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州 英 数 学 舘 国 際 言 語 学 院 中 文 版 2016 年 度 10 月 届 招 生 简 章 文 部 科 学 省 准 备 教 育 课 程 指 定 校 福 冈 县 知 事 认 可 各 种 学 校 财 团 法 人 日 语 教 育 振 兴 协 会 认 定 校 学 校 法 人 中 村 英 数 学 园 九 州 英 数 学 馆 国 际 言 语 学 院 810-0073 福 冈 市 中 央 区 舞 鹤 1 丁 目 5-30 TEL. 092-713-5720 FAX. 092-713-5718
目 次 招 生 简 章 1. 招 收 学 科 人 数 第 1 页 2. 报 名 资 格 第 1 页 3. 报 名 手 续 第 1 页 1 报 名 时 间 2 报 名 方 法 3 报 名 资 料 4. 选 拔 方 法 ( 学 科 考 试 ) 第 2 页 学 科 考 试 及 时 间 表 学 科 考 试 日 程 合 格 发 表 5. 提 交 资 料 缴 纳 报 名 费 ( 考 试 合 格 者 ) 第 3 页 提 交 期 限 缴 纳 报 名 费 提 交 资 料 6. 资 料 审 查 申 请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书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书 发 表 第 4 页 7. 入 学 手 续 第 4 页 学 费, 委 托 征 收 金 入 学 手 续 资 料 缴 纳 金 额 手 续 流 程 * 优 待 生 制 度 第 5 页 入 宿 简 章 第 7 页 同 窗 会 第 8 页 已 缴 费 用 的 退 还 第 8 页
从 报 名 到 入 境 入 学 的 流 程 报 名 参 照 招 生 简 章 第 1 2 页 学 科 試 験 面 接 学 科 試 験 面 接 在 中 国 主 要 城 市 举 行 考 试 和 面 试 参 照 招 生 简 章 第 4 页 合 格 发 表 面 试 后, 经 过 审 查 后 发 表 提 交 资 料 ( 同 时 缴 纳 报 名 费 ) 2016 年 5 月 31 日 ( 周 二 ) 之 前 必 须 寄 到 参 照 招 生 简 章 第 3 4 页 审 查 资 料 合 格 申 请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2016 年 6 月 13 日 ( 周 一 ) 递 交 福 冈 入 国 管 理 局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发 表 2016 年 8 月 下 旬 ( 预 计 ) 办 理 入 学 入 宿 手 续 参 照 招 生 简 章 第 6 页 寄 送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 原 本 ) 寄 送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 原 本 ) 办 理 护 照 签 证 入 境 入 学 典 礼 2016 年 10 月 6 日 ( 周 四 )( 预 计 ) 关 于 办 理 入 学 入 宿 手 续 之 后 的 日 程, 将 在 关 于 2016 年 10 月 届 学 生 入 学 入 宿 手 续 中 通 知 学 生 日 程 有 可 能 变 动
招 生 简 章 1. 招 收 学 科 人 数 学 科 内 容 学 习 时 间 招 收 人 数 居 留 资 格 日 本 語 科 大 学 预 科 日 语 专 修 科 以 报 考 大 学 者 为 对 象 进 行 日 语 英 语 数 学 等 教 育 的 升 学 准 备 课 程 以 希 望 掌 握 日 语 者 为 对 象 进 行 日 语 和 日 本 文 化 等 教 育 的 日 语 专 修 课 程 1.5 年 100 名 1.5 年 15 名 1 年 5 名 留 学 2 年 留 学 1 年 3 个 月 2. 报 名 资 格 (1) 学 历 1 大 学 预 科 本 学 院 毕 业 后 希 望 报 考 日 本 的 大 学 等 高 等 教 育 机 关 者, 必 须 在 国 外 修 完 高 中 的 课 程 ( 包 括 虽 高 中 毕 业, 但 所 接 受 的 教 育 不 足 12 年 或 12 年 以 上 者 ) 本 学 院 毕 业 后, 希 望 报 考 日 本 的 大 学 院 者, 必 须 在 正 规 的 学 校 教 育 修 完 16 年 课 程, 而 且 是 正 规 大 学 ( 四 年 制 ) 毕 业 2 日 语 专 修 科 具 有 相 同 于 上 述 学 历 者 (2) 基 础 学 力 及 日 语 能 力 1 希 望 进 大 学 预 科 者, 要 具 备 报 考 日 本 的 大 学 等 高 等 教 育 机 关 的 基 础 学 力 2 必 须 是 有 学 习 日 语 的 欲 望, 具 有 相 当 于 日 语 能 力 测 试 N4 级 以 上 的 能 力, 而 又 能 够 认 真 学 习 掌 握 日 语 者 (3) 年 龄 限 制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1 日, 原 则 上 高 中 毕 业 者 满 23 岁 以 下, 大 专 毕 业 者 满 25 岁 以 下, 大 学 毕 业 者 满 30 岁 以 下 (4) 在 日 经 费 能 够 支 付 学 费 生 活 费 等 在 日 经 费 者 (5) 其 他 必 须 是 身 心 健 康, 能 够 遵 守 日 本 法 律 及 本 学 院 的 校 规 及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者 3. 报 名 手 续 1 报 名 时 间 根 据 招 生 情 况, 有 可 能 没 有 第 二 期 招 生 报 名 时 间 第 一 期 招 生 2016 年 3 月 1 日 ( 周 二 ) 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 ( 周 一 ) 第 二 期 招 生 2016 年 4 月 26 日 ( 周 二 ) 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 ( 周 一 ) 1
2 报 名 方 法 将 下 述 (3) 的 报 名 材 料 以 E-mail 或 传 真 在 规 定 的 日 期 内 寄 到 下 述 地 址 810-0073 日 本 福 岡 市 中 央 区 舞 鶴 1 丁 目 5-30 九 州 英 数 学 舘 国 際 言 語 学 院 收 3 报 名 材 料 TEL.(092)713-5720 FAX.(092)713-5718 E-mail:info@kyushu-eisu.ac.jp 1. 面 试 调 查 表 在 本 学 院 规 定 的 表 格 上 由 本 人 亲 笔 工 整 地 填 写 必 要 的 事 项 4. 选 拔 方 法 ( 学 科 考 试 ) 笔 试 和 面 试 在 中 国 的 主 要 城 市 设 考 场, 进 行 笔 试 和 面 试 1 通 过 资 料 审 查 笔 试 及 面 试, 综 合 评 定 选 拔 2 笔 试 科 目 时 间 分 数 课 时 笔 试 内 容 考 试 时 间 分 数 第 一 节 日 语 30 分 100 分 第 二 节 英 语 30 分 100 分 第 三 节 数 学 30 分 100 分 面 试 经 费 支 付 人 或 监 护 人 考 试 当 天 可 同 考 生 一 起 参 加 面 试 时 间 有 时 会 变 动 到 下 午 面 试 结 束 者 可 解 散 没 有 参 加 笔 试 及 面 试 者 视 为 辞 退 报 名 4 考 试 日 程 预 定 在 2016 年 4 月 上 旬 ~5 月 中 旬 5 合 格 发 表 考 试 后, 经 过 评 定 以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通 知 本 学 院 指 定 的 窗 口 机 关 或 本 人 5. 提 交 资 料 缴 纳 报 名 费 ( 学 科 考 试 合 格 者 ) 1 考 试 合 格 者 在 提 交 期 限 内 提 交 第 3 页 的 资 料, 没 有 理 由 晚 交 者 不 予 受 理, 退 换 资 料 2 提 交 资 料 时 应 缴 纳 的 入 学 报 名 费 30,000 日 元 中 的 10,000 日 元, 要 缴 到 本 学 院 指 定 的 窗 口 机 关 或 汇 入 下 述 本 学 院 指 定 的 银 行 为 了 证 明 入 学 报 名 费 已 缴, 缴 到 窗 口 机 关 者 要 将 收 据 的 复 印 件, 直 接 汇 到 本 学 院 者 要 将 向 国 外 汇 款 的 收 据 (Application for Remittance) 的 复 印 件, 按 照 第 3 页 11 项 的 要 求 提 交 本 学 院 3 剩 余 的 20,000 日 元 在 入 国 管 理 局 批 下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后,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时 缴 纳 已 经 缴 纳 的 报 名 费 无 论 何 种 理 由 概 不 退 还 报 名 费 的 汇 款 地 址 Nishinippon City Bank Akasakamon Branch; Deposit Account NO.1382917 Address: 3-1-4, Maizuru, Chuo-ku,Fukuoka, Japan 810-0073 TEL:092-761-5461 SWIFT CODE: NISIJPJT Holder: Educational Foundation, Nakamura Eisu Gakuen Address: 1-5-30, Maizuru, Chuo-ku,Fukuoka, Japan 810-0073 TEL.092-713-5720 FAX.092-713-5718 Email:info@kyushu-eisu.ac.jp 2
合 格 后 应 提 交 的 材 料 本 学 院 将 规 定 的 表 格 寄 给 考 试 面 试 合 格 者 下 述 1~11 的 材 料 务 必 请 在 2016 年 5 月 10 日 ( 周 二 )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 周 二 ) 期 间 内 提 交 1. 入 学 志 愿 书 ( 学 习 理 由 书 要 译 文 ) 在 本 学 院 规 定 的 表 格 上 由 本 人 中 文 填 写 2. 中 国 教 育 部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认 证 处 邮 编 :100083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王 庄 路 1 号 同 方 科 技 大 厦 B 座 17 层 电 话 :010-82379480 传 真 :010-82379491 网 址 :http://www.cdgdc.edu.cn 申 请 办 法 : 通 过 网 页 填 写 申 请 表, 本 校 认 证 代 码 :B188 认 证 报 告 必 须 由 认 证 中 心 直 接 寄 到 本 学 院 需 要 时 间 : 一 般 20 个 工 作 日, 加 急 5-10 个 工 作 日 高 中 毕 业 者 大 学 大 专 毕 业 者 参 加 了 高 考 者 提 交 高 考 成 绩 的 认 证 书 ; 未 参 加 者 提 交 高 中 毕 业 会 考 成 绩 或 高 中 学 历 的 认 证 书 大 学 大 专 毕 业 者 提 交 毕 业 证 的 认 证 书 学 士 学 位 获 得 者 提 交 学 位 认 证 书 没 有 上 述 认 证 报 告 者 需 要 提 交 最 终 毕 业 校 毕 业 时 的 集 体 合 影 没 有 集 体 合 影 者 要 由 学 校 出 具 说 明 书 并 提 交 毕 业 证 的 公 证 书 需 附 日 文 译 文 3. 4. 学 生 本 人 的 在 职 证 明 或 在 学 证 明 或 毕 业 预 定 证 明 ( 符 合 此 项 者 提 交 ) 包 括 学 生 本 人 和 经 费 支 付 人 在 内 的 家 庭 全 体 成 员 的 户 口 簿 的 复 印 件 等 在 职 者 要 提 交 在 职 证 明, 在 校 者 要 提 交 在 学 证 明 高 中 或 中 专 预 定 毕 业 者 要 提 交 毕 业 预 定 证 明 均 需 附 日 文 译 文 提 交 户 口 首 页 及 本 人 与 经 费 支 付 人 在 内 家 庭 全 体 成 员 的 最 新 户 口 簿 的 清 晰 的 复 印 件 如 果 本 人 与 经 费 支 付 人 不 是 同 一 户 口 簿, 需 提 交 亲 属 关 系 公 证 书 非 亲 属 者, 要 证 明 与 学 生 的 关 系 及 确 实 能 够 提 供 经 费 的 事 实 需 附 日 文 译 文 5. 经 费 支 付 书 本 学 院 规 定 的 表 格 由 经 费 支 付 人 填 写, 签 名 并 盖 章 需 附 日 文 译 文 6. 1 存 款 证 明 书 2 存 单 或 存 折 的 复 印 件 必 须 是 2015 年 5 月 1 日 以 后 用 银 行 正 规 的 存 款 证 明 表 格 开 具 的 需 要 冻 解 3 个 月 或 3 个 月 以 上 要 提 交 能 够 确 认 存 款 人 姓 名 存 款 额 存 款 期 利 率 银 行 名 证 书 发 行 日 期 等 的 清 晰 的 复 印 件 ( 至 少 要 原 物 尺 寸 ) 7. 经 费 支 付 人 的 在 职 收 入 证 明 8. 日 语 学 习 证 明 日 语 能 力 测 试 合 格 证 书 ( 复 印 件 ) 或 J.TEST 认 定 书 ( 复 印 件 ) 等 要 写 有 所 属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电 话 号 码 要 由 单 位 负 责 人 证 明 并 签 名 盖 章 需 附 日 文 译 文 本 学 院 规 定 的 表 格 由 学 习 过 或 正 在 学 习 的 日 语 教 育 机 关 出 具 日 语 学 习 时 间 在 300 课 时 以 上 正 在 学 习 者, 要 写 明 截 至 证 明 书 发 行 日 期 的 学 习 时 间 (300 课 时 以 上 ) 有 日 语 等 级 考 试 为 佳 9. 体 检 表 学 校 指 定 表 格 10. 照 片 (11 张 ) 长 4cm 宽 3cm 必 须 是 报 名 前 3 个 月 以 内 拍 摄 的 上 半 身 正 面 免 冠 的 清 晰 的 彩 色 照 片 背 面 写 上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11. 入 学 报 名 费 的 缴 纳 收 据 30,000 日 元 中 的 10,000 日 元 已 经 缴 到 本 学 院 指 定 的 窗 口 机 关 的 收 据 ( 复 印 件 ) 或 直 接 汇 到 本 学 院 ( 第 4 页 上 的 汇 款 地 址 ) 的 汇 款 收 据 ( 复 印 件 ) 注 : 上 述 1~6,8 是 入 国 管 理 局 审 查 时 必 需 的 材 料 上 述 7,9 是 入 国 管 理 局 在 审 查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要 求 提 交 的 材 料 资 金 形 成 过 程 的 说 明 及 其 证 明 资 料 最 好 准 备 好, 以 备 入 管 要 求 追 加 3
6. 资 料 审 查 申 请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书,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书 发 表 1 对 于 提 交 的 资 料, 学 历, 家 族 关 系, 经 费 支 付 等 方 面 审 查 2 材 料 合 格 者 向 入 国 管 理 局 申 请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书 3 福 冈 入 国 管 理 局 批 下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后, 本 学 院 将 受 理 番 号 以 电 子 邮 件 或 邮 件 的 形 式 通 知 本 学 院 指 定 的 窗 口 机 关 或 本 人 准 备 护 照 4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书 交 付 者,2016 年 10 月 生 的 入 学 入 宿 手 续,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书 复 印 件, 入 学 誓 约 书, 入 宿 誓 约 书 等 以 邮 件 或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寄 去 7. 入 学 手 续 1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者 在 关 于 2016 年 10 月 届 学 生 入 学 入 宿 手 续 里 面 记 载 的 期 限 内 将 报 名 费 的 剩 余 金, 学 费 及 委 托 征 收 金 汇 到 本 学 院 指 定 的 银 行 账 户, 要 提 交 入 学 相 关 的 材 料 如 果 没 有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办 完 入 学 手 续, 会 视 为 辞 退 入 学 2 学 费 委 托 征 收 金 (1) 学 费 1.5 年 制 大 学 预 科 第 一 年 全 年 应 缴 费 用 第 二 年 全 年 应 缴 费 用 共 计 入 学 金 70,000 日 元 70,000 日 元 设 施 费 60,000 日 元 70,000 日 元 授 课 费 640,000 日 元 300,000 日 元 940,000 日 元 应 缴 费 用 共 计 770,000 日 元 300,000 日 元 1,070,000 日 元 1.5 年 制 日 语 专 修 科 第 一 年 全 年 应 缴 费 用 第 二 年 全 年 应 缴 费 用 共 计 入 学 金 70,000 日 元 70,000 日 元 设 施 费 60,000 日 元 60,000 日 元 授 课 费 580,000 日 元 290,000 日 元 870,000 日 元 应 缴 费 用 共 计 710,000 日 元 290,000 日 元 1,000,000 日 元 1 年 制 日 语 专 修 科 入 学 金 设 施 费 授 课 费 应 缴 费 用 共 计 全 年 应 缴 费 用 70,000 日 元 60,000 日 元 580,000 日 元 710,000 日 元 (2) 委 托 征 收 金 1.5 年 制 大 学 预 科 1.5 年 制 日 语 专 修 科 1 年 制 日 语 专 修 科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费 28,500 日 元 28,500 日 元 19,000 日 元 体 检 费 8,000 日 元 8,000 日 元 4,000 日 元 交 通 事 故 伤 害 保 险 7,500 日 元 7,500 日 元 5,000 日 元 同 窗 会 会 费 10,000 日 元 10,000 日 元 10,000 日 元 共 计 54,000 54,000 日 元 38,000 日 元 4
1.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费 为 治 疗 疾 病, 建 有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制 度 ( 亦 适 用 于 外 国 人 ) 加 入 了 此 制 度, 在 日 期 间 因 生 病 或 受 伤 到 医 院 治 疗 时, 医 疗 费 的 70% 由 保 险 支 付 ( 本 人 负 担 30%) 进 入 本 学 院 后, 全 体 学 生 都 必 须 加 入 此 保 险, 所 以, 预 收 在 校 期 间 的 保 险 费, 一 并 缴 到 福 冈 市 中 央 区 及 早 良 区 等 政 府 的 保 险 年 金 科 2. 体 检 费 根 据 学 校 保 健 法 规 定, 每 年 必 须 进 行 一 次 体 检 ( 胸 部 透 视 和 采 血 化 验 ) 因 此 需 要 预 缴 体 检 费 3. 交 通 事 故 伤 害 保 险 费 因 交 通 事 故 而 受 伤 需 治 疗 或 赔 偿 损 失 时, 由 保 险 补 偿 会 减 轻 学 生 很 大 的 负 担 4. 同 窗 会 会 费 ( 请 参 照 第 7 页 ) 3 入 学 手 续 材 料 汇 款 单 复 印 件, 入 学 誓 约 书 入 宿 誓 约 书 ( 本 学 院 规 定 的 表 格 ) 4 学 费 及 宿 舍 关 系 费 的 缴 纳 金 额 可 从 下 述 12 二 种 方 法 中 选 择 一 种 缴 纳 A)1.5 年 制 大 学 预 科 No 入 学 报 名 费 剩 余 部 分 学 费 委 托 征 收 金 共 计 1 20,000 日 元 1.5 年 1,070,000 日 元 54,000 日 元 1,144,000 日 元 2 20,000 日 元 第 一 年 770,000 日 元 54,000 日 元 844,000 日 元 B)1.5 年 制 日 本 語 专 修 科 No 入 学 报 名 费 剩 余 部 分 学 费 委 托 征 收 金 共 计 1 20,000 日 元 1.5 年 1,000,000 日 元 54,000 日 元 1,074,000 日 元 2 20,000 日 元 第 一 年 710,000 日 元 54,000 日 元 784,000 日 元 C)1 年 制 日 本 語 专 修 科 入 学 报 名 费 剩 余 部 分 学 费 委 托 征 收 金 共 计 20,000 日 元 710,000 日 元 38,000 日 元 768,000 日 元 5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时 应 缴 费 用 的 缴 纳 方 法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时 应 缴 费 用 要 汇 到 本 学 院 指 定 的 银 行 帐 户 ( 前 述 4. 选 拔 方 法 的 第 二 次 选 拔 报 名 费 汇 款 地 址 ; 第 4 页 ) 汇 款 后, 要 将 汇 款 收 据 (Application for Remittance) 的 复 印 件 与 入 学 手 续 材 料 一 并 寄 给 本 学 院 6 对 于 办 完 入 学 手 续 者 ( 提 交 了 入 学 材 料, 缴 纳 了 应 缴 费 用 者 ), 本 学 院 将 入 学 许 可 证 和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 原 本 ) 邮 寄 给 本 学 院 指 定 窗 口 机 关 或 本 人 特 待 生 制 度 (1) 优 待 生 的 录 取 根 据 第 一 次 选 拔 的 成 绩 最 终 毕 业 校 的 成 绩 及 面 试 等 综 合 评 价, 从 成 绩 优 秀 者 中 录 取 优 待 生 录 取 人 数 为 第 一 次 选 拔 考 试 合 格 者 的 5% 左 右 ( 拟 定 ) (2) 优 待 生 的 种 类 和 学 费 的 减 免 额 度 优 待 生 A: 第 一 年 学 费 中 免 交 300,000 日 元 优 待 生 B: 第 一 年 学 费 中 免 交 100,000 日 元 注 ) 优 待 生, 原 则 上 只 限 于 市 或 省 重 点 高 中 的 毕 业 生 希 望 获 得 优 待 生 资 格 者 要 提 交 由 最 终 毕 业 校 的 校 长 或 窗 口 机 关 负 责 人 签 名 盖 章 的 推 荐 信 5
入 宿 简 章 1. 招 收 人 员 西 新 国 际 寮 ( 新 馆 : 女 生 宿 舍, 旧 馆 : 男 生 宿 舍 ) 140 人 1 按 照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的 先 后 顺 序 安 排 宿 舍 房 间, 如 果 满 员 将 无 法 入 住 宿 舍 满 员 时, 会 介 绍 民 间 委 托 公 寓 等 2 在 宿 时 间 原 则 上 为 入 宿 日 起 至 2017 年 3 月 下 旬 (6 个 月 ) 2. 设 施 西 新 国 际 寮 一 室 定 员 房 间 设 备 共 同 设 施 1 人 桌 子 椅 子 衣 柜 床 空 调 浴 室 投 币 式 洗 衣 机 晒 台 煤 气 灶 等 自 炊 设 2 人 盥 洗 室 厕 所 冰 箱 宽 带 端 子 备 微 波 炉 宽 带 电 脑 4 人 3. 宿 舍 关 系 费 宿 舍 关 系 费 包 括 : 入 宿 金, 宿 舍 费 ( 每 月 ) 单 人 间 36,000 日 元, 双 人 间 18,000 日 元,4 人 间 12,000 日 元, 保 证 金 费 用 请 参 照 入 宿 手 续 宿 舍 费 中 不 含 被 褥 租 赁 费 及 水 电 煤 气 费, 此 部 分 需 个 人 负 担 宿 舍 不 供 餐, 需 各 自 准 备 宿 舍 里 有 共 同 使 用 的 自 炊 设 备 保 证 金 是 为 了 担 保 钥 匙 被 褥 备 品 等 的 退 宿 时, 结 算 冰 箱 使 用 费 ( 半 年 ; 每 房 间 2,000 日 元 ) 垃 圾 处 理 费 ( 每 月 150 日 元 ) 宽 带 使 用 费 ( 每 月 1,800 日 元 ) 接 机 费 等 (1,000 日 元 ) 钥 匙 被 褥 备 品 的 修 补 费 等 后, 剩 余 部 分 退 还 本 人 4. 入 宿 手 续 1 提 交 入 宿 申 请 书 和 入 宿 誓 约 书 ( 本 学 院 规 定 的 表 格 ) 2 缴 纳 宿 舍 关 系 费 希 望 住 宿 者 要 在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缴 纳 费 用 ( 前 述 第 6 页,4) 的 同 时 缴 纳 下 述 宿 舍 关 系 费 入 宿 金 宿 舍 费 保 证 金 共 计 1 人 间 10,0000 日 元 半 年 216,000 日 元 30,000 日 元 346,000 日 元 2 人 间 50,000 日 元 半 年 108,000 日 元 30,000 日 元 188,000 日 元 4 人 间 25,000 日 元 半 年 72,000 日 元 20,000 日 元 117,000 日 元 半 年 后 的 寮 费 每 3 个 月 的 费 用 108,000 日 元,54,000 日 元,36,000 日 元 提 前 缴 纳, 还 有 宽 带 使 用 费 ( 月 额 1,800 日 元 ) 每 3 个 月 的 费 用 提 前 缴 纳 办 完 入 宿 手 续 者 ( 提 交 了 入 宿 申 请 书 入 宿 誓 约 书, 缴 纳 了 入 宿 关 系 费 者 ), 本 学 院 将 把 入 宿 许 可 证 寄 给 指 定 的 窗 口 机 关 或 直 接 寄 给 本 人 入 宿 许 可 证 入 宿 时 交 给 宿 舍 6
九 州 英 数 学 馆 国 际 言 语 学 院 同 窗 会 九 州 英 数 学 馆 国 际 言 语 学 院 同 窗 会 已 于 2007 年 11 月 成 立 本 学 院 于 1991 年 创 办, 经 过 二 十 二 载, 至 今 已 有 五 千 多 毕 业 生 走 出 校 门 有 的 毕 业 生 已 走 上 社 会 活 跃 在 各 个 领 域, 还 有 很 多 毕 业 生 仍 在 大 学 大 学 院 等 学 习 因 此 成 立 了 同 窗 会, 毕 业 生 均 为 会 员, 旨 在 加 强 会 员 相 互 之 间, 或 会 员 与 九 州 英 数 学 馆 国 际 言 语 学 院 之 间 的 沟 通, 为 社 会 发 展 作 贡 献 今 后, 凡 进 入 本 学 院 学 习 的 学 生, 全 体 都 要 加 入 九 州 英 数 学 馆 国 际 言 语 学 院 同 窗 会, 并 缴 纳 会 费 会 费 为 10,000 日 元 ( 入 会 金 5,000 日 元 及 终 身 会 费 5,000 日 元 ) 会 费 在 缴 纳 入 学 入 宿 费 用 时 一 并 汇 入 学 校 的 帐 户, 然 后 转 到 同 窗 会 的 帐 户 里 现 在, 在 中 国 沈 阳 上 海 等 地 已 成 立 了 支 部, 今 后, 还 准 备 设 立 其 他 地 区 支 部 和 毕 业 生 所 在 大 学 的 大 学 支 部 7
缴 费 用 的 退 还 Ⅰ. 关 于 入 学 前 已 缴 费 用 的 退 还 1)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获 批 后, 虽 已 经 办 完 入 学 入 宿 手 续, 但 未 申 请 签 证 未 入 境 者, 入 学 许 可 书 和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退 还 本 学 院 后, 除 入 学 报 名 费 和 入 学 金 及 入 宿 金 外, 其 已 缴 费 用 退 还 本 人 但 是, 为 退 还 而 汇 款 的 银 行 手 续 费 由 报 名 者 负 担 2) 已 办 完 入 学 入 宿 手 续 者, 虽 然 已 经 取 得 居 留 资 格 认 定 证 明 书, 但 在 驻 外 使 领 馆 申 请 签 证 时 被 拒 批 而 未 能 入 境 者, 要 将 入 学 许 可 书 退 还 给 本 学 院, 并 将 护 照 上 有 关 签 证 拒 批 部 分 的 复 印 件 提 交 给 本 学 院 时, 除 入 学 报 名 费 和 入 学 金 及 入 宿 金 外, 其 已 缴 费 用 退 还 本 人 但 是, 为 退 还 而 汇 款 的 银 行 手 续 费 由 报 名 者 负 担 3) 已 办 完 入 学 入 宿 手 续 者, 虽 在 驻 外 使 领 馆 已 经 取 得 入 境 签 证, 但 在 赴 日 之 前 辞 退 入 学 者, 如 果 将 入 学 許 可 书 退 还 本 学 院, 并 将 护 照 上 有 关 部 分 的 复 印 件 提 交 给 本 学 院, 证 明 确 实 签 证 没 有 使 用 而 且 已 经 失 效, 那 么, 除 入 学 报 名 费 和 入 学 金 及 入 宿 金 外, 其 已 缴 费 用 退 还 本 人 但 是, 为 退 还 而 汇 款 的 银 行 手 续 费 由 报 名 者 负 担 Ⅱ. 关 于 入 学 后 已 缴 费 用 的 退 还 1. 入 学 后 退 学 时 已 缴 费 用 的 退 还 1) 在 本 学 院 就 读 不 足 一 年 要 退 学 或 被 勒 令 退 学 者, 其 已 经 缴 纳 的 第 一 年 的 学 费, 无 论 何 种 理 由 概 不 退 还 如 果 已 经 缴 纳 了 第 二 年 的 学 费, 其 第 二 年 的 学 费 如 数 退 还 2)1.5 年 制 的 学 生 在 二 年 级 就 读, 要 退 学 或 被 勒 令 退 学 者, 已 经 缴 纳 的 第 二 年 的 学 费 不 予 退 还 3)2 年 制 的 学 生 在 二 年 级 就 读, 上 学 期 终 了 时 或 终 了 之 前 要 退 学 或 被 勒 令 退 学 者, 已 经 缴 纳 的 第 二 年 的 学 费 中, 相 当 于 下 学 期 授 课 费 的 费 用 退 还 本 人 4)2 年 制 的 学 生 在 二 年 级 就 读, 下 学 期 已 开 始, 毕 业 前 要 退 学 或 被 勒 令 退 学 者, 已 经 缴 纳 的 第 二 年 的 学 费 不 予 退 还 2. 入 学 后 宿 舍 费 的 退 还 方 法 1) 被 批 准 退 宿 时, 结 算 宿 舍 费, 有 剩 余 时 转 入 本 人 指 定 的 银 行 帐 户 退 还 本 人 2) 住 宿 生 因 退 学 被 开 除 等 丧 失 学 籍 者, 结 算 宿 舍 费, 剩 余 部 分 转 入 本 人 指 定 的 银 行 帐 户 退 还 本 人 3) 退 还 宿 舍 费 所 需 转 帐 手 续 费 由 学 生 本 人 负 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