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阳 理 工 大 学 2016 年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创 建 于 1979 年, 其 前 身 为 原 沈 阳 工 业 学 院 管 理 工 程 系, 经 历 了 1994 年 的 经 贸 管 理 分 院,2004 年 5 月 学 校 更 名 后 正 式 命 名 为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虽 然 只 有 30 年 的 历 史, 已 经 形 成 了 以 人 为 本, 和 谐 发 展 的 发 展 理 念, 各 项 工 作 都 取 得 了 可 喜 的 成 绩 一 沈 阳 理 工 简 介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前 身 是 东 北 军 区 军 工 部 工 业 专 门 学 校, 创 建 于 1948 年 1960 年 组 建 成 立 沈 阳 工 业 学 院,2004 年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更 名 为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学 校 是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与 中 国 兵 器 装 备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实 行 省 部 共 建 的 高 等 院 校 历 经 六 十 多 年 的 建 设 和 发 展,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已 发 展 成 为 以 工 为 主, 理 管 文 经 法 艺 相 结 合, 服 务 辽 宁 面 向 全 国, 具 有 鲜 明 国 防 特 色 的 多 科 性 大 学 学 校 设 有 19 个 学 院,2 个 教 学 部 ; 现 有 1 个 服 务 国 家 特 殊 需 求 博 士 人 才 培 养 项 目, 1 个 博 士 后 科 研 流 动 站,1 个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53 个 本 科 专 业,12 个 一 级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学 科,47 个 二 级 硕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学 科, 以 及 工 程 硕 士 (7 个 领 域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金 融 硕 士 会 计 硕 士 和 翻 译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予 权 具 有 5 个 省 级 重 点 学 科,4 个 省 级 优 势 特 色 学 科 和 培 育 学 科 ;1 个 国 家 级 沈 阳 中 俄 科 技 合 作 基 地,
1 个 国 家 高 技 术 研 究 发 展 计 划 (863 计 划 ) 重 点 实 验 室,1 个 国 家 级 科 普 教 育 基 地, 1 个 省 高 校 重 大 科 技 平 台,9 个 省 部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和 10 个 省 部 级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学 校 现 有 专 任 教 师 1070 人, 其 中 教 授 副 教 授 575 人, 博 士 生 导 师 10 人, 硕 士 生 导 师 424 人 优 秀 师 资 中, 中 国 工 程 院 杨 绍 卿 院 士 受 聘 我 校 特 聘 教 授, 21 人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并 具 有 诸 多 国 家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国 家 级 教 学 名 师, 省 教 学 名 师,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省 领 军 人 才 省 优 秀 专 家, 省 特 聘 教 授, 省 高 校 优 秀 人 才 等 高 水 平 师 资 学 校 现 有 各 类 全 日 制 学 生 19366 人, 建 校 六 十 多 年 来, 为 国 家 培 养 各 类 专 门 人 才 10 余 万 人 学 校 总 占 地 面 积 115 万 平 方 米, 教 学 科 研 仪 器 设 备 总 值 1.5 亿 元 图 书 馆 面 积 3.9 万 平 方 米, 纸 质 藏 书 129 万 册, 拥 有 国 内 外 重 要 数 据 库 学 校 建 设 有 东 北 地 区 唯 一 的 兵 器 博 物 馆, 被 命 名 为 国 家 级 科 普 教 育 基 地 辽 宁 省 科 普 基 地 辽 宁 省 国 防 教 育 基 地 沈 阳 市 爱 国 主 义 教 育 基 地 学 校 拥 有 一 批 实 力 较 强 的 科 研 机 构 及 技 术 开 发 基 地, 享 有 进 出 口 贸 易 权, 是 沈 阳 市 火 炬 型 科 研 院 校, 并 与 中 国 兵 器 装 备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航 天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等 科 研 院 所 及 企 事 业 单 位 形 成 了 稳 定 持 续 的 科 研 合 作 关 系
学 校 与 俄 罗 斯 美 国 英 国 加 拿 大 德 国 日 本 芬 兰 等 12 个 国 家 的 60 多 所 大 学 建 立 稳 定 的 国 际 交 流, 开 展 联 合 办 学 和 共 建 实 验 室, 进 一 步 与 俄 罗 斯 托 木 斯 克 国 立 大 学 合 作 举 办 孔 子 学 院 以 及 建 设 国 家 级 俄 语 中 心 学 校 始 终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改 革 创 新, 强 化 特 色, 提 高 质 量 的 工 作 方 针, 弘 扬 爱 国 奉 献 自 强 不 息 求 真 务 实 追 求 卓 越 的 兵 工 精 神, 秉 承 弘 志 励 学, 德 才 并 蓄 的 校 训, 全 面 实 施 特 色 立 校 战 略 人 才 强 校 战 略 开 放 兴 校 战 略 和 教 学 质 量 工 程 科 技 创 新 工 程 学 科 提 升 工 程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工 程, 立 足 区 域 经 济 和 国 防 工 业, 努 力 推 进 国 内 知 名 省 内 一 流 的 高 水 平 教 学 研 究 型 大 学 的 建 设! 二 培 养 目 标 高 等 学 校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是 为 了 培 养 热 爱 祖 国,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遵 纪 守 法, 品 德 良 好, 具 有 服 务 国 家 服 务 人 民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掌 握 本 学 科 坚 实 的 基 础 理 论 和 系 统 的 专 业 知 识,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创 新 能 力 和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教 学 管 理 等 工 作 能 力 的 高 层 次 学 术 型 专 门 人 才 以 及 具 有 较 强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能 够 承 担 专 业 技 术 或 管 理 工 作 具 有 良 好 职 业 素 养 的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专 门 人 才 三 招 生 说 明
( 一 )2016 年 学 校 39 个 专 业 招 收 全 日 制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7 个 工 程 硕 士 授 权 领 域 及 4 个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招 收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规 模 预 计 为 545 人, 分 学 院 拟 招 生 计 划 见 下 表, 实 际 招 生 规 模 以 国 家 下 达 的 计 划 为 准 ( 二 ) 工 程 力 学, 火 炮 自 动 武 器 与 弹 药 工 程, 武 器 系 统 与 运 用 工 程, 军 事 化 学 与 烟 火 技 术, 武 器 系 统 信 息 与 对 抗 技 术 以 及 兵 器 工 程 ( 专 业 学 位 ) 六 个 专 业 为 照 顾 专 业 ( 三 )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按 就 业 方 式 分 为 定 向 就 业 和 非 定 向 就 业 两 种 类 型 定 向 就 业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按 定 向 合 同 就 业 ; 非 定 向 就 业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按 所 在 招 生 单 位 推 荐 本 人 与 用 人 单 位 双 向 选 择 的 办 法 就 业 ( 四 ) 国 家 对 所 有 纳 入 招 生 计 划 的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均 安 排 生 均 拨 款, 所 有 纳 入 招 生 计 划 的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都 要 缴 纳 学 费, 学 校 积 极 构 建 新 的 研 究 生 奖 助 体 系, 加 大 奖 助 力 度, 以 保 障 考 取 学 校 的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安 心 学 习 ( 详 见 学 校 各 类 奖 助 学 金 相 关 文 件 ) 四 报 考 条 件 ( 一 )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人 员,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2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品 德 良 好, 遵 纪 守 法 3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符 合 国 家 和 招 生 单 位 规 定 的 体 检 要 求 4 考 生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学 历 等 条 件 之 一 : (1)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须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含 普 通 高 校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届 时 可 毕 业 本 科 生 ) (2) 具 有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学 历 的 人 员 (3)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学 历 后 满 2 年 ( 从 毕 业 后 到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下 同 ) 或 2 年 以 上, 达 到 与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生 同 等 学 力, 且 符 合 招 生 单 位 根 据 本 单 位 的 培 养 目 标 对 考 生 提 出 的 具 体 业 务 要 求 的 人 员 (4)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本 科 结 业 生, 按 本 科 毕 业 生 同 等 学 力 身 份 报 考 (5) 已 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在 校 研 究 生 报 考 须 在 报 名 前 征 得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同 意
( 二 )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按 下 列 规 定 执 行 1 报 名 参 加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人 员,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符 合 ( 一 ) 中 第 1 2 3 各 项 的 要 求 (2)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后 有 3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员 ; 或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学 历 后, 有 5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达 到 与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生 同 等 学 力 的 人 员 ; 或 已 获 硕 士 学 位 或 博 士 学 位 并 有 2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员 2 报 名 参 加 除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外 的 其 他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人 员, 须 符 合 ( 一 ) 中 的 各 项 要 求 五 报 名 报 名 包 括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两 个 阶 段 所 有 参 加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考 生 均 须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并 到 报 考 点 现 场 确 认 网 报 信 息 缴 费 和 采 集 本 人 图 像 等 相 关 电 子 信 息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原 则 上 应 选 择 就 读 学 校 所 在 省 ( 区 市 ) 的 报 考 点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学 位 考 生 和 其 他 考 生 应 选 择 工 作 或 户 口 所 在 地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指 定 的 报 考 点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网 上 报 名 技 术 服 务 工 作 由 全 国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信 息 咨 询 与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负 责 现 场 确 认 由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相 关 报 考 点 进 行 ( 一 )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 至 10 月 31 日, 每 天 9:00-22:00 逾 期 不 再 补 报, 也 不 得 再 修 改 报 名 信 息 ( 二 ) 网 上 预 报 名 时 间 2015 年 9 月 24 日 至 9 月 27 日, 每 天 9:00-22:00 ( 三 ) 报 名 流 程 考 生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公 网 网 址 :http://yz.chsi.com.cn, 教 育 网 址 :http://yz.chsi.cn, 以 下 简 称 研 招 网 ) 浏 览 报 考 须 知, 按 教 育 部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报 考 点 以 及 报 考 招 生 单 位 的 网 上 公 告 要 求 报 名
报 名 期 间 将 对 考 生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进 行 网 上 校 验, 并 在 考 生 提 交 报 名 信 息 三 天 内 反 馈 校 验 结 果 考 生 可 随 时 上 网 查 看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结 果 考 生 也 可 在 报 名 前 或 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 查 询 本 人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未 通 过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应 及 时 到 学 籍 学 历 权 威 认 证 机 构 进 行 认 证,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将 认 证 报 告 交 报 考 点 核 验 凡 不 按 要 求 报 名 网 报 信 息 误 填 错 填 或 填 报 虚 假 信 息 而 造 成 不 能 考 试 或 录 取 的,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承 担 网 上 报 名 有 关 具 体 要 求 和 注 意 事 项, 详 见 2016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 已 在 教 育 部 官 网 www.moe.edu.cn 公 开 ) 及 研 招 网 报 考 须 知 建 议 广 大 考 生 合 理 安 排 报 名 时 间, 避 开 报 名 高 峰, 避 免 网 络 拥 堵 ( 四 ) 现 场 确 认 时 间 具 体 时 间 由 各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根 据 本 地 区 报 考 情 况 自 行 确 定 和 公 布 请 考 生 及 时 关 注 各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发 布 的 公 告,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到 指 定 地 方 现 场 核 对 并 确 认 个 人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逾 期 不 再 补 办 ( 五 ) 现 场 确 认 程 序 1 考 生 到 报 考 点 指 定 的 地 方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2 考 生 提 交 本 人 居 民 身 份 证 学 历 证 书 ( 普 通 高 校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校 学 历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持 学 生 证 ) 和 网 上 报 名 编 号, 由 报 考 点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核 对 在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可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生, 须 凭 颁 发 毕 业 证 书 的 省 级 自 学 考 试 机 构 或 网 络 教 育 高 校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方 可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未 通 过 网 上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应 提 供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考 生 要 对 本 人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进 行 认 真 核 对 并 确 认 报 名 信 息 经 考 生 确 认 后 一 律 不 作 修 改, 因 考 生 填 写 错 误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其 自 行 承 担 3. 考 生 应 按 规 定 缴 纳 报 考 费 4. 考 生 应 按 报 考 点 规 定 配 合 采 集 本 人 图 像 等 相 关 电 子 信 息 六 资 格 审 查 ( 一 ) 学 校 根 据 教 育 部 规 定, 对 考 生 报 考 信 息 和 现 场 确 认 材 料 进 行 全 面 审 查, 确 定 考 生 的 考 试 资 格
考 生 填 报 的 报 名 信 息 与 报 考 条 件 不 符 的, 不 得 准 予 考 试 网 上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未 通 过 的 考 生, 学 校 将 要 求 其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认 证 报 告, 否 则 不 得 准 予 考 试 ( 二 ) 报 考 点 由 各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确 定 并 公 布 报 考 点 接 受 考 生 咨 询, 办 理 报 名 手 续, 安 排 考 场, 组 织 考 试 ( 三 ) 考 生 报 名 时 须 签 署 考 生 诚 信 考 试 承 诺 书 七 初 试 及 成 绩 发 布 ( 一 )2015 年 12 月 14 日 至 12 月 28 日, 考 生 可 凭 网 报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录 研 招 网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准 考 证 正 反 两 面 在 使 用 期 间 不 得 涂 改 ( 二 ) 考 生 凭 下 载 打 印 的 准 考 证 及 居 民 身 份 证 参 加 考 试 ( 三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初 试 日 期 及 时 间 2016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初 试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26 日 至 12 月 27 日 ( 每 天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4:00-17:00) 超 过 3 小 时 的 考 试 科 目 在 12 月 28 日 进 行 ( 起 始 时 间 8:30, 截 止 时 间 由 招 生 单 位 确 定, 不 超 过 14:30)
考 试 时 间 以 北 京 时 间 为 准 不 在 规 定 日 期 举 行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国 家 一 律 不 予 承 认 初 试 方 式 均 为 笔 试 ( 四 ) 初 试 科 目 12 月 26 日 上 午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管 理 类 联 考 综 合 能 力 12 月 26 日 下 午 外 国 语 12 月 27 日 上 午 业 务 课 一 12 月 27 日 下 午 业 务 课 二 12 月 28 日 考 试 时 间 超 过 3 小 时 的 考 试 科 目 学 校 130500 设 计 学 专 业 的 初 试 科 目 501 设 计 在 12 月 28 日 进 行, 考 试 时 间 为 6 小 时, 其 他 初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为 3 小 时 详 细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及 有 关 要 求 等 请 见 准 考 证
学 校 涉 及 到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全 国 统 考 科 目 为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英 语 一 英 语 二 俄 语 日 语 数 学 一 数 学 二 数 学 三 ; 学 校 涉 及 到 的 全 国 联 考 科 目 为 管 理 类 联 考 综 合 能 力 ( 五 ) 考 生 成 绩 由 招 生 单 位 在 教 育 部 规 定 时 间 内 向 考 生 公 布 考 生 对 评 卷 结 果 有 异 议, 可 以 依 程 序 申 请 成 绩 复 查, 具 体 的 复 查 办 法 按 照 教 育 部 相 关 考 务 文 件 执 行 八 复 试 ( 一 ) 复 试 是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用 于 考 查 考 生 的 创 新 能 力 专 业 素 养 和 综 合 素 质 等, 是 硕 士 研 究 生 录 取 的 必 要 环 节, 复 试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 二 ) 复 试 时 间 地 点 内 容 范 围 方 式 由 招 生 单 位 自 定 复 试 办 法 和 程 序 由 招 生 单 位 公 布 全 部 复 试 工 作 一 般 应 在 录 取 当 年 4 月 底 前 完 成 ( 三 ) 教 育 部 按 照 一 区 二 区 制 定 并 公 布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和 联 考 考 生 进 入 复 试 的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一 区 包 括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辽 宁 吉 林 黑 龙 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重 庆 四 川 陕 西 等 21 省 ( 市 ); 二 区 包 括 内 蒙 古 广 西 海 南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等 10 省 ( 区 )
工 作 单 位 在 国 务 院 公 布 的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地 方, 定 向 就 业 原 单 位 的 少 数 民 族 在 职 人 员 考 生,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少 数 民 族 照 顾 政 策 ( 四 ) 学 校 在 国 家 确 定 的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基 础 上, 结 合 生 源 和 招 生 计 划 等 情 况, 自 主 确 定 本 单 位 进 入 复 试 的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及 其 他 学 术 要 求 ( 五 ) 对 初 试 公 共 科 目 成 绩 略 低 于 全 国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但 专 业 科 目 成 绩 特 别 优 异 或 在 科 研 创 新 方 面 具 有 突 出 表 现 的 考 生, 可 允 许 其 破 格 参 加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单 位 第 一 志 愿 专 业 复 试 ( 简 称 破 格 复 试 ) ( 六 ) 复 试 应 采 取 差 额 形 式, 差 额 比 例 一 般 按 照 120% 左 右 掌 握, 生 源 充 足 的 招 生 单 位, 可 以 适 度 扩 大 差 额 复 试 比 例 学 校 按 照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单 位 的 复 试 录 取 办 法 和 各 院 系 实 施 细 则, 提 前 在 本 单 位 网 站 向 社 会 公 布 并 严 格 执 行 ( 七 ) 学 校 在 复 试 前 将 对 考 生 的 居 民 身 份 证 学 历 证 书 ( 以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截 止 日 期 前 所 获 得 的 文 凭 为 准 ) 学 历 学 籍 认 证 报 告 学 生 证 等 报 名 材 料 原 件 及 考 生 资 格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对 不 符 合 规 定 者, 不 予 复 试 对 考 生 的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有 疑 问 的, 学 校 要 求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认 证 证 明
少 数 民 族 考 生 身 份 以 报 考 时 查 验 的 身 份 证 为 准, 复 试 时 不 得 更 改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以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公 布 的 全 国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地 方 简 表 为 准 ( 八 ) 以 同 等 学 力 参 加 复 试 的 考 生 成 人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复 试 时 尚 未 取 得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考 和 网 络 教 育 考 生, 在 复 试 中 须 加 试 至 少 两 门 与 报 考 专 业 相 关 的 本 科 主 干 课 程 加 试 科 目 不 得 与 初 试 科 目 相 同 加 试 方 式 为 笔 试 报 考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的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不 加 试 ( 九 ) 会 计 硕 士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的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考 试 在 复 试 中 进 行, 成 绩 计 入 复 试 总 成 绩 ( 十 ) 外 国 语 听 力 及 口 语 测 试 均 在 复 试 中 进 行, 成 绩 计 入 复 试 总 成 绩 ( 十 一 ) 有 必 要 时, 学 校 将 对 考 生 再 次 复 试 ( 十 二 ) 参 加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教 师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赴 外 汉 语 教 师 志 愿 者 等 项 目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的 考 生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应 征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退 役 后 的 考 生,3 年 内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初 试 总 分 加 10 分,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取
参 加 选 聘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村 任 职 项 目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称 职 以 上 的 考 生,3 年 内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初 试 总 分 加 10 分,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取, 其 中 报 考 人 文 社 科 类 专 业 研 究 生 的, 初 试 总 分 加 15 分 学 校 将 严 格 规 范 执 行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初 试 总 分 加 分 政 策, 对 加 分 项 目 考 生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进 行 认 真 核 实 ( 十 三 ) 考 生 体 检 工 作 由 学 校 在 复 试 阶 段 组 织 进 行, 体 检 须 在 学 校 校 医 院 或 二 级 甲 等 以 上 医 院 进 行 九 调 剂 ( 一 ) 考 生 调 剂 基 本 条 件 : 1 符 合 调 入 专 业 的 报 考 条 件 2 初 试 成 绩 符 合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专 业 在 调 入 地 区 的 全 国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3 调 入 专 业 与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专 业 相 同 或 相 近 4 初 试 科 目 与 调 入 专 业 初 试 科 目 相 同 或 相 近, 其 中 统 考 科 目 原 则 上 应 相 同
5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照 顾 专 业 ( 针 对 我 校, 指 工 学 照 顾 专 业 及 工 程 硕 士 照 顾 专 业, 下 同 ) 的 考 生 若 调 剂 出 本 类 照 顾 专 业, 其 初 试 成 绩 必 须 达 到 调 入 地 区 该 照 顾 专 业 所 在 学 科 门 类 ( 类 别 ) 的 全 国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非 照 顾 专 业 的 考 生 若 调 入 照 顾 专 业, 其 初 试 成 绩 必 须 符 合 调 入 地 区 对 应 的 非 照 顾 专 业 学 科 门 类 ( 类 别 ) 的 全 国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6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工 商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工 程 管 理 旅 游 管 理 会 计 图 书 情 报 审 计 专 业 学 位 的 考 生 可 相 互 调 剂, 但 不 得 调 入 其 他 专 业 ; 其 他 专 业 考 生 也 不 得 调 入 以 上 7 个 专 业 ( 二 ) 学 校 接 收 所 有 调 剂 考 生 ( 既 包 括 接 收 外 单 位 调 剂 考 生, 也 包 括 接 收 本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考 生 ) 必 须 通 过 教 育 部 指 定 的 全 国 硕 士 生 招 生 调 剂 服 务 系 统 进 行 未 通 过 该 系 统 调 剂 录 取 的 考 生 一 律 无 效 学 校 将 通 过 全 国 硕 士 生 招 生 调 剂 服 务 系 统 及 时 公 布 生 源 缺 额 信 息 及 调 剂 要 求, 积 极 利 用 该 系 统 为 考 生 调 剂 提 供 服 务 十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品 德 考 核 ( 一 )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品 德 考 核 是 保 证 入 学 新 生 质 量 的 重 要 工 作 环 节, 学 校 将 严 格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的 原 则 认 真 做 好 考 核 工 作, 对 于 思 想 品 德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 二 )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品 德 考 核 主 要 是 考 核 考 生 本 人 的 现 实 表 现, 内 容 包 括 考 生 的 政 治 态 度 思 想 表 现 道 德 品 质 遵 纪 守 法 诚 实 守 信 等 方 面 学 校 将 强 化 对 考 生 诚 信 的 要 求, 充 分 利 用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考 生 诚 信 档 案 记 录, 对 考 生 在 报 考 时 填 写 的 考 试 作 弊 受 处 罚 情 况 进 行 认 真 核 查, 将 考 生 诚 信 状 况 作 为 思 想 品 德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和 录 取 的 重 要 依 据 凡 有 违 反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规 定 情 节 严 重 受 到 停 考 处 罚, 在 处 罚 结 束 后 继 续 报 名 参 加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由 学 校 决 定 是 否 予 以 录 取 ( 三 ) 学 校 在 复 试 的 同 时 应 组 织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部 门 招 生 工 作 部 门 导 师 与 考 生 面 谈, 直 接 了 解 考 生 思 想 政 治 情 况 或 采 取 函 调 或 派 人 外 调 的 方 式 对 考 生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品 德 考 核 拟 录 取 名 单 确 定 后, 学 校 应 向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函 调 人 事 档 案 和 本 人 现 实 表 现 等 材 料, 全 面 审 查 其 政 治 思 想 情 况 函 调 的 考 生 现 实 表 现 材 料, 需 由 考 生 本 人 档 案 所 在 单 位 的 人 事 政 工 部 门 加 盖 印 章 十 一 录 取 ( 一 ) 学 校 将 在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按 照 教 育 部 有 关 招 生 录 取 政 策 规 定 及 各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的 补 充 规 定, 根 据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复 试
录 取 办 法 以 及 考 生 初 试 和 复 试 成 绩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等 择 优 确 定 拟 录 取 名 单 录 取 工 作 要 依 法 保 护 残 疾 考 生 的 合 法 权 益 ( 二 ) 学 校 将 严 格 按 照 教 育 部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及 相 关 要 求 开 展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 三 ) 定 向 就 业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均 须 在 被 录 取 前 与 学 校 用 人 单 位 分 别 签 订 定 向 就 业 合 同 考 生 因 报 考 硕 士 研 究 生 与 所 在 单 位 产 生 的 问 题 由 考 生 自 行 处 理 若 因 此 造 成 考 生 不 能 复 试 或 无 法 录 取, 学 校 不 承 担 责 任 ( 四 ) 经 考 生 确 认 的 报 考 信 息 在 录 取 阶 段 一 律 不 作 修 改, 对 报 考 资 格 不 符 合 规 定 者 不 予 录 取 学 校 不 将 未 通 过 或 未 完 成 学 历 ( 学 籍 ) 审 核 的 考 生 列 入 拟 录 取 名 单 公 示 或 上 报 ( 五 ) 被 录 取 的 新 生, 经 考 生 本 人 申 请 和 学 校 同 意 后 可 以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工 作 1 至 2 年, 再 入 学 学 习 录 取 为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的 考 生 纳 入 学 校 当 年 的 招 生 计 划 ( 六 ) 新 生 应 按 时 报 到 不 能 按 时 报 到 者, 须 有 正 当 理 由 和 有 关 证 明, 并 向 我 校 请 假 无 故 逾 期 2 周 不 报 到 者, 取 消 入 学 资 格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考 生 入 学 时 未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者, 取 消 录 取 资 格
( 七 ) 新 生 报 到 后, 学 校 将 对 其 进 行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道 德 品 质 专 业 素 质 健 康 状 况 等 全 面 复 查, 发 现 有 不 符 合 标 准 者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十 二 信 息 公 开 公 示 ( 一 ) 学 校 将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政 策 要 求 和 谁 公 开 谁 把 关 谁 公 开 谁 解 释 的 原 则, 积 极 推 进 本 单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 二 ) 学 校 将 在 本 单 位 网 站 上 公 布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招 生 政 策 和 规 定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和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等 信 息 十 三 违 规 处 理 ( 一 ) 对 在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中 有 违 反 考 试 管 理 规 定 和 考 场 纪 律, 影 响 考 试 公 平 公 正 行 为 的 考 生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一 律 按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3 号 ) 严 肃 处 理 对 在 校 生, 由 其 所 在 学 校 按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处 分, 直 至 开 除 学 籍 ; 对 在 职 考 生, 应 通 知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由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视 情 节 给 予 党 纪 或 政 纪 处 分 ( 二 ) 相 关 单 位 应 将 考 生 在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中 的 违 规 或 作 弊 事 实 记 入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考 生 诚 信 档 案, 并 将 考 生 的 有 关 情 况 通 报 其 所 在 学 校 或 单 位, 记 入 考 生 人 事 档 案, 作 为 其 今 后 升 学 和 就 业 的 重 要 参 考 依 据
十 四 其 他 ( 一 ) 学 校 不 举 办 且 不 参 与 举 办 考 试 招 生 辅 导 活 动, 不 委 托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进 行 考 试 招 生 辅 导 培 训 招 生 宣 传 和 组 织 活 动 ( 二 ) 现 役 军 人 报 考 硕 士 研 究 生 相 关 办 法 由 解 放 军 总 政 治 部 参 照 2016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另 行 制 订 地 址 : 沈 阳 市 浑 南 新 区 南 屏 中 路 6 号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院 ( 理 学 院 楼 B305) 欢 迎 报 考 沈 阳 理 工 大 学 2016 年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