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高 速 党 2013 28 号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权 属 单 位 党 委 机 关 党 总 支 : 现 将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组 织 学 习 并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委 员 会 2013 年 5 月 2 日 - 1 -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严 格 发 展 党 员 程 序, 保 证 发 展 党 员 质 量, 保 持 党 组 织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依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试 行 ) 和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印 发 的 关 于 加 强 新 形 势 下 发 展 党 员 和 党 员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结 合 集 团 实 际,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各 级 党 组 织 必 须 加 强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领 导, 始 终 把 政 治 标 准 放 在 首 位, 贯 彻 落 实 坚 持 标 准, 保 证 质 量, 改 善 结 构, 慎 重 发 展 的 方 针, 有 计 划 地 开 展 工 作 第 三 条 发 展 党 员 必 须 遵 循 重 在 培 养 主 动 建 设 积 极 推 进 的 工 作 思 路, 坚 持 入 党 自 愿 和 个 别 吸 收 的 原 则, 按 照 党 员 标 准, 成 熟 一 个 发 展 一 个 禁 止 突 击 发 展, 反 对 关 门 主 义 重 视 在 生 产 一 线 中 发 展 党 员, 注 意 吸 收 生 产 一 线 班 组 长 业 务 骨 干 技 术 能 手 特 别 是 优 秀 青 年 职 工 入 党, 做 到 关 键 岗 位 艰 苦 岗 位 有 党 员, 实 现 党 员 在 生 产 班 组 的 全 覆 盖 努 力 把 符 合 条 件 的 生 产 经 营 骨 干 培 养 成 党 员, 把 党 员 培 养 成 生 产 经 营 骨 干, 使 党 员 成 为 企 业 的 优 秀 人 力 资 源 - 2 -
第 四 条 申 请 入 党 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的 概 念 : 凡 符 合 党 章 第 一 章 第 一 条 规 定, 向 党 组 织 郑 重 提 出 入 党 申 请 的 称 作 申 请 入 党 人 ; 经 党 小 组 ( 共 青 团 员 经 团 组 织 ) 推 荐, 支 委 会 (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支 部 大 会 ) 审 查 同 意 的, 称 作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 经 过 支 委 会 (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支 部 大 会 ) 讨 论, 认 为 基 本 具 备 了 党 员 条 件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称 作 发 展 对 象 第 二 章 入 党 申 请 第 五 条 申 请 入 党 人 须 本 人 向 党 组 织 正 式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入 党 申 请 书 一 般 应 包 括 以 下 基 本 内 容 :⑴ 为 什 么 要 入 党, 主 要 写 自 己 对 党 的 认 识 和 入 党 动 机 ;⑵ 自 己 的 政 治 信 仰 成 长 经 历 和 思 想 工 作 学 习 作 风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⑶ 自 己 应 该 如 何 积 极 争 取 加 入 党 组 织, 表 达 自 己 要 求 入 党 的 决 心 和 今 后 工 作 学 习 生 活 等 方 面 的 打 算 入 党 申 请 书 应 由 本 人 书 写 并 签 名 第 六 条 党 支 部 接 到 入 党 申 请 书 后, 应 指 派 支 部 组 织 委 员 及 时 登 记 审 阅, 并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指 定 人 员 ( 支 部 书 记 副 书 记 或 支 部 委 员 ) 同 申 请 人 进 行 思 想 政 治 谈 话, 并 做 好 谈 话 记 录 第 七 条 党 支 部 应 做 好 申 请 入 党 人 的 培 养 教 育 工 作, 经 常 与 申 请 入 党 人 谈 心, 组 织 学 习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提 高 对 党 的 认 识, 将 其 培 养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第 八 条 入 党 申 请 书 应 由 党 支 部 保 存, 入 党 后 存 入 个 人 档 案 - 3 -
若 申 请 入 党 人 工 作 调 动, 原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其 入 党 申 请 书 等 有 关 材 料 一 并 转 入 新 单 位 党 组 织, 交 接 双 方 做 好 详 细 交 接 登 记 第 九 条 各 支 部 收 到 入 党 申 请 书 后, 要 及 时 将 申 请 入 党 人 个 人 信 息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备 案, 同 时 录 入 各 单 位 党 内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第 三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第 十 条 已 经 向 党 组 织 递 交 了 入 党 申 请 书, 经 过 党 组 织 较 长 时 间 ( 一 般 半 年 以 上 )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各 方 面 比 较 优 秀, 采 取 党 员 和 群 众 推 荐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等 方 式, 经 支 部 委 员 会 (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支 部 大 会 ) 讨 论 通 过, 并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备 案,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同 时 更 新 党 内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第 十 一 条 对 确 定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党 组 织 选 派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做 其 培 养 人, 经 常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帮 助 和 教 育, 定 期 把 有 关 情 况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并 及 时 填 写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第 十 二 条 党 组 织 应 吸 收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听 党 课, 列 席 接 收 新 党 员 的 支 部 大 会, 参 加 新 党 员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以 及 参 加 党 内 其 他 有 关 活 动 第 十 三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要 定 期 ( 每 季 度 不 少 于 一 次 )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思 想 党 支 部 每 半 年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考 察 一 次, 考 察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政 治 觉 悟 思 想 品 德 入 - 4 -
党 动 机 和 本 职 工 作 表 现 等 考 察 情 况 要 及 时 填 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第 十 四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工 作 调 动 后, 原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其 入 党 申 请 书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等 有 关 材 料 一 并 转 入 新 单 位 党 组 织, 交 接 双 方 做 好 详 细 交 接 登 记 新 接 收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及 时 指 定 培 养 联 系 人, 注 重 培 养 过 程 的 连 续 性 第 四 章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和 培 训 第 十 五 条 要 求 入 党 的 积 极 分 子 经 过 一 年 以 上 培 养 后, 在 听 取 党 小 组 培 养 联 系 人 和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经 支 部 委 员 会 (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支 部 大 会 ) 讨 论 同 意, 可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并 填 写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为 共 青 团 员 的, 需 经 过 所 在 单 位 团 组 织 推 优 对 于 转 入 本 单 位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原 单 位 已 经 过 一 年 以 上 培 养 教 育 的, 经 由 现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 全 面 考 察, 确 认 其 已 经 基 本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可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第 十 六 条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后, 由 党 组 织 对 其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没 有 经 过 政 治 审 查 的,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政 治 审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 对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态 度 ; 本 人 的 政 治 历 史 和 在 重 大 政 治 运 动 中 的 表 现 ; 直 系 亲 属 和 与 本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政 治 情 况 政 治 审 查 要 形 成 综 合 性 的 政 审 - 5 -
材 料 政 治 审 查 的 基 本 方 法 是 : 同 本 人 谈 话, 查 阅 有 关 档 案 材 料, 找 有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了 解, 办 理 必 要 的 函 调 和 外 调 第 十 七 条 根 据 年 度 党 员 发 展 计 划, 各 基 层 党 组 织 从 发 展 对 象 中 推 荐 参 加 党 员 发 展 培 训 班 学 习 第 五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第 十 八 条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参 加 培 训 班 学 习 并 经 考 试 合 格 后, 各 基 层 党 组 织 应 于 当 年 完 成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工 作 第 十 九 条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党 章 规 定 的 程 序 办 理 第 二 十 条 申 请 入 党 人 员 要 有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做 介 绍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一 般 由 培 养 联 系 人 担 任, 负 责 对 被 介 绍 人 进 行 日 常 及 预 备 期 教 育 培 训, 指 导 被 介 绍 人 填 写 入 党 志 愿 书 第 二 十 一 条 支 委 会 应 对 申 请 人 的 入 党 申 请 书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政 治 审 查 情 况 和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以 及 工 作 业 绩 等 材 料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第 二 十 二 条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前, 将 发 展 对 象 的 条 件 培 养 教 育 情 况 和 入 党 手 续 等 报 基 层 党 委, 由 基 层 党 委 进 行 全 面 审 查, 并 根 据 需 要 听 取 纪 检 监 察 等 相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防 止 带 病 入 党 认 为 合 格 后, 通 知 申 请 人 填 写 入 党 志 愿 书, 并 对 其 填 写 的 入 党 志 愿 书 进 行 审 查 第 二 十 三 条 召 开 讨 论 发 展 新 党 员 支 部 大 会 入 党 申 请 人 汇 - 6 -
报 自 己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本 人 履 历 现 实 表 现, 以 及 应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其 他 问 题 ; 入 党 介 绍 人 汇 报 入 党 申 请 人 的 主 要 情 况 及 对 其 培 养 教 育 情 况, 并 表 明 是 否 同 意 其 入 党 的 意 见 ; 党 小 组 介 绍 入 党 申 请 人 的 各 方 面 表 现 和 小 组 对 其 教 育 培 训 情 况, 表 明 是 否 同 意 申 请 人 入 党 的 意 见 ; 支 部 委 员 会 向 支 部 大 会 报 告 对 入 党 申 请 人 的 审 查 情 况 和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情 况, 并 表 明 是 否 同 意 其 入 党 的 意 见, 提 请 大 会 讨 论 ; 与 会 党 员 充 分 发 表 意 见, 对 入 党 申 请 人 能 否 入 党 进 行 讨 论 ; 申 请 人 对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的 情 况 表 明 自 己 的 态 度, 对 讨 论 中 党 员 提 出 的 有 关 需 要 解 释 清 楚 的 问 题 加 以 说 明 ; 与 会 正 式 党 员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的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支 部 大 会 至 少 有 2/3 党 员 参 加,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表 决 有 效 对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的 正 式 党 员, 会 前 向 党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的, 应 统 计 在 票 数 内 发 展 对 象 及 入 党 介 绍 人 必 须 参 加 支 部 大 会 如 一 名 介 绍 人 不 能 参 加 会 议, 必 须 于 会 前 将 被 介 绍 人 的 情 况 向 支 部 作 出 负 责 的 报 告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两 个 及 以 上 申 请 人 入 党 时, 必 须 逐 个 讨 论 和 表 决 第 二 十 四 条 党 支 部 要 及 时 将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填 入 入 党 志 愿 书 决 议 主 要 应 包 括 的 内 容 :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优 缺 点, 应 到 会 和 实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人 数, 对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被 接 收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表 决 结 果 ( 赞 成 不 赞 成 和 弃 权 的 票 数 各 有 多 少 ), 以 及 - 7 -
通 过 决 议 的 日 期 等 党 支 部 应 于 支 部 会 议 召 开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入 党 志 愿 书 连 同 本 人 入 党 申 请 书 政 审 材 料 培 养 教 育 及 考 察 材 料, 报 上 级 党 委 审 批 第 二 十 五 条 在 拟 接 收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发 展 对 象 所 在 支 部 或 单 位, 通 过 内 网 支 部 内 通 报 张 榜 等 方 式, 对 其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文 化 程 度 申 请 入 党 时 间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时 间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时 间 本 人 简 历 等 情 况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对 于 群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党 支 部 要 认 真 分 析, 重 要 问 题 专 人 核 实, 审 查 后 符 合 预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可 接 收 为 预 备 党 员, 不 完 全 具 备 或 不 具 备 条 件 的 暂 缓 或 不 予 接 收 第 二 十 六 条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由 党 委 审 批 党 总 支 不 能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但 要 对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接 收 的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审 议 各 权 属 单 位 党 委 直 接 领 导 的 党 总 支, 经 权 属 单 位 党 委 授 权, 可 以 审 批 党 员 ( 需 注 明 授 权 党 委 名 称 ) 临 时 党 支 部 临 时 党 委 无 权 接 收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第 二 十 七 条 党 委 审 批 前, 要 指 派 专 人 对 入 党 志 愿 书 和 有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广 泛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的 意 见, 并 同 申 请 人 进 行 谈 话, 作 进 一 步 的 考 察 谈 话 人 应 将 谈 话 的 情 况 和 自 己 对 申 请 人 能 否 入 党 的 意 见, 如 实 填 写 在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并 向 党 委 汇 报 第 二 十 八 条 党 委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集 体 讨 论 表 决 决 定 - 8 -
党 委 主 要 审 议 申 请 人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入 党 手 续 是 否 完 备 申 请 人 符 合 党 员 条 件 入 党 手 续 完 备 的, 可 批 准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党 委 审 批 的 意 见 要 填 写 在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注 明 预 备 期 的 起 止 时 间, 并 通 知 报 批 的 党 支 部 党 支 部 应 及 时 通 知 本 人 并 在 党 员 大 会 上 宣 布 对 未 被 批 准 入 党 的, 也 要 通 知 党 支 部 和 本 人, 做 好 思 想 工 作 党 委 会 审 批 两 个 以 上 的 人 入 党 时, 应 逐 个 审 议 和 表 决 第 二 十 九 条 党 委 对 党 支 部 上 报 的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应 在 三 个 月 内 审 批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可 延 长 审 批 时 间, 但 不 得 超 过 六 个 月 凡 无 故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而 未 予 审 批 的, 应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第 六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第 三 十 条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面 向 党 旗 进 行 宣 誓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一 般 由 基 层 党 委 或 党 支 部 ( 党 总 支 ) 组 织 进 行 第 三 十 一 条 党 支 部 要 通 过 听 取 本 人 汇 报 个 别 谈 心 集 中 培 训 等 方 式, 对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教 育 和 考 察, 并 定 期 填 写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第 三 十 二 条 预 备 党 员 调 动 工 作 时, 调 出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将 教 育 考 察 的 情 况, 认 真 负 责 地 介 绍 给 调 入 单 位 的 党 组 织 第 三 十 三 条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后, 党 支 部 应 按 时 讨 论 其 能 否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按 时 转 正 ; 不 完 全 具 备 条 件 需 进 一 步 教 育 和 考 察 的, 可 延 长 一 次 预 备 期, 延 长 时 间 不 能 少 于 - 9 -
半 年, 最 长 不 超 过 一 年 ; 不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应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按 期 转 正, 延 长 预 备 期,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都 必 须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并 报 上 级 党 委 批 准 第 三 十 四 条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程 序 : 本 人 向 党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 党 小 组 提 出 意 见 ; 党 支 部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的 意 见 ; 支 委 会 审 查 ;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表 决 通 过 ; 报 上 级 党 委 审 批 第 三 十 五 条 在 预 备 期 满 拟 转 正 的 预 备 党 员 所 在 支 部 或 单 位, 通 过 内 网 支 部 内 通 报 张 榜 等 方 式, 对 其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文 化 程 度 申 请 入 党 时 间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时 间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时 间 接 收 为 预 备 党 员 时 间 本 人 简 历 等 情 况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对 于 群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党 支 部 要 认 真 分 析, 重 要 问 题 专 人 核 实, 审 查 后 符 合 党 员 条 件 的 可 按 期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不 完 全 具 备 或 不 具 备 条 件 的 暂 缓 或 不 予 转 正 第 三 十 六 条 党 委 对 党 支 部 上 报 的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决 议, 应 在 三 个 月 内 讨 论 审 批 审 批 结 果 应 及 时 通 知 党 支 部 党 支 部 书 记 要 与 本 人 谈 话, 并 将 审 批 结 果 在 党 员 大 会 上 宣 布 第 三 十 七 条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后, 党 支 部 应 将 其 入 党 志 愿 书 入 党 和 转 正 申 请 书 政 审 材 料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等 材 料, 交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存 入 本 人 档 案 无 人 事 档 案 的 ( 档 案 未 转 入 集 团 的 ), 建 立 党 员 档 案, 由 所 在 基 层 党 委 保 存 - 10 -
第 七 章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纪 律 第 三 十 八 条 各 级 党 委 必 须 把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列 入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每 年 检 查 一 次, 检 查 结 果 要 及 时 向 下 级 通 报 要 重 视 对 专 兼 职 组 织 委 员 的 选 拔 配 备 和 培 训, 充 分 发 挥 他 们 在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的 作 用 基 层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每 年 要 向 党 委 报 告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情 况 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计 划 要 如 实 反 映 带 有 倾 向 性 的 问 题 和 对 违 反 党 章 规 定 现 象 的 查 处 情 况 要 加 强 对 党 支 部 ( 总 支 )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培 训 监 督 和 检 查 第 三 十 九 条 各 基 层 党 组 织 要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相 关 规 定, 保 证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质 量 要 把 在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召 开 的 有 关 会 议, 特 别 是 党 支 部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对 象 吸 收 新 党 员 和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大 会 的 会 议 记 录 妥 善 保 存, 以 备 检 查 第 四 十 条 强 化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责 任 追 究 制, 对 不 坚 持 标 准 不 履 行 程 序 和 培 养 考 察 失 职 审 查 把 关 不 严 的 党 组 织 及 其 负 责 人 直 接 责 任 人 要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情 节 严 重 的 给 予 纪 律 处 分 对 违 反 党 章 和 有 关 规 定 发 展 党 员 的 典 型 案 例 要 及 时 进 行 查 处 和 通 报, 对 违 反 规 定 吸 收 入 党 的, 一 律 不 予 承 认, 切 实 维 护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严 肃 性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四 十 一 条 本 细 则 自 下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 11 -
第 四 十 二 条 本 细 则 由 集 团 公 司 党 委 负 责 解 释 附 件 : 1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确 定 和 培 养 流 程 图 2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培 养 流 程 图 3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流 程 图 4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流 程 图 5 支 委 会 讨 论 是 否 列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记 录 格 式 6 支 委 会 讨 论 是 否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记 录 格 式 7 支 部 大 会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记 录 格 式 8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支 部 大 会 记 录 格 式 9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10 预 备 党 员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中 共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委 员 会 2013 年 5 月 2 日 印 发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