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DICIONES GENERALES DE COMPRA



Similar documents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 a.doc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D F736F F 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一、资质申请

I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doc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上篇 财 务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08-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通 过 我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英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所 管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交 易 行 为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交 易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险 人 支 付 的 仲 裁 或 诉 讼 费 用 以 及 事 先 经 保 险 人 书 面 同 意 支 付 的 其 他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费 用 ( 以 下 简 称 法 律 费 用 ), 保 险 人 按 照 本 保 险 合 同 明 细 表 约 定 负 责 赔 偿 责 任 免 除 第 五 条 出 现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上证指数

附件1: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资产减值准备金计提、核销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doc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DA8D3C3BACFCDACCCF5BFEE>

<4D F736F F D20B9E2B4F3B1A3B5C2D0C5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D4DA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D0C2D4F6C6ECCFC2B2BFB7D6BBF9BDF0B4FACFFAD2B5CEF1BCB0BFAAB0ECBBF9BDF0B6A8C6DAB6A8B6EEC9EAB9BAD2B5CEF1B

4.1 投 资 者 应 遵 循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规 定 与 其 约 定 每 期 扣 款 日 期, 该 扣 款 日 期 视 同 为 基 金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申 购 申 请 日 (T 日 ); 4.2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投 资 者 申 请 时 所 约 定 的 每 期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中 国 第 2 页, 共 5 页 组 装 型 输 送 带 的 紧 急 发 货 服 务 在 某 些 紧 急 情 况 下, 可 能 需 要 迅 速 维 修 或 更 换 输 送 带 英 特 乐 致 力 于 提 供 最 可 靠 的 紧 急 发 货 服 务, 并 以 业 内 最 强 大 的 保 证 为 依 托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票 据 等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其 他 低 风 险 类 投 资 品 种 及 仅 限 于 以 上 投 资 范 围 的 货 币 基 金 债 券 基 金 信 托 计 划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或 其 他 银 行 理 财 计 划 提 前 终 止 条 款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可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公 司 已 支 付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款 及 增 资 款, 取 得 其 50.5% 股 权, 中 德 索 罗 门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 办 妥 股 权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姚 记 扑 克 公 司 自 2015 年 4 月 起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第 七 条 本 规 则 构 成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规 则 的 补 充 条 款, 根 据 开 放 式 基 金 对 应 的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与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规 则 或 中 登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和 指 引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未 尽 事 宜, 参 照 相 关

版本34

目 录 第 一 章 黄 金 市 场 基 础 知 识... 4 第 一 节 黄 金 白 银 铂 的 基 本 特 性... 4 一 黄 金 基 本 特 性... 4 二 白 银 基 本 特 性... 4 三 铂 的 基 本 特 性... 4 第 二 节 黄 金 的 文 化 渊 源... 4 一 黄 金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5.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意 见 是 否 与 公 司 对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评 价 结

经 各 方 友 好 协 商, 为 明 确 双 方 在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认 购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双 方 特 订 立 本 协 议, 以 昭 信 守 第 一 条 定 义 和 释 义 1.1 本 协 议 中, 除 非 另 有 约 定, 以 下 术 语 具 有 如 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PDFᅲᆰᄏ커￷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编号:XXXXX-XXX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报 价 量 单 位 变 动 点 交 割 方 式 挂 牌 基 准 价 每 日 结 算 价 到 期 交 割 价 到 期 交 割 结 算 金 额 等 2.2 合 约 代 码 交 易 系 统 中 用 于 区 分 不 同 合 约 品 种 的 代 码, 由 标 的 债 券 缩 写 和 到 期 月 份 组 成 如

Transcription: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的 本 套 适 用 于 设 备 的 所 有 交 付 情 况 和 租 用 情 况 第 1 条 总 则 第 2 条 报 价 和 订 单 第 3 条 研 究 图 纸 和 设 计 第 4 条 现 场 作 业 第 5 条 物 业 所 有 权 第 6 条 交 付 期 限 第 7 条 保 修 第 8 条 材 料 退 换 第 9 条 装 运 第 1 0 条 费 用 收 取 第 11 条 软 件 使 用 第 1 2 条 司 法 管 辖 第 1/5 页

第 1 条 总 则 1.1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这 些 条 款 以 及 任 何 特 殊 条 款 都 适 用 于 所 有 的 交 付 情 况 和 租 用 情 况 当 接 受 订 单 时, 不 同 于 此 处 规 定 条 款 的 客 户 采 购 条 款 不 能 作 为 合 同 的 一 部 分 无 论 如 何, 订 购 商 的 通 用 采 购 条 款 和 或 规 范 可 以 取 消 或 更 换 这 些 通 过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确 认 函 即 可 订 立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的 情 况 除 外 1.2. 除 书 面 约 定 的 特 殊 条 款 外, 接 受 我 司 报 价 文 件 即 表 明 默 认 接 受 此 文 件 中 详 述 的 全 部 条 款, 特 别 是 在 此 份 报 价 中 或 通 过 信 函 或 在 我 司 订 单 确 认 收 到 文 件 中 的 详 述 内 容, 以 及 客 户 要 求 我 司 履 行 的 唯 一 文 件 1.3.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保 留 物 业 所 有 权, 样 品 预 算 方 案 图 纸 和 信 息 数 据 的 有 形 或 无 形 和 电 子 形 式 的 知 识 产 权 所 有 权 ; 必 须 防 止 第 三 方 访 问 上 述 信 息 第 2 条 报 价 和 订 单 2.1 针 对 存 储 于 我 方 仓 库 的 货 物, 如 无 异 议, 费 用 包 括 货 物 的 存 储 费, 但 是 不 包 括 包 装 费 和 运 输 到 接 收 地 的 成 本, 也 不 包 括 税 费 ( 此 费 用 通 常 由 订 购 商 承 担 ) 以 及 现 场 调 试 费 订 购 商 承 担 所 有 的 运 输 保 险 维 护 和 交 付 费 用 以 及 风 险 2.2. 材 料 研 究 或 报 价 是 基 于 材 料 竣 工 之 日 的 现 行 价 格, 如 果, 因 为 材 料 成 本 的 更 改 关 税 变 更 或 任 何 其 他 因 素, 需 要 重 新 制 定 价 格 水 平, 则 除 了 在 规 定 的 有 效 期 内 接 受 报 价 的 情 况 外, 此 时 的 价 格 将 采 用 交 货 之 日 限 定 的 价 格 2.3. 除 明 确 通 知 外, 报 价 不 包 括 已 供 应 材 料 的 安 装 和 调 试 费 制 造 商 技 术 服 务 所 推 荐 的 流 体 耗 材 费 用 材 料 的 刚 性 和 弹 性 容 器 费 以 及 不 同 材 料 的 装 配 研 究 费 用 2.4. 对 于 进 口 元 件, 由 于 存 在 影 响 材 料 薪 金 或 工 作 时 间, 同 时 也 可 能 影 响 货 币 平 价 变 化 的 任 何 法 律 因 素, 因 此,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可 能 会 更 改 价 格 2.5. 如 果 已 规 定 此 条 款, 那 么 提 交 订 单 时 若 未 支 付 一 定 的 预 付 款, 则 不 予 考 虑 此 订 单 2.6. 报 价 书 一 经 接 纳, 即 表 明 毫 无 保 留 地 接 受 此 份 第 3 条 研 究 图 纸 和 设 计 3.1 报 价 涉 及 的 信 息, 比 如 图 纸 设 计 目 录 附 图 和 或 其 他 技 术 文 档, 只 能 作 为 参 考 资 料, 其 目 的 是 在 介 绍 中 给 出 一 个 材 料 的 概 貌, 并 不 属 于 合 同 的 一 部 分, 除 非 上 述 资 料 一 直 编 入 任 一 书 面 协 议 中 对 于 上 述 文 件 的 不 准 确 性 或 遗 漏,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3.2 针 对 元 件 安 装 时 的 兼 容 性 和 装 配 问 题, 客 户 必 须 事 先 就 此 做 一 份 研 究, 并 且 应 根 据 各 类 现 行 法 规 有 关 上 述 安 装 的 条 例, 负 责 调 试 工 对 于 预 算 图 纸 示 意 图 和 其 他 技 术 资 料 等, 我 司 保 留 财 产 所 有 权 和 支 配 权, 同 时, 未 经 本 公 司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禁 止 将 上 述 资 料 披 露 给 第 三 方 第 2/5 页

第 4 条 现 场 作 业 4.1 在 最 终 价 格 书 中, 由 于 可 能 出 现 的 特 殊 且 特 定 的 施 工 特 性, 客 户 方 工 程 的 现 场 作 业 预 算 被 认 为 是 指 示 性 文 件, 除 非 双 方 已 达 成 最 终 协 议 第 5 条 物 业 所 有 权 5.1 直 至 订 购 商 全 额 支 付 此 批 货 物 对 应 的 款 项 前,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都 拥 有 货 物 的 所 有 权 5.2 截 止 付 款 前, 订 购 商 应 负 责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来 保 全 货 物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 当 货 物 已 由 订 购 商 出 售 给 第 三 方 后, 应 向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确 认 此 批 货 物 的 款 额 第 6 条 交 付 期 限 6.1 交 付 期 限 由 缔 约 各 方 商 定 交 付 期 限 是 从 订 单 确 认 签 收 之 日 起 开 始 计 算 的,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在 不 中 断 期 限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延 长 期 6.2. 在 货 物 全 部 或 部 分 供 应 时, 如 果 发 生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比 如 : 自 然 灾 害 法 律 限 制 罢 工 等 或 任 何 其 他 不 受 我 方 控 制 的 原 因, 对 于 交 付 延 误,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将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当 发 生 上 述 任 何 事 件 时, 交 货 期 限 将 进 行 适 当 延 长, 所 延 长 的 时 间 与 导 致 延 误 的 事 件 所 持 续 的 时 间 相 同 但 是, 如 果 该 期 限 超 过 六 个 月, 那 么 在 事 先 书 面 通 知 订 购 商 之 后,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可 能 会 取 消 未 交 货 部 分 的 订 单 6.3. 根 据 产 品 的 可 用 性,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有 权 拒 绝 订 单 针 对 这 一 情 况, 应 尽 快 告 知 订 购 商 6.4. 我 们 通 过 满 足 我 司 报 价 或 订 单 确 认 函 中 指 出 的 交 付 期 限 来 寻 求 最 大 利 益, 即 使 在 实 际 情 况 中 是 不 可 能 完 全 履 行 应 尽 义 务, 原 因 是 还 取 决 于 其 他 供 应 商 和 超 出 我 们 控 制 范 围 的 不 可 预 计 事 件 因 此, 将 不 接 受 因 延 迟 预 定 交 付 期 限 而 做 出 的 处 罚 如 果 意 识 到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欠 佳 或 未 能 遵 守 其 付 款 义 务,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可 以 更 改 订 单 合 同 的 财 务 条 款, 甚 至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供 应 活 动, 即 使 是 存 在 一 项 交 付 确 认 的 情 况. 第 7 条 保 修 7.1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所 供 应 材 料 的 保 修 期 仅 有 12 个 月 是 自 工 厂 直 销 之 日 起 或 自 告 知 客 户 可 以 在 我 们 工 厂 内 免 费 使 用 设 备 之 日 起 开 始 计 算 的 它 不 包 括 订 购 商 或 任 何 第 三 方 遭 受 的 任 何 直 接 间 接 特 殊 或 严 重 的 损 害, 由 合 同 范 围 内 或 合 同 范 围 外 的 任 何 预 算 造 成 的 任 何 收 入 利 润 或 图 片 的 损 失, 因 为 本 质 上 违 约 或 疏 忽 造 成 的 损 失, 即 使 此 时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已 经 获 知 上 述 类 损 害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或 似 然 性 对 于 在 厂 房 机 器 或 回 路 中 造 成 的 影 响 或 损 害,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对 于 人 身 或 财 产 意 外 伤 害 以 及 产 品 损 失 都 应 承 担 责 任 7.2 保 修 范 围 包 括 在 我 们 的 车 间 更 换 或 维 修 有 缺 陷 的 部 件 被 指 有 缺 陷 的 材 料 将 存 放 在 我 们 的 仓 库, 运 输 成 本 和 风 险 由 订 购 商 承 担 如 果 客 户 想 要 在 工 厂 或 设 备 安 装 的 地 方 进 行 维 修, 此 时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将 根 据 A E F T O P 批 准 的 个 人 递 送 服 务 的 现 行 税 率 由 客 户 承 担 7.3 关 于 已 供 应 产 品 中 出 现 缺 陷 这 一 问 题,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作 为 其 应 尽 的 唯 一 责 任 或 义 务, 只 要 货 物 已 经 正 确 处 理 且 出 现 的 缺 陷 7.4 是 由 于 材 料 或 制 作 工 艺 本 身 缺 陷 造 成 的, 将 负 责 免 费 更 换 或 维 修 有 缺 陷 的 部 件 或 零 件 保 修 范 围 不 包 括 因 为 使 用 不 当 或 安 装 不 良 引 起 的 产 品 故 障, 以 及 在 试 验 调 试 或 测 试 时 异 常 应 力 导 致 的 设 备 故 障 不 管 造 成 损 失 的 行 为 类 型 或 责 任 理 论 的 类 型, 由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全 部 承 担 的 损 害 赔 偿 不 能 超 过 已 经 与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所 签 订 订 单 中 的 工 程 安 装 或 材 料 的 总 款 额 超 过 上 述 数 额 以 及 通 过 司 法 机 构 仲 裁 机 关 或 类 似 机 构 判 决 致 使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必 须 承 担 的 任 何 金 额 将 会 向 订 购 商 重 复 发 送 此 决 议 直 到 获 得 赔 偿 为 止 第 3/5 页

7.5 针 对 出 于 好 意 并 且 在 合 同 签 订 前 和 终 止 后 准 确 告 知 的 建 议 和 忠 告,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不 承 担 任 何 类 型 的 责 任, 对 于 无 论 是 由 何 人 何 地 以 及 为 什 么 会 导 致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损 失, 也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7.6 本 保 修 单 不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偏 离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操 作 手 册 或 规 范 中 描 述 的 设 施 使 用 或 服 务 7.7 订 购 商 其 助 理 或 代 理 人 对 于 设 施 的 不 当 使 用 或 疏 忽 7.8. 由 订 购 商 提 供 的 部 件 第 8 条 材 料 退 换 8.1 自 货 物 交 付 之 日 起 超 过 12 个 月 的 情 况, 对 此 不 承 担 任 何 索 赔 ; 事 先 未 经 授 权 或 者 自 货 物 交 付 之 日 起 超 过 8 个 工 作 日 的 情 况, 也 不 接 受 退 货 申 请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所 有 退 货 必 须 附 带 我 司 的 装 箱 单 副 本 并 且 收 取 退 货 材 料 所 占 成 本 至 少 25% 的 附 加 费 用 所 有 运 输 费 用 由 客 户 承 担 第 9 条 装 运 9.1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的 销 售 条 件 是 商 品 产 地 交 货 (EXW ORKS) ( EXW 国 际 贸 易 术 语 解 释 通 则 2010) 因 此, 由 客 户 承 担 货 物 的 运 费 和 风 险, 同 时, 自 出 发 点 起 的 任 何 损 害 损 失 或 延 误 也 转 由 客 户 承 担 风 险 9.2 紧 急 出 货 时, 将 使 用 任 何 可 用 的 交 通 工 具 飞 机 快 递 行 李 系 统 特 设 机 构 投 递 员 等 而 不 论 上 述 服 务 的 成 本 如 何, 订 购 商 都 应 承 担 所 有 额 外 费 用 运 载 费 转 移 费 服 务 产 生 的 通 信 费,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此 金 额 值 都 不 可 能 低 于 60 欧 元 第 10 条 费 用 收 取 10.1. 费 用 收 取 必 须 符 合 2 0 1 0 年 0 7 月 0 5 日 颁 布 的 第 1 5 /2 0 1 0 号 法 律, 该 法 令 规 范 了 从 发 票 开 具 以 及 良 好 信 用 报 告 预 先 签 收 之 日 起 的 商 业 运 作 如 果 截 止 付 款 规 定 期 限 到 期 时, 订 购 商 仍 未 支 付 已 提 供 产 品 的 任 何 费 用, 那 么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有 权 中 止 后 续 的 发 货 工 作, 直 到 收 到 上 述 款 项 为 止 10.2. 任 何 与 商 品 费 用 相 关 的 银 行 收 费 以 及 因 缺 陷 和 影 响 所 造 成 的 退 货 成 本, 若 未 支 付, 则 应 当 由 订 购 商 承 担 10.3 当 付 款 延 误 或 者 不 影 响 现 行 立 法 中 订 购 商 享 有 的 其 他 权 利 时, 自 发 票 到 期 之 日 起, 订 购 商 每 月 应 当 向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支 付 的 违 约 利 息 第 11 条 软 件 使 用 11.1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供 货 范 围 包 括 软 件 的 供 应, 客 户 拥 有 使 用 此 软 件 及 其 附 件 的 非 独 家 权 利 向 您 提 供 此 软 件 主 要 是 用 于 开 展 货 物 抵 达 目 的 地 的 交 付 工 作 在 另 外 的 系 统 中, 本 软 件 不 兼 容 仅 允 许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对 组 件 进 行 源 代 码 更 改 翻 译 或 改 编 成 目 标 代 码 以 及 软 件 推 广 未 事 先 征 得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的 同 意, 不 允 许 客 户 删 除 制 造 商 标 示, 特 别 是 版 权 标 识 第 4/5 页

11.2 所 有 有 关 软 件 和 文 档 及 其 副 本 的 其 他 权 利 均 属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或 软 件 供 应 商 所 有 不 允 许 版 权 转 售 第 12 条 司 法 管 辖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与 订 购 商 之 间 的 法 律 关 系 受 西 班 牙 法 律 约 束 主 管 法 院 位 于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所 在 的 地 址 但 是, 格 力 乐 液 压 设 备 公 司 可 能 选 择 在 订 购 商 所 在 地 址 的 法 院 聆 听 相 应 法 律 行 为 的 解 释 第 5/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