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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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1 摘 要...4 第 一 章 评 价 说 明... 10 一 评 价 目 的 与 范 围... 10 二 评 价 对 象 与 绩 效 目 标... 11 三 评 价 思 路 与 框 架... 14 四 评 价 技 术 方 案... 15 ( 一 ) 评 价 指 标 体 系...15 ( 二 ) 满 意 度 调 查 方 案...19 ( 三 ) 评 价 组 织 方 案...20 ( 四 ) 进 度 计 划... 21 第 二 章 评 价 结 果... 23 一 自 评 结 果... 23 ( 一 ) 主 管 部 门 自 评 结 果...23 ( 二 ) 监 督 部 门 自 评 结 果...24 二 第 三 方 评 价 结 果... 25 ( 一 ) 总 体 结 果... 25 ( 二 )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绩 效...26 ( 三 ) 资 金 使 用 绩 效...30 三 满 意 度 调 查 结 果... 32 ( 一 ) 创 强 满 意 度 评 分...32 ( 二 ) 创 强 效 果 感 知...33 ( 三 ) 创 强 建 议 与 意 见...34 第 三 章 绩 效 表 现... 36 一 工 作 措 施... 36 ( 一 ) 投 入 百 亿 奖 补 创 强, 覆 盖 四 大 经 济 区 域...36 2

( 二 ) 注 重 组 织 领 导, 构 建 工 作 合 力...37 ( 三 ) 注 重 顶 层 设 计, 营 造 政 策 环 境...38 ( 四 ) 注 重 投 入 保 障, 破 解 资 金 难 题...39 ( 五 ) 注 重 考 核 奖 励, 建 立 健 全 激 励 机 制...39 二 主 要 成 绩... 40 ( 一 ) 义 务 教 育 标 准 化 均 衡 化 建 设 成 效 明 显...41 ( 二 ) 各 地 各 类 教 育 协 同 化 发 展 取 得 新 进 展...41 ( 三 ) 城 乡 教 育 协 调 发 展, 教 育 公 平 问 题 有 所 缓 解... 42 ( 四 ) 义 务 教 育 发 展 有 新 成 效, 教 师 队 伍 素 质 提 升... 43 ( 五 ) 教 学 现 代 化 水 平 提 升, 综 合 社 会 效 益 显 现...43 三 存 在 问 题... 44 ( 一 ) 宏 观 层 面... 44 ( 二 ) 中 观 层 面... 45 ( 三 ) 微 观 层 面... 47 四 问 题 原 因... 48 第 四 章 若 干 建 议... 51 ( 一 ) 维 持 财 政 投 入 力 度, 动 态 调 整 完 善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52 ( 二 )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校 内 涵 发 展, 提 高 学 校 办 学 管 理 水 平... 53 ( 三 ) 县 域 内 实 施 学 区 化 办 学, 推 进 教 育 资 源 配 置 均 衡 化... 54 ( 四 ) 强 化 资 金 使 用 过 程 的 业 务 指 导, 确 保 资 金 分 配 使 用 的 规 范 化... 56 ( 五 ) 进 一 步 加 大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力 度, 促 进 教 师 队 伍 内 生 性 平 衡... 57 评 价 结 论...58 附 件 一 :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补 充 咨 询 复 函... 60 附 件 二 : 现 场 核 查 项 目 部 分 情 况 说 明... 68 附 件 三 :2010-2014 年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学 校 经 费 支 出 情 况 表...78 附 件 四 : 广 东 省 教 育 创 强 办 法 和 强 镇 强 县 强 市 工 作 方 案...79 附 件 五 : 项 目 主 持... 106 3

摘 要 受 广 东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专 项 委 托,2015 年 7 月 至 11 月, 广 东 省 政 府 绩 效 管 理 研 究 会 (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政 府 绩 效 评 价 中 心 ) 对 2012~2015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展 开 第 三 方 评 价 本 项 评 价 作 为 省 人 大 监 督 财 政 重 大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的 重 要 手 段 及 创 新 方 式, 旨 在 推 进 专 项 资 金 决 策 与 分 配 的 科 学 性 与 民 主 性, 资 金 监 管 的 有 效 性 与 资 金 使 用 的 合 规 性, 全 面 提 高 资 金 绩 效, 强 化 人 大 监 督 职 能, 提 升 公 共 财 政 的 公 信 力 与 执 行 力 本 文 为 报 告 摘 要 一 评 价 说 明 2012 年 5 月,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次 党 代 会 明 确 要 求 : 深 化 教 育 改 革, 促 进 教 育 公 平, 创 建 教 育 强 省, 争 当 教 育 现 代 化 先 进 区, 打 造 南 方 教 育 高 地, 走 出 一 条 具 有 广 东 特 色 的 教 育 发 展 路 子 ( 简 称 为 创 强 争 先 建 高 地 ) 教 育 创 强 与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两 者 存 在 相 互 衔 接 通 过 教 育 创 强 使 欠 发 达 地 区 学 校 基 础 设 施 得 到 较 大 改 善, 学 校 教 学 质 量 有 一 定 提 升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工 作 重 在 实 现 学 校 内 涵 发 展, 巩 固 教 育 创 强 成 果, 进 一 步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为 支 持 经 济 欠 发 达 地 区 创 建 教 育 强 镇 强 县 强 市, 经 省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审 定, 2012-2015 年 省 财 政 统 筹 设 立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该 资 金 属 于 省 级 财 政 创 强 争 先 建 高 地 系 列 专 项 资 金 子 项 目 之 一, 是 广 东 省 针 对 当 时 财 政 规 划 与 教 育 规 划 衔 接 不 够 教 育 财 政 支 出 碎 片 化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不 高 等 问 题 出 台 的 在 全 国 具 有 示 范 意 义 的 重 大 举 措 这 进 一 步 加 强 了 基 础 教 育 发 展 的 省 级 统 筹 力 度, 对 2012 2015 年 基 础 教 育 专 项 建 设 资 金 进 行 总 体 规 划 安 排, 将 分 散 的 学 前 教 育 中 小 学 布 局 调 整 规 范 化 学 校 建 设 校 安 工 程 教 育 装 备 学 校 体 育 卫 生 改 水 改 厕 等 各 种 专 项 资 金 打 包, 采 取 因 素 法 进 行 分 配, 以 奖 补 形 式 划 拨, 实 行 以 县 为 主 管 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全 省 欠 发 达 地 区 基 础 教 育 学 校 硬 件 设 施 改 善 依 据 省 级 财 政 资 金 安 排 情 况, 考 虑 到 项 目 实 施 周 期 等 因 素, 本 项 评 价 范 围 包 括 2012 2015 年 度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98.47 亿 元 ( 其 中 0.15565 亿 元 督 导 验 收 工 作 经 费 不 纳 入 评 价 ), 涉 及 14 市 105 县 超 过 2800 个 子 项 目 本 项 评 价 对 象 为 涉 及 资 金 管 理 使 用 和 监 督 的 责 任 主 体, 主 要 包 括 资 金 主 管 部 门 监 督 部 门 和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根 据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5 月 14 日 印 发 ),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范 围 为 : 统 筹 用 于 基 础 教 育 创 4

强 工 作, 包 括 中 小 学 校 幼 儿 园 校 园 校 舍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采 购 等, 已 经 完 成 创 强 任 务 的 地 区, 可 将 资 金 用 于 实 施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等 工 作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目 标 是 : 到 2015 年, 全 面 实 现 县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基 本 均 衡 发 展 ; 到 2016 年, 全 省 教 育 强 县 ( 市 区 ) 和 教 育 强 市 覆 盖 率 均 达 到 85% 以 上 政 府 绩 效 评 价 作 为 民 主 制 度 的 技 术 工 具 是 公 共 管 理 及 政 府 管 理 创 新 的 前 沿 课 题 本 项 评 价 基 于 结 果 导 向 和 公 众 满 意 导 向, 重 点 关 注 公 共 财 政 投 向 的 公 共 属 性 和 资 金 使 用 的 实 际 效 果, 分 为 宏 观 ( 决 策 ) 中 观 ( 监 管 ) 和 微 观 ( 使 用 ) 三 个 层 面 依 据 本 项 资 金 特 点, 结 合 层 次 分 析 法, 经 专 家 论 证 形 成 了 由 自 评 工 作 组 织 ( 质 量 )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和 监 督 绩 效 四 个 维 度 组 成 的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按 权 重 合 成 评 价 结 果 其 中 : 使 用 绩 效 采 用 前 期 工 作 实 施 过 程 目 标 实 现 和 社 会 满 意 等 4 项 一 级 指 标,9 项 二 级 指 标,15 项 三 级 指 标 组 成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管 理 绩 效 采 用 了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必 要 性 目 标 设 置 科 学 性 管 理 办 法 可 行 性 专 项 资 金 监 管 有 效 性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合 规 性 总 体 目 标 实 现 程 度 和 专 家 满 意 度 等 7 项 指 标 ; 监 督 绩 效 采 用 明 确 监 督 职 责 制 定 监 督 办 法 采 取 监 督 措 施 及 时 下 达 资 金 审 批 资 金 支 付 违 规 项 目 问 责 等 6 项 指 标 评 分 构 成 上, 自 评 工 作 组 织 质 量 宏 观 评 价 与 微 观 评 价 三 者 权 重 确 定 分 别 为 10% 30% 和 60% 在 评 价 流 程 方 面, 经 过 了 单 位 自 评 书 面 审 核 现 场 核 查 社 会 满 意 度 调 查 专 家 通 讯 评 审 及 主 管 部 门 书 面 答 辩 等 环 节 本 项 评 价 书 面 审 核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自 评 报 告 300 家, 现 场 核 查 30 个 县 ( 市 区 ), 共 随 机 抽 查 学 校 95 所, 其 中 幼 儿 园 7 所 小 学 35 所 中 学 41 所 一 贯 制 学 校 2 所 与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10 所, 召 开 了 人 大 代 表 / 政 协 委 员 教 育 局 校 长 教 师 家 长 座 谈 会 共 30 次 ; 发 放 满 意 度 调 查 问 卷 2850 份 (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2526 份 ); 组 织 相 关 领 域 知 名 专 家 13 位 进 行 了 通 讯 评 审 ; 在 向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补 充 咨 询, 征 求 多 方 意 见 后 形 成 评 价 报 告 二 评 价 结 果 依 据 技 术 方 案, 计 算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整 体 绩 效 评 分 ( 均 值 ) 为 88.2, 等 级 为 良 主 要 特 点 : 一 是 总 体 评 分 较 高, 各 维 度 均 在 80 分 以 上, 表 明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监 督 和 使 用 绩 效 基 本 达 到 预 期 效 果 ; 二 是 使 用 绩 效 和 管 理 绩 效 较 优 ( 但 不 同 维 度 均 值 极 差 为 8.6 分 ), 差 距 不 大, 或 者 说 微 观 绩 效 与 宏 观 绩 效 关 联 性 较 大, 表 明 省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宏 观 把 握 与 规 划 对 于 市 县 政 策 执 行 效 果 有 着 5

较 大 影 响 ; 三 是 全 省 子 项 目 资 金 的 使 用 绩 效 得 分 主 要 集 中 在 80-90 分 之 间, 说 明 整 体 上 创 强 资 金 使 用 效 果 比 较 显 著, 如 图 1 所 示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总 体 上, 教 育 部 门 在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的 管 理 及 具 体 实 施 方 面 采 取 了 有 效 措 施, 欠 发 达 地 区 学 校 硬 件 设 施 改 善 取 得 较 为 显 著 的 效 果, 达 成 了 教 育 创 强 阶 段 性 目 标, 为 后 期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但 地 方 违 规 个 案 时 有 发 生 ; 财 政 部 门 履 行 了 专 项 资 金 监 督 的 必 要 职 责, 但 有 关 监 督 办 法 监 管 措 施 下 达 资 金 的 及 时 性 等 方 面 仍 需 进 一 步 改 进 图 1: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整 体 绩 效 及 各 维 度 评 价 结 果 同 时, 满 意 度 调 查 表 明, 公 众 对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整 体 满 意 度 均 值 为 90.3, 等 级 为 优 ; 其 中, 评 分 较 高 的 有 教 学 仪 器 图 书 满 意 度 (95.1) 校 园 安 全 满 意 度 (92.1) 及 教 师 表 现 满 意 度 (91.4), 较 低 的 是 文 体 活 动 满 意 度 (87.4) 教 学 设 备 场 馆 满 意 度 (88.1) 及 校 园 生 活 设 施 满 意 度 (88.1) 等 调 查 结 果 还 显 示 : 一 是 多 数 师 生 与 家 长 表 示 对 现 有 校 舍 设 备 满 意, 说 明 教 育 创 强 的 目 标 效 果 普 遍 认 可 ; 二 是 师 生 与 家 长 的 关 注 点 已 转 向 学 生 培 养 教 师 素 质 学 校 发 展 等 深 层 问 题 三 绩 效 表 现 ( 一 ) 工 作 措 施 为 完 成 专 项 资 金 设 定 的 绩 效 目 标, 主 管 部 门 采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确 保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这 些 措 施 包 括 : 一 是 省 级 财 政 统 筹 安 排 百 亿 奖 补 创 强 资 金 投 入 区 域 目 标 明 确, 覆 盖 四 大 经 济 区 域 ; 二 是 注 重 组 织 领 导, 构 建 工 作 合 力 各 级 党 委 政 府 把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摆 在 重 中 之 重 的 位 置, 加 强 机 制 建 设, 加 大 统 筹 力 度 ; 三 是 注 重 顶 层 设 计, 营 造 政 策 环 境 明 确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路 径 方 法 时 间 表 和 线 路 图, 体 现 为 健 全 制 度 体 系 规 划 督 导 验 收 制 定 投 入 预 算 ; 四 是 注 重 投 入 保 障, 破 解 6

资 金 难 题 通 过 创 新 平 台 和 机 制, 多 渠 道 多 形 式 多 途 径 地 筹 集 资 金, 截 至 2015 年 9 月 底, 全 省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各 项 投 入 累 计 达 到 500 多 亿 元 ; 五 是 注 重 考 核 奖 励, 建 立 健 全 激 励 机 制 ( 二 ) 主 要 成 绩 一 是 义 务 教 育 标 准 化 均 衡 化 建 设 成 效 明 显 2014 年 底 全 省 公 办 义 务 教 育 标 准 化 学 校 覆 盖 率 达 到 91.21 %,120 个 县 ( 市 区, 含 功 能 区 )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的 义 务 教 育 校 际 间 均 衡 系 数 ( 小 学 初 中 综 合 差 异 系 数 分 别 小 于 0.65 0.55) 标 准, 仅 3 个 县 ( 市 区 ) 未 达 标, 整 体 办 学 条 件 明 显 改 善 二 是 教 育 协 同 化 发 展 取 得 新 进 展 学 前 教 育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目 标 基 本 实 现, 特 殊 教 育 普 及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民 办 教 育 的 规 范 特 色 发 展 得 到 有 力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示 范 省 的 创 建 初 见 成 效,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水 平 得 到 全 面 提 升 三 是 城 乡 教 育 协 调 发 展, 教 育 公 平 性 问 题 有 所 缓 解 通 过 财 政 投 入, 乡 村 学 校 教 育 环 境 得 到 优 化 ; 教 师 补 贴 及 学 生 资 助 力 度 进 一 步 扩 大 ; 非 本 地 户 籍 学 生 上 学 和 随 迁 子 女 异 地 考 试 问 题 有 望 进 一 步 解 决 四 是 义 务 教 育 发 展 有 新 成 效, 教 师 队 伍 素 质 提 升 学 校 内 涵 建 设 的 氛 围 初 步 形 成, 办 学 行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教 师 队 伍 素 质 进 一 步 提 高, 学 历 层 次 进 一 步 提 升, 结 构 得 到 优 化, 并 组 建 起 了 相 应 的 名 师 工 作 团 队 五 是 教 学 现 代 化 水 平 提 升 各 类 学 校 信 息 技 术 的 应 用 得 到 加 强, 教 育 交 流 合 作 程 度 进 一 步 加 深 ; 各 地 教 育 乱 收 费 得 到 有 效 遏 制, 相 关 信 访 量 明 显 下 降, 特 别 是 特 殊 教 育 和 幼 儿 园 等 学 校 条 件 改 善, 社 会 效 益 明 显 截 止 2015 年 9 月 底, 全 省 教 育 强 镇 1407 个, 教 育 强 县 104 个, 教 育 强 市 12 个, 覆 盖 率 分 别 达 到 89% 78% 和 57%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乘 数 效 应 显 著, 学 校 硬 件 设 施 改 善, 综 合 效 益 明 显 ( 三 ) 主 要 问 题 宏 观 层 面 : 一 是 中 央 下 达 的 基 础 教 育 学 校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以 及 省 下 拨 的 部 分 基 础 教 育 学 校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尚 未 打 包 到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专 项 资 金 中, 导 致 教 育 创 强 资 金 的 统 筹 力 度 不 够, 有 待 进 一 步 加 强 ; 二 是 教 育 专 项 资 金 属 于 民 生 支 出, 目 前 尚 未 全 面 实 行 因 素 法 分 配, 预 安 排 后 清 算 制 度, 导 致 资 金 未 能 及 时 拨 付, 使 用 效 率 受 到 影 响,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出 台 较 迟, 划 拨 机 制 需 进 一 步 完 善 中 观 层 面 : 一 是 部 分 地 区 经 济 薄 弱 财 力 有 限,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任 务 重 压 力 7

大 ; 二 是 部 分 地 区 教 育 创 强 资 金 使 用 率 较 低 ; 三 是 少 数 地 方 资 金 管 理 不 够 规 范 ; 四 是 学 校 布 局 调 整 的 科 学 性 和 前 瞻 性 有 待 提 高 微 观 层 面 : 一 是 部 分 学 校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程 序 尚 待 规 范, 质 量 有 待 进 一 步 提 高 ; 二 是 部 分 学 校 存 在 专 项 资 金 超 范 围 使 用 或 合 规 性 问 题 ; 三 是 教 师 使 用 信 息 化 设 备 设 施 开 展 教 学 的 意 识 和 能 力 有 待 提 高, 信 息 化 装 备 的 使 用 率 偏 低 ; 四 是 部 分 学 校 办 学 理 念 和 思 路 还 不 够 清 晰, 学 校 管 理 水 平 有 待 进 一 步 提 升 ; 五 是 部 分 学 校 教 师 存 在 结 构 性 缺 编, 教 师 队 伍 的 结 构 尚 待 优 化, 教 师 积 极 性 有 待 进 一 步 挖 掘 和 提 升 ; 六 是 部 分 学 校 过 于 重 视 硬 件 方 面 的 建 设, 追 求 表 面 效 益, 忽 视 内 涵 发 展 的 提 升 ( 四 ) 原 因 分 析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省 级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之 所 以 出 现 以 上 问 题 与 矛 盾, 既 与 主 观 因 素 有 关, 也 与 客 观 因 素 密 不 可 分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一 是 认 识 不 足, 个 别 地 方 对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认 识 不 够, 启 动 较 晚, 造 成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局 面 较 为 被 动, 同 时 过 于 重 视 硬 件 配 置, 但 利 用 相 关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开 展 教 学 的 意 识 不 足, 造 成 部 分 设 施 设 备 使 用 率 较 低 ; 二 是 部 分 地 方 创 强 工 作 规 划 不 到 位, 项 目 立 项 迟, 实 施 程 序 复 杂, 所 耗 时 间 较 长, 加 之 推 进 机 制 不 够 系 统 科 学, 导 致 进 度 较 缓 慢, 资 金 使 用 率 较 低, 后 期 为 赶 任 务 而 造 成 前 紧 后 松 ; 三 是 计 划 生 育 导 致 学 龄 人 口 减 少, 加 之 城 镇 化 部 分 优 秀 师 资 和 学 生 外 流, 山 区 教 育 资 源 合 理 布 局 难 度 较 大 ; 四 是 部 分 乡 镇 教 师 能 力 水 平 不 足, 师 资 满 编 和 部 分 专 业 性 师 资 短 缺 现 象 并 存, 师 资 结 构 短 期 难 以 改 变 ; 五 是 基 层 监 督 部 门 专 业 水 平 不 高, 监 督 力 度 不 强, 导 致 资 金 使 用 不 规 范 四 若 干 建 议 教 育 质 量 提 升 涉 及 硬 件 设 施 师 资 水 平 教 学 活 动 三 种 要 素 的 匹 配 关 系 虽 然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改 善 欠 发 达 地 区 学 校 办 学 硬 件 条 件, 但 终 极 目 的 是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为 此, 我 们 提 出 以 下 建 议 : 一 是 维 持 财 政 投 入 力 度, 动 态 调 整 完 善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为 巩 固 教 育 创 强 成 果, 进 一 步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应 当 加 大 对 教 育 类 专 项 资 金 的 整 合, 统 筹 设 立 推 进 基 础 教 育 现 代 化 专 项 资 金, 进 一 步 提 高 学 校 教 科 研 能 力 和 课 堂 教 学 水 平, 改 善 教 学 办 公 条 件 和 师 生 食 宿 条 件 等, 帮 助 地 方 补 齐 教 育 现 代 化 短 板, 逐 步 提 升 教 育 软 实 力 ; 资 金 主 管 及 监 督 部 门 应 统 筹 规 划, 尽 早 制 定 出 台 推 进 基 础 教 育 现 代 化 资 金 的 管 理 办 法, 实 行 专 项 资 金 预 拨 付 机 制, 提 高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确 保 专 项 资 金 的 投 8

入 更 加 合 理 高 效 二 是 进 一 步 加 强 学 校 内 涵 发 展, 注 重 提 高 学 校 办 学 的 管 理 水 平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加 强 引 导, 扩 大 校 际 间 办 学 经 验 交 流, 加 强 学 校 管 理 者 和 教 师 选 聘 及 其 素 质 能 力 提 升 工 作 ; 从 对 教 育 功 利 价 值 的 过 度 追 求, 向 更 加 关 注 教 育 的 人 本 价 值 转 变 ; 学 校 应 充 分 调 动 教 师 的 积 极 性, 注 重 师 生 满 意 度 和 公 开 民 主 化 治 校, 强 化 预 算 编 制 和 财 务 收 支 计 划 的 约 束 性, 加 强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及 财 务 监 督 力 度 三 是 县 域 内 实 施 学 区 化 办 学, 推 进 教 育 资 源 配 置 均 衡 化 所 谓 学 区 化 办 学 是 一 种 能 够 充 分 调 动 学 校 个 体, 同 时 又 能 够 使 得 多 个 个 体 联 动 发 展 的 区 域 教 育 发 展 新 模 式 学 区 化 办 学 可 共 享 大 型 教 学 场 所 及 教 学 设 施, 提 供 硬 件 资 源 利 用 率 ; 联 合 备 课, 实 现 核 心 课 程 与 特 色 课 程 共 享 ; 推 动 教 学 团 队 轮 岗, 强 化 教 师 轮 岗 机 制 作 用 四 是 强 化 资 金 使 用 过 程 的 业 务 指 导, 确 保 资 金 分 配 使 用 的 规 范 化 明 确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的 主 体 责 任, 省 教 育 厅 及 财 政 厅 应 该 加 强 宏 观 指 导, 关 注 创 强 工 作 及 后 续 争 先 活 动 在 地 方 实 施 可 能 出 现 的 问 题, 教 育 创 强 及 均 衡 化 应 以 地 市 及 县 为 基 本 单 位, 统 筹 规 划 ; 建 立 完 善 考 核 检 查 信 息 化 系 统, 减 轻 基 层 部 门 过 程 管 理 与 后 期 汇 总 的 压 力 五 是 进 一 步 加 大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力 度, 优 化 教 师 结 构, 实 现 内 部 挖 潜, 促 进 教 师 队 伍 内 生 性 平 衡 特 别 是 针 对 山 区 乡 村 教 学 点 村 非 完 全 小 学 师 资 力 量 不 足, 美 术 音 乐 和 信 息 化 技 术 等 学 科 师 资 缺 乏 现 状,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应 协 作 组 织 定 向 培 养 全 科 教 师 在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设 特 岗 教 师 岗 位, 解 决 农 村 小 学 教 师 不 足 问 题 进 一 步 改 进 教 师 培 训 的 方 式 方 法, 提 高 教 师 培 训 的 有 效 性 继 续 落 实 教 师 工 资 福 利 待 遇 两 相 当, 实 施 和 完 善 绩 效 工 资 机 制, 加 强 教 师 的 师 德 教 育, 增 强 教 师 的 事 业 心 和 荣 誉 感, 充 分 调 动 教 师 的 积 极 性 总 之,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对 全 省 欠 发 达 地 区 学 校 改 善 办 学 条 件 发 挥 了 明 显 作 用, 为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提 供 了 条 件, 为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工 作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后 续 工 作 应 围 绕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关 注 学 校 内 涵 发 展, 提 高 学 校 办 学 管 理 水 平, 为 实 现 我 省 教 育 现 代 化 及 三 个 定 位 两 个 率 先 的 目 标 做 出 贡 献 9

第 一 章 评 价 说 明 一 评 价 目 的 与 范 围 作 为 省 级 人 大 开 展 财 政 重 要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监 督 的 试 点,2014 年 广 东 省 人 大 针 对 全 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的 LED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两 类 项 目 所 开 展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绩 效 评 价 是 人 大 监 督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的 重 要 尝 试, 在 国 内 引 起 了 广 泛 的 关 注, 并 获 得 社 会 各 界 的 认 可 和 肯 定 为 了 继 续 推 动 此 项 工 作 的 深 化, 督 促 政 府 建 立 健 全 科 学 合 理 透 明 公 正 高 效 有 序 的 专 项 资 金 分 配 机 制, 体 现 绩 效 评 估 结 果 的 导 向 作 用 与 倒 逼 作 用,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再 次 将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监 督 列 入 广 东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2015 年 监 督 工 作 计 划, 选 取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与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专 项 资 金 两 个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委 托 第 三 方 开 展 绩 效 评 价 作 为 省 人 大 委 托 第 三 方 开 展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的 最 新 尝 试, 本 次 评 价 工 作 对 于 推 进 人 大 监 督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常 态 化 规 范 化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为 支 持 经 济 欠 发 达 地 区 创 建 教 育 强 镇 强 县 强 市, 经 省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审 定, 2012-2015 年 省 财 政 统 筹 设 立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该 资 金 属 于 省 级 财 政 创 强 争 先 建 高 地 系 列 专 项 资 金 子 项 目 之 一, 是 广 东 省 针 对 当 时 财 政 规 划 与 教 育 规 划 衔 接 不 够 教 育 财 政 支 出 碎 片 化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不 高 等 问 题 出 台 的 在 全 国 具 有 示 范 意 义 的 重 大 举 措 这 进 一 步 加 强 了 基 础 教 育 发 展 的 省 级 统 筹 力 度, 对 2012 2015 年 基 础 教 育 专 项 建 设 资 金 进 行 总 体 规 划 安 排, 将 分 散 的 学 前 教 育 中 小 学 布 局 调 整 规 范 化 学 校 建 设 校 安 工 程 教 育 装 备 学 校 体 育 卫 生 改 水 改 厕 等 各 种 专 项 资 金 打 包, 采 取 因 素 法 进 行 分 配, 以 奖 补 形 式 划 拨, 实 行 以 县 为 主 管 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全 省 欠 发 达 地 区 基 础 教 育 学 校 硬 件 设 施 改 善 依 据 省 级 财 政 资 金 安 排 情 况, 考 虑 到 项 目 实 施 周 期 等 因 素, 本 项 评 价 范 围 包 括 2012 2015 年 度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98.47 亿 元 ( 其 中 0.15565 亿 元 督 导 验 收 工 作 经 费 不 纳 入 评 价 ), 涉 及 14 市 105 县 超 过 2800 个 子 项 目, 详 见 表 1-1 10

表 1-1:2015 年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第 三 方 绩 效 评 价 范 围 专 项 名 称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序 1 2 3 4 5 6 7 8 资 金 下 达 文 件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义 务 教 育 规 范 化 学 校 建 设 和 学 前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2 272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省 级 特 殊 教 育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3 20 号 ) 关 于 安 排 2012-2013 年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3 306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4 72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 第 二 批 )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4 384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教 育 强 县 省 级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4 606 号 ) 关 于 预 安 排 2015 年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教 育 强 市 强 县 省 级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4 631 号 ) 关 于 预 安 排 2015 年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省 级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 第 二 批 )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5 144 号 ) 9 关 于 安 排 省 级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督 导 验 收 工 作 经 费 的 通 知 下 达 时 间 2012 年 9 月 28 日 2013 年 1 月 18 日 2013 年 11 月 5 日 2014 年 9 月 3 日 2014 年 9 月 29 日 2014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4 月 10 日 2013~201 5 金 额 ( 亿 元 ) 项 目 数 ( 个 ) 4.4675 2055 0.5744 64 9.2646 693 12.5562 --- 23.46 --- 7.6048 --- 6.88 --- 33.5112 --- 0.15565 合 计 --- 98.4744 2812 二 评 价 对 象 与 绩 效 目 标 理 论 上 讲,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对 象 为 涉 及 资 金 管 理 使 用 和 监 督 的 责 任 主 体, 主 要 包 括 资 金 主 管 部 门 资 金 监 督 部 门 和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三 类 其 中 资 金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提 供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的 依 据 论 证 和 确 定 资 金 总 体 绩 效 目 标 会 同 资 金 监 督 部 门 制 定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及 其 他 管 理 要 求 采 取 措 施 督 促 与 推 进 全 省 项 目 实 施 与 绩 效 目 标 完 成 等, 构 成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 资 金 监 督 部 门 负 责 按 要 求 落 实 与 及 时 拨 付 资 金 会 同 资 金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及 其 他 监 管 要 求 进 行 资 金 合 规 性 监 督 与 违 规 情 况 问 责 等, 构 成 资 金 监 督 绩 效 ; 资 金 使 用 者 ( 单 位 ) 负 责 按 计 划 合 规 使 用 资 金 采 取 措 施 推 进 项 目 实 施 与 目 标 按 期 完 成 等, 构 成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重 点 也 指 向 三 个 层 次 : 一 是 宏 观 层 面 上, 对 省 级 资 金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依 据 资 金 总 体 绩 效 目 标 论 证 与 达 成 目 标 方 法 ( 程 序 ) 的 科 学 性 ; 二 是 中 观 层 面 上, 对 资 金 主 管 部 门 和 监 督 部 门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资 金 分 配 管 理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以 及 各 级 资 金 按 标 准 落 实 按 进 度 支 付 及 按 制 度 监 管 等 情 况 ; 三 是 微 观 层 面 上, 对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绩 效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资 金 具 体 使 用 绩 效 目 标 设 定 推 进 实 施 条 件 完 成 进 度 质 量 与 社 会 公 众 满 意 等 情 况 11

2013 年 初, 省 政 府 印 发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推 进 我 省 教 育 创 强 争 先 建 高 地 的 意 见, 正 式 提 出 教 育 创 强 目 标, 即 2016 年, 实 现 广 东 省 教 育 强 县 ( 市 区 ) 和 广 东 省 教 育 强 市 覆 盖 率 均 达 85% 以 上, 珠 三 角 地 区 实 现 广 东 省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先 进 县 ( 市 区 ) 和 广 东 省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先 进 市 覆 盖 率 均 达 85% 以 上 ; 户 籍 人 口 高 等 教 育 毛 入 学 率 达 到 36% 以 上, 人 才 培 养 数 量 和 质 量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和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明 显 提 升 到 2020 年, 实 现 广 东 省 教 育 强 县 ( 市 区 ) 和 广 东 省 教 育 强 市 全 省 全 覆 盖, 广 东 省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先 进 县 ( 市 区 ) 覆 盖 率 达 85% 以 上 ; 户 籍 人 口 高 等 教 育 毛 入 学 率 达 到 50% 以 上, 高 等 教 育 质 量 水 平 显 著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和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 形 成 以 珠 三 角 地 区 为 核 心, 粤 港 澳 紧 密 融 合, 教 育 现 代 化 国 际 化 发 展 水 平 高, 在 国 内 有 较 大 影 响 力 的 南 方 教 育 高 地 其 中, 教 育 创 强 主 要 为 了 加 快 推 进 省 内 东 西 北 欠 发 达 地 区 基 础 教 育 发 展, 夯 实 教 育 强 省 基 础, 主 要 以 创 建 教 育 强 镇 教 育 强 县 ( 市 区 ) 教 育 强 市 为 抓 手, 在 实 现 教 育 创 强 目 标 之 后, 要 积 极 争 创 教 育 现 代 化 先 进 县 ( 市 区 ) 先 进 市, 不 断 缩 小 与 珠 三 角 地 区 教 育 发 展 水 平 的 差 距 教 育 创 强 重 点 在 于 抓 好 教 育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即 通 过 加 强 分 类 指 导, 扎 实 推 进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标 准 化 建 设, 确 保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和 教 学 点 达 到 标 准 化 要 求 按 照 均 衡 优 质 标 准 化 的 原 则, 由 省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牵 头 制 订 不 同 区 域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办 学 条 件 标 准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标 准 教 师 配 备 标 准 加 快 推 进 幼 儿 园 校 舍 和 相 关 设 施 设 备 建 设, 基 本 实 现 办 园 条 件 标 准 化 提 升 中 小 学 校 体 育 卫 生 设 施 实 验 室 图 书 馆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装 备 水 平, 完 善 寄 宿 制 学 校 宿 舍 食 堂 等 生 活 设 施 建 设 切 实 改 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薄 弱 普 通 高 中 校 园 校 舍 实 验 实 训 设 备 设 施 等 硬 件 条 件 加 强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标 准 化 建 设 和 特 殊 儿 童 少 年 随 班 就 读 资 源 教 室 建 设, 进 而 提 高 学 前 教 育 义 务 教 育 中 职 教 育 和 特 殊 教 育 普 及 水 平, 提 升 农 村 教 育 发 展 水 平, 推 进 区 域 城 乡 间 教 育 均 衡 协 调 发 展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则 是 在 巩 固 教 育 创 强 成 效 的 基 础 上, 以 争 当 教 育 现 代 化 先 进 县 ( 市 区 ) 先 进 市 为 抓 手, 努 力 办 好 高 水 平 的 现 代 化 教 育, 确 保 教 育 发 展 主 要 指 标 处 于 全 国 领 先 位 置, 形 成 多 样 化 特 色 化 国 际 化 的 优 质 教 育 品 牌, 12

全 省 争 当 教 育 现 代 化 先 进 区, 推 动 形 成 南 方 教 育 高 地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重 点 在 于 以 政 府 统 筹 分 类 指 导 内 涵 发 展 和 质 量 提 升 为 原 则, 创 建 的 核 心 是 人 的 现 代 化 教 育 现 代 化 必 须 体 现 人 本 公 平 开 放 个 性 效 能 的 核 心 价 值 追 求, 坚 持 标 准 化 均 衡 化 信 息 化 多 样 化 优 质 化 国 际 化 发 展 方 向 从 教 育 创 强 与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关 系 而 言, 两 者 存 在 相 互 衔 接, 逐 级 教 育 质 量 提 升 的 关 系 通 过 教 育 创 强 可 以 使 欠 发 达 地 区 学 校 基 础 设 施 得 到 较 大 改 善, 学 校 面 貌 发 生 了 明 显 的 变 化, 学 校 教 学 质 量 及 办 学 水 平 得 到 一 定 提 升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工 作 重 在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实 现 内 涵 发 展, 在 绝 大 多 数 欠 发 达 地 区 完 成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后, 在 学 校 的 基 础 建 设 设 施 设 备 明 显 改 善 的 基 础 上,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工 作 对 巩 固 教 育 创 强 成 果, 进 一 步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提 升 教 育 的 整 体 实 力 具 有 巨 大 的 推 动 作 用 具 体 到 本 次 评 价 的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专 项 资 金, 根 据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5 月 14 日 印 发 ),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范 围 为 : 统 筹 用 于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包 括 中 小 学 校 幼 儿 园 校 园 校 舍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采 购 等, 已 经 完 成 创 强 任 务 的 地 区, 可 将 资 金 用 于 实 施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等 工 作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目 标 是 : 到 2015 年, 全 面 实 现 县 域 内 义 务 教 育 基 本 均 衡 发 展 ; 到 2016 年, 全 省 教 育 强 县 ( 市 区 ) 和 教 育 强 市 覆 盖 率 均 达 到 85% 以 上 需 要 进 一 步 说 明 的 是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只 是 属 于 我 省 创 强 争 先 建 高 地 系 列 专 项 资 金 子 项 目 之 一, 该 专 项 资 金 所 涉 及 的 100 亿 主 要 还 是 用 于 支 持 欠 发 达 地 区 学 校 的 校 园 校 舍 建 设 和 维 修 改 造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采 购 等 为 实 现 全 省 教 育 创 强 总 体 目 标, 广 东 省 还 通 过 实 施 强 师 工 程, 积 极 推 动 落 实 中 小 学 教 师 福 利 待 遇 两 相 当, 实 行 山 区 和 农 村 边 远 地 区 义 务 教 育 教 师 岗 位 津 贴 制 度, 逐 年 提 高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标 准 等 措 施, 不 断 提 高 基 础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水 平, 努 力 推 动 基 础 教 育 教 师 水 平 学 校 管 理 水 平 和 硬 件 改 善 同 步 提 升 2014 年, 全 省 基 础 教 育 学 校 幼 儿 园 事 业 经 费 总 支 出 达 1888 亿 元, 其 中 工 资 福 利 896 亿 元, 公 用 经 费 650 亿 元, 分 别 比 2010 年 增 长 75.3% 68.7% 和 69.7% 因 此, 本 质 而 言 评 价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主 要 还 是 要 考 量 对 欠 发 达 地 区 教 育 创 强 学 校 硬 件 设 施 改 善 情 况 是 否 显 著 13

三 评 价 思 路 与 框 架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是 基 于 结 果 导 向 和 公 众 满 意 导 向, 运 用 科 学 方 法 规 范 流 程 相 对 统 一 的 指 标 及 标 准, 对 资 金 支 出 的 产 出 与 效 果 进 行 综 合 性 测 量 与 分 析 具 体 地, 评 价 遵 循 评 估 水 平 识 别 问 题 方 便 操 作 驱 动 进 步 的 原 则, 即 采 用 科 学 规 范 的 方 法, 依 据 既 定 指 标 体 系, 基 于 预 定 绩 效 目 标, 本 次 评 价 将 采 用 科 学 规 范 的 方 法, 依 据 既 定 的 评 价 技 术 体 系, 基 于 预 期 目 标, 对 省 级 财 政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的 投 入 和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对 项 目 实 施 的 经 济 性 效 率 性 有 效 性 和 公 平 性 进 行 评 判, 评 估 绩 效 水 平, 发 现 存 在 问 题, 以 提 供 绩 效 改 善 与 优 化 财 政 政 策 ( 资 金 支 出 结 构 ) 的 对 策 建 议 作 为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财 经 监 督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为 优 化 全 省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分 配 机 制 合 理 配 置 公 共 财 政 资 源 提 供 重 要 依 据, 我 们 更 加 关 注 第 三 方 评 价 报 告 的 宏 观 性 整 体 性 专 业 性 与 前 瞻 性 对 应 本 项 评 价, 我 们 以 为 其 存 在 一 定 的 特 殊 性 : 本 次 评 估 所 涉 及 的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众 多, 资 金 资 助 项 目 类 型 数 量 和 频 次 也 较 为 多 样, 加 之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资 金 是 以 奖 补 形 式 发 放, 由 县 镇 两 级 统 筹 安 排 用 于 辖 区 内 教 育 创 强 项 目, 导 致 评 估 工 作 较 为 复 杂 我 们 认 为 基 于 结 果 导 向 和 公 众 满 意 导 向 的 政 府 绩 效 评 价 理 念, 一 方 面, 需 要 重 点 关 注 公 共 财 政 投 向 的 公 共 属 性 和 资 金 使 用 的 实 际 效 果, 基 于 这 个 考 量 需 对 宏 观 层 面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中 观 层 面 资 金 主 管 部 门 和 资 金 监 督 部 门 对 于 资 金 分 配 和 监 管 的 合 理 有 效 性 展 开 评 价 另 一 方 面, 本 类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服 务 于 基 础 教 育 优 化 ( 以 学 校 为 资 助 对 象 ), 可 以 通 过 从 大 量 的 微 观 资 金 使 用 对 象 入 手 展 开 评 价, 不 仅 可 以 更 好 的 反 映 专 项 资 金 的 使 用 绩 效, 更 有 利 于 形 成 客 观 和 量 化 评 价 结 果 进 一 步 而 言, 由 于 本 项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涉 及 多 个 层 次 不 同 主 体, 包 括 省 地 市 县 ( 市 区 ) 三 级 主 管 部 门 及 财 政 部 门, 以 及 用 款 单 位 受 益 群 体 等, 每 一 主 体 的 责 任 有 别, 从 系 统 层 次 论 的 角 度 看,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存 在 宏 观 与 微 观 之 分 为 此, 我 们 针 对 用 款 单 位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 微 观 评 价 ) 从 前 期 工 作 实 施 过 程 目 标 实 现 和 社 会 满 意 等 四 个 维 度 构 建 出 三 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进 一 步 设 计 针 对 专 项 资 金 整 体 ( 宏 观 评 价 ) 的 指 标, 以 上 述 体 系 中 的 二 级 指 标 为 基 础, 采 用 目 标 设 置 科 学 性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必 要 性 管 理 办 法 可 行 性 专 项 资 金 监 管 有 效 性 专 项 资 金 14

使 用 合 规 性 总 体 目 标 实 现 程 度 和 专 家 满 意 度 等 7 项 评 价 指 标 进 行 评 价 此 外, 单 位 自 评 的 功 能 是 提 供 第 三 方 评 价 的 基 础 信 息, 履 行 资 金 主 管 部 门 的 基 本 责 任, 故 针 对 自 评 审 核 采 用 材 料 完 整 性 报 送 及 时 性 材 料 有 效 性 等 3 项 评 价 指 标 最 终 评 分 构 成 上,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评 价 方 式 的 功 能 和 地 位, 自 评 工 作 组 织 质 量 宏 观 评 价 与 微 观 评 价 三 者 权 重 确 定 分 别 为 10% 30% 和 60% 四 评 价 技 术 方 案 图 1-1: 专 项 资 金 整 体 绩 效 评 分 构 成 基 于 上 述 评 价 思 路 与 框 架, 我 们 制 定 了 具 体 的 评 价 技 术 方 案 及 组 织 方 案, 从 而 保 证 评 价 结 果 公 正 客 观 的 评 价 技 术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指 标 体 系 现 场 核 查 抽 样 计 划 和 满 意 度 调 查 计 划 等 内 容 ( 一 )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指 标 体 系 是 评 价 技 术 的 核 心 借 鉴 层 次 分 析 法 和 专 家 咨 询 等 技 术 手 段, 经 过 近 年 的 实 践 探 索, 广 东 省 财 政 专 项 绩 效 评 价 己 构 建 了 初 步 的 通 用 模 型 应 该 说, 这 一 模 型 针 对 项 目 式 资 金 的 评 价 具 有 良 好 的 适 用 性 就 本 次 评 价 而 言, 基 于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目 标 与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对 已 有 模 型 做 出 相 应 调 整 和 优 化, 形 成 指 标 体 系 ( 微 观 评 价 由 一 级 指 标 4 项, 二 级 指 标 9 项, 三 级 指 标 15 项 组 成, 宏 观 评 价 由 7 项 指 标 构 成, 自 评 工 作 质 量 评 价 由 3 项 指 标 构 成 ), 如 表 1-2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微 观 评 价 部 分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两 项 在 操 作 上 仍 为 指 标 导 向, 需 要 根 据 专 项 资 金 属 性 及 目 标 进 一 步 设 计 个 性 化 的 四 级 指 标 为 此, 我 们 在 参 考 广 东 省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试 行 方 案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推 进 我 省 教 育 创 强 争 先 建 高 地 的 意 见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15

理 办 法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补 充 规 定 及 有 关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设 计 针 对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四 级 指 标, 详 见 表 1-3 表 1-2: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权 重 :%) 评 价 维 度 ( 方 式 / 权 重 )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三 级 指 标 名 称 权 名 称 名 称 权 重 指 标 说 明 ( 评 分 标 准, 按 100 分 制 ) ( 权 重 ) 重 自 评 审 核 ( 课 题 组 评 审 现 场 核 查, 占 总 评 分 60%) 前 期 工 作 (20) 实 施 过 程 (30) 目 标 实 现 (45) 社 会 满 意 (5) 前 期 研 究 目 标 设 置 保 障 机 制 资 金 管 理 项 目 管 理 7 论 证 决 策 7 6 7 17 13 经 济 性 5 效 率 性 10 效 果 性 30 目 标 完 整 性 3 目 标 科 学 性 3 资 金 投 向 和 结 构 合 理 性 与 合 规 性, 是 否 符 合 公 共 财 政 扶 持 方 向 及 资 金 设 立 目 标 目 标 设 置 是 否 全 面 体 现 资 金 目 标 的 全 部 内 容 目 标 设 置 明 确 合 理 细 化 量 化 程 度, 与 项 目 属 性 特 点 内 容 相 关, 体 现 决 策 意 图 组 织 机 构 3 实 施 机 构 是 否 健 全 分 工 是 否 明 确 制 度 措 施 4 资 金 到 位 5 是 否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资 金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计 划 ) 资 金 的 到 位 情 况, 包 括 到 位 比 率 及 到 位 及 时 性 资 金 支 付 4 各 类 资 金 的 实 际 支 出 情 况 财 务 合 规 性 8 实 施 程 序 8 项 目 监 管 5 预 算 ( 成 本 ) 控 制 完 成 进 度 及 质 量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25 可 持 续 发 展 5 公 平 性 5 社 会 满 意 度 5 资 金 支 出 规 范 性 ( 资 金 管 理 费 用 支 出 等 制 度 是 否 严 格 执 行 ); 会 计 核 算 是 否 规 范 ( 支 出 依 据 不 合 规 虚 列 项 目 支 出 ; 截 留 挤 占 挪 用 资 金 ; 超 标 准 开 支 等 情 况 ) 实 施 过 程 是 否 规 范, 包 括 是 否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 申 报 批 复 程 序 是 否 符 合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 项 目 招 投 标 调 整 完 成 验 收 等 是 否 履 行 相 应 手 续 等 主 管 部 门 对 项 目 的 检 查 监 控 督 促 等 管 理 情 况 5 项 目 成 本 ( 预 算 ) 控 制 节 约 等 情 况 10 项 目 实 施 ( 完 成 ) 的 进 度 及 质 量 等 情 况 项 目 实 施 直 接 产 生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通 过 个 性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得 以 反 映 项 目 完 成 后, 后 续 政 策 资 金 人 员 机 构 安 排 和 管 理 措 施 等 持 续 性, 以 及 项 目 实 施 对 环 境 资 源 影 响 项 目 与 增 加 公 共 利 益 公 共 福 利 和 保 障 公 共 安 全 方 面 的 关 联 程 度, 实 施 是 否 引 起 纠 纷 诉 讼 信 访 上 访 甚 至 违 法 犯 罪, 一 般 以 社 会 满 意 度 调 查 为 手 段 16

宏 观 评 价 ( 专 家 评 审, 占 总 评 分 30%) 自 评 工 作 质 量 ( 课 题 组 评 审, 占 总 评 分 10%) 专 项 资 金 监 督 绩 效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必 要 性 总 体 目 标 设 置 科 学 性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可 行 性 专 项 资 金 监 管 有 效 性 专 项 资 金 监 管 合 规 性 15 15 15 10 10 总 体 目 标 实 现 程 度 15 1. 资 金 投 向 占 30 分, 符 合 公 共 财 政 投 入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方 向 得 30 分, 否 则 酌 情 扣 分 ; 2. 实 施 方 案 与 论 证 占 30 分, 有 完 整 的 实 施 方 案 及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论 证 充 分 ) 得 25 分 以 上, 实 施 方 案 或 可 行 性 论 证 欠 充 分 得 10~25 分, 无 方 案 或 论 证 得 10 分 以 下 ; 3. 资 金 分 配 合 理 性 及 依 据 占 40 分, 其 中 按 年 度 地 区 项 目 分 配 合 理 占 20 分, 提 供 评 审 与 论 证 依 据 占 20 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评 分 1. 符 合 公 共 财 政 及 转 向 资 金 应 投 入 方 向 30 分 ; 2. 资 金 分 配 合 理 性 及 论 证 依 据 40 分, 其 中 按 年 度 地 区 项 目 分 配 合 理 占 20 分, 提 供 评 审 与 论 证 依 据 占 20 分 ; 3. 立 项 材 料 充 分 30 分, 其 中 可 行 性 论 证 占 10 实 施 方 案 或 计 划 占 15 分 请 示 批 复 占 5 分 1. 设 定 目 标 并 量 化 30 分, 其 中 在 发 文 / 方 案 计 划 / 管 理 办 法 中 明 确 绩 效 目 标 占 10 分, 提 出 量 化 目 标 值 占 10 分, 目 标 值 合 理 并 有 论 证 依 据 占 10 分 ; 2.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项 目 指 南 指 导 意 见 实 施 细 则 等 ) 占 40 分, 视 其 内 容 健 全 及 可 操 作 性 评 分 ; 3. 财 务 管 理 资 金 / 项 目 监 管 上 的 其 他 要 求 占 30 分, 视 其 内 容 健 全 及 可 操 作 性 评 分 对 项 目 的 检 查 监 控 督 促 等 管 理 情 况 可 具 体 化 为 明 确 监 督 职 责 制 定 监 督 办 法 采 取 监 督 措 施 及 时 下 达 资 金 审 批 资 金 支 付 违 规 项 目 问 责 等 方 面, 由 专 家 根 据 掌 握 材 料 酌 情 评 分, 再 取 平 均 值 1. 支 出 凭 证 完 整 度 占 50 分, 视 其 内 容 健 全 及 可 操 作 性 评 分 ; 2. 资 金 使 用 规 范 度 占 50 分, 其 中 程 序 规 范 ( 包 括 专 账 核 算 国 库 支 付 等 ) 占 30 分, 文 本 规 范 占 20 分 1. 总 体 完 成 进 度 30 分, 其 中 项 目 完 成 占 20 分, 按 计 划 进 度 实 施 占 10 分 ; 2. 完 成 质 量 30 分, 根 据 完 成 质 量 及 未 完 成 理 由 综 合 评 价 ( 凡 属 各 级 主 管 部 门 和 项 目 单 位 原 因 未 按 计 划 完 成 的, 视 情 况 严 重 扣 分 ); 3. 预 算 控 制 20 分, 完 成 并 未 超 预 算 得 满 分, 超 支 按 比 例 扣 分 ; 4.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占 20 分 专 家 满 意 度 20 对 应 专 项 资 金 内 容 设 计 满 意 度 调 查 问 卷, 根 据 专 家 调 查 结 果 评 定 材 料 完 整 性 30 报 送 及 时 性 30 材 料 有 效 性 40 基 础 信 息 表 占 15 分 指 标 自 评 分 表 占 15 分 自 评 报 告 占 30 分 佐 证 材 料 占 40 分 在 2015 年 8 月 30 日 前 提 交 得 80 分 以 上,9 月 7 日 前 提 交 得 60~80 分, 以 后 提 交 得 60 分 以 下 根 据 各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 专 项 资 金 ) 自 评 报 告 的 撰 写 质 量 及 提 供 佐 证 材 料 充 分 性 评 分 针 对 资 金 监 督 部 门, 采 用 明 确 监 督 职 责 (20%) 制 定 监 督 办 法 (20%) 采 取 监 督 措 施 (20%) 及 时 下 达 资 金 (10%) 审 批 资 金 支 付 (10%) 违 规 项 目 问 责 (20%)6 项 指 标, 由 评 审 专 家 组 进 行 主 观 评 价 表 1-3: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绩 效 评 价 四 级 指 标 ( 权 重 %) 三 级 指 标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四 级 指 标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 或 图 书 校 舍 ) 达 标 率 8 权 重 指 标 说 明 与 评 分 标 准 该 指 标 按 照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填 写 1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 图 书 ) 购 置 项 目 采 用 教 学 设 备 达 标 率 本 项 评 分 =( 教 学 设 备 或 图 书 数 量 / 省 级 标 准 化 数 量 ) 100% 2 校 舍 建 设 或 改 造 项 目 采 用 安 全 校 舍 面 积 比 本 项 评 分 =100% 项 目 完 工 达 到 国 家 安 全 标 准 ( 含 已 验 收 合 格 ) 的 校 舍 面 积 / 新 建 或 新 改 造 校 舍 总 面 积 3 其 他 类 型 项 目 依 据 预 设 目 标 完 成 程 度 评 分, 说 明 得 分 理 由 17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 或 图 书 校 舍 ) 利 用 率 8 1 利 用 率 = 新 投 入 使 用 设 施 设 备 ( 或 图 书 校 舍 面 积 )/ 购 置 的 设 施 设 备 图 书 数 量 ( 或 已 完 成 校 舍 改 扩 建 总 面 积 ) 100%, 本 项 评 分 =100 利 用 率 2 其 他 类 型 项 目 依 据 项 目 已 取 得 效 果 评 分, 说 明 得 分 理 由 标 准 化 达 成 率 9 本 项 根 据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的 具 体 情 况 评 价 : 1 属 于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范 围 采 用 义 务 教 育 标 准 化 学 校 达 成 率 标 准 化 学 校 建 设 情 况 达 到 广 东 省 标 准 的 得 100 分, 否 则 根 据 达 成 情 况 评 分, 达 成 率 =100 分 ( 已 达 标 项 数 / 标 准 项 数 ) 其 中 标 准 项 数 为 标 准 化 学 校 达 标 所 要 求 项 数, 具 体 参 考 广 东 省 义 务 教 育 标 准 化 学 校 督 导 评 估 方 案 2 不 属 于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范 围 则 该 项 采 用 相 应 省 级 标 准 达 成 率 达 到 省 级 规 定 的 标 准 得 100 分, 否 则 根 据 达 成 情 况 评 分, 达 成 率 =100 分 达 成 率 可 持 续 发 展 办 学 质 量 提 升 5 该 指 标 按 照 具 体 情 况 评 价, 反 映 2015 年 6 月 比 2011 年 底 学 校 办 学 质 量 提 升 情 况, 根 据 教 学 管 理 规 范 度 人 才 培 养 数 量 和 质 量 校 园 文 化 丰 富 度 教 学 创 新 能 力 或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提 升 程 度 酌 情 给 分, 无 提 升 为 0 分 基 于 评 价 需 要 建 立 科 学 的 现 场 核 查 抽 样 计 划, 本 次 评 价 共 2800 个 以 上 子 项 目 分 布 在 全 省 105 个 县, 按 不 少 于 20% 比 例 抽 取 20 个 以 上 县 90 个 以 上 项 目 进 行 现 场 核 查 在 前 期 预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综 合 考 虑 必 要 性 可 行 性 等 因 素, 按 专 项 资 金 类 别 用 款 单 位 地 区 分 布 资 金 额 及 用 途 等 因 素, 我 们 在 全 省 共 配 额 抽 取 95 个 项 目, 作 为 现 场 核 查 的 最 终 样 本, 具 体 分 配 情 况 如 表 1-4 区 域 珠 三 角 粤 东 粤 西 粤 北 地 市 表 1-4: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现 场 核 查 抽 样 表 特 殊 教 育 专 项 金 额 ( 万 元 ) 抽 样 ( 个 ) 义 务 教 育 规 范 化 学 校 建 设 资 金 金 额 ( 万 元 ) 抽 样 ( 个 ) 学 前 教 育 资 金 金 额 ( 万 元 ) 抽 样 ( 个 ) 强 市 强 县 强 镇 资 金 抽 样 金 额 ( 万 元 ) ( 个 ) 惠 州 1370 1 6650.75 51127 5 6 江 门 754 311.1 3564 17130 2 2 肇 庆 1590 1515 1 9582.5 1 58054.5 6 8 合 计 抽 样 数 汕 头 1100 1 2204.2 3563.25 1 71853 8 10 汕 尾 760 2166.3 1989.5 52002.2 5 5 潮 州 641 1425 2558.25 1 31371 3 4 揭 阳 1060 3409.42 1 6199.25 1 90472 10 12 阳 江 650 665 2793 1 31063 3 4 湛 江 1600 1 1559.9 7957 112351 1 2 茂 名 1250 3812.15 1 8040.8 1 93572.85 10 12 韶 关 1775 753 7748.5 1 46897 4 5 清 远 1545 994.8 7401 1 47793 5 6 河 源 920 2889.23 1 6289 49436 5 6 梅 州 2295 1 1572.2 9455.25 1 71794 8 10 云 浮 690 1397.7 2757 35304.8 3 3 合 计 18000 4 24675 4 86549.05 9 860221.35 78 95 ( 注 :1. 广 州 深 圳 佛 山 珠 海 东 莞 中 山 6 市 未 有 项 目 及 资 金 分 配 ;2. 创 强 资 金 中 0.15565 亿 元 督 导 验 收 工 作 经 费 不 纳 入 评 价 ) 18

( 二 ) 满 意 度 调 查 方 案 公 共 财 政 追 求 的 目 标 是 社 会 福 利 最 大 化 作 为 政 府 绩 效 评 价 的 组 成 部 分, 财 政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的 目 标 导 向 是 提 高 政 府 财 政 支 出 的 公 信 力, 即 公 众 对 公 共 财 政 的 满 意 度 财 政 支 出 应 让 尽 可 能 多 的 公 众 享 受 其 效 益, 能 否 让 公 众 满 意, 是 评 价 财 政 支 出 的 核 心 标 准 在 服 务 型 政 府 建 设 中, 公 众 意 见 对 财 政 支 出 考 评 结 果 的 影 响 与 日 俱 增, 针 对 财 政 支 出 的 公 众 满 意 度 测 评 主 要 作 用 在 于 : 一 是 通 过 公 众 满 意 度 定 量 评 价 财 政 支 出 发 挥 的 社 会 效 果, 同 时 进 行 财 政 支 出 内 部 经 济 性 评 价, 从 结 果 与 过 程 两 个 方 面 保 证 评 估 的 全 面 性 ; 二 是 财 政 支 出 制 定 者 可 以 获 取 更 加 完 全 和 真 实 的 公 众 需 求 信 息, 并 及 时 找 出 运 行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提 升 财 政 支 出 决 策 科 学 性 与 管 理 水 平 ; 三 是 通 过 公 众 满 意 度 评 价 反 馈 制 度 提 升 公 共 决 策 者 的 责 任 感, 提 高 政 府 提 供 服 务 的 开 放 性 和 回 应 性 ; 四 是 公 众 满 意 度 评 价 是 参 与 式 管 理 的 重 要 形 式 之 一, 集 中 体 现 了 民 主 政 治 的 内 涵 在 财 政 支 出 绩 效 评 价 中, 导 入 满 意 度 调 查 不 仅 体 现 党 和 政 府 执 政 为 民 的 理 念 和 现 代 民 主 政 治 的 要 求, 更 重 要 的 是 从 技 术 层 面 上 使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变 得 操 作 可 行 考 虑 本 项 资 金 及 评 价 的 专 业 性, 为 增 强 针 对 性 与 合 理 性, 我 们 在 宏 观 评 价 中 导 入 专 家 满 意 度, 在 微 观 评 价 ( 现 场 核 查 ) 中 导 入 公 众 满 意 度, 如 表 1-5 其 中, 公 众 满 意 度 则 依 据 现 场 核 查 条 件, 每 个 核 查 点 问 卷 访 问 约 30 位 专 项 资 金 利 益 密 切 相 关 者 ( 教 师 学 生 公 众 各 10 份 ), 其 中 公 众 主 要 抽 样 县 区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者 学 校 管 理 者 学 生 家 长 和 其 他 社 会 教 育 相 关 人 士, 全 省 调 查 总 样 本 量 在 2000 人 以 上, 并 根 据 性 别 年 龄 户 籍 学 历 职 业 等 因 素 进 行 配 额, 保 证 样 本 代 表 性 专 家 满 意 度 由 长 期 关 注 或 熟 知 该 领 域 工 作 的 专 家 学 者 采 用 通 讯 方 式 直 接 测 评 表 1-5: 满 意 度 问 卷 调 查 样 本 分 配 表 对 象 类 别 样 本 分 布 ( 计 划 ) 最 小 样 本 量 ( 份 ) 宏 观 层 面 专 家 学 者 省 人 大 财 经 咨 询 专 家, 财 政 政 策 专 家, 全 国 知 名 绩 效 管 理 专 家 10 微 观 层 面 教 师 学 生 公 众 覆 盖 抽 样 县 区 学 校 师 生, 按 性 别 年 龄 户 籍 学 历 等 因 素 进 行 配 额 主 要 抽 样 县 区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者 学 校 管 理 者 学 生 家 长, 其 他 教 育 相 关 人 士 1400 600 合 计 2010 19

( 三 ) 评 价 组 织 方 案 在 组 织 层 面, 为 保 证 评 价 工 作 切 实 可 行, 需 要 明 确 各 环 节 工 作 内 容 与 工 作 方 式 一 般 而 言,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包 含 单 位 自 评 书 面 评 审 和 现 场 核 查 三 个 主 要 环 节, 实 施 内 容 如 下 : 1. 单 位 自 评 要 求 各 用 款 单 位 与 资 金 主 管 部 门 按 要 求 提 供 项 目 基 础 信 息 表 自 评 报 告 与 关 键 佐 证 材 料 地 市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应 对 项 目 单 位 自 评 材 料 的 完 整 性 规 范 性 与 真 实 性 进 行 审 核, 在 汇 总 核 实 材 料 的 基 础 上, 形 成 规 范 ( 针 对 整 体 分 析 ) 的 自 评 报 告 评 价 方 以 项 目 单 位 自 评 绩 效 得 分 为 数 据 源, 得 到 所 有 项 目 的 绩 效 得 分, 以 及 根 据 项 目 性 质 项 目 属 地 项 目 规 模 和 具 体 指 标 进 行 结 构 分 析 作 为 下 一 阶 段 评 审 工 作 的 重 要 参 考 2. 书 面 评 审 审 核 项 目 单 位 报 送 自 评 材 料 的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和 内 容 有 效 性 包 括 对 项 目 材 料 的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进 行 审 核, 即 审 核 项 目 单 位 是 否 按 照 评 价 要 求 及 时 提 供 项 目 自 评 材 料 ; 对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的 规 范 性 进 行 审 核, 即 审 核 项 目 的 资 金 使 用 与 组 织 实 施 是 否 符 合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与 要 求, 是 否 存 在 违 规 违 纪 甚 至 违 法 的 行 为 ; 对 项 目 的 效 益 性 进 行 审 查, 即 审 查 项 目 立 项 申 报 的 绩 效 目 标 的 实 现 程 度, 以 及 项 目 实 施 所 取 得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书 面 评 审 的 主 要 方 法 是 目 标 对 比 法 与 效 益 分 析 方 法, 重 点 考 察 项 目 实 施 的 产 出 ( 做 了 什 么 ) 和 效 益 ( 做 的 怎 么 样 ), 通 过 专 家 得 出 自 评 审 核 得 分, 与 项 目 单 位 自 评 及 主 管 部 门 评 价 结 果 形 成 对 照, 从 中 发 现 差 异 与 问 题, 为 遴 选 出 一 定 数 量 的 覆 盖 全 省 代 表 性 区 域 的 典 型 项 目 提 供 依 据 3. 现 场 核 查 现 场 核 查 的 目 的 一 是 为 弥 补 自 评 材 料 中 对 项 目 投 入 项 目 过 程 和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反 映 的 不 足 ; 二 是 为 对 重 点 项 目 实 施 进 展 与 绩 效 成 果 进 行 跟 进, 并 对 优 秀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进 行 总 结 ; 三 是 为 以 现 场 核 查 项 目 为 代 表, 通 过 对 其 材 料 质 量 管 理 过 程 及 绩 效 完 成 的 重 点 考 查, 形 成 专 家 现 场 核 查 评 分 及 核 查 意 见, 为 单 纯 材 料 审 核 结 果 提 供 量 化 补 充, 同 时 与 自 评 结 果 形 成 对 照 现 场 核 查 采 取 答 辩 会 与 现 场 版 勘 验 的 方 式 基 于 项 目 评 价 内 容 对 财 务 管 理 和 技 术 三 方 面 专 业 知 识 的 要 求, 现 场 20

核 查 专 家 组 也 相 应 由 三 个 领 域 的 资 深 学 者 研 究 人 员 或 实 务 专 家 组 成 5. 专 家 评 审 在 单 位 自 评 书 面 评 审 与 现 场 核 查 的 基 础 上, 由 评 价 方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进 行 通 讯 评 审 其 主 要 议 程 : 一 是 由 第 三 方 评 价 主 体 就 主 管 部 门 及 用 款 单 位 对 专 项 资 金 立 项 分 配 使 用 和 监 督 等 情 况 进 行 总 体 汇 报 ; 二 是 专 家 就 评 价 中 发 现 的 若 干 问 题 展 开 补 充 咨 询 ; 三 是 由 专 家 依 据 评 审 材 料 和 咨 询 情 况, 对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监 督 绩 效 所 对 应 指 标 进 行 评 分, 作 为 总 体 评 价 结 果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4. 数 据 分 析 与 报 告 撰 写 基 于 第 三 方 绩 效 评 估 数 据, 利 用 SPSS 数 据 统 计 软 件 进 行 总 量 分 析 与 结 构 分 析, 形 成 专 业 报 告 专 业 报 告 的 规 范 体 例 包 括 五 个 部 分 : 评 价 说 明 评 价 结 果 主 要 成 绩 存 在 问 题 与 对 策 建 议 作 为 专 业 报 告, 我 们 将 评 价 报 告 主 要 涉 及 五 个 方 面 : 一 是 评 价 技 术 与 组 织 ; 二 为 专 项 资 金 投 入 与 结 构 ; 三 是 资 金 主 管 管 理 绩 效 以 及 项 目 实 施 ; 四 是 资 金 监 督 部 门 对 项 目 监 管 ; 五 是 宏 观 的 财 政 分 配 体 制 问 题 及 建 议, 报 告 力 求 体 现 的 宏 观 性 前 瞻 性 与 政 策 效 应 图 1-2: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结 构 与 内 容 ( 四 ) 进 度 计 划 本 项 评 价 总 共 历 时 5 个 月, 主 体 工 作 在 3 个 月 内 完 成, 包 括 前 期 准 备 ( 制 订 方 案 下 发 评 价 通 知 ) 收 集 信 息 材 料 及 书 面 评 审 现 场 核 查 撰 写 报 告 及 意 见 征 询 等 环 节, 进 度 计 划 入 表 1-6 所 示 评 价 基 准 日 设 定 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21

表 1-6: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时 间 表 工 作 内 容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8 月 2015 年 8~9 月 2015 年 10 月 2015 年 11 月 前 期 准 备 ( 方 案 及 招 投 标 ) 主 管 部 门 自 评 自 评 审 核 现 场 核 查 报 告 撰 写 报 告 修 改 与 提 交 ( 意 见 征 询 ) 22

第 二 章 评 价 结 果 依 据 评 价 方 案 要 求, 利 用 各 用 款 单 位 和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的 自 评 材 料, 由 第 三 方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评 审 : 一 是 在 假 设 材 料 真 实 充 分 准 确 的 基 础 上, 对 项 目 实 施 与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并 按 指 标 体 系 进 行 评 分 ; 二 是 为 进 一 步 验 证 自 评 结 果, 及 核 准 自 评 审 核 中 发 现 的 疑 点, 抽 取 一 定 比 例 项 目 实 施 现 场 核 查, 亦 按 指 标 评 分 ; 这 两 项 结 果 组 成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同 时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取 得 专 家 对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和 监 督 绩 效 的 评 分, 并 结 合 自 评 工 作 组 织 质 量, 依 据 既 定 的 算 法, 计 算 专 项 资 金 整 体 绩 效 评 分 在 总 体 和 结 构 两 个 层 面, 第 三 方 评 价 结 果 与 用 款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的 自 评 结 果 形 成 互 证 本 次 评 价 书 面 审 核 资 金 使 用 单 位 自 评 报 告 300 家, 现 场 核 查 30 个 县 ( 市 区 ), 共 随 机 抽 查 学 校 95 所, 其 中 幼 儿 园 7 所 小 学 35 所 中 学 41 所 一 贯 制 学 校 2 所 与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10 所, 召 开 了 人 大 代 表 / 政 协 委 员 教 育 局 校 长 教 师 家 长 座 谈 会 共 30 次 ; 发 放 满 意 度 调 查 问 卷 2850 份 (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2526 份 ); 组 织 相 关 领 域 知 名 专 家 13 位 进 行 了 通 讯 评 审 ; 在 向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补 充 咨 询, 征 求 多 方 意 见 后 形 成 评 价 报 告 一 自 评 结 果 ( 一 ) 主 管 部 门 自 评 结 果 截 至 2015 年 9 月 底, 全 省 各 地 投 入 教 育 创 强 500 多 亿 元 ; 共 创 建 教 育 强 镇 1407 个 强 县 104 个 强 市 12 个, 覆 盖 率 分 别 达 89% 78% 57%; 通 过 国 家 认 定 的 义 务 教 育 发 展 基 本 均 衡 县 ( 市 区 )57 个,51 个 县 ( 市 区 ) 通 过 了 义 务 教 育 发 展 基 本 均 衡 县 ( 市 区 ) 省 级 督 导 评 估 1. 领 导 重 视, 形 成 合 力 省 委 省 政 府 把 教 育 创 强 纳 入 全 省 重 大 战 略 工 作 部 署, 省 委 省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亲 自 过 问 亲 自 动 员 亲 自 部 署, 各 市 县 ( 市 区 ) 都 建 立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党 政 主 要 领 导 担 任 组 长, 分 管 领 导 具 体 抓, 使 各 级 政 府 优 先 发 展 教 育 的 责 任 得 到 全 面 落 实 ; 各 级 政 府 通 过 召 开 动 员 会 订 立 责 任 书 等 措 施, 分 解 目 标 任 务, 明 确 责 任 分 工, 一 级 抓 一 级, 层 层 抓 落 实, 切 实 把 教 23

育 创 强 争 先 各 项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 各 地 建 立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协 调 联 动 机 制, 规 划 财 政 建 设 国 土 等 有 关 部 门 积 极 为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排 忧 解 难 保 驾 护 航 全 省 上 下 形 成 的 党 委 政 府 主 导 各 部 门 积 极 配 合 全 社 会 大 力 支 持 的 强 领 导 强 推 进 的 工 作 合 力, 有 力 地 推 动 了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是 全 省 实 现 教 育 创 强 目 标 的 基 础 前 提 2. 加 大 统 筹, 提 高 效 益 本 项 资 金 的 分 配 模 式 符 合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部 署 深 化 财 税 体 制 改 革 的 方 向, 便 于 各 地 加 强 对 资 金 的 统 筹 使 用, 盘 活 财 政 资 金, 把 零 钱 化 为 整 钱, 针 对 各 自 的 薄 弱 环 节 补 齐 短 板, 将 资 金 用 于 最 亟 需 之 处, 最 大 程 度 地 发 挥 资 金 的 辐 射 和 撬 动 作 用, 较 好 发 挥 了 财 政 资 金 引 领 和 放 大 效 益, 是 创 新 宏 观 调 控 方 式 的 重 要 内 容, 也 是 用 足 用 活 积 极 财 政 政 策 的 关 键 举 措 通 过 各 地 的 实 践 证 明, 省 设 立 的 创 强 奖 补 资 金 进 一 步 调 动 了 各 地 创 建 教 育 强 镇 强 县 强 市 的 积 极 性, 进 一 步 撬 动 了 各 市 和 县 ( 市 区 ) 的 教 育 投 入, 确 保 了 欠 发 达 地 区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的 顺 利 推 进, 是 全 省 实 现 教 育 创 强 目 标 的 根 本 保 障 3. 改 善 条 件, 扩 容 提 质 通 过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的 深 入 推 进, 切 实 改 善 了 基 层 学 校 的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提 升 了 我 省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办 学 质 量 和 水 平, 有 力 地 推 动 了 我 省 教 育 的 标 准 化 均 衡 化 协 同 化 信 息 化 优 质 化 国 际 化, 为 我 省 率 先 基 本 实 现 教 育 现 代 化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一 方 面, 义 务 教 育 标 准 化 均 衡 化 建 设 有 新 突 破, 全 省 整 体 办 学 条 件 明 显 改 善 ( 二 ) 监 督 部 门 自 评 结 果 省 财 政 厅 作 为 资 金 监 督 部 门, 在 专 项 资 金 划 拨 及 使 用 监 管 中 扮 演 了 重 要 角 色 自 评 显 示, 省 财 政 厅 针 对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主 要 采 取 了 以 下 监 管 措 施 : 第 一, 制 定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规 则 根 据 省 政 府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省 财 政 厅 负 责 落 实 资 金 筹 措 研 究 制 订 相 应 的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为 此, 印 发 了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粤 财 教 2013 209 号 ) 并 于 2014 年 完 成 有 关 修 订, 明 确 了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原 则 及 部 门 职 责 奖 补 范 围 和 标 准 资 金 奖 补 划 拨 条 件 监 督 检 查 与 绩 效 管 理 等 方 面 内 容 第 二, 参 与 专 项 资 金 拨 付 与 监 管 按 规 定 下 达 奖 补 资 金, 按 照 国 库 支 付 程 序 将 专 项 资 金 拨 付 至 有 关 县 ( 区 ), 由 地 方 财 政 部 门 将 专 项 资 金 支 付 给 具 体 项 目 24

承 担 单 位 通 过 建 立 月 报 制 度 和 开 展 绩 效 评 价, 加 强 对 各 地 分 配 及 使 用 专 项 资 金 的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资 金 安 全 专 款 专 用, 防 止 截 留 或 挪 用 财 政 部 门 自 评 绩 效 表 现 为 : 从 省 级 财 政 到 地 方 财 政 都 面 临 着 极 大 的 资 金 筹 措 压 力, 资 金 筹 措 时 间 较 长, 但 已 基 本 完 成 资 金 筹 措 及 拨 付 工 作 根 据 奖 补 办 法, 创 强 奖 补 资 金 总 控 制 数 为 99.7814 亿 元, 按 总 控 制 数 计 算 资 金 实 际 到 位 率 为 99.4% 其 中, 根 据 一 揽 子 计 划 2012-2015 年 省 级 财 政 共 安 排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资 金 100 亿 元, 其 中, 公 共 预 算 28.79 亿 元,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32.15 亿 元, 土 地 出 让 收 益 计 提 教 育 资 金 39.06 亿 元 ;2012-2015 年 分 别 安 排 17.37 亿 元 15.97 亿 元 23.92 亿 元 和 42.74 亿 元 专 项 资 金 的 投 入 提 高 地 方 对 教 育 事 业 的 重 视 程 度 为 切 实 推 进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各 地 市 均 组 成 以 市 ( 县 区 ) 委 政 府 为 核 心, 有 教 育 财 政 人 员 参 与 的 创 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加 大 对 创 强 工 作 实 施 的 力 度, 向 社 会 各 方 面 筹 集 创 强 资 金, 保 障 教 育 事 业 的 顺 利 开 展 各 地 财 政 也 加 大 对 教 育 事 业 的 投 入 力 度, 至 2014 年, 广 东 省 财 政 教 育 支 出 已 达 到 24488.22 亿 元, 按 年 增 长 超 过 10%, 位 列 全 国 之 冠, 体 现 出 政 府 各 部 门 对 教 育 事 业 越 发 重 视 二 第 三 方 评 价 结 果 ( 一 ) 总 体 结 果 首 先, 专 项 资 金 整 体 绩 效 由 自 评 工 作 组 织 质 量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三 个 部 分 按 比 例 合 成, 则 依 据 各 维 度 评 价 结 果, 计 算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整 体 绩 效 评 分 ( 均 值 ) 为 88.2 分, 等 级 为 良 其 各 维 度 评 分 如 图 2-1 图 2-1: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整 体 绩 效 及 各 维 度 评 价 结 果 可 见 : 一 是 总 体 评 分 中 等 偏 上, 各 维 度 得 分 均 在 80 分 以 上, 表 明 基 础 教 育 25

创 强 专 项 奖 补 资 金 无 论 在 主 管 部 门 管 理 财 政 部 门 监 督 还 是 项 目 单 位 使 用 基 本 达 到 预 期 效 果 ; 二 是 各 维 度 结 果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相 比 而 言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评 分 和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较 高 ; 三 是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同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差 距 不 大, 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折 射 出 微 观 层 面 的 项 目 单 位 用 款 绩 效 同 宏 观 资 金 管 理 密 切 相 关, 也 印 证 了 省 一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宏 观 把 握 与 规 划 对 于 市 县 一 级 政 策 执 行 效 果 的 重 要 影 响 ; 四 是 各 子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得 分 主 要 集 中 在 80-90 分 之 间, 说 明 微 观 层 面 创 强 资 金 使 用 效 果 也 比 较 显 著, 但 基 层 政 府 及 学 校 管 理 者 在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方 面 还 有 较 大 提 升 空 间, 如 图 2-2 图 2-2: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评 分 区 间 分 布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总 体 上, 教 育 部 门 在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的 管 理 及 具 体 实 施 方 面 采 取 了 有 效 措 施, 欠 发 达 地 区 学 校 硬 件 设 施 改 善 取 得 较 为 显 著 的 效 果, 达 成 了 教 育 创 强 阶 段 性 目 标, 为 后 期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但 地 方 违 规 个 案 时 有 发 生 ; 财 政 部 门 履 行 了 专 项 资 金 监 督 的 必 要 职 责, 但 有 关 监 督 办 法 监 管 措 施 下 达 资 金 的 及 时 性 等 方 面 仍 需 进 一 步 改 进 ( 二 )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绩 效 首 先, 按 照 既 定 方 案,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评 价 采 用 专 项 设 立 必 要 性 目 标 设 置 科 学 性 管 理 办 法 可 行 性 专 项 监 管 有 效 性 专 项 使 用 合 规 性 总 体 目 标 实 现 程 度 和 专 家 满 意 度 7 项 指 标, 由 评 审 专 家 进 行 通 讯 评 审 从 统 计 结 果 看, 由 于 专 家 人 数 不 多 ( 共 13 位 ), 去 除 个 别 偏 离 度 较 大 的 专 家 评 分, 所 获 得 的 评 分 结 果 显 示 :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评 分 ( 均 值 ) 为 88.1 分, 等 级 为 良 总 体 来 看, 省 教 育 厅 在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的 管 理 上 采 取 了 必 要 措 施, 取 得 较 为 显 著 的 效 果, 但 仍 有 一 定 提 高 的 空 间 26

图 2-3: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指 标 得 分 率 (%) 序 1 2 3 宏 观 评 价 指 标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的 必 要 性 总 体 目 标 设 置 的 科 学 性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可 行 性 表 2-1: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资 金 专 家 绩 效 评 价 简 况 表 相 关 说 明 长 期 以 来, 广 东 省 在 教 育 投 入 上 远 远 落 后 于 国 内 其 他 省 份 2012 年 5 月,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次 党 代 会 明 确 要 求 : 深 化 教 育 改 革, 促 进 教 育 公 平, 创 建 教 育 强 省, 争 当 教 育 现 代 化 先 进 区, 打 造 南 方 教 育 高 地, 走 出 一 条 具 有 广 东 特 色 的 教 育 发 展 路 子, 确 立 了 教 育 创 强 争 先 建 高 地 战 略 为 支 持 经 济 欠 发 达 地 区 创 建 教 育 强 镇 强 县 强 市, 根 据 省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的 2012 年 至 2015 年 省 级 财 政 教 育 投 入 和 项 目 安 排 一 揽 子 计 划, 省 财 政 统 筹 设 立 100 亿 元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 以 下 简 称 创 强 资 金 ), 奖 补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工 作 成 绩 显 著 基 础 教 育 发 展 较 好 的 经 济 欠 发 达 市 县 ( 市 区 ) 镇 ( 乡 街 道 )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4]58 号 ), 教 育 创 强 专 项 目 标 为 : 到 2015 年, 全 面 实 现 县 城 内 义 务 教 育 基 本 均 衡 发 展 ; 到 2016 年, 全 省 教 育 强 县 和 教 育 强 市 覆 盖 率 均 达 到 85% 以 上 教 育 强 镇 按 照 基 础 教 育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数 和 地 区 类 别 确 定 奖 补 资 金 对 于 完 成 创 强 任 务 通 过 督 导 验 收 的 教 育 强 县 教 育 强 市, 根 据 其 财 力 状 况 地 区 差 异 在 校 生 人 数 完 成 时 间 等 因 素 分 档 分 类 确 定 奖 补 资 金 2016 年 后 通 过 验 收 的 强 县 强 市 不 予 奖 补 根 据 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资 金 仅 用 于 专 家 评 分 ( 百 分 制 ) 95.1 80.8 82.1 专 家 说 明 1. 长 期 以 来, 广 东 省 在 教 育 投 入 上 长 期 落 后 于 国 内 各 省, 因 此, 有 必 要 加 大 教 育 投 入, 改 变 当 前 教 育 基 础 薄 弱 的 现 状 ; 2. 广 东 处 于 改 革 的 前 沿 地 区, 当 前 在 产 业 上 寻 求 转 移 升 级, 而 产 业 升 级 的 重 要 前 提 在 于 人 才 支 撑, 教 育 将 是 广 东 在 保 持 经 济 后 劲 上 的 有 力 保 障 ; 3. 教 育 是 提 高 公 民 素 质 保 障 公 民 权 利 的 重 要 手 段, 兴 办 教 育 是 功 在 当 代, 利 在 千 秋 的 百 年 大 计 广 东 省 教 育 基 础 薄 弱, 要 求 全 省 在 2016 年 之 前 实 现 教 育 强 县 和 教 育 强 市 覆 盖 率 达 85% 以 上, 对 于 改 善 基 础 教 育 硬 件 条 件 和 实 现 教 育 均 衡 化 非 常 必 要 但 因 创 强 投 入 大 基 建 多 所 耗 时 间 长 ; 短 期 内 实 现 创 强 目 标 会 给 部 分 地 方 财 政 造 成 一 定 压 力, 基 建 所 需 环 节 及 手 续 较 为 繁 杂, 也 易 导 致 工 程 质 量 不 高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对 于 资 金 使 用 分 配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主 要 用 于 校 舍 建 设 与 教 学 设 备 采 购, 并 且 能 够 依 据 各 地 差 异 性 进 行 较 为 细 致 划 分 具 有 较 强 的 可 行 性 ; 奖 补 资 金 需 在 具 体 拨 付 及 支 出 机 制 进 一 步 优 化, 否 则 难 以 充 分 调 动 地 方 创 强 积 极 性 27

校 舍 建 设 与 设 备 采 购 等, 不 得 用 于 平 衡 地 方 财 政, 不 得 用 于 发 放 工 资 福 利 和 奖 励 4 专 项 资 金 监 管 的 有 效 性 各 地 应 按 省 级 要 求 加 强 对 创 强 资 金 的 管 理, 制 定 适 合 本 地 实 际 的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和 有 关 制 度, 及 时 分 解 下 达 专 项 资 金 并 开 展 绩 效 评 价 同 时, 对 于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出 现 重 大 问 题 严 重 违 反 财 经 纪 律 严 重 弄 虚 作 假 或 者 工 作 消 极 不 作 为 的 乡 镇 区 县 和 地 级 市, 视 情 况 相 应 缓 拨 停 拨 扣 减 甚 至 追 回 奖 补 资 金, 给 予 全 省 通 报, 并 追 究 有 关 责 任 人 责 任 对 于 投 入 大 使 用 绩 效 好 成 绩 显 著 的 区 县 乡 镇 或 街 道, 给 予 表 彰 对 于 违 反 财 经 法 律 法 规 的, 按 照 财 政 违 法 行 为 处 罚 处 分 条 例 进 行 处 理 87.9 总 体 而 言, 大 部 分 地 区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能 够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国 库 统 一 支 付, 专 帐 独 立 核 算, 资 金 监 管 比 较 到 位 ; 但 省 内 ( 尤 其 是 粤 东 地 区 ) 仍 存 在 少 量 财 务 管 理 不 规 范 财 务 制 度 不 健 全 的 现 象, 个 别 区 县 弄 虚 作 假 ( 如 假 发 票 ), 帐 目 混 乱 等 问 题 5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的 合 规 性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粤 财 教 [2013]209 号 ), 省 财 政 通 过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渠 道 将 年 度 专 项 资 金 直 接 拨 付 到 县 财 政 局, 然 后 由 县 级 主 管 部 门 实 行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直 拨 至 第 三 方 建 筑 公 司 或 实 行 设 备 集 中 采 购 86.0 大 部 分 地 区 资 金 使 用 合 规 性 较 强, 记 账 凭 证 完 善 和 符 合 相 关 财 务 管 理 规 定 ; 少 量 区 县 存 在 超 范 围 使 用 资 金 的 现 象, 将 专 项 资 金 用 于 教 师 加 班 补 助 专 家 评 审 土 地 罚 款 购 买 日 用 品 等 6 政 策 总 体 目 标 实 现 程 度 本 次 评 价 的 2012~2015 年 度 来 看, 截 止 2015 年 9 月 底, 创 建 教 育 强 镇 1407 个 强 县 104 个, 强 市 12 个, 覆 盖 率 分 别 达 89% 78% 57%; 通 过 国 家 认 定 的 义 务 教 育 发 展 基 本 均 衡 县 ( 市 区 )57 个, 另 有 一 批 县 ( 市 区 ) 通 过 了 义 务 教 育 发 展 基 本 均 衡 县 ( 市 区 ) 省 级 督 导 评 估, 通 过 率 达 89%, 提 前 1 年 半 达 到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的 绩 效 目 标 90.7 教 育 创 强 很 大 程 度 上 改 善 了 校 园 面 貌 和 硬 件 教 学 条 件, 大 多 数 镇 已 经 达 到 创 强 目 标, 为 强 县 和 强 市 目 标 实 现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也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形 成 了 重 视 教 育 的 良 好 风 气, 大 大 提 高 了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积 极 性, 有 利 于 教 学 质 量 的 提 高, 其 社 会 效 益 十 分 明 显 但 部 分 县 区 还 有 个 别 镇 区 未 能 通 过 验 收, 影 响 了 整 体 目 标 的 实 现 校 舍 安 全 与 教 学 条 件 改 善 88.0 学 校 新 建 校 舍 及 设 备 投 入 明 显, 校 园 整 体 面 貌 大 为 改 观 ; 由 于 赶 进 度, 部 分 地 区 基 建 工 程 存 在 一 定 隐 患 高 质 量 教 学 设 备 投 入 95.1 多 数 学 校 都 具 有 了 多 媒 体 设 备 信 息 化 和 网 络 化 的 教 学 条 件 7 专 家 满 意 度 新 增 校 舍 与 教 学 设 备 使 用 情 况 93.2 多 数 学 校 新 增 校 舍 与 教 学 设 备 已 经 投 入 使 用, 并 且 发 挥 了 提 升 办 学 条 件 作 用 但 欠 发 达 地 区 仍 有 少 部 分 教 师 无 法 有 效 使 用 先 进 的 教 学 设 备 标 准 化 学 校 建 成 / 覆 盖 率 92.1 多 数 县 区 能 够 依 据 标 准 化 学 校 建 设 标 准, 弥 补 短 板, 统 筹 利 用 创 强 资 金, 推 进 标 准 化 学 校 覆 盖 率 总 体 满 意 度 92.6 教 育 创 强 资 金 对 于 欠 发 达 地 区 学 校 硬 件 设 施 改 善 发 挥 了 显 著 作 用, 基 本 达 成 了 预 定 目 标 和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目 的 其 次, 从 7 项 具 体 评 价 指 标 得 分 率 来 看, 其 中 相 对 较 高 为 专 项 设 立 必 要 性 28

(95.1%) 和 专 家 满 意 度 (92.2%), 相 对 较 低 为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可 行 性 (82.1%) 和 目 标 设 置 科 学 性 (80.8%), 其 余 3 项 指 标 得 分 率 比 较 接 近 总 体 上,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6 项 评 价 指 标 得 分 率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专 家 普 遍 认 为, 管 理 办 法 可 行 性 和 目 标 设 置 科 学 性 两 项 之 所 以 得 分 较 低, 理 由 有 三 : 一 是 在 教 育 创 强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进 行 基 础 建 设 的 前 提 下, 专 项 资 金 采 用 奖 补 方 式 易 导 致 建 筑 工 程 因 缺 少 启 动 资 金 而 进 度 迟 缓 ; 二 是 仅 对 校 舍 设 备 等 硬 件 条 件 进 行 改 善 而 不 注 重 内 涵 式 投 入, 无 法 切 实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 三 是 广 东 省 内 各 区 县 贫 富 差 距 较 为 悬 殊, 在 较 短 期 限 内 实 现 大 范 围 教 育 创 强 存 在 一 定 难 度, 创 强 过 程 中 存 在 一 定 工 程 质 量 不 高, 不 利 于 教 育 事 业 的 平 稳 发 展 图 2-4: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绩 效 专 家 满 意 度 具 体 指 标 得 分 率 (%) 进 一 步 地, 专 家 满 意 度 是 采 用 了 校 舍 安 全 与 教 学 条 件 改 善 高 质 量 教 学 设 备 投 入 新 增 校 舍 与 教 学 设 备 使 用 情 况 标 准 化 学 校 建 成 / 覆 盖 率 和 总 体 满 意 度 等 5 项 指 标 由 专 家 根 据 评 审 所 掌 握 信 息 的 主 观 判 断 进 行 评 分, 则 不 同 指 标 得 分 率 高 低 在 一 定 程 度 显 示 了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在 管 理 上 的 强 弱 项, 表 现 为 :5 项 满 意 度 指 标 得 分 率 介 于 88.0%~95.1%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 相 对 较 高 的 是 高 质 量 教 学 设 备 投 入 和 新 增 校 舍 与 教 学 设 备 使 用 情 况 2 项, 专 家 对 这 两 方 面 普 遍 较 为 满 意 ; 相 对 较 低 为 校 舍 安 全 与 教 学 条 件 改 善 (88.0%), 显 然, 对 创 强 过 程 中 基 建 工 程 与 教 学 条 件 改 善 的 实 际 效 果 仍 存 在 隐 忧 再 次, 针 对 资 金 监 督 部 门 的 工 作 表 现, 采 用 明 确 监 督 职 责 制 定 监 督 办 法 采 取 监 督 措 施 及 时 下 达 资 金 审 批 资 金 支 付 和 违 规 项 目 问 责 6 项 指 标, 由 13 位 评 审 专 家 进 行 评 价 结 果 显 示 :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监 督 绩 效 评 29

分 ( 均 值 ) 为 85.0 分, 等 级 为 良 总 体 上, 财 政 部 门 在 专 项 资 金 监 督 上 履 行 了 必 要 职 责, 但 绩 效 有 待 提 高 图 2-5: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监 督 绩 效 指 标 得 分 率 (%) 从 6 项 具 体 指 标 得 分 率 来 看, 有 3 项 得 分 率 在 85% 以 上,3 项 指 标 在 80%~85% 之 间, 其 中 较 高 的 是 审 批 资 金 支 付 (89.3%) 与 明 确 监 督 职 责 (87.0%), 较 低 的 是 及 时 下 达 资 金 (80.4%);6 项 指 标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这 一 结 果 表 明 : 财 政 部 门 在 明 确 制 定 监 督 办 法 采 取 有 效 监 管 措 施, 特 别 是 在 及 时 下 达 资 金 等 方 面 仍 需 进 一 步 努 力 ( 三 )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1. 总 体 结 果 及 特 点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由 自 评 审 核 与 现 场 核 查 两 部 分 合 成, 其 结 果 特 点 如 下 : 一 方 面,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较 好, 自 评 审 核 分 高 于 现 场 核 查 分 从 评 分 均 值 看,300 个 项 目 自 评 审 核 平 均 分 为 94.7 分,95 个 项 目 现 场 核 查 平 均 分 为 87.3 分, 使 用 绩 效 总 体 为 89.5 分, 三 项 评 分 均 值 都 在 85 分 以 上, 但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表 明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处 于 良 好 水 平 ; 从 评 价 方 式 看, 自 评 审 核 分 高 于 现 场 核 查 分, 差 值 为 7.4 分, 一 定 程 度 上 显 示 各 单 位 自 评 资 料 所 反 映 成 绩 有 所 夸 大, 自 评 结 果 客 观 性 不 足 30

图 2-6: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指 标 得 分 率 (%) 另 一 方 面,300 个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评 级 为 良 以 上 超 过 8 成 首 先, 从 合 成 分 值 看,300 个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评 分 在 90 分 以 上 ( 等 级 为 优 ) 的 有 20 个 ( 占 6.7%), 评 分 在 80~90 分 之 间 ( 等 级 为 良 ) 的 有 234 个 ( 占 78.0%), 评 分 在 70~80 分 之 间 ( 等 级 为 中 ) 的 有 35 个 ( 占 11.7%), 在 70 分 以 下 ( 等 级 为 低 ) 有 11 个 ( 占 3.7%); 其 次, 从 现 场 核 查 分 看,95 个 项 目 中 评 价 等 级 为 良 中 低 的 分 别 有 52 个 23 个 和 11 个 ; 再 次, 从 自 评 审 核 分 看,300 个 项 目 中 评 价 等 级 为 良 中 低 的 分 别 有 259 个 17 个 和 0 个 图 2-7: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指 标 不 同 等 级 占 比 (%) 2. 按 指 标 分 类 结 果 在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层 面, 包 括 自 评 审 核 与 现 场 核 查, 针 对 所 有 项 目 采 用 统 一 的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分 析 指 标 得 分 率 可 有 效 识 别 评 分 的 强 项 与 弱 项, 发 现 成 绩 和 问 题 从 合 成 分 值 来 看,3 项 一 级 指 标 得 分 率 ( 均 值 ) 分 别 为 前 期 工 作 91.6% 实 施 过 程 86.7% 和 目 标 实 现 90.4%, 三 者 得 分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实 施 过 程 得 分 偏 低 ; 17 31

项 具 体 指 标 得 分 率 如 图 2-7, 其 中 较 高 的 是 目 标 完 整 性 (95.2%) 和 组 织 机 构 (94.0%),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达 标 率 (93.2%), 较 低 的 有 资 金 到 位 (84.3%) 资 金 支 付 (83.2%) 和 财 务 合 规 性 (83.8%); 可 见 制 约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提 升 的 主 要 还 是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资 金 管 理 类 指 标 从 自 评 审 核 与 现 场 核 查 评 分 来 看, 这 类 指 标 得 分 率 普 遍 较 低, 并 与 前 述 结 果 呈 现 一 致 图 2-8: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三 级 指 标 得 分 率 (%) 三 满 意 度 调 查 结 果 针 对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根 据 预 设 的 满 意 度 调 查 方 案 及 调 查 管 道 发 放 问 卷 2850 份, 回 收 问 卷 2850 份, 回 收 率 为 100% 根 据 问 卷 回 答 完 整 性 因 素 剔 除 无 效 问 卷, 最 终 确 定 用 于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满 意 度 评 分 统 计 的 问 卷 共 有 2526 份, 有 效 率 为 88.6% 其 中, 男 性 1255 名, 女 性 1271 名 ; 教 师 839 名, 学 生 856 名 公 众 831 名 ( 含 学 生 家 长 基 层 教 育 管 理 者 基 础 教 育 专 家 等 ) 经 各 项 比 对 后 发 现, 抽 样 代 表 性 良 好, 基 于 问 卷 结 构, 对 调 查 结 果 按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进 行 归 纳 分 析 ( 一 ) 创 强 满 意 度 评 分 满 意 度 评 分 为 针 对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使 用 的 效 果 和 效 益, 由 受 访 者 进 行 主 观 评 价, 并 作 为 总 体 结 果 ( 资 金 使 用 绩 效 ) 的 重 要 构 成 部 分 统 计 表 明 : 一 是 从 总 体 来 看, 受 访 者 对 近 年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分 ( 百 分 制 ) 均 值 为 90.3 分, 等 级 为 优, 总 体 上 乐 观 但 亦 存 在 小 部 分 问 卷 打 分 32

较 低 的 情 况 ; 二 是 从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的 各 环 节 来 看, 满 意 度 评 分 较 高 的 有 教 学 仪 器 图 书 满 意 度 (95.1 分 ) 校 园 安 全 满 意 度 (92.1 分 ) 与 教 师 表 现 满 意 度 (91.4 分 ), 而 较 低 的 是 文 体 活 动 满 意 度 (87.4 分 ) 教 学 设 备 场 馆 满 意 度 (88.1 分 ) 及 校 园 生 活 设 施 满 意 度 (88.1 分 ) 等 ; 三 是 不 同 类 别 调 查 对 象 中, 教 师 评 分 最 高, 学 生 评 分 最 低, 而 严 格 说 来, 后 者 是 教 育 的 服 务 对 象, 因 此 这 个 结 果 值 得 深 思, 如 图 2-9 图 2-9: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奖 补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满 意 度 评 分 ( 二 ) 创 强 效 果 感 知 调 查 问 卷 中 还 针 对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的 现 状 和 问 题 设 置 了 若 干 关 联 性 的 问 题, 直 接 反 映 教 师 学 生 与 家 长 对 创 强 效 果 的 感 知 从 调 查 结 果 来 看 : 一 是 关 于 目 前 学 校 办 学 还 主 要 缺 乏 哪 些 设 施 场 所,3 成 师 生 与 家 长 认 为 是 文 体 活 动 室, 超 过 2 成 师 生 与 家 长 认 为 是 网 络 设 施 ; 二 是 关 于 近 年 来 学 校 办 学 条 件 在 逐 步 改 善 吗, 受 选 项 集 中 在 进 步 很 大 (89.9%) 和 有 所 进 步 (9.4%), 如 此 高 的 评 价 说 明 创 强 确 实 有 效 改 善 了 省 内 学 校 的 办 学 条 件 ; 三 是 关 于 近 年 来 学 校 教 学 效 果 成 绩 等 变 化,64.2% 的 受 访 者 认 为 进 步 很 大,9.4% 认 为 有 所 进 步 ; 四 是 关 于 学 校 对 于 政 府 教 育 创 强 资 金 的 使 用 是 否 合 理 有 效, 近 9 成 受 访 者 认 为 非 常 合 理 有 效 或 比 较 好, 但 也 有 2.9%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清 楚 ; 五 是 关 于 所 在 学 校 目 前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是 什 么, 部 分 师 生 与 家 长 反 映 教 学 设 施 不 足 (34.5%) 学 习 风 气 不 佳 (13.7%) 教 学 设 备 落 后 (9.4%), 少 部 分 师 生 与 家 长 反 映 教 师 水 平 不 高 学 校 安 全 没 保 障 (2.2%), 个 别 老 师 反 映 学 生 素 质 较 低 留 守 儿 童 较 多 家 长 不 重 视, 个 别 学 生 反 映 学 校 伙 食 较 差 运 动 场 所 少 33

文 体 活 动 少 总 的 来 说, 这 些 调 查 结 果 将 从 教 育 创 强 直 接 相 关 者 的 视 角 给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专 项 资 金 绩 效 评 价 提 供 重 要 信 息 表 2-2: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创 强 专 项 资 金 创 强 效 果 感 知 调 查 结 果 受 选 比 例 受 选 比 例 问 题 选 项 问 题 选 项 (%) (%) 近 年 来 学 校 教 学 效 果 成 绩 等 变 化 目 前 学 校 办 学 还 主 要 缺 乏 哪 些 设 施 场 所 改 善 很 多 60.1 近 年 来 学 校 办 进 步 很 大 89.9 改 善 一 些 39.1 有 所 进 步 9.4 学 条 件 在 逐 步 差 不 多, 没 变 化 0.7 差 不 多, 没 变 化 0.7 改 善 吗 没 有 改 善 0 没 有 改 善 0% 实 验 室 ( 科 学 教 室 ) 11.5 非 常 合 理 有 效 64.2% 多 媒 体 教 室 12.2 学 校 对 于 政 府 比 较 好 24.1 计 算 机 室 12.9 教 育 创 强 资 金 一 般 8.8 图 书 室 ( 馆 ) 15.8 的 使 用 是 否 合 较 差 0 体 育 活 动 场 地 18.7 理 有 效 文 体 活 动 室 30.9 不 清 楚 2.9 学 生 食 堂 10.1 学 习 风 气 不 佳 13.7 饮 水 设 施 14.4 所 在 学 校 目 前 教 师 水 平 不 高 5.0 网 络 设 施 23.0 教 学 设 施 不 足 34.5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教 学 管 理 混 乱 0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18.7 题 是 什 么 教 学 设 备 落 后 9.4 安 全 设 施 12.2 学 校 安 全 没 保 障 2.2 ( 三 ) 创 强 建 议 与 意 见 对 于 政 府 教 育 管 理 以 及 学 校 管 理 教 学 开 展 硬 件 设 施 发 展 定 位 等 方 面 的 提 升 的 建 议 与 意 见, 问 卷 也 设 置 开 放 性 题 目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一 是 问 卷 中 多 数 师 生 与 家 长 表 示 对 现 有 校 舍 设 备 满 意, 说 明 教 育 创 强 取 得 了 普 遍 认 可 ; 二 是 仍 有 不 少 师 生 与 家 长 关 注 校 舍 设 备 的 提 升 问 题, 意 味 着 当 前 仍 有 必 要 对 校 舍 设 备 进 行 不 断 完 善 ; 三 是 师 生 与 家 长 在 满 足 于 现 有 教 学 条 件 的 同 时, 转 而 关 注 学 生 培 养 教 师 培 训 学 校 发 展 以 及 教 育 投 入 等 更 深 层 次 的 需 求 ; 四 是 增 加 教 师 编 制 加 强 教 师 培 训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水 平 的 呼 声 较 强 这 些 结 果 无 疑 将 成 为 政 府 未 来 在 教 育 投 入 方 面 的 重 要 参 考 表 2-3: 提 升 广 东 省 基 础 教 育 的 对 策 建 议 汇 总 提 高 多 媒 体 设 备 使 用 率 0.21% 加 大 欠 发 达 地 区 投 入 0.83% 增 设 体 育 设 施 与 活 动 场 所 1.46% 加 大 教 育 投 入 2.08% 学 生 维 修 教 学 设 备 0.42% 改 善 教 学 硬 件 设 施 5.42% 增 加 实 验 器 材 0.21% 教 育 与 学 校 提 高 普 高 学 杂 费 标 准 0.21% 强 化 不 同 地 区 之 间 校 际 交 流 0.21% 加 强 学 校 管 理 0.63% 增 加 教 辅 器 材 0.21% 推 进 课 程 改 革 0.21% 增 加 特 殊 教 育 康 复 器 材 0.42% 推 进 教 育 现 代 化 0.6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