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6 企 业 版 ) 尤 尼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企 业 年 报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已 有 五 年, 我 们 按 照 中 税 协 及 尤 尼 泰 总 部 的 要 求 实 行 统 一 的 执 业 标 准 统 一 技 术 共 享 信 息 共 享 统 一 风 险 控 制 统 一 管 理 统 一 宣 传 推 广 品 牌, 使 我 们 事 务 所 的 发 展 能 够 适 应 市 场 的 需 求, 实 现 做 大 做 强 提 高 行 业 集 中 度, 实 现 了 资 源 优 势 人 才 优 势 地 域 优 势 业 务 优 势 的 共 享 尤 尼 泰 事 务 所 与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签 订 了 校 企 合 作 协 议, 事 务 所 通 过 与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建 立 校 企 合 作 的 方 式, 实 现 校 企 双 方 资 源 共 享, 是 双 方 共 同 培 养 注 册 税 务 师 人 才 的 有 效 途 径 双 方 通 过 合 作 办 学, 力 争 培 养 出 一 批 综 合 素 质 过 硬 有 潜 力 的 注 册 税 务 师 的 后 备 人 才 一 尤 尼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概 况 尤 尼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资 金 500 万 元, 全 部 出 资 到 位 现 有 从 业 人 员 43 人, 其 中 执 业 注 册 税 务 师 18 名, 注 册 会 计 师 4 名 事 务 所 自 成 立 后, 不 断 地 完 善 和 健 全 了 事 务 所 的 各 项 制 度 ; 对 资 产 的 管 理 会 计 核 算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规 范, 真 实 准 确 的 反 映 了 事 务 所 的 经 营 状 况, 事 务 所 2014 年 共 完 成 收 入 3208.87 万 元 注 册 税 务 师 行 业 经 过 近 二 十 年 的 发 展, 从 无 到 有, 从 弱 到 强, 已 成 为 继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律 师 行 业 之 后, 规 模 第 三 大 的 中 介 行 业, 在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中 的 作 用 越 来 越 重 要, 尤 其 是 在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的 转 变, 加 强 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深 化 税 收 改 革 和 优 化 纳 税 服 务 中 发 挥 的 作 用 日
益 显 现 在 今 天 进 一 步 更 新 观 念, 注 册 税 务 师 行 业 做 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的 产 物, 注 册 税 务 师 为 纳 税 人 和 税 务 机 关 提 供 涉 税 中 介 服 务 是 创 新 税 收 管 理 制 度 的 一 部 分, 是 社 会 管 理 的 一 个 直 接 不 可 缺 少 的 参 与 者 和 重 要 的 推 动 者 注 册 税 务 师 行 业 将 迎 来 一 个 新 的 发 展 机 遇 和 挑 战 二 参 与 办 学 ( 一 ) 办 学 类 型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与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通 过 校 企 合 作 的 方 式, 实 现 校 企 双 方 资 源 共 享, 是 一 个 将 教 学 资 源 与 实 践 操 作 资 源 进 行 优 势 整 合 的 方 式,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将 发 挥 税 务 中 介 的 优 势, 聘 请 在 企 业 担 任 财 务 高 管 的 人 士 共 同 参 与 办 学 与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组 建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定 向 培 养 班 ; 根 据 学 生 意 向 和 学 习 成 绩 从 会 计 与 审 计 专 业 大 二 年 级 的 学 生 中 择 优 选 拔 学 生 进 入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定 向 培 养 班 事 务 所 和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共 同 为 尤 尼 泰 班 级 制 定 专 门 的 培 养 方 案, 发 展 特 色 课 程 注 册 税 务 师 行 业 的 发 展 为 人 才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很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机 遇, 学 校 作 为 人 才 的 培 养 基 地, 采 取 与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联 合 办 学 的 方 式 为 注 册 税 务 师 行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人 才 储 备 保 障, 这 种 模 式 的 推 广 和 应 用 将 为 新 疆 注 册 税 务 师 行 业 的 发 展 起 到 良 好 的 积 极 的 推 动 作 用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的 优 势 在 于 实 践 教 学,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已 经 建 立 了 大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 孵 化 ) 园, 事 务 所 也 顺 势 进 入 园 区 参 与 学 生 的 创 业 实 践 活 动, 同 时, 把 事 务 所 作 为 学 生 实 习 基 地, 制 订 实 习 方 案, 为 每 个 实 习 人 员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实 习 培 训 同 时, 为 学 生 就 业 提 供 岗 位, 并 且 采 取 推 荐 的 方 式 推 荐 给 其 他 企 业, 拓 宽 学 生 的 就 业 渠 道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定 向 培 养 班, 还 建 立 奖 学 金 制 度, 对 于 热 爱 注 册 税 务 师 专 业, 选 择 注 册 税 务 师 行 业 从 业 的 优 秀 学 生, 将 给 予 奖 励, 鼓 励 更 多 的 人 才 加 入 注 册 税 务 师 行 业 ( 二 ) 办 学 成 果 随 着 社 会 税 收 制 度 的 逐 步 完 善, 税 收 规 模 和 纳 税 人 数 量 的 不 断 扩 大 我 国 企 业 的 发 展 公 民 纳 税 意 识 和 维 权 意 识 的 增 强, 以 及 我 国 涉 税 鉴 证 和 涉 税 服 务 的 增 长 需 求 针 对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班 开 设 了 税 法 税 收 相 关 法 律 税 务 代 理 实 务 特 色 课 程 要 求 学 生 在 深 入 了 解 和 学 习 财 务 会 计 方 面 知 识 与 技 能 的 基 础 上, 展 开 对 涉 税 业 务 的 学 习 同 时 有 事 务 所 和 其 他 企 业 注 册 税 务 师 对 税 务 相 关 课 程 进 行 讲 授, 将 企 业 实 例 与 书 本 教 材 结 合 起 来,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合 作 期 间,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定 期 向 学 生 开 展 专 项 知 识 讲 座, 更 新 从 业 人 员 相 关 知 识 储 备 通 过 录 制 视 频 的 方 式, 同 时 将 尤 尼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主 办, 学 校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协 办 的 知 识 讲 座, 分 期 制 作 成 教 学 视 频, 作 为 会 计 与 审 计 专 业 学 生 课 外 学 习 的 补 充 资 料, 扩 建 教 学 资 源 库 根 据 事 务 所 工 作 任 务 和 人 才 培 养 教 学 计 划,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作 为 校 外 实 训 基 地, 为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班 级 毕 业 生 顶 岗 实
习 提 供 了 便 利 条 件, 主 要 开 放 时 间 为 第 六 学 期, 并 在 第 四 五 学 期 结 束 后 的 寒 暑 假 对 意 向 实 训 的 学 生 进 行 开 放 实 训 过 程 由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的 税 务 师 作 为 指 导 老 师, 带 领 学 生 开 展 针 对 性 的 税 收 相 关 业 务 培 训, 包 括 代 办 税 务 登 记 纳 税 和 退 税 减 免 税 申 报 以 及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税 收 筹 划 等 业 务 三 资 源 投 入 依 据 校 企 合 作 工 作 任 务 和 特 色 课 程 的 开 设, 针 对 尤 尼 泰 班 级 开 设 的 税 务 方 面 的 课 程 由 学 校 聘 请 校 外 教 师 和 企 业 注 册 税 务 师 进 行 讲 授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定 期 向 学 院 学 生 开 展 专 业 知 识 及 就 业 服 务 讲 座 论 坛, 同 时, 尤 尼 泰 事 务 所 将 知 识 讲 座 分 期 录 制 视 频, 提 供 于 学 校 扩 充 教 学 资 源 库 根 究 工 作 任 务 事 务 所 设 计 执 行 培 训 课 程 如 图 : 序 序 课 题 号 号 课 题 1 纳 税 服 务 规 范 16 无 形 资 产 待 摊 长 摊 的 所 得 税 审 核 程 序 2 经 济 合 同 的 涉 税 分 析 与 管 理 17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项 目 的 所 得 税 问 题 探 讨 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工 资 福 利 费 职 教 费 工 会 经 费 4 政 府 性 搬 迁 1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5 非 货 币 资 产 交 易 20 金 融 企 业 的 涉 税 问 题 解 析 6 新 版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表 21 耕 地 占 用 税, 讲 解 营 改 增 试 题 7 房 地 产 汇 算 清 缴 应 注 意 的 几 个 问 题 22 土 地 增 值 税 清 算 程 序 8 研 发 支 出 23 土 地 增 值 税 清 算 程 序 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4 房 地 产 企 业 商 业 模 式 对 涉 税 管 理 的 影 响 10 在 建 工 程 25 企 业 重 组 模 式 下 特 殊 性 税 务 处 理 政 策 研 读 与 案 例 解 11 车 辆 购 置 税 相 关 知 识 法 规 26 技 术 研 发 费 审 核 程 序 12 社 保 公 积 金 27 资 产 损 失 鉴 证 业 务 相 关 要 点 13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前 的 预 审 28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计 税 成 本 课 件 1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应 收 账 款 29 新 文 件 研 发 费 工 作 底 稿 15 固 定 资 产 增 值 税 抵 扣 的 涉 税 事 项 和 新 文 件 30 房 地 产 企 业 的 纳 税 自 查 31 专 项 储 备 所 得 税 审 核 中 需 注 意 的 问 题
尤 尼 泰 ( 新 疆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作 为 尤 尼 泰 班 级 的 实 训 基 地, 由 于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的 工 作 性 质, 学 生 有 机 会 接 触 很 多 不 同 类 型 的 企 业, 因 此 公 司 每 学 期 都 会 根 据 工 作 情 况 制 定 相 应 的 实 习 计 划, 学 生 有 充 分 的 机 会 参 与 实 习, 为 每 位 学 生 制 定 合 适 的 实 习 培 训, 并 为 优 秀 的 学 生 提 供 工 作 岗 位 四 参 与 教 学 ( 一 )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适 应 现 代 服 务 业 需 要, 具 备 以 能 做 能 说 能 合 作 为 主 要 特 征 的 生 存 与 发 展 能 力, 具 备 会 计 审 计 税 务 相 关 领 域 理 论 基 础 和 专 业 技 能, 毕 业 时 拥 有 良 好 的 综 合 素 质 和 岗 位 素 质, 掌 握 通 识 能 力 及 会 计 核 算 能 力 纳 税 代 理 能 力 纳 税 筹 划 能 力 的 专 业 核 心 能 力 专 业 拓 展 能 力, 并 具 备 报 考 注 册 税 务 师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能 适 应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等 鉴 证 类 中 介 机 构 以 及 各 类 企 事 业 单 位 中 从 事 会 计 审 计 工 作 税 务 咨 询 与 代 理 工 作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工 作 的 高 技 能 应 用 型 人 才 ( 二 ) 课 程 设 置 专 业 核 心 能 力 课 程 : 会 计 职 业 基 础 会 计 基 本 技 能 训 练 实 用 企 业 会 计 高 级 财 务 会 计 成 本 核 算 实 务 会 计 电 算 化 实 务 财 务 管 理 经 济 法 基 础 税 法 纳 税 实 务 与 实 训 税 务 代 理 实 务 纳 税 筹 划 等 专 业 拓 展 能 力 课 程 : 财 务 报 表 分 析 纳 税 检 查 财 务 管 理 审 计 基 础 与 实 务
课 程 类 别 公 共 基 础 课 专 业 基 础 专 课 业 必 修 课 专 业 核 心 课 ( 三 ) 人 才 培 养 任 务 安 排 表 表 1: 专 业 教 学 执 行 计 划 总 序 学 课 程 名 称 学 号 分 时 1 英 语 10 162 6 4 2 体 育 4 66 2 2 3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技 术 4 60 4 基 础 4 思 想 道 德 修 养 与 法 3 54 48 6 3 律 基 础 5 哲 学 2 32 32 2 毛 泽 东 思 想 和 中 国 3 54 54 3 5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概 论 学 时 分 配 按 周 课 时 分 配 课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理 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课 程 论 实 学 学 学 学 学 学 类 型 教 践 期 期 期 期 期 期 学 教 15 15 15 15 15 15 学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6 新 疆 历 史 与 民 族 宗 3 54 48 6 3 教 理 论 政 策 教 程 7 职 业 规 划 与 创 业 教 2 36 2 育 8 形 势 与 政 策 讲 座 1 16 第 一 二 三 四 学 期, 每 学 期 1 学 分 共 4 学 分 9 大 学 生 心 理 健 康 2 36 2 合 计 34 570 16 14 3 1 数 学 ( 高 等 数 学 工 6 90 90 0 6 程 数 学 ) 2 会 计 学 基 础 6 90 54 36 6 考 试 3 财 经 法 规 与 职 业 道 德 2 30 24 6 2 考 试 4 统 计 学 基 础 3 45 30 15 3 考 试 5 管 理 学 基 础 3 45 36 9 3 考 查 6 经 济 学 基 础 3 45 36 9 3 考 查 1 财 务 会 计 6 90 60 30 6 考 试 2 成 本 核 算 4 60 30 30 4 考 试 3 税 法 ( 一 ) 4 60 45 15 4 考 试 4 税 法 ( 二 ) 4 60 45 15 4 考 试 5 会 计 电 算 化 实 务 4 60 30 30 4 考 试 6 审 计 实 务 4 60 45 15 4 考 试 7 税 收 相 关 法 律 4 60 48 12 4 考 试 应 修 学 分 合 计
专 业 选 修 课 任 选 课 程 8 财 务 管 理 4 60 45 15 4 考 试 9 财 务 报 表 分 析 3 45 30 15 3 考 试 10 行 业 企 业 会 计 3 45 30 15 3 考 试 11 高 级 财 务 会 计 6 90 60 30 6 考 试 12 税 务 代 理 实 务 6 90 60 30 6 考 试 13 审 计 软 件 应 用 2 30 15 15 2 合 计 77 1155 813 342 14 9 19 21 14 1 财 经 写 作 3 45 24 21 3 考 查 2 资 产 评 估 3 45 30 15 3 考 查 3 企 业 战 略 管 理 2 30 26 4 2 考 查 4 商 务 礼 仪 2 30 15 15 2 考 查 合 计 10 150 95 55 2 8 合 计 : 122 1893 908 908 397 30 30 23 25 21 22 在 第 二 三 四 五 学 期 报 校 开 选 修 课 进 行 选 修, 由 教 务 处 登 记 成 绩 至 少 修 8 学 分 ( 四 门 课 程 ) 体 育 课 程 在 第 三 四 学 期 开 设 选 修 课 程 :2 2 实 实 习 地 点 实 习 学 期 课 序 号 实 习 实 践 名 称 学 分 习 学 时 ( 校 内 或 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程 类 型 实 训 实 习 外 ) 1 会 计 分 岗 位 实 训 2 2 周 应 修 学 分 2 企 业 会 计 综 合 实 训 2 2 周 合 计 3 尤 尼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3 所 实 训 10 2 周 2 周 个 月 合 计 : 14 表 2: 主 要 职 业 技 能 训 练 序 号 课 程 名 称 实 践 内 容 开 设 学 期 备 注 1 会 计 职 业 基 础 实 训 1 阿 拉 伯 数 字 书 写, 大 小 写 转 换 2 原 始 凭 证 填 制 3 企 业 建 制 建 账 4 记 账 凭 证 填 制 账 簿 登 记 报 表 编 制 1 1 企 业 专 家 系 列 讲 座 2 案 例 分 析 3 纳 税 实 训 2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上 机 实 训 2 课 程 由 企 业
3 会 计 分 岗 位 实 训 出 纳 采 购 资 本 金 固 定 资 产 等 2 安 排 指 导 教 4 成 本 会 计 实 训 ( 课 内 ) 手 工 成 本 会 计 核 算 3 师 5 税 法 ( 一 ) 实 训 ( 课 内 ) 流 转 税 电 子 及 手 工 纳 税 申 报 3 6 说 法 ( 二 ) 实 训 ( 课 内 ) 所 得 税 电 子 及 手 工 纳 税 申 报 4 7 会 计 综 合 实 训 ( 手 工 电 算 化 ) 会 计 综 合 实 训 会 计 电 算 化 综 合 实 训 4 8 税 务 代 理 实 训 ( 课 内 ) 税 务 代 理 模 拟 操 作 3 9 纳 税 筹 划 实 训 ( 课 内 ) 纳 税 筹 划 实 训 4 10 财 务 报 表 分 析 实 训 ( 课 内 ) 手 工 财 务 报 表 分 析 5 11 企 业 税 务 流 程 实 训 计 税 报 税 流 程 5 10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顶 岗 实 习 6 11 毕 业 设 计 顶 岗 实 习 报 告 6 ( 四 ) 师 资 队 伍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定 向 培 养 班 教 学 团 队 现 有 成 员 30 人, 其 中 学 校 专 任 教 师 18 人, 企 业 兼 职 教 师 12 人 专 任 教 师 硕 士 以 上 学 历 12 人, 硕 士 及 其 以 上 占 67%, 具 有 副 高 职 称 以 上 12 人, 约 占 67%, 具 有 双 师 型 教 师 17 人, 占 94%, 有 行 业 企 业 工 作 经 历 的 教 师 10 人, 占 56%, 专 任 教 师 90% 具 有 高 校 教 师 资 格 证, 其 中 近 94% 具 有 行 业 资 格 证 学 校 团 队 带 头 人 郑 小 艳 副 教 授 作 为 自 治 区 立 项 的 自 治 区 级 特 色 专 业 的 主 持 人, 长 期 致 力 于 本 团 队 的 专 业 改 革 和 课 程 建 设, 带 领 大 家 跟 踪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的 发 展, 制 定 切 实 有 效 的 团 队 发 展 和 教 学 改 革 规 划 始 终 坚 持 在 本 校 教 学 第 一 线 为 学 生 授 课, 具 有 优 秀 的 思 想 品 质 和 勤 奋 严 谨 敬 业 奉 献 的 工 作 作 风 和 团 结 协 作 精 神, 具 有 较 强 的 组 织 协 调 管 理 领 导 和 执 行 能 力 同 时 担 任 2 家 企 业 在 经 营 管 理 方 面 的 顾 问, 帮 助 企 业 解 决 管 理 方 面 的 问 题 企 业 兼 职 教 师 12 人, 均 有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事 务 所 和 学 校 选 拔 聘
请 来 自 行 业 企 业 一 线, 具 有 丰 富 的 企 业 实 践 经 验 企 业 教 师 以 专 业 带 头 人 于 雳 为 首, 于 雳 是 一 位 技 术 出 身 的 管 理 者, 通 晓 企 业 发 展 中 瓶 颈 问 题, 具 有 优 秀 的 人 格 魅 力 和 品 质 根 据 其 自 身 的 实 践 经 验, 积 极 参 与 专 业 建 设, 为 专 业 建 设 提 高 良 好 的 建 设 性 的 意 见, 同 时 利 用 节 假 日 或 专 程 前 往 学 校, 为 学 生 做 一 些 关 于 企 业 战 略 发 展 等 方 面 的 讲 座, 对 学 生 专 业 学 习 有 很 大 的 启 发 作 用 企 业 教 师 主 要 承 担 学 生 的 顶 岗 实 习 指 导 及 参 与 专 业 培 养 标 准 的 修 订 等 相 关 工 作 教 学 团 队 具 体 相 关 信 息 如 下 : 表 1: 学 校 专 任 教 师 年 龄 结 构 年 龄 姓 名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45 岁 以 上 阿 布 都 艾 尼 汪 长 明 段 玉 青 付 7 39% 江 生 李 惠 萍 邓 云 霞 李 小 平 40 45 郑 小 艳 李 春 玲 杰 米 兰 帕 孜 来 5 28% 提 方 洁 35 40 于 红 莉 旦 志 红 李 晶 王 茹 4 22% 25 30 关 琳 刘 茜 2 11% 表 2: 学 校 专 任 教 师 企 业 工 作 经 历 序 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时 间 1 旦 志 红 乌 鲁 木 齐 轮 胎 厂 兵 团 供 销 社 8 年 2 郑 小 艳 新 疆 友 好 集 团 新 疆 瑞 鑫 会 计 事 务 所 累 计 3 年 3 关 琳 新 疆 友 好 集 团 1 年 4 汪 长 明 恰 卜 恰 尔 县 炼 油 厂 1 年 5 付 江 生 自 治 区 交 通 厅 第 一 运 输 公 司 6 年
表 3: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事 务 所 和 学 校 聘 请 企 业 教 师 基 本 信 息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学 历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或 职 称 1 于 雳 博 士 五 州 华 西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会 计 师 2 赵 春 晨 硕 士 新 疆 特 变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师 3 张 寄 武 硕 士 新 疆 航 油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会 计 师 4 刘 立 新 本 科 新 疆 宏 景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师 5 罗 晓 文 本 科 新 疆 天 康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6 袁 梅 硕 士 中 石 油 输 送 气 分 公 司 会 计 师 7 王 勇 本 科 新 疆 啤 酒 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师 8 张 岩 大 学 新 疆 农 资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高 级 会 计 师 9 曹 惠 大 学 中 国 泰 安 玻 璃 纤 维 有 限 责 任 财 务 总 监 \ 高 级 会 计 师 公 司 10 齐 新 红 大 学 新 疆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总 会 计 师 \ 高 级 会 计 师 11 牛 佳 研 究 生 乌 鲁 木 齐 市 财 政 局 总 会 计 师 12 李 里 大 学 乌 鲁 木 齐 市 审 计 局 总 审 计 师 从 目 前 教 学 团 队 的 构 成 来 看, 学 历 结 构 职 称 结 构 双 师 结 构 年 龄 结 构 等 方 面 形 成 一 定 的 梯 度, 能 够 起 到 传 帮 带 的 作 用 五 助 推 企 业 发 展 ( 一 ) 企 业 执 业 质 量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事 务 所 做 为 专 业 化 企 业 单 位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业 务 约 定 书 均 有 统 一 规 范 文 本, 其 约 定 内 容 详 尽 合 法, 按 规 定 的 要 求 双 方 签 署 后 生 效 ; 业 务 报 告 的 格 式 规 范, 内 容 完 整 结 论 明 确 签 署 规 范, 且 有 三 级 审 核 记 录, 并 附 有 详 细 的 报 告 说 明 ; 编 制 的 业 务 底 稿 符 合 业 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格 式 和 要 求, 且 资 料 真 实 记 录 清 晰 内 容 连
贯 勾 稽 关 系 严 谨 并 有 委 托 人 确 认 记 载 鉴 证 报 告 内 容 完 整, 披 露 事 项 详 尽, 在 审 核 过 程 中, 本 着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的 原 则,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有 关 规 定, 对 所 鉴 证 的 有 关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在 进 行 职 业 判 断 和 必 要 的 审 核 程 序 的 基 础 上, 出 具 真 实 合 法 的 鉴 证 报 告 事 务 所 从 无 违 法 违 规 执 业 行 为 或 被 相 关 部 门 处 罚 或 造 成 较 大 负 面 影 响 的 情 况 事 务 所 专 业 的 业 务 需 要 大 量 的 专 业 人 才 来 完 成 执 行, 与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的 合 作 为 事 务 所 人 力 资 源 拉 起 了 一 道 完 美 的 保 障 线 ( 二 ) 企 业 职 工 队 伍 建 设 事 务 所 一 直 以 来 都 将 人 才 的 引 进 与 培 养 作 为 一 项 重 要 工 作, 与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签 订 了 校 企 合 作 协 议, 通 过 建 立 校 企 合 作 的 方 式, 实 现 校 企 双 方 资 源 共 享, 合 作 办 学, 力 争 培 养 出 一 批 综 合 素 质 过 硬 有 潜 力 的 注 册 税 务 师 的 后 备 人 才 事 务 所 按 照 总 部 的 要 求 统 一 安 装 了 视 频 培 训 系 统, 把 业 务 培 训 逐 步 规 范 化 标 准 化, 在 坚 持 参 加 总 部 安 排 的 各 区 域 公 司 的 业 务 交 流 视 频 培 训 外, 还 坚 持 每 周 进 行 业 务 学 习, 将 新 发 布 的 文 件 进 行 讨 论, 统 一 认 识, 统 一 执 业, 同 时 更 注 重 执 业 经 验 的 交 流, 每 月 定 期 召 开 业 务 案 例 讨 论 会, 把 所 学 的 理 论 知 识 灵 活 的 运 用 到 实 际 工 作 中 去 鼓 励 在 职 员 工 自 我 超 越, 勇 于 挑 战, 不 断 进 取, 变 被 动 的 接 受 业 务 素 质 的 提 高 为 主 动 研 究 思 考, 自 觉 学 习 专 业 知 识, 把 工 作 当 做 学 问 去 做, 做 到 工 作 学 习 化, 学 习 工 作 化 坚 持 每 周 的 业 务 学 习, 同 时 要 更 注 重 执 业 经 验 的 交 流, 每 月 定 期 召 开 业 务 案 例 讨 论 会 做 到 个 人 自 学 与 所 里 部 门 学 习 相 结 合, 及 时 把 握 最 新 的 税 收 政 策 和 业 务 动 态
( 三 ) 企 业 制 度 建 设 事 务 所 按 照 尤 尼 泰 一 体 化 的 要 求, 执 行 总 部 制 订 的 涉 税 服 务 业 务 准 则 建 立 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与 事 务 所 的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购 买 相 关 保 险, 制 订 完 善 的 薪 酬 福 利 制 度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会 计 核 算 真 实 准 确 事 务 所 建 立 了 执 业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达 到 三 级 审 核, 按 规 定 足 额 提 取 风 险 基 金 业 务 培 训 制 度 健 全, 按 要 求 参 加 中 税 协 和 新 疆 税 协 组 织 的 培 训, 事 务 所 合 理 安 排 员 工 培 训, 培 训 课 时 数 达 到 中 税 协 的 要 求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档 案 管 理 规 范, 有 专 人 进 行 业 务 档 案 的 保 管 重 视 文 化 建 设, 积 极 开 展 注 税 行 业 文 化 活 动 六 保 障 体 系 ( 一 ) 组 织 保 障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班 的 建 立 是 在 新 疆 注 册 税 务 师 管 理 中 心 主 任 李 勃 和 新 疆 注 册 税 务 师 协 会 副 会 长 秘 书 长 吕 汉 侠 的 鉴 证 下 签 约 的 乌 鲁 木 齐 职 业 大 学 为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班 级 配 备 了 班 主 任 和 相 关 企 业 联 系 人, 学 生 班 主 任 企 业 联 系 人 之 间 建 立 联 系 网 络, 相 互 沟 通 建 立 了 学 校 内 专 业 带 头 人 企 业 专 业 带 头 人 为 首 的 课 程 开 发 团 队, 精 心 挑 选 特 色 课 程, 聘 请 校 外 有 税 务 师 资 质 的 老 师 讲 授 课 程, 课 程 开 发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可 以 向 开 发 团 队 进 行 咨 询 同 时, 成 立 了 税 务 专 业 建 设 委 员 会, 并 组 建 以 委 员 会 主 任 领 导 下 的 导 师 负 责 制 管 理 机 构, 由 事 务 所 和 学 校 共 同 实 施 管 理 ( 二 ) 硬 件 设 施 的 保 障
事 务 所 为 尤 尼 泰 注 册 税 务 师 班 提 供 真 实 实 训 环 境, 并 提 供 企 业 专 项 知 识 讲 座 及 讲 座 视 频 ( 三 ) 国 家 政 策 保 障 国 家 中 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0-2020 年 ) 完 善 以 企 业 为 主 体 职 业 院 校 为 基 础, 学 校 教 育 与 企 业 培 养 紧 密 联 系 政 府 推 动 与 社 会 支 持 相 结 合 的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培 训 体 系 加 强 职 业 培 训, 统 筹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整 合 利 用 现 有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培 训 资 源, 依 托 大 型 骨 干 企 业 ( 集 团 ) 重 点 职 业 院 校 和 培 训 机 构, 建 设 一 批 示 范 性 国 家 级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基 地 和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改 革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模 式, 大 力 推 行 校 企 合 作 工 学 结 合 和 顶 岗 实 习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双 师 型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在 职 业 教 育 中 推 行 学 历 证 书 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双 证 书 制 度 逐 步 实 行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免 费 和 学 生 生 活 补 助 制 度 实 施 国 家 高 技 能 人 才 振 兴 计 划 促 进 技 能 人 才 评 价 多 元 化 制 定 高 技 能 人 才 与 工 程 技 术 人 才 职 业 发 展 贯 通 办 法 建 立 高 技 能 人 才 绝 技 绝 活 代 际 传 承 机 制 广 泛 开 展 各 种 形 式 的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和 岗 位 练 兵 活 动 完 善 国 家 高 技 能 人 才 评 选 表 彰 制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高 技 能 人 才 经 济 待 遇 和 社 会 地 位 建 立 完 善 的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要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需 要, 建 立 市 场 需 求 与 劳 动 就 业 紧 密 结 合, 企 业 与 学 校 双 向 介 入, 职 前 教 育 和 职 后 培 训 并 举, 中 高 职 衔 接, 将 职 业 大 学 升 格 为 本 科 办 学 层 次, 现 有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升 格 一 所 高 职 院 校, 形 成 学 历 教 育 与 非 学 历 教 育 相 结 合 学 制 灵 活 多 样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稳 定 规 模, 提 升 内
涵, 为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输 送 大 批 新 型 的 高 技 能 劳 动 者 和 技 术 应 用 型 人 才 七 问 题 与 展 望 ( 一 ) 在 会 计 与 审 计 专 业 细 分 下 设 立 特 色 的 注 册 税 务 师 方 向 班 级, 进 行 会 计 师 与 税 务 师 的 双 向 培 养, 使 得 学 生 在 学 习 会 计 与 审 计 理 论 知 识 的 基 础 上, 涉 及 税 务 师 相 关 内 容 的 学 习 是 对 财 务 大 方 向 下 的 一 个 新 领 域 的 开 辟, 为 学 生 学 习 新 的 知 识 领 域 提 高 便 利, 提 高 了 学 生 的 学 习 兴 趣, 进 而 拓 宽 了 学 生 的 知 识 面 和 业 务 水 平, 对 学 生 有 激 发 作 用 扩 大 了 学 生 的 就 业 范 围, 增 加 进 入 税 务 机 构 就 业 的 机 会, 提 高 就 业 竞 争 力 在 企 业 实 训 的 过 程 中, 学 生 接 触 实 例, 将 书 本 知 识 投 影 到 实 际 工 作 中, 是 对 学 生 知 识 的 检 验, 从 而 更 清 楚 的 认 识 到 自 身 的 欠 缺 和 要 努 力 的 方 向 提 前 进 入 工 作 状 态, 也 是 对 学 生 自 身 素 质 修 养 的 一 种 提 高, 学 会 遵 循 上 班 制 度, 对 待 工 作 的 专 业 性 和 保 密 性, 以 及 人 与 人 之 间 的 相 处 之 道 ( 二 ) 由 于 2014 年 8 月, 国 务 院 发 布 关 于 取 消 和 调 整 一 批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等 事 项 的 决 定, 明 确 取 消 注 册 税 务 师 职 业 资 格 许 可 造 成 学 生 对 此 项 校 企 合 作 班 级 的 前 景 持 不 乐 观 态 度, 错 误 的 以 为 注 册 税 务 师 方 向 就 业 困 难, 以 及 税 务 相 关 内 容 学 习 不 重 要 实 则 国 家 是 将 准 入 类 职 业 资 格 调 整 为 水 平 评 价 类 职 业 资 格 针 对 这 方 面, 学 校 需 帮 助 学 生 树 立 正 确 的 认 识 观, 通 过 不 同 形 式 帮 助 学 生 充 分 了 解 注 册 税 务
师, 及 校 企 合 作 班 级 对 学 生 的 有 利 之 处, 促 进 校 企 合 作 班 级 的 扩 大 发 展 ( 三 ) 根 据 尤 尼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和 学 校 签 订 的 协 议, 尤 尼 泰 班 级 的 学 生 毕 业 后, 由 尤 尼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推 荐 该 专 业 方 向 的 学 生 就 业 优 秀 的 学 生 有 机 会 进 入 事 务 所 就 业 或 者 相 似 企 业 就 业, 并 且 目 前 只 限 新 疆 范 围 内 的 尤 尼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这 意 味 着 部 分 学 生, 或 是 意 向 在 疆 外 就 业 的 学 生 可 能 无 法 进 入 企 业 就 业 这 将 是 我 们 今 后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努 力 打 开 疆 外 市 场, 使 学 生 的 就 业 机 会 得 到 提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