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产 学 研 协 同 创 新 重 大 专 项 申 报 指 南 本 专 项 支 持 企 业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等 开 展 产 学 研 协 同 创 新 或 国 际 科 技 合 作, 解 决 制 约 产 业 发 展 和 涉 及 社 会 民 生 的 重 大 关 键 技 术 问 题, 提 高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提 供 科 技 支 撑 本 专 项 包 括 四 个 专 题, 分 别 为 产 业 技 术 研 究 专 题 产 学 研 协 同 创 新 联 盟 专 题 民 生 科 技 研 究 专 题 对 外 科 技 合 作 专 题 一 支 持 内 容 与 方 式 ( 一 ) 专 题 一 : 产 业 技 术 研 究 1. 重 点 支 持 领 域 本 专 题 支 持 与 广 州 市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的 领 域, 以 促 进 产 学 研 对 接 融 合 加 快 创 新 驱 动 推 进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为 目 的, 推 动 项 目 成 果 有 效 转 化 应 用, 产 生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1)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产 业 : 重 点 支 持 新 型 显 示 移 动 互 联 网 物 联 网 三 大 产 业 链 的 关 键 设 备 和 技 术 研 发 支 持 多 屏 互 动 跨 平 台 即 时 通 讯 电 子 商 务 金 融 电 子 新 一 代 网 络 通 信 面 向 产 业 应 用 的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及 先 进 封 装 新 型 电 子 元 器 件 信 息 与 网 络 空 间 安 全 和 检 测 高 端 软 件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应 用 北 斗 卫 星 应 用 等 领 域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2) 生 物 与 健 康 产 业 : 重 点 支 持 中 药 生 物 制 药 化 学 药 医 疗 器 械 药 妆 功 能 性 食 品 ( 保 健 品 ) 六 大 产 业 链 的 关 键 设 备 和 技 术 研 发 支 持 创 新 药 物 与 疫 苗 新 制 剂 与 新 工 艺 仿 制 药 的 - 1 -
一 致 性 评 价 新 型 医 用 诊 断 治 疗 康 复 设 备 医 用 材 料 与 诊 断 试 剂 及 技 术 精 准 医 疗 技 术 生 物 技 术 服 务 与 高 端 健 康 服 务 技 术 特 殊 医 疗 用 途 食 品 等 领 域 研 究 (3) 新 材 料 产 业 : 重 点 支 持 先 进 复 合 材 料 新 型 轻 合 金 两 大 产 业 链 的 关 键 设 备 和 技 术 研 发 支 持 功 能 材 料 结 构 材 料 精 细 化 工 材 料 新 型 无 机 非 金 属 材 料 生 物 材 料 3D 打 印 材 料 环 保 材 料 光 电 与 电 子 材 料 新 型 电 池 材 料 等 领 域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4) 新 能 源 与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 新 能 源 产 业 以 能 源 互 联 网 为 重 点 发 展 方 向, 支 持 智 能 电 网 核 电 装 备 生 物 质 能 太 阳 能 光 伏 风 电 设 备 燃 料 电 池 等 领 域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以 绿 色 低 碳 循 环 发 展 为 重 点 发 展 方 向, 重 点 支 持 能 源 清 洁 技 术 高 效 节 能 资 源 循 环 利 用 等 领 域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5)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 重 点 支 持 新 能 源 整 车 制 造, 支 持 电 池 电 机 电 控 充 电 设 施 无 人 驾 驶 汽 车 车 联 网 等 领 域 关 键 零 部 件 及 设 备 研 发 智 能 化 技 术 研 究 (6)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 重 点 支 持 高 档 数 控 轨 道 交 通 航 空 航 天 和 海 洋 工 程 等 产 业 链 关 键 设 备 和 技 术 研 发 支 持 3D 打 印 设 备 工 业 机 器 人 服 务 机 器 人 无 人 机 智 能 搬 运 设 备 等 领 域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7) 传 统 优 势 产 业 改 造 升 级 领 域 : 重 点 支 持 能 够 支 撑 传 统 优 势 产 业 改 造 升 级 的 移 动 互 联 技 术 智 能 制 造 技 术 精 密 加 工 技 术 绿 色 制 造 技 术 研 究 先 进 检 测 技 术 (8) 高 性 能 计 算 应 用 领 域 : 支 持 基 于 天 河 二 号 超 级 计 算 机 - 2 -
及 其 云 超 算 服 务 平 台, 开 展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计 算 生 物 计 算 与 个 性 化 医 疗 装 备 全 数 字 设 计 与 制 造 气 象 科 学 与 环 境 工 程 计 算 视 频 及 图 像 多 媒 体 分 析 与 处 理 技 术 等 研 究 2. 要 件 审 查 内 容 及 具 体 要 求 (1) 应 符 合 总 指 南 通 知 中 的 申 报 基 本 要 求 (2) 申 报 单 位 为 企 业 或 公 益 三 类 事 业 单 位 ( 其 中 高 性 能 计 算 应 用 研 究 领 域 申 报 单 位 不 限 ) (3) 项 目 参 与 单 位 中 应 包 含 至 少 1 家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院 所 或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高 性 能 计 算 应 用 研 究 项 目 须 有 国 家 超 级 计 算 广 州 中 心 参 与 应 提 供 申 报 单 位 与 参 与 单 位 的 合 作 协 议 (4) 牵 头 申 报 单 位 与 申 报 项 目 相 关 的 关 键 技 术 或 产 品 应 在 2013-2015 年 期 间 申 请 或 获 得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2 件 ( 含 ) 以 上, 并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相 关 证 明 (5)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是 申 报 单 位 正 式 职 工 在 职 公 务 员 ( 不 含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的 人 员 ) 不 得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3. 经 费 支 持 方 式 及 标 准 本 专 题 预 计 2016 年 10 月 立 项, 立 项 数 不 超 过 150 项, 采 取 事 前 立 项 事 后 补 助 方 式, 每 个 项 目 经 费 总 投 入 不 少 于 600 万 元 市 财 政 支 持 经 费 需 经 人 大 审 议 通 过 和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项 目 通 过 验 收 后 一 次 性 补 助 200 万 元 申 报 单 位 应 按 实 际 需 求 编 制 财 务 预 算 表, 作 为 项 目 验 收 时 财 务 审 查 或 审 计 的 依 据 4. 项 目 实 施 期 限 项 目 起 始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实 施 期 限 为 2 3 年 - 3 -
5.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 史 威, 黄 建 华 ( 产 学 研 结 合 处 ) 联 系 电 话 :83124131,83124133 ( 二 ) 专 题 二 : 产 学 研 协 同 创 新 联 盟 专 题 1. 支 持 领 域 和 范 围 为 解 决 我 市 重 点 产 业 的 产 业 链 发 展 关 键 问 题, 围 绕 产 业 链 构 建 创 新 链, 本 专 题 面 向 已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前 在 广 州 产 学 研 协 同 创 新 联 盟 登 记 的 各 领 域 产 学 研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由 各 联 盟 围 绕 产 业 链 发 展 需 求 组 建 产 学 研 协 同 创 新 联 合 体, 凝 炼 组 织 项 目 并 推 荐 申 报 2. 要 件 审 查 内 容 及 具 体 要 求 (1) 应 符 合 总 指 南 通 知 中 的 申 报 基 本 要 求 (2) 申 报 单 位 为 企 业 或 公 益 三 类 事 业 单 位 应 有 3 家 ( 含 ) 以 上 参 与 单 位, 鼓 励 申 报 单 位 与 联 盟 内 部 成 员 单 位 开 展 合 作 应 提 供 申 报 单 位 与 参 与 单 位 的 合 作 协 议 同 一 申 报 单 位 只 能 牵 头 申 报 一 个 本 专 题 的 项 目 (3) 在 研 校 地 协 同 创 新 专 题 项 目 的 承 担 单 位, 在 项 目 通 过 验 收 前 不 得 牵 头 申 报 新 的 产 学 研 协 同 创 新 联 盟 专 题 项 目 (4) 申 报 项 目 须 由 所 在 领 域 的 产 学 研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推 荐, 每 个 产 学 研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限 推 荐 项 目 2 项 各 联 盟 推 荐 前 应 对 申 报 项 目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或 论 证, 形 成 书 面 专 家 意 见 申 报 的 项 目 必 须 提 供 联 盟 推 荐 函 和 专 家 意 见, 其 中 推 荐 函 须 该 联 盟 总 负 责 人 签 字 专 家 意 见 需 参 与 评 审 或 论 证 的 所 有 专 家 签 名 (5) 牵 头 申 报 单 位 与 申 报 项 目 相 关 的 关 键 技 术 或 产 品 应 在 - 4 -
2013-2015 年 期 间 申 请 或 获 得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3 件 ( 含 ) 以 上,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不 少 于 1 件, 并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相 关 证 明 (6)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是 申 报 单 位 正 式 职 工 在 职 公 务 员 ( 不 含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的 人 员 ) 不 得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3. 经 费 支 持 方 式 及 标 准 本 专 题 预 计 于 2016 年 10 月 立 项, 立 项 数 不 超 过 30 项, 采 取 事 前 立 项 分 阶 段 事 后 补 助 方 式, 每 个 项 目 经 费 总 投 入 不 少 于 3000 万 元, 市 财 政 补 助 经 费 800 万 元 ( 需 经 人 大 审 议 通 过 和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 项 目 实 施 一 年 后 进 行 首 次 中 期 检 查, 通 过 中 期 检 查 的 项 目 预 计 于 2018 年 6 月 拨 付 400 万 元, 项 目 通 过 验 收 后 再 拨 付 400 万 元 申 报 单 位 应 按 实 际 需 求 编 制 财 务 预 算 表, 作 为 项 目 验 收 时 财 务 审 查 或 审 计 的 依 据 4. 项 目 实 施 期 限 项 目 起 始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实 施 期 限 为 3 年 5.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 史 威, 黄 建 华 ( 产 学 研 结 合 处 ) 联 系 电 话 :83124131,83124133 ( 三 ) 专 题 三 : 民 生 科 技 研 究 专 题 1. 重 点 支 持 领 域 本 专 项 支 持 解 决 涉 及 广 州 市 社 会 民 生 的 重 大 科 技 问 题 和 制 约 相 关 产 业 发 展 的 关 键 技 术 问 题, 开 展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成 果 转 化 及 推 广 应 用 研 究, 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提 供 科 技 支 撑 - 5 -
(1) 创 新 药 物 及 疫 苗 临 床 前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针 对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恶 性 肿 瘤 糖 尿 病 耐 药 菌 感 染 病 毒 性 疾 病 呼 吸 系 统 疾 病 等 创 新 药 物 临 床 前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海 洋 药 物 中 药 创 新 药 物 以 及 源 于 重 要 的 候 选 化 合 物 的 临 床 前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靶 向 药 物 临 床 前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新 型 抗 体 药 物 新 型 疫 苗 等 的 临 床 前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核 酸 药 物 和 核 酸 技 术 及 产 品 的 研 发 (2) 医 疗 器 械 系 统 和 生 物 医 用 材 料 产 品 开 发 与 示 范 应 用 : 支 持 开 展 诊 断 试 剂 和 技 术 简 易 化 和 便 携 式 检 测 技 术 基 因 检 测 与 诊 断 技 术 下 一 代 基 因 测 序 技 术 无 创 生 化 指 标 检 测 技 术 的 产 品 创 新 研 究 开 发 ; 支 持 生 物 医 学 材 料 医 用 3D 打 印 医 学 影 像 新 型 手 术 器 械 的 创 新 研 究 开 发 ; 支 持 便 携 式 / 可 穿 戴 式 智 能 监 护 诊 疗 和 康 复 设 备, 创 新 医 疗 器 械 的 研 发 与 示 范 应 用 ; 支 持 物 联 网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等 信 息 技 术 在 健 康 管 理 医 疗 卫 生 系 统 中 的 创 新 研 究 应 用 ; 支 持 城 乡 基 层 低 成 本 及 适 宜 医 用 器 械 的 示 范 推 广 (3) 重 大 疾 病 综 合 防 治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呼 吸 道 疾 病 免 疫 系 统 疾 病 重 大 慢 性 疾 病 传 染 病 神 经 精 神 性 疾 病 的 发 生 发 展 机 制 早 期 筛 查 早 期 诊 断 创 新 救 治 及 康 复 护 理 等 技 术 的 规 范 化 标 准 化 研 究 ; 支 持 应 用 精 准 医 疗 技 术 干 细 胞 技 术 等 手 段 治 疗 重 大 疾 病 的 研 究 ; 支 持 运 用 中 医 药 或 中 西 医 结 合 手 段 开 展 综 合 防 治 疑 难 重 大 疾 病 及 其 并 发 症 的 研 究, 中 医 学 用 于 治 未 病 和 健 康 保 健 的 研 究 ; 支 持 建 立 重 大 慢 病 中 西 医 结 合 治 疗 管 理 体 系 及 相 关 研 究 ; 支 持 岭 南 地 区 潜 在 新 发 传 染 病 及 常 发 慢 - 6 -
性 病 的 预 测 预 警 研 究 (4) 优 生 优 育 及 儿 童 疾 病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重 大 遗 传 性 疾 病 产 前 筛 查 及 防 治 措 施 研 究, 重 大 出 生 缺 陷 疾 病 早 期 诊 断 治 疗 的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胎 儿 发 育 相 关 疾 病 的 发 生 机 制 产 前 诊 断 以 及 新 生 儿 护 理 的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胎 儿 疾 病 宫 内 治 疗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中 医 药 用 于 治 疗 不 孕 不 育 和 优 生 优 育 的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儿 童 青 少 年 常 见 疾 病 防 治 研 究 (5) 国 民 健 康 促 进 关 键 技 术 及 优 秀 青 少 年 运 动 员 竞 技 能 力 提 升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国 民 体 育 锻 炼 行 为 特 征 和 健 康 体 适 能 水 平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青 少 年 老 年 人 慢 性 病 人 群 等 特 殊 人 群 健 康 体 适 能 检 测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及 健 康 体 适 能 促 进 模 式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大 中 小 学 生 常 见 体 育 运 动 损 伤 的 预 防 治 疗 及 康 复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提 高 青 少 年 运 动 员 专 项 体 能 水 平 的 科 学 训 练 方 法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青 少 年 运 动 员 赛 前 赛 中 能 量 快 速 补 充 及 运 动 疲 劳 快 速 消 除 营 养 品 研 发 (6) 优 势 动 植 物 新 品 种 选 育 及 产 业 化 应 用 : 支 持 开 展 优 势 特 色 蔬 菜 花 卉 果 树 林 木 家 禽 等 动 植 物 育 种 技 术 和 高 效 种 养 技 术 研 究 及 产 业 化 应 用 ; 支 持 开 展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优 质 高 效 抗 病 抗 逆 性 强 的 动 植 物 新 品 种 选 育 研 究 ; 支 持 生 物 种 质 资 源 搜 集 保 存 创 新 和 利 用 ; 支 持 利 用 生 物 技 术 环 境 调 控 技 术 等 辅 助 育 种 的 研 究 和 产 业 化 应 用 (7) 农 产 品 和 食 品 安 全 生 产 检 测 技 术 研 究 及 应 用 : 支 持 开 展 农 产 品 病 虫 害 防 治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农 业 安 全 高 效 生 产 技 术 - 7 -
研 究 与 产 业 化 示 范 ; 支 持 开 展 农 产 品 中 重 金 属 农 药 抗 生 素 和 病 源 微 生 物 等 有 害 物 质 检 测 技 术 研 究 及 设 备 研 发 ; 支 持 开 展 农 产 品 和 食 品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中 非 法 添 加 物 的 筛 查 与 检 测 技 术 研 究 标 准 研 究 及 装 备 研 发 ; 支 持 开 展 规 模 化 生 产 技 术 标 准 制 定 及 产 业 化 技 术 示 范 (8) 农 产 品 保 鲜 与 精 深 加 工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蔬 菜 水 果 畜 禽 肉 制 品 水 产 品 等 特 色 农 产 品 保 鲜 储 运 和 深 加 工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开 展 鲜 活 农 产 品 贮 运 保 鲜 与 物 流 配 送 技 术 及 设 备 研 发, 能 带 动 产 业 链 延 伸 和 高 附 加 值 的 农 产 品 副 产 物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开 发 及 产 业 化 ; 支 持 开 展 新 型 健 康 食 品 功 能 食 品 的 研 制 与 产 业 化 (9) 农 用 物 资 和 设 施 农 业 : 支 持 面 向 精 准 农 业 农 产 品 溯 源 等 开 展 互 联 网 + 农 业 应 用 技 术 研 究 及 产 业 化 ; 支 持 开 展 新 型 高 效 低 毒 农 药 生 物 农 药 生 物 肥 料 动 物 疫 苗 生 物 饲 料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创 新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 支 持 开 展 智 能 栽 培 施 肥 施 药 节 水 灌 溉, 农 用 无 人 机 等 设 施 装 备 开 发 及 标 准 化 生 产 技 术 研 究 (10)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体 系 技 术 研 究 及 示 范 : 支 持 城 市 废 弃 物 的 减 量 化 无 害 化 处 臵 和 再 生 利 用 技 术 研 究 及 相 关 装 备 研 发 ; 支 持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的 技 术 创 新 研 究 ; 支 持 污 废 水 处 理 节 水 和 中 水 回 用 技 术 研 究 与 示 范 ; 支 持 工 业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三 废 综 合 处 理 技 术 研 究 及 示 范 ; 支 持 农 业 养 殖 业 等 污 染 土 壤 修 复 技 术 研 究 与 示 范 ; 支 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研 究 监 测 防 控 和 处 理 装 备 的 研 发 - 8 -
(11) 城 市 安 全 防 护 保 障 体 系 技 术 研 究 及 示 范 : 支 持 广 州 极 端 气 象 事 件 的 变 化 特 征 和 影 响 评 估 研 究 预 报 预 警 及 防 治 技 术 研 究, 海 洋 气 象 监 控 航 运 气 象 保 障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 支 持 城 市 地 震 空 间 地 理 规 划 城 市 地 震 预 警 系 统 和 机 制 的 研 究 及 示 范 ; 支 持 城 市 地 下 并 行 交 叉 管 道 相 互 作 用 失 效 风 险 防 控 城 市 危 险 化 学 品 智 能 动 态 监 管 城 市 生 物 危 害 防 范 体 系 等 技 术 研 究 与 示 范 ; 支 持 城 市 建 筑 抗 震 防 火 关 键 技 术 燃 气 泄 漏 动 态 检 测 火 灾 预 警 和 应 急 处 理 技 术 等 研 究 及 示 范 (12) 城 乡 建 设 和 城 市 管 理 创 新 与 保 障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及 示 范 支 持 城 市 道 路 桥 梁 地 下 空 间 水 务 工 程 管 道 和 市 政 道 路 等 市 政 工 程 绿 色 建 设 绿 色 养 护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示 范 ; 支 持 城 乡 水 环 境 监 测 保 护 与 治 理, 农 业 地 表 水 安 全 检 测,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在 线 监 控 和 安 全 保 障, 流 溪 河 流 域 水 生 态 环 境 评 估 和 保 护 等 技 术 研 究 及 示 范 ; 支 持 开 展 刑 侦 防 暴 和 防 恐 等 公 共 安 全 科 技 强 警 技 术 和 新 型 警 用 装 备 的 研 究 与 示 范 ; 支 持 城 市 智 能 管 理 技 术 研 究 与 示 范 ; 支 持 装 配 式 住 宅 技 术 研 究 及 示 范 2. 要 件 审 查 内 容 及 具 体 要 求 (1) 应 符 合 总 指 南 通 知 中 的 申 报 基 本 要 求 (2) 上 述 重 点 领 域 中,(1) 至 (4) 要 求 申 报 单 位 为 广 州 地 区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大 学 科 研 院 所 及 其 他 事 业 单 位 ( 含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 其 他 领 域 申 报 对 象 不 限 领 域 (1) (2) 要 求 申 报 项 目 有 生 物 医 药 医 疗 器 械 或 互 联 网 等 行 业 企 业 为 合 作 单 位, 并 提 供 合 作 协 议 - 9 -
(3) 领 域 (1) (2) 要 求 申 报 项 目 研 发 内 容 已 申 请 ( 或 获 得 ) 专 利,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其 中 领 域 (1) 项 目 应 提 供 初 步 成 药 性 研 究 报 告 领 域 (10) 至 (12) 项 目 要 求 研 究 成 果 具 示 范 作 用, 示 范 工 程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示 范 基 地 设 在 广 州,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4) 申 报 单 位 为 企 业 或 合 作 单 位 中 包 含 企 业 的 申 报 项 目, 需 提 供 自 筹 经 费 ( 各 级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不 列 入 自 筹 经 费 ), 自 筹 经 费 额 度 不 低 于 市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额 度 申 报 单 位 和 合 作 单 位 中 都 不 包 含 企 业 的 申 报 项 目, 无 自 筹 经 费 要 求 (5)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熟 悉 本 研 究 领 域, 具 有 副 高 级 ( 或 以 上 )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或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6)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是 申 报 单 位 正 式 职 工 在 职 公 务 员 ( 不 含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的 人 员 ) 不 得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3. 经 费 支 持 方 式 及 标 准 本 专 题 预 计 2017 年 4 月 立 项, 立 项 数 不 超 过 200 项 领 域 (1) (2) 中 每 个 项 目 市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200 万 元, 采 取 前 期 资 助, 分 期 拨 付 的 方 式 项 目 立 项 后, 预 计 2017 年 6 月 首 期 下 达 资 助 经 费 的 60%, 通 过 中 期 检 查 后 下 达 资 助 经 费 的 40% 其 他 领 域 每 个 项 目 市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100 万 元, 采 取 前 期 资 助, 一 次 性 拨 付 的 方 式, 预 计 2017 年 6 月 拨 付 4. 项 目 实 施 期 限 项 目 起 始 时 间 为 2017 年 5 月, 实 施 期 限 为 2 3 年 5. 联 系 方 式 - 10 -
联 系 人 : 李 家 华, 胡 宁, 邱 哲 ( 社 会 发 展 和 基 础 研 究 处 ) 联 系 电 话 :83124045,83124145,83124046 ( 四 ) 专 题 四 : 对 外 科 技 合 作 专 题 本 专 题 鼓 励 引 导 企 事 业 单 位 与 国 ( 境 ) 外 单 位 开 展 科 技 合 作, 解 决 关 键 技 术 瓶 颈 填 补 国 内 空 白 缩 小 差 距, 或 推 动 国 内 先 进 适 用 技 术 向 海 外 产 业 化 推 广 应 用 1. 支 持 方 向 本 专 题 支 持 以 应 用 技 术 实 用 技 术 试 验 推 广 开 发 技 术 等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实 质 性 合 作 研 发, 鼓 励 产 学 研 结 合 不 支 持 : 基 本 建 设 纯 设 备 采 购 项 目 ; 政 策 和 管 理 等 软 科 学 研 究 项 目 ; 纯 粹 的 人 员 或 信 息 交 流 培 训 和 能 力 建 设 生 产 或 市 场 推 广 项 目 等 具 体 如 下 : (1) 重 点 支 持 广 州 市 政 府 与 英 国 伯 明 翰 大 学 乌 克 兰 国 家 科 学 院 和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签 署 的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与 美 国 洛 杉 矶 市 及 新 西 兰 奥 克 兰 市 签 订 的 三 城 经 济 联 盟 合 作 备 忘 录, 广 州 市 科 技 创 新 委 广 州 市 各 区 政 府 与 国 ( 境 ) 外 机 构 签 订 的 合 作 协 议 框 架 内 容 所 开 展 的 双 边 或 多 边 科 技 合 作 项 目 详 见 下 表 : 序 号 协 议 名 称 申 报 范 围 外 方 合 作 单 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与 大 不 1 列 颠 及 北 爱 尔 兰 联 合 王 国 伯 明 翰 大 学 深 广 州 市 英 国 伯 明 翰 大 学 化 和 扩 大 合 作 备 忘 录 2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与 乌 克 兰 国 家 科 学 院 科 乌 克 兰 国 家 科 学 院 及 其 下 广 州 市 技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属 科 研 院 所 3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关 于 开 展 教 育 和 科 技 合 作 的 备 忘 录 广 州 市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4 广 州 一 奥 克 兰 一 洛 杉 矶 三 城 经 济 联 盟 合 注 册 地 在 新 西 兰 奥 克 兰 及 广 州 市 作 备 忘 录 美 国 洛 杉 矶 的 所 有 机 构 - 11 -
5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政 府 及 加 州 大 学 圣 地 亚 哥 合 作 意 向 书 广 州 市 美 国 加 州 大 学 圣 地 亚 哥 分 校 6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政 府 与 加 拿 大 哥 伦 比 亚 省 温 哥 华 经 济 委 员 会 合 作 备 忘 录 广 州 市 注 册 地 在 加 拿 大 哥 伦 比 亚 省 温 哥 华 市 的 所 有 机 构 7 广 州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与 英 国 布 拉 福 德 大 学 合 作 备 忘 录 广 州 市 英 国 布 拉 德 福 德 大 学 (2) 鼓 励 与 美 国 加 拿 大 欧 盟 国 家 以 色 列 澳 大 利 亚 新 西 兰 日 本 韩 国 等 发 达 国 家 或 地 区 开 展 节 能 环 保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生 物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新 能 源 汽 车 等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领 域 的 合 作 ; 鼓 励 与 俄 罗 斯 乌 克 兰 白 俄 罗 斯 等 独 联 体 国 家 的 科 技 合 作 ; 支 持 针 对 绿 色 环 保 节 能 减 排 粮 食 安 全 重 大 疾 病 防 控 等 全 球 性 热 点 问 题 所 开 展 的 合 作 ; 深 化 穗 港 澳 台 科 技 合 作, 充 分 利 用 香 港 澳 门 及 台 湾 地 区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国 际 资 源, 开 展 科 技 合 作 (3) 鼓 励 支 持 先 进 适 用 技 术 及 装 备, 结 合 当 地 需 要 开 展 适 应 性 研 究, 向 包 括 一 带 一 路 沿 线 国 家 东 盟 国 家 非 洲 拉 美 在 内 的 海 外 国 家 和 地 区 进 行 成 果 推 广 的 项 目 2. 要 件 审 查 内 容 及 具 体 要 求 (1) 应 符 合 总 指 南 通 知 中 的 申 报 基 本 要 求 (2) 申 报 单 位 为 广 州 地 区 有 对 外 科 技 合 作 需 求 且 与 外 方 签 署 了 合 作 研 发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3) 申 报 本 专 题 支 持 方 向 (1) 的 项 目 必 须 在 列 入 支 持 的 政 府 框 架 协 议 列 表 范 围 内 (4) 项 目 必 须 有 一 个 或 以 上 明 确 的 国 ( 境 ) 外 合 作 机 构 ( 需 提 供 与 国 ( 境 ) 外 合 作 机 构 签 署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复 印 件, 如 合 同 或 协 议 为 外 文, 需 提 供 中 文 翻 译 件 ) 在 我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外 资 或 - 12 -
合 资 公 司 ( 机 构 ) 及 分 支 机 构 不 能 作 为 国 ( 境 ) 外 合 作 机 构 ( 广 州 市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霍 英 东 研 究 院 除 外 ) 国 ( 境 ) 外 合 作 机 构 须 有 相 应 的 经 费 或 技 术 投 入 (5) 高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牵 头 申 报 的 项 目, 必 须 有 1 家 ( 含 ) 以 上 广 州 企 业 参 加 (6)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是 申 报 单 位 正 式 职 工 在 职 公 务 员 ( 不 含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的 人 员 ) 不 得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7)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熟 悉 本 研 究 领 域, 具 有 中 级 或 中 级 以 上 ( 或 相 当 ) 职 称, 或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或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且 有 5 年 以 上 相 关 从 业 经 验 ( 从 业 经 验 计 算 到 2016 年 2 月 29 日 ), 或 具 有 本 科 学 位 且 有 8 年 以 上 相 关 从 业 经 验 ( 从 业 经 验 计 算 到 2016 年 2 月 29 日 ),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8)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或 参 加 单 位 中 承 诺 自 筹 资 金 的, 须 提 供 2015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和 资 产 负 债 表 3. 经 费 标 准 及 支 持 方 式 本 专 题 预 计 2017 年 4 月 立 项 支 持 方 向 (1) 每 个 项 目 市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200 万 元, 支 持 方 向 (2) (3) 每 个 项 目 市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100 万 元 申 报 单 位 须 提 供 不 低 于 市 财 政 资 助 额 度 的 自 筹 资 金 ( 各 级 财 政 支 持 经 费 不 计 入 自 筹 资 金 ) 市 财 政 资 助 200 万 元 的 项 目, 资 金 采 取 前 期 资 助 分 期 拨 付 的 方 式 项 目 立 项 后, 预 计 2017 年 6 月 首 期 下 达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的 60%, 次 年 通 过 中 期 检 查 后 下 达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的 40% 市 财 政 资 助 100 万 元 的 项 目, 采 取 前 期 资 助 一 次 性 下 达 的 - 13 -
方 式, 预 计 2017 年 6 月 拨 付 广 州 市 财 政 资 助 经 费 不 得 划 拨 至 国 ( 境 ) 外 使 用 4. 项 目 实 施 期 限 项 目 起 始 时 间 为 2017 年 5 月, 项 目 实 施 期 限 为 2 3 年 5.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 黄 远 萍, 邝 敏 玲 ( 科 技 交 流 合 作 处 ) 联 系 电 话 :83124068,83124072 二 申 报 材 料 ( 一 ) 需 在 网 上 系 统 中 提 交 的 申 报 材 料 申 报 单 位 ( 申 报 人 ) 通 过 广 州 市 科 技 计 划 管 理 系 统 (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 在 线 填 报 广 州 市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申 报 书 并 将 以 下 材 料 扫 描 作 为 附 件 上 传 1.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或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2. 项 目 组 主 要 负 责 人 ( 前 3 位 )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指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或 护 照 ) 复 印 件 3. 若 有 合 作 单 位 联 合 申 报 项 目 的, 应 提 供 合 作 协 议 4. 第 一 申 报 单 位 为 企 业 的, 需 提 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企 业 2015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5. 各 专 题 要 件 审 查 内 容 及 具 体 要 求 中 提 出 的 应 提 供 的 材 料 6. 其 他 能 证 明 项 目 前 期 研 究 基 础 与 进 展 项 目 水 平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 如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专 利 证 书,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证 书 技 术 合 同 等 ) 复 印 件 有 效 - 14 -
7. 申 报 单 位 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的, 应 提 供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研 发 活 动 及 相 关 情 况 表 ( 国 统 字 2015 95 号 文 件 107-2 表 ) ( 二 ) 需 提 交 的 纸 质 申 报 材 料 需 提 交 纸 质 申 报 书 ( 须 附 目 录 及 附 件 证 明 材 料 ) 原 件 一 式 一 份 具 体 要 求 见 总 指 南 通 知 网 上 提 交 的 申 报 材 料 与 纸 质 申 报 材 料 必 须 一 致, 否 则 视 为 审 查 不 合 格 三 网 上 申 报 时 间 及 纸 质 材 料 受 理 地 点 详 见 总 指 南 通 知 附 件 : 申 报 书 模 板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