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 宁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辽 宁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文 件 辽 人 社 职 [2015] 14 号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各 市 绥 中 县 昌 图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 人 事 ) 局 建 委, 省 直 有 关 单 位 :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全 省 职 称 工 作 安 排 意 见 的 通 知 ( 辽 人 社 发 [2015]8 号 ) 的 有 关 要 求, 现 将 做 好 2015 年 全 省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的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评 审 范 围 凡 在 我 省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并 与 单 位 确 立 了 人 事 劳 动 关 系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受 户 籍 所 有 制 身 份 档 案 等 限 制, 只 要 符 合 条 件, 均 可 申 报 参 加 高 中 初 级 职 称 评 审 二 评 审 专 业 及 评 审 标 准 省 建 设 工 程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委 会 共 开 设 16 个 评 审 专 业, 分 别 为 : 建 筑 学 城 市 规 划 建 筑 装 饰 城 市 景 观 与 风 景 园 林 结 构 工 程 道 路 桥 隧 工 程 地 质 给 排 水 采 暖
通 风 建 筑 电 气 建 筑 机 械 工 程 概 预 算 建 筑 施 工 建 筑 设 备 安 装 煤 气 热 力 建 设 管 理 2015 年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职 称 评 审, 仍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辽 宁 省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的 通 知 ( 辽 建 发 [2007]37 号 ) 及 其 他 有 关 职 称 政 策 规 定 执 行 评 审 通 过 率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50% 三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 一 ) 职 称 外 语 政 策 仍 按 原 省 人 事 厅 关 于 完 善 职 称 外 语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辽 人 发 [2007]11 号 ) 执 行 申 报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 评 审 者,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须 A 级 合 格 符 合 免 试 条 件 的, 须 提 供 免 试 证 明 申 报 工 程 师 助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评 审 者, 职 称 外 语 不 作 为 必 备 条 件 对 按 规 定 可 免 参 加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但 仍 取 得 外 语 合 格 证 书 者, 在 评 审 时 将 赋 予 一 定 的 量 化 分 值 ( 二 ) 申 报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 评 审 者, 须 分 别 通 过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中 的 两 个 不 同 模 块 考 试 ; 申 报 工 程 师 助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评 审 须 通 过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一 个 模 块 考 试 ; 计 算 机 考 试 模 块 不 允 许 重 复 选 择 符 合 免 试 条 件 的, 须 提 供 免 试 证 明 ( 三 ) 申 报 人 员 所 提 供 的 获 奖 证 书, 应 为 本 专 业 或 相 近 专 业 的 奖 励 项 目, 否 则 无 效 集 体 奖 励 项 目 须 提 供 个 人 参 与 项 目 的 原 始 材 料 及 相 关 证 明
( 四 ) 申 报 人 员 所 提 交 的 论 文, 应 为 国 家 或 省 新 闻 出 版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并 公 开 出 版 发 行 的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的 本 专 业 或 相 近 专 业 的 论 文, 否 则 不 能 按 所 晋 升 专 业 的 论 文 对 待 ( 五 ) 所 有 申 报 人 员 均 要 通 过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 进 行 学 历 信 息 查 询 ; 通 过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网 站 进 行 论 文 期 刊 信 息 查 询 并 打 印 查 询 页, 通 过 万 方 数 据 资 源 系 统 清 华 同 方 中 国 知 网 重 庆 维 普 中 文 科 技 期 刊 数 据 库 等 主 流 数 据 库 进 行 本 人 论 文 信 息 的 检 索 ; 通 过 辽 宁 人 事 考 试 网 首 页 快 捷 通 道 中 的 计 算 机 职 称 证 书 查 询 进 行 计 算 机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查 询 申 报 人 员 须 提 交 经 本 人 所 在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盖 章 的 查 询 和 检 索 证 明 ( 六 ) 申 报 破 格 参 评 人 员 的 评 审 条 件, 按 照 辽 建 发 [2007]37 号 文 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七 ) 公 务 员 和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不 得 申 报 在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中 兼 职 或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的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必 须 在 本 人 人 事 关 系 所 在 事 业 单 位 申 报 ( 八 ) 中 直 驻 辽 单 位 人 员 申 报 参 加 我 省 职 称 评 审, 须 由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委 托 函 ( 九 ) 对 提 供 伪 造 虚 假 学 历 资 历 外 语 证 书 计 算 机 证 书 论 文 著 作 科 研 成 果 获 奖 证 书 等 相 关 材 料 的 人 员, 一 经 发 现 即 取 消 其 评 审 资 格, 三 年 内 不 得 申 报
四 组 卷 要 求 申 报 材 料 分 为 主 卷 和 副 卷 两 部 分 : ( 一 ) 主 卷 材 料 1 将 以 下 材 料 按 顺 序 进 行 装 订 : (1) 辽 宁 省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报 评 推 荐 表 ( 一 式 两 份, 装 订 一 份, 不 装 订 一 份 ) 破 格 申 报 人 员 另 须 填 报 辽 宁 省 破 格 评 定 人 员 审 核 表 ( 见 附 件 1, 一 式 两 份, 装 订 一 份, 不 装 订 一 份 ) (2) 学 历 资 历 证 件 包 括 学 历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职 称 证 书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外 语 合 格 证 书 计 算 机 合 格 证 书 等 的 复 印 件 外 语 计 算 机 免 试 人 员 另 须 提 交 本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等 相 关 证 明 (3) 业 绩 成 果 材 料 包 括 取 得 本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以 后 所 获 得 的 业 务 奖 励 证 书 科 研 成 果 证 书 所 完 成 工 程 项 目 的 原 始 材 料 等 的 复 印 件 证 书 上 未 标 注 个 人 姓 名 的 集 体 奖 励 证 书, 须 提 供 充 分 的 个 人 参 与 项 目 的 原 始 材 料, 并 在 个 人 姓 名 处 作 出 明 显 标 记 申 报 人 员 应 选 择 3 5 个 规 模 较 大 级 别 较 高 最 能 代 表 个 人 水 平 的 项 目 进 行 填 报 组 卷 时 要 按 辽 宁 省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定 表 第 三 项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业 绩 填 报 项 目 的 顺 序 进 行 装 订 工 程 图 纸 等 较 厚 较 大 材 料, 请 缩 印 后 选 择 主 要 部 分 装 订 入 卷
(4) 主 要 论 文 著 作 包 括 论 文 著 作 译 著 教 材 技 术 标 准 或 技 术 报 告 等 的 复 印 件 ( 复 印 件 应 有 刊 物 的 封 面 刊 号 目 录 和 本 人 论 文 内 容 ) (5) 其 他 材 料 包 括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考 核 登 记 表 (2012 至 2014 年, 每 年 1 份 ) 国 家 机 关 分 流 人 员 人 事 和 工 资 调 转 手 续 其 他 有 关 材 料 复 印 件 等 主 卷 装 订 材 料 须 为 A4 规 格, 并 控 制 在 350 页 纸 以 内 申 报 人 员 要 精 心 设 计 和 选 择 主 卷 装 订 材 料 内 容, 既 要 确 保 将 有 价 值 材 料 全 部 装 订 入 卷, 充 分 体 现 本 人 业 绩 成 果, 又 要 简 化 和 取 消 一 些 无 评 审 价 值 的 材 料 凡 未 装 入 主 卷 内 的 材 料, 评 审 量 化 赋 分 时 不 作 为 有 效 材 料 2 将 以 下 材 料 装 入 主 卷 材 料 袋 内 : (1) 辽 宁 省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定 表 (A4 规 格, 贴 好 照 片, 一 式 三 份, 将 申 报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写 在 首 页 右 上 方 ); (2) 辽 宁 省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报 评 推 荐 表 ; (3) 辽 宁 省 破 格 评 定 人 员 审 核 表 ( 正 常 晋 升 人 员 除 外 ); (4)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人 员 报 卷 汇 总 表 ( 见 附 件 2, 一 式 一 份 ); (5) 申 报 人 一 寸 免 冠 彩 色 照 片 1 张 ( 可 贴 在 评 定 表 首 页 左 上 方, 用 于 办 理 职 称 证 书 ) ( 二 ) 副 卷 材 料
毕 业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职 称 证 书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获 奖 证 书 外 语 合 格 证 计 算 机 合 格 证 论 文 著 作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工 作 业 绩 原 始 材 料 等 原 件 均 装 入 副 卷 材 料 袋 内 五 申 报 程 序 各 市 申 报 人 员 须 经 单 位 推 荐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报 市 建 委 初 审 市 建 委 初 审 后 统 一 报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审 查, 审 查 合 格 的, 再 由 市 建 委 按 规 定 时 间 统 一 报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 绥 中 昌 图 县 建 委 享 受 市 建 委 权 限 ) 省 直 各 单 位 申 报 人 员, 经 单 位 推 荐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直 接 报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无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单 位 的 申 报 人 员, 可 由 省 市 人 才 中 心 代 理 审 核 未 经 以 上 报 送 及 审 核 程 序 的 材 料,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不 予 受 理 各 申 报 单 位 要 成 立 相 应 考 评 领 导 小 组, 采 取 单 位 领 导 纪 检 监 察 干 部 考 评 专 家 等 联 审 的 方 式, 依 据 申 报 人 员 的 人 事 档 案 专 业 技 术 档 案 业 绩 成 果 日 常 考 核 和 实 际 贡 献 等, 对 申 报 人 员 进 行 综 合 考 评, 并 经 单 位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方 可 由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申 报 实 行 申 报 人 员 和 单 位 双 重 承 诺 制 度 申 报 人 员 在 填 写 辽 宁 省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定 表 时, 须 在 表 中 第 9 页 备 注 栏 内 填 写 如 下 承 诺 语 : 本 人 承 诺 : 所 提 供 的 个 人 信 息 和 申 报 材 料 真 实 准 确, 对 因 提 供 有 关 信 息 证 件 不 实 或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造 成 的 后 果, 责 任 自 负, 并 按 有 关 规 定 接 受 相 关 处 罚 申 报 者 所 在 单 位 须 在 个 人 承 诺 内 容 下 填 写 如 下 承 诺 语 : 承 诺 推 荐 的 申 报 人 员 所 有 材 料 真 实 有 效, 由 审 核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印 章 六 报 卷 时 间 及 地 点 报 卷 时 间 安 排 如 下 : 6 月 23 日 : 鞍 山 市 抚 顺 市 本 溪 市 6 月 24 日 : 丹 东 市 锦 州 市 营 口 市 6 月 25 日 : 阜 新 市 辽 阳 市 铁 岭 市 昌 图 县 6 月 26 日 : 朝 阳 市 盘 锦 市 葫 芦 岛 市 绥 中 县 6 月 29 30 日 : 省 直 单 位 及 其 他 人 员 请 严 格 按 规 定 时 间 报 卷, 过 期 不 予 受 理 报 卷 地 点 :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执 业 资 格 注 册 中 心 ; 地 址 :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南 三 好 街 93 号 金 源 大 厦 六 楼 ; 电 话 :024 23974387 七 其 它 事 项 ( 一 ) 申 报 材 料 ( 包 括 论 文 著 作 成 果 奖 励 等 ) 的 计 算 截 止 时 间 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学 历 和 任 职 资 历 的 计 算 截 止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二 ) 经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进 行 审 查 后 准 予 提 交 参 加 高 级 工 程 师 评 审 的 人 员, 须 参 加 答 辩 答 辩 时 间 初 定 8 月 中 下 旬, 具 体 时 间 另 行 通 知
答 辩 地 点 : 辽 宁 省 建 设 科 学 研 究 院 (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和 平 南 大 街 88 号 ) 未 尽 事 宜, 按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职 称 办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 李 抒 杨 瑜 024 23448627 附 件 : ( 附 件 1) 破 格 评 定 人 员 审 核 表.doc ( 附 件 2)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人 员 报 卷 汇 总 表.xls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一 日
附 件 1: 辽 宁 省 破 格 评 定 人 员 审 核 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工 作 单 位 毕 业 时 间 学 校 现 职 称 及 批 准 时 间 拟 评 定 职 称 考 核 结 果 时 间 学 校 职 称 时 间 主 持 工 程 项 目 ( 科 研 课 题 ) 名 称 及 名 次 主 要 业 绩 获 奖 名 称 及 名 次 学 术 论 文 专 著 及 译 著 题 目 刊 物 会 议 名 称 时 间 名 次 出 版 社 名 称 单 主 位 管 审 部 核 公 章 门 公 章 意 意 见 年 月 日 见 年 月 日
附 件 2: 2015 年 申 报 建 设 工 程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人 员 报 卷 汇 总 表 报 卷 单 位 :( 盖 章 ) 报 卷 人 : 电 话 : 办 公 住 宅 手 机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工 作 单 位 身 份 证 号 市 别 何 时 何 院 校 何 专 业 毕 业 毕 业 院 学 时 间 专 业 校 历 现 从 事 专 业 及 年 限 专 年 业 限 原 资 格 及 批 准 时 间 资 格 时 间 申 报 专 业 及 资 格 专 资 业 格 外 语 成 绩 计 算 机 年 度 考 核 单 位 性 质 评 审 类 别 联 系 电 话 办 公 或 手 机 住 宅 填 表 说 明 : 1 此 表 从 序 号 栏 之 后 逐 项 认 真 填 写 ;2 各 栏 情 况 要 真 实 准 确 ;3 此 表 要 打 印, 不 能 手 写, 须 报 电 子 版 (Excel 格 式 );4 评 审 类 别 分 为 正 常 破 格 转 评 一 步 到 位 机 关 分 流 五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