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华 大 学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学 校 概 况 二 部 门 职 能 三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 一 )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 二 )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 三 )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 四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四 名 词 解 释
一 学 校 概 况 1951 年, 国 家 为 加 速 发 展 国 民 经 济 支 柱 产 业 ---- 纺 织 工 业, 整 合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纺 织 系 及 华 东 中 南 西 南 等 高 校 的 纺 织 院 系, 组 建 成 立 新 中 国 第 一 所 纺 织 高 等 学 府 ---- 华 东 纺 织 工 学 院, 由 国 家 纺 织 工 业 部 管 理 1960 年, 学 校 被 国 家 教 育 部 确 定 为 全 国 重 点 大 学, 是 国 内 首 批 具 有 博 士 硕 士 学 士 三 级 学 位 授 予 权 的 大 学 之 一 ;1985 年 更 名 为 中 国 纺 织 大 学 ;1995 年 被 批 准 为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的 高 等 学 校 ;1998 年 转 由 国 家 教 育 部 管 理, 并 由 教 育 部 和 上 海 市 共 建 共 管 ;1999 年 更 名 为 东 华 大 学 学 校 地 处 上 海, 由 松 江 校 区 延 安 路 校 区 和 新 华 路 校 区 组 成, 占 地 面 积 近 2 000 亩 学 校 现 设 有 纺 织 服 装 艺 术 设 计 旭 日 工 商 管 理 机 械 工 程 信 息 科 学 与 技 术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化 学 化 工 与 生 物 工 程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环 境 科 学 与 工 程 人 文 理 学 外 语 上 海 国 际 时 尚 创 意 国 际 文 化 交 流 学 院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体 育 部 和 东 华 大 学 莱 佛 士 国 际 设 计 专 修 学 院, 已 发 展 成 为 以 工 为 主, 工 理 管 文 等 学 科 协 调 发 展 的 高 水 平 大 学 截 至 2015 年 末, 学 校 拥 有 5 个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7 个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点 24 个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点 6 个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授 权 类 别 17 个 工 程 硕 士 授 权 领 域 55 个 本 科 专 业, 学 科 涉 及 工 学 理 学 等 十 大 学 科 门 类 ; 共 有 1 个 一 级 学 科 1
国 家 重 点 学 科,5 个 二 级 学 科 国 家 重 点 学 科,1 个 国 家 重 点 ( 培 育 ) 学 科,7 个 上 海 高 校 一 流 学 科 ; 同 时 设 有 13 个 国 家 和 省 部 级 科 研 基 地,2 个 国 家 111 引 智 基 地 以 及 国 家 大 学 科 技 园 此 外, 学 校 分 析 测 试 中 心 拥 有 国 家 计 量 认 证 资 质, 是 上 海 市 三 所 拥 有 国 家 计 量 认 证 资 质 的 高 校 之 一 截 至 2015 年 末, 学 校 各 类 在 校 学 生 35,451 人 其 中 : 研 究 生 6,278 人, 本 科 生 14,894 人, 继 续 教 育 学 历 生 ( 含 网 络 )11,233 人,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1,085 人, 外 国 留 学 生 1,947 人 学 校 各 类 教 职 4,785 人, 其 中 : 在 职 人 员 2,196 人, 离 退 休 2,589 人 在 职 人 员 中 专 任 教 师 1,298 人,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的 约 占 60%, 其 中 有 专 职 院 士, 千 人 计 划 长 江 学 者 ( 含 讲 座 教 授 ) 和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基 金 获 得 者 等 高 级 职 称 教 师 800 余 名 一 部 门 职 能 学 校 隶 属 于 教 育 部, 主 要 职 能 包 括 : ( 一 ) 依 法 自 主 开 展 人 才 培 养 科 学 研 究 社 会 服 务 和 文 化 传 承 创 新, 为 区 域 行 业 和 国 家 的 经 济 建 设 及 社 会 发 展 提 供 人 才 和 科 技 支 撑 ( 二 ) 坚 持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办 学 方 向, 全 面 贯 彻 党 和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把 立 德 树 人 作 为 教 育 的 根 本 任 务, 按 照 德 才 兼 备 德 育 为 先 能 力 为 重 全 面 发 展 的 要 求, 遵 循 以 学 生 的 全 面 发 展 与 成 长 为 中 心 的 办 学 理 念, 发 扬 2
产 学 研 用 相 结 合 的 办 学 传 统, 培 养 基 础 宽 厚 实 践 能 力 强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和 社 会 责 任 感 的 高 素 质 人 才 ( 三 ) 根 据 国 家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建 设 有 特 色 多 科 性 高 水 平 大 学 的 目 标 定 位 和 增 强 特 色 拓 宽 基 础 加 强 交 叉 按 需 发 展 的 学 科 发 展 战 略, 依 法 自 主 设 置 和 调 整 办 学 的 学 科 门 类 及 本 科 硕 士 博 士 的 专 业 ( 四 ) 以 人 才 培 养 为 根 本 任 务, 优 先 保 障 教 育 教 学, 致 力 于 以 培 养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创 新 人 才 为 主 的 高 级 专 门 人 才, 并 根 据 国 家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和 自 身 条 件, 在 国 家 核 定 范 围 内 自 主 确 定 适 度 办 学 规 模, 优 化 教 育 结 构 ( 五 ) 根 据 社 会 需 要, 开 展 非 全 日 制 学 历 教 育 与 非 学 历 教 育 依 法 确 定 和 调 整 学 历 教 育 修 业 年 限, 实 行 学 分 制 和 弹 性 学 制 ( 六 ) 大 力 倡 导 科 学 研 究, 鼓 励 有 组 织 的 协 同 创 新 和 自 由 探 索 相 结 合, 凝 练 方 向, 构 筑 基 地, 汇 聚 队 伍, 促 进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提 高 和 高 水 平 大 学 建 设 积 极 服 务 社 会, 以 服 务 求 支 持 以 贡 献 求 发 展, 促 进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和 创 新 型 国 家 建 设 ( 七 ) 积 极 弘 扬 民 族 精 神, 培 养 科 学 精 神 和 人 文 精 神, 传 承 学 校 精 神, 传 播 学 校 文 化, 推 动 社 会 主 义 先 进 文 化 的 传 承 创 新 和 建 设 3
( 八 ) 建 立 健 全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体 系, 定 期 公 布 教 学 质 量 报 告, 不 断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建 立 健 全 科 学 的 评 价 体 系, 不 断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科 学 研 究 社 会 服 务 文 化 传 承 创 新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全 面 提 高 学 校 办 学 质 量 ( 九 ) 密 切 与 社 会 行 业 和 企 业 的 联 系, 坚 持 需 求 导 向 全 面 开 放 深 度 融 合 创 新 引 领 的 基 本 原 则, 开 展 全 方 位 合 作, 大 力 推 动 协 同 创 新, 全 面 提 升 学 校 人 才 学 科 科 研 三 位 一 体 的 创 新 能 力 ( 十 ) 通 过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留 学 生 教 育 国 际 科 技 文 化 交 流 等, 多 渠 道 开 展 国 际 教 育 合 作, 推 进 学 校 国 际 化 发 展 ( 十 一 ) 实 行 统 一 领 导 集 中 管 理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制, 推 行 综 合 预 算 和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建 立 以 政 府 投 入 为 主 受 教 育 者 合 理 分 担 培 养 成 本 接 受 社 会 捐 赠 的 经 费 筹 措 机 制 完 善 教 育 经 费 投 入 机 制, 保 障 学 校 办 学 经 费 的 稳 定 来 源 和 增 长 ; 依 法 合 理 的 使 用 教 育 经 费 国 有 资 产, 天 提 高 经 费 和 资 产 的 使 用 绩 效 坚 持 勤 俭 办 学 方 针,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建 设 节 约 型 校 园 ( 十 二 ) 建 立 健 全 学 校 财 务 制 度, 规 范 学 校 经 济 秩 序, 严 格 控 制 盒 管 理 财 务 预 算, 构 建 有 效 的 财 务 考 核 与 监 督 体 系, 防 范 财 务 风 险 实 行 统 一 领 导 归 口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责 任 到 人 的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机 制, 依 法 自 主 对 占 有 4
使 用 的 国 有 资 产 实 施 具 体 管 理, 提 高 资 产 使 用 效 益, 保 证 学 校 资 金 资 产 安 全 完 整, 并 接 受 有 关 部 门 和 社 会 各 界 的 监 督 ( 十 三 ) 负 责 完 成 教 育 部 等 上 级 部 门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三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 一 )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按 照 综 合 预 算 的 原 则, 学 校 所 有 的 收 入 和 支 出 均 纳 入 部 门 预 算 学 校 部 门 预 算 收 入 包 括 : 财 政 拨 款 事 业 收 入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和 其 他 收 入 部 门 预 算 支 出 包 括 : 教 育 支 出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和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016 年 度, 教 育 部 批 复 学 校 收 支 总 预 算 195,799.66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4,616.37 万 元,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增 加 2,812 万 元, 其 他 收 入 增 加 803 万 元, 事 业 收 入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与 上 年 持 平 学 校 收 入 总 预 算 中,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58,978.29 万 元, 上 年 结 转 36,821.37 万 元 学 校 支 出 总 预 算 中,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58,978.29 万 元, 结 转 下 年 36,821.37 万 元 5
表 一 :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 万 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财 政 拨 款 77,296.29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二 事 业 收 入 64,000.00 二 外 交 三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300.00 三 国 防 四 其 他 收 入 17,382.00 四 教 育 154,191.29 五 科 学 技 术 1,994.00 六 文 化 体 育 与 传 媒 七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793.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58,978.29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58,978.29 用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收 支 差 额 结 转 下 年 36,821.37 上 年 结 转 36,821.37 收 入 总 计 195,799.66 支 出 总 计 195,799.66 ( 二 )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2016 年 度, 教 育 部 批 复 学 校 收 入 预 算 158,978.29 万 元,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77,296.29 万 元, 占 48.62%; 事 业 收 入 64,000 万 元, 占 40.26%;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300 万 元, 占 0.19 %; 其 他 收 入 17,382 万 元, 占 10.93% 6
表 二 : 收 入 预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金 额 事 业 收 入 其 中 : 教 育 收 费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缴 款 其 他 收 入 205 教 育 支 出 154,191.29 73,195.29 64,000.00 39,000.00 300.00 16,696.00 20502 普 通 教 育 154,191.29 73,195.29 64,000.00 39,000.00 300.00 16,696.00 2050205 高 等 教 育 154,191.29 73,195.29 64,000.00 39,000.00 300.00 16,696.00 206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1,994.00 1,994.00 20602 基 础 研 究 1,924.00 1,924.00 2060204 重 点 实 验 室 及 相 关 设 施 1,924.00 1,924.00 20603 应 用 研 究 70.00 70.00 2060302 社 会 公 益 研 究 70.00 70.00 22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793.00 2,107.00 686.00 22102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2,793.00 2,107.00 686.00 2210201 住 房 公 积 金 2,786.00 2,107.00 679.00 2210203 购 房 补 贴 7.00 7.00 合 计 158,978.29 77,296.29 64,000.00 39,000.00 300.00 17,382.00 ( 三 )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2016 年 度, 教 育 部 批 复 学 校 支 出 预 算 158,978.29 万 元, 其 中 : 基 本 支 出 111,346.29 万 元, 占 70.04%; 项 目 支 出 4 7,332 万 元, 占 29.77%;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支 出 300.00 万 元, 占 0.19% 7
表 三 : 支 出 预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上 缴 上 级 支 出 经 营 支 出 对 下 级 单 位 补 助 支 出 205 教 育 154,191.29 108,553.29 45,338.00 300.00 20502 普 通 教 育 154,191.29 108,553.29 45,338.00 300.00 2050205 高 等 教 育 154,191.29 108,553.29 45,338.00 300.00 206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1,994.00 1,994.00 20602 基 础 研 究 1,924.00 1,924.00 2060204 重 点 实 验 室 及 相 关 设 施 1,924.00 1,924.00 20603 应 用 研 究 70.00 70.00 2060302 社 会 公 益 研 究 70.00 70.00 22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793.00 2,793.00 22102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2,793.00 2,793.00 2210201 住 房 公 积 金 2,786.00 2,786.00 2210203 购 房 补 贴 7.00 7.00 合 计 158,978.29 111,346.29 47,332.00 300.00 ( 四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2016 年 度, 教 育 部 批 复 学 校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77,296. 29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2,81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 教 育 支 出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具 体 为 : 1. 高 等 教 育 (2050205):2016 年 度, 教 育 部 批 复 学 校 预 算 73,195.29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8.18% 主 要 原 因 是 增 加 了 离 退 休 津 补 贴 中 央 高 校 改 善 基 本 办 学 条 件 专 项 中 央 基 建 投 资 项 目 等 经 费 的 拨 款 8
2. 重 点 实 验 室 及 相 关 设 施 (2060204):2016 年 度, 教 育 部 批 复 学 校 预 算 1,924 万 元, 比 上 年 减 少 34.02%, 主 要 原 因 是 重 点 实 验 室 仪 器 设 备 购 置 经 费 的 减 少 3. 社 会 公 益 研 究 (2060302):2016 年 度, 教 育 部 批 复 学 校 预 算 70.00 万 元, 与 上 年 持 平 4. 住 房 公 积 金 (2210201):2016 年 度, 教 育 部 批 复 学 校 预 算 2,107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14.57%, 主 要 原 因 是 因 人 员 晋 级 变 动 而 引 起 的 基 本 工 资 及 津 贴 补 贴 调 整 表 四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单 位 : 万 元 科 目 编 码 科 目 名 称 合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备 注 205 教 育 73,195.29 57,692.29 15,503.00 20502 普 通 教 育 73,195.29 57,692.29 15,503.00 2050205 高 等 教 育 73,195.29 57,692.29 15,503.00 206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1,994.00 1,994.00 20602 基 础 研 究 1,924.00 1,924.00 2060204 重 点 实 验 室 及 相 关 设 施 1,924.00 1,924.00 20603 应 用 研 究 70.00 70.00 2060302 社 会 公 益 研 究 70.00 70.00 22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2,107.00 2,107.00 22102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2,107.00 2,107.00 2210201 住 房 公 积 金 2,107.00 2,107.00 合 计 77,296.29 59,799.29 17,497.00 9
四 名 词 解 释 ( 一 ) 收 入 科 目 1.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指 中 央 财 政 当 年 通 过 部 门 预 算 由 教 育 部 批 复 后 拨 付 学 校 的 财 政 资 金 2. 事 业 收 入 : 指 学 校 开 展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辅 助 活 动 所 取 得 的 收 入 主 要 为 科 研 事 业 收 入 和 学 校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的 项 目 和 标 准 收 取 的 学 费 住 宿 费 等 3.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 指 学 校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辅 助 活 动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 活 动 取 得 的 收 入 主 要 为 房 屋 出 租 收 入 4. 其 他 收 入 : 指 除 上 述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等 以 外 的 收 入 主 要 是 地 方 共 建 及 各 类 专 项 经 费 捐 赠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等 5. 上 年 结 转 : 指 以 前 年 度 预 算 已 开 始 执 行 但 尚 未 完 成 本 年 仍 需 要 按 规 定 用 途 继 续 使 用 的 资 金 主 要 为 各 类 纵 横 向 科 研 经 费 ( 二 ) 支 出 科 目 1. 高 等 教 育 : 反 映 高 校 日 常 运 行 支 出 以 及 为 完 成 事 业 发 展 目 标 的 项 目 支 出 2. 重 点 实 验 室 及 相 关 设 施 : 反 映 学 校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的 支 出 10
3. 社 会 公 益 研 究 : 反 映 学 校 承 担 的 农 业 公 益 研 究 项 目 的 支 出 4.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1) 住 房 公 积 金 : 反 映 学 校 按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2) 购 房 补 贴 :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城 镇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加 快 住 房 建 设 的 通 知 ( 国 发 [1998]23 号 ) 的 规 定, 从 停 止 住 房 实 物 分 房 后, 房 价 收 入 比 在 4 倍 以 上 的 地 区, 可 以 对 无 房 和 住 房 面 积 未 达 标 的 职 工 发 放 住 房 货 币 化 改 革 补 贴 5. 结 转 下 年 : 指 以 前 年 度 预 算 安 排 但 根 据 合 同 或 批 复 仍 需 要 按 规 定 用 途 继 续 使 用 的 资 金 主 要 为 各 类 纵 横 向 科 研 经 费 6. 基 本 支 出 : 指 为 保 障 学 校 正 常 运 转 完 成 日 常 工 作 任 务 而 发 生 的 人 员 支 出 和 公 用 支 出 7. 项 目 支 出 : 指 在 基 本 支 出 之 外 为 完 成 特 定 行 政 任 务 和 事 业 发 展 目 标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8.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支 出 : 指 学 校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辅 助 活 动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 活 动 发 生 的 支 出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