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测 CNAS L0089 江 苏 省 环 境 中 心 报 告 (2014) 环 监 ( 气 ) 字 第 (097-5) 号 类 别 : 验 收 项 目 名 称 : 江 苏 国 信 协 联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6(1 135MW) 机 组 烟 气 脱 硫 脱 硝 及 除 尘 技 改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 江 苏 国 信 协 联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9 月 地 址 :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凤 凰 西 街 241 号 邮 编 :210036 电 话 :025-84216381
承 担 单 位 : 江 苏 省 环 境 中 心 主 任 : 潘 良 宝 总 工 程 师 : 郁 建 桥 项 目 负 责 人 : 沈 建 康 报 告 编 写 人 : 沈 建 康 一 审 : 俞 美 香 二 审 : 刘 雯 签 发 : 职 务 : 江 苏 省 环 境 中 心 电 话 :(025)86266831( 传 真 ) 邮 编 :210036 地 址 :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凤 凰 西 街 241 号
表 一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江 苏 国 信 协 联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6(1 135MW) 机 组 烟 气 脱 硫 脱 硝 及 除 尘 技 改 项 目 江 苏 国 信 协 联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主 要 产 品 名 称 设 计 能 力 实 际 能 力 技 改 脱 硫 装 置 : 设 计 脱 硫 效 率 98.6%(98.0%, 批 复 要 求 );SO 2 排 放 浓 度 50mg/m 3 ; 脱 硝 装 置 : 设 计 脱 硝 效 率 80%;NO X 排 放 浓 度 100mg/m 3 ; 除 尘 装 置 :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20mg/Nm 3 环 评 时 间 2013 年 10 月 开 工 日 期 2013 年 12 月 28 日 投 入 试 生 产 时 间 2014 年 8 月 20 日 现 场 时 间 2014 年 8 月 27 日 ~30 日 环 评 报 告 表 审 批 部 门 环 保 设 施 设 计 单 位 宜 兴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脱 硫 脱 硝 : 同 方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分 公 司 电 除 尘 : 福 建 龙 净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报 告 表 编 制 单 位 环 保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江 苏 绿 源 工 程 设 计 研 究 有 限 公 司 脱 硫 脱 硝 : 同 方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分 公 司 电 除 尘 : 福 建 龙 净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概 算 179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总 概 算 17900 万 元 比 例 100% 实 际 总 投 资 17900 万 元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17900 万 元 比 例 100% 验 收 依 据 1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第 13 号 令 2001 年 12 月 27 日 2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0]38 号 文 2000 年 2 月 24 日 3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工 作 的 通 知 苏 环 监 [2006]2 号 2006 年 2 月 20 日 4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苏 环 控 [97]112 号 5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6 关 于 对 江 苏 宜 兴 协 联 热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 135MW 机 组 烟 气 脱 硫 脱 硝 及 除 尘 器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 宜 环 表 复 [2013]500 号 )
1 废 气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表 2 标 准 烟 尘 浓 度 20mg/Nm 3 SO 2 排 放 浓 度 : 50mg/Nm 3 NO x 排 放 浓 度 : 100mg/Nm 3 ; 验 收 标 准 标 号 级 别 2 厂 界 无 组 织 废 气 TSP: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中 表 2 标 准, 1.0mg/m 3 ; 氨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1993) 表 1 中 二 级 标 准, 1.5mg/Nm 3 3 噪 声 厂 界 噪 声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1 废 气 烟 尘 :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GB/T16157-1996 SO 2: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HJ/T57-2000 NO x: 定 电 位 电 解 验 收 分 析 方 法 法 空 气 和 废 气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2 无 组 织 废 气 3 噪 声 氨 :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533-2009) 厂 界 噪 声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表 二 主 要 建 设 规 模 和 建 设 内 容 : (1) 脱 硫 系 统 脱 硫 改 造 采 用 石 灰 石 - 石 膏 湿 法 工 艺 进 行 烟 气 脱 硫 改 造, 同 时 取 消 GGH, 进 行 引 增 合 一 改 造 脱 硫 还 原 剂 采 用 外 购 成 品 石 灰 石 粉, 脱 硫 效 率 不 小 于 98.6%, 保 证 在 烟 气 SO 2 浓 度 3500mg/Nm 3 ( 干 基,6%O 2) 及 BMCR 设 计 工 况 烟 气 量 条 件 下, 满 足 烟 囱 出 口 SO 2 浓 度 50mg/Nm 3 ( 干 基,6% O 2) (2) 脱 硝 系 统 脱 硝 改 造 采 用 选 择 性 催 化 还 原 法 (SCR) 脱 硝 装 置, 还 原 剂 采 用 无 水 液 氨, 烟 气 脱 硝 装 置 的 脱 硝 效 率 不 小 于 80%, 保 证 在 反 应 器 入 口 烟 气 NOX 浓 度 420mg/Nm 3 ( 干 基,6%O 2) 的 条 件 下, 反 应 器 后 出 口 烟 气 NO X 浓 度 84mg/Nm 3 ( 干 基,6%O 2); 氨 的 逃 逸 率 不 大 于 3ppm,SO 2/SO 3 转 化 率 不 大 于 1%( 干 基,6% O 2) (3) 电 除 尘 系 统 电 除 尘 器 改 造 将 原 有 四 电 场 进 行 扩 容 改 造 ( 加 高 ), 极 线 极 板 全 部 更 换, 尾 部 加 装 一 个 普 通 电 场, 所 有 电 场 均 改 造 为 高 频 电 源 电 除 尘 改 造 完 成 后, 保 证 电 除 尘 出 口 粉 尘 浓 度 30mg/Nm 3, 考 虑 湿 法 脱 硫 塔 50% 的 除 尘 效 果, 烟 尘 的 最 终 排 放 浓 度 <20mg/Nm 3 本 次 改 造 工 程 涉 及 到 的 系 统 设 备 主 要 有 锅 炉 ( 含 空 气 预 热 器 ) 电 除 尘 器 引 风 机 烟 囱 脱 硫 系 统
表 三 主 要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处 理 和 排 放 情 况 ( 附 示 意 图 ): Z4 Z3 Z1 Z2 Z 噪 声 测 点 1 废 气 在 #6 机 组 脱 硫 系 统 进 出 口 脱 硝 系 统 进 出 口 及 除 尘 系 统 进 出 口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进 行, 2 天, 每 天 3 次 在 厂 界 下 风 向 3 个 监 控 点, 对 无 组 织 氨 厂 界 浓 度 进 行, 2 天, 每 天 3 次 2 废 水 本 技 改 项 目 无 废 水 3 噪 声 分 别 在 厂 界 的 东 南 西 北 各 设 一 点, 2 天, 昼 夜 各 1 次 4 固 废 技 改 项 目 不 产 生 固 废
表 四 废 气 及 工 况 结 果 点 位 #6 机 组 脱 硫 系 统 进 口 #6 机 组 烟 囱 排 口 表 4-1 #6 机 组 脱 硫 系 统 烟 气 结 果 汇 总 表 硫 份 SO 2 脱 硫 效 率 频 次 日 期 (%)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 1 1737 866 / 8.27 2 0.76 1713 851 / 3 1620 803 / 4 1718 797 / 8.28 5 0.73 1699 835 / 6 1631 749 / 均 值 1620~1737 749~866 / 1 21 10.4 98.8 8.27 2 0.76 23 11.8 98.7 3 21 10.3 98.7 4 18 8.27 99.0 8.28 5 0.73 9 4.65 99.5 6 13 5.92 99.2 均 值 9~23 4.65~11.8 98.7~99.5 批 复 要 求 50 / 98.0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 达 标
表 4-2 #6 机 组 脱 硝 系 统 烟 气 结 果 汇 总 表 点 位 #6 机 组 脱 硝 系 统 进 口 #6 机 组 脱 硝 系 统 出 口 日 期 2014.8.29 2014.8.30 2014.8.29 2014.8.30 频 次 1 负 荷 SCR 进 口 NOX 浓 度 #6 机 组 脱 硝 系 统 A 侧 #6 机 组 脱 硝 系 统 B 侧 SCR 出 口 NOX 排 放 浓 度 SCR 脱 硝 效 率 SCR 进 口 NOX 浓 度 SCR 出 口 NOX 排 放 浓 度 SCR 脱 硝 效 率 (MW) (mg/m 3 ) (mg/m 3 ) (%) (mg/m 3 ) (mg/m 3 ) (%) 298 / / 376 / / 2 122 282 / / 363 / / 3 298 / / 375 / / 4 304 / / 338 / / 5 121 295 / / 334 / / 6 289 / / 332 / / 范 围 282~304 / / 332~376 / / 1 / 75 74.8 / 75 80.1 2 122 / 79 72.0 / 72 80.2 3 / 74 75.2 / 72 80.8 4 / 60 80.3 / 67 80.2 5 121 / 59 80.0 / 66 80.2 6 / 57 80.3 / 67 79.8 范 围 / 最 大 值 / 57~79 72.0~80.3 / 66~75 79.8~80.8 批 复 要 求 / 100 / / 100 / 达 标 情 况 / 达 标 / / 达 标 / 注 : 因 脱 硝 断 面 不 具 备 烟 气 量 精 准 测 量 条 件, 故 脱 硝 效 率 以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计 算, 即 脱 硝 效 率 =(CNOX 进 口 浓 度 -CNOX 出 口 浓 度 )/ CNOX 进 口 浓 度 100%
点 位 #6 除 尘 器 进 口 #6 除 尘 器 出 口 #6 机 组 烟 囱 入 口 日 期 8.27 8.28 8.27 8.28 8.27 8.28 表 4-3 #6 机 组 除 尘 系 统 烟 气 结 果 汇 总 表 煤 种 烟 尘 负 荷 烟 气 量 频 次 灰 分 实 测 浓 度 折 算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除 尘 效 率 MW % m 3 /h mg/m 3 mg/m 3 kg/h % 1 434804 19886 / 8646 / 2 135 18.42 438307 19341 / 8477 / 3 433534 19889 / 8624 / 4 398598 20919 / 8339 / 5 124 19.66 407080 21084 / 8583 / 6 407819 20991 / 8561 / 1 442138 14.4 / 6.35 99.927 2 135 18.42 443050 14.9 / 6.60 99.922 3 439605 15.1 / 6.65 99.923 4 404073 15.9 / 6.40 99.923 5 124 19.66 412546 16.1 / 6.64 99.923 6 412386 15.4 / 6.36 99.926 范 围 / 14.4~16.1 / / 99.922~99.927 1 451604 11.9 10.6 5.39 / 2 135 18.42 453549 12.7 11.4 5.78 / 3 449448 13.1 11.8 5.89 / 4 413478 12.32 10.9 5.09 / 5 124 19.66 422679 11.98 10.3 5.06 / 6 422768 12.88 11.7 5.45 / 均 值 / / 10.3~11.8 / 99.94( 综 合 ) 批 复 要 求 / / 20 / 99.8 达 标 情 况 / / 达 标 / 达 标
表 4-4 厂 界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结 果 氨 氨 点 位 日 期 频 次 mg/m 3 日 期 频 次 mg/m 3 厂 界 第 一 次 0.04 第 四 次 0.09 下 风 向 1 (Q1) 8 月 29 日 第 二 次 0.07 8 月 30 日 第 五 次 0.09 第 三 次 0.11 第 六 次 0.11 厂 界 第 一 次 0.04 第 四 次 0.09 下 风 向 2 (Q2) 8 月 29 日 第 二 次 0.01 8 月 30 日 第 五 次 0.07 第 三 次 0.08 第 六 次 0.03 厂 界 第 一 次 0.04 第 四 次 0.04 下 风 向 3 (Q3) 8 月 29 日 第 二 次 0.14 8 月 30 日 第 五 次 0.12 第 三 次 0.03 第 六 次 0.09 评 价 标 准 1.5 / / 1.5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 / 达 标 注 : 期 间 8 月 29 日 30 日 天 气 均 为 少 云, 东 南 风, 风 速 为 1.2m/s~1.6m/s N Q2 Q3 Q1 办 公 区 国 信 协 联 公 司 机 组 图 1 厂 界 无 组 织 点 位 布 置 示 意 图
表 4-5 厂 界 噪 声 结 果 单 位 :Leq [db(a)] 测 点 2014 年 8 月 28 日 2014 年 8 月 29 日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东 侧 Z1 59.2 54.0 58.7 53.9 南 侧 Z2 54.4 50.3 53.5 49.8 西 侧 Z3 57.4 53.6 58.1 52.4 北 侧 Z4 62.4 54.4 63.0 54.2 标 准 值 65 55 65 55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注 : 期 间 天 气 少 到 多 云 风 速 5.0m/s
表 五 环 保 检 查 结 果 1 按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一 水 多 用 原 则 建 设 和 完 善 本 项 目 给 排 水 回 用 水 管 网 脱 硫 工 段 产 生 的 废 水 全 部 回 用 于 输 煤 系 统, 不 得 外 排 落 实 情 况 : 已 经 落 实 相 关 管 网 建 设, 脱 硫 废 水 全 部 到 煤 场 作 为 喷 淋 水 使 用 2 本 次 改 造, 锅 炉 烟 气 采 用 低 氮 燃 烧 +SCR 法 脱 硝 + 五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 石 灰 石 - 石 膏 湿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艺, 综 合 除 尘 效 率 99.8%, 脱 硫 效 率 98%, 脱 硝 效 率 80% 锅 炉 烟 气 排 放 执 行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表 2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无 组 织 排 放 氨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1993) 落 实 情 况 : 锅 炉 烟 气 采 用 低 氮 燃 烧 +SCR 法 脱 硝 + 五 电 场 静 电 除 尘 + 石 灰 石 - 石 膏 湿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艺, 综 合 除 尘 效 率 脱 硫 效 率 均 满 足 批 复 要 求,SCR 实 测 脱 硝 效 率 为 72.0%~80.8%, 锅 炉 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表 2 规 定 的 限 值 要 求, 无 组 织 排 放 氨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1993) 要 求 3. 对 易 产 生 的 高 噪 声 设 备 须 采 取 有 效 减 振 隔 声 消 声 等 措 施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落 实 情 况 : 已 经 采 取 有 效 减 振 隔 声 消 声 等 措 施,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4 按 资 源 化 减 量 化 无 害 化 处 理 处 置 原 则, 落 实 各 类 固 废 的 收 集 处 理 处 置 和 综 合 利 用 措 施, 实 现 固 体 废 物 零 排 放 按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技 术 规 范 (HT/T298-2007) 和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的 规 定, 对 脱 硝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催 化 剂 应 进 行 危 险 特 性 鉴 别 危 险 废 物 须 委 托 具 备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安 全 处 置, 并 在 验 收 前 办 理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审 批 手 续 危 险 废 物 厂 内 暂 存 场 所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要 求 落 实 情 况 : 已 经 落 实 各 类 固 废 的 收 集 处 理 处 置 和 综 合 利 用 措 施, 实 现 固 体 废 物 零 排 放
5 按 要 求, 设 置 液 氨 储 罐 为 界 的 100 米 石 灰 石 粉 库 为 界 100 米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此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今 后 也 不 会 有 新 建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目 标 落 实 情 况 : 此 区 域 在 厂 区 内 部, 不 涉 及 住 宅 等 敏 感 目 标 6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防 治 生 产 过 程 化 学 品 储 运 过 程 及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事 故 发 生 特 别 应 加 强 作 为 原 料 的 有 毒 有 害 的 化 学 品 ( 液 氨 ) 存 贮 及 使 用 过 程 的 管 理, 厂 内 应 设 置 足 够 容 量 的 废 水 事 故 应 急 池 和 消 防 废 水 收 集 池, 分 支 事 故 废 水 进 入 外 环 境 完 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在 储 罐 区 周 边 应 设 置 物 料 泄 漏 应 急 截 流 沟, 防 止 泄 漏 物 料 进 入 环 境 储 备 事 故 应 急 器 材 和 物 资, 定 期 组 织 演 练, 确 保 环 境 安 全 落 实 情 况 : 已 经 建 立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并 加 强 了 液 氨 存 贮 及 使 用 过 程 的 管 理, 厂 区 内 有 足 够 的 废 水 事 故 应 急 池 和 消 防 废 水 收 集 池, 已 经 完 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储 备 事 故 应 急 器 材 和 物 资, 定 期 组 织 演 练, 确 保 环 境 安 全 7 按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 苏 环 控 [1997]122 号 ) 的 有 关 要 求 设 置 各 类 排 污 口 和 标 志, 污 水 接 管 口 须 设 置 流 量 计 等 在 线 设 备, 烟 囱 须 预 留 取 样 平 台 并 安 装 烟 气 连 续 装 置, 并 与 环 保 部 门 污 染 源 监 控 系 统 联 网 落 实 情 况 : 已 经 设 置 各 类 排 污 口 和 标 志, 污 水 接 管 口 须 设 置 流 量 计 等 在 线 设 备, 烟 囱 须 预 留 取 样 平 台 并 安 装 烟 气 连 续 装 置, 并 与 环 保 部 门 污 染 源 监 控 系 统 联 网 8 本 项 目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尽 量 采 用 切 实 可 行 的 节 水 措 施, 不 断 提 高 水 的 重 复 利 用 率, 并 实 施 节 能 减 排,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落 实 情 况 : 已 落 实
六 验 收 结 论 及 建 议 一 验 收 结 论 该 项 目 已 按 国 家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法 规 要 求,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司 建 立 了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了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验 收 期 间, 废 气 中 SO 2 NO X 及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火 电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3223-2011) 表 2 标 准 要 求, 综 合 除 尘 效 率 脱 硫 效 率 均 满 足 本 项 目 批 复 要 求, SCR 实 测 脱 硝 效 率 为 72.0%~80.8%; 厂 界 无 组 织 氨 的 浓 度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1993) 表 1 中 二 级 标 准 ;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标 准 要 求 其 他 相 关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基 本 落 实 二 建 议 加 强 对 各 类 废 气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的 运 行 维 护 和 管 理, 确 保 处 理 设 施 的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达 标 排 放
七 环 评 批 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