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水 利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文 件 宁 水 科 教 发 2016 2 号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水 利 工 程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区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 劳 动 保 障 ) 局 水 务 局, 厅 属 各 单 位,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的 通 知 ( 宁 人 社 函 2016 147 号 )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宁 人 社 发 2015 176 号 ) 和 关 于 调 整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宁 人 社 函 2015 538 号 ) 要 求, 现 就 做 好 2016 年 水 利 工 程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落 实 好 各 项 职 称 评 审 政 策 - 1 -
坚 持 以 品 德 能 力 业 绩 和 贡 献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把 评 审 条 件 作 为 职 称 评 审 的 基 本 评 价 标 准 ( 一 ) 重 视 思 想 品 德 的 考 核 评 价 要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治 标 准 与 业 务 标 准 的 关 系 各 单 位 要 按 照 德 才 兼 备 以 德 为 先 的 要 求, 严 把 政 治 关, 对 工 作 责 任 心 不 强 群 众 公 认 度 低 的, 不 论 业 绩 如 何, 不 得 推 荐 评 审 同 时, 建 立 职 称 申 报 评 审 诚 信 档 案 和 失 信 黑 名 单 制 度, 完 善 公 示 诚 信 承 诺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对 学 术 上 弄 虚 作 假 的, 评 审 时 坚 决 予 以 一 票 否 决, 并 列 入 黑 名 单 ; 对 不 负 责 任 造 成 影 响 的, 进 行 通 报, 并 追 究 相 关 人 员 责 任 ( 二 ) 突 出 业 绩 成 果 贡 献 的 评 价 各 单 位 要 对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材 料 所 提 供 的 业 绩 成 果 进 行 认 真 审 查, 把 好 初 审 关 口 对 市 场 业 绩 突 出 企 业 效 益 显 著 和 社 会 贡 献 较 大 的 企 业 高 管 人 员 或 企 业 家, 可 直 接 申 报 评 审 高 级 经 济 师 任 职 资 格 ; 高 级 技 师 技 师 等 高 技 能 人 才, 凡 符 合 工 程 系 列 水 利 专 业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的, 也 可 申 报 参 加 评 审 其 中, 中 华 技 能 大 奖 获 得 者 全 国 技 术 能 手 和 全 国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获 奖 者, 可 破 格 评 定 相 应 职 称 ( 三 ) 突 出 重 大 创 新 能 力 的 评 价 对 获 得 省 部 级 及 以 上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的, 在 水 利 及 相 关 领 域 取 得 发 明 专 利 研 发 出 新 产 品 和 新 工 艺 等 创 新 成 果 并 实 现 产 业 化 或 应 用 于 实 际 生 产 的, 主 导 国 内 外 技 术 标 准 制 定 或 修 订 的, 在 水 利 及 相 关 领 域 取 得 重 大 创 新, 以 及 为 水 利 各 项 改 革 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可 不 受 学 历 资 历 论 文 外 语 岗 位 等 条 件 限 制, 按 照 水 利 及 相 关 系 列 - 2 -
破 格 条 件 要 求, 优 先 申 报, 破 格 评 审 ( 四 ) 制 定 并 落 实 凡 晋 必 下 政 策 结 合 宁 夏 水 利 工 作 实 际, 制 定 水 利 系 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凡 晋 必 下 的 具 体 规 定, 并 加 强 监 督 指 导 自 2017 年 起, 凡 晋 升 副 高 以 上 水 利 工 程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在 取 得 中 级 职 称 后, 必 须 要 有 在 县 级 及 以 下 ( 含 水 利 厅 直 属 单 位 泵 站 管 理 所 段 水 文 站 ) 对 口 专 业 岗 位 累 计 服 务 12 个 月 以 上 的 工 作 经 历 ( 五 ) 落 实 乡 镇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倾 斜 政 策 长 期 在 乡 镇 ( 含 水 利 厅 直 属 单 位 泵 站 管 理 所 段 水 文 站, 下 同 ) 工 作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职 称 时, 除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和 职 称 外 语 不 作 要 求 外, 相 应 缩 短 申 报 年 限, 学 历 放 宽 至 中 专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乡 镇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的, 可 提 前 1 年 直 接 申 报 相 应 系 列 中 初 级 职 称 ( 国 家 以 考 代 评 系 列 除 外 ), 其 中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工 作 满 1 年 的 或 大 学 毕 业 工 作 满 4 年 的 可 直 接 申 报 中 级 职 称, 大 专 毕 业 工 作 满 2 年 的 可 直 接 评 定 为 初 级 职 称 大 学 毕 业 在 乡 镇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满 10 年 大 专 毕 业 在 乡 镇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满 15 年 中 专 毕 业 在 乡 镇 事 业 单 位 从 事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满 20 年, 同 时 取 得 中 级 职 称 满 5 年 的, 可 申 报 副 高 级 职 称 ( 六 ) 落 实 野 外 及 其 他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倾 斜 政 策 一 是 对 近 五 年 连 续 在 野 外 从 事 水 利 工 程 施 工 水 文 地 质 等 工 作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副 高 级 及 以 下 职 称 以 及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考 试 达 到 425 分 雅 思 考 试 达 到 4.5 分 托 福 考 试 达 到 60 分 的 人 员, 职 称 外 语 可 免 - 3 -
试 二 是 年 满 50 周 岁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水 利 工 程 正 高 级 职 称 年 满 45 周 岁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水 利 工 程 副 高 级 及 以 下 职 称, 或 有 翻 译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出 版 译 著 等 具 有 较 高 外 语 能 力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职 称 时, 外 语 可 不 作 要 求 三 是 年 满 45 周 岁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水 利 工 程 正 高 级 职 称 年 满 40 周 岁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水 利 工 程 副 高 级 及 以 下 职 称 大 中 专 院 校 ( 含 技 工 学 校 ) 中 从 事 音 体 美 教 学 工 作 的 人 员, 职 称 外 语 在 全 国 通 用 标 准 的 基 础 上 降 低 两 个 分 数 段 (20 分 ) 职 称 外 语 降 低 分 数 段 的 成 绩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起 始 时 间 从 2013 年 开 始, 以 参 加 考 试 的 次 年 算 起 ( 如 2013 年 参 加 考 试, 有 效 期 为 2014 2016 年, 以 此 类 推 ) ( 七 ) 做 好 以 考 代 评 系 列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因 工 作 调 动 或 岗 位 变 动, 须 转 评 到 工 程 系 列 计 算 机 专 业 副 高 级 及 以 下 职 称 和 经 济 审 计 会 计 统 计 翻 译 卫 生 出 版 和 计 划 生 育 8 个 系 列 中 级 及 以 下 职 称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须 参 加 国 家 统 一 组 织 的 职 称 考 试, 取 得 国 家 认 可 的 资 格 证 书 且 达 到 高 一 级 的 评 审 条 件 后, 方 可 申 报 评 审 本 系 列 高 一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二 进 一 步 规 范 职 称 评 审 ( 一 ) 强 化 申 报 程 序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实 行 个 人 申 报 单 位 推 荐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各 系 列 职 称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各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审 核 公 示 并 发 文 的 评 审 程 序 申 报 人 须 如 实 填 报 评 审 材 料, 所 在 单 位 要 认 真 审 核 申 报 材 料 真 伪, 经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上 报 推 荐, 主 管 部 门 和 各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要 严 格 把 关, 坚 - 4 -
持 谁 受 理 谁 审 核 谁 签 字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做 到 逐 级 推 荐 审 核 逐 级 盖 章 签 字 对 未 按 规 定 程 序 申 报 推 荐 和 评 审 的, 一 律 不 予 认 可 ( 二 ) 加 强 论 文 审 查 申 报 人 员 提 供 发 表 的 论 文, 必 须 是 任 现 职 以 来 围 绕 本 人 工 作 岗 位 工 作 实 际 撰 写 的 专 业 ( 学 科 ) 文 章 非 专 业 论 文 不 能 按 所 晋 升 专 业 论 文 对 待, 未 在 期 刊 杂 志 上 全 文 发 表 的 论 文 一 律 不 予 认 可 各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申 报 人 员 提 交 学 术 期 刊 和 学 术 著 作 的 检 索 和 验 证, 附 送 的 学 术 期 刊 著 作 与 检 索 页, 由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并 盖 章 以 经 济 效 益 为 评 审 条 件 申 报 的 人 员, 须 出 具 审 计 部 门 或 机 构 ( 不 含 各 单 位 内 审 机 构 ) 提 供 的 审 计 报 告, 经 所 在 单 位 认 定 盖 章 后 方 可 推 荐 上 报 ( 三 ) 测 试 述 职 答 辩 各 单 位 要 结 合 专 业 岗 位 特 点, 对 申 报 中 高 级 人 员 进 行 业 务 能 力 测 试 和 述 职 答 辩 申 报 水 利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人 员 除 参 加 由 本 单 位 组 织 的 测 评 答 辩 外, 还 要 参 加 由 水 利 专 业 高 级 评 审 委 员 会 统 一 组 织 的 能 力 测 试 和 述 职 答 辩 能 力 测 试 以 闭 卷 考 试 的 方 式 进 行, 主 要 考 察 申 报 人 员 的 专 业 理 论 学 识 水 平 实 践 应 用 以 及 对 水 利 发 展 宏 观 政 策 的 熟 悉 和 掌 握 述 职 答 辩 就 申 报 人 员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工 作 水 平 能 力 业 绩 和 论 文 进 行 现 场 述 职 答 辩, 业 务 能 力 测 试 或 论 文 答 辩 未 通 过 人 员 取 消 评 审 资 格 能 力 测 试 和 答 辩 时 间 另 行 通 知 三 切 实 加 强 职 称 评 审 组 织 领 导 ( 一 ) 网 上 注 册 登 录 报 名 2016 年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实 行 网 上 审 - 5 -
核, 申 报 人 所 在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于 3 月 25 日 至 5 月 30 日 期 间 登 录 宁 夏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网 (nxhrss.gov.cn) 或 宁 夏 人 事 考 试 网 (nxpta.gov.cn), 进 入 宁 夏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服 务 平 台 职 称 评 审 系 统 单 位 端 口, 根 据 操 作 说 明 进 行 注 册 登 录, 并 按 照 申 报 流 程 实 行 网 上 逐 级 审 核 申 报 人 员 于 3 月 25 日 至 5 月 30 日 期 间, 进 入 宁 夏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服 务 平 台 职 称 评 审 系 统 个 人 端 口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注 册, 取 得 确 认 受 理 单 后, 按 照 职 称 申 报 程 序 报 送 纸 质 材 料 ( 二 ) 评 审 时 间 规 定 水 利 系 统 各 专 业 2016 年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按 以 下 时 间 安 排 进 行 : 1. 水 利 专 业 报 送 材 料 时 间 :5 月 3 日 6 日 2. 农 业 档 案 自 然 科 研 建 筑 经 济 等 专 业 及 技 校 中 专 系 列 报 送 材 料 时 间 :5 月 3 日 6 日 3. 会 计 专 业 报 送 材 料 时 间 :4 月 20 日 ( 三 ) 申 报 年 限 要 求 申 报 正 副 高 级 人 员 须 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前 分 别 取 得 高 级 中 级 资 格 ; 申 报 中 级 人 员 须 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前 取 得 初 级 资 格 申 报 人 员 提 供 的 项 目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论 文 外 语 成 绩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证 书 继 续 教 育 合 格 证 书 获 奖 证 书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等 的 取 得 时 间,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免 试 或 降 分 人 员 年 龄 计 算 时 间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满 50 岁, 即 1965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前 出 生 ; 满 45 岁, 即 1970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前 出 生 ; 满 40 岁, 即 1975 年 12 月 31 日 < 含 > 前 出 生 ) - 6 -
( 四 ) 申 报 材 料 要 件 申 报 职 称 时, 所 提 供 的 毕 业 证 职 称 证 外 语 成 绩 单 计 算 机 合 格 证 书 培 训 结 业 证 书 论 文 等 均 须 是 原 件, 其 他 形 式 的 证 明 说 明 均 不 予 认 可 1. 申 报 初 级 职 称 需 提 供 : 毕 业 证 ( 二 次 学 历 须 附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单 )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合 格 证 专 业 技 术 方 面 的 获 奖 证 书 任 职 年 限 内 的 各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总 结 业 绩 成 果 单 位 公 示 及 公 示 结 果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表 ( 二 份 ) 网 上 报 名 确 认 受 理 单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材 料 审 核 记 录 表 ( 二 份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一 览 表 ( 并 附 电 子 版 ) 2016 年 度 水 利 工 程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人 员 信 息 总 表 ( 并 附 电 子 版 ) 2015 年 度 事 业 单 位 职 称 申 报 情 况 表 ( 并 附 电 子 版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花 名 册 ( 电 子 版 ) 2. 申 报 中 高 级 职 称 除 提 供 申 报 初 级 职 称 要 求 的 材 料 外, 还 需 要 以 下 材 料 : 现 岗 位 职 称 资 格 证 书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合 格 证 继 续 教 育 考 核 表 ( 二 份 ) 及 培 训 结 业 证 书 2015 年 度 事 业 单 位 职 称 申 报 汇 总 表 ( 并 附 电 子 版, 五 市 填 报, 其 他 单 位 不 填 报 ) 论 文 ( 专 著 ) 期 刊 及 检 索 页 业 绩 成 果 职 称 外 语 免 试 ( 或 降 分 ) 审 批 表 ( 因 年 龄 免 试 降 分 须 提 供 单 位 证 明 材 料 ) 等 破 格 晋 升 人 员 还 需 由 单 位 报 送 单 行 材 料 ( 以 本 单 位 正 式 文 件 报 送, 如 : 关 于 推 荐 *** 破 格 晋 升 水 利 工 程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的 报 告 ) 破 格 申 报 职 称 审 核 表 ( 五 ) 严 肃 评 审 纪 律 申 报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及 相 关 部 门 要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规 定, 对 弄 虚 作 假 人 员, 将 取 - 7 -
消 其 资 格, 且 3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的 评 审 ; 有 关 单 位 在 评 议 推 荐 过 程 中 违 纪 违 规 弄 虚 作 假 的, 一 经 发 现, 对 相 关 责 任 人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情 节 严 重 的 予 以 或 建 议 予 以 行 政 处 分 ( 六 ) 其 他 我 区 水 利 专 业 评 审 委 员 会 只 对 单 位 接 收 和 发 放 材 料, 不 对 任 何 个 人 进 行 材 料 的 接 收 和 发 放 请 各 级 水 利 评 审 委 员 会 报 送 材 料 同 时, 报 送 单 位 负 责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人 员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职 称 所 需 表 格 从 宁 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服 务 平 台 表 格 下 载 栏 目 内 下 载 为 方 便 各 级 评 审 委 员 会 在 评 审 中 互 相 沟 通 协 调, 特 建 立 水 利 系 列 评 审 委 员 会 QQ 群 (63712252), 请 各 级 评 审 委 员 会 负 责 评 审 工 作 人 员 加 入 联 系 人 : 桑 淑 娟 联 系 电 话 :0951-5552262 电 子 邮 箱 :nxslkj@163.com 自 治 区 水 利 厅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6 年 4 月 8 日 - 8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水 利 厅 办 公 室 2016 年 4 月 11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