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医 疗 器 械 检 测 中 心 改 造 -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天 津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改 造 项 目 ( 第 一 阶 段 )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津 环 监 验 字 [2015] 第 103 号 天 津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2015 年 12 月
监 测 报 告 说 明 1 监 测 报 告 无 本 中 心 监 测 报 告 专 用 章 骑 缝 章 无 效 2 监 测 委 托 方 如 对 监 测 报 告 有 异 议, 须 于 报 告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向 本 中 心 提 出 3 对 于 非 本 中 心 人 员 采 集 的 样 品, 结 果 仅 对 送 检 样 品 结 果 负 责 4 对 现 场 不 可 复 现 的 样 品, 仅 对 采 样 ( 或 监 测 ) 所 代 表 的 时 间 和 空 间 负 责 5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不 得 部 分 复 制 本 报 告 地 址 : 天 津 市 南 开 区 复 康 路 19 号 电 话 :022-87671699 传 真 :022-87671672 邮 政 编 码 :300191 电 子 信 箱 :ywb_temc@163.com
验 收 监 测 单 位 : 天 津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中 心 主 任 : 邓 小 文 项 目 负 责 人 : 王 凤 炜 项 目 管 理 人 : 徐 立 敏 编 写 人 : 审 核 人 : 批 准 人 : 批 准 日 期 : 年 月
目 录 1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1 2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情 况... 2 3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3 4 主 要 污 染 排 放 情 况... 4 5 验 收 监 测 执 行 标 准... 5 6 验 收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及 依 据... 6 7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7 8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一... 8 8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二... 9 8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三... 10 9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11 10 环 保 检 查 结 果... 12 11 验 收 监 测 结 论 与 建 议... 14
附 图 :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2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及 噪 声 监 测 点 位 图 附 件 : 1 环 评 批 复 2 油 烟 净 化 器 资 质 证 书 3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合 同 及 转 移 联 单 4 动 物 房 暂 不 监 测 情 况 说 明 5 污 水 超 标 整 改 措 施 6 监 测 期 间 工 况 说 明 7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8 环 境 保 护 应 急 预 案 9 三 同 时 验 收 登 记 表
第 1 页 共 14 页 1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国 家 医 疗 器 械 检 测 中 心 改 造 -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天 津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改 造 项 目 ( 第 一 阶 段 )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天 津 市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建 设 单 位 地 址 天 津 市 滨 海 高 新 区 华 苑 产 业 区 ( 环 外 ) 海 泰 华 科 大 街 5 号 建 设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天 津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迁 建 主 要 产 品 名 称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环 评 时 间 2006 年 8 月 开 工 日 期 2008 年 11 月 25 日 投 入 试 生 产 时 间 2013 年 1 月 12 日 现 场 监 测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3 日 ~15 日 环 评 报 告 表 环 评 报 告 表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审 批 部 门 编 制 单 位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环 保 设 施 设 计 单 位 天 津 建 工 集 团 建 筑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环 保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天 津 一 建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概 算 80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总 概 算 97 万 元 比 例 1.2% 实 际 总 投 资 8840 万 元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106 万 元 比 例 1.2%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2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13 号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 3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0]38 号 文 件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4 天 津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58 号 天 津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 5 天 津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编 制 的 国 家 医 疗 器 械 检 测 中 心 改 造 -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天 津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改 造 项 目 2006.8; 6 天 津 市 环 保 局 津 环 保 许 可 表 [2006]190 号 关 于 对 国 家 医 疗 器 械 检 测 中 心 改 造 -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天 津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改 造 项 目 的 批 复 2006.9.6; 7 天 津 市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提 供 的 该 项 目 有 关 的 基 础 资 料
第 2 页 共 14 页 2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情 况 1. 建 设 地 点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华 苑 产 业 区 ( 环 外 部 分 )06-02 号 地 块, 东 至 津 伦 精 密 公 司 地 块 分 界 线 ; 西 至 德 中 利 德 公 司 地 块 分 界 线, 南 至 117 大 厦 ; 北 至 海 泰 华 科 大 街, 规 划 面 积 20000 平 方 米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经 纬 度 见 附 图 1, 平 面 布 置 及 噪 声 监 测 点 位 图 见 附 图 2 2.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办 公 检 测 综 合 楼 1 幢 ( 办 公 部 分 6 层, 局 部 7 层, 地 下 局 部 1 层, 主 体 高 23.6 米, 检 测 部 分 3 层 ), 建 筑 面 积 14832.29 平 方 米 3. 公 用 工 程 3.1 给 水 本 项 目 由 华 苑 产 业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供 给 3.2 排 水 本 项 目 排 水 为 雨 污 分 流 本 项 目 产 生 试 验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废 水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排 入 咸 阳 路 污 水 处 理 厂, 雨 水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本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1 10 10 10 办 公 检 测 (-2) 化 粪 池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10 损 失 3.2 10 5.2 3.2 绿 化 用 水 ( 冬 季 除 外 ) 咸 阳 路 污 水 处 理 厂 表 示 自 来 水 表 示 中 水 表 示 排 水 图 1 本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单 位 :m³/d 3.3 供 热 制 冷 本 项 目 冬 季 供 热 夏 季 制 冷 均 采 用 土 壤 源 热 泵 提 供 冷 热 源, 机 组 设 于 地 下 一 层 3.4 供 配 电 由 市 政 电 网 供 电 4. 工 作 制 度 及 定 员 4.1 工 作 制 度 : 全 年 工 作 257 天,2056 小 时 4.2 定 员 : 现 有 工 作 人 员 82 人
第 3 页 共 14 页 3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监 护 类 产 品 检 验 工 作 流 程 : 业 务 室 下 达 任 务 核 查 并 领 取 样 品 仪 器 准 备 环 境 检 查 实 施 检 验 * 报 告 整 理 报 批 回 库 * 根 据 不 同 仪 器, 检 验 不 同 项 目 : 心 电 监 护 仪 检 定 仪 心 电 检 测, 血 氧 饱 和 度 模 拟 器 血 氧 饱 和 度 测 量, 无 创 血 压 测 定 仪 血 压 测 定, 标 准 气 体 呼 末 二 氧 化 碳 ; (2) 肌 肉 植 入 试 验 实 验 动 物 经 肌 注 麻 醉 后 用 皮 下 针 或 套 针 植 入 法 植 入 家 兔 一 侧 植 入 4 个 样 品, 对 侧 植 入 4 个 对 照 材 料 样 品 处 死 动 物 (1 周 4 周 12 周 26 周 52 周 ) 取 材 固 定 ( 实 验 动 物 尸 体 器 官 等 残 余 物 作 为 医 疗 垃 圾 处 理 ) 包 埋 切 片 光 学 显 微 镜 观 察 ( 组 织 反 应 纤 维 囊 腔 厚 度 炎 症 细 胞 等 其 他 情 况 ) 实 验 结 果 结 果 评 价 (3) 微 波 类 产 品 业 务 室 下 达 任 务 核 查 并 领 取 样 品 仪 器 准 备 环 境 检 查 实 施 检 验 * 报 告 整 理 报 批 回 库 * 根 据 不 同 仪 器, 检 验 不 同 项 目 : 功 率 计 输 出 功 率, 频 率 计 工 作 频 率, 恒 温 水 域 温 度 控 制 范 围, 电 子 秒 表 治 疗 时 间 ; (4) 接 骨 板 类 领 样 登 记 检 测 外 观 ( 目 测 ) 尺 寸 ( 轮 廓 投 影 仪 卡 尺 等 ) 表 面 质 量 [ 表 面 缺 陷 ( 渗 透 装 置 荧 光 灯 ), 表 面 粗 糙 度 ( 表 面 粗 糙 度 仪 标 准 样 块 )] 耐 腐 蚀 ( 点 蚀 电 位 测 量 仪 ) 硬 度 ( 硬 度 预 处 理 硬 度 仪 ) 化 学 成 分 ( 化 学 预 处 理 仪 器 分 析 ) 金 相 ( 预 处 理 金 相 显 微 镜 )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 1 职 工 盥 洗 冲 厕 水 ; 2 化 学 实 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液 ; 3 办 公 垃 圾 ; 4 动 物 实 验 产 生 的 动 物 尸 体 带 有 动 物 排 泄 物 的 锯 末 等 废 物 ; 5 动 物 房 排 出 的 废 气 ; 6 空 调 室 外 机 产 生 的 噪 声 ;
第 4 页 共 14 页 4 主 要 污 染 排 放 情 况 1 废 气 本 项 目 验 收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动 物 房 和 职 工 食 堂 动 物 房 产 生 废 气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氨 和 恶 臭, 废 气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经 由 2 根 15 米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现 因 单 位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目 前 动 物 房 暂 不 开 展 工 作, 此 部 分 废 气 在 该 项 目 第 二 阶 段 进 行 验 收 监 测 本 次 验 收 为 第 一 阶 段, 暂 不 对 动 物 房 废 气 进 行 监 测 情 况 说 明 请 见 附 件 4 本 项 目 设 有 职 工 食 堂 一 处, 已 安 装 了 经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的 油 烟 净 化 治 理 设 施, 见 附 件 2 2. 废 水 本 项 目 验 收 废 水 主 要 为 职 工 盥 洗 冲 厕 的 生 活 污 水, 这 部 分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由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排 放 到 咸 阳 路 污 水 处 理 厂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类 3. 噪 声 本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为 中 央 空 调 产 生 的 机 械 噪 声 和 实 验 仪 器 设 备 产 生 噪 声 4. 固 体 废 物 (1) 一 般 废 物 本 项 目 产 生 一 般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活 垃 圾 实 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啮 齿 类 动 物 的 铺 垫 物 ( 锯 末 ), 采 用 0.2% 的 过 氧 乙 酸 喷 雾 消 毒 处 理 后 可 作 为 一 般 垃 圾 处 理, 该 部 分 采 用 袋 装, 与 生 活 垃 圾 一 起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2) 危 险 废 物 本 项 目 化 学 实 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液 ( 二 氯 甲 烷 四 氯 化 碳 甲 醇 丙 酮 ), 含 一 类 污 染 物, 属 危 险 废 物, 将 其 收 集 并 放 入 废 液 瓶 中, 有 固 定 存 放 区, 定 期 交 有 资 质 的 废 物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本 项 目 动 物 实 验 中 产 生 的 动 物 尸 体 各 种 器 官 动 物 实 验 残 余 物 ( 含 少 量 动 物 实 验 废 器 具 ),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实 验 中 产 生 的 动 物 尸 体 各 种 器 官 动 物 实 验 残 余 物 经 消 毒 后, 采 用 专 用 塑 料 袋 冷 冻 暂 存, 定 期 由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合 同 及 转 移 联 单 明 细 见 附 件 3
第 5 页 共 14 页 5 验 收 监 测 执 行 标 准 1. 废 水 执 行 标 准 ( 表 1) 表 1 废 水 执 行 标 准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日 均 值 (mg/l) 依 据 ph 值 6~9( 无 量 纲 ) 悬 浮 物 400 氨 氮 35 生 化 需 氧 量 300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限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500 总 磷 3.0 动 植 物 油 类 100 2. 噪 声 执 行 标 准 验 收 标 准 : 执 行 GB 12348 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中 3 类 标 准 : 昼 间 65dB(A), 夜 间 无 生 产
第 6 页 共 14 页 6 验 收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及 依 据 1. 废 水 监 测 表 2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及 依 据 污 染 物 分 析 方 法 依 据 ph 值 玻 璃 电 极 法 GB/T6920-1986 悬 浮 物 重 量 法 GB/T11901-1989 化 学 需 氧 量 重 铬 酸 盐 法 GB/T11914-1989 生 化 需 氧 量 微 生 物 传 感 器 快 速 测 定 法 HJ/T86-2002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比 色 法 HJ535-2009 总 磷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T11893-1989 动 植 物 油 类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637-2012 2. 噪 声 监 测 执 行 GB12348 200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监 测 方 法
第 7 页 共 14 页 7 验 收 监 测 内 容 1. 废 水 表 3 废 水 排 放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频 次 厂 区 总 排 口 ph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类 排 放 浓 度 3 周 期, 4 次 / 周 期 2. 噪 声 (1) 点 位 布 设 : 沿 厂 界 外 1 米, 共 布 设 6 个 监 测 点, 详 见 附 图 2 (2) 监 测 频 次 : 共 监 测 3 周 期, 每 周 期 监 测 3 次 ( 昼 间 3 次 )
第 8 页 共 14 页 8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一 1. 废 水 监 测 结 果 : 监 测 日 期 2015.10.13 2015.10.14 表 4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口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值 无 量 纲 监 测 点 位 总 排 口 总 排 口 监 测 频 次 ph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监 测 项 目 生 化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动 植 物 油 类 1 次 7.29 458 51.0 120 73.2 5.32 2.44 2 次 7.30 488 50.0 116 64.9 5.87 1.71 3 次 7.27 472 52.0 127 75.8 6.98 1.81 4 次 7.31 446 48.5 112 76.1 6.17 1.32 日 均 值 7.27~7.31 466 50.4 119 72.5 6.09 1.82 1 次 7.30 448 47.2 110 67.7 7.86 1.08 2 次 7.31 466 443 50.5 110 73.0 7.73 1.21 3 次 7.28 428 48.5 117 70.3 6.36 1.07 4 次 7.26 434 51.0 120 72.2 6.39 1.71 日 均 值 7.26~7.31 438 49.3 114 70.8 7.09 1.27 1 次 7.33 410 45.0 112 67.4 7.60 2.52 2 次 7.31 426 48.5 110 72.8 7.31 1.72 2015.10.15 总 排 口 3 次 7.29 432 45.0 117 70.4 7.44 2.52 4 次 7.29 443 46.0 111 72.3 7.18 1.48 日 均 7.29~7.33 428 46.1 113 70.7 7.38 2.06 值 执 行 标 准 6~9 500 300 400 35 3.0 100 该 项 目 废 水 经 三 周 期 监 测, ph 值 生 化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动 植 物 油 类 监 测 结 果 均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三 级 标 准 要 求 氨 氮 总 磷 三 周 期 最 大 日 均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71.3 mg/l 6.85 mg/ L, 均 超 出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三 级 标 准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对 化 粪 井 等 进 行 了 清 掏 整 改, 整 改 措 施 说 明 详 见 附 件 5, 监 测 中 心 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8 日 对 该 单 位 生 活 污 水 总 排 口 进 行 了 复 测 复 测 结 果 见 表 6, 结 果 显 示, 经 三 周 期 监 测 后, 氨 氮 总 磷 监 测 结 果 均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三 级 标 准 要 求
第 9 页 共 14 页 8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二 表 5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口 复 测 结 果 单 位 :mg/l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频 次 氨 氮 总 磷 1 次 0.858 0.41 2 次 0.807 0.29 2015.11.16 总 排 口 3 次 0.856 0.22 4 次 0.796 0.15 日 均 值 0.829 0.27 1 次 7.97 0.66 2 次 7.85 0.63 2015.11.17 总 排 口 3 次 7.67 0.66 4 次 8.00 0.66 日 均 值 7.87 0.65 1 次 8.02 2.55 2 次 7.40 2.51 2015.11.18 总 排 口 3 次 6.96 2.52 4 次 7.43 2.50 日 均 值 7.45 2.52 执 行 标 准 35 3.0 2. 厂 界 噪 声 测 量 统 计 结 果 : 表 6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昼 间 测 点 号 测 点 位 置 Leq [db(a)] 主 要 声 源 1 北 厂 界 外 1 米 62 交 通 2 北 厂 界 外 1 米 60 交 通 3 东 厂 界 外 1 米 58 生 产 4 东 厂 界 外 1 米 54 生 产 5 西 厂 界 外 1 米 57 生 产 6 南 厂 界 外 1 米 56 生 产
第 10 页 共 14 页 8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三 验 收 期 间 监 测 工 况 验 收 期 间 生 产 设 备 运 行 正 常, 根 据 该 公 司 提 供 的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工 况 报 表 ( 附 件 6), 三 日 工 况 均 在 75% 以 上, 符 合 验 收 监 测 的 要 求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核 算 监 测 根 据 国 家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次 验 收 确 定 的 总 量 控 制 工 况 污 染 因 子 为 废 水 中 的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及 污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核 算 采 用 实 际 监 测 方 法,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染 物 G=C Q 10-6 排 放 式 中 :G: 排 放 总 量 ( 吨 / 年 ) 总 量 C: 排 放 浓 度 ( 毫 克 / 升 ) Q: 废 水 年 排 放 量 ( 立 方 米 / 年 ) 该 单 位 年 工 作 257 天, 年 平 均 工 作 2056 小 时, 化 学 需 氧 量 三 日 监 测 浓 度 均 值 为 444mg/L, 氨 氮 三 日 监 测 浓 度 均 值 为 1.15 mg/l, 污 染 物 总 量 见 下 表 项 目 污 染 物 年 排 放 总 量 统 计 废 水 排 放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 立 方 米 / 年 ) ( 吨 / 年 ) 氨 氮 ( 吨 / 年 ) 实 际 测 算 值 2570 1.14 0.003 环 评 批 复 值 / / /
第 11 页 共 14 页 9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1. 废 水 监 测 实 行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保 证, 技 术 要 求 执 行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91-2002) 与 固 定 污 染 源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控 制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HJ/T373-2007) 本 次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实 行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现 场 监 测 中 按 采 样 操 作 规 程 应 加 采 10% 的 现 场 空 白 和 10% 的 平 行 样, 实 验 室 中 要 求 空 白 测 定 值 应 小 于 分 析 方 法 的 最 低 检 出 限, 平 行 双 样 的 相 对 偏 差 应 在 允 许 范 围 以 内 采 样 仪 器 及 实 验 分 析 仪 器 均 经 天 津 市 计 量 部 门 检 定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2. 噪 声 噪 声 监 测 的 测 量 的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控 制 按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3. 工 况 要 求 验 收 监 测 现 场 采 样 和 测 试 时 生 产 运 行 负 荷 达 到 75% 以 上,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正 常 稳 定 情 况 下 进 行 采 样 分 析 人 员 均 持 证 上 岗
第 12 页 共 14 页 10 环 保 检 查 结 果 1. 各 种 批 复 文 件 检 查 该 公 司 各 种 批 复 文 件 齐 全 ( 环 评 批 复 见 附 件 1), 执 行 了 国 家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2. 环 保 机 构 的 设 置 及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的 检 查 ; (1) 环 保 机 构 天 津 市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环 保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见 图 2 该 单 位 成 立 环 保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职 责 明 确 中 心 副 主 任 : 宋 铎 职 能 : 全 面 负 责 中 心 环 保 的 相 关 工 作 综 合 办 公 室 职 责 : 1. 负 责 生 物 污 水 达 标 排 放 2. 负 责 危 废 物 的 外 部 交 接 联 系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3. 控 制 区 域 噪 声 达 标 检 测 三 室 职 责 : 1. 负 责 控 制 化 学 物 质 达 标 排 放 2. 负 责 本 室 危 废 物 内 部 交 接 综 合 办 公 室 检 测 四 室 职 责 : 1. 负 责 控 制 生 物 物 质 达 标 排 放 2. 负 责 本 室 危 废 物 内 部 交 接 综 合 办 公 室 图 2 天 津 市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环 保 机 构 设 置 图 (2)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该 单 位 制 定 了 天 津 市 医 疗 器 械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环 保 应 急 预 案 等 一 系 列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详 见 附 件 7 附 件 8 3. 环 评 批 复 落 实 情 况 表 7 环 评 批 复 落 实 情 况 表 序 号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实 际 建 成 情 况 该 项 目 选 址 在 天 津 市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环 外 海 泰 华 科 大 街 以 南 06-02 号 地 块 内 项 目 用 地 面 积 2 万 平 方 米, 总 建 筑 面 积 15000 平 方 1 米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物 化 生 物 相 容 性 已 落 实 电 磁 兼 容 性 医 疗 器 械 无 源 植 入 器 械 等 检 测 实 验 室 办 公 室 等 项 目 总 投 资 8000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97 万 元
第 13 页 共 14 页 序 号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实 际 建 成 情 况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沉 淀, 实 验 废 水 须 经 预 处 2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咸 阳 路 污 水 处 理 厂 对 动 物 房 产 生 的 废 气 须 经 收 集 净 化 后, 由 不 3 低 于 15 米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对 噪 声 源 采 取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4 声 值 控 制 在 国 家 标 准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认 真 落 实 施 工 期 扬 尘 噪 声 振 动 污 染 防 治 5 措 施, 将 施 工 期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避 免 扰 民 现 象 发 生 6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按 国 家 规 定 做 好 排 污 口 的 规 范 化 对 噪 声 源 采 取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7 声 值 控 制 在 国 家 标 准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已 落 实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沉 淀, 实 验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咸 阳 路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因 单 位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目 前 动 物 房 暂 不 开 展 工 作, 此 部 分 废 气 在 该 项 目 第 二 阶 段 进 行 验 收 监 测 本 次 验 收 为 第 一 阶 段, 暂 不 对 动 物 房 废 气 进 行 监 测 情 况 说 明 请 见 附 件 4 已 落 实 已 对 噪 声 源 采 取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值 控 制 在 国 家 标 准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已 落 实 认 真 落 实 施 工 期 扬 尘 噪 声 振 动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将 施 工 期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避 免 扰 民 现 象 发 生 已 落 实 该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口 已 设 立 规 范 化 标 牌 已 落 实 已 对 噪 声 源 采 取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值 控 制 在 国 家 标 准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第 14 页 共 14 页 11 验 收 监 测 结 论 与 建 议 结 论 : (1) 废 水 在 验 收 监 测 和 复 测 期 间, 该 单 位 污 水 排 放 经 三 周 期 监 测, 各 项 被 监 测 指 标 日 均 值 均 低 于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三 级 标 准 限 值 (2) 噪 声 在 验 收 监 测 期 间, 本 项 目 厂 界 昼 间 声 级 均 低 于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相 应 标 准 限 值 (3) 本 项 目 化 学 实 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液 ( 二 氯 甲 烷 四 氯 化 碳 甲 醇 丙 酮 ), 含 一 类 污 染 物, 属 危 险 废 物, 将 其 收 集 并 放 入 废 液 瓶 中, 有 固 定 存 放 区, 定 期 交 有 资 质 的 废 物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4)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该 单 位 污 染 物 年 排 放 总 量 经 实 际 监 测 核 算, 化 学 需 氧 量 为 1.14 吨 / 年, 氨 氮 为 0.003 吨 / 年 建 议 : (1) 动 物 房 开 展 业 务 前, 需 对 动 物 房 进 行 第 二 阶 段 的 验 收 监 测 (2) 定 期 对 化 粪 池 污 水 管 道 等 进 行 清 理, 以 确 保 废 水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3) 加 强 噪 声 污 染 源 的 设 备 管 理,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长 期 稳 定 达 标 排 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