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详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 东 材 科 技 股 票 代 码 :601208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熊 海 涛 住 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金 田 北 街 3 号 1906 房 股 份 变 动 性 质 : 间 接 增 持 一 致 行 动 人 :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地 : 广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科 学 城 揽 月 路 80 号 科 技 创 新 基 地 综 合 服 务 楼 第 六 层 623C 单 元 签 署 日 期 : 二 0 一 六 年 二 月
特 别 提 示 一 本 报 告 书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5 号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6 号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报 告 书 及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编 写 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签 署 本 报 告 已 获 得 必 要 的 授 权 和 批 准, 其 履 行 亦 不 违 反 一 致 行 动 人 章 程 或 内 部 规 则 中 的 任 何 条 款, 或 与 之 相 冲 突 三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本 报 告 书 已 全 面 披 露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在 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权 益 情 况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本 报 告 书 披 露 的 信 息 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没 有 通 过 任 何 其 他 方 式 增 加 或 减 少 其 在 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权 益 四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根 据 本 报 告 书 所 载 明 的 资 料 进 行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没 有 委 托 或 者 授 权 其 他 任 何 人 提 供 未 在 本 报 告 书 列 载 的 信 息 和 对 本 报 告 书 作 出 任 何 解 释 或 者 说 明 五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保 证 本 报 告 书 及 相 关 文 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诺 其 中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就 其 保 证 承 诺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1
目 录 特 别 提 示... 1 第 一 节 释 义... 3 第 二 节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介 绍... 4 第 三 节 权 益 变 动 目 的... 12 第 四 节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13 第 五 节 资 金 来 源... 16 第 六 节 后 续 计 划... 17 第 七 节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影 响 分 析... 19 第 八 节 与 上 市 公 司 之 间 的 重 大 交 易... 23 第 九 节 前 6 个 月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24 第 十 节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25 第 十 一 节 备 查 文 件... 26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声 明... 28 财 务 顾 问 声 明... 29 2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指 自 然 人 熊 海 涛 公 司 上 市 公 司 东 材 科 技 报 告 书 本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指 指 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详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诚 信 投 资 一 致 行 动 人 指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金 集 团 指 广 州 高 金 技 术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收 购 办 法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指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15 号 准 则 指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5 号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16 号 准 则 指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16 号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报 告 书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本 报 告 书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若 出 现 总 数 和 各 分 项 数 值 之 和 尾 数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造 成 3
第 二 节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介 绍 一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基 本 情 况 ( 一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基 本 信 息 1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姓 名 : 熊 海 涛 曾 用 名 : 无 性 别 : 女 身 份 证 号 码 :51070219640417**** 国 籍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通 讯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金 田 北 街 3 号 1906 房 联 系 方 式 :020-32068972 是 否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者 地 区 的 居 留 权 : 否 2 一 致 行 动 人 企 业 名 称 :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11 年 1 月 26 日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科 学 城 揽 月 路 80 号 科 技 创 新 基 地 综 合 服 务 楼 第 六 层 623C 单 元 注 册 资 本 :2,02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熊 海 涛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10156793957X0 企 业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商 品 批 发 贸 易 ( 许 可 审 批 类 商 品 除 外 ); 企 业 管 理 服 务 ; 房 地 产 4
开 发 经 营 ; 投 资 管 理 服 务 ; 物 业 管 理 ; 商 品 零 售 贸 易 ( 许 可 审 批 类 商 品 除 外 ) 经 营 期 限 :2011 年 1 月 26 日 至 长 期 股 权 结 构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熊 海 涛 2000 99.01 陈 蕾 20 0.99 合 计 2020 100 诚 信 投 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国 籍 长 期 居 住 地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熊 海 涛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女 中 国 广 州 市 无 陈 克 洪 监 事 男 中 国 广 州 市 无 ( 二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所 控 制 的 核 心 企 业 和 核 心 业 务 关 联 企 业 及 主 营 业 务 的 情 况 1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诚 信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11 年 1 月 26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熊 海 涛 2006 年 10 月 18 日 熊 海 涛 核 心 业 务 投 资 管 理 ; 物 业 管 理 ; 房 地 产 开 发 创 业 投 资 ; 风 险 投 资 ; 企 业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资 产 管 理 ( 不 含 许 可 审 批 项 目 ) 持 股 比 例 99.01% 99.8460% 5
企 业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核 心 业 务 持 股 比 例 广 州 诚 之 信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 月 29 日 熊 海 涛 企 业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 软 件 开 发 ; 计 算 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 网 络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 电 子 通 信 与 自 动 控 制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 物 业 管 理 ; 酒 店 管 理 ; 货 物 进 出 口 ( 专 营 专 控 商 品 除 外 ); 技 术 进 出 口 ; 商 品 批 发 贸 易 ( 许 可 审 批 类 商 品 除 外 ); 商 品 零 售 贸 易 ( 许 可 审 批 类 商 品 除 外 ) 99.5% 长 沙 沃 德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9 月 11 日 胡 芮 物 业 管 理 ; 清 洁 服 务 ; 家 政 服 务 ; 房 地 产 销 售 代 理 房 地 产 租 赁 代 理 房 地 产 咨 询 房 地 产 营 销 策 划 ; 装 饰 设 计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99% 2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持 股 5% 以 上 的 关 联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金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诚 之 信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1993 年 5 月 26 日 2014 年 9 月 3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袁 志 敏 熊 海 涛 核 心 业 务 塑 料 化 工 产 品 日 用 机 械 金 属 制 品 新 材 料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研 究 加 工 制 造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废 旧 塑 料 的 回 收 利 用 从 事 对 未 上 市 企 业 的 投 资, 对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投 资 以 及 相 关 服 务 持 股 比 例 8.45% 10% 珠 海 横 琴 诚 至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11 月 6 日 熊 海 涛 受 托 管 理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企 业, 从 事 投 资 管 理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10% 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主 营 业 务 6
企 业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主 营 业 务 长 沙 高 鑫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阳 江 诚 信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2004 年 8 月 25 日 熊 海 涛 2010 年 4 月 22 日 熊 海 涛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 房 地 产 咨 询 服 务 ; 自 有 房 地 产 经 营 活 动 ; 房 屋 租 赁 ; 场 地 租 赁 ; 土 地 管 理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房 地 产 开 发 ; 物 业 服 务 ; 酒 店 管 理 ; 国 内 贸 易 ; 中 西 餐 类 制 售 ( 含 凉 菜 生 食 海 产 品 ), 糕 点 制 售 ; 零 售 预 包 装 食 品 烟 酒 ; 旅 业 ; 洗 衣 服 务, 停 车 场 服 务, 休 闲 健 身, 水 疗, 桑 拿, 棋 牌 室, 车 辆 租 赁, 商 铺 租 赁, 场 地 出 租 ; 购 销 水 产 品 农 产 品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安 徽 银 润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7 月 16 日 游 振 阳 房 地 产 开 发 销 售 ; 物 业 管 理 广 州 华 南 新 材 料 创 新 园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9 月 30 日 熊 海 涛 房 屋 租 赁 ; 物 业 管 理 ; 项 目 投 资 咨 询 项 目 投 资 管 理 (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除 外 ); 以 自 有 资 金 对 外 进 行 投 资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投 资 的 项 目 除 外 ); 批 发 和 零 售 贸 易 ( 国 家 专 营 专 控 商 品 除 外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服 务 ; 仪 器 设 备 租 赁 ; 会 议 展 览 服 务 ; 新 材 料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7
企 业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主 营 业 务 高 金 集 团 2005 年 7 月 5 日 熊 海 涛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实 业 研 究 开 发 :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网 络 设 备, 通 信 设 备, 电 子 产 品, 生 物 制 品, 塑 料 材 料 及 产 品, 塑 料 模 具, 注 塑 模 具, 化 工 产 品 ( 不 含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 金 属 材 料, 绝 缘 材 料 及 制 品, 汽 车 零 件, 家 用 电 器 塑 料 模 具, 注 塑 模 具 的 技 术 服 务 开 发 加 工 生 产 : 电 子 产 品 通 信 设 备 货 物 进 出 口 技 术 进 出 口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限 制 的 项 目 须 取 得 许 可 后 方 可 经 营 ) ( 三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近 3 年 财 务 状 况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为 自 然 人,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诚 信 投 资 成 立 于 2011 年, 该 公 司 最 近 3 年 一 期 的 简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最 近 一 期 未 经 审 计 ): 1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货 币 资 金 18,336.54 32,400.13 5,189.06 8,898.73 存 货 321,322.93 258,779.59 245,304.26 187,710.68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04,449.15 332,786.74 261,848.40 206,338.75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14,654.93 27,070.00 75,476.74 83,476.74 固 定 资 产 45,892.86 47,725.74 278.16 317.06 在 建 工 程 52,307.07 45,990.98 10,586.29 4,861.14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38,091.96 147,804.18 107,771.27 112,191.48 资 产 总 计 542,541.11 480,590.92 369,619.67 318,530.23 预 收 款 项 124,995.41 66,896.37 38,822.47 12,186.76 其 他 应 付 款 385,892.04 264,332.25 198,712.83 232,997.92 8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99,807.23 332,709.05 233,266.86 243,810.24 长 期 借 款 78,000.00 174,500.00 130,300.00 62,000.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78,003.67 174,503.67 130,300.00 62,000.00 负 债 合 计 577,810.90 507,212.72 363,566.86 305,810.24 实 收 资 本 2,020.00 2,020.00 2,020.00 2,000.00 未 分 配 利 润 -46,207.41-38,368.76-8,491.11-1,768.1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4,187.41-36,348.76-6,669.29 231.85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8,917.62 9,726.96 12,722.10 12,488.1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5,269.79-26,621.80 6,052.81 12,720.00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542,541.11 480,590.92 369,619.67 318,530.23 2 利 润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7,208.74 47,121.07 6,264.69 83,673.89 减 : 营 业 成 本 878.77 61,338.44 2,894.22 67,537.6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03.15 2,311.14 371.97 4,685.74 销 售 费 用 3,327.40 2,448.92 1,663.19 2,329.92 管 理 费 用 6,325.47 2,827.80 1,658.17 1,209.41 财 务 费 用 3,265.29 7,223.95 4,957.02 218.40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0.00-12,650.07 0.00 0.00 加 : 投 资 收 益 -1,860.48-19,932.08-1,307.42-1,945.57 二 营 业 利 润 -8,751.81-36,299.19-6,587.31 5,747.19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03.38 3,220.21 1.00 11.22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71.74 43.54 100.88 3.50 三 利 润 总 额 -8,720.17-33,122.52-6,687.19 5,754.91 四 净 利 润 -8,720.17-32,674.61-6,885.37 3,603.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7,910.83-29,877.65-7,119.32 2,127.86 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最 近 5 年 的 职 务 职 业 情 况 9
序 号 任 职 单 位 职 务 起 止 日 期 1 金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4 年 5 月 21 日 至 2017 月 5 月 20 日 2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1 年 1 月 6 日 至 今 3 广 州 诚 信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3 年 7 月 31 至 今 4 珠 海 诚 之 信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4 年 9 月 3 至 今 5 珠 海 横 琴 诚 至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4 年 11 月 6 日 至 今 6 阳 江 诚 信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0 年 4 月 22 日 至 今 7 重 庆 高 金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3 年 9 月 5 日 至 2016 年 9 月 4 日 8 广 州 华 南 新 材 料 创 新 园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4 年 3 月 10 日 至 今 9 高 金 集 团 执 行 董 事 2015 年 1 月 29 日 至 今 10 广 州 诚 之 信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5 年 1 月 29 日 至 今 11 长 沙 高 鑫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2 年 11 月 至 今 12 广 州 有 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5 年 10 月 19 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 罚 情 况 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最 近 5 年 的 诉 讼 仲 裁 及 处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最 近 5 年 内 未 受 到 过 刑 事 处 罚 与 证 券 市 场 有 关 的 行 政 处 罚 或 涉 及 与 经 济 纠 纷 有 关 的 民 事 诉 讼 及 仲 裁 的 情 形 四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境 内 境 外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达 到 或 超 过 该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的 情 况 10
如 下 :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持 股 方 式 持 股 比 例 1 金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熊 海 涛 女 士 直 接 持 股 8.45% 2 3 北 京 高 盟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毅 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通 过 实 际 控 制 高 金 集 团 间 接 持 股 29.09% 通 过 实 际 控 制 高 金 集 团 间 接 持 股 25.98%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截 至 目 前,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不 存 在 其 他 在 境 内 境 外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达 到 或 超 过 该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的 情 况 五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境 内 境 外 持 有 或 控 制 银 行 信 托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5% 以 上 股 权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不 存 在 持 有 银 行 信 托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等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5% 以 上 股 份 的 情 况 11
一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目 的 第 三 节 权 益 变 动 目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认 可 并 看 好 东 材 科 技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未 来 将 借 助 上 市 公 司 平 台, 有 效 整 合 资 源, 增 强 上 市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提 高 上 市 公 司 价 值 二 是 否 拟 在 未 来 12 个 月 内 增 减 持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不 排 除 在 未 来 12 个 月 内 直 接 或 间 接 增 减 持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的 可 能, 若 未 来 拟 进 一 步 增 持 和 减 持 股 份,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证 券 法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15 号 准 则 以 及 16 号 准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和 相 应 的 报 告 义 务 12
第 四 节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一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通 过 向 高 金 集 团 增 资 的 方 式 取 得 该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从 而 成 为 东 材 科 技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增 持 的 基 本 情 况 2016 年 2 月 3 日, 高 金 集 团 执 行 董 事 同 意 由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向 高 金 集 团 现 金 增 资 6,000.00 万 元, 增 资 完 成 后 高 金 集 团 注 册 资 本 由 117,800.00 万 元 增 加 至 120,100.00 万 元 2016 年 2 月 3 日, 熊 海 涛 女 士 与 原 股 东 以 及 高 金 集 团 就 上 述 增 资 事 项 签 署 增 资 协 议 增 资 协 议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认 购 数 量 和 金 额 熊 海 涛 女 士 向 高 金 集 团 现 金 增 资 6,000.00 万 元, 增 资 完 成 后 高 金 集 团 注 册 资 本 由 117,800.00 万 元 增 加 至 120,100.00 万 元 (2) 认 购 方 式 1 各 方 一 致 确 认, 投 资 方 应 将 协 议 约 定 的 投 资 金 额, 以 现 金 方 式 付 至 标 的 公 司 账 户 2 标 的 公 司 应 按 照 本 协 议 约 定 向 投 资 方 提 供 执 行 董 事 同 意 函 股 东 会 决 议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或 章 程 修 正 案 等 文 件 3 投 资 方 在 收 到 上 述 文 件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全 部 出 资 4 投 资 方 成 为 公 司 股 东 后, 依 照 本 协 议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享 有 股 东 权 利 并 承 担 相 应 股 东 义 务 (3)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办 理 各 方 一 致 确 认, 由 标 的 公 司 负 责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投 资 方 的 出 资 进 行 验 资 并 出 具 相 应 的 验 资 报 告, 标 的 公 司 将 依 据 验 资 报 告 向 投 资 方 签 发 并 交 付 公 司 出 资 证 明 书, 同 时, 标 的 公 司 应 当 在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中 分 别 将 投 资 方 登 记 为 公 司 股 东 由 标 的 公 司 负 责 办 理 相 应 的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手 续 13
原 股 东 承 诺, 在 投 资 方 将 出 资 款 支 付 至 标 的 公 司 帐 户 之 日 起 的 30 天 内, 按 照 本 协 议 的 约 定 完 成 相 应 的 公 司 验 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如 果 公 司 未 按 协 议 约 定 按 时 办 理 相 关 验 资 和 工 商 变 更 手 续, 且 逾 期 超 过 30 天 仍 无 法 办 理 相 应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由 于 政 府 方 面 原 因 或 不 可 抗 力 的 因 素 情 形 除 外 ), 投 资 方 有 权 单 独 或 共 同 以 书 面 通 知 的 形 式 提 出 终 止 本 协 议, 公 司 应 于 本 协 议 终 止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该 投 资 方 已 经 支 付 的 全 部 出 资 款, 并 返 还 等 同 该 笔 款 项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产 生 的 利 息 (4) 生 效 条 件 本 协 议 自 各 方 自 然 人 签 字 法 人 盖 章 后 成 立 并 生 效 (5) 违 约 责 任 本 协 议 生 效 后, 各 方 应 按 照 本 协 议 及 全 部 附 件 的 规 定 全 面 适 当 及 时 地 履 行 其 义 务 及 约 定, 若 本 协 议 的 任 何 一 方 违 反 本 协 议 包 括 全 部 附 件 约 定 的 条 款, 均 构 成 违 约 各 方 同 意, 除 本 协 议 另 有 约 定 之 外, 本 协 议 的 违 约 金 为 投 资 方 投 资 总 额 的 10% 一 旦 发 生 违 约 行 为, 违 约 方 应 当 向 守 约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并 赔 偿 因 其 违 约 而 给 守 约 方 造 成 的 损 失 支 付 违 约 金 不 影 响 守 约 方 要 求 违 约 方 赔 偿 损 失 继 续 履 行 协 议 或 解 除 协 议 的 权 利 2016 年 2 月 3 日, 高 金 集 团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由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向 高 金 集 团 现 金 增 资 6,000.00 万 元, 增 资 完 成 后 高 金 集 团 注 册 资 本 由 117,800.00 万 元 增 加 至 120,100.00 万 元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高 金 集 团 50.04% 的 股 权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如 下 : 14
熊 海 涛 99.01%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91% 48.13% 广 州 高 金 技 术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成 为 东 材 科 技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直 接 持 有 东 材 科 技 的 持 股 比 例 为 2.31%, 通 过 高 金 集 团 对 东 材 科 技 的 持 股 比 例 为 23.35%,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25.65% 的 股 权 2015 年 7 月 23 日, 高 金 集 团 与 中 信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质 押 协 议, 高 金 集 团 将 其 分 别 持 有 的 东 材 科 技 61,576,000 股 广 州 毅 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0,100,000 股 以 及 北 京 高 盟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496,000 股 质 押 给 中 信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除 上 述 质 押 情 况 外,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之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间 接 持 有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冻 结 等 其 他 权 利 限 制 之 情 形 15
第 五 节 资 金 来 源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用 于 向 高 金 集 团 增 资 的 资 金 均 为 自 有 资 金, 由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一 次 增 资 到 位,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来 源 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方 的 情 况, 也 并 非 通 过 与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资 产 置 换 或 者 其 他 交 易 取 得 的 资 金,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合 规 16
第 六 节 后 续 计 划 一 是 否 拟 在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改 变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或 者 对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作 出 重 大 调 整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暂 无 在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改 变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或 者 对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做 出 重 大 调 整 的 计 划 如 果 在 未 来 12 个 月 内 实 施 改 变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或 对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作 出 重 大 调 整 的 计 划,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相 应 的 法 定 程 序 和 义 务 二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是 否 拟 对 上 市 公 司 或 其 子 公 司 的 资 产 和 业 务 进 行 出 售 合 并 与 他 人 合 资 或 合 作 的 计 划, 或 上 市 公 司 拟 购 买 或 置 换 资 产 的 重 组 计 划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暂 无 在 未 来 12 个 月 内 对 上 市 公 司 或 其 子 公 司 的 资 产 和 业 务 进 行 出 售 合 并 与 他 人 合 资 或 合 作 的 计 划, 没 有 其 他 购 买 或 置 换 资 产 的 重 组 计 划 如 果 在 未 来 12 个 月 内 实 施 对 上 市 公 司 或 其 子 公 司 的 资 产 和 业 务 进 行 出 售 合 并 与 他 人 合 资 或 合 作 的 计 划, 或 上 市 公 司 购 买 或 置 换 资 产 等 重 组 计 划,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相 应 的 法 定 程 序 和 义 务 三 是 否 存 在 对 上 市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会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更 安 排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暂 无 对 上 市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调 整 的 具 体 计 划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如 在 未 来 对 上 市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会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作 出 变 更 安 排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相 应 的 法 定 程 序 和 义 务 17
四 是 否 拟 对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条 款 进 行 修 改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暂 无 修 改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条 款 的 提 议 如 果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需 要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相 应 的 法 定 程 序 和 义 务 容 五 是 否 拟 对 上 市 公 司 现 有 员 工 聘 用 计 划 作 重 大 变 动 及 其 具 体 内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暂 无 对 上 市 公 司 现 有 员 工 聘 用 作 出 重 大 变 动 的 计 划 如 果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确 实 需 要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相 应 的 法 定 程 序 和 义 务 六 上 市 公 司 分 红 政 策 的 重 大 变 化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暂 无 调 整 上 市 公 司 现 有 分 红 政 策 的 计 划 如 果 根 据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的 要 求 或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需 要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相 应 的 法 定 程 序 和 义 务 七 其 他 对 上 市 公 司 业 务 和 组 织 结 构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计 划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暂 无 其 他 对 上 市 公 司 业 务 和 组 织 结 构 等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调 整 计 划 如 果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需 要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履 行 相 应 的 法 定 程 序 和 义 务 18
第 七 节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影 响 分 析 一 对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以 及 一 致 行 动 人 与 上 市 公 司 在 人 员 财 务 资 产 业 务 和 机 构 等 方 面 将 继 续 保 持 相 互 独 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不 会 影 响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经 营 能 力 为 了 保 持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性,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承 诺 : 1 人 员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与 行 政 管 理 ( 包 括 劳 动 人 事 及 工 资 管 理 等 ) 完 全 独 立 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企 业 (2)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专 职 在 上 市 公 司 工 作, 并 在 上 市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不 在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企 业 兼 职 担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未 来 推 荐 出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均 通 过 合 法 程 序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不 干 预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的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2 资 产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资 产 的 独 立 完 整 (2)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违 规 占 用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资 产 资 金 及 其 他 资 源 3 财 务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设 置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和 拥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2)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在 财 务 决 策 方 面 保 持 独 立,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干 涉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资 金 使 用 19
(3)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保 持 自 己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户, 不 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一 个 银 行 账 户 4 机 构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和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并 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机 构 完 全 分 开 ;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在 办 公 机 构 和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等 方 面 完 全 分 开 (2)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独 立 自 主 运 作,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不 会 超 越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干 预 上 市 公 司 的 决 策 和 经 营 5 业 务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体 系 ;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产 人 员 资 质 及 已 具 有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在 产 供 销 环 节 不 依 赖 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2)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避 免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3) 保 证 严 格 控 制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尽 可 能 减 少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杜 绝 非 法 占 用 上 市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的 行 为, 并 不 要 求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向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将 本 着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与 对 非 关 联 企 业 的 交 易 价 格 保 持 一 致, 并 及 时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确 保 上 市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4) 保 证 不 通 过 单 独 或 一 致 行 动 途 径, 以 依 法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以 外 的 任 何 方 20
式, 干 预 上 市 公 司 的 重 大 决 策 事 项, 影 响 上 市 公 司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的 独 立 性 二 对 上 市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影 响 ( 一 ) 对 上 市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的 影 响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之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控 制 企 业 与 上 市 公 司 不 存 在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情 形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已 出 具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本 人 或 ( 本 公 司 ) 将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经 营 与 东 材 科 技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也 不 参 与 投 资 与 东 材 科 技 生 产 的 产 品 或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企 业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本 人 或 ( 本 公 司 )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产 生 的 全 部 责 任, 充 分 赔 偿 或 补 偿 由 此 给 上 市 公 司 造 成 的 所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损 失 本 人 或 ( 本 公 司 ) 将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经 营 与 东 材 科 技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也 不 参 与 投 资 与 东 材 科 技 生 产 的 产 品 或 经 营 的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企 业 ( 二 ) 对 上 市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影 响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与 东 材 科 技 之 间 存 在 的 关 联 交 易 如 下 : 年 度 关 联 方 名 称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2015 年 金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27.14 2015 年 北 京 高 盟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526.60 2015 年 金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1,015.77 2015 年 金 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加 工 19.92 合 计 1,589.43 注 :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未 经 审 计 为 减 少 和 规 范 未 来 可 能 存 在 的 关 联 交 易,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出 具 了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 21
针 对 本 人 及 本 人 的 关 联 方 与 东 材 科 技 之 间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本 人 及 本 人 的 关 联 方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做 出 明 确 约 定, 并 按 照 有 关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充 分 披 露, 其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也 将 严 格 依 照 市 场 经 济 原 则, 采 取 市 场 定 价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充 分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益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产 生 的 全 部 责 任, 充 分 赔 偿 或 补 偿 由 此 给 上 市 公 司 造 成 的 所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损 失 22
第 八 节 与 上 市 公 司 之 间 的 重 大 交 易 本 人 及 一 致 行 动 人 以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前 24 个 月 内, 与 下 列 当 事 人 未 发 生 如 下 重 大 交 易 : 1 除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通 过 增 资 高 金 集 团, 从 而 取 得 东 材 科 技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外, 与 东 材 科 技 及 其 子 公 司 发 生 资 产 交 易 的 合 计 金 额 高 于 3,000 万 元 或 者 高 于 东 材 科 技 最 近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净 资 产 5% 以 上 的 交 易 2 与 东 材 科 技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的 合 计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5 万 元 以 上 的 交 易 3 存 在 对 拟 更 换 的 东 材 科 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补 偿 或 者 存 在 其 他 任 何 类 似 安 排 4 除 本 报 告 所 述 情 形 外, 对 东 材 科 技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已 签 署 或 正 在 谈 判 的 合 同 默 契 或 者 安 排 23
的 情 况 第 九 节 前 6 个 月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一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前 6 个 月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经 自 查, 在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前 6 个 月 内,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在 自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前 6 个 月 内 不 存 在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的 情 况 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前 6 个 月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的 情 况 经 自 查, 在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前 6 个 月 内,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上 述 人 员 的 直 系 亲 属 在 自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前 6 个 月 内 不 存 在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的 情 况 24
第 十 节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一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之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已 按 有 关 规 定 对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的 相 关 信 息 进 行 了 如 实 披 露, 不 存 在 根 据 法 律 适 用 以 及 为 避 免 对 本 报 告 书 内 容 产 生 误 解 应 当 披 露 而 未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大 信 息 二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不 存 在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并 能 够 按 照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条 的 规 定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25
第 十 一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1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复 印 件 ) 一 致 行 动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2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签 署 的 本 报 告 书 ; 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关 于 不 存 在 收 购 办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情 形 的 承 诺 ; 4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关 于 最 近 五 年 未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刑 事 处 罚 及 与 重 大 民 事 诉 讼 或 者 仲 裁 的 承 诺 ; 5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关 于 增 持 资 金 来 源 的 承 诺 ; 6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7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 8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承 诺 ; 9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关 于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及 金 融 机 构 5% 以 上 股 份 的 说 明 ; 10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关 于 股 权 增 持 目 的 及 未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持 计 划 的 说 明 ; 11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关 于 对 上 市 公 司 后 续 计 划 的 说 明 ; 12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与 东 材 科 技 及 关 联 方 在 报 告 日 前 24 个 月 未 发 生 交 易 的 说 明 ; 1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对 于 本 次 增 资 不 存 在 其 他 利 益 安 排 的 声 明 ; 14 对 于 本 次 增 资 前 6 个 月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的 声 明 ; 15 对 于 本 次 增 资 前 6 个 月 一 致 行 动 人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买 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的 声 明 二 备 查 文 件 置 备 地 点 1 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联 系 人 : 周 乔 3 电 话 :0816-2289750 26
全 文 传 真 :0816-2289750 此 外, 投 资 者 可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www.cninfo.com.cn 查 阅 本 报 告 书 27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声 明 本 人 ( 以 及 本 人 所 代 表 的 机 构 ) 承 诺 本 报 告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熊 海 涛 一 致 行 动 人 名 称 :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熊 海 涛 签 署 时 间 : 2016 年 月 日 28
财 务 顾 问 声 明 本 人 及 本 人 所 代 表 的 机 构 已 履 行 勤 勉 尽 责 义 务, 对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的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的 内 容 进 行 了 核 查 和 验 证, 未 发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此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吴 玉 明 财 务 顾 问 主 办 人 : 姚 青 青 袁 军 宏 信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月 日 29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详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之 签 字 页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熊 海 涛 一 致 行 动 人 名 称 :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熊 海 涛 签 署 时 间 : 2016 年 月 日 30
基 本 情 况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附 表 : 详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四 川 东 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地 股 票 简 称 东 材 科 技 股 票 代 码 601208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名 称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变 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对 境 内 境 外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持 股 5% 以 上 熊 海 涛 增 加 减 少 不 变,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是 否 是 否 3 家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 可 多 选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比 例 本 次 发 生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数 量 及 变 动 比 例 与 上 市 公 司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与 上 市 公 司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住 所 地 有 无 一 致 行 动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拥 有 境 内 外 两 个 以 上 上 市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绵 阳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洪 恩 东 路 68 号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金 田 北 街 3 号 1906 房 有 无 是 否 是 否 3 家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集 中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国 有 股 行 政 划 转 或 变 更 间 接 方 式 转 让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新 股 执 行 法 院 裁 定 继 承 赠 与 其 他 股 票 种 类 :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持 股 数 量 :14,196,772 股 持 股 比 例 :2.31% 变 动 种 类 : 间 接 增 持 变 动 数 量 :143,759,600 股 变 动 比 例 :23.35%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不 排 除 在 未 来 12 个 月 增 持 的 计 划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前 6 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是 否 存 在 收 购 办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是 否 是 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未 存 在 收 购 办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31
是 否 已 提 供 收 购 办 法 第 五 十 条 要 求 的 文 件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 资 金 来 源 是 否 披 露 后 续 计 划 是 否 聘 请 财 务 顾 问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否 需 取 得 批 准 及 批 准 进 展 情 况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声 明 放 弃 行 使 相 关 股 份 的 表 决 权 是 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已 提 供 收 购 办 法 第 五 十 条 要 求 的 文 件 具 体 参 见 备 查 文 件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 以 下 无 正 文 ) 32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附 件 : 详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之 签 字 页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熊 海 涛 一 致 行 动 人 名 称 : 广 州 诚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熊 海 涛 签 署 时 间 : 2016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