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 强 领 导 制 订 规 划 法 制 宣 教 工 作 是 全 面 落 实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深 入 推 进 法 治 浙 江 建 设 的 一 项 基 础 性 先 导 性 工 程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设 立 普 法 组 织, 加 强 对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Similar documents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课程类 别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4D F736F F D20C3F1BABDBFD5B5B3B7A2A3A A3A93136BAC52E646F63>

(4) 具 有 较 强 的 书 面 表 达 口 头 表 达 评 价 决 策 能 力 (5) 具 有 良 好 的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和 英 语 能 力 2. 招 聘 岗 位 : 综 合 管 理 部 行 政 综 合 管 理 (1) 负 责 做 好 公 司 领 导 日 常 工 作 安 排 和 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教育厅政策文件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国家职业标准:网络课件设计师

见 现 将 指 导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本 地 区 本 单 位 实 际 贯 彻 落 实 日 ( 此 件 我 署 已 申 请 公 开 ) 二 一 一 年 七 月 十 五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 F736F F D20C6F3D2B5C5E0D1B5CAA6B9FABCD2D6B0D2B5B1EAD7BC2E646F63>

安 康 市 城 市 规 划 监 察 支 队 安 康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进 入 面 试 资 格 复 审 人 员 名 单 安 康 市 公 安 局 汉 滨 分 局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执 法 监 察 刑 事 管 理 00

书面申请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编号:

根 据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16 年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的 总 体 安 排, 为 切 实 做 好 我 局 本 年 度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特 制 定 本 计 划 一 总 体 要 求 坚 持 以 党 的 十 八 大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说 明

Microsoft Word - 12dwf075.doc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胊 县 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主 要 职 责 内 设 机 构 和 人 员 编 制 规 定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机 构 设 置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设 立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正 部 级 ), 为 国 务 院 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二 〇 一 三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2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全国邮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4D F736F F D20B9D8D3DAD3A1B7A2A1B6CEE4BABAB4ACD3C3BBFAD0B5D3D0CFDED4F0C8CEB9ABCBBEB5B3D6A7B2BFB9A4D7F7B4EFB1EABFBCBACBB0ECB7A8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4D F736F F D20C0A5D2BDB4F3B5B3B7A2A1B A1B33734BAC5B9D8D3DAD3A1B7A2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B9A4D7F7CCF5C0FDA1B7BACDA1B6C0A5C3F7D2BDBFC6B4F3D1A7B6FEBCB6BDCCD6B0B9A4B4FAB1EDB4F3BBE1C


本 期 目 录 1. 一 图 看 懂 : 湖 南 大 学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习 近 平 : 要 整 顿 不 合 格 基 层 党 组 织 平 语 近 人 习 近 平 谈 党 章 党 规 习 近 平 为 何 要 求 在 两 学 一

<4D F736F F D20D0A3D1D0D7D65B DC4EA313037BAC5B9D8D3DAD3A1B7A2D6D0BFC6B4F3D1D0BEBFC9FAC5E0D1F8B7BDB0B8D7DCD4F B0E6B5C4CDA8D6AA2E646F63>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行政管理学考试题库

<4D F736F F D20B1A3CEC0B9DCC0EDD4B15F31BCB65FC5E0D1B5BCC6BBAE>

床 数 6 张, 年 管 理 住 院 病 人 数 120 人 次, 门 诊 工 作 期 间 能 保 证 培 训 对 象 日 工 作 量 20 人 次. 肿 瘤 科 轮 转 期 间 至 少 能 开 展 8 种 常 见 恶 性 肿 瘤 筛 查, 年 常 见 癌 症 筛 查 人 数 5000 人 次. (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行政处罚流程图

Microsoft Word - 7b9246b7-75fd-4e8e-96ab-8fa75e7fc907.doc

展 2. 抓 好 与 国 家 专 项 规 划 的 衔 接 配 合, 加 强 对 地 方 规 划 的 协 调 指 导, 积 极 争 取 各 行 业 各 地 方 出 台 相 关 配 套 政 策 和 项 目, 推 动 建 立 以 认 证 认 可 为 评 价 方 法 和 管 理 手 段 的 约 束 性 指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随着执业中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本着为我校中医学专业认证服务的目的,本文通过对我校中医类毕业生参加2012年和2013年的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及通过率、掌握率进行分析,并与全国的平均水平进行差异比较分析,以此了解我校执业中医师考试的现状,进而反映我校中医类课程总体教学水平,发现考核知识模块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反馈给相关学院和教学管理部门,以此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

中 国 软 科 学 年 第 期!!!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应用化学专业(服装安全与评价、纺织化学方向)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为 全 面 推 进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进 程,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其 实 现 途 径, 鼓 励 大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培 养

Microsoft Word - 桂卫发〔2014〕30号.doc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附 件 : 常 州 工 学 院 聘 期 教 职 工 岗 位 考 核 办 法 聘 期 考 核 是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制 度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科 学 评 价 教 职 工 聘 期 内 业 绩 的 重 要 方 式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学 校 岗 位 设 置 与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玉师院党〔2005〕 号

GONGZUO JUJIAO 宝 山 区 领 军 人 才 名 单 宝 山 区 第 七 批 拔 尖 人 才 名 单 2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鄂考院﹝2016﹞2号

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报送《江山市××局(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的请示

Transcription:

浙 江 省 卫 生 厅 文 件 浙 卫 发 2011 270 号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省 卫 生 系 统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2011 2015)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卫 生 局, 省 级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 为 全 面 提 高 卫 生 系 统 法 治 化 管 理 水 平, 增 强 全 体 卫 生 管 理 和 医 务 人 员 的 法 制 意 识, 确 保 卫 生 改 革 与 发 展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卫 生 部 关 于 印 发 < 卫 生 系 统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 的 通 知 和 省 普 法 领 导 小 组 关 于 在 公 民 中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要 求, 我 厅 制 定 了 浙 江 省 卫 生 系 统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2011-2015),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各 地 结 合 实 际 组 织 实 施, 并 提 出 以 下 要 求 : - 1 -

一 加 强 领 导 制 订 规 划 法 制 宣 教 工 作 是 全 面 落 实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深 入 推 进 法 治 浙 江 建 设 的 一 项 基 础 性 先 导 性 工 程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设 立 普 法 组 织, 加 强 对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的 领 导, 制 定 普 法 工 作 规 划 和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把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纳 入 年 度 工 作 考 核 内 容, 确 保 各 项 普 法 工 作 的 顺 利 实 施 二 明 确 职 责, 注 重 实 效 普 法 工 作 是 一 项 系 统 工 程, 各 部 门 要 明 确 职 责, 相 互 配 合 各 单 位 要 建 立 普 法 联 络 员 制 度, 指 定 专 ( 兼 ) 职 人 员 具 体 抓 这 项 工 作 落 实 普 法 所 需 要 的 经 费, 为 每 个 员 工 提 供 必 要 的 普 法 教 材 和 资 料 普 法 的 内 容 要 与 本 职 工 作 相 结 合, 做 到 学 以 致 用, 努 力 提 高 全 体 医 务 人 员 的 法 制 意 识 三 创 新 载 体, 总 结 经 验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应 当 利 用 宣 传 窗 ( 栏 ) 宣 传 画 等 宣 传 阵 地 进 行 普 法 教 育, 组 织 职 工 开 展 文 艺 演 出 知 识 竞 赛 演 讲 等 形 式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探 索 利 用 互 联 网 手 机 等 新 兴 媒 体 开 展 普 法 宣 传, 总 结 推 广 普 法 工 作 先 进 经 验, 创 新 普 法 载 体, 实 现 普 法 形 式 与 效 果 的 统 一 二 一 一 年 十 二 月 八 日 ( 此 件 公 开 发 布 ) - 2 -

浙 江 省 卫 生 系 统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2011 2015) 根 据 省 普 法 领 导 小 组 关 于 在 全 省 公 民 中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2011-2015 年 ) 和 卫 生 部 卫 生 系 统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第 六 个 五 年 规 划 (2011-2015 年 ) 要 求, 结 合 我 省 卫 生 系 统 的 实 际, 制 定 本 规 划 一 指 导 思 想 工 作 原 则 和 总 体 目 标 ( 一 ) 指 导 思 想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坚 持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紧 紧 围 绕 法 治 浙 江 建 设 与 十 二 五 时 期 卫 生 发 展 目 标 任 务, 按 照 全 面 落 实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和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政 治 文 明 的 新 要 求, 坚 持 法 制 教 育 与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教 育 相 结 合 与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教 育 相 结 合 与 社 会 主 义 公 民 意 识 教 育 相 结 合 与 卫 生 法 治 实 践 教 育 相 结 合, 充 分 发 挥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全 局 性 先 导 性 基 础 性 作 用, 全 面 推 进 卫 生 工 作 的 依 法 治 理, 为 卫 生 改 革 与 发 展 营 造 良 好 法 治 环 境, 推 动 我 省 卫 生 事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更 好 地 维 护 人 民 群 众 健 康, 促 进 社 会 的 和 谐 发 展 ( 二 ) 工 作 原 则 坚 持 围 绕 中 心, 服 务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发 展 大 局 卫 生 系 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要 服 从 于 服 务 于 医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大 局, 为 确 保 医 改 顺 利 实 施 提 供 法 律 保 障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为 医 务 人 员 和 人 民 群 众 提 供 法 律 - 3 -

援 助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要 围 绕 医 疗 卫 生 保 健 工 作 展 开, 增 强 公 民 的 自 我 保 护 意 识, 用 法 律 手 段 维 护 医 患 双 方 的 合 法 权 益 坚 持 分 类 指 导, 增 强 卫 生 普 法 工 作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根 据 不 同 部 门 不 同 对 象 不 同 专 业 的 特 点 和 法 律 需 求, 确 定 针 对 性 的 普 法 教 育 内 容, 实 行 因 地 制 宜, 分 类 施 教 坚 持 学 用 结 合, 促 进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与 法 治 实 践 相 结 合 把 普 法 宣 传 教 育 与 卫 生 行 政 管 理 实 践 结 合 起 来, 着 力 解 决 群 众 关 心 的 热 点 和 难 点 问 题, 推 动 卫 生 行 业 依 法 管 理 坚 持 改 革 创 新, 丰 富 卫 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形 式 和 方 法 坚 持 法 制 文 化 与 医 院 文 化 相 结 合, 创 新 工 作 理 念, 丰 富 普 法 内 容, 努 力 达 到 普 法 形 式 和 普 法 效 果 相 统 一 ( 三 ) 总 体 目 标 通 过 广 泛 深 入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和 法 治 实 践 活 动, 努 力 实 现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与 医 务 人 员 学 法 用 法 需 求 相 一 致, 提 高 卫 生 系 统 依 法 治 理 的 自 觉 性, 提 高 依 法 行 政 和 依 法 管 理 的 能 力 与 水 平, 增 强 全 体 医 务 人 员 的 法 律 意 识 法 治 观 念 和 法 律 素 质, 形 成 学 法 守 法 用 法 的 良 好 氛 围 二 主 要 任 务 ( 一 ) 加 强 宪 法 和 国 家 基 本 法 律 制 度 的 教 育 把 深 入 学 习 宪 法 作 为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的 根 本 任 务, 大 力 宣 传 我 国 的 根 本 制 度 根 本 任 务 国 体 政 体 基 本 政 治 制 度 和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宣 传 公 民 基 本 权 利 和 义 务, 进 一 步 增 强 宪 法 意 识 公 民 意 识 爱 国 意 识 国 家 安 全 统 一 意 识 和 民 主 法 制 意 识, 形 成 - 4 -

崇 尚 宪 法 维 护 宪 法 权 威 的 良 好 氛 围 要 加 强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法 律 体 系 和 国 家 基 本 法 的 学 习 宣 传, 重 点 学 习 宪 法 相 关 法 民 法 商 法 行 政 法 经 济 法 社 会 法 刑 法 诉 讼 与 非 诉 讼 程 序 法 及 我 省 地 方 性 法 规, 在 卫 生 系 统 进 一 步 营 造 学 法 用 法 守 法 的 良 好 氛 围, 努 力 发 挥 法 律 在 医 疗 卫 生 工 作 中 规 范 引 导 和 保 障 作 用, 推 动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深 入 人 心, 提 高 我 省 卫 生 系 统 广 大 干 部 特 别 是 领 导 干 部 的 依 法 决 策 依 法 行 政 和 依 法 管 理 的 能 力 ( 二 ) 围 绕 卫 生 工 作 重 点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深 入 学 习 和 宣 传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相 关 政 策 措 施, 使 广 大 医 务 人 员 和 人 民 群 众 能 够 正 确 认 识 积 极 参 与 和 大 力 支 持 医 改 工 作 ; 学 习 宣 传 与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的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组 织 学 习 宣 传 规 范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围 绕 群 众 反 映 的 热 点 难 点 的 问 题, 深 入 开 展 以 学 法 律 讲 权 利 讲 义 务 讲 责 任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 学 习 规 范 医 疗 行 为 打 击 非 法 行 医 等 法 律 法 规, 促 进 全 体 医 务 人 员 依 法 行 使 权 利 履 行 义 务, 自 觉 用 法 律 规 范 行 为, 切 实 维 护 患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正 常 的 医 疗 秩 序 ; 学 习 宣 传 献 血 法, 推 动 公 民 无 偿 献 血, 加 强 血 液 管 理, 保 障 血 液 安 全, 打 击 非 法 采 供 血 行 为 ; 学 习 宣 传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职 业 病 防 治 等 法 律 法 规, 促 进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依 法 经 营 ( 三 ) 开 展 构 建 和 谐 医 患 关 系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学 习 宣 传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 学 习 宣 传 - 5 -

信 访 维 权 调 解 诉 讼 等 法 律 法 规, 强 化 医 疗 安 全, 预 防 纠 纷 发 生 ; 学 习 侵 权 责 任 医 疗 纠 纷 调 处 职 业 病 诊 断 鉴 定 和 疫 苗 异 常 反 映 处 理 等 法 律 法 规 医 疗 机 构 应 当 聘 用 法 律 顾 问, 明 确 机 构 职 能, 培 养 专 门 人 才 处 置 医 疗 纠 纷, 创 新 化 解 矛 盾 方 式, 引 导 公 民 依 法 有 序 表 达 合 理 诉 求 ( 四 ) 加 强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反 腐 倡 廉 法 制 教 育 以 领 导 干 部 和 医 务 人 员 为 重 点 加 强 行 政 监 察 法 审 计 法 廉 政 准 则 和 执 业 医 师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教 育, 坚 持 反 腐 倡 廉 宣 传 教 育 与 政 治 理 论 教 育 理 想 信 念 教 育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相 结 合, 倡 导 良 好 医 德 医 风, 引 导 医 务 人 员 树 立 正 确 的 价 值 观 和 利 益 观 要 充 分 发 挥 各 类 廉 政 法 纪 教 育 基 地 的 作 用, 运 用 身 边 反 面 典 型 案 例 开 展 警 示 教 育, 不 断 增 强 卫 生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和 医 务 人 员 反 腐 倡 廉 意 识, 提 高 廉 洁 自 律 的 自 觉 性 ( 五 ) 继 续 推 进 法 制 六 进 主 题 宣 传 活 动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要 组 织 开 展 卫 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进 机 关 进 乡 村 进 社 区 进 学 校 进 企 业 进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等 活 动, 各 地 要 落 实 责 任 单 位, 明 确 工 作 职 责, 量 化 工 作 指 标, 针 对 不 同 的 对 象, 选 择 相 应 内 容, 采 取 有 效 形 式 开 展 宣 传 教 育 要 结 合 12 4 全 国 法 制 宣 传 日 活 动, 利 用 各 种 卫 生 日 卫 生 法 律 宣 传 周 宣 传 月 活 动,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确 保 宣 传 活 动 取 得 实 效 ( 六 ) 强 化 依 法 治 理, 推 进 法 治 实 践 坚 持 普 法 教 育 与 卫 生 工 作 实 践 相 结 合,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工 作 的 开 展 认 真 贯 彻 国 务 院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要, 健 全 依 法 行 政 - 6 -

制 度, 严 格 依 法 行 政 程 序, 强 化 行 政 行 为 监 督, 建 立 和 完 善 卫 生 执 法 责 任 制 执 法 公 示 制 执 法 过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继 续 做 好 行 政 许 可 行 政 处 罚 案 卷 质 量 考 核 评 议 开 展 以 食 品 安 全 职 业 病 防 治 和 打 击 非 法 行 医 专 项 整 治 等 工 作 为 重 点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不 断 提 高 我 省 卫 生 系 统 依 法 行 政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维 护 良 好 的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秩 序 三 对 象 和 要 求 六 五 普 法 的 对 象 是 全 省 卫 生 系 统 的 广 大 干 部 职 工 企 事 业 经 营 单 位 管 理 人 员 卫 生 行 政 管 理 相 对 人 及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重 点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医 疗 卫 生 人 员 公 务 员 和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的 卫 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 一 )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学 法 用 法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的 领 导 干 部, 要 围 绕 增 强 依 法 决 策 依 法 管 理 依 法 办 事 的 意 识 和 能 力, 带 头 学 法 用 法 各 单 位 要 建 立 健 全 集 体 学 法 法 制 讲 座 法 制 培 训 法 律 知 识 考 试 考 核 等 制 度, 积 极 推 进 法 制 教 育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建 设 各 地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领 导 干 部 任 职 前 法 律 知 识 考 试 考 核 工 作, 把 依 法 决 策 依 法 管 理 依 法 办 事 等 考 核 结 果 纳 入 干 部 综 合 评 价 的 重 要 内 容, 做 到 正 确 行 使 权 利, 认 真 履 行 义 务 ( 二 ) 进 一 步 提 高 卫 生 系 统 公 务 员 及 执 法 人 员 法 制 意 识 卫 生 系 统 公 务 员 及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要 进 一 步 增 强 运 用 法 治 思 维 和 法 律 手 段 解 决 矛 盾 和 问 题 的 能 力, 加 大 国 家 基 本 法 律 和 卫 生 专 业 法 律 的 培 训 轮 训 复 训, 特 别 是 要 强 化 新 公 布 的 法 律 法 规 的 培 训, 适 时 更 新 法 律 知 识, 要 将 考 试 成 - 7 -

绩 作 为 公 务 员 考 核 任 用 定 级 和 晋 升 的 重 要 依 据 要 建 立 完 善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执 法 公 示 制 和 执 法 过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促 进 严 格 执 法 公 正 执 法 文 明 执 法 和 秉 公 执 法, 确 保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的 正 确 实 施 ( 三 ) 深 入 开 展 全 体 医 务 人 员 法 制 教 育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医 护 人 员 的 法 制 教 育, 学 习 掌 握 执 业 医 师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献 血 法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药 品 管 理 法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条 例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 护 士 条 例 等 与 本 职 工 作 有 关 的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尤 其 在 新 上 岗 人 员 培 训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中, 将 法 律 知 识 纳 入 培 训 内 容 要 通 过 集 中 培 训 案 例 ( 病 历 ) 讨 论 等 形 式, 进 一 步 增 强 法 律 意 识 和 法 律 素 养, 规 范 医 疗 行 为,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切 实 做 到 依 法 执 业 廉 洁 行 医 各 单 位 应 当 为 医 护 人 员 建 立 个 人 普 法 档 案, 将 法 制 学 习 成 绩 纳 入 年 度 工 作 目 标 考 核 范 围, 作 为 年 度 评 优 职 称 晋 升 和 竞 聘 上 岗 的 参 考 依 据 之 一 ( 四 ) 积 极 开 展 面 向 社 会 的 卫 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采 取 群 众 喜 闻 乐 见 的 形 式 向 社 会 宣 传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使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了 解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提 高 自 觉 遵 守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的 意 识, 特 别 要 加 大 食 品 安 全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和 职 业 病 防 治 的 宣 传 教 育, 加 大 遵 纪 守 法 和 依 法 表 达 利 益 诉 求 等 内 容 的 宣 传, 提 高 公 民 自 我 保 护 的 法 律 意 识 同 时 要 加 强 对 企 事 业 单 位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组 织 新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人 员 的 卫 生 法 制 宣 传, 提 高 诚 信 守 法 依 法 管 理 依 法 办 事 观 念 和 能 力, 针 对 目 前 社 会 转 型 时 期 出 现 的 各 种 矛 盾, 引 导 职 工 - 8 -

依 法 维 护 正 当 的 合 法 权 益 四 工 作 步 骤 和 安 排 卫 生 系 统 第 六 个 五 年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规 划 从 2011 年 开 始, 到 2015 年 结 束 分 为 以 下 三 个 阶 段 : ( 一 ) 宣 传 发 动 阶 段 :2012 年 1 月 30 日 前 1.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做 好 六 五 普 法 宣 传 发 动 和 组 织 工 作 成 立 卫 生 系 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领 导 小 组 及 办 公 室, 具 体 组 织 领 导 和 部 署 卫 生 系 统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2. 制 定 六 五 普 法 宣 传 教 育 实 施 规 划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和 省 属 各 单 位 要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六 五 普 法 实 施 规 划, 并 于 2012 年 1 月 底 前 报 省 卫 生 厅 备 案 规 划 措 施 要 求 具 体 可 行, 对 普 法 阶 段 的 各 项 工 作 作 出 具 体 安 排 3. 做 好 普 法 宣 传 骨 干 培 训 工 作 按 照 统 一 组 织 分 级 培 训 的 原 则 完 成 本 系 统 普 法 骨 干 队 伍 的 培 训 各 单 位 要 做 好 普 法 教 材 ( 资 料 ) 的 组 织 征 订 工 作, 基 本 教 材 要 求 做 到 每 人 一 册 ( 二 ) 组 织 实 施 阶 段 :2012 年 至 2015 年 2013 年 开 展 中 期 检 查 督 导 和 评 估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依 据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要 求, 结 合 地 方 普 法 工 作 实 际, 制 定 年 度 普 法 工 作 计 划 年 度 普 法 工 作 应 当 确 定 阶 段 性 目 标,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不 同 的 普 法 对 象,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分 期 分 批 地 组 织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具 体 方 法 : 1. 对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要 建 立 健 全 法 制 讲 座 制 度, 理 论 - 9 -

中 心 组 学 法 制 度,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考 核 制 度, 采 取 法 制 讲 座 座 谈 会 培 训 班 等 方 式, 进 行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2. 对 公 务 员 和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采 取 培 训 班 研 讨 班 法 制 讲 座 等 方 式 进 行 培 训, 并 把 考 试 成 绩 作 为 年 度 公 务 员 行 政 执 法 人 员 考 核 的 依 据 之 一 3. 对 全 体 医 务 人 员, 采 取 自 学 辅 导 和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组 织 学 习 卫 生 法 律 知 识, 也 可 采 取 培 训 班 讲 座 作 业 知 识 竞 赛 等 形 式 4. 对 管 理 相 对 人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可 采 取 举 办 专 题 讲 座 培 训 班 知 识 竞 赛 法 规 咨 询 法 制 宣 传 挂 图 板 报 以 及 网 络 培 训 等 多 种 形 式 组 织 法 律 知 识 的 学 习, 同 时 也 可 以 利 用 报 刊 广 播 电 视 等 多 种 媒 体 进 行 生 动 活 泼 的 普 法 宣 传 活 动 通 过 多 样 化 的 宣 传 形 式, 开 展 经 常 性 的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使 社 会 公 众 学 习 和 了 解 卫 生 法 律 的 基 本 常 识, 提 高 维 权 意 识, 自 觉 遵 守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各 地 要 利 用 每 年 的 全 国 法 制 宣 传 日 (12 月 4 日 ) 和 消 费 者 活 动 日, 组 织 形 式 多 样 的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 三 ) 检 查 验 收 阶 段 :2015 年 下 半 年 按 照 六 五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规 划 确 定 的 工 作 目 标, 由 省 卫 生 厅 制 订 考 核 验 收 标 准 ( 另 行 下 发 ),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进 行 自 查, 并 将 工 作 总 结 报 省 卫 生 厅 普 法 办, 省 卫 生 厅 将 组 织 抽 查 验 收, 根 据 检 查 情 况 予 以 表 彰 五 组 织 领 导 与 保 障 措 施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明 确 工 作 职 责 厅 成 立 普 法 领 导 - 10 -

小 组 及 办 公 室 厅 普 法 办 负 责 全 省 卫 生 系 统 的 普 法 工 作 ; 厅 法 规 处 会 同 人 事 处 负 责 厅 机 关 公 务 员 普 法 培 训 ; 厅 直 属 机 关 党 委 负 责 厅 直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的 普 法 工 作 ; 各 业 务 处 室 负 责 专 业 法 律 的 宣 传 教 育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领 导 小 组, 指 导 本 辖 区 开 展 普 法 工 作 各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要 成 立 普 法 组 织, 加 强 普 法 办 公 室 的 建 设, 明 确 机 构 职 责, 督 促 普 法 计 划 的 实 施, 及 时 做 好 年 度 普 法 情 况 的 汇 总 上 报 工 作 ( 二 ) 落 实 普 法 经 费, 确 保 普 法 教 材 各 单 位 要 保 证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经 费 的 落 实, 为 每 一 位 职 工 提 供 必 要 的 法 制 教 育 教 材 和 资 料, 按 照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和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要 求, 如 期 完 成 普 法 宣 传 教 育 任 务 ( 三 ) 加 强 阵 地 建 设, 创 新 普 法 形 式 各 地 要 着 力 培 养 专 兼 职 相 结 合 的 卫 生 普 法 宣 传 队 伍, 承 担 卫 生 专 业 法 律 的 宣 传 教 育 任 务 要 发 挥 大 专 院 校 和 学 会 ( 协 会 ) 等 群 众 团 体 的 作 用, 开 展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的 培 训 教 育 活 动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可 以 利 用 宣 传 窗 ( 栏 ) 宣 传 画 等 宣 传 阵 地 进 行 普 法 教 育, 组 织 职 工 开 展 文 艺 演 出 知 识 竞 赛 演 讲 等 形 式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省 卫 生 厅 将 组 织 建 立 浙 江 省 卫 生 普 法 讲 师 团, 为 各 地 普 法 提 供 师 资 力 量 ( 四 ) 健 全 考 评 体 系, 总 结 先 进 经 验 各 地 要 加 强 对 普 法 工 作 的 监 督 检 查, 及 时 总 结 普 法 工 作 中 的 先 进 经 验 ; 各 单 位 要 建 立 法 制 教 育 年 度 评 估 考 核 机 制, 将 考 核 结 果 纳 入 年 度 工 作 目 标 考 核 内 容, 对 普 法 成 绩 显 著 的 个 人 应 当 予 以 表 彰 和 - 11 -

奖 励, 充 分 调 动 职 工 学 法 的 积 极 性, 把 六 五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主 题 普 法 教 育 规 划 通 知 抄 送 : 卫 生 部 普 法 办, 省 普 法 办 浙 江 省 卫 生 厅 办 公 室 2011 年 12 月 9 日 印 发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