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4DAD6D0C8F0D7A8C0FBC9F3B2E9B8DFCBD9C2B7A3A8505048A3A9CAD4B5E3CFEEC4BFCFC2CFF2D6D0B9FAB9FABCD2D6AACAB6B2FAC8A8BED6A3A85349504FA3A9CCE1B3F6505048C7EBC7F3B5C4C1F7B3CCA3A8D6D0CEC4A3A92E646F635B6E6F3D333631375



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一、资质申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I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编号:

PCT/WG/8/6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上证指数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4D F736F F D20B8BDBCFE34A3BAD2A9C6B7B2B9B3E4C9EAC7EBD7A2B2E1CAC2CFEEBCB0C9EAB1A8D7CAC1CFD2AAC7F32E646F63>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4D F736F F 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C语言基础入门》课程教学大纲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件1: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第2章 数据类型、常量与变量

姓名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鄂考院﹝2016﹞2号

HSK( 一 级 ) 考 查 考 生 的 日 常 汉 语 应 用 能 力, 它 对 应 于 国 际 汉 语 能 力 标 准 一 级 欧 洲 语 言 共 同 参 考 框 架 (CEF) A1 级 通 过 HSK( 一 级 ) 的 考 生 可 以 理 解 并 使 用 一 些 非 常 简 单 的 汉 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操作手册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定 位 和 描 述 : 程 序 设 计 / 办 公 软 件 高 级 应 用 级 考 核 内 容 包 括 计 算 机 语 言 与 基 础 程 序 设 计 能 力, 要 求 参 试 者 掌 握 一 门 计 算 机 语 言, 可 选 类 别 有 高 级 语 言 程 序 设 计 类 数 据 库 编 程 类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要 求 ( 三 ) 主 要 市 场 或 最 有 利 市 场 通 常 情 况 下, 如 果 不 存 在 相 反 的 证 据, 企 业 正 常 进 行 资 产 出 售 或 者 负 债 转 移 的 市 场 可 以 视 为 主 要 市 场 或 最 有 利 市 场 ( 六 ) 估 值 技 术 相 关 资 产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二 要 求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加 强 信 息 报 送 1. 要 求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下 表 列 示 时 限 内 ( 即 其 首 只 私 募 基 金 产 品 备 案 时 限 ) 完 成 私 募 基 金 备 案, 否 则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将 被 注 销 私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4D F736F F D20B9D8D3DA 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 E362E38A3A92E646F63>

资产减值准备金计提、核销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doc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报 价 量 单 位 变 动 点 交 割 方 式 挂 牌 基 准 价 每 日 结 算 价 到 期 交 割 价 到 期 交 割 结 算 金 额 等 2.2 合 约 代 码 交 易 系 统 中 用 于 区 分 不 同 合 约 品 种 的 代 码, 由 标 的 债 券 缩 写 和 到 期 月 份 组 成 如

黄 金 原 油 总 持 仓 增 长, 同 比 增 幅 分 别 为 4.2% 和 4.1% 而 铜 白 银 以 及 玉 米 则 出 现 减 持, 减 持 同 比 减 少 分 别 为 9.4%,9.4% 以 及 6.5% 大 豆, 豆 粕 结 束 连 续 4 周 总 持 仓 量 增 长, 出 现 小 幅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Microsoft Word - Treaty on Extradition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Republic of Portugal.doc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2 安 全 员 施 工 员 质 检 ( 量 ) 员 材 料 员 机 械 管 理 员 在 本 工 程 项 目 发 出 公 告 前, 必 须 已 办 完 注 册 手 续, 方 可 参 加 投 标 投 标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各 类 岗 位 持 证 人 员 注 册 证 书,

课程类 别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教师上报成绩流程图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Template BR_Rec_2005.dot

第 期 李 伟 等 用 方 法 对 中 国 历 史 气 温 数 据 插 值 可 行 性 讨 论

doc

附件1: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Transcription:

在 中 瑞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PPH) 试 点 项 目 下 向 中 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SIPO) 提 出 PPH 请 求 的 流 程 本 PPH 试 点 项 目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始, 为 期 两 年,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止 经 SIPO 和 瑞 典 专 利 局 (PRV) 双 方 同 意, 试 点 时 间 可 延 长 两 局 在 请 求 数 量 超 出 可 管 理 的 水 平 时 或 出 于 其 它 任 何 原 因, 可 终 止 本 PPH 试 点 PPH 试 点 终 止 之 前, 将 先 行 发 布 通 知 第 一 部 分 PPH: 使 用 来 自 PRV 的 工 作 结 果 申 请 人 可 以 就 基 于 PRV 申 请 在 SIPO 提 出 的 且 满 足 以 下 中 瑞 PPH 试 点 项 目 要 求 的 申 请, 按 照 规 定 流 程, 包 括 提 交 与 申 请 相 关 的 文 件,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申 请 人 提 出 PPH 请 求, 必 须 向 SIPO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1. 要 求 (a) 该 SIPO 申 请 ( 包 括 PCT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是 (i) 依 巴 黎 公 约 有 效 要 求 PRV 申 请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 情 形 例 如 附 录 I 图 A B C F G 和 H), 或

(ii) 未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PCT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情 形 例 如 附 录 I 图 I 和 K), 或 (iii) 依 巴 黎 公 约 有 效 要 求 PCT 申 请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该 PCT 申 请 未 要 求 优 先 权 ( 情 形 例 如 附 录 I 图 J 和 L) 有 效 要 求 多 个 PRV 申 请 或 直 接 PCT 申 请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或 符 合 以 上 (i) 至 (iii) 要 求 之 原 始 申 请 的 分 案 申 请, 亦 符 合 要 求 (b) 在 PRV 至 少 有 一 个 对 应 申 请, 其 具 有 一 项 或 多 项 被 PRV 认 定 为 可 授 权 /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的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申 请 可 以 是 构 成 优 先 权 要 求 基 础 的 申 请 由 构 成 优 先 权 要 求 基 础 的 PRV 申 请 派 生 出 的 申 请 ( 例 如 PRV 申 请 的 分 案 申 请 或 要 求 PRV 申 请 国 内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 情 形 如 附 录 I 图 C)) 或 是 PCT 申 请 的 韩 国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情 形 如 附 录 I 图 H I J K 和 L) 权 利 要 求 被 认 定 为 可 授 权 /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是 指,PRV 审 查 员 在 最 新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中 明 确 指 出 权 利 要 求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即 使 该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专 利 授 权 上 述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是 : (i) 技 术 通 知 ( 英 文 是 Technical Notice, 瑞 典 文 是 Tekniskt föreläggande) 1 (ii) 最 终 通 知 ( 英 文 是 Final Notice, 瑞 典 文 是 Slutföreläggande) 1 技 术 通 知 的 开 头 部 分 包 括 一 份 对 于 发 明 的 概 要, 其 中 表 明 权 利 要 求 是 否 满 足 以 下 标 准 : 新 颖 性, 创 造 性 和 实 用 性 如 果 一 项 权 利 要 求 对 于 所 有 标 准 均 以 是 标 识, 该 权 利 要 求 被 认 为 是 可 授 权 的 2

(c)sipo 申 请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 在 PPH 试 点 项 目 下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 无 论 是 原 始 提 交 的 或 者 是 修 改 后 的, 必 须 与 PRV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考 虑 到 由 于 翻 译 和 权 利 要 求 格 式 造 成 的 差 异, 如 果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与 PRV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有 着 同 样 或 相 似 的 范 围, 或 者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范 围 比 PRV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范 围 小, 那 么, 权 利 要 求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在 此 方 面, 当 PRV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修 改 为 被 说 明 书 ( 说 明 书 正 文 和 / 或 权 利 要 求 ) 支 持 的 附 加 技 术 特 征 所 进 一 步 限 定 时, 权 利 要 求 的 范 围 变 小 与 PRV 认 定 为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相 比,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引 入 新 的 / 不 同 类 型 权 利 要 求 时, 不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例 如, PRV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仅 包 含 制 备 产 品 的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如 果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引 入 依 赖 对 应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的 产 品 权 利 要 求, 那 么,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不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SIPO 申 请 不 需 要 包 含 所 有 PRV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删 去 某 些 权 利 要 求 是 允 许 的 例 如,PRV 申 请 包 含 5 项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SIPO 申 请 可 以 仅 包 含 其 中 的 3 项 权 利 要 求 申 请 人 参 与 PPH 试 点 项 目 的 请 求 获 得 批 准 后 收 到 有 关 实 质 审 查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之 前, 任 何 修 改 或 新 增 的 权 利 要 求 需 要 与 PRV 申 请 中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 申 请 人 参 与 PPH 试 点 项 目 的 请 求 获 得 批 准 后, 为 克 服 审 查 员 提 出 的 驳 回 理 由 对 权 利 要 求 进 行 修 改, 任 何 修 改 或 新 增 的 权 利 要 求 不 3

需 要 与 PRV 申 请 中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任 何 超 出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性 的 修 改 或 变 更 由 审 查 员 裁 量 决 定 是 否 允 许 注 意, 申 请 人 在 SIPO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时 以 及 在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通 知 书 之 日 起 的 3 个 月 内, 可 以 对 包 括 权 利 要 求 在 内 的 申 请 文 件 主 动 提 出 修 改 因 此, 申 请 人 需 要 注 意 修 改 的 时 机, 以 使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和 PRV 申 请 中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d)sipo 申 请 必 须 已 经 公 开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PH 请 求 之 前 或 之 时 必 须 已 经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布 通 知 书 (e)sipo 申 请 必 须 已 经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PH 请 求 之 前 或 之 时 必 须 已 经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通 知 书 注 意, 一 个 允 许 的 例 外 情 形 是, 申 请 人 可 以 在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的 同 时 提 出 PPH 请 求 (f)sipo 在 申 请 人 提 出 PPH 请 求 之 时 尚 未 对 该 申 请 进 行 审 查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PH 请 求 之 前 及 之 时 尚 未 收 到 SIPO 实 质 审 查 部 门 作 出 的 任 何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g)sipo 申 请 必 须 是 电 子 申 请 如 果 申 请 为 纸 件 申 请, 申 请 人 应 当 首 先 将 其 申 请 转 换 为 电 子 专 利 申 请, 随 后 再 提 出 PPH 请 求 4

2. 提 交 的 文 件 以 下 文 件 (a) 至 (d) 必 须 随 付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一 并 提 交 注 意, 即 使 某 些 文 件 不 必 提 交, 其 文 件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 具 体 细 节 参 见 以 下 样 表 ) (a)prv 就 对 应 申 请 作 出 的 所 有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 与 PRV 关 于 可 专 利 性 的 实 质 审 查 相 关 )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中 文 和 英 文 可 作 为 译 文 语 言 若 审 查 员 无 法 理 解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译 文, 可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新 提 交 译 文 申 请 人 必 须 以 可 辨 方 式, 在 所 有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的 副 本 中 指 明 PRV 审 查 员 认 定 的 与 可 专 利 性 有 关 的 结 论 ( 例 如 对 上 述 结 论 加 上 阴 影 标 记 ) (b)prv 认 定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中 文 和 英 文 可 作 为 译 文 语 言 若 审 查 员 无 法 理 解 权 利 要 求 译 文, 可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新 提 交 译 文 (c)prv 审 查 员 引 用 文 件 的 副 本 需 提 交 的 文 件 指 前 述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引 用 的 文 件 仅 系 参 考 文 件 而 未 构 成 驳 回 理 由 的 引 用 文 件 可 不 必 提 交 若 引 用 文 件 是 专 利 文 献, 申 请 人 不 必 提 交 该 文 件 2 若 SIPO 没 有 这 些 专 利 文 献, 应 审 查 员 要 求,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专 利 文 献 非 专 利 文 献 必 须 提 交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引 用 文 件 的 译 文 2 注 意, 即 使 申 请 人 可 以 不 必 提 交 引 用 文 件 副 本, 引 用 文 件 的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5

(d)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表 申 请 人 提 出 PPH 请 求, 必 须 提 交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表, 说 明 SIPO 申 请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如 何 与 PRV 申 请 中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若 权 利 要 求 在 文 字 上 是 完 全 相 同 的, 申 请 人 可 仅 在 表 中 注 明 它 们 是 相 同 的 若 权 利 要 求 有 差 异, 需 要 根 据 前 述 1.(c) 之 标 准 解 释 每 个 权 利 要 求 的 充 分 对 应 性 ( 参 见 以 下 样 表 ) 当 申 请 人 已 通 过 同 步 或 在 前 程 序 向 SIPO 提 交 了 以 上 文 件 (a) 至 (d), 可 通 过 引 用 加 入 这 些 文 件 而 不 必 将 其 附 上 3. 根 据 PPH 试 点 项 目 提 交 加 快 审 查 请 求 的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a) 情 况 说 明 申 请 人 根 据 PPH 试 点 项 目 向 SIPO 提 出 加 快 审 查 请 求, 必 须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申 请 人 必 须 说 明 申 请 在 1.(a) 之 (i) 至 (iii) 情 形 之 列, 由 此 请 求 在 PPH 试 点 项 目 下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还 必 须 注 明 对 应 PRV 申 请 的 申 请 号 公 开 号 或 授 权 专 利 号 若 有 一 个 或 多 个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权 利 要 求 的 申 请 与 1. (a) 之 (i) 至 (iii) 情 形 涉 及 的 PRV 申 请 不 同 ( 例 如 基 础 申 请 的 分 案 申 请 ), 必 须 指 明 该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权 利 要 求 的 申 请 的 申 请 号 公 开 号 或 授 权 专 利 号, 以 及 相 关 申 请 间 的 关 系 (b) 提 交 的 文 件 申 请 人 必 须 以 清 楚 可 辨 的 方 式 列 出 以 上 2. 中 提 到 的 所 有 要 求 的 文 件, 即 使 申 请 人 可 省 略 提 交 某 些 文 件 6

(c) 说 明 申 请 人 只 能 以 电 子 形 式 向 SIPO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4. PPH 试 点 项 目 下 加 快 审 查 的 流 程 SIPO 在 收 到 PPH 请 求 及 其 附 加 文 件 后 作 出 申 请 是 否 能 被 给 予 PPH 下 加 快 审 查 状 态 的 决 定 若 SIPO 决 定 批 准 PPH 请 求, 申 请 将 被 给 予 PPH 下 加 快 审 查 的 特 殊 状 态 若 请 求 未 能 完 全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申 请 人 将 被 告 知 结 果 以 及 请 求 存 在 的 缺 陷 SIPO 将 视 情 况 给 予 申 请 人 一 次 补 正 的 机 会, 以 克 服 请 求 存 在 的 某 些 缺 陷 若 请 求 未 被 批 准, 申 请 人 可 以 再 次 提 交 请 求, 但 至 多 一 次 若 再 次 提 交 的 请 求 仍 不 符 合 要 求, 申 请 人 将 被 告 知 结 果, 申 请 将 按 照 正 常 程 序 等 待 审 查 7

第 二 部 分 PPH: 使 用 来 自 PRV 的 PCT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结 果 申 请 人 可 以 根 据 PCT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结 果 就 在 SIPO 提 出 的 且 满 足 以 下 中 瑞 PPH 试 点 项 目 要 求 的 申 请, 按 照 规 定 流 程, 包 括 提 交 与 申 请 相 关 的 文 件,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PCT-PPH 试 点 项 目 ) 申 请 人 提 出 PCT-PPH 请 求, 必 须 向 SIPO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1. 要 求 申 请 人 在 SIPO 提 出 PCT-PPH 请 求 的 申 请 应 当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a) 对 应 该 申 请 的 PCT 申 请 的 国 际 阶 段 的 最 新 工 作 结 果 (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 即 国 际 检 索 单 位 的 书 面 意 见 (WO/ISA) 国 际 初 步 审 查 单 位 的 书 面 意 见 (WO/IPEA) 或 国 际 初 步 审 查 报 告 (IPER), 指 出 至 少 一 项 权 利 要 求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 从 新 颖 性 创 造 性 和 工 业 实 用 性 方 面 ) 注 意, 作 出 WO/ISA WO/IPEA 和 IPER 的 ISA 和 IPEA 仅 限 于 PRV, 但 在 要 求 优 先 权 的 情 况 下, 可 对 任 何 专 利 局 的 申 请 提 出 优 先 权 要 求, 参 见 附 录 II 例 A ( 申 请 ZZ 可 以 是 任 何 国 家 申 请 ) 申 请 人 不 能 仅 基 于 国 际 检 索 报 告 (ISR) 提 出 PCT-PPH 请 求 若 构 成 PCT-PPH 请 求 基 础 的 WO/ISA WO/IPEA 或 IPER 的 第 VIII 栏 记 录 有 任 何 意 见, 申 请 将 不 能 够 要 求 参 与 PCT-PPH 试 点 项 目

(b) 申 请 和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之 间 的 关 系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之 一 : (i) 申 请 是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A,A 和 A ); (ii) 申 请 是 作 为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优 先 权 要 求 基 础 的 国 家 申 请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B); (iii) 申 请 是 要 求 了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优 先 权 的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C); (iv) 申 请 是 要 求 了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外 / 国 内 优 先 权 的 国 家 申 请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D); (v) 申 请 是 满 足 以 上 (i)-(iv) 要 求 之 一 的 申 请 的 派 生 申 请 ( 分 案 申 请 和 要 求 国 内 优 先 权 的 申 请 等 )( 参 见 附 录 II 图 E1 和 E2) (c) 提 交 进 行 PCT-PPH 审 查 的 申 请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无 论 是 原 始 提 交 的 或 者 是 修 改 后 的, 必 须 与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中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一 项 或 多 项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考 虑 到 由 于 翻 译 和 权 利 要 求 格 式 造 成 的 差 异, 如 果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与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有 着 同 样 或 相 似 的 范 围, 或 者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范 围 比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范 围 小, 那 么, 权 利 要 求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在 此 方 面, 当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修 改 为 被 申 请 的 说 明 书 ( 说 明 书 正 文 和 / 或 权 利 要 求 ) 支 持 的 附 加 技 术 特 征 进 一 步 限 定 时, 权 利 要 求 的 范 围 变 小 9

与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相 比,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引 入 新 的 / 不 同 类 型 权 利 要 求 时, 不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例 如,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仅 包 含 制 备 产 品 的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如 果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引 入 依 赖 对 应 方 法 权 利 要 求 的 产 品 权 利 要 求, 那 么,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不 被 认 为 是 充 分 对 应 SIPO 申 请 不 需 要 包 含 所 有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删 去 某 些 权 利 要 求 是 允 许 的 例 如,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包 含 5 项 被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SIPO 申 请 可 以 仅 包 含 其 中 的 3 项 权 利 要 求 申 请 人 参 与 PCT-PPH 试 点 项 目 的 请 求 获 得 批 准 后 收 到 有 关 实 质 审 查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之 前, 任 何 修 改 或 新 增 的 权 利 要 求 需 要 与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 申 请 人 参 与 PCT-PPH 试 点 项 目 的 请 求 获 得 批 准 后, 为 克 服 审 查 员 提 出 的 驳 回 理 由 对 权 利 要 求 进 行 修 改, 任 何 修 改 或 新 增 的 权 利 要 求 不 需 要 与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任 何 超 出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性 的 修 改 或 变 更 由 审 查 员 裁 量 决 定 是 否 允 许 注 意, 申 请 人 在 SIPO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时 以 及 在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通 知 书 之 日 起 的 3 个 月 内, 可 以 对 包 括 权 利 要 求 在 内 的 申 请 文 件 主 动 提 出 修 改 因 此, 申 请 人 需 要 注 意 修 改 的 时 机, 以 使 SIPO 申 请 的 权 利 要 求 和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中 被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10

(d) 申 请 必 须 已 经 公 开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CT-PPH 请 求 之 前 或 之 时 必 须 已 经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公 布 通 知 书 (e) 申 请 必 须 已 经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CT-PPH 请 求 之 前 或 之 时 必 须 已 经 收 到 SIPO 作 出 的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通 知 书 注 意, 一 个 允 许 的 例 外 情 形 是, 申 请 人 可 以 在 提 出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的 同 时 提 出 PCT-PPH 请 求 (f)sipo 在 申 请 人 提 出 PCT-PPH 请 求 之 时 尚 未 对 该 申 请 进 行 审 查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CT-PPH 请 求 之 前 及 之 时 尚 未 收 到 SIPO 实 质 审 查 部 门 作 出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g) 申 请 必 须 是 电 子 申 请 如 果 申 请 为 纸 件 申 请, 申 请 人 应 当 首 先 将 其 申 请 转 换 为 电 子 专 利 申 请, 随 后 再 提 出 PCT-PPH 请 求 2. 提 交 的 文 件 申 请 人 在 提 出 PCT-PPH 请 求 时 必 须 随 付 请 求 表 提 交 以 下 文 件 在 某 些 情 形 下, 一 些 文 件 可 以 不 必 提 交 注 意, 即 使 某 些 文 件 不 必 提 交, 其 文 件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 具 体 细 节 参 见 以 下 样 表 ) (a) 认 为 权 利 要 求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的 副 本 及 其 中 文 或 英 文 译 文 若 申 请 满 足 上 述 1.(b)(i) 之 关 系,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关 11

于 可 专 利 性 的 国 际 初 审 报 告 (IPRP) 的 副 本 及 其 英 文 译 文, 因 为 这 些 文 件 的 副 本 已 包 含 于 申 请 案 卷 中 3 此 外, 若 最 新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结 果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副 本 可 通 过 PATENTSCOPE 4 获 得, 除 非 SIPO 要 求,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这 些 文 件 (WO/ISA 和 IPER 通 常 自 优 先 权 日 起 30 个 月 内 按 IPRP 第 1 章 和 IPRP 第 II 章 可 获 得 ) 若 审 查 员 无 法 理 解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译 文, 可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新 提 交 译 文 (b)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中 被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的 副 本 及 其 中 文 或 英 文 译 文 如 果 被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的 副 本 可 以 通 过 PATENTSCOPE 5 获 得 ( 例 如, 国 际 专 利 公 报 已 公 开 ), 除 非 SIPO 要 求,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这 些 文 件 若 权 利 要 求 系 瑞 典 文,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译 文 若 审 查 员 无 法 理 解 权 利 要 求 译 文, 可 要 求 申 请 人 重 新 提 交 译 文 (c) 在 该 申 请 对 应 的 国 际 申 请 的 最 新 国 际 工 作 结 果 中 引 用 文 件 的 副 本 仅 系 参 考 文 件 而 未 构 成 驳 回 理 由 的 引 用 文 件 可 不 必 提 交 若 引 用 文 件 是 专 利 文 献, 申 请 人 不 必 提 交 该 文 件 6 若 SIPO 3 注 意, 即 使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最 新 国 际 阶 段 工 作 成 果 的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其 文 件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4 http://www.wipo.int/pctdb/en/index.jsp 5 http://www.wipo.int/pctdb/en/index.jsp 6 注 意, 即 使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引 证 文 件 的 副 本, 其 文 件 名 称 亦 必 须 列 入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中 12

取 得 这 些 专 利 文 献 存 在 困 难, 申 请 人 应 要 求 须 提 交 专 利 文 献 非 专 利 文 献 必 须 提 交 申 请 人 不 需 要 提 交 引 用 文 件 的 译 文 (d) 说 明 申 请 的 所 有 权 利 要 求 是 如 何 与 被 认 为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的 权 利 要 求 充 分 对 应 的 权 利 要 求 对 应 表 若 权 利 要 求 在 文 字 上 是 完 全 相 同 的, 申 请 人 可 仅 在 表 中 注 明 它 们 是 相 同 的 若 权 利 要 求 有 差 异, 需 要 根 据 前 述 1.(c) 之 标 准 解 释 每 个 权 利 要 求 的 充 分 对 应 性 ( 参 见 以 下 样 表 ) 当 申 请 人 已 通 过 同 步 或 在 前 程 序 向 SIPO 提 交 了 以 上 文 件 (a) 至 (d), 可 通 过 引 用 加 入 这 些 文 件 而 不 必 将 其 附 上 3. 根 据 PCT-PPH 试 点 项 目 提 交 加 快 审 查 请 求 的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1) 情 况 说 明 申 请 人 必 须 说 明 申 请 在 1.(b) 之 (i) 至 (v) 情 形 之 列, 由 此 请 求 在 PCT-PPH 试 点 项 目 下 请 求 加 快 审 查, 还 必 须 注 明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申 请 号 (2) 提 交 的 文 件 申 请 人 必 须 以 清 楚 可 辨 的 方 式 列 出 以 上 2. 中 提 到 的 所 有 要 求 的 文 件, 即 使 申 请 人 可 省 略 提 交 某 些 文 件 (3) 说 明 申 请 人 只 能 以 电 子 形 式 向 SIPO 提 交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请 求 表 4. PCT-PPH 试 点 项 目 下 加 快 审 查 的 流 程 SIPO 在 收 到 PCT-PPH 请 求 及 其 附 加 文 件 后 作 出 申 请 是 否 能 13

被 给 予 PCT-PPH 下 加 快 审 查 状 态 的 决 定 若 SIPO 决 定 批 准 PCT-PPH 请 求, 申 请 将 被 给 予 PCT-PPH 下 加 快 审 查 的 特 殊 状 态 若 请 求 未 能 完 全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申 请 人 将 被 告 知 结 果 以 及 请 求 存 在 的 缺 陷 SIPO 将 视 情 况 给 予 申 请 人 一 次 补 正 的 机 会, 以 克 服 请 求 存 在 的 某 些 缺 陷 若 请 求 未 被 批 准, 申 请 人 可 以 再 次 提 交 请 求, 但 至 多 一 次 若 再 次 提 交 的 请 求 仍 不 符 合 要 求, 申 请 人 将 被 告 知 结 果, 申 请 将 按 照 正 常 程 序 等 待 审 查 14

请 求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的 样 表 ( 对 常 规 PPH 和 PCT-PPH 均 适 用 ) 参 与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PPH) 项 目 请 求 表 PPH 此 框 由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填 写 1 专 利 申 请 2 说 明 事 项 申 请 号 : 请 求 日 : 申 请 人 : 申 请 号 条 码 : 发 明 名 称 : 挂 号 号 码 : 根 据 专 利 审 查 高 速 路 项 目 的 相 关 规 定, 请 求 对 上 述 申 请 进 行 加 快 审 查 请 求 参 与 常 规 的 PPH 请 求 参 与 PCT-PPH 3 对 应 对 应 申 请 号 / 公 开 号 / 专 利 号 / 国 际 申 请 号 对 应 申 请 审 查 机 构 名 称 相 关 申 请 对 应 关 系 申 请 声 明 SEXXXXXXXXXXX 瑞 典 专 利 局 本 申 请 通 过 巴 黎 公 约 要 求 了 申 请 号 为 SE XXXXXXXXXXX 的 瑞 典 申 请 的 优 先 权 15

申 请 人 随 本 PPH 请 求 表 一 起 提 交 了 下 列 文 件 : 对 应 申 请 的 所 有 可 授 权 权 利 要 求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 1. 对 应 申 请,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所 针 对 的 权 利 要 求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2. 对 应 申 请,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所 针 对 的 权 利 要 求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对 应 申 请 的 审 查 意 见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各 文 件 名 称 如 下 : 4 附 加 文 件 清 单 1. 对 应 申 请 : 1)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2)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2. 对 应 申 请 : 1)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2) 由 于 年 月 日 作 出 的 通 知 书 副 本 及 其 译 文 权 利 要 求 的 对 应 表 对 应 申 请 的 审 查 意 见 引 用 文 件 副 本, 各 文 件 名 称 如 下 : 1. 2. 其 他 证 明 文 件 1. 5 申 请 人 或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签 字 或 盖 章 6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处 理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6

本 申 请 的 权 对 应 申 请 中 被 认 为 可 授 利 要 求 权 的 对 应 权 利 要 求 关 于 对 应 性 的 说 明 1 1 完 全 相 同 2 2 完 全 相 同 3 1 4 2 5 1 权 利 要 求 3 在 对 应 申 请 权 利 要 求 1 的 基 础 上 引 入 了 说 明 书 第 X 页 第 X 段 记 载 的 技 术 特 征 X 权 利 要 求 4 在 对 应 申 请 权 利 要 求 2 的 基 础 上 引 入 了 说 明 书 第 Y 页 第 Y 段 记 载 的 技 术 特 征 Y 权 利 要 求 5 在 对 应 申 请 权 利 要 求 1 的 基 础 上 引 入 了 说 明 书 第 Z 页 第 Z 段 记 载 的 技 术 特 征 Z 17

附 录 I 优 先 权 要 求 满 足 (a)(i) 要 求 的 情 形 -PCT 途 径 - PRV 申 请 DO: 指 定 局 优 先 权 要 求 PCT 申 请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SIPO DO 申 请... PPH 请 求 18

19

20

21

22

满 足 (a)(iii) 要 求 的 情 形 - 直 接 PCT 及 PCT 途 径 - PCT 申 请 无 优 先 权 要 求 优 先 权 要 求 PCT 申 请 PRV DO 申 请... SIPO DO 申 请... 具 有 可 专 利 性 / 可 授 权 PPH 请 求 23

24

25

附 录 II (A ) 申 请 是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要 求 一 个 国 家 申 请 的 优 先 权 ) ZZ 申 请 优 先 权 要 求 PCT RO/-- WO IPER ISA/PRV IPEA/PRV DO/SIPO DO PPH ZZ= 任 何 局 DO 26

27

(C) 申 请 是 要 求 对 应 国 际 申 请 优 先 权 的 国 际 申 请 的 国 家 阶 段 申 请 WO IPER PCT RO/-- ISA/PRV IPEA/PRV 优 先 权 要 求 DO/SIPO PPH PCT RO/-- ISA/-- DO DO 28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