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 台 市 财 政 局 烟 台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 烟 财 会 2016 4 号 转 发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县 市 区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市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现 将 省 财 政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财 会 2016 7 号 ) 转 发 给 你 们, 并 结 合 实 际, 对 我 市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提 出 以 下 意 见, 请 一 并 贯 彻 执 行 一 现 场 审 核 时 间 我 市 报 考 人 员 请 于 3 月 15 日 至 3 月 31 日 ( 正 常 工 作 时 间 ) 到 各 现 场 审 核 点 确 认 信 息, 确 认 通 过 后, 由 审 1
核 点 打 印 回 执 表 两 份 ( 一 份 交 报 考 人 员 一 份 存 档 ) 并 提 醒 报 考 人 员 及 时 交 费 二 报 考 中 级 现 场 审 核 地 点 中 级 市 直 现 场 审 核 地 点 : 烟 台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 烟 台 市 莱 山 区 府 后 路 2 号 809 房 间 ), 联 系 电 话 : 0535 6688005 各 县 市 区 报 名 确 认 点 由 各 县 市 区 财 政 局 自 行 安 排 高 新 区 考 生 网 上 报 名 可 选 择 市 直, 现 场 审 核 可 直 接 到 高 新 区 财 政 局 进 行 审 核 ( 详 见 附 件 2) 三 报 考 高 级 现 场 审 核 地 点 各 县 市 区 高 级 报 考 人 员 由 各 县 市 区 财 政 局 统 一 审 查 报 送, 市 直 各 部 门 单 位 由 主 管 部 门 ( 单 位 ) 统 一 报 送 高 级 现 场 审 核 地 点 : 烟 台 市 莱 山 区 府 后 路 2 号 人 力 资 源 大 厦 808 房 间 联 系 电 话 :6688003 高 级 报 考 人 员 现 场 审 核 时 除 了 报 送 规 定 的 资 料 原 件 外, 还 须 报 送 英 语 和 计 算 机 合 格 证 书 复 印 件 备 查 四 其 他 要 求 : ( 一 ) 符 合 条 件 的 报 考 人 员, 原 则 上 到 工 作 单 位 所 属 的 现 场 审 核 点 进 行 确 认 烟 台 市 范 围 内 的 有 效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可 在 全 市 范 围 内 通 用, 跨 省 市 不 得 审 核 确 认 ( 二 ) 中 高 级 资 格 报 考 人 员 于 8 月 20 日 至 9 月 9 日 登 录 山 东 会 计 信 息 网 查 询 打 印 准 考 证 ( 三 ) 会 计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时 间 紧 任 务 重, 涉 及 广 大 考 生 的 切 身 利 益 各 县 市 区 财 政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要 主 动 协 调, 互 相 配 合, 共 同 部 署 有 关 事 宜, 切 实 保 证 各 项 工 作 的 圆 满 完 成 附 件 :1. 鲁 财 会 2016 7 号 2
2. 烟 台 市 2016 年 度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审 核 点 登 记 表 烟 台 市 财 政 局 烟 台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016 年 2 月 16 日 3
信 息 公 开 选 项 : 主 动 公 开 烟 台 市 财 政 局 办 公 室 2016 年 2 月 16 日 印 发 4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鲁 财 会 2016 7 号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省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根 据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日 程 安 排 及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会 考 2015 24 号 ) 要 求, 现 将 我 省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5
技 术 中 级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有 关 问 题 通 知 如 下 : 一 考 试 级 别 和 考 试 科 目 中 级 资 格 : 考 试 科 目 包 括 财 务 管 理 经 济 法 和 中 级 会 计 实 务 ; 高 级 资 格 : 考 试 科 目 为 高 级 会 计 实 务 参 加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的 人 员, 必 须 在 连 续 的 两 个 考 试 年 度 内 通 过 全 部 科 目 的 考 试, 方 可 获 得 中 级 资 格 证 书 参 加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并 达 到 国 家 合 格 标 准 的 人 员, 获 得 由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会 计 考 办 ) 核 发 的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证 二 考 试 模 式 和 考 试 时 间 我 省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采 取 纸 笔 考 试 和 无 纸 化 考 试 两 种 模 式 进 行 部 分 市 试 行 无 纸 化 考 试 试 点, 共 两 个 批 次, 考 试 时 间 为 9 月 10 日 -9 月 12 日 ; 其 他 市 沿 用 纸 笔 考 试 模 式, 纸 笔 考 试 时 间 为 9 月 10 日 -9 月 11 日 中 级 资 格 中 级 会 计 实 务 科 目 考 试 时 长 为 3 小 时, 财 务 管 理 经 济 法 科 目 考 试 时 长 各 为 2.5 小 时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采 用 纸 笔 模 式, 考 试 时 间 为 9 月 11 日 上 午 高 级 会 计 实 务 科 目 考 试 时 长 为 3.5 小 时 6
中 级 资 格 具 体 考 试 时 间 安 排 如 下 : 考 试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及 科 目 考 试 批 次 及 方 式 9 月 10 日 ( 星 期 六 ) 9 月 11 日 ( 星 期 日 ) 9 月 12 日 ( 星 期 一 ) 三 报 名 条 件 9:00-11:30 财 务 管 理 14:00-16:30 经 济 法 9:00-12:00 中 级 会 计 实 务 14:00-16:30 财 务 管 理 9:00-11:30 经 济 法 14:00-17:00 中 级 会 计 实 务 纸 笔 及 第 一 批 次 无 纸 化 第 二 批 次 无 纸 化 ( 一 ) 中 级 资 格 报 名 条 件 按 照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规 定 及 其 实 施 办 法 ( 财 会 2000 11 号, 以 下 简 称 考 试 暂 行 规 定 ) 及 有 关 规 定,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具 体 报 名 条 件 如 下 : 1 报 名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的 人 员, 应 具 备 下 列 基 本 条 件 : (1) 坚 持 原 则, 具 备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品 质 ; (2) 认 真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和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7
计 制 度 以 及 有 关 财 经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无 严 重 违 反 财 经 纪 律 的 行 为 ; (3)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热 爱 本 职 工 作 ; (4)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持 有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2 除 具 备 第 1 条 所 列 的 基 本 条 件 外, 还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满 五 年 ; (2)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满 四 年 ; (3) 取 得 双 学 士 学 位 或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满 二 年 ; (4) 取 得 硕 士 学 位,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满 一 年 ; (5)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 (6) 通 过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取 得 经 济 统 计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级 资 格 对 符 合 考 试 暂 行 规 定 中 级 报 名 条 件 的 香 港 澳 门 台 湾 居 民, 可 按 照 关 于 做 好 香 港 澳 门 居 民 参 加 内 地 统 一 举 行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人 部 发 2005 9 号 ) 关 于 向 台 湾 居 民 开 放 部 分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人 部 发 2007 78 号 ) 和 关 于 调 整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科 目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办 会 2004 25 号 ) 有 关 要 求,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8
3 根 据 考 试 暂 行 规 定 要 求,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年 限 计 算 截 止 日 期 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关 于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条 件 中 学 历 与 会 计 工 作 年 限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会 2000 16 号 ) 要 求, 有 关 会 计 工 作 年 限 是 指 报 考 人 员 取 得 规 定 学 历 之 前 和 之 后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的 总 和 我 省 对 年 限 计 算 明 确 如 下 : (1) 持 第 一 学 历 报 考 的 人 员, 取 得 学 历 证 书 和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年 限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相 应 年 限 要 求 (2) 工 作 后 取 得 学 历 报 考 的 人 员,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为 报 考 人 员 取 得 学 历 之 前 和 之 后 从 事 的 有 效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总 和 学 历 证 书 为 非 全 日 制 的, 学 习 期 间 年 限 界 定 为 有 效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合 并 计 入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 学 历 证 书 为 全 日 制 的, 学 习 期 间 虽 持 有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但 其 年 限 不 界 定 为 有 效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不 计 入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取 得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年 限 也 须 满 足 上 述 有 效 会 计 工 作 时 间 的 合 计 ( 二 ) 高 级 资 格 报 名 条 件 按 照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评 价 试 行 办 法 ( 鲁 人 社 2009 12 号 ) 规 定,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具 体 报 名 条 件 如 下 : 1 基 本 条 件 : 9
(1)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热 爱 祖 国,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努 力 学 习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各 项 方 针 政 策, 模 范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廉 洁 奉 公, 爱 岗 敬 业, 有 效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 (2) 持 有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并 按 规 定 参 加 继 续 教 育 ; (3) 持 有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外 语 等 级 考 试 成 绩 通 知 书 ; (4) 持 有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2 学 历 ( 学 位 ) 及 资 历 条 件 : 取 得 会 计 师 或 相 关 系 列 ( 指 审 计 经 济 统 计, 下 同 )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者, 可 申 报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 (1) 获 得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博 士 学 位 ), 取 得 会 计 师 或 相 关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后, 从 事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2 年 以 上 ; (2) 获 得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硕 士 学 位 ), 取 得 会 计 师 或 相 关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后, 从 事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4 年 以 上 ; (3)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取 得 会 计 师 或 相 关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后, 从 事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5 年 以 上 ; (4) 取 得 会 计 师 或 相 关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以 后 又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或 大 学 本 科 的, 所 学 专 业 是 财 务 会 计 或 相 近 专 业, 在 取 得 学 历 ( 学 位 ) 后 要 从 事 财 务 会 计 工 作 3 年 以 上, 并 同 时 符 合 上 述 第 (2) 或 (3) 项 中 规 定 的 相 应 资 历 要 求 10
报 名 条 件 中 的 学 历 及 工 作 年 限, 计 算 截 止 日 期 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四 报 名 方 式 2016 年 度 我 省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采 取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审 核 网 上 交 费 的 方 式 报 考 人 员 登 陆 山 东 会 计 信 息 网 (www.sdkjxxw.cn) 注 册 个 人 信 息, 按 要 求 填 报 相 关 信 息 网 上 填 报 信 息 完 毕 后 务 必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到 指 定 地 点 进 行 现 场 审 核 确 认,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进 行 网 上 交 费, 交 费 成 功 后, 整 个 报 名 过 程 方 为 完 成 ( 一 ) 网 上 填 报 信 息 报 考 人 员 于 3 月 1 日 0:00 至 3 月 30 日 23:59 登 录 山 东 会 计 信 息 网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报 考 人 员 应 按 照 网 上 报 名 流 程 如 实 填 写 个 人 报 考 信 息, 填 写 手 机 号 码 进 行 短 信 验 证, 上 传 本 人 近 期 彩 色 免 冠 照 片 同 时, 在 报 名 系 统 中 下 载 打 印 全 国 会 计 资 格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考 生 信 息 表 一 式 两 份 ( 一 份 个 人 保 留, 一 份 交 现 场 审 核 点 ), 报 考 人 员 本 人 须 在 承 诺 书 栏 签 字 确 认, 所 属 工 作 单 位 签 署 意 见 并 加 盖 公 章 由 于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实 行 连 续 两 年 滚 动 管 理, 在 2016 年 度 报 名 时 请 务 必 正 确 填 写 个 人 姓 名 和 身 份 证 号, 以 获 取 本 人 2015 年 度 考 试 的 档 案 号 因 填 写 错 误 导 致 2016 年 的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与 2015 年 的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无 法 合 成 的, 后 果 自 负 11
( 二 ) 现 场 审 核 确 认 报 考 人 员 于 3 月 15 日 至 3 月 31 日 到 各 现 场 审 核 点 确 认 信 息 2013 至 2015 年 度 在 我 省 报 考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且 审 核 通 过 的 人 员 不 必 进 行 现 场 审 核, 可 直 接 进 行 网 上 交 费 ; 以 前 年 度 在 外 省 报 考 中 级 资 格 的 人 员, 今 年 在 我 省 报 考 的, 必 须 进 行 现 场 审 核 现 场 审 核 时, 报 考 人 员 应 提 供 全 国 会 计 资 格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考 生 信 息 表 有 效 居 民 身 份 证 明 学 历 或 学 位 证 书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相 关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等 原 件 港 澳 台 居 民 报 名 时, 还 须 提 供 工 作 单 位 出 具 的 会 计 工 作 年 限 证 明 报 考 高 级 会 计 师 的 须 提 供 会 计 师 ( 审 计 师 经 济 师 统 计 师 ) 证 书 原 件 有 效 期 内 的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或 有 效 外 语 考 试 成 绩 通 知 书 原 件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应 考 科 目 ( 模 块 ) 合 格 证 书 原 件 符 合 职 称 外 语 免 试 条 件 和 符 合 放 宽 外 语 成 绩 要 求 的, 符 合 暂 不 参 加 全 国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或 免 考 部 分 科 目 ( 模 块 ) 的 人 员 应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审 核 手 续, 并 提 交 相 关 材 料 审 核 通 过 后, 审 核 点 打 印 回 执 表 两 份 ( 一 份 交 报 考 人 员 一 份 存 档 ), 并 提 醒 报 考 人 员 及 时 交 费 符 合 条 件 的 报 考 人 员, 按 照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属 地 原 则 现 场 审 核 确 认, 报 考 人 员 可 在 本 市 范 围 内 任 选 审 核 点 确 认, 不 得 跨 市 12
审 核 确 认 根 据 关 于 将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核 发 等 事 项 下 放 市 级 管 理 的 通 知 ( 鲁 财 会 2015 3 号 ) 规 定, 报 考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的 原 省 直 属 管 理 会 计 人 员 到 单 位 所 在 地 审 核 点 确 认, 不 再 设 立 省 直 属 审 核 点, 现 场 确 认 工 作 可 由 他 人 代 办 1991 年 9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报 考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的 人 员, 必 须 到 各 市 指 定 的 地 点 进 行 现 场 报 名, 具 体 地 址 可 在 报 名 系 统 中 查 询 ( 三 ) 网 上 缴 费 现 场 审 核 通 过 后 报 考 人 员 应 于 4 月 1 日 22:00 前 登 录 山 东 会 计 信 息 网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通 过 网 上 银 行 自 行 缴 纳 费 用 未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缴 纳 费 用 的, 报 名 系 统 自 动 确 认 为 放 弃 考 试 资 格 每 日 22:00-24:00 为 银 行 对 账 时 间, 不 能 进 行 缴 费, 故 缴 费 时 间 为 报 名 期 间 每 日 0:00-22:00 ( 四 ) 打 印 准 考 证 报 考 人 员 于 8 月 20 日 至 9 月 9 日 登 录 山 东 会 计 信 息 网 查 询 打 印 准 考 证 ( 五 ) 其 他 要 求 各 市 财 政 局 于 2 月 19 日 前 将 2016 年 度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审 核 点 登 记 表 ( 附 件 1) 传 真 至 省 财 政 厅, 全 省 统 一 对 外 公 布 五 收 费 标 准 13
按 照 省 物 价 局 鲁 价 费 函 2013 28 号 文 件 规 定, 中 级 资 格 考 务 费 每 人 每 科 56 元 按 照 省 物 价 局 鲁 价 费 发 2001 217 号 文 件 规 定, 高 级 资 格 考 务 费 每 人 100 元 六 考 试 大 纲 考 试 使 用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印 发 的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大 纲 七 考 场 编 排 7 月 20 日 前, 各 市 财 政 局 将 2016 年 度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考 场 设 置 及 试 卷 预 订 表 ( 附 件 2) 传 真 至 省 财 政 厅, 中 级 资 格 无 纸 化 试 点 地 区, 报 送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级 资 格 无 纸 化 考 试 试 点 考 场 ( 点 ) 及 考 试 批 次 明 细 表 ( 附 件 3), 全 省 统 一 编 排 考 场 八 工 作 要 求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严 格 把 关, 认 真 负 责 地 做 好 报 名 资 格 的 审 查 工 作 要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广 播 报 纸 等 宣 传 媒 介, 做 好 考 试 报 名 宣 传, 将 现 场 审 核 点 的 设 立 情 况 报 名 时 间 和 有 关 考 试 政 策 等, 及 时 告 知 广 大 考 生, 避 免 漏 报 错 报 情 况 发 生 对 于 1991 年 9 月 1 日 以 后 出 生 报 考 中 级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的 人 员, 各 市 财 政 局 须 单 独 审 查 严 格 把 关, 并 留 存 报 考 人 员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备 查 对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考 试 资 格 的 报 考 人 14
员, 按 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附 件 :1. 2016 年 度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审 核 点 登 记 表 2. 2016 年 度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考 场 设 置 及 试 卷 预 订 表 3. 2016 年 度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级 资 格 无 纸 化 考 试 试 点 考 场 ( 点 ) 及 考 试 批 次 明 细 表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6 年 1 月 25 日 信 息 公 开 选 项 : 主 动 公 开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办 公 室 2016 年 1 月 27 日 印 发 15
附 件 2 烟 台 市 2016 年 度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审 核 点 登 记 表 序 审 核 考 试 级 别 对 外 咨 询 电 话 报 名 审 核 点 名 称 地 址 号 ( 中 级 / 高 级 ) ( 加 区 号 ) 1 中 级 烟 台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809 房 间 ) 烟 台 市 莱 山 区 府 后 路 2 号 809 房 间 0535-6688005 2 中 级 烟 台 市 芝 罘 区 会 计 事 务 服 务 中 心 烟 台 市 芝 罘 区 胜 利 路 210 号 ( 锦 绣 大 厦 附 楼 二 楼 ) 0535-6235864 3 中 级 莱 山 区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莱 山 区 迎 春 大 街 172 号 ( 祥 隆 国 际 15 楼 1525 房 间 ) 0535-6891594 4 中 级 福 山 区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财 政 局 窗 口 烟 台 市 福 山 区 河 滨 路 157 号 0535-6325952 5 中 级 牟 平 区 会 计 干 部 管 理 培 训 中 心 牟 平 区 通 海 路 308 号 9 楼 909 室 0535-4227014 6 中 级 烟 台 开 发 区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烟 台 开 发 区 金 沙 江 路 83 号 2 楼 58 号 窗 口 0535-6119458 7 中 级 莱 阳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事 务 科 莱 阳 市 旌 阳 路 33 号 ( 一 楼 108 室 ) 0535-7232848 8 中 级 莱 州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莱 州 市 光 州 东 路 249 号 0535-2170017 9 中 级 海 阳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海 阳 市 公 园 街 16 号 财 政 局 一 楼 东 大 厅 0535-3223473 10 中 级 龙 口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龙 口 市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二 楼 财 政 局 窗 口 ( 龙 口 市 文 化 广 场 ) 0535-8537843 11 中 级 蓬 莱 市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会 计 科 窗 口 蓬 莱 市 南 环 路 136 号 0535-5641373 12 中 级 招 远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监 督 科 招 远 市 温 泉 路 287 号 ( 招 远 市 财 政 局 302 房 间 ) 0535-8242932 13 中 级 栖 霞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处 栖 霞 市 盛 世 路 北 首 财 政 局 一 楼 1015 房 间 0535-5217854 14 中 级 长 岛 县 财 政 局 会 计 监 督 科 长 岛 县 县 府 街 151 号 0535-3218227 15 中 级 高 新 区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烟 台 高 新 区 科 技 大 道 69 号 创 业 大 厦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48 号 窗 口 0535-6922147 16
16 高 级 烟 台 市 财 政 局 会 计 科 (808 房 间 ) 莱 山 区 府 后 路 2 号 人 力 资 源 大 楼 808 房 间 0535-6688003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