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能 力 测 试 以 及 体 检 安 排 政 策 咨 询 电 话 等 ( 二 )2016 年 4 月 6 日 至 20 日 期 间, 国 考 合 格 人 员 和 依 照 我 省 过 渡 政 策 进 行 认 定 的 申 请 人 在 每 个 工 作 日 的 8:30 至 20:00 登 录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www.jszg.edu.cn), 通 过 不 同 入 口 进 行 网 上 申 报 ( 如 届 时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对 工 作 日 内 可 申 报 的 具 体 时 间 段 作 出 调 整, 则 以 其 最 新 通 知 为 准 ) 申 报 人 员 需 凭 网 络 报 名 号, 在 各 地 指 定 时 间 到 指 定 确 认 点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 三 )2016 年 6 月 15 日 前, 各 地 完 成 认 定 工 作 申 请 人 的 现 场 确 认 体 格 检 查 以 及 符 合 过 渡 政 策 申 请 人 员 的 教 育 教 学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测 试 等 工 作 由 各 地 教 育 局 自 行 合 理 安 排 ( 四 )2016 年 6 月 30 日 前, 各 地 完 成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发 放 工 作 二 统 筹 安 排 各 项 考 试, 顺 利 完 成 工 作 过 渡 ( 一 ) 做 好 全 国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工 作 1. 根 据 教 育 部 统 一 安 排,2015 年 下 半 年 全 国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面 试 工 作 将 推 迟 到 2016 年 1 月 9 日 10 日 举 行 各 市 教 育 局 要 统 筹 安 排, 确 保 面 试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国 考 面 试 合 格 的 考 生 在 成 绩 有 效 期 内 可 以 申 请 2016 年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2.2016 年, 我 省 只 在 下 半 年 组 织 一 次 全 国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具 体 报 名 通 知 由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发 布 ( 二 ) 认 真 组 织 好 省 考 过 渡 考 试 1.2016 年, 我 省 不 再 单 独 组 织 教 育 学 和 教 育 心 理 学 笔 试, 只 有 一 门 合 格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人 员, 需 参 加 国 家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取 得 全 部 考 试 合 格 证 明 后 方 可 申 请 认 定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2
2. 各 地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机 构 于 2016 年 自 行 组 织 最 后 一 次 教 育 教 学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测 试, 测 试 形 式 与 改 革 前 相 同 测 试 对 象 限 以 下 两 类 人 员 : (1) 符 合 我 省 教 育 学 和 教 育 心 理 学 免 试 条 件 人 员 ; (2) 取 得 我 省 统 一 组 织 的 教 育 学 和 教 育 心 理 学 补 修 考 试 合 格 证 明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申 请 人 具 体 条 件 见 江 苏 省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和 认 定 过 渡 办 法 各 地 要 规 范 流 程, 认 真 命 题, 客 观 评 分, 确 保 测 试 工 作 阳 光 运 行, 评 判 结 果 公 平 公 正 3.2017 年 起, 各 地 不 再 自 行 组 织 教 育 教 学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测 试 除 2014 年 及 以 前 入 学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院 校 师 范 生 全 日 制 教 育 硕 士 可 以 直 接 申 请 认 定 相 应 学 段 学 科 的 教 师 资 格 外, 其 他 人 员 ( 包 括 2014 年 以 前 入 学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院 校 师 范 生 全 日 制 教 育 硕 士 中, 所 学 专 业 与 申 请 学 科 不 对 应 或 毕 业 后 5 年 内 没 有 申 请 直 接 认 定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的 人 员 ) 在 申 请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时, 均 应 通 过 国 家 教 师 资 格 全 部 考 试 项 目 ( 笔 试 和 面 试 ), 并 提 供 有 效 的 考 试 合 格 证 明 ( 三 ) 继 续 组 织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盲 聋 哑 人 员 教 学 能 力 测 试 2016 年, 全 省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在 职 盲 聋 哑 人 员 的 教 育 教 学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测 试 工 作 仍 由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统 一 组 织, 请 各 级 认 定 机 构 配 合 做 好 工 作 符 合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需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网 上 提 交 认 定 申 请 具 体 测 试 安 排 另 行 通 知 三 加 强 认 定 工 作 宣 传, 严 格 依 法 开 展 认 定 3
附 件 2016 年 面 向 社 会 认 定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基 本 程 序 和 要 求 一 总 体 流 程 申 请 人 登 录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www.jszg.edu.cn) 注 册 申 请 网 上 报 名 结 束 后, 申 请 人 须 按 各 确 认 点 规 定 的 时 间 到 现 场 确 认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进 行 网 上 申 报 或 现 场 确 认 的,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申 请 申 请 人 应 按 受 理 认 定 机 构 的 要 求, 在 指 定 医 院 进 行 体 格 检 查 符 合 过 渡 办 法 人 员 还 应 按 时 参 加 由 认 定 机 构 自 行 组 织 的 教 育 教 学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测 试 1. 通 过 国 考 人 员 网 上 申 请 现 场 确 认 体 格 检 查 作 出 结 论 2. 过 渡 人 员 网 上 申 请 现 场 确 认 参 加 测 试 体 格 检 查 作 出 结 论 二 报 名 时 间 网 报 时 间 :2015 年 4 月 6 日 至 4 月 20 日, 每 个 工 作 日 的 8:30 至 20:00 ( 如 届 时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对 工 作 日 内 可 申 报 的 具 体 时 间 段 作 出 调 整, 则 以 其 最 新 通 知 为 准 ) 现 场 确 认 时 间 由 各 认 定 机 构 自 行 确 定 三 受 理 范 围 根 据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规 定, 幼 儿 园 小 学 和 初 级 中 学 教 师 资 格, 5
由 县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认 定 高 级 中 学 教 师 资 格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由 省 辖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认 定 申 请 人 每 年 只 可 以 申 请 认 定 一 种 类 型 一 个 学 科 的 教 师 资 格 1. 全 日 制 师 范 类 应 届 毕 业 生 可 由 所 在 学 校 统 一 向 当 地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机 构 申 请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也 可 由 本 人 凭 学 校 出 具 的 双 向 选 择 就 业 推 荐 表 ( 以 下 简 称 推 荐 表 原 件, 回 户 籍 所 在 地 申 请 认 定 2. 非 师 范 类 全 日 制 应 届 研 究 生 本 专 科 毕 业 生 可 于 毕 业 当 年, 由 本 人 凭 学 校 出 具 的 推 荐 表 原 件, 自 愿 选 择 到 户 籍 所 在 地 或 学 校 所 在 地 申 请 认 定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 因 保 研 等 情 况 无 推 荐 表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由 就 读 学 校 出 具 学 籍 证 明, 并 注 明 无 推 荐 表 原 因 凭 推 荐 表 或 学 籍 证 明 申 请 认 定 并 获 得 通 过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须 凭 合 格 毕 业 证 书 方 可 领 取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3. 非 应 届 毕 业 的 全 日 制 在 校 研 究 生 可 凭 学 籍 证 明 和 前 合 格 学 历 自 愿 选 择 在 学 校 所 在 地 或 户 籍 所 在 地 申 请 认 定 相 应 层 次 教 师 资 格 4. 非 上 述 范 围 内 人 员 可 在 户 籍 所 在 地 申 请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也 可 在 人 事 关 系 所 在 地 申 请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在 人 事 关 系 所 在 地 申 请 认 定 的, 另 需 提 供 与 聘 用 单 位 直 接 签 订 的 聘 用 一 年 及 以 上 的 合 同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以 及 聘 用 单 位 为 其 缴 纳 的 社 保 证 明 ( 以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相 关 证 明 为 准 ) 四 网 上 报 名 步 骤 及 注 意 事 项 6
1. 进 入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www.jszg.edu.cn) 通 过 全 国 统 考 取 得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颁 发 的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合 格 证 明 人 员, 由 全 国 统 考 合 格 申 请 人 网 报 入 口 进 入 系 统 ; 参 照 过 渡 政 策 申 报 人 员, 由 未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申 请 人 网 报 入 口 进 入 系 统 首 次 进 入 系 统, 点 击 注 册 进 行 申 请, 根 据 系 统 提 示, 确 认 网 上 申 报 协 议 2. 全 国 统 考 合 格 人 员 注 册 时, 先 正 确 填 写 本 人 真 实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和 考 试 合 格 证 明 编 号, 再 选 择 认 定 机 构 与 确 认 点, 阅 读 注 意 事 项 申 请 人 所 申 请 的 资 格 种 类 任 教 学 科 均 按 照 考 试 合 格 证 明 上 的 内 容 自 动 生 成, 不 可 更 改 依 照 过 渡 政 策 的 申 报 人 员 注 册 时, 先 选 择 申 请 的 资 格 种 类 认 定 机 构 和 任 教 学 科, 再 依 次 选 择 确 认 点 阅 读 注 意 事 项 填 写 身 份 信 息 3. 按 系 统 要 求 如 实 填 写 其 他 申 请 材 料 4. 核 对 所 填 报 名 信 息, 确 认 无 误 后 点 击 提 交 按 钮 上 报 报 名 信 息 5. 提 交 成 功 后, 系 统 显 示 您 已 完 成 注 册! 的 提 示 请 申 请 人 牢 记 报 名 所 填 写 的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密 码 密 码 找 回 邮 箱 等 信 息 随 即 点 击 登 录 系 统 按 钮, 进 入 申 请 人 登 录 页 面 进 行 登 录, 获 取 报 名 号 并 查 看 您 的 注 册 信 息 是 否 显 示 正 常 6. 申 请 人 可 在 现 场 确 认 前 登 录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对 申 报 信 息 进 行 修 改 7. 申 请 人 应 在 现 场 确 认 前 及 时 登 录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打 印 出 申 请 表 7
注 意 : 选 用 PDF 格 式 导 出 申 请 表, 一 式 两 份, 双 面 打 印 纸 质 申 请 表 内 容 和 网 上 填 写 内 容 应 完 全 一 致, 申 请 人 在 申 请 表 第 2 页 承 诺 书 上 亲 笔 签 名, 在 第 4 页 备 注 栏 内 注 明 自 己 过 去 取 得 的 教 师 资 格 的 种 类 证 书 号 和 取 得 时 间 申 请 表 封 面 和 第 3 页 不 得 手 填 涂 改 8. 登 录 江 苏 教 师 教 育 网 (www.jste.org.cn), 在 教 师 资 格 栏 目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网 报 入 口 的 表 格 下 载 中, 可 下 载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有 关 表 格, 包 括 思 想 品 德 鉴 定 表 体 检 表 照 片 粘 贴 页 等 五 现 场 确 认 所 需 材 料 的 准 备 1.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 一 式 二 份, 正 反 打 印 ) 2. 小 二 寸 纸 质 照 片 1 张, 贴 在 相 片 粘 贴 页 上 注 意 : 该 照 片 用 于 制 作 证 书, 必 须 与 网 上 提 交 的 照 片 为 同 一 底 版, 人 像 比 例 合 理, 图 像 清 晰, 具 体 尺 寸 为 33MM( 宽 ) 48MM ( 高 ) 3. 身 份 证 户 口 本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凭 人 事 关 系 在 当 地 申 请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人 员 还 需 提 供 人 事 关 系 证 明 等 材 料 ) 4. 符 合 申 请 条 件 的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包 括 相 关 学 历 证 明 材 料 ) 注 意 : 非 全 日 制 学 历 者 申 请 教 师 资 格, 均 需 提 供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学 信 网,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 提 供 的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认 定 机 构 可 根 据 情 况 要 求 其 他 人 员 提 供 学 信 网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2001 年 及 以 前 取 得 的 学 历 在 学 信 网 上 不 能 查 询 的, 需 提 供 本 人 学 习 成 绩 8
单 复 印 件 ( 加 盖 档 案 管 理 部 门 公 章 ), 若 不 能 提 供 成 绩 单 或 认 定 机 构 对 所 提 供 成 绩 单 有 疑 议, 申 请 人 可 到 省 高 校 招 生 就 业 指 导 服 务 中 心 进 行 学 历 认 证 仅 全 日 制 应 届 毕 业 生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可 暂 缓 提 交 学 历 证 书, 但 应 提 供 申 请 人 的 毕 业 生 双 向 选 择 就 业 推 荐 表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或 其 他 学 籍 证 明 材 料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需 提 供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出 具 的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证 明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其 他 认 定 机 构 的 证 明 不 予 认 可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资 格 申 请 人 还 需 提 供 技 术 资 格 证 明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大 专 毕 业 后 又 取 得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者, 申 请 认 定 高 级 中 学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时, 视 为 具 备 合 格 学 历 5. 申 请 人 思 想 品 德 鉴 定 表 注 意 : 在 职 人 员 应 由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提 供 思 想 品 德 意 见 应 届 毕 业 生 和 在 读 研 究 生 申 请 教 师 资 格, 应 由 就 读 学 校 所 在 院 系 党 组 织 提 供 思 想 品 德 意 见 非 在 职 人 员 申 请 教 师 资 格, 应 由 其 户 籍 所 在 地 街 道 办 事 处 或 乡 级 人 民 政 府 提 供 思 想 品 德 意 见, 证 明 时 应 写 明 有 无 受 到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或 者 故 意 犯 罪 受 到 有 期 徒 刑 以 上 刑 事 处 罚 6. 通 过 国 考 人 员 提 供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颁 发 的 考 试 合 格 证 明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通 过 省 考 的 过 渡 人 员 提 供 我 省 补 修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证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过 渡 期 内 免 考 教 育 学 和 教 育 心 理 学 人 员 要 提 供 符 合 免 考 条 件 的 有 关 证 明 往 届 全 日 制 普 通 院 校 师 范 类 9
毕 业 生 以 及 未 经 学 校 统 一 组 织 申 请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院 校 师 范 类 应 届 毕 业 生, 如 毕 业 证 书 中 无 明 确 标 识 师 范 字 样, 需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之 一 证 明 : (1) 毕 业 学 校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下 达 的 当 年 入 学 时 的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文 件 复 印 件, 标 明 本 专 业 为 师 范 类 专 业 ( 加 盖 毕 业 学 校 教 务 部 门 档 案 部 门 或 发 展 规 划 部 门 公 章 ) (2) 带 有 申 请 人 姓 名 和 专 业 的 当 年 师 范 生 录 取 名 册 复 印 件 ( 需 有 师 范 专 业 标 注, 加 盖 毕 业 学 校 招 办 或 档 案 部 门 公 章 ) (3) 个 人 学 习 档 案 中 学 习 成 绩 单 上 专 业 栏 标 注 师 范 或 教 育 字 样, 或 成 绩 单 中 教 育 学 心 理 学 成 绩 并 有 教 育 实 习 合 格 证 明 (4) 个 人 双 向 选 择 就 业 推 荐 表 备 注 栏 内 标 注 师 范 字 样 (5) 高 等 学 校 发 出 的 录 用 通 知 书 的 专 业 栏 后 注 有 师 范 字 样 7. 普 通 话 水 平 测 试 等 级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申 请 人 普 通 话 水 平 应 达 到 国 家 语 委 颁 布 的 普 通 话 水 平 测 试 等 级 标 准 二 级 乙 等 及 以 上 水 平, 其 中 语 文 教 师 幼 儿 园 教 师 和 担 任 对 外 汉 语 教 学 的 教 师 应 达 到 二 级 甲 等 以 上 水 平 ; 语 音 教 师 和 播 音 主 持 影 视 剧 表 演 等 专 业 的 教 师 应 当 达 到 一 级 水 平 普 通 话 水 平 测 试 时 年 满 五 十 周 岁 的 申 请 人 员, 提 倡 使 用 普 通 话, 不 适 用 上 述 规 定 8. 按 照 过 渡 办 法 进 行 认 定 人 员, 如 果 所 学 专 业 与 申 请 任 教 学 科 不 一 致 或 不 相 近, 还 需 要 提 供 所 申 请 学 科 江 苏 省 自 学 考 试 本 科 段 2 门 主 干 课 程 考 试 的 合 格 成 绩 或 相 应 免 考 证 明 ( 省 教 育 考 10
试 院 出 具 的 单 科 成 绩 合 格 证 明, 或 申 请 人 在 江 苏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网 站 打 印 个 人 成 绩 页 面, 由 市 级 以 上 考 务 部 门 盖 章 认 可 ) 注 意 : 对 跨 专 业 申 请 音 乐 教 师 资 格 的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供 主 干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已 取 得 中 小 学 其 他 学 科 教 师 资 格 的 在 职 教 师 或 教 育 学 类 专 业 毕 业 生 在 申 请 相 应 学 段 综 合 实 践 学 科 教 师 资 格 时, 不 需 要 提 供 主 干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在 职 教 师 若 非 教 育 学 类 专 业 毕 业, 应 另 行 提 供 已 取 得 的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以 及 所 在 学 校 出 具 的 在 职 证 明 9. 当 地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机 构 要 求 提 供 的 其 他 材 料 以 上 所 有 复 印 件 均 使 用 A4 纸 单 面 复 印 六 认 定 工 作 程 序 1. 在 确 认 点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认 定 机 构 负 责 对 申 请 人 提 供 的 材 料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主 要 看 材 料 是 否 齐 全 形 式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审 查 所 提 供 的 证 件 和 证 明 是 否 真 实 填 写 的 内 容 是 否 如 实 可 靠, 对 有 疑 问 的 地 方 进 行 核 实 2. 对 按 照 过 渡 政 策 申 请 认 定 的 人 员, 组 织 教 师 资 格 专 家 审 查 委 员 会 各 专 业 评 议 组, 对 申 请 人 的 各 项 测 试 指 标 进 行 量 化 打 分, 再 综 合 提 出 结 论 性 意 见, 填 写 在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的 有 关 栏 目 内, 并 由 评 议 组 组 长 签 名 盖 章, 报 专 家 审 查 委 员 会 评 议 3. 组 织 通 过 国 考 人 员 和 符 合 过 渡 认 定 条 件 且 教 育 教 学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测 试 成 绩 合 格 人 员 进 行 体 格 检 查 4. 教 师 资 格 专 家 审 查 委 员 会 在 听 取 教 师 资 格 管 理 部 门 和 专 11
业 评 议 组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对 申 请 人 的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 包 括 承 担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所 必 须 的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普 通 话 水 平 以 及 身 体 素 质 和 心 理 素 质 ) 进 行 考 察 评 议,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通 过 国 家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的 人 员, 专 家 审 查 委 员 会 应 认 可 其 已 具 备 承 担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所 必 须 的 基 本 素 质 和 能 力 凡 被 专 家 审 查 委 员 会 评 审 为 不 合 格 者,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机 构 不 得 认 定 其 教 师 资 格 5.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机 构 填 写 好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第 4 页 内 容, 根 据 教 师 资 格 专 家 审 查 委 员 会 的 审 查 意 见,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作 出 是 否 认 定 教 师 资 格 的 结 论, 并 将 结 果 通 知 申 请 人 或 通 过 网 络 公 示 6.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机 构 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中 和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上 填 写 认 定 结 论 编 写 证 书 号 码, 制 作 和 颁 发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将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一 份 存 入 申 请 个 人 档 案 ; 其 他 材 料 由 认 定 机 构 存 档 抄 送 : 省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指 导 中 心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印 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