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总 则 一 培 养 目 标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目 标 必 须 贯 彻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的 方 针, 特 别 要 注 重 研 究 生 综 合 素 质 和 创 新 能 力 的 培 养, 基 本 要 求 是 : 1 研 究 生 必 须 认 真 学 习 和 掌 握 马 列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具 有 坚 定 正 确 的 政 治 方 向 ; 热 爱 祖 国, 具 有 集 体 主 义 观 念 ; 遵 纪 守 法, 品 行 端 正, 学 风 严 谨, 身 心 健 康 ; 具 有 较 强 的 事 业 心 和 奉 献 精 神, 积 极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服 务 2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的 研 究 生 应 在 本 学 科 上 掌 握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门 知 识, 较 为 熟 练 地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较 强 的 实 际 工 作 的 能 力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的 研 究 生 应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宽 广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深 入 的 专 门 知 识, 掌 握 科 学 研 究 的 基 本 技 能 和 方 法, 了 解 所 从 事 研 究 方 向 的 国 内 外 发 展 动 态, 至 少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具 有 独 立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和 独 立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能 力, 在 科 学 或 专 门 技 术 上 能 做 出 创 造 性 的 成 果 二 研 究 方 向 具 体 见 各 学 科 三 课 程 体 系 及 学 分 要 求 根 据 培 养 高 层 次 专 门 人 才 的 要 求, 我 校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培 养 实 行 弹 性 学 制, 课 程 体 系 主 要 采 取 以 下 两 种 模 式 :
1 硕 博 一 体 化 培 养 模 式 通 过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统 考 或 免 试 推 荐 分 流 等 形 式, 取 得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或 硕 博 连 读 研 究 生 资 格 者,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一 般 需 2~3 年 研 究 生 在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前, 必 须 取 得 总 学 分 不 低 于 35 分 学 分 具 体 分 布 如 下 :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学 分 公 共 必 修 英 语, 政 治 Ⅰ 7 课 基 础 课 一 级 学 科 学 科 群 通 修 课 和 ( 或 ) 二 级 学 科 基 础 课 程 (3 4 门 ) 11 专 业 课 一 级 学 科 或 二 级 学 科 专 业 课 程 ( 其 中 跨 学 科 专 业 课 程 至 少 2 学 分 ) 必 修 环 节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2 26 研 究 生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一 般 需 5~6 年 ( 包 括 硕 士 阶 段 ), 最 长 学 习 年 限 不 超 过 7 年 研 究 生 在 完 成 硕 士 阶 段 有 关 学 位 课 程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若 通 过 博 士 生 资 格 考 核, 即 取 得 博 士 生 资 格 在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前, 必 须 取 得 总 学 分 不 低 于 45 分 ( 一 般 应 在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的 第 一 二 个 学 年 内 完 成, 其 中 博 士 层 次 课 程 不 低 于 8 学 分 ) 学 分 具 体 分 布 如 下 :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学 分 公 共 必 修 英 语, 政 治 Ⅰ, 政 治 Ⅱ 11 课 基 础 课 一 级 学 科 学 科 群 通 修 课 和 ( 或 ) 二 级 学 科 基 础 课 程 (3 4 门 ) 11 专 业 课 一 级 学 科 或 二 级 学 科 专 业 课 程 ( 其 中 跨 学 科 专 业 课 程 至 少 2 学 分 ) 必 修 环 节 专 业 综 合 知 识 答 辩,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4 参 加 国 内 外 学 术 会 议 0 30 公 共 必 修 课 的 开 课 和 考 试 由 研 究 生 院 统 一 组 织 英 语 课 政 治 课 考 核 成 绩 通 过 方 可 申 请 学 位 ( 每 个 学 生 最 多 有 三 次 参 加 基 础 英 语 过 关
考 试 的 机 会 ) 基 础 课 的 开 课 和 考 试 由 各 院 系 组 织 学 生 基 础 课 加 权 平 均 成 绩 需 达 到 优 良 ( 不 低 于 75 分 ), 其 中 每 门 课 的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 不 低 于 60 分 ) 方 可 申 请 学 位 专 业 课 的 开 课 和 考 试 由 各 院 系 组 织, 学 生 考 试 成 绩 不 低 于 60 分 为 合 格 对 于 本 直 博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按 照 硕 博 一 体 化 的 模 式 进 行 对 于 交 叉 学 科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原 则 上 应 按 所 在 学 科 培 养 方 案 的 要 求 进 行, 但 对 于 某 些 特 殊 的 交 叉 学 科, 其 制 定 的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必 须 经 相 应 学 科 学 位 分 委 员 会 讨 论 认 可, 并 报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备 案 2 普 通 博 士 生 培 养 模 式 对 于 已 取 得 硕 士 学 位, 通 过 我 校 博 士 生 入 学 考 试 者,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一 般 需 3~4 年, 最 长 学 习 年 限 不 超 过 5 年 研 究 生 在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前, 必 须 取 得 总 学 分 不 低 于 10 分 ( 其 中 博 士 层 次 课 程 不 低 于 8 学 分 ) 学 分 具 体 分 布 如 下 :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学 分 公 共 必 修 课 英 语 政 治 Ⅱ 4 基 础 课 或 专 业 课 本 学 科 基 础 或 专 业 课 程 4 必 修 环 节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2 参 加 国 内 外 学 术 会 议 0 公 共 必 修 课 ( 英 语 和 政 治 ) 专 业 课 ( 博 士 层 次 ) 的 成 绩 要 求 同 前 四 课 程 设 置
公 共 必 修 课 : FL05301 研 究 生 综 合 英 语 (2) FL05302 日 常 交 流 英 语 (2) FL05303 学 术 交 流 英 语 (2) FL06301 科 技 论 文 写 作 (2) PS05101 自 然 辩 证 法 概 论 (2) PS05102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与 实 践 (1) 政 治 Ⅰ(3) PS06101 现 代 科 技 革 命 与 马 克 思 主 义 (2) 政 治 Ⅱ(2) 公 共 选 修 课 : FL05201 日 语 ( 上 )(2) FL05202 日 语 ( 下 )(2) FL05203 德 语 ( 上 )(2) FL05204 德 语 ( 下 )(2) CS05170 数 据 库 与 事 务 处 理 (3) GE15229 环 境 样 品 分 析 方 法 (3) GP15218 现 代 计 算 机 与 网 络 应 用 (3) IN05301 多 Agent 系 统 (2) LB05201 前 沿 科 学 信 息 分 析 与 研 究 (2) LB05202 电 子 信 息 检 索 (2) PE04001 羽 毛 球 (2) PE04002 乒 乓 球 (2) PE04003 国 际 体 育 舞 蹈 ( 男 )(2) PE04004 国 际 体 育 舞 蹈 ( 女 )(2) PE04005 网 球 (2) PE04006 排 球 (2) PE04007 篮 球 (2) PE04008 足 球 (2) PE04009 传 统 养 生 (1) AT04001 设 计 素 描 (2) 必 修 环 节 : 1. 开 题 报 告 (2 学 分 ) 研 究 生 在 撰 写 学 位 论 文 之 前, 必 须 经 过 认 真 的 调 查 研 究, 查 阅 相 关 的 文 献 资 料, 了 解 本 人 主 攻 研 究 方 向 的 历 史 和 现 状, 并 结 合 研 究 课 题, 确 定 自 己 的 学 位 论 文 题 目 并 进 行 论 文 开 题 和 方 案 论 证, 填 写 正 式 的 开 题 报 告, 说 明 选 题 的 目 的 意 义 国 内 外 目 前 研 究 现 状 完 成 课 题 的 条 件 和 可 行 性 课 题 实 施 方 案 研 究 的 创 新 点 预 期 的 进 程 等, 并 在 学 科 点 内 进 行 口 头 报 告 和 答 辩 硕 士 生 开 题 报 告 评 审 组 应 由 3~5 名 本 学 科 专 业 和 相 关 学 科 专 业 的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 组 成 ; 博 士 生 开 题 报 告 评 审 组 应 由 3~5 名 本 学 科 专 业 和 相 关 学 科 专 业 的 教 授 (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 组 成 开 题 报 告 的 评 议 结 果 为 通 过 或 不 通 过
通 过, 计 2 学 分 对 评 议 通 过 的 开 题 报 告, 研 究 生 应 根 据 评 审 小 组 的 意 见 进 行 修 改, 经 导 师 审 阅 后, 交 系 ( 院 ) 研 究 生 教 学 秘 书 保 存 研 究 生 院 定 期 组 织 专 家 小 组 对 开 题 报 告 进 行 抽 查 不 通 过 者 必 须 在 3 个 月 内 再 次 进 行 开 题 报 告 第 二 次 学 位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仍 未 通 过 者, 将 终 止 其 学 籍 研 究 生 在 申 请 学 位 时 提 交 的 学 位 论 文, 其 研 究 方 向 与 主 要 内 容 应 与 开 题 报 告 基 本 一 致 论 文 的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有 变 动 时, 必 须 重 新 进 行 开 题 报 告 2. 专 业 综 合 知 识 答 辩 (2 学 分 ) 对 于 欲 硕 博 连 读 的 研 究 生, 在 第 三 学 期 末 至 第 四 学 期 末, 必 须 进 行 一 次 专 业 综 合 知 识 答 辩 (Comprehensive Oral Presentation), 以 考 核 其 专 业 综 合 知 识 水 平 及 能 力 该 答 辩 作 为 硕 博 连 读 研 究 生 的 必 修 环 节, 是 博 士 生 资 格 考 试 的 组 成 部 分 专 业 综 合 知 识 答 辩 一 般 采 取 专 家 提 问, 学 生 回 答 的 方 式, 由 各 院 系 组 织 进 行 答 辩 小 组 成 员 一 般 应 由 3~5 名 本 学 科 专 业 的 教 授 ( 或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家 ) 组 成 答 辩 通 过, 计 2 学 分 ( 若 不 通 过, 允 许 再 有 一 次 答 辩 的 机 会, 时 间 间 隔 由 院 系 决 定 ) 3. 博 士 生 参 加 国 内 外 学 术 会 议 每 位 博 士 生 在 学 期 间 应 至 少 参 加 一 次 本 领 域 较 高 级 别 的 国 内 学 术 会 议 (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者 同 样 被 视 为 符 合 必 修 要 求 ), 并 在 会 议 上 进 行 论 文 交 流, 会 后 要 提 交 总 结 报 告 博 士 生 需 将 经 导 师 签 字 确 认 的 总 结 报 告 及 会 议 正 式 邀 请 函 复 印 件 交 所 在 院 系 教 学 秘 书 审 核 留
存 博 士 生 参 加 国 内 学 术 会 议 的 经 费 原 则 上 由 导 师 支 付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者 可 参 照 中 国 科 技 大 学 博 士 生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资 助 基 金 暂 行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申 请 部 分 资 助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课 :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课 程 的 设 置 具 体 见 各 学 科 所 有 课 程 的 教 学 内 容 介 绍 见 中 国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课 程 设 置 中 需 要 特 别 说 明 的 是 : 1 研 究 生 英 语 课 免 修 规 定 (1) 研 究 生 基 础 英 语 每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在 入 学 后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可 以 获 得 一 次 申 请 免 修 基 础 英 语 课 程 研 究 生 综 合 英 语 的 资 格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以 申 请 免 修 : 托 福 成 绩 不 低 于 570 分 ( 新 托 福 成 绩 不 低 于 80 分, 成 绩 取 得 的 时 间 在 研 究 生 入 学 前 两 年 内, 方 为 有 效 ); 雅 思 成 绩 不 低 于 6.5 分 ( 成 绩 取 得 的 时 间 在 研 究 生 入 学 前 两 年 内, 方 为 有 效 ); 国 家 英 语 六 级 考 试 成 绩 不 低 于 425 分 或 通 过 ( 成 绩 取 得 的 时 间 在 研 究 生 入 学 前 两 年 内, 方 为 有 效 ); 通 过 研 究 生 院 组 织 的 入 学 过 关 考 试 ( 开 学 初 9 月 份 将 举 行 一 次 ) 符 合 前 三 个 免 修 条 件 的 同 学 必 须 出 示 相 应 成 绩 证 明 原 件, 成 绩 取
得 的 时 间 以 证 书 填 发 时 间 为 准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取 得 的 托 福 雅 思 六 级 考 试 成 绩 不 再 作 为 免 修 参 考 条 件 未 获 得 免 修 资 格 的 学 生 必 须 选 修 研 究 生 综 合 英 语 课 程 以 获 得 相 应 学 分 (2) 科 技 论 文 写 作 我 校 研 究 生 若 以 第 一 作 者 身 份 在 英 文 学 术 期 刊 ( 或 正 式 出 版 的 国 际 会 议 论 文 集 ) 发 表 ( 或 被 接 收 发 表 ) 一 篇 约 2000 words 的 英 文 学 术 论 文, 经 导 师 书 面 确 认 论 文 真 实 性 及 英 文 水 平 后, 即 可 申 请 免 修 科 技 论 文 写 作 课 程 研 究 生 可 凭 导 师 签 字 确 认 的 英 文 论 文 抽 样 本 或 期 刊 正 式 接 收 函 及 论 文 原 稿, 至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提 出 免 修 申 请 培 养 办 审 核 同 意 后, 即 认 定 为 科 技 论 文 写 作 课 通 过, 给 予 相 应 学 分 (2 学 分 ) 研 究 生 在 选 修 该 门 课 程 前 或 在 申 请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前 均 可 提 出 免 修 申 请 2 本 研 衔 接 课 程 我 校 在 新 修 订 的 培 养 方 案 中 将 本 科 生 课 程 与 研 究 生 课 程 贯 通 设 计, 按 照 课 程 的 学 科 属 性 分 类 管 理, 根 据 课 程 的 知 识 结 构 分 层 设 置, 本 科 阶 段 由 通 修 课 程 学 科 群 基 础 课 程 专 业 课 程 和 高 级 课 程 四 个 层 次 组 成, 在 此 之 上 是 相 应 学 科 的 研 究 生 课 程 (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课 ), 由 此 形 成 了 本 研 贯 通 的 课 程 体 系 我 校 本 科 生 可 在 完 成 本 科 学 业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需 要 选 修 研 究 生 课 程 为 鼓 励 学 科 交 叉 和 强 化 部 分 研 究 生 的 基 础 知 识, 某 些 本 科 高 级 课 程 ( 本 科 高 级 课 程 是 在 我 校 课 程 体 系 中 知 识 层 次 编 码 为 4 的 课 程 ) 可
作 为 本 科 教 育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过 渡 衔 接 部 分 ( 简 称 本 研 衔 接 课 程 ), 此 类 课 程 在 本 科 和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中 具 有 相 同 的 课 程 编 号 课 程 名 称 学 时 学 分 和 教 学 大 纲 如 果 学 生 在 本 科 阶 段 已 经 通 过 本 研 衔 接 课 的 考 核, 且 所 取 得 的 学 分 已 计 入 本 科 毕 业 所 需 学 分 的, 则 在 研 究 生 阶 段, 不 计 入 研 究 生 课 程 学 分, 学 生 需 选 修 其 它 研 究 生 课 程 以 达 到 研 究 生 培 养 要 求 ; 所 取 得 的 学 分 未 计 入 本 科 毕 业 所 需 学 分 的, 可 在 取 得 我 校 研 究 生 入 学 资 格 后, 计 入 研 究 生 课 程 学 分 3 补 修 课 程 对 于 跨 学 科 考 入 或 以 同 等 学 力 考 入 的 研 究 生, 以 及 在 招 生 考 试 时 已 被 认 为 基 础 理 论 或 专 业 知 识 有 某 些 缺 陷 需 要 入 学 后 进 行 适 当 补 课 的 研 究 生, 都 有 必 要 补 修 有 关 的 课 程 这 些 课 程 ( 补 修 课 ) 可 以 是 比 本 人 目 前 所 攻 读 的 学 位 低 一 级 学 位 的 课 程, 并 需 进 行 考 核, 成 绩 合 格 的 可 记 非 学 位 要 求 课 程 学 分 4 跨 学 科 课 程 研 究 生 应 至 少 选 修 一 门 跨 学 科 或 跨 专 业 的 课 程 理 工 科 类 研 究 生 选 修 文 科 课 程, 所 有 研 究 生 选 修 体 育 类 课 程 取 得 的 学 分 不 计 入 申 请 学 位 要 求 课 程 学 分 五 科 研 能 力 要 求 1 研 究 生 应 了 解 所 从 事 的 研 究 方 向 的 发 展 动 态, 熟 悉 相 关 文 献 ; 2 研 究 生 应 至 少 掌 握 一 门 外 国 语, 能 顺 利 阅 读 本 专 业 的 外 文 科
技 文 献, 初 步 具 备 写 外 文 论 文 及 进 行 口 头 报 告 的 能 力 ; 3 研 究 生 在 学 期 间 应 积 极 参 加 各 种 形 式 的 学 术 活 动 ( 作 学 术 报 告, 听 学 术 报 告 讲 座, 参 加 学 术 会 议 等 ); 4 研 究 生 在 学 期 间 必 须 取 得 一 定 的 科 研 成 果, 在 申 请 硕 士 或 博 士 学 位 前, 必 须 满 足 相 应 学 科 学 位 分 委 员 会 规 定 的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的 要 求, 具 体 见 中 国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术 论 文 发 表 参 考 指 南 六 学 位 论 文 要 求 对 学 位 论 文 的 撰 写 要 求 参 照 研 究 生 院 有 关 规 定 研 究 生 在 撰 写 学 位 论 文 前 必 须 进 行 开 题 报 告 和 方 案 论 证, 说 明 选 题 的 目 的 意 义 国 内 外 目 前 研 究 现 状 完 成 课 题 的 条 件 和 可 行 性 课 题 实 施 方 案 研 究 的 创 新 点 预 期 的 进 程 等, 并 在 学 科 点 内 进 行 报 告, 经 导 师 和 开 题 报 告 评 审 组 组 长 签 字 通 过 学 位 论 文 的 评 阅 与 答 辩 等 要 求 可 参 照 中 国 科 技 大 学 学 位 授 予 实 施 细 则 注 : 本 培 养 方 案 从 2007 年 入 学 的 研 究 生 开 始 实 行,2007 年 之 前 入 学 的 学 生 也 可 参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