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春 节 关 于 作 风 纪 律 要 求 的 宣 传 资 料 ( 委 纪 委 摘 编 ) 一 开 心 过 新 年, 廉 政 要 求 请 牢 记 1 牢 记 八 个 严 禁 :2015 年 12 月,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了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元 旦 春 节 期 间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规 定 指 出, 要 深 入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严 格 践 行 廉 洁 自 律 各 项 规 定, 做 到 八 个 方 面 严 禁 : 严 禁 违 规 用 公 款 吃 喝 旅 游 和 参 与 高 消 费 娱 乐 健 身 活 动, 严 禁 用 公 款 购 买 赠 送 贺 年 卡 及 烟 花 爆 竹 等 年 货 节 礼, 严 禁 用 公 款 接 待 走 亲 访 友 外 出 旅 游 等 非 公 务 活 动, 严 禁 公 车 私 用 或 私 车 公 养, 严 禁 违 规 收 受 礼 品 礼 金 消 费 卡 等, 严 禁 违 规 出 入 私 人 会 所, 严 禁 违 规 操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并 借 机 敛 财, 严 禁 违 规 参 加 老 乡 会 校 友 会 战 友 会 2 知 晓 三 个 一 律 三 个 延 伸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市 纪 委 市 监 察 局 向 全 市 各 级 党 委 纪 委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发 出 了 一 封 公 开 信, 信 中 指 出 : 元 旦 春 节 要 突 出 整 治 党 员 干 部 违 规 收 受 红 包 礼 金 问 题, 今 后 发 现 此 类 问 题, 严 格 实 行 三 个 一 律 和 三 个 延 伸 : 即 对 违 规 收 受 红 包 礼 金 人 员 一 律 给 予 以 上 的 党 纪 处 分, 一 律 追 究 所 在 单 位 的 主 体 责 任 和 监 督 责 任, 一 律 公 开 点 名 曝 光 ; 同 时, 延 伸 追 溯 资 金 来 源, 延 伸 追 查 送 礼 目 的, 延 伸
追 究 监 管 责 任 同 时, 根 据 市 纪 委 要 求, 凡 是 2016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出 现 的 问 题, 在 处 理 上 一 律 为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以 上 二 安 心 合 家 欢, 纪 律 界 限 辨 分 明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新 的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正 式 启 用, 其 中, 对 于 六 个 方 面 的 纪 律 做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现 就 一 些 容 易 产 生 模 糊 认 识 的 内 容 予 以 明 确 ( 一 ) 关 于 党 员 婚 丧 嫁 娶 事 宜 如 何 办?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第 八 十 五 条 规 定 : 利 用 职 权 或 职 务 上 的 影 响 操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在 社 会 上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的, 给 予 相 应 处 分 针 对 这 一 规 定,2 月 1 日 出 版 的 中 国 纪 检 监 察 报 刊 文 作 出 了 四 点 解 释 第 一,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并 没 有 禁 止 党 员 操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没 有 搞 一 刀 切, 尊 重 党 员 作 为 社 会 一 员 在 社 会 生 活 中 的 正 当 权 利 第 二, 在 社 会 上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一 般 指 党 员 利 用 职 权 或 者 职 务 上 的 影 响 操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在 社 会 上 造 成 了 负 面 影 响, 如 讲 排 场 比 阔 气 等, 或 者 在 操 办 过 程 中 影 响 正 常 生 产 生 活 秩 序 引 起 群 众 的 不 满, 损 害 党 员 的 良 好 形 象 第 三, 对 于 如 何 界 定 借 机 敛 财, 这 是 一 个 定 性 问 题, 不 是 定 量 问 题, 不 能 简 单 地 以 收 到 多 少 金 额 才 算 借 机 敛 财 是 指 为 了 敛 取 钱 财, 将 操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作 为 一 种 手 段, 利 用 职 权 或 者 职 务 上 的 影 响, 通 知 要 求 他 人 来 捧 场 凑 份 子
第 四, 其 他 侵 犯 国 家 集 体 和 人 民 利 益 行 为, 是 指 在 操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中 公 私 不 分 损 公 肥 私 因 私 害 公, 比 如 动 用 公 款 公 车 公 物 公 共 场 地, 动 用 下 属 公 职 人 员 利 用 工 作 时 间 甚 至 职 务 身 份 帮 忙 操 办, 因 操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损 害 公 共 利 益 或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等 湖 南 省 纪 委 关 于 党 和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操 办 婚 丧 喜 庆 事 宜 的 暂 行 规 定 ( 湘 纪 发 2013 17 号, 明 确 规 定 : 除 婚 礼 葬 礼 外, 其 他 喜 庆 事 宜 禁 止 以 任 何 方 式 邀 请 和 接 受 亲 戚 ( 直 系 亲 属 三 代 以 内 旁 系 亲 属 及 近 姻 亲 ) 以 外 人 员 参 加 党 和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在 操 办 婚 礼 10 个 工 作 日 前 向 本 级 或 者 本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 机 构 ) 报 告, 说 明 操 办 事 宜 时 间 地 点 邀 请 人 数 及 范 围 等 情 况, 承 诺 遵 守 相 关 纪 律, 并 于 事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报 告 遵 守 承 诺 情 况 操 办 葬 礼 的, 应 于 事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报 告 实 际 情 况 各 级 党 委 人 大 政 府 政 协 主 要 负 责 人 操 办 婚 丧 事 宜, 应 向 上 级 纪 委 报 告 ( 二 ) 关 于 领 导 干 部 参 加 老 乡 会 校 友 会 战 友 会 的 规 定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第 六 十 八 条 规 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参 加 自 发 成 立 的 老 乡 会 校 友 会 战 友 会 等,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警 告 严 重 警 告 或 者 撤 销 党 内 职 务 处 分 关 于 能 不 能 参 加, 主 要 把 握 三 点 : 第 一,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第 六 十 八 条 针 对 的 是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体 现 了 对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的 高 要 求
目 前,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的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三 部 分 : 党 政 机 关 中 的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包 括 党 的 机 关 人 大 机 关 行 政 机 关 政 协 机 关 审 判 机 关 检 察 机 关 各 民 主 党 派 和 工 商 联 机 关 以 及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单 位 中 担 任 各 级 领 导 职 务 和 副 调 研 员 以 上 非 领 导 职 务 的 中 共 党 员 国 有 企 业 中 的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包 括 大 型 特 大 型 国 有 和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 含 国 有 和 国 有 控 股 金 融 企 业 ) 中 层 以 上 领 导 人 员, 中 型 以 下 国 有 和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 含 国 有 和 国 有 控 股 金 融 企 业 ) 领 导 班 子, 以 及 上 述 企 业 中 其 他 相 当 于 县 处 级 以 上 层 次 的 中 共 党 员 事 业 单 位 中 的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包 括 事 业 单 位 ( 未 列 入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范 围 ) 领 导 班 子 和 其 他 六 级 以 上 管 理 岗 位 的 中 共 党 员 此 外, 已 退 出 上 述 领 导 职 务 但 尚 未 办 理 退 休 手 续 的 中 共 党 员 干 部 也 属 于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的 范 围 第 二, 不 得 违 反 上 述 通 知 的 规 定, 即 领 导 干 部 不 得 参 加 自 发 成 立 的 老 乡 校 友 战 友 之 间 的 各 种 联 谊 会 之 类 的 组 织, 不 得 担 当 这 类 联 谊 会 的 发 起 人 和 组 织 者, 不 得 在 这 类 联 谊 会 中 担 任 相 应 职 务, 也 不 得 借 机 编 织 关 系 网, 搞 亲 亲 疏 疏, 团 团 伙 伙, 更 不 得 有 结 盟 金 兰 结 义 等 行 为 第 三, 组 织 参 加 自 发 成 立 的 老 乡 会 校 友 会 战 友 会, 与 组 织 参 加 老 乡 校 友 战 友 之 间 的 聚 会 活 动 不 是 一 回 事 在 不
违 反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前 提 下, 党 员 包 括 领 导 干 部 与 老 乡 校 友 战 友 聚 一 聚, 属 于 正 常 人 际 交 往, 并 不 违 反 党 的 纪 律 ( 三 ) 关 于 收 送 红 包 的 有 关 规 定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第 83 条 明 确 规 定 收 受 可 能 影 响 公 正 执 行 公 务 的 礼 品 礼 金 消 费 卡 等 或 者 收 受 其 他 明 显 超 出 正 常 礼 尚 往 来 的 礼 品 礼 金 消 费 卡 等, 根 据 情 节 轻 重, 应 当 给 予 警 告 直 至 开 除 党 籍 的 处 分 对 此 如 何 解 读? 根 据 省 纪 委 法 规 室 负 责 人 就 违 规 收 送 红 包 问 题 答 湖 南 日 报 记 者 问 的 答 复 : 条 例 的 规 定, 有 几 层 含 义 : 一 是 对 于 可 能 影 响 公 正 执 行 公 务 的 礼 品 礼 金 消 费 卡 等,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一 律 不 准 收, 收 了 就 要 视 情 节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二 是 同 事 同 学 老 乡 朋 友 等 赠 送 的 属 于 礼 尚 往 来 的 礼 品 礼 金 消 费 卡 等, 虽 然 与 公 正 执 行 公 务 无 关, 但 是 明 显 超 出 正 常 礼 尚 往 来, 收 了 就 要 视 情 节 予 以 纪 律 处 分 三 是 向 从 事 公 务 的 人 员 及 其 配 偶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等 亲 属 和 其 他 特 定 关 系 人 赠 送 的 礼 品 礼 金 消 费 卡 等, 如 果 明 显 超 出 正 常 礼 尚 往 来 的, 也 要 视 情 节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关 于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的 正 常 礼 尚 往 来, 一 是 指 在 礼 节 上 讲 究 有 来 有 往, 不 能 只 来 不 往 或 者 只 往 不 来 ; 二 是 礼 品 礼 金 的 价 值 不 能 明 显 超 出 当 地 正 常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风 俗 习 惯 和 个 人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三 平 安 度 佳 节, 这 些 禁 区 碰 不 得 根 据 八 项 规 定 要 求, 现 就 2016 年 1 月 以 来 全 国 各 地 通 报 的 医 疗 卫 生 领 域, 市 纪 委 通 报 的 全 市 违 反 作 风 建 设 规 定 的 典 型 案 例 及 处 分 情 况 列 表 如 下 : ( 一 ) 中 纪 委 网 站 通 报 的 医 疗 卫 生 领 域 1 月 违 规 违 纪 典 型 案 例 违 规 违 纪 类 别 和 情 形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一 违 规 接 受 宴 请 和 公 款 吃 喝 1 执 行 公 务 期 间 违 规 接 受 下 级 单 位 宴 请 河 北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综 合 监 督 执 法 局 副 局 长 郭 中 起 2 违 反 公 务 接 待 制 度 规 定,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阎 良 安 排 超 人 数 陪 餐 区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副 局 长 李 建 哲 二 违 规 收 受 红 包 礼 金 1 违 规 收 送 礼 品 礼 金 唐 山 市 曹 妃 甸 区 市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局 长 刘 志 强
2 到 基 层 检 查 计 生 工 作 时, 福 建 省 福 建 三 明 市 叶 军 雷 小 林 分 别 分 别 收 受 基 层 以 培 训 费 名 义 给 予 的 红 包 礼 金 1000 至 1500 元 卫 计 委 计 生 基 层 指 导 与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科 科 长 叶 军 3 人 受 到 处 分, 洪 卫 宾 受 到 行 政 记 过 处 分 三 违 规 操 办 婚 丧 嫁 娶 等 事 宜 并 借 机 敛 财 1 为 女 儿 操 办 婚 宴, 违 规 收 受 礼 金 2 分 两 次 举 办 喜 宴, 邀 请 区 卫 生 局 同 事 区 第 一 医 院 班 子 成 员 中 层 干 部 等 人 参 加, 并 收 受 礼 金 3 在 为 儿 子 操 办 婚 庆 事 宜 时, 超 出 报 备 范 围 摆 设 宴 席, 违 规 收 受 礼 金 4 违 规 操 办 乔 迁 宴 并 收 受 礼 金 5 在 为 其 岳 母 办 理 丧 事 期 间, 违 规 收 取 管 理 对 象 礼 金, 未 制 止 单 位 20 余 名 干 部 占 用 工 作 时 间 为 其 岳 母 张 家 口 市 怀 安 县 柴 沟 堡 镇 卫 生 院 院 长 金 佃 成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第 一 医 院 党 委 副 书 记 李 景 荣 山 东 省 德 州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党 委 委 员 院 长 助 理 温 庆 华 重 庆 市 奉 节 县 吐 祥 镇 中 心 卫 生 院 内 科 主 任 喻 训 安 天 津 市 天 津 天 津 市 急 救 中 心 副 主 任 顾 乃 刚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处 分, 收 缴 违 纪 所 得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送 别 四 违 规 公 车 私 用 1 违 规 使 用 公 车 长 春 市 二 道 区 妇 幼 2 擅 自 驾 驶 单 位 公 车 到 合 肥 办 私 事, 节 日 期 间 顶 风 违 纪 五 违 规 超 标 占 房 1 超 标 准 使 用 办 公 用 房 ; 同 时, 还 存 在 违 反 财 经 纪 律 工 作 失 职 等 问 题 2 曾 因 办 公 用 房 超 标 被 责 令 整 改 2015 年 11 月, 被 专 项 检 查 组 发 现, 其 在 未 请 示 主 管 领 导 和 相 关 部 门 情 况 下, 又 搬 回 原 办 公 室 办 公 保 健 院 副 院 长 李 冬 超 安 徽 省 安 徽 肥 东 县 妇 幼 保 健 所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刘 爱 兵 吉 林 四 平 市 社 会 精 神 病 院 党 支 部 书 记 院 长 许 洪 志 黑 龙 江 省 黑 龙 江 伊 春 市 上 甘 岭 区 疾 控 中 心 主 任 宋 庆 华 公 车 私 用 相 关 费 用 予 以 退 赔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处 分, 并 建 议 免 职 六 违 规 用 公 款 购 买 物 品 或 发 放 津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1 将 红 十 字 应 急 救 护 教 育 讲 师 团 专 项 经 费, 以 冲 洗 照 片 等 名 义 在 企 业 预 存 使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红 十 字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赵 宁 江
用, 以 成 立 机 关 救 援 队 名 义 为 机 关 人 员 购 买 运 动 服 装 2 在 三 重 一 大 事 项 决 策 中, 违 反 民 主 集 中 制 原 则 ; 借 各 类 大 小 节 庆 之 机, 从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日 常 收 入 中 发 放 福 利 3 以 差 旅 补 助 的 名 义 违 规 向 4 名 班 子 成 员 发 放 补 助 西 藏 自 治 区 昌 都 市 丁 青 县 卫 生 局 原 副 局 长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主 任 格 桑 扎 西 违 罗 山 县 东 铺 卫 生 院 院 长 刘 理 胜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行 政 撤 职 处 分, 并 追 缴 违 规 发 放 津 补 贴 上 缴 国 库 ( 二 ) 市 纪 委 通 报 的 1 月 全 市 违 规 违 纪 典 型 案 例 违 规 违 纪 类 别 和 情 形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党 纪 政 纪 处 分 一 违 规 收 受 红 包 礼 金 1 顶 风 违 纪, 违 规 收 受 大 额 礼 金 2 在 办 公 室 收 受 长 沙 市 某 油 料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秋 节 礼 两 条 软 装 蓝 色 芙 蓉 王 香 烟, 被 市 区 作 风 建 设 联 合 暗 访 组 当 场 发 现 市 粮 食 局 原 党 委 委 员 副 局 长, 现 市 委 巡 查 组 组 长 胡 力 克 开 福 区 安 监 局 副 局 长 黎 伟 军 撤 销 党 内 职 务 二 违 规 接 受 宴 请 和 公 款 吃 喝
1 到 某 康 复 医 院 进 行 日 常 监 督 检 查 时, 接 受 医 院 宴 请, 并 各 收 受 医 院 赠 送 的 礼 金 600 元, 还 邀 请 无 关 人 员 参 与 吃 请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执 法 人 员 陈 奇 赵 杰 锋 给 予 陈 奇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处 分, 赵 杰 锋 处 分 ; 两 人 被 调 离 执 法 工 作 岗 位 并 将 收 受 的 礼 金 退 回 同 时, 追 究 市 食 药 监 局 稽 查 支 队 副 队 长 张 万 新 的 领 导 责 任, 给 予 其 诫 勉 谈 话 处 理 三 违 规 操 办 婚 丧 嫁 娶 等 事 宜 并 借 机 敛 财 1 为 儿 子 操 办 婚 宴 36 桌, 违 规 收 受 非 亲 属 人 员 礼 金 15000 元 四 违 规 公 车 私 用 1 违 规 驾 驶 天 心 区 委 办 公 务 用 车 送 亲 友 一 家 到 长 沙 火 车 站 坐 车, 被 媒 体 曝 光 宁 乡 县 玉 潭 镇 动 物 防 疫 站 会 计 朱 国 云 天 心 区 委 副 调 研 员 苏 俊 才 行 政 警 告 处 分 处 分, 责 令 补 交 公 车 私 用 油 费 五 违 规 用 公 款 购 买 物 品 或 发 放 津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1 在 组 织 八 年 级 学 生 去 浏 浏 阳 市 太 平 桥 中 学 给 予 时 任 校 长 杨
阳 市 素 质 教 育 培 训 基 地 培 训 过 程 中, 多 收 取 学 生 伙 食 费 14160 元, 并 利 用 培 训 基 地 开 出 的 伙 食 费 收 据 套 取 恝 行 政 警 告 处 分, 并 责 令 太 平 桥 中 学 全 部 退 还 多 收 取 学 生 的 伙 食 费 19470 元 用 于 发 放 教 师 补 助 六 违 规 公 款 旅 游 1 以 组 织 单 位 职 工 到 西 安 延 安 学 习 考 察 的 名 义, 组 织 职 工 及 家 属 125 人 外 出 旅 游, 其 中 职 工 78 人 共 计 费 用 32.22 万 元, 全 部 在 红 十 字 医 院 账 上 列 支 芙 蓉 区 红 十 字 医 院 院 长 黄 新 平 党 内 严 重 警 告 处 分, 党 支 部 书 记 黄 莺 党 内 警 告 处 分 ; 参 加 公 款 旅 游 人 员 全 部 补 交 了 个 人 应 承 担 的 费 用 恭 祝 各 位 机 关 干 部 职 工 春 节 愉 快 阖 家 欢 乐 平 安 吉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