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桂 政 办 发 2016 36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广 西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已 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2016 年 3 月 29 日 1
广 西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根 据 2016 年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国 务 院 推 进 普 惠 金 融 发 展 规 划 (2016-2020 年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推 进 深 化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强 化 金 融 服 务 三 农 发 展 的 意 见 ( 桂 政 办 发 2014 74 号 ), 以 及 2016 年 全 区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为 全 面 推 进 全 区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工 作, 切 实 加 快 推 广 田 东 模 式, 发 展 普 惠 金 融 工 作 步 伐,2016 年 努 力 在 铺 机 构 建 平 台 增 信 用 保 普 惠 强 机 制 等 工 作 方 面 取 得 新 成 效, 实 现 新 突 破, 特 制 定 本 工 作 要 点 一 完 善 农 村 普 惠 金 融 服 务 体 系 ( 一 ) 大 力 推 广 田 东 农 金 村 办 模 式, 在 行 政 村 建 立 三 农 金 融 服 务 室, 打 通 农 村 金 融 服 务 最 后 一 公 里 主 要 任 务 : 按 照 地 方 政 府 主 导 金 融 机 构 参 与 市 场 化 运 作 的 原 则, 充 分 发 挥 村 两 委 第 一 书 记 大 学 生 村 官 美 丽 广 西 乡 村 建 设 ( 扶 贫 ) 工 作 队 等 群 体 的 作 用, 在 行 政 村 建 立 三 农 金 融 服 务 室 到 2016 年 底, 全 区 信 用 县 信 用 乡 镇 信 用 村 的 三 农 金 融 服 务 室 要 求 百 分 之 百 全 覆 盖 其 他 县 ( 市 区 ) 至 少 选 择 一 个 乡 镇 建 立 推 广 示 范 点, 每 个 乡 镇 至 少 选 择 一 个 村 建 立 推 广 示 范 点, 逐 步 总 结 推 广 ( 牵 头 部 门 :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扶 贫 办 供 销 社,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2
监 局 证 监 局 保 监 局 ) ( 二 ) 加 快 农 村 保 险 营 销 服 务 部 农 村 保 险 服 务 站 等 基 层 网 点 建 设 主 要 任 务 : 提 高 保 险 服 务 网 络 乡 镇 覆 盖 面, 到 2016 年 底 全 区 保 险 服 务 网 络 乡 镇 覆 盖 面 达 80% 以 上 ( 牵 头 部 门 :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广 西 保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各 有 关 保 险 机 构 ) ( 三 ) 支 持 广 西 金 融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金 融 机 构 完 善 县 域 服 务 网 点, 积 极 探 索 向 乡 镇 拓 展 设 立 农 村 金 融 综 合 服 务 部 主 要 任 务 : 鼓 励 广 西 金 融 投 资 集 团 等 金 融 机 构 在 重 点 乡 镇 设 立 农 村 金 融 综 合 服 务 部 ( 牵 头 部 门 : 广 西 金 融 投 资 集 团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财 政 厅 ) ( 四 ) 加 快 培 育 发 展 新 型 农 村 金 融 机 构, 积 极 引 进 和 鼓 励 区 内 外 符 合 条 件 的 各 类 资 本 在 县 域 设 立 村 镇 银 行, 提 高 民 营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主 要 任 务 : 鼓 励 设 立 村 镇 银 行, 争 取 到 2016 年 底 全 区 村 镇 银 行 县 域 覆 盖 率 达 到 60% 以 上 ( 牵 头 部 门 : 广 西 银 监 局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财 政 厅 ) ( 五 ) 开 展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金 融 试 点 主 要 任 务 : 在 管 理 民 主 运 行 规 范 带 动 力 强 的 农 民 合 作 社 基 础 上 培 育 发 展 农 村 新 型 合 作 金 融 组 织,2016 年 实 现 零 突 破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农 业 厅,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3
( 六 ) 深 入 推 进 农 村 信 用 社 改 革, 在 稳 定 县 域 法 人 地 位 维 护 体 系 完 整 坚 持 服 务 三 农 的 前 提 下, 加 快 股 份 制 改 造,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主 要 任 务 : 积 极 推 动 农 村 信 用 社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改 制 为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加 快 广 西 沿 边 金 融 综 合 改 革 试 验 区 六 市 农 村 合 作 金 融 机 构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到 2016 年 底, 力 争 广 西 沿 边 金 融 综 合 改 革 试 验 区 六 市 农 商 行 达 标 组 建 家 数 占 比 达 到 60% 以 上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国 资 委 农 村 信 用 社 联 合 社 ; 配 合 部 门 : 广 西 银 监 局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 ( 七 ) 提 供 农 村 普 惠 金 融 基 础 设 施 和 服 务 主 要 任 务 : 支 持 银 行 机 构 在 乡 村 布 放 POS 机 自 动 柜 员 机 等 各 类 金 融 基 础 设 施, 积 极 建 设 发 展 助 农 取 款 ( 支 付 ) 服 务 点 金 融 综 合 服 务 站 4 鼓 励 银 行 机 构 和 非 银 行 支 付 机 构 面 向 农 村 地 区 提 供 安 全 可 靠 的 网 上 支 付 手 机 支 付 等 服 务 农 取 款 等 支 付 服 务 在 行 政 村 全 覆 盖 偏 远 地 区 的 支 付 体 系 建 设 给 予 适 当 补 助 2016 年 实 现 小 额 助 财 政 通 信 扶 贫 等 部 门 对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扶 贫 办 通 信 管 理 局 ) 二 加 大 农 村 金 融 服 务 供 给 ( 八 ) 积 极 拓 展 涉 农 资 金 来 源 渠 道 主 要 任 务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要 进 一 步 加 大 支 农 支 小 再 贷 款 投 放 力 度 ; 广 西 银 监 局 要 支 持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发 行 专 项 用 于
三 农 的 金 融 债 ; 驻 桂 各 金 融 机 构 要 积 极 向 国 家 金 融 监 管 部 门 和 总 部 争 取 政 策 和 资 金 倾 斜 实 现 全 区 涉 农 贷 款 投 入 持 续 增 长,2016 年 末 涉 农 贷 款 余 额 不 低 于 2015 年 末 余 额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金 融 办 农 业 厅 林 业 厅 ) ( 九 ) 强 化 政 策 引 导 作 用, 鼓 励 金 融 机 构 将 更 多 资 源 投 向 三 农 领 域 主 要 任 务 : 加 强 窗 口 指 导, 灵 活 调 剂 各 地 支 农 再 贷 款 和 再 贴 现 额 度, 引 导 金 融 机 构 加 大 三 农 信 贷 投 入, 鼓 励 县 域 法 人 金 融 机 构 将 新 增 存 款 一 定 比 例 用 于 当 地 贷 款, 确 保 达 标, 并 落 实 相 对 优 惠 政 策 措 施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各 金 融 机 构 三 农 贷 款 份 额, 分 配 政 府 可 调 控 的 存 款 和 代 理 国 库 支 付 业 务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金 融 办,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 十 ) 加 大 农 村 农 业 重 点 领 域 金 融 供 给 主 要 任 务 : 以 担 保 贴 息 风 险 补 偿 等 政 策 引 导 金 融 机 构 加 大 对 自 治 区 10+3 农 业 产 业 50 个 粮 源 基 地 县 ( 市 区 ) 现 代 特 色 农 业 示 范 区 和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主 体 的 金 融 支 持, 促 进 一 二 三 产 业 融 合 发 展 ( 牵 头 部 门 : 财 政 厅 广 西 银 监 局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农 业 厅 林 业 厅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 ( 十 一 ) 大 力 发 展 农 村 直 接 融 资,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涉 农 企 业 通 过 多 层 次 资 本 市 场 进 行 融 资 5
主 要 任 务 : 培 育 引 导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改 制 上 市 和 挂 牌, 力 争 到 2016 年 底 新 增 5 家 以 上 涉 农 企 业 上 市 或 挂 牌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广 西 证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财 政 厅 ) ( 十 二 ) 完 善 正 向 激 励 机 制, 鼓 励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加 大 三 农 贷 款 投 放 力 度 主 要 任 务 : 鼓 励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创 新 引 资 方 式 支 持 三 农 发 展, 放 宽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经 营 区 域 限 制, 允 许 城 区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拓 展 三 农 业 务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财 政 厅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工 商 局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 三 推 进 农 村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创 新 ( 十 三 )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部 署, 制 定 我 区 两 权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稳 妥 有 序 推 进 8 个 县 的 农 村 承 包 土 地 ( 指 耕 地 ) 的 经 营 权 和 农 民 住 房 财 产 权 抵 押 贷 款 试 点 工 作 主 要 任 务 : 出 台 广 西 两 权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启 动 8+1 改 革 试 点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厅 农 业 厅 国 土 资 源 厅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农 业 厅 林 业 厅 法 制 办 地 税 局 国 税 局, 广 西 银 监 局 广 西 保 监 局, 各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 ( 十 四 ) 扩 大 林 权 贷 款 规 模 和 试 点 范 围 主 要 任 务 : 创 新 林 权 抵 押 贷 款 产 品 和 方 式, 完 善 和 细 化 林 权 登 记 及 林 权 处 置 细 则, 稳 步 扩 大 林 权 抵 押 贷 款 规 模 和 试 点 范 围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林 业 厅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6
区 金 融 办 广 西 银 监 局, 各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 ( 十 五 ) 深 化 农 村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稳 步 推 进 全 区 农 村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建 设, 扩 大 农 村 产 权 流 转 渠 道 主 要 任 务 : 做 好 全 区 农 村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建 设 的 顶 层 设 计 和 试 点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国 资 委 金 融 办 ; 配 合 部 门 : 农 业 厅 林 业 厅 国 土 资 源 厅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广 西 证 监 局,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 十 六 ) 持 续 推 进 涉 农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创 新, 鼓 励 互 联 网 金 融 企 业 推 出 互 联 网 + 系 列 支 农 惠 农 产 品 主 要 任 务 : 积 极 探 索 政 银 企 合 作 模 式 供 应 链 金 融 模 式 和 互 联 网 + 模 式, 创 新 完 善 和 推 广 专 营 机 构 信 贷 工 厂 等 服 务 模 式, 引 导 互 联 网 金 融 移 动 金 融 在 农 村 规 范 发 展, 重 点 支 持 农 业 产 业 化 和 适 度 规 模 经 营 的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主 体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各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 四 加 快 推 进 农 村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 十 七 ) 加 快 推 动 信 用 户 信 用 村 信 用 乡 ( 镇 ) 信 用 县 等 农 村 信 用 四 级 联 创 工 作, 增 强 农 村 经 营 主 体 信 用 意 识, 改 善 农 村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主 要 任 务 : 到 2016 年 年 底, 力 争 达 到 3 个 20% 以 上, 即 : 全 区 各 县 ( 市 区 ) 信 用 乡 ( 镇 ) 创 建 面 达 20% 以 上, 各 乡 镇 信 用 村 创 建 面 达 20% 以 上, 各 村 信 用 户 创 建 面 达 20% 以 上 ( 牵 头 7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自 治 区 发 展 改 革 委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财 政 厅 广 西 银 监 局, 各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 ( 十 八 ) 加 快 农 村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按 照 政 府 主 导 人 行 推 动 多 方 参 与 共 同 受 益 的 原 则, 开 展 县 域 农 户 农 村 经 济 组 织 涉 农 企 业 等 涉 农 主 体 信 用 信 息 采 集 和 信 用 评 定 工 作, 加 快 建 设 标 准 统 一 实 时 高 效 的 农 村 信 用 信 息 系 统 主 要 任 务 : 自 治 区 财 政 按 照 田 东 县 建 设 农 村 信 用 体 系 人 均 投 入 50% 的 标 准, 支 持 各 县 建 立 和 完 善 农 村 信 用 体 系, 到 2016 年 年 底, 力 争 率 先 在 广 西 沿 边 金 融 综 合 改 革 试 验 区 实 现 联 网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自 治 区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厅,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广 西 银 监 局, 各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 ( 十 九 ) 引 导 金 融 机 构 和 供 销 合 作 社 根 据 用 户 信 用 等 级 提 供 差 异 化 的 服 务 主 要 任 务 : 出 台 与 信 用 等 级 挂 钩 的 差 异 化 服 务 方 案, 为 信 用 良 好 的 农 村 经 营 主 体 提 供 更 为 优 惠 的 金 融 和 交 易 服 务, 促 进 全 区 农 村 整 体 信 用 环 境 改 善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自 治 区 供 销 社 各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 配 合 部 门 :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五 健 全 完 善 惠 农 担 保 体 系 ( 二 十 ) 推 进 再 担 保 体 系 建 设, 发 挥 广 西 再 担 保 公 司 支 农 作 用 8
主 要 任 务 : 建 立 政 银 担 三 方 共 同 参 与 的 合 作 模 式, 鼓 励 广 西 再 担 保 公 司 加 大 服 务 三 农 力 度, 鼓 励 融 资 性 担 保 机 构 通 过 再 担 保 联 合 担 保 以 及 与 保 险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加 大 对 三 农 的 融 资 服 务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广 西 金 融 投 资 集 团 ; 配 合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保 监 局, 各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各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 ( 二 十 一 ) 组 建 自 治 区 级 政 策 性 农 业 信 贷 担 保 机 构 主 要 任 务 :2016 年 组 建 广 西 农 业 信 贷 担 保 公 司 并 选 择 部 分 产 粮 大 县 生 猪 大 县 等 农 业 大 县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开 展 农 业 信 贷 担 保 业 务 ( 牵 头 部 门 : 财 政 厅 农 业 厅 广 西 银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 ( 二 十 二 ) 鼓 励 市 县 建 立 政 府 性 融 资 担 保 机 构 主 要 任 务 :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市 县 建 立 政 策 性 农 业 信 贷 担 保 机 构, 推 动 产 粮 大 县 生 猪 大 县 等 农 业 大 县 组 建 政 策 性 农 业 信 贷 担 保 机 构 ( 牵 头 部 门 : 财 政 厅 农 业 厅 广 西 银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六 加 快 发 展 农 业 保 险 ( 二 十 三 ) 扩 大 农 业 保 险 品 种 和 覆 盖 面, 以 中 央 财 政 补 贴 险 种 为 重 点, 不 断 扩 大 糖 料 蔗 稻 谷 能 繁 母 猪 育 肥 猪 奶 牛 森 林 等 优 势 特 色 农 产 品 政 策 性 保 险 的 覆 盖 面 ; 探 索 开 展 水 果 种 植 桑 蚕 养 殖 水 产 养 殖 等 地 方 特 色 农 产 品 保 险 主 要 任 务 : 鼓 励 并 支 持 地 方 保 险 公 司 开 展 涉 农 政 策 性 保 险 业 9
务, 扩 大 地 方 特 色 农 产 品 保 险 覆 盖 面, 到 2016 年, 力 争 我 区 农 业 保 险 发 展 达 到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 牵 头 部 门 : 财 政 厅 广 西 保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农 业 厅 林 业 厅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 二 十 四 ) 加 快 推 进 糖 料 蔗 价 格 指 数 保 险 试 点 工 作 主 要 任 务 : 通 过 试 点 先 行, 逐 步 扩 大 糖 料 蔗 价 格 指 数 保 险 试 点 的 覆 盖 面 ( 牵 头 部 门 : 广 西 保 监 局 财 政 厅 自 治 区 糖 业 发 展 办 公 室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农 业 厅 ) ( 二 十 五 ) 规 范 农 业 保 险 经 营 行 为, 提 高 农 业 保 险 理 赔 服 务 能 力, 探 索 完 善 广 西 特 色 农 产 品 险 种 理 赔 制 度 主 要 任 务 : 完 善 广 西 特 色 农 产 品 险 种 定 损 理 赔 标 准, 提 高 理 赔 服 务 质 量 ( 牵 头 部 门 : 广 西 保 监 局 财 政 厅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农 业 厅 林 业 厅 气 象 局 ) ( 二 十 六 ) 扩 大 小 额 贷 款 保 证 保 险 试 点, 推 动 科 技 保 险 试 点 工 作 主 要 任 务 : 实 现 小 额 贷 款 保 证 保 险 试 点 在 各 市 全 覆 盖, 启 动 科 技 保 险 试 点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科 技 厅 广 西 保 监 局 ; 配 合 部 门 : 财 政 厅,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七 加 大 金 融 精 准 扶 贫 力 度 ( 二 十 七 ) 强 化 窗 口 指 导 与 信 贷 政 策 导 向 效 果 评 价, 以 市 场 化 为 导 向, 以 政 策 扶 持 为 支 撑, 综 合 发 挥 政 策 性 金 融 商 业 性 金 融 和 合 作 性 金 融 互 补 优 势, 加 大 财 政 贴 息 奖 补 力 度, 引 导 金 融 资 源 向 贫 困 地 区 倾 斜 10
主 要 任 务 : 每 半 年 召 开 一 次 全 区 窗 口 指 导 金 融 精 准 扶 贫 会 议, 指 导 金 融 机 构 加 大 金 融 精 准 扶 贫 力 度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扶 贫 办 财 政 厅 金 融 办, 各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 ( 二 十 八 ) 创 新 金 融 扶 贫 机 制, 切 实 提 高 金 融 扶 贫 实 效 主 要 任 务 : 选 取 部 分 贫 困 县 创 新 扶 贫 贷 款 贴 息 资 金 使 用 方 式, 发 挥 贴 息 资 金 的 杠 杆 效 应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扶 贫 办 财 政 厅 ; 配 合 部 门 : 国 家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重 点 县 ) ( 二 十 九 ) 建 立 信 用 信 息 与 精 准 扶 贫 管 理 共 享 系 统, 定 向 精 准 支 持 贫 困 地 区 发 展 特 色 产 业 和 贫 困 人 口 创 业 致 富, 加 强 对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的 农 民 工 农 村 妇 女 少 数 民 族 等 弱 势 群 体 的 金 融 服 务 主 要 任 务 : 在 国 家 级 贫 困 县 建 立 信 用 信 息 与 精 准 扶 贫 管 理 系 统, 精 准 识 别 扶 贫 对 象 精 准 确 定 扶 贫 措 施 精 准 管 理 扶 贫 资 源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扶 贫 办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 配 合 部 门 : 财 政 厅 农 业 厅, 国 家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重 点 县 ) ( 三 十 ) 建 立 适 合 贫 困 农 户 的 信 用 评 级 方 式, 帮 助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获 得 金 融 支 持 主 要 任 务 : 根 据 贫 困 户 的 特 点, 建 立 科 学 合 理 的 扶 贫 信 用 评 级 指 标 体 系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 配 合 部 门 : 自 治 区 扶 贫 办 国 家 扶 贫 开 发 工 作 重 点 县 ) 八 加 大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推 进 力 度 ( 三 十 一 ) 加 大 全 面 深 化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的 组 织 指 导 和 协 调 力 度 11
主 要 任 务 : 自 治 区 市 县 ( 市 区 ) 分 别 建 立 全 面 深 化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工 作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由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分 管 金 融 工 作 的 领 导 担 任 召 集 人, 定 期 召 开 联 席 会 议, 及 时 协 调 解 决 改 革 中 存 在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有 序 推 进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工 作 进 程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 三 十 二 ) 加 强 农 村 金 融 统 计 工 作, 从 区 域 和 机 构 两 个 维 度, 对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发 展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主 要 任 务 : 完 善 农 村 金 融 统 计 指 标 体 系, 定 期 通 报 各 地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发 展 情 况 ( 牵 头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 配 合 部 门 : 广 西 证 监 局 保 监 局,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 三 十 三 ) 加 大 财 政 支 持 和 引 导 力 度 主 要 任 务 : 实 施 农 村 金 融 机 构 定 向 费 用 补 贴 和 县 域 金 融 机 构 涉 农 贷 款 增 量 存 量 奖 励 政 策, 引 导 更 多 金 融 资 源 投 向 三 农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安 排 农 村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资 金, 落 实 推 进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专 项 工 作 经 费, 对 在 县 域 乡 镇 和 农 村 新 设 立 的 金 融 机 构 和 自 助 服 务 终 端 给 予 一 定 奖 励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金 融 办,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 三 十 四 ) 加 强 农 村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主 要 任 务 : 建 立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评 估 指 标 体 系, 大 力 改 善 农 村 金 融 生 态 环 境, 引 导 民 间 借 贷 规 范 发 展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 配 合 部 门 :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12
( 三 十 五 ) 完 善 自 治 区 市 两 级 督 查 考 核 机 制 主 要 任 务 : 自 治 区 每 年 至 少 开 展 1 次 现 场 督 查, 市 级 每 年 至 少 开 展 2 次 现 场 督 查 ( 牵 头 部 门 : 自 治 区 金 融 办,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配 合 部 门 : 人 民 银 行 南 宁 中 心 支 行 广 西 银 监 局 广 西 证 监 局 广 西 保 监 局 ) 13
公 开 方 式 : 公 开 抄 送 : 自 治 区 党 委 各 部 门, 广 西 军 区, 武 警 广 西 总 队, 各 人 民 团 体 自 治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自 治 区 政 协 办 公 厅, 自 治 区 高 级 法 院, 自 治 区 检 察 院 各 民 主 党 派 广 西 区 委 会, 自 治 区 工 商 联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6 年 4 月 1 日 印 发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