 费 用 =100,000-99,700.90=299.10 元 认 购 份 额 =(99,700.90+100)/1.00=99,800.90 份 即 投 资 者 投 资 100,000 元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本 基 金, 加 上 认 购 资 金 在 认 购 期 内 获 得 的 利 息, 基 金 发 售 结 束 后, 投 资 者 确 认 的 富 国 创 业 板 份 额 为 99,800.90 份 B 场 内 认 购 富 国 创 业 板 份 额 以 及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的 计 算 本 基 金 在 发 售 结 束 后 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场 内 初 始 有 效 认 购 的 全 部 总 份 额 按 照 1:1 的 比 例 分 离 成 预 期 收 益 与 风 险 不 同 的 两 个 份 额 类 别, 即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与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认 购 份 额 计 算 结 果 均 采 用 截 位 的 方 式, 保 留 到 整 数 位, 余 额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场 内 认 购 采 用 份 额 认 购 的 方 式, 认 购 价 格 为 1.00 元 / 份 本 基 金 场 内 认 购 总 份 额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价 格 认 购 份 额 (1+ 认 购 费 率 ) ( 对 于 适 用 固 定 金 额 认 购 费 的 认 购, 认 购 金 额 = 认 购 价 格 认 购 份 额 + 固 定 认 购 费 金 额 ) 认 购 费 用 = 认 购 价 格 认 购 份 额 认 购 费 率 ( 对 于 适 用 固 定 金 额 认 购 费 的 认 购, 认 购 费 用 = 固 定 认 购 费 金 额 ) 利 息 折 算 的 份 额 = 利 息 / 认 购 价 格 认 购 份 额 总 额 = 认 购 份 额 + 利 息 折 算 的 份 额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和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认 购 份 额 = 场 内 认 购 份 额 总 额 0.5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认 购 份 额 = 场 内 认 购 份 额 总 额 0.5 例 3: 某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内 认 购 100,000 份 本 基 金, 如 果 认 购 期 内 认 购 资 金 获 9
得 的 利 息 为 80 元, 若 会 员 单 位 设 定 的 认 购 费 率 为 1.0%, 则 其 可 得 到 的 基 金 份 额 计 算 如 下 : 认 购 金 额 =1.00 100,000 (1+1.0%)=101,000.00 元 认 购 费 用 =1.00 100,000 1.0%=1000.00 元 利 息 折 算 的 份 额 =80/1.00=80 份 认 购 份 额 总 额 =100,000+80=100,080 份 经 确 认 的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 经 确 认 的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100,080 0.5 =50,040 份 即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内 认 购 100,000 份 基 金 份 额, 需 缴 纳 101,000 元, 加 上 认 购 资 金 在 认 购 期 内 获 得 的 利 息, 总 共 可 得 到 100,080 份 基 金 份 额 基 金 认 购 期 结 束 后, 投 资 者 经 确 认 的 富 国 创 业 板 A 份 额 富 国 创 业 板 B 份 额 各 50,040 份 (4) 认 购 的 确 认 当 日 (T 日 )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交 的 申 请, 投 资 者 通 常 可 在 T+2 日 到 网 点 查 询 交 易 情 况, 在 募 集 截 止 日 后 4 个 工 作 日 内 可 以 到 网 点 打 印 交 易 确 认 书 二 募 集 方 式 及 相 关 规 定 1 本 次 基 金 的 募 集, 在 募 集 期 内 面 向 个 人 和 机 构 客 户 同 期 发 售, 先 到 先 得 2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外 销 售 机 构 ( 不 含 直 销 网 点 ) 认 购 本 基 金, 单 笔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1000 元 直 销 网 点 接 受 首 次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50,000 元, 追 加 认 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20,000 元 ;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认 购,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1000 元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本 基 金 认 购 的 最 低 金 额 3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内 销 售 机 构 认 购 本 基 金, 首 次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份 额 为 单 笔 50,000 份, 超 过 50,000 份 的 须 是 1,000 份 的 整 数 倍, 且 每 笔 认 购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99,999,000 份 4 募 集 期 客 户 可 以 多 次 认 购 本 基 金 10
三 个 人 客 户 的 开 户 与 认 购 程 序 ( 一 ) 直 销 网 点 如 果 个 人 客 户 认 购 金 额 在 50,000 元 ( 含 50,000 元 ) 以 上, 可 以 选 择 到 本 公 司 上 海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办 理 1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 基 金 发 售 日 的 9:00-16:00( 周 六 周 日 节 假 日 不 受 理 ) 2 个 人 客 户 办 理 开 户 申 请 时, 应 亲 赴 直 销 网 点, 并 提 供 下 列 资 料 : (1) 客 户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中 国 护 照 等 )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2)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的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3) 填 妥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估 问 卷 和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业 务 申 请 表 注 :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是 指 : 在 本 直 销 网 点 认 购 基 金 的 客 户 需 指 定 一 银 行 账 户 作 为 客 户 赎 回 分 红 等 资 金 结 算 汇 入 账 户 此 账 户 可 为 客 户 在 任 一 商 业 银 行 的 存 款 账 户, 账 户 名 称 必 须 与 客 户 名 称 严 格 一 致 账 户 证 明 是 指 银 行 存 折 借 记 卡 或 信 用 卡 等 3 认 购 资 金 的 划 拨 程 序 : (1) 个 人 客 户 开 户 后, 在 办 理 认 购 手 续 前, 应 将 足 额 资 金 通 过 银 行 系 统 汇 入 富 国 指 定 的 银 行 账 户 : 富 国 开 放 式 基 金 直 销 账 户 信 息 ( 可 任 选 其 一 ):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账 号 :31001550400050010860 开 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2) 招 商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账 号 :216089214310006 开 户 行 : 招 商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11
3) 交 通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账 号 :310066726018150011325 开 户 行 : 交 通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第 一 支 行 4)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账 号 :1001202919025735568 开 户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5)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客 户 ) 账 号 :034923-00879010180 联 行 号 :103290028025 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卢 湾 支 行 (2) 汇 款 时, 客 户 必 须 注 意 以 下 事 项 : 1) 客 户 应 在 汇 款 人 栏 中 完 整 填 写 其 在 富 国 直 销 系 统 开 户 时 登 记 的 客 户 名 称 ; 2) 汇 款 完 成 后, 客 户 应 尽 快 将 加 盖 银 行 业 务 受 理 章 的 汇 款 单 回 单 联 传 真 至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4 个 人 客 户 办 理 认 购 申 请 时, 应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1)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 (2) 填 妥 的 基 金 风 险 确 认 单 和 开 放 式 基 金 交 易 业 务 申 请 表 ( 二 )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www.fullgoal.com.cn), 在 与 本 公 司 达 成 网 上 交 易 的 相 关 协 议 接 受 本 公 司 有 关 服 务 条 款 了 解 有 关 基 金 网 上 交 易 的 具 体 业 务 规 则 后,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开 户 认 购 等 业 务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在 2013 年 8 月 12 日 至 2013 年 9 月 6 日 募 集 期 间 7 24 小 时 受 理 客 户 认 购 申 请 ( 三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
1 认 购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9:30-17:00, 周 六 周 日 及 法 定 节 假 日 正 常 受 理 客 户 申 请, 该 认 购 申 请 计 入 下 一 发 售 日 2 开 户 程 序 及 所 需 材 料 : (1) 请 事 先 办 妥 或 持 有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理 财 卡 或 龙 卡 通 并 存 入 足 额 开 户 和 认 购 资 金 ; (2) 请 到 网 点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1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 包 括 : 居 民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士 兵 证 等 ); 2 本 人 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理 财 卡 或 龙 卡 通 ; 3 填 妥 的 个 人 开 通 / 取 消 证 券 交 易 申 请 表 (3) 开 户 同 时 可 办 理 认 购 手 续, 需 填 妥 并 提 交 证 券 买 入 ( 基 金 认 购 / 申 购 ) 委 托 单 3 如 已 开 立 证 券 卡, 可 直 接 持 证 券 卡 及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到 网 点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如 已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可 直 接 办 理 认 购 业 务 ; 4 认 购 程 序 及 所 需 材 料 : (1)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 (2) 填 妥 的 证 券 买 入 ( 基 金 认 购 / 申 购 ) 委 托 单 5 注 意 事 项 : (1) 请 个 人 投 资 者 本 人 到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指 定 的 代 销 网 点 办 理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 (2) 有 关 详 细 的 办 理 手 续, 请 查 阅 代 销 网 点 摆 放 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证 券 业 务 系 统 个 人 客 户 操 作 指 南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代 理 发 行 具 体 事 宜 以 当 地 建 行 发 行 公 告 为 准 ) ( 四 ) 其 他 代 销 银 行 个 人 客 户 在 其 他 代 销 机 构 的 开 户 及 认 购 手 续 以 各 代 销 机 构 的 规 定 为 准 ( 五 ) 证 券 公 司 以 下 开 户 和 认 购 程 序 原 则 上 在 本 基 金 的 代 销 券 商 适 用, 并 仅 供 投 资 者 参 考, 具 体 程 序 以 各 证 券 公 司 的 规 定 和 说 明 为 准 13
1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 基 金 发 售 日 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周 六 周 日 及 节 假 日 不 受 理 ) 2 个 人 投 资 者 开 户 与 认 购 的 程 序 : (1) 事 先 在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并 存 入 足 额 认 购 资 金 ; (2) 到 营 业 网 点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1) 本 人 法 定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2) 本 人 资 金 账 户 卡 ; 3) 填 妥 的 开 放 式 基 金 基 金 账 户 开 户 申 请 表 (3) 开 户 同 时 可 办 理 认 购 手 续, 需 填 妥 并 提 交 基 金 认 购 申 请 表 3 注 意 事 项 : (1) 个 人 投 资 者 在 各 个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和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具 体 手 续 可 能 有 所 区 别,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代 销 网 点 的 业 务 公 告 或 咨 询 代 销 网 点 的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 (2) 个 人 投 资 者 在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方 式 包 括 电 话 互 联 网 磁 卡 自 助 热 自 助 等, 具 体 可 以 采 用 的 方 式 以 代 销 网 点 的 规 定 为 准 ; (3) 个 人 投 资 者 在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查 询 认 购 确 认 情 况 的 方 式 可 能 有 所 区 别, 以 代 销 网 点 的 规 定 为 准 ; (4) 个 人 投 资 者 若 委 托 他 人 办 理 开 户 和 认 购 事 宜, 须 按 照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的 要 求 提 供 授 权 委 托 书 等 证 明 文 件 ; (5) 其 他 有 关 在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程 序, 若 有 其 它 方 面 的 要 求, 以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的 说 明 为 准 ( 六 ) 场 内 发 售 机 构 的 开 户 与 认 购 程 序 1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 基 金 发 售 日 的 9:30-15:00( 周 六 周 日 不 受 理 ) 2 开 立 深 圳 A 股 股 东 代 码 卡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代 码 卡 ( 已 开 立 了 深 圳 A 股 股 东 代 码 卡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代 码 卡 的 客 户 不 必 开 立 该 账 户 ), 个 人 投 资 者 申 请 深 圳 A 股 股 东 代 码 卡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代 码 卡 应 提 供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3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 已 在 该 代 销 券 商 处 开 立 了 资 金 账 户 的 客 户 不 必 再 开 立 14
该 账 户 ) (1)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2) 本 人 深 圳 A 股 股 东 代 码 卡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代 码 卡 原 件 ; (3) 营 业 部 指 定 银 行 的 本 人 存 折 ( 储 蓄 卡 ) 4 提 出 认 购 申 请 : 个 人 投 资 者 在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并 存 入 足 额 认 购 资 金 后, 可 申 请 认 购 本 基 金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各 代 销 券 商 的 电 话 委 托 自 助 / 热 自 助 委 托 网 上 交 易 委 托 等 该 代 销 券 商 可 提 供 的 交 易 方 式 提 交 认 购 申 请 5 注 意 事 项 (1) 个 人 投 资 者 需 本 人 亲 自 到 网 点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2) 场 内 认 购 时 的 基 金 简 称 和 基 金 代 码 : 基 金 简 称 : 富 国 创 业, 基 金 代 码 :161022; (3) 若 有 其 他 方 面 的 要 求, 以 各 代 销 机 构 的 说 明 为 准 四 机 构 客 户 的 开 户 与 认 购 程 序 ( 一 ) 直 销 网 点 如 果 机 构 客 户 认 购 金 额 在 50,000 元 ( 含 50,000 元 ) 以 上, 可 以 选 择 到 本 公 司 上 海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办 理 1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 基 金 发 售 日 的 9:00-16:00( 周 六 周 日 节 假 日 不 受 理 ) 2 机 构 客 户 办 理 开 户 申 请 时, 应 由 指 定 经 办 人 亲 赴 直 销 网 点, 并 提 供 下 列 资 料 : (1)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副 本 原 件 ; 事 业 法 人 社 会 团 体 或 其 他 组 织 提 供 民 政 部 门 或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原 件 及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2)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税 务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 (3) 基 金 业 务 授 权 委 托 书 ; (4) 法 定 代 表 人 和 业 务 经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5) 印 鉴 卡 一 式 三 份 ; (6)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的 银 行 开 户 许 可 证 或 开 立 银 行 账 户 申 请 表 原 件 15
及 复 印 件 ( 或 指 定 银 行 出 具 的 开 户 证 明 ); (7) 填 妥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估 问 卷 和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业 务 申 请 表,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注 :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是 指 : 在 本 直 销 网 点 认 购 基 金 的 客 户 需 指 定 一 银 行 账 户 作 为 客 户 赎 回 分 红 等 资 金 结 算 汇 入 账 户 此 账 户 可 为 客 户 在 任 一 商 业 银 行 的 存 款 账 户, 账 户 名 称 必 须 与 客 户 名 称 严 格 一 致 3 认 购 资 金 的 划 拨 程 序 : (1) 机 构 客 户 开 户 后, 在 办 理 认 购 手 续 前, 应 将 足 额 资 金 通 过 银 行 系 统 汇 入 富 国 指 定 的 银 行 账 户 : 富 国 开 放 式 基 金 直 销 账 户 信 息 ( 可 任 选 其 一 ):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账 号 :31001550400050010860 开 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2) 招 商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账 号 :216089214310006 开 户 行 : 招 商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3) 交 通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账 号 :310066726018150011325 开 户 行 : 交 通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第 一 支 行 4)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账 号 :1001202919025735568 开 户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5)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16
户 名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客 户 ) 账 号 :034923-00879010180 联 行 号 :103290028025 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卢 湾 支 行 (2) 汇 款 时, 客 户 必 须 注 意 以 下 事 项 : 1) 客 户 应 在 汇 款 人 栏 中 完 整 填 写 其 在 富 国 直 销 系 统 开 户 时 登 记 的 客 户 名 称 ; 2) 汇 款 完 成 后, 客 户 应 尽 快 将 加 盖 银 行 业 务 受 理 章 的 汇 款 单 回 单 联 传 真 至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4 机 构 客 户 办 理 认 购 申 请 时, 应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填 妥 的 基 金 风 险 确 认 单 和 开 放 式 基 金 交 易 业 务 申 请 表, 并 加 盖 预 留 印 鉴 章 ( 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认 购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9:30-17:00, 周 六 周 日 及 法 定 节 假 日 正 常 受 理 客 户 申 请, 该 认 购 申 请 计 入 下 一 发 售 日 2 开 户 程 序 及 所 需 材 料 : (1) 请 事 先 办 妥 或 持 有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理 财 卡 或 龙 卡 通 并 存 入 足 额 开 户 和 认 购 资 金 ; (2) 请 到 网 点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1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 包 括 : 居 民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士 兵 证 等 ); 2 本 人 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理 财 卡 或 龙 卡 通 ; 3 填 妥 的 个 人 开 通 / 取 消 证 券 交 易 申 请 表 (3) 开 户 同 时 可 办 理 认 购 手 续, 需 填 妥 并 提 交 证 券 买 入 ( 基 金 认 购 / 申 购 ) 委 托 单 3 如 已 开 立 证 券 卡, 可 直 接 持 证 券 卡 及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到 网 点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如 已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可 直 接 办 理 认 购 业 务 ; 4 认 购 程 序 及 所 需 材 料 : 17
(1)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 (2) 填 妥 的 证 券 买 入 ( 基 金 认 购 / 申 购 ) 委 托 单 5 注 意 事 项 : (1) 请 个 人 投 资 者 本 人 到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指 定 的 代 销 网 点 办 理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 (2) 有 关 详 细 的 办 理 手 续, 请 查 阅 代 销 网 点 摆 放 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证 券 业 务 系 统 个 人 客 户 操 作 指 南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代 理 发 行 具 体 事 宜 以 当 地 建 行 发 行 公 告 为 准 ) ( 三 ) 其 他 代 销 银 行 机 构 客 户 在 其 他 代 销 机 构 的 开 户 及 认 购 手 续 以 各 代 销 机 构 的 规 定 为 准 ( 四 ) 证 券 公 司 以 下 开 户 和 认 购 程 序 原 则 上 在 本 基 金 的 代 销 券 商 适 用, 并 仅 供 投 资 者 参 考, 具 体 程 序 以 各 证 券 公 司 的 规 定 和 说 明 为 准 1 开 户 和 认 购 的 时 间 : 基 金 发 售 日 的 9:30-11:30 和 13:00 15:00( 周 六 周 日 及 节 假 日 不 受 理 ) 2 机 构 投 资 者 开 户 和 认 购 的 程 序 : (1) 事 先 在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并 存 入 足 额 认 购 资 金 如 果 没 有, 携 带 如 下 材 料 到 营 业 部 办 理 资 金 账 户 开 户, 同 时 办 理 基 金 账 户 开 户 1) 机 构 证 件 原 件 和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原 件 和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或 民 政 部 门 或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原 件 和 加 盖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2) 经 办 人 证 件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3) 填 妥 的 开 放 式 基 金 基 金 账 户 开 户 申 请 表 ; 4)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件 及 其 复 印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发 的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加 盖 公 章 ); 5)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 加 盖 机 构 公 章 ) (2) 如 果 已 有 资 金 账 户, 到 网 点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1) 填 妥 的 开 户 申 请 表 ; 2) 有 效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 或 其 他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上 述 文 件 18
需 同 时 提 供 复 印 件 ( 加 盖 机 构 公 章 ); 3) 机 构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件 及 复 印 件 ; 4) 开 户 授 权 委 托 书 ( 加 盖 机 构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 5)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加 盖 机 构 公 章 ); 6) 证 券 公 司 资 金 账 户 卡 (3) 开 户 同 时 可 办 理 认 购 手 续, 需 填 妥 并 提 交 基 金 认 购 申 请 表 3 注 意 事 项 : (1) 机 构 投 资 者 在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和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具 体 手 续 可 能 有 所 区 别,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代 销 网 点 的 业 务 公 告 或 咨 询 代 销 网 点 的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 (2) 机 构 投 资 者 需 由 授 权 的 业 务 经 办 人 本 人 到 代 销 机 构 指 定 的 代 销 网 点 办 理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3) 机 构 投 资 者 在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方 式 包 括 电 话 互 联 网 磁 卡 自 助 热 自 助 等, 具 体 可 以 采 用 的 方 式 以 代 销 网 点 的 规 定 为 准 ; (4) 机 构 投 资 者 在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查 询 认 购 确 认 情 况 的 方 式 可 能 有 所 区 别, 以 代 销 网 点 的 规 定 为 准 ; (5) 其 他 有 关 在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程 序, 若 有 其 它 方 面 的 要 求, 以 代 销 券 商 代 销 网 点 的 说 明 为 准 ( 五 ) 场 内 发 售 机 构 的 开 户 与 认 购 程 序 1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 基 金 发 售 日 的 9:30-15:00( 周 六 周 日 不 受 理 ) 2 开 立 深 圳 A 股 股 东 代 码 卡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代 码 卡 ( 已 开 立 了 深 圳 A 股 股 东 代 码 卡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代 码 卡 的 客 户 不 必 开 立 该 账 户 ), 机 构 投 资 者 申 请 深 圳 A 股 股 东 代 码 卡 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账 户 代 码 卡 应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2) 法 人 机 构 代 码 证 书 3) 法 人 证 明 函 4) 法 人 授 权 书 19
5) 法 人 代 表 及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 皆 为 原 件 ) 6) 单 位 公 章 及 法 人 章 3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 已 在 该 代 销 券 商 处 开 立 了 资 金 账 户 的 客 户 不 必 再 开 立 该 账 户 ) 4 提 出 认 购 申 请 : 机 构 投 资 者 在 开 立 资 金 账 户 并 存 入 足 额 认 购 资 金 后, 可 申 请 认 购 本 基 金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各 代 销 券 商 的 电 话 委 托 自 助 / 热 自 助 委 托 网 上 交 易 委 托 等 该 代 销 券 商 可 提 供 的 交 易 方 式 提 交 认 购 申 请 5 注 意 事 项 1) 机 构 投 资 者 需 法 人 授 权 人 本 人 亲 自 到 网 点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2) 场 内 认 购 时 的 基 金 简 称 和 基 金 代 码 : 基 金 简 称 : 富 国 创 业, 基 金 代 码 :161022; 基 金 简 称 : 创 业 板 A, 基 金 代 码 :150152; 基 金 简 称 : 创 业 板 B, 基 金 代 码 :150153 3) 若 有 其 他 方 面 的 要 求, 以 各 代 销 机 构 的 说 明 为 准 五 清 算 与 交 割 1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 全 部 认 购 资 金 将 被 冻 结 在 本 公 司 的 本 基 金 的 募 集 专 户 中, 认 购 款 项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 产 生 的 利 息 将 折 算 为 基 金 份 额 归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所 有, 其 中 利 息 以 注 册 登 记 人 的 记 录 为 准 利 息 折 成 基 金 认 购 份 额 不 收 取 认 购 费 不 受 最 低 认 购 份 额 限 制 2 本 基 金 权 益 登 记 由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在 募 集 期 结 束 后 完 成 六 退 款 1 个 人 及 机 构 客 户 认 购 失 败 ( 指 客 户 的 认 购 申 请 未 得 到 过 户 登 记 人 的 确 认 ) 时, 其 认 购 资 金 将 于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客 户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划 出 2 在 募 集 期 结 束 后, 如 果 本 基 金 合 同 不 能 生 效,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担 全 部 募 集 费 用, 将 已 募 集 资 金 并 加 计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在 募 集 期 结 束 后 30 天 内 退 还 基 20
金 认 购 人 七 基 金 的 验 资 与 基 金 合 同 的 生 效 本 基 金 募 集 期 满, 达 到 合 同 规 定 的 条 件, 基 金 合 同 方 可 生 效 1 募 集 期 截 止 后, 由 银 行 出 具 各 基 金 募 集 专 户 存 款 证 明,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委 托 具 有 资 格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认 购 资 金 进 行 验 资 ; 2 销 售 机 构 根 据 注 册 登 记 人 确 认 数 据 将 该 基 金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和 认 购 资 金 在 认 购 期 所 生 利 息 扣 除 认 购 费 用 后 一 并 划 入 该 基 金 存 款 账 户 由 该 基 金 存 款 账 户 开 户 行 出 具 基 金 存 款 证 明 后, 基 金 管 理 人 委 托 具 有 资 格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各 基 金 资 产 进 行 验 资 并 出 具 报 告, 注 册 登 记 人 出 具 认 购 户 数 证 明 ; 3 基 金 管 理 人 发 布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公 告 八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 的 费 用 处 理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律 师 费 信 息 披 露 费 从 认 购 费 中 列 支, 不 在 基 金 资 产 中 列 支 九 本 次 募 集 当 事 人 或 中 介 机 构 (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称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花 园 世 纪 大 道 8 号 上 海 国 金 中 心 二 期 16 17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花 园 世 纪 大 道 8 号 上 海 国 金 中 心 二 期 16 17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敏 总 经 理 : 陈 敏 ( 代 行 ) 成 立 日 期 :1999 年 4 月 13 日 电 话 :(021)20361818 传 真 :(021)20361616 联 系 人 : 范 伟 隽 (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名 称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5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洪 章 电 话 :010-66275654 传 真 :010-66107879 联 系 人 : 尹 东 ( 三 ) 销 售 机 构 1 直 销 机 构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花 园 世 纪 大 道 8 号 上 海 国 金 中 心 二 期 16 17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世 纪 大 道 8 号 上 海 国 金 中 心 二 期 16 17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敏 总 经 理 : 陈 敏 ( 代 行 ) 成 立 日 期 :1999 年 4 月 13 日 电 话 :(021)20361818 传 真 :(021)20361616 联 系 人 : 林 燕 珏 客 户 服 务 统 一 咨 询 电 话 :95105686 4008880688 公 司 网 址 :www.fullgoal.com.cn 2 代 销 机 构 : (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5 号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1 号 院 1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洪 章 传 真 :010-66275654 联 系 人 : 王 琳 客 服 电 话 :95533 网 址 :www.ccb.com (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22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联 系 电 话 :(010)66107900 传 真 :(010)66107914 联 系 人 : 李 慧 客 户 电 话 :95588 公 司 网 站 :www.icbc.com.cn (3)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傅 育 宁 电 话 :(0755)83198888 传 真 :(0755)83195109 联 系 人 : 邓 炯 鹏 客 服 电 话 :95555 公 司 网 站 :www.cmbchina.com (4)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188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18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牛 锡 明 联 系 电 话 :(021)58781234 传 真 :(021)58408483 联 系 人 : 曹 榕 客 服 电 话 :95559 公 司 网 站 :www.bankcomm.com (5)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C 座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8 号 富 华 大 厦 C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田 国 立 联 系 人 : 郭 伟 23
电 话 :(010)65550827 传 真 :(010)65550827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58 公 司 网 站 :bank.ecitic.com (6)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龙 田 路 190 号 2 号 楼 2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龙 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其 实 联 系 人 : 潘 世 友 电 话 :021-54509988 分 机 7019 传 真 :021-64385308 客 服 电 话 :400-1818-188 公 司 网 址 :www.1234567.com.cn (7) 上 海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虹 口 区 场 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 楼 449 室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1118 号 鄂 尔 多 斯 大 厦 903~906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文 斌 联 系 人 : 张 茹 电 话 :(021)58870011 传 真 :(021)68596916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7009665 公 司 网 站 :www.ehowbuy.com (8)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常 熟 路 171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常 熟 路 17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储 晓 明 联 系 电 话 :(021)54033888 传 真 :(021)54038844 联 系 人 : 王 序 微 24
客 服 电 话 :(021)962505 公 司 网 站 :www.sywg.com (9)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商 城 路 618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万 建 华 传 真 :(021)38670666 联 系 人 : 芮 敏 琪 客 服 热 线 :400-8888-666 公 司 网 站 :www.gtja.com (10)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有 安 电 话 :(010)66568430 传 真 :(010)66568990 联 系 人 : 田 薇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4008-888-888 公 司 网 站 :www.chinastock.com.cn (11)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安 立 路 66 号 4 号 楼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门 内 大 街 18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常 青 联 系 电 话 :(010)65183888 联 系 人 : 权 唐 客 服 电 话 :400-8888-108 传 真 :(010)65182261 公 司 网 站 :www.csc108.com (12) 国 都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 号 国 华 投 资 大 厦 9 层 10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 号 国 华 投 资 大 厦 9 层 10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常 喆 电 话 :(010)84183333 传 真 :(010)84183311-3389 联 系 人 : 黄 静 客 服 热 线 :400-818-8118 公 司 网 站 :www.guodu.com (13)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8 楼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8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宇 翔 电 话 :0755-82400862 联 系 人 : 周 璐 客 服 电 话 :4008816168 网 站 :www.pingan.com (14) 长 城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4 16 17 层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4 16 17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 耀 华 电 话 :(0755)83516094 传 真 :(0755)83515567 联 系 人 : 李 春 芳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0755)33680000( 深 圳 ) 400-6666-888( 非 深 圳 地 区 ) 公 司 网 站 :www.cgws.com (15)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武 汉 新 华 路 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办 公 地 址 : 武 汉 新 华 路 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运 钊 26
电 话 :(027)65799999 传 真 :027-85481900 联 系 人 : 李 良 客 服 热 线 :95579 或 4008-888-999 公 司 网 站 : www.95579.com (16)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西 藏 中 路 336 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西 藏 中 路 336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龚 德 雄 电 话 :(021)53519888 传 真 :(021)53519888 联 系 人 : 张 瑾 客 服 热 线 :(021)962518 公 司 网 站 :www.962518.com (17)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如 联 系 人 : 齐 晓 燕 联 系 电 话 :(0755)82130833 传 真 :(0755)82133952 客 户 服 务 统 一 咨 询 电 话 :95536 公 司 网 站 :www.guosen.com.cn (18)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200 号 中 银 大 厦 39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200 号 中 银 大 厦 39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许 刚 电 话 :021-20328309 传 真 :021-50372474 27
联 系 人 : 王 炜 哲 客 服 电 话 :400-620-8888 公 司 网 站 :www.bocichina.com (19)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183-187 号 大 都 会 广 场 43 楼 (4301-4316 房 ) 办 公 地 址 : 广 东 省 广 州 天 河 北 路 大 都 会 广 场 5 18 19 36 38 41 和 42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孙 树 明 联 系 人 : 黄 岚 传 真 :(020)87555305 客 服 电 话 :95575 公 司 网 站 :www.gf.com.cn (20)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 银 行 大 厦 第 A 层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新 源 南 路 6 号 京 城 大 厦 3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东 明 联 系 电 话 :(010)84588888 传 真 :(010)84865560 联 系 人 : 陈 忠 客 户 咨 询 电 话 :95558 公 司 网 站 :www.cs.ecitic.com (21) 中 信 证 券 ( 浙 江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江 南 大 道 588 号 恒 鑫 大 厦 主 楼 19 20 层 办 公 地 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江 南 大 道 588 号 恒 鑫 大 厦 主 楼 19 20 层 法 人 代 表 人 : 沈 强 联 系 人 : 王 霈 霈 联 系 电 话 :0571-87112507 客 服 热 线 :95548 28
公 司 网 站 :www.bigsun.com.cn (22) 中 信 万 通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苗 岭 路 29 号 澳 柯 玛 大 厦 15 层 (1507-1510 室 ) 办 公 地 址 :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深 圳 路 222 号 青 岛 国 际 金 融 广 场 1 号 楼 第 20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宝 林 联 系 人 : 吴 忠 超 联 系 电 话 :0532-85022326 传 真 :0532-85022605 客 服 电 话 :95548 公 司 网 址 :www.zxwt.com.cn (23)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陆 家 嘴 环 路 166 号 未 来 资 产 大 厦 27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陆 家 嘴 环 路 166 号 未 来 资 产 大 厦 27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林 电 话 :021-50122222 传 真 :021-50122200 联 系 人 : 刘 闻 川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4888209898 公 司 网 站 : www.cnhbstock.com (24)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湖 南 长 沙 芙 蓉 中 路 二 段 华 侨 国 际 大 厦 22-24 层 办 公 地 址 : 湖 南 长 沙 芙 蓉 中 路 二 段 华 侨 国 际 大 厦 22-24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雷 杰 联 系 电 话 :(0731)85832343 传 真 :(0731)85832214 联 系 人 : 彭 博 客 户 咨 询 电 话 :95571 公 司 网 站 : www.foundersc.com (25)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9 号 院 1 号 楼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闹 市 口 大 街 9 号 院 1 号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志 刚 联 系 人 : 唐 静 客 服 电 话 :400-800-8899 公 司 网 站 : www.cindasc.com (26) 财 富 里 昂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世 纪 大 道 100 号 环 球 金 融 中 心 9 楼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世 纪 大 道 100 号 环 球 金 融 中 心 9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罗 浩 电 话 :021-38784818 传 真 :021-68775878 联 系 人 : 倪 丹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68777877 公 司 网 站 :www.cf-clsa.com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选 择 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 售 本 基 金, 并 及 时 公 告 ( 四 )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7 号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金 颖 电 话 :(010)59378839 传 真 :(010)59378907 联 系 人 : 朱 立 元 ( 五 ) 律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 律 师 名 称 : 上 海 源 泰 律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256 号 华 夏 银 行 大 厦 14 楼 负 责 人 : 廖 海 30
经 办 律 师 : 刘 佳 孙 文 婷 电 话 :(021)51150298 传 真 :(021)51150398 ( 七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名 称 :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 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方 经 贸 城 安 永 大 楼 16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长 乐 路 989 号 世 纪 商 贸 广 场 23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葛 明 联 系 电 话 :021-22288888 传 真 :021-22280000 联 系 人 : 徐 艳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徐 艳 蒋 燕 华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三 年 八 月 八 日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