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2015 年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年 度 报 告 本 年 度 报 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要 求, 由 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编 制 全 文 包 括 基 本 情 况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依 申 请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咨 询 处 理 情 况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复 议 诉 讼 情 况 以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和 改 进 措 施, 并 附 相 关 说 明 和 指 标 统 计 附 表 本 报 告 所 列 数 据 的 统 计 时 限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本 年 度 报 告 的 电 子 版 可 以 在 http://www.gs-n-tax.gov.cn 下 载 如 对 本 年 度 报 告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联 系 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办 公 室 ( 地 址 : 兰 州 市 城 关 区 金 昌 南 路 353 号, 邮 编 :730030, 联 系 电 话 0931-8416947, 传 真 : 0931-8416862) 一 概 述 2015 年, 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认 真 落 实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2015 年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税 务 系 统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税 总 办 发 2015 127 号 ) 要 求, 扎 实 做 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坚 持 把 公 开 透 明 作 为 税 收 工 作 的 基 本 制 度, 以 保 障 纳 税 人 和 公 众 知 情 参 与 和 监 督 为 目 标, 统 筹 推 进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加 强 信 息 发 布 解 读 和 回 应 工 作, 注 重 制 度 机 制 建 设, 不 断 增 强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实 效, 以 公 开 促 公 正,
以 公 开 促 效 率, 以 公 开 促 廉 政, 全 面 提 升 了 国 税 机 关 的 行 政 效 能 和 服 务 水 平 2015 年, 主 要 通 过 以 下 措 施 积 极 做 好 主 动 公 开 工 作 : ( 一 ) 推 进 重 点 领 域 公 开 对 税 制 改 革 和 税 收 政 策 措 施 税 收 行 政 权 力 清 单 税 收 个 案 批 复 税 收 征 管 和 服 务 规 范 税 收 收 入 统 计 数 据 纳 税 信 用 信 息 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信 息 财 政 资 金 使 用 重 大 项 目 政 府 采 购 税 收 信 息 化 建 设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通 过 各 种 方 式 及 时 予 以 公 开 一 是 公 开 税 制 改 革 和 税 收 政 策 措 施 我 局 对 于 金 税 三 期 上 线 三 证 合 一 等 重 大 改 革, 税 收 征 管 纳 税 服 务 出 口 退 税 以 及 国 地 税 合 作 等 四 个 规 范, 以 及 营 改 增 消 费 税 政 策 调 整 小 微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车 购 税 优 惠 政 策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均 通 过 公 告 媒 体 网 络 等 多 种 渠 道 及 时 进 行 了 公 开, 同 步 公 开 相 关 政 策 解 读 以 纳 税 人 需 求 为 出 发 点 梳 理 宣 传 内 容, 运 用 短 信 电 子 邮 件 微 信 QQ 群 等 信 息 化 手 段, 让 纳 税 人 方 便 快 捷 地 接 收 到 自 己 需 要 的 税 收 政 策 二 是 公 开 行 政 权 力 清 单 我 局 对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布 的 第 一 批 税 务 行 政 处 罚 权 力 事 项 中 属 于 甘 肃 省 国 税 系 统 实 施 的 税 务 行 政 处 罚 权 力 事 项 进 行 了 梳 理 和 确 认 并 发 布 了 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关 于 发 布 第 一 批 税 务 行 政 处 罚 权 力 清 单 的 公 告 ( 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2-
局 公 告 2015 4 号 ), 以 表 格 形 式 列 明 了 处 罚 权 力 事 项 的 类 型 违 法 行 为 处 罚 依 据 处 罚 内 容 处 罚 主 体, 对 照 前 期 梳 理 的 处 罚 权 力 事 项, 涵 盖 了 账 簿 凭 证 管 理 类 3 项 纳 税 申 报 类 2 项 和 税 务 检 查 类 3 项 共 计 8 项 同 时 公 布 了 税 收 处 罚 权 力 事 项 的 权 力 运 行 流 程 图 为 便 于 纳 税 人 监 督, 采 取 逐 级 公 布 的 办 法, 区 分 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市 ( 州 ) 级 国 家 税 务 局 县 ( 区 ) 级 国 家 税 务 局 三 个 层 级, 公 布 了 税 务 行 政 处 罚 权 力 清 单 三 是 公 开 税 收 个 案 批 复 我 局 严 格 按 照 税 收 个 案 批 复 工 作 规 程 ( 试 行 ) ( 国 税 发 2012 14 号 ) 依 法 规 范 办 理 税 收 个 案 批 复, 并 依 据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相 关 规 定 严 格 标 注 公 开 选 项, 对 于 应 当 主 动 公 开 的 个 案 批 复 均 通 过 各 种 形 式 予 以 公 开 年 内 还 严 格 按 照 总 局 要 求 对 税 收 个 案 批 复 工 作 进 行 了 全 面 清 理 规 范, 并 将 税 收 个 案 批 复 管 理 及 公 开 情 况 作 为 2015 年 省 局 开 展 的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巡 视 ( 税 收 执 法 督 察 ) 工 作 中 列 为 重 点 检 查 内 容 四 是 公 开 税 收 征 管 和 服 务 规 范 除 结 合 本 地 实 际 迅 速 落 实 外, 通 过 新 闻 媒 体 各 级 网 站 以 及 办 税 厅 官 方 微 信 微 博 广 泛 对 外 公 布 解 读 报 道 了 全 国 税 收 征 管 规 范 全 国 税 务 机 关 纳 税 服 务 规 范, 积 极 开 展 立 体 化 宣 传, 向 社 会 公 众 介 绍 纳 税 服 务 规 范 出 台 的 背 景 意 义 内 容 特 点 等 在 12366 热 线 开 通 答 疑 专 席, 利 用 网 上 和 实 体 纳 税 人 学 堂, 举 办 23 期 专 题 讲 座, 面 向 纳 税 人 进 行 了 互 动 式 的 培 训 和 宣 传 结 合 规 范 的 不 断 更 新, -3-
动 态 制 作 办 税 指 南, 使 纳 税 人 尽 快 熟 知 修 订 内 容 累 计 制 作 发 放 了 办 税 指 南 等 宣 传 资 料 20000 余 份 五 是 公 开 税 收 统 计 数 据 及 时 通 过 各 级 网 站 及 新 闻 媒 体 公 布 税 收 统 计 数 据 税 收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及 相 关 数 据, 方 便 公 众 查 阅 截 至 12 月 31 日, 省 局 对 外 公 布 税 收 统 计 数 据 信 息 12 条 六 是 公 开 纳 税 信 用 信 息 根 据 纳 税 信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规 定, 4 月 28 日 在 省 局 门 户 网 站 上 发 布 了 2014 年 度 755 户 纳 税 信 用 A 级 纳 税 人 名 单 及 相 关 情 况 的 公 告 全 省 各 级 国 税 机 关 采 取 提 供 绿 色 通 道 预 约 + 上 门 容 缺 办 理 等 多 项 措 施 服 务 A 级 纳 税 人 同 时, 在 实 体 办 税 服 务 厅 提 供 纳 税 信 用 级 别 自 我 查 询 服 务 外, 积 极 探 索 互 联 网 + 税 务 模 式, 以 互 联 网 为 依 托, 推 出 网 上 办 税 服 务 厅 纳 税 信 用 级 别 (A 级 ) 查 询 服 务, 供 纳 税 人 随 时 查 询 纳 税 人 只 需 登 陆 网 上 办 税 服 务 厅 录 入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或 纳 税 人 名 称, 就 可 以 查 询 到 A 级 纳 税 人 的 信 用 情 况 此 外, 联 合 甘 肃 省 有 关 部 门 两 次 发 布 了 税 收 违 法 黑 榜 企 业 名 单, 推 进 了 全 市 纳 税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健 康 持 续 发 展 七 是 公 开 财 务 管 理 情 况 坚 持 预 算 编 制 原 则 和 程 序 以 文 件 的 形 式 予 以 公 开,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在 系 统 财 务 工 作 会 议 上 进 行 了 公 开 预 决 算 数 据 及 三 公 经 费 数 据 上 报 总 局 会 审 后, 由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统 一 对 外 公 开,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八 是 公 开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实 行 政 府 采 购 意 向 采 购 过 程 采 -4-
购 定 标 采 购 结 果 四 公 开 原 则 : 一 是 采 购 意 向 公 开,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中 国 税 务 采 购 网 和 省 国 税 局 网 站 公 开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 二 是 采 购 过 程 公 开, 采 购 过 程 请 需 求 单 位 及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参 加, 监 督 岗 位 人 员 监 督 部 门 人 员 全 程 监 督 ; 三 是 采 购 定 标 公 开, 每 个 采 购 项 目 的 采 购 方 式 采 购 过 程 采 购 预 算 节 约 资 金 等 均 提 请 采 购 领 导 小 组 会 研 究 和 通 报, 按 总 局 三 级 管 理 的 要 求, 较 大 项 目 提 请 局 长 办 公 会 会 议 研 究 通 过 ; 四 是 采 购 结 果 公 开, 采 购 项 目 一 经 定 标 完 成, 及 时 发 布 中 标 公 告, 并 按 季 度 申 请 召 开 政 府 采 购 领 导 小 组 会 议 进 行 汇 报 并 形 成 会 议 纪 要, 及 时 在 内 部 网 站 政 府 采 购 信 息 公 开 栏 目 公 开, 接 受 机 关 和 系 统 内 广 大 干 部 监 督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共 发 布 招 中 标 公 告 37 条 九 是 公 开 干 部 队 伍 建 信 息 在 省 局 网 站 设 立 了 人 事 任 免 公 务 员 招 录 专 栏, 及 时 发 布 涉 及 干 部 职 工 职 务 晋 升 公 务 员 报 考 信 息 等 需 要 干 部 职 工 和 考 生 广 泛 知 晓 的 有 关 政 策 文 件 及 工 作 环 节 和 程 序 ; 借 助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网 站, 和 省 委 组 织 部 大 学 生 村 官 信 息 平 台, 及 时 发 布 公 务 员 招 录 报 名 信 息, 加 大 公 开 力 度 在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和 公 务 员 招 录 工 作 中 始 终 坚 持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公 开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的 方 案 公 示 任 命, 公 开 公 务 员 招 录 工 作 从 职 位 设 置 到 录 用 各 个 环 节 的 情 况, 对 内 对 外 突 出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和 公 务 员 招 录 工 作 方 案 及 工 作 程 序, 全 面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至 12 月 31 日, 甘 肃 省 国 税 局 网 站 共 发 布 人 事 任 免 及 公 务 员 招 录 信 息 8 条 -5-
( 二 ) 加 强 信 息 发 布 和 政 策 解 读 充 分 利 用 各 类 媒 体 和 平 台 做 好 税 收 政 策 的 宣 传 与 公 开 全 年 制 发 并 对 外 发 布 规 范 性 文 件 8 件, 编 发 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公 报 2 期, 通 过 公 报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40 条 联 合 省 地 税 局 通 过 省 新 闻 办 发 布 了 2014 年 度 甘 肃 省 纳 税 百 强 排 行 ; 组 织 参 加 了 省 政 府 纠 风 办 和 省 广 播 电 台 主 办 的 阳 光 在 线 栏 目, 就 民 众 普 遍 关 心 的 税 制 改 革 税 收 政 策 及 热 点 问 题 接 受 了 主 持 人 采 访, 接 受 纳 税 人 的 咨 询 并 一 一 在 节 目 中 作 了 解 答 ; 联 合 省 电 台 开 设 了 广 播 税 收 新 闻 专 栏, 及 时 播 发 最 新 税 收 政 策 及 其 解 读, 以 及 全 省 各 地 落 实 情 况 ; 省 局 在 人 民 日 报 新 华 内 参 经 济 日 报 央 视 甘 肃 日 报 中 国 税 务 报 甘 肃 电 视 台 甘 肃 省 电 台 甘 肃 经 济 日 报 等 省 以 上 主 要 媒 体 上 稿 420 余 篇 在 有 关 媒 体 和 网 站 长 期 开 设 政 策 解 读 栏 目, 及 时 刊 发 最 新 税 收 政 策 及 其 解 读, 并 配 合 报 道 税 收 政 策 执 行 及 效 应 等 情 况 加 强 舆 情 监 控, 对 于 监 测 反 映 出 的 纳 税 人 对 于 税 收 政 策 执 行 税 收 征 管 等 方 面 的 疑 问 立 即 组 织 网 络 回 复, 有 效 地 引 导 了 涉 税 舆 论 ( 三 ) 加 强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建 设 一 是 改 版 全 系 统 对 外 网 站, 完 善 网 站 功 能 优 化 栏 目 设 置 扩 大 网 站 容 量 增 强 网 上 互 动, 按 照 总 局 网 站 建 设 要 求 进 一 步 改 进 信 息 公 开 栏 目 设 置, 加 强 运 维 管 理, 及 时 更 新 内 容 公 开 信 息, 进 一 步 增 强 了 网 站 的 信 息 发 布 功 能 二 是 打 造 两 微 一 端 移 动 政 -6-
务, 推 出 了 甘 肃 国 税 官 方 APP, 和 甘 肃 国 税 官 方 微 信 平 台 甘 肃 国 税 官 方 微 博 统 一 归 口 管 理, 截 至 12 月 31 日 甘 肃 国 税 微 博 微 信 粉 丝 量 超 过 32 万, 微 博 微 信 发 布 信 息 政 策 法 规 及 解 读 报 道 150 余 条 三 是 依 托 办 税 服 务 厅, 深 化 公 开 力 度 加 强 办 税 服 务 厅 政 务 公 开 栏 电 子 显 示 屏 ARM 自 助 办 税 终 端 建 设, 优 化 涉 税 宣 传 资 料, 不 断 完 善 充 实 相 关 内 容, 充 分 发 挥 办 税 服 务 厅 直 面 纳 税 人 的 公 开 阵 地 作 用 四 是 不 断 拓 展 12366 热 线 功 能 推 进 网 线 互 通, 对 热 线 网 站 的 各 类 涉 税 咨 询 实 现 了 归 口 12366 热 线 统 一 答 复 不 断 丰 富 热 线 功 能, 实 现 发 票 流 向 等 涉 税 信 息 办 税 公 开 事 项 对 外 公 开 电 话 三 证 合 一 信 用 级 别 等 查 询 2015 年, 12366 热 线 共 处 理 话 务 量 222123 件 ( 国 税 121739 件, 地 税 100384 件 ), 较 2014 年 增 加 51011 件, 增 幅 为 29.81% 日 均 话 务 量 1058 件,20 秒 内 接 通 率 为 83.59%, 致 电 人 有 效 评 价 满 意 度 98.43% 五 是 不 断 优 化 纳 税 人 学 堂 不 断 增 强 纳 税 人 网 上 学 堂 信 息 公 开 的 功 能, 为 纳 税 人 提 供 7 24 小 时 全 天 候 不 间 断 服 务 注 重 网 上 纳 税 人 学 堂 内 容 更 新 维 护, 及 时 发 布 税 收 法 规 公 告 指 南 动 态 咨 询 热 点 问 题 解 答 等 信 息 充 分 利 用 全 省 各 地 83 所 实 体 纳 税 人 学 校, 针 对 纳 税 人 群 体 的 不 同 特 点 和 服 务 需 求, 灵 活 采 用 多 种 方 式 公 开 相 关 涉 税 事 项 2015 年, 全 省 国 税 系 统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4826 条, 全 文 电 子 化 率 达 100% 其 中 工 作 动 态 类 4192 条, 政 策 法 规 类 267 条, 政 -7-
务 公 开 类 220 条, 纳 税 服 务 类 135 条 三 依 申 请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2015 年, 我 局 共 受 理 依 申 请 公 开 1 件, 已 答 复 四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收 费 及 减 免 情 况 严 格 执 行 依 申 请 提 供 政 府 公 开 信 息 收 费 规 定 截 至 2015 年 底, 我 局 历 年 均 未 收 取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费 用, 也 无 减 免 五 因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的 情 况 2015 年, 我 局 未 出 现 因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而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的 情 况 六 人 大 代 表 建 议 和 政 协 委 员 提 案 办 理 结 果 公 开 情 况 2015 年, 我 局 收 到 政 协 委 员 提 案 3 件, 均 及 时 予 以 了 办 理 根 据 提 案 答 复 内 容, 其 中 一 件 不 予 公 开, 其 余 两 件 已 申 请 公 开, 均 已 向 提 案 人 进 行 了 答 复 2015 年, 我 局 按 照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和 省 政 府 要 求 部 署, 积 极 推 进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取 得 了 一 定 成 绩, 但 与 社 会 公 众 多 样 化 的 信 息 公 开 需 求, 以 及 国 税 工 作 快 速 发 展 相 比, 还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还 存 在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手 段 不 够 多 元 公 开 内 容 不 够 完 善 程 序 不 够 规 范 等 问 题 2016 年, 我 们 将 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和 省 委 省 政 府 指 导 下 有 针 对 性 地 加 以 改 进, 严 格 按 照 应 公 必 公 公 开 为 原 则, 不 公 开 为 例 外 的 原 则, 进 一 步 加 大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力 度, 认 -8-
真 做 好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发 布 工 作,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长 效 机 制, 把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作 为 长 期 的 动 态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确 保 公 开 信 息 的 及 时 性 准 确 性 和 有 效 性 信 息 公 开 选 项 : 主 动 公 开 甘 肃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办 公 室 承 办 办 公 室 2016 年 2 月 23 日 印 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