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中 瑞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PPH) 试 点 项 目 下 向 中 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SIPO) 提 出 PPH 请 求 的 流 程 本 PPH 试 点 项 目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始, 为 期 两 年,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止 经 SIPO 和 瑞 典 专 利 局 (PRV) 双 方 同 意, 试 点 时 间 可 延 长 两 局 在 请 求 数 量 超 出 可 管 理 的 水 平 时 或 出 于 其 它 任 何 原 因, 可 终 止 本 PPH 试 点 PPH 试 点 终 止 之 前, 将 先 行 发 布 通 知 第 一 部 分 PPH: 使 用 来 自 PRV 的 工 作 结 果 申 请 人 可 以 就 基 于 PRV 申 请 在 SIPO 提 出 的 且 满 足 以 下 中 瑞 PPH 试 点 项 目 要 求 的 申 请, 按 照 规 定 流 程, 包 括 提 交 与 申 请 相 关 的 文 件,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申 请 人 提 出 PPH 请 求, 必 须 向 SIPO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1. 要 求 (a) 该 SIPO 申 请 ( 包 括 PCT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是 (i) 依 巴 黎 公 约 有 效 要 求 PRV 申 请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 情 形 例 如 附 录 I 图 A B C F G 和 H), 或
(ii) 未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PCT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情 形 例 如 附 录 I 图 I 和 K), 或 (iii) 依 巴 黎 公 约 有 效 要 求 PCT 申 请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该 PCT 申 请 未 要 求 优 先 权 ( 情 形 例 如 附 录 I 图 J 和 L) 有 效 要 求 多 个 PRV 申 请 或 直 接 PCT 申 请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或 符 合 以 上 (i) 至 (iii) 要 求 之 原 始 申 请 的 分 案 申 请, 亦 符 合 要 求 (b) 在 PRV 至 少 有 一 个 对 应 申 请, 其 具 有 一 项 或 多 项 被 PRV 认 定 为 可 授 权 /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的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申 请 可 以 是 构 成 优 先 权 要 求 基 础 的 申 请 由 构 成 优 先 权 要 求 基 础 的 PRV 申 请 派 生 出 的 申 请 ( 例 如 PRV 申 请 的 分 案 申 请 或 要 求 PRV 申 请 国 内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 情 形 如 附 录 I 图 C)) 或 是 PCT 申 请 的 韩 国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情 形 如 附 录 I 图 H I J K 和 L) 权 利 要 求 被 认 定 为 可 授 权 /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是 指,PRV 审 查 员 在 最 新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中 明 确 指 出 权 利 要 求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即 使 该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专 利 授 权 上 述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是 : (i) 技 术 通 知 ( 英 文 是 Technical Notice, 瑞 典 文 是 Tekniskt föreläggande) 1 (ii) 最 终 通 知 ( 英 文 是 Final Notice, 瑞 典 文 是 Slutföreläggande) 1 技 术 通 知 的 开 头 部 分 包 括 一 份 对 于 发 明 的 概 要, 其 中 表 明 权 利 要 求 是 否 满 足 以 下 标 准 : 新 颖 性, 创 造 性 和 实 用 性 如 果 一 项 权 利 要 求 对 于 所 有 标 准 均 以 是 标 识, 该 权 利 要 求 被 认 为 是 可 授 权 的 2
(c)sipo 申 请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 在 PPH 试 点 项 目 下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 无 论 是 原 始 提 交 的 或 者 是 修 改 后 的, 必 须 与 PRV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考 虑 到 由 于 翻 译 和 权 利 要 求 格 式 造 成 的 差 异, 如 果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与 PRV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有 着 同 样 或 相 似 的 范 围, 或 者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范 围 比 PRV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范 围 小, 那 么, 权 利 要 求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在 此 方 面, 当 PRV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修 改 为 被 说 明 书 ( 说 明 书 正 文 和 / 或 权 利 要 求 ) 支 持 的 附 加 技 术 特 征 所 进 一 步 限 定 时, 权 利 要 求 的 范 围 变 小 与 PRV 认 定 为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相 比,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引 入 新 的 / 不 同 类 型 权 利 要 求 时, 不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例 如, PRV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仅 包 含 制 备 产 品 的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如 果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引 入 依 赖 对 应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的 产 品 权 利 要 求, 那 么,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不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SIPO 申 请 不 需 要 包 含 所 有 PRV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删 去 某 些 权 利 要 求 是 允 许 的 例 如,PRV 申 请 包 含 5 项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SIPO 申 请 可 以 仅 包 含 其 中 的 3 项 权 利 要 求 申 请 人 参 与 PPH 试 点 项 目 的 请 求 获 得 批 准 后 收 到 有 关 实 质 审 查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之 前, 任 何 修 改 或 新 增 的 权 利 要 求 需 要 与 PRV 申 请 中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 申 请 人 参 与 PPH 试 点 项 目 的 请 求 获 得 批 准 后, 为 克 服 审 查 员 提 出 的 驳 回 理 由 对 权 利 要 求 进 行 修 改, 任 何 修 改 或 新 增 的 权 利 要 求 不 3
需 要 与 PRV 申 请 中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任 何 超 出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性 的 修 改 或 变 更 由 审 查 员 裁 量 决 定 是 否 允 许 注 意, 申 请 人 在 SIPO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时 以 及 在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通 知 书 之 日 起 的 3 个 月 内, 可 以 对 包 括 权 利 要 求 在 内 的 申 请 文 件 主 动 提 出 修 改 因 此, 申 请 人 需 要 注 意 修 改 的 时 机, 以 使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和 PRV 申 请 中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d)sipo 申 请 必 须 已 经 公 开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PH 请 求 之 前 或 之 时 必 须 已 经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布 通 知 书 (e)sipo 申 请 必 须 已 经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PH 请 求 之 前 或 之 时 必 须 已 经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通 知 书 注 意, 一 个 允 许 的 例 外 情 形 是, 申 请 人 可 以 在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的 同 时 提 出 PPH 请 求 (f)sipo 在 申 请 人 提 出 PPH 请 求 之 时 尚 未 对 该 申 请 进 行 审 查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PH 请 求 之 前 及 之 时 尚 未 收 到 SIPO 实 质 审 查 部 门 作 出 的 任 何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g)sipo 申 请 必 须 是 电 子 申 请 如 果 申 请 为 纸 件 申 请, 申 请 人 应 当 首 先 将 其 申 请 转 换 为 电 子 专 利 申 请, 随 后 再 提 出 PPH 请 求 4
2. 提 交 的 文 件 以 下 文 件 (a) 至 (d) 必 须 随 付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一 并 提 交 注 意, 即 使 某 些 文 件 不 必 提 交, 其 文 件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 具 体 细 节 参 见 以 下 样 表 ) (a)prv 就 对 应 申 请 作 出 的 所 有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 与 PRV 关 于 可 专 利 性 的 实 质 审 查 相 关 )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中 文 和 英 文 可 作 为 译 文 语 言 若 审 查 员 无 法 理 解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译 文, 可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新 提 交 译 文 申 请 人 必 须 以 可 辨 方 式, 在 所 有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的 副 本 中 指 明 PRV 审 查 员 认 定 的 与 可 专 利 性 有 关 的 结 论 ( 例 如 对 上 述 结 论 加 上 阴 影 标 记 ) (b)prv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中 文 和 英 文 可 作 为 译 文 语 言 若 审 查 员 无 法 理 解 权 利 要 求 译 文, 可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新 提 交 译 文 (c)prv 审 查 员 引 用 文 件 的 副 本 需 提 交 的 文 件 指 前 述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引 用 的 文 件 仅 系 参 考 文 件 而 未 构 成 驳 回 理 由 的 引 用 文 件 可 不 必 提 交 若 引 用 文 件 是 专 利 文 献, 申 请 人 不 必 提 交 该 文 件 2 若 SIPO 没 有 这 些 专 利 文 献, 应 审 查 员 要 求,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专 利 文 献 非 专 利 文 献 必 须 提 交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引 用 文 件 的 译 文 2 注 意, 即 使 申 请 人 可 以 不 必 提 交 引 用 文 件 副 本, 引 用 文 件 的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5
(d)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表 申 请 人 提 出 PPH 请 求, 必 须 提 交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表, 说 明 SIPO 申 请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如 何 与 PRV 申 请 中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若 权 利 要 求 在 文 字 上 是 完 全 相 同 的, 申 请 人 可 仅 在 表 中 注 明 它 们 是 相 同 的 若 权 利 要 求 有 差 异, 需 要 根 据 前 述 1.(c) 之 标 准 解 释 每 个 权 利 要 求 的 充 分 对 应 性 ( 参 见 以 下 样 表 ) 当 申 请 人 已 通 过 同 步 或 在 前 程 序 向 SIPO 提 交 了 以 上 文 件 (a) 至 (d), 可 通 过 引 用 加 入 这 些 文 件 而 不 必 将 其 附 上 3. 根 据 PPH 试 点 项 目 提 交 加 快 审 查 请 求 的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a) 情 况 说 明 申 请 人 根 据 PPH 试 点 项 目 向 SIPO 提 出 加 快 审 查 请 求, 必 须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申 请 人 必 须 说 明 申 请 在 1.(a) 之 (i) 至 (iii) 情 形 之 列, 由 此 请 求 在 PPH 试 点 项 目 下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还 必 须 注 明 对 应 PRV 申 请 的 申 请 号 公 开 号 或 授 权 专 利 号 若 有 一 个 或 多 个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权 利 要 求 的 申 请 与 1. (a) 之 (i) 至 (iii) 情 形 涉 及 的 PRV 申 请 不 同 ( 例 如 基 础 申 请 的 分 案 申 请 ), 必 须 指 明 该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权 利 要 求 的 申 请 的 申 请 号 公 开 号 或 授 权 专 利 号, 以 及 相 关 申 请 间 的 关 系 (b) 提 交 的 文 件 申 请 人 必 须 以 清 楚 可 辨 的 方 式 列 出 以 上 2. 中 提 到 的 所 有 要 求 的 文 件, 即 使 申 请 人 可 省 略 提 交 某 些 文 件 6
(c) 说 明 申 请 人 只 能 以 电 子 形 式 向 SIPO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4. PPH 试 点 项 目 下 加 快 审 查 的 流 程 SIPO 在 收 到 PPH 请 求 及 其 附 加 文 件 后 作 出 申 请 是 否 能 被 给 予 PPH 下 加 快 审 查 状 态 的 决 定 若 SIPO 决 定 批 准 PPH 请 求, 申 请 将 被 给 予 PPH 下 加 快 审 查 的 特 殊 状 态 若 请 求 未 能 完 全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申 请 人 将 被 告 知 结 果 以 及 请 求 存 在 的 缺 陷 SIPO 将 视 情 况 给 予 申 请 人 一 次 补 正 的 机 会, 以 克 服 请 求 存 在 的 某 些 缺 陷 若 请 求 未 被 批 准, 申 请 人 可 以 再 次 提 交 请 求, 但 至 多 一 次 若 再 次 提 交 的 请 求 仍 不 符 合 要 求, 申 请 人 将 被 告 知 结 果, 申 请 将 按 照 正 常 程 序 等 待 审 查 7
第 二 部 分 PPH: 使 用 来 自 PRV 的 PCT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结 果 申 请 人 可 以 根 据 PCT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结 果 就 在 SIPO 提 出 的 且 满 足 以 下 中 瑞 PPH 试 点 项 目 要 求 的 申 请, 按 照 规 定 流 程, 包 括 提 交 与 申 请 相 关 的 文 件,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PCT-PPH 试 点 项 目 ) 申 请 人 提 出 PCT-PPH 请 求, 必 须 向 SIPO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1. 要 求 申 请 人 在 SIPO 提 出 PCT-PPH 请 求 的 申 请 应 当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a) 对 应 该 申 请 的 PCT 申 请 的 国 际 阶 段 的 最 新 工 作 结 果 (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 即 国 际 检 索 单 位 的 书 面 意 见 (WO/ISA) 国 际 初 步 审 查 单 位 的 书 面 意 见 (WO/IPEA) 或 国 际 初 步 审 查 报 告 (IPER), 指 出 至 少 一 项 权 利 要 求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 从 新 颖 性 创 造 性 和 工 业 实 用 性 方 面 ) 注 意, 作 出 WO/ISA WO/IPEA 和 IPER 的 ISA 和 IPEA 仅 限 于 PRV, 但 在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情 况 下, 可 对 任 何 专 利 局 的 申 请 提 出 优 先 权 要 求, 参 见 附 录 II 例 A ( 申 请 ZZ 可 以 是 任 何 国 家 申 请 ) 申 请 人 不 能 仅 基 于 国 际 检 索 报 告 (ISR) 提 出 PCT-PPH 请 求 若 构 成 PCT-PPH 请 求 基 础 的 WO/ISA WO/IPEA 或 IPER 的 第 VIII 栏 记 录 有 任 何 意 见, 申 请 将 不 能 够 要 求 参 与 PCT-PPH 试 点 项 目
(b) 申 请 和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之 间 的 关 系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之 一 : (i) 申 请 是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A,A 和 A ); (ii) 申 请 是 作 为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优 先 权 要 求 基 础 的 国 家 申 请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B); (iii) 申 请 是 要 求 了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优 先 权 的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C); (iv) 申 请 是 要 求 了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外 / 国 内 优 先 权 的 国 家 申 请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D); (v) 申 请 是 满 足 以 上 (i)-(iv) 要 求 之 一 的 申 请 的 派 生 申 请 ( 分 案 申 请 和 要 求 国 内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等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E1 和 E2) (c) 提 交 进 行 PCT-PPH 审 查 的 申 请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无 论 是 原 始 提 交 的 或 者 是 修 改 后 的, 必 须 与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中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一 项 或 多 项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考 虑 到 由 于 翻 译 和 权 利 要 求 格 式 造 成 的 差 异, 如 果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与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有 着 同 样 或 相 似 的 范 围, 或 者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范 围 比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范 围 小, 那 么, 权 利 要 求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在 此 方 面, 当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修 改 为 被 申 请 的 说 明 书 ( 说 明 书 正 文 和 / 或 权 利 要 求 ) 支 持 的 附 加 技 术 特 征 进 一 步 限 定 时, 权 利 要 求 的 范 围 变 小 9
与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相 比,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引 入 新 的 / 不 同 类 型 权 利 要 求 时, 不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例 如,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仅 包 含 制 备 产 品 的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如 果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引 入 依 赖 对 应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的 产 品 权 利 要 求, 那 么,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不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SIPO 申 请 不 需 要 包 含 所 有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删 去 某 些 权 利 要 求 是 允 许 的 例 如,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包 含 5 项 被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SIPO 申 请 可 以 仅 包 含 其 中 的 3 项 权 利 要 求 申 请 人 参 与 PCT-PPH 试 点 项 目 的 请 求 获 得 批 准 后 收 到 有 关 实 质 审 查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之 前, 任 何 修 改 或 新 增 的 权 利 要 求 需 要 与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 申 请 人 参 与 PCT-PPH 试 点 项 目 的 请 求 获 得 批 准 后, 为 克 服 审 查 员 提 出 的 驳 回 理 由 对 权 利 要 求 进 行 修 改, 任 何 修 改 或 新 增 的 权 利 要 求 不 需 要 与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任 何 超 出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性 的 修 改 或 变 更 由 审 查 员 裁 量 决 定 是 否 允 许 注 意, 申 请 人 在 SIPO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时 以 及 在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通 知 书 之 日 起 的 3 个 月 内, 可 以 对 包 括 权 利 要 求 在 内 的 申 请 文 件 主 动 提 出 修 改 因 此, 申 请 人 需 要 注 意 修 改 的 时 机, 以 使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和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中 被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10
(d) 申 请 必 须 已 经 公 开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CT-PPH 请 求 之 前 或 之 时 必 须 已 经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布 通 知 书 (e) 申 请 必 须 已 经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CT-PPH 请 求 之 前 或 之 时 必 须 已 经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通 知 书 注 意, 一 个 允 许 的 例 外 情 形 是, 申 请 人 可 以 在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的 同 时 提 出 PCT-PPH 请 求 (f)sipo 在 申 请 人 提 出 PCT-PPH 请 求 之 时 尚 未 对 该 申 请 进 行 审 查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CT-PPH 请 求 之 前 及 之 时 尚 未 收 到 SIPO 实 质 审 查 部 门 作 出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g) 申 请 必 须 是 电 子 申 请 如 果 申 请 为 纸 件 申 请, 申 请 人 应 当 首 先 将 其 申 请 转 换 为 电 子 专 利 申 请, 随 后 再 提 出 PCT-PPH 请 求 2. 提 交 的 文 件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CT-PPH 请 求 时 必 须 随 付 请 求 表 提 交 以 下 文 件 在 某 些 情 形 下, 一 些 文 件 可 以 不 必 提 交 注 意, 即 使 某 些 文 件 不 必 提 交, 其 文 件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 具 体 细 节 参 见 以 下 样 表 ) (a) 认 为 权 利 要 求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的 副 本 及 其 中 文 或 英 文 译 文 若 申 请 满 足 上 述 1.(b)(i) 之 关 系,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关 11
于 可 专 利 性 的 国 际 初 审 报 告 (IPRP) 的 副 本 及 其 英 文 译 文, 因 为 这 些 文 件 的 副 本 已 包 含 于 申 请 案 卷 中 3 此 外, 若 最 新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结 果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副 本 可 通 过 PATENTSCOPE 4 获 得, 除 非 SIPO 要 求,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这 些 文 件 (WO/ISA 和 IPER 通 常 自 优 先 权 日 起 30 个 月 内 按 IPRP 第 1 章 和 IPRP 第 II 章 可 获 得 ) 若 审 查 员 无 法 理 解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译 文, 可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新 提 交 译 文 (b)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中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的 副 本 及 其 中 文 或 英 文 译 文 如 果 被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的 副 本 可 以 通 过 PATENTSCOPE 5 获 得 ( 例 如, 国 际 专 利 公 报 已 公 开 ), 除 非 SIPO 要 求,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这 些 文 件 若 权 利 要 求 系 瑞 典 文,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译 文 若 审 查 员 无 法 理 解 权 利 要 求 译 文, 可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新 提 交 译 文 (c) 在 该 申 请 对 应 的 国 际 申 请 的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中 引 用 文 件 的 副 本 仅 系 参 考 文 件 而 未 构 成 驳 回 理 由 的 引 用 文 件 可 不 必 提 交 若 引 用 文 件 是 专 利 文 献, 申 请 人 不 必 提 交 该 文 件 6 若 SIPO 3 注 意, 即 使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最 新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成 果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其 文 件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4 http://www.wipo.int/pctdb/en/index.jsp 5 http://www.wipo.int/pctdb/en/index.jsp 6 注 意, 即 使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引 证 文 件 的 副 本, 其 文 件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12
取 得 这 些 专 利 文 献 存 在 困 难, 申 请 人 应 要 求 须 提 交 专 利 文 献 非 专 利 文 献 必 须 提 交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引 用 文 件 的 译 文 (d) 说 明 申 请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是 如 何 与 被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的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表 若 权 利 要 求 在 文 字 上 是 完 全 相 同 的, 申 请 人 可 仅 在 表 中 注 明 它 们 是 相 同 的 若 权 利 要 求 有 差 异, 需 要 根 据 前 述 1.(c) 之 标 准 解 释 每 个 权 利 要 求 的 充 分 对 应 性 ( 参 见 以 下 样 表 ) 当 申 请 人 已 通 过 同 步 或 在 前 程 序 向 SIPO 提 交 了 以 上 文 件 (a) 至 (d), 可 通 过 引 用 加 入 这 些 文 件 而 不 必 将 其 附 上 3. 根 据 PCT-PPH 试 点 项 目 提 交 加 快 审 查 请 求 的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1) 情 况 说 明 申 请 人 必 须 说 明 申 请 在 1.(b) 之 (i) 至 (v) 情 形 之 列, 由 此 请 求 在 PCT-PPH 试 点 项 目 下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还 必 须 注 明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申 请 号 (2) 提 交 的 文 件 申 请 人 必 须 以 清 楚 可 辨 的 方 式 列 出 以 上 2. 中 提 到 的 所 有 要 求 的 文 件, 即 使 申 请 人 可 省 略 提 交 某 些 文 件 (3) 说 明 申 请 人 只 能 以 电 子 形 式 向 SIPO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4. PCT-PPH 试 点 项 目 下 加 快 审 查 的 流 程 SIPO 在 收 到 PCT-PPH 请 求 及 其 附 加 文 件 后 作 出 申 请 是 否 能 13
被 给 予 PCT-PPH 下 加 快 审 查 状 态 的 决 定 若 SIPO 决 定 批 准 PCT-PPH 请 求, 申 请 将 被 给 予 PCT-PPH 下 加 快 审 查 的 特 殊 状 态 若 请 求 未 能 完 全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申 请 人 将 被 告 知 结 果 以 及 请 求 存 在 的 缺 陷 SIPO 将 视 情 况 给 予 申 请 人 一 次 补 正 的 机 会, 以 克 服 请 求 存 在 的 某 些 缺 陷 若 请 求 未 被 批 准, 申 请 人 可 以 再 次 提 交 请 求, 但 至 多 一 次 若 再 次 提 交 的 请 求 仍 不 符 合 要 求, 申 请 人 将 被 告 知 结 果, 申 请 将 按 照 正 常 程 序 等 待 审 查 14
请 求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的 样 表 ( 对 常 规 PPH 和 PCT-PPH 均 适 用 )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PPH) 项 目 请 求 表 PPH 此 框 由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填 写 1 专 利 申 请 2 说 明 事 项 申 请 号 : 请 求 日 : 申 请 人 : 申 请 号 条 码 : 发 明 名 称 : 挂 号 号 码 : 根 据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的 相 关 规 定, 请 求 对 上 述 申 请 进 行 加 快 审 查 请 求 参 与 常 规 的 PPH 请 求 参 与 PCT-PPH 3 对 应 对 应 申 请 号 / 公 开 号 / 专 利 号 / 国 际 申 请 号 对 应 申 请 审 查 机 构 名 称 相 关 申 请 对 应 关 系 申 请 声 明 SEXXXXXXXXXXX 瑞 典 专 利 局 本 申 请 通 过 巴 黎 公 约 要 求 了 申 请 号 为 SE XXXXXXXXXXX 的 瑞 典 申 请 的 优 先 权 15
申 请 人 随 本 PPH 请 求 表 一 起 提 交 了 下 列 文 件 : 对 应 申 请 的 所 有 可 授 权 权 利 要 求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 1. 对 应 申 请,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所 针 对 的 权 利 要 求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2. 对 应 申 请,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所 针 对 的 权 利 要 求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对 应 申 请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各 文 件 名 称 如 下 : 4 附 加 文 件 清 单 1. 对 应 申 请 : 1)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2)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2. 对 应 申 请 : 1)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2)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权 利 要 求 的 对 应 表 对 应 申 请 的 审 查 意 见 引 用 文 件 副 本, 各 文 件 名 称 如 下 : 1. 2. 其 他 证 明 文 件 1. 5 申 请 人 或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签 字 或 盖 章 6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处 理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6
本 申 请 的 权 对 应 申 请 中 被 认 为 可 授 利 要 求 权 的 对 应 权 利 要 求 关 于 对 应 性 的 说 明 1 1 完 全 相 同 2 2 完 全 相 同 3 1 4 2 5 1 权 利 要 求 3 在 对 应 申 请 权 利 要 求 1 的 基 础 上 引 入 了 说 明 书 第 X 页 第 X 段 记 载 的 技 术 特 征 X 权 利 要 求 4 在 对 应 申 请 权 利 要 求 2 的 基 础 上 引 入 了 说 明 书 第 Y 页 第 Y 段 记 载 的 技 术 特 征 Y 权 利 要 求 5 在 对 应 申 请 权 利 要 求 1 的 基 础 上 引 入 了 说 明 书 第 Z 页 第 Z 段 记 载 的 技 术 特 征 Z 17
附 录 I 优 先 权 要 求 满 足 (a)(i) 要 求 的 情 形 -PCT 途 径 - PRV 申 请 DO: 指 定 局 优 先 权 要 求 PCT 申 请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SIPO DO 申 请... PPH 请 求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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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足 (a)(iii) 要 求 的 情 形 - 直 接 PCT 及 PCT 途 径 - PCT 申 请 无 优 先 权 要 求 优 先 权 要 求 PCT 申 请 PRV DO 申 请... SIPO DO 申 请...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PPH 请 求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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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II (A ) 申 请 是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要 求 一 个 国 家 申 请 的 优 先 权 ) ZZ 申 请 优 先 权 要 求 PCT RO/-- WO IPER ISA/PRV IPEA/PRV DO/SIPO DO PPH ZZ= 任 何 局 DO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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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申 请 是 要 求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优 先 权 的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WO IPER PCT RO/-- ISA/PRV IPEA/PRV 优 先 权 要 求 DO/SIPO PPH PCT RO/-- ISA/-- DO DO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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