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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8 月 25 日至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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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公司简称 : 江苏雷利证券代码 :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8 年 11 月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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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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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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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年 9 月 6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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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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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7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熟,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吉林华微电子股

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 公示了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年 11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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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目录 第一章释义... 3 第二章声明... 4 第三章基本假设... 5 第四章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第五章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7 一 授予日... 7 二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授予股票数量... 7 ( 一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7 ( 二 ) 授予股票数量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科伦药业公告编号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技术 ( 业务 ) 人员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人, 包括公司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 四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 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授予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 4 授予价格:7.88 元 / 股 5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完成日期:2016 年 12 月 06 日 ;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日期 :2017 年 12 月 04 日 6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1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先进数通公告编号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年 4 月 24 日,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和顺电气编号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期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Administrator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永安药业公告编号 :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披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议案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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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汇川技术公告编号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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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众业达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20B5DAD2BBBDECB6ADCAC2BBE1B5DACAAEC1F9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批复的公告 年 5 月 2 日至 5 月 12 日,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6 月 13 日,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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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10 月 1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4 月 17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do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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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远兴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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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胡锦桥 财务负责人 % 0.05% 中层管理人员 (25 人 ) % 1.08% 核心骨干 (62 人 ) % 0.56%

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10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38 人 479 人 二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规定, 本计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权日为 2014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一 本次解锁和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一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 )2018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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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证券代码 :603027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 年 12 月

目 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6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一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说明... 8 ( 二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情况 11 ( 三 ) 结论性意见... 13 2 / 14

一 释义 1. 上市公司 公司 千禾味业 : 指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 : 指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3. 限制性股票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 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 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 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 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4. 激励对象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 含子公司 ) 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5. 授予日 :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6. 授予价格 : 指千禾味业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限售期 : 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用于担保 偿还债务的期间 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该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 8. 解除限售期 : 指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9. 解除限售条件 : 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0. 公司法 :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 证券法 :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2. 管理办法 :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3. 公司章程 : 指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4.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证券交易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6. 元 : 指人民币元 3 / 14

二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 ( 一 )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 材料由千禾味业提供,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 : 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并对其合法性 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 二 )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千禾味业股东是否公平 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 不构成对千禾味业的任何投资建议, 对投资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 三 )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四 )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 五 )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 审慎 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 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 薪酬管理办法 历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 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 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所必备的文件,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4 / 14

三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本报告, 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 ( 一 )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 ( 二 )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 ( 三 ) 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 可靠 ; ( 四 ) 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 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 ( 五 )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 ( 六 ) 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 / 14

四 本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1 2017 年 8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草案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象名单 ( 草案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7 年 10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公告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没有新增激励对象, 因此无需补充公示 2017 年 10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 / 1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98.52 万股, 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2,000 万股增加至 32,598.52 万股 7 2018 年 7 月 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购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32,598.52 万股变更为 32,620.00 万股 8 2018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4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公司发布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 2018 年 10 月 19 日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5.48 万股, 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2,594.52 万股增加至 32,620.00 万股 10 2018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事宜,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3 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77.156 万股 ; 同时, 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00 股, 回购价格为 9.177 元 / 股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1 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 1 月 11 日,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326,202,714 股变更为股 326,162,714 股 7 / 14

12 2019 年 4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数量为 103,600 股 2019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465,785,258 股变更为股 465,681,658 股 13 2019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同时, 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综上,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千禾味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 管理办法 及公司 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一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说明 1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8 / 14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20% 20%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30% 40%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认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届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18 年 10 月 19 日,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届满 2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一定条件, 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9 / 14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相关激励对象未发生 前述情形 (3)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草案修订 稿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为 : 以公司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的 2018 年净利润增 1 长率不低于 80%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 千禾味业 2018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所出具的 XYZH/2019CDA10192 号 审计 报告, 公司 2018 年净利润为 168,278,287.94 元, 以 2016 年净利润 88,316,035.69 元为基数, 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入增长率为 90.54%, 达到了本激 励计划所设业绩指标考核要求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业绩达到解除限 1 净利润 净利润增长率 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并剔除本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10 / 14

售条件 (4)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草案修订稿 ) 关于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要求如下 :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N) 10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N) 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草案修订稿 ) 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 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 101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的 4 名激励对象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以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个人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100% 经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 101 名激励对象所持 164.2256 万股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 8.1816 万股限制性股票均已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 二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期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5 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2.4072 万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46,585.0668 万股的 0.37% 其中,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1 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4.2256 万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46,585.0668 万股的 0.35%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 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816 万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46,585.0668 万股的 0.02%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 / 14

量情况 1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 万股 ) 刘德华董事 / 副总裁 24.024 7.2072 4.8048 12.012 董事 / 财务总何天奎监董事会秘书 / 吕科霖总裁办主任董事 / 子公司胡高宏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97 人 ) 21.462 6.4386 4.2924 10.731 28 8.4 5.6 14 27.062 8.1186 5.4124 13.531 720.58 216.174 144.116 360.29 合计 (101 人 ) 821.128 246.3384 164.2256 410.564 注 :1 以上股份数额是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调整后的数量 2 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3 激励对象中刘德华 何天奎 胡高宏 吕科霖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 将根据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量情况 2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预留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 万股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4 人 ) 27.272 8.1816 19.0904 注 :1 以上股份数额是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调整后的数量 2 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12 / 14

( 三 )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千禾味业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法规及 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13 / 14

( 此页无正文, 为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期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的签字盖章页 ) 经办人 : 张飞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9 日 14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