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2.11ac 双 频 长 距 离 无 线 接 入 点 Wi-Fi 技 术 型 号 : UAP-AC-LR 快 速 入 门 指 南
802.11AC Scalable Enterprise Wi-Fi Technology Model: UAP-AC-LR 介 绍 感 谢 您 购 买 Ubiquiti Networks UniFi AP 本 快 速 入 门 指 南 包 括 安 装 指 南 和 保 修 条 款 重 要 提 示 : UAP-AC-LR 要 求 使 用 版 本 为 v4.7 或 更 高 版 本 的 UniFi 控 制 器, 下 载 地 址 为 :downloads.ubnt.com/unifi 物 品 清 单 UniFi AP AC LR 安 装 支 架 天 花 板 垫 板 平 头 螺 丝 防 松 螺 母 (M3x50, 数 量 : 4 个 ) (M3, 数 量 :4 个 ) 螺 丝 (M2.9x20, 数 量 :4 个 ) 螺 丝 固 定 锚 (M3x20, 数 量 :4 个 ) 带 安 装 支 架 的 千 兆 PoE* 电 源 线 * 快 速 入 门 指 南 (24V, 0.5A) * 仅 在 单 包 UAP-AC-LR 中 随 附 安 装 要 求 CAT5/6 电 缆 十 字 螺 丝 刀 钻 孔 机 和 钻 头 ( 安 装 在 墙 壁 上 时 6 mm, 安 装 在 天 花 板 上 时 3 mm) 可 选 : 水 泥 墙 或 栓 孔 锯 ( 钻 18 mm 以 太 网 走 线 孔 ) 使 用 条 款 : 所 有 以 太 网 线 必 须 使 用 CAT5( 或 以 上 ) 线 缆 客 户 有 责 任 遵 守 所 在 国 家 / 地 区 的 法 规, 包 括 合 法 频 率 输 出 功 率 室 内 走 线 要 求 和 动 态 频 率 选 择 (DFS) 要 求 的 范 围 内 操 作
CURRENT SITE Default DASHBOARD Network Health MAP DEVICES CLIENTS CALLS STATISTICS INSIGHTS SETTINGS SETTINGS CURRENT SITE Default REFRESH RATE 2 minutes REFRESH RATE 2 minutes 1G 系 统 要 求 Linux, Mac OS X, 或 Microsoft Windows 7/8/10 Java Runtime Environment 1.6 ( 或 更 高 版 本 ) Web 浏 览 器 :Mozilla Firefox Google Chrome 或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10( 或 更 高 版 本 ) 版 本 为 v4.7 或 更 高 版 本 的 UniFi 控 制 器 软 件 ( 下 载 地 址 :downloads.ubnt.com/unifi) 网 络 拓 扑 要 求 启 用 DHCP 的 网 络 ( 让 AP 和 部 署 后 的 无 线 客 户 端 获 取 IP 地 址 ) 一 个 管 理 型 接 入 端, 运 行 UniFi Controller 软 件, 位 于 现 场 且 连 接 到 同 一 个 第 2 层 网 络, 或 者 不 在 现 场 ( 在 云 或 NOC 中 ) UAP-AC-LR UAP-PRO UAP-AC Outdoor UniFi 交 换 机 现 场 管 理 接 入 端 或 LAN WAN UniFi 安 全 网 关 DASHBOARD Network Health MAP DEVICES CLIENTS CALLS STATISTICS INSIGHTS 非 现 场 云 /NOC Internet 网 络 图 示 例 所 有 UniFi 设 备 都 支 持 非 现 场 管 理 控 制 器 有 关 设 置 详 情, 请 参 见 以 下 网 站 上 的 用 户 指 南 :documentation.ubnt.com/unifi
硬 件 概 览 LED LED 颜 色 状 态 白 色 出 厂 默 认 状 态, 正 在 等 待 集 成 闪 烁 白 色 正 在 初 始 化 白 色 / 蓝 色 交 替 闪 烁 设 备 忙 碌 中 ; 请 勿 触 摸 或 将 其 拔 掉 这 通 常 表 示 正 在 执 行 相 关 进 程 ( 如 固 件 升 级 ) 蓝 色 快 速 闪 烁 蓝 色 稳 定 蓝 色 并 偶 尔 闪 烁 表 明 设 备 已 成 功 集 成 到 网 络 中, 并 且 工 作 正 常 这 用 于 定 位 AP 在 UniFi 控 制 器 软 件 中 单 击 Locate( 定 位 ) 时, 相 应 的 AP 将 闪 烁 此 外, 还 会 在 地 图 上 显 示 AP 的 位 置 指 明 设 备 处 于 隔 离 状 态 ( 所 有 WLAN 都 断 开, 直 至 找 到 一 个 上 行 链 路 )
端 口 安 全 插 槽 以 太 网 端 口 走 线 插 塞 复 位 按 钮 Locking Notch( 锁 紧 凹 槽 ) 锁 紧 凹 槽 将 与 安 装 支 架 配 合 使 用, 以 帮 助 固 定 UniFi AP ( 相 关 内 容 参 见 安 装 支 架 部 分 ) Ethernet( 以 太 网 ) 该 千 兆 位 以 太 网 端 口 用 于 连 接 电 源, 应 连 接 到 LAN 和 DHCP 服 务 器 可 由 Ubiquiti Networks UniFi 交 换 机 或 千 兆 位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供 电 ( 仅 在 单 包 产 品 中 随 附 ) Reset( 复 位 ) UniFi AP 的 复 位 按 钮 有 2 个 功 能 : Restart( 重 新 启 动 ) 快 速 按 下 然 后 松 开 复 位 按 钮 Restore to Factory Default Settings( 恢 复 至 出 厂 默 认 设 置 ) 按 住 复 位 按 钮 五 秒 以 上 还 可 以 通 过 千 兆 位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底 部 的 复 位 按 钮 对 UniFi AP 进 行 远 程 复 位 Cable Feed Plug( 走 线 插 塞 ) 如 果 以 太 网 线 贴 着 安 装 表 面 走 线, 应 取 下 走 线 插 塞
安 装 支 架 锁 定 片 安 装 支 架 Locking Tab( 锁 定 片 ) 在 安 装 过 程 中, 安 装 支 架 上 的 锁 定 片 会 从 初 始 位 置 移 动 到 最 终 位 置 在 最 终 位 置 处, 锁 定 片 会 固 定 在 UniFi AP 上 的 锁 紧 凹 槽 中, 以 免 设 备 被 盗 初 始 位 置 最 终 位 置 凹 槽 注 : 要 将 UniFi AP 从 安 装 支 架 上 取 下, 请 将 回 形 针 插 入 凹 槽 中, 以 释 放 锁 定 片, 然 后 逆 时 针 转 动 UniFi AP.
硬 件 安 装 UniFi AP 可 以 安 装 在 墙 壁 或 天 花 板 上 根 据 安 装 位 置 执 行 相 应 的 步 骤 : 墙 壁 固 定 装 置 1. 将 固 定 装 置 支 架 置 于 墙 壁 上 所 需 的 位 置, 箭 头 朝 上 2. 标 记 4 个 安 装 孔 的 位 置, 使 用 6 mm 钻 头 钻 孔 箭 头 3. 如 果 以 太 网 线 穿 过 墙 壁, 请 切 割 或 钻 一 个 直 径 约 为 18 mm 的 圆 孔 将 CAT5/6 电 缆 从 孔 中 穿 过 25 mm 注 : 从 底 部 安 装 孔 中 心 到 电 缆 孔 中 心 的 距 离 为 25 mm
4. 将 螺 丝 固 定 锚 插 入 6 mm 孔 中 将 螺 丝 插 入 锚 定 装 置 中, 使 安 装 支 架 固 定 到 墙 壁 上 5. 如 果 以 太 网 线 沿 安 装 表 面 走 线, 请 取 下 走 线 插 塞
6. 将 以 太 网 线 连 接 到 以 太 网 端 口 7. 将 UniFi AP 上 的 箭 头 与 安 装 支 架 锁 定 片 上 的 箭 头 对 齐 箭 头 锁 定 片
8. 确 保 UniFi AP 牢 固 地 安 放 在 安 装 支 架 上 顺 时 针 转 动 UniFi AP, 直 至 其 锁 定 到 位, 且 锁 定 片 牢 固 地 固 定 到 锁 紧 凹 槽 中
天 花 板 固 定 装 置 1. 取 下 天 花 板 2. 将 天 花 板 垫 板 置 于 天 花 板 中 央 标 记 出 四 个 安 装 螺 丝 孔 的 位 置 3. 标 出 一 个 直 径 约 为 18 mm 的 孔, 用 于 穿 过 以 太 网 线 25 mm 注 : 从 底 部 安 装 孔 中 心 到 电 缆 孔 中 心 的 距 离 为 25 mm 4. 使 用 3 mm 钻 头 钻 螺 丝 孔, 然 后 钻 以 太 网 走 线 孔
5. 插 入 平 头 螺 丝, 使 其 穿 过 安 装 支 架 天 花 板 和 天 花 板 垫 板 使 用 防 松 螺 母 拧 紧 螺 丝 然 后 将 以 太 网 线 穿 过 18 mm 孔
6. 将 以 太 网 线 连 接 到 以 太 网 端 口 7. 将 UniFi AP 上 的 箭 头 与 安 装 支 架 锁 定 片 上 的 箭 头 对 齐 锁 定 片 箭 头
SPF2 SPF1 8. 确 保 UniFi AP 牢 固 地 安 放 在 安 装 支 架 上 顺 时 针 转 动 UniFi AP, 直 至 其 锁 定 到 位, 且 锁 定 片 牢 固 地 固 定 到 锁 紧 凹 槽 中 9. 将 天 花 板 装 回 原 位 为 UniFi AP 供 电 使 用 UniFi 交 换 机 或 千 兆 位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供 电 连 接 到 PoE 交 换 机 将 UniFi AP 的 以 太 网 线 直 接 连 接 到 UniFi 交 换 机 上 的 PoE 端 口 1 3 5 7 9 11 13 15 17 19 21 22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UniFi 交 换 机 电 源 连 接 图 *640-00184-06* 640-00184-06
连 接 到 PoE GigE 电 源 适 配 器 1. 将 UniFi AP 的 以 太 网 线 连 接 至 千 兆 位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的 POE 端 口 2. 将 以 太 网 线 从 您 的 LAN 连 接 至 千 兆 位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的 LAN 端 口 3. 将 电 源 线 连 接 到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上 的 电 源 端 口 将 电 源 线 的 另 一 端 插 入 电 源 插 座 安 装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 可 选 ) 1. 将 PoE 安 装 支 架 从 电 源 适 配 器 上 取 下, 将 支 架 放 置 在 理 想 位 置, 并 标 记 两 个 孔 的 位 置 2. 必 要 时 可 预 先 钻 孔, 然 后 使 用 两 个 紧 固 件 ( 未 随 附 ) 固 定 好 支 架 3. 将 电 源 适 配 器 插 槽 与 PoE 安 装 支 架 的 翼 片 对 准, 然 后 向 下 滑 动 电 源 适 配 器
软 件 安 装 下 载 和 安 装 UniFi 控 制 器 软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地 址 为 :downloads.ubnt.com/unifi 启 动 软 件, 按 照 屏 幕 上 的 说 明 安 装 软 件 请 参 见 以 下 网 站 用 户 指 南 中 的 分 步 说 明 :documentation.ubnt.com/unifi 安 装 软 件 并 运 行 UniFi 安 装 向 导 后,UniFi 控 制 器 管 理 界 面 的 登 录 画 面 显 示 出 来 输 入 您 创 建 的 管 理 员 名 称 和 密 码, 然 后 单 击 Login( 登 录 ) 可 以 使 用 UniFi Controller 控 制 器 管 理 界 面 来 管 理 无 线 网 络 和 查 看 网 络 统 计 数 据 有 关 配 置 和 使 用 UniFi Controller 控 制 器 软 件 的 信 息, 请 参 见 用 户 指 南
规 格 尺 寸 重 量 包 括 墙 壁 安 装 套 件 UniFi AP AC LR 175.7 x 175.7 x 43.2 mm (6.92 x 6.92 x 1.70") 240 g (8.5 oz) 315 g (11.1 oz) 网 络 接 口 按 钮 天 线 Wi-Fi 标 准 (1) 10/100/1000 以 太 网 端 口 (1) 复 位 (1) 双 频 段 天 线, 三 极 性 802.11 a/b/g/n/ac 供 电 方 法 被 动 式 PoE(4,5+ 正 极 ;7,8 负 极 ) 电 源 24V, 0.5A 千 兆 位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 最 大 功 耗 6.5W 最 大 发 射 功 率 2.4 GHz 5 GHz BSSID 无 线 安 全 认 证 24 dbm 22 dbm 每 个 频 段 最 多 支 持 4 个 WEP, WPA-PSK, WPA-Enterprise (WPA/WPA2, TKIP/AES) CE, FCC, IC 安 装 墙 壁 / 天 花 板 ( 包 含 配 件 ) 工 作 温 度 -10 至 70 C (14 至 158 F) 工 作 湿 度 5 至 95% 非 结 晶 * 仅 在 单 包 UAP AC LR 中 随 附 PoE 电 源 适 配 器
安 全 须 知 1. 阅 读 遵 循 并 妥 善 保 管 这 些 说 明 2. 留 意 所 有 警 告 3. 只 使 用 制 造 商 指 定 的 连 接 件 / 附 件 警 告 : 请 勿 在 可 能 被 水 淹 的 地 方 使 用 此 产 品 警 告 : 避 免 在 雷 暴 天 气 条 件 下 使 用 此 产 品 否 则, 闪 电 可 能 造 成 远 距 离 电 击 危 险 电 气 安 全 信 息 1. 应 满 足 制 造 商 标 签 上 注 明 的 电 压 频 率 和 电 流 等 要 求 若 连 接 到 非 指 定 的 电 源 且 不 遵 循 相 关 限 制, 有 可 能 导 致 运 行 不 正 常 设 备 损 坏 起 火 等 2. 此 设 备 内 部 没 有 操 作 员 可 维 修 的 部 件 应 由 有 资 质 的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进 行 维 修 3. 此 设 备 采 用 可 插 拔 电 源 线, 配 备 完 整 的 安 全 接 地 导 线, 应 连 接 到 接 地 的 安 全 插 座 a. 请 勿 使 用 未 获 得 认 可 的 其 他 类 型 电 源 线 切 勿 利 用 转 接 插 头 接 入 2 导 线 插 座, 以 免 导 致 接 地 线 失 效 b. 作 为 安 全 认 证 的 一 部 分, 此 设 备 应 使 用 接 地 线 ; 改 动 或 使 用 不 当 可 能 造 成 触 电 危 险, 并 导 致 严 重 受 伤 甚 至 死 亡 c. 如 果 对 安 装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在 连 接 设 备 之 前 咨 询 有 资 质 的 电 工 或 制 造 商 d. 由 已 列 出 的 AC 电 源 适 配 器 提 供 保 护 性 接 地 建 筑 安 装 应 提 供 相 应 的 短 路 备 份 保 护 e. 必 须 依 照 所 在 地 国 家 / 地 区 的 布 线 法 规 安 装 保 护 性 联 结
有 限 保 修 UBIQUITI NETWORKS, Inc( 以 下 简 称 UBIQUITI NETWORKS ) 保 证 依 照 下 文 提 供 的 产 品 ( 以 下 简 称 产 品 ) 在 正 常 使 用 和 运 行 情 况 下, 自 UBIQUITI NETWORKS 发 货 之 日 起 一 (1) 年 内, 不 存 在 材 料 和 工 艺 方 面 的 缺 陷 依 照 前 述 担 保,UBIQUITI NETWORKS 的 唯 一 义 务 和 责 任 是 根 据 其 判 断, 修 理 或 更 换 在 上 述 保 修 期 内 不 符 合 担 保 内 容 的 任 何 产 品 此 保 修 不 包 含 任 何 产 品 的 拆 卸 和 重 新 安 装 费 用 修 理 或 更 换 后 产 品 的 保 修 期 不 应 超 过 其 初 始 保 修 期 保 修 条 件 若 产 品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上 述 保 修 不 适 用 : (I) 由 Ubiquiti Networks 或 Ubiquiti Networks 授 权 代 表 之 外 的 人 员 或 者 在 未 经 Ubiquiti Networks 书 面 许 可 的 情 况 下, 对 产 品 进 行 过 修 改 和 / 或 改 动 或 增 加 ; (II) 对 产 品 进 行 过 喷 漆 更 名 或 任 何 形 式 的 物 理 修 改 ; (III) 产 品 因 布 线 错 误 或 缺 陷 而 受 到 损 坏 ; (IV) 产 品 遭 遇 使 用 不 当 滥 用 疏 忽 异 常 物 理 电 磁 或 电 气 压 力 ( 包 括 雷 击 ) 或 意 外 事 故 ; (V) 产 品 因 使 用 第 三 方 固 件 而 受 到 损 坏 ; (VI) 未 贴 有 Ubiquiti MAC 原 始 标 签 或 缺 少 其 他 任 何 Ubiquiti 原 始 标 签 ; 或 者 (VII) 在 发 出 RMA 后 30 天 内 Ubiquiti 未 收 到 产 品 此 外, 上 述 保 修 仅 在 下 述 条 件 下 适 用 : 产 品 安 装 正 确, 并 且 始 终 依 照 与 所 有 物 料 相 关 的 适 用 产 品 文 档 进 行 使 用 ; 所 有 以 太 网 线 均 使 用 CAT5( 或 以 上 ) 线 缆, 并 且 在 室 外 安 装 时 使 用 屏 蔽 式 以 太 网 线, 在 室 内 安 装 时 符 合 室 内 布 线 要 求 退 换 在 保 修 期 内, 如 需 更 换 或 修 理 产 品, 必 须 先 从 UBIQUITI NETWORKS 获 取 物 料 退 回 授 权 (RMA) 号 ; 根 据 UBIQUITI NETWORKS 的 RMA 流 程, 退 回 至 UBIQUITI NETWORKS 的 产 品 应 预 付 运 费 若 退 回 的 产 品 没 有 RMA 号, 将 不 予 受 理, 并 以 运 费 到 付 的 方 式 退 回 或 者 予 以 废 弃 有 关 RMA 流 程 以 及 如 何 获 取 RMA 编 号 的 信 息, 请 访 问 :www.ubnt.com/support/warranty
免 责 声 明 除 了 此 处 提 供 的 任 何 明 示 担 保 外,UBIQUITI NETWORKS 其 关 联 机 构 以 及 它 们 的 第 三 方 数 据 服 务 软 件 和 硬 件 提 供 商 不 承 担 其 他 责 任, 也 不 提 供 其 他 陈 述 或 任 何 形 式 的 其 他 明 示 隐 含 或 法 定 担 保,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陈 述 保 证 或 者 针 对 适 销 性 准 确 性 服 务 或 结 果 质 量 可 用 性 质 量 满 意 度 没 有 病 毒 不 受 干 扰 特 定 用 途 适 用 性 非 侵 权 等 的 担 保, 以 及 由 于 此 类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处 置 使 用 或 贸 易 惯 例 而 导 致 的 任 何 担 保 买 方 承 认 无 论 是 UBIQUITI NETWORKS 还 是 其 第 三 方 提 供 商 均 不 会 控 制 买 方 的 设 备, 也 不 会 控 制 通 过 通 讯 设 备 ( 包 括 INTERNET) 进 行 的 数 据 传 输, 并 且 承 认 由 于 通 讯 设 备 本 身 的 原 因, 产 品 和 服 务 可 能 受 到 限 制 中 断 延 迟 取 消 和 遇 到 其 他 问 题 UBIQUITI NETWORKS 其 关 联 机 构 以 及 它 们 的 第 三 方 提 供 商 对 于 因 前 述 任 何 情 形 而 导 致 的 任 何 中 断 延 迟 取 消 传 输 故 障 数 据 损 失 内 容 损 坏 数 据 包 丢 失 或 其 他 损 失 等 概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此 外,UBIQUITI NETWORKS 不 保 证 产 品 在 运 行 时 不 会 发 生 错 误 或 操 作 中 断 无 论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对 于 与 系 统 性 能 ( 包 括 适 用 范 围 ) 买 方 为 其 应 用 选 择 产 品 ( 包 括 产 品 ) 和 / 或 产 品 ( 包 括 产 品 ) 不 满 足 政 府 或 法 规 要 求 等 相 关 的 任 何 性 质 或 描 述 的 损 坏 或 索 赔,UBIQUITI NETWORKS 概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有 限 责 任 在 当 地 法 律 禁 止 的 范 围 之 外, 无 论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对 于 因 使 用 不 能 使 用 产 品 而 导 致 的 或 与 产 品 使 用 结 果 相 关 的 任 何 直 接 的 特 殊 的 偶 然 的 必 然 的 或 其 他 损 失 ( 包 括 收 益 损 失 数 据 丢 失 或 停 工 成 本 ), 无 论 是 基 于 担 保 合 约 民 事 侵 权 行 为 或 其 他 法 理, 也 无 论 是 否 被 告 知 此 类 损 失 的 可 能 性,UBIQUITI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关 联 机 构 或 供 应 商 概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注 有 些 国 家 / 地 区 州 和 省 不 允 许 排 除 隐 含 担 保 或 条 件, 因 此 上 述 排 除 可 能 不 适 用 于 您 由 于 国 家 / 地 区 州 和 省 的 不 同, 您 可 能 还 拥 有 其 他 权 利 有 些 国 家 / 地 区 州 和 省 不 允 许 排 除 或 限 制 关 于 偶 然 或 必 然 损 失 的 责 任, 因 此 上 述 限 制 可 能 不 适 用 于 您 在 当 地 法 律 允 许 的 范 围 之 外, 这 些 担 保 条 款 不 排 除 限 制 或 修 改 根 据 软 件 ( 产 品 中 内 置 ) 许 可 而 赋 予 您 的 强 制 性 法 定 权 利 联 合 国 国 际 货 物 销 售 合 同 公 约 不 适 用 于 与 产 品 销 售 相 关 的 交 易 安 规 FCC 若 未 经 符 合 性 责 任 方 明 确 许 可 而 进 行 任 何 变 更 或 修 改, 会 导 致 用 户 失 去 操 作 设 备 的 资 格 此 设 备 符 合 FCC 规 则 第 15 部 分 的 要 求 其 运 行 需 符 合 下 面 两 个 条 件 : 1. 此 设 备 不 得 产 生 有 害 干 扰, 并 且 2. 此 设 备 必 须 承 受 任 何 接 收 到 的 干 扰, 包 括 可 能 导 致 异 常 操 作 的 干 扰 此 设 备 经 检 测 证 实, 符 合 FCC 规 则 第 15 部 分 关 于 A 级 数 字 设 备 的 限 制 要 求 这 些 限 制 的 目 的 是 为 在 商 业 环 境 中 运 行 设 备 提 供 合 理 保 护 以 防 止 有 害 干 扰 此 设 备 产 生 使 用 并 辐 射 射 频 能 量, 如 果 不 按 照 使 用 手 册 中 的 说 明 进 行 安 装 和 使 用, 可 能 对 无 线 电 通 讯 造 成 有 害 干 扰 此 设 备 在 居 住 区 运 行 时, 可 能 会 造 成 有 害 干 扰 ; 在 此 情 况 下, 用 户 应 消 除 干 扰 并 自 行 承 担 费 用 重 定 向 或 重 定 位 接 收 天 线 增 加 设 备 和 接 收 器 之 间 的 间 隔 将 设 备 连 接 到 与 接 收 器 所 连 接 电 路 插 座 不 同 的 插 座 请 求 经 销 商 或 有 经 验 的 无 线 电 / 电 视 技 术 人 员 给 予 帮 助 此 设 备 在 居 住 区 运 行 时, 可 能 会 造 成 有 害 干 扰 ; 在 此 情 况 下, 用 户 应 消 除 干 扰 并 自 行 承 担 费 用 此 无 线 电 收 发 器 (FCC: SWX-UAPACLR) 已 经 被 FCC 部 批 准, 可 用 于 以 下 所 列 天 线 类 型, 其 中 显 示 了 每 种 天 线 类 型 允 许 的 最 大 增 益 和 所 需 天 线 抗 阻 对 于 本 列 表 中 未 包 含 的 天 线 类 型, 如 果 增 益 大 于 该 类 型 所 示 的 最 大 增 益, 将 严 格 禁 止 与 此 设 备 一 同 使 用 天 线 信 息 : 双 频 3x3 MIMO 天 线, 增 益 : 3 dbi
加 拿 大 工 业 部 CAN ICES-3(A)/NMB-3(A) 此 A 级 数 字 设 备 符 合 Canadian CAN ICES-003 的 要 求 为 减 少 对 其 他 用 户 的 潜 在 无 线 电 干 扰, 在 选 择 天 线 类 型 及 其 增 益 时, 应 确 保 等 效 全 向 辐 射 功 率 (e.i.r.p.) 不 超 过 针 对 正 常 通 讯 的 允 许 值 此 设 备 符 合 加 拿 大 工 业 部 免 执 照 RSS 标 准 1. 此 设 备 不 得 产 生 有 害 干 扰, 并 且 2. 此 设 备 必 须 承 受 任 何 接 收 到 的 干 扰, 包 括 可 能 导 致 异 常 操 作 的 干 扰 此 无 线 电 收 发 器 (IC: 6545A-UAPACLR) 经 加 拿 大 工 业 部 批 准, 可 用 于 以 下 所 列 天 线 类 型, 其 中 显 示 了 每 种 天 线 类 型 允 许 的 最 大 增 益 和 所 需 天 线 抗 阻 对 于 本 列 表 中 未 包 含 的 天 线 类 型, 如 果 增 益 大 于 该 类 型 所 示 的 最 大 增 益, 将 严 格 禁 止 与 此 设 备 一 同 使 用 天 线 信 息 : 双 频 3x3 MIMO 天 线, 增 益 : 3 dbi CAN ICES-3(B)/NMB-3(B) Cet appareil numérique de la classe B est conforme à la norme NMB-003 du Canada. Pour réduire le risque d interférence aux autres utilisateurs, le type d antenne et son gain doivent être choisies de façon que la puissance isotrope rayonnée équivalente (PIRE) ne dépasse pas ce qui est nécessaire pour une communication réussie. Cet appareil est conforme à la norme RSS Industrie Canada exempts de licence norme(s). Son fonctionnement est soumis aux deux conditions suivantes: 1. Cet appareil ne peut pas provoquer d interférences et 2. Cet appareil doit accepter toute interférence, y compris les interférences qui peuvent causer un mauvais fonctionnement du dispositif. Cet émetteur radio (IC: 6545A-UAPACLR) a été approuvée par Industrie Canada pour l exploitation avec l antenne types énumérés ci-dessous avec le gain maximal admissible et requis l impédance de l antenne pour chaque type d antenne indiqué. Types d antenne non inclus dans cette liste, ayant un gain supérieur au gain maximal indiqué pour ce type, sont strictement interdits pour une utilisation avec cet appareil. Informations d antenne: Antenne bi-bande tri-polarité, Gain: 3 dbi
射 频 暴 露 风 险 此 发 射 器 使 用 的 天 线 在 安 装 时 必 须 距 离 所 有 人 员 至 少 20 cm, 并 且 不 得 与 任 何 其 他 天 线 或 发 射 器 放 置 在 一 起 或 协 同 运 行 Les antennes utilisées pour cet émetteur doit être installé pour fournir une distance de séparation d au moins 20 cm de toutes les personnes et ne doit pas être situé ou opérant en conjonction avec une autre antenne ou un autre émetteur, sauf dans les cas énumérés à la certification de ce produit. CE 标 志 此 产 品 上 的 CE 标 志 表 示 产 品 遵 循 适 用 于 的 所 有 指 令 警 示 符 号 (!) 遵 循 CE 标 志 要 求 如 果 产 品 存 在 使 用 限 制, 应 加 注 警 示 符 号, 并 且 必 须 遵 循 CE 标 志 要 求 台 湾 低 功 率 電 波 輻 射 性 電 機 管 理 辦 法 第 十 二 條 經 型 式 認 證 合 格 之 低 功 率 射 頻 電 機, 非 經 許 可, 公 司 商 號 或 使 用 者 均 不 得 擅 自 變 更 頻 率 加 大 功 率 或 變 更 原 設 計 之 特 性 及 功 能 第 十 四 條 低 功 率 射 頻 電 機 之 使 用 不 得 影 響 飛 航 安 全 及 干 擾 合 法 通 信 ; 經 發 現 有 干 擾 現 象 時, 應 立 即 停 用, 並 改 善 至 無 干 擾 時 方 得 繼 續 使 用 前 項 合 法 通 信, 指 依 電 信 法 規 定 作 業 之 無 線 電 通 信 低 功 率 射 頻 電 機 須 忍 受 合 法 通 信 或 工 業 科 學 及 醫 療 用 電 波 輻 射 性 電 機 設 備 之 干 擾 在 5.25-5.35 秭 赫 頻 帶 內 操 作 之 無 線 資 訊 傳 輸 設 備, 限 於 室 內 使 用
RoHS/WEEE 安 规 声 明 中 文 依 照 欧 盟 指 令 2002/96/EC 的 要 求, 产 品 和 / 或 其 包 装 上 带 有 此 符 号 的 设 备 不 得 与 未 分 类 的 普 通 垃 圾 一 起 进 行 废 弃 处 理 此 符 号 表 示 产 品 应 与 普 通 家 庭 垃 圾 分 开 进 行 废 弃 处 理 您 有 责 任 将 此 产 品 以 及 其 他 电 气 电 子 设 备 交 给 政 府 或 当 地 管 理 机 构 指 定 的 专 门 回 收 机 构 进 行 废 弃 处 理 正 确 废 弃 和 回 收 有 助 于 防 止 对 环 境 和 人 类 健 康 造 成 潜 在 的 不 良 影 响 有 关 旧 设 备 废 弃 的 更 多 信 息, 请 联 系 您 当 地 的 管 理 机 构 废 弃 物 处 理 机 构 或 向 您 销 售 产 品 的 经 销 店 Deutsch Die Europäische Richtlinie 2002/96/EC verlangt, dass technische Ausrüstung, die direkt am Gerät und/oder an der Verpackung mit diesem Symbol versehen ist, nicht zusammen mit unsortiertem Gemeindeabfall entsorgt werden darf. Das Symbol weist darauf hin, dass das Produkt von regulärem Haushaltmüll getrennt entsorgt werden sollte. Es liegt in Ihrer Verantwortung, dieses Gerät und andere elektrische und elektronische Geräte über die dafür zuständigen und von der Regierung oder örtlichen Behörden dazu bestimmten Sammelstellen zu entsorgen. Ordnungsgemäßes Entsorgen und Recyceln trägt dazu bei, potentielle negative Folgen für Umwelt und die menschliche Gesundheit zu vermeiden. Wenn Sie weitere Informationen zur Entsorgung Ihrer Altgeräte benötigen, wenden Sie sich bitte an die örtlichen Behörden oder städtischen Entsorgungsdienste oder an den Händler, bei dem Sie das Produkt erworben haben.
Español La Directiva 2002/96/CE de la UE exige que los equipos que lleven este símbolo en el propio aparato y/o en su embalaje no deben eliminarse junto con otros residuos urbanos no seleccionados. El símbolo indica que el producto en cuestión debe separarse de los residuos domésticos convencionales con vistas a su eliminación. Es responsabilidad suya desechar este y cualesquiera otros aparatos eléctricos y electrónicos a través de los puntos de recogida que ponen a su disposición el gobierno y las autoridades locales. Al desechar y reciclar correctamente estos aparatos estará contribuyendo a evitar posibles consecuencias negativas para el medio ambiente y la salud de las personas. Si desea obtener información más detallada sobre la eliminación segura de su aparato usado, consulte a las autoridades locales, al servicio de recogida y eliminación de residuos de su zona o pregunte en la tienda donde adquirió el producto. Français La directive européenne 2002/96/CE exige que l équipement sur lequel est apposé ce symbole sur le produit et/ou son emballage ne soit pas jeté avec les autres ordures ménagères. Ce symbole indique que le produit doit être éliminé dans un circuit distinct de celui pour les déchets des ménages. Il est de votre responsabilité de jeter ce matériel ainsi que tout autre matériel électrique ou électronique par les moyens de collecte indiqués par le gouvernement et les pouvoirs publics des collectivités territoriales. L élimination et le recyclage en bonne et due forme ont pour but de lutter contre l impact néfaste potentiel de ce type de produits sur l environnement et la santé publique. Pour plus d informations sur le mode d élimination de votre ancien équipement, veuillez prendre contact avec les pouvoirs publics locaux, le service de traitement des déchets, ou l endroit où vous avez acheté le produit. Italiano La direttiva europea 2002/96/EC richiede che le apparecchiature contrassegnate con questo simbolo sul prodotto e/o sull imballaggio non siano smaltite insieme ai rifiuti urbani non differenziati. Il simbolo indica che questo prodotto non deve essere smaltito insieme ai normali rifiuti domestici. È responsabilità del proprietario smaltire sia questi prodotti sia le altre apparecchiature elettriche ed elettroniche mediante le specifiche strutture di raccolta indicate dal governo o dagli enti pubblici locali. Il corretto smaltimento ed il riciclaggio aiuteranno a prevenire conseguenze potenzialmente negative per l ambiente e per la salute dell essere umano. Per ricevere informazioni più dettagliate circa lo smaltimento delle vecchie apparecchiature in Vostro possesso, Vi invitiamo a contattare gli enti pubblici di competenza, il servizio di smaltimento rifiuti o il negozio nel quale avete acquistato il prodotto.
一 致 性 声 明 Česky [ 捷 克 语 ] Dansk [ 丹 麦 语 ] Nederlands [ 荷 兰 语 ] 中 文 Eesti [ 爱 沙 尼 亚 语 ] Suomi [ 芬 兰 语 ] Français [ 法 语 ] Deutsch [ 德 语 ] Ελληνική [ 希 腊 语 ] Magyar [ 匈 牙 利 语 ] Íslenska [ 冰 岛 语 ] Italiano [ 意 大 利 语 ] Latviski [ 拉 脱 维 亚 语 ] Lietuviškai [ 立 陶 宛 语 ] UBIQUITI NETWORKS tímto prohlašuje, že toto UBIQUITI NETWORKS zařízení, je ve shod se základními požadavky a dalšími příslušnými ustanoveními směrnice 1999/5/ES. Hermed, UBIQUITI NETWORKS, erklærer at denne UBIQUITI NETWORKS enhed, er i overensstemmelse med de væsentlige krav og øvrige relevante krav i direktiv 1999/5/EF. Hierbij verklaart UBIQUITI NETWORKS, dat deze UBIQUITI NETWORKS apparaat, in overeenstemming is met de essentiële eisen en de andere relevante bepalingen van richtlijn 1999/5/EC. 在 此,UBIQUITI NETWORKS 声 明 此 UBIQUITI NETWORKS 设 备 符 合 指 令 1999/5/EC 的 基 本 要 求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Käesolevaga UBIQUITI NETWORKS kinnitab, et antud UBIQUITI NETWORKS seade, on vastavus olulistele nõuetele ja teistele asjakohastele sätetele direktiivi 1999/5/EÜ. Täten UBIQUITI NETWORKS vakuuttaa, että tämä UBIQUITI NETWORKS laite, on yhdenmukainen olennaisten vaatimusten ja muiden sitä koskevien direktiivin 1999/5/EY. Par la présente UBIQUITI NETWORKS déclare que l appareil UBIQUITI NETWORKS, est conforme aux exigences essentielles et aux autres dispositions pertinentes de la directive 1999/5/CE. Hiermit erklärt UBIQUITI NETWORKS, dass sich dieses UBIQUITI NETWORKS Gerät, in Übereinstimmung mit den grundlegenden Anforderungen und den anderen relevanten Vorschriften der Richtlinie 1999/5/EG befindet. Δια του παρόντος, UBIQUITI NETWORKS, δηλώνει ότι αυτή η συσκευή UBIQUITI NETWORKS, είναι σε συμμόρφωση με τις βασικές απαιτήσεις και τις λοιπές σχετικές διατάξεις της οδηγίας 1995/5/ΕΚ. Ezennel UBIQUITI NETWORKS kijelenti, hogy ez a UBIQUITI NETWORKS készülék megfelel az alapvető követelményeknek és más vonatkozó 1999/5/EK irányelv rendelkezéseit. Hér, UBIQUITI NETWORKS, því yfir að þetta UBIQUITI NETWORKS tæki er í samræmi við grunnkröfur og önnur viðeigandi ákvæði tilskipun 1999/5/EC. Con la presente, UBIQUITI NETWORKS, dichiara che questo dispositivo UBIQUITI NETWORKS, è conforme ai requisiti essenziali ed alle altre disposizioni pertinenti della direttiva 1999/5/CE. Ar šo, UBIQUITI NETWORKS, deklarē, ka UBIQUITI NETWORKS ierīce, ir saskaņā ar būtiskajām prasībām un citiem attiecīgiem noteikumiem Direktīvā 1999/5/EK. UBIQUITI NETWORKS deklaruoja, kad šis UBIQUITI NETWORKS įrenginys atitinka esminius reikalavimus ir kitas 1999/5/EB Direktyvos nuostatas.
Malti [ 马 耳 他 语 ] Norsk [ 挪 威 语 ] Slovensky [ 斯 洛 伐 克 语 ] Svenska [ 瑞 典 语 ] Español [ 西 班 牙 语 ] Polski [ 波 兰 语 ] Português [ 萄 牙 语 ] Română [ 罗 马 尼 亚 语 ] Hawnhekk, UBIQUITI NETWORKS, tiddikjara li dan il-mezz UBIQUITI NETWORKS huwa konformi mar-rekwiżiti essenzjali u dispożizzjonijiet rilevanti oħrajn ta Direttiva 1999/5/EC. Herved UBIQUITI NETWORKS, erklærer at denne UBIQUITI NETWORKS enheten, er i samsvar med de grunnleggende kravene og andre relevante bestemmelser i direktiv 1999/5/EF. Týmto UBIQUITI NETWORKS, prehlasuje, že toto UBIQUITI NETWORKS zariadenie, je v súlade so základnými požiadavkami a ďalšími relevantnými ustanoveniami smernice 1999/5/ES. Härmed UBIQUITI NETWORKS, intygar att denna UBIQUITI NETWORKS enhet är i överensstämmelse med de väsentliga egenskapskrav och övriga relevanta bestämmelser som framgår av direktiv 1999/5/EG. Por medio de la presente UBIQUITI NETWORKS declara que este dispositivo UBIQUITI NETWORKS, cumple con los requisitos esenciales y cualesquiera otras disposiciones aplicables o exigibles de la Directiva 1999/5/CE. Niniejszym, Ubiquiti Networks, oświadcza, że urządzenie UBIQUITI NETWORKS, jest zgodny z zasadniczymi wymaganiami oraz pozostałymi stosownymi postanowieniami Dyrektywy 1999/5/EC. UBIQUITI NETWORKS declara que este dispositivo UBIQUITI NETWORKS, está conforme com os requisitos essenciais e outras disposições da Directiva 1999/5/CE. Prin prezenta, UBIQUITI NETWORKS declară că acest dispozitiv UBIQUITI NETWORKS este în conformitate cu cerințele esențiale și alte prevederi relevante ale Directivei 1999/5/CE. 在 线 资 源 支 持 support.ubnt.com 社 区 中 国 : bbs.ubnt.com.cn 美 国 : community.ubnt.com 下 载 downloads.ubnt.com
www.ubnt.com 2016 Ubiquiti Networks, Inc. 保 留 所 有 权 利 Ubiquiti Ubiquiti Networks Ubiquiti U 标 识 Ubiquiti 光 束 标 识 Ubiquiti beam 和 UniFi 是 Ubiquiti Networks,Inc. 在 美 国 和 其 他 国 家 / 地 区 的 商 标 或 注 册 商 标 所 有 其 他 商 标 是 其 各 自 所 有 者 的 财 产 JLAI08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