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国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管 理 与 监 测 系 统 厦 门 大 学 院 系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厦 门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2016 年 6 月
目 录 一 系 统 概 述... 1 ( 一 ) 主 要 功 能... 1 ( 二 )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1 二 系 统 基 本 功 能 使 用... 3 ( 一 ) 登 录 系 统... 3 ( 二 ) 毕 业 生 主 页... 3 ( 三 ) 学 生 列 表... 5 ( 四 ) 就 业 单 位... 5 ( 五 ) 就 业 统 计... 6 ( 六 ) 公 共 代 码... 6 三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管 理... 7 ( 一 ) 学 院 下 载 导 出 本 院 应 届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7 ( 二 ) 学 院 核 对 本 院 生 源 信 息... 7 ( 三 ) 学 院 整 理 本 院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报 送 或 更 新 信 息... 8 四 毕 业 生 就 业 方 案 录 入... 10 ( 一 ) 两 种 录 入 方 式 个 别 录 入 和 批 量 更 新... 10 ( 二 ) 就 业 信 息 录 入 规 范... 10 ( 三 ) 报 到 证 签 发 信 息 录 入 规 范... 14
一 系 统 概 述 ( 一 ) 主 要 功 能 全 国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管 理 与 监 测 系 统 登 陆 后 的 主 页 面 如 图 1 所 示 : 图 1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对 就 业 数 据 新 增 更 新 删 除 导 出 恢 复 学 籍 下 载 等 功 能 目 前 福 建 省 就 业 生 源 数 据 由 省 级 统 一 上 传, 就 业 信 息 中 考 生 号 字 段 不 允 许 变 更, 因 此 新 增 删 除 恢 复 功 能 图 标 为 灰 色, 高 校 不 能 自 行 新 增 或 删 除 生 源 数 据 ( 二 )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1. 省 级 (1) 每 年 12 月 30 日 前 由 省 级 从 学 籍 系 统 导 出 预 计 毕 业 生 数 据, 在 监 测 系 统 上 传, 替 代 生 源 信 息 审 核 ; 1
(2) 实 时 统 计 和 查 看 各 校 就 业 信 息, 进 行 就 业 统 计 2. 校 级 (1) 生 源 信 息 核 对 更 新 ; (2) 每 年 6 月 底 8 月 底 12 月 底, 核 对 并 在 监 测 系 统 更 新 本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信 息 ; (3) 按 教 育 部 要 求, 每 月 10 日 20 日 30 日 统 计 和 查 看 本 校 就 业 情 况 ; (4) 用 监 测 系 统 数 据 作 为 基 础 数 据, 编 制 学 校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3. 院 级 (1) 生 源 信 息 核 对 更 新 ; (2) 生 源 信 息 变 动 及 时 报 送 ; (3) 每 年 1 月 至 12 月, 每 月 在 监 测 系 统 更 新 录 入 本 院 应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信 息 ; (4) 实 时 统 计 和 查 看 本 院 就 业 情 况 ; (5) 可 用 监 测 系 统 数 据 基 础 数 据, 编 制 院 系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进 行 工 作 总 结 等 2
二 系 统 基 本 功 能 使 用 本 系 统 将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管 理 工 作 ( 生 源 学 籍 审 核 数 据 统 计 报 送 等 ) 移 植 到 互 联 网 平 台 完 成, 降 低 就 业 工 作 成 本,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一 ) 登 录 系 统 使 用 系 统 需 IE 浏 览 器 10.0 以 上 版 本, 也 可 使 用 Chrome 浏 览 器 或 其 他 浏 览 器 的 高 速 模 式 登 录 网 址 http://jy.ncss.org.cn/, 如 图 2: ( 二 ) 毕 业 生 主 页 图 2 院 系 用 户 可 直 观 地 看 到 本 院 应 届 毕 业 生 实 时 的 就 业 统 计 概 况 : 图 3 数 据 导 出 可 导 出 生 源 数 据 就 业 数 据, 导 出 的 EXCEL 表 ( 或 DBF 表 ) 作 为 数 据 更 新 的 标 准 表 使 用 数 据 导 出 可 选 择 文 件 类 型 标 题 类 型 导 出 字 段, 如 图 4: 3
图 4 数 据 更 新 在 监 测 系 统 上 传 整 理 好 的 学 生 基 本 信 息 和 就 业 信 息, 如 图 5: 图 5 注 : 生 源 信 息 更 新 只 能 通 过 数 据 更 新 ( 图 5) 进 行, 直 接 将 整 理 好 的 就 业 信 息 标 准 表 导 入 系 统 ; 就 业 信 息 可 通 过 数 据 更 新 ( 图 5) 进 行 批 量 更 新, 也 可 进 入 每 个 学 生 页 面 进 行 编 辑 ; 4
( 三 ) 学 生 列 表 业 信 息 学 生 列 表 中 有 本 院 所 有 学 生 信 息, 可 在 这 个 界 面 中 录 入 学 生 的 就 图 6 点 击 右 侧 栏 目 左 上 角 点 击 修 改 可 以 对 学 生 的 毕 业 去 向 联 系 方 式 等 信 息 进 行 修 改, 修 改 完 毕 下 方 字 段 后 点 击 确 认, 系 统 提 示 操 作 成 功 即 可 保 存 图 7 ( 四 ) 就 业 单 位 在 就 业 单 位 页 面, 可 通 过 单 位 名 称 查 询 学 生 就 业 单 位 的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所 属 行 业 类 型 单 位 性 质, 根 据 单 位 所 在 地 进 行 匹 配, 录 入 学 生 就 业 信 息 时 可 查 询 参 考 5
( 五 ) 就 业 统 计 系 统 的 就 业 统 计 提 供 了 一 些 基 本 的 统 计, 在 左 侧 的 下 拉 菜 单 可 自 行 选 择, 也 可 将 统 计 数 据 导 出 EXCEL 表 格 图 8 ( 六 ) 公 共 代 码 在 公 共 代 码 页 面 可 查 询 生 源 信 息 录 入 就 业 信 息 录 入 时 需 要 用 到 的 代 码 ( 导 入 更 新 时 均 以 代 码 为 准 ) 6
三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管 理 每 年 12 月 30 日 前 由 福 建 省 从 学 籍 系 统 导 出 预 计 毕 业 生 数 据, 在 监 测 系 统 上 传, 替 代 生 源 信 息 审 核, 生 源 信 息 导 入 后, 学 校 将 统 一 通 知 ( 一 ) 学 院 下 载 导 出 本 院 应 届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数 据 导 出 ( 参 见 上 一 章 基 本 功 能 使 用 的 数 据 导 出 ) 可 选 择 文 件 类 型 标 题 类 型 导 出 字 段, 导 出 的 EXCEL 表 ( 或 DBF 表 ) 作 为 数 据 整 理 更 新 的 标 准 表 使 用 如 下 图 是 导 出 的 某 学 院 生 源 信 息 EXCEL 表 : 图 10 ( 二 ) 学 院 核 对 本 院 生 源 信 息 核 对 的 内 容 包 括 : ( 在 核 对 信 息 时 如 有 不 清 楚 的 代 码 均 可 在 系 统 公 共 代 码 界 面 查 询 ) 1. 确 认 应 届 毕 业 生 是 否 有 缺 失 或 多 余 ( 外 籍 港 澳 台 侨 在 职 委 培 延 期 退 学 的 毕 业 生 均 不 应 出 现 在 系 统 里 ); 2. 生 源 所 在 地 精 确 到 区 县 级 ( 系 统 的 初 始 数 据 一 般 只 精 确 到 省 级, 导 入 时 需 使 用 生 源 所 在 地 代 码 字 段, 具 体 可 在 公 共 代 码 界 面 查 询 ); 3. 培 养 方 式 非 定 向 定 向 在 职 委 培 自 筹 ( 在 职 委 培 的 研 究 生 一 般 不 应 在 系 统 里 ) 注 意 : 培 养 方 式 为 定 向 的 学 生, 需 要 在 定 向 或 委 培 单 位 一 栏 填 写 具 体 的 定 向 类 别, 如 非 西 藏 生 源 定 向 西 藏 国 防 生 少 民 骨 干 7
4. 困 难 生 类 别 & 师 范 生 类 别 ; 5. 专 业 代 码 及 专 业 方 向 ( 学 校 有 自 设 的 专 业, 在 教 育 部 标 准 专 业 代 码 库 中 没 有, 因 此, 学 校 自 设 的 专 业 在 系 统 中 专 业 方 向 名 称 填 写, 报 到 证 以 专 业 方 向 名 称 为 准 ) 6.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学 号 性 别 学 院 班 级 等 学 生 基 本 信 息 ; 7.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QQ 号 码 等 联 系 方 式 ( 对 后 续 跟 踪 调 查 及 校 友 资 源 统 计 很 重 要 ) ( 三 ) 学 院 整 理 本 院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报 送 或 更 新 信 息 1. 生 源 多 余 或 缺 失 >>>> 将 生 源 信 息 表 ( 系 统 导 出 的 标 准 表, 格 式 见 QQ 群 文 件 ) 整 理 好 报 送 至 学 校, 学 校 核 查 确 认 无 误 后, 整 理 其 他 信 息 一 并 报 送 省 教 育 厅 2. 生 源 基 本 信 息 有 误 >>>> 整 理 有 误 的 信 息, 如 生 源 地 ( 需 精 确 到 区 县 ) 困 难 生 类 别 培 养 方 式 专 业 代 码 及 专 业 方 向 等 ( 报 送 的 标 准 表 格 式 见 QQ 群 文 件 ), 表 格 整 理 好 后 报 送 至 学 校 3. 联 系 方 式 缺 失 或 有 误 >>>> 在 学 生 列 表 - 联 系 方 式 界 面 点 击 修 改, 或 用 导 出 的 表 格 整 理 修 改 后 上 传 更 新 上 传 更 新 操 作 流 程 如 下 :(1) 数 据 更 新 更 新 基 本 信 息, 更 新 需 以 考 生 号 ( 必 填 字 段 ) 作 为 标 准 (2) 更 新 时 使 用 的 是 导 出 时 的 标 准 表, 字 段 就 会 自 动 匹 配, 如 图 11: 图 11 8
小 结 生 源 管 理 四 步 骤 9
四 毕 业 生 就 业 方 案 录 入 ( 一 ) 两 种 录 入 方 式 个 别 录 入 和 批 量 更 新 1. 个 别 录 入 院 系 用 户 在 学 生 列 表 毕 业 去 向 界 面 进 行 就 业 方 案 录 入, 点 击 修 改 即 可 录 入 就 业 信 息 ( 建 议 采 用 此 种 方 式 ) 图 12 2. 批 量 更 新 使 用 从 系 统 导 出 的 标 准 EXCEL 表 进 行 就 业 信 息 整 理, 整 理 好 后 在 数 据 更 新 界 面 上 传 进 行 批 量 更 新 图 13 ( 二 ) 就 业 信 息 录 入 规 范 1. 毕 业 去 向 ( 就 业 落 实 方 式 代 码 ) 录 入 毕 业 去 向 ( 就 业 落 实 方 式 ) 是 开 具 报 到 证 和 统 计 就 业 率 的 依 据 10
( 就 业 落 实 方 式 代 码 对 照 表 ) 代 码 毕 业 去 向 说 明 就 业 协 议 书 / 公 务 员 正 式 录 取 通 知 书 / 接 收 单 位 所 在 地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人 事 审 10 签 就 业 协 议 形 式 就 业 批 函 / 录 用 证 明 ( 加 盖 公 章 )/ 人 才 储 备 以 上 形 式 均 指 审 批 手 续 齐 全 解 决 档 案 户 口 的 11 签 劳 动 合 同 形 式 就 业 未 签 就 业 协 议 书 需 上 交 空 白 就 业 协 议 书 12 其 他 录 用 形 式 就 业 审 批 手 续 不 全, 签 约 但 不 解 决 档 案 户 口 等 就 业 形 式 27 科 研 助 理 46 应 征 义 务 兵 50 国 家 基 层 项 目 就 业 西 部 志 愿 者 计 划 51 地 方 基 层 项 目 就 业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选 调 生 计 划 大 学 生 村 官 计 划 高 校 毕 业 生 服 务 社 区 计 划 志 愿 服 务 欠 发 达 地 区 计 划 等 70 待 就 业 有 就 业 意 愿 尚 未 就 业 的 毕 业 生 71 不 就 业 拟 升 学 72 其 他 暂 不 就 业 暂 时 不 想 就 业 等 无 就 业 意 愿 的 毕 业 生 75 自 主 创 业 个 体 经 营 或 合 伙 经 营 76 自 由 职 业 指 以 个 体 劳 动 为 主 的 一 类 职 业, 如 自 由 撰 稿 人 艺 术 工 作 者 翻 译 ; 80 升 学 指 国 内 升 学, 包 括 录 取 硕 士 博 士 博 士 后 等, 上 交 空 白 协 议 书 85 出 国 出 境 离 校 前 已 办 完 手 续 或 正 在 办 手 续, 有 邀 请 函, 包 含 到 港 澳 台 工 作 或 读 研 图 14 就 业 率 =(10+11+12+27+46+50+51+75+76+80+85)/ 毕 业 生 总 数 待 就 业 率 =70/ 毕 业 生 总 数 暂 不 就 业 率 =(71+72)/ 毕 业 生 总 数 11
( 就 业 信 息 录 入 界 面 ) 代 码 图 15 根 据 毕 业 去 向 不 同 需 录 入 不 同 字 段 : 毕 业 去 向 必 填 项 目 10 签 就 业 协 议 形 式 就 业 单 位 名 称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单 位 性 质 单 位 行 业 单 位 所 在 地 工 作 职 位 类 别 11 签 劳 动 合 同 形 式 就 业 单 位 名 称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单 位 性 质 单 位 行 业 单 位 所 在 地 工 作 职 位 类 别 12 其 他 录 用 形 式 就 业 单 位 名 称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单 位 性 质 单 位 行 业 单 位 所 在 地 工 作 职 位 类 别 27 科 研 助 理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所 在 地 46 应 征 义 务 兵 50 国 家 基 层 项 目 就 业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所 在 地 51 地 方 基 层 项 目 就 业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所 在 地 70 待 就 业 单 位 名 称 71 不 就 业 拟 升 学 单 位 名 称 72 其 他 暂 不 就 业 单 位 名 称 75 自 主 创 业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行 业 单 位 所 在 地 76 自 由 职 业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所 在 地 80 升 学 单 位 名 称 85 出 国 出 境 单 位 名 称 ( 单 位 地 址 ) 12
2. 单 位 名 称 规 范 代 码 毕 业 去 向 对 应 的 单 位 名 称 举 例 或 备 注 10 签 就 业 协 议 形 式 就 业 接 收 单 位 的 名 称 全 称, 以 单 位 公 章 为 准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11 签 劳 动 合 同 形 式 就 业 接 收 单 位 的 名 称 全 称, 以 单 位 公 章 为 准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12 其 他 录 用 形 式 就 业 接 收 单 位 的 名 称 全 称, 以 单 位 公 章 为 准 厦 门 金 圆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7 科 研 助 理 接 收 单 位 名 称 ( 必 须 写 全 称 ) 厦 门 大 学 环 境 与 生 态 学 院 50 国 家 基 层 项 目 就 业 项 目 就 业 的 名 称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51 地 方 基 层 项 目 就 业 项 目 就 业 的 名 称 70 待 就 业 (5 类 ) 求 职 中 签 约 中 拟 参 加 公 招 考 试 拟 创 业 拟 应 征 入 伍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选 调 生 计 划 大 学 生 村 官 计 划 高 校 毕 业 生 服 务 社 区 计 划 志 愿 服 务 欠 发 达 地 区 计 划 需 填 写 待 就 业 登 记 表 71 不 就 业 拟 升 学 拟 升 学 拟 升 学 72 其 他 暂 不 就 业 暂 不 就 业 拟 出 国 出 境 拟 出 国 出 境 75 自 主 创 业 具 体 创 业 项 目 名 称 需 填 写 自 主 创 业 汇 总 表 76 自 由 职 业 所 从 事 的 自 由 职 业 内 容 (9 项 ): 电 子 商 务 经 营 自 由 撰 稿 人 家 庭 帮 工 家 政 服 务 工 作 者 广 告 设 计 文 化 传 媒 艺 术 工 作 者 律 师 临 时 就 业 80 升 学 XX 大 学 ( 升 学 ) 85 出 国 出 境 XX 国 家 XX 学 校 ( 出 国 或 出 境 ) 需 填 写 自 由 职 业 登 记 表 厦 门 大 学 ( 升 学 ) 北 京 大 学 ( 升 学 ) 美 国 哈 佛 大 学 ( 出 国 )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 出 境 ) 3.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单 位 性 质 单 位 行 业 单 位 所 在 地 录 入 图 16 13
可 在 系 统 就 业 单 位 界 面 查 询, 如 图 16 其 中, 单 位 所 在 地 录 入 须 填 写 至 最 详 细 一 级 的 行 政 地 代 码, 如 市 县 镇 区, 不 可 只 填 到 省 一 级 代 码 ( 如 系 统 中 查 询 不 到 该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可 登 录 全 国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管 理 中 心 查 询, 网 址 :http://s.nacao.org.cn/, 开 放 时 间 : 周 一 到 周 五 8:00-17:00) 单 位 性 质 单 位 行 业 单 位 所 在 地 工 作 职 位 类 别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录 入 4. 注 意 事 项 就 业 信 息 录 入 须 准 确 规 范, 必 填 项 目 不 可 缺 失, 按 照 上 文 要 求 逐 一 录 入, 有 不 清 楚 处 咨 询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指 导 中 心 ( 三 ) 报 到 证 签 发 信 息 录 入 规 范 除 了 毕 业 去 向 为 80 升 学 的 毕 业 生 不 用 开 具 报 到 证 外, 所 有 毕 业 生 都 要 开 具 报 到 证, 需 要 在 毕 业 去 向 界 面 录 入 报 到 证 签 发 信 息 图 17 1. 报 到 证 签 发 类 别 选 择 了 签 发 类 别 后 再 录 入 之 后 的 信 息, 如 类 别 为 未 签 发 报 到 证, 后 面 的 信 息 将 无 法 保 存 报 到 证 签 发 类 别 分 为 去 就 业 地 报 到 回 生 源 地 报 到 去 代 理 / 托 管 地 报 到 未 签 发 报 到 证 毕 业 去 向 为 10 11 50 51 的 毕 业 生 原 则 上 去 就 业 地 报 到 14
( 报 到 证 开 往 接 收 单 位 ) 毕 业 去 向 为 12 27 46 70 71 72 75 76 85 的 毕 业 生 回 生 源 地 报 到 ( 报 到 证 开 往 生 源 地 ) 去 代 理 / 托 管 地 报 到 是 指 将 户 档 迁 往 户 档 代 理 / 托 管 机 构 有 以 下 几 种 情 况 :(1) 未 落 实 就 业 单 位, 将 户 档 迁 往 户 档 代 理 / 托 管 机 构 ;(2) 落 实 就 业 单 位, 将 户 档 迁 往 非 就 业 地 且 非 生 源 地 的 户 档 代 理 / 托 管 机 构 ;(3) 在 本 省 区 市 就 业 部 门 代 理 或 托 管 虽 已 签 订 就 业 协 议 书, 但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的, 就 业 落 实 方 式 统 一 归 为 12, 报 到 证 开 往 生 源 地 : 1. 已 签 就 业 协 议 但 未 取 得 签 约 地 所 在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人 事 审 批 的 (1) 对 于 接 收 单 位 位 于 北 京 市 上 海 市 广 东 省 ( 含 深 圳 市 ) 等 3 个 省 市 的 非 当 地 生 源 毕 业 生, 除 签 定 就 业 协 议 书 外 还 必 须 有 当 地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审 批 北 京 市 : 取 得 2016 年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直 属 机 构 及 在 京 中 央 企 业 毕 业 生 接 收 函 或 取 得 加 盖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的 毕 业 生 接 收 函 上 海 市 : 取 得 关 于 同 意 非 上 海 生 源 高 校 毕 业 生 办 理 本 市 户 籍 的 通 知 广 东 省 : 取 得 加 盖 广 东 省 高 校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和 用 人 单 位 公 章 的 广 东 省 接 收 省 外 高 校 毕 业 生 报 表 或 取 得 加 盖 市 一 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的 毕 业 生 接 收 函 ( 也 可 以 在 协 议 书 中 加 盖 市 一 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公 章 ) 深 圳 市 : 取 得 加 盖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公 章 的 接 收 院 校 毕 业 生 函 (2) 对 于 接 收 单 位 为 福 建 省 ( 含 厦 门 市 ) 市 属 事 业 单 位 的 毕 业 生, 除 签 定 就 业 协 议 书 外 还 必 须 有 当 地 人 社 局 的 审 批 或 取 得 就 业 申 报 表 ( 厦 门 市 ) ( 例 如 : 厦 门 一 中 厦 门 理 工 学 院 厦 门 市 第 一 医 院 必 须 取 得 厦 门 市 就 业 申 报 表 ; 泉 州 经 贸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漳 州 师 范 学 院 等 需 要 当 地 人 社 局 的 盖 章 ) (3) 对 于 接 收 单 位 ( 非 事 业 单 位 ) 位 于 厦 门 市 的 毕 业 生, 除 签 定 就 业 协 议 书 外 须 由 用 人 单 位 为 毕 业 生 在 厦 门 人 事 网 上 申 报 备 案 (4) 对 于 师 范 类 毕 业 生 ( 指 音 乐 教 育 和 美 术 教 育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生 ), 如 到 福 建 省 内 各 市 属 中 小 学 就 业, 除 签 定 就 业 协 议 书 外, 还 必 须 经 上 级 教 育 局 的 审 批 ( 例 如 师 范 生 到 厦 门 一 中 就 业 需 要 厦 门 市 教 育 局 的 审 批, 到 福 州 一 中 就 业 需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的 审 批 ) 15
2. 未 取 得 公 务 员 正 式 录 用 通 知 书 的 对 于 录 取 公 务 员 的 毕 业 生, 必 须 有 人 事 部 门 或 公 务 员 考 录 处 的 公 务 员 正 式 录 用 函 3. 签 约 福 建 省 民 营 和 三 资 企 业 未 获 人 事 代 理 的 对 于 接 收 单 位 为 福 建 省 的 所 有 民 营 企 业 和 三 资 企 业, 毕 业 生 签 定 的 就 业 协 议 书 必 须 经 当 地 人 才 中 介 机 构 的 审 批 盖 章 或 取 得 就 业 申 报 表 ( 厦 门 市 ) ( 例 如 : 福 建 网 龙 计 算 机 网 络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的 就 业 协 议 书 中 需 要 有 中 国 海 峡 人 才 市 场 盖 章 ; 友 达 光 电 ( 厦 门 ) 有 限 公 司 需 要 取 得 厦 门 市 就 业 申 报 表 ) 4. 签 约 但 不 解 决 档 案 户 口 的 接 收 单 位 不 解 决 该 毕 业 生 档 案 户 口 或 不 接 收 户 口 的 5. 签 约 但 档 案 与 户 口 迁 回 生 源 地 接 收 单 位 同 意 该 毕 业 生 档 案 户 口 转 回 生 源 所 在 地 的 ( 必 须 单 位 另 出 具 书 面 说 明 ) 2.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除 未 签 发 报 到 证, 均 需 填 写 签 发 单 位 名 称 签 发 单 位 名 称 即 毕 业 生 就 业 报 到 证 抬 头 一 栏, 也 就 是 毕 业 生 持 报 到 证 报 到 的 地 址, 按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进 行 文 字 录 入 : 报 到 证 开 往 就 业 地 的 情 况 ( 一 般 以 就 业 协 议 书 上 的 公 章 为 准 ) 1. 北 京 市 : 有 加 盖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公 章 的 接 收 函 ( 市 属 单 位 ): 填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有 各 中 属 部 属 用 人 单 位 盖 章 的 红 表 绿 表 ( 中 属 部 属 单 位 ): 填 红 表 绿 表 中 落 款 处 盖 章 的 单 位 全 称 2. 上 海 市 : 统 一 填 上 海 市 学 生 事 务 中 心 3. 天 津 市 : 统 一 根 据 所 加 盖 公 章 填 用 人 单 位 名 称 4. 广 东 省 (1) 广 州 市 : 1 加 盖 广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公 章 的 接 收 函 ( 市 属 单 位 ): 16
填 广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 加 盖 广 东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公 章 的 接 收 函 ( 中 属 省 属 单 位 ): 根 据 接 收 函 上 公 章 填 用 人 单 位 全 称 (2) 深 圳 市 : 统 一 填 深 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3) 广 东 其 他 城 市 : 1 协 议 书 中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或 人 才 中 介 机 构 一 栏 加 盖 设 区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公 章 或 有 设 区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的 接 收 函 ( 市 属 单 位 ):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填 设 区 市 一 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如 中 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东 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珠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2 有 加 盖 广 东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公 章 的 接 收 函 ( 中 属 省 属 单 位 ): 根 据 接 收 函 上 公 章 填 用 人 单 位 全 称 5. 福 建 省 (1) 福 州 市 : 1 省 属 中 央 在 闽 单 位, 根 据 协 议 书 中 用 人 单 位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公 章 全 称 填 写, 如 用 人 单 位 与 主 管 部 门 均 有 盖 章, 优 先 填 写 主 管 部 门 公 章 全 称 ; 如 只 有 用 人 单 位 公 章, 则 直 接 填 写 该 公 章 全 称 ( 如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福 州 大 学 ) 2 福 州 市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以 协 议 书 中 的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 如 : 福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的 审 批 公 章 为 准 如 协 议 书 中 加 盖 中 国 海 峡 人 才 市 场 公 章, 应 填 写 : 中 国 海 峡 人 才 市 场 特 例 : 协 议 书 中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或 人 才 中 介 机 构 的 公 章 为 福 州 市 人 才 市 场, 应 填 写 : 福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 厦 门 市 : 统 一 填 厦 门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如 某 公 司 的 厦 门 分 支 机 构, 如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厦 门 分 行, 也 应 填 写 厦 门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3) 福 建 省 其 他 地 区 : 填 写 为 设 区 市 ( 含 所 辖 区 ) 县 ( 市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党 群 工 作 部 ( 如 漳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泉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17
(4) 特 例 : 福 建 省 ( 电 力 电 信 邮 政 农 行 建 行 工 行 中 行 ) 的 各 地 分 公 司 :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一 栏 根 据 公 章 填 省 公 司 ( 行 )( 如 : 福 建 省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福 建 邮 政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省 分 行 等 ), 单 位 名 称 按 单 位 签 章 全 称 登 记 ( 有 载 明 分 行 但 未 加 盖 公 章 的, 单 位 名 称 也 应 填 写 所 载 明 的 分 行 ); 其 分 公 司 ( 行 ) 在 厦 门 的, 单 位 名 称 一 栏 应 填 分 公 司 ( 行 ): 如 : 福 建 省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分 公 司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分 公 司 厦 门 市 邮 政 局 ), 报 到 证 一 栏 填 写 厦 门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注 : 该 特 例 只 针 对 福 建 电 力 电 信 邮 政 农 行 建 行 工 行 中 行 福 建 分 行 有 效, 其 它 单 位 不 可 用 此 规 则 填 写 ) (5) 落 实 到 与 福 建 省 人 社 厅 建 立 人 事 工 作 关 系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 见 附 录 ) 就 业 的,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一 栏 根 据 单 位 公 章 填 写 全 称 (6) 落 实 到 经 授 权 的 6 家 省 属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的 ( 见 附 录 ),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填 写 为 省 属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7) 师 范 类 毕 业 生,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填 写 为 各 设 区 市 教 育 局 平 潭 综 合 实 验 区 教 育 局 6. 其 他 各 省 市 : (1) 一 般 情 况 :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一 栏 直 接 填 写 协 议 书 中 用 人 单 位 公 章 全 称, 即 就 业 方 案 中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和 单 位 名 称 的 内 容 完 全 一 致, 也 即 报 到 证 抬 头 直 接 开 往 用 人 单 位 (2) 特 殊 情 况 : 若 毕 业 生 就 业 协 议 书 中 用 人 单 位 上 级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一 栏 有 盖 设 区 市 人 社 局 ( 公 务 员 局 ) 或 人 才 中 心 公 章 的,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应 填 为 该 设 区 市 人 社 局 或 人 才 中 心 全 称 ( 如 : 杭 州 市 人 社 局 宁 波 市 人 社 局 武 汉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 7. 国 家 基 层 项 目 和 地 方 基 层 项 目 (1) 省 内 生 源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填 写 为 生 源 所 在 地 ( 市 区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省 外 生 源 填 写 为 生 源 地 省 级 毕 业 生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18
(2)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填 写 为 服 务 地 县 ( 市 区 ) 三 支 一 扶 办 (3) 选 调 生 计 划 村 官 计 划, 填 写 为 服 务 地 设 区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4) 高 校 毕 业 生 服 务 社 区 计 划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欠 发 达 地 区 计 划, 填 写 为 服 务 地 县 ( 市 区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8. 如 用 人 单 位 对 于 报 到 证 抬 头 有 其 他 特 殊 要 求, 可 由 用 人 单 位 出 具 说 明, 视 情 况 而 改 报 到 证 开 回 生 源 地 的 情 况 报 到 证 签 往 单 位 名 称 应 填 写 为 生 源 所 在 省 份 毕 业 生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的 地 址 ( 各 省 市 具 体 情 况 可 在 厦 门 大 学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下 载 专 区 2016 年 各 省 待 就 业 毕 业 生 档 案 报 到 证 寄 发 地 址 中 查 询 ) 3. 迁 往 单 位 所 在 地 根 据 迁 往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4. 档 案 转 寄 单 位 相 关 (1) 报 到 证 开 往 接 收 单 位 的, 根 据 接 收 单 位 或 录 取 院 校 提 供 的 档 案 转 寄 地 址 填 写 (2) 报 到 证 开 回 生 源 地 的, 根 据 生 源 所 在 地 接 受 毕 业 生 的 主 管 部 门 的 详 细 档 案 转 寄 地 址 填 写 ( 具 体 各 省 市 档 案 转 寄 地 址 可 到 厦 门 大 学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网 站 下 载 专 区 中 各 省 待 就 业 毕 业 生 档 案 报 到 证 寄 发 地 址 中 查 询 ) 5. 注 意 事 项 (1) 国 防 生 和 非 西 藏 生 源 定 向 西 藏 的 毕 业 生, 就 业 方 案 由 学 校 统 一 登 记 (2) 在 5 月 份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指 导 中 心 核 对 各 院 就 业 方 案 之 前, 应 19
将 所 有 毕 业 生 就 业 方 案 录 入 完 毕, 不 留 有 空 记 录 20
附 录 : 一 常 见 问 题 1. 关 于 延 期 毕 业 的 问 题 (2016 年 6 月 和 延 期 至 9 月 12 月 的 毕 业 生 都 是 2016 届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 延 期 至 2016 年 9 月 12 月 的 毕 业 生, 可 以 在 确 定 的 时 候, 把 这 部 分 毕 业 生 先 报 送 学 校 从 系 统 删 除, 保 留 好 他 们 的 数 据, 到 了 确 定 毕 业 时 再 导 入 系 统 ; 延 期 至 2016 年 以 后 的 毕 业 的 学 生, 报 送 学 校 直 接 删 除 ( 因 教 育 部 每 年 会 从 学 信 网 重 新 导 入 生 源 信 息, 和 学 籍 系 统 相 连, 所 以 延 毕 的 应 该 都 在 里 面 ) 若 无 法 确 定 何 时 才 能 毕 业, 可 以 先 放 在 系 统 里 ( 因 为 删 除 比 添 加 容 易 ), 确 定 延 期 时 再 删 除 2. 关 于 考 生 号 的 问 题 ( 考 生 号 是 监 测 系 统 和 学 信 网 链 接 的 唯 一 字 段, 导 入 信 息 时 也 都 需 要 以 考 生 号 为 准, 是 必 填 字 段 ) 学 院 以 系 统 里 导 出 的 考 生 号 为 准, 有 问 题 的 ( 如 标 红 ) 学 校 会 统 一 和 省 里 确 认 修 改 ( 标 红 一 般 是 因 为 学 籍 系 统 还 未 将 该 生 列 为 当 年 应 届 毕 业 生 ) 生 源 缺 失 需 要 填 写 考 生 号 的, 可 以 询 问 学 院 教 学 秘 书, 数 量 不 多 的 可 以 先 空 着, 学 校 统 一 补 充 21
二 福 建 省 6 家 省 属 人 才 服 务 机 构 名 单 中 国 海 峡 人 才 市 场, 福 建 建 筑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福 建 青 年 人 才 开 发 中 心, 福 建 省 交 通 运 输 人 才 职 业 服 务 中 心, 福 建 省 机 电 工 程 技 术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福 建 省 职 业 介 绍 服 务 中 心 22
三 建 立 人 事 工 作 关 系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名 单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1 福 建 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中 心 26 中 国 贸 易 报 福 建 记 者 站 2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福 州 特 派 员 办 事 处 27 福 建 省 邮 政 公 司 3 华 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分 公 司 28 福 州 电 监 办 4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福 州 分 行 29 都 邦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5 中 国 储 备 粮 管 理 总 公 司 福 建 联 络 处 30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福 建 省 分 行 6 铁 道 通 信 信 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31 中 国 人 民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省 分 公 司 7 新 华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福 州 分 公 司 32 福 建 联 合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8 泰 康 人 寿 福 州 分 公 司 33 福 建 炼 化 林 德 气 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 中 国 建 筑 技 术 开 发 总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34 中 交 第 二 航 务 工 程 局 福 州 分 公 司 10 交 通 部 上 海 海 上 求 助 打 捞 局 35 国 投 ( 福 建 )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1 福 建 工 程 学 院 36 福 建 省 邮 政 速 递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12 福 州 国 际 航 空 港 有 限 公 司 37 中 国 石 油 福 建 销 售 公 司 13 国 电 福 州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38 国 电 电 力 福 建 新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4 民 航 福 州 空 中 交 通 管 理 站 39 中 国 船 级 社 福 州 分 社 15 南 昌 铁 路 局 40 福 建 省 电 力 勘 测 设 计 院 16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福 建 监 管 局 41 中 国 人 寿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省 分 公 司 17 中 国 电 信 集 团 黄 页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42 中 化 泉 州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18 省 煤 田 地 质 局 43 中 国 华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福 州 办 事 处 1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19 华 夏 银 行 福 州 分 行 44 福 建 省 第 一 电 力 建 设 公 司 20 中 国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45 中 交 四 航 局 第 五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1 中 华 联 合 财 产 保 险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46 神 华 ( 福 建 )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2 福 建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47 国 电 福 建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23 人 民 日 报 社 福 州 印 务 中 心 48 福 州 天 宇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4 中 银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分 公 司 49 中 国 航 空 技 术 进 出 口 福 建 公 司 25 中 国 人 寿 财 产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省 分 公 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