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 织 领 导 根 据 合 肥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合 教 2016 139 号 ) 文 件 要 求, 今 年 合 肥 一 中 合 肥 六 中 合 肥 八 中 特 长 生 招 生 工 作 在 合 肥 市 中 小 学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的 领 导 下, 由 合 肥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其 他 各 校 特 长 生 招 生 办 法 在 报 经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审 核 后, 自 主 组 织 实 施 二 相 关 要 求 ( 一 ) 加 强 专 业 考 核 过 程 监 督 由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组 织 专 家 对 报 考 各 个 项 目 的 考 生 进 行 考 核 和 认 证, 并 根 据 各 校 专 业 考 核 情 况, 抽 调 局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对 学 校 考 务 工 作 是 否 规 范 程 序 是 否 到 位 评 分 过 程 是 否 客 观 公 正 进 行 全 程 监 督 同 时, 局 相 关 部 门 组 成 督 查 组, 对 各 校 执 行 规 定 情 况 进 行 督 查 ( 二 ) 严 格 实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明 确 工 作 责 任 各 特 长 生 招 生 学 校 校 长 为 专 业 考 核 工 作 第 一 责 任 人, 全 面 负 责 本 校 专 业 考 核 管 理 工 作, 并 妥 善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积 极 处 理 投 诉 咨 询 和 舆 情 反 映 ; 分 管 校 长 及 参 与 此 项 工 作 的 学 校 人 员 明 确 分 工, 各 负 其 责 ; 建 立 健 全 校 内 监 督 机 制, 切 实 履 行 监 -2-
督 职 责 ( 三 ) 规 范 操 作 程 序, 严 肃 工 作 纪 律 各 校 要 做 好 组 织 领 导 考 务 保 障 政 策 宣 传 等 工 作, 严 肃 考 风 考 纪, 安 排 认 真 负 责 的 人 员 参 与 考 务 工 作 考 务 工 作 人 员 要 增 强 责 任 意 识 奉 献 意 识, 恪 尽 职 守 廉 洁 自 律, 严 格 执 行 市 教 育 局 和 学 校 规 定, 不 得 擅 自 承 诺, 严 禁 接 受 考 生 家 长 宴 请 馈 赠, 对 违 规 行 为 一 经 查 实, 将 依 据 规 定 严 肃 追 究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同 时 符 合 多 项 报 名 资 格 的 考 生 仅 限 报 考 一 项, 不 得 兼 报 市 教 育 局 监 督 举 报 电 话 :63505156 63505200 62817341 附 件 :1.2016 年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科 技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实 施 办 法 2.2016 年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音 乐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实 施 办 法 3.2016 年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体 育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实 施 办 法 -3-
附 件 1 根 据 合 肥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要 求, 今 年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科 技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由 合 肥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结 合 我 市 的 实 际 情 况, 特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一 招 生 原 则 1.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2. 学 生 自 愿 原 则 3. 择 优 录 取 原 则 4. 分 校 录 取 原 则 二 招 生 类 别 计 划 1. 招 生 类 别 : 青 少 年 科 技 创 新 青 少 年 信 息 学 青 少 年 电 脑 机 器 人 2. 招 生 计 划 : 合 肥 一 中 50 人, 合 肥 六 中 35 人, 合 肥 八 中 50 人 三 报 名 条 件 1.2016 年 合 肥 市 区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4-
2. 符 合 特 长 生 报 名 资 格 3. 同 时 符 合 多 项 报 名 资 格 的 仅 限 报 考 一 项, 不 得 兼 报 咨 询 电 话 :62858227 62817341 四 报 名 资 格 凡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均 可 报 名, 1. 在 初 中 阶 段 获 由 国 家 省 或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科 协 主 办 的 青 少 年 科 技 创 新 大 赛 创 新 成 果 竞 赛 项 目 市 级 个 人 一 等 奖 或 省 级 个 人 一 二 等 奖 及 以 上 ( 应 有 获 奖 证 书 ) 2. 在 初 中 阶 段 获 由 省 或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科 协 主 办 的 青 少 年 信 息 学 奥 林 匹 克 竞 赛 市 级 一 等 奖 二 等 奖 或 省 级 一 二 三 等 奖 个 人 项 目 队 员 ; 在 初 中 阶 段 获 全 国 青 少 年 信 息 学 奥 林 匹 克 联 赛 省 级 一 等 奖 个 人 项 目 队 员 ( 须 是 全 国 计 算 机 学 会 组 织, 且 有 获 奖 证 书 ) 3. 在 初 中 阶 段 获 由 国 家 省 或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科 协 主 办 的 青 少 年 电 脑 机 器 人 比 赛 市 级 一 等 奖 省 级 一 等 奖 或 全 国 三 等 奖 及 以 上 ( 应 有 获 奖 证 书 ) 五 报 名 程 序 具 备 科 技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条 件 的 考 生, 于 2016 年 5 月 12-13 日 凭 初 中 毕 业 学 校 的 证 明 获 奖 证 书 (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中 考 准 考 号 ( 即 体 育 或 实 验 考 试 准 考 证 上 16301*** 开 头 的 12 位 号 码 ) 到 合 肥 六 中 ( 三 孝 口 校 区 ) 报 名, 并 接 受 资 格 审 查, 逾 期 不 再 办 -5-
理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将 于 5 月 18 日 在 合 肥 教 育 信 息 网 上 公 示 报 名 学 生 名 单 学 校 和 条 件, 公 示 期 为 3 个 工 作 日 报 名 地 点 : 合 肥 六 中 ( 三 孝 口 区 ) 报 名 时 间 :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4:30-17:00 六 考 核 及 认 证 凡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考 生 均 需 参 加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组 织 的 专 业 考 核 考 核 时 间 :5 月 21-22 日 考 核 地 点 : 合 肥 六 中 ( 三 孝 口 校 区 ) 考 核 方 式 : 考 核 采 用 定 性 和 定 量 评 价 的 方 式, 评 委 现 场 评 定 合 格 与 否, 并 当 场 告 知 考 生 本 人 七 审 核 公 示 5 月 26 日, 在 合 肥 教 育 信 息 网 上 公 示 科 技 类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名 单 八 志 愿 填 报 凡 取 得 科 技 类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证 的 考 生, 均 须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凡 具 备 报 考 资 格 而 不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的 考 生,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具 备 多 种 报 考 资 格 的 考 生, 只 能 填 报 一 个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不 得 兼 报, 否 则 视 为 无 效 九 录 取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根 据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各 类 特 长 生 招 收 计 -6-
划 数, 依 据 考 生 志 愿 按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录 取 所 有 特 长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必 须 达 到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的 要 求,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必 须 达 到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分 数 线 十 几 点 说 明 1. 凡 未 按 规 定 时 间 报 名 和 参 加 专 业 考 核 的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2. 取 得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证 的 考 生 如 不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将 不 参 加 特 长 生 的 录 取 3. 凡 在 特 长 生 招 生 中 弄 虚 作 假 或 徇 私 舞 弊 者, 一 经 发 现, 取 消 特 长 生 或 评 委 资 格, 并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4. 具 体 专 业 考 核 细 则 另 行 发 布 -7-
附 件 2 根 据 合 肥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要 求, 今 年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音 乐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由 合 肥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结 合 我 市 的 实 际 情 况, 特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一 招 生 原 则 1.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2. 考 生 自 愿 原 则 3. 择 优 录 取 原 则 4. 分 校 录 取 原 则 二 招 生 类 别 计 划 -8- 招 生 学 校 类 别 招 生 人 数 合 肥 一 中 西 洋 乐 30 合 肥 六 中 声 乐 30 合 肥 八 中 民 乐 30 三 报 名 条 件 1.2016 年 合 肥 市 区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2. 符 合 特 长 生 报 名 资 格 3. 同 时 符 合 多 项 报 名 资 格 的 仅 限 报 考 一 项, 不 得 兼 报 咨 询 电 话 :63688983 62817341 四 报 名 资 格 凡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均 可 报 名 : 1. 取 得 由 国 家 教 育 部 门 认 证 的 专 业 音 乐 考 级 机 构 颁 发 的 器 乐 六 级 ( 含 六 级 ) 以 上 证 书 ; 2. 初 中 阶 段 在 县 区 及 以 上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主 办 的 艺 术 比 赛 展 演 活 动 中 个 人 项 目 获 县 区 一 等 奖 市 级 二 等 奖 及 以 上, 集 体 项 目 获 市 级 一 等 奖 及 以 上 3. 初 中 阶 段 学 校 合 唱 团 成 员, 可 以 报 考 声 乐 项 目 五 报 名 程 序 具 备 音 乐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条 件 的 考 生, 于 5 月 12-13 日 凭 初 中 毕 业 学 校 的 证 明 获 奖 证 书 (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中 考 准 考 号 ( 即 体 育 或 实 验 考 试 准 考 证 上 16301*** 开 头 的 12 位 号 码 ) 到 合 肥 八 中 ( 政 务 区 ) 报 名, 并 接 受 资 格 审 查, 逾 期 不 再 办 理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将 于 5 月 18 日 在 合 肥 教 育 信 息 网 上 公 示 报 名 学 生 名 单 学 校 和 条 件, 公 示 期 为 3 个 工 作 日 报 名 地 点 : 合 肥 八 中 ( 政 务 区 ) 报 名 时 间 :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4:30-17:00 六 考 核 及 认 证 -9-
凡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考 生 均 需 参 加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组 织 的 专 业 考 核 考 核 时 间 :5 月 21-22 日 考 核 地 点 : 合 肥 八 中 ( 政 务 区 ) 考 核 方 式 : 考 核 采 用 定 性 评 价 的 方 式, 评 委 现 场 评 定 合 格 与 否, 并 当 场 告 知 考 生 本 人 考 核 内 容 为 音 准 和 现 场 演 奏 ( 或 演 唱 ) 音 准 即 根 据 钢 琴 弹 奏 音 进 行 模 唱 演 奏 ( 或 演 唱 ), 曲 目 自 选, 考 生 需 自 备 乐 器 ( 钢 琴 除 外 ) 七 审 核 公 示 5 月 26 日, 在 合 肥 教 育 信 息 网 上 公 示 音 乐 类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名 单 八 志 愿 填 报 凡 取 得 音 乐 类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证 的 考 生, 均 须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凡 具 备 报 考 资 格 而 不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的 考 生,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具 备 多 种 报 考 资 格 的 考 生, 只 能 填 报 一 个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不 得 兼 报, 否 则 视 为 无 效 九 录 取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根 据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各 类 特 长 生 招 收 计 划 数, 依 据 考 生 志 愿 按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录 取 所 有 特 长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必 须 达 到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的 要 求,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必 须 达 到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分 数 线 -10-
十 几 点 说 明 1. 凡 未 按 规 定 时 间 报 名 和 参 加 专 业 考 核 的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2. 取 得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证 的 考 生 如 不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将 不 参 加 特 长 生 的 录 取 3. 凡 在 特 长 生 招 生 中 弄 虚 作 假 或 徇 私 舞 弊 者, 一 经 发 现, 取 消 特 长 生 或 评 委 资 格, 并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4. 具 体 专 业 考 核 细 则 另 行 发 布 -11-
附 件 3 根 据 合 肥 市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和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要 求, 今 年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体 育 类 特 长 生 招 生 由 合 肥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结 合 我 市 的 实 际 情 况, 特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一 招 生 原 则 1.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2. 考 生 自 愿 原 则 3. 择 优 录 取 原 则 4. 分 校 录 取 原 则 二 招 生 类 别 计 划 招 生 学 校 项 目 招 生 计 划 棋 类 ( 中 国 象 棋 国 际 象 棋 围 棋 ) 15( 男 女 不 限 ) 合 肥 一 中 篮 球 10( 限 男 生 ) 武 术 5( 男 女 不 限 ) 游 泳 4( 男 女 不 限 ) 合 肥 六 中 田 径 6( 男 女 不 限 ) 排 球 6( 男 女 不 限 ) 武 术 5( 男 女 不 限 ) -12-
招 生 学 校 项 目 招 生 计 划 乒 乓 球 6( 男 4 女 2) 田 径 10( 男 6 女 4) 合 肥 八 中 羽 毛 球 6( 男 4 女 2) 健 美 操 12( 男 女 不 限 ) 武 术 5( 男 女 不 限 ) 三 报 名 条 件 1.2016 年 合 肥 市 区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2. 符 合 特 长 生 报 名 资 格 3. 同 时 符 合 多 项 报 名 资 格 的 仅 限 报 考 一 项, 不 得 兼 报 咨 询 电 话 :62911025 62911197 62817341 四 报 名 资 格 凡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体 育 考 试 45 分 及 以 上 ( 棋 类 除 外 ), 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均 可 报 名 : 1. 在 初 中 阶 段 获 由 省 ( 或 市 )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省 ( 或 市 ) 体 育 局 主 办 的 棋 类 ( 围 棋 国 际 象 棋 中 国 象 棋 ) 乒 乓 球 游 泳 田 径 羽 毛 球 比 赛 甲 级 乙 级 队 男 女 组 单 项 个 人 项 目 省 级 前 六 名 市 级 前 三 名 的 队 员 ( 男 女 不 限 ) 2. 具 有 篮 球 运 动 特 长 的 学 生 ( 限 男 生 ) 3. 具 有 排 球 运 动 特 长 的 学 生 ( 男 女 不 限 ) 4. 具 有 健 美 操 运 动 特 长 的 学 生 ( 男 女 不 限 ) 5. 初 中 阶 段 获 得 由 省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省 体 育 行 政 部 门 主 办 的 武 术 男 女 组 单 项 个 人 项 目 省 级 前 六 名 的 队 员 或 获 得 国 家 二 级 -13-
运 动 员 以 上 称 号 的 考 生 ( 男 女 不 限 ) 五 报 名 程 序 具 备 体 育 类 报 名 条 件 的 学 生, 于 5 月 12-13 日 凭 获 奖 证 书 原 件 ( 篮 球 排 球 健 美 操 特 长 生 可 凭 校 级 及 其 以 上 证 明 ) 和 复 印 件 中 考 准 考 号 ( 即 体 育 或 实 验 考 试 准 考 证 上 16301*** 开 头 的 12 位 号 码 ) 到 合 肥 一 中 ( 滨 湖 区 ) 报 名, 逾 期 不 予 办 理 ( 有 几 项 特 长 的, 只 能 选 定 其 中 一 项 报 名, 且 不 能 更 换 )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将 于 5 月 18 日 在 合 肥 教 育 信 息 网 上 公 示 报 名 学 生 名 单 学 校 和 条 件, 公 示 时 间 为 3 个 工 作 日 报 名 地 点 : 合 肥 一 中 ( 滨 湖 区 ) 报 名 时 间 :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4:30-17:00 六 考 核 及 认 证 凡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考 生 均 需 参 加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组 织 的 专 业 考 核 考 核 时 间 :5 月 21-22 日 考 核 地 点 : 合 肥 一 中 ( 滨 湖 区 )( 游 泳 考 核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 考 核 方 式 : 针 对 报 考 不 同 专 业 的 考 生, 根 据 专 业 特 点 进 行 专 业 资 格 考 核 和 认 证, 考 核 结 果 分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两 类 评 委 现 场 评 定 合 格 与 否, 并 当 场 告 知 考 生 本 人 集 体 项 目 篮 球 考 核 内 容 为 :1 分 钟 投 篮 全 场 运 球 传 接 上 篮 ; 排 球 考 核 内 容 为 : 垫 球 发 球 ; 健 美 操 考 核 内 容 为 ; 横 劈 叉 ( 女 )/ 标 准 俯 卧 撑 ( 男 ) 1 分 钟 健 美 操 展 示 ( 音 乐 自 备 ) -14-
七 审 核 公 示 5 月 26 日, 在 合 肥 教 育 信 息 网 上 公 示 体 育 类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名 单 八 特 长 生 志 愿 填 报 凡 取 得 体 育 类 特 长 生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证 的 考 生, 均 须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凡 具 备 报 考 资 格 而 不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的 考 生,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具 备 多 种 报 考 资 格 的 考 生, 只 能 填 报 一 个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不 得 兼 报, 否 则 视 为 无 效 九 录 取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根 据 合 肥 一 中 六 中 八 中 各 类 特 长 生 招 收 计 划 数, 依 据 考 生 志 愿 按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录 取 所 有 特 长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结 果 必 须 达 到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的 要 求, 初 中 毕 业 学 业 考 试 成 绩 必 须 达 到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分 数 线 十 几 点 说 明 1. 凡 未 按 规 定 时 间 报 名 和 参 加 专 业 考 核 的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2. 取 得 专 业 考 核 合 格 证 的 考 生 如 不 填 报 提 前 批 次 志 愿, 将 不 参 加 特 长 生 的 录 取 3. 凡 在 特 长 生 招 生 中 弄 虚 作 假 或 徇 私 舞 弊 者, 一 经 发 现, 取 消 特 长 生 或 评 委 资 格, 并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4. 具 体 专 业 考 核 细 则 另 行 发 布 -15-
合 肥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10 日 印 发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