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科 大 党 发 2014 8 号 关 于 印 发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规 程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党 支 部 :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规 程 ( 试 行 ) 已 经 2014 年 6 月 16 日 召 开 的 中 共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委 员 会 2014 年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印 发,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特 此 通 知 中 共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委 员 会 2014 年 6 月 19 日 1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规 程 ( 试 行 ) 为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控 制 总 量 优 化 结 构 提 高 质 量 发 挥 作 用 的 总 要 求, 促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和 省 市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本 规 程 第 一 章 建 立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第 一 条 申 请 人 向 党 支 部 递 交 入 党 申 请 书 ( 附 自 传 ) ( 一 ) 入 党 申 请 书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和 入 党 态 度 ; 在 政 治 思 想 学 习 工 作 等 方 面 的 主 要 表 现 ; 主 要 优 缺 点 和 今 后 努 力 方 向 ( 二 ) 自 传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主 要 经 历 家 庭 成 员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有 关 情 况 需 要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其 他 情 况 和 问 题 第 二 条 党 支 部 与 申 请 人 谈 话 党 支 部 接 到 申 请 书 后, 应 及 时 对 入 党 申 请 人 有 关 信 息 进 行 登 记 党 支 部 还 应 在 一 个 月 内 安 排 支 部 党 员 同 申 请 人 谈 话, 进 行 引 导 鼓 励 和 教 育, 帮 助 入 党 申 请 人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第 三 条 党 支 部 研 究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入 党 申 请 人 中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应 当 采 取 党 员 推 荐 群 团 组 织 推 优 等 方 式 产 生 人 选, 由 支 委 会 (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由 2
支 部 大 会, 下 同 ) 研 究 决 定 党 支 部 应 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上 报 学 校 党 委 备 案, 并 通 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本 人, 要 求 其 写 出 本 人 自 传, 填 写 要 求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第 四 条 党 支 部 指 定 培 养 联 系 人 培 养 联 系 人 由 一 至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担 任, 负 责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教 育 和 培 养 党 支 部 应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联 系 人 明 确 责 任 和 要 求 培 养 联 系 人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 ( 一 ) 向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介 绍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 ( 二 ) 了 解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政 治 觉 悟 道 德 品 质 现 实 表 现 和 家 庭 情 况 等, 做 好 培 养 教 育 工 作, 引 导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 ( 三 ) 及 时 向 党 支 部 汇 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情 况 ; ( 四 ) 向 党 支 部 提 出 能 否 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意 见 第 五 条 党 支 部 定 期 调 整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党 支 部 每 半 年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一 次 考 察, 并 及 时 调 整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名 单 学 校 党 委 根 据 各 党 支 部 反 馈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考 察 情 况, 每 年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的 状 况 作 一 次 分 析, 针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采 取 措 施 加 以 改 进 第 六 条 及 时 上 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计 划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发 展 计 划 需 经 支 部 委 员 会 讨 论 通 过, 并 报 学 校 党 委 研 究 决 定 各 党 支 部 应 于 每 年 3 月 份 和 9 月 份, 分 3
别 将 半 年 度 的 发 展 计 划 报 学 校 党 委 备 案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教 育 和 考 察 第 七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教 育 内 容 与 目 标 ( 一 ) 主 要 内 容 :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 党 章 ;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以 及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等 ( 二 ) 教 育 目 标 : 通 过 教 育, 要 求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对 党 的 基 本 理 论 基 本 路 线 基 本 纲 领 基 本 经 验 和 基 本 知 识 有 深 刻 理 解, 从 而 进 一 步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树 立 正 确 的 世 界 观 人 生 观 和 价 值 观, 确 立 共 产 主 义 理 想 信 念 第 八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主 要 培 养 途 径 ( 一 ) 培 养 联 系 人 日 常 的 教 育 帮 助 ; ( 二 ) 参 加 党 的 有 关 活 动 ; ( 三 ) 党 校 集 中 培 训 ; ( 四 ) 由 组 织 分 配 一 定 的 社 会 工 作, 加 强 实 践 锻 炼 ; ( 五 ) 定 期 汇 报 思 想 学 习 工 作 情 况, 每 季 度 至 少 书 面 汇 报 一 次 ; ( 六 ) 其 他 教 育 途 径 第 九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考 察 要 求 ( 一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考 察 期 为 一 年 以 上 党 支 部 每 半 年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一 次 专 题 考 察, 主 要 考 察 他 们 的 入 党 动 机 政 治 立 场 思 想 觉 悟 和 学 习 工 作 表 现, 并 把 考 察 情 况 填 4
入 要 求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要 注 意 掌 握 表 中 的 时 间 顺 序 即 工 作 顺 序 按 先 后 顺 序 一 般 为 : 党 小 组 ( 团 支 部 ) 推 荐 意 见 支 部 对 申 请 人 的 政 历 了 解 意 见 支 委 会 ( 或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支 部 大 会 ) 讨 论 是 否 列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意 见 考 察 意 见 综 合 政 审 结 论 党 内 外 群 众 公 开 测 评 意 见 支 委 会 或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发 展 对 象 意 见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 二 ) 考 察 可 采 取 直 接 谈 话 群 众 座 谈 个 别 访 谈 查 阅 有 关 材 料 听 取 本 人 汇 报 ( 口 头 书 面 ) 等 多 种 方 式 ( 三 ) 考 察 材 料 一 般 包 括 : 入 党 申 请 书 思 想 汇 报 党 内 外 群 众 及 有 关 方 面 的 反 映 意 见 座 谈 记 录 学 习 成 绩 奖 惩 材 料 团 组 织 推 荐 材 料 要 求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等 第 三 章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和 考 察 第 十 条 确 定 发 展 对 象 对 经 过 一 年 以 上 培 养 和 考 察 基 本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听 取 党 小 组 培 养 联 系 人 党 员 和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支 部 委 员 会 讨 论 同 意 并 报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后, 可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 一 ) 征 求 党 内 同 志 意 见 可 采 取 个 别 谈 话 或 书 面 征 求 意 见 党 员 会 议 征 询 意 见 等 方 式, 包 括 听 取 培 养 联 系 人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过 程 的 汇 报 及 意 见 设 立 党 小 组 的, 应 听 取 党 小 组 的 讨 论 意 见 ( 二 ) 征 求 党 外 群 众 意 见 原 则 上 应 采 取 座 谈 会 的 方 式, 5
党 支 部 派 一 至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召 开 座 谈 会,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反 映 ( 特 殊 情 况 下 也 可 采 取 个 别 谈 话 或 书 面 征 求 意 见 的 方 式 进 行 ) 发 展 学 生 入 党 座 谈 会 的 党 内 外 人 数 不 少 于 10 人, 发 展 教 职 工 入 党 座 谈 会 的 党 内 外 人 数 不 少 于 8 人 ( 人 数 不 够 的, 党 支 部 应 加 以 说 明 ) 座 谈 会 应 在 考 察 期 近 一 年, 党 支 部 准 备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之 前 召 开 ( 三 ) 发 展 学 生 入 党, 应 征 求 班 主 任 辅 导 员 任 课 老 师 导 师 和 有 关 分 管 领 导 的 意 见 ; 发 展 教 职 工 入 党, 还 应 征 求 所 在 部 门 行 政 负 责 人 的 意 见 ( 四 ) 征 求 意 见 的 记 录 应 有 谈 话 人 征 求 意 见 人 和 记 录 人 签 名 ( 五 ) 在 党 内 外 群 众 座 谈 会 征 求 意 见 反 馈 中, 赞 成 发 展 者 低 于 五 分 之 四, 或 反 对 发 展 者 超 过 五 分 之 一 的, 原 则 上 不 能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第 十 一 条 确 定 入 党 介 绍 人 发 展 对 象 应 当 有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入 党 介 绍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一 般 由 培 养 联 系 人 担 任, 也 可 由 党 组 织 指 定 入 党 介 绍 人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 ( 一 ) 向 发 展 对 象 解 释 党 的 纲 领 章 程, 说 明 党 员 的 条 件 义 务 和 权 利 ; ( 二 ) 认 真 了 解 发 展 对 象 的 入 党 动 机 政 治 觉 悟 道 德 品 质 工 作 经 历 现 实 表 现 等 情 况, 如 实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 6
( 三 ) 指 导 发 展 对 象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并 认 真 填 写 自 己 的 意 见 ; ( 四 ) 向 支 部 大 会 负 责 地 介 绍 发 展 对 象 的 情 况 ; ( 五 ) 发 展 对 象 批 准 为 预 备 党 员 后, 继 续 对 其 进 行 教 育 帮 助 第 十 二 条 党 支 部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 一 ) 党 支 部 对 确 定 的 发 展 对 象 要 及 时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 可 请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配 合 ), 并 形 成 政 审 综 合 报 告 ( 附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 没 有 经 过 政 审 或 政 审 不 合 格 的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 二 ) 政 审 的 基 本 方 法 是 : 同 本 人 谈 话, 查 阅 有 关 档 案 材 料, 找 有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了 解, 进 行 函 调 ; 必 要 时 进 行 外 调 ( 外 调 一 般 应 有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参 加 ) 在 听 取 本 人 介 绍 和 查 阅 有 关 材 料 后, 情 况 清 楚 的 可 不 再 函 调 或 外 调 ( 三 ) 政 审 综 合 报 告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发 展 对 象 基 本 概 况 和 简 历 ; 直 系 亲 属 和 与 本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政 治 情 况 以 及 对 其 本 人 的 影 响 ; 本 人 对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态 度, 重 大 政 治 问 题 上 的 表 现 ; 调 查 结 论 意 见 落 款 时, 要 写 上 调 查 人 姓 名 党 支 部 名 称 和 调 查 时 间 证 明 材 料 要 加 盖 出 具 证 明 的 单 位 党 组 织 公 章 第 十 三 条 进 行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发 展 对 象 必 须 参 加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 由 学 校 党 委 组 织 安 排 ) 培 训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三 天 ( 或 不 少 于 二 十 四 个 学 时 ), 7
主 要 学 习 党 章 关 于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的 若 干 准 则 等 文 件, 中 央 组 织 部 组 织 编 写 的 入 党 教 材 可 作 为 学 习 辅 导 资 料 相 关 培 训 材 料 归 入 个 人 入 党 档 案 未 经 培 训 的, 原 则 上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第 四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和 审 批 第 十 四 条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党 章 规 定 的 程 序 办 理 第 十 五 条 入 党 材 料 的 上 报 审 查 党 支 部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入 党 材 料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并 经 支 委 会 集 体 讨 论 认 为 合 格 后, 应 及 时 报 送 学 校 党 委 预 审 学 校 党 委 经 过 审 查 ( 需 要 时 可 听 取 学 校 纪 委 的 意 见 ), 对 符 合 要 求 的, 同 意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并 形 成 审 查 意 见 学 校 党 委 再 将 审 查 结 果 书 面 通 知 报 审 党 支 部, 并 向 审 查 合 格 的 发 展 对 象 发 放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送 审 材 料 应 包 括 : 入 党 申 请 书 ; 自 传 简 历 和 思 想 汇 报 ; 推 优 表 和 要 求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 党 课 培 训 材 料 ; 政 审 材 料 ;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原 始 记 录 等 发 展 对 象 未 来 三 个 月 将 要 离 开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的, 原 则 上 不 办 理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手 续 第 十 六 条 召 开 党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经 学 校 党 委 预 审 合 格 的 发 展 对 象, 由 支 部 委 员 会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是 否 接 收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8
( 一 ) 申 请 人 填 写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经 审 定 合 格 后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 二 ) 支 部 大 会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主 要 程 序 如 下 : 1. 支 部 大 会 由 党 支 部 书 记 或 组 织 委 员 主 持 主 持 人 宣 布 开 会, 报 告 出 席 会 议 的 党 员 人 数, 提 出 会 议 的 议 题 及 开 好 会 议 的 具 体 要 求, 制 定 会 议 记 录 人 员 ; 2. 发 展 对 象 汇 报 自 己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本 人 履 历 现 实 表 现 家 庭 和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等 ; 3. 入 党 介 绍 人 介 绍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情 况, 并 对 其 能 否 入 党 表 明 意 见 ; 4. 支 委 员 向 支 部 大 会 报 告 对 发 展 对 象 审 查 的 情 况 及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情 况 ; 5. 与 会 党 员 发 表 意 见, 对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入 党 进 行 充 分 讨 论, 讨 论 中 要 实 事 求 是, 肯 定 成 绩, 指 出 缺 点 和 不 足 ; 6. 发 展 对 象 对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的 情 况 表 明 自 己 的 态 度, 对 讨 论 中 党 员 提 出 的 有 关 问 题 能 够 解 释 说 明 的, 做 出 实 事 求 是 的 解 释 和 说 明 ; 7. 与 会 正 式 党 员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赞 成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即 可 做 出 同 意 接 收 申 请 人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会 前 正 式 向 支 部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的, 应 统 计 在 票 数 内 大 会 讨 论 表 决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时 申 请 人 不 必 回 避 9
( 三 ) 注 意 事 项 如 下 : 1. 与 会 正 式 党 员 人 数 必 须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 2. 申 请 入 党 人 及 其 入 党 介 绍 人 必 须 参 加 支 部 大 会 ; 3. 讨 论 两 个 以 上 ( 包 括 两 个 ) 发 展 对 象 时, 必 须 逐 个 讨 论 和 投 票 表 决 ; 4. 支 部 决 议 应 及 时 填 写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决 议 内 容 包 括 : 发 展 对 象 的 主 要 表 现 ; 应 到 会 和 实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人 数 ; 表 决 结 果 ; 通 过 决 议 的 日 期 ; 支 部 书 记 签 名 5. 党 员 的 入 党 时 间 为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时 间 ; 6. 对 赞 成 票 未 过 半 数 的 发 展 对 象, 半 年 之 内 不 得 再 次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第 十 七 条 党 支 部 将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上 报 审 批 党 支 部 应 将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填 写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并 连 同 发 展 对 象 的 入 党 申 请 书 政 治 审 查 材 料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材 料 等, 一 并 报 送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第 十 八 条 学 校 党 委 对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由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程 序 如 下 : ( 一 ) 党 委 审 批 前, 要 指 派 党 委 委 员 或 组 织 员 对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和 有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广 泛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并 同 发 展 对 象 谈 话, 作 进 一 步 考 察 教 育 谈 话 人 10
应 将 谈 话 情 况 和 自 己 对 发 展 对 象 能 否 入 党 的 意 见, 如 实 填 写 在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上, 签 名 签 章 后 向 党 委 汇 报 谈 话 情 况 ( 二 ) 党 委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五 个 工 作 日 ( 三 ) 召 开 党 委 会 议 审 批 党 委 主 要 审 议 发 展 对 象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入 党 手 续 是 否 完 备 审 批 党 员 时 必 须 集 体 讨 论, 逐 个 表 决 发 展 对 象 符 合 党 员 条 件 入 党 手 续 完 备 的, 批 准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审 批 意 见 写 入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注 明 预 备 期 起 止 时 间 预 备 党 员 的 预 备 期 为 一 年, 从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之 日 算 起 ( 四 ) 及 时 反 馈 审 批 结 果 对 批 准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党 委 书 面 通 知 报 批 的 党 支 部, 同 时 下 发 中 共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登 记 表, 党 支 部 应 及 时 通 知 本 人 并 在 党 员 大 会 上 宣 布 对 未 被 批 准 入 党 的, 党 委 通 知 党 支 部 和 本 人, 并 做 好 思 想 工 作 ( 五 ) 党 委 对 党 支 部 上 报 的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应 当 在 三 个 月 内 审 批, 并 报 上 级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备 案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可 适 当 延 长 审 批 时 间, 但 不 得 超 过 六 个 月 第 五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和 考 察 第 十 九 条 党 组 织 应 当 通 过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听 取 本 人 汇 报 个 别 谈 心 集 中 培 训 实 践 锻 炼 等 方 式, 对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教 育 和 考 察 11
第 二 十 条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面 对 党 旗 进 行 入 党 宣 誓 举 行 入 党 宣 誓 的 时 间, 应 尽 可 能 在 学 校 党 委 批 准 预 备 党 员 后 及 时 举 行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由 学 校 党 委 配 合 预 备 党 员 所 在 党 支 部 组 织 进 行 入 党 宣 誓 仪 式 的 程 序 如 下 ( 供 参 考 ): ( 一 ) 奏 ( 唱 ) 国 际 歌 ; ( 二 ) 党 组 织 负 责 人 ( 一 般 为 党 支 部 书 记 ) 致 词 ; ( 三 ) 预 备 党 员 宣 誓 ( 宣 誓 人 领 誓 人 面 向 党 旗, 举 起 右 手 握 拳 过 肩, 领 誓 人 逐 句 领 读, 宣 誓 人 跟 读, 宣 读 完 誓 词, 宣 誓 人 逐 一 报 出 姓 名 ); ( 四 ) 预 备 党 员 代 表 发 言 ; ( 五 ) 党 组 织 负 责 人 讲 话 第 二 十 一 条 设 立 党 小 组 的 支 部, 应 及 时 将 预 备 党 员 编 入 党 小 组 第 二 十 二 条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的 教 育 培 养 和 考 察 党 支 部 及 其 培 养 联 系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可 通 过 听 取 本 人 汇 报 个 别 谈 话 征 求 意 见 集 中 培 训 布 置 任 务 实 践 锻 炼 等 方 式, 重 点 了 解 预 备 党 员 是 否 具 有 坚 定 的 共 产 主 义 信 念 ; 是 否 坚 决 拥 护 和 执 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 是 否 自 觉 执 行 党 的 决 议, 严 守 党 纪 ; 是 否 在 学 校 各 项 工 作 中 起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 是 否 自 觉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坚 持 党 和 人 民 的 利 益 高 于 一 切 ; 是 否 认 真 克 服 和 改 正 入 党 时 尚 存 在 的 缺 点 等 12
党 支 部 需 按 季 度 将 教 育 考 察 情 况 填 入 中 共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登 记 表 第 二 十 三 条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间, 应 按 季 度 定 期 总 结 思 想 学 习 和 工 作 情 况, 并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党 支 部 每 半 年 要 进 行 综 合 考 察 一 次,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同 本 人 谈 话 第 二 十 四 条 预 备 党 员 因 工 作 或 学 习 情 况 变 动 离 开 学 校 时, 学 校 党 委 和 党 支 部 应 及 时 将 教 育 考 察 的 情 况, 认 真 负 责 地 介 绍 给 接 收 单 位 党 组 织 对 工 作 调 动 升 学 或 毕 业 暂 未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等 原 因 新 转 入 的 预 备 党 员, 学 校 党 委 及 各 党 支 部 要 重 新 甄 别 其 身 份, 认 真 审 核 其 入 党 材 料,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第 六 章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第 二 十 五 条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后, 党 支 部 应 及 时 讨 论 其 能 否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按 期 转 正 ; 不 完 全 具 备 条 件, 需 进 一 步 教 育 和 考 察 的, 可 延 长 一 次 预 备 期 ; 不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不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应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按 期 转 正 延 长 预 备 期 和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都 必 须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并 报 学 校 党 委 批 准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时 间 不 能 少 于 半 年 长 于 一 年, 延 长 预 备 期 只 能 延 长 一 次 延 长 预 备 期 同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一 样, 都 不 是 党 的 纪 律 处 分, 但 必 须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作 出 决 议, 填 入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并 报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被 延 长 预 备 13
期 的 党 员 预 备 期 未 满, 不 能 提 前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延 长 预 备 期 满 后, 由 党 支 部 根 据 其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作 出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或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决 议, 并 报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应 主 动 向 所 在 党 组 织 提 出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 书 面 申 请 对 预 备 期 满 未 向 党 组 织 提 出 转 正 申 请 的 预 备 党 员, 党 支 部 一 方 面 要 及 时 进 行 提 醒, 另 一 方 面 要 弄 清 原 因,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进 行 教 育 和 处 理 对 经 提 醒 仍 不 提 出 转 正 申 请 的, 应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第 二 十 六 条 预 备 党 员 违 犯 党 纪, 情 节 较 轻, 尚 可 保 留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应 当 对 其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或 延 长 预 备 期 ; 情 节 较 重 的, 应 当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第 二 十 七 条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程 序 如 下 : ( 一 ) 本 人 提 出 书 面 转 正 申 请 ; ( 二 ) 预 备 党 员 所 在 党 小 组 进 行 讨 论, 提 出 对 预 备 党 员 能 否 按 期 转 正 的 意 见 ; ( 三 ) 党 支 部 征 求 党 内 和 党 外 群 众 的 意 见, 并 进 行 党 内 外 民 主 测 评 ; ( 四 ) 支 委 会 进 行 审 查, 综 合 分 析 预 备 党 员 能 否 按 期 转 正, 形 成 意 见, 准 备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 ( 五 )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主 要 程 序 如 下 : 1. 会 议 主 持 人 由 支 部 书 记 或 组 织 委 员 担 任 主 持 人 宣 布 开 会, 报 告 出 席 会 议 的 党 员 人 数, 提 出 会 议 议 题 及 会 议 要 14
求, 指 定 会 议 记 录 人 员 ; 2. 申 请 转 正 的 党 员 汇 报 自 己 在 预 备 期 间 的 表 现, 肯 定 成 绩 和 进 步, 找 出 缺 点 和 不 足, 表 明 态 度 和 决 心, 向 党 组 织 说 明 有 关 问 题 ; 3. 党 小 组 ( 或 介 绍 人 ) 介 绍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间 的 表 现, 并 表 明 是 否 同 意 其 转 正 的 意 见 ; 4. 支 委 会 介 绍 对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间 的 教 育 考 察 情 况, 提 出 是 否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 意 见 ; 5. 支 部 大 会 进 行 讨 论 与 会 党 员 充 分 发 表 意 见, 并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形 成 决 议 ; 6. 支 部 大 会 结 束 后, 支 委 会 将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填 入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支 部 书 记 签 名 盖 章, 及 时 上 报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7. 注 意 事 项 :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支 部 大 会, 预 备 党 员 本 人 必 须 参 加 ; 与 会 正 式 党 员 人 数 必 须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 同 意 转 正 人 数 必 须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第 二 十 八 条 学 校 党 委 对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进 行 审 批 ( 一 ) 党 委 对 党 支 部 上 报 的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决 议, 应 在 三 个 月 内 审 批 主 要 程 序 如 下 : 党 委 审 批 前, 需 对 转 正 对 象 在 校 内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不 少 于 五 个 工 作 日 对 公 示 期 内 无 异 议 或 所 反 映 问 题 不 存 在 的 15
公 示 对 象, 要 进 一 步 审 查 其 对 党 是 否 忠 诚 入 党 手 续 和 入 党 程 序 是 否 齐 全 完 备, 是 否 符 合 党 章 规 定 党 委 再 召 开 党 委 会 集 体 讨 论 是 否 同 意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并 作 出 审 批 决 议 填 入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注 明 党 龄 起 始 时 间 或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起 止 时 间 党 员 的 党 龄, 从 预 备 期 满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之 日 算 起 ( 二 ) 审 批 结 果 应 及 时 通 知 报 批 党 支 部 党 支 部 接 到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结 果 后, 党 支 部 书 记 或 支 部 委 员 要 与 被 审 批 对 象 谈 话, 并 将 审 批 结 果 在 党 员 大 会 上 宣 布 第 二 十 九 条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后, 党 支 部 应 将 其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入 党 和 转 正 申 请 书 自 传 要 求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登 记 表 中 共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表 政 审 综 合 报 告 等 材 料, 交 党 委 存 入 本 人 人 事 档 案, 其 他 材 料 归 入 文 书 档 案 无 人 事 档 案 的, 建 立 党 员 档 案, 由 学 校 党 委 妥 为 保 存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条 本 规 程 由 党 政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规 程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党 政 办 公 室 2014 年 6 月 19 日 印 发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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