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珠 区 十 五 届 人 大 六 次 会 议 文 件 (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4 月 21 日 在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第 十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院 长 邬 耀 广 各 位 代 表 : 我 代 表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向 大 会 报 告 2015 年 工 作 情 况, 请 予 审 议, 并 请 区 政 协 委 员 和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提 出 意 见 2015 年, 我 院 在 区 委 领 导 人 大 监 督 和 社 会 各 界 支 持 下, 认 真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以 及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紧 紧 围 绕 司 法 为 民 公 正 司 法, 狠 抓 执 法 办 案 司 法 改 革 队 伍 建 设, 进 一 步 提 升 审 判 质 效 和 司 法 公 信 力, 各 项 工 作 取 得 了 新 进 展 全 年 共 新 收 各 类 案 件 22095 件, 审 结 19127 件, 同 比 分 别 上 升 24.77% 4.26%, 解 决 诉 讼 标 的 金 额 29.57 亿 元, 执 结 标 的 金 额 2.78 亿 元 因 工 作 成 绩 突 出,2015 年 8 月 我 院 被 广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记 集 体 一 等 功, 同 年 9 月 我 院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评 为 2015 年 司 法 新 闻 宣 传 工 作 做 出 突 出 成 绩 的 - 1 -
人 民 法 院 一 发 挥 审 判 职 能 作 用, 维 护 社 会 公 平 正 义 ( 一 ) 依 法 开 展 刑 事 审 判 新 收 各 类 刑 事 案 件 1838 件, 同 比 上 升 1.38%; 审 结 1811 件, 同 比 下 降 1.04% 严 厉 打 击 黑 恶 势 力 严 重 危 害 社 会 治 安 等 犯 罪, 审 结 增 城 李 某 林 等 24 人 涉 黑 案, 审 结 备 受 媒 体 关 注 的 万 某 勇 等 19 名 被 告 人 利 用 微 信 QQ 等 互 联 网 手 段 进 行 组 织 卖 淫 协 助 组 织 卖 淫 案, 审 结 寻 衅 滋 事 聚 众 斗 殴 黄 赌 毒 两 抢 一 盗 诈 骗 等 刑 事 案 件 780 件 1072 人 依 法 打 击 醉 驾 犯 罪, 审 结 危 险 驾 驶 案 件 142 件 142 人, 联 合 交 警 部 门 进 行 醉 驾 案 件 专 题 宣 传, 扩 大 了 办 案 效 果 依 法 严 惩 危 害 民 生 的 犯 罪, 审 结 生 产 销 售 假 药 罪 和 生 产 销 售 不 符 合 安 全 标 准 的 食 品 罪 案 件 75 件 87 人, 并 就 审 判 中 发 现 的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监 管 漏 洞 提 出 建 议, 促 进 了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完 善 严 惩 贪 污 受 贿 等 职 务 犯 罪, 审 结 受 贿 案 件 20 件 20 人, 滥 用 职 权 案 件 3 件 4 人, 依 法 惩 处 贪 腐 行 为, 促 进 反 腐 败 斗 争 深 入 开 展 贯 彻 宽 严 相 济 的 刑 事 政 策, 对 未 成 年 犯 罪 轻 微 刑 事 犯 罪 以 及 具 有 自 首 立 功 等 情 节 的 被 告 人 依 法 从 宽 处 理, 发 挥 刑 罚 的 教 育 感 化 功 能 完 善 未 成 年 司 法 保 护 机 制, 共 判 处 生 效 未 成 年 罪 犯 53 人, 其 中 适 用 非 监 禁 刑 28 人, 非 监 禁 刑 适 用 率 为 52.83%, 做 好 社 区 矫 正 衔 接, 实 现 教 育 感 化 挽 救 的 法 律 效 果 和 社 会 效 果 深 入 海 珠 区 各 中 小 学 社 区 进 行 法 制 宣 讲, 向 广 大 学 生 群 众 宣 传 法 律 知 识, 我 院 青 年 法 制 宣 教 小 组 被 评 为 广 东 省 级 青 年 文 明 号 - 2 -
( 二 ) 依 法 开 展 民 商 事 审 判 新 收 各 类 民 商 事 案 件 10914 件, 同 比 上 升 4.09%; 审 结 9368 件, 同 比 下 降 8.73% 注 重 保 障 民 生, 审 结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493 件, 维 护 正 常 的 用 工 秩 序, 依 法 保 护 劳 动 者 和 企 业 的 合 法 权 益 ; 审 结 婚 姻 家 庭 纠 纷 案 件 792 件, 加 大 调 处 力 度, 调 解 撤 诉 案 件 426 件, 调 撤 率 为 53.78%, 有 力 促 进 家 庭 和 谐 注 重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审 结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1110 件, 维 护 市 场 公 平 交 易 秩 序 ; 审 结 借 款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1763 件, 引 导 民 间 融 资 健 康 发 展 ; 审 结 房 屋 买 卖 房 屋 租 赁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等 房 地 产 纠 纷 案 件 1889 件, 促 进 房 地 产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李 某 诉 某 房 地 产 公 司 相 邻 关 系 纠 纷 一 案 入 选 中 国 审 判 案 例 要 览 注 重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审 结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417 件, 向 社 会 发 布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概 况 白 皮 书 (2008-2014), 营 造 良 好 的 创 新 环 境 服 务 对 外 经 济 交 往 和 发 展, 审 结 涉 港 澳 台 民 事 案 件 61 件 认 真 抓 好 诉 讼 调 解 工 作, 全 年 通 过 调 解 撤 诉 方 式 办 结 的 诉 讼 案 件 共 3216 件, 调 撤 率 达 35.53% 同 时, 加 强 诉 前 联 调 工 作, 全 年 通 过 诉 前 联 调 化 解 纠 纷 3497 件 ( 三 ) 依 法 开 展 行 政 审 判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新 修 订 的 行 政 诉 讼 法, 依 法 保 障 当 事 人 诉 权 新 收 行 政 案 件 257 件, 审 结 199 件, 同 比 分 别 下 降 0.77 % 和 22.57% 支 持 行 政 机 关 依 法 行 政, 判 决 维 持 行 政 机 关 处 理 决 定 驳 回 诉 讼 请 求 131 件 切 实 保 护 行 政 相 对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判 决 行 政 机 关 履 行 法 定 职 责 确 认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违 法 或 无 效 撤 销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43 件 依 法 开 展 行 政 案 件 协 - 3 -
调 和 解 工 作, 推 进 行 政 纠 纷 实 质 性 解 决, 原 告 主 动 撤 诉 案 件 21 件 落 实 和 保 障 行 政 机 关 负 责 人 出 庭 应 诉 制 度, 进 一 步 推 进 我 区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延 伸 行 政 审 判 职 能, 加 强 与 政 府 法 制 部 门 行 政 执 法 机 关 的 联 系, 及 时 就 行 政 执 法 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进 行 探 讨 和 交 流, 促 进 行 政 机 关 依 法 行 政 ( 四 ) 加 大 执 行 工 作 力 度 新 收 执 行 案 件 9066 件, 同 比 上 升 76.93%; 执 结 7730 件, 同 比 上 升 29.52% 加 大 对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查 控 力 度, 完 善 与 房 管 车 管 工 商 税 收 社 保 等 部 门 执 行 联 动 机 制, 启 用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的 全 国 执 行 网 络 查 控 系 统, 实 现 被 执 行 人 银 行 帐 户 全 国 查 控, 车 辆 工 商 社 保 等 14 类 信 息 全 省 查 控 加 大 对 拒 不 执 行 判 决 裁 定 行 为 的 打 击 力 度, 采 取 搜 查 措 施 2921 次, 拘 留 12 人 次, 罚 款 3 人 次 推 动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共 享 机 制 建 设, 将 1709 名 被 执 行 人 纳 入 失 信 名 单, 让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在 交 通 出 行 融 资 信 贷 招 投 标 等 方 面 受 到 限 制, 促 使 35 名 被 执 行 人 主 动 履 行 义 务 重 视 拖 欠 工 人 工 资 等 涉 民 生 案 件 的 执 行 工 作, 加 强 与 劳 监 公 安 等 单 位 的 沟 通 联 动, 快 速 查 控 被 执 行 人 及 其 财 产, 共 执 结 涉 民 生 案 件 2691 件, 其 中 执 结 拖 欠 工 人 工 资 案 445 件, 为 400 多 名 工 人 追 回 工 资 300 多 万 元 我 院 在 执 行 广 州 某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拖 欠 工 人 工 资 案 时, 执 行 法 官 奔 赴 深 圳 珠 海 等 七 个 城 市, 并 联 系 湖 南 重 庆 等 外 省 市 26 家 法 院, 向 100 多 个 直 营 店 铺 所 在 的 商 场 要 求 协 助 执 行, 为 140 多 名 工 人 追 讨 被 拖 欠 工 资 80 多 万 元, 该 案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列 为 2015 年 度 全 国 十 二 大 民 生 - 4 -
典 型 案 例 二 落 实 司 法 为 民 工 作, 构 建 阳 光 司 法 机 制 ( 一 ) 完 善 司 法 便 民 利 民 措 施 注 重 立 案 指 引 便 民 化, 在 立 案 大 厅 显 著 位 置 摆 放 民 事 诉 讼 指 引 诉 讼 费 收 费 办 法 受 案 范 围 服 务 承 诺 等 宣 传 资 料, 免 费 提 供 给 群 众, 方 便 群 众 诉 讼 加 强 12368 诉 讼 热 线 工 作 和 电 子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工 作, 方 便 当 事 人 查 询 从 立 案 到 结 案 各 节 点 信 息, 搭 建 好 法 院 联 系 群 众 为 民 服 务 的 平 台,2015 年 共 发 出 信 息 38582 条 开 通 网 上 受 理 涉 诉 信 访 案 件 的 平 台, 实 行 涉 诉 信 访 案 件 信 息 化 管 理 加 强 司 法 救 助 工 作, 充 分 保 障 弱 势 群 体 诉 讼 权 益, 全 年 为 经 济 确 有 困 难 的 332 件 案 件 当 事 人 缓 减 免 交 诉 讼 费 25.5 万 元 积 极 联 系 法 律 援 助 中 心 为 经 济 确 有 困 难 的 当 事 人 提 供 免 费 法 律 服 务, 为 43 个 符 合 司 法 救 助 条 件 的 刑 事 被 告 人 免 费 指 定 辩 护 律 师, 充 分 保 障 当 事 人 的 辩 护 权 利 ( 二 ) 提 升 司 法 公 开 水 平 抓 好 审 判 流 程 裁 判 文 书 执 行 信 息 三 大 公 开 平 台 建 设 设 立 电 子 公 告 屏 和 触 摸 屏, 方 便 当 事 人 和 公 众 查 阅 诉 讼 指 南 案 件 情 况 等 相 关 信 息 在 法 院 官 方 网 站 公 布 审 判 流 程 节 点 信 息, 当 事 人 凭 查 询 码 即 可 查 询 本 人 所 涉 案 件 办 理 进 度 情 况 推 行 阳 光 审 务, 落 实 庭 审 三 同 步, 做 到 同 步 录 音 录 像 同 步 记 录 同 步 显 示 庭 审 记 录 规 范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管 理, 全 面 加 强 信 息 录 入, 将 所 有 执 行 案 件 的 相 关 信 息 及 案 件 进 度 实 行 全 程 公 开, 让 当 事 人 及 时 了 解 立 案 情 况 执 行 法 官 执 行 措 施 执 行 财 产 处 置 等 信 息 及 时 将 生 效 裁 判 文 书 上 传 至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 5 -
网, 共 上 传 生 效 裁 判 文 书 4654 篇 继 续 抓 好 网 上 庭 审 直 播 工 作, 实 现 庭 审 直 播 常 态 化, 共 直 播 案 件 425 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及 时 向 新 闻 媒 体 公 开 重 大 案 件 审 理 情 况 加 大 司 法 宣 传 力 度, 利 用 新 闻 媒 体 及 微 博 微 信 组 织 各 类 宣 传 活 动 62 次, 所 发 稿 件 被 中 央 省 市 等 媒 体 刊 发 播 出 121 条 次 ( 三 ) 自 觉 接 受 各 界 监 督 加 强 与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的 联 系, 全 年 共 邀 请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视 察 法 院 旁 听 庭 审 等 40 人 次 通 过 座 谈 交 流 集 中 走 访 等 形 式 认 真 听 取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对 法 院 工 作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分 类 研 究 解 决, 及 时 反 馈 2015 年 5 月 13 日, 广 州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内 司 工 委 主 任 彭 孟 柬 率 队 到 我 院 调 研 时 对 我 院 司 法 公 开 工 作 给 予 充 分 肯 定 自 觉 接 受 检 察 机 关 法 律 监 督, 认 真 办 理 检 察 建 议, 改 进 办 案 工 作 重 视 律 师 在 诉 讼 中 的 作 用, 主 动 听 取 律 师 意 见, 依 法 保 障 律 师 知 情 权 阅 卷 权 辩 论 辩 护 权 等 权 利 拓 宽 陪 审 案 件 范 围, 建 立 随 机 抽 选 机 制, 提 高 陪 审 员 参 审 比 例, 全 年 人 民 陪 审 员 参 与 审 结 的 案 件 占 普 通 程 序 结 案 案 件 总 数 的 64% 三 结 合 法 院 工 作 实 际, 稳 妥 推 进 司 法 改 革 ( 一 ) 推 进 立 案 登 记 制 改 革 依 法 保 障 当 事 人 诉 权, 积 极 推 行 案 件 受 理 制 度 改 革, 变 立 案 审 查 制 为 立 案 登 记 制, 对 于 符 合 立 案 条 件 诉 讼 材 料 齐 全 的, 当 场 登 记 立 案 认 真 执 行 登 记 立 案 程 序, 落 实 一 次 性 告 知 制 度 立 案 登 记 制 施 行 首 日,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广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有 关 领 导 先 后 到 我 院 检 查 该 项 改 革 工 作, 对 - 6 -
我 院 开 展 立 案 登 记 制 改 革 工 作 给 予 充 分 肯 定 ( 二 ) 推 进 审 判 权 运 行 机 制 改 革 严 格 按 照 让 审 理 者 裁 判, 由 裁 判 者 负 责 要 求, 明 确 主 审 法 官 合 议 庭 办 案 责 任 除 法 律 法 规 及 司 法 解 释 明 确 规 定 需 要 由 院 长 庭 长 审 批 的 程 序 性 事 项 外, 其 余 涉 及 审 判 裁 量 及 决 定 事 项 一 律 由 主 审 法 官 合 议 庭 行 使 完 善 审 判 委 员 会 工 作 机 制, 强 化 审 判 指 导 改 革 裁 判 文 书 签 发 制 度, 实 行 谁 办 案 谁 签 发, 院 长 庭 长 不 再 签 发 未 参 加 审 理 案 件 的 裁 判 文 书 ( 三 ) 推 进 审 判 工 作 机 制 改 革 进 一 步 健 全 完 善 刑 事 速 裁 程 序 试 点 工 作 2015 年 3 月, 省 委 政 法 委 省 法 院 省 检 察 院 等 单 位 组 成 刑 事 速 裁 试 点 工 作 联 合 调 研 组 到 我 院 专 项 调 研, 对 该 项 工 作 给 予 高 度 评 价 中 国 审 判 刊 发 广 州 海 珠 : 刑 事 速 裁 改 革 样 本 一 文 介 绍 我 院 在 刑 事 速 裁 工 作 中 的 亮 点, 这 是 我 院 作 为 全 国 唯 一 一 个 基 层 法 院 在 此 次 速 裁 试 点 周 年 探 路 刑 事 诉 讼 程 序 改 革 专 题 中 作 经 验 介 绍 进 一 步 提 升 审 判 管 理 水 平, 以 信 息 化 管 控 案 件 质 效 不 断 优 化 和 整 合 信 息 网 络 资 源, 使 信 息 化 网 络 覆 盖 审 判 执 行 工 作 的 各 个 环 节 节 点 和 各 个 岗 位 人 员, 确 保 所 有 案 件 全 流 程 网 上 办 理 网 上 流 转, 实 现 预 警 提 示 监 控 催 办 督 办 查 询 统 计 一 体 化, 促 进 审 判 高 效 化 和 规 范 化 四 加 强 法 院 队 伍 建 设, 促 进 公 正 廉 洁 司 法 ( 一 ) 加 强 司 法 能 力 建 设 开 展 案 件 质 量 评 查 活 动, 实 行 常 规 评 查 重 点 评 查 专 项 评 查 相 结 合, 重 点 对 被 上 级 法 院 改 判 - 7 -
发 回 重 审 的 案 件 进 行 质 量 核 查 和 案 件 评 析,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进 行 通 报, 增 强 法 官 案 件 质 量 意 识 加 强 法 官 业 务 学 习 培 训, 通 过 案 例 点 评 会 庭 务 学 习 会 专 题 业 务 培 训 等 形 式, 提 高 法 官 司 法 裁 判 水 平 加 强 对 重 大 复 杂 疑 难 案 件 的 研 究, 共 撰 写 案 例 分 析 58 篇, 其 中 3 篇 在 国 家 级 法 律 刊 物 上 发 表,5 篇 在 省 市 级 法 律 刊 物 上 发 表 重 视 提 高 干 警 的 司 法 调 研 能 力, 组 织 干 警 撰 写 调 研 文 章 共 64 篇, 其 中 5 篇 论 文 获 得 国 家 级 奖 项,10 多 篇 获 得 省 市 级 奖 项 ( 二 ) 加 强 司 法 作 风 建 设 深 入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活 动, 认 真 查 摆 存 在 问 题, 扎 实 推 进 作 风 建 设 巩 固 深 化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成 果, 严 防 四 风 反 弹 回 潮 开 展 向 全 国 模 范 法 官 邹 碧 华 学 习 活 动, 引 导 法 官 坚 定 理 想 信 念 组 织 干 警 观 看 广 东 法 院 司 法 作 风 暗 访 片, 定 期 检 查 督 导 干 警 的 工 作 纪 律 情 况, 切 实 改 进 司 法 作 风 ( 三 ) 加 强 司 法 廉 洁 教 育 严 格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召 开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工 作 会 议, 并 由 院 长 为 干 警 上 廉 政 教 育 辅 导 课, 层 级 签 订 廉 政 责 任 状 组 织 干 警 观 看 省 纪 委 区 纪 委 拍 摄 的 廉 政 教 育 警 示 片 和 参 观 廉 政 主 题 展 览, 增 强 干 警 廉 洁 司 法 的 自 觉 性 健 全 权 力 制 约 机 制, 完 善 廉 政 档 案 制 度 重 大 事 项 报 告 制 度 以 及 过 问 案 件 全 程 留 痕 制 度, 监 督 和 规 范 司 法 行 为 各 位 代 表, 法 院 工 作 取 得 的 成 绩 和 进 步, 是 区 委 正 确 领 导 区 人 大 依 法 监 督 区 政 府 和 区 政 协 以 及 社 会 各 界 大 力 支 持 的 结 果 - 8 -
在 此, 我 代 表 法 院 向 关 心 支 持 法 院 工 作 的 有 关 部 门 和 各 界 人 士 表 示 衷 心 的 感 谢! 我 们 也 清 醒 地 认 识 到, 法 院 工 作 还 存 在 不 少 问 题 和 困 难 : 司 法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已 经 开 展, 但 一 些 配 套 方 案 规 定 办 法 还 需 制 定 并 落 实 ; 司 法 公 开 工 作 仍 需 加 大 力 度 ; 司 法 便 民 服 务 仍 存 在 薄 弱 环 节 ; 法 院 队 伍 建 设 和 审 判 管 理 工 作 仍 需 加 强 对 于 这 些 问 题 和 困 难, 我 们 将 采 取 有 力 措 施 认 真 加 以 解 决 五 2016 年 工 作 设 想 2016 年 是 十 三 五 规 划 全 面 实 施 的 第 一 年, 也 是 深 入 推 进 司 法 体 制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我 院 的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是 : 深 入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牢 牢 把 握 司 法 为 民 公 正 司 法 工 作 主 线, 充 分 发 挥 审 判 职 能 作 用, 落 实 司 法 体 制 改 革 工 作 各 项 任 务, 为 十 三 五 规 划 全 面 实 施 提 供 有 力 司 法 服 务 和 保 障 重 点 抓 好 以 下 工 作 : ( 一 ) 充 分 发 挥 审 判 职 能 作 用,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全 力 抓 好 审 判 工 作, 依 法 惩 治 犯 罪 活 动, 积 极 调 处 各 类 民 商 事 纠 纷, 完 善 多 元 化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加 大 执 行 工 作 力 度, 提 高 执 行 工 作 实 效 加 强 审 判 管 理 监 督, 规 范 司 法 行 为 推 进 诉 前 联 调,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 二 ) 围 绕 司 法 公 正 目 标, 有 序 推 进 司 法 改 革 按 照 上 级 的 部 署 和 要 求, 积 极 稳 妥 推 进 司 法 改 革 扎 实 开 展 审 判 权 运 行 机 制 改 革 司 法 人 员 分 类 管 理 改 革 法 官 员 额 制 改 革 等 试 点 任 务 落 - 9 -
实 主 审 法 官 合 议 庭 办 案 责 任 制, 完 善 相 应 监 督 机 制 推 动 以 审 判 为 中 心 的 诉 讼 制 度 改 革, 积 极 开 展 刑 事 速 裁 程 序 试 点 工 作 ( 三 ) 继 续 推 进 司 法 公 开, 努 力 提 高 司 法 公 信 力 积 极 推 进 审 判 流 程 裁 判 文 书 执 行 信 息 三 大 公 开 平 台 建 设, 构 建 开 放 动 态 透 明 便 民 的 阳 光 司 法 机 制 主 动 接 受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和 社 会 各 界 的 监 督, 拓 宽 司 法 监 督 渠 道, 认 真 办 理 相 关 意 见 和 建 议, 切 实 改 进 工 作 ( 四 ) 切 实 加 强 队 伍 建 设, 确 保 司 法 公 正 廉 洁 深 入 开 展 廉 洁 司 法 教 育 活 动, 巩 固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成 果, 扎 实 开 展 严 守 纪 律 法 律 规 范 司 法 行 为 专 项 整 治 活 动, 促 进 执 法 规 范 化 加 强 司 法 能 力 建 设, 抓 好 业 务 学 习 培 训, 着 力 提 高 法 官 的 法 律 素 养 深 入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完 善 审 判 权 执 行 权 监 督 机 制, 确 保 司 法 公 正 廉 洁 各 位 代 表, 努 力 让 人 民 群 众 在 每 一 个 司 法 案 件 中 感 受 到 公 平 正 义 是 我 们 不 懈 奋 斗 的 目 标! 在 新 的 一 年 里, 我 院 将 忠 实 履 行 宪 法 和 法 律 赋 予 的 职 责, 锐 意 进 取, 奋 发 有 为, 真 抓 实 干, 为 海 珠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平 安 法 治 海 珠 建 设 作 出 新 的 贡 献! 海 珠 区 十 五 届 人 大 六 次 会 议 秘 书 处 2016 年 4 月 15 日 印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