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武 陵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5 年 1 月 21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10 時 00 分 地 點 : 美 育 館 二 樓 會 議 室 ( 博 學 堂 ) 出 席 : 如 簽 到 簿 列 席 : 學 生 代 表 2 名 主 席 : 林 校 長 清 波 記 錄 : 黃 傳 容 壹 宣 布 開 會 貳 主 席 報 告 : 各 位 同 仁 大 家 早 安, 結 業 式 剛 過, 緊 接 著 召 開 校 務 會 議, 校 長 非 常 感 動, 感 謝 教 職 同 仁 的 努 力 用 心, 讓 同 學 都 有 很 好 的 成 績 成 就 及 成 果, 這 都 是 專 業 熱 誠 付 出 的 結 果 本 次 會 議 中 校 長 有 一 篇 報 告 古 老 的 魔 法, 他 們 有 槍, 我 們 有 花 供 各 位 來 參 考, 報 告 中 所 提 到 鄧 不 利 多 對 哈 利 波 特 說 : 黑 暗 與 艱 難 的 時 刻 就 要 來 臨, 我 們 很 快 就 要 面 臨 抉 擇, 決 定 要 走 正 確 的 路 或 是 簡 單 的 路 但 是, 你 要 記 住, 你 在 這 裡 有 朋 友, 你 並 不 孤 單, 黑 暗 與 艱 難 的 時 刻 可 能 就 要 來 到, 原 因 在 那 呢? 就 是 國 立 高 中 隸 屬 的 問 題, 尤 其 在 大 選 後, 隸 屬 的 問 題 可 能 有 很 大 的 改 變, 特 別 與 同 仁 報 告, 但 也 不 用 太 悲 觀, 也 不 用 有 太 多 想 法, 因 為 努 力 後 又 不 能 改 變 的 就 是 共 業, 希 望 大 家 朝 較 積 極 樂 觀 的 態 度 去 面 對 報 告 中 第 五 段 提 到 學 生 在 學 習 效 能 活 動 競 賽 及 升 學 表 現, 都 締 造 優 異 的 成 就, 這 些 內 容 都 將 刊 在 武 陵 風 華, 出 刊 後 寄 給 本 市 各 國 中 及 高 中 學 生 家 長 顧 問 及 家 長 會 等, 讓 大 家 了 解 武 陵 高 中 並 不 是 只 有 升 學 好, 很 多 的 層 面 都 有 很 好 的 成 就, 是 多 方 面, 是 全 方 位 的, 本 校 女 排 晉 級 全 國 決 賽 男 籃 女 籃 雙 雙 晉 級 北 區 複 賽 全 國 美 術 比 賽 水 墨 類 佳 作 等, 我 們 沒 有 體 育 班 美 術 班, 但 在 同 學 的 努 力 下, 不 僅 是 運 動 類 藝 術 才 能 方 面 也 都 有 很 好 的 表 現, 這 些 成 就 非 常 值 得 肯 定 另 外 在 第 六 段 中, 校 長 特 別 感 謝 行 政 團 隊, 這 學 期 向 國 教 署 爭 取 到 2000 萬 元 的 經 費, 用 在 汰 換 教 學 設 備 改 善 教 學 場 域 及 環 境 美 化 等 等, 提 供 老 師 優 質 的 教 學 場 域, 學 生 學 習 現 代 化 的 設 備, 是 校 長 的 責 任, 對 於 學 校 需 要 更 替 的 教 學 設 備 及 場 域, 校 長 將 積 極 的 來 完 成 最 後, 在 報 告 第 八 段 所 提 到, 李 奧 納 多 狄 卡 皮 歐 (Leonardo DiCaprio) 主 演 神 鬼 獵 人 榮 獲 金 球 獎 最 佳 男 主 角, 對 他 而 言, 財 富 與 成 功 已 不 是 人 生 的 目 標, 他 說 : 重 要 的 是 你 的 人 生 是 否 過 得 有 意 義, 對 周 遭 的 世 界 是 否 有 所 貢 獻, 這 是 在 職 場 上 自 我 期 許 最 重 要 的 價 值, 面 對 我 們 的 學 生 及 教 育 工 作, 也 是 這 樣, 武 陵 高 中 除 了 升 學 成 就 以 外, 在 國 家 人 才 培 育 應 該 是 全 方 位 的, 我 們 一 起 來 努 力, 謝 謝 大 家 參 貴 賓 及 長 官 致 詞 :( 略 ) 肆 家 長 會 長 致 詞 :( 略 ) 伍 各 處 室 工 作 報 告 : 一 校 長 室 報 告 : 古 老 的 魔 法 1
( 一 ) -- 他 們 有 槍, 我 們 有 花 校 長 林 清 波 天 朗 氣 清, 惠 風 和 暢, 熱 情 生 活, 快 樂 學 習, 昂 首 闊 步 武 陵 人 ( 二 ) 哈 利 波 特 系 列 小 說 改 編 的 電 影, 火 盃 的 考 驗, 有 二 個 場 景 我 印 象 非 常 深 刻 其 一 : 鄧 不 利 多 對 哈 利 波 特 說 : 黑 暗 與 艱 難 的 時 刻 就 要 來 臨, 我 們 很 快 就 要 面 臨 抉 擇, 決 定 要 走 正 確 的 路 或 是 簡 單 的 路 但 是, 你 要 記 住, 你 在 這 裡 有 朋 友, 你 並 不 孤 單 其 二 : 佛 地 魔 對 哈 利 波 特 說 : 我 該 不 該 說 出 十 三 年 前 那 個 晚 上 到 底 發 生 了 什 麼 事? 我 該 不 該 說 出 我 是 怎 麼 失 去 我 的 力 量 的? 那 就 是 愛 當 親 愛 的 莉 莉 波 特 為 她 唯 一 的 兒 子 犧 牲 性 命 的 時 候, 她 就 提 供 最 強 的 保 護 力 量, 我 沒 有 辦 法 碰 他 那 是 古 老 的 魔 法, 我 早 應 該 預 知 的 ( 三 ) 11 月 中, 世 界 另 一 端 的 巴 黎 發 生 恐 怖 攻 擊 事 件, 劇 場 餐 廳 球 場 160 多 人 死 亡,300 多 人 受 傷, 繼 查 理 週 刊 事 件, 再 次 震 驚 全 世 界 不 到 一 年 時 間, 巴 黎 就 受 到 兩 次 恐 怖 攻 擊, 在 法 國 人 身 上 頓 時 看 不 到 熱 情 與 笑 容 ; 過 去 在 巴 黎 街 頭, 無 論 當 地 人 或 觀 光 客, 大 家 總 是 掛 著 笑 容, 親 切 地 與 他 人 打 招 呼, 如 今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每 個 人 眼 神 中 對 於 世 界 的 恐 懼 警 戒 與 不 信 任 大 人 如 此, 那 麼 天 真 無 限 的 孩 子 又 如 何 呢? 這 陣 子, 巴 黎 受 到 恐 攻 的 地 方 都 有 民 眾 前 往 放 上 鮮 花 與 蠟 燭, 為 犧 牲 者 哀 悼 法 國 當 地 媒 體 Le Petit Journal 日 前 在 巴 塔 克 蘭 劇 院 前 採 訪 一 對 父 子, 天 真 的 孩 子 對 著 鏡 頭 說 出 他 內 心 的 恐 懼 和 擔 憂, 而 父 親 在 一 旁 安 撫 平 復 孩 子 的 情 緒, 讓 人 為 之 動 容 影 片 中, 記 者 問 小 朋 友 知 不 知 道 發 生 什 麼 事, 小 朋 友 認 真 回 答 : 知 道, 那 些 壞 人 都 很 不 好 並 且 無 奈 地 說 : 大 家 都 要 小 心 或 許 是 恐 攻 事 件 對 小 朋 友 造 成 不 小 的 陰 影, 讓 他 不 敢 繼 續 住 在 巴 黎, 因 此 小 朋 友 對 著 鏡 頭 接 著 說 : ( 我 們 ) 要 搬 家 了 此 時, 一 旁 的 爸 爸 溫 柔 地 摸 摸 他 的 頭 告 訴 他 : ( 我 們 ) 不 需 要 搬 家, 法 國 就 是 我 們 的 家 聽 到 這 樣 的 答 案, 小 朋 友 有 些 遲 疑, 他 問 道 : 但 是 有 壞 人 啊! 這 時, 爸 爸 回 答 : 每 個 地 方 都 有 壞 人 啊, 到 處 都 有 壞 人! 小 朋 友 不 安 地 說 : 但 是 他 們 有 槍, 他 們 會 打 我 們, 他 們 很 壞! 爸 爸 還 是 笑 笑 地 說 : 沒 關 係, 他 們 有 槍, 我 們 有 花! 小 朋 友 不 可 置 信 地 說 : 但 花 根 本 沒 有 用 在 爸 爸 的 安 撫 下, 小 朋 友 不 安 的 情 緒 頓 時 平 復 許 多, 最 後 轉 頭 與 父 親 相 視 而 笑 ( 四 ) 古 老 的 魔 法, 讓 佛 地 魔 失 去 了 力 量 ; 而 我 們 有 花, 也 在 恐 怖 攻 擊 之 後, 讓 我 們 找 回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接 納 信 任 美 善 和 溫 暖 2
齊 瑪 曼 說 : 愛 與 感 受 何 其 豐 富, 言 語 無 法 表 達, 我 們 才 有 了 音 樂 和 藝 術 而 愛, 是 世 上 唯 一 能 戰 勝 死 亡 的 力 量 所 以, 拿 破 崙 說 : 筆 的 力 量 比 槍 炮 強 大 筆 比 槍 更 有 力! ( 五 ) 東 晉 詩 人 陶 淵 明 的 兒 子 進 京 趕 考, 他 遣 一 書 僮 伴 隨, 臨 行 時 告 誡 兒 子 : 彼 亦 人 子 也, 可 善 視 之 陶 淵 明 的 意 思 是 : 這 個 孩 子 在 他 父 母 眼 裡 之 貴 重, 和 你 在 你 父 母 眼 裡 有 同 樣 的 分 量, 你 要 好 好 對 待 他 一 樹 蓓 蕾 莫 道 是 他 人 子 弟, 滿 園 桃 李 當 看 做 自 家 兒 女 滿 心 歡 喜, 十 分 感 謝 本 校 同 仁, 彷 若 對 待 自 家 弟 妹 子 女, 循 循 善 誘, 真 摯 深 情 教 之 導 之, 以 同 理 以 包 容 啟 輔 新 鮮 會 轉 彎 靈 魂 的 學 習 和 成 長, 以 專 業 以 熱 誠 引 領 武 陵 學 子 的 想 望 和 追 尋, 無 論 在 學 習 效 能 活 動 競 賽 或 升 學 表 現, 都 締 造 優 異 的 成 果 和 成 就, 贏 得 學 區 師 友 家 長 的 認 同 和 肯 定 301 呂 佳 軒 同 學 獲 2015 年 亞 洲 奧 林 匹 亞 物 理 銀 牌, 保 送 台 大 物 理 系 302 楊 瑞 瀚 同 學 參 加 台 大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希 望 入 學 申 請, 錄 取 醫 學 系 202 吳 其 軒 曾 兆 威 220 吳 宣 慧 潘 予 文 四 位 同 學 參 加 外 交 部 教 育 部 主 辦 外 交 小 尖 兵 英 語 種 籽 隊 選 拔, 以 86.82 分 再 度 蟬 聯 冠 軍, 比 第 二 名 建 中 高 3.36 分 廖 嘉 慧 盧 映 瑄 同 學 代 表 桃 園 市 參 加 全 國 語 文 競 賽, 榮 獲 國 語 朗 讀 字 音 字 形 第 六 名 英 文 作 文 全 國 北 區 決 賽, 彭 瑋 暄 同 學 榮 獲 優 勝 ; 英 語 演 講 全 國 北 區 決 賽, 黃 寶 漫 同 學 優 勝 魏 珈 民 同 學 佳 作 ; 英 文 單 字 大 賽 北 區 複 賽, 彭 瑋 瑄 黃 禹 臻 同 學 二 等 獎, 劉 愷 崴 鄭 得 棋 同 學 三 等 獎 301 羅 容 川 同 學 榮 獲 14 屆 旺 宏 科 學 獎 決 賽 電 子 電 機 類 優 等 獎 ; 李 洋 生 物 類 佳 作 104 年 高 中 自 然 學 科 能 力 競 賽 全 國 決 賽,203 謝 季 恆 生 物 二 等 獎,303 陳 昱 學 物 理 佳 作 清 華 盃 化 學 科 能 力 競 賽, 陳 宇 軒 同 學 金 牌 陳 立 珉 同 學 銀 牌 張 荷 莉 李 洋 楊 瑞 瀚 等 三 位 同 學 銅 牌 ;TRML 高 中 數 學 競 賽, 同 學 亦 有 出 色 的 成 績 本 校 同 學 參 加 1041031 梯 次 讀 書 心 得 比 賽 成 績 優 異, 特 優 25 篇, 優 等 27 篇, 甲 等 45 篇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音 樂 比 賽,121 吳 彥 妮 鋼 琴 獨 奏 特 優,121 蔡 雨 頻 小 提 琴 獨 奏 蘇 玉 哲 大 提 琴 獨 奏 221 向 家 瑜 低 音 提 琴 獨 奏 林 祐 傑 中 提 琴 獨 奏 321 古 佳 豔 女 中 低 音 等 榮 獲 優 等, 晉 級 全 國 賽 118 張 巧 參 加 全 國 美 術 比 賽 榮 獲 水 墨 類 佳 作 本 校 女 排 校 隊 於 高 中 排 球 聯 賽 榮 獲 桃 園 區 第 二 名, 晉 級 全 國 決 賽 本 校 男 籃 女 籃 隊 於 高 中 籃 球 聯 賽 分 別 獲 得 桃 園 市 第 四 名 第 三 名, 雙 雙 晉 級 北 區 複 賽 ( 六 ) 行 政 同 仁 積 極 努 力, 創 造 價 值, 教 學 活 動 和 日 常 事 務 能 在 軌 道 上 有 效 運 作 外, 本 學 期 亦 積 極 以 計 劃 向 國 教 署 爭 取 經 費, 有 效 改 善 教 學 場 域 增 添 教 學 設 備 美 化 校 園 環 境, 重 要 作 為 如 下 : 明 道 樓 二 三 樓 男 女 廁 所 整 修 工 程 155 萬 3
美 育 館 演 藝 廳 舞 台 地 板 汰 換 工 程 58 萬 校 園 美 感 環 境 再 造 校 門 右 側 冠 東 亭 水 池 綠 美 化 108 萬 購 置 管 樂 設 備 500 萬 ( 含 採 購 一 台 演 奏 手 工 鋼 琴 189 萬 ) 汰 換 活 動 中 心 體 育 館 及 路 燈 燈 具 為 LED 燈 具 300 萬 購 置 三 台 鋼 琴 一 台 木 琴 315 萬 整 建 國 學 講 堂 ( 擊 磬 堂 ) 專 科 討 論 教 室 140 萬 ( 自 籌 40 萬 ) 高 一 高 二 班 級 電 腦 網 路 中 心 伺 服 器 更 換, 改 善 及 充 實 教 學 環 境 設 備 240 萬 ( 電 腦 94 萬 伺 服 器 143 萬 ) 活 動 中 心 外 牆 正 面 修 補 工 程 38.5 萬 實 驗 室 設 備 器 材 器 採 購 134 萬 美 術 教 室 改 造 100 萬 ( 七 ) 今 年 諾 貝 爾 醫 學 獎 公 布, 大 陸 中 醫 科 學 院 終 身 研 究 員 屠 呦 呦, 與 愛 爾 蘭 日 本 科 學 家 因 開 發 抗 瘧 疾 與 寄 生 蟲 藥, 發 現 青 蒿 素 阿 維 茵 素 共 同 獲 獎 屠 呦 呦 研 究 中 醫 藥, 未 出 國 留 學, 未 在 SCI 發 表 論 文, 能 獲 得 最 高 榮 譽 桂 冠, 相 當 激 勵 大 陸 科 學 家 呦 呦 鹿 鳴, 食 野 之 蒿, 屠 呦 呦 名 字 源 於 詩 經, 據 考 證, 詩 經 中 的 蒿 就 是 青 蒿 為 她 命 名 的 父 親, 一 定 未 曾 想 到 女 兒 一 生 竟 與 這 株 小 草 結 緣, 且 獲 得 最 高 榮 譽 屠 呦 呦 1930 年 生 於 寧 波,1951 年 考 入 北 京 醫 學 院 ( 現 在 的 北 大 醫 學 部 ), 畢 業 後 分 配 到 中 醫 研 究 院 工 作 ( 現 中 國 中 醫 科 學 院 ) 越 戰 開 始, 北 越 因 受 瘧 疾 之 苦, 向 中 國 求 援 38 歲 屠 呦 呦 率 團 隊 深 入 海 南 瘧 疾 區, 從 各 種 動 植 物 及 礦 物 在 內 約 2000 多 種 方 藥 中 整 理 出 640 個, 再 從 中 進 行 100 個 樣 本 分 析 篩 選, 還 透 過 自 身 人 體 試 驗 青 蒿 第 一 次 曾 被 選 入, 但 因 抑 制 瘧 疾 原 蟲 效 果 僅 68%, 效 果 不 理 想 而 放 棄 屠 呦 呦 就 在 此 時 複 習 東 晉 葛 洪 肘 後 備 急 方 一 書, 赫 然 發 現 青 蒿 抗 瘧 應 透 過 絞 汁, 而 不 是 傳 統 中 醫 的 水 煎, 領 悟 到 以 低 沸 點 溶 劑 煉 取, 果 然 藥 效 出 奇, 最 後 再 前 往 海 南 疫 區 試 驗 ;1972 年 3 月 臨 床 報 告 發 表 了, 191 號 青 蒿 樣 品, 顯 示 對 鼠 瘧 原 蟲 抑 制 率 達 100% 令 人 驚 喜 結 果 2011 年, 作 為 諾 貝 爾 獎 風 向 標 的 美 國 拉 斯 克 臨 床 醫 學 獎, 授 予 屠 呦 呦, 理 由 即 發 明 青 蒿 素 屠 呦 呦 被 稱 為 三 無 科 學 家, 無 留 學 背 景 無 博 士 學 位 無 院 士 頭 術 她 以 85 歲 高 齡 領 取 諾 貝 爾 獎, 令 人 敬 佩, 她 發 表 的 獲 獎 感 言, 更 令 人 動 容 她 說 : 不 要 去 追 一 匹 馬, 用 追 馬 的 時 間 種 草, 待 春 暖 花 開 時, 就 會 有 一 批 駿 馬 任 你 挑 選 ; 不 要 刻 意 去 巴 結 一 個 人, 用 暫 時 沒 有 朋 友 的 時 間 去 提 昇 自 己 的 能 力, 待 時 機 成 熟 時, 就 會 有 一 批 朋 友 與 你 同 行 用 人 情 做 出 來 的 朋 友 只 是 暫 時 的, 用 人 格 吸 引 來 的 朋 友 才 是 長 久 的 ; 所 以, 豐 富 自 己 比 取 悅 他 人 更 有 力 量 屠 呦 呦 把 人 人 生 和 人 世 看 得 透 徹, 值 得 我 們 這 些 後 來 者 學 習 和 景 仰 種 下 梧 桐 樹, 引 得 鳳 凰 來 花 若 盛 開, 蝴 蝶 自 來 ; 人 若 精 彩, 天 自 安 排 4
( 八 ) 李 奧 納 多 狄 卡 皮 歐 (Leonardo DiCaprio) 主 演 神 鬼 獵 人 榮 獲 金 球 獎 最 佳 男 主 角, 對 他 而 言, 財 富 與 成 功 已 不 是 人 生 的 目 標, 他 說 : 重 要 的 是 你 的 人 生 是 否 過 得 有 意 義, 對 周 遭 的 世 界 是 否 有 所 貢 獻 新 的 一 年, 祝 福 身 心 康 泰 閤 府 平 安 ; 大 家 能 像 猴 子 一 樣 聰 敏 靈 巧, 在 本 職 專 業 上 篤 實 努 力, 為 青 年 學 子 為 教 育 為 國 家 積 極 服 務 在 夜 晚 種 下 一 顆 眼 淚, 來 年, 希 望 能 開 出 滿 園 的 星 星 二 教 務 處 洪 主 任 榮 良 報 告 : ( 一 ) 寒 假 期 間 適 逢 農 曆 春 節, 教 務 處 全 體 同 仁 先 祝 福 全 體 同 仁 闔 家 平 安, 新 春 愉 快 ( 二 ) 感 謝 各 位 同 仁 在 教 學 上 的 辛 勞 付 出, 讓 教 務 處 各 項 業 務 得 以 順 利 推 行, 並 指 導 學 生 對 外 比 賽 屢 獲 佳 績 ( 三 ) 本 學 期 教 務 處 辦 了 許 多 活 動 與 競 賽, 尤 其 一 些 教 育 部 委 辦 的 重 大 活 動, 感 謝 老 師 的 協 助 與 參 與, 使 得 活 動 皆 能 圓 滿 完 成 ( 四 ) 寒 假 期 間 將 會 辦 理 105 年 桃 連 區 免 試 入 學 試 模 擬 分 發 作 業,25 日 與 26 日 為 國 中 集 報 日,26 日 晚 上 與 27 日 全 天 工 作 人 員 將 入 闈 進 行 試 模 擬 分 發, 感 謝 行 政 人 員 與 部 分 老 師 的 參 與 ( 五 ) 期 末 考 與 平 時 成 績 請 老 師 儘 快 輸 入, 並 請 注 意 是 否 有 選 修 科 目 也 請 老 師 注 意 成 績 的 正 確 性, 以 免 影 響 學 生 權 益 教 學 組 ( 一 ) 師 課 表 預 計 年 假 前 完 成 排 定, 會 上 傳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公 告, 屆 時 請 各 位 老 師 上 學 校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觀 看 ; 調 課 申 請 單 預 計 於 2 月 15 日 ( 一 ) 發 放, 有 調 課 需 求 的 老 師 請 在 2 月 18 日 ( 四 ) 前 提 出 ( 二 )15 日 開 學 日 第 1 2 節 與 周 六 ( 補 上 班 上 課 ) 第 3 4 節 班 週 會 互 調, 提 醒 各 位 老 師 試 務 組 按 照 調 動 後 課 程 到 班 ( 一 )105 年 正 式 教 甄 : 預 定 四 月 下 旬 1 目 前 各 校 為 爭 取 優 秀 人 才, 教 甄 時 程 紛 紛 提 前 本 校 亦 計 畫 較 往 年 提 前 辦 理,4/23( 六 ) 初 試 4/30( 六 ) 複 試, 還 請 各 科 配 合, 盡 早 確 定 是 否 開 缺 開 缺 員 額? 2 但 若 能 更 早 確 定 員 額, 在 期 初 教 學 研 究 會 就 能 確 定, 甚 至 可 能 提 前 4/9( 六 ) 初 試 4/16( 六 ) 複 試 3 若 趕 不 上 時 程, 教 甄 最 快 則 是 在 五 月 下 旬 辦 理,5/7( 六 ) 全 國 聯 合 教 甄 初 選 5/8( 日 ) 母 親 節 5/14( 六 )-5/15( 日 )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必 須 避 開 ( 二 ) 補 考 :2/2( 二 ) 1 1/21( 四 ) 繳 交 考 題 1/29( 五 ) 公 告 名 單 2 藝 能 科 若 確 定 不 及 格 者 請 趕 快 告 知 教 務 處 ( 三 ) 始 業 考 :2/15( 一 ) 節 次 第 三 節 第 四 節 第 五 節 第 六 節 第 七 節 15:50 16:10 5
科 目 年 級 10:10 11:10 13:00 14:00 15:00 16:10 11:00 12:00 13:50 14:50 15:50 高 一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歷 史 物 理 高 二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216-220 201-215 環 境 放 學 生 物 打 掃 物 理 數 學 高 三 301-302, 國 文 英 文 301-315 (321 不 考 ) 304-310 (1) 始 業 考 採 隨 堂 監 考, 因 本 次 春 節 頗 長, 請 老 師 假 期 結 束 前 務 必 留 意 下 學 期 週 一 是 否 有 課? (2) 領 卷 繳 卷 處 均 位 於 育 菁 樓 3 樓 教 務 處, 沒 有 安 排 始 業 考 試 的 班 級 請 正 常 上 課 當 日 第 八 節 輔 導 課 暫 停 一 次 ( 四 ) 其 他 : 學 校 各 項 考 試 請 監 考 老 師 至 少 於 考 試 正 式 開 始 5 分 前 前 往 領 卷 請 各 位 命 題 老 師 最 晚 於 考 試 三 日 前 繳 交 試 卷 及 答 案 卡 高 三 模 考 請 老 師 務 必 到 場 監 考 註 冊 組 ( 一 ) 為 配 合 補 考 業 務 請 各 位 老 師 於 1/21 前 登 錄 成 績, 麻 煩 老 師 們 檢 視 成 績 無 誤 再 送 出 ( 二 ) 學 生 人 數 表 (105.1.12) 變 動 情 況 說 明 : 1 高 一 部 分 原 101 102 班 共 75 名 學 生 中 數 理 資 優 班 名 單 確 定 為 29 名, 編 入 101 班, 其 餘 編 入 102 原 120 班 44 位 同 學 中 確 定 為 語 文 資 優 班 名 單 共 29 名, 轉 出 15 位 2 高 二 部 分 註 冊 組 於 12/16-21 受 理 轉 組 申 請,1 位 同 學 申 請 由 三 轉 一 類,1 位 同 學 申 請 由 二 轉 一 類,1 位 復 學 生 ( 女 ) 編 入 二 類,4 位 一 類 同 學 申 請 轉 入 二 類 3 高 三 一 位 同 學 辦 理 休 學 4 班 級 人 數 因 休 學 復 學 或 特 殊 安 置 情 形 更 動 班 男 女 總 計 總 計 班 男 女 總 計 總 計 班 男 女 總 計 101 20 9 29 29 201 23 7 30 29 301 22 6 28 102 34 12 46 46 202 24 21 45 46 302 22 24 46 103 27 3 30 30 203 17 6 23 30 303 19 4 23 104 24 18 42 42 204 24 20 44 42 304 23 20 43 105 23 18 41 41 205 24 20 44 41 305 25 20 45 106 24 18 42 42 206 22 20 42 42 306 28 17 45 107 23 18 41 41 207 23 21 44 41 307 25 22 47 108 23 18 41 41 208 22 20 42 41 308 24 22 46 109 23 18 41 41 209 24 20 44 41 309 26 20 46 110 23 18 41 41 210 23 20 43 41 310 26 19 45 111 24 18 42 42 211 34 14 48 42 311 33 11 44 112 25 18 43 43 212 33 15 48 43 312 32 12 44 113 25 18 43 43 213 35 13 48 43 313 32 12 44 6
114 21 21 42 42 214 33 15 48 42 314 31 11 42 115 24 19 43 43 215 34 14 48 43 315 31 11 42 116 24 19 43 43 216 12 21 33 43 316 16 30 46 117 24 19 43 43 217 10 22 32 43 317 17 28 45 118 24 18 42 42 218 8 21 29 42 318 16 30 46 119 24 17 41 41 219 7 23 30 41 319 16 30 46 120 10 19 29 29 220 5 23 28 29 320 6 20 26 121 9 20 29 30 221 6 21 27 30 321 5 23 28 小 計 479 356 835 30 小 計 443 377 820 30 小 計 475 392 867 特 教 組 ( 一 ) 大 學 音 樂 系 術 科 聯 招 共 同 科 目 訂 於 105 年 2 月 12 日 ( 年 初 五 ) 本 組 將 與 術 科 導 師, 前 往 為 高 三 考 生 加 油 打 氣 ( 二 ) 國 立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術 科 類 獨 招 時 間 訂 於 105 年 2 月 24-26 日 ( 三 ) 本 組 已 於 104 年 12 月 25 日 甄 選 出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校 慶 協 奏 曲 音 樂 會 獨 奏 者, 校 慶 音 樂 會 時 間 訂 於 105 年 3 月 25 日 ( 五 )19:00, 地 點 : 本 校 演 藝 廳 ( 四 ) 配 合 教 育 部 藝 起 轉 動 未 來 與 台 中 二 中 音 樂 班 聯 合 展 演 訂 於 105 年 4 月 29 日 ( 五 ) 早 上 十 時 舉 行, 歡 迎 全 校 師 生 參 加 ( 五 ) 本 校 第 23 屆 音 樂 班 畢 業 音 樂 會 訂 於 105 年 5 月 20 日 ( 五 )19:00 假 中 壢 藝 術 館 舉 行, 歡 迎 全 校 師 生 蒞 臨 欣 賞 ( 六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高 一 二 實 習 音 樂 會 訂 於 105 年 5 月 27 日 ( 五 ) 及 6 月 3 日 ( 五 ), 三 學 務 處 葛 主 任 錦 友 報 告 : ( 一 ) 謝 謝 各 位 老 師 的 辛 苦, 感 謝 學 校 各 位 同 仁 的 幫 助 與 照 護, 本 校 才 能 有 整 潔 而 舒 適 的 校 園 環 境 ( 二 ) 下 列 班 級 為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生 活 榮 譽 競 賽 績 優 班 級 : 衛 生 整 潔 績 優 班 級 導 師 生 活 秩 序 績 優 班 級 導 師 三 年 級 第 一 名 317 呂 靜 如 老 師 321 潘 正 芳 老 師 第 二 名 321 潘 正 芳 老 師 301 謝 文 斌 老 師 第 三 名 320 勾 孝 倫 老 師 320 勾 孝 倫 老 師 二 第 一 名 219 江 雨 珍 老 師 並 列 206 蔡 梅 郁 老 師 年 級 第 二 名 206 蔡 梅 郁 老 師 第 一 220 朱 淑 華 老 師 第 三 名 216 許 珮 雯 老 師 203 游 彥 辰 老 師 一 第 一 名 121 譚 家 麒 老 師 121 譚 家 麒 老 師 7
年 第 二 名 120 廖 彩 雲 老 師 120 廖 彩 雲 老 師 級 第 三 名 111 陳 惠 玲 老 師 109 朱 嘉 慧 老 師 整 潔 競 賽 全 學 期 各 年 級 第 一 名 班 級.. 全 學 期 競 賽 優 等 之 前 三 名 班 級 : 第 一 名 全 班 學 生 各 記 嘉 獎 2 次, 相 關 股 長 各 記 小 功 1 次 ; 第 二 三 名 全 班 學 生 各 記 嘉 獎 1 次, 相 關 股 長 各 記 嘉 獎 2 次 該 班 導 師 建 議 於 校 務 會 議 中, 由 學 校 致 贈 禮 金 500 元, 並 行 政 獎 勵 記 嘉 獎 乙 次 ( 三 ) 今 年 教 職 同 仁 拍 攝 的 證 件 照 已 經 發 放, 原 則 上 今 年 的 畢 業 紀 念 冊 將 使 用 今 年 拍 攝 的 照 片, 如 對 照 片 有 不 滿 意 要 做 更 換 的 同 仁 請 於 1/20 前 繳 交 電 子 檔 至 訓 育 組, 或 寄 mail 至 wlsh310@mail.wlsh.tyc.edu.tw, 若 想 要 用 去 年 照 片 也 請 來 電 分 機 310 或 311 告 知 ( 歡 迎 同 仁 來 訓 育 組 這 邊 翻 閱 去 年 畢 業 紀 念 冊 ); 今 年 沒 拍 證 件 照 也 未 繳 交 照 片 的 同 仁 將 使 用 去 年 畢 業 紀 念 冊 上 的 照 片 ; 另 外 新 進 教 師 也 請 繳 交 想 放 在 今 年 畢 業 紀 念 冊 上 的 大 頭 照 ( 四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重 要 活 動 日 程 如 下 : 1 2/15( 一 ) 開 學 典 禮 2 3/11( 五 ) 高 三 成 年 禮 3 3/16( 三 ) 奇 異 果 節 4 4/1( 五 ) 校 慶 5 4/17( 日 )~4/22( 五 ) 日 本 教 育 旅 行 6 6/1( 三 )-4( 六 ) 高 二 校 外 教 學 7 6/13( 一 ) 畢 業 典 禮 ( 五 ) 徵 稿 訊 息 : 武 青 文 藝 逐 步 轉 型 為 全 校 性 的 校 刊, 校 刊 內 容 除 了 學 生 藝 文 作 品 之 外, 希 望 能 廣 納 全 校 教 師 社 團 班 聯 會 等 各 種 類 型 風 格 的 作 品 請 老 師 們 踴 躍 投 稿, 讓 校 刊 內 容 更 豐 富 多 元 稿 件 請 於 105 年 1 月 底 前 寄 至 武 青 文 藝 社 負 責 同 學 信 箱 wulingliterature72@gmail.com, 或 活 動 組 信 箱 wlsh320@mail.wlsh.tyc.edu.tw, 謝 謝 ( 六 ) 活 動 組 所 收 到 外 界 辦 理 的 活 動 大 學 校 系 營 隊 訊 息 及 海 報, 會 全 部 公 告 於 學 校 網 頁 請 全 校 師 生 自 行 至 學 校 網 頁 學 務 處 下 查 詢 ( 活 動 及 營 隊 訊 息 太 多, 無 法 一 一 影 印 給 各 班 參 考 ; 海 報 部 分 則 受 限 於 公 佈 欄 空 間, 只 能 盡 量 張 貼 ) ( 七 ) 徵 求 下 學 期 衛 生 糾 察 工 讀 生, 至 少 需 四 名, 請 導 師 開 學 後 協 助 幫 忙 ( 八 ) 下 學 期 預 計 將 於 3/18 與 3/19 辦 理 廁 所 美 化 日 活 動 詳 細 辦 法 將 統 一 公 告, 但 因 為 適 逢 校 慶 與 定 期 考 前 夕, 希 望 各 位 老 師 多 多 參 與 並 協 助 廣 為 宣 傳 謝 謝 各 位 ( 九 ) 寒 假 須 返 校 的 班 級 與 日 程 如 下 : 日 期 2015/1/21 2015/1/22 2015/1/22 2015/1/23 2015/1/23 星 期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星 期 五 星 期 六 星 期 六 罰 103/ 班 級 罰 105/ 罰 201 罰 201/ 201 罰 214 罰 212 罰 107/ 罰 107 集 合 時 間 8:30 7:30/ 11:30 16:00 7:30 11:30/ 14:30 8
集 合 地 點 學 務 處 司 令 台 司 令 台 司 令 台 司 令 台 日 期 2016/1/25 2016/1/26 2016/1/27 2016/1/28 2016/1/29 星 期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班 級 203 209 212 218 112 集 合 時 間 8:30 8:30 8:30 8:30 8:30 集 合 地 點 學 務 處 司 令 台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日 期 2016/2/1 2016/2/2 2016/2/3 2016/2/4 2016/2/5 星 期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班 級 110 103 106 107 集 合 時 間 8:30 8:30 8:30 8:30 集 合 地 點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返 校 班 級 安 排 的 方 式 為 : 依 本 學 期 高 一 二 總 成 績 排 名 安 排, 排 名 倒 數 的 班 級 優 先, 剩 餘 未 安 排 班 級, 將 於 暑 假 與 下 學 期 總 成 績 排 名 合 併, 依 名 次 統 一 安 排 ( 十 ) 下 學 期 志 工 隊 預 計 於 6/16 辦 理 飢 餓 12 ( 十 一 ) 本 校 105 年 度 健 康 促 進 計 畫 預 定 主 題 為 :( 一 ) 健 康 體 位 ( 二 ) 環 境 保 護 教 育, 懇 請 各 位 同 仁 參 與 相 關 活 動 與 課 程 時, 能 夠 多 多 拍 照 留 念 紀 錄, 並 傳 至 衛 生 組 統 合 整 理 ( 請 寄 至 wlsh350@mail.wlsh.tyc.edu.tw, 或 是 將 檔 案 影 像 交 到 衛 生 組 ), 在 此 先 謝 謝 各 位 同 仁 的 配 合 與 幫 助 ( 十 二 ) 寒 假 及 春 節 假 期 自 105 年 1 月 21 日 至 2 月 14 日, 請 提 醒 同 學 細 心 規 劃, 妥 善 運 用, 並 祝 福 大 家 新 年 快 樂 ( 十 三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週 五 的 綜 合 活 動 時 間 表 ( 如 下 表 ), 說 明 如 下 : 1 開 學 當 週 的 週 六 (2/20) 需 補 2/12 星 期 五 的 課, 該 日 3.4 節 將 與 2/15( 一 ) 開 學 當 日 早 上 1.2 節 調 課, 請 導 師 於 該 時 段 至 班 上 進 行 導 師 時 間 當 天 開 學 典 禮 有 安 排 防 災 講 習, 因 此 第 一 節 會 耽 誤 十 分 鐘 請 導 師 見 諒 2 因 應 輔 導 室 3/22 安 排 高 三 模 擬 面 試,3/25( 五 ) 班 級 活 動 時 間 將 與 3/22( 二 ) 的 5.6 節 對 調 國 立 武 陵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實 施 計 畫 表 週 數 日 期 節 數 高 一 高 二 高 三 備 註 2 月 15 日 1 2 ( 一 ) 2 3 2 2 月 19 日 4 3 2 月 26 日 3 4 開 學 導 師 時 間 開 學 導 師 時 間 開 學 導 師 時 間 與 2/20( 六 )3.4 節 對 調 班 級 活 動 生 命 教 育 演 講 班 級 活 動 社 團 1 社 團 1 社 團 1 第 一 次 學 務 會 議 9
4 3 月 4 日 3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4 ( 興 趣 測 驗 ) ( 備 審 資 料 說 明 會 ) ( 備 審 資 料 面 試 技 巧 講 座 ) 5 3 月 11 日 3 4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成 年 禮 6 3 月 18 日 3 4 社 團 2 社 團 2 社 團 2 7 3 月 22 日 5 ( 二 ) 6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與 3/25( 五 )3.4 節 對 調 8 4 月 1 日 3 4 校 慶 校 慶 校 慶 9 4 月 8 日 3 4 社 團 3 社 團 3 社 團 3 10 4 月 15 日 3 2016 雲 門 流 浪 者 4 校 園 講 座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11 4 月 22 日 12 4 月 29 日 13 5 月 6 日 14 5 月 13 日 15 5 月 20 日 3 善 耕 We Watch 4 校 園 影 展 3 4 3 4 3 4 3 4 英 文 話 劇 比 賽 10 班 級 活 動 社 團 4 社 團 4 社 團 4 第 二 次 學 務 會 議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段 考 段 考 班 級 活 動 社 團 5 社 團 5 社 團 5 16 5 月 27 日 3 有 任 務 的 旅 行 有 任 務 的 旅 行 配 合 輔 導 室 辦 理 班 級 活 動 4 紀 錄 片 校 園 巡 迴 紀 錄 片 校 園 巡 迴 高 一 高 二 職 涯 講 座 17 6 月 3 日 3 4 性 別 平 等 演 講 校 外 教 學 班 級 活 動 18 6 月 4 日 3 ( 六 ) 4 健 康 促 進 講 座 校 外 教 學 班 級 活 動 19 6 月 17 日 3 4 社 團 6 社 團 6 - 期 末 學 務 會 議 20 6 月 24 日 3 班 級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 段 考 前 一 週 ( 十 四 ) 關 於 各 學 科 小 老 師 的 獎 勵 問 題, 依 據 103-2 學 期 學 務 會 議 決 議, 由 任 課 老 師 簽 獎 勵, 導 師 不 必 再 簽 班 上 各 個 小 老 師 的 獎 勵, 以 避 免 重 複 敘 獎,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的 配 合 ( 十 五 ) 依 據 教 育 部 各 級 學 校 特 定 人 員 尿 液 篩 檢 及 輔 導 作 業 要 點 之 調 查, 請 各 班 導 師 依 下 列 法 規 所 列 條 文 提 報 班 上 是 否 有 相 關 情 形 之 學 生 : 1 曾 有 違 反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條 例 行 為 之 各 級 學 校 學 生 ( 包 括 自 動 請 求 治 療 者 ) 2 各 級 學 校 之 未 成 年 學 生, 於 申 請 復 學 時, 認 為 有 必 要 實 施 尿 液 採 驗 者 3 有 事 實 足 認 為 有 施 用 毒 品 嫌 疑 之 各 級 學 校 學 生
4 前 三 款 以 外 之 未 成 年 學 生, 各 級 學 校 認 為 有 必 要 實 施 尿 液 檢 驗, 並 取 得 其 父 或 監 護 人 同 意 者 5 各 級 學 校 編 制 內 校 車 駕 駛 人 員 經 本 次 會 議 調 查, 本 校 特 定 人 員 為 0 人 四 總 務 處 朱 主 任 慶 昇 報 告 : ( 一 ) 本 學 期 已 完 成 重 要 工 程 : 1 明 道 樓 二 三 樓 男 女 廁 所 整 修 工 程 2 美 育 館 演 藝 廳 舞 台 地 板 汰 換 工 程 3 校 園 美 感 環 境 再 造 申 請 計 畫 - 校 門 右 側 水 池 美 化 4 獲 補 助 汰 換 活 動 中 心 體 育 館 及 路 燈 燈 具 為 LED 燈 具 5 國 學 講 堂 ( 擊 磬 堂 ) 專 科 討 論 教 室 整 建 6 活 動 中 心 外 牆 修 補 工 程 此 次 施 工 僅 正 面 處 裡, 其 他 三 面 已 提 報 105 年 度 急 迫 性 需 求 計 畫 7 特 教 組 辦 公 室 整 建 8 其 他 例 行 性 工 作 : 水 塔 清 洗 化 糞 池 汙 水 清 理 高 低 壓 設 備 檢 修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檢 查 等 ( 二 ) 校 園 綠 美 化 : 1 定 期 校 園 草 地 灌 木 喬 木 修 剪 整 理 2 配 合 重 大 活 動 校 園 草 花 植 栽 美 化 ( 三 )104 年 底 以 國 教 署 補 助 及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將 於 105 年 初 完 成 採 購 或 完 成 標 案, 項 目 為 : 1 高 一 高 二 班 級 電 腦 更 換 及 網 路 中 心 伺 服 器 更 換 2 建 構 美 感 教 育 課 程 教 學 教 室 計 畫 ( 美 術 教 室 整 建 ) 以 上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期 間 會 在 寒 假 進 行, 施 工 期 間 諸 多 不 便, 請 多 包 涵, 並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注 意 安 全 ( 四 ) 新 學 期 學 校 各 項 環 境 設 備 規 劃 : 1 無 障 礙 校 園 環 境 : 已 向 上 級 爭 取 經 費, 提 報 改 善 項 目 : 育 菁 樓 大 小 電 梯 更 換 工 程 2 育 菁 樓 1 5 樓 男 廁 及 女 廁 整 修 工 程 3 活 動 中 心 外 牆 修 補 工 程 ( 其 他 三 面 ) ( 五 ) 承 辦 104 年 度 外 交 小 尖 兵 - 英 語 種 籽 隊 選 拔 北 區 初 賽 順 利 完 成, 感 謝 總 務 處 同 仁 全 力 配 合, 並 對 學 校 同 仁 的 大 力 協 助 誠 表 謝 意 ( 六 )105 學 年 度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訂 於 105 年 1 月 22 日 23 日 ( 週 五 週 六 ) 舉 辦, 本 校 設 有 37 間 試 場 1 間 備 用 試 場 1 間 試 務 辦 公 室 及 陪 考 人 員 休 息 室 ( 七 ) 為 因 應 全 球 氣 候 變 遷, 節 能 減 碳 已 為 各 國 永 續 發 展 工 作 重 點, 學 校 亦 應 積 極 落 實 節 能 減 碳 措 施, 故 請 全 校 師 生 節 約 用 電 用 水, 勿 攜 帶 電 器 用 品 來 校 使 用 插 座 電 源, 鼓 勵 師 生 步 行 上 下 樓, 盡 量 勿 使 用 電 梯 另 本 校 102 年 103 年 用 電 皆 成 長, 104 年 度 已 開 始 有 落 實 節 電 成 效, 唯 本 校 仍 為 未 達 節 電 1% 及 EUI 未 降 至 基 準 值 被 教 育 部 列 管 之 學 校, 故 仍 須 積 極 落 實 改 善 故 期 盼 105 年 度 仍 請 全 體 師 生 共 同 採 取 行 動 以 有 效 節 電 1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用 電 度 數 1157644 1167900 1139200 ( 八 ) 行 政 院 推 動 ODF-CNS15251 為 政 府 文 件 標 準 格 式, 已 於 104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請 各 處 室 組 放 置 網 站 提 供 下 載 使 用 之 可 編 輯 檔 案, 需 使 用 ODF-CNS15251 之 文 書 格 式, 如 為 非 可 編 輯 之 檔 案, 則 採 用 PDF 之 文 書 格 式, 請 各 處 室 組 一 定 要 配 合 辦 理 推 動 使 用 上 開 標 準 格 式 之 目 的, 讓 使 用 者 在 使 用 開 放 性 之 檔 案, 不 需 依 賴 特 定 文 書 商 用 軟 體 即 能 開 啟, 目 前 通 用 且 符 合 文 件 標 準 格 式 之 免 費 軟 體 OPENOFFICE 可 自 行 下 載 安 裝 或 洽 文 書 組 協 助 安 裝 ( 九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優 良 事 蹟 摘 要, 感 謝 各 處 室 協 助 彙 整 ( 附 件 1,P19-29) ~ 敬 祝 大 家 新 春 愉 快, 萬 事 如 意 ~ 五 圖 書 館 劉 主 任 思 德 報 告 : ( 一 ) 全 國 高 中 讀 書 心 得 寫 作 比 賽 第 1041031 梯 次, 學 校 投 稿 總 篇 數 126 篇, 總 獲 獎 篇 數 97 篇, 本 校 學 生 作 品 共 25 篇 特 優,27 篇 優 等,45 篇 甲 等, 感 謝 國 文 科 老 師 協 助 指 導 及 參 與 評 審 工 作 第 1041115 梯 次 小 論 文 比 賽 投 稿 總 篇 數 59 篇, 總 獲 獎 篇 數 33 篇, 特 優 3 篇, 優 等 4 篇, 甲 等 26 篇, 感 謝 指 導 老 師 協 助 指 導, 恭 禧 以 上 獲 奬 學 生! ( 二 )104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的 讀 書 心 得 寫 作 比 賽 自 2 月 1 日 起 至 3 月 15 日 中 午 12 點 止, 小 論 文 比 賽 自 2 月 1 日 起 至 3 月 31 日 中 午 12 點 止, 請 老 師 鼓 勵 學 生 踴 躍 參 加, 並 注 意 截 止 時 間 ( 三 ) 上 學 期 逾 期 未 歸 還 的 圖 書 已 於 期 末 發 出 催 繳 通 知 條, 尚 有 數 本 需 要 請 同 仁 提 醒 學 生 儘 早 繳 回 ( 四 ) 請 全 校 師 生 於 寒 假 期 間 推 薦 好 書 雜 誌 與 光 碟, 推 薦 書 單 表 格 請 於 學 校 官 網 下 載, 填 寫 好 上 傳 至 圖 書 館 信 箱 wlsh612@mail.wlsh.tyc.edu.tw, 圖 書 館 將 於 委 員 會 時 提 出 討 論, 進 行 採 購 ( 五 ) 圖 書 館 於 學 校 特 色 領 航 優 質 化 計 畫 下 規 劃 文 學 散 步 活 動, 邀 請 各 科 老 師 挑 選 優 良 讀 本, 由 圖 書 館 購 書 提 供 班 級 閱 讀 協 助 邀 請 演 講 者 辦 理 田 園 實 察 活 動 等, 邀 請 有 興 趣 的 老 師 來 詢 問 細 節 共 同 規 劃 六 輔 導 室 甘 主 任 玉 慈 報 告 : ( 一 )105 年 度 大 學 學 測 將 於 1/22( 五 )-1/23( 六 ) 舉 行, 本 校 會 在 主 要 考 區 桃 園 高 中 中 大 壢 中 及 本 校 設 置 考 生 服 務 區, 感 謝 高 三 導 師 及 行 政 同 仁 前 往 各 考 場 為 學 生 加 油 打 氣 ( 二 ) 本 學 期 的 輔 導 工 作 推 動,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的 協 助 與 支 持, 讓 我 們 完 成 了 各 項 生 涯 輔 導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教 育 家 庭 教 育 與 學 習 輔 導 等 等 工 作 ( 參 閱 優 良 事 蹟 摘 要 表 ) 下 學 期 的 輔 導 工 作 也 在 規 劃 中, 特 別 是 在 高 三 甄 選 入 學 部 分, 需 要 所 有 同 仁 的 鼎 力 協 助, 下 學 期 校 內 教 師 協 助 高 三 學 生 模 擬 面 試 預 計 於 105.03.07-105.03.11 中 午 時 間 進 行, 屆 時 要 請 老 師 們 多 多 幫 忙 ( 三 ) 本 學 期 個 案 統 計 摘 要 如 下 列 1 各 年 級 學 生 晤 談 議 題 服 務 人 次 表 12
學 習 升 學 問 題 轉 組 選 組 人 際 關 係 異 性 交 往 家 庭 心 理 困 擾 生 活 適 應 精 神 疾 病 健 康 其 他 小 計 一 年 級 1 1 5 1 6 12 1 4 31 二 年 級 7 6 7 5 1 8 6 8 1 3 1 53 三 年 級 9 6 7 2 4 1 2 31 2 諮 商 諮 詢 身 份 人 次 表 諮 商 諮 詢 身 份 人 次 學 生 113 教 職 員 47 家 長 25 七 人 事 室 蘇 主 任 莉 芳 報 告 : ( 一 )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人 員 異 動 : 職 稱 姓 名 異 動 日 期 異 動 別 備 註 技 工 張 月 秋 104.10.01 自 願 退 休 技 工 溫 衣 華 104.12.23 工 友 調 升 技 工 教 師 吳 進 欽 105.02.01 自 願 退 休 教 師 簡 郁 玲 105.02.01 自 願 退 休 幹 事 李 蕙 安 105.03.01 自 願 退 休 專 案 約 用 資 優 教 育 助 理 呂 明 欣 105.01.04 新 進 助 理 教 師 章 聖 情 105.02.12 留 職 停 薪 教 師 沈 玉 梅 105.02.12 留 職 停 薪 代 理 教 師 黃 怡 綸 105.02.01 新 進 代 理 教 師 代 理 英 文 ( 實 缺 ) 代 理 教 師 瞿 之 浩 105.02.01 新 進 代 理 教 師 代 理 教 師 莊 英 奇 105.02.12 新 進 代 理 教 師 代 理 教 師 姚 如 美 105.02.01 新 進 代 理 教 師 代 理 英 文 ( 育 嬰 留 職 停 薪 缺 ) 代 理 物 理 ( 育 嬰 留 職 停 薪 缺 ) 代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 延 長 病 假 缺 ) 13
主 計 主 任 吳 淑 芬 105.02.24 調 出 主 計 主 任 林 麗 月 105.02.24 調 入 預 計 於 2 月 24 日 調 桃 圓 農 工 預 計 於 2 月 24 日 自 中 大 壢 中 調 本 校 ( 以 下 空 白 ) ( 二 ) 人 事 業 務 及 法 規 宣 導 : 1 查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第 13 條 規 定 : 公 務 員 不 得 經 營 商 業 或 投 機 事 業 但 投 資 於 非 屬 其 服 務 機 關 監 督 之 農 工 礦 交 通 或 新 聞 出 版 事 業, 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東, 兩 合 公 司 之 有 限 責 任 股 東, 或 非 執 行 業 務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東, 而 其 所 有 股 份 總 額 未 超 過 其 所 投 資 公 司 股 本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者, 不 在 此 限 ( 第 1 項 ) 公 務 員 非 依 法 不 得 兼 公 營 事 業 機 關 或 公 司 代 表 官 股 之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 第 2 項 ) 公 務 員 利 用 權 力 公 款 或 公 務 上 之 秘 密 消 息 而 圖 利 者, 依 刑 法 第 一 百 三 十 一 條 處 斷 ; 其 他 法 令 有 特 別 處 罰 規 定 者, 依 其 規 定 其 離 職 者, 亦 同 ( 第 3 項 ) 公 務 員 違 反 第 一 項 第 二 項 或 第 三 項 之 規 定 者, 應 先 予 撤 職 ( 第 4 項 ) 依 司 法 院 院 解 字 第 4017 號 解 釋 略 以, 前 項 所 謂 先 予 撤 職, 即 係 先 停 職 之 意, 撤 職 後 仍 應 依 法 送 請 懲 戒 同 法 第 14 條 第 1 項 規 定 : 公 務 員 除 法 令 所 規 定 外, 不 得 兼 任 他 項 公 職 或 業 務 兼 行 政 職 之 教 師 有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之 適 用 復 查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4 條 規 定 : 專 任 教 育 人 員,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不 得 在 外 兼 課 或 兼 職 另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教 師 兼 職 處 理 原 則 第 3 點 規 定 教 師 兼 職 機 關 ( 構 ) 之 範 圍 及 第 4 點 規 定 得 兼 職 任 務 之 限 制 及 不 得 兼 任 之 職 務 ( 附 件 2,P30-31) 2 國 教 署 函 轉 教 育 部 有 關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違 反 規 定 兼 任 公 司 ( 商 號 )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之 未 兼 任 行 政 職 務 之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懲 處 標 準 參 考 表 如 附 件, 轉 請 知 照 ( 附 件 3,P32) 3 104 年 6 月 10 日 制 定 公 布 之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經 行 政 院 104 年 12 月 25 日 院 授 人 給 字 第 10400539021 號 令 定 自 104 年 12 月 27 日 施 行, 相 關 規 定 公 告 於 本 校 人 事 網 頁 人 事 法 規 項 下, 請 同 仁 上 網 參 閱 4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由 申 請 人 本 誠 信 原 則 提 出 申 請, 請 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前 ( 配 合 該 補 助 案 稽 核 系 統 作 業 時 間 ) 填 寫 申 請 表 ( 一 式 二 份 ), 檢 附 有 關 證 件 ( 國 中 國 小 無 須 繳 驗 ; 公 私 立 高 中 ( 職 ) 以 上 繳 驗 收 費 單 據, 如 係 繳 交 影 本 應 由 申 請 人 書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並 簽 名, 以 示 負 責 又 轉 帳 繳 費 者, 應 併 附 原 繳 費 通 知 單 ) 至 人 事 室 辦 理, 子 女 第 1 次 在 本 校 申 請 補 助 者, 請 檢 附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以 確 認 親 子 關 係 另 依 據 該 補 助 標 準 表 說 明 四 規 定 未 婚 子 女 如 有 繼 續 從 事 經 常 性 工 作, 且 註 冊 之 日 前 6 個 月 工 作 平 均 每 月 所 得 ( 依 所 得 稅 法 申 報 之 所 得 ) 超 過 勞 工 基 本 工 資, 以 有 職 業 論, 不 得 請 領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及 說 明 七 夫 妻 同 為 公 教 人 員 者, 其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應 自 行 協 調 由 一 方 申 領 及 其 他 不 得 重 領 情 形 請 務 必 依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表 規 定 辦 理 5 本 校 為 維 護 教 職 員 身 心 健 康, 每 年 均 辦 理 教 職 員 健 康 檢 查 補 助, 檢 查 對 象 為 四 十 歲 以 上 法 定 編 制 內 教 職 員 ( 不 含 軍 訓 教 官 代 理 教 師 技 工 工 友 約 聘 約 僱 14
人 員 ), 每 人 以 2 年 檢 查 1 次 為 限, 每 次 補 助 3500 元, 至 全 民 健 保 特 約 醫 院 檢 查 並 檢 附 收 據 核 實 報 銷, 實 施 健 康 檢 查 人 員 於 不 影 響 業 ( 課 ) 務 原 則 下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覈 實 給 予 公 假, 最 高 給 予 2 天 105 年 度 欲 辦 理 健 康 檢 查 同 仁 請 即 早 規 劃, 為 配 合 會 計 經 費 核 銷, 請 儘 量 於 105 年 11 月 30 日 前 辦 理 完 畢 健 檢 醫 療 機 構 104 年 1 月 1 日 放 寬 得 於 診 所 實 施, 但 並 非 所 有 診 所 均 可 申 請 補 助, 一 定 要 經 衛 福 部 評 鑑 為 合 格 之 醫 院 醫 策 會 健 康 檢 查 品 質 認 證 之 診 所 及 勞 動 部 認 可 辦 理 勞 工 一 般 體 格 與 健 康 檢 查 之 醫 療 機 構, 請 同 仁 於 健 檢 前 上 網 查 詢, 以 免 衍 生 費 用 無 法 補 助 問 題 相 關 網 站 公 告 於 本 校 人 事 室 網 頁 員 工 協 助 專 區, 請 同 仁 上 網 查 詢 6 本 校 105 年 度 編 列 文 康 活 動 費 每 2000 元, 援 例 購 買 生 日 禮 券, 經 提 本 校 104 年 12 月 8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5 次 行 政 會 議 及 第 2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105 年 度 購 買 萊 爾 富 禮 卷 7 教 師 校 外 ( 日 間 夜 間 假 日 ) 兼 課 ( 職 ), 應 以 校 內 排 課 優 先, 並 事 先 報 經 學 校 同 意, 不 得 影 響 本 職 教 學 工 作, 授 課 並 應 符 合 規 定, 即 校 內 校 外 日 間 夜 間 假 日 等 合 計 兼 課 不 超 過 6 小 時, 代 課 不 超 過 5 小 時, 兼 課 及 代 課 合 計 不 超 過 9 小 時 於 上 班 時 間 校 外 兼 代 課, 請 依 規 定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欲 於 校 外 兼 課 教 師, 請 依 規 定 辦 理 8 請 本 校 同 仁 確 依 規 定 出 勤, 於 出 勤 時 間 ( 每 日 8 小 時 ) 無 法 到 勤 或 到 勤 後 因 故 外 出, 均 請 依 規 定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陳 校 長 核 准 後 始 得 離 勤 另 請 假 除 有 急 病 或 緊 急 事 故, 得 由 同 事 或 親 友 代 辦 或 補 辦 請 假 手 續 外, 請 務 必 事 先 申 請 請 假 課 務 應 委 託 適 當 人 員 代 理 並 通 知 教 學 組, 需 請 教 學 組 派 代 課 之 假, 務 必 事 先 完 成 請 假 手 續 以 順 利 派 代 課 另 有 關 文 康 活 動 核 給 公 假 之 規 定 已 取 消, 各 科 如 利 用 上 班 時 間 辦 理 校 外 活 動, 請 依 規 定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請 事 假 病 假 產 假 產 前 假 陪 產 假 等 應 覈 實 申 請, 同 一 天 未 實 際 到 校 應 請 全 天 不 能 只 請 有 課 的 時 間, 請 同 仁 確 時 遵 循 9 政 風 宣 導 : 為 提 升 政 府 優 質 廉 能 形 象, 請 於 農 曆 春 節 期 間 確 實 遵 守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規 範 內 有 關 受 贈 財 物 與 飲 宴 應 酬 之 規 定, 凡 有 職 務 上 利 害 關 係 之 個 人 法 人 或 團 體 饋 贈 之 財 物 或 邀 宴 應 酬, 原 則 上 應 予 拒 絕 並 知 會 兼 辦 政 風 業 務 人 員 予 以 登 錄 10 健 保 費 率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起 由 4.91% 調 降 為 4.69%; 另 配 合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實 施, 教 育 人 員 之 導 師 費 特 殊 教 育 津 貼 明 訂 為 職 務 加 給, 依 健 保 署 規 定 應 計 入 健 保 投 保 金 額, 自 105 年 3 月 調 整 ; 另 依 財 政 部 規 定, 導 師 費 免 納 所 得 稅, 特 教 津 貼 依 規 定 須 課 稅 八 主 計 室 吳 主 任 淑 芬 報 告 : ( 一 )104 年 度 與 103 年 度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比 較 增 減 年 度 及 項 目 104 103 (104-103) 教 學 收 入 41,839,361 58,019,695-16,180,334 其 他 業 務 收 入 225,354,148 212,222,626 13,131,522 財 務 收 入 210,106 196,446 13,660 其 他 業 務 外 收 入 6,212,214 5,225,524 986,690 15
收 入 合 計 273,615,829 275,664,291-2,048,462 教 學 成 本 235,957,576 241,273,727-5,316,151 其 他 業 務 成 本 2,110,318 2,235,266-124,948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58,004,110 54,647,156 3,356,954 業 務 外 費 用 1,424,794 734,030 690,764 成 本 與 費 用 合 計 297,496,798 298,890,179-1,393,381 本 期 短 絀 (-) -23,880,969-23,225,888-655,081 ( 二 )105 年 度 預 算 編 列 情 形 如 下 1 收 入 : 教 學 收 入 3,347 萬 元 其 他 業 務 收 入 2 億 2,213 萬 8 千 元 財 務 收 入 14 萬 4 千 元 其 他 業 務 外 收 入 383 萬 6 千 元, 合 計 2 億 5,958 萬 8 千 元 2 成 本 與 費 用 : 教 學 成 本 2 億 2,488 萬 8 千 元 其 他 業 務 成 本 (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勵 金 ) 245 萬 1 千 元 管 理 及 總 務 費 用 5,357 萬 8 千 元 及 業 務 外 費 用 235 萬 元, 合 計 2 億 8,326 萬 7 千 元 3 短 絀 :2,367 萬 9 千 元 4 增 置 固 定 資 產 819 萬 9 千 元 無 形 資 產 148 萬 5 千 元 遞 延 借 項 250 萬 元 捌 提 案 討 論 : 案 由 一 : 國 立 武 陵 高 中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行 事 曆 ( 草 案 ), 請 討 論 教 務 處 提 ( 附 件 4,P33-35) 說 明 : 行 事 曆 ( 草 案 ) 已 於 105 年 1 月 5 日 行 政 會 報 討 論 修 訂 決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 詳 修 正 後 附 件 4) 案 由 二 : 關 於 修 訂 本 校 教 育 儲 蓄 戶 執 行 規 定 一 案, 請 討 論 學 務 處 提 ( 附 件 5, P36-39) 說 明 : 一 依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5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200232691 號 令 制 定 之 各 級 學 校 扶 助 學 生 就 學 勸 募 條 例 教 育 部 103 年 4 月 2 日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30021867B 號 函 各 級 學 校 扶 助 學 生 就 學 勸 募 許 可 申 請 辦 法 及 教 育 部 103 年 4 月 2 日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30021918E 號 函 各 級 學 校 教 育 儲 蓄 戶 管 理 小 組 組 成 及 運 作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二 本 校 教 育 儲 蓄 戶 執 行 規 定 制 訂 內 容 請 參 閱 附 件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案 由 三 : 本 校 學 生 獎 懲 施 實 要 點 部 份 規 定 修 正, 提 請 討 論 學 務 處 提 ( 附 件 6,P40-41) 說 明 : 學 生 獎 懲 施 實 要 點 於 104 年 5 月 21 及 9 月 18 日, 經 2 次 校 規 修 審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提 請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後, 於 105 年 2 月 15 日 開 學 正 式 實 施 決 議 : 修 正 後 通 過 ( 詳 修 正 後 附 件 6) 16
玖 臨 時 動 議 :( 無 ) 拾 教 師 會 會 員 大 會 :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武 陵 高 中 教 師 會 收 入 支 出 表 項 目 收 入 支 出 餘 額 103 學 年 度 結 餘 款 78351 78351 9 月 教 師 會 理 監 事 會 議 便 當 1430 76921 10 月 教 師 會 理 監 事 會 議 便 當 920 76001 教 師 會 會 員 費 用 17000 93001 家 長 會 長 卸 任 禮 物 花 束 3100 89901 11 月 教 師 會 理 監 事 會 議 便 當 1340 88561 教 師 聯 誼 出 遊 ( 報 名 費 ) 31500 120061 教 師 聯 誼 出 遊 ( 早 餐 ) 3850 116211 教 師 聯 誼 出 遊 ( 保 險 ) 1960 114251 教 師 聯 誼 出 遊 ( 午 餐 ) 20260 93991 教 師 聯 誼 出 遊 ( 遊 覽 車 ) 21000 72991 家 長 會 補 助 出 遊 車 資 17000 89991 合 作 社 補 助 出 遊 車 資 3000 92991 12 月 教 師 會 理 監 事 會 議 便 當 1190 91801 拾 壹 員 生 消 費 合 作 社 社 員 大 會 : ( 一 ) 員 生 社 報 告 1 感 謝 各 位 的 理 監 事 與 工 作 人 員 的 協 助, 這 學 期 從 8 月 至 12 月 的 盈 餘 為 1,005,573 元 ( 包 含 桃 園 縣 機 關 學 校 聯 合 社 退 回 的 分 配 金 ) 資 產 負 債 表 與 損 益 計 算 表 ( 附 件 7 及 附 件 8,P42-43) 2 本 學 期 至 今 在 理 監 事 會 中 已 同 意 使 用 公 積 金 基 金 的 部 分 有 :1. 賣 場 電 腦 飛 宇 公 司 年 度 維 修 費 25,000 元 2. 賣 場 更 換 電 腦, 支 出 24,000 元 3. 合 作 社 賣 場 大 型 冷 氣 機 線 路 檢 查 維 護, 支 出 2,100 元 請 社 員 同 意 追 認 3 討 論 提 案 :1. 賣 場 天 花 板 電 線 散 布 雜 亂, 需 要 美 化 請 提 交 理 監 事 會 討 論 4 本 年 度 合 作 社 清 寒 獎 學 金 已 申 請 24 位 同 學, 尚 有 39 位 名 額 未 申 請, 下 學 期 將 會 辦 理 申 請, 名 單 不 可 與 上 學 期 重 複 請 擔 任 導 師 的 同 仁 記 得 幫 忙 宣 導 5 本 社 的 社 員 代 表, 依 慣 例 由 理 事 主 席 擔 任 桃 園 縣 機 關 學 校 聯 合 社 已 於 104 年 11 月 底 退 回 本 社 的 股 金 貳 仟 元, 並 退 回 本 社 的 分 配 金 205,306 元 ~ 祝 各 位 社 員 新 春 愉 快 ~ 拾 參 散 會 ( 中 午 12 時 10 分 ) 17
擬 : 敬 會 : 一 檢 陳 104 學 年 度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教 務 處 紀 錄, 請 鈞 長 核 示 二 奉 核 後, 上 網 公 布 周 知 學 務 處 圖 書 館 輔 導 室 人 事 室 會 計 室 秘 書 室 18
附 件 1 國 立 武 陵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優 良 事 蹟 摘 要 表 ( 主 辦 處 室 以 符 號 表 示 :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圖 書 館 輔 導 室 其 他 單 位 ) 104.07.31~105.01.31 項 次 日 期 具 體 事 蹟 年 月 日 重 要 表 現 活 動 ( 新 聞 報 導 ) 成 就 特 殊 事 功 備 註 1 104 7 15 第 14 屆 旺 宏 科 學 獎 初 賽 榮 獲 生 物 類 佳 作 :301 李 洋 指 導 老 師 : 許 根 火 2 104 8 6 指 考 放 榜,7 人 錄 取 台 大 醫 學 系, 錄 取 醫 學 系 達 61 人, 皆 為 歷 年 之 最 ; 指 考 錄 取 台 大 人 數, 全 國 第 四 3 104 8 8 北 京 市 豐 臺 區 第 二 中 學 由 李 化 年 副 校 長 率 師 生 一 行 蒞 校 管 樂 交 流 4 104 8 16 第 17 屆 台 灣 區 TRML 高 中 數 學 競 賽 榮 獲 全 國 銅 牌 獎 : 李 崗 陳 文 威 陳 宇 軒 陳 聖 佑 游 子 權 黃 名 善 黃 柏 叡 楊 承 叡 葉 丞 竣 賈 本 晧 趙 達 昱 劉 彥 均 衛 冠 瑜 吳 采 耘 張 文 如 指 導 老 師 : 陳 銘 欽 聯 合 報 中 國 時 報 自 由 時 報 聯 合 晚 報 5 104 8 16 第 17 屆 台 灣 區 TRML 高 中 數 學 競 賽 榮 獲 北 區 三 等 獎 : 王 威 翔 石 永 頎 徐 劭 張 弘 陳 廷 維 黃 至 煒 楊 瑞 瀚 楊 鎮 源 黃 尹 鐸 陳 芃 蓄 龔 宏 軒 婁 敦 傑 蔡 文 修 羅 育 登 蘇 柏 庄 指 導 老 師 : 湯 自 旭 吳 明 霞 陳 依 鴻 劉 月 增 賴 凡 暄 6 104 8 16 7 104 8 16 第 17 屆 台 灣 區 TRML 高 中 數 學 競 賽 榮 獲 北 區 三 等 獎 : 李 柏 翰 李 洋 林 睿 宇 張 育 誠 陳 允 謙 陳 朝 瑞 彭 瑞 暄 黃 聖 祺 楊 捷 萬 師 丞 謝 廷 鴻 羅 濬 徐 慧 能 許 育 寧 葉 宇 珊 指 導 老 師 : 謝 文 斌 第 17 屆 台 灣 區 TRML 高 中 數 學 競 賽 榮 獲 北 區 優 良 獎 : 何 冠 誼 徐 顯 舜 戴 宇 星 陳 品 璿 鄭 昕 宜 指 導 老 師 : 湯 自 旭 謝 文 斌 劉 月 增 8 104 8 17 日 本 廣 島 縣 立 國 泰 寺 高 校 師 生 14 人 蒞 校 參 訪, 並 與 科 學 班 學 交 流 9 104 8 17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初 試 10 104 8 19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複 試 11 104 8 19 辦 理 第 一 學 期 第 1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19
12 104 8 21 承 辦 總 統 教 育 獎 頒 獎 工 作 13 104 8 26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初 試 14 104 8 26 8/26.27 辦 理 高 一 新 生 訓 練, 並 於 新 生 訓 練 中 由 校 長 帶 領 高 一 學 生 進 行 新 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 清 掃 廁 所 ) 15 104 8 27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複 試 16 104 8 27 辦 理 第 一 學 期 第 2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17 104 8 27 104 學 年 度 新 生 訓 練 動 靜 態 展 社 團 博 覽 會, 社 團 搶 人 火 力 全 開 18 104 8 28 歡 迎 新 進 同 仁 聯 誼 餐 會 19 104 8 28 辦 理 高 一 數 理 語 文 資 優 班 家 長 說 明 會 20 104 8 31 104 年 度 美 育 館 演 藝 廳 舞 台 整 修 工 程 委 託 規 劃 設 計 監 造 採 購 案 ( 廠 商 : 文 武 匠 室 內 裝 修 設 計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 35,000 元 ) 21 104 8 31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紫 錐 花 運 動 社 團 節 目 表 演 聯 合 報 中 國 時 報 自 由 時 報 國 語 日 報 蘋 果 日 報 自 由 時 報 聯 合 報 22 104 9 1 宣 傳 全 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讀 書 心 得 暨 小 論 文 寫 作 比 賽 投 稿 開 始 23 104 9 1 圖 書 作 業 系 統 學 生 資 料 轉 換, 新 書 編 碼 上 架, 開 放 借 閱 24 104 9 3 圖 書 股 長 幹 部 訓 練 25 104 9 3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幹 部 訓 練 26 104 9 4 慶 祝 9.3 軍 人 節 及 9.9 體 育 節 餐 會 27 104 9 4 配 合 教 育 部 規 劃 辦 理 友 善 校 園 週 專 題 演 講, 邀 請 畢 業 校 友 返 校 經 驗 分 享, 參 與 學 生 反 應 熱 烈 28 104 9 4 辦 理 高 一 新 生 健 康 檢 查 29 104 9 7 頒 發 升 大 學 錄 取 各 類 組 第 一 志 願 同 學 獎 勵 金 30 104 9 7 圖 書 館 新 生 利 用 教 育 (9/7 至 9/11) 31 104 9 11 日 本 九 州 大 學 校 系 宣 導,22 人 次 參 加 32 104 9 11 高 三 生 活 經 驗 分 享 會 ( 一 類 組 ),20 人 次 參 加 33 104 9 11 高 三 生 活 經 驗 分 享 會 ( 二 類 組 ),48 人 次 參 加 34 104 9 11 高 三 生 活 經 驗 分 享 會 ( 三 類 組 ),30 人 次 參 加 35 104 9 14 家 長 會 致 送 教 職 員 工 中 秋 節 月 餅 禮 盒 36 104 9 14 開 始 辦 理 班 際 球 賽 ( 籃 球 排 球 桌 球 羽 球 足 球 ) 37 104 9 14 國 立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音 樂 系 范 姜 毅 教 授 鋼 琴 作 品 研 究 大 師 班 20
38 104 9 15 發 放 高 二 班 級 書 櫃 (9/15 至 26) 39 104 9 16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校 系 宣 導,16 人 次 參 加 40 104 9 18 辦 理 高 一 健 康 促 進 演 講 41 104 9 18 國 立 師 範 大 學 音 樂 系 蔡 佳 修 教 授 薩 氏 管 大 師 班 42 104 9 21 配 合 行 政 院 規 劃 辦 理 國 家 防 災 日 疏 導 及 演 練 作 業 事 宜, 圓 滿 達 成 任 務 43 104 9 21 台 灣 交 響 樂 團 長 笛 首 席 安 德 石 教 授 長 笛 大 師 班 44 104 9 23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校 系 宣 導,17 人 參 加 45 104 9 23 高 三 學 生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說 明 會 46 104 9 23 高 三 家 長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說 明 會,330 人 參 加 47 104 9 24 辦 理 敬 師 活 動, 各 班 學 生 上 台 表 達 對 老 師 的 感 謝 48 104 9 25 家 長 會 致 贈 教 師 節 禮 金 及 玫 瑰 花 49 104 9 25 文 學 散 步 (1) 壯 遊 作 家 黃 于 洋 主 講 路 過 -- 這 個 世 界 教 我 的 事 50 104 9 28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音 樂 系 江 淑 君 管 樂 作 品 研 究 大 師 班 51 104 10 2 高 二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週 會 演 講, 主 題 不 再 是 秘 密 - 談 性 騷 擾 與 性 侵 害 52 104 10 2 高 一 性 向 測 驗 施 測 53 104 10 2 成 功 大 學 校 系 宣 導,80 人 參 加 54 104 10 2 多 倫 多 大 學 校 系 宣 導,20 人 參 加 55 104 10 3 召 開 本 學 年 度 家 長 會 員 代 表 大 會, 選 出 卓 振 哲 先 生 為 家 長 會 長 56 104 10 3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桃 園 市 語 文 競 賽 成 績 斐 然, 國 語 字 音 字 型 盧 映 萱 同 學 邱 念 佳 同 學 包 辦 一 二 名, 指 導 老 師 蔡 梅 郁 老 師 陳 素 翎 老 師 ; 客 語 演 說 第 一 名 羅 詠 絮 同 學, 指 導 老 師 葉 秋 菊 老 師 ; 國 語 朗 讀 第 一 名 廖 佳 慧 同 學, 指 導 老 師 陳 素 翎 老 師 ; 作 文 呂 彦 青 同 學 許 育 寧 同 學 辦 一 二 名, 指 導 老 師 呂 靜 如 老 師 穆 虹 嵐 老 師 ; 寫 字 第 二 名 許 桂 瑜 同 學, 指 導 老 師 趙 鳳 玲 老 師 ; 閩 南 語 朗 讀 第 二 名 游 子 慧 同 學, 指 導 老 師 褚 謙 吉 老 師 57 104 10 3 輔 導 志 工 訓 練 工 作 坊,11 人 參 加 58 104 10 5 墨 爾 本 大 學 先 修 班 宣 導,8 人 參 加 59 104 10 5 台 灣 交 響 樂 團 首 席 吳 庭 毓 教 授 小 提 琴 大 師 班 60 104 10 6 高 一 教 室 佈 置 評 分 完 畢 61 104 10 6 廁 所 美 化 評 分 完 畢 62 104 10 7 桃 市 婦 聯 會 於 本 校 2F 會 議 室 頒 發 獎 學 金 63 104 10 8 波 哥 雷 利 奇 國 際 鋼 琴 大 賽 首 獎 得 主 陳 毓 襄 大 師 班 64 104 10 12 美 國 波 士 頓 隆 基 音 樂 院 入 學 甄 選 會 65 104 10 12 美 國 波 士 頓 隆 基 音 樂 院 院 長 陳 偉 英 教 授 鋼 琴 大 師 班 66 104 10 12 美 國 波 士 頓 隆 基 音 樂 院 王 雍 翔 教 授 小 提 琴 大 師 班 21
67 104 10 14 周 凡 老 師 倒 著 看 人 生 輔 導 知 能 暨 生 命 教 育 研 習,26 人 參 加 68 104 10 15 本 校 121 班 參 加 教 育 部 融 合 教 育 推 動 方 案 適 得 其 樂 歡 樂 融 融, 與 宜 蘭 特 教 學 校 合 作 闖 關, 表 現 優 異 69 104 10 16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醫 藥 衛 生 學 群 宣 導,73 人 參 加 70 104 10 16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校 系 宣 導,25 人 參 加 71 104 10 16 桃 園 紀 錄 片 影 展 紀 錄 片 入 門 講 座,45 人 參 加 72 104 10 16 校 友 講 座 : 許 遠 哲 - 流 行 音 樂 創 作 淺 談 73 104 10 20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宣 導,26 人 參 加 74 104 10 20 121 吳 彥 妮 同 學 榮 獲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音 樂 比 賽 高 中 職 A 組 鋼 琴 獨 奏 特 優, 晉 級 全 國 賽 75 104 10 22 召 開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審 理 104 年 度 圖 書 後 續 採 購 案 76 104 10 22 香 港 教 育 大 學 宣 導,3 人 參 加 77 104 10 22 台 灣 大 學 機 械 系 宣 導,27 人 參 加 78 104 10 23 交 通 大 學 電 機 管 理 生 科 院 宣 導,49 人 參 加 79 104 10 23 交 通 大 學 奈 米 機 械 系 宣 導,31 人 參 加 80 104 10 23 拉 赫 曼 尼 諾 夫 國 際 鋼 琴 大 賽 首 獎 得 主 薛 巴 柯 夫 大 師 班 81 104 10 24 104 年 度 美 育 館 演 藝 廳 舞 台 整 修 工 程 採 購 案 ( 廠 商 : 允 嘉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580,000 元 ) 82 104 10 25 協 助 辦 理 聯 合 報 系 作 文 競 賽 校 園 安 全 維 護 及 交 管 事 宜, 圓 滿 達 成 任 務 83 104 10 26 台 灣 大 學 物 理 治 療 系 宣 導,28 人 參 加 84 104 10 26 邀 請 林 語 珊 校 友 分 享 泰 北 國 際 志 工 經 驗,26 人 參 加 85 104 10 27 召 開 家 長 委 員 會 暨 舉 辦 會 長 交 接 感 恩 餐 會 86 104 10 27 辦 理 資 賦 優 異 及 藝 術 才 能 班 購 置 專 業 圖 書 87 104 10 27 早 稻 田 大 學 校 系 宣 導,10 人 參 加 88 104 10 27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 北 區 ) 學 生 美 術 比 賽 表 現 優 異 : 第 一 名 1 位 第 二 名 2 位 第 三 名 3 位 佳 作 4 位 89 104 10 27 121 蔡 雨 頻 同 學 榮 獲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音 樂 比 賽 高 中 職 A 組 小 提 琴 獨 奏 優 等, 晉 級 全 國 賽 90 104 10 28 認 輔 工 作 會 議 91 104 10 29 121 蘇 玉 哲 同 學 榮 獲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音 樂 比 賽 高 中 職 A 組 大 提 琴 獨 奏 優 等, 晉 級 全 國 賽 92 104 10 29 221 向 家 瑜 同 學 榮 獲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音 樂 比 賽 高 中 職 A 組 低 音 提 琴 獨 奏 優 等, 晉 級 全 國 賽 93 104 10 30 擊 磬 堂 內 部 裝 修 工 程 委 託 規 劃 設 計 監 造 採 購 案 ( 廠 商 : 文 武 匠 室 內 裝 修 設 計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80,000 元 ) 94 104 10 30 小 論 文 講 座, 清 華 大 學 寫 作 中 心 郭 俐 君 老 師 主 講 從 閱 讀 中 尋 找 題 材 22
95 104 10 30 頒 發 全 興 清 寒 獎 助 學 金, 共 計 12 萬 元 96 104 10 30 辦 理 本 學 期 第 一 次 班 代 大 會 97 104 10 30 高 三 女 生 子 宮 頸 癌 疫 苗 校 園 衛 教 講 座 本 校 學 生 13 人 參 加 英 文 單 字 大 賽 北 區 複 賽 11 人 進 入 全 國 決 賽, 彭 瑋 瑄 同 學 及 黃 禹 臻 同 學 榮 獲 北 區 二 等 獎, 指 導 老 師 程 玉 葉 老 師 98 104 10 31 勾 孝 倫 老 師 ; 劉 愷 崴 同 學 及 鄭 得 棋 同 學 榮 獲 北 區 三 等 獎, 指 導 老 師 勾 孝 倫 老 師 游 月 里 老 師 99 104 10 31 第 12 屆 清 華 盃 化 學 科 能 力 競 賽 第 1 階 段 個 人 筆 試 成 績 獲 獎 名 單 : 金 牌 - 203 陳 宇 軒 銀 牌 - 303 陳 立 珉 銅 牌 - 303 張 荷 莉 301 李 洋 302 楊 瑞 瀚 成 績 優 良 - 301 蔡 季 桓 302 楊 鎮 源 308 林 勳 澔 303 高 秉 駿 302 蕭 楚 恒 302 劉 仕 樺 指 導 老 師 : 張 明 娟 吳 德 鵬 徐 英 珠 楊 淑 芬 100 104 10 31 辦 理 教 育 部 友 善 校 園 生 活 問 卷 全 校 記 名 調 查 作 業 事 宜, 圓 滿 達 成 任 務 101 104 11 1 104 年 度 外 交 小 尖 兵 - 英 語 種 籽 隊 選 拔 活 動 北 區 初 賽 ; 本 校 同 學 晉 級 全 國 決 賽 102 104 11 2 321 古 佳 豔 同 學 榮 獲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音 樂 比 賽 高 中 職 A 組 女 中 低 音 優 等, 晉 級 全 國 賽 103 104 11 2 221 林 祐 傑 同 學 榮 獲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音 樂 比 賽 高 中 職 A 組 中 提 琴 獨 奏 優 等, 晉 級 全 國 賽 104 104 11 3 承 辦 北 區 英 文 作 文 比 賽 105 104 11 3 本 校 承 辦 全 國 英 文 作 文 比 賽 北 區 決 賽 圓 滿 達 成, 並 本 校 學 生 彭 瑋 暄 同 學 榮 獲 優 勝, 指 導 老 師 程 玉 葉 老 師 106 104 11 3 頒 發 林 信 光 先 生 清 寒 助 學 金, 共 計 3 萬 6 千 元 107 104 11 4 頒 發 喬 寧 翔 校 友 清 寒 助 學 金, 共 計 5 萬 元 108 104 11 5 讚! 武 陵 音 樂 班 國 際 大 師 接 踵 來 聯 合 報 109 104 11 6 行 政 院 核 頒 林 前 校 長 繼 生 30 年 服 務 獎 章 及 許 前 組 長 馨 云 20 年 服 務 獎 章 110 104 11 6 國 教 署 科 學 班 訪 視 委 員 至 本 訪 視 111 104 11 6 高 一 導 師 性 向 測 驗 說 明 會 112 104 11 6 桃 園 市 音 樂 比 賽 (10/13-11/06) 個 人 賽 B 組 成 績 : 優 等 9 位 甲 等 8 位 乙 等 3 位 ;6 人 晉 級 全 國 賽 113 104 11 6 本 校 女 籃 校 隊 獲 美 國 學 校 邀 請 至 天 母 進 行 友 誼 賽 交 流 114 104 11 9 武 陵 風 華 創 刊 號 出 刊 115 104 11 9 交 通 大 學 奈 米 工 程 學 系 宣 導,8 人 參 加 116 104 11 9 立 命 館 亞 洲 太 平 洋 大 學 宣 導,3 人 參 加 117 104 11 10 2015 北 京 高 校 赴 台 交 流 團 由 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學 副 校 長 紀 素 菊 率 團 蒞 校 參 訪 並 與 同 學 座 談 23
118 104 11 10 舉 辦 北 區 英 文 演 講 比 賽 119 104 11 10 本 校 承 辦 全 國 英 文 演 講 比 賽 北 區 決 賽 圓 滿 達 成, 並 本 校 學 生 黃 寶 漫 同 學 榮 獲 優 勝 指 導 老 師 廖 彩 雲 老 師 魏 珈 民 同 學 榮 獲 佳 作 指 導 老 師 蕭 曉 韵 老 師 120 104 11 10 大 愛 電 視 台 合 心 協 力 救 地 球 節 目 拍 攝 121 104 11 11 104 年 度 活 動 中 心 外 牆 整 修 工 程 委 託 規 劃 設 計 監 造 採 購 案 ( 廠 商 : 邑 程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決 標 金 額 :25,359 元 ) 122 104 11 11 104 年 高 中 數 學 資 訊 及 自 然 科 學 能 力 競 賽 北 二 區 複 賽 獲 獎 : 數 學 科 : 佳 作 - 201 徐 嘉 欣 301 李 柏 翰 203 張 文 如 103 卞 允 辰 物 理 科 : 第 五 名 - 303 陳 昱 學, 佳 作 - 303 黃 彥 棠 203 游 子 權 203 衛 冠 瑜 201 謝 豐 仰 化 學 科 : 第 六 名 - 203 陳 宇 軒, 佳 作 - 303 陳 立 珉 302 劉 仕 樺 301 徐 慧 能 生 物 科 : 第 三 名 - 203 謝 季 恆 第 四 名 - 303 林 承 育, 佳 作 - 301 葉 作 洋 301 李 洋 303 張 荷 莉 地 球 科 學 : 第 六 名 - 302 傅 楷 崴 第 七 名 - 302 鄭 詮 翰, 佳 作 - 302 邱 意 芳 303 李 子 瑜 303 鍾 采 昀 資 訊 科 : 佳 作 - 301 呂 佳 軒 312 莊 祐 佳 303 黃 靖 翔 214 陳 彥 銘 208 李 泓 燁 指 導 老 師 : 數 學 科 - 陳 銘 欽 謝 文 斌 蔡 森 任 物 理 科 - 萬 昌 鑫 游 彥 辰 張 峰 誌 化 學 科 - 張 明 娟 楊 淑 芬 徐 英 珠 吳 德 鵬 生 物 科 - 林 碧 晶 趙 壽 彬 許 根 火 地 球 科 學 - 黃 忠 雄 莊 元 玲 資 訊 科 - 蕭 永 松 劉 思 德 劉 洲 123 104 11 11 與 敦 煌 書 局 金 石 堂 合 作 辦 理 年 度 校 園 書 展 (11/11 至 11/13) 124 104 11 11 館 藏 臺 灣 學 研 究 書 展 行 動 展 覽 館 校 園 巡 迴 展 覽 (11/11 至 11/13) 125 104 11 12 11/12-13 辦 理 全 校 師 生 運 動 大 會,303 陳 昱 學 破 男 子 800 公 尺 紀 錄 316 班 及 306 班 破 女 子 1600 接 力 紀 錄 311 班 破 男 子 大 隊 接 力 紀 錄 126 104 11 12 英 國 Endellion 弦 樂 四 重 奏 大 師 班 127 104 11 12 英 國 曼 紐 因 音 樂 院 Andrew Watkinson 教 授 小 提 琴 大 師 班 128 104 11 12 英 國 曼 紐 因 音 樂 院 Ralph de Souza 教 授 室 內 樂 大 師 班 129 104 11 12 英 國 曼 紐 因 音 樂 院 Garfield Jackson 教 授 中 提 琴 大 師 班 130 104 11 12 英 國 曼 紐 因 音 樂 院 David Waterman 教 授 大 提 琴 大 師 班 131 104 11 12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音 樂 研 究 所 辛 幸 純 教 授 鋼 琴 大 師 班 132 104 11 13 日 本 山 形 縣 立 酒 田 東 高 校 高 梨 校 長 率 師 生 計 210 人 再 次 蒞 校 參 24
訪, 圓 滿 順 利 133 104 11 14 辦 理 學 生 園 遊 會 及 社 團 野 台 表 演 134 104 11 14 演 辯 社 參 加 北 區 聯 校 新 生 盃 辯 論 賽 榮 獲 季 軍 135 104 11 16 辦 理 文 康 活 動 - 宜 蘭 跑 馬 古 道 及 羅 東 林 場 1 日 遊, 計 有 教 職 員 工 退 休 人 員 及 志 工 等 75 人 參 加 136 104 11 16 志 工 隊 同 學 於 南 崁 溪 進 行 淨 溪 活 動 137 104 11 17 105 學 年 度 桃 連 區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分 發 及 特 色 招 生 報 名 作 業 系 統 採 購 案 ( 廠 商 : 政 高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1,590,000 元 ) 138 104 11 17 105 年 警 衛 勤 務 勞 務 服 務 採 購 案 ( 廠 商 : 聯 安 中 榮 保 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1,260,000 元 ) 139 104 11 17 政 治 大 學 社 科 院 宣 導,25 人 參 加 140 104 11 17 221 王 芝 鈞 林 倚 旭 黃 睫 渝 同 學 榮 獲 桃 園 市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音 樂 比 賽 高 中 職 團 體 A 組 鋼 琴 三 重 奏 優 等, 晉 級 全 國 賽 141 104 11 17 國 際 長 笛 比 賽 三 冠 王 法 國 長 笛 巨 星 洛 依 克 許 奈 德 大 師 班 142 104 11 18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全 國 英 文 單 字 大 賽 成 績 斐 然, 一 等 獎 鄧 吉 晏 同 學 黃 禹 臻 同 學 彭 瑋 暄 同 學, 指 導 老 師 游 月 里 老 師 勾 孝 倫 老 師 程 玉 葉 老 師 ; 二 等 獎 黃 雨 虹 同 學 鄭 得 棋 同 學 張 恆 翊 同 學 同 學, 指 導 老 師 廖 彩 雲 老 師 游 月 里 老 師 褚 謙 吉 老 師 ; 三 等 獎 楊 雅 涵 同 學, 指 導 老 師 褚 謙 吉 老 師 143 104 11 18 日 本 香 川 縣 政 府 鐮 田 守 恭 議 員 訪 問 團 蒞 校 參 訪 144 104 11 19 中 央 大 學 生 醫 工 程 系 宣 導,5 人 參 加 145 104 11 19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副 主 委 本 校 傑 出 校 友 陳 張 培 倫 博 士, 蒞 校 演 講 並 與 本 校 原 住 民 同 學 座 談 146 104 11 19 頒 發 龍 槐 生 先 生 暨 王 國 億 先 生 清 寒 助 學 金, 共 計 30 萬 元 147 104 11 20 健 康 促 進 影 片 大 賽 148 104 11 20 桃 園 市 音 樂 比 賽 (11/10-11/20) 團 體 組 成 績 : 管 樂 社 合 唱 團 鋼 琴 三 重 奏 均 獲 得 優 等 並 晉 級 全 國 賽, 國 樂 社 獲 甲 等 149 104 11 20 台 北 市 立 大 學 音 樂 系 教 授 群 大 師 班 及 招 生 說 明 會 150 104 11 21 高 一 二 學 習 策 略 工 作 坊,10 人 參 加 151 104 11 21 桃 園 市 衛 生 局 假 本 校 辦 理 重 陽 敬 老 活 動, 魔 術 社 熱 音 社 韓 舞 社 獲 邀 演 出 152 104 11 23 104-1 優 質 化 特 色 領 航 英 語 線 上 測 驗 系 統 採 購 案 ( 廠 商 :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基 督 教 救 世 傳 播 協 會 空 中 英 語 教 室 決 標 金 額 :247,000 元 ) 153 104 11 23 104-1 優 質 化 特 色 領 航 資 訊 科 技 設 備 採 購 案 ( 廠 商 : 雷 力 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450,000 元 ) 25
154 104 11 23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大 學 音 樂 系 教 授 群 大 師 班 及 招 生 說 明 會 155 104 11 24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國 文 科 教 科 書 採 購 案 ( 廠 商 : 康 熹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176,256 元 ) 156 104 11 24 政 治 大 學 企 管 系 宣 導,62 人 參 加 157 104 11 24 清 華 大 學 工 學 院 宣 導,33 人 參 加 158 104 11 25 清 華 大 學 原 科 院 理 學 院 宣 導,48 人 參 加 159 104 11 26 舉 辦 校 內 104 學 年 度 英 文 小 說 閱 讀 心 得 活 動 (11/26 至 12/10) 160 104 11 26 清 華 大 學 人 社 院 宣 導,39 人 參 加 161 104 11 26 清 華 大 學 電 資 生 科 院 宣 導,45 人 參 加 162 104 11 27 104 年 度 教 學 樂 器 - 鋼 琴 採 購 案 ( 廠 商 : 璦 樂 社 決 標 金 額 : 1,890,000 元 ) 163 104 11 27 104-1 優 質 化 特 色 領 航 無 線 導 覽 器 及 電 腦 設 備 採 購 案 ( 廠 商 : 佳 魁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357,000 元 ) 164 104 11 27 北 京 大 學 就 讀 經 驗 分 享,92 人 參 加 165 104 11 30 桌 遊 在 班 級 經 營 的 運 用 教 師 研 習,21 人 參 加 166 104 11 10 105 年 度 學 生 法 國 海 外 體 驗 學 習 活 動 採 購 案 ( 廠 商 : 達 鎂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 學 生 65,000 元 老 師 53,000 元 ) 167 104 12 1 校 園 美 感 環 境 再 造 申 請 計 畫 - 校 門 右 側 水 池 美 化 ( 補 助 80 萬 元 自 籌 20 萬 元 ) 168 104 12 4 辦 理 高 二 健 康 促 進 演 講 169 104 12 4 宜 蘭 縣 立 國 華 國 中 音 樂 班 蒞 校 參 訪 170 104 12 5 本 校 褚 謙 吉 老 師 勾 孝 倫 老 師 指 導 學 生 吳 宣 慧 潘 予 文 曾 兆 威 吳 其 軒 四 位 同 學 參 加 外 交 小 尖 兵 全 國 決 賽, 以 86.82 分 再 度 蟬 聯 冠 軍, 成 績 比 第 二 名 建 中 高 3.36 分 171 104 12 5 辦 理 桃 園 市 104 年 國 中 數 學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172 104 12 5 邀 請 許 秋 萍 營 養 師 為 高 三 同 學 進 行 抒 壓 講 座 173 104 12 5 本 校 女 籃 校 隊 與 馬 來 西 亞 雪 蘭 莪 益 智 學 校 國 立 陽 明 高 中 進 行 三 校 交 流 友 誼 賽 174 104 12 6 104 年 度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資 優 學 生 Holiday Camp 計 畫 食 宿 採 購 案 ( 廠 商 : 桃 花 園 飯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140,650 元 ) 175 104 12 7 301 呂 佳 軒 同 學 因 獲 亞 洲 奧 林 匹 亞 物 理 銀 牌, 保 送 台 大 物 理 學 系 176 104 12 7 2015 桃 園 國 際 管 樂 嘉 年 華 活 動, 本 校 管 樂 團 受 邀 參 演 177 104 12 7 118 張 巧 參 加 全 國 美 術 比 賽 榮 獲 水 墨 畫 類 佳 作 178 104 12 7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音 樂 系 蒞 校 招 生 說 明 會 179 104 12 8 與 圖 研 社 合 作 辦 理 武 陵 金 庸 大 賽 180 104 12 8 美 國 丹 佛 大 學 拉 蒙 特 音 樂 院 招 生 說 明 會 26
181 104 12 8 美 國 丹 佛 大 學 拉 蒙 特 音 樂 院 鄭 仕 圩 教 授 鋼 琴 大 師 班 182 104 12 9 104 年 度 管 樂 樂 器 採 購 案 ( 廠 商 : 璦 樂 社 決 標 金 額 : 3,175,000 元 ) 183 104 12 9 本 校 召 開 外 交 小 尖 兵 英 語 種 籽 隊 選 拔 榮 獲 全 國 第 一 記 者 會 184 104 12 11 文 學 散 步 (2) 陳 其 澎 教 授 主 講 桃 園 縣 百 年 來 水 利 建 設 對 文 化 地 景 的 改 變 之 研 究 185 104 12 11 高 三 備 審 資 料 說 明 會 186 104 12 11 美 國 國 際 鼓 號 樂 隊 聯 盟 (DCI) 蒞 校 交 流 表 演 187 104 12 11 雪 碧 蒞 校 舉 辦 三 分 球 大 賽 與 師 生 同 樂 188 104 12 11 音 樂 班 實 習 音 樂 會 ( 一 年 級 ) 189 104 12 12 桃 園 市 六 所 國 立 高 中 羽 球 聯 賽 190 104 12 13 紐 約 費 雪 獎 得 主 里 茲 鋼 琴 大 賽 得 主 日 本 濱 松 國 際 鋼 琴 大 賽 首 獎 得 主 義 大 利 鋼 琴 新 星 巴 克 斯 大 師 班 191 104 12 15 1041031 梯 次 讀 書 心 得 比 賽, 總 投 稿 總 篇 數 126 篇, 總 獲 獎 篇 數 97 篇 特 優 25 篇, 優 等 27 篇, 甲 等 45 篇 192 104 12 16 日 本 愛 嬡 縣 立 松 山 南 高 中 校 長 烟 野 智 同 率 師 生 八 位 蒞 校 參 訪, 與 科 學 班 同 學 交 流 193 104 12 16 104 年 度 藝 術 才 能 班 鋼 琴 採 購 案 ( 廠 商 : 東 和 樂 器 木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2,980,000 元 ) 194 104 12 18 多 益 獎 學 金 頒 獎 活 動, 全 國 15 個 獲 獎 團 隊 中 本 校 占 有 兩 隊 195 104 12 18 高 二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說 明 會 196 104 12 18 宜 蘭 縣 立 復 興 國 中 音 樂 班 蒞 校 參 訪 197 104 12 18 校 友 講 座 : 龔 書 芸 - 留 德 音 樂 院 心 得 分 享 198 104 12 18 音 樂 班 實 習 音 樂 會 ( 二 年 級 ) 199 104 12 19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2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初 試 200 104 12 20 第 14 屆 旺 宏 科 學 獎 決 賽 榮 獲 電 子 電 機 類 優 等 獎 :301 羅 容 川 指 導 老 師 : 劉 思 德 201 104 12 20 本 校 女 排 校 隊 於 高 中 排 球 聯 賽 獲 桃 園 區 第 2 名, 晉 級 全 國 決 賽 聯 合 報 自 由 時 報 國 語 日 報 聯 合 報 中 國 時 報 自 由 時 報 國 語 日 報 蘋 果 日 報 27
202 104 12 21 超 有 才 教 官 把 遺 失 物 變 麋 鹿 雪 橇 203 104 12 21 105 年 度 校 園 割 草 及 灌 喬 木 修 剪 清 潔 維 護 專 業 服 務 ( 廠 商 : 巨 展 景 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220,000 元 ) 204 104 12 21 12/21-12/25 社 團 聖 誕 週 表 演 活 動 205 104 12 22 校 內 同 仁 冬 至 聯 誼 餐 會 206 104 12 22 東 德 鋼 琴 大 師 羅 賽 爾 大 師 班 207 104 12 23 國 語 文 多 功 能 e 化 專 科 教 室 整 修 工 程 ( 廠 商 : 天 成 室 內 裝 修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890,000 元 ) 208 104 12 24 105 學 年 度 桃 連 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雲 端 及 電 信 服 務 採 購 案 ( 廠 商 : 中 華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北 區 電 信 分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258,000 元 ) 209 104 12 24 105 年 度 教 學 行 政 大 樓 水 電 維 修 委 外 服 務 勞 務 ( 採 購 廠 商 : 中 曜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241,200 元 ) 210 104 12 24 柏 克 萊 大 學 林 觀 焜 教 授 蒞 校 演 講, 美 國 大 學 教 育 概 況 及 入 學 申 請 介 紹,160 人 參 加 211 104 12 25 104 年 度 改 善 及 充 實 教 學 環 境 設 備 - 電 腦 採 購 案 ( 廠 商 : 維 廣 資 訊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869,820 元 ) 212 104 12 25 出 席 桃 園 客 運 獎 會 金 審 查 會, 本 校 一 位 同 學 獲 獎 213 104 12 25 104 年 高 中 數 學 資 訊 及 自 然 科 學 能 力 競 賽 全 國 決 賽 獲 獎 : 生 物 科 二 等 獎 - 203 謝 季 恆 物 理 科 佳 作 - 303 陳 昱 學 指 導 老 師 : 生 物 科 - 林 碧 晶 物 理 科 - 萬 昌 鑫 214 104 12 25 高 一 創 意 歌 唱 比 賽 順 利 圓 滿 215 104 12 25 國 立 武 陵 高 中 104 學 年 度 協 奏 曲 甄 選 大 賽 216 104 12 26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2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複 試 217 104 12 26 辦 理 第 二 學 期 第 1 2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218 104 12 27 本 校 男 籃 女 籃 校 隊 於 高 中 籃 球 聯 賽 分 別 獲 得 桃 園 市 第 四 名 第 三 名, 雙 雙 晉 級 北 區 複 賽 219 104 12 28 104 年 度 LED 照 明 燈 具 採 購 及 安 裝 採 購 案 ( 廠 商 : 立 碁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2,579,500 元 ) 220 104 12 28 台 大 希 望 入 學, 本 校 302 班 楊 瑞 瀚 同 學 錄 取 台 大 醫 學 系 221 104 12 28 輔 導 室 志 工 期 末 檢 討 會 議 222 104 12 28 管 樂 社 入 選 嘉 義 市 國 際 管 樂 節 室 內 合 奏 比 賽 決 賽 223 104 12 29 資 賦 優 異 及 藝 術 才 能 班 專 業 圖 書 採 購 案 ( 廠 商 : 三 民 書 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100,170 元 ) 224 104 12 30 辦 理 105 年 專 案 約 用 資 優 教 育 助 理 遴 選 28 中 國 時 報 自 由 時 報 工 商 日 報 蘋 果 日 報
225 105 1 4 辦 理 本 學 期 第 二 次 班 代 大 會 226 105 1 6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初 試 227 105 1 6 桃 園 大 廟 祈 福, 祝 願 高 三 同 學 學 測 追 分 成 功 金 榜 題 名 228 105 1 8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複 試 229 105 1 8 辦 理 第 二 學 期 第 3 次 代 理 教 師 甄 選 230 105 1 18 104 年 度 活 動 中 心 外 牆 整 修 工 程 採 購 案 ( 廠 商 : 富 鋒 營 造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385,000 元 ) 231 105 1 20 家 長 會 致 贈 高 三 同 學 印 有 學 測 追 分 成 功 金 榜 題 名 2B 鉛 筆 232 105 1 21 辦 理 就 學 勸 募, 成 立 本 校 教 育 儲 蓄 戶 233 105 1 25 104 年 度 實 驗 室 設 備 器 材 採 購 案 ( 廠 商 : 星 宇 儀 器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1,340,000 元 ) 234 105 1 25 元 氣 營 帶 領 新 屋 鄉 三 所 小 學 學 童 參 觀 台 北 市 立 動 物 園 235 105 1 31 104 年 度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藝 術 才 能 班 特 色 招 生 系 統 開 發 採 購 案 ( 廠 商 : 萬 采 實 業 有 限 公 司 決 標 金 額 :332,000 元 ) 29
附 件 2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第 13 條 : 公 務 員 不 得 經 營 商 業 或 投 機 事 業 但 投 資 於 非 屬 其 服 務 機 關 監 督 之 農 工 礦 交 通 或 新 聞 出 版 事 業, 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東, 兩 合 公 司 之 有 限 責 任 股 東, 或 非 執 行 業 務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東, 而 其 所 有 股 份 總 額 未 超 過 其 所 投 資 公 司 股 本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者, 不 在 此 限 公 務 員 非 依 法 不 得 兼 公 營 事 業 機 關 或 公 司 代 表 官 股 之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公 務 員 利 用 權 力 公 款 或 公 務 上 之 秘 密 消 息 而 圖 利 者, 依 刑 法 第 一 百 三 十 一 條 處 斷 ; 其 他 法 令 有 特 別 處 罰 規 定 者, 依 其 規 定 其 離 職 者, 亦 同 公 務 員 違 反 第 一 項 第 二 項 或 第 三 項 之 規 定 者, 應 先 予 撤 職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第 14 條 : 公 務 員 除 法 令 所 規 定 外, 不 得 兼 任 他 項 公 職 或 業 務 其 依 法 令 兼 職 者, 不 得 兼 薪 及 兼 領 公 費 依 法 令 或 經 指 派 兼 職 者, 於 離 去 本 職 時, 其 兼 職 亦 應 同 時 免 兼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4 條 : 專 任 教 育 人 員,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不 得 在 外 兼 課 或 兼 職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教 師 兼 職 處 理 原 則 第 3 點 : 教 師 兼 職 機 關 ( 構 ) 之 範 圍 如 下 : ( 一 ) 政 府 機 關 ( 構 ) 公 立 學 校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 二 ) 行 政 法 人 ( 三 ) 非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之 事 業 或 團 體 : 1 公 營 私 營 或 公 私 合 營 之 事 業 2 合 於 民 法 總 則 公 益 社 團 及 財 團 之 組 織 3 依 其 他 法 規 向 主 管 機 關 登 記 或 立 案 成 立 之 事 業 或 團 體 4 國 際 性 學 術 或 專 業 組 織 ( 四 ) 與 學 校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關 係 或 政 府 學 校 持 有 其 股 份 之 營 利 事 業 機 構 或 團 體 ( 五 ) 新 創 生 技 新 藥 公 司 前 項 第 四 款 及 第 五 款 兼 職, 以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為 限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教 師 兼 職 處 理 原 則 第 4 點 : 教 師 至 前 點 所 定 兼 職 機 關 ( 構 ) 兼 任 之 職 務, 以 與 教 學 或 研 究 專 長 領 域 相 關 者 為 限, 且 不 得 兼 任 下 列 職 務 : ( 一 ) 非 代 表 政 府 或 學 校 股 份 之 營 利 事 業 機 構 或 團 體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負 責 人 經 理 人 等 職 務 但 兼 任 下 列 職 務 者, 不 在 此 限 : 1 國 營 事 業 已 上 市 ( 櫃 ) 公 司 或 經 董 事 會 股 東 會 決 議 規 劃 申 請 上 市 ( 櫃 ) 之 未 上 市 ( 櫃 )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之 外 部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外 部 監 察 人 具 獨 立 職 能 監 察 人 2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百 分 之 百 持 有 之 銀 行 票 券 保 險 及 綜 合 證 券 商 等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3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新 創 生 技 新 藥 公 司 之 董 事, 其 經 學 校 同 意, 並 得 持 有 公 司 創 立 時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股 權 : 30
(1) 教 師 為 持 有 該 公 司 研 發 製 造 使 用 於 人 類 或 動 植 物 用 新 藥 之 主 要 技 術 者 (2) 教 師 為 持 有 該 公 司 研 發 製 造 植 入 或 置 入 人 體 內 屬 第 三 等 級 高 風 險 醫 療 器 材 之 主 要 技 術 者 4 已 於 我 國 第 一 上 市 ( 櫃 ) 之 外 國 公 司 或 經 董 事 會 股 東 會 決 議 規 劃 於 我 國 申 請 第 一 上 市 ( 櫃 ) 之 外 國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 二 ) 律 師 會 計 師 建 築 師 技 師 等 專 業 法 律 規 範 之 職 務 ( 三 ) 私 立 學 校 之 董 事 長 及 編 制 內 行 政 職 務 本 原 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修 正 實 施 前, 已 依 修 正 前 規 定 兼 任 獨 立 監 察 人 職 務 者, 得 繼 續 兼 任 至 已 報 准 之 任 期 止 31
公 教 人 員 違 法 兼 職 懲 處 標 準 建 議 表 附 件 3 序 號 兼 職 態 樣 1 合 法 指 挀 兼 任 公 司 ( 商 號 )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 如 代 表 政 府 兼 任 營 利 事 業 之 官 股 代 表 ) 懲 處 標 準 公 務 人 員 兼 行 政 教 師 未 兼 行 政 教 師 約 僱 人 員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2 兼 任 歇 業 中 ( 無 意 繼 續 經 營 或 依 法 撤 銷 廢 止 公 司 登 記 ) 公 司 ( 商 號 )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3 機 關 學 校 違 規 指 挀 兼 任 公 司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 如 兼 任 營 利 事 業 之 董 事 長 或 獨 立 董 事 ) 4 於 不 知 情 之 情 況 下 遭 盜 ( 冒 ) 用 兼 任 公 司 ( 商 號 )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 應 立 即 解 除 兼 職 )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 應 立 即 解 除 兼 職 )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經 自 行 舉 證 及 服 務 機 關 覈 實 認 定 屬 實 即 為 不 違 法, 非 屬 實 即 違 法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不 違 法 不 須 懲 處 5 兼 任 停 業 中 ( 未 辦 理 公 司 註 銷 且 無 營 業 事 實 ) 公 司 ( 商 號 )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6 兼 任 未 申 請 停 業 惟 查 無 營 業 事 實 公 司 ( 商 號 )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7 知 悉 並 掛 名 公 司 ( 商 號 )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惟 並 未 實 際 參 與 經 營 及 未 支 領 報 酬 8 明 知 並 兼 任 公 司 ( 商 號 ) 負 責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且 實 際 參 與 經 營 或 領 有 報 酬 移 送 公 懲 會 懲 戒 ( 如 經 認 定 為 任 職 前 兼 任 並 完 成 解 任 登 記, 不 予 停 職 移 付 懲 戒, 惟 仍 應 予 行 政 懲 處 ) 移 送 公 懲 會 懲 戒 ( 如 經 認 定 為 任 職 前 兼 任 並 完 成 解 任 登 記, 不 予 停 職 移 付 懲 戒, 惟 仍 應 予 行 政 懲 處 ) 申 誡 1-2 次 並 列 入 年 度 考 核 移 送 公 懲 會 懲 戒 移 送 公 懲 會 懲 戒 記 過 1 次 並 列 入 年 度 考 核 移 送 公 懲 會 懲 戒 移 送 公 懲 會 懲 戒 記 過 2 次 並 列 入 年 度 考 核 撤 職 並 移 送 公 懲 會 懲 戒 撤 行 政 職 並 移 送 公 懲 會 懲 戒 記 1 大 過 並 列 入 解 聘 或 不 續 聘 申 誡 1-2 次 並 列 入 年 度 考 核 記 過 1 次 並 列 入 年 度 考 核 記 過 2 次 並 列 入 年 度 考 核 記 1 大 過 並 列 入 解 聘 或 不 續 聘 法 令 依 據 : 1. 公 務 人 員 及 兼 行 政 教 師 :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第 13 條 及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4 條 2.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教 師 兼 職 處 理 原 則 : 以 依 法 令 兼 職 兼 任 非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之 事 業 或 團 體 職 務, 及 兼 任 教 學 或 研 究 工 作 為 限 ; 教 師 兼 職 不 得 影 響 本 職 工 作, 且 須 符 合 校 內 基 本 授 課 時 數 及 工 作 要 求, 並 事 先 以 書 面 報 經 學 校 核 准, 於 期 滿 續 兼 或 兼 職 職 務 異 動 時, 應 重 行 申 請 32
月 份 二 月 三 月 日 期 週 次 附 件 4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其 他 處 室 1 7 8 9 10 11 12 13 12-16. 大 學 術 科 考 試 2 14 15 16 17 18 19 20 3 21 22 23 24 25 26 27 4 28 29 1 2 3 4 5 5 6 7 8 9 10 11 12 6 13 14 15 16 17 18 19 7 20 21 22 23 24 25 26 15-18. 教 師 調 課 申 請 15. 始 業 考 註 冊 17-26. 第 一 次 教 學 研 究 會 18. 音 樂 班 期 初 學 術 導 會 議 17. 召 開 第 一 次 繁 星 推 薦 委 員 會 18.IEP 會 議 18. 寄 發 學 測 成 績 單 19-22. 校 內 繁 星 報 名 19-23. 學 測 術 科 成 績 複 查 20. 平 鎮 國 中 管 樂 班 來 訪 15. 開 學 典 禮 (7:30 集 合 ) 15. 導 師 時 間 + 大 掃 除 ( 第 一 二 節 ) 15. 水 域 安 全 宣 導 15-20. 友 善 校 園 週 ( 防 治 黑 幫 毒 品 霸 凌 及 紫 錐 花 宣 教 ) 19. 高 一 班 級 活 動 ( 第 三 四 節 ) 19. 高 二 生 命 教 育 演 講 ( 第 三 四 節 ) 20. 第 三 四 節 與 2/15 第 一 二 節 調 課 22. 寄 發 術 科 成 績 單 22-26. 幹 部 訓 練 週 23. 特 教 推 行 委 員 會 26. 社 團 活 動 1( 第 三 四 節 ) 23. 中 午 繁 星 校 內 比 序 作 業 26. 第 一 次 學 務 會 議 24-26 國 立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音 樂 系 獨 招 25. 召 開 第 二 次 繁 星 推 薦 委 員 會 25-26. 繁 星 推 薦 繳 費 報 名 29-4.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繳 費 報 名 29-4. 科 技 校 院 申 請 繳 費 報 名 1-2. 高 三 第 五 次 模 擬 考 1-15 全 國 音 樂 比 賽 決 賽 4. 音 樂 大 師 系 列 講 座 No.1 演 藝 廳 4. 校 內 語 文 競 賽 ( 一 ) 暫 定 8. 公 告 繁 星 第 1-7 類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第 8 類 學 群 通 過 第 1 階 段 者 10. 音 樂 班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no.1 11. 校 內 語 文 競 賽 ( 二 ) 暫 定 12 科 學 班 初 試 14. 音 樂 大 師 班 - 法 國 鋼 琴 家 - 路 易 沙 達 16. 放 棄 繁 星 第 1 階 段 錄 取 資 格 截 止 16-31. 全 國 音 樂 比 賽 ( 個 人 ) 決 賽 17. 公 告 個 人 申 請 第 一 階 段 結 果 18. 校 內 科 展 評 審 18. 音 樂 大 師 系 列 講 座 No.2 演 藝 廳 19. 校 慶 音 樂 會 彩 排 ( 一 ) 演 藝 廳 20. 校 慶 音 樂 會 彩 排 ( 二 ) 演 藝 廳 25. 校 慶 音 樂 會 - 協 奏 曲 19:00 演 藝 廳 3/25-4/24. 繁 星 第 8 類 學 群 第 2 階 段 面 試 個 人 申 請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25. 桃 竹 苗 區 科 展 送 件 ( 暫 定 ) 1. 班 際 球 賽 開 始 4. 高 一 高 二 班 級 活 動 ( 第 三 四 節 ) 11. 高 三 成 年 禮 11. 高 一 高 二 班 級 活 動 ( 第 三 四 節 ) 16. 奇 異 果 節 18. 社 團 活 動 2( 第 三 四 節 ) 18-19. 廁 所 美 化 日 21. 日 本 大 阪 府 立 天 王 寺 高 校 來 訪 22. 高 一 高 二 班 級 活 動 ( 第 五 六 節 ) 25. 第 三 四 節 與 3/22 第 五 六 節 調 課 7. 除 夕 8-11 春 節 11. 補 假 12. 春 節 彈 性 放 假 17. 高 三 導 師 個 人 申 請 與 模 擬 面 試 說 明 ( 午 ) 19 設 計 學 群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座 談 會 (3. 自 由 報 名 ) 19. 高 三 個 人 申 請 同 類 學 群 互 助 社 群 說 明 會 ( 午 自 由 報 名 ) 19. 高 二 生 命 教 育 週 會 ( 活 ) 20. 補 上 班 上 課 22-26 認 輔 需 求 調 查 週 26 高 三 一 類 組 學 群 面 試 講 座 (3-4 演 藝 廳 ) 26. 甄 選 入 學 校 內 說 明 會 ( 午 ) 26. 警 大 宣 導 ( 午 ) 28. 和 平 紀 念 日 29. 補 假 1. 輔 委 會 生 命 教 育 委 員 會 家 庭 教 育 委 員 會 4. 高 二 備 審 資 料 說 明 會 (3-4 演 ) 4. 高 三 備 審 資 料 與 面 試 技 巧 講 座 (3-4 演 自 由 報 名 ) 4. 高 一 興 趣 測 驗 (3) 5. 志 工 工 作 坊 7-11 高 三 校 內 教 師 模 擬 面 試 14-18 高 三 校 內 教 師 模 擬 面 試 ( 午 ) 15. 中 學 生 讀 書 心 得 競 賽 投 稿 截 止 (2/1~3/15) 16.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會 議 17-21 準 備 模 擬 面 試 工 作 18 高 三 醫 藥 學 群 面 試 講 座 (3-4 博 學 堂 ) 18 香 港 大 學 宣 導 19-20. 高 中 職 博 覽 會 22.-23. 主 計 人 員 研 討 會 22. 模 擬 面 試 (5-6) 23. 召 開 認 輔 工 作 會 議 25. 教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 音 樂 治 療 ) 25. 武 陵 風 華 第 三 輯 預 計 出 刊 33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8 27 28 29 30 31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0 11 12 13 14 15 16 11 17 18 19 20 21 22 23 12 24 25 26 27 28 29 30 13 1 2 3 4 5 6 7 14 8 9 10 11 12 13 14 15 15 16 17 18 19 20 21 16 22 23 24 25 26 27 28 17 29 30 31 1 2 3 4 18 5 6 7 8 9 10 11 19 12 13 14 15 16 17 18 20 19 20 21 22 23 24 25 28-29(30). 第 一 次 期 中 考 1. 校 慶 28.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 桌 遊 ) 31. 中 學 生 小 論 文 競 賽 投 稿 截 止 (2/1~3/31) 6. 第 一 次 期 中 考 成 績 登 錄 截 止 6-7. 高 三 第 六 次 模 擬 考 8. 音 樂 大 師 系 列 講 座 No.3 演 藝 廳 8. 社 團 活 動 3( 第 三 四 節 ) 4. 兒 童 節 民 族 掃 墓 節 5. 兒 童 節 補 假 6. 個 人 申 請 考 古 題 蒐 集 7. 高 一 導 師 興 趣 測 驗 說 明 會 14. 音 樂 班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no.2 12. 第 一 次 班 代 大 會 ( 中 午 ) 15. 高 一 雲 門 流 浪 者 講 座 ( 第 三 四 節 ) 15. 高 二 班 級 活 動 ( 第 三 四 節 20. 高 二 英 文 話 劇 彩 排 ( 暫 定 ) 22. 高 二 英 文 話 劇 比 賽 ( 暫 定 ) 22. 音 樂 大 師 系 列 講 座 No.4 演 藝 廳 23. 本 校 正 式 教 師 甄 選 初 選 ( 暫 定 ) 28. 個 人 申 請 公 告 正 備 取 29. 教 育 部 ( 藝 啟 轉 動 未 來 ) 與 臺 中 二 中 音 樂 班 聯 合 展 演 30. 本 校 正 式 教 師 甄 選 複 選 ( 暫 定 ) 2-13 高 二 作 業 抽 查 2. 繁 星 公 告 第 8 類 學 群 錄 取 名 單 2-13. 指 考 報 名 作 業 3-4.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錄 取 生 登 記 志 願 序 6. 音 樂 大 師 系 列 講 座 No.5 演 藝 廳 11-12(13). 高 一 高 二 第 二 次 期 中 考 12. 音 樂 班 高 三 術 科 期 末 統 考 13. 繁 星 第 8 類 學 錄 取 資 格 放 棄 截 止 14-15.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7-22. 日 本 教 育 旅 行 22. 高 一 善 耕 校 園 影 展 ( 第 三 四 節 ) 26. 高 二 實 彈 射 擊 ( 暫 訂 ) 29. 社 團 活 動 4( 第 三 四 節 ) 29. 第 二 次 學 務 會 議 6. 高 一 高 二 班 級 活 動 ( 第 三 四 節 ) 13. 全 校 大 掃 除 + 整 理 會 考 考 場 16. 音 樂 班 術 科 統 考 指 定 曲 公 告 16-20. 社 團 評 鑑 17. 科 學 班 教 材 教 法 研 習 18. 日 本 伊 予 高 校 來 訪 (8-13)( 博 ) 20. 社 團 活 動 5( 第 三 四 節 ) 17. 科 學 班 成 果 發 表 會 (13-17)( 演 ) 20. 高 三 導 師 評 語 輸 入 截 止 18. 高 一 高 二 期 中 考 成 績 登 錄 截 止 18-19. 高 三 期 末 考 19. 音 樂 班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no.3 20. 第 23 屆 音 樂 班 畢 業 音 樂 會 ( 中 壢 藝 術 館 ) 20. 教 務 會 議 ( 博 學 堂 ) 23-24. 高 三 第 八 次 模 擬 考 26-27 技 優 報 名 ( 二 樓 會 議 室 ) 27. 高 一 音 樂 班 實 習 音 樂 會 23. 高 三 成 績 繳 交 截 止 27. 公 布 高 三 補 考 名 單 30. 語 資 班 成 果 發 表 3. 高 三 補 考 1-8. 高 一 升 高 二 類 組 申 請 3. 高 二 音 樂 班 實 習 音 樂 會 4. 直 升 報 名 ( 二 樓 會 議 室 ) 24. 高 二 週 記 抽 查 ( 需 寫 6 篇 ) 27. 高 一 高 二 有 任 務 的 旅 行 紀 錄 片 校 園 巡 迴 ( 第 三 四 節 ) 31. 高 一 週 記 抽 查 ( 需 寫 8 篇 ) 31. 高 二 校 外 教 學 行 前 說 明 會 ( 第 8 節 ) 1-4. 高 二 校 外 教 學 3. 高 一 性 別 平 等 演 講 ( 第 三 四 節 ) 4. 高 一 健 康 促 進 演 講 ( 第 三 四 節 ) 16. 音 樂 班 高 一 高 二 期 末 術 科 統 考 13. 畢 業 典 禮 14. 第 二 次 班 代 大 會 ( 中 午 ) 16. 飢 餓 十 二 ( 暫 訂 ) 17. 社 團 活 動 6( 第 三 四 節 ) 17. 期 末 學 務 會 議 20-8. 高 二 升 高 三 轉 組 申 請 23-24. 免 試 報 名 ( 二 樓 會 議 室 ) 23. 音 樂 班 期 末 學 術 導 會 議 24. 音 樂 班 音 樂 理 論 期 末 考 24. 高 一 高 二 班 級 活 動 ( 第 三 四 節 ) 24. 高 一 高 二 導 師 評 語 輸 入 截 止 11-22. 三 魚 網 校 園 巡 迴 書 展 12-13. 主 計 人 員 研 討 會 13. 高 一 讀 書 與 學 習 策 略 量 表 施 測 ( 自 由 報 名 ) 16. 法 國 姊 妹 校 來 訪 4/18-29 圖 書 館 抽 投 投 活 動 19.-20. 主 計 人 員 研 討 會 4/25-29 過 期 期 刊 贈 送 27. 高 一 導 師 選 組 輔 導 說 明 會 29. 高 一 家 長 選 組 輔 導 說 明 會 ( 晚 演 ) 1. 法 國 姊 妹 校 來 訪 師 生 回 法 2-6 高 一 選 組 學 科 說 明 週 ( 教 師 說 明 ) 16-24 高 三 上 榜 生 入 班 分 享 19. 高 三 離 校 說 明 會 ( 高 三 期 末 考 下 午 ) 25-27 高 一 選 組 經 驗 分 享 週 ( 各 類 組 一 場 次 ) 23-6/3 高 一 輔 導 志 工 招 募 27. 職 涯 講 座 3. 高 一 性 別 平 等 週 會 ( 活 ) 4. 端 午 節 補 上 班 上 課 6. 武 陵 風 華 第 四 輯 預 計 出 刊 9. 端 午 節 10. 端 午 節 彈 性 放 假 13-17. 高 二 班 級 書 櫃 回 收 34
七 月 21 26 27 28 29 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7)-29. 高 一 高 二 期 末 考 ( 暫 定 ) 27. 校 務 會 議 ( 三 四 節 ) 6/29-7/5 免 試 入 闈 1. 暑 假 開 始 1-3.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2 高 一 高 二 期 末 考 成 績 登 錄 截 止 1-3. 大 學 指 考 5. 免 試 放 榜 7. 免 試 報 到 8. 公 告 高 一 高 二 補 考 名 單 11. 公 佈 高 二 三 編 班 名 單 18. 寄 發 指 考 成 績 11. 高 一 高 二 補 考 15. 高 一 資 優 鑑 定 初 試 ( 暫 定 ) 30. 結 業 式 27-30 大 學 指 考 考 場 服 務 規 劃 30. 大 學 指 考 試 場 佈 置 考 場 開 放 1-2. 大 學 指 考 考 場 1-3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20. 指 考 選 填 志 願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8. 公 佈 高 一 編 班 八 月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35
附 件 5 國 立 武 陵 高 級 中 學 教 育 儲 蓄 戶 執 行 規 定 ( 草 案 ) 壹 依 據 一 各 級 學 校 扶 助 學 生 就 學 勸 募 條 例 二 各 級 學 校 扶 助 學 生 就 學 勸 募 許 可 申 請 辦 法 三 各 級 學 校 教 育 儲 蓄 戶 管 理 小 組 組 成 及 運 作 辦 法 貳 勸 募 目 的 : 一 為 扶 助 國 立 武 陵 高 級 中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經 濟 弱 勢 之 在 學 學 生 ( 指 家 庭 狀 況 屬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突 遭 變 故 因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造 成 家 庭 經 濟 困 難, 致 無 法 順 利 接 受 學 校 教 育 之 在 學 學 生 ), 本 校 特 設 置 教 育 儲 蓄 戶 ( 以 下 簡 稱 本 專 戶 ), 專 款 補 助, 使 學 生 順 利 就 學 二 在 嚴 謹 透 明 的 動 支 程 序 下, 善 用 社 會 各 界 捐 款, 確 實 幫 助 需 要 幫 助 的 學 生 參 勸 募 方 式 : 一 於 教 育 部 教 育 儲 蓄 戶 網 站 (https://www.edusave.edu.tw) 辦 理 全 國 公 開 勸 募 二 捐 款 流 程 : 肆 經 費 存 管 : ( 一 ) 捐 款 人 填 寫 捐 款 意 願 書 ( 二 ) 請 捐 款 人 匯 款 至 本 校 教 育 儲 蓄 專 戶 或 攜 帶 現 金 親 洽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辦 理 ( 三 )3-5 個 工 作 天 後 於 教 育 儲 蓄 戶 網 站 查 詢 捐 款 是 否 成 功 ( 四 ) 學 校 開 立 收 據 寄 發 捐 款 人 一 本 校 教 育 儲 蓄 專 戶 戶 名 : 中 等 學 校 基 金 - 武 陵 高 中 教 育 儲 蓄 402 專 戶 二 本 校 教 育 儲 蓄 專 戶 帳 號 : 臺 灣 銀 行 桃 園 分 行 (0040266) 026-036-071079 三 本 校 為 教 育 儲 蓄 專 戶 之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設 教 育 儲 蓄 專 戶 管 理 小 組 伍 組 織 與 職 掌 : 本 校 教 育 儲 蓄 專 戶 管 理 小 組 置 委 員 6 人, 其 中 一 人 為 召 集 人, 由 校 長 兼 任, 其 餘 委 員 依 各 級 學 校 扶 助 學 生 就 學 勸 募 條 例 第 八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由 校 長 就 下 列 人 員 聘 ( 派 ) 兼 之, 其 中 校 外 代 表 及 任 一 性 別 委 員 人 數, 均 不 得 少 於 委 員 總 人 數 三 分 之 一 : 一 家 長 會 代 表 :1 名 二 社 區 公 正 人 士 :1 名 三 教 育 社 會 福 利 財 務 管 理 法 律 等 相 關 領 域 專 家 學 者 :1 名 四 學 校 教 職 員 : 教 師 代 表 2 名 陸 補 助 對 象 : 本 專 戶 限 補 助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致 無 法 順 利 接 受 學 校 教 育 的 本 校 在 學 學 生 ( 以 下 簡 稱 個 案 學 生 ): 一 家 庭 狀 況 屬 低 收 入 戶 之 學 生 二 家 庭 狀 況 屬 中 低 收 入 戶 之 學 生 三 家 庭 突 遭 變 故 36
四 因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造 成 家 庭 經 濟 困 難 柒 補 助 經 費 用 途 : 一 本 專 戶 補 助 經 費 用 途 限 於 本 校 在 學 個 案 學 生 之 下 列 項 目 之 一 : ( 一 ) 學 費 ( 二 ) 雜 費 ( 三 ) 代 收 代 辦 費 ( 四 ) 餐 費 ( 含 早 餐 午 餐 晚 餐 ) ( 五 ) 與 教 育 相 關 之 生 活 費 用 二 捐 款 人 有 指 定 對 象 或 用 途 者, 應 依 其 指 定 對 象 或 用 途 之 需 求 項 目 支 用 三 前 項 指 定 對 象 於 本 校 畢 業 後, 原 捐 款 仍 有 賸 餘 者, 應 報 學 校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本 捌 補 助 基 準 : 條 例 所 定 扶 助 經 濟 弱 勢 學 生 之 目 的, 補 助 其 他 學 生 但 捐 款 人 指 定 由 原 指 定 對 象 繼 續 支 用 者, 得 將 勸 募 所 得 移 轉 其 他 學 校 教 育 儲 蓄 戶 繼 續 執 行 每 一 個 案 學 生 每 學 期 申 請 補 助 總 額 上 限 為 二 萬 元 整, 若 個 案 學 生 情 況 特 殊 得 依 教 育 儲 蓄 戶 管 理 小 組 審 核 結 果, 以 能 解 決 或 減 輕 個 案 學 生 困 難, 使 其 順 利 就 學 為 原 則 玖 經 費 動 支 程 序 及 方 式 : 一 推 薦 人 : 各 班 導 師 或 本 校 教 師 ( 需 協 助 個 案 之 家 庭 訪 問 或 電 話 訪 問 ) 二 申 請 文 件 : 本 校 教 育 儲 蓄 專 戶 補 助 申 請 表 三 由 本 校 儲 蓄 專 戶 管 理 小 組 成 員 共 同 審 核 後, 造 冊 經 校 長 核 可 後 再 撥 款 補 助 個 案 學 生 拾 捐 款 人 之 褒 獎, 依 捐 資 教 育 事 業 獎 勵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 其 捐 款 額 度 不 符 前 開 辦 法 所 定 捐 資 給 獎 者, 由 本 校 開 立 感 謝 狀 拾 壹 公 開 徵 信 : 一 於 教 育 部 教 育 儲 蓄 戶 網 站 公 告 下 列 資 料, 以 為 公 開 徵 信 : ( 一 ) 定 期 將 捐 贈 人 之 基 本 資 料 ( 捐 贈 者 名 稱 或 姓 名 捐 贈 金 額 捐 贈 年 月 及 捐 贈 用 途 收 據 編 號 ) 及 辦 理 情 形 公 開 徵 信 ( 二 ) 學 校 每 月 應 於 教 育 部 指 定 網 站, 公 告 教 育 儲 蓄 戶 之 經 費 收 支 明 細, 以 公 開 徵 信 ( 三 ) 學 校 應 於 每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前, 將 前 一 年 度 教 育 儲 蓄 戶 收 支 報 告 及 結 餘 留 用 情 形, 報 學 校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並 公 告 於 教 育 部 指 定 之 網 站, 以 公 開 徵 信 二 公 告 之 內 容 應 依 資 訊 保 護 法 等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拾 貳 預 期 效 益 : 一 扶 助 本 校 經 濟 弱 勢 之 在 學 學 生, 由 本 校 專 戶 專 款 補 助, 使 其 能 順 利 接 受 學 校 教 育 二 善 用 社 會 各 界 捐 款, 確 實 幫 助 需 要 扶 助 的 學 生 拾 参 本 執 行 規 定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37
國 立 武 陵 高 中 教 育 儲 蓄 戶 捐 款 意 願 書 一 類 別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公 司 行 號 ( 捐 款 公 司 行 號 :, 公 司 統 一 編 : ) 個 人 ( 姓 名 :, 身 分 證 字 號 : ) 二 捐 款 用 途 : 不 指 定 捐 助 對 象 指 定 捐 助 對 象 ( 班 級 : 年 班 學 生 姓 名 : ) 如 指 定 對 象 自 本 校 轉 學 / 畢 業, 是 否 同 意 將 捐 款 留 存 本 校 幫 助 其 他 學 生 : 同 意 不 同 意, 將 捐 款 轉 移 至 個 案 下 一 就 學 階 段 三 捐 款 金 額 : 1,000 元 5,000 元 10,000 元 其 他 捐 款 金 額 : 元 四 捐 款 方 式 : 匯 款 現 金 五 預 定 捐 款 完 成 日 期 : 年 月 日 六 收 據 抬 頭 : 七 收 據 領 取 方 式 : 郵 寄 親 領 不 領 取 八 捐 款 人 聯 絡 資 訊 : 通 訊 地 址 : 聯 絡 電 話 : E-mail: 九 是 否 同 意 公 開 捐 款 資 訊 : 是 否, 我 要 匿 名 捐 助 38
附 件 5 國 立 武 陵 高 級 中 學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教 育 儲 蓄 戶 補 助 申 請 表 申 請 學 生 姓 名 班 級 年 班 座 號 身 分 證 字 號 住 宅 狀 況 自 有 租 用 住 址 家 長 姓 名 家 長 電 話 相 關 證 明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里 長 清 寒 證 明 其 他 證 明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稱 謂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健 康 狀 況 每 月 收 入 ( 請 務 必 如 實 填 寫 ) 職 業 或 就 讀 學 校 正 常 疾 病 身 心 障 礙 正 常 疾 病 身 心 障 礙 家 庭 成 員 狀 況 正 常 疾 病 身 心 障 礙 正 常 疾 病 身 心 障 礙 正 常 疾 病 身 心 障 礙 正 常 疾 病 身 心 障 礙 家 庭 狀 況 概 述 ( 請 詳 述 ) 名 導 師 簽 教 育 儲 蓄 專 戶 管 理 小 組 審 查 結 果 補 助 金 額 承 辦 人 單 位 主 管 出 納 組 主 計 室 校 長 39
附 件 6 學 生 獎 懲 施 實 要 點 部 份 規 定 修 正 草 案 對 照 表 項 次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01 新 增 條 文 : 一 行 為 而 觸 犯 數 條 校 規, 採 一 過 一 罰 增 訂 於 第 42 頁 第 三 條 第 ( 三 ) 項 原 無 此 規 定 02 03 04 05 06 逾 時 請 假 超 過 3 天 者, 記 警 告 1 次 逾 時 請 假 超 過 15 天 者, 則 不 予 受 理 ( 病 假 公 假 ) 逾 時 請 假 次 數 不 予 懲 處 計 算 天 數 均 不 含 例 假 日 國 定 假 日 天 然 災 害 停 課 或 人 為 災 害 停 課 增 列 於 第 50 頁 第 二 條 第 三 項 第 ( 六 ) 點 原 第 43 頁 第 七 條 第 十 項 及 第 43 頁 第 八 條 第 十 三 項 廢 除 訂 以 當 週 上 課 日, 缺 席 曠 課 合 併 每 累 計 3 次 則 記 警 告 1 次 及 遲 到 每 累 計 3 次 則 記 警 告 1 次 不 再 累 計 至 次 週 以 後 原 第 51 頁 第 四 條 第 三 項 之 規 定 修 訂 之 學 生 請 假 及 出 缺 勤 管 理 要 點 第 八 條 : ( 一 ) 申 請 書 家 長 同 意 書 假 單 及 衛 生 組 個 人 物 品 檢 查 單 合 併 成 同 一 張 表 格 ( 二 ) 請 假 期 間 注 意 言 行 及 安 全 問 題, 請 家 長 與 學 校 共 同 維 護 輔 導 ( 三 ) 須 慎 重 考 量 請 假 天 數, 勿 觸 及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辦 法 第 23 條 之 規 定 ( 四 ) 請 假 期 間 若 需 返 校, 務 必 遵 守 學 校 時 間 作 息 及 校 規 規 定, 否 則 仍 須 接 受 相 關 懲 處 ( 五 ) 請 假 期 間 若 需 返 校, 必 須 穿 校 服 進 入 校 區 ( 六 ) 請 假 期 間 若 需 返 校, 則 由 大 門 進 出, 接 受 警 衛 查 驗, 側 門 進 出 僅 限 於 總 務 處 公 告 之 時 間 內, 若 違 反 規 定 逕 自 從 側 門 進 出 者, 依 總 務 處 門 禁 管 制 規 定 辦 理 ( 七 ) 休 業 式 ( 畢 業 典 禮 ) 當 日 不 得 併 入 請 假 ; 逾 期 未 領 之 物 品, 請 學 生 自 行 來 校 取 回 增 訂 於 第 51 頁 第 二 條 第 十 三 項 學 生 請 假 及 出 缺 勤 管 理 要 點 第 六 條 第 ( 三 ) 項 : 學 校 內 之 重 大 活 動 ( 開 學 典 禮 結 業 典 禮 校 慶 運 動 會 園 遊 會 寒 暑 假 返 校 稱 之 ) 一 由 學 務 主 任 核 准 二 事 假 必 須 另 外 檢 附 學 校 重 大 活 動 期 間 學 生 申 請 事 假 報 告 表, 以 利 准 假 權 責 單 位 審 核 其 必 要 性, 並 以 此 掌 握 學 校 重 大 活 動 之 學 生 出 席 率 三 病 假 除 家 長 簽 名 外, 另 須 檢 附 看 診 收 據 ( 含 ) 以 上 層 級 之 證 明 增 列 於 第 50 頁 第 二 條 第 八 項 學 生 參 加 大 專 軍 警 院 校 甄 選 面 試, 先 以 事 假 方 式 申 請, 俟 面 試 結 束 後 15 日 內 檢 附 學 生 參 加 大 專 軍 警 院 校 面 試 家 長 證 明 單, 則 面 試 當 日 以 公 假 核 准, 餘 有 路 程 考 量 者, 仍 以 公 假 登 錄, 惟 未 辦 妥 手 續 且 超 過 第 16 天 以 上 者, 以 曠 課 論 第 43 頁 第 七 條 第 十 項 及 第 43 頁 第 八 條 第 十 三 項 逾 時 請 假 超 過 3 天 者, 記 警 告 1 次 逾 時 請 假 超 過 3 次 者, 記 小 過 1 次 第 51 頁 第 四 條 第 三 項 : 連 續 5 個 上 課 日, 缺 席 曠 課 遲 到 合 併 累 計 3 次 則 記 警 告 1 次 ; 每 週 曠 課 累 計 10 次 記 小 過 1 次 高 三 請 溫 書 假 之 規 定 - 原 無 條 文 許 多 學 生 經 常 在 學 校 重 大 活 動 時 請 假, 之 後 當 天 又 進 校 門, 再 以 請 假 身 分 而 拒 絕 集 合 及 出 公 差, 嚴 重 違 反 公 平 原 則 許 多 高 三 學 生 到 校 外 參 加 面 試 到 底 請 公 假? 亦 或 事 假? 經 常 搞 不 清 楚, 到 校 外 參 加 面 試 是 配 合 現 階 段 教 育 體 制, 故 應 允 其 公 假, 以 免 影 響 40
增 列 於 第 50 頁 第 二 條 第 九 項 全 勤, 然 為 了 避 免 學 生 冒 面 試 之 名, 行 翹 課 之 實, 故 有 相 關 規 範 07 08 原 沒 有 明 文 規 定, 此 規 定 廢 除, 改 以 鼓 勵 之 方 式 讓 學 生 穿 制 服 : 一 學 期 內 累 積 3 天 應 接 受 學 校 門 禁 管 制 時 段, 全 班 全 天 穿 著 制 服, 並 經 教 官 不 定 期 驗 證 無 誤 者 則 該 班 級 全 體 學 生 記 嘉 獎 乙 次 第 53 頁 第 參 條 第 四 項 第 ( 一 ) 點 修 正 之 1. 穿 便 服 穿 拖 ( 涼 ) 鞋 打 赤 膊 打 赤 腳 未 戴 安 全 帽 每 登 記 1 次 記 警 告 乙 次 2. 餘 違 反 學 生 服 裝 儀 容 規 定 管 理 要 點 者, 每 累 積 3 次 則 記 警 告 乙 次 第 53 頁 第 參 條 第 四 項 第 ( 二 ) 點 修 訂 之 期 中 ( 末 ) 考 要 穿 制 服 原 無 條 文 原 本 分 成 某 些 違 規 直 接 記 警 告 ; 某 些 違 規 累 積 3 次 才 記 警 告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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