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产 学 院 党 总 支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严 格 按 照 党 章 规 定 做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是 加 强 党 的 建 设 的 一 项 经 常 性 的 重 要 任 务, 是 使 党 的 事 业 兴 旺 发 达 后 继 有 人 的 重 要 保 证, 是 保 持 党 的 生 机 和 活 力 提 高 党 的 战 斗 力 的 重 要 环 节 为 了 切 实 做 好 我 院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工 作, 切 实 保 证 新 发 展 党 员 的 质 量, 保 持 党 组 织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依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和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党 员 发 展 程 序 和 相 关 组 织 材 料 的 要 求 与 问 题 等 有 关 规 定, 特 制 定 本 细 则 一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的 方 针 及 原 则 1. 院 党 总 支 和 学 生 党 支 部 要 认 真 贯 彻 坚 持 标 准 保 证 质 量 改 善 结 构 慎 重 发 展 的 方 针, 把 吸 收 具 有 共 产 主 义 觉 悟 的 先 进 分 子 入 党 作 为 一 项 经 常 性 的 任 务, 有 领 导 又 计 划 有 组 织 地 做 好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工 作 2.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要 坚 持 入 党 自 愿 的 原 则 和 个 别 吸 收 的 原 则, 成 熟 一 个, 发 展 一 个 禁 止 突 击 发 展, 反 对 关 门 主 义 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与 教 育 1. 要 充 分 利 用 新 生 入 学 教 育 有 利 时 机, 做 好 新 生 的 入 党 启 蒙 教 育 新 生 一 入 校, 就 要 组 织 他 们 学 习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通 过 宣 传 党 的 政 治 主 张 和 深 入 细 致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提 高 他 们 对 党 的 认 识, 启 发 引 导 他 们 向 党 组 织 靠 拢, 不 断 扩 大 要 求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2. 对 要 求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学 生 党 支 部 接 到 入 党 申 请 书 后, 一 个 月 内 要 指 派 专 人 进 行 谈 话, 进 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教 育, 鼓 励 他 们 政 治 上 进 步, 并 指 出 今 后 的 努 力 方 向 3. 院 党 总 支 和 学 生 党 支 部 要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教 育,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和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以 及 党 的 优 良 传 统 和 作 风 的 教 育, 使 他 们 懂 得 党 的 性 质 纲 领 指 导 思 想 宗 旨 任 务 组 织 原 则 和 纪 律, 懂 得 党 员 义 务 和 权 利 帮 助 他 们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确 立 为 共 产 主 义 事 业 奋 斗 终 身 的 信 念 4.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要 确 定 专 人 进 行 培 养 党 支 部 要 指 定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做 要 求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联 系 人, 特 殊 情 况 下 也 可 由 一 名 正 式 党 员 和 一 名 预 备 党 员 担 任 要 采 取 吸 收 他 们 听 党 课, 参 加 党 内 活 动, 给 他 们 分 配 一 定 的 社 会 工 作 以 及 定 期 培 训 等 方 法, 对 他 们 进 行 教 育 和 培 养 5.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经 过 党 组 织 一 定 时 间 培 养 教 育 和 观 察, 表 现 较 好 的, 经 支 委 会 研 究, 可 确 定 为 入 党 培 养 对 象, 并 到 院 党 总 支 备 案 未 被 团 组 织 推 荐 作 为
党 的 发 展 对 象 的, 一 般 不 宜 定 为 培 养 对 象 6. 院 党 总 支 凭 培 养 对 象 入 党 申 请 书 支 部 考 察 意 见 到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领 取 申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7. 对 入 党 培 养 对 象 的 思 想 觉 悟 和 表 现 情 况, 两 个 培 养 联 系 人 每 季 度 要 通 过 考 察 综 合 写 实 一 次, 党 支 部 每 半 年 考 察 写 实 一 次, 填 写 申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考 察 意 见 中 要 明 确 指 出 其 缺 点, 并 做 好 相 应 的 思 想 教 育 工 作 8. 申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是 对 培 养 对 象 政 治 思 想 表 现 情 况 等 的 详 细 记 载, 党 支 部 要 认 真 保 存 并 注 意 保 密 培 养 对 象 入 党 后, 该 表 装 入 本 人 档 案 9. 院 党 总 支 学 生 党 支 部 要 有 计 划 地 选 送 那 些 群 众 公 认 表 现 好 要 求 进 步 的 积 极 分 子 到 党 校 接 受 集 中 培 训 同 等 条 件 下, 已 被 团 组 织 推 荐 作 为 党 的 发 展 对 象 的 要 优 先 考 虑 10. 入 党 培 养 对 象 要 经 常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思 想, 可 分 口 头 和 书 面 两 种 形 式 进 行, 但 一 般 应 形 成 书 面 材 料 思 想 汇 报 主 要 是 写 自 己 的 思 想 情 况, 当 然 也 要 涉 及 工 作 学 习 和 生 活 一 般 应 包 括 如 下 内 容 : 对 当 前 的 中 心 任 务 或 党 的 政 策 与 决 议 的 认 识 态 度 ; 参 加 重 要 活 动 或 学 习 重 要 文 件 所 受 的 启 发 教 育 及 体 会 ; 个 人 利 益 同 国 家 集 体 利 益 发 生 矛 盾 时 的 认 识 和 态 度 ; 当 前 的 思 想 状 况 工 作 情 况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 其 他 需 要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的 问 题 思 想 汇 报 一 般 每 季 度 撰 写 一 次, 汇 报 要 实 事 求 是, 一 分 为 二, 既 讲 成 绩, 又 讲 不 足 以 及 今 后 的 努 力 方 向 三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计 划 的 制 定 1. 学 生 党 支 部 对 要 求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经 过 一 年 以 上 培 养 教 育 后, 在 听 取 培 养 联 系 人 和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经 支 委 会 讨 论 同 意, 可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列 入 发 展 计 划 2. 发 展 对 象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在 大 是 大 非 面 前, 立 场 坚 定, 旗 帜 鲜 明, 在 思 想 上 政 治 上 和 行 动 上 与 党 中 央 保 持 高 度 一 致 ; (2) 学 习 成 绩 或 综 合 测 评 成 绩 一 般 应 占 所 在 班 级 的 前 50%( 二 三 年 级 要 求 稍 严 毕 业 班 稍 宽 ); (3) 至 少 获 得 一 次 校 级 奖 励 ( 指 三 好 学 生 标 兵 三 好 学 生 模 范 学 生 干 部 优 秀 团 干 优 秀 团 员 文 明 学 生 ); (4) 无 单 科 成 绩 不 及 格 现 象 和 违 纪 行 为 ( 含 受 到 全 院 通 报 批 评 学 校 通 报 批 评 的 行 为 ) 3. 发 展 党 员 计 划 的 制 定, 要 从 实 际 出 发,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上 下 结 合 的 办 法
进 行 党 支 部 在 广 泛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要 认 真 研 究 确 定, 并 经 院 党 总 支 审 查 同 意 4. 每 学 年 制 定 一 次 发 展 学 生 党 员 计 划, 并 按 要 求 将 计 划 报 到 组 织 部 ; 第 二 学 期 开 学 初,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作 适 当 调 整 5. 对 发 展 党 员 计 划 要 注 意 保 密 四 发 展 对 象 的 政 审 和 考 察 1. 党 组 织 要 对 要 求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的 本 人 历 史 和 政 治 表 现 进 行 了 解, 院 党 总 支 对 发 展 对 象 要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政 治 审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 对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态 度 ; 本 人 的 政 治 历 史 和 在 重 大 政 治 斗 争 中 的 表 现 ; 家 庭 成 员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政 治 情 况 等 2. 政 审 的 基 本 方 法 是 : 同 本 人 谈 话 查 阅 有 关 档 案 找 有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了 解 情 况 以 及 必 要 的 函 调 或 外 调 3. 院 党 总 支 要 根 据 发 展 计 划, 有 重 点 地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培 养 和 考 察, 着 重 考 察 他 们 的 觉 悟 程 度 思 想 品 质 入 党 动 机 以 及 现 实 表 现 4. 对 准 备 发 展 的 对 象, 要 在 其 所 在 班 级 进 行 民 意 测 评 ( 即 公 示 ) 参 加 测 评 的 人 数 ( 含 党 内 外 群 众 ), 不 能 低 于 该 班 总 人 数 的 80% 测 评 表 由 院 党 总 支 自 制, 包 括 优 良 一 般 较 差 三 个 选 项 和 一 个 备 注 栏, 参 加 测 评 的 同 学 要 在 个 人 认 可 的 选 项 上 填 划, 以 此 向 党 组 织 表 明 自 己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意 见 和 看 法 测 评 结 果 由 党 支 部 掌 握, 作 为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入 党 的 重 要 依 据 测 评 之 后, 不 当 场 画 票, 但 具 体 票 数 和 比 例 要 填 写 在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对 应 栏 内, 并 注 意 保 密 5. 对 发 展 对 象, 要 在 其 所 在 班 级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可 以 采 取 个 别 谈 话 的 方 式 进 行, 约 请 谈 话 人 一 般 在 10 人 左 右, 要 充 分 考 虑 谈 话 人 的 代 表 性 支 部 要 作 好 谈 话 记 录, 除 谈 话 内 容 外, 还 要 注 明 谈 话 时 间 地 点 谈 话 人 被 谈 话 人 和 记 录 人 等 如 果 以 书 面 形 式 征 求 意 见, 约 请 人 一 般 应 占 本 班 级 总 人 数 的 20% -30% 谈 话 内 容 或 书 面 意 见 均 应 实 事 求 是, 既 要 肯 定 优 点, 又 要 指 出 不 足 不 管 采 用 哪 种 方 式, 均 应 保 留 原 始 材 料, 不 得 加 以 增 删 改 动 6. 学 生 党 支 部 在 全 面 考 察 广 泛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对 发 展 对 象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要 做 出 客 观 评 价, 写 出 支 部 综 合 考 察 报 告 ( 含 政 审 材 料 ) 7. 支 部 在 办 理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手 续 前, 支 部 书 记 要 亲 自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了 解 其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以 及 对 待 入 党 的 态 度, 了 解 他 们 对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的 掌 握 情 况, 并 让 他 们 总 结 自 己 的 优 缺 点, 同 时 对 他 们 进 行 忠 诚 老 实 教 育 五 入 党 手 续 的 履 行
1. 党 支 部 在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前, 要 向 院 党 总 支 呈 报 下 列 材 料 :(1) 申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2) 支 部 综 合 考 察 报 告 ( 含 政 审 材 料 );(3)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4) 入 党 申 请 书 ;(5) 自 传 ;(6) 党 的 发 展 对 象 推 荐 表 ;(7) 党 校 培 训 班 学 员 鉴 定 表 ;(8) 思 想 汇 报 ;(9) 学 习 成 绩 或 综 合 测 评 成 绩 ;(10)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2. 上 述 十 个 方 面 的 材 料 要 按 编 排 序 号 排 列 填 写 材 料 一 律 用 钢 笔, 字 迹 要 清 楚 如 有 涂 改, 要 在 涂 改 处 加 盖 填 写 人 的 指 印 或 印 章 3. 院 党 总 支 在 接 到 支 部 报 来 的 发 展 党 员 的 材 料 后, 要 召 开 院 党 总 支 委 员 会, 进 行 预 审, 把 好 入 口 关, 切 实 保 证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质 量 4. 院 党 总 支 预 审 通 过 后, 方 可 持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情 况 一 览 表 到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查 备 案, 并 领 取 入 党 志 愿 书 5. 在 填 写 入 党 志 愿 书 之 前, 支 部 负 责 人 要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忠 诚 老 实 教 育, 将 入 党 志 愿 书 的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向 填 表 人 解 释 清 楚 支 委 会 要 对 发 展 对 象 填 写 的 入 党 志 愿 书 和 有 关 情 况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认 为 合 格 后, 再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6. 申 请 入 党 的 学 生 要 有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介 绍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一 般 由 培 养 联 系 人 担 任, 也 可 以 由 发 展 对 象 自 己 约 请, 或 由 党 组 织 指 定 7. 适 时 召 开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支 部 大 会 会 议 一 般 由 支 部 书 记 主 持 ; 应 到 党 员 必 须 达 到 支 部 党 员 人 数 的 一 半 以 上 才 能 开 会 ; 入 党 申 请 人 介 绍 人 必 须 到 场 大 会 的 主 要 程 序 是 : 主 持 人 报 告 出 席 会 议 的 党 员 人 数, 宣 读 发 展 对 象 名 单, 提 出 开 好 会 议 的 具 体 要 求 ; 申 请 人 宣 读 入 党 志 愿 书, 向 支 部 大 会 汇 报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本 人 履 历 现 实 表 现 主 要 优 缺 点 以 及 需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其 他 问 题 ; 第 一 第 二 介 绍 人 依 次 介 绍 申 请 人 的 有 关 情 况, 并 提 出 对 其 入 党 的 意 见 ; 支 委 会 向 大 会 报 告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审 议 情 况, 并 提 出 对 其 入 党 的 意 见 ; 与 会 党 员 对 发 展 对 象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进 行 讨 论, 发 表 意 见 ; 入 党 申 请 人 表 态, 谈 自 己 对 党 员 同 志 所 提 意 见 的 认 识 态 度 及 今 后 的 决 心 ; 正 式 党 员 进 行 举 手 表 决, 并 按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 作 出 决 议 表 决 时, 赞 成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方 为 有 效 ;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的 党 员 如 已 正 式 向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应 统 计 在 票 数 内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两 个 以 上 的 学 生 入 党 时, 必 须 逐 个 讨 论 和 表 决 支 部 大 会 表 决 时, 申 请 人 不 必 退 场 8. 支 部 大 会 后, 入 党 介 绍 人 要 及 时 填 写 入 党 介 绍 人 的 意 见 ; 党 支 部 要 及 时 将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填 写 在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决 议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优 缺 点 及 努 力 方 向 政 审 情 况 支 部 大 会 时 间 应 到 会 和 实 到 会 的 党 员 数, 由 支
部 书 记 签 名 盖 章, 及 时 报 院 党 总 支 六 预 备 党 员 的 审 批 1. 院 党 总 支 指 派 专 人 对 入 党 志 愿 书 和 有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广 泛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并 同 申 请 人 进 行 谈 话, 做 进 一 步 的 考 察 谈 话 人 应 将 谈 话 的 情 况 和 自 己 对 申 请 人 能 否 入 党 的 意 见, 如 实 地 填 写 在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2. 院 党 总 支 根 据 校 党 委 授 权 审 批 学 生 预 备 党 员 审 批 时, 必 须 召 开 院 党 总 支 会,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院 党 总 支 主 要 审 议 申 请 人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入 党 手 续 是 否 完 备 申 请 人 符 合 党 员 条 件, 入 党 手 续 完 备 的, 可 批 准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需 要 审 批 的 预 备 党 员 超 过 两 人 时, 要 逐 一 讨 论 审 批 3. 院 党 总 支 派 人 报 送 入 党 志 愿 书 等 材 料 到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登 记, 加 盖 校 党 委 印 章, 领 取 预 备 党 员 通 知 书 预 备 党 员 鉴 定 表 及 佩 戴 的 党 员 标 志 所 有 材 料 均 由 院 党 总 支 妥 善 保 存 4. 为 使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正 常 进 行, 必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做 好 党 员 审 批 工 作 对 毕 业 班 学 生, 要 在 其 毕 业 前 一 定 时 间 停 止 发 展 七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1. 院 党 总 支 应 及 时 将 预 备 党 员 编 入 学 生 党 支 部, 通 过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和 实 际 工 作 锻 炼, 对 他 们 继 续 进 行 教 育 和 考 察 2.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面 对 党 旗 进 行 宣 誓 党 总 支 集 中 组 织 的 全 院 新 党 员 入 党 宣 誓 大 会, 院 党 总 支 要 认 真 组 织 预 备 党 员 参 加 ; 院 党 总 支 自 行 组 织 的 新 党 员 宣 誓 仪 式, 应 邀 请 组 织 部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3. 认 真 填 写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鉴 定 表 预 备 党 员 每 季 度 要 认 真 作 一 次 个 人 总 结, 联 系 思 想 工 作 学 习 等 实 际, 认 真 总 结 自 己 本 季 度 的 表 现 以 及 如 何 克 服 自 己 的 缺 点 等 党 支 部 要 通 过 听 取 本 人 汇 报 个 别 谈 话 集 中 培 训 等 方 式, 对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教 育 和 考 察, 每 季 度 填 写 一 次 鉴 定 意 见, 肯 定 成 绩, 找 准 缺 点 院 党 总 支 要 经 常 进 行 检 查 4.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后, 党 支 部 应 按 时 讨 论 其 能 否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根 据 校 党 委 授 权,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审 批 由 院 党 总 支 负 责 完 成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之 前, 党 支 部 要 在 转 正 对 象 所 在 班 级 进 行 民 主 测 评,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 含 党 内 外 群 众 ) 应 不 低 于 班 内 总 人 数 的 80% 参 加 测 评 的 同 学, 要 根 据 转 正 对 象 在 预 备 期 内 的 表 现, 在 民 意 测 评 栏 内, 选 择 优 秀 良 好 一 般 较 差 中 的 一 项 ; 并 在 民 主 评 议 栏 内 填 写 转 正 对 象 的 主 要 优 缺 点 测 评 结 果 由 党 支 部 掌 握, 作 为 预 备 党 员 能 否 转 正 的 重 要 依 据 党 支 部 需 要 向 院 党 总 支 报 送 下 列 材 料 :(1) 入 党 志 愿 书 ;(2)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鉴 定 表 ;(3) 转 正
申 请 书 ;(4) 党 内 外 群 众 讨 论 意 见 ;(5)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民 主 测 评 表 ;(6)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民 主 测 评 情 况 统 计 上 报 表 ;(7) 支 部 关 于 预 备 党 员 能 否 转 正 的 综 合 考 察 报 告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都 要 报 相 应 材 料 到 组 织 部 登 记, 加 盖 校 党 委 印 章, 领 取 有 关 通 知 书 5.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后, 应 将 其 入 党 志 愿 书 入 党 申 请 书 申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转 正 申 请 书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鉴 定 表 自 传 政 审 材 料 等 存 入 本 人 人 事 档 案 八 附 则 1. 本 细 则 解 释 权 归 水 产 学 院 党 总 支 2. 未 尽 事 宜, 由 院 党 总 支 讨 论 决 定 3. 本 细 则 如 与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有 关 新 规 定 不 符, 则 以 上 级 规 定 为 准, 并 随 时 修 订 本 细 则 水 产 学 院 党 总 支 201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