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师 大 党 办 字 2015 18 号 各 学 院 党 委 各 党 总 支, 党 委 各 部 门 :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中 办 发 2014 33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和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党 2013 22 号 ) 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曲 师 大 委 字 2015 21 号 ) 等 文 件 精 神, 进 一 步 规 范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学 校 修 订 完 善 了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相 关 制 度,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遵 照 执 行 原 曲 师 大 党 办 字 2013 18 号 文 件 同 时 废 止 党 委 办 公 室 2015 年 11 月 11 日 - 1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提 高 发 展 党 员 质 量,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中 办 发 2014 33 号 ) 和 关 于 加 强 和 改 进 党 的 群 团 工 作 的 意 见 ( 中 发 2015 4 号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订 本 制 度 一 推 优 对 象 的 范 围 团 组 织 工 会 组 织 分 别 推 荐 优 秀 团 员 优 秀 教 工 作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二 推 优 对 象 的 基 本 条 件 1. 拥 护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在 政 治 上 思 想 上 行 动 上 与 党 中 央 保 持 一 致, 自 觉 遵 守 党 的 纲 领 党 的 章 程 ; 2. 认 真 学 习 和 实 践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熟 悉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具 有 坚 定 的 理 想 信 念, 积 极 要 求 进 步, 入 党 动 机 端 正, 愿 望 迫 切 ; 3. 品 德 优 秀, 有 良 好 的 群 众 基 础, 有 较 强 的 组 织 纪 律 性 和 集 体 荣 誉 感 学 生 积 极 参 加 团 组 织 的 各 项 活 动, 学 习 成 绩 优 异, 在 团 员 青 年 中 能 够 发 挥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 教 工 积 极 参 加 单 位 组 织 的 各 项 活 动, 为 人 师 表, 作 风 严 谨 朴 实, 工 作 成 绩 较 突 出 三 推 优 工 作 的 程 序 1. 团 支 部 委 员 会 分 工 会 委 员 会 在 全 面 了 解 入 党 申 请 人 情 况 基 础 上, 经 过 认 真 酝 酿, 提 出 拟 推 荐 的 优 秀 团 员 教 工 名 单 - 2 -
2. 团 支 部 分 工 会 分 别 召 开 团 支 部 大 会 分 工 会 会 员 会 议, 由 党 支 部 安 排 专 人 介 绍 推 荐 对 象 候 选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综 合 表 现,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形 式 进 行 推 荐 推 荐 对 象 候 选 人 获 得 赞 成 票 数 应 超 过 本 班 团 支 部 全 体 团 员 ( 或 本 单 位 全 体 工 会 会 员 ) 人 数 的 半 数 方 可 作 为 推 荐 对 象 3. 团 支 部 分 工 会 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记 实 簿 内 详 实 填 写 本 班 团 支 部 大 会 分 工 会 召 开 的 时 间 应 到 人 数 实 到 人 数 大 会 投 票 推 荐 情 况, 确 定 推 荐 名 单 并 签 署 意 见 后, 向 推 荐 对 象 所 在 单 位 党 支 部 推 荐 4. 党 支 部 对 被 推 荐 优 秀 团 员 教 工 进 行 考 察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优 秀 团 员 教 工, 应 及 时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 对 条 件 尚 不 成 熟 的, 继 续 培 养 四 推 优 工 作 的 要 求 1. 推 优 工 作 要 在 党 组 织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进 行 各 级 党 组 织 要 支 持 和 帮 助 群 团 组 织 开 展 推 优 工 作, 定 期 听 取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工 作 汇 报, 及 时 了 解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工 作 的 情 况, 帮 助 解 决 推 优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2. 学 校 团 委 工 会 各 学 院 团 总 支 ( 团 委 ) 分 工 会 要 将 推 优 工 作 列 入 重 点 工 作,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具 体 计 划, 切 实 加 强 对 推 优 工 作 的 指 导, 每 学 期 至 少 开 展 一 次 推 优 工 作 加 强 对 推 优 工 作 的 检 查, 对 违 反 工 作 要 求 的 组 织 或 个 人, 要 给 予 严 肃 批 评 并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情 节 严 重 的, 要 追 究 相 关 组 织 和 负 - 3 -
责 人 的 责 任 并 做 出 相 应 处 理 3. 团 支 部 分 工 会 向 党 组 织 推 荐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要 严 格 把 握 基 本 条 件 推 优 工 作 必 须 按 照 工 作 程 序, 坚 持 自 下 而 上 民 主 集 中 的 原 则 五 本 制 度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六 本 制 度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4 -
为 提 高 发 展 党 员 质 量, 加 强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和 党 员 的 教 育 培 训,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中 办 发 2014 33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和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党 2013 22 号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订 本 制 度 一 培 训 对 象 和 主 要 目 标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 培 训 对 象 为 已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入 党 申 请 人 主 要 目 标 是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教 育, 提 高 学 员 对 党 的 认 识, 使 他 们 了 解 党 的 性 质 纲 领 宗 旨 组 织 原 则 和 纪 律, 懂 得 党 员 的 义 务 和 权 利, 帮 助 他 们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确 立 为 共 产 主 义 事 业 奋 斗 终 身 的 信 念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 培 训 对 象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中 表 现 优 异, 基 本 符 合 党 员 条 件, 且 被 党 支 部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教 工 和 学 生 主 要 目 标 是 提 高 学 员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进 一 步 加 深 他 们 对 党 的 认 识, 逐 步 树 立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世 界 观 人 生 观 和 价 值 观, 树 立 共 产 主 义 理 想 信 念, 促 使 他 们 自 觉 按 照 党 员 的 标 准 不 断 实 践,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争 取 早 日 加 入 党 组 织 党 员 培 训 : 培 训 对 象 为 预 备 党 员 正 式 党 员 主 要 目 标 是 进 一 步 提 高 党 员 的 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理 论 素 养, 培 养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优 良 作 风, 加 强 党 性 锻 炼, 逐 步 学 会 运 用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立 场 观 - 5 -
点 方 法 分 析 问 题 解 决 问 题, 明 确 党 员 权 利 与 义 务, 增 强 组 织 观 念, 保 持 党 员 先 进 性, 充 分 发 挥 党 员 的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二 培 训 内 容 ( 一 ) 课 堂 内 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重 点 安 排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的 专 题 学 习 :1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性 质 和 宗 旨 ;2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指 导 思 想 ;3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纲 领 ;4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组 织 纪 律 和 作 风 ;5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以 实 际 行 动 早 日 加 入 党 组 织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重 点 安 排 以 下 六 个 方 面 专 题 学 习 :1 党 章 内 容 解 读 ;2 关 于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的 若 干 准 则 文 件 学 习 ;3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历 史 ;4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5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6 当 前 国 际 国 内 政 治 形 势 政 策 教 育 党 员 培 训 主 要 结 合 党 支 部 活 动 和 党 性 锻 炼, 深 化 对 党 的 理 论 创 新 成 果 和 党 章 中 国 共 产 党 廉 洁 自 律 准 则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等 内 容 的 学 习 教 育 重 点 安 排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专 题 学 习 :1 用 马 克 思 主 义 中 国 化 最 新 理 论 成 果 指 导 实 践 ;2 坚 持 和 维 护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体 系 ;3 履 行 党 员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争 做 优 秀 党 员 ;4 坚 持 党 的 原 则, 遵 守 党 的 纪 律, 立 党 为 公, 执 政 为 民 ; 5 加 强 党 的 建 设, 永 葆 党 的 先 进 性 ( 二 ) 实 践 内 容 培 训 过 程 中 要 加 强 党 性 实 践 锻 炼 环 节, 组 织 学 员 立 足 学 习 工 作 和 生 活 实 际, 深 入 开 展 党 性 实 践 教 育 活 动 通 过 社 会 实 践 活 - 6 -
动 党 员 (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 责 任 区 先 锋 岗 党 员 承 诺 结 对 帮 扶 和 志 愿 服 务 等 多 种 方 式 和 途 径, 搭 建 服 务 他 人 服 务 社 会 加 强 党 性 锻 炼 的 平 台 三 培 训 形 式 和 途 径 采 取 集 中 授 课 自 学 观 看 录 像 参 观 考 察 讨 论 撰 写 心 得 体 会 党 性 实 践 锻 炼 等 坚 持 授 课 和 自 学 并 重, 理 论 学 习 与 实 践 锻 炼 相 结 合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由 各 党 总 支 ( 党 委 ) 分 党 校 负 责 组 织,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 党 校 ) 负 责 组 织, 党 员 培 训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 党 校 ) 和 党 总 支 ( 党 委 ) 分 党 校 共 同 负 责 组 织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依 托 学 校 网 上 党 校 进 行, 逐 步 推 进 发 展 对 象 党 员 网 上 党 校 培 训 工 作 四 培 训 要 求 及 考 核 ( 一 ) 学 时 规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一 般 每 年 举 办 2 期, 每 期 总 学 时 不 低 于 24 学 时 ; 党 员 培 训 每 人 每 年 一 般 不 少 于 32 学 时 ( 二 ) 培 训 教 材 以 党 章 为 基 本 教 材, 中 央 组 织 部 组 织 编 写 的 入 党 教 材, 可 以 作 为 学 习 辅 导 材 料 ( 三 ) 师 资 队 伍 学 校 党 校 和 各 分 党 校 要 建 立 以 学 校 党 务 工 作 者 校 院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离 退 休 干 部 党 员 专 业 教 师 政 治 理 论 课 教 师 等 为 主 的 - 7 -
兼 职 教 师 队 伍, 也 可 聘 请 地 方 党 政 干 部 和 社 会 各 界 党 员 骨 干 兼 任 教 师 ( 四 ) 管 理 要 求 各 分 党 校 每 年 要 上 报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培 训 总 结 和 相 关 培 训 数 据 ( 培 训 学 员 名 单 培 训 学 时 考 核 成 绩 等 ), 做 好 培 训 的 档 案 整 理 和 保 管 工 作 ( 五 ) 考 核 方 式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考 核 采 取 考 试 和 撰 写 心 得 体 会 结 合 的 方 式 ; 发 展 对 象 培 训 考 核 采 取 考 试 撰 写 心 得 体 会 和 考 勤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党 员 培 训 考 核 采 取 撰 写 心 得 体 会 的 方 式 五 本 制 度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六 本 制 度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8 -
为 进 一 步 健 全 和 完 善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民 主 监 督 机 制, 增 强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透 明 度,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和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省 高 工 委 2015 6 号 ) 和 关 于 建 立 四 全 程 制 度 进 一 步 规 范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通 知 ( 济 组 通 字 2012 27 号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制 度 一 公 示 对 象 拟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入 党 申 请 人 拟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和 预 备 期 满 拟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 预 备 党 员 二 公 示 范 围 和 时 间 教 职 工 和 学 生 均 在 本 单 位 公 告 栏 或 网 站 公 示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公 示 确 定 发 展 对 象 公 示 和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公 示, 教 职 工 公 示 和 学 生 公 示 应 分 开 进 行 公 示 时 间 为 7 天 三 公 示 程 序 1. 发 布 公 示 由 党 总 支 ( 党 委 ) 会 同 党 支 部 组 织 实 施, 党 支 部 整 理 公 示 对 象 的 综 合 情 况, 按 要 求 拟 定 公 示 内 容, 由 党 总 支 ( 党 委 ) 发 布 公 示 2. 收 集 意 见 党 总 支 ( 党 委 ) 指 定 专 人 受 理 来 信 来 电 来 访, 如 实 准 确 地 登 记 党 员 群 众 反 映 的 意 见 和 情 况 若 反 映 的 问 题 涉 及 到 受 理 单 位 和 受 理 人, 党 员 群 众 可 直 接 向 上 一 级 党 组 织 反 - 9 -
映 3. 调 查 核 实 对 党 员 群 众 反 映 的 问 题 进 行 认 真 调 查 核 实 署 名 反 映 情 况 举 报 问 题 的, 要 及 时 组 织 力 量 调 查, 并 将 调 查 情 况 进 行 反 馈 调 查 过 程 中, 要 允 许 并 听 取 公 示 对 象 作 出 说 明 或 申 辩 4. 公 示 结 果 党 总 支 ( 党 委 ) 和 党 支 部 要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客 观 公 正 的 原 则, 在 深 入 细 致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全 面 客 观 地 评 价 公 示 对 象, 实 事 求 是 地 作 出 结 论 对 公 示 期 内 无 异 议 所 反 映 问 题 查 无 实 据 或 查 证 不 实 以 及 群 众 反 映 虽 有 缺 点 但 不 影 响 工 作 推 进 的 公 示 对 象, 可 继 续 开 展 下 一 环 节 的 工 作 ; 经 调 查 条 件 尚 不 成 熟, 不 宜 发 展 或 转 正 的, 暂 缓 发 展 或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延 长 预 备 期 ; 经 查 确 实 有 问 题 的 公 示 对 象, 应 暂 缓 或 取 消 其 相 应 资 格 对 群 众 反 映 基 层 党 组 织 不 按 程 序 和 标 准 发 展 党 员 的, 经 调 查 核 实 后 迅 速 予 以 纠 正, 对 直 接 负 责 人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处 分 党 支 部 要 及 时 向 支 部 大 会 报 告 调 查 情 况 和 公 示 结 果, 并 将 公 示 结 果 反 馈 给 公 示 对 象 四 公 示 纪 律 要 求 和 责 任 追 究 1. 党 组 织 要 提 高 对 公 示 制 度 的 认 识, 把 认 真 施 行 公 示 制 度 作 为 加 强 党 员 队 伍 建 设 的 一 项 重 要 措 施,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未 经 公 示, 一 律 不 予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或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2. 党 总 支 ( 党 委 ) 和 党 支 部 对 公 示 期 间 所 反 映 出 来 的 问 题 应 - 10 -
认 真 调 查 核 实, 出 现 失 职 渎 职 甚 至 故 意 隐 瞒 情 况 的, 要 追 究 有 关 党 总 支 ( 党 委 ) 书 记 和 党 支 部 书 记 的 责 任 3. 受 党 组 织 指 派, 对 公 示 期 间 群 众 反 映 的 问 题 进 行 调 查 的 有 关 人 员, 要 广 泛 听 取 群 众 和 公 示 对 象 本 人 意 见, 认 真 调 查 核 实, 实 事 求 是 地 撰 写 调 查 报 告, 对 不 负 责 任 调 查 失 实 的, 要 追 究 调 查 人 员 的 责 任 4. 党 组 织 应 该 支 持 和 保 护 反 映 情 况 举 报 问 题 的 党 员 群 众, 严 格 为 其 保 密 有 关 涉 密 人 员 不 遵 守 保 密 纪 律 不 为 举 报 人 保 密, 客 观 上 为 公 示 对 象 提 供 打 击 报 复 的 条 件 或 参 与 对 举 报 人 实 施 打 击 报 复 的, 要 严 肃 追 究 其 责 任 5. 反 映 情 况 举 报 问 题 要 实 事 求 是, 对 借 公 示 之 际 故 意 捏 造 事 实 造 谣 中 伤 诬 陷 他 人 的, 一 经 查 实, 要 依 照 相 关 规 定 做 出 严 肃 处 理 五 公 示 内 容 及 参 考 格 式 公 示 为 加 强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民 主 监 督, 增 强 工 作 透 明 度, 按 照 校 党 委 有 关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制 度 规 定, 现 对 拟 确 定 的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转 正 对 象 ) 基 本 情 况 予 以 公 示, 公 示 期 为 7 天, 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 有 异 议, 请 当 面 或 通 过 书 信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等 方 式 反 映, 也 可 直 接 向 党 委 组 织 部 反 映, 我 们 将 为 您 严 格 保 密, 男 ( 女 ), 年 月 生, 所 在 单 位 和 职 务,( 递 交 入 - 11 -
党 申 请 书 时 间 被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时 间 或 入 党 时 间 ), 奖 惩 情 况 等 所 在 党 总 支 ( 党 委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箱 : 党 委 组 织 部 联 系 电 话 :4456100( 内 线 66100) 党 委 组 织 部 电 子 邮 件 :qfnuzzb@163.com 党 总 支 ( 党 委 )( 盖 章 ) 年 月 日 六 本 制 度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七 本 制 度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12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组 织 员 队 伍 建 设, 确 保 发 展 党 员 质 量,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和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党 2013 22 号 ) 和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学 生 党 员 发 展 和 教 育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省 高 工 委 2015 6 号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制 度 一 组 织 员 的 职 责 1. 指 导 党 支 部 做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在 坚 持 党 员 标 准 和 履 行 入 党 手 续 上 严 格 把 关, 注 意 研 究 和 总 结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经 验 2. 负 责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对 发 展 对 象 作 进 一 步 了 解, 并 帮 助 发 展 对 象 提 高 对 党 的 认 识 3. 指 导 和 督 促 党 支 部 做 好 预 备 党 员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工 作 4. 深 入 实 际, 调 查 研 究, 经 常 了 解 党 建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向 学 校 党 委 汇 报 并 提 出 建 议 二 组 织 员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程 序 和 工 作 要 求 1. 谈 话 前 的 准 备 (1) 认 真 审 查 入 党 材 料 是 否 齐 全, 检 查 入 党 手 续 是 否 完 备, 有 无 违 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2) 向 党 总 支 ( 党 委 ) 和 党 支 部 负 责 人 党 员 群 众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的 政 治 立 场 思 想 觉 悟 道 德 品 质 学 习 工 作 表 现 和 党 组 - 13 -
织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培 养 情 况 (3) 要 通 过 审 阅 材 料 和 调 查 了 解, 考 察 党 支 部 的 决 议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发 展 对 象 在 重 大 政 治 事 件 中 的 表 现 以 及 个 人 在 学 习 工 作 中 的 表 现 同 时 考 察 发 展 对 象 个 人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政 治 历 史 情 况 是 否 清 楚 (4) 根 据 考 察 情 况, 确 定 可 否 与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谈 话 要 针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具 体 情 况, 事 先 拟 定 好 谈 话 提 纲, 确 定 谈 话 内 容 和 重 点, 避 免 公 式 化 简 单 化 2. 谈 话 内 容 (1)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对 党 的 认 识 是 否 正 确, 入 党 动 机 是 否 端 正 (2)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对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的 理 解 和 掌 握 情 况, 对 党 的 性 质 宗 旨 指 导 思 想 最 终 目 标 党 员 的 义 务 和 权 利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纲 领 和 任 务 的 认 识 是 否 正 确 (3)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为 加 入 党 组 织 做 了 哪 些 努 力, 取 得 哪 些 进 步, 了 解 其 在 思 想 上 工 作 上 和 学 习 中 的 优 缺 点 (4)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需 要 向 党 说 明 的 问 题, 教 育 引 导 发 展 对 象 正 确 对 待 入 党 问 题 3. 谈 话 后 的 工 作 要 求 (1) 向 党 委 汇 报 谈 话 的 大 体 经 过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基 本 看 法, 提 出 可 否 发 展 其 入 党 的 建 议 (2) 如 果 同 意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要 将 谈 话 的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 14 -
看 法 评 价 以 及 同 意 其 入 党 的 意 见, 认 真 负 责 地 填 入 入 党 志 愿 书 并 签 名 盖 章 (3) 如 果 暂 不 同 意 发 展 对 象 入 党, 应 与 相 关 党 总 支 ( 党 委 ) 和 党 支 部 进 行 沟 通, 取 得 一 致 意 见 ; 确 实 不 能 统 一 意 见 的, 要 及 时 向 党 委 组 织 部 说 明 情 况, 报 请 党 委 审 议 (4) 组 织 员 原 则 上 应 在 接 到 谈 话 材 料 后 15 天 内 完 成 与 发 展 对 象 的 谈 话 工 作 三 组 织 员 工 作 纪 律 1. 坚 决 执 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规 定, 坚 持 原 则, 对 入 党 手 续 不 全 或 不 具 备 入 党 条 件 的 人, 不 得 同 意 其 入 党 2. 遇 到 复 杂 问 题, 要 及 时 与 党 委 组 织 部 沟 通, 向 学 校 党 委 请 示 3. 组 织 员 代 表 学 校 党 委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考 察 和 教 育, 务 必 严 肃 认 真, 不 得 委 托 非 组 织 员 代 行 组 织 员 职 责 四 本 制 度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五 本 制 度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15 -
为 落 实 发 展 党 员 责 任 制, 严 肃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纪 律, 切 实 保 证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中 办 发 2014 33 号 ) 和 关 于 加 强 新 形 势 下 发 展 党 员 和 党 员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中 办 发 2013 4 号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制 度 一 责 任 追 究 内 容 ( 一 ) 属 以 下 情 况 的, 对 党 总 支 ( 党 委 ) 及 有 关 责 任 人 进 行 责 任 追 究 : 1. 应 由 党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的 事 宜 未 讨 论 就 作 出 决 定 的 ; 2. 未 认 真 审 查 入 党 志 愿 书 等 相 关 入 党 或 转 正 材 料, 材 料 不 齐 全 或 存 在 问 题 较 多 的 ; 3. 对 程 序 不 规 范 手 续 不 完 备 不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发 展 对 象 予 以 审 查 通 过 的 ; 4. 入 党 前 没 有 公 示 或 对 公 示 所 反 映 问 题 不 调 查 核 实 的 ; 5. 负 责 公 示 工 作 的 人 员 未 如 实 向 党 组 织 报 告 公 示 情 况 或 对 公 示 期 间 所 反 映 问 题 调 查 失 实 的 ; 6. 对 党 支 部 上 报 的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或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决 议 未 及 时 审 查 或 者 总 支 部 审 查 意 见 填 写 不 规 范 的 ; 7. 故 意 改 动 党 员 档 案 材 料 的 ( 二 ) 属 以 下 情 况 的, 对 党 支 部 及 有 关 责 任 人 进 行 责 任 追 究 : - 16 -
1. 未 经 过 支 部 委 员 会 讨 论 研 究 未 经 过 党 员 推 荐 和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而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 2. 未 能 指 定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联 系 人, 未 安 排 他 们 参 加 党 内 活 动 及 培 训 的 ; 3. 未 能 按 要 求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考 察, 并 作 考 察 记 录 的 ; 4. 将 不 满 1 年 培 养 教 育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 5. 确 定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时 未 听 取 党 小 组 和 培 养 联 系 人 的 意 见 未 听 取 党 员 和 群 众 的 意 见 未 经 支 委 会 讨 论 和 同 意 的 ; 6. 对 预 备 党 员 平 时 不 教 育 不 考 察, 预 备 期 满 突 击 补 材 料 草 率 转 正 或 者 未 经 批 准 随 意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 7.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提 交 转 正 申 请 后, 未 能 按 时 讨 论 转 正 的 ; 8. 对 不 具 备 转 正 条 件 而 给 予 转 正 的, 没 有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票 决 而 转 正 延 长 预 备 期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 9. 本 人 未 参 加 党 支 部 发 展 或 转 正 大 会, 而 被 吸 收 为 预 备 党 员 或 按 期 转 正 的 ; 10. 没 有 及 时 将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及 入 党 有 关 材 料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批 的 ; ( 三 ) 属 以 下 情 况 的, 对 培 养 考 察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进 行 责 任 追 究 : 1. 未 能 认 真 了 解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和 发 展 对 象 对 党 的 认 识 政 治 觉 悟 思 想 品 质 工 作 作 风 等, 对 其 重 大 问 题 未 能 如 实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的 ; - 17 -
2. 未 能 按 要 求 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记 实 簿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填 写 意 见, 未 能 向 党 支 部 大 会 负 责 地 介 绍 发 展 对 象 真 实 情 况 的 ; 未 认 真 指 导 被 介 绍 人 填 写 入 党 志 愿 书, 未 广 泛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即 介 绍 入 党 的 ( 四 ) 其 他 需 要 追 究 责 任 的 情 况 : 1. 任 何 党 组 织 和 党 员 干 部, 利 用 职 权 搞 突 击 发 展 强 令 发 展 或 把 不 具 备 条 件 的 人 发 展 入 党, 以 入 党 为 条 件 搞 不 正 当 交 易 的 ; 2. 发 展 对 象 隐 瞒 本 人 政 治 历 史 问 题 所 受 处 分 和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政 治 历 史 问 题 以 及 需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其 他 问 题 的 ; 3. 发 展 对 象 为 达 到 入 党 目 的, 采 取 贿 赂 威 胁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的 或 者 对 党 组 织 有 其 他 欺 骗 行 为 的 二 责 任 追 究 方 式 1.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的 责 任 追 究, 按 照 谁 管 理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或 相 关 党 组 织 对 承 担 责 任 的 党 组 织 和 个 人 进 行 调 查 处 理 根 据 情 节 轻 重 采 取 口 头 批 评 责 令 检 查 通 报 批 评 等 处 理 方 式 被 追 究 责 任 的 党 组 织 和 个 人 应 如 实 向 党 委 组 织 部 或 相 关 党 组 织 作 出 情 况 说 明, 及 时 纠 正 出 现 的 错 误 2. 对 问 题 突 出 责 任 重 大, 情 节 严 重 的 组 织 或 个 人, 按 照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和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党 内 相 应 的 纪 律 处 分 3. 对 弄 虚 作 假 搞 不 正 之 风 违 反 规 定 接 收 的 预 备 党 员 不 予 承 认, 并 在 支 部 大 会 上 公 布 - 18 -
4. 被 追 究 责 任 的 党 组 织, 两 年 内 不 得 被 评 为 先 进 基 层 党 组 织, 被 追 究 责 任 的 党 组 织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相 关 责 任 人 不 得 被 评 为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或 优 秀 党 务 工 作 者 5. 被 追 究 的 发 展 对 象, 两 年 内 不 得 吸 收 入 党, 待 完 全 改 正 错 误, 提 高 认 识 后 方 能 重 新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 被 追 究 的 预 备 党 员, 要 进 行 严 肃 的 批 评 教 育, 视 情 节 情 重, 给 予 延 长 预 备 期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处 理 6.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存 在 严 重 问 题 的 党 组 织 要 限 期 召 开 党 内 民 主 生 活 会, 针 对 问 题, 开 展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研 究 制 定 整 改 措 施 7. 责 任 追 究 和 组 织 处 理, 一 般 应 自 发 现 问 题 之 日 起 30 天 内 处 理 完 毕 三 工 作 要 求 1.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责 任 追 究 要 坚 持 党 要 管 党, 从 严 治 党 的 原 则, 发 现 问 题 要 认 真 调 查, 严 肃 处 理, 绝 不 姑 息 迁 就 要 坚 持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实 事 求 是 的 原 则, 注 重 调 查 研 究, 尊 重 客 观 事 实, 以 事 实 为 依 据 追 究 相 关 组 织 和 人 员 的 责 任 按 照 工 作 范 围 及 职 责, 准 确 界 定 错 误 性 质, 分 清 直 接 责 任 和 领 导 责 任, 视 其 情 节 区 别 对 待, 做 到 既 严 肃 认 真, 又 处 理 恰 当 2. 各 级 党 组 织 一 定 要 以 对 党 高 度 负 责 的 态 度, 增 强 政 治 责 任 心, 切 实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不 断 提 高 工 作 水 平, 自 觉 增 强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严 格 按 照 标 准 和 规 定 程 序 发 展 党 员, 确 保 发 展 党 员 质 量 四 本 制 度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五 本 制 度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19 -
为 做 好 发 展 党 员 的 培 养 衔 接 工 作, 推 进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和 党 员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根 据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曲 师 大 委 字 2015 21 号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制 度 一 档 案 管 理 责 任 分 工 1. 党 支 部 负 责 管 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档 案 ; 党 总 支 ( 党 委 ) 负 责 管 理 本 科 生 党 员 档 案 和 研 究 生 在 读 期 间 发 展 和 转 正 的 党 员 档 案 以 及 教 职 工 预 备 党 员 档 案 ; 研 究 生 处 负 责 管 理 入 校 前 已 是 正 式 党 员 的 研 究 生 党 员 档 案 ; 人 事 处 档 案 室 负 责 管 理 教 职 工 正 式 党 员 档 案 2.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应 由 思 想 素 质 高 责 任 意 识 强 熟 悉 党 务 工 作 的 党 员 干 部 专 门 负 责, 须 设 立 专 门 橱 柜 档 案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职 责 是 : 负 责 保 管 收 集 和 整 理 档 案 材 料 ; 办 理 档 案 查 阅 借 阅 和 转 移 手 续 ; 登 记 变 动 情 况, 提 供 必 要 数 据 和 信 息 查 询 ; 维 护 档 案 的 安 全, 做 好 保 密 工 作 二 档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1.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档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 入 党 申 请 书 思 想 汇 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记 实 簿 2 发 展 对 象 档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 入 党 申 请 书 思 想 汇 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记 实 簿 自 传 政 审 材 料 - 20 -
3. 党 员 档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 入 党 申 请 书 思 想 汇 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记 实 簿 政 审 材 料 自 传 入 党 志 愿 书 正 式 党 员 档 案 还 应 有 转 正 申 请 书 三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1.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和 工 作 需 要 对 档 案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实 行 一 人 一 卷, 如 : 按 所 属 不 同 支 部, 按 本 科 研 究 生 等 不 同 学 历 层 次 或 按 预 备 和 正 式 党 员 分 类 等 要 建 立 健 全 定 期 收 集 整 理 制 度 保 密 制 度 借 阅 制 度 定 期 核 查 制 度 接 转 制 度 等, 做 好 防 火 防 蛀 防 潮 防 盗 工 作, 确 保 不 出 现 档 案 的 缺 损 和 丢 失 2. 档 案 在 接 转 过 程 中 要 实 行 严 格 的 登 记 手 续, 建 立 详 细 接 转 记 录, 记 录 接 转 时 间 内 容 原 因, 转 出 人 和 接 收 人 要 签 字 确 认 3. 查 阅 档 案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保 密 制 度, 严 禁 擅 自 泄 露 档 案 内 容 或 涂 改 圈 划 抽 取 撤 换 档 案 材 料 任 何 个 人 不 得 查 阅 本 人 档 案 4. 新 入 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档 案 由 所 属 党 支 部 接 收, 党 支 部 应 做 好 其 信 息 登 记 档 案 接 收 工 作, 并 及 时 将 新 的 培 养 考 察 材 料 补 充 进 档 案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离 校 时, 党 支 部 负 责 及 时 将 其 档 案 移 交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档 案 接 转 记 录 5. 新 生 党 员 入 校 时, 党 委 组 织 部 统 一 办 理 组 织 关 系 转 入 手 续, 党 总 支 ( 党 委 ) 和 研 究 生 处 要 及 时 做 好 新 生 党 员 的 信 息 登 记 档 案 接 收 工 作 教 工 党 员 进 校 时, 其 组 织 关 系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办 理, 档 案 由 人 事 处 负 责 接 收 党 委 组 织 部 将 对 新 生 党 员 和 新 进 教 工 党 员 的 档 案 统 一 进 行 审 核, 对 材 料 不 齐 全 或 发 展 程 序 不 规 范 的, 将 - 21 -
与 原 党 组 织 联 系, 由 原 党 组 织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补 齐 材 料 或 对 有 关 情 况 作 出 说 明 6. 本 科 生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后, 党 员 材 料 由 党 总 支 ( 党 委 ) 负 责 装 入 本 人 档 案 教 职 工 预 备 党 员 档 案 转 正 后 移 交 到 人 事 处 档 案 室, 归 入 本 人 档 案, 由 人 事 处 管 理 7. 学 生 党 员 离 校 时, 党 委 组 织 部 统 一 办 理 组 织 关 系 转 出 手 续, 各 党 总 支 ( 党 委 ) 与 招 生 就 业 处 或 研 究 生 处 妥 善 办 理 党 员 档 案 转 接 手 续, 做 好 转 接 记 录 四 工 作 要 求 1. 高 度 重 视 档 案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工 作,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提 供 必 要 的 人 力 物 力 条 件 以 及 制 度 保 障, 确 保 档 案 的 安 全 保 密 2. 党 委 组 织 部 要 认 真 检 查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特 别 是 毕 业 生 党 员 档 案 转 出 前, 要 对 各 学 院 的 毕 业 生 党 员 档 案 整 理 情 况 进 行 抽 检, 对 工 作 措 施 不 到 位 管 理 混 乱 的 单 位, 进 行 通 报 批 评 ; 对 因 管 理 不 善, 造 成 档 案 损 毁 或 丢 失 的 单 位, 追 究 有 关 党 组 织 负 责 人 和 档 案 管 理 人 员 的 责 任 五 本 制 度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六 本 制 度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党 委 办 公 室 2015 年 11 月 11 日 印 发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