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油 市 双 河 镇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表 一 基 本 情 况 本 项 目 位 于 江 油 市 双 河 镇 天 明 村, 总 占 地 面 积 1200m 2,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1000 m 2,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屠 宰 车 间 焚 烧 车 间 锅 炉 房 待 宰 圈 等 生 产 设 施, 以 及 办 公 生 活 设 施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本 项 目 为 生 猪 屠 宰, 且 为 现 宰 现 卖, 不 建 设 冻 库 对 猪 肉 进 行 冷 藏 本 项 目 年 生 猪 屠 宰 约 3000 头, 年 产 生 猪 肉 及 副 产 品 225 吨 总 投 资 79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32 万 元 劳 动 定 员 10 人, 其 中 管 理 及 后 勤 2 人, 生 产 工 人 8 人, 年 工 作 日 360 天, 屠 宰 冷 却 切 割 实 行 一 班 制, 班 有 效 工 作 时 间 8 小 时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09 号 令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本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限 制 类 第 十 二 项 轻 工 中 第 32 条 年 屠 宰 生 猪 15 万 头 及 以 下 肉 牛 1 万 头 及 以 下 肉 羊 15 万 只 及 以 下 活 禽 1000 万 只 及 以 下 的 屠 宰 建 设 项 目 (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除 外 ), 是 国 家 限 制 发 展 的 项 目 本 项 目 是 由 江 油 市 农 业 和 畜 牧 局 同 意 了 双 河 镇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项 目 采 用 先 进 的 屠 宰 工 艺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确 保 屠 宰 废 水 不 外 排, 无 污 染 环 境 本 项 目 为 小 型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主 要 生 猪 收 购 及 服 务 范 围 为 周 边 范 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以 及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本 项 目 委 托 西 藏 国 策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完 成 江 油 市 双 河 镇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江 油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受 江 油 市 双 河 镇 屠 宰 场 委 托 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 ~19 日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建 设 项 目 验 收 监 测, 此 次 验 收 监 测 的 内 容 为 废 水 水 质 监 测 ;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情 况 检 查 ; 排 污 口 规 整 及 雨 污 分 流 情 况 ;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检 查 以 及 相 关 的 环 境 管 理 检 查 二 验 收 监 测 相 关 文 件 及 依 据 2.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条 例 2.2 国 家 环 保 局 第 13 号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2.3 四 川 省 环 保 局 川 环 函 [2002] 301 号 转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适 用 有 关 问 题 的 复 函 > 的 通 知 2.4 四 川 省 环 保 局 川 环 发 [2003] 001 号 关 于 认 真 作 好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工 作 的 通 知 2.5 四 川 省 环 保 局 川 环 发 [2003]56 号 关 于 规 范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工 作 的 通 知 2.6 江 环 政 2013 46 号 江 油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江 油 市 双 河 镇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 附 后 ) 2.7 江 油 市 环 境 监 察 执 法 大 队 关 于 江 油 市 双 河 镇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的 三 同 时 现 场 检 查 记 录 ( 附 后 ) 2.8 江 油 市 双 河 镇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改 造 升 级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委 托 书 ( 附 后 )
三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物 流 程 图 1 项 目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图 四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及 验 收 4.1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1 废 气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待 宰 间 屠 宰 过 程 恶 臭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恶 臭 焚 烧 炉 废 气 锅 炉 燃 烧 废 气
(1) 恶 臭 该 厂 的 恶 臭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待 宰 圈 屠 宰 车 间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1 待 宰 圈 恶 臭 该 项 目 设 有 一 个 待 宰 圈, 总 面 积 约 为 280m 2, 最 大 可 容 纳 猪 45 头 待 宰 圈 的 恶 臭 主 要 来 自 牲 畜 的 粪 便, 这 些 粪 便 会 产 生 氨 H 2 S 胺 等 恶 臭 有 害 气 体 ; 由 于 存 栏 时 间 较 短, 其 排 泄 量 相 对 较 少, 故 其 臭 气 源 强 值 相 对 较 低 项 目 待 宰 圈 位 于 项 目 东 侧 中 部 位 置, 为 实 现 厂 界 浓 度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对 其 待 宰 圈 采 取 的 除 臭 措 施 有 : 及 时 进 行 猪 粪 便 等 固 废 收 集 和 处 置 ; 保 持 屠 宰 场 清 洁,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防 止 固 废 长 期 堆 积 腐 败 产 生 更 多 的 恶 臭 ; 加 强 厂 区 内 的 绿 化,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使 车 间 内 可 能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污 染 物 质 及 时 较 快 地 扩 散 到 周 围 环 境 中 去, 从 而 很 大 程 度 地 稀 释 了 环 境 空 气 中 恶 臭 气 体 的 含 量 2 屠 宰 车 间 臭 气 屠 宰 车 间 臭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胃 肠 不 溶 物 猪 血 和 内 脏 器 官 等 的 异 味, 由 于 生 猪 在 待 宰 前 12~24 小 时 间 将 停 止 喂 食, 故 宰 猪 车 间 产 生 的 臭 气 异 味 较 少 项 目 通 过 划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来 减 小 屠 宰 车 间 恶 臭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3 污 水 处 理 恶 臭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在 运 行 期 间 将 产 生 少 量 恶 臭 气 体 (2) 焚 烧 炉 废 气 项 目 设 1 台 30kg/h 屠 宰 专 用 焚 烧 炉 处 理 疫 病 猪 及 腺 体 淋 巴 等
废 弃 物 疫 病 猪 及 其 制 品 由 人 工 投 入 炉 本 体 自 动 温 控 开 启 一 次 燃 烧 室, 一 次 燃 烧 室 炉 温 控 制 在 600~800, 使 疫 病 猪 及 腺 体 淋 巴 等 废 弃 物 在 燃 烧 室 内 充 分 氧 化 热 解 燃 烧 焚 烧 产 生 的 烟 气 进 入 二 燃 室, 二 燃 室 设 置 了 燃 烧 器 助 燃, 配 置 了 独 特 的 二 次 供 风 装 置, 二 次 燃 烧 室 炉 温 控 制 在 800~1200, 以 保 住 烟 气 在 高 温 下 同 氧 气 充 分 接 触, 同 时 保 证 烟 气 在 二 燃 室 的 滞 留 时 间 并 根 据 二 燃 室 出 口 烟 气 的 含 氧 量 进 行 调 整 供 风 量, 并 通 过 集 尘 器 除 去 颗 粒 较 大 的 粉 尘, 烟 气 中 未 燃 尽 的 有 害 物 质 在 二 燃 室 中 进 一 步 销 毁, 使 未 燃 尽 物 质 彻 底 分 解, 去 除 异 味 和 恶 臭, 二 燃 室 排 放 烟 气 经 8m 烟 囱 排 出 2 废 水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1) 生 产 废 水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屠 宰 车 间, 其 中 生 产 用 水 包 括 : 屠 宰 前 冲 洗 牲 畜 的 废 水, 烫 毛 清 洗 胴 体 废 水, 清 洗 内 脏 废 水 此 外, 还 包 括 少 量 麻 石 水 膜 除 尘 器 废 水 项 目 屠 宰 工 艺 要 经 过 放 血 开 膛 分 解 内 脏 清 洗 等 工 艺 屠 宰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废 水 含 有 大 量 的 血 污 油 脂 毛 皮 内 脏 杂 物 未 消 化 食 物 以 及 粪 便 的 污 染 物, 并 带 有 令 人 不 适 的 血 红 色 及 血 腥 味, 而 且 还 含 有 大 肠 菌 粪 便 链 球 菌 等 危 害 人 体 健 康 的 致 病 菌 项 目 采 取 干 湿 分 离 措 施, 通 过 推 广 干 清 粪 节 水 工 艺, 在 待 宰 圈 内 设 置 隔 渣 网, 使 粪 尿 分 离, 及 时 清 粪, 从 而 减 少 废 水 排 放 量 和 废 水 中 含 渣 量 项 目 产 生 的 屠 宰 废 水 目 前 采 用 化 粪 池 和 沼 气 池 净 化 处 理, 处 理 后
废 水 交 由 天 明 村 村 民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 协 议 见 后 附 件 ) (2) 生 活 污 水 项 目 职 工 的 生 活 污 水 与 生 产 废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和 沼 气 池 净 化 处 理 后, 交 由 天 明 村 村 民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 协 议 见 后 附 件 ) (3) 锅 炉 排 水 项 目 锅 炉 产 生 蒸 汽 用 于 屠 宰 车 间 烫 毛, 蒸 汽 使 用 后 的 冷 凝 水 进 入 屠 宰 废 水 中, 其 中 一 部 分 清 洁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厂 外 排 水 沟 3 噪 声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水 泵 生 产 机 械 等 产 生 的 设 备 噪 声 和 毛 猪 叫 声 等 本 项 目 设 备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设 备 安 装 时 基 座 减 震, 水 泵 安 置 在 专 用 房 间 内 ; 屠 宰 车 间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机 械 运 转 噪 声 锅 炉 噪 声, 经 减 振 降 噪 隔 声 处 理 后, 能 够 实 现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待 宰 圈 内 的 生 猪 会 发 出 鸣 叫 声, 项 目 待 宰 圈 的 屋 顶 及 四 壁 设 隔 声 材 料, 同 时 应 减 少 外 界 噪 声 等 对 待 宰 圈 的 干 扰, 保 持 安 定 平 和 的 气 氛, 以 缓 解 动 物 的 紧 张 情 绪 4 固 废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有 : 猪 血 猪 毛 ; 猪 产 生 的 粪 便 ; 屠 宰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肠 胃 内 容 物 及 废 弃 物 ; 病 体 猪 ;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泥 ; 职 工 生 活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等 (1) 生 活 垃 圾 本 项 目 共 有 职 工 10 人, 按 每 人 0.5kg/d 计 算, 本 项 目 每 天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5kg, 年 工 作 360 天, 则 年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1.8t/a 场 内 设 有 垃
圾 收 集 点,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后 运 至 指 定 垃 圾 场 处 置, 日 产 日 清 (2) 不 合 格 猪 肉 和 副 产 品 经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猪 肉 和 副 产 品 按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 (GB12694-1990) 中 7.8 规 定 处 理 将 检 疫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病 死 生 猪 及 时 送 厂 区 急 宰 间 的 焚 烧 炉 进 行 焚 烧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病 死 猪 无 害 化 处 理 严 格 按 照 畜 禽 病 害 肉 尸 及 其 产 品 无 害 化 处 理 规 程 (GB16548-96)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3) 猪 粪 猪 胃 内 容 物 本 项 目 采 用 了 干 湿 分 离, 雨 污 分 流, 循 环 利 用 等 措 施 采 用 干 清 粪 节 水 工 艺, 在 待 宰 圈 内 设 置 隔 渣 网, 使 粪 尿 分 离, 及 时 清 粪 ; 污 水 利 用 地 形 条 件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通 过 厂 区 化 粪 池 及 沼 气 池 进 行 处 理 ; 通 过 干 清 粪, 勤 打 扫 措 施, 将 废 弃 物 的 排 放 量 减 到 最 低 ; 待 宰 圈 产 生 的 猪 粪 每 天 定 时 清 理, 外 包 农 民 运 走 作 肥 料 使 用, 项 目 与 周 边 农 户 签 订 粪 污 消 纳 协 议 猪 胃 内 容 物 做 到 了 每 天 定 时 清 理, 用 专 用 容 器 储 存, 经 收 集 后, 由 当 地 农 户 用 作 饲 料 (5) 奶 脯 淋 巴 废 弃 碎 肉 渣 等 分 割 产 生 的 奶 脯 淋 巴 废 弃 碎 肉 渣 等 外 售 作 为 油 脂 加 工 厂 原 料 (6) 污 泥 化 粪 池 在 处 理 屠 宰 废 水 时 会 有 渣 产 生, 渣 量 小, 半 年 清 理 一 次, 清 理 的 渣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综 合 本 小 节 固 废 排 放 及 处 置 分 析,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主 要 固 体 废 弃 物 及 处 置 情 况 见 下 表 1
表 1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情 况 序 号 种 类 产 生 位 置 处 置 措 施 1 检 疫 不 合 格 猪 检 疫 2 不 可 食 用 内 脏 屠 宰 分 割 车 间 项 目 无 害 化 处 理 间 焚 烧 处 理 3 检 疫 检 验 后 残 肉 检 疫 4 猪 粪 待 宰 圈 农 民 运 走 5 猪 胃 内 容 物 屠 宰 农 民 运 走 6 奶 脯 淋 巴 废 弃 碎 肉 渣 等 分 割 车 间 外 售 7 生 活 垃 圾 办 公 生 活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8 污 泥 化 粪 池 及 沼 气 池 堆 肥 后 做 肥 料 4.2 验 收 和 环 评 对 照 表 : 类 型 验 收 环 评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GB145547-1993) 表 1 二 级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GB145547-1993) 二 级 废 气 项 目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项 目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氨 1.5 / 氨 1.5 / 硫 化 氢 0.06 / 硫 化 氢 0.06 肉 类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457-1992 表 3 三 级 肉 类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457-1992 表 3 一 级 项 目 排 放 浓 度 mg/l 吨 产 品 排 放 量 * 项 目 排 放 浓 度 mg/l 吨 产 品 排 放 量 * ph ( 无 量 纲 ) 6-8.5 / ph ( 无 量 纲 ) 6-8.5 / 废 水 COD Cr 500 / COD Cr 80 / SS 400 / SS 60 / BOD 5 300 / BOD 5 30 / NH 3 -N / / NH 3 -N 15 / 动 植 物 油 60 / 动 植 物 油 15 /
厂 界 噪 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准 (GB12348-2008)2 类 昼 间 (Leq[dB(A)]) 60 昼 间 (Leq[dB(A)]) 60 夜 间 (Leq[dB(A)]) 50 夜 间 (Leq[dB(A)]) 50 五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及 结 果 我 站 受 江 油 市 双 河 镇 生 猪 定 点 屠 宰 场 委 托, 于 2016 年 7 月 18-19 日 对 该 屠 宰 场 进 行 验 收 监 测, 其 监 测 项 目 如 下 : 废 气 : 硫 化 氢 无 组 织 排 放 氨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水 :PH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噪 声 : 厂 界 噪 声 经 过 我 站 两 天 的 连 续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如 下 :PH( 无 量 纲 ) 在 7.58~ 7.92 之 间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201.0~235.0mg/L 之 间 化 学 需 氧 量 浓 度 在 255.8~299.6mg/L 之 间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浓 度 在 119.6~162.3mg/L 之 间 氨 氮 浓 度 在 41.356~51.232mg/L 之 间 动 植 物 油 浓 度 在 39.29~ 49.85mg/L 之 间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硫 化 氢 最 大 浓 度 值 为 0.027mg/m 3 ; 氨 气 最 大 浓 度 值 为 0.04mg/m 3 之 间 厂 界 噪 声 昼 间 连 续 等 效 声 级 在 54.6~59.1dB(A); 夜 间 连 续 等 效 声 级 在 43.8~47.9dB(A) 验 收 监 测 结 论 : 通 过 两 天 连 续 监 测, 废 水 PH( 无 量 纲 ) 最 大 日 均 值 为 7.74 悬 浮 物 最 大 日 均 值 为 220.5mg/L 化 学 需 氧 量 最 大 日 均 值 为 278.7mg/L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最 大 日 均 值 为 148.6mg/L 氨 氮 最 大 日 均 值 为 46.351mg/L 动 植 物 油 最 大 日 均 值 为 45.42mg/L 之 间, 监 测 结 果 均 满 足 肉 类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GB13457-1992 表 3
三 级 限 值 ; 现 废 水 全 部 排 入 化 粪 池 及 沼 气 池 处 理, 处 理 后 废 水 因 场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尚 未 投 入 使 用, 暂 未 按 环 评 要 求 进 入 场 镇 污 水 管 网, 交 由 天 明 村 村 民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 协 议 见 后 附 件 ) 待 城 镇 污 水 管 网 建 成 后 将 全 部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硫 化 氢 最 大 浓 度 值 为 0.027mg/m 3 ; 氨 气 最 大 浓 度 值 为 0.04mg/m 3 之 间, 监 测 结 果 均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GB145547-1993) 表 1 二 级 限 值 ; 厂 界 噪 声 昼 间 连 续 等 效 声 级 在 54.6~59.1dB(A); 夜 间 连 续 等 效 声 级 在 43.8~47.9dB(A); 监 测 结 果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GB12348-2008 中 2 类 限 值 猪 毛 猪 血 交 由 个 人 收 购, 不 进 行 晾 晒 及 加 工, 猪 粪 及 肠 胃 内 容 物 废 弃 物 等 交 由 周 边 农 户 使 用 对 于 不 合 格 的 生 猪 或 胴 体 内 脏 由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避 免 造 成 污 染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运 至 垃 圾 收 集 点 统 一 处 理 屠 宰 场 锅 炉 使 用 天 然 气 作 燃 料, 相 关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中 ( 天 然 气 入 户 费 见 后 附 件 ) 总 体 而 言 江 油 市 双 河 镇 屠 宰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达 到 了 环 评 报 告 表 中 的 要 求 江 油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二 0 一 六 年 七 月 二 十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