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Similar documents
第 七 条 本 规 则 构 成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规 则 的 补 充 条 款, 根 据 开 放 式 基 金 对 应 的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与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规 则 或 中 登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和 指 引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未 尽 事 宜, 参 照 相 关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1 第 二 章 基 金 账 户 的 开 立... 1 第 三 章 交 易 账 户... 1 第 四 章 投 资 人 网 上 交 易 的 开 通... 2 第 五 章 投 资 人 基 金 账 户 信 息 变 更... 2 第 六 章 交 易 密 码... 2 第 七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第 九 条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时 投 资 者 必 须 提 供 真 实 姓 名 有 效 的 证 件 类 型 及 证 件 号 码, 并 接 受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方 式 验 证 身 份 第 十 条 投 资 者 若 通 过 网 上 系 统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必 须 已 经 认 真 阅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I

<4D F736F F 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D F736F F 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C6ECCFC2BBF9BDF0D0C2D4F6C9CFBAA3CCECCCECBBF9BDF0CFFACADBD3D0CFDEB9ABCBBECEAAB4FACFFABBFAB9B9B2A2B2CED3EBC9CFBAA3CCECCCECBBF9BDF0CFFACADBD3D0CFDEB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 请 其 中, 支 付 宝 企 业 认 证 用 户 卖 出 基 金 份 额 所 得 款 项 只 能 到 达 投 资 者 支 付 宝 账 户 8 快 速 转 出 : 是 指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直 销 自 助 式 前 台 提 交 货 币 基 金 快 速 转 出 申 请, 申 请 转 出 货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gongGaoMingCheng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Microsoft Word 关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销售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docx

Microsoft Word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doc

上证指数

关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建设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内 通 过 上 述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 公 司 股 东 应 选 择 现 场 投 票 或 网 络 投 票 中 的 一 种 方 式, 如 果 同 一 表 决 权 出 现 重 复 投 票 表 决 的, 以 第 一 次 投 票 表 决 结 果 为 准 6 会 议 的 出 席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

二 鑫 钱 宝 业 务 规 则 交 易 日 :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正 常 交 易 日 ( 一 ) 签 约 变 更 签 约 和 解 约 规 则 1 投 资 者 通 过 南 京 银 行 柜 台 办 理 鑫 钱 宝 业 务 签 约 的 申 请 时 间 为 周

<4D F736F F 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3 东 吴 行 业 轮 动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东 吴 进 取 策 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东 吴 新 经 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东 吴 新 创 业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操作手册

票 据 等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其 他 低 风 险 类 投 资 品 种 及 仅 限 于 以 上 投 资 范 围 的 货 币 基 金 债 券 基 金 信 托 计 划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或 其 他 银 行 理 财 计 划 提 前 终 止 条 款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Microsoft Word - PrintTemp严祥瑞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登 记 结 算 业 务 指 南 (2016 年 1 月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 Ltd.Shanghai

一 个 工 作 日 另 外 本 基 金 将 根 据 第 二 个 保 本 周 期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募 集 规 模 上 限 (25 亿 元 人 民 币 ) 设 定 过 渡 期 申 购 的 规 模 上 限, 若 本 基 金 提 前 达 到 或 接 近 规 模 上 限,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江银理财" 1457期3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 a.doc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M<100 万 元 0.60% 100 万 元 M<500 万 元 0.40% M 500 万 元 每 笔 1000 元 (2) 申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1) 若 投 资 者 选 择 申 购 E 类 基 金 份 额, 则 申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当 申 购 费 用 适 用 比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以 网 站 公 示 为 准 产 品 风 险 等 级 较 低 风 险 ( 本 评 级 为 浙 商 银 行 内 部 测 评 结 果, 仅 供 参 考 ) 适 合 客 户 经 浙 商 银 行 风 险 评 估, 评 定 为 稳 健 型 及 以 上 的 私 人 银 行 客 户 投 资 及 收 益 币 种 人

第 三 条 服 务 订 购 与 改 签 服 务 提 供 与 使 用 及 服 务 解 约 您 使 用 本 服 务 之 前, 应 当 在 本 服 务 自 助 签 约 平 台 依 照 本 协 议 的 规 定 和 页 面 提 示 进 行 服 务 订 购 ( 即 签 约 ) 操 作, 上 述 页 面 提 示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运营部业务部分制度汇编

当 事 人 集 合 的 参 与 集 合 的 退 出 3) 结 汇 购 汇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集 合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的, 资 产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合 同 变 更 程 序 后,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本 的 投 资 范 围 2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以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编号:XXXXX-XXX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股票代码:00093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

Microsoft Word 丝绸股份.doc

目 录 页 次 一 审 计 报 告 1-2 二 已 审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负 债 表 3 利 润 表 4 净 值 变 动 表 5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6-13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3-035

华夏理财—信托贷款产品说明书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并 以 全 文 作 为 投 资 决 策 的 依 据 通 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可 到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处 查 阅, 也 可 在 上 海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保 险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出 现

本 次 可 转 债 票 面 利 率 不 超 过 2.0%, 具 体 每 一 年 度 的 利 率 水 平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国 家 政 策 市 场 状 况 和 本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与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确 定 6. 还 本 付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报 价 量 单 位 变 动 点 交 割 方 式 挂 牌 基 准 价 每 日 结 算 价 到 期 交 割 价 到 期 交 割 结 算 金 额 等 2.2 合 约 代 码 交 易 系 统 中 用 于 区 分 不 同 合 约 品 种 的 代 码, 由 标 的 债 券 缩 写 和 到 期 月 份 组 成 如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网 站 刊 登 有 关 拟 议 资 产 出 售 的 挂 牌 公 告 经 在 北 京 产 权 交 易 所 履 行 进 场 交 易 流 程, 中 群 公 司 与 中 昌 公 司 ( 共 同 作 为 卖 方 ) 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就 拟 议 资 产 出 售

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Transcription: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业 务 规 则 1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等 相 关 的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规 则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特 订 立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放 式 基 金 网 上 交 易 业 务 规 则 ( 以 下 简 称 本 规 则 ) 网 上 交 易 所 涉 及 的 投 资 者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相 关 机 构 应 遵 守 本 规 则 本 规 则 中 未 提 及 或 未 明 确 规 定 的 相 关 事 宜 应 参 照 业 务 规 则 第 二 条 本 规 则 所 指 投 资 者 是 依 照 本 公 司 所 设 立 管 理 的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通 过 本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指 定 且 授 权 的 网 站 ( 以 下 统 称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 进 行 网 上 交 易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第 三 条 本 规 则 所 指 网 上 交 易 是 指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对 其 账 户 进 行 管 理 或 基 金 交 易 的 行 为 网 上 交 易 提 供 的 业 务 包 括 : 基 金 账 户 开 立 交 易 账 户 的 增 开 与 注 销 交 易 密 码 修 改 与 重 置 认 购 申 购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赎 回 转 换 撤 单 转 托 管 修 改 分 红 方 式 同 一 基 金 持 有 人 银 行 卡 号 变 更 账 户 注 销 和 查 询 等 业 务 第 四 条 本 规 则 所 指 指 定 银 行 是 指 投 资 者 授 权 的 并 可 以 提 供 符 合 本 公 司 要 求 的 资 金 结 算 途 径 的 银 行 或 金 融 机 构 第 五 条 凡 进 行 网 上 交 易 的 投 资 者 必 须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放 式 基 金 网 上 远 程 交 易 服 务 协 议, 同 意 并 遵 守 该 协 议 的 规 定 第 二 章 基 金 账 户 和 交 易 账 户 的 开 立 第 六 条 投 资 者 从 事 网 上 交 易 需 事 先 开 立 本 公 司 基 金 账 户 和 本 公 司 直 销 交 易 账 户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各 销 售 机 构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或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 同 时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或 本 公 司 指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开 立 直 销 交 易 账 户, 开 户 时 投 资 者 需 接 受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身 份 验 证 方 式 第 七 条 投 资 者 开 立 账 户 时, 所 提 交 的 银 行 转 账 卡 持 卡 人 姓 名 以 及 卡 号 应 与 该 银 行 卡 在 开 卡 行 的 预 留 信 息 一 致 如 果 投 资 者 提 交 的 持 卡 人 姓 名 和 卡 号 与 开 卡 行 的 预 留 信 息 不 同 时 匹 配, 则 无 法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开 立 账 户 第 八 条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页 面 指 引, 进 入 相 关 通 道 开 通 网 上 交 易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新 开 户 的 投 资 者, 其 基 金 账 户 开 户 申 请 于 T+2 日 确 认, 确 认 成 功 后, 2

投 资 者 将 获 得 基 金 账 号 第 九 条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开 立 账 户 当 日, 使 用 开 户 证 件 号 码 登 录 即 可 进 行 基 金 的 认 购 申 购 账 户 信 息 修 改 等 业 务 第 十 条 未 满 18 周 岁 的 自 然 人, 暂 不 能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和 本 公 司 直 销 交 易 账 户 第 三 章 交 易 账 户 的 增 开 与 注 销 第 十 一 条 同 一 投 资 者 对 应 同 一 指 定 银 行 一 般 只 能 开 通 一 个 交 易 账 户, 对 应 不 同 的 指 定 银 行 可 以 开 通 不 同 的 交 易 账 户 第 四 章 账 户 资 料 变 更 第 十 二 条 投 资 者 变 更 网 上 交 易 账 户 基 本 信 息 ( 包 括 : 账 户 姓 名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号 码 以 及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的 信 息 ), 须 根 据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方 式 办 理 账 户 变 更 手 续 第 十 三 条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变 更 其 他 账 户 信 息 ( 包 括 :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手 机 E-mail 地 址 等 ) 第 五 章 网 上 交 易 密 码 第 十 四 条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开 立 账 户 时 应 设 置 交 易 密 码 已 在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开 立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 即 原 直 销 客 户 ), 开 通 网 上 交 易 时 的 交 易 密 码 为 原 直 销 中 心 的 交 易 密 码 第 十 五 条 网 上 交 易 需 验 证 交 易 密 码, 只 有 正 确 输 入 交 易 密 码 的 用 户 方 能 进 入 本 公 司 的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用 户 连 续 5 次 输 错 密 码, 则 其 账 户 将 被 自 动 锁 定, 锁 定 的 账 户 将 不 能 正 常 登 陆, 须 通 过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方 式 办 理 密 码 重 置 手 续 第 十 六 条 投 资 者 的 交 易 密 码 可 以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变 更, 也 可 亲 临 本 公 司 的 直 销 中 心 进 行 变 更, 密 码 变 更 实 时 生 效 第 十 七 条 投 资 者 应 妥 善 保 管 交 易 密 码 和 银 行 账 户 密 码 以 防 泄 露 由 于 投 资 者 自 身 的 原 因 导 致 密 码 泄 露 所 引 起 的 损 失 由 投 资 者 承 担 3

第 十 八 条 投 资 者 因 遗 忘 等 原 因 需 要 重 置 交 易 密 码 的, 须 通 过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方 式 办 理 密 码 重 置 手 续 第 六 章 认 购 申 购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赎 回 转 换 申 请 及 转 托 管 第 十 九 条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提 出 基 金 的 认 购 申 购 赎 回 和 转 换 等 申 请 业 务 投 资 者 须 按 基 金 合 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和 业 务 规 则 以 及 本 规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业 务 申 请 转 换 业 务 的 相 关 规 则 及 转 换 费 用 以 本 公 司 公 告 为 准 第 二 十 条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提 供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业 务,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新 增 查 询 终 止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计 划 具 体 业 务 按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网 上 交 易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业 务 规 则 进 行 处 理 开 通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的 银 行 卡 及 费 用 以 本 公 司 公 告 为 准 第 七 章 交 易 撤 销 第 二 十 一 条 T 日 的 申 请 允 许 在 T 日 15:00 前 撤 销 投 资 者 可 根 据 提 交 申 请 时 系 统 提 供 的 申 请 单 号 撤 销 该 笔 的 有 效 交 易 申 请 第 二 十 二 条 对 于 认 / 申 购 申 请 的 撤 单, 本 公 司 在 确 认 后, 将 通 知 相 关 银 行 将 已 划 付 成 功 的 认 申 购 资 金 划 回 投 资 者 指 定 账 户 第 二 十 三 条 已 确 认 的 申 请 不 能 撤 销 第 八 章 变 更 分 红 方 式 第 二 十 四 条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修 改 基 金 分 红 方 式 如 果 投 资 者 没 有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或 其 他 方 式 设 置 基 金 的 分 红 方 式, 则 按 照 各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默 认 的 分 红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第 九 章 账 户 的 注 销 第 二 十 五 条 网 上 交 易 的 投 资 者 如 需 办 理 基 金 账 户 销 户 业 务, 可 直 接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办 理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请 参 阅 开 放 式 基 金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指 南 4

第 十 章 资 金 结 算 第 二 十 六 条 投 资 者 进 行 网 上 交 易, 应 采 用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资 金 结 算 途 径 和 结 算 方 式 资 金 结 算 以 指 定 银 行 的 资 金 转 账 确 认 明 细 单 为 准 如 因 银 行 等 外 部 系 统 原 因 造 成 投 资 者 不 能 及 时 委 托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责 任 第 二 十 七 条 投 资 者 提 交 基 金 的 认 购 申 购 申 请 时, 须 即 时 通 过 本 公 司 确 认 的 资 金 支 付 系 统 支 付 认 购 申 购 资 金 第 二 十 八 条 投 资 者 一 日 内 提 交 多 笔 认 申 购 申 请 时, 按 时 间 先 后 顺 序 对 可 用 资 金 进 行 处 理 第 二 十 九 条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支 付 的 资 金, 若 支 付 确 认 晚 于 当 日 交 易 截 止 时 间, 则 该 笔 申 请 顺 延 至 下 一 工 作 日 支 付 确 认 时 间 以 本 公 司 系 统 记 录 时 间 为 准 第 三 十 条 一 般 情 况 下, 投 资 者 已 划 付 成 功 的 资 金, 若 申 购 申 请 被 确 认 失 败 或 认 申 购 申 请 撤 销 成 功, 本 公 司 于 T( 申 请 日 )+2 日 向 投 资 者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划 出 ; 若 认 购 结 果 确 认 失 败, 本 公 司 于 总 确 认 日 次 日 退 回 资 金, 基 金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的, 以 相 应 的 基 金 合 同 为 准 第 三 十 一 条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赎 回 资 金 按 照 各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划 款 日 期 从 基 金 托 管 账 户 划 出 第 三 十 二 条 基 金 分 红 时, 选 择 现 金 红 利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的 红 利 款 于 红 利 发 放 日 自 基 金 托 管 账 户 划 出 第 十 一 章 申 请 的 受 理 和 确 认 第 三 十 三 条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将 对 投 资 者 提 交 的 申 请 及 时 反 馈, 显 示 成 功 的 反 馈 表 明 本 公 司 已 受 理 投 资 者 的 申 请 第 三 十 四 条 认 购 确 认 结 果 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确 认 的 结 果 为 准, 其 它 交 易 的 确 认 结 果 以 具 体 基 金 在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确 认 时 间 为 准 第 十 二 章 查 询 第 三 十 五 条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查 询 本 人 账 户 资 料 账 户 内 登 记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情 况 交 易 申 请 的 提 交 和 确 认 结 果 基 金 行 情 账 户 分 红 历 史 等 信 息 5

第 十 三 章 交 易 时 间 第 三 十 六 条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支 持 投 资 者 7*24 小 时 申 请 委 托, 但 有 效 申 请 日 期 按 以 下 方 式 确 认 : T-1 日 16:00 至 T 日 16:00 间 的 认 购 申 请 为 T 日 的 有 效 申 请 ; 若 基 金 处 于 认 购 期 时,T-1 日 16 点 至 T 日 16 点 间 的 开 户 申 请 为 T 日 有 效 ; T-1 日 15:00 至 T 日 15:00 间 的 除 认 购 以 外 的 申 请 为 T 日 的 有 效 申 请 本 规 则 所 指 T 日 仅 指 投 资 者 提 交 有 效 交 易 申 请 所 在 的 工 作 日 投 资 者 委 托 申 请 的 时 间 以 本 公 司 系 统 自 动 记 载 时 间 为 准, 认 / 申 购 交 易 申 请 时 间 均 以 我 公 司 系 统 记 录 的 资 金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第 三 十 七 条 如 因 不 可 抗 力 及 非 本 公 司 人 为 因 素 而 导 致 网 上 交 易 时 间 的 变 更, 因 此 造 成 投 资 者 不 能 及 时 委 托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不 承 担 责 任, 投 资 者 可 以 选 择 其 他 本 公 司 认 可 的 交 易 方 式 进 行 委 托 交 易 第 十 四 章 交 易 费 用 第 三 十 八 条 投 资 者 采 用 网 上 交 易 方 式 进 行 基 金 交 易 时, 执 行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费 率 标 准 第 三 十 九 条 投 资 者 采 用 网 上 交 易 方 式 进 行 基 金 交 易 时, 认 购 申 购 基 金 时 发 生 的 银 行 转 账 手 续 费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 赎 回 分 红 和 退 款 时 发 生 的 转 账 手 续 费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第 十 五 章 风 险 提 示 第 四 十 条 为 确 保 网 络 传 输 安 全, 保 障 投 资 者 利 益, 本 公 司 对 网 络 数 据 传 输 采 用 加 密 处 理, 但 本 公 司 不 保 证 网 上 信 息 传 输 绝 对 安 全 毫 无 错 误 或 指 定 网 站 不 被 恶 意 攻 击 或 不 存 在 因 计 算 机 病 毒 通 讯 线 路 硬 件 损 坏 第 三 方 服 务 中 断 延 迟 差 错 等 导 致 的 故 障 或 错 误 投 资 者 自 身 所 使 用 的 计 算 机 性 能 质 量 病 毒 故 障 及 其 他 原 因, 可 能 对 交 易 时 间 或 交 易 数 据 产 生 影 响, 因 投 资 者 自 身 的 疏 忽 造 成 账 号 或 密 码 泄 露 也 可 能 会 为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投 资 者 须 自 行 承 担 因 上 述 原 因 可 能 导 致 的 风 险 及 损 失, 本 公 司 对 此 不 承 担 责 任 第 四 十 一 条 本 公 司 有 权 保 留 投 资 者 网 上 交 易 的 电 子 数 据 以 作 为 投 资 者 交 易 的 证 明 第 四 十 二 条 任 何 通 过 密 码 验 证 后 提 交 的 申 请 都 将 视 为 投 资 者 自 身 行 为 或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授 权 行 为, 该 行 为 所 引 起 的 法 律 后 果 由 该 投 资 者 承 担 6

第 四 十 三 条 由 于 提 供 资 金 结 算 途 径 的 银 行 或 金 融 机 构 的 系 统 或 者 人 为 原 因, 导 致 资 金 到 账 迟 滞 等 问 题, 基 金 公 司 将 协 调 尽 快 解 决, 但 是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第 十 六 章 附 则 第 四 十 四 条 本 规 则 构 成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规 则 的 补 充 条 款, 与 该 业 务 规 则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未 尽 事 宜, 参 照 相 关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基 金 合 同 或 业 务 规 则 第 四 十 五 条 本 规 则 从 颁 布 之 日 起 生 效 本 规 则 的 任 何 修 改 应 自 该 修 改 发 布 之 时 生 效 第 四 十 六 条 本 公 司 保 留 本 规 则 的 解 释 权, 并 有 权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对 本 规 则 做 出 合 理 的 修 改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三 年 三 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