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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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1 5. 主 要 结 论...4 第 一 章 总 论...1 1.1 评 价 目 的...1 1.2 指 导 思 想...1 1.3 评 价 依 据...1 1.4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5 1.5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6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和 评 价 重 点...12 1.8 评 价 时 段...18 第 二 章 项 目 概 况...19 2.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19 2.2 道 路 现 状...19 2.3 项 目 建 设 概 况...22 2.4 项 目 设 计 方 案...28 2.5 交 通 流 量 预 测...46 2.6 建 设 工 期 安 排...51 2.7 土 石 方 平 衡...52 2.8 项 目 占 地 情 况...55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56 3.1 项 目 施 工 工 艺 流 程...56 3.2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60 3.3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65 第 四 章 区 域 环 境 概 况...71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71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74 4.3 项 目 影 响 区 域 交 通 运 输 现 状...76 第 五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79 5.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79 5.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81 5.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87 5.4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108 第 六 章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111 6.1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111 6.2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111 6.3 施 工 期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119 6.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122 6.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124 6.6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129 第 七 章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130 7.1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130 V
7.2 运 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131 7.3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136 7.4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136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175 8.1 风 险 识 别...175 8.2 风 险 防 范 措 施...176 8.3 风 险 应 急 措 施...176 第 九 章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180 9.1 项 目 与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180 9.2 临 时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183 9.3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184 9.4 方 案 比 选...184 9.5 总 结...186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189 10.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189 10.2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189 10.3 公 众 参 与 的 成 果...192 10.4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分 析...194 10.5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分 析...196 10.6 公 众 参 与 结 论...197 第 十 一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199 11.1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分 析...199 11.2 环 境 效 益 分 析...200 11.3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202 第 十 二 章 拆 迁 影 响 分 析...203 12.1 道 路 范 围 拆 迁 情 况...203 12.2 拆 迁 安 置 规 划...203 12.3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分 析...203 12.4 安 置 补 偿 方 法...203 12.5 拆 迁 安 置 保 障 措 施...203 第 十 三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204 13.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204 13.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207 13.3 环 境 监 理...208 第 十 四 章 评 价 结 论...212 14.1 工 程 简 介...212 14.2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结 论...212 14.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论...213 14.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213 14.5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要 点...215 14.6 拆 迁 影 响 分 析 结 论...216 14.7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论...217 14.8 公 众 参 与 结 果...217 VI
14.9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218 14.10 总 结 论...219 附 件 : 1 环 评 委 托 书 2 项 目 备 案 文 件 3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的 函 4 安 徽 省 交 通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增 设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事 宜 的 复 函 5 水 土 保 持 批 文 6 标 准 确 认 函 7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8 环 评 网 络 公 示 9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10 审 批 登 记 表 VII
前 言 1. 项 目 背 景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是 合 肥 市 疏 解 对 外 和 过 境 交 通 的 重 要 纽 带, 自 2010 年 以 来,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交 通 量 年 均 增 长 均 在 10.0% 以 上 目 前,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上 共 有 服 务 型 互 通 立 交 8 处, 其 中 蜀 山 互 通 和 金 寨 路 互 通 是 合 肥 环 城 高 速 西 南 部 的 两 处 重 要 互 通, 承 担 了 大 量 的 合 肥 市 对 外 交 通 出 行 随 着 合 肥 市 城 区 范 围 的 不 断 扩 大, 社 会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合 肥 市 对 外 联 系 日 益 增 强, 高 速 公 路 互 通 的 交 通 压 力 也 日 见 增 大 截 止 2014 年, 金 寨 路 互 通 进 出 口 年 平 均 日 交 通 量 高 达 29175veh/d; 蜀 山 互 通 进 出 口 年 平 均 日 交 通 量 达 15163veh/d, 交 通 压 力 巨 大 尤 其 是 金 寨 路 互 通, 一 遇 节 假 日 高 峰 期 收 费 口 拥 堵 排 队 现 象 十 分 严 重, 极 大 的 影 响 了 人 民 群 众 的 交 通 出 行 因 此, 缓 解 高 速 出 入 口 交 通 压 力, 已 成 为 急 需 解 决 的 问 题 因 此 在 合 适 位 置 增 设 互 通, 缓 解 蜀 山 互 通 和 金 寨 路 互 通 交 通 压 力 已 提 上 议 事 日 程 本 项 目 位 于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西 南, 蜀 山 互 通 与 金 寨 路 互 通 之 间, 距 离 蜀 山 互 通 7.4 公 里, 距 离 金 寨 路 互 通 4.4 公 里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必 将 吸 引 大 量 原 由 蜀 山 互 通 与 金 寨 路 承 担 的 交 通 出 行, 从 而 缓 解 蜀 山 互 通 与 金 寨 路 互 通 的 交 通 压 力, 解 决 节 假 日 高 峰 期 金 寨 路 互 通 出 入 口 拥 堵 问 题, 其 建 设 是 缓 解 高 速 公 路 出 入 口 交 通 压 力, 提 高 高 速 公 路 运 行 效 率 的 需 要 由 于 高 速 公 路 属 封 闭 道 路, 对 地 方 经 济 的 带 动 作 用 主 要 体 现 在 对 互 通 立 交 周 边 地 区 的 辐 射 作 用, 而 对 沿 线 其 他 地 区 的 经 济 带 动 效 果 则 相 对 较 弱 本 项 目 地 处 合 肥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政 务 新 区 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交 汇 地 带, 周 边 土 地 开 发 潜 力 巨 大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改 善 了 项 目 周 边 地 区 的 对 外 交 通 出 行 条 件,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周 边 地 区 的 交 通 区 位 优 势, 对 于 加 快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政 务 新 区 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是 促 进 合 肥 市 经 济 社 会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本 项 目 对 外 可 通 过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通 达 G3 京 台 高 速 G40 沪 陕 高 速 G5011 芜 合 高 速 等 高 速 公 路 ; 对 内 可 通 过 集 贤 路 沟 通 合 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和 政 务 新 区, 通 过 西 二 环 路 沟 通 城 市 主 城 区 其 建 设 加 强 了 高 速 公 路 与 城 市 道 路 的 衔 接, 有 利 于 实 现 合 肥 市 内 外 交 通 的 无 缝 衔 接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成 为 合 肥 南 环 片 区 又 一 关 键 性 的 出 城 立 交, 有 效 缓 解 金 寨 路 互 第 1 页 共 230 页
通 立 交 等 相 邻 互 通 的 通 行 压 力, 大 幅 改 善 周 边 出 行 条 件, 实 现 周 边 城 市 道 路 网 与 高 速 公 路 网 的 快 速 衔 接 同 时, 将 实 现 合 肥 西 站 片 区 公 路 铁 路 两 大 交 通 体 系 的 快 速 转 换, 对 于 合 肥 市 快 速 发 展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推 动 经 济 发 展 起 到 积 极 作 用 2. 项 目 概 况 工 程 已 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 经 合 肥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 改 交 通 (2015)1163 号 文 批 准 立 项 项 目 总 投 资 6.763 亿 元, 本 互 通 立 交 的 工 程 规 模 主 要 是 互 通 匝 道 集 贤 路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的 拼 宽 工 程 周 边 市 政 道 路 改 建 工 程 匝 道 全 长 6.557km, 路 基 土 石 方 119.1648 万 立 方 米,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128747 平 方 米, 人 行 道 透 水 砖 5625 平 方 米 ; 共 设 桥 梁 2110.2m/11 座, 通 道 涵 洞 20 道 ;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1 处, 收 费 站 1 处,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等 设 施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等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规 定, 合 肥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委 托 对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我 中 心 接 受 委 托 后, 在 对 现 场 详 细 勘 查 的 基 础 上, 经 工 程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后, 编 制 完 成 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第 2 页 共 230 页
主 要 工 作 的 时 间 节 点 如 下 所 示 : 2015 年 11 月 3 日, 合 肥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委 托 承 担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写 工 作 2015 年 11 月 4 日, 该 项 目 环 评 第 一 次 公 示 在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上 发 布 2015 年 11 月, 根 据 项 目 单 位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进 行 工 程 分 析, 确 定 评 价 思 路 评 价 重 点 及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等 级 2015 年 11 月 6 日,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对 项 目 下 达 了 环 评 执 行 标 准 的 确 认 函 2015 年 11 月, 委 托 安 徽 海 峰 分 析 测 试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区 进 行 环 境 质 量 第 3 页 共 230 页
现 状 监 测 2014 年 11 月, 项 目 课 题 组 根 据 分 工 进 行 各 专 题 编 写 汇 总, 提 出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并 论 证 其 可 行 性, 得 出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结 论 2015 年 11 月 23 日, 该 项 目 环 评 第 二 次 公 示 在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上 发 布 2015 年 12 月,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和 现 场 公 示 2015 年 12 月,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进 入 内 审 程 序, 经 校 核 审 核 审 定 后 定 稿 送 审 2016 年 3 月, 合 肥 市 环 保 局 主 持 召 开 了 本 项 目 的 技 术 评 审 会, 形 成 专 家 意 见 2015 年 3 月, 根 据 专 家 意 见 进 行 报 批 修 改 后, 送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关 注 如 下 环 境 问 题 : (1) 项 目 各 类 临 时 工 程 选 址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是 否 有 利 于 减 轻 其 环 境 影 响 (2) 施 工 噪 声 对 沿 线 周 边 声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3) 施 工 粉 尘 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4) 项 目 的 公 众 可 接 受 度 (5)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对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程 度 5. 主 要 结 论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符 合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交 通 规 划, 其 建 成 通 车 将 有 利 于 缓 解 当 地 交 通 压 力,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的 建 设 运 营 对 沿 线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只 要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安 装 隔 声 窗 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项 目 建 设 不 同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控, 项 目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项 目 建 成 后 沿 线 的 环 境 质 量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的 要 求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出 发,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第 4 页 共 230 页
第 一 章 总 论 1.1 评 价 目 的 (1) 对 本 互 通 立 交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生 态 社 会 和 自 然 等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调 查 监 测 及 评 价 (2) 对 本 互 通 立 交 在 建 设 期 营 运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和 评 价 (3) 确 保 任 何 环 境 影 响 后 果 在 项 目 的 前 期 阶 段 得 到 确 认, 使 其 在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营 运 过 程 中 予 以 考 虑 和 重 视 ; 完 善 本 项 目 的 决 策, 确 保 互 通 立 交 在 环 境 方 面 的 可 行 性 和 合 理 性 (4) 根 据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提 出 优 化 环 境 及 工 程 环 保 设 计 工 作 方 面 的 建 议, 并 为 环 保 措 施 的 选 择 与 实 施 提 供 依 据, 使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5) 为 未 来 沿 路 开 发 活 动 的 环 境 规 划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使 公 路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之 间 形 成 可 持 续 协 调 发 展 的 关 系 (6) 根 据 工 程 和 环 境 现 状, 在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论 证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1.2 指 导 思 想 本 次 评 价 的 指 导 思 想 是 在 对 项 目 进 行 详 细 工 程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和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中 的 要 求,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基 础 资 料 和 借 鉴 有 关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成 果, 合 理 确 定 评 价 范 围 监 测 项 目 并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选 择 有 代 表 性 的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因 子 预 测 模 型 结 论 力 求 做 到 科 学 客 观 公 正 明 确 与 可 信 1.3 评 价 依 据 1.3.1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的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定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2014 年 4 月 24 日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9.1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10.1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1.3.1 ; 第 1 页 共 230 页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10.29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6.1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16.1.1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13.6.29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1998.12.29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法 2003.3.1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法 2004.8.28 ; 1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11.29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1998.12.27 ; 14.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1999.1.1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1991.5.8 ; 16.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2003.6.1 ; 17.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3]94 号 文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18.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文 ); 1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33 号 令,2015 年 6 月 1 日 ; 20.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 交 公 路 发 [2004]164 号,2004.4); 1.3.2 地 方 法 规 规 章 1.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十 二 五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的 通 知,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2012 年 3 月 15 日 ; 2. 安 徽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皖 政 2013 89 号,2013 年 12 月 30 日 ; 3.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安 徽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2010 年 8 月 ; 4.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 环 建 函 [2012]329 号 ), 安 徽 省 环 保 厅,2012 年 4 月 1 日 ; 第 2 页 共 230 页
5. 安 徽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2003 年 ); 6. 安 徽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安 徽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5 年 3 月 1 日 7. 合 肥 市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11 年 12 月 28 日 安 徽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30 次 会 议 通 过 ),2012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 8. 合 肥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合 肥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22 次 常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2013 年 12 月 26 日 ; 9. 合 肥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合 肥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08 年 12 月 20 日 ; 10. 合 肥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合 肥 市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2004; 11. 合 肥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2004 年 9 月 1 日 ; 12. 合 肥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条 例, 安 徽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11 年 4 月 ; 13. 巢 湖 流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安 徽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12 次 会 议 修 订, 2014 年 7 月 17 日 ; 14.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皖 环 发 [2013]91 号,2013 年 10 月 18 日 15.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安 徽 省 环 保 局 环 监 [2002] 46 号 文,2002 年 4 月 10 日 ; 16.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规 范 化 的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安 徽 省 环 保 局 环 评 [2006]113 号,2006 年 6 月 ; 17.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 皖 环 发 [2013]91 号 ); 18.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皖 环 发 [2013]91 号,2013 年 10 月 18 日 ; 19. 进 一 步 加 强 城 市 高 架 道 路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2012 年 7 月 4 日 ; 20.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国 务 院, 国 发 2015 17 号,2015 年 4 月 16 日 ; 第 3 页 共 230 页
10 日 21.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国 务 院, 国 发 2013 37 号,2013 年 9 月 1.3.2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环 境 (HJ/T19-2011);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2.3-93); 6.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03-2006); 7.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JTGB04-2010); 8.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公 路 (HJ 552-2010); 9.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环 发 [2010]7 号 ; 10. 声 屏 障 声 学 设 计 和 测 量 规 范 HJ/T90-2004,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 11.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2034-2013); 12.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3]94 号,2003 年 5 月 27 日 ; 13.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 15190-2014); 14.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50118-20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自 2011 年 6 月 1 日 ; 15. 15.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192-20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2011 年 3 月 13 日 1.3.3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规 划 及 文 件 1. 合 肥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30) ; 2. 合 肥 市 域 1331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 3. 合 肥 市 污 水 专 项 规 划 修 编 (2013~2020), 合 肥 市 市 政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 4. 合 肥 市 城 市 排 水 ( 雨 水 ) 防 涝 综 合 规 划, 上 海 市 城 市 建 设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 5.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 合 肥 市 环 境 噪 声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 第 4 页 共 230 页
6. 合 肥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 改 交 通 2015 1163 号 文 合 肥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立 项 的 复 函,2015 年 11 月 2 日 ; 7.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2015 年 11 月 11 日 版 本 ; 8. 关 于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函,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2015 年 11 月 6 日 ; 9. 合 肥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1.4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 1.4.1 评 价 等 级 依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本 评 价 采 用 评 价 等 级 如 表 1-1 所 示 表 1.4-1 评 价 拟 采 用 等 级 划 分 评 价 内 容 工 作 等 级 依 据 声 环 境 一 级 依 据 HJ2.4-2009, 本 项 目 所 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1 类 2 类 区 和 3 类 区,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较 多 环 境 空 气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三 级 三 级 三 级 项 目 道 路 主 要 为 立 交 匝 道,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汽 车 尾 气 及 道 路 扬 尘, 沿 线 平 坦 开 阔,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导 则 规 定, 本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范 围 内 区 域 为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工 程 带 来 的 影 响 较 小, 并 可 及 时 的 得 到 恢 复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引 起 评 价 区 内 生 物 量 或 物 种 多 样 性 的 锐 减, 工 程 长 度 50km, 工 程 占 地 2km 2 依 据 HJ/T2.3-93, 本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1000m 3 /d 污 水 水 质 简 单,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1.4.2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评 价 范 围 的 划 分 原 则 和 本 项 目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本 评 价 范 围 如 下 : (1) 社 会 环 境 :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区, 主 要 是 道 路 路 线 周 边 ; 第 5 页 共 230 页
(2) 陆 域 生 态 环 境 :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范 围 以 内 区 域 及 道 路 沿 线 动 土 范 围 ; (3) 地 表 水 环 境 : 塘 西 河 派 河 ; (5) 声 环 境 : 以 道 路 工 程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的 范 围 ; (6) 环 境 空 气 : 以 道 路 工 程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的 范 围 1.5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1.5.1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生 态 类 型 主 要 以 城 市 生 态 为 主, 根 据 安 徽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属 于 江 淮 分 水 岭 南 部 灌 溉 农 业 与 土 壤 侵 蚀 控 制 生 态 功 能 区 和 合 肥 城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为 城 市 生 态 生 态 系 统 (2)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合 肥 市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及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 15190-2014) 的 有 关 规 定,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情 况 见 表 1.5-1 第 6 页 共 230 页
本 项 目 图 1.5-1 本 项 目 在 合 肥 市 噪 声 功 能 区 规 划 中 的 位 置 表 1.5-1 声 功 能 区 划 表 区 域 范 围 声 功 能 区 划 绕 城 高 速 北 侧 (K40+900~ K41+668)( 合 福 铁 路 西 -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东 边 界 )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45±5m 内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45±5m 以 外 的 区 域 4a 类 1 类 绕 城 高 速 北 侧 (K41+668~ K42+786)(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东 边 界 - 金 桂 路 ) 绕 城 高 速 南 侧 (K40+900~ K42+786)( 合 福 铁 路 - 香 樟 花 园 西 边 界 )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30±5m 内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30±5m 以 外 的 区 域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20±5m 内 道 路 边 界 线 外 20±5m 以 外 的 区 域 4a 类 2 类 4a 类 3 类 第 7 页 共 230 页
(3)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的 水 体 主 要 为 匡 河, 根 据 合 肥 市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要 求, 匡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V 类 水 质 标 准 (4)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均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类 区 1.5.2 环 境 标 准 根 据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对 本 工 程 评 价 标 准 的 批 复 意 见, 本 评 价 采 用 如 下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1.5-2 表 1.5-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标 准 单 位 :μg/m 3 污 染 因 子 平 均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SO2 NO2 PM10 CO TSP (2) 污 染 物 排 放 24 小 时 平 均 150 小 时 平 均 500 24 小 时 平 均 80 小 时 平 均 200 年 平 均 70 24 小 时 平 均 150 24 小 时 平 均 4000 小 时 平 均 10000 24 小 时 平 均 300 年 平 均 200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拟 执 行 GB16297-1996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 见 表 1.5-3) 表 1.5-3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点 (mg/m 3 ) 颗 粒 物 120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 运 营 期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执 行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Ⅲ Ⅳ 阶 段 ) (GB18352.3-2005) 车 用 压 燃 式 气 体 燃 料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与 汽 车 第 8 页 共 230 页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Ⅲ Ⅳ Ⅴ 阶 段 ) (GB17691-2005) 2. 声 环 境 (1) 声 环 境 质 量 根 据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15190-2014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适 用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结 合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3]94 号 文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的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本 工 程 涉 及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标 准 如 下 : 绕 城 高 速 项 目 段 道 路 北 侧 (K40+900~K41+668):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其 中 临 街 建 筑 低 于 三 层 ( 含 开 阔 地 ) 为 主, 道 路 红 线 外 50m 内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道 路 红 线 外 50m 外 区 域 执 行 1 类 标 准 临 街 建 筑 高 于 三 层 ( 含 三 层 ) 为 主, 临 街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1 类 标 准 绕 城 高 速 项 目 段 道 路 北 侧 (K41+668~K42+786):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其 中 临 街 建 筑 低 于 三 层 ( 含 开 阔 地 ) 为 主, 道 路 红 线 外 35m 内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道 路 红 线 外 35m 外 区 域 执 行 2 类 标 准 临 街 建 筑 高 于 三 层 ( 含 三 层 ) 为 主, 临 街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2 类 标 准 绕 城 高 速 项 目 段 道 路 南 侧 (K40+900~K42+786):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其 中 临 街 建 筑 低 于 三 层 ( 含 开 阔 地 ) 为 主, 道 路 红 线 外 20m 内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道 路 红 线 外 20m 外 区 域 执 行 3 类 标 准 临 街 建 筑 高 于 三 层 ( 含 三 层 ) 为 主, 临 街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3 类 标 准 第 9 页 共 230 页
表 1.5-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db(a) 标 准 昼 间 夜 间 1 类 55 45 GB3096-2008 2 类 60 50 3 类 65 55 4a 类 70 55 (2)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噪 声 排 放 参 照 执 行 GB12523-2011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表 1.5-5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3. 地 表 水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地 表 水 匡 河 和 派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V 类 水 质 标 准, 塘 西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V 类 水 质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5-6 表 1.5-6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 序 号 项 目 IV 类 标 准 V 类 标 准 1 ph 6-9 6-9 2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30 40 3 石 油 类 0.5 1.0 4 BOD 5 6 10 5 NH3-N 1.5 2.0 (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污 水 排 入 合 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执 行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5-7 表 1.5-7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序 号 污 染 物 合 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1 悬 浮 物 (SS) 300 2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330 3 生 化 需 氧 量 (BOD5) 160 4 NH3-N 20 5 ph 6~8 6 TP 3.5 第 10 页 共 230 页
第 11 页 共 230 页 1.6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1.6.1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结 果 根 据 工 程 初 步 分 析,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主 要 是 对 大 气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区 域 水 环 境 等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对 社 会 环 境 和 公 众 生 活 分 别 产 生 正 面 和 负 面 影 响,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见 表 1.6-1 表 1.6-1 环 境 影 响 矩 阵 分 析 表 时 段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质 量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生 活 质 量 影 响 因 素 工 程 活 动 噪 声 地 表 水 大 气 振 动 土 壤 植 被 水 土 流 失 野 生 动 物 征 地 临 时 用 地 再 安 置 公 路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通 行 交 往 旅 游 就 业 生 活 水 平 环 境 景 观 安 全 施 工 期 施 工 准 备 - - 土 石 方 工 程 - - - - - - - - - - - + - - 机 械 作 业 - - - - - - - 建 材 堆 放 - - - - - - 材 料 运 输 - - - - - - + + 施 工 营 地 - - - 施 工 废 水 - - 营 运 期 公 路 联 网 + + + + + + 公 路 运 输 - - - - - - - - + + + + + + + 路 面 雨 水 - - - 路 面 景 观 + + 养 护 工 区 - - + + + 注 : 重 大 影 响 ; 中 等 影 响 ; 轻 度 影 响 ; + 正 影 响 ; - 负 影 响 1.6.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不 同 的 工 程 行 为 对 不 同 的 环 境 要 素 产 生 不 同 程 度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及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的 环 境 特 征, 确 定 本 评 价 主 要 评 价 对 象 及 评 价 因 子 如 下 : (1)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项 目 运 营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城 镇 规 划 基 础 设 施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劳 动 力 就 业, 以 及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整 体 带 动 作 用 等
(2)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评 价 对 象 是 施 工 期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3)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为 ph COD BOD5 NH3-N 石 油 类 SS 2 施 工 期 主 要 分 析 桥 涵 施 工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工 程 废 水 等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为 COD BOD5 ph SS 石 油 类 等 3 营 运 期 评 价 路 面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关 注 潜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因 子 为 SS 石 油 类 等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为 SO2 NO2 TSP 和 CO 2 施 工 期 评 价 拆 迁 工 程 材 料 储 运 材 料 拌 合 渣 土 运 输 道 路 扬 尘 等 引 起 的 颗 粒 物 污 染, 并 分 析 路 面 施 工 时 沥 青 烟 排 放 的 污 染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为 TSP 3 营 运 期 评 价 机 动 车 尾 气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尤 其 是 环 境 敏 感 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为 CO NO2 (5)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主 要 以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和 施 工 路 段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为 主 要 评 价 对 象 营 运 期 对 沿 线 交 通 噪 声 和 各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现 状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的 评 价 因 子 均 为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Aeq)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和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项 目 确 定 的 建 设 方 案,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如 下 : 1.7.1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工 程 不 涉 及 HJ/T19-20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生 态 环 境 中 规 定 的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内 均 为 一 般 区 域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为 施 工 过 程 涉 及 的 所 有 临 时 占 地 区 域 各 种 临 时 场 站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和 恢 复, 尽 量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避 免 本 工 程 的 短 期 占 用 行 为 对 土 地 功 能 造 成 永 久 性 破 坏 1.7.2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特 点,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需 要 保 护 的 水 环 境 目 标 为 项 目 拟 选 线 附 近 的 匡 河, 营 运 过 程 需 保 护 的 水 环 境 为 塘 西 河 和 派 河 本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过 程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1.7-1 第 12 页 共 230 页
表 1.7-1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与 本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备 注 1 匡 河 集 贤 路 东 侧 GB3838-2002 IV 类 标 准 2 派 河 南 7.1km GB3838-2002 IV 类 标 准 1.7.3 环 境 空 气 与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经 对 项 目 拟 选 线 的 现 场 踏 勘 和 统 计, 空 气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1.7-2 和 图 1.7-1 第 13 页 共 230 页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 1.7-2 空气与声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序 号 名 称 起止 桩号 1 恒大 华府 K41+7 9~K41 +510 2 恒大 华府 幼儿 园 K41+1 43~K4 1+175 与项目 相对位 置 绕城高 速路 北 集 贤路西 绕城高 速路北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首排距离 m 绕城高 速路边 界 最近匝道 边界 120 56 G 匝 道) 78 H 匝道 120 56 G 匝 道) 78 H 匝道 评价范围内不 同标准受影响 户数 第二排距离 m 绕城高速路边 界 174 / 最近匝道边界 1类 120 G 匝道) 132 H 匝道 2576 户约 9016 人 / 师生 约 100 人 第 14 页 共 230 页 2类 路基形式与 地面高差 m 照片 环境特征 / 绕城高速 +2~+3 G 匝 道+3~+7 H 匝道 0~+3 评价范围内 有 14 栋 11 层 小高层 9 栋 34 层高层住 宅 3 栋 32 层 高层住宅 首 排建筑为 4 栋 11 层框架结 构住房 2# 3# 4# 5# 和 1 栋 32 层 高层住宅 15# 与 道路正对 / 绕城高速 +3 G 匝道 +6.0;H 匝 道-1 3 层框架结构 教室 与道路 正对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序 号 名 称 起止 桩号 3 百商 现代 名苑 K41+6 67 K41+8 74 4 百商 现代 名苑 幼儿 园 K41+8 05~K4 1+874 5 安徽 省交 通规 划设 计研 究院 K41+9 95 K42+1 90 与项目 相对位 置 绕城高 速路北 绕城高 速路北 绕城高 速路北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首排距离 m 绕城高 速路边 界 最近匝道 边界 98 48 D 匝 道 50(B 匝道 63 C 匝道 104 50 D 匝 道 65 C 匝道 66 B 匝道 158 77 D 匝 道 89 C 匝道 评价范围内不 同标准受影响 户数 第二排距离 m 绕城高速路边 界 145 / / 最近匝道边界 1类 95 D 匝道 97(B 匝道 110 C 匝道 / / 第 15 页 共 230 页 2类 路基形式与 地面高差 m 照片 环境特征 / 1046 户约 3661 人 绕城高速 +3.5~+5 D 匝道+1~+2 C 匝道 -1~0 B 匝 道+2~+4 评价范围内 有 9 栋 18 层 居高层住宅 4 栋 6 层居民 楼 首排建筑为 2 栋 18 层框架 结构住房 6# 7# 与道路正对 / 师生 约 80 人 绕城高速 +5 D 匝道 +2 C 匝道 0 B 匝道+4 3 层框架结构 教室 与道路 正对 / 办公 约 1000 人 绕城高速 +6.7 D 匝 道 0.7 C 匝道-1 B 匝道+6.5 1 栋 18 层办公 大楼与道路 正对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序 号 名 称 起止 桩号 香樟 花园 / 7 景尚 名郡 K41+9 95 K42+1 90 8 太平 洋森 活广 场 K42+0 33~K4 2+170 6 与项目 相对位 置 绕城高 速路南 绕城高 速路北 绕城高 速路南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首排距离 m 绕城高 速路边 界 124 220 160m 绕 城高速 最近匝道 边界 200 D 匝 道 137 D 匝 道 150 C 匝道 96 D 匝 道 107 C 匝道 评价范围内不 同标准受影响 户数 第二排距离 m 绕城高速路边 界 155 / / 最近匝道边界 1类 231 D 匝道 / / 第 16 页 共 230 页 2类 路基形式与 地面高差 m 照片 环境特征 / 752 户 约 2256 人 绕城高速 +6.4 D 匝 道0 评价范围内 有 32 栋 6 层 住宅 首排建 筑为 17 栋 6 层框架结构 住房 与绕城 高速正对 / 320 户 约 1000 人 绕城高速 +4.7;D 匝 道-1 C 匝 道-1 评价范围内 有 2 栋 6 层住 宅 1 栋 18 层 住宅和 1 栋 24 层住宅 / 480 户 1500 人 绕城高速 +6.5;C 匝 道 0~+2 D 匝道 +1.5~3.3 评价范围内 有 3 栋 28 层 住宅
序 号 名 称 起 止 桩 号 与 项 目 相 对 位 置 绕 城 高 速 路 边 界 首 排 距 离 (m) 最 近 匝 道 边 界 绕 城 高 速 路 边 界 第 二 排 距 离 (m) 评 价 范 围 内 不 同 标 准 受 影 响 户 数 最 近 匝 道 边 界 1 类 2 类 路 基 形 式 与 地 面 高 差 (m) 照 片 环 境 特 征 9 禹 州 华 侨 城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159 156(G 匝 道 ) 245 246 / 266 户 860 人 绕 城 高 速 +6;G 匝 道 0~+5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1 栋 32 层 住 宅 1 栋 24 层 住 宅, 均 为 首 排 建 筑, 与 道 路 侧 对 第 17 页 共 230 页
1.7.4 评 价 重 点 项 目 评 价 重 点 为 施 工 期 大 气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营 运 期 声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8 评 价 时 段 根 据 HJ2.4-200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应 预 测 道 路 营 运 后 第 2 年 第 7 年 第 15 年 的 交 通 噪 声, 本 项 目 2018 年 开 始 投 入 运 营, 因 此 评 价 的 特 征 年 应 为 2019 年 ( 近 期 ) 2024 年 ( 中 期 ) 2032 年 ( 远 期 ) 现 状 评 价 为 2015 年, 由 此 确 定 评 价 时 段 为 : 施 工 期 :24 个 月,2016 年 4 月 ~2018 年 3 月 ; 营 运 期 预 测 评 价 时 段 :2019 年 ( 近 期 ) 2024 年 ( 中 期 ) 2032 年 ( 远 期 ) 第 18 页 共 230 页
第 二 章 项 目 概 况 2.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合 肥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本 项 目 为 合 肥 市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与 集 贤 路 相 连 接 的 变 形 双 喇 叭 互 通 立 交, 互 通 立 交 绕 城 高 速 互 通 范 围 RCK41+202~ RCK42+786, 集 贤 路 范 围 JXK0+113.030~JXK0+792.639 抬 高 绕 城 高 速 纵 面 影 响 范 围 :RCK41+244.205~RCK42+983.742 项 目 总 投 资 6.763 亿 元, 其 中 工 程 建 设 费 用 由 市 建 设 集 团 解 决,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等 相 关 费 用 由 项 目 所 在 地 人 民 政 府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负 责 解 决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理 位 置 图 详 见 图 2.1-1 2.2 道 路 现 状 2.2.1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现 状 1)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路 基 横 断 面 现 状 路 基 宽 42.0m, 其 行 车 道 宽 8 3.75m, 中 间 带 宽 4.5m( 含 0.75m 2 路 缘 带 ), 硬 路 肩 宽 3.00m 2( 含 路 缘 带 0. 5m 2), 土 路 肩 宽 0.75m 2 中 央 分 隔 带 采 用 双 侧 新 泽 西 护 栏, 分 隔 带 内 植 草 灌 绿 化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示 意 图 如 下 : 2)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路 面 结 构 及 现 状 根 据 实 地 勘 察 调 查 及 查 阅 原 相 关 设 计 文 件,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在 2009 年 完 成 四 改 八 扩 建, 现 状 的 沥 青 路 面 结 构 层 如 下 : 上 面 层 :4.5cmSMA-13 中 面 层 :6cmSUP-20II 下 面 层 :8cmAC-25I 7.5cm 厚 沥 青 碎 石 柔 性 上 基 层 第 19 页 共 230 页
基 层 :32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底 基 层 :20cm 级 配 碎 石 3)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排 水 及 防 护 现 状 1 路 基 排 水 全 线 设 有 C20 预 制 块 边 沟 排 水 沟, 与 沿 线 的 沟 渠 河 流 相 连, 形 成 了 完 整 的 排 水 系 统 局 部 路 段 边 沟 的 勾 缝 和 砂 浆 被 淘 空 及 变 形, 需 要 修 复 2 路 面 排 水 全 线 中 央 分 隔 带 均 为 双 侧 新 泽 西 护 栏, 路 面 表 层 水 采 用 分 散 排 水 形 式 土 路 肩 顶 面 铺 设 5cm 预 制 块, 内 部 设 置 级 配 碎 石 盲 沟 透 水 层 以 及 横 向 塑 料 排 水 管, 将 路 面 结 构 内 的 自 由 水 排 至 边 坡 再 流 入 边 沟, 碎 石 盲 沟 外 铺 筑 预 制 混 凝 土 块 支 挡 结 构 3 路 基 防 护 调 查 扩 建 段 的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均 为 填 方 路 基, 当 路 堤 边 坡 高 度 H 4.0m 时, 边 坡 坡 面 主 要 采 用 喷 播 植 草 防 护 当 路 堤 边 坡 高 度 >4.0m 时, 边 坡 坡 面 采 用 8cm 厚 C20 预 制 混 凝 土 块 衬 砌 拱 植 草 防 护 其 中 当 4.0m<H 6.0m 时, 边 坡 采 用 双 排 衬 砌 拱 植 草 防 护 ;6.0<H 10.0m 时, 边 坡 采 用 多 排 衬 砌 拱 植 草 防 护 现 状 的 部 分 拱 护 接 缝 处 变 松 散, 需 要 修 复 2.2.2 集 贤 路 现 状 1) 集 贤 路 路 基 横 断 面 现 状 现 状 集 贤 路 西 侧 机 动 车 辅 道 宽 度 为 7.5 米, 辅 道 外 设 置 有 6.5 米 宽 人 非 共 板 车 道, 其 中 设 施 带 1.22 米, 非 机 动 车 道 3 米, 人 行 道 2.28 米 集 贤 路 东 侧 紧 邻 铁 路, 沿 线 地 块 出 行 量 小, 现 状 无 辅 道, 仅 设 置 4 米 非 机 动 车 道, 无 人 行 道 红 线 宽 度 宽 60.0m, 断 面 尺 寸 划 分 如 下 :6.50m 慢 行 一 体 +7.50m 辅 道 +4.50m 绿 化 带 +15.50m 机 动 车 道 +3.0m 中 央 分 隔 带 +15.50m 机 动 车 道 +3.5m 绿 化 带 +4.0m 慢 行 一 体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示 意 图 如 下 : 第 20 页 共 230 页
2) 集 贤 路 路 面 结 构 及 现 状 现 状 集 贤 路 集 贤 路 自 2012 年 通 车 以 来, 路 基 路 面 工 程 保 持 了 较 好 的 使 用 状 况 : 路 基 稳 定 性 好 现 状 路 面 良 好, 个 别 路 段 出 现 横 向 裂 缝 3) 集 贤 路 路 基 及 防 护 现 状 扩 建 段 的 集 贤 路 填 挖 方 高 度 较 小, 两 侧 土 地 同 期 开 发, 场 地 标 高 和 道 路 标 高 一 致, 边 坡 采 用 简 易 的 喷 播 植 草 防 护 2.2.3 梧 桐 路 杨 林 路 现 状 绕 城 高 速 南 侧 北 侧 分 别 有 城 市 支 路 杨 林 路 梧 桐 路, 其 中, 杨 林 路 主 要 交 通 流 为 工 业 园 区 及 高 新 区 车 辆, 梧 桐 路 主 要 交 通 流 为 居 民 小 区 车 辆, 现 状 梧 桐 路 杨 林 路 与 集 贤 路 辅 道 均 为 右 入 右 出 组 织 交 通, 表 2.2-1 沿 线 主 要 被 交 道 路 路 名 红 线 宽 度 规 划 等 级 现 状 宽 度 位 置 阶 段 杨 林 路 15 城 市 支 路 15 绕 城 高 速 南 侧 88m 现 状 路 梧 桐 路 15 城 市 支 路 15 绕 城 高 速 北 侧 118m 现 状 路 第 21 页 共 230 页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现状梧桐路 现状杨林路 2.2.3 排水现状 ① 雨水系统 区域现状雨水系统主要分属塘西河雨水系统 系统分区与 合 肥高新技术开发区雨水专项规划 2007-2020 一致 最终出口为塘西河 ② 污水系统 现状污水系统分属经开区污水系统 系统分区与 合肥高新 技术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 2007-2020 一致 污水最终排至经开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 2.3 项目建设概况 2.3.1 拟建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绕城高速与集贤路交叉处 距离蜀山互通 7.4 公里 距金寨路互 通 4.4 公里 采用变形双喇叭互通方案 绕城高速公路纵断面不变 互通立交匝 道下穿高速 上跨集贤路 收费广场布设于绕城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廊内 设置 高速公路至繁华大道方向货车专用通道 工程已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经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通 2015 1163 号文批准立项 项目总投资 6.763 亿元 其中项目环保总投资 6627.35 万元 占 总投资的 9.8% 本互通立交的工程规模主要是互通匝道 集贤路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的拼宽 工程 周边市政道路改建工程 匝道全长 6.557km 路基土石方 119.1648 万立方 米 沥青混凝土路面 128747 平方米 人行道透水砖 5625 平方米 共设桥梁 2110.2m/11 座 通道 涵洞 20 道 收费站管理区 1 处 收费站 1 处 全线设置 完善的交通安全 管理等设施 本项目为合肥市绕城高速公路与集贤路相连接的变形双喇叭互通立交 互通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第 22 页 共 230 页
立 交 绕 城 高 速 互 通 范 围 RCK41+202~RCK42+786, 集 贤 路 范 围 JXK0+113.030~ JXK0+792.639 互 通 内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采 用 双 向 八 车 道 42.0m 路 基 宽 度, 设 计 速 度 120km/h; 集 贤 路 采 用 双 向 八 车 道 城 市 主 干 道 建 设 标 准, 设 计 速 度 60km/h, 道 路 红 线 60.0m; 匝 道 为 单 向 双 车 道 路 基 宽 度 采 用 10.5m, 匝 道 设 计 时 速 40km/h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纵 断 面 维 持 现 状 不 变, 完 全 利 用 既 有 香 樟 大 道 分 离 立 交, 新 增 绕 城 高 速 分 离 立 交 供 C D 匝 道 下 穿,F 匝 道 上 跨 集 贤 路,G 匝 道 上 跨 绕 城 高 速, 互 通 区 排 水 进 行 专 项 设 计 设 置 高 速 公 路 至 繁 华 大 道 方 向 货 车 专 用 匝 道 (I 匝 道 )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详 见 图 2.3-1, 项 目 纵 断 面 图 见 2.3-2 项 目 效 果 图 见 2.3-3 2.3.2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本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3-1 表 2.3-1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技 术 指 标 表 指 标 名 称 绕 城 高 速 集 贤 路 匝 道 道 路 等 级 高 速 城 市 主 干 道 匝 道 路 基 宽 度 / 道 路 红 线 42 62 10.5 设 计 速 度 (km/h) 120 60 40 平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m) 5778 4000 60 最 大 纵 坡 (%) 1.5 2.27-3.490(G 匝 道 ) 最 小 凹 曲 线 半 径 (m) 16240.135 3880 1061.169 最 小 凸 曲 线 半 径 (m) 19700 5000 2000 汽 车 荷 载 等 级 公 路 -I 级 城 -A 级 公 路 -I 级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1/100 1/100 1/100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下 表 2.3-2 表 2.3-2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一 览 表 互 通 类 型 变 形 双 喇 叭 备 注 交 叉 型 式 匝 道 下 穿 高 速 新 增 占 地 面 积 亩 300.35 绕 城 高 速 m 1584 路 线 长 度 匝 道 m 6557.099 集 贤 路 m 679.604 第 23 页 共 230 页
楼 房 m 2 275 拆 迁 厂 房 m 2 / 电 力 线 m 37422 杆 / 塔 根 / 座 16/11 土 石 方 填 方 m 3 517417 挖 方 m 3 674231 绕 城 高 速 m 2 10533.33 匝 道 m 2 75488.89 路 面 工 程 机 动 车 道 m 2 19511.11 人 行 道 透 水 砖 m 2 5625 高 速 公 路 铣 刨 m 2 4571 桥 面 铺 装 m 2 18643.33 桥 梁 长 度 m/ 座 2110.2/11 桥 涵 工 程 桥 梁 面 积 m 2 23808.1 通 道 涵 洞 m/ 道 434/20 防 护 工 程 混 凝 土 m 3 33111 植 草 m 2 66461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m 2 24290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5740 收 费 站 综 合 楼 m 2 3800 设 备 房 m 2 200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收 费 道 口 办 公 m 2 240 工 具 间 m 2 200 应 急 施 救 车 库 m 2 300 指 挥 中 心 办 公 m 2 1000 绿 化 景 观 m 2 8200 广 场 道 路 ( 轻 型 ) 面 积 m 2 12530 围 墙 m 1500 房 建 工 程 m 2 8740 绿 化 工 程 m 1584 环 保 工 程 ( 声 屏 障 ) m 2053.639 建 安 费 万 元 41609.5988 总 造 价 万 元 69410.9157 2.3.3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见 下 表 第 24 页 共 230 页
工 程 类 别 主 体 工 程 表 2.3-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一 览 表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本 项 目 工 程 内 容 及 工 程 规 模 现 有 道 路 概 况 共 设 置 9 条 匝 道 (A B C D E F G H I), 匝 道 总 长 6557.099m 米, 采 用 双 车 道, 宽 10.5 米, 均 采 用 单 车 道 单 出 入 口 互 通 匝 道 道 路 工 程 集 贤 路 改 造 收 费 站 及 管 理 区 周 边 市 政 道 路 改 建 工 程 A 匝 道 桩 号 AK0+000~AK1+044.915, 长 1044.915m, 设 计 高 程 45.322m~53.244m B 匝 道 桩 号 BK0+000~BK0+964.217, 长 964.217m, 设 计 高 程 48.22m~54.722m C 匝 道 桩 号 CK0+000~CK0+955.813, 长 955.813m, 设 计 高 程 44.924m~49.202m D 匝 道 桩 号 DK0+000~DK1+112.031, 长 1112.031m, 设 计 高 程 45.096m~53.953m / E 匝 道 桩 号 EK0+000~EK0+436.387, 长 436.387m, 设 计 高 程 43.015m~49.174m F 匝 道 桩 号 FK0+000~FK0+720, 长 720m, 设 计 高 程 43.767m~51.494m G 匝 道 桩 号 GK0+000~GK1+135.297, 长 1135.297m, 设 计 高 程 40.750m~59.156m H 匝 道 桩 号 HK0+000~HK0+324.897, 长 324.897m, 设 计 高 程 43.671m~50.126m I 匝 道 桩 号 IK0+000~IK0+410, 长 410m, 设 计 高 程 43.6566m~47.982m 现 状 集 贤 路 红 线 宽 度 宽 60.0m, 断 面 尺 寸 划 分 如 下 :6.50m 慢 行 一 集 贤 路 改 造 范 围 为 梧 桐 路 至 上 跨 明 珠 大 道 分 离 立 交 桥 以 北 段, 桩 体 +7.50m 辅 道 +4.50m 号 范 围 JXK0+113.030~JXK0+792.639, 结 合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设 置, 绿 化 带 +15.50m 机 动 车 合 理 组 织 各 转 向 及 集 贤 路 主 辅 道 交 通 组 织, 道 路 改 造 里 程 约 680 道 +3.0m 中 央 分 隔 带 米 +15.50m 机 动 车 道 +3.5m 绿 化 带 +4.0m 慢 行 一 体 收 费 站 分 别 布 设 在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绿 廊 内, 设 8 进 12 出 / 梧 桐 路 自 科 学 大 道 至 集 贤 路 段 改 造 为 单 行 道, 仅 集 贤 路 辅 道 可 右 梧 桐 路 和 杨 林 路 现 状 转 驶 入 梧 桐 路 杨 林 路 至 I 匝 道 交 叉 处 采 用 右 进 右 出, 仅 可 右 转 均 为 右 进 右 出 驶 入 集 贤 路 辅 道 第 25 页 共 230 页
绕 城 高 速 老 路 拼 宽 段 绕 城 高 速 集 贤 路 原 辅 道 加 铺 改 建 段 路 基 路 面 工 程 新 建 匝 道 集 贤 路 新 建 辅 道 集 贤 路 新 建 非 机 动 车 道 集 贤 路 新 建 人 行 道 排 水 工 程 主 线 桥 梁 A 匝 道 桥 梁 桥 涵 工 程 B 匝 道 桥 梁 D 匝 道 桥 梁 4.5cm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6cm 橡 胶 沥 青 AR-AC20+8cmAC-25 的 沥 青 面 层 +7.5cmAM-25( 铣 刨 料 再 生 利 用 )+32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20cm 低 剂 量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底 基 层 +20cm 排 水 型 级 配 碎 石 垫 层 的 路 面 结 构 根 据 厚 度 而 定 本 次 改 扩 建 采 用 以 单 侧 直 接 拼 宽 的 扩 上 面 层 :4.5cm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 中 面 层 :6cm 橡 胶 沥 青 AR-AC20; 下 面 层 :8cmAC-25C; 基 层 :36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 底 基 层 :20cm 低 剂 量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上 面 层 :4cm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 中 面 层 :6cm 橡 胶 沥 青 AR-AC20; 下 面 层 :7cmAC-25C; 基 层 :34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 底 基 层 :30cm 10% 石 灰 土 上 面 层 :3cm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 下 面 层 :5cmAC-16; 基 层 :18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 底 基 层 :20cm 10% 石 灰 土 ; 垫 层 : 20cm 6% 石 灰 土 面 层 :6cm 彩 色 大 地 砖 ; 垫 层 :2.5cm 1:4 厚 水 泥 砂 浆 ; 基 层 : 18cm 20:80 石 灰 粉 煤 灰 ; 底 基 层 :20cm 6% 石 灰 土 路 面 排 水 采 用 漫 流 分 散 排 水 方 式, 路 基 排 水 采 用 梯 形 排 水 沟, 穿 村 庄 段 和 挖 方 段 采 用 矩 形 盖 板 边 沟, 并 在 挖 方 段 顶 部 设 置 截 水 沟 本 项 目 雨 水 管 道 隶 属 于 塘 西 河 雨 水 系 统, 排 入 塘 西 河 本 方 案 共 设 置 匝 道 桥 1647.3 米 /5 座, 老 桥 利 用 拼 宽 桥 梁 16 米 /1 座, 人 行 天 桥 70 米 /1 座, 涵 洞 20 道 起 点 桩 号 为 K42+045.892, 终 点 桩 号 为 K42+125.892, 采 用 4x20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式 T 梁, 跨 径 布 置 为 :3m( 桥 台 )+4x20m+3m (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86m 桥 梁 全 宽 42 米 A 匝 道 桥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AK0+406.899, 采 用 4x20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式 T 梁 和 4x25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现 浇 箱 梁 的 方 案, 跨 径 布 置 为 : 3m( 桥 台 )+4 20m+4 25m+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186m 桥 建 方 式, 对 原 有 绕 城 高 速 和 集 贤 路 进 行 增 设 匝 道 的 拼 宽 扩 建 雨 水 管 道 隶 属 于 塘 西 河 雨 水 系 统, 排 入 塘 西 河 ; 污 水 属 于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收 水 范 围 / 原 绕 城 高 速 跨 香 樟 大 道 采 用 4 20m 空 心 板 简 支 梁 桥, 原 桥 梁 拆 除 重 建 / 梁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0.5( 护 栏 ), 桥 面 全 宽 10.5m 中 心 桩 号 为 BK0+543.3, 跨 径 布 置 为 :3m( 桥 台 ) +(20+2x23+2x20)+4x25+4x25+4x20+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392m 其 中 第 一 联 第 二 联 及 第 三 联 均 采 用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第 四 联 采 用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式 T 梁 下 部 结 构 除 在 BK0+393.3 处 / 采 用 门 架 墩 跨 越 C 匝 道, 其 余 桥 墩 均 采 用 双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桥 梁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0.5( 护 栏 ), 桥 面 全 宽 10.5m D 匝 道 桥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DK0+827.5, 跨 径 布 置 为 :3m( 桥 台 )+ / 4x25m+4x25m+5x25m+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331m 上 部 结 构 第 26 页 共 230 页
辅 助 工 程 采 用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下 部 结 构 除 在 DK0+865.000 处 上 跨 A 匝 道 采 用 门 架 墩 外, 其 余 均 采 用 双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桥 梁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0.5m( 护 栏 ), 桥 面 全 宽 10.5m F 匝 道 桥 梁 F 匝 道 桥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FK0+332.2, 跨 径 布 置 为 :3m( 桥 台 )+ 6x25+(20+18+19+25+20)+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258m 中 心 桩 号 为 GK0+537.363, 跨 径 布 置 为 : 3m( 桥 台 )+ G 匝 道 桥 梁 5x25+6x25+56+(25+24.5+26.8+17+30+2x25)+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510.3m 上 部 结 构 除 第 三 联 采 用 1-56m 钢 混 桁 架 组 合 梁 桥 外, 其 余 均 采 用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人 行 天 桥 与 主 线 相 交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K41+550, 跨 径 布 置 为 : 人 行 天 桥 1-70m, 桥 梁 全 长 70m 上 部 结 构 为 空 间 异 型 钢 箱 拱 肋 拱 桥, 主 梁 为 钢 箱 梁, 桥 宽 6m, 主 拱 与 钢 箱 之 间 采 用 吊 杆 连 接 ; 下 部 结 构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拱 座 接 钻 孔 桩 基 础 征 地 拆 迁 工 程 拆 迁 平 房 275m 2, 围 墙 3365m 2 /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附 属 小 区 建 筑 单 体 场 地 东 侧 主 要 包 括 收 费 站 综 合 楼 收 费 道 口 办 公 室 应 急 指 挥 分 中 心 + 数 据 库 中 心, 总 建 筑 面 积 8240 m2 取 弃 土 场 本 项 目 取 弃 土 地 点 由 当 合 肥 市 大 建 设 办 公 室 统 一 规 划 调 度 / 本 项 目 临 时 用 地 均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场 地, 施 工 期 间 不 新 增 施 工 用 地, 本 项 目 桥 梁 均 为 现 浇 结 构, 不 设 置 桥 梁 预 制 场 地 项 目 现 场 其 它 临 时 工 程 不 设 置 沥 青 拌 合 站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等 沥 青 砼 水 泥 砼 均 从 就 近 / 的 商 品 砼 生 产 厂 家 购 入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区 临 时 堆 土 场 设 置 在 项 目 区 内 现 状 集 贤 路 照 明 设 施 亮 化 及 景 观 照 明 工 程 对 现 状 路 灯 进 行 迁 移 利 用, 同 时 新 增 路 灯 灯 杆 样 式 及 高 度 齐 全, 机 非 ( 主 辅 ) 分 与 现 状 路 灯 保 持 统 一 隔 带 内 间 距 40 米 布 置 有 双 挑 钠 灯 绿 化 工 程 对 原 绿 化 带 进 行 迁 移, 新 增 互 通 区 域 上 下 桥 桥 底 绿 化 带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绿 化 以 及 部 分 零 星 绿 地 互 通 区 域 新 增 绿 化 面 积 85032m 2, 迁 移 绿 化 面 积 91442m 2 绕 城 高 速 两 侧 绿 化 带 环 保 工 程 噪 声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施 工 期 设 置 围 挡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合 理 选 择 临 时 工 程 位 置 / 营 运 期 项 目 对 各 敏 感 点 路 段 采 取 路 面 降 噪 隔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以 及 进 行 跟 踪 监 测 等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以 减 缓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产 生 的 影 响 本 互 通 立 交 北 侧 匝 道 及 主 线 北 侧 设 置 连 续 的 声 屏 障, 且 隔 声 屏 障 的 长 度 为 敏 感 点 建 筑 物 向 匝 道 垂 直 投 影 并 向 两 侧 各 外 延 30 米, 相 邻 的 敏 感 点 (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 声 屏 障 连 接 贯 通 并 在 恒 大 华 府 及 幼 儿 园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小 区 临 路 面 住 户 安 装 双 层 夹 胶 玻 璃 窗 / 施 工 期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 营 运 期 收 费 管 理 区 食 堂 设 置 油 烟 净 化 器 /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收 集 至 沉 淀 隔 油 池 内 统 一 处 置, 施 工 期 尾 水 用 于 道 路 洒 水 降 尘 ;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食 堂 用 水 / 经 油 水 分 离 器 预 处 理 后 接 入 集 贤 路 或 者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道, 然 后 进 第 27 页 共 230 页
入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最 终 排 入 派 河 营 运 期 本 项 目 雨 水 管 道 隶 属 于 塘 西 河 雨 水 系 统, 排 入 塘 西 河 ; 污 水 属 于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收 水 范 围, 收 费 管 理 区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 后 排 入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网 风 险 防 范 匝 道 桥 上 设 置 防 撞 护 栏 和 防 落 网 设 置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事 故 收 集 池 雨 水 定 期 清 理 排 放 / 生 态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绿 化 / 2.4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2.4.1 纵 面 设 计 绕 城 高 速 纵 面, 最 大 纵 坡 1.627%, 最 小 纵 坡 0.408% 最 小 凸 型 竖 曲 线 半 径 位 于 RCK42+043.083~RCK42+396.917 段,R=15000m; 最 小 凹 形 竖 曲 线 半 径 位 于 RCK42+573.406~RCK42+866.594 段,R=14408m 2.4.2 平 面 设 计 本 段 高 速 平 面 线 位 为 曲 线 段 和 直 线 段, 经 实 际 测 量 拟 合 平 面 线 位, 平 曲 线 半 径 为 5760 米 平 面 指 标 满 足 互 通 立 交 设 置 条 件 2.4.3 路 基 设 计 项 目 采 用 以 单 侧 直 接 拼 宽 的 扩 建 方 式, 对 原 有 绕 城 高 速 和 集 贤 路 进 行 增 设 匝 道 的 拼 宽 扩 建 1 边 坡 形 式 填 方 路 堤 边 坡 坡 率 与 原 有 老 路 的 坡 率 保 持 一 致 部 分 用 地 受 限 制 路 段 结 合 实 际 要 求 设 置 挡 土 墙 2 一 般 路 段 路 基 拼 接 填 筑 加 宽 路 基 前 先 对 老 路 基 边 坡 进 行 50cm 厚 清 坡 处 理 ; 在 原 路 基 边 坡 上 开 挖 台 阶 ( 台 阶 底 向 内 倾 斜 2%), 同 时 自 下 而 上, 开 挖 一 阶 及 时 填 筑 一 级, 并 按 压 实 度 要 求 进 行 碾 压, 初 步 拟 定 第 一 级 台 阶 开 挖 尺 寸 为 175 100cm, 以 上 各 级 台 阶 开 挖 台 阶 为 140 80cm, 最 上 一 级 台 阶 由 老 路 基 边 缘 向 里 开 挖 120cm 厚 路 床, 重 新 掺 灰 后 回 填 加 固 第 28 页 共 230 页
一 般 路 段 路 基 拼 宽 方 案 不 良 地 质 处 理 老 路 路 基 已 施 工 完 成 10 年 时 间, 大 部 分 路 段 老 路 基 以 下 地 基 土 固 结 度 已 达 85%~96%, 在 此 次 扩 建 工 程 中, 新 建 的 拼 接 路 基 在 未 进 行 地 基 处 理 的 情 况 下 必 然 会 出 现 较 大 的 工 后 沉 降, 这 样 就 会 造 成 新 老 路 基 出 现 较 大 的 差 异 沉 降, 直 接 导 致 拼 接 后 的 路 基 将 出 现 明 显 的 纵 向 裂 缝, 丧 失 路 基 的 完 整 性 考 虑 到 沿 线 的 杂 填 土 软 弱 土 的 具 体 厚 度 和 埋 深, 推 荐 采 用 以 下 处 理 方 案 : 淤 泥 质 素 填 土 厚 度 (m) 3 <3 杂 填 土 厚 度 (m) 3 <3 挖 除 3m 厚 的 杂 填 土, 采 用 挖 除 3m 厚 的 杂 填 土, 采 用 PHC PHC 管 桩 处 理 管 桩 处 理 挖 除 3m 厚 的 杂 填 土, 采 用 挖 除 全 部 杂 填 土 和 淤 泥 质 素 填 PHC 管 桩 处 理 土, 换 填 4% 石 灰 改 善 土 杂 填 土 : 挖 除 换 填 4% 石 灰 改 善 土 处 理 时, 原 地 面 及 回 填 压 实 度 不 低 于 93% 淤 泥 质 素 填 土 : 采 用 挖 除 换 填 4% 石 灰 改 善 土 处 理 时, 回 填 压 实 度 不 低 于 93%; 采 用 PHC 管 桩 处 理 时, 管 桩 应 穿 过 淤 泥 质 素 填 土 层 至 硬 土 层 范 围 2 米, 处 理 宽 度 至 填 方 坡 脚 膨 胀 土 : 设 计 中 采 用 掺 灰 改 性 处 理 2.4.4 路 面 工 程 1 绕 城 高 速 老 路 拼 宽 段 : 采 用 4.5cm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6cm 橡 胶 沥 青 AR-AC20+8cmAC-25 的 沥 青 面 层 +7.5cmAM-25( 铣 刨 料 再 生 利 用 )+32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20cm 低 剂 量 水 泥 第 29 页 共 230 页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 排水型级配碎石垫层的路面结构 拼宽路面各层的厚度与 原高速公路相匹配 便于现场施工和质量监控 ②集贤路原辅道加铺改建段 结合现有辅道的沥青路面整体性能良好 平整度高 各项养护指标优良率高 但有少量反射裂缝 路表有轻微车辙的使用现状 初步拟定以下加铺方案 表 2.4-1 调平层用料设计表 当加铺层厚度超过 94cm 时 按照常规填方路面进行处理 ③新建匝道 依据本项目的交通量预测结果 同时便于不同路面结构层的搭接施工 推荐 采用的路面结构层如下 上面层 4.5cm OGFC-13(胶粉改性沥青) 中面层 6cm 橡胶沥青 AR-AC20 下面层 8cmAC-25C 基层 36cm 水泥稳定碎石 底基层 20cm 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④集贤路新建辅道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第 30 页 共 230 页
将 原 集 贤 路 辅 道 加 铺 改 建 为 互 通 立 交 的 匝 道 后, 须 对 集 贤 路 进 行 辅 道 恢 复 设 计, 新 建 辅 道 维 持 与 原 集 贤 路 辅 道 相 同 的 路 面 结 构 层 设 计 : 上 面 层 :4.5cm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 中 面 层 :6cm 橡 胶 沥 青 AR-AC20 下 面 层 :7cmAC-25C 基 层 :34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底 基 层 :30cm 10% 石 灰 土 5 集 贤 路 新 建 非 机 动 车 道 将 原 与 原 集 贤 路 辅 道 加 铺 改 建 为 互 通 立 交 的 匝 道 后, 须 对 集 贤 路 进 行 非 机 动 车 道 的 恢 复 设 计, 新 建 非 机 动 车 道 维 持 与 原 集 贤 路 相 同 的 路 面 结 构 层 设 计 : 上 面 层 :4.5cm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 下 面 层 :6cm 橡 胶 沥 青 AR-AC20 基 层 :18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底 基 层 :20cm 10% 石 灰 土 垫 层 :20cm 6% 石 灰 土 6 集 贤 路 新 建 人 行 道 将 原 与 原 集 贤 路 辅 道 加 铺 改 建 为 互 通 立 交 的 匝 道 后, 须 对 集 贤 路 进 行 人 行 道 的 恢 复 设 计, 新 建 人 行 道 维 持 与 原 集 贤 路 相 同 的 路 面 结 构 层 设 计 : 面 层 :6cm 彩 色 大 地 砖 垫 层 :2.5cm 1:4 厚 水 泥 砂 浆 基 层 :18cm 20:80 石 灰 粉 煤 灰 底 基 层 :20cm 6% 石 灰 土 7 老 路 路 面 病 害 处 理 考 虑 到 病 害 处 理 的 具 体 特 点, 设 计 时 以 老 路 面 代 表 弯 沉 值 来 作 为 评 价 老 路 病 害 的 主 要 因 素, 具 体 病 害 路 段 的 确 定 现 场 进 行, 病 害 路 段 基 本 处 理 原 则 如 下 : 1) 原 老 路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要 铣 刨 老 路 部 分 沥 青 面 层, 并 按 调 坡 后 的 路 面 标 高 重 新 加 铺 沥 青 砼 面 层 a 老 路 面 表 面 出 现 坑 槽 凹 陷 网 裂 疲 劳 裂 缝 等 病 害 的 路 段 ; b 路 面 破 损 严 重,100m 范 围 内 修 补 面 积 超 过 15% 时 的 路 段 ; 第 31 页 共 230 页
c 路 面 横 向 裂 缝 连 续 间 距 小 于 15m 的 路 段 ; d 路 面 出 现 松 散 麻 面, 细 集 料 剥 离 严 重 的 路 段 2) 基 层 补 强 原 则 : 路 面 如 出 现 上 条 (1) 中 的 四 种 情 况, 一 般 情 况 下 路 面 基 层 底 基 层 路 床 都 会 有 病 害, 要 求 面 层 铣 刨 后 对 基 层 状 况 进 行 现 场 评 定,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需 挖 除 重 建 : a 经 多 次 维 修 养 护 后 仍 然 出 现 沉 陷 严 重 病 害 密 集 的 路 段 ; b 横 向 裂 缝 贯 穿 密 集 且 间 距 小 于 10m 的 路 段 c 检 测 代 表 弯 沉 明 显 偏 大 的 路 段 d 原 老 路 面 已 出 现 唧 泥 翻 浆 的 路 段 2.4.5 桥 涵 工 程 本 方 案 新 建 主 线 桥 梁 80 米 /1 座, 匝 道 1647.3 米 /5 座, 老 桥 利 用 拼 宽 桥 梁 16 米 /1 座, 人 行 天 桥 70 米 /1 座, 涵 洞 20 道 互 通 立 交 方 案 一 匝 道 采 用 双 车 道, 宽 10.5 米, 均 采 用 单 车 道 单 出 入 口 A 匝 道 在 AK0+356.899 处 上 跨 香 樟 大 道, 桥 下 净 空 不 小 于 5m ; 并 分 别 在 AK0+434.399 AK0+355.856 处 上 跨 D C 匝 道, 桥 下 净 空 不 小 于 5.5m B 匝 道 在 BK0+700 处 上 跨 香 樟 大 道, 桥 下 净 空 不 小 于 5m ; 并 在 BK0+393.3 和 BK0+593.975 两 处 上 跨 C 匝 道, 此 外 B 匝 道 在 BK0+616.163 处 上 跨 D 匝 道, 桥 下 净 空 均 不 小 于 5.5m C D 匝 道 在 桩 号 CK0+636.22 DK0+463.334 处 下 穿 高 速 公 路,F 匝 道 在 桩 号 FK0+394.2 上 跨 集 贤 路,G 匝 道 在 桩 号 GK0+586.643 上 跨 绕 城 高 速 项 目 桥 梁 建 设 内 容 见 下 表 : 第 32 页 共 230 页
表 2.4-1 项 目 桥 梁 建 设 内 容 一 览 表 名 称 桩 号 跨 径 布 置 及 长 度 桥 梁 形 式 桥 面 桥 梁 横 断 面 布 置 全 宽 主 线 桥 梁 K42+045.892~ 3m ( 桥 台 )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42m 0.5 米 ( 护 栏 )+19.25 米 ( 机 动 K42+125.892 +4x20m+3m( 桥 台 ), 式 T 梁 桥 梁 全 长 86m 车 道 )+0.5 米 ( 护 栏 )+1.5 米 ( 分 隔 带 )+0.5 米 ( 护 栏 )+19.25 米 ( 机 动 车 道 )+0.5 米 ( 护 栏 ) A 匝 道 桥 AK0+316.98~A K0+496.98 3m ( 桥 台 ) +4 20m+4 25m+3m 4x20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式 T 梁 和 10.5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 +0.5( 护 栏 ) (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186m 4x25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现 浇 箱 梁 B 匝 道 桥 BK0+354~BK0 3m ( 桥 台 )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10.5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 +740 +(20+2x23+2x20)+4 式 T 梁 和 预 应 力 混 +0.5( 护 栏 ) x25+4x25+4x20+3m (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392m 凝 土 现 浇 箱 梁 D 匝 道 桥 DK0+664~DK0 +989 3m ( 桥 台 ) + 4x25m+4x25m+5x25 m+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331m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10.5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 +0.5( 护 栏 ) F 匝 道 桥 FK0+205.72~F 3m( 桥 台 )+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10.5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 K0+457.72 6x25+(20+18+19+25 箱 梁 +0.5( 护 栏 ) +20)+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258m, G 匝 道 桥 GK0+290~GK0 3m( 桥 台 )+ 上 部 结 构 除 第 三 联 10.5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 +794.3 5x25+6x25+56+(25+ 采 用 1-56m 钢 混 桁 +0.5( 护 栏 ) 24.5+26.8+17+30+2 架 组 合 梁 桥 外, 其 余 x25)+3m( 桥 台 ), 桥 均 采 用 现 浇 预 应 力 梁 全 长 510.3m 混 凝 土 箱 梁 人 行 天 桥 人 行 天 桥 与 主 跨 径 布 置 为 :1-70m, 上 部 结 构 为 空 间 异 6m / 线 相 交 的 中 心 桥 梁 全 长 70m 型 钢 箱 拱 肋 拱 桥, 主 桩 号 为 梁 为 钢 箱 梁 K41+550 (1) 主 线 桥 梁 方 案 设 计 主 线 桥 的 起 点 桩 号 为 K42+045.892, 终 点 桩 号 为 K42+125.892, 采 用 4x20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式 T 梁, 跨 径 布 置 为 :3m( 桥 台 )+4x20m+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86m 主 线 桥 梁 在 K42+96.8491 K42+117.1978 处 分 别 上 跨 C 匝 道 D 匝 道, 桥 下 净 空 高 度 不 小 于 5.5 米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简 支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T 梁, 梁 高 1.0m 其 中 中 梁 预 制 宽 度 第 33 页 共 230 页
为 1.0m, 边 梁 预 制 宽 度 为 1.05m, 翼 缘 板 中 间 湿 接 缝 宽 度 为 0.47m 桥 梁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0.5 米 ( 护 栏 )+19.25 米 ( 机 动 车 道 )+0.5 米 ( 护 栏 )+1.5 米 ( 分 隔 带 ) +0.5 米 ( 护 栏 )+19.25 米 ( 机 动 车 道 )+0.5 米 ( 护 栏 ), 桥 梁 全 宽 42 米 本 桥 0 号 桥 台 采 用 柱 式 桥 台 ;4 号 桥 台 采 用 U 型 桥 台 下 接 群 桩 基 础 盖 梁 采 用 C40 混 凝 土, 桥 台 桩 基 采 用 C30 水 下 混 凝 土, 耳 背 墙 采 用 C30 混 凝 土 ; 桥 墩 采 用 柱 式 墩 接 承 台 接 桩 基 础, 桩 基 按 照 摩 擦 桩 设 计 主 线 桥 梁 立 面 图 主 线 桥 梁 半 横 断 面 图 (2) A 匝 道 桥 梁 方 案 设 计 A 匝 道 桥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AK0+406.899, 采 用 4x20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式 T 梁 和 4x25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现 浇 箱 梁 的 方 案, 跨 径 布 置 为 :3m( 桥 台 )+4 20m+4 25m+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186m 桥 梁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0.5m( 护 栏 )+9.5m ( 机 动 车 道 )+0.5( 护 栏 ), 桥 面 全 宽 10.5m 第 一 联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20m 简 支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预 制 T 梁, 第 二 联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25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现 浇 箱 梁, 下 部 第 34 页 共 230 页
结 构 采 用 桩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其 中 1 号 2 号 和 3 号 桥 墩 均 布 置 在 香 樟 大 道 绿 化 带 内 A 匝 道 桥 立 面 及 平 面 布 置 图 a)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式 T 梁 断 面 b)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现 浇 箱 梁 断 面 A 匝 道 桥 横 断 面 (3) B 匝 道 桥 梁 方 案 设 计 B 匝 道 桥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BK0+543.3, 跨 径 布 置 为 :3m( 桥 台 ) +(20+2x23+2x20)+4x25+4x25+4x20+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392m 其 中 第 一 联 第 二 联 及 第 三 联 均 采 用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第 四 联 采 用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密 肋 式 T 梁 下 部 结 构 除 在 BK0+393.3 处 采 用 门 架 墩 跨 越 C 匝 道, 其 余 桥 墩 均 采 用 双 第 35 页 共 230 页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桥 梁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0.5 ( 护 栏 ), 桥 面 全 宽 10.5m B 匝 道 桥 立 面 及 平 面 布 置 图 现 浇 预 应 力 砼 箱 梁 横 断 面 (4) D 匝 道 桥 梁 方 案 设 计 D 匝 道 桥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DK0+827.5, 跨 径 布 置 为 : 3m ( 桥 台 ) + 4x25m+4x25m+5x25m+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331m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下 部 结 构 除 在 DK0+865.000 处 上 跨 A 匝 道 采 用 门 架 墩 外, 其 余 均 采 用 双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桥 梁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0.5m( 护 栏 )+9.5m( 机 动 车 道 )+0.5( 护 栏 ), 桥 面 全 宽 10.5m 第 36 页 共 230 页
D 匝 道 桥 立 面 及 平 面 布 置 图 (5) F 匝 道 桥 梁 方 案 设 计 F 匝 道 桥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FK0+332.2, 跨 径 布 置 为 : 3m( 桥 台 )+ 6x25+(20+18+19+25+20)+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258m, 上 部 结 构 均 采 用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第 二 联 在 FK0+394.200 处 上 跨 集 贤 路, 其 中 7 号 8 号 9 号 墩 均 位 于 集 贤 路 绿 化 带 内 全 桥 除 1 号 7 号 9 号 桥 墩 采 用 独 柱 墩 外, 其 余 均 采 用 双 柱 墩 F 匝 道 桥 上 跨 集 贤 路 立 面 及 平 面 布 置 图 (6) G 匝 道 桥 梁 方 案 设 计 G 匝 道 桥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GK0+537.363, 跨 径 布 置 为 : 3m( 桥 台 )+ 5x25+6x25+56+(25+24.5+26.8+17+30+2x25)+3m( 桥 台 ), 桥 梁 全 长 510.3m 上 部 结 构 除 第 三 联 采 用 1-56m 钢 混 桁 架 组 合 梁 桥 外, 其 余 均 采 用 现 浇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其 中 第 三 联 跨 越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 中 心 桩 号 为 GK0+588.363); 第 四 联 在 GK0+692.513 处 上 跨 集 贤 路 全 桥 除 14 号 15 号 桥 墩 采 用 独 柱 墩 外, 其 余 均 采 第 37 页 共 230 页
用 双 柱 墩 钢 混 桁 架 组 合 梁 上 部 结 构 为 单 跨 56 米 下 承 式 钢 管 混 凝 土 桁 架 组 合 梁 桥, 本 桁 架 梁 位 于 半 径 为 110 米 的 曲 线 上, 单 幅 桥 内 外 侧 下 弦 杆 平 行 布 置, 单 幅 桥 的 内 外 侧 钢 管 的 桁 架 尺 寸 相 同 G 匝 道 桥 上 跨 绕 城 高 速 及 集 贤 路 立 面 及 平 面 布 置 图 钢 混 桁 架 组 合 梁 桥 标 准 断 面 (7) 人 行 天 桥 方 案 设 计 人 行 天 桥 与 主 线 相 交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K41+550, 跨 径 布 置 为 :1-70m, 桥 梁 全 长 70m 上 部 结 构 为 空 间 异 型 钢 箱 拱 肋 拱 桥, 主 梁 为 钢 箱 梁, 桥 宽 6m, 主 拱 与 钢 箱 之 间 采 用 吊 杆 连 接 ; 下 部 结 构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拱 座 接 钻 孔 桩 基 础 第 38 页 共 230 页
2.4.6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路 基 防 护 分 不 同 路 段 方 案 如 下 : 1 主 线 一 般 填 方 路 段 人 行 天 桥 立 面 当 路 堤 边 坡 高 度 H 3.0m 时, 边 坡 坡 面 主 要 采 用 草 灌 混 植 防 护 当 路 堤 边 坡 高 度 >3.0m 时, 边 坡 坡 面 采 用 拱 形 护 坡 配 合 草 灌 混 植 其 中 当 3.0m<H 5.0m 时, 边 坡 采 用 双 排 拱 植 草 防 护 ;5.0<H 8.0m 时, 边 坡 采 用 多 排 拱 植 草 防 护 2 桥 头 路 段 非 浸 水 桥 头 10m 范 围 采 用 空 心 六 角 预 制 块 培 土 植 草 防 护 3 互 通 部 分 互 通 内 侧 匝 道 及 主 线 路 基 边 坡 防 护 采 取 放 缓 边 坡 并 进 行 草 灌 混 植, 充 分 体 现 路 容 环 境 景 观 的 整 体 美 观 与 多 方 位 协 调 互 通 外 侧 匝 道 及 主 线 防 护 同 主 线 一 般 路 段 4 用 地 受 限 路 段 设 置 路 堤 挡 墙 2.4.7 排 水 工 程 1 雨 水 设 计 本 项 目 排 水 分 为 路 面 路 基 排 水 路 面 排 水 采 用 漫 流 分 散 排 水 方 式, 路 基 排 水 采 用 梯 形 排 水 沟, 挖 方 段 采 用 矩 形 盖 板 边 沟, 并 在 挖 方 段 顶 部 设 置 截 水 沟 结 合 经 开 区 组 织 实 施 的 明 珠 大 道 铭 传 路 下 穿 工 程, 本 次 下 穿 雨 水 排 至 其 设 计 的 d2500 提 标 管 内 第 39 页 共 230 页
因 两 条 匝 道 下 穿 高 速 主 线, 本 段 汇 水 面 积 6.0ha( 路 面 面 积 为 2ha, 绿 化 坡 面 面 积 4ha), 综 合 径 流 系 数 0.65, 暴 雨 重 现 期 100 年, 径 流 时 间 2min, 计 算 流 量 Q=3.3m 3 /s, 周 边 路 网 雨 水 管 无 法 承 接 此 处 水 量, 本 次 在 集 贤 路 与 杨 林 路 北 侧 设 置 调 蓄 池 一 座, 调 蓄 大 小 约 1800m 3, 调 蓄 后 流 量 为 0.9m 3 /s 项 目 雨 水 设 计 图 见 图 2.4-1 2 污 水 设 计 道 路 两 侧 地 块 均 已 开 发, 区 域 内 地 各 块 的 排 水 系 统 已 经 形 成, 本 次 建 议 继 续 利 用, 不 予 以 改 造, 仅 对 部 分 现 状 管 道 与 匝 道 桥 位 置 冲 突 的 段 落 进 行 管 道 迁 移 3 现 状 管 线 迁 移 受 道 路 改 造 方 案 的 影 响, 部 分 现 状 道 路 或 绿 化 带 内 管 道 杆 线 需 进 行 迁 移 改 造, 涉 及 杆 线 种 类 主 要 为 : 雨 水 污 水 电 力 电 信 有 线 联 通 移 动 燃 气 等, 具 体 详 述 如 下 : 绕 城 高 速 南 侧 绿 化 带 :d800 污 水 管 与 高 速 公 路 互 通 匝 道 桥 的 桥 墩 位 置 冲 突, 需 改 造 ; 绕 城 高 速 南 侧 绿 化 带 :d1000 翡 翠 湖 备 用 补 水 管 与 高 速 公 路 互 通 匝 道 及 桥 墩 位 置 冲 突, 需 改 造 ; 集 贤 路 与 铁 路 间 绿 化 带 : 因 与 收 费 站 及 集 贤 路 互 通 冲 突, 需 要 改 造 的 线 路 有 110kv 竹 翠 二 线 国 防 光 缆 10kv 铁 路 配 电 线 铁 路 光 缆 ; 集 贤 路 东 侧 : 因 与 集 贤 路 互 通 冲 突, 需 要 改 造 的 线 路 有 电 信 有 线 移 动 及 联 通 等 弱 电 线 路 ; 集 贤 路 西 侧 : 因 与 集 贤 路 互 通 冲 突, 需 要 改 造 的 线 路 有 电 信 燃 气 d2000 雨 水 d500 污 水 等 管 线 2.4.8 现 状 集 贤 路 改 建 衔 接 1 市 政 道 路 改 造 及 交 通 组 织 为 满 足 高 新 区 区 域 车 辆 通 过 集 贤 路 节 点 快 速 上 下 高 速 公 路, 需 结 合 集 贤 路 快 速 路 定 位, 目 前 合 肥 海 恒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已 委 托 设 计 单 位 对 合 肥 市 明 珠 路 西 延 工 程 进 行 设 计, 该 工 程 中 设 计 已 考 虑 集 贤 路 快 速 化 改 造, 包 含 了 集 贤 路 上 跨 明 珠 大 道 分 离 立 交 桥 及 辅 道 改 造 梧 桐 路 及 杨 林 路 交 口 附 近 人 行 天 桥 等 内 容, 本 次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与 其 做 好 衔 接 设 计 互 通 方 案 影 响 集 贤 路 范 围 为 梧 桐 路 至 上 跨 明 珠 大 道 分 离 立 交 桥 以 北 段, 结 合 第 40 页 共 230 页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设 置 合 理 组 织 各 转 向 及 集 贤 路 主 辅 道 交 通 组 织, 道 路 改 造 里 程 约 680 米, 改 造 范 围 以 南 段 辅 道 及 上 跨 明 珠 大 道 分 离 立 交 桥 工 程 量 计 入 合 肥 市 明 珠 路 西 延 工 程 中 改 造 思 路 为 尽 量 减 小 对 现 状 集 贤 路 主 车 道 影 响, 不 占 用 现 状 企 业 用 地, 利 用 现 状 道 路 两 侧 绿 线 增 设 匝 道 辅 道 及 慢 行 系 统, 同 时 保 证 慢 行 交 通 的 安 全 通 行 下 高 速 车 辆 交 通 组 织 : 下 高 速 往 南 小 型 车 辆 经 E 匝 道 汇 入 集 贤 路 南 向 辅 道, 前 往 繁 华 大 道 方 向 车 辆 直 接 通 过 主 辅 道 入 口 汇 入 主 线 分 离 立 交 桥 快 速 通 过, 前 往 桃 花 镇 政 府 禹 州 华 侨 城 小 区 方 向 交 通 则 沿 集 贤 路 辅 道 驶 入 辅 道 与 明 珠 大 道 地 面 灯 控 平 交 口 选 择 左 右 转 行 驶 前 往 政 务 区 及 二 环 路 方 向 小 型 车 辆 经 F 匝 道 汇 入 集 贤 路 东 侧 快 车 道, 在 下 穿 现 状 高 速 公 路 桥 后, 选 择 汇 入 内 侧 车 道 进 入 集 贤 路 下 穿 习 友 路 立 交 后 前 往 西 南 二 环, 选 择 外 侧 车 道 进 入 集 贤 路 辅 道 在 习 友 路 平 交 口 选 择 左 右 转 行 驶 下 高 速 的 大 型 车 辆 经 收 费 站 最 外 侧 专 用 车 道 驶 出 后, 为 禁 止 大 货 车 驶 入 F 匝 道, 采 用 实 体 隔 离 至 匝 道 分 流 点, 限 制 大 型 车 辆 经 I 匝 道 汇 入 集 贤 路 辅 道, 驶 入 辅 道 与 明 珠 大 道 地 面 灯 控 平 交 口 选 择 直 行 或 右 转 上 高 速 车 辆 交 通 组 织 : 集 贤 路 自 北 向 南 上 高 速 需 经 习 友 路 下 穿 桥 后 经 主 辅 道 出 口 驶 入 辅 道, 选 择 靠 右 行 驶 驶 入 H 匝 道, 习 友 路 经 集 贤 路 平 交 口 转 向 后 驶 入 西 侧 辅 道, 可 右 转 驶 入 梧 桐 路, 也 可 右 转 驶 入 H 匝 道, 两 股 车 辆 汇 集 后 经 收 费 站 后 汇 入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集 贤 路 自 南 向 北 上 高 速 车 流 需 在 上 跨 明 珠 大 道 分 离 立 交 桥 前 驶 入 辅 道, 沿 东 侧 辅 道 直 行 经 过 明 珠 大 道 灯 控 平 交 口 后, 沿 东 侧 辅 道 外 侧 行 驶 驶 入 G 匝 道, 经 收 费 站 汇 入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桃 花 镇 政 府 禹 州 华 侨 城 小 区 方 向 上 高 速 均 通 过 明 珠 大 道 与 集 贤 路 辅 道 地 面 灯 控 平 交 口, 转 向 驶 入 集 贤 路 东 侧 辅 道 后 驶 入 G 匝 道, 经 收 费 站 汇 入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辅 道 及 慢 行 交 通 组 织 : 现 状 集 贤 路 西 侧 机 动 车 辅 道 宽 度 为 7.5 米, 辅 道 外 设 置 有 6.5 米 宽 人 非 共 板 车 道, 其 中 设 施 带 1.22 米, 非 机 动 车 道 3 米, 人 行 道 2.28 米 集 贤 路 东 侧 紧 邻 铁 路, 沿 线 地 块 出 行 量 小, 现 状 无 辅 道, 仅 设 置 4 米 非 机 动 车 道, 无 人 行 道 现 状 梧 桐 路 杨 林 路 与 集 贤 路 辅 道 均 为 右 入 右 出 组 织 交 通, 但 改 造 后 受 E 第 41 页 共 230 页
H 上 下 高 速 匝 道 影 响, 其 交 通 组 织 方 式 将 发 生 改 变 为 保 证 H 匝 道 上 高 速 车 流 的 交 通 流 线 清 晰 唯 一, 避 免 不 同 流 向 的 车 辆 交 织 冲 突, 梧 桐 路 自 科 学 大 道 至 集 贤 路 段 改 造 为 单 行 道, 仅 集 贤 路 辅 道 可 右 转 驶 入 梧 桐 路, 车 辆 可 自 东 向 西 行 驶, 科 学 大 道 至 集 贤 路 段 自 西 往 东 方 向 禁 行, 采 用 标 牌 禁 行 标 线 诱 导 的 方 式 实 现, 车 辆 需 经 科 学 大 道 交 口 左 转 后, 经 习 友 路 绕 行 后 上 集 贤 路 为 保 证 E I 匝 道 下 高 速 车 流 的 交 通 流 线 清 晰 唯 一, 避 免 不 同 流 向 的 车 辆 交 织 冲 突, 杨 林 路 至 I 匝 道 交 叉 处 采 用 右 进 右 出, 仅 可 右 转 驶 入 集 贤 路 辅 道, 集 贤 路 辅 道 无 法 右 转 驶 入 杨 林 路, 该 转 向 交 通 可 通 过 路 网 绕 行, 经 明 珠 大 道 右 转 石 楠 路 右 转 后 驶 入 杨 林 路 同 时 梧 桐 路 至 杨 林 路 段 东 西 两 侧 慢 行 交 通 利 用 匝 道 桥 下 空 间 及 新 建 通 道 绕 行 解 决, 避 免 与 上 下 高 速 机 动 车 之 间 的 干 扰, 保 证 行 车 安 全 慢 行 过 街 交 通 组 织 : 现 状 集 贤 路 与 梧 桐 路 交 口 北 侧 与 杨 林 路 交 口 南 侧 设 置 有 地 面 灯 控 过 街 设 施, 为 保 证 互 通 区 机 动 车 通 行 效 率 同 时 兼 顾 慢 行 过 街 安 全, 本 次 取 消 现 状 两 处 地 面 过 街, 新 增 两 座 人 行 天 桥, 人 行 天 桥 的 设 计 合 肥 海 恒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已 另 行 委 托 设 计, 具 体 工 程 量 已 计 入 合 肥 市 明 珠 路 西 延 工 程 中, 不 计 入 本 项 目 2.4.9 安 全 设 施 按 照 国 家 及 交 通 部 相 关 的 标 准, 并 结 合 道 路 的 实 际 情 况, 本 项 目 设 置 完 善 的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包 括 标 志 标 线 护 栏 隔 离 栅 视 线 诱 导 设 施 等 1 交 通 标 志 设 置 (1) 互 通 立 交 的 出 口 预 告 标 志 (2Km 1 Km 500m 出 口 ); (2) 入 口 预 告 路 线 命 名 与 编 号 分 车 型 及 分 车 道 限 速 下 一 出 口 地 点 距 离 车 距 确 认 等 标 志 (3) 互 通 立 交 范 围 的 地 点 方 向 标 志 收 费 站 标 志 ETC 车 道 指 示 标 志 客 货 分 离 指 示 标 志 高 速 路 口 处 设 置 禁 令 组 合 标 志 (4) 合 流 标 志 (5) 匝 道 小 半 径 曲 线 路 段 的 视 线 诱 导 标 志 2 交 通 标 线 设 置 (1) 根 据 路 基 宽 度 设 置 车 行 道 分 界 线 边 缘 线 车 行 道 边 缘 线 采 用 0.2m, 第 42 页 共 230 页
车 行 道 分 界 线 采 用 0.15m (2) 互 通 立 交 出 入 口 及 匝 道 连 接 部 导 流 渠 化 标 线 (3) 导 向 箭 头 路 面 标 记 (4) 收 费 广 场 减 速 标 线 ETC 车 道 标 线 和 收 费 岛 头 立 面 标 记 (5) 被 交 道 路 的 渠 化 标 线 3 护 栏 设 置 (1) 高 速 公 路 路 基 段 : 路 侧 采 用 波 形 梁 护 栏, 中 分 带 采 用 与 原 路 段 一 致 的 分 设 型 混 凝 土 护 栏 (2) 高 速 公 路 桥 上 护 栏 : 小 于 等 于 50m 的 桥, 路 侧 采 用 波 形 梁 护 栏, 大 于 50m 的 桥, 路 侧 采 用 混 凝 土 护 栏 桥 梁 路 段 中 分 带 均 采 用 混 凝 土 护 栏 4 突 起 路 标 和 轮 廓 标 设 置 (1) 突 起 路 标 横 向 设 置 位 置 在 突 起 路 标 中 心 距 车 行 道 边 缘 线 外 侧 15cm 的 路 缘 带 上 突 起 路 标 为 单 面 反 光 型, 反 光 片 颜 色 与 标 线 颜 色 一 致, 设 置 间 距 为 4.5m (2) 轮 廓 标 采 用 附 着 于 波 形 梁 护 栏 或 混 凝 土 护 栏 的 形 式, 匝 道 范 围 内 设 置 间 距 根 据 具 体 路 段 曲 线 半 径 大 小 确 定, 但 均 不 大 于 24m; 为 考 虑 设 置 的 美 观 性, 桥 梁 路 段 采 用 长 条 形 轮 廓 标 5 隔 离 栅 设 置 为 防 止 拖 拉 机 非 机 动 车 辆 人 和 动 物 等 随 意 进 入 高 速 公 路, 影 响 高 速 公 路 行 车 安 全, 本 互 通 在 匝 道 两 侧 均 设 置 隔 离 设 施 隔 离 设 施 在 沿 线 两 侧 用 地 范 围 边 界 内 0.5m 处 设 置, 型 式 采 用 焊 接 网 隔 离 栅, 颜 色 选 用 果 绿 色 6 防 落 物 网 设 置 主 线 上 跨 匝 道 匝 道 上 跨 匝 道 及 匝 道 上 跨 市 政 道 路 等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防 落 物 网, 防 落 物 网 应 做 好 防 雷 接 地 处 理, 接 地 电 阻 应 小 于 10Ω 7 防 撞 设 施 设 置 本 项 目 在 互 通 立 交 主 线 出 口 三 角 端 设 置 可 导 向 防 撞 垫 进 行 防 撞 消 能, 有 利 于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降 低 碰 撞 严 重 程 度 互 通 匝 道 连 接 部 三 角 端 收 费 站 收 费 岛 头 采 用 组 合 式 防 撞 桶 进 行 防 撞 8 防 眩 设 施 设 置 本 项 目 有 两 种 防 眩 设 施 : 即 对 一 般 路 段, 采 用 在 中 央 分 隔 带 内 种 植 低 矮 灌 木 第 43 页 共 230 页
进 行 防 眩, 对 构 造 物 上 采 用 防 眩 板 进 行 防 眩 2.4.10 绿 化 工 程 本 次 改 造 在 集 贤 路 新 增 互 通 立 交 衔 接, 需 对 集 贤 路 现 状 绿 带 及 绿 线 内 植 物 进 行 迁 移, 根 据 不 同 互 通 方 案, 绿 化 工 程 量 为 新 增 绿 化 面 积 85032m 2, 迁 移 绿 化 面 积 91442m 2 集 贤 路 红 线 范 围 内 绿 化 迁 移 树 种 主 要 为 乔 木 香 樟 以 及 黄 山 栾 树 等 ; 红 线 范 围 外 路 侧 绿 化 迁 移 主 要 树 种 为 雪 松 杨 树 香 樟 等 ;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迁 移 主 要 为 雪 松 乌 桕 黄 山 栾 树 香 樟 等 本 次 工 程 主 要 新 增 绿 化 为 互 通 区 域 内 绿 化 采 用 树 种 将 考 虑 使 用 红 线 范 围 内 以 及 路 侧 绿 化 长 势 较 好 植 物 本 次 改 造 根 据 绿 化 区 域 条 件 的 不 同, 主 要 分 为 以 下 几 种 : 集 贤 路 道 路 红 线 范 围 内 路 段 : 对 于 绿 化 带 内 补 植 的 植 物, 与 现 状 绿 化 植 物 风 格 种 树 保 持 一 致, 统 一 集 贤 路 的 道 路 绿 化 效 果 互 通 区 域 内 绿 化 : 对 于 互 通 区 域 内 新 增 绿 化, 采 用 平 面 与 垂 直 兼 顾 的 绿 化 方 案 对 于 互 通 区 域 内 通 风 效 果 和 光 照 不 佳 的 路 段, 采 用 抗 性 较 好 的 植 物, 八 角 金 盘 和 洒 金 珊 瑚 等 既 保 证 了 绿 量 又 保 证 了 成 活 率 互 通 区 域 内 光 照 通 风 条 件 较 好 的 路 段, 采 用 草 坪 中 乔 木 花 灌 木 灌 木 色 块 组 团 的 方 式 种 植 主 要 树 种 将 利 用 迁 移 的 树 种 香 樟 雪 松 乌 桕 黄 山 栾 树 等 既 有 季 相 变 化 的 观 赏 性, 又 提 升 道 路 的 绿 量 互 通 匝 道 下 绿 化 : 在 桥 墩 采 用 爬 山 虎 及 常 春 藤 等 攀 爬 类 植 物, 生 长 速 度 快, 成 活 率 高, 成 本 较 低, 不 仅 能 够 丰 富 竖 向 景 观, 提 高 绿 量, 降 低 桥 面 温 度 并 且 能 够 达 到 吸 附 道 路 灰 尘 以 及 有 害 物 质 的 重 要 作 用 使 得 平 面 绿 化 与 垂 直 绿 化 相 结 合 丰 富 了 道 路 绿 化 效 果, 提 高 了 城 市 的 美 观 性 和 实 用 性 2.4.11 房 建 工 程 管 理 区 位 于 收 费 道 口 南 侧 与 杨 林 路 之 间, 为 半 葫 芦 型, 设 计 将 功 能 分 区 东 侧 为 收 费 站 区 域, 西 侧 为 应 急 指 挥 分 中 心 区 靠 后 布 置, 前 方 尽 可 能 预 留 较 大 的 广 场 设 备 房 布 置 在 场 地 东 侧 偏 僻 处 附 属 小 区 建 筑 单 体 场 地 东 侧 主 要 包 括 收 费 站 综 合 楼 收 费 道 口 办 公 室 应 急 指 挥 分 中 心 + 数 据 库 中 心, 总 建 筑 面 积 8240m 2, 场 地 东 侧 主 要 包 括 收 费 站 综 合 楼 第 44 页 共 230 页
收 费 道 口 办 公 室 设 备 房, 收 费 站 综 合 楼 为 3 层, 建 筑 面 积 3800m 2, 主 要 功 能 为 办 公 会 议 监 控 员 工 住 宿 活 动 洗 衣 晾 衣 厨 房 餐 厅 及 包 厢 等, 将 设 备 房 与 收 费 站 综 合 楼 合 并 设 计, 设 备 房 部 分 建 筑 面 积 200m 2, 主 要 包 括 发 电 间 配 电 间 生 活 泵 房 消 防 泵 房 及 消 防 水 池 ; 考 虑 综 合 楼 距 收 费 道 口 较 远, 班 组 长 及 站 长 无 法 及 时 观 察 到 收 费 广 场 情 况, 在 距 收 费 广 场 较 近 位 置 设 置 一 处 收 费 道 口 办 公 室, 建 筑 面 积 240m 2, 场 地 西 侧 为 应 急 指 挥 分 中 心 + 数 据 库 中 心, 为 4 层, 建 筑 面 积 4000m 2, 主 要 功 能 为 指 挥 分 中 心 人 员 公 办 及 调 度 项 目 管 理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2.4-2 表 2.4-3 收 费 管 理 区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规 划 总 用 地 面 积 18870 m2 总 建 筑 面 积 8240 m2 1 收 费 站 综 合 楼 4000 m2 2 收 费 道 口 办 公 240 m2 3 应 急 指 挥 分 中 心 + 数 据 库 中 心 4000 m2 4 绿 化 景 观 8700 m2 5 广 场 道 路 ( 轻 型 ) 面 积 10530 m2 6 围 墙 1500m 2.4.12 临 时 工 程 1. 取 弃 土 场 本 项 目 取 弃 土 地 点 由 合 肥 市 大 建 设 办 公 室 统 一 规 划 调 度 本 项 目 区 域, 经 济 发 达, 城 镇 人 口 密 集, 土 地 资 源 紧 张, 扩 建 工 程 需 要 借 运 大 量 的 土 方, 项 目 不 设 置 取 弃 土 场 本 次 设 计 采 用 了 远 运 借 土 的 方 式 来 解 决 路 基 填 料 对 换 填 的 地 表 杂 填 土 和 先 期 剥 离 的 耕 植 土 挖 除 的 不 良 地 质 土 老 路 边 坡 的 清 坡 土 等, 采 用 临 时 堆 放 待 路 基 施 工 完 成 后, 可 用 于 土 路 肩 培 土 及 美 化 绿 化 用 土 尽 量 减 少 建 设 场 地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工 程 建 设 对 附 近 居 民 产 生 的 生 活 影 响 2. 其 他 临 时 占 地 本 项 目 临 时 用 地 均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场 地, 施 工 期 间 不 新 增 施 工 用 地 项 目 现 场 不 设 置 沥 青 拌 合 站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等 沥 青 砼 水 泥 砼 均 从 就 近 的 商 品 砼 生 产 厂 家 购 入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原 则 如 下 : (1)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选 择 植 被 稀 少 的 土 地, 尽 量 减 少 占 地 ; 禁 止 在 饮 用 水 源 第 45 页 共 230 页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和 文 物 建 设 控 制 范 围 内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用 地 ;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营 地 远 离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目 标, 距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下 风 向 200m 以 外 (2)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尽 量 避 开 天 然 气 管 道 排 水 管 及 其 他 管 道 和 沟 渠 等 等 (3) 工 程 结 束 后, 对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地 表 清 理 清 除 硬 化 混 凝 土, 同 时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进 行 土 壤 改 良 后, 恢 复 为 原 地 貌 序 号 1 表 2.4-5 临 时 工 程 一 览 表 数 临 时 工 程 名 称 位 置 占 地 面 积 m 2 量 办 公 室 材 料 分 仓 RCK42+805.89 1600 1 库 构 件 预 制 场 地 等 2 设 置 要 求 2 办 公 室 材 料 分 仓 库 构 件 预 制 场 地 等 AK0+406.899 1800 1 不 占 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文 物 保 护 地 带, 3 4 办 公 室 材 料 分 仓 库 构 件 预 制 场 地 等 施 工 队 伍 驻 地 办 公 室 材 料 分 仓 库 构 件 预 制 场 地 等 BK0+543.300 3860 1 DK0+827.500 10000 1 不 新 征 用 地, 不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对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废 水 可 以 通 过 现 有 市 政 管 网 收 集, 排 往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5 办 公 室 材 料 分 仓 库 构 件 预 制 场 地 等 FK0+332.20 2520 1 2.5 交 通 流 量 预 测 根 据 HJ2.4-200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应 预 测 道 路 营 运 后 第 2 年 第 7 年 第 15 年 的 交 通 噪 声, 本 项 目 2018 年 开 始 投 入 运 营, 因 此 评 价 的 特 征 年 应 为 2019 年 ( 近 期 ) 2024 年 ( 中 期 ) 2032 年 ( 远 期 )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拟 建 互 通 交 通 量 预 测 如 下 1. 本 项 目 互 通 总 车 流 量 预 测 各 种 车 型 比 详 见 表 2.5-1 道 路 的 交 通 量 昼 夜 比 以 4:1 计, 高 峰 小 时 车 流 量 按 全 天 24 小 时 交 通 量 的 9% 由 于 夜 间 货 车 通 行 量 明 显 比 昼 间 较 多, 大 中 型 货 车 昼 夜 比 例 按 1:3 计 第 46 页 共 230 页
表 2.5-1 本 项 目 互 通 车 型 比 例 预 测 结 果 特 征 年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 中 型 车 % 大 型 车 % 小 型 车 % 中 型 车 % 大 型 车 % 2019 年 95.4 1.4 3.2 84.6 3.8 11.6 2024 年 95.6 1.3 3.1 86.5 2.6 10.9 2032 年 95.75 1.2 3.05 89 2.4 8.6 根 据 可 研, 本 项 目 互 通 交 通 量 由 趋 势 交 通 量 和 诱 增 交 通 量 组 成 : 本 互 通 建 成 后 将 有 利 于 合 肥 市 区 快 速 上 下 高 速, 将 吸 引 大 量 原 由 蜀 山 互 通 和 金 寨 路 互 通 承 担 的 交 通 出 行, 该 部 分 交 通 出 行 将 成 为 趋 势 交 通 量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建 设 后, 改 善 了 沿 线 的 交 通 条 件, 加 速 了 道 路 沿 线 土 地 开 发 的 强 度, 从 而 诱 使 经 济 产 业 的 发 展, 诱 发 原 来 潜 在 的 交 通 量 因 此, 本 项 目 互 通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诱 增 交 通 量 表 2.5-2 本 项 目 互 通 未 来 年 趋 势 和 诱 增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 折 算 小 客 车 辆 / 日 特 征 年 趋 势 交 通 量 诱 增 交 通 量 2019 12722 934 2024 17736 1367 2032 28260 2336 则 本 项 目 互 通 各 预 测 年 份 匝 道 总 车 流 量 见 表 2.5-3 表 2.5-3 本 项 目 互 通 总 车 流 量 预 测 结 果 序 号 预 测 年 份 高 峰 小 时 ( 单 位 : 辆 /h) 全 天 车 流 量 ( 单 位 : 辆 /d) 1 2019 年 1130 12567 2 2024 年 1819 20192 3 2032 年 2754 30596 表 2.5-4 本 项 目 互 通 总 车 流 量 预 测 结 果 时 段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预 测 年 份 总 车 流 量 预 测 结 果 ( 辆 /d)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2019 年 9591 141 322 2024 年 15443 210 501 2032 年 23436 294 747 2019 年 2126 96 292 2024 年 3493 105 440 2032 年 5446 147 526 2019 年 11717 237 614 全 天 车 流 量 2024 年 18936 315 941 2032 年 28882 441 1273 第 47 页 共 230 页
2 各 匝 道 车 流 量 预 测 根 据 项 目 可 研, 本 项 目 上 下 高 速 车 流 量 按 1:1 计, 各 匝 道 流 量 均 分 (I 和 E 匝 道 除 外 ), 收 费 站 合 并 段 车 流 量 按 匝 道 2 倍 计, 得 本 项 目 各 匝 道 车 流 量 如 下 表 2.5-5 本 项 目 各 匝 道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A B C D F G H 匝 道 ) 序 号 预 测 年 份 高 峰 小 时 ( 单 位 :PCU/h) 全 天 车 流 量 ( 单 位 :PCU/d) 1 2019 年 282 3139 2 2024 年 455 5053 3 2032 年 688 7649 表 2.5-6 拟 建 互 通 立 交 各 匝 道 各 车 型 车 流 量 预 测 结 果 (A B C D F G H 匝 道 ) 时 段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预 测 年 份 车 流 量 ( 辆 /d)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2019 年 2395 35 80 2024 年 3865 53 125 2032 年 5859 73 187 2019 年 531 24 73 2024 年 874 26 110 2032 年 1362 37 132 2019 年 2926 59 153 全 天 车 流 量 2024 年 4739 79 235 2032 年 7221 110 319 本 项 目 I 匝 道 为 高 速 公 路 至 繁 华 大 道 方 向 货 车 专 用 匝 道,E 匝 道 主 要 为 客 车, I 匝 道 和 E 匝 道 的 车 流 量 如 下 表 表 2.5-7 本 项 目 I 匝 道 和 E 匝 道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序 号 预 测 年 份 高 峰 小 时 ( 单 位 :PCU/h) 全 天 车 流 量 ( 单 位 :PCU/d) I 匝 道 E 匝 道 I 匝 道 E 匝 道 1 2019 年 38 244 425 2713 2 2024 年 56 399 622 4431 3 2032 年 77 611 857 6792 表 2.5-8 拟 建 互 通 I 匝 道 和 E 匝 道 各 车 型 车 流 量 预 测 结 果 时 段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车 流 量 ( 辆 /d) 预 测 年 份 I 匝 道 E 匝 道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2019 年 234 35 50 2162 0 30 2024 年 344 53 77 3521 0 49 第 48 页 共 230 页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全 天 车 流 量 2032 年 493 73 107 5366 0 80 2019 年 11 24 72 520 0 1 2024 年 14 26 108 860 0 2 2032 年 20 37 127 1342 0 5 2019 年 245 59 122 2682 0 31 2024 年 358 79 185 4381 0 51 2032 年 513 110 234 6708 0 85 表 2.5-9 拟 建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收 费 站 合 并 段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序 号 预 测 年 份 高 峰 小 时 ( 单 位 :PCU/h) 全 天 车 流 量 ( 单 位 :PCU/d) 1 2019 年 564 6278 2 2024 年 910 10106 3 2032 年 1376 15298 时 段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全 天 车 流 量 表 2.5-10 拟 建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收 费 站 合 并 段 各 车 型 车 流 量 预 测 结 果 预 测 年 份 车 流 量 ( 辆 /d)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2019 年 4790 70 160 2024 年 7730 106 250 2032 年 11718 146 374 2019 年 1062 48 146 2024 年 1748 52 220 2032 年 2724 74 264 2019 年 5852 118 306 2024 年 9478 158 470 2032 年 14442 220 638 3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车 流 量 预 测 根 据 本 项 目 监 测 期 间 对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车 流 量 的 统 计,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现 状 交 通 量 如 下 : 表 2.5-11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现 状 交 通 量 时 段 车 型 车 流 量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昼 间 小 时 最 大 车 流 量 ( 辆 /h) 2015 年 1793 117 70 夜 间 小 时 最 大 车 流 量 ( 辆 /h) 2015 年 1367 92 28 全 天 车 流 量 ( 辆 /d) 2015 年 33120 2260 1126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因 项 目 产 生 的 诱 增 交 通 量 为 本 互 通 项 目 总 车 流 量, 即 : 第 49 页 共 230 页
时 段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表 2.5-12 预 测 年 份 4 集 贤 路 车 流 量 预 测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诱 增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车 流 量 ( 辆 /d)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2019 年 9591 141 322 2024 年 15443 210 501 2032 年 23436 294 747 2019 年 2126 96 292 2024 年 3493 105 440 2032 年 5446 147 526 根 据 本 项 目 监 测 期 间 对 集 贤 路 车 流 量 的 统 计, 集 贤 路 现 状 交 通 量 如 下 : 时 段 昼 间 小 时 最 大 车 流 量 ( 辆 /h) 夜 间 小 时 最 大 车 流 量 ( 辆 /h) 车 型 表 2.5-13 集 贤 路 现 状 交 通 量 车 流 量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2015 年 1524 190 71 2015 年 783 132 14 全 天 车 流 量 ( 辆 /d) 2015 年 25442 3796 1319 本 互 通 工 程 匝 道 上 下 口 均 连 接 集 贤 路, 因 此, 集 贤 路 因 项 目 产 生 的 诱 增 交 通 量 可 视 为 本 互 通 上 下 高 速 的 车 流 量, 即 : 时 段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如 下 : 预 测 年 份 表 2.5-14 集 贤 路 诱 增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车 流 量 ( 辆 /d)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2019 年 9591 141 322 2024 年 15443 210 501 2032 年 23436 294 747 2019 年 2126 96 292 2024 年 3493 105 440 2032 年 5446 147 526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互 通 匝 道 及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集 贤 路 影 响 段 预 测 车 流 量 汇 总 表 2.5-15 本 项 目 互 通 匝 道 及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集 贤 路 影 响 段 预 测 车 流 量 汇 总 路 段 本 项 目 互 通 总 车 流 量 时 段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预 测 年 份 总 车 流 量 预 测 结 果 ( 辆 /d)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2019 年 9591 141 322 2024 年 15443 210 501 2032 年 23436 294 747 夜 间 车 流 量 2019 年 2126 96 292 第 50 页 共 230 页
(8 小 时 计 ) 2024 年 3493 105 440 2032 年 5446 147 526 匝 道 A 匝 道 B 匝 道 C 匝 道 D 匝 道 F 匝 道 G 匝 道 H 匝 道 I 匝 道 E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集 贤 路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白 天 车 流 量 (16 小 时 计 ) 夜 间 车 流 量 (8 小 时 计 ) 2019 年 2395 35 80 2024 年 3865 53 125 2032 年 5859 73 187 2019 年 531 24 73 2024 年 874 26 110 2032 年 1362 37 132 2019 年 234 35 50 2024 年 344 53 77 2032 年 493 73 107 2019 年 11 24 72 2024 年 14 26 108 2032 年 20 37 127 2019 年 2162 0 30 2024 年 3521 0 49 2032 年 5366 0 80 2019 年 520 0 1 2024 年 860 0 2 2032 年 1342 0 5 2019 年 34113 1822 1314 2024 年 39965 1891 1493 2032 年 47958 1975 1739 2019 年 10724 675 426 2024 年 12091 684 574 2032 年 14044 726 660 2019 年 29804 3256 1584 2024 年 35656 3325 1763 2032 年 43649 3409 2009 2019 年 7355 777 349 2024 年 5910 738 57 2032 年 10675 828 583 2.6 建 设 工 期 安 排 从 合 理 利 用 资 金 充 分 发 挥 投 资 效 益 等 方 面 考 虑, 并 结 合 地 方 各 相 关 部 门 意 见, 按 如 下 计 划 安 排 实 施 本 项 目 (1)2016 年 3 月 底 前 完 成 项 目 各 项 前 期 工 作 ; (2)2016 年 4 月 开 工 建 设 ; 第 51 页 共 230 页
(3)2018 年 3 月 底 竣 工 通 车 ; 工 期 24 个 月 项 目 具 体 实 施 计 划 可 在 下 阶 段 设 计 中, 根 据 前 期 工 程 的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合 理 确 定 2.7 土 石 方 平 衡 本 项 目 的 土 石 方 平 衡 参 见 表 2.7-1 本 项 目 挖 方 674231m 3, 填 方 517417m 3, 借 方 383620m 3, 本 桩 利 用 21162m 3, 远 运 利 用 22390m 3, 废 方 530436m( 3 其 中 339822m 3 杂 填 土 考 虑 填 筑 利 用,190614m 3 考 虑 远 运 利 用 ) 借 用 土 方 利 用 我 市 大 建 设 其 它 在 建 项 目 ( 如 地 铁 工 程 ) 可 用 弃 土 统 一 平 衡 解 决, 废 弃 土 方 利 用 我 市 大 建 设 其 它 已 完 项 目 取 土 坑 吸 纳 ( 如 G206 南 岗 至 上 派 段 ), 本 项 目 取 弃 土 地 点 由 合 肥 市 大 建 设 办 公 室 统 一 规 划 调 度 对 换 填 的 地 表 杂 填 土 和 先 期 剥 离 的 耕 植 土 挖 除 的 不 良 地 质 土 老 路 边 坡 的 清 坡 土 等, 采 用 临 时 堆 放 待 路 基 施 工 完 成 后, 可 用 于 土 路 肩 培 土 及 美 化 绿 化 用 土 尽 量 减 少 建 设 场 地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工 程 建 设 对 附 近 居 民 产 生 的 生 活 影 响 第 52 页 共 230 页
表 2.7-1 项 目 土 石 方 平 衡 一 览 表 挖 方 (m 3 ) 填 方 (m 3 ) 本 桩 利 用 远 运 利 用 借 方 废 方 起 讫 桩 号 总 体 积 土 方 总 数 量 土 方 石 方 土 方 土 方 土 方 石 方 表 土 土 方 平 均 运 距 (Km) 松 土 硬 土 (m 3 ) (m 3 ) (m 3 ) (m 3 ) (m 3 ) (m 3 ) (m 3 ) (m 3 ) (m 3 ) 土 方 绕 城 4477 4477 25436 25436 0 0 (25436) 4477 20.858 集 贤 5454 1090 4364 4590 4590 1505 2257 (828) 1090 A 匝 道 21045 12627 8418 17651 17651 2902 4354 (10395) 12627 21.047 B 匝 道 48091 38472 9619 21199 21199 3316 4975 (12907) 38472 20.272 C 匝 道 61390 36834 24556 1546 1546 1546 36834 19622 20.985 D 匝 道 15842 9505 6337 5289 5289 2185 3104 9505 173 20.580 E 匝 道 16572 9943 6629 4809 4809 2286 2523 9943 905 20.703 F 匝 道 26446 15867 10579 1357 1357 1357 15867 7762 20.296 G 匝 道 25047 15028 10019 2615 2615 2615 0 15028 6022 20.850 I 匝 道 20910 12546 8364 0 0 0 12546 7210 20.850 H 匝 道 17875 10725 7150 0 0 0 10725 6163 20.850 修 坡 58750 23500 35250 23500 30387 20.380 管 理 区 12510 2502 10008 31130 31130 3451 5176 (22503) 小 计 334409 193116 141293 115622 115622 0 21162 22390 (72096) 190614 (72069 )6175 第 53 页 共 230 页
清 淤 回 填 (m 3 ) 8640 7200 1440 7200 1440.0 清 表 回 填 (m 3 ) 29141 29141 (6175) 22966 超 宽 碾 压 (m 3 ) 14478 14478 2478 填 前 夯 实 及 沉 降 (m 3 ) 9714 9714 9714 杂 填 土 挖 除 回 填 (m 3 ) 339822 339822 339822 339822 339822 339822 20.380 总 计 674231 532938 141293 517417 515977 1440 21162 22390 (78244) 382180 1440 530436 (78244 ) 注 :1 本 表 除 挖 方 和 表 土 采 用 自 然 方 外, 其 余 均 为 压 实 方 2 本 项 目 路 基 393541m 3 须 掺 灰 4% 改 善 后 使 用, 上 路 床 40289m 3 须 掺 灰 8% 改 善 后 使 用, 下 路 床 82147m 3 须 掺 灰 6% 改 善 后 使 用 3 本 表 中 杂 填 土 共 计 339822m³ 未 考 虑 远 运 利 用, 下 阶 段 将 根 据 试 验 结 果, 进 行 杂 填 土 的 填 筑 利 用 研 究 第 54 页 共 230 页
2.8 项 目 占 地 情 况 本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605.29 亩 本 项 目 新 征 土 地 300.35 亩, 利 用 老 路 用 地 304.94 亩, 见 表 2.8-1 表 2.8-1 项 目 土 地 占 用 情 况 征 用 土 地 ( 亩 ) 总 数 绿 化 用 地 建 设 用 地 老 路 占 地 总 占 地 面 积 300.35 290.91 10.34 304.94 605.29 本 项 目 拆 迁 建 筑 物 情 况 见 表 2.8-2 表 2.8-2 项 目 拆 迁 建 筑 物 情 况 (m 2 ) 建 筑 平 房 楼 房 厂 房 围 墙 地 坪 面 积 275 0 0 3365 0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营 地 均 利 用 项 目 用 地, 施 工 期 间 不 新 增 施 工 用 地 拆 迁 内 容 : 项 目 区 高 速 公 路 的 围 墙, 现 有 绿 化 带 临 时 平 房 全 线 无 对 居 民 住 宅 和 工 厂 厂 房 的 拆 迁 第 55 页 共 230 页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3.1 项 目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3.1.1 项 目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图 本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为 互 通 立 交 拼 宽 匝 道 桥 外 围 新 建 匝 道 等 不 影 响 绕 城 高 速 和 集 贤 路 正 常 通 行 的 部 分 工 程 先 行 施 工, 然 后 进 行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和 集 贤 路 拼 宽 段 路 基 桥 梁 及 路 面 施 工, 最 后 为 绕 城 高 速 和 集 贤 路 拼 宽 处 以 及 与 本 项 目 交 叉 路 段 的 修 建 项 目 各 路 段 施 工 工 艺 如 下 : 1 匝 道 施 工 基 本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G1 S N G1 S N 测 量 放 线 表 土 收 集 清 表 路 基 填 筑 防 护 工 程 G1 S N 竣 工 路 面 铺 设 排 水 工 程 G2 S N 2. 匝 道 桥 及 主 线 桥 梁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测 量 放 样 桩 基 施 工 浇 筑 桥 墩 浇 筑 主 梁 满 堂 支 架 现 浇 G1 S N T 梁 预 制 安 装 竣 工 摊 铺 找 平 桥 面 砌 筑 G2 S N 第 56 页 共 230 页
3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和 集 贤 路 拼 宽 段 施 工 G 1 S N G1 S N 路 面 破 除 老 路 清 坡 老 路 削 坡 开 挖 台 阶 回 填 加 固 G1 S N 竣 工 路 面 铺 设 注 :N-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G1- 施 工 扬 尘 ;G2- 沥 青 烟 ;S- 施 工 渣 土 3.1.2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方 案 要 点 简 述 1 路 基 路 面 工 程 实 施 方 案 G2 S N 本 项 目 互 通 立 交 拼 宽 匝 道 桥 外 围 新 建 匝 道 等 不 影 响 绕 城 高 速 和 集 贤 路 正 常 通 行 的 部 分 工 程 先 行 施 工, 然 后 进 行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和 集 贤 路 拼 宽 段 路 基 桥 梁 及 路 面 施 工 路 基 施 工 采 用 机 械 化 施 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扩 建 工 程 可 在 路 基 两 侧 设 置 两 条 贯 通 便 道, 在 原 先 路 基 两 侧 行 车 道 外 侧 路 缘 带 处 设 置 隔 离 栅 和 锥 形 交 通 标, 原 八 车 道 正 常 通 行 ; 同 时 进 行 拼 接 路 基 各 项 工 程 的 施 工 1) 在 填 筑 加 宽 路 基 前 先 对 老 路 基 边 坡 进 行 30cm 厚 清 坡 处 理 2) 对 老 路 边 坡 进 行 削 坡 处 理 因 部 分 老 路 基 边 坡 填 土 松 散, 压 实 度 偏 低 为 了 提 高 新 老 路 基 拼 接 质 量, 提 高 拼 接 部 路 基 填 土 压 实 度, 统 一 确 定 当 拼 宽 段 填 土 高 度 小 于 等 于 3m 时, 老 路 边 坡 削 坡 坡 率 为 1:1, 拼 宽 段 填 土 高 度 大 于 3m 时, 老 路 边 坡 削 坡 坡 率 为 1:1.25, 当 坡 面 存 在 高 大 灌 木 路 段 可 适 当 加 大 削 坡 坡 率 3) 在 原 路 基 边 坡 上 开 挖 台 阶 ( 台 阶 底 向 内 倾 斜 2%), 同 时 自 下 而 上, 开 挖 一 阶 及 时 填 筑 一 级, 并 按 压 实 度 要 求 进 行 碾 压, 初 步 拟 定 第 一 级 台 阶 开 挖 尺 寸 为 120 120cm, 以 上 各 级 台 阶 开 挖 尺 寸 为 80 80cm, 最 上 一 级 台 阶 由 老 路 基 边 缘 向 里 3.5m 开 挖 原 路 床 80cm, 重 新 掺 灰 后 回 填 加 固 2 桥 梁 施 工 桥 梁 施 工 采 取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现 浇 箱 梁 方 案, 工 艺 简 述 如 下 : 1 钻 孔 桩 施 工 : 成 桩 采 用 冲 击 钻 机 成 孔, 泥 浆 护 壁, 汽 车 吊 吊 放 钢 筋 笼, 砼 输 送 车 运 送, 提 升 导 管 法 灌 注 水 下 砼 第 57 页 共 230 页
2 承 台 施 工 : 采 用 钢 套 箱 进 行 承 台 作 业 套 箱 利 用 钻 孔 平 台 拼 接 完 毕 后 下 沉, 吊 放 于 钢 护 筒 上 抽 水 后 进 行 桩 头 处 理 和 绑 扎 钢 筋 3 箱 梁 施 工 (1) 搭 设 模 板 支 架 支 架 的 搭 设 顺 序 是 : 在 贝 雷 梁 平 台 上 面 设 垫 木 设 置 立 杆 底 座 装 配 立 杆 对 接 上 层 立 杆 继 续 安 设 纵 横 水 平 杆 安 装 上 托 座 设 置 底 模 纵 横 檩 调 整 标 高 铺 设 模 板 (2) 钢 筋 的 绑 扎 和 吊 装 本 桥 梁 工 程 除 下 部 结 构 钢 筋 采 取 预 先 绑 扎 吊 装 入 模 就 位 外, 梁 部 钢 筋 采 取 现 场 定 位 绑 扎 绑 扎 中 对 受 力 钢 筋 接 头 数 量 应 按 施 工 规 范 进 行 调 整, 绑 扎 用 的 铁 丝 余 头 要 向 里 弯, 不 得 伸 向 保 护 层 (3) 箱 梁 混 凝 土 的 施 工 采 用 泵 送 方 式 进 行 现 场 浇 筑 本 桥 箱 形 连 续 梁 的 混 凝 土 在 横 断 面 上 分 上 下 两 次 灌 注, 施 工 缝 设 在 顶 板 的 相 交 处 先 将 箱 梁 的 底 板 与 腹 板 钢 筋 入 模, 并 灌 注 其 混 凝 土, 然 后 拆 箱 内 底 板 和 腹 板, 须 在 各 孔 每 一 个 箱 的 适 当 位 置 的 顶 板 上 预 留 的 出 入 孔, 待 内 模 拆 除 后, 用 同 标 号 的 微 膨 胀 混 凝 土 封 好 (4)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张 拉 锚 固 当 梁 体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的 强 度 后 方 能 进 行 张 拉 施 工, 以 减 少 混 凝 土 收 缩 徐 变 的 影 响 预 应 力 钢 束 采 用 张 拉 力 与 引 伸 量 双 控, 引 伸 量 误 差 在 标 准 值 的 -6%~+6% 以 内, 所 有 预 应 力 张 拉 端 槽 口 和 锚 下 垫 板 均 与 预 应 力 钢 束 垂 直 3 管 槽 开 挖 与 回 填 开 槽 埋 管 原 则 要 求 地 基 为 原 状 土, 施 工 排 水 中 不 受 扰 动, 机 械 开 挖 不 应 超 挖, 要 求 人 工 清 底, 地 基 如 受 扰 动, 可 用 碎 石 回 填 夯 实 ; 在 填 方 段 埋 管, 则 要 求 按 道 路 标 准 回 填 至 管 基 上 50cm, 待 沉 降 稳 定 后 再 予 开 槽 刚 性 管 道 回 填 密 实 度 : 管 顶 上 方 0.5m 范 围 内 不 低 于 87%, 胸 腔 部 分 不 得 低 于 95%, 回 填 土 含 水 量 应 适 中, 不 应 含 有 树 枝, 大 块 碎 石, 冻 土 等, 回 填 时 沟 槽 须 无 积 水 柔 性 管 道 回 填 密 实 度 : 管 顶 上 方 0.5m 范 围 内 为 85% 管 道 回 填 材 料 : 混 凝 土 管 道 以 上 0.5m 以 下 采 用 8% 灰 土 回 填 ; 塑 料 管 回 填 按 埋 地 塑 料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技 术 规 程 (CJJ143-2010) 的 要 求, 管 顶 上 方 0.5m 范 围 内 采 用 中 粗 砂 回 填 第 58 页 共 230 页
4 施 工 组 织 方 案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南 北 半 幅 集 贤 路 东 西 半 幅 桥 梁 施 工 交 替 作 业, 另 外 半 幅 双 向 四 车 道 限 速 通 行 实 施 阶 段 保 留 既 有 道 路 路 侧 护 栏 重 要 指 路 标 志 等 不 做 拆 除, 施 工 时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及 车 辆 等 设 施 的 管 理, 杜 绝 对 道 路 上 正 常 行 驶 的 车 辆 造 成 干 扰 及 危 害 在 封 闭 施 工 路 段, 道 路 封 闭, 车 辆 无 法 通 行, 为 提 醒 过 往 司 机 注 意, 应 在 互 通 前 后 设 置 临 时 提 醒 标 志, 引 导 车 辆 安 全 有 序 在 道 路 上 行 驶 或 驶 入 驶 出 交 通 标 志 的 设 置 : 根 据 工 程 的 特 点, 在 施 工 区 域 上 游 端 合 适 位 置 设 置 施 工 标 志 限 速 标 志 禁 止 超 车 标 志 等 具 体 如 下 : 在 封 闭 施 工 区 域 前 后 分 别 设 置 前 方 施 工 车 辆 慢 行 的 施 工 安 全 标 志 及 逐 段 限 速 标 志, 并 在 对 向 车 流 交 汇 点 前 约 300 米 处 设 置 禁 止 超 车 标 志 ; 在 对 向 车 流 交 汇 点 前 约 180 米 处 设 置 左 侧 变 窄 标 志 ; 在 对 向 车 流 交 汇 点 前 区 段 设 置 夜 间 闪 光 警 示 灯 和 线 形 诱 导 标 志, 提 醒 驾 驶 人 员 注 意 前 方 施 工, 减 速 慢 行 ; 在 恢 复 单 向 通 行 区 段 设 置 解 除 限 速 60(40)km/h 的 标 志 和 解 除 禁 止 超 车 标 志 b 锥 形 反 光 交 通 路 标 或 水 马 临 时 双 向 通 行 区 域 布 设 锥 形 反 光 交 通 路 标 或 水 马 引 导 车 辆 在 正 确 车 道 行 驶 期 间 间 断 设 置 3 块 车 辆 慢 行 的 施 工 安 全 标 志 表 3.1-1 工 程 主 要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影 响 性 质 污 染 环 节 及 因 子 施 工 期 1 运 输 建 材 弃 渣 的 车 辆 会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 扬 尘 沥 青 烟 2 物 料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大 气 环 境 气 施 工 机 械 燃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扬 尘 污 染 油 废 气 3 沥 青 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沥 青 烟 1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含 有 SS 含 油 废 水 2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水 环 境 生 活 污 水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3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桥 梁 桩 基 对 河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后 产 生 的 油 水 污 染 水 搅 动 4 桥 梁 桩 基 的 水 域 施 工 会 对 河 流 底 泥 进 行 扰 动, 造 成 施 工 区 域 附 近 水 中 SS 浓 度 增 高 声 环 境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车 辆 运 输 车 辆 施 工 机 械 会 产 生 噪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运 输 车 辆 声, 对 离 路 线 较 近 的 敏 感 点 造 成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永 久 占 地 长 期 不 可 逆 不 利 1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减 少 用 地 数 量 ; 第 59 页 共 230 页
临 时 占 地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2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在 开 挖 与 填 筑 时 易 造 成 地 表 植 被 受 损 ; 3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损 害 社 会 环 境 阻 隔 影 响 短 期 不 利 可 逆 施 工 期 间 造 成 沿 线 居 民 的 出 行 不 便 安 全 隐 患 等 运 营 期 大 气 环 境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是 车 辆 尾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及 敏 感 点 的 影 长 期 可 逆 不 利 响 声 环 境 车 辆 噪 声 主 要 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一 定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长 期 可 逆 不 利 造 成 影 响 水 环 境 路 面 径 流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主 要 是 路 面 径 流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环 境 风 险 交 通 事 故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车 辆 事 故, 汽 油 等 泄 水 体 土 壤 大 气 的 环 境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整 个 工 程 长 期 不 可 逆 不 利 项 目 占 地 改 变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产 生 的 对 植 被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建 设 符 合 区 域 道 路 网 络 建 设 的 需 求, 项 目 社 会 环 境 整 个 工 程 长 期 有 利 的 建 设 将 有 效 提 升 道 路 的 通 行 能 力, 改 善 区 域 通 行 环 境, 对 于 充 分 发 挥 道 路 运 输 网 络 的 整 体 效 益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3.2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3.2.1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1) 施 工 废 水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等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油 污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机 械 按 5 部 计, 每 部 冲 洗 水 量 按 500L/ 部 计, 每 天 冲 洗 1 次, 则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发 生 量 为 2.5m 3 /d, 整 个 施 工 期 24 个 月 发 生 总 量 为 1800m 3 参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J005-2006) 附 录 C 表 C4 冲 洗 汽 车 污 水 成 分 参 考 值,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200mg/L SS 500mg/L 石 油 类 30mg/L 采 用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处 理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处 理 水 储 存 于 清 水 池 中 回 用 于 再 次 机 械 冲 洗, 不 外 排 (2) 生 活 用 水 预 计 施 工 期 同 时 施 工 的 人 数 约 为 200 人, 其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0.15m 3 /d 人,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为 30m 3 /d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为 SS 动 植 物 油 BOD5 COD NH3-N,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和 污 染 负 荷 见 表 3.2-1 第 60 页 共 230 页
表 3.2-1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和 污 染 负 荷 污 染 物 COD BOD5 NH3-N SS 动 植 物 油 浓 度 (mg/l) 250 150 25 150 30 污 染 负 荷 (kg/d) 7.5 4.5 0.75 4.5 0.9 3.2.2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源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机 械 废 气 和 沥 青 烟 气 污 染 1 扬 尘 污 染 道 路 施 工 过 程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施 工 粉 尘 和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本 项 目 所 需 混 凝 土 均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不 设 置 拌 合 站, 不 会 产 生 物 料 拌 和 粉 尘 (1)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便 道 和 未 完 工 路 段 的 路 面 积 尘 数 量 与 湿 度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近 地 面 风 速 是 影 响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强 度 的 最 主 要 因 素, 此 外 风 速 和 风 向 还 直 接 影 响 道 路 扬 尘 的 污 染 范 围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科 学 研 究 所 对 京 津 塘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车 辆 扬 尘 的 监 测 ( 见 表 3.2-2), 在 下 风 向 150m 处,TSP 浓 度 为 5.093mg/m 3, 远 超 过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0.3mg/m 3 超 标 倍 数 高 达 17 倍,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较 大, 对 周 围 居 民 的 生 活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根 据 施 工 路 段 洒 水 降 尘 实 验 结 果, 见 表 3.2-3, 从 表 中 数 据 可 见, 离 路 边 越 近, 洒 水 的 降 尘 效 果 越 好 表 3.2-2 某 公 路 施 工 期 车 辆 扬 尘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地 点 扬 尘 污 染 源 采 样 点 距 离 (m) 监 测 结 果 (mg/m 3 ) 50 11.652 武 清 杨 村 施 工 路 段 铺 设 路 基 基 层 时 运 输 车 辆 扬 尘 100 10.694 150 5.093 表 3.2-3 某 公 路 施 工 路 段 洒 水 降 尘 试 验 结 果 距 路 边 距 离 0m 20m 50m 100m 200m 不 洒 水 11.03 2.89 1.15 0.86 0.56 TSP(mg/m 3 ) 洒 水 2.11 1.40 0.68 0.60 0.29 降 尘 率 (%) 81 52 41 30 48 (2)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路 基 路 面 施 工 过 程 的 扬 尘 浓 度 与 施 工 阶 段 有 关, 不 同 的 施 工 阶 段 扬 尘 污 染 程 第 61 页 共 230 页
度 不 同 以 与 京 珠 国 道 主 干 线 驻 马 店 至 信 阳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的 监 测 数 据 来 类 比, 说 明 扬 尘 对 两 侧 居 民 的 影 响 监 测 时 段 为 路 基 施 工 结 束 路 面 开 始 施 工 阶 段 监 测 单 位 于 2002 年 4 月 至 2003 年 2 月, 选 取 沿 线 距 离 不 等 的 4 个 敏 感 点 作 为 监 测 点, 随 时 抽 查, 每 次 1 天, 上 下 午 各 1 次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2-4 从 表 中 数 据 可 看 出, 虽 然 路 基 施 工 已 经 结 束, 路 面 开 始 阶 段, 距 路 100m 以 内,TSP 日 浓 度 大 多 数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2 倍 可 见, 公 路 路 面 施 工 对 环 境 空 气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据 有 关 研 究, 当 人 长 年 接 触 颗 粒 物 浓 度 高 于 0.2mg/m 3 的 空 气 时, 其 呼 吸 系 统 病 症 增 加 另 外, 监 测 表 明, 路 基 施 工 与 路 面 施 工 相 比, 前 者 对 空 气 的 影 响 程 度 大, 具 体 见 表 3.2-5 表 3.2-4 类 比 项 目 路 面 施 工 阶 段 沿 线 敏 感 点 TSP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表 3.2-5 类 比 项 目 路 基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监 测 结 果 2 施 工 机 械 废 气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用 到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平 地 机 等 机 械 都 可 以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燃 油 废 气 考 虑 其 废 气 排 放 量 不 大, 影 响 范 围 比 较 局 部, 加 之 在 该 施 工 阶 段 中, 场 地 开 阔,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比 较 好, 故 其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3 沥 青 烟 气 根 据 项 目 设 计 文 件, 本 项 目 计 划 修 建 沥 青 结 构 面 层, 不 设 置 沥 青 搅 拌 站 因 此 沥 青 烟 主 要 在 摊 铺 等 工 序 产 生 沥 青 铺 装 时 的 热 油 蒸 发,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沥 青 烟 和 苯 并 [a] 芘, 污 染 物 浓 度 一 般 在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低 于 0.00001mg/m 3, 酚 在 下 风 向 60m 左 右 0.01mg/m 3, 第 62 页 共 230 页
THC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3.2.3 声 环 境 污 染 源 立 交 匝 道 桥 道 路 施 工 所 用 的 机 械 数 量 大 种 类 繁 多, 本 工 程 施 工 噪 声 源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车 辆 运 输 噪 声 两 类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包 括 装 载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重 型 吊 车 打 桩 机 等, 这 类 机 械 是 最 主 要 的 施 工 噪 声 源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源 : 施 工 中 土 石 方 调 配, 设 备 材 料 运 输 将 动 用 大 量 运 输 车 辆, 这 些 运 输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载 汽 车 噪 声 辐 射 强 度 较 高, 对 其 频 繁 行 驶 经 过 的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便 道 和 既 有 公 路 周 围 环 境 将 产 生 较 大 干 扰 项 目 道 路 建 设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采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详 见 表 3.2-2 表 3.2-2 道 路 建 设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采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序 号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路 段 施 工 机 械 1 工 程 前 期 原 有 路 面 清 除 集 贤 路 段 液 压 破 碎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2 路 基 填 筑 道 路 全 线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运 输 车 辆 等 3. 路 面 施 工 4 桥 梁 施 工 道 路 全 线 立 交 匝 道 路 面 立 交 匝 道 桥 桥 梁 系 统 装 载 机 摊 铺 机 压 路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吊 装 机 钻 孔 机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重 型 运 输 机 打 桩 机 等 5 其 他 结 构 施 工 道 路 全 线 木 工 电 锯 电 锤 等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采 用 (HJ2034-2013)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附 录 表 A.2 中 数 据, 其 声 压 级 见 表 3.2-3, 当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作 业 时, 产 生 噪 声 叠 加,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叠 加 后 的 噪 声 增 加 3-8dB(A),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10dB(A) 表 3.2-3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源 声 压 级 单 位 :db(a) 序 号 机 械 类 型 距 声 源 5m 距 声 源 10m 1 液 压 挖 掘 机 82~90 78~86 2 电 动 挖 掘 机 80~86 75~83 3 轮 式 装 载 机 90~95 85~91 第 63 页 共 230 页
4 推 土 机 83~88 80~85 5 各 类 压 路 机 80~90 76~86 6 重 型 运 输 车 82~90 78~86 7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88~95 84~90 8 商 砼 搅 拌 车 85~90 84~90 9 摊 铺 机 87~90 85~90 10 打 桩 机 100-110 95-105 11 静 力 压 桩 机 70-75 68-73 3.2.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污 染 源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工 程 弃 渣 1.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区 工 作 人 员 以 200 人 计, 人 均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0.5kg/ 人 d 计, 施 工 期 24 个 月, 则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72t 2. 工 程 弃 渣 本 项 目 挖 方 674231m 3, 填 方 517417m 3, 借 方 383620m 3, 本 桩 利 用 21162m 3, 远 运 利 用 22390m 3, 废 方 530436m( 3 其 中 339822m 3 杂 填 土 考 虑 填 筑 利 用,190614m 3 考 虑 远 运 利 用 ) 借 用 土 方 利 用 我 市 大 建 设 其 它 在 建 项 目 ( 如 地 铁 工 程 ) 可 用 弃 土 统 一 平 衡 解 决, 废 弃 土 方 利 用 我 市 大 建 设 其 它 已 完 项 目 取 土 坑 吸 纳 ( 如 G206 南 岗 至 上 派 段 ), 本 项 目 取 弃 土 地 点 由 合 肥 市 大 建 设 办 公 室 统 一 规 划 调 度 破 除 老 路 面 破 碎 后 用 于 路 基 填 筑, 对 换 填 的 地 表 杂 填 土 和 先 期 剥 离 的 耕 植 土 挖 除 的 不 良 地 质 土 老 路 边 坡 的 清 坡 土 等, 采 用 临 时 堆 放 待 路 基 施 工 完 成 后, 可 用 于 土 路 肩 培 土 及 美 化 绿 化 用 土 尽 量 减 少 建 设 场 地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工 程 建 设 对 附 近 居 民 产 生 的 生 活 影 响 第 64 页 共 230 页
3.3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3.3.1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降 雨 冲 刷 路 面 产 生 的 路 面 径 流 污 水, 以 及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以 及 收 费 管 理 区 生 活 污 水 1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及 源 强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如 表 3.3-1 表 3.3-1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值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均 值 SS(mg/L) 231.42-158.52 185.52-90.36 90.36-18.71 100 石 油 类 (mg/l) 22.30-19.74 19.74-3.12 3.12-0.21 11.25 由 表 3.3-1 可 知 :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地 面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浓 度 比 较 高, 半 小 时 后, 其 浓 度 随 着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较 快, 降 雨 历 时 40 分 钟 之 后, 路 面 基 本 被 冲 洗 干 净 2 危 险 品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装 载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车 辆 因 交 通 事 故 泄 漏 或 滴 漏 洒 落 后 路 面 清 洗 产 生 的 废 水, 如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将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3 收 费 管 理 区 生 活 污 水 收 费 管 理 区 人 员 配 置 94 人, 人 均 用 水 量 按 100L/d 计,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9.4t/d, 3431t/a, 污 水 产 生 比 例 按 0.85 计, 则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8t/d, 2916t/a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排 入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网, 经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派 河,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3.3-2: 第 65 页 共 230 页
表 3.3-2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表 废 水 种 类 废 水 量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m 3 /d) COD BOD5 SS NH3-N 生 活 污 水 8 250 120 150 25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330 160 200 20 经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出 水 8 50 10 10 5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50 10 10 5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2916 0.96 0.47 0.58 0.06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2916 0.15 0.03 0.03 0.01 污 染 物 削 减 量 (t/a) 0 0.82 0.44 0.55 0.04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合 肥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收 水 范 围, 鉴 于 建 设 项 目 总 排 口 混 合 废 水 各 项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达 到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所 排 废 水 可 就 近 排 入 杨 林 路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派 河, 对 项 目 区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3.2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源 项 目 建 成 运 行 后, 项 目 区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汽 车 运 行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汽 车 尾 气 及 收 费 管 理 区 食 堂 油 烟 1 汽 车 尾 气 尾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x,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大 小 与 交 通 量 成 比 例 地 增 加, 且 和 车 辆 的 类 型 以 及 汽 车 运 行 的 工 况 有 关 参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03-2006),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源 强 按 下 式 进 行 计 算 Q j 3 i 1 3600 1 A E i ij 式 中 : Q j 类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强 度,mg/s m; j A i 第 i 型 车 的 小 时 交 通 量,veh/h; E ij 第 i 型 车 第 j 类 污 染 物 在 预 测 年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g/km 辆 ; 表 3.3-2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推 荐 值 为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03-2006) 中 附 录 E 表 E.2.7 的 推 荐 值 第 66 页 共 230 页
表 3.3-2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推 荐 值 单 位 :mg/( 辆 m) 车 速 (km/h) 50 60 70 80 90 100 污 染 物 CO 31.34 23.68 17.90 14.76 10.24 7.72 小 型 车 NOx 1.77 2.37 2.96 3.71 3.85 3.99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CO 30.18 26.19 24.76 25.47 28.55 34.78 NOx 5.40 6.30 7.20 8.30 8.80 9.30 CO 5.25 4.48 4.10 4.01 4.23 4.77 NOx 2.08 1.79 1.58 1.45 1.38 1.35 该 推 荐 值 是 沿 用 1993 年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提 出 的 车 用 汽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761.2-93) 确 定, 而 在 2002 年 由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重 新 提 出 了 车 用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及 装 用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汽 车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GB14762-2002),CO 和 NOx 的 排 放 限 值 分 别 由 93 年 标 准 54g/kw h 和 22g/kw h 降 低 至 02 年 标 准 9.7g/kw h 和 4.1g/kw h 02 年 标 准 和 93 年 的 比 例 系 数 CO: 0.1796,NOx:0.1864 同 时, 认 为 NOX 有 80% 转 化 为 NO2 将 (JTG B03-2006) 中 附 录 D 的 推 荐 值 乘 以 上 述 比 例 系 数, 作 为 本 次 评 价 使 用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结 果 见 表 3.3-3 所 示 : 表 3.3-3 修 正 后 的 各 种 车 速 下 中 小 型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因 子 (mg/m 辆 ) 由 于 本 项 目 匝 道 设 计 时 速 为 40km/h, 评 价 按 照 外 推 法 计 算 车 速 为 40km/h 时 车 辆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按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计 算 得 到 本 项 目 各 路 段 运 营 各 预 测 期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源 强, 结 果 见 表 3.3-4 表 3.3-4 运 营 期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源 强 单 位 :mg/(s m) 年 份 CO NO2 2019 年 2.5344 0.1106 2024 年 4.0921 0.1820 2032 年 5.6392 0.2340 第 67 页 共 230 页
2 管 理 区 食 堂 油 烟 为 满 足 工 作 人 员 的 就 餐 需 要, 管 理 区 设 有 食 堂, 营 运 期 管 理 区 食 堂 规 模 为 中 型 采 用 天 然 气 加 热,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食 堂 内 食 物 烹 饪 过 程 中 会 挥 发 油 脂 有 机 质 及 其 加 热 分 解 或 裂 解 产 物, 形 成 油 烟 废 气 排 放,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食 堂 内 安 装 油 烟 净 化 器 ( 净 化 效 率 不 低 于 75%) 对 烹 饪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油 烟 废 气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废 气 通 过 专 用 排 烟 通 道 引 致 构 筑 物 屋 顶 排 放 油 烟 废 气 产 排 情 况 见 表 3.3-4 表 3.3-4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产 排 情 况 油 烟 产 生 情 况 油 烟 排 放 情 况 耗 油 油 烟 用 油 指 产 生 削 减 量 规 模 量 挥 发 风 量 产 生 浓 度 排 放 标 量 (t/a) (t/a) 系 数 (m 3 /h) (mg/m 3 排 放 浓 度 ) 量 (t/a) (mg/m 3 ) (t/a) 100 人 30g/p d 0.9 2.50% 5000 4.5 0.0225 0.0169 1125 0.0056 3.3.3 声 环 境 污 染 源 公 路 投 入 营 运 后,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的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车 辆 行 驶 时 其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以 及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摩 擦 等 也 会 产 生 噪 声 ; 由 于 公 路 路 面 平 整 度 等 原 因 而 使 行 驶 中 的 汽 车 产 生 整 车 噪 声 单 车 行 驶 辐 射 噪 声 级 Loi 1) 第 i 种 车 型 车 辆 在 参 照 点 (7.5m 处 ) 的 平 均 辐 射 噪 声 级 (db)loi 按 下 式 计 算 : 小 型 车 LoS =12.6+34.73lgVS 中 型 车 LoM =8.8+40.48lgVM 大 型 车 LoL =22.0+36.32lgVL 式 中 : 右 下 角 注 S M L 分 别 表 示 小 中 大 型 车 ; Vi 该 车 型 车 辆 的 平 均 行 驶 速 度,km/h 本 项 目 为 分 离 式 立 交 形 式, 将 产 生 左 幅 右 幅 匝 道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过 程 中 考 虑 左 幅 右 幅 匝 道 对 敏 感 点 的 叠 加 影 响 营 运 期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将 对 两 侧 居 民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噪 声 干 扰, 现 有 绕 城 高 速 第 68 页 共 230 页
营 运 噪 声 对 道 路 两 侧 的 居 民 已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将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对 沿 线 超 标 居 民 采 取 以 新 带 老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如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等, 控 制 营 运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解 决 营 运 期 可 能 造 成 的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同 时 解 决 现 有 高 速 公 路 噪 声 遗 留 问 题 据 项 目 工 可 报 告, 本 项 目 各 特 征 年 单 车 行 驶 噪 声 级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3.3-7~3.3-9 表 3.3-7 营 运 期 项 目 主 线 单 车 辐 射 噪 声 级 (7.5m 处 平 均 A 声 级 ) 单 位 :db(a) 预 测 时 段 车 型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82.07 82.31 2019 年 中 型 车 83.3 83.27 大 型 车 89 88.97 小 型 车 81.79 82.27 2024 年 中 型 车 83.31 83.27 大 型 车 89.04 88.98 小 型 车 81.28 82.19 2032 年 中 型 车 83.33 83.27 大 型 车 89.08 88.98 表 3.3-8 营 运 期 互 通 匝 道 单 车 辐 射 噪 声 级 (7.5m 处 平 均 A 声 级 ) 单 位 :db(a) 路 段 预 测 时 段 车 型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65.51 65.74 2019 年 中 型 车 63.98 63.96 大 型 车 71.67 71.63 A B C 小 型 车 65.22 65.7 D F G 2024 年 中 型 车 64 63.96 H 匝 道 大 型 车 71.71 71.65 小 型 车 64.71 65.62 2032 年 中 型 车 64.02 63.96 大 型 车 71.76 71.65 小 型 车 65.78 0 2019 年 中 型 车 64.04 63.96 大 型 车 71.74 71.64 小 型 车 65.78 65.79 I 匝 道 2024 年 中 型 车 64.09 63.96 大 型 车 71.8 71.66 小 型 车 65.78 65.79 2032 年 中 型 车 64.15 63.96 大 型 车 71.87 71.67 E 匝 道 2019 年 小 型 车 65.53 65.74 中 型 车 0 0 第 69 页 共 230 页
收 费 站 合 并 段 2024 年 2032 年 2019 年 2024 年 2032 年 大 型 车 71.62 0 小 型 车 65.26 65.7 中 型 车 0 0 大 型 车 71.62 0 小 型 车 64.79 65.63 中 型 车 0 0 大 型 车 71.63 0 小 型 车 55.22 55.31 中 型 车 51.77 51.76 大 型 车 60.71 60.68 小 型 车 55.12 55.3 中 型 车 51.78 51.76 大 型 车 60.72 60.7 小 型 车 54.95 55.27 中 型 车 51.79 51.76 大 型 车 60.75 60.7 表 3.3-9 营 运 期 集 贤 路 单 车 辐 射 噪 声 级 (7.5m 处 平 均 A 声 级 ) 单 位 :db(a) 预 测 时 段 车 型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71.62 71.85 2019 年 中 型 车 71.12 71.09 大 型 车 78.07 78.03 小 型 车 71.33 71.81 2024 年 中 型 车 71.12 71.09 大 型 车 78.1 78.04 小 型 车 70.83 71.74 2032 年 中 型 车 71.14 71.09 大 型 车 78.15 78.05 3.2.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污 染 源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工 作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 另 一 废 物 来 自 行 驶 车 辆 抛 洒 的 垃 圾 事 故 时 被 遗 弃 的 废 物 乘 客 丢 弃 垃 圾 等 营 运 期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人 员 共 94 人, 人 均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0.5kg/d 估 算, 生 活 垃 圾 产 量 为 17.15t/a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第 70 页 共 230 页
第 四 章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4.1.1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合 肥, 安 徽 省 省 会, 位 于 中 国 中 部 ( 北 纬 32 东 经 117 ), 长 江 淮 河 之 间 巢 湖 之 滨, 通 过 南 淝 河 通 江 达 海, 具 有 承 东 启 西 接 连 中 原 贯 通 南 北 的 重 要 区 位 优 势, 是 全 省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信 息 金 融 和 商 贸 中 心, 也 是 全 国 重 要 的 科 研 教 育 基 地 合 肥 是 一 座 具 有 2000 多 年 历 史 的 古 城, 素 有 三 国 故 地 包 拯 家 乡 之 称 秦 置 合 肥 县, 隋 至 明 清 时, 合 肥 一 直 是 庐 州 府 治 所, 故 又 称 庐 州 又 名 庐 阳 合 肥 自 然 环 境 优 美, 名 胜 古 迹 甚 多 市 区 公 园 环 城 走, 碧 水 绕 城 流, 是 全 国 著 名 的 园 林 城 市 卫 生 城 市 优 秀 旅 游 城 市 全 国 城 市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优 秀 城 市, 还 是 全 国 双 拥 模 范 和 全 国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先 进 单 位 合 肥 市 辖 肥 东 县 肥 西 县 长 丰 县 庐 江 县 和 巢 湖 市 以 及 瑶 海 区 庐 阳 区 蜀 山 区 包 河 区, 并 赋 予 合 肥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合 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合 肥 新 站 综 合 试 验 区 巢 湖 经 济 开 发 区 市 级 管 理 权 限 土 地 面 积 达 1.14 万 平 方 公 里, 常 住 人 口 达 752 万 人, 占 全 省 总 人 口 的 12.6% 其 中, 城 镇 人 口 达 486 万 人, 乡 村 人 口 266 万 人, 城 镇 化 率 达 64.6% 面 对 复 杂 多 变 的 外 部 环 境, 全 市 人 民 在 市 委 市 政 府 的 坚 强 领 导 下, 紧 紧 围 绕 新 跨 越, 进 十 强 的 奋 斗 目 标, 全 力 打 造 大 湖 名 城 创 新 高 地, 牢 牢 把 握 稳 中 求 进 的 总 基 调, 全 市 经 济 继 续 保 持 平 稳 较 快 增 长 4.1.2 地 质 地 貌 合 肥 市 处 于 古 老 的 江 淮 丘 陵, 地 貌 岗 冲 起 伏, 宏 观 地 形 西 北 高 东 南 低 呈 现 较 缓 的 波 状 平 原 状 态, 地 面 标 高 一 般 在 12~45m 之 间, 合 肥 市 区 高 程 大 致 在 10.4~43.4m 范 围, 少 许 沿 河 低 洼 地 区 在 8.4~10.4m 合 肥 地 区 土 地 承 载 力 在 2.5~2.8kg/cm 之 间, 地 下 基 岩 埋 深 10~15m, 为 第 三 纪 红 砂 岩, 无 明 显 地 下 河 道, 无 地 质 断 层 合 肥 市 历 史 上 没 有 发 生 过 大 的 地 震 灾 害, 工 程 防 震 设 计 按 七 度 设 防 第 71 页 共 230 页
(1) 地 层 概 况 桥 位 区 第 四 系 较 发 育, 分 布 范 围 较 广, 厚 度 一 般 大 于 25 米, 以 第 四 系 上 更 新 统 冲 积 层 (Q3al) 为 主 第 四 系 上 更 新 统 冲 积 层 (Q3al) 地 层 主 要 为 黏 土 粉 质 黏 土 下 伏 基 岩 主 要 为 第 三 系 土 金 山 组 砂 质 泥 岩, 局 部 夹 泥 岩 泥 质 砂 岩 等 (2) 构 造 概 况 在 地 质 构 造 上, 合 肥 地 区 属 于 下 扬 子 海 槽 和 淮 阳 古 陆 边 缘 地 带, 属 于 中 朝 准 地 台 江 淮 台 隆 震 旦 纪 前, 该 地 为 烟 波 浩 淼 的 海 浸 区, 吕 梁 造 山 运 动, 产 生 了 淮 阳 高 地 与 古 大 别 山 白 垩 纪 的 燕 山 运 动, 江 淮 间 出 现 皱 褶, 形 成 了 江 淮 丘 陵 第 四 纪 的 喜 马 拉 雅 运 动, 地 壳 升 降 断 裂 波 折, 出 现 西 东 走 向 的 江 淮 分 水 岭, 形 成 江 淮 分 水 格 局 该 构 造 单 元 在 经 历 了 晚 太 古 代 优 地 槽 发 展 阶 段 后, 其 主 体 在 元 古 代 以 来 一 直 处 于 古 陆 状 态, 并 成 为 陆 源 物 质 的 主 要 来 源 ; 侏 罗 纪 以 来 转 为 下 陷, 并 构 成 合 肥 断 陷 盆 地 基 底, 接 受 巨 厚 的 中 新 生 代 堆 积, 是 一 个 相 对 稳 定 的 构 造 单 元 合 肥 地 区 断 层 较 为 发 育, 而 且 规 模 较 大 合 肥 地 区 断 层 主 要 有 除 郯 庐 ( 山 东 省 郯 城 至 安 徽 省 庐 江 ) 深 断 裂 通 过 其 东 部 外, 境 内 尚 有 纵 横 九 道 断 层 从 北 向 南 依 次 为 : 孤 堆 至 七 里 塘 断 层 瓦 埠 湖 至 护 城 岗 断 层 年 家 岗 至 吴 山 庙 断 层 朱 巷 至 双 墩 断 层 肥 中 断 层 蜀 山 断 层 桥 头 集 至 东 关 断 层 巢 湖 断 层 和 六 安 断 层 ( 亦 称 肥 西 韩 摆 渡 断 层 ) 以 上 断 层 均 形 成 于 第 四 纪 以 前, 且 第 四 纪 全 新 世 以 来 一 直 相 对 较 稳 定, 未 见 活 动 迹 象 (3) 新 构 造 运 动 及 地 震 第 四 纪 新 构 造 运 动 表 现 为 大 面 积 的 升 降 和 水 平 运 动 第 三 纪 末 第 四 纪 初, 地 壳 较 稳 定 上 升, 河 流 的 下 切 加 大 了 地 面 起 伏, 仅 在 负 地 形 地 区 ( 河 湖 凹 地 ) 堆 积 了 一 套 以 青 灰 色 和 浅 棕 红 色 为 特 征 的 早 中 更 新 世 粉 质 黏 土 和 砂 砾 石 中 更 新 世 末 至 晚 更 新 世 初, 表 现 为 全 面 下 降, 沉 积 了 以 棕 黄 色 和 褐 黄 色 为 特 征 的 晚 更 新 世 粉 质 黏 土, 在 底 部 为 薄 层 浅 棕 红 色 含 砾 粉 质 黏 土, 局 部 为 河 床 相 的 砂 砾 石 全 新 世 初 又 普 遍 抬 升, 河 流 下 切 作 用 增 强, 形 成 较 宽 阔 的 二 级 阶 地, 以 后 又 经 几 次 轻 微 的 升 降 形 成 镶 嵌 河 流 两 侧 的 一 级 阶 地 和 沿 主 要 河 流 的 漫 滩 地 震 是 新 构 造 运 动 的 另 一 种 表 现 形 式, 合 肥 地 区 地 震 活 动 频 繁, 地 震 的 震 源 第 72 页 共 230 页
多 沿 断 裂 构 造 分 布, 拟 建 工 程 地 区 属 地 震 中 等 活 动 区 有 史 记 载 以 来, 有 记 录 的 地 震 约 67 次, 其 中 5 级 以 上 强 震 3 次 4.1.3 地 表 水 水 文 情 况 合 肥 市 域 因 江 淮 分 水 岭 自 西 南 向 东 北 横 贯, 天 然 分 属 长 江 和 淮 河 两 大 流 域 合 肥 市 区 涉 及 地 面 水 系 主 要 有 南 淝 河 十 五 里 河 塘 西 河 派 河 及 巢 湖 董 铺 水 库 大 房 郢 水 库 等, 其 中 南 淝 河 又 有 四 里 河 板 桥 河 史 家 河 二 里 河 二 十 埠 河 店 埠 河 及 长 乐 河 等 支 流 汇 入 表 4.1-1 合 肥 市 水 系 一 览 表 分 类 名 称 长 度 (km) 流 域 面 积 (km2) 汇 入 水 体 南 淝 河 70 1464 巢 湖 四 里 河 26.7 190 南 淝 河 外 河 板 桥 河 26.3 177.25 南 淝 河 二 十 埠 河 27 126 南 淝 河 派 河 60 584 巢 湖 十 五 里 河 27.1 111.25 巢 湖 许 小 河 8.2 22.34 十 五 里 河 塘 西 河 11.5 50 巢 湖 内 河 关 镇 河 6.8 19.8 南 淝 河 徐 河 2.85 17 巢 湖 北 涝 圩 6.05 17.6 巢 湖 唐 桥 河 0.38 1.5 南 淝 河 湖 泊 水 库 景 观 水 体 巢 湖 董 铺 水 库 大 房 郢 水 库 环 城 水 系 天 鹅 湖 南 艳 湖 方 兴 湖 翡 翠 湖 蜀 峰 湖 等 4.1.5 地 下 水 水 文 情 况 根 据 钻 孔 水 文 地 质 观 测 和 路 线 周 边 民 用 水 井 调 查, 结 合 本 段 公 路 经 过 地 区 地 形 地 貌 地 层 岩 性, 地 质 构 造 等 特 点 分 析 判 断, 本 区 地 下 水 埋 藏 深 度 一 般 在 0.3-3.8m, 含 水 地 层 为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冲 湖 积 层, 主 要 分 布 在 地 势 较 低 洼 的 河 流 附 近 ;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孔 隙 水, 在 粘 性 土 中, 多 属 附 着 水, 在 粘 性 土 夹 粉 砂 互 层 中, 第 73 页 共 230 页
地 下 水 为 层 间 水, 水 量 相 对 较 丰 富 在 缓 低 岗 地 貌 区 的 一 些 民 井 中, 在 Q 3 粘 性 土 中 有 地 下 水 发 育, 水 位 埋 深 在 地 表 以 下 2-7m,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包 气 带 水, 主 要 贮 存 在 粘 性 土 的 膨 胀 裂 隙 等 泥 裂 中, 水 量 较 贫 乏, 水 循 环 条 件 较 差 本 区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来 源 为 大 气 降 水 和 河 水 等, 因 地 层 中 粘 性 土 较 多, 大 气 降 水 直 接 垂 直 渗 入 补 给 量 很 少, Q 4 地 层 中 的 层 间 水 多 由 地 表 河 水, 湖 塘 水 等 在 较 远 处 渗 入 补 给 4.1.6 气 候 条 件 本 项 目 选 线 区 域 位 于 中 纬 度 内 陆, 属 夏 炎 热 冬 冷 潮 湿 气 候 分 区, 季 风 明 显, 四 季 分 明 雨 量 适 中 光 照 充 足, 无 霜 期 长 由 于 该 区 兼 有 南 北 方 气 候 之 长, 受 季 风 影 响, 冷 暖 气 团 交 替 频 繁, 天 气 多 变, 常 有 旱 涝 低 温 霜 冻 干 热 风 冰 雹 等 自 然 灾 害 发 生 年 平 均 气 温 在 14.3~16.4 之 间, 其 中 有 80% 的 年 份 在 14.8~15.8, 累 年 平 均 值 为 15.3 ; 全 年 中 最 热 月 是 7 月 份, 月 平 均 气 温 为 28.1 ; 最 冷 月 为 1 月, 月 平 均 气 温 1.4 ; 气 温 年 较 差 26.7 秋 季 气 温 高 于 春 季 按 旬 平 均 气 温 进 行 统 计, 全 年 中 8 月 上 旬 气 温 最 高, 为 29.2 ;1 月 中 旬 气 温 最 低, 为 1.2 与 农 谚 所 说 的 冷 在 三 九, 热 在 三 伏 相 吻 合 以 多 年 的 平 均 情 况 来 看, 市 境 既 无 严 寒 期 也 无 酷 暑 期, 气 候 总 体 温 和 但 个 别 年 份 连 续 5 天 日 平 均 气 温 大 于 30 和 小 于 0 的 时 段 也 是 存 在 的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总 体 看, 在 宏 观 环 境 复 杂 多 变 的 情 况 下, 合 肥 市 呈 现 出 经 济 增 长 较 快 效 益 明 显 提 升 转 型 成 效 显 著 民 生 持 续 改 善 的 良 好 态 势, 成 绩 的 取 得 来 之 不 易 但 是, 经 济 运 行 中 也 存 在 着 企 业 经 营 成 本 上 升 较 快 资 金 保 障 进 一 步 趋 紧 等 问 题 对 此, 我 们 要 高 度 重 视, 采 取 更 加 有 力 措 施 认 真 加 以 解 决, 并 着 力 在 强 化 创 新 驱 动 扩 大 有 效 需 求 调 整 经 济 结 构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生 等 方 面 下 功 夫, 努 力 保 持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较 快 发 展 1. 经 济 实 力 明 显 提 升, 多 项 指 标 实 现 突 破 第 74 页 共 230 页
GDP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量 双 双 突 破 4000 亿 元, 工 业 产 值 超 过 6600 亿 元,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接 近 1300 亿 元, 财 政 收 入 接 近 700 亿 元, 人 民 币 存 款 接 近 7000 亿 元,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超 过 25000 元,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突 破 9000 元 2. 工 业 转 型 步 伐 有 力, 企 业 利 润 增 长 较 快 全 年 工 业 化 率 达 到 43.6%, 工 业 对 经 济 增 长 贡 献 率 为 54.3%, 拉 动 经 济 增 长 7.4 个 百 分 点 至 2014 年 12 月 末, 全 市 共 有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2087 户, 全 年 完 成 总 产 值 6600.14 亿 元, 实 现 增 加 值 1653.54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7.4%, 高 于 全 国 全 省 7.4 和 1.2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六 大 主 导 产 业 完 成 产 值 3853.98 亿 元, 实 现 增 加 值 951.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5.9% 装 备 制 造 业 完 成 产 值 1058.13 亿 元, 继 家 电 产 业 后 成 为 全 市 第 二 个 千 亿 产 业 3. 服 务 业 发 展 明 显 加 快, 城 镇 化 进 程 扎 实 推 进 全 年 服 务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达 到 2365.46 亿 元, 占 全 市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59.1%, 其 中,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689.77 亿 元,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投 资 102.25 亿 元 全 年 服 务 业 增 加 值 增 速 分 别 高 于 全 国 全 省 4.2 和 1.3 个 百 分 点, 比 2014 年 加 快 0.9 个 百 分 点 ; 对 经 济 增 长 贡 献 率 为 35.4%, 同 比 提 高 5.2 个 百 分 点, 拉 动 GDP 增 长 4.8 个 百 分 点 全 市 城 镇 化 率 达 66.4%, 同 比 提 高 1.8 个 百 分 点 4. 投 资 总 量 高 位 突 破, 竣 工 项 目 奠 定 后 劲 全 年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4001.10 亿 元, 其 中, 工 业 投 资 1551.40 亿 元, 房 地 产 投 资 913.80 亿 元 全 年 施 工 项 目 4831 个, 同 比 增 加 641 个 完 成 投 资 1702.5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5.4% 5. 消 费 市 场 较 为 红 火, 对 外 贸 易 快 速 增 长 2014 全 年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1293.62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6.7%, 高 于 全 国 全 省 2.4 和 0.7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餐 饮 收 入 101.60 亿 元, 增 长 15.6%, 商 品 零 售 1191.55 亿 元, 增 长 16.8% 12 月 末, 全 市 共 有 限 额 以 上 商 贸 企 业 1202 家, 同 比 增 加 130 家 全 年 限 上 商 贸 企 业 实 现 零 售 额 899.99 亿 元, 增 长 26.9% 全 年 进 出 口 总 额 176.42 亿 美 元 居 省 会 城 市 第 9 位, 同 比 增 长 43.3% 居 省 会 城 市 第 4 位 其 中, 出 口 总 额 136.28 亿 美 元 居 省 会 城 市 第 7 位, 同 比 增 长 74.3% 第 75 页 共 230 页
居 省 会 城 市 第 3 位 ; 进 口 总 额 40.14 亿 美 元, 同 比 下 降 10.6% 6. 财 政 收 支 增 长 稳 定, 信 贷 增 长 平 稳 适 度 2014 年 财 政 收 入 694.3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1.3% 其 中,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389.50 亿 元 居 省 会 城 市 第 10 位, 增 长 15.1% 财 政 支 出 572.10 亿 元, 增 长 20.5%, 其 中 住 房 保 障 医 疗 卫 生 教 育 和 社 会 保 障 就 业 等 支 出 分 别 增 长 61.1% 13.4% 18.5% 和 14.6% 2014 年 12 月 末, 全 市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6136.0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6.7%, 比 年 初 增 加 879.29 亿 元, 同 比 多 增 36.14 亿 元 ; 人 民 币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6913.84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0.1%, 比 年 初 增 加 1156.58 亿 元, 同 比 多 增 302.49 亿 元 亿 元 4.3 项 目 影 响 区 域 交 通 运 输 现 状 4.3.1 合 肥 市 合 肥 市 地 处 华 东 腹 部, 交 通 十 分 便 捷, 是 华 东 地 区 综 合 交 通 枢 纽 之 一, 全 市 铁 路 公 路 航 空 水 运 相 互 衔 接, 基 本 形 成 立 体 交 通 网 络 206 国 道 312 国 道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京 台 高 速 沪 陕 高 速 沪 蓉 高 速 合 芜 高 速 合 安 高 速 合 蚌 高 速 淮 南 铁 路 合 九 铁 路 宁 西 铁 路 合 武 高 铁 合 宁 高 铁 合 蚌 客 运 专 线 合 肥 铁 路 南 环 线 等 交 于 市 区 正 在 建 设 的 合 福 高 速 铁 路 合 庐 铜 铁 路 商 杭 客 运 专 线 等 将 使 合 肥 交 通 更 加 便 利 至 2014 年 底, 合 肥 市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170125 公 里, 公 路 网 密 度 为 149.1 公 里 / 百 平 方 公 里 其 中, 高 速 公 路 为 443 公 里, 占 公 路 总 里 程 的 2.6%; 一 级 公 路 356 公 里, 占 公 路 总 里 程 的 2.09%; 二 级 公 路 855 公 里, 占 公 路 总 里 程 的 5.03%; 三 级 公 路 1817 公 里, 占 公 路 总 里 程 的 10.68%; 四 级 公 路 12235 公 里, 占 公 路 总 里 程 的 71.92%; 等 外 公 路 1306 公 里, 占 公 路 总 里 程 的 7.68% 在 交 通 运 输 领 域, 合 肥 市 2014 年 全 年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增 加 值 200.27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7.9% 旅 客 运 输 量 2.01 亿 人, 比 上 年 增 长 10.1%; 货 物 运 输 量 4.22 亿 吨, 增 长 11.1% 4.3.2 相 关 交 通 运 输 状 况 一 相 关 公 路 第 76 页 共 230 页
图 4.3-1 本 项 目 相 关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公 路 主 要 有 G4001 G3 合 六 第 二 通 道 1 绕 城 高 速 (G4001)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全 长 105 公 里, 全 路 段 为 双 向 8 车 道, 设 计 速 度 为 每 小 时 120 公 里 目 前,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共 设 8 个 出 入 口 和 4 处 枢 纽 互 通 立 交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增 长, 特 别 是 省 会 合 肥 大 建 设 大 发 展 步 伐 加 快, 交 通 量 迅 猛 增 长, 原 有 高 速 出 入 口 不 能 满 足 需 求 2 京 台 高 速 公 路 (G3) 京 台 高 速 公 路 是 国 道 主 干 线 北 京 至 福 州 公 路 的 重 要 路 段, 也 是 安 徽 省 十 字 形 南 北 高 速 贯 通 线 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京 台 高 速 在 安 徽 段 对 应 的 高 速 主 要 为 合 徐 高 速 合 铜 黄 高 速 及 黄 塔 桃 高 速 3 合 六 第 二 通 道 合 六 第 二 通 道 是 位 于 G312 南 侧 的 连 接 合 肥 至 六 安 的 第 三 条 快 速 通 道, 合 六 第 二 通 道 东 联 合 肥 西 接 河 南, 途 经 肥 西 县 金 安 区 裕 安 区 金 寨 县 叶 集 改 革 试 验 区 等, 全 长 约 145 公 里 目 前, 合 六 二 通 道 与 集 贤 路 衔 接 路 段 尚 未 开 工 建 设 二 相 关 铁 路 第 77 页 共 230 页
图 4.3-2 本 项 目 相 关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本 互 通 的 建 设 将 实 现 合 肥 西 站 片 区 公 路 铁 路 两 大 交 通 体 系 的 快 速 转 换 合 肥 火 车 西 站 是 合 肥 铁 路 枢 纽 中 关 键 的 接 入 口, 宁 西 铁 路 合 武 铁 路 均 从 该 站 接 入 合 肥 合 九 线 宁 西 线 合 武 线 3 条 铁 路 在 合 肥 西 站 交 汇, 合 肥 火 车 西 站 将 成 为 贯 通 南 昌 武 汉 西 安 郑 州 南 京 上 海 重 庆 成 都 等 多 个 大 城 市 的 重 要 铁 路 枢 纽 今 年 合 福 线 开 通, 合 肥 西 站 也 将 成 为 合 福 铁 路 的 停 靠 站 第 78 页 共 230 页
第 五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5.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5.1.1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地 表 水 体 主 要 是 派 河 及 临 近 的 匡 河 区 域 地 表 水 体 均 无 通 航 要 求 为 了 解 区 域 内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道 路 沿 线 水 系 情 况 和 工 程 特 点,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见 表 5.1-1 表 5.1-1 地 表 水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一 览 表 序 号 水 体 取 样 断 面 位 置 W1 匡 河 集 贤 路 东 侧 120m, 集 贤 路 与 绕 城 高 速 交 叉 口 匡 河 上 游 500m W2 派 河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W3 派 河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1500m W4 派 河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下 游 5000m 5.1.2 监 测 项 目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的 监 测 因 子 包 括 :ph COD BOD5 NH3-N 石 油 类 SS 同 期 监 测 河 流 有 关 水 文 要 素 : 河 宽 水 深 流 速 流 量 流 向 5.1.3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水 质 采 样 执 行 水 质 采 样 方 案 设 计 技 术 规 定 (HJ495-2009) 水 质 采 样 技 术 指 导 (HJ494-2009) 水 质 采 样 样 品 的 保 存 和 管 理 技 术 规 定 (HJ493-2009); 样 品 的 分 析 方 法 按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执 行 表 5.1-2 地 表 水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及 依 据 一 览 表 项 目 检 测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检 出 限 mg/l ph 玻 璃 电 极 法 GB/T 6920-1986 / COD 重 铬 酸 盐 法 GB/T 11914-1989 5.00 BOD5 稀 释 接 种 法 HJ 505-2009 0.50 NH3-N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535-2009 0.025 石 油 类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 637-2012 0.01 SS 重 量 法 GB/T11901-1989 4 第 79 页 共 230 页
5.1.4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015 年 11 月 26 日, 共 两 天, 每 天 监 测 一 次 5.1.5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监 测 断 面 W1 W2 W3 W4 表 5.1-3 地 表 水 监 测 结 果 汇 总 表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结 果 ph COD BOD5 NH3-N SS 石 油 类 2015-11-25 7.37 14.7 3.17 0.541 24 0.11 2015-11-26 7.30 15.5 3.33 0.567 20 0.10 2015-11-25 7.25 15.3 3.29 2.96 26 0.12 2015-11-26 7.33 16.8 3.59 2.78 23 0.10 2015-11-25 7.29 14.2 3.08 3.08 16 0.11 2015-11-26 7.35 15.8 3.40 3.21 19 0.10 2015-11-25 7.35 18.9 4.01 2.99 20 0.13 2015-11-26 7.31 17.6 3.75 2.75 23 0.12 5.1.6 评 价 标 准 本 次 评 价 执 行 GB3838-200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IV 类 水 体 水 质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表 5.1-4 表 5.1-4 地 表 水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单 位 :mg/m 3 项 目 ph COD BOD5 NH3-N 石 油 类 SS GB3838-2002 中 IV 类 标 准 6-9 30 6 1.5 0.5 60 注 :SS 参 考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94) 四 级 标 准 5.1.7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法, 按 HJ/T2.3-9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面 水 环 境 中 的 推 荐 公 式 计 算 1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I 的 标 准 指 数 Si 为 : Si=Ci/ Cs 式 中 :Ci i 污 染 物 实 测 浓 度,mg/l; Cs i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mg/l 2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7.0-pH SpH= 7.0-pHsd ph 7.0 第 80 页 共 230 页
ph-7.0 SpH= ph >7.0 phsu-7.0 式 中 :ph 实 测 值 ; phsd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 phsu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4) 评 价 结 果 采 用 表 5.1-3 中 的 监 测 值 计 算 各 监 测 项 目 指 数 见 表 5.1-5 监 测 断 面 W1 W2 W3 W4 表 5.1-5 各 监 测 断 面 主 要 监 测 项 目 污 染 指 数 表 监 测 时 间 标 准 指 数 ph COD BOD5 NH3-N SS 石 油 类 2015-11-25 0.19 0.49 0.53 0.36 0.40 0.22 2015-11-26 0.15 0.52 0.56 0.38 0.33 0.2 2015-11-25 0.13 0.51 0.55 1.97 0.43 0.24 2015-11-26 0.17 0.56 0.60 1.85 0.38 0.2 2015-11-25 0.15 0.47 0.51 2.05 0.27 0.22 2015-11-26 0.18 0.53 0.57 2.14 0.32 0.2 2015-11-25 0.18 0.63 0.67 1.99 0.33 0.26 2015-11-26 0.16 0.59 0.63 1.83 0.38 0.24 表 5.1-5 中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匡 河 水 质 达 到 GB3838-2002 中 IV 类 标 准 派 河 水 质 达 不 到 GB3838-2002 中 IV 类 标 准, 超 标 指 标 为 NH3-N,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2.14, 超 标 原 因 为 派 河 沿 线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5.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5.2.1 监 测 点 位 为 了 解 道 路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本 次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点 按 功 能 区 布 点 原 则 布 设, 全 区 共 布 设 3 个 监 测 点, 具 体 点 位 设 置 见 表 5.2-1 和 图 5.2-1 所 示 : 表 5.2-1 大 气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一 览 表 点 位 编 号 桩 号 点 位 名 称 功 能 1#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恒 大 华 府 居 民 点 2#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香 樟 花 园 居 民 点 3# 项 目 区 东 北 翠 庭 园 居 民 点 第 81 页 共 230 页
1# 2# 3# 大 气 监 测 点 匡 河 水 监 测 断 面 图 5.2-1 大 气 监 测 点 位 图 第 82 页 共 230 页
5.2.2 监 测 项 目 本 次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的 监 测 因 子 包 括 :TSP SO2 CO NO2 同 步 监 测 各 监 测 时 间 的 地 面 风 向 风 速 气 温 气 压 等 气 象 资 料 5.2.3 监 测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出 版 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规 定 的 分 析 方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表 5.2-2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及 依 据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采 样 时 间 采 样 体 积 检 出 限 (mg/m 3 ) SO2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482-2009 60 min 30 L 0.007 24 h 288 L 0.004 NO2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479-2009 60 min 24 L 0.015 24 h 288 L 0.006 CO 非 分 散 红 外 法 GB/T 9801-1988 / / 0.3 TSP 重 量 法 GB/T15432-1995 24 h 144 m 3 0.0008 5.2.4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连 续 监 测 7 天,SO2 CO NO2 的 24 小 时 平 均 值, 每 日 至 少 有 20 个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值 或 采 样 时 间,TSP 每 日 应 有 24 小 时 的 采 样 时 间 ;SO2 CO NO2 的 小 时 均 值, 每 小 时 至 少 有 45 分 钟 的 采 样 时 间 监 测 值 应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对 数 据 的 有 效 性 规 定 5.2.5 污 染 因 子 计 算 公 式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标 指 数 法,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P C / C i i si 式 中 : P i i 污 染 物 单 因 子 指 数 ; 5.2.6 评 价 标 准 C i i 污 染 物 实 测 浓 度,mg/m 3 ; C si i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mg/m 3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执 行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中 二 级 标 准, 评 第 83 页 共 230 页
价 标 准 值 见 表 5.2-3 表 5.2-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污 染 因 子 平 均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单 位 标 准 来 源 SO2 NO2 CO 24 小 时 平 均 150 小 时 平 均 500 24 小 时 平 均 80 小 时 平 均 200 24 小 时 平 均 4 小 时 平 均 10 μg/m 3 mg/m 3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TSP 年 平 均 200 24 小 时 平 均 300 μg/m 3 5.2.7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5.2-5 表 5.2-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参 数 日 期 时 间 风 速 (m/s) 风 向 气 压 (kpa) 气 温 ( ) 天 气 状 况 02:00~03:00 2.3 北 风 103.0-2 阴 2015-11-25 08:00~09:00 2.1 北 风 102.9 0 阴 14:00~15:00 2.5 北 风 102.6 6 晴 20:00~21:00 2.4 北 风 102.8 1 晴 02:00~03:00 2.2 西 北 风 103.2-4 晴 2015-11-26 08:00~09:00 2.0 西 北 风 102.9-1 晴 14:00~15:00 1.8 东 南 风 102.5 5 晴 20:00~21:00 1.6 东 南 风 102.9 0 晴 02:00~03:00 1.7 东 南 风 102.9-1 多 云 2015-11-27 08:00~09:00 1.5 东 南 风 102.8 1 多 云 14:00~15:00 1.8 东 南 风 102.4 8 多 云 20:00~21:00 1.9 东 南 风 102.7 2 多 云 02:00~03:00 1.6 南 风 102.5 5 阴 2015-11-28 08:00~09:00 1.4 南 风 102.5 7 阴 14:00~15:00 1.5 东 南 风 102.0 12 晴 20:00~21:00 1.7 东 南 风 102.6 6 晴 2015-11-29 02:00~03:00 1.8 东 南 风 102.6 6 多 云 第 84 页 共 230 页
08:00~09:00 1.9 东 南 风 102.4 8 多 云 14:00~15:00 1.7 东 南 风 101.7 15 多 云 20:00~21:00 1.6 东 南 风 102.3 9 多 云 02:00~03:00 1.4 东 风 102.3 9 多 云 2015-11-30 08:00~09:00 1.6 东 风 102.2 10 多 云 14:00~15:00 1.8 东 风 101.6 16 多 云 20:00~21:00 1.7 东 风 102.1 11 多 云 02:00~03:00 1.8 东 南 风 102.4 8 阴 2015-12-01 08:00~09:00 1.9 东 南 风 102.3 9 阴 14:00~15:00 2.1 西 北 风 101.9 13 阴 20:00~21:00 2.3 西 北 风 102.2 10 阴 表 5.2-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汇 总 表 单 位 :mg/m 3 监 测 点 位 项 目 采 样 时 间 监 测 结 果 (2015-11-25~2015-12-01) 11 月 25 日 11 月 26 日 11 月 27 日 11 月 28 日 11 月 29 日 11 月 30 日 12 月 01 日 02:00~03:00 0.021 0.024 0.019 0.023 0.021 0.020 0.022 08:00~09:00 0.026 0.025 0.027 0.027 0.031 0.028 0.027 SO2 14:00~15:00 0.033 0.037 0.036 0.030 0.026 0.032 0.025 恒 大 华 府 NO2 CO 20:00~21:00 0.024 0.029 0.032 0.024 0.027 0.025 0.023 日 均 值 0.025 0.027 0.030 0.026 0.025 0.028 0.024 02:00~03:00 0.021 0.023 0.020 0.022 0.025 0.021 0.024 08:00~09:00 0.026 0.031 0.025 0.024 0.029 0.030 0.027 14:00~15:00 0.029 0.038 0.036 0.034 0.035 0.033 0.037 20:00~21:00 0.035 0.033 0.031 0.028 0.033 0.026 0.032 日 均 值 0.027 0.032 0.028 0.026 0.031 0.028 0.030 02:00~03:00 0.4 0.5 0.4 0.5 0.4 0.5 0.5 08:00~09:00 0.5 0.6 0.6 0.5 0.5 0.4 0.5 14:00~15:00 0.5 0.5 0.5 0.6 0.4 0.5 0.5 20:00~21:00 0.5 0.6 0.6 0.5 0.4 0.5 0.6 日 均 值 0.5 0.5 0.5 0.5 0.4 0.5 0.5 TSP 日 均 值 0.133 0.144 0.157 0.175 0.187 0.198 0.206 香 樟 SO2 02:00~03:00 0.019 0.022 0.021 0.023 0.018 0.020 0.022 第 85 页 共 230 页
花 园 08:00~09:00 0.025 0.031 0.028 0.029 0.024 0.024 0.026 14:00~15:00 0.030 0.027 0.037 0.030 0.029 0.028 0.035 20:00~21:00 0.028 0.030 0.031 0.026 0.027 0.033 0.029 日 均 值 0.027 0.029 0.031 0.026 0.023 0.025 0.028 02:00~03:00 0.023 0.021 0.019 0.020 0.024 0.022 0.020 08:00~09:00 0.027 0.029 0.024 0.026 0.028 0.026 0.027 NO2 14:00~15:00 0.030 0.039 0.036 0.036 0.038 0.033 0.034 20:00~21:00 0.025 0.033 0.028 0.030 0.032 0.028 0.031 日 均 值 0.025 0.032 0.027 0.028 0.031 0.027 0.029 02:00~03:00 0.5 0.4 0.5 0.4 0.5 0.4 0.5 08:00~09:00 0.5 0.5 0.5 0.4 0.6 0.5 0.6 CO 14:00~15:00 0.5 0.6 0.6 0.5 0.6 0.5 0.5 20:00~21:00 0.5 0.4 0.4 0.4 0.5 0.4 0.5 日 均 值 0.5 0.5 0.5 0.4 0.5 0.5 0.5 TSP 日 均 值 0.145 0.156 0.171 0.185 0.180 0.202 0.194 02:00~03:00 0.021 0.02 0.022 0.022 0.019 0.022 0.024 08:00~09:00 0.023 0.03 0.026 0.028 0.026 0.023 0.028 SO2 14:00~15:00 0.031 0.025 0.035 0.032 0.028 0.026 0.036 翠 庭 园 NO2 CO 20:00~21:00 0.028 0.031 0.029 0.025 0.029 0.032 0.03 日 均 值 0.026 0.027 0.028 0.027 0.026 0.026 0.030 02:00~03:00 0.025 0.021 0.021 0.021 0.024 0.021 0.024 08:00~09:00 0.026 0.026 0.024 0.024 0.026 0.025 0.028 14:00~15:00 0.032 0.038 0.036 0.033 0.036 0.032 0.032 20:00~21:00 0.024 0.032 0.025 0.03 0.032 0.027 0.031 日 均 值 0.027 0.029 0.027 0.027 0.030 0.026 0.029 02:00~03:00 0.4 0.6 0.4 0.5 0.4 0.5 0.5 08:00~09:00 0.6 0.5 0.6 0.4 0.5 0.4 0.5 14:00~15:00 0.5 0.4 0.6 0.4 0.4 0.5 0.4 20:00~21:00 0.4 0.6 0.5 0.6 0.6 0.4 0.6 日 均 值 0.5 0.5 0.5 0.5 0.5 0.5 0.5 TSP 日 均 值 0.132 0.145 0.154 0.172 0.177 0.178 0.196 通 过 单 因 子 指 标 指 数 法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5.2-6 第 86 页 共 230 页
表 5.2-6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指 标 现 状 指 数 值 监 测 点 位 项 目 采 样 时 间 监 测 结 果 (2015-11-25~2015-12-01) 11 月 25 日 11 月 26 日 11 月 27 日 11 月 28 日 11 月 29 日 11 月 30 日 12 月 01 日 恒 大 华 府 SO2 NO 2 CO 小 时 值 0.042-0.066 0.048-0.074 0.038-0.072 0.046-0.06 0.042-0.062 0.04-0.064 0.044-0.054 日 均 值 0.167 0.180 0.200 0.173 0.167 0.187 0.160 小 时 值 0.105-0.175 0.115-0.19 0.1-0.18 0.11-0.17 0.125-0.175 0.105-0.187 0.12-0.185 日 均 值 0.3375 0.4 0.35 0.325 0.3875 0.35 0.375 小 时 值 0.04-0.05 0.04-0.06 0.04-0.06 0.05-0.06 0.04-0.05 0.04-0.05 0.05-0.06 日 均 值 0.125 0.125 0.125 0.125 0.1 0.125 0.125 TSP 日 均 值 0.44 0.48 0.52 0.58 0.62 0.66 0.69 香 樟 花 园 SO2 NO2 CO 小 时 值 0.038-0.056 0.0440.062 0.042-0.074 0.046-0.06 0.036-0.058 0.04-0.066 0.044-0.07 日 均 值 0.180 0.193 0.207 0.173 0.153 0.167 0.187 小 时 值 0.115-0.15 0.105-0.195 0.095-0.18 0.1-0.18 0.12-0.19 0.11-0.165 0.1-0.17 日 均 值 0.3125 0.4 0.3375 0.35 0.3875 0.3375 0.3625 小 时 值 0.05 0.04-0.06 0.04-0.06 0.04-0.06 0.05-0.06 0.04-0.05 0.05-0.06 日 均 值 0.125 0.125 0.125 0.1 0.125 0.125 0.125 TSP 日 均 值 0.48 0.52 0.57 0.62 0.60 0.67 0.65 翠 庭 园 SO 2 NO2 CO 小 时 值 0.042-0.062 0.04-0.06 0.044-0.07 0.044-0.064 0.038-0.058 0.044-0.064 0.048-0.072 日 均 值 0.173 0.180 0.187 0.180 0.173 0.173 0.200 小 时 值 0.12-0.16 0.105-0.19 0.105-0.18 0.105-0.165 0.12-0.18 0.105-0.16 0.12-0.16 日 均 值 0.3375 0.3625 0.3375 0.3375 0.375 0.325 0.3625 小 时 值 0.04-0.06 0.04-0.06 0.04-0.06 0.04-0.06 0.04-0.06 0.04-0.05 0.04-0.06 日 均 值 0.125 0.125 0.125 0.125 0.125 0.125 0.125 TSP 日 均 值 0.44 0.48 0.51 0.57 0.59 0.59 0.65 从 上 表 中 评 价 结 果 可 见,SO2 NO2 TSP CO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5.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5.3.1 监 测 布 点 第 87 页 共 230 页
本 项 目 公 路 沿 线 声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是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敏 感 点 根 据 项 目 的 特 点 和 沿 线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本 次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原 则 如 下 : 1 贯 彻 以 点 带 线 点 段 结 合 的 原 则 ; 2 覆 盖 项 目 所 有 建 设 路 段 ; 3 覆 盖 不 同 声 功 能 区, 选 择 有 代 表 性 的 敏 感 点 ; 4 对 现 有 路 段, 进 行 24 小 时 连 续 监 测, 分 析 现 有 线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 5 选 取 现 有 路 段 一 处 典 型 点 位 进 行 水 平 断 面 衰 减 监 测, 以 了 解 沿 线 交 通 噪 声 的 水 平 衰 减 规 律 (2) 布 点 类 型 及 数 量 本 项 目 公 路 沿 线 声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是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敏 感 点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为 了 尽 可 能 全 面 掌 握 道 路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本 次 评 价 过 程 中 对 道 路 沿 线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共 布 设 15 个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其 中 包 括 4 个 24 小 时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点 和 1 个 衰 减 断 面 噪 声 监 测 点 5.3.2 监 测 方 法 及 时 间 (1) 连 续 两 天 监 测, 昼 间 (8:00~12:00 或 14:00~18:00) 夜 间 (22:00~ 次 日 6:00) 各 1 次, 每 次 监 测 20 分 钟 ; (2)24 小 时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每 小 时 提 供 一 个 监 测 数 据, 每 次 监 测 20 分 钟, 同 时 记 录 大 中 小 型 车 流 量 ; (3) 噪 声 背 景 值 监 测, 昼 夜 各 监 测 一 次, 每 次 监 测 20 分 钟, 监 测 时 应 避 开 现 状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 (4)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应 选 择 空 旷 地 带, 在 道 路 一 侧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20m 40m 80m 120m 160m 200m 各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昼 间 监 测, 同 时 记 录 大 中 小 型 车 流 量 ; (5) 监 测 同 时 记 录 监 测 期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 注 意 : 避 开 异 常 较 大 噪 声 值 如 虫 鸣 犬 吠 人 群 吵 闹 等 异 常 造 成 ) 第 88 页 共 230 页
5.3-1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一 览 表 点 位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断 面 形 式 名 称 相 对 位 置 监 测 频 率 监 测 点 位 示 意 图 1# 空 旷 地 带, 在 绕 城 高 速 道 路 北 侧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20m 40m 80m 120m 160m 200m 各 设 一 个 监 测 点,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和 交 规 院 之 间 空 地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间 监 测 一 次 2-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2-2# 2-3# 2-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恒 大 华 府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间 夜 间 各 监 测 一 次 2-5# 2-6#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第 89 页 共 230 页
2-7#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2-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2-9#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3-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3-2# 3-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3-4# 3-5#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恒 大 华 府 集 贤 路 西 3-6# 3-7#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3-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4-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4-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首 排 敏 感 点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间 夜 间 各 监 测 一 次 第 90 页 共 230 页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4-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4-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4-5#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4-6# 4-7#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4-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4-9#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5-1#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5# 第 91 页 共 230 页
6-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6-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安 徽 省 交 通 绕 城 高 速 路 6# 6-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建 筑 外 规 划 设 院 北 6-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7-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7-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香 樟 花 园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7-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7-4#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7-5# 7-6#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香 樟 花 园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间 夜 间 各 监 测 一 次 7-7#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第 92 页 共 230 页
8-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8-2# 8-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百 川 大 厦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9# 8-4# 9-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0 # 8# 9-2# 9-3# 9-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国 信 大 厦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间 夜 间 各 监 测 一 次 10-1#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第 93 页 共 230 页
11#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禹 州 华 侨 城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11# 12# 绕 城 高 速 路 地 面 道 路 红 线 处, 同 时 监 测 绕 城 高 速 车 流 量 车 型 / 绕 城 高 速 13# 14# 15# 集 贤 路 地 面 道 路 红 线 处, 同 时 监 测 集 贤 路 车 流 量 车 型 杨 林 路 地 面 道 路 红 线 处, 同 时 监 测 杨 林 路 车 流 量 车 型 梧 桐 路 地 面 道 路 红 线 处, 同 时 监 测 梧 桐 路 车 流 量 车 型 交 通 噪 声 车 流 量 监 测 / 集 贤 路 / 杨 林 路 / 梧 桐 路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24h 车 流 量, 明 确 大 中 小 型 车 数 量 15# 12# 14# 13# 第 94 页 共 230 页
5.3.3 监 测 结 果 及 数 据 分 析 1. 衰 减 断 面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详 细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5.3-2 表 5.3-2 绕 城 高 速 噪 声 衰 减 监 测 结 果 汇 总 表 单 位 :db(a) 监 测 点 位 2016-01-04 2016-01-05 (1#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和 交 规 院 昼 间 昼 间 之 间 空 地 ) 时 间 Leq(A) 时 间 Leq(A)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20m 09:00~09:20 63.4 09:00~09:20 63.1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40m 09:00~09:20 60.2 09:00~09:20 60.4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80m 09:00~09:20 54.2 09:00~09:20 56.6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120m 09:00~09:20 51.6 09:00~09:20 52.7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160m 09:00~09:20 50.9 09:00~09:20 51.6 距 离 道 路 路 肩 200m 09:00~09:20 50.7 09:00~09:20 51.5 由 表 5.3-2 可 知, 随 着 距 离 道 路 红 线 距 离 的 增 加, 监 测 点 的 噪 声 值 逐 渐 减 少 道 路 红 线 外 30m 内 区 域 昼 间 能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4a 类 标 准 道 路 红 线 外 50m 外 至 200m 昼 间 均 能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2. 24 小 时 噪 声 值 及 车 流 量 监 测 表 5.3-2 绕 城 高 速 24 小 时 噪 声 及 车 流 量 监 测 结 果 测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Leq[dB(A)] 标 准 值 db(a)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车 流 量 ( 辆 / 时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12# 绕 城 高 速 2015-11-28 至 2015-11-29 06 时 69.4 70 达 标 41 72 1013 07 时 69.1 70 达 标 39 70 1317 08 时 71.7 70 1.7 60 83 1448 09 时 71.6 70 1.6 64 81 1573 10 时 72.4 70 2.4 57 91 1492 11 时 72.6 70 2.6 64 88 1570 12 时 72.9 70 2.9 60 103 1463 13 时 72.1 70 2.1 57 100 1511 14 时 72.4 70 2.4 62 95 1592 15 时 73.2 70 3.2 78 120 1518 第 95 页 共 230 页
测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Leq[dB(A)] 标 准 值 db(a)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车 流 量 ( 辆 / 时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16 时 73.4 70 3.4 72 112 1613 17 时 73.7 70 3.7 69 143 1578 18 时 74.2 70 4.2 84 138 1742 19 时 73.8 70 3.8 70 117 1793 20 时 74.0 70 4 72 130 1687 21 时 73.2 70 3.2 43 138 1612 22 时 71.9 55 16.9 37 103 1411 23 时 69.2 55 14.2 28 92 1367 00 时 66.4 55 11.4 17 87 1107 01 时 64.2 55 9.2 11 80 1043 02 时 64.0 55 9 6 79 963 03 时 62.7 55 7.7 6 41 913 04 时 61.9 55 6.9 10 39 867 05 时 63.8 55 8.8 19 58 927 表 5.2-3 集 贤 路 24 小 时 噪 声 及 车 流 量 监 测 结 果 测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Leq[dB(A)] 标 准 值 db(a)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车 流 量 ( 辆 / 时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13# 集 贤 路 2015-11-28 至 2015-11-29 06 时 64.4 70 达 标 59 112 713 07 时 64.7 70 达 标 61 141 831 08 时 68.1 70 达 标 99 193 1432 09 时 68.5 70 达 标 72 203 1417 10 时 67.9 70 达 标 83 213 1318 11 时 68.9 70 达 标 107 287 1346 12 时 68.6 70 达 标 100 212 1163 13 时 68.2 70 达 标 89 198 1193 14 时 68.4 70 达 标 94 213 1272 15 时 68.5 70 达 标 74 209 1205 第 96 页 共 230 页
测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Leq[dB(A)] 标 准 值 db(a)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车 流 量 ( 辆 / 时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16 时 68.4 70 达 标 99 174 1246 17 时 68.6 70 达 标 92 251 1407 18 时 64.8 70 达 标 71 190 1524 19 时 62.4 70 达 标 69 163 1431 20 时 61.0 70 达 标 53 194 1502 21 时 60.3 70 达 标 40 162 1213 22 时 58.4 55 3.4 19 140 972 23 时 58.1 55 3.1 14 132 783 00 时 56.0 55 1 7 103 700 01 时 56.8 55 1.8 9 79 691 02 时 55.7 55 0.7 0 68 612 03 时 53.2 55 达 标 2 60 573 04 时 53.0 55 达 标 1 41 498 05 时 57.9 55 2.9 5 58 400 表 5.2-4 杨 林 路 24 小 时 噪 声 及 车 流 量 监 测 结 果 测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Leq[dB(A)] 标 准 值 db(a)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车 流 量 ( 辆 / 时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14# 杨 林 路 2015-11-28 至 2015-11-29 06 时 51.3 65 达 标 5 12 83 07 时 54.6 65 达 标 7 18 122 08 时 54.5 65 达 标 4 22 142 09 时 56.2 65 达 标 9 24 173 10 时 57.4 65 达 标 12 37 162 11 时 56.9 65 达 标 7 31 183 12 时 58.7 65 达 标 13 29 203 13 时 57.3 65 达 标 8 34 241 14 时 58.7 65 达 标 9 42 262 15 时 60.4 65 达 标 7 40 238 第 97 页 共 230 页
测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Leq[dB(A)] 标 准 值 db(a)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车 流 量 ( 辆 / 时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16 时 61.7 65 达 标 12 32 247 17 时 60.8 65 达 标 10 21 213 18 时 62.3 65 达 标 11 24 226 19 时 59.5 65 达 标 5 19 194 20 时 54.2 65 达 标 0 20 183 21 时 53.6 65 达 标 2 12 141 22 时 53.1 55 达 标 1 0 81 23 时 52.3 55 达 标 0 0 62 00 时 50.0 55 达 标 0 0 51 01 时 48.3 55 达 标 0 0 46 02 时 48.7 55 达 标 0 1 49 03 时 46.4 55 达 标 1 0 32 04 时 46.6 55 达 标 0 0 32 05 时 48.7 55 达 标 3 5 23 表 5.2-5 梧 桐 路 24 小 时 噪 声 及 车 流 量 监 测 结 果 测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Leq[dB(A)] 标 准 值 db(a)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车 流 量 ( 辆 / 时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15# 梧 桐 路 2015-11-28 至 2015-11-29 06 时 49.7 60 达 标 0 9 30 07 时 52.4 60 达 标 0 10 62 08 时 53.1 60 达 标 0 4 71 09 时 53.8 60 达 标 0 7 93 10 时 55.4 60 达 标 0 0 88 11 时 58.4 60 达 标 0 1 74 12 时 58.1 60 达 标 0 5 109 13 时 58.0 60 达 标 0 2 117 第 98 页 共 230 页
测 点 名 称 测 量 时 间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Leq[dB(A)] 标 准 值 db(a)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车 流 量 ( 辆 / 时 )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14 时 57.4 60 达 标 0 4 138 15 时 58.0 60 达 标 0 1 143 16 时 58.6 60 达 标 0 2 117 17 时 58.9 60 达 标 0 0 122 18 时 57.1 60 达 标 0 4 128 19 时 57.0 60 达 标 0 9 134 20 时 56.2 60 达 标 0 3 109 21 时 54.3 60 达 标 0 0 68 22 时 54.0 50 4.0 0 0 21 23 时 51.9 50 1.9 0 0 4 00 时 51.4 50 1.4 0 0 1 01 时 51.0 50 1.0 0 0 0 02 时 51.1 50 1.1 0 0 1 03 时 49.3 50 达 标 0 0 0 04 时 49.1 50 达 标 0 1 2 05 时 50.0 50 达 标 0 0 8 从 监 测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绕 城 高 速 道 路 红 线 处 昼 间 和 夜 间 小 时 等 效 声 级 均 不 能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4a 类 标 准, 昼 夜 间 最 大 超 标 值 分 别 为 4.2dB(A) 16.9dB(A) ; 集 贤 路 道 路 红 线 处 昼 间 小 时 等 效 声 级 能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4a 类 标 准, 夜 间 小 时 等 效 声 级 均 不 能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4a 类 标 准, 最 大 超 标 值 为 3.4dB(A); 杨 林 路 道 路 红 线 处 昼 间 和 夜 间 小 时 等 效 声 级 均 能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3 类 标 准 ; 梧 桐 路 道 路 红 线 处 昼 间 小 时 等 效 声 级 能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2 类 标 准, 夜 间 小 时 等 效 声 级 不 能 达 到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2 类 标 准, 最 大 超 标 值 为 4dB(A) 第 99 页 共 230 页
3. 敏 感 点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表 5.3-6 敏 感 点 噪 声 级 监 测 结 果 2015-01-04 2015-01-05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时 间 Leq(A) 时 间 Leq(A) 时 间 Leq(A) 时 间 Leq(A) 2-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09:30 58.6 22:00 52.3 09:40 57.8 22:00 52.9 2-2# 2-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09:50 63.6 22:20 60.2 10:00 62.8 22:20 59.8 10:10 64.2 22:40 61.4 10:20 64.6 22:40 61.0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2-4# 2-5# 2-6# 2-7#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10:30 67.2 23:00 64.8 10:40 66.6 23:00 64.3 10:50 52.0 23:20 48.8 11:00 52.1 23:20 50.0 11:10 51.7 23:40 49.1 11:20 52.0 23:40 50.9 11:30 52.8 00:00 49.5 11:40 52.5 00:00 51.2 2-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1:50 54.5 00:20 52.9 12:00 53.9 00:20 51.9 2-9#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12:10 49.7 00:40 47.3 12:20 49.5 00:40 46.0 第 100 页 共 230 页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2-10# 临 路 教 室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背 景 1.2m 高 值 12:30 62.4 00:50 58.5 12:40 61.9 01:00 58.8 3-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09:30 64.6 22:00 62.8 09:40 63.2 22:00 62.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3-2# 首 排 09:50 65.8 22:20 64.3 10:00 64.3 22:20 63.6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敏 感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3-3# 点 10:10 68.8 22:40 67.6 10:20 67.8 22:40 66.4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3-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0:30 67.7 23:00 66.1 10:40 67.2 23:00 65.7 3-5#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0:50 56.4 23:20 51.8 11:00 56.2 23:20 51.3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3-6# 第 二 11:10 56.8 23:40 52.6 11:20 57.9 23:40 52.8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排 建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3-7# 筑 11:30 57.9 00:00 53.3 11:40 58.7 00:00 53.5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3-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1:50 60.2 00:20 54.1 12:00 61.0 00:20 54.3 4-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09:30 59.9 22:00 57.8 09:40 59.4 22:00 57.6 4-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敏 感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点 09:50 63.9 22:20 59.6 10:00 62.2 22:20 59.0 4-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10:10 64.5 22:40 61.2 10:20 63.8 22:40 61.0 第 101 页 共 230 页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4-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0:30 67.8 23:00 65.0 10:40 65.9 23:00 63.2 4-5#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0:50 53.0 23:20 48.7 11:00 52.7 23:40 48.2 4-6# 4-7#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11:10 53.8 23:40 49.1 11:20 53.6 23:20 49.0 11:30 54.7 00:00 49.6 11:40 54.5 00:00 49.5 4-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1:50 55.6 00:20 50.1 12:00 55.6 00:20 50.2 4-9#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12:10 48.1 00:40 46.2 12:20 48.0 00:40 46.8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5-1# 临 路 教 室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14:00 56.8 01:00 47.4 14:00 55.9 01:00 47.5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6-1# 6-2# 6-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建 筑 外 14:30 57.8 01:30 47.9 14:20 50.2 01:20 47.3 14:50 62.3 01:50 52.6 14:40 58.7 01:40 52.3 15:10 64.8 02:10 55.4 15:00 61.3 02:00 56.3 6-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5:30 67.7 02:30 60.4 15:20 64.6 02:20 59.3 第 102 页 共 230 页
7-1# 7-2# 7-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14:00 59.7 22:00 57.6 14:00 60.0 22:00 57.4 14:20 63.8 22:20 60.0 14:20 65.4 22:20 59.8 14:40 66.2 22:40 62.0 14:40 67.9 22:40 61.8 香 樟 花 园 7-4# 7-5# 7-6#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15:00 52.1 23:00 43.2 15:00 52.0 23:00 44.5 15:20 50.6 23:20 47.8 15:20 50.7 23:20 49.2 15:40 52.9 23:40 49.5 15:40 52.4 23:40 50.6 7-7#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16:00 49.5 00:00 43.4 16:00 47.3 00:00 46.0 8-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6:30 61.0 00:30 57.3 16:30 61.1 00:30 56.3 百 川 大 厦 8-2# 8-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16:50 62.6 00:50 58.7 16:50 62.4 00:50 58.9 17:10 66.9 01:10 62.8 17:10 65.8 01:10 61.2 8-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7:30 65.7 01:30 63.6 17:30 65.2 01:30 62.8 国 信 大 厦 9-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17:50 61.8 01:40 55.1 17:50 60.6 01:40 55.8 第 103 页 共 230 页
9-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点 18:10 62.9 02:00 56.3 18:10 62.4 02:00 57.2 9-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8:30 67.9 02:20 58.8 18:30 66.8 02:20 59.0 9-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一 个 监 测 点 18:50 67.6 02:40 62.1 18:50 67.1 02:40 63.6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10#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19:20 51.2 03:00 44.3 19:20 51.5 03:00 43.1 禹 州 华 侨 城 11#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19:50 56.8 03:30 46.2 19:50 55.3 03:30 45.8 第 104 页 共 230 页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香 樟 花 园 表 5.3-7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达 标 情 况 一 览 表 达 标 情 况 ( 超 标 值 ) 监 测 点 位 2015-01-04 2015-01-05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2-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3.6 7.3 2.8 7.9 2-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1 类 8.6 15.2 7.8 14.8 2-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标 准 ) 9.2 16.4 9.6 16 2-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监 测 点 12.2 19.8 11.6 19.3 2-5#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达 标 3.8 达 标 5 2-6#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1 类 达 标 4.1 达 标 5.9 2-7#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标 准 ) 达 标 4.5 达 标 6.2 2-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监 测 点 达 标 7.9 达 标 6.9 2-9#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1 类 标 准 ) 达 标 2.3 达 标 1 2-10# 临 路 教 室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1 类 ) 7.4 13.5 6.9 13.8 3-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达 标 7.8 达 标 7.3 3-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4a 达 标 9.3 达 标 8.6 3-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类 ) 达 标 12.6 达 标 11.4 3-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监 测 点 达 标 11.1 达 标 10.7 3-5#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1.4 6.8 1.2 6.3 3-6#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1.8 7.6 2.9 7.8 第 二 排 建 筑 (1 类 ) 3-7#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2.9 8.3 3.7 8.5 3-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监 测 点 5.2 9.1 6 9.3 4-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达 标 7.8 达 标 7.6 4-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3.9 9.6 2.2 9 首 排 敏 感 点 (2 类 ) 4-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4.5 11.2 3.8 11 4-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监 测 点 7.8 15 5.9 13.2 4-5#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6#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第 二 排 建 筑 (2 类 ) 4-7#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8#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监 测 点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9#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2 类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5-1# 临 路 教 室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2 类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6-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首 排 敏 感 点 建 筑 2.3 2.6 达 标 2.3 6-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外 (2 类 ) 4.8 5.4 1.3 6.3 6-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监 测 点 7.7 10.4 4.6 9.3 7-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达 标 7.6 0 7.4 首 排 敏 感 点 (2 类 ) 7-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3.8 10 5.4 9.8 第 105 页 共 230 页
7-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6.2 12 7.9 11.8 7-4#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5#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第 二 排 建 筑 (2 类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6# 临 路 第 二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7#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2 类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8-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监 测 点 达 标 2.3 达 标 1.3 百 川 大 厦 8-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监 测 点 达 标 3.7 达 标 3.9 首 排 敏 感 点 (3 类 ) 8-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监 测 点 1.9 7.8 0.8 6.2 8-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监 测 点 0.7 8.6 0.2 7.8 9-1#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处, 距 地 面 1.2m 设 置 监 测 点 达 标 0.1 达 标 0.8 国 信 大 厦 9-2#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3 层 设 置 监 测 点 达 标 1.3 达 标 2.2 首 排 敏 感 点 (3 类 ) 9-3#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6 层 设 置 监 测 点 2.9 3.8 1.8 4 9-4#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外 1m, 在 建 筑 的 10 层 设 置 监 测 点 2.6 7.1 2.1 8.6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10#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2 类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禹 州 华 侨 城 11# 距 离 现 状 道 路 红 线 200m 处, 距 离 地 面 1.2m 高 背 景 值 (2 类 )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从 表 5.3-6 及 表 5.3-7 可 知, 恒 大 华 府 昼 间 噪 声 值 可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标 准 要 求, 夜 间 超 标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幼 儿 园 及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的 噪 声 值 均 不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为 受 绕 城 高 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各 楼 层 昼 间 的 噪 声 值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4a 类 标 准 要 求, 夜 间 超 标 ;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的 噪 声 值 均 不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1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为 受 集 贤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可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的 噪 声 值 均 不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为 受 绕 城 高 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第 106 页 共 230 页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安 徽 省 规 划 设 计 院 1.2m 处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3 层 及 以 上 楼 层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超 标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为 受 绕 城 高 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香 樟 花 园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可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香 樟 花 园 ( 绕 城 高 速 路 南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的 噪 声 值 均 不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层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为 受 绕 城 高 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百 川 大 厦 1.2m 和 3 层 昼 间 的 噪 声 值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其 余 各 层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为 受 绕 城 高 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国 信 大 厦 1.2m 和 3 层 昼 间 的 噪 声 值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其 余 各 层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为 受 绕 城 高 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禹 州 华 侨 城 昼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标 准 要 求 5.3.4 小 结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 (1)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差, 部 分 敏 感 点 的 现 状 声 环 境 质 量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2) 区 域 噪 声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沿 线 交 通 噪 声 随 距 离 的 衰 减 基 本 符 合 线 声 源 的 水 平 衰 减 规 律 (3)24 小 时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道 路 沿 线 交 通 噪 声 随 车 流 量 变 化 线 性 相 关 关 系 较 为 明 显, 说 明 现 有 道 路 沿 线 受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第 107 页 共 230 页
5.4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5.4.1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调 查 根 据 安 徽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属 于 Ⅱ 丘 陵 岗 地 生 态 区 Ⅱ4 巢 湖 盆 地 农 业 与 城 镇 生 态 亚 区 Ⅱ4-3 合 肥 城 市 及 城 郊 农 业 生 态 功 能 区 5.4.2 动 植 物 资 源 调 查 现 状 由 于 沿 线 主 要 为 城 区, 社 会 化 程 度 很 高, 人 口 密 度 极 高, 没 有 农 田 植 被, 植 物 主 要 为 街 道 和 社 区 绿 化, 以 灌 木 和 草 皮 为 主 本 地 区 没 有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5.4.3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本 项 目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以 住 宅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为 主 以 及 部 分 空 地 5.4.4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根 据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分 全 省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加 强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的 通 知 ( 皖 政 1999 53 号 ), 本 项 目 位 于 合 肥 市 境 内, 属 于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以 外 的 区 域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以 住 宅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为 主, 基 本 为 硬 质 地 面 项 目 区 周 围 植 被 状 况 良 好, 植 被 类 型 以 公 共 绿 化 设 施 为 主 项 目 沿 线 水 土 流 失 轻 微, 允 许 土 壤 流 失 量 为 500t/(km 2 a), 以 水 力 侵 蚀 为 主 5.5.5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本 次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 192-2015) 中 的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指 数 法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评 价 是 利 用 综 合 指 数 (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指 数, CEI) 评 价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的 质 量 状 况, 评 价 指 标 以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为 核 心, 采 用 二 级 指 标 体 系, 包 括 3 个 分 指 数 18 个 指 标, 从 环 境 质 量 污 染 负 荷 和 生 态 建 设 三 个 方 面 反 映 城 市 发 展 过 程 中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受 纳 的 污 染 压 力 和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1.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指 数 计 算 方 法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指 数 (CEI)= 0.4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 0.2 (100 污 染 负 荷 指 数 ) + 0.4 生 态 建 设 指 数 2. 分 指 数 计 算 方 法 第 108 页 共 230 页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 0.35 A1 H1 + 0.20 A2 H2 + 0.20 A3 H3 + 0.10 (100 A4 H4) + 0.05 (100 A5 H5) + 0.10 (100 A6 H6) 污 染 负 荷 指 数 = 0.20 A7 H7 + 0.20 A8 H8 + 0.20 A9 H9 + 0.10 A10 H10+ 0.20 A11 H11 + 0.10 A12 H12 生 态 建 设 指 数 = 0.20 A14 H14 + 0.20 A15 H15 + 0.20 A16 H16 + 0.20 A17 H17 + 0.20 A18 H18 式 中 : Hi 为 各 分 指 数 指 标 ; Ai 为 各 分 指 标 归 一 化 系 数, 具 体 见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 192-2015) 表 17 表 5.3-8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评 价 分 指 数 各 指 标 分 指 数 指 标 取 值 环 境 H1 空 气 达 标 率 72.1% 质 量 H2 水 质 达 标 率 26.3% 指 数 H3 集 中 饮 用 水 达 标 率 100% ( U1) H4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平 均 值 53.7 H5 交 通 干 线 噪 声 平 均 值 65.2 H6 城 市 热 岛 比 例 指 数 31.2% 污 染 H7 化 学 需 氧 量 排 放 强 度 6.33 吨 / 平 方 公 里 负 荷 H8 氨 氮 0.72 吨 / 平 方 公 里 H9 二 氧 化 硫 3.52 吨 / 平 方 公 里 指 数 H10 粉 尘 8.15 吨 / 平 方 公 里 ( U2) H11 氮 氧 化 物 5.77 吨 / 平 方 公 里 H12 固 体 废 弃 物 1.12 吨 / 平 方 公 里 H13 其 他 生 态 H14 生 态 用 地 比 例 15% 建 设 H15 绿 地 覆 盖 率 18% 指 数 H16 环 保 投 资 GDP 占 比 1.5% (U3) H17 城 镇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率 100% H18 城 市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100%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指 数 (CEI)= 0.4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 0.2 (100 污 染 负 荷 指 数 ) + 0.4 生 态 建 设 指 数 = 72.1 本 项 目 区 域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良 好, 各 系 统 协 调 性 较 好, 城 市 生 态 建 设 程 度 较 好 5.5.6 评 价 结 论 第 109 页 共 230 页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农 田 植 被,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以 住 宅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为 主 以 及 部 分 空 地 目 区 域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良 好, 各 系 统 协 调 性 较 好, 城 市 生 态 建 设 程 度 较 好 第 110 页 共 230 页
第 六 章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6.1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来 源 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6.1.1 施 工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分 析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在 施 工 现 场 将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工 程 废 水, 排 放 特 点 是 间 隙 式 排 放, 废 水 量 不 稳 定, 主 要 机 械 设 备 的 淋 洗 废 水, 这 些 废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和 少 量 的 油 类, 如 果 施 工 中 节 水 措 施 不 落 实, 用 水 无 节 制, 自 来 水 将 会 在 施 工 现 场 随 意 流 淌, 而 导 致 该 部 分 废 水 排 放 量 增 大, 势 必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冲 洗 或 被 雨 水 冲 刷 产 生 的 油 水 污 染, 这 些 污 水 中 成 分 较 为 简 单, 本 项 目 应 在 机 械 停 放 区 设 置 沉 淀 隔 油 池, 将 停 放 区 内 的 雨 水 收 集 至 沉 淀 隔 油 池 内 统 一 处 置, 尾 水 用 于 道 路 洒 水 降 尘, 严 禁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6.1.2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在 杨 林 路 北 侧,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食 堂 用 水 经 油 水 分 离 器 预 处 理 后 达 到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入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道, 然 后 进 入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最 终 排 入 派 河 6.1.4 小 结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收 集 至 沉 淀 隔 油 池 内 统 一 处 置, 尾 水 用 于 道 路 洒 水 降 尘 ;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食 堂 用 水 经 油 水 分 离 器 预 处 理 后 接 入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道, 然 后 进 入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最 终 排 入 派 河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项 目 周 边 水 体 的 影 响 较 小 6.2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道 路 建 设 施 工 阶 段 的 主 要 噪 声 来 自 于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辐 射 的 噪 声, 这 部 分 噪 声 虽 然 是 暂 时 的, 但 现 在 的 施 工 过 程 采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越 来 越 多, 而 施 工 机 械 第 111 页 共 230 页
一 般 都 具 有 高 噪 声 无 规 则 等 特 点, 如 不 加 以 控 制, 往 往 会 对 附 近 的 居 民 区 办 公 楼 等 敏 感 点 产 生 较 大 的 噪 声 污 染 6.2.1 施 工 机 械 源 强 根 据 道 路 施 工 特 点, 可 以 把 施 工 过 程 主 要 可 以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即 基 础 施 工 路 面 施 工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以 下 分 别 介 绍 这 三 个 阶 段 主 要 用 的 施 工 工 艺 和 施 工 机 械, 各 施 工 阶 段 所 采 用 的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见 表 6.2-2 1 基 础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是 道 路 建 设 耗 时 最 长 所 用 施 工 机 械 最 多 噪 声 最 强 的 阶 段, 该 阶 段 主 要 包 括 处 理 地 基 路 基 平 整 挖 填 土 方 逐 层 压 实 路 面 桥 梁 施 工 等 施 工 工 艺, 这 一 过 程 还 伴 随 着 大 量 运 输 物 料 车 辆 进 出 施 工 现 场 该 阶 段 需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装 载 机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推 土 机 平 地 机 挖 掘 机 等 2 路 面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继 路 基 施 工 结 束 后 开 展, 主 要 是 对 全 线 摊 铺 沥 青 混 凝 土, 用 到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是 大 型 沥 青 混 凝 土 摊 铺 机, 根 据 国 内 对 道 路 项 目 施 工 期 进 行 的 一 些 噪 声 监 测, 该 阶 段 道 路 施 工 噪 声 相 对 路 基 施 工 段 甚 小, 距 路 边 50 米 外 的 敏 感 点 受 到 的 影 响 甚 小 3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 这 一 工 序 主 要 是 对 道 路 工 程 的 交 通 通 讯 设 施 进 行 安 装 标 志 标 志 标 线 进 行 完 善, 该 工 序 基 本 不 用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因 此 噪 声 的 影 响 更 小 上 述 施 工 过 程 中, 都 伴 有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车 辆 所 带 来 的 辐 射 噪 声, 建 材 运 输 时, 运 输 道 路 会 不 可 避 免 的 选 择 一 些 敏 感 点 附 近 的 现 有 道 路, 这 些 运 输 车 辆 发 出 的 辐 射 噪 声 会 对 沿 线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参 照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2034-2013), 施 工 期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6.2-1, 当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作 业 时, 产 生 噪 声 叠 加,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叠 加 后 的 噪 声 增 加 3-8dB(A),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10dB(A)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所 采 用 的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见 表 6.2-2 表 6.2-1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源 声 压 级 单 位 :db(a) 序 号 机 械 类 型 距 声 源 5m 距 声 源 10m 1 液 压 挖 掘 机 82~90 78~86 2 电 动 挖 掘 机 80~86 75~83 3 轮 式 装 载 机 90~95 85~91 4 推 土 机 83~88 80~85 第 112 页 共 230 页
5 各 类 压 路 机 80~90 76~86 6 重 型 运 输 车 82~90 78~86 7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88~95 84~90 8 商 砼 搅 拌 车 85~90 84~90 9 摊 铺 机 87~90 85~90 10 打 桩 机 100-110 95-105 11 静 力 压 桩 机 70-75 68-73 表 6.2-2 道 路 建 设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采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序 号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路 段 施 工 机 械 1 工 程 前 期 原 有 路 面 清 除 绕 城 高 速 拼 宽 段 集 贤 路 改 造 段 液 压 破 碎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2 路 基 填 筑 全 线 路 堤 路 段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运 输 车 辆 等 3. 路 面 施 工 道 路 全 线 装 载 机 摊 铺 机 压 路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4 结 构 施 工 主 线 桥 及 匝 道 桥 吊 装 机 钻 孔 机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重 型 运 输 机 打 桩 机 等 5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道 路 全 线 电 锯 电 锤 切 割 机 等 6.2.2 噪 声 源 分 布 由 于 本 项 目 设 计 现 处 于 工 可 阶 段 故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营 地 的 位 置 仅 能 确 定 位 于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之 内, 具 体 位 置 还 需 在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确 定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营 地 均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场 地, 施 工 期 间 不 新 增 施 工 用 地 项 目 桥 梁 均 为 现 浇 结 构, 不 设 置 桥 梁 预 制 场 地 本 项 目 现 场 不 设 置 沥 青 砼 水 泥 砼 拌 合 站 沥 青 砼 水 泥 砼 均 从 就 近 的 商 品 砼 成 产 厂 家 购 入 第 113 页 共 230 页
6.2.3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从 图 1.7-1 项 目 声 大 气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敏 感 点 主 要 位 于 绕 城 高 速 北 侧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等 敏 感 点 距 离 道 路 用 地 范 围 均 低 于 100m 6.2.4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为 30 个 月, 施 工 过 程 主 要 包 括 前 期 拆 迁 路 基 处 理 路 基 填 筑 路 面 施 工 结 构 施 工 等 等, 公 路 施 工 过 程 用 到 某 些 高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械, 对 施 工 现 场 附 近 的 敏 感 目 标 会 有 一 定 影 响 1.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预 测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可 近 似 视 为 点 声 源 处 理, 根 据 点 声 源 噪 声 衰 减 模 式, 估 算 距 离 声 源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Li=L0 20lg(ri/r0)- L 式 中 :L i 距 声 源 r i 处 的 声 级 db(a); L0 距 声 源 r0 处 的 声 级 db(a); L 其 它 因 素 引 起 的 噪 声 衰 减 量 db(a) 不 同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和 夜 间 噪 声 达 标 场 界 见 表 6.2-3, 昼 间 单 台 施 工 机 械 的 辐 射 噪 声 在 距 施 工 场 地 50 米 外 可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523-2011) 中 的 相 应 标 准 限 值, 夜 间 446 米 外 基 本 可 达 到 标 准 限 值 但 在 施 工 现 场, 往 往 是 多 种 施 工 机 械 共 同 作 业, 因 此 施 工 现 场 噪 声 是 各 种 不 同 施 工 机 械 辐 射 噪 声 以 及 进 出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种 车 辆 辐 射 噪 声 共 同 作 的 结 果, 其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要 远 远 超 过 昼 间 50 米 夜 间 446 的 范 围 可 见,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表 6.2-3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声 级 设 备 测 点 与 声 源 距 离 (m) 限 值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m) 5 10 50 100 200 昼 夜 昼 夜 液 压 挖 掘 机 82 74.9 57.9 51.3 44.9 16 72 电 动 挖 掘 机 80 72.9 55.9 49.2 9 70 55 42.9 13 64 第 114 页 共 230 页
轮 式 装 载 机 90 82.9 65.9 59.3 52.9 36 167 推 土 机 82 74.9 57.9 51.3 44.9 16 72 各 类 压 路 机 80 72.9 55.9 49.2 9 42.9 13 64 重 型 运 输 车 82 74.9 57.9 51.3 44.9 16 72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88 80.9 63.9 57.3 50.9 31 131 商 砼 搅 拌 车 85 77.9 60.9 54.3 47.9 22 96 摊 铺 机 87 79.9 62.9 56.3 49.9 27 115 打 桩 机 100 92.9 75.9 69.3 62.9 93 446 静 力 压 桩 机 70 62.9 45.9 39.3 32.9 4 22 2.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将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产 生 影 响, 施 工 期 应 予 以 关 注, 但 相 对 营 运 期 来 说, 施 工 期 为 短 期 行 为, 敏 感 点 所 受 的 在 噪 声 影 响 也 主 要 是 发 生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的 短 暂 施 工 过 程 中 本 评 价 根 据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的 特 点, 假 设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的 情 景, 预 测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在 施 工 场 界 处 的 噪 声 影 响 第 115 页 共 230 页
表 6.2-4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序 号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路 段 施 工 机 械 受 影 响 敏 感 点 距 施 工 点 距 离 处 噪 声 预 测 值 (db(a)) 20 40 60 100 200 300 400 1 工 程 前 期 原 有 路 面 清 除 绕 城 高 速 拼 宽 段 集 贤 路 改 造 段 液 压 破 碎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交 通 设 计 院 80.2 74.1 70.6 66.2 60.2 56.6 54.1 推 土 机 挖 掘 恒 大 华 府 2 路 基 填 筑 全 线 路 堤 路 段 机 装 载 机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运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交 通 设 82.4 76.4 72.9 68.4 62.4 58.9 56.4 输 车 辆 等 计 院 3. 路 面 施 工 道 路 全 线 装 载 机 摊 铺 机 压 路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交 通 设 计 院 82.0 76.0 72.5 68.0 62.0 58.5 56.0 吊 装 机 钻 孔 恒 大 华 府 4 结 构 施 工 主 线 桥 及 匝 道 桥 机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重 型 运 输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交 通 设 81.6 75.5 74.5 69.5 61.6 59.6 55.5 机 打 桩 机 等 计 院 由 上 表 6.2-4 情 景 预 测 可 知, 道 路 施 工 对 沿 线 的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较 大, 超 出 了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的 昼 间 70 db(a) 和 夜 间 55 db (A) 的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施 工 时 应 严 格 施 工 要 求, 减 轻 对 道 路 施 工 沿 线 环 保 目 标 的 影 响 噪 声 从 声 源 传 播 到 受 声 点, 受 传 播 距 离, 空 气 吸 收, 阻 挡 物 的 反 射 与 屏 障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而 产 生 衰 减 用 A 声 级 进 行 预 测 时, 其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LA(r)=LA(r0)-(Ader+Abar+Aatam+Aexc) 式 中,LA(r)- 距 声 源 r 处 的 A 声 级 ; LA(r0)- 参 考 位 置 r0 处 的 A 声 级 ; Ader- 声 波 几 何 发 散 所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 即 距 离 所 引 起 的 衰 减, 无 指 向 性 点 声 源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的 基 本 公 式 为 :Ader=20lg(r/r0); Abar- 遮 挡 物 所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 遮 挡 物 通 常 包 括 建 筑 物 墙 壁 的 阻 挡 建 筑 物 声 屏 障 效 应 以 及 植 物 的 吸 收 屏 障 效 应 等, 对 于 产 生 阻 挡 的 植 物 而 言, 只 有 通 过 密 集 的 植 物 丛 时, 才 会 对 噪 声 产 生 阻 挡 衰 减 作 用 ; 第 116 页 共 230 页
Aatam- 空 气 吸 收 所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A=αΔr/100, 其 中 α 是 每 100 m 空 气 的 吸 声 系 数, 其 值 与 温 度 湿 度 以 及 噪 声 的 频 率 有 关, 一 般 来 讲, 对 高 频 部 分 的 空 气 吸 声 系 数 很 大, 而 对 中 低 频 部 分 则 很 小,Δr 是 预 测 点 到 参 考 位 置 点 的 距 离, 当 Δr<200m 时,Aatam 近 似 为 零, 一 般 情 况 下 可 忽 略 不 计 ; Aexc- 附 加 A 声 级 衰 减 量, 附 加 声 级 衰 减 包 括 声 波 在 传 播 过 程 中 由 于 云 雾 温 度 梯 度 风 而 引 起 的 声 能 量 衰 减 及 地 面 反 射 和 吸 收, 或 近 地 面 的 气 象 条 件 所 引 起 的 衰 减 一 般 情 况 下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不 需 考 虑 风 云 雾 及 温 度 梯 度 所 引 起 的 附 加 影 响 但 是 遇 到 下 列 情 况 就 要 考 虑 地 面 效 应 的 影 响 : 1 预 测 点 距 声 源 50m 以 上 ; 2 声 源 距 地 面 高 度 和 预 测 点 距 地 面 高 度 的 平 均 值 小 于 3m; 3 声 源 与 预 测 点 之 间 的 地 面 为 草 地 灌 木 等 覆 盖 由 于 上 述 情 况 导 致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可 以 用 公 式 Aexc=5lg(r/r0) 计 算 由 于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主 要 属 于 中 低 频 噪 声, 因 此 单 台 设 备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预 测 公 式 为 : LA(r)=LA(r0)-Ader-Aexc=LA(r0)-25lg(r/r0) 式 中,Ader =20lg(r/r0) Aexc =5lg(r/r0) 多 个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的 总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计 算 公 式 为 : 式 中,Leqi- 第 i 个 声 源 对 某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根 据 以 上 预 测 方 法, 按 施 工 机 械 组 合 作 业 情 况, 预 测 对 项 目 地 块 周 边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为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最 近 处 的 昼 夜 影 响 在 施 工 场 界 安 装 2 米 高 度 的 实 心 围 挡, 围 挡 可 以 起 到 声 屏 障 的 作 用, 降 低 噪 声 影 响 15dB(A) 左 右, 采 取 措 施 后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6.2-5 表 6.2-5 各 施 工 阶 段 对 敏 感 点 影 响 情 况 一 览 表 [db(a)] 敏 感 点 名 称 首 排 建 筑 敏 标 准 值 首 排 建 筑 距 感 点 处 噪 声 道 路 红 线 距 离 昼 间 夜 间 贡 献 值 恒 大 华 府 53 59 55 45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43 61 60 50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43 61 60 50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74 60 60 50 第 117 页 共 230 页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在 紧 邻 道 路 施 工 场 界 的 敏 感 点, 施 工 期 昼 间 和 夜 间 噪 声 均 不 能 达 标, 夜 间 施 工 对 拟 建 道 路 两 侧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处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显 著 影 响 (>15dB), 特 别 是 对 夜 间 睡 眠 的 影 响 较 大 因 此, 施 工 期 间 应 采 取 禁 止 夜 间 (22:00-6:00) 施 工 措 施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以 减 轻 施 工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的 不 利 影 响 6.2.5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合 肥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08 年 修 正 本 ) 等 有 关 规 定, 为 减 轻 施 工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评 价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以 下 施 工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 1.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工 程 的 选 址 尽 量 选 择 在 绕 城 高 速 南 侧, 远 离 敏 感 点 集 中 区 2. 本 项 目 开 工 前 十 五 日 向 合 肥 市 环 保 局 备 案, 申 报 该 工 程 的 项 目 名 称 施 工 场 所 和 期 限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噪 声 值 以 及 所 采 取 的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情 况 ; 3.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尽 量 缩 短 施 工 时 间 以 减 轻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除 抢 修 作 业 外, 本 项 目 应 避 免 在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噪 声 污 染 的 施 工 作 业 ; 确 需 夜 间 施 工 作 业 的, 必 须 提 前 三 日 向 合 肥 市 环 保 局 提 出 申 请, 经 审 核 批 准 后, 方 可 施 工 4. 在 施 工 场 界 安 装 2 米 高 度 的 实 心 围 挡, 围 挡 可 以 起 到 声 屏 障 的 作 用, 降 低 噪 声 影 响 15dB(A) 5.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的 路 线 和 时 间 ;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尤 其 是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应 按 照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确 定 合 理 的 运 输 路 线 和 时 间, 避 开 敏 感 区 域 和 容 易 造 成 影 响 的 时 段 建 设 单 位 应 对 施 工 承 包 商 的 运 输 路 线 提 出 要 求, 要 求 承 包 商 必 须 提 供 建 材 运 输 路 线, 并 请 环 保 监 理 或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确 认 施 工 路 线 在 减 缓 噪 声 影 响 方 面 的 合 理 性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确 定 后 的 运 输 路 线 进 行 监 督, 并 可 联 合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加 强 监 督 力 度 本 环 评 建 议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尽 量 从 绕 城 高 速 南 的 集 贤 路 进 出 施 工 场 地, 可 有 效 避 开 居 民 区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6. 合 理 选 择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单 位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音 低 振 动 的 各 类 施 工 第 118 页 共 230 页
机 械 设 备, 并 尽 可 能 附 带 消 声 和 隔 音 的 附 属 设 施, 避 免 多 台 高 噪 音 的 机 械 设 备 在 同 一 时 间 段 使 用,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的 影 响 7. 禁 止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采 用 人 工 打 桩 气 打 桩 搅 拌 混 凝 土 联 络 性 鸣 笛 等 施 工 方 式 ; 运 输 机 械 各 种 大 型 设 备 应 时 常 设 专 人 维 修 保 养, 确 保 设 备 运 转 正 常, 以 免 噪 声 污 染 环 境 8.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管 理 提 倡 文 明 施 工 9. 建 设 单 位 在 进 行 工 程 预 算 时 必 须 预 留 出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所 需 的 费 用, 并 将 此 部 分 环 保 投 资 列 入 工 程 造 价 10.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噪 声 污 染,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在 靠 近 敏 感 点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时, 应 尽 量 远 离 敏 感 点, 同 时 在 施 工 场 界 距 离 敏 感 点 一 侧 设 置 移 动 式 声 屏 障, 降 低 项 目 施 工 噪 声 对 居 民 生 活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6.3.6 小 结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合 理 选 择 临 时 工 程 位 置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噪 声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6.3 施 工 期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6.3.1 扬 尘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道 路 扬 尘 主 要 由 运 输 施 工 材 料 引 起, 尤 其 是 运 输 粉 状 物 料 扬 尘 影 响 因 素 较 多, 主 要 跟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风 速 路 面 积 尘 量 和 路 面 积 尘 湿 度 等 有 关, 其 中 风 速 还 直 接 影 响 到 扬 尘 的 传 输 距 离 根 据 国 内 同 类 工 程 的 施 工 经 验,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和 定 期 洒 水 是 抑 制 施 工 扬 尘 的 最 好 办 法,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通 过 对 路 面 定 时 进 行 洒 水, 可 有 效 抑 制 扬 尘 洒 水 区 离 道 路 越 近, 洒 水 抑 尘 的 效 果 越 好 在 施 工 道 路 边 界 200m 的 距 离,TSP 的 浓 度 可 以 下 降 到 0.29mg/m 3,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第 119 页 共 230 页
表 2 中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的 要 求 (2)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路 基 路 面 施 工 过 程 的 扬 尘 浓 度 与 施 工 阶 段 有 关, 不 同 的 施 工 阶 段 扬 尘 污 染 程 度 不 同 类 比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可 看 出, 虽 然 路 基 施 工 已 经 结 束, 路 面 开 始 阶 段, 但 是 距 路 100m 以 内,TSP 日 浓 度 大 多 数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2 倍 可 见, 公 路 路 面 施 工 对 环 境 空 气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据 有 关 研 究, 当 人 长 年 接 触 颗 粒 物 浓 度 高 于 0.2mg/m 3 的 空 气 时, 其 呼 吸 系 统 病 症 增 加 另 外, 监 测 表 明, 路 基 施 工 与 路 面 施 工 相 比, 前 者 对 空 气 的 影 响 程 度 大 6.3.2 沥 青 摊 铺 施 工 污 染 本 项 目 路 面 沥 青 砼 是 采 用 SBS 面 层,SBS 的 应 用 是 苯 乙 烯 一 丁 二 烯 一 苯 乙 烯 嵌 段 共 聚 物, 可 视 为 改 性 沥 青 90# 与 石 料 的 组 成 材 料, 不 仅 可 改 善 道 路 面 层 的 结 构 性 能, 还 大 大 降 低 了 由 于 沥 青 烟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污 染 根 据 项 目 设 计 文 件, 本 项 目 路 面 均 采 用 沥 青 结 构 面 层, 沥 青 砼 从 就 近 的 商 品 砼 成 产 厂 家 购 入, 不 设 置 沥 青 搅 拌 站, 沥 青 烟 主 要 在 路 面 摊 铺 等 工 序 产 生 沥 青 烟 含 有 THC 苯 并 [a] 芘 等 有 毒 有 害 成 分, 类 比 公 路 建 设 监 测 资 料, 在 沥 青 摊 铺 施 工 点 下 风 向 100m 外 苯 并 [a] 芘 浓 度 低 于 0.002μg/m3, 符 合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的 0.0025μg/m3 的 限 值 ; 酚 在 下 风 向 60m 处 浓 度 不 超 过 0.01mg/m3,THC 在 下 风 向 60m 处 浓 度 不 超 过 0.16mg/m3, 符 合 GBl6297-1996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空 间 开 阔, 大 气 扩 散 能 力 强, 沥 青 烟 摊 铺 过 程 由 于 历 时 较 短, 其 烟 气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不 会 有 明 显 的 影 响 6.3.3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用 到 的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平 地 机 等 机 械 都 可 以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燃 油 废 气 考 虑 其 废 气 排 放 量 不 大, 影 响 范 围 比 较 局 部, 加 之 在 该 施 工 阶 段 中, 场 地 开 阔,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比 较 好, 故 其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6.3.4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会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农 作 物 植 被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因 此 需 要 采 第 120 页 共 230 页
取 及 时 洒 水 等 措 施, 减 缓 污 染 影 响 项 目 沿 线 距 路 中 心 线 200 米 范 围 内 分 布 有 众 多 敏 感 点, 如 果 不 采 取 必 要 的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扬 尘 必 然 会 对 这 些 敏 感 点 带 来 较 大 的 负 面 影 响 通 过 合 理 设 置 物 料 堆 场, 设 置 施 工 围 挡, 经 常 在 施 工 道 路 和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并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机 械,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6.3.5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为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现 场 可 能 产 生 扬 尘 的 每 个 环 节 的 严 格 管 理, 严 格 按 照 合 肥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合 肥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施 工,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1. 施 工 工 地 周 围 应 当 设 置 连 续 密 闭 的 围 挡, 围 挡 高 度 不 得 低 于 1.8 米 2. 施 工 期 间, 建 筑 结 构 脚 手 架 外 侧 设 置 密 目 式 安 全 立 网 3. 施 工 现 场 地 坪 必 须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有 条 件 的 采 取 砼 地 坪 ; 施 工 工 地 内 生 活 区 办 公 区 作 业 区 加 工 场 材 料 堆 场 地 面 车 行 道 路 应 当 进 行 硬 化 等 防 尘 处 理 ; 4. 气 象 预 报 风 力 达 到 5 级 以 上 的 天 气, 不 得 进 行 土 方 挖 填 和 转 运 爆 破 房 屋 或 者 其 他 建 ( 构 ) 筑 物 拆 除 等 作 业 5. 建 筑 垃 圾 等 无 法 在 48 小 时 内 清 运 完 毕 的, 应 当 在 施 工 工 地 内 设 置 临 时 堆 放 场 ; 临 时 堆 放 场 应 当 采 取 围 挡 遮 盖 等 防 尘 措 施 6. 运 土 卡 车 及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车 应 按 规 定 配 置 防 洒 装 备, 装 载 不 宜 过 满, 保 证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散 落 ; 并 规 划 好 运 输 车 辆 的 运 行 路 线 与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繁 华 区 交 通 集 中 区 和 居 民 住 宅 等 敏 感 区 行 驶 ; 对 环 境 要 求 高 的 路 段,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在 夜 间 运 输, 以 减 少 粉 尘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加 强 路 面 维 护 及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的 运 输 管 理, 尽 可 能 防 止 运 输 的 物 料 洒 落 装 卸 场 地 在 装 卸 前 冲 洗 干 净, 减 少 车 轮 底 盘 等 携 带 泥 土 散 落 路 面 其 他 运 输 易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物 料 的 车 辆, 应 当 采 用 密 闭 或 覆 盖, 装 载 的 散 装 物 料 不 得 超 过 车 厢 挡 板 的 高 度 ; 运 输 途 中 的 散 装 物 料 不 得 沿 途 泄 漏 散 落 或 者 飞 扬 对 运 输 过 程 中 洒 落 在 路 面 上 的 泥 土 要 及 时 清 扫, 以 减 少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并 通 过 定 时 洒 水 等 措 施 来 抑 尘 7. 按 照 规 定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第 121 页 共 230 页
8. 闲 置 3 个 月 以 上 的 土 地,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对 其 裸 露 泥 地 进 行 临 时 绿 化 或 者 铺 装 9. 堆 放 水 泥 或 者 其 他 易 飞 扬 的 细 颗 粒 建 筑 材 料, 应 当 密 闭 存 放 或 者 采 取 覆 盖 等 措 施 6.3.6 小 结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6.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6.4.1 施 工 期 固 废 (1)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应 统 一 收 集 后 交 本 地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确 保 日 产 日 清, 严 禁 随 意 堆 放 倾 倒 和 焚 烧 垃 圾 (2) 施 工 结 束 的 清 场 废 物 项 目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对 各 类 场 站 施 工 营 地 的 建 筑 进 行 清 场, 清 场 废 物 包 括 建 筑 垃 圾 零 散 的 未 利 用 的 各 类 原 材 料 边 角 料 等, 清 场 废 物 的 量 难 以 精 确 估 算 对 于 清 场 废 物, 通 常 由 施 工 单 位 回 收 利 用, 不 能 利 用 的 部 分 可 交 本 地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卫 生 填 埋 (3) 路 面 工 程 破 除 的 沥 青 和 混 凝 土 本 项 目 需 铣 刨 老 路 沥 青 面 层, 并 破 除 一 定 量 的 老 路 混 凝 土 面 板 水 稳 碎 石 和 二 灰 土 底 基 层 本 项 目 对 这 部 分 材 料 均 加 以 利 用 铣 刨 后 的 老 路 沥 青 面 层 作 为 柔 性 基 层 材 料 用 于 改 建 道 路 的 路 面 结 构 中, 原 老 路 基 层 可 采 用 破 碎 机 将 这 部 分 结 合 料 进 行 处 理, 应 用 于 路 基 填 筑, 减 少 路 基 借 土 对 换 填 的 地 表 杂 填 土 和 先 期 剥 离 的 耕 植 土 挖 除 的 不 良 地 质 土 老 路 边 坡 的 清 坡 土 等, 采 用 临 时 堆 放 待 路 基 施 工 完 成 后, 可 用 于 土 路 肩 培 土 及 美 化 绿 化 用 土 第 122 页 共 230 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的 有 关 内 容,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应 对 上 述 垃 圾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和 处 置, 防 止 出 现 二 次 污 染, 具 体 见 污 染 防 治 章 节 的 相 关 内 容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废 无 危 险 成 分, 只 要 处 理 及 时 得 当,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有 明 显 影 响 6.4.2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弃 土 建 筑 垃 圾 等 及 时 清 运, 并 做 好 清 运 前 和 堆 存 过 程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工 作 清 运 必 须 限 制 在 规 定 时 段 内 进 行, 按 指 定 路 段 行 驶 车 辆 运 输 散 体 物 和 废 弃 物 时,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做 到 装 载 适 量, 需 要 穿 越 施 工 场 地 外 区 域 的 车 辆 应 加 盖 遮 布, 出 工 地 前 做 好 外 部 清 洗, 沿 途 不 漏 泥 土 不 飞 扬 (2) 本 项 目 应 全 路 段 实 施 封 闭 型 施 工, 尽 可 能 使 施 工 期 间 的 污 染 和 影 响 控 制 在 施 工 场 地 范 围 内, 尽 量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3) 对 于 施 工 垃 圾 维 修 垃 圾, 要 求 进 行 分 类 和 处 理, 其 中 可 利 用 的 物 料, 应 重 复 利 用 或 收 购, 如 纸 质 木 质 金 属 性 和 玻 璃 质 的 垃 圾 可 供 收 购 站 再 利 用, 对 不 能 利 用 的, 应 按 要 求, 运 送 到 指 定 地 点 (4) 对 于 由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较 集 中 的 生 活 垃 圾, 应 采 用 定 点 收 集 方 式, 设 立 专 门 的 容 器 ( 如 垃 圾 箱 ) 加 以 收 集, 并 按 时 每 天 清 运 对 于 人 员 活 动 产 生 的 分 散 垃 圾, 除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教 育 外, 也 应 设 立 一 些 分 散 的 小 型 垃 圾 收 集 器, 如 废 物 箱 等 加 以 收 集, 并 派 专 人 定 时 打 扫 清 理 集 中 收 集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对 于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以 及 渣 土, 需 运 至 市 容 局 渣 土 办 指 定 地 点 ;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以 及 渣 土 运 输 过 程 中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规 定 : (1) 施 工 单 位 在 开 工 前, 应 当 与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签 订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责 任 书,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和 各 类 建 筑 垃 圾 应 当 及 时 清 理, 保 持 施 工 现 场 整 洁 ; (2)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出 入 口 的 道 路 应 当 硬 化, 配 置 相 应 的 冲 洗 设 施, 车 辆 冲 洗 干 净 后, 方 可 驶 离 工 地 ; (3) 按 照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的 时 间 路 线 地 点 运 输 和 倾 倒 建 筑 垃 圾, 禁 止 偷 倒 乱 倒 ; 第 123 页 共 230 页
(4)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车 辆 应 当 采 取 密 闭 措 施, 不 得 超 载 运 输, 不 得 车 轮 带 泥, 不 得 遗 撒 泄 漏 (5)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作 业 时,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督 促 运 输 单 位 在 清 运 时 间 内 组 织 人 力 物 力 或 委 托 专 业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服 务 单 位 做 好 沿 途 的 污 染 清 理 工 作 ; 清 运 过 程 中 造 成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损 坏 的, 应 予 以 赔 偿 6.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项 目 区 的 生 态 影 响 主 要 是 工 程 占 地 对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影 响, 道 路 工 程 建 设 改 变 项 目 区 原 有 动 植 物 生 存 环 境 以 及 道 路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6.5.1 工 程 占 地 对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道 路 改 建 工 程, 不 改 变 原 有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会 给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6.5.2 对 项 目 区 动 植 物 生 存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植 被 主 要 为 绕 城 高 速 两 侧 的 景 观 绿 化, 占 用 的 天 然 植 被 很 少, 对 沿 线 自 然 植 被 的 影 响 小 道 路 占 用 的 人 工 植 被 将 由 道 路 工 程 的 景 观 绿 化 进 行 有 效 的 补 偿, 临 时 用 地 占 用 的 空 地 在 项 目 运 营 期 给 予 绿 化 恢 复 绿 化 工 程 量 为 新 增 绿 化 面 积 85032m 2, 迁 移 绿 化 面 积 91442m 2 6.5.3 水 土 流 失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本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对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根 据 本 工 程 施 工 特 点, 工 程 建 设 对 项 目 区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属 于 人 为 活 动 的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中, 人 为 活 动 将 使 地 表 结 构 被 破 坏, 在 降 雨 地 表 径 流 等 自 然 因 子 的 综 合 影 响 下, 导 致 项 目 区 水 土 流 失 剧 烈 增 加, 主 要 表 现 如 下 : 1) 匝 道 工 程 区 : 公 路 施 工 过 程 中 因 开 挖 扰 动 地 表, 原 有 表 土 与 植 被 之 间 的 平 衡 关 系 失 调, 表 土 层 抗 蚀 能 力 减 弱, 在 雨 滴 打 击 和 水 流 冲 刷 以 及 风 蚀 作 用 下 易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公 路 填 方 路 段 由 砂 土 石 料 堆 垫 经 过 分 层 压 实 后 形 成, 虽 然 内 部 结 构 紧 密, 但 边 坡 表 层 结 构 比 较 松 散, 易 发 生 片 蚀 浅 沟 蚀 等 形 式 的 水 土 的 流 失 ; 挖 方 路 基 产 生 新 的 坡 面, 边 坡 质 地 有 土 质 石 质 和 土 石 混 合 质, 由 于 边 坡 坡 度 大, 暴 雨 时 极 易 产 生 剧 烈 水 力 侵 蚀, 且 在 降 雨 作 用 下 很 容 易 诱 发 小 型 崩 塌 滑 坡 等 第 124 页 共 230 页
2) 临 时 堆 土 区 : 堆 土 形 成 新 的 边 坡 裸 露 面, 易 受 降 雨 径 流 冲 刷, 暴 雨 时 极 易 产 生 剧 烈 水 力 侵 蚀, 且 易 诱 发 小 型 崩 塌 等 造 成 的 重 力 侵 蚀 3) 附 属 设 施 区 : 场 平 过 程 中 开 挖 扰 动 以 及 人 为 践 踏 等 改 变 土 体 结 构, 使 的 表 层 土 壤 抗 蚀 力 显 著 降 低, 极 易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填 方 路 段 的 边 坡 表 层 结 构 比 较 松 散 易 发 生 片 蚀 浅 沟 蚀 等 形 式 的 水 土 流 失 4) 施 工 道 路 : 在 道 路 施 工 过 程 中, 因 开 挖 扰 动 使 得 表 土 层 抗 蚀 能 力 减 弱, 在 雨 滴 打 击 和 水 流 冲 刷 作 用 下 易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填 方 路 段 的 边 坡 表 层 结 构 比 较 松 散, 易 发 生 片 蚀 浅 沟 蚀 等 形 式 的 水 土 流 失 2.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范 围 和 预 测 时 段 (1)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范 围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范 围 即 为 各 防 治 分 区 的 扰 动 面 积, 预 测 单 元 应 为 工 程 建 设 扰 动 地 表 的 时 段 扰 动 形 式 总 体 相 同, 且 扰 动 强 度 和 特 点 大 体 一 致 的 区 域 根 据 以 上 要 求, 结 合 项 目 区 域 的 自 然 概 况 工 程 布 局 以 及 施 工 特 点,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范 围 包 括 匝 道 工 程 区 附 属 设 施 区 及 临 时 堆 土 区 (2)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根 据 本 工 程 施 工 建 设 的 特 点, 以 及 各 单 项 工 程 施 工 时 段, 结 合 项 目 区 降 雨 季 节 等,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按 照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分 为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和 自 然 恢 复 期 三 个 时 段 本 项 目 为 建 设 类 项 目, 运 行 期 不 需 进 行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各 施 工 单 元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见 表 6.5-1 表 6.5-1 预 测 分 区 ( 单 元 ) 工 程 建 设 期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划 分 一 览 表 预 测 时 段 ( 年 )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匝 道 工 程 区 0.25 2.25 2.0 附 属 设 施 区 0.25 2.25 2.0 临 时 堆 土 区 / 2.25 2.0 3.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侧 评 价 (1) 预 测 方 法 据 项 目 区 域 土 壤 侵 蚀 的 背 景 资 料 和 工 程 建 设 特 点, 项 目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为 第 125 页 共 230 页
水 力 侵 蚀,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将 采 用 专 家 预 测 和 经 验 公 式 法, 要 确 定 原 土 地 利 用 条 件 下 的 水 土 流 失 背 景 值 ; 另 一 方 面 要 通 过 相 关 的 调 查 分 析, 确 定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再 塑 地 貌 的 上 壤 侵 蚀, 按 照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W=F A P T 式 中 :W 某 施 工 区 水 土 流 失 量 (t) F 加 速 侵 蚀 面 积 (km 2 ); A 加 速 侵 蚀 系 数, 本 工 程 A 值 取 0.65~2.0; P 原 生 地 貌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t/krn 2 a); T 侵 蚀 时 间 (a)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区 域 背 景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取 值 为 300t/km2 a 本 工 程 预 测 采 用 值 见 表 6.5-2 表 6.5-2 扰 动 后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取 值 表 序 号 预 测 单 元 扰 动 后 侵 蚀 模 数 取 值 (t/km 2 a)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1 匝 道 工 程 区 7742 7742 800 2 附 属 设 施 区 6967.8 6967.8 / 3 临 时 堆 土 区 / 8516.2 800 本 工 程 总 占 地 20.02hm 2, 因 此 本 工 程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为 20.02hm 2 (2) 预 测 结 果 及 其 分 析 根 据 上 式 公 式 及 有 关 系 数, 施 工 占 地 情 况, 计 算 出 本 工 程 施 工 区 水 土 流 失 背 景 值,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方 法 确 定 的 预 测 参 数 以 及 各 施 工 单 元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共 可 能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为 4098.46t, 其 中 背 景 水 土 流 失 量 231.95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3866.51t, 见 表 6.5-3 表 6.5-3 本 工 程 可 能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成 果 表 预 测 单 元 预 测 时 段 土 壤 侵 蚀 背 景 扰 动 后 侵 蚀 模 侵 蚀 面 积 侵 蚀 时 间 背 景 流 失 预 测 流 失 量 新 增 流 失 量 值 (t/km 2.a) 数 (t/km 2.a)(hm 2 ) (a) 量 (t) (t) (t) 匝 道 工 程 区 施 工 准 备 期 300 7742 16.62 0.25 12.47 321.68 309.21 施 工 期 300 7742 16.62 2.25 112.19 2895.12 2782.93 自 然 恢 复 期 300 800 11.5 2 69.00 184.00 115.00 小 计 193.66 3400.80 3207.14 附 属 设 施 工 准 备 期 300 6967.8 1.9 0.25 1.43 33.10 31.67 第 126 页 共 230 页
施 区 施 工 期 300 6967.8 1.9 2.25 12.82 297.87 285.05 临 时 堆 土 区 自 然 恢 复 期 300 800 0.82 2 4.92 13.12 8.20 施 工 期 小 计 19.17 344.09 324.92 临 时 堆 土 区 顶 面 临 时 堆 土 区 坡 面 300 8516.2 0.3 2.25 2.03 57.48 55.45 300 10219.44 1.1 2.25 7.42 252.93 245.51 其 它 300 8516.2 0.1 2.25 0.67 19.16 18.49 自 然 恢 复 期 300 800 1.5 2 9.00 24.00 15.00 小 计 19.12 353.57 334.45 合 计 231.95 4098.46 3866.51 由 上 述 可 知,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由 于 扰 动 和 破 坏 了 原 地 貌, 加 剧 了 建 设 区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建 设 期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为 4098.47t, 其 中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3866.52t 若 不 采 取 有 效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将 对 工 程 及 周 边 的 水 土 资 源 及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其 危 害 主 要 表 现 在 : 1) 对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影 响 通 过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可 以 看 出,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对 地 面 扰 动 强 度 加 大, 改 变 损 坏 了 项 目 区 原 有 地 貌 植 被 及 土 壤 结 构, 在 不 同 程 度 上 对 原 有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造 成 破 坏 和 损 毁, 使 土 地 丧 失 了 原 有 的 抗 蚀 能 力, 导 致 项 目 区 内 土 壤 侵 蚀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量 增 加 如 不 采 取 有 效 的 水 土 保 持 防 护 措 施, 出 现 强 降 雨 时 易 产 生 较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影 响 建 设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及 企 业 正 常 运 行 2) 对 工 程 周 边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整 个 工 程 的 建 设 期 间,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原 生 地 貌 的 改 变 土 体 结 构 的 破 坏 地 表 的 大 面 积 裸 露 松 散 土 体 的 临 时 堆 存, 为 水 土 流 失 的 发 生 创 造 了 条 件 由 于 工 程 地 处 江 淮 丘 陵 区, 如 不 对 项 目 区 内 的 水 土 流 失 进 行 有 效 防 治, 在 强 降 雨 的 情 况 下, 工 程 所 在 区 内 大 量 流 失 的 固 体 物 质 势 必 埋 压 下 游 耕 地, 淤 积 下 游 河 道 沟 渠, 抬 高 河 床, 严 重 的 会 造 成 河 道 堵 塞, 影 响 行 洪, 对 下 游 人 民 的 生 产 生 活 安 全 构 成 严 重 威 胁 3) 对 社 会 的 影 响 该 工 程 建 设 为 加 快 本 地 区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增 强 乡 镇 财 政 实 力 增 加 农 村 剩 余 劳 动 力 就 业 提 高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但 如 果 不 采 取 必 要 的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的 建 设 必 将 破 坏 该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区 域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势 必 加 大 第 127 页 共 230 页
该 地 区 居 民 与 企 业 之 间 的 矛 盾, 同 时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将 会 直 接 影 响 该 区 域 的 投 资 与 环 境 建 设, 阻 碍 该 区 域 的 建 设 与 发 展 4 水 土 流 失 缓 解 措 施 (1) 总 体 布 局 1) 对 匝 道 工 程 区 及 附 属 设 施 区 主 要 是 做 好 预 防 保 护 措 施 及 土 石 方 平 衡 的 合 理 调 运 利 用, 优 化 施 工 工 艺, 尽 量 减 少 弃 渣 量, 做 好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临 时 拦 挡 排 水 沉 沙 覆 盖 等 防 护 措 施, 注 意 植 被 绿 化, 改 善 和 恢 复 生 态 景 观 ; 其 中 的 临 时 堆 土 场 做 好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 2) 对 临 时 堆 土 场 主 要 是 采 取 临 时 排 水 覆 盖 等 措 施, 对 临 时 堆 土 做 好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对 迹 地 进 行 场 地 清 理 和 平 整, 恢 复 种 植 林 草 (2) 防 治 措 施 体 系 本 方 案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体 系 划 分 为 匝 道 工 程 区 附 属 设 施 区 及 临 时 堆 土 区 等 3 个 区, 提 出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要 求 各 分 区 主 要 防 治 措 施 如 下 : 1) 匝 道 工 程 防 治 区 1 工 程 措 施 : 匝 道 路 基 排 水 及 沉 砂 施 工 期 间 对 主 体 已 列 的 排 水 沟 临 时 修 建 土 质 排 水 沟, 采 取 永 临 结 合 的 方 式, 后 期 硬 化 为 永 久 排 水 设 施, 施 工 前 首 先 对 有 表 土 覆 盖 区 域 采 取 表 土 剥 离 措 施 2 植 物 措 施 : 边 坡 防 护, 道 路 边 坡 绿 化 及 两 侧 绿 化 美 化 措 施 等 3 临 时 措 施 : 路 基 施 工 中 填 方 路 肩 边 缘 顺 路 肩 设 置 挡 水 土 埂 路 基 临 时 防 护 路 基 两 侧 临 时 排 水 等 措 施 2) 附 属 设 施 区 1 工 程 措 施 : 表 土 剥 离 措 施 ; 排 水 措 施 等 2 植 物 措 施 : 对 南 侧 边 坡 及 场 内 以 乔 灌 木 结 合 为 主 的 植 被 结 构 来 绿 化, 3 临 时 措 施 : 在 施 工 营 地 周 边 设 置 简 易 排 水 沟 末 端 设 置 沉 砂 池, 并 与 周 边 市 政 排 水 相 衔 接 3) 临 时 堆 土 区 4)1 工 程 措 施 : 施 工 完 毕 后 对 本 区 深 翻 50cm,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后 归 还 当 地 进 行 覆 第 128 页 共 230 页
绿 2 植 物 措 施 : 施 工 结 束 后, 本 区 地 面 高 程 高 于 或 者 等 于 周 边, 采 取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的 方 式 恢 复 为 林 草 用 地, 3 临 时 措 施 : 在 堆 土 场 周 边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并 与 路 基 永 久 排 水 沟 相 连, 在 各 处 简 易 排 水 沟 末 端 设 沉 沙 池 一 座 6.5.4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属 于 Ⅱ 丘 陵 岗 地 生 态 区 Ⅱ4 巢 湖 盆 地 农 业 与 城 镇 生 态 亚 区 Ⅱ4-3 合 肥 城 市 及 城 郊 农 业 生 态 功 能 区 项 目 为 道 路 改 建 工 程, 不 改 变 原 有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会 给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6.6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周 边 目 前 分 布 了 居 住 小 区 企 业 单 位 等, 故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会 对 居 民 工 作 人 员 出 行 等 社 会 生 活 产 生 影 响 同 时, 由 于 道 路 施 工 将 对 现 有 交 通 产 生 干 扰, 在 施 工 期 内,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现 有 交 通 正 常 运 行 为 减 少 这 种 现 象, 使 道 路 畅 通, 避 免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施 工 方 应 在 施 工 路 段 设 置 前 方 施 工 减 慢 车 速 前 方 施 工 绕 道 行 使 的 警 示 牌, 通 行 车 辆 较 大 的 路 段 必 要 时, 应 在 施 工 路 段 设 专 人 负 责 指 挥 来 往 车 辆 的 通 行 第 129 页 共 230 页
第 七 章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7.1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7.1.1 路 面 径 流 1 源 强 分 析 公 路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后, 各 种 类 型 车 辆 排 放 尾 气 中 所 携 带 的 污 染 物 在 路 面 沉 积 汽 车 轮 胎 磨 损 的 微 粒 车 架 上 粘 带 的 泥 土 车 辆 制 动 时 散 落 的 污 染 物 及 车 辆 运 行 工 况 不 佳 时 泄 漏 的 油 料 等, 都 会 随 降 雨 产 生 的 路 面 径 流 进 入 道 路 的 排 水 系 统 并 最 终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其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有 石 油 类 有 机 物 和 悬 浮 物 等 这 些 污 染 物 进 入 水 体 后, 将 对 沿 线 水 体 产 生 一 定 的 污 染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的 因 素 众 多, 包 括 降 雨 量 降 雨 历 时 与 车 流 量 有 关 的 路 面 及 大 气 污 染 程 度 两 场 降 雨 之 间 的 间 隔 时 间 路 面 宽 度 灰 尘 沉 降 量 和 前 期 干 旱 时 间 纳 污 路 段 长 度 等 根 据 类 比 分 析, 降 雨 时 路 面 径 流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7.1-1 所 示 : 表 7.1-1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变 化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位 :mg/l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均 值 SS 231.42~158.52 185.52~90.36 90.36~18.71 100 石 油 类 22.30~19.74 19.74~3.12 3.12~0.21 11.25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地 面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浓 度 比 较 高, 半 小 时 后, 其 浓 度 随 着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较 快, 降 雨 历 时 40 分 钟 之 后, 路 面 基 本 被 冲 洗 干 净 2 排 水 去 向 本 工 程 雨 水 管 道 隶 属 于 塘 西 河 雨 水 系 统, 雨 水 最 终 排 入 塘 西 河 本 段 汇 水 面 积 6.0ha( 路 面 面 积 为 2ha, 绿 化 坡 面 面 积 4ha), 在 集 贤 路 与 杨 林 路 北 侧 设 置 调 蓄 池 一 座, 调 蓄 大 小 约 1800m 3, 调 蓄 后 流 量 为 0.9m 3 /s 设 计 采 用 偏 沟 式 雨 水 口, 经 雨 水 管 沟 接 入 集 贤 路 雨 水 管 网, 进 入 塘 西 河 雨 水 系 统, 最 终 排 入 塘 西 河 3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第 130 页 共 230 页
根 据 国 内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监 测 经 验, 路 面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后 可 能 在 局 部 狭 小 的 区 域 内 造 成 浓 度 的 瞬 时 升 高, 但 随 着 流 动 过 程 不 断 与 河 水 充 分 混 合 稀 释, 其 对 这 些 河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升 高 的 贡 献 微 乎 其 微 本 评 价 认 为, 路 面 径 流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是 十 分 轻 微 的, 不 会 改 变 水 体 的 水 质 类 别 7.1.2 收 费 管 理 区 生 活 污 水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8t/d,2916t/a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排 入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网, 经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派 河, 对 项 目 区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7.2 运 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7.2.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道 路 主 要 为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不 属 于 城 市 快 速 路 和 主 干 道,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汽 车 尾 气 及 扬 尘 及 道 路 扬 尘, 沿 线 平 坦 开 阔,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规 定, 本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7.2.2 气 候 特 征 项 目 区 域 气 候 特 征 属 北 亚 热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区, 气 候 温 和, 雨 量 适 中, 光 照 充 足, 无 霜 期 长, 春 季 (3-5 月 ) 气 温 回 暖 迅 速, 雨 水 明 显 增 多, 时 晴 时 雨, 时 冷 时 暖, 常 有 寒 流 入 侵, 有 时 有 低 温 连 阴 雨, 倒 春 寒, 晚 霜 冻 夏 季 (4-8 月 ) 日 照 强, 温 度 高, 水 份 蒸 发 快, 降 雨 集 中, 多 雷 暴 雨, 间 有 台 风, 龙 卷 风, 冰 雹, 有 些 年 份 被 副 热 带 高 压 控 制, 酷 热 少 雨, 造 成 干 旱 秋 季 (9-11 月 ) 多 晴 天, 降 温 快, 雨 量 骤 减, 常 有 秋 旱, 有 时 也 有 阴 雨 连 绵 冬 季 (12-2 月 ) 北 方 冷 空 气 入 侵 频 繁, 雨 雪 偏 少, 多 干 冷 7.2.3 地 面 气 象 要 素 根 据 合 肥 市 气 象 站 近 二 十 年 (1995 年 ~2014 年 ) 的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分 析 本 地 区 污 染 气 象 合 肥 气 象 台 站 经 度 为 117 18 E, 纬 度 为 31 47 N, 地 面 海 拔 为 27m 合 肥 市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7.2-1 和 图 7.2-1 第 131 页 共 230 页
表 7.2-1 合 肥 市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统 计 表 单 位 :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年 温 度 3.0 5.9 10.2 16.6 22 25.6 16.5 月 份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温 度 28.6 27.7 23.7 18 11.2 5.5 图 7.2-1 合 肥 市 温 度 变 化 图 从 表 7.2-1 和 图 7.2-1 可 知, 合 肥 市 全 年 平 均 气 温 为 16.5, 其 中 夏 季 气 温 明 显 高 于 其 余 季 节, 其 中 以 7 月 温 度 最 高, 平 均 为 28.6,1 月 温 度 最 低, 平 均 为 3.0 合 肥 市 平 均 风 速 日 变 化 和 风 速 的 月 份 变 化 统 计 见 表 7.2-2 和 图 7.2-2 表 7.2-2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变 化 单 位 :m/s 月 份 风 速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2.5 2.7 3 3.1 2.9 2.8 2.9 2.6 2.5 2.4 2.5 2.5 2.7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 第 132 页 共 230 页
表 7.2-2 合 肥 地 面 风 速 日 变 化 和 月 变 化 图 合 肥 市 年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见 表 7.2-3 表 7.2-3 1995-2014 年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小 时 (h) 风 速 (m/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春 季 2.2 2.1 2.1 2.1 2.1 2.1 2.3 2.6 2.9 3.1 3.2 3.4 夏 季 2.1 2.1 2.1 2.1 2.1 2.1 2.3 2.6 2.9 3.1 3.2 3.4 秋 季 1.8 1.8 1.8 1.8 1.7 1.8 1.8 2.0 2.3 2.5 2.7 2.7 冬 季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3 2.6 2.8 2.9 小 时 (h) 风 速 (m/s)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春 季 3.4 3.5 3.5 3.4 3.2 2.8 2.5 2.4 2.4 2.3 2.2 2.2 夏 季 3.4 3.5 3.5 3.4 3.2 2.8 2.5 2.4 2.4 2.3 2.2 2.2 秋 季 2.8 2.8 2.7 2.6 2.3 2.1 2.0 2.0 1.9 1.9 1.9 1.8 冬 季 2.9 2.9 3.0 2.8 2.5 2.2 2.1 2.1 2.1 2.1 2.0 2.0 由 表 7.2-2 表 7.2-3 及 图 7.2-2 可 以 看 出, 合 肥 市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7m/s, 该 区 域 地 面 各 月 风 速 变 化 较 为 规 律, 春 季 和 夏 季 风 速 最 高, 秋 季 风 速 最 低, 一 年 中 以 10 月 份 风 速 最 小,3 4 月 份 风 速 最 大 ; 平 均 风 速 日 变 化 较 为 规 律, 日 出 后 风 速 逐 渐 增 大, 到 中 午 达 到 风 速 最 大, 然 后 风 速 逐 渐 减 小, 到 凌 晨 风 速 达 到 最 小, 风 速 最 小 白 天 风 速 明 显 大 于 夜 间, 这 说 明 该 区 域 白 天 更 有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扩 散 合 肥 市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见 表 7.2-4; 年 均 风 频 季 节 变 化 及 年 变 化 见 表 7.2-5 第 133 页 共 230 页
风 向 风 频 (%) 表 7.2-4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单 位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一 月 6.9 7.0 8.7 7.3 9.2 6.5 6.5 4.3 3.2 3.1 2.0 1.5 4.3 7.0 7.9 7.9 6.7 二 月 5.4 4.3 9.1 9.1 12.4 9.0 6.2 5.4 4.7 2.6 1.9 1.4 2.7 4.8 7.7 6.5 6.9 三 月 4.8 4.7 7.5 9.3 13.3 9.2 9.0 7.1 6.0 3.6 2.0 1.3 2.7 3.8 5.4 6.2 3.9 四 月 4.0 4.1 5.3 6.9 11.0 10.6 10.5 7.9 9.0 5.3 1.9 1.2 2.6 4.2 5.3 6.8 3.5 五 月 4.3 1.8 4.8 5.8 11.5 9.3 10.1 8.1 8.9 5.7 2.9 2.3 3.2 4.6 6.8 5.8 4.2 六 月 2.2 1.7 4.4 5.8 12.6 11.5 11.6 8.9 11.6 7.5 3.6 1.9 2.3 3.0 3.8 4.3 3.4 七 月 2.3 1.8 3.8 6.0 9.5 9.1 8.5 9.0 15.9 10.9 4.1 1.9 2.2 2.5 4.2 4.3 4.2 八 月 6.0 4.9 9.2 8.5 12.5 7.3 6.4 4.5 7.1 4.4 2.6 1.6 2.7 3.4 6.0 8.3 4.7 九 月 8.2 6.9 11.1 10.2 12.8 8.0 5.4 3.0 2.9 2.3 1.8 1.4 2.7 3.1 7.3 7.6 5.4 十 月 6.8 4.9 7.7 10.2 10.7 7.1 4.2 3.4 3.5 3.2 2.2 2.2 3.1 5.1 8.0 8.8 9.0 十 一 月 5.8 4.8 6.0 5.8 8.9 7.7 7.6 5.2 5.2 2.9 2.3 2.0 3.9 5.8 9.2 7.8 9.1 十 二 月 6.5 4.6 6.6 6.1 8.5 5.5 6.9 5.6 3.8 3.6 2.6 1.8 4.1 6.8 10.0 9.4 7.5 表 7.2-5 年 均 风 频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风 向 风 频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 季 6.2 5.3 8.1 7.5 10.0 7.0 6.5 5.1 3.9 3.1 2.2 1.6 3.7 6.2 8.6 8.0 7.0 夏 季 4.4 3.5 5.9 7.3 11.9 9.7 9.9 7.7 8.0 4.9 2.3 1.6 2.8 4.2 5.8 6.3 3.8 秋 季 3.5 2.8 5.8 6.8 11.5 9.3 8.8 7.5 11.5 7.6 3.4 1.8 2.4 3.0 4.7 5.7 4.1 冬 季 6.9 5.5 8.3 8.7 10.8 7.6 5.7 3.9 3.9 2.8 2.1 1.9 3.2 4.6 8.1 8.1 7.9 年 平 均 5.3 4.3 7.0 7.6 11.1 8.4 7.7 6.1 6.8 4.6 2.5 1.7 3.0 4.5 6.8 7.0 5.7 第 134 页 共 230 页
由 表 7.2-5 绘 出 年 季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 见 图 7.2-3) 图 7.2-3 全 年 和 四 季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第 135 页 共 230 页
由 表 7.2-5 和 图 7.2-3 所 示, 评 价 区 域 全 年 风 频 最 大 的 风 向 是 E 风 ( 风 频 为 11.6%),ESE 风 ( 风 频 为 8.8%),SE 风 ( 风 频 为 8.2%) 由 于 全 年 连 续 三 个 风 向 角 的 风 频 之 和 小 于 30%( 风 频 之 和 为 28.2%),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主 导 风 向 不 明 显 7.2.4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根 据 工 程 分 析,2019 年 2024 年 2032 年 各 路 段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7.2-6 表 7.2-6 运 营 期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源 强 单 位 :mg/(s m) 年 份 CO NO2 2019 年 2.5344 0.1106 2024 年 4.0921 0.1820 2032 年 5.6392 0.2340 7.2.5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表 8-19 可 知, 本 项 目 2019 年 2024 年 和 2031 年 机 动 车 尾 气 中 CO NO2 的 排 放 速 率 均 较 低 汽 车 尾 气 是 随 距 离 道 路 增 加 而 随 之 衰 减 的, 一 般 情 况 下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大 多 出 现 在 路 面 范 围 内, 随 着 距 离 增 加,CO NO2 会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衰 减 本 工 程 虽 然 设 计 中 期 远 期 车 流 量 增 加, 但 是 相 对 的, 同 时 上 路 车 辆 将 执 行 更 严 格 的 排 放 标 准, 大 多 数 车 辆 能 够 满 足 国 Ⅲ 标 准 或 更 为 严 格 的 标 准, 对 道 路 两 侧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将 进 一 步 减 小 总 体 而 言, 营 运 期 汽 车 尾 气 对 沿 线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7.3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工 作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 另 一 废 物 来 自 行 驶 车 辆 抛 洒 的 垃 圾 事 故 时 被 遗 弃 的 废 物 乘 客 丢 弃 垃 圾 等 营 运 期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人 员 共 94 人, 人 均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0.5kg/d 估 算, 生 活 垃 圾 产 量 为 17.15t/a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7.4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污 染 防 治 减 缓 措 施 拟 建 工 程 进 入 营 运 期 后,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于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对 噪 声 总 体 辐 射 水 平 及 敏 感 点 受 到 的 噪 声 影 响 作 出 预 测 和 评 价, 有 助 于 制 定 第 136 页 共 230 页
合 理 的 降 噪 措 施, 同 时 为 沿 线 规 划 提 供 环 保 依 据 7.4.1 预 测 模 式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公 路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预 测 基 本 模 式 HJ2.4-2009 为 最 新 修 订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导 则 中 根 据 国 内 外 新 的 研 究 成 果 对 工 业 企 业 公 路 ( 道 路 ) 铁 路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 机 场 飞 机 噪 声 预 测 公 式 进 行 了 补 充 和 修 正 其 中 推 荐 的 公 路 ( 道 路 )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体 现 了 公 路 ( 道 路 )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预 测 研 究 的 最 新 成 果, 与 以 往 模 式 相 比, 更 能 反 映 当 今 公 路 ( 道 路 )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的 状 况 本 项 目 为 绕 城 高 速 互 通, 运 营 期 噪 声 源 为 道 路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符 合 该 模 式 的 适 用 条 件, 可 以 应 用 该 模 式 进 行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7.4.2 预 测 内 容 (1) 水 平 声 场 分 布 预 测 : 预 测 项 目 各 匝 道 (A B C D E F G H I 匝 道 )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及 集 贤 路 项 目 段 车 辆 噪 声 贡 献 叠 加 值 在 项 目 区 200m 范 围 内 的 分 布 情 况 预 测 时 考 虑 了 道 路 纵 断 面 路 面 结 构 纵 坡 以 及 障 碍 物 等 的 影 响 (2) 水 平 预 测 断 面 : 预 测 典 型 路 段 的 水 平 断 面 声 场 分 布 选 择 桩 号 BK0+133 断 面 (3) 预 测 点 : 预 测 项 目 各 匝 道 (A B C D E F G H I 匝 道 )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及 集 贤 路 项 目 段 车 辆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叠 加 影 响, 逐 点 预 测 沿 线 敏 感 点 处 噪 声 影 响, 统 计 超 标 及 超 现 状 情 况 敏 感 点 预 测 中 预 测 点 位 置 的 选 择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 1 预 测 各 敏 感 点 临 路 首 排 建 筑 处 及 第 二 排 建 筑 的 声 级 ; 2 对 于 三 层 以 下 ( 含 三 层 ) 的 敏 感 建 筑, 不 预 测 垂 向 噪 声 分 布 7.4.3 预 测 时 段 车 流 量 (1) 预 测 时 段 营 运 近 期 (2019 年 ) 营 运 中 期 (2024 年 ) 营 运 远 期 (2032 年 ) (2) 预 测 车 流 量 参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JTG B03-2006) 中 第 137 页 共 230 页
的 相 关 要 求 及 项 目 工 可 提 供 的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本 次 预 测 评 价 确 定 2019 年 2024 年 2032 年 作 为 预 测 水 平 年, 分 别 代 表 项 目 建 成 运 行 后 的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期 根 据 前 文 交 通 量 预 测, 拟 建 互 通 立 交 预 测 交 通 量 见 表 2.3-2~2.3-14 (3) 计 算 行 车 速 度 本 互 通 立 交 单 向 双 车 道, 设 计 时 速 40km/h 收 费 站 处 按 时 速 20km/h 计 算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设 计 时 速 120km/h, 集 贤 路 设 计 时 速 60km/h 7.4.4 预 测 说 明 本 次 评 价 中, 敏 感 点 监 测 值 为 其 现 状 值, 本 项 目 对 敏 感 点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为 贡 献 值 ; 营 运 期 绕 城 高 速 和 集 贤 路 现 状 车 流 量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为 背 景 值, 项 目 引 起 的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和 集 贤 路 诱 增 车 流 量 及 互 通 匝 道 车 流 量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为 贡 献 值 敏 感 点 营 运 期 噪 声 预 测 值 为 贡 献 值 与 背 景 值 的 叠 加 本 项 目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均 采 用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路 面 结 构, 该 路 面 具 有 一 定 的 降 噪 作 用, 具 体 降 噪 效 果 与 车 种 车 速 等 有 关, 通 常 40-60km/h 的 行 车 速 度 下, 该 路 面 降 噪 量 约 为 3~5dB(A) 本 环 评 分 别 预 测 在 未 设 置 声 屏 障 及 设 置 声 屏 障 两 种 情 况 下 项 目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7.4.5 主 要 预 测 参 数 1 基 本 预 测 模 式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第 i 类 车 等 效 声 级 的 预 测 模 式 : L eq ( h) i N i 7.5 1 2 ( L0 ) 10lg E i 10lg 10lg L 16 ViT r 式 中 : L ( h) 第 i 类 车 的 小 时 等 效 声 级,dB(A); eq i ( L OE ) i 第 i 类 车 速 度 为 i V,km/h; 水 平 距 离 为 7.5m 处 的 能 量 平 第 138 页 共 230 页
均 A 声 级,dB(A); /h; N i 昼 间, 夜 间 通 过 某 个 预 测 点 的 第 i 类 车 平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辆 r 从 车 道 中 心 线 到 预 测 点 的 距 离,m; V i 第 i 类 车 的 平 均 车 速,km/h; T 计 算 等 效 声 级 的 时 间,1h; 1 2 预 测 点 到 有 限 长 路 段 两 端 的 张 角, 弧 度, 见 图 7-3 A B 1 2 P 图 7.4-1 有 限 路 段 的 修 正 函 数,A B 为 路 段,P 为 预 测 点 L 由 其 他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L L 1 L2 L3 L 1 L坡 度 L路 面 L 2 A atm A gr A bar A misc 式 中 : L 1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L 坡 度 L 路 面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dB(A); 公 路 路 面 材 料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L 2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dB(A); L 3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总 车 流 等 效 声 级 为 L eq 修 正 量 和 衰 减 量 的 计 算 ( T ) 10lg 10 10 10 0.1Leq( h) 大 0.1Leq( h) 中 0.1Leq( h) 小 第 139 页 共 230 页
1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 L 1 ) a) 纵 坡 修 正 量 ( L坡 度 )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L坡 度 大 型 车 : L 98 坡 度 中 型 车 : L 73 坡 度 小 型 车 : L 50 坡 度 db(a); db(a); db(a); 式 中 : 公 路 纵 坡 坡 度 ;% b) 路 面 修 正 量 ( L路 面 ) 不 同 路 面 的 噪 声 修 正 量 见 表 7.4-2 路 面 类 型 表 7.4-2 常 见 路 面 噪 声 修 正 量 单 位 db(a)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修 正 量 km/h 30 40 50 沥 青 混 凝 土 0 0 0 水 泥 混 凝 土 1.0 1.5 2.0 2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 L2 ) a) 障 碍 物 衰 减 量 ( A bar ) 声 屏 障 衰 减 量 ( A bar ) 计 算 无 限 长 声 屏 障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 :f 声 波 频 率,HZ; 声 程 差,m; 第 140 页 共 230 页
C 声 速,m/s; 有 限 长 声 屏 障 计 算 : A bar 仍 由 上 式 计 算, 修 正 后 的 A bar 取 决 于 遮 蔽 角 图 6-5-2 中 虚 线 表 示 : 无 限 长 屏 障 声 衰 减 为 8.5dB(A), 若 有 限 长 声 屏 障 对 应 的 遮 蔽 角 百 分 率 为 92%, 则 有 限 长 声 屏 障 声 衰 减 量 为 6.6dB(A) 图 7.4-2 有 限 长 度 的 声 屏 障 及 线 声 源 的 修 正 图 项 目 声 屏 障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7.4-10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衰 减 量 计 算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衰 减 量 声 影 区 内 引 起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A abr, 为 预 测 点 在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照 区 时, A abr 0 ;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影 区 时, A abr 取 决 于 声 程 差 由 图 7.4-3 计 算, a b c 再 由 图 7.4-3 查 出 Aabr 第 141 页 共 230 页
图 7.4-2 声 程 差 计 算 示 意 图 图 7.4-3 噪 声 衰 减 量 与 声 程 差 关 系 曲 线 农 村 房 屋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值 在 沿 公 路 第 一 排 房 屋 声 影 区 范 围 内, 近 似 计 算 按 图 7-5-5 和 表 7-5-4 取 值 图 7.4-4 农 村 房 屋 降 噪 量 估 算 示 意 图 第 142 页 共 230 页
表 7.4-3 农 村 房 屋 噪 声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量 S/S 0 40%~60% 70%~90% 以 后 每 增 加 一 排 房 屋 A abr 3dB(A) 5dB(A) 1.5dB(A) 最 大 衰 减 量 10dB(A)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Agr 地 面 类 型 可 分 为 : a) 坚 实 地 面, 包 括 铺 筑 过 的 路 面 水 面 冰 面 以 及 夯 实 地 面 b) 疏 松 地 面, 包 括 被 草 或 其 他 植 物 覆 盖 的 地 面, 以 及 农 田 等 适 合 于 植 物 生 长 的 地 面 c) 混 合 地 面, 由 坚 实 地 面 和 疏 松 地 面 组 成 声 波 越 过 疏 松 地 面 传 播 时, 或 大 部 分 为 疏 松 地 面 的 混 合 地 面, 在 预 测 点 仅 计 算 A 声 级 前 提 下,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可 用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式 中 : r 声 源 到 预 测 点 的 距 离,m; hm 传 播 路 径 的 平 均 离 地 高 度,m; 可 按 图 7-5-6 进 行 计 算,hm=F/r;F: 面 积,m 2 ;r,m 本 项 目 取 1.2m 若 Agr 计 算 出 负 值, 则 Agr 可 用 0 代 替 其 他 情 况 可 参 照 GB/T17247.2 进 行 计 算 第 143 页 共 230 页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Aatm 图 7.4-5 估 计 平 均 高 度 hm 的 方 法 式 中 : 温 度 a 为 温 度 湿 度 和 声 波 频 率 的 函 数, 见 表 7.4-4 相 对 湿 度 % 表 7.4-4 倍 频 带 噪 声 的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a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a,db/km 倍 频 带 中 心 频 率 Hz 63 125 250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10 70 0.1 0.4 1.0 1.9 3.7 9.7 32.8 117.0 20 70 0.1 0.3 1.1 2.8 5.0 9.0 22.9 76.6 30 70 0.1 0.3 1.0 3.1 7.4 12.7 23.1 59.3 15 20 0.3 0.6 1.2 2.7 8.2 28.2 28.8 202.0 15 50 0.1 0.5 1.2 2.2 4.2 10.8 36.2 129.0 15 80 0.1 0.3 1.1 2.4 4.1 8.3 23.7 82.8 汽 车 以 中 低 频 噪 声 为 主, 典 型 频 率 取 500Hz, 温 度 取 常 年 平 均 气 温 20, 差 值 得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a 为 2.8dB/km 其 他 多 方 面 原 因 引 起 的 衰 减 Amisc 其 他 衰 减 包 括 通 过 工 业 场 所 的 衰 减 通 过 房 屋 群 的 衰 减 等 在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考 虑 自 然 条 件 ( 如 风 温 度 梯 度 雾 ) 变 化 引 起 的 附 加 修 正 工 业 场 所 的 衰 减 房 屋 群 的 衰 减 等 可 参 照 GB/T17247.2 进 行 计 算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其 他 多 方 面 原 因 引 起 的 衰 减 3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 L 3 ) a) 城 市 道 路 交 叉 路 口 噪 声 ( 影 响 ) 修 正 量 交 叉 路 口 的 噪 声 修 正 值 ( 附 加 值 ) 见 表 7.4-5 表 7.4-5 交 叉 路 口 的 噪 声 附 加 量 受 噪 声 影 响 点 至 最 近 快 车 道 中 轴 线 交 叉 点 的 距 离 交 叉 路 口 (db) 40 3 40<D 70 2 70<D 100 1 >100 0 第 144 页 共 230 页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交 叉 路 口 b) 两 侧 建 筑 物 的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地 貌 以 及 声 源 两 侧 建 筑 物 反 射 影 响 因 素 的 修 正, 当 建 筑 物 两 侧 间 距 小 于 总 计 算 高 度 30% 时, 其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为 : 两 侧 建 筑 物 是 反 射 面 时 : L反 射 L反 射 4H 2H b b w w 3.2dB(A) 1.6dB(A) 两 侧 建 筑 物 为 全 吸 收 性 表 面 : L 反 射 0 式 中 :W- 为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反 射 面 的 间 距,m; 计 算,m Hb- 为 构 筑 物 的 平 均 高 度,h, 取 线 路 两 侧 较 低 一 侧 高 度 平 均 值 代 入 本 环 评 采 用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系 统 软 件 (NoiseSystem), 为 反 映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噪 声 分 布 情 况, 评 价 组 绘 制 了 工 程 全 线 昼 夜 等 声 级 线 图, 覆 盖 敏 感 点, 为 直 观 表 现 模 拟 道 路 和 建 筑, 截 取 模 拟 效 果 图 如 下 禹 州 华 侨 城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香 樟 花 园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交 规 院 景 尚 名 郡 7.4.7 水 平 声 场 分 布 预 测 结 果 第 145 页 共 230 页
本 项 目 结 合 沿 线 敏 感 点 和 道 路 断 面 分 布 流 量 预 测 情 况, 选 择 典 型 路 段 对 本 工 程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进 行 水 平 声 场 预 测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 a 随 着 离 中 心 线 距 离 的 增 加, 声 环 境 质 量 均 变 好 ; b 随 着 交 通 量 增 加, 本 项 目 道 路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变 差, 营 运 近 期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中 期 次 之, 远 期 最 差 ; c 在 相 同 的 营 运 期, 昼 间 声 环 境 质 量 优 于 夜 间 选 择 桩 号 BK0+133 处 进 行 水 平 声 场 预 测 考 虑 无 建 筑 遮 挡 的 情 况, 距 离 道 路 红 线 不 同 距 离 声 场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7.4-6 该 断 面 仅 为 地 面 道 路 形 式 受 其 影 响, 在 考 虑 单 车 行 驶 噪 声 各 车 型 车 流 量 各 车 型 平 均 行 驶 速 度 距 离 衰 减 量, 但 不 考 虑 建 筑 物 遮 挡 的 条 件 下, 营 运 近 期 昼 间 的 贡 献 值 均 不 超 过 70dB(A), 昼 间 60dB(A) 达 标 距 离 为 道 路 边 界 外 10m; 夜 间 50dB(A) 达 标 距 离 为 110m 营 运 中 期 昼 间 的 噪 声 级 均 不 超 过 70dB(A), 昼 间 60dB(A) 达 标 距 离 为 道 路 边 界 外 50m; 夜 间 50dB(A) 达 标 距 离 为 160m 营 运 远 期 昼 间 的 噪 声 级 均 不 超 过 70dB(A), 昼 间 60dB(A) 达 标 距 离 为 道 路 边 界 外 90m; 夜 间 200m 内 不 能 达 到 50dB(A)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运 营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等 声 值 线 图 及 立 面 图 详 见 图 7.4-6 至 图 7.4-12 第 146 页 共 230 页
表 7.4-6 桩 号 BK0+133 地 面 段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水 平 声 场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距 道 路 边 界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m) 时 段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200 营 运 近 期 昼 间 59.2 58.7 58.4 58.2 58.0 57.8 57.3 56.8 56.2 55.6 54.9 54.4 53.8 53.5 53.3 52.9 52.6 52.1 营 运 近 期 夜 间 54.3 53.8 53.4 53.3 53.1 52.9 52.4 51.9 51.3 50.7 50.0 49.5 48.9 48.6 48.4 48.0 47.7 47.1 营 运 中 期 昼 间 61.0 60.6 60.2 60.1 59.9 59.6 59.1 58.6 58.0 57.4 56.8 56.2 55.7 55.3 55.2 54.8 54.4 53.9 营 运 中 期 夜 间 56.2 55.7 55.4 55.2 55.0 54.8 54.3 53.8 53.2 52.6 51.9 51.4 50.8 50.5 50.4 49.9 49.6 49.1 营 运 远 期 昼 间 62.6 62.1 61.7 61.6 61.4 61.2 60.7 60.2 59.6 59.0 58.3 57.7 57.2 56.9 56.7 56.3 56.0 55.4 营 运 远 期 夜 间 57.6 57.2 56.8 56.7 56.5 56.2 55.7 55.2 54.6 54.0 53.3 52.8 52.2 51.9 51.8 51.3 51.0 50.5 第 147 页 共 230 页
7.4.8 敏 感 点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预 测 临 路 首 排 建 筑 和 第 二 排 建 筑, 考 虑 了 敏 感 点 与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纵 坡 路 面 衰 减 障 碍 物 遮 挡 和 路 基 高 差 等 因 素,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7.4-7~7.4-9 由 表 7.4-9 可 以 看 出,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在 营 运 期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将 受 本 项 目 交 通 噪 声 明 显 的 影 响 1. 近 期 预 测 结 果 统 计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1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昼 间 6 层 以 下 达 标 6 层 以 上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均 达 到 4a 类 标 准 要 求, 夜 间 超 标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1 类 标 准 要 求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昼 间 达 到 2 类 标 准 要 求, 夜 间 超 标 交 规 院 办 公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香 樟 花 园 首 排 建 筑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3 层 以 下 达 标,3 层 以 上 超 标 百 川 大 厦 和 国 信 大 厦 昼 间 3 层 以 下 达 到 4a 类 标 准 要 求,3 层 以 上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和 禹 州 华 侨 城 昼 夜 间 均 达 到 2 类 标 准 要 求 2. 中 期 预 测 结 果 统 计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1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昼 间 6 层 以 下 达 标 6 层 以 上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均 达 到 4a 类 标 准 要 求, 夜 间 超 标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1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148 页 共 230 页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交 规 院 办 公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香 樟 花 园 首 排 建 筑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3 层 以 下 达 标,3 层 以 上 超 标 百 川 大 厦 和 国 信 大 厦 昼 间 3 层 以 下 达 到 4a 类 标 准 要 求,3 层 以 上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和 禹 州 华 侨 城 昼 夜 间 均 达 到 2 类 标 准 要 求 3. 远 期 预 测 结 果 统 计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1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昼 夜 间 超 标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均 达 到 4a 类 标 准 要 求, 夜 间 超 标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1 类 标 准 要 求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首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超 标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交 规 院 办 公 楼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香 樟 花 园 首 排 建 筑 昼 夜 间 均 超 过 2 类 标 准 要 求, 第 二 排 建 筑 各 楼 层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3 层 以 下 达 标,3 层 以 上 超 标 百 川 大 厦 昼 间 3 层 以 下 达 到 4a 类 标 准 要 求,3 层 以 上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国 信 大 厦 昼 间 1 层 达 到 4a 类 标 准 要 求,2 层 以 上 超 标, 夜 间 超 标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和 禹 州 华 侨 城 昼 夜 间 均 达 到 2 类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沿 线 建 筑 声 环 境 质 量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逐 渐 加 剧, 且 夜 间 影 响 较 昼 间 影 响 更 为 严 重 由 于 项 目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已 经 较 差, 因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交 通 流 量 还 将 增 加,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将 更 加 严 重 因 此, 本 工 程 实 施 时 应 对 沿 线 各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以 减 缓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第 149 页 共 230 页
匝 道 产 生 的 影 响, 同 时 对 现 状 噪 声 进 行 治 理, 从 而 改 善 敏 感 点 噪 声 现 状 表 7.4-7 单 匝 道 车 辆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与 匝 道 最 贡 献 值 (db(a)) 近 距 离 / 高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预 测 点 位 差 (m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 G 匝 道 H 匝 道 B 匝 道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2-1# 1 层 (1.2m) 45.2 40.3 47.1 42.3 48.6 43.6 首 排 敏 感 点 2-2# 3 层 (7.2m) 56/ 47.0 42.0 48.8 44.0 50.4 45.4 (1 类 标 准 ) +3~+7 2-3# 6 层 (16.2m) 4# 楼 48.1 43.2 50.0 45.2 51.6 46.6 2-4# 10 层 (28.2m) 48.2 43.3 50.1 45.3 51.7 46.7 2-5# 1 层 (1.2m) 27.1 22.3 29.0 24.3 30.6 25.6 第 二 排 建 筑 2-6# 3 层 (7.2m) 120/ 29.6 24.8 31.5 26.8 33.1 28.1 (1 类 标 准 ) 2-7# 6 层 (16.2m) +3~+7 36.1 31.3 38.0 33.3 39.6 34.6 6# 楼 2-8# 10 层 (28.2m) 43.5 38.7 45.4 40.7 47.0 42.0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56/+6 49.4 44.7 51.3 46.7 52.9 47.9 2-1# 1 层 (1.2m) 42.6 37.6 44.5 39.6 46.0 41.0 首 排 敏 感 点 2-2# 3 层 (7.2m) (1 类 标 准 ) 78/0~+3 44.3 39.3 46.2 41.3 47.7 42.7 2-3# 6 层 (16.2m) 4# 楼 45.8 40.9 47.7 42.9 49.3 44.3 2-4# 10 层 (28.2m) 47.3 42.4 49.2 44.4 50.8 45.8 2-5# 1 层 (1.2m) 25.4 20.5 27.3 22.5 28.8 23.8 2-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28.0 23.1 29.9 25.1 31.4 26.4 (1 类 标 准 ) 132/0~+3 2-7# 6 层 (16.2m) 6# 楼 32.6 27.7 34.5 29.7 36.1 31.1 2-8# 10 层 (28.2m) 39.2 34.4 41.1 36.4 42.7 37.7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78/-1 41.8 36.8 43.7 38.8 45.2 40.2 2-1# 1 层 (1.2m) 48.8 43.9 50.7 45.9 52.3 47.3 2-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51.7 46.7 53.5 48.7 55.1 50.1 (1 类 标 准 ) 50/+2~+4 2-3# 6 层 (16.2m) 4# 楼 51.9 47.0 53.8 49.0 55.4 50.4 2-4# 10 层 (28.2m) 51.7 46.8 53.6 48.8 55.2 50.2 2-5# 1 层 (1.2m) 36.4 31.4 38.2 33.4 39.8 34.8 2-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37.6 32.6 39.5 34.7 41.0 36.0 (1 类 标 准 ) 97/+2~+4 2-7# 6 层 (16.2m) 6# 楼 38.5 33.5 40.4 35.6 41.9 36.9 2-8# 10 层 (28.2m) 39.7 34.7 41.6 36.7 43.1 38.1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66/+4 48.9 44.0 50.8 46.1 52.4 47.4 第 150 页 共 230 页
D 匝 道 C 匝 道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6-1# 1 层 (1.2m) 42.8 37.9 44.7 39.9 46.3 41.3 6-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43.7 38.8 45.6 40.8 47.2 42.2 6-3# 6 层 (16.2m) 建 筑 外 (2 类 ) 129/+6.5 办 公 楼 44.8 39.8 46.7 41.9 48.2 43.2 6-4# 10 层 (28.2m) 45.6 40.7 47.5 42.7 49.0 44.0 2-1# 1 层 (1.2m) 48.8 43.9 50.7 45.9 52.2 47.2 2-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51.8 46.9 53.7 48.9 55.3 50.3 (1 类 标 准 ) 48/+1~+2 2-3# 6 层 (16.2m) 4# 楼 52.2 47.3 54.1 49.3 55.6 50.7 2-4# 10 层 (28.2m) 52.2 47.3 54.1 49.3 55.6 50.6 2-5# 1 层 (1.2m) 36.1 31.2 38.0 33.2 39.6 34.6 2-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37.6 32.7 39.5 34.7 41.1 36.1 (1 类 标 准 ) 95/+1~+2 2-7# 6 层 (16.2m) 6# 楼 39.2 34.3 41.1 36.3 42.7 37.7 2-8# 10 层 (28.2m) 40.4 35.5 42.2 37.5 43.8 38.8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50/+2 48.8 43.9 50.7 45.9 52.2 47.2 6-1# 1 层 (1.2m) 43.8 38.9 45.7 40.9 47.2 42.2 6-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45.4 40.6 47.4 42.6 48.9 43.9 建 筑 外 (2 类 ) 77/+0.7 6-3# 6 层 (16.2m) 办 公 楼 47.1 42.2 49.0 44.3 50.6 45.6 6-4# 10 层 (28.2m) 47.6 42.7 49.5 44.7 51.0 46.0 2-1# 1 层 (1.2m) 38.4 33.5 40.3 35.5 41.8 36.8 2-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42.7 37.7 44.6 39.7 46.1 41.1 (1 类 标 准 ) 63/-1~0 2-3# 6 层 (16.2m) 4# 楼 45.7 40.8 47.6 42.8 49.2 44.1 2-4# 10 层 (28.2m) 46.3 41.4 48.3 43.4 49.8 44.8 2-5# 1 层 (1.2m) 28.3 23.4 30.2 25.4 31.8 26.8 2-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29.9 24.9 31.8 27.0 33.3 28.3 (1 类 标 准 ) 110/-1~0 2-7# 6 层 (16.2m) 6# 楼 33.5 28.6 35.4 30.6 36.9 31.9 2-8# 10 层 (28.2m) 35.6 30.7 37.5 32.7 39.1 34.1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50/0 39.4 34.5 41.3 36.5 42.8 37.8 6-1# 1 层 (1.2m) 37.3 32.3 39.2 34.3 40.7 35.7 6-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39.6 34.7 41.5 36.7 43.1 38.0 建 筑 外 (2 类 ) 89/-1 6-3# 6 层 (16.2m) 办 公 楼 44.4 39.4 46.3 41.4 47.8 42.8 6-4# 10 层 (28.2m) 46.7 41.7 48.6 43.8 50.1 45.1 第 151 页 共 230 页
表 7.4-8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及 集 贤 路 车 辆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db(a)) 预 测 点 位 主 线 距 离 / 高 差 (m) 贡 献 值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2-1# 1 层 (1.2m) 61.34 56.42 63.17 58.23 64.7 59.76 2-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2.37 57.45 64.2 59.27 65.73 60.79 2-3# 6 层 (16.2m) (1 类 标 准 ) 120/+2~+3 4# 楼 63.43 58.52 65.27 60.34 66.8 61.85 2-4# 10 层 (28.2m) 64.43 59.51 66.26 61.34 67.79 62.85 2-5# 1 层 (1.2m) 46.35 41.44 48.19 43.11 49.72 44.78 2-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49.69 44.77 51.52 46.39 53.05 48.11 2-7# 6 层 (16.2m) (1 类 标 准 ) 174/+2~+3 6# 楼 55.1 50.17 56.93 51.76 58.46 53.52 2-8# 10 层 (28.2m) 61.55 56.63 63.38 58.28 64.91 59.98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120/+3 61.46 56.53 63.29 58.1 64.82 59.88 3-1# 1 层 (1.2m) 63.15 58.17 64.97 60.01 66.47 61.58 3-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5.3 60.31 67.12 62.19 68.62 63.73 (4a 类 )2# / 3-3# 6 层 (16.2m) 楼 65.37 60.39 67.19 62.25 68.69 63.8 3-4# 10 层 (28.2m) 65.12 60.14 66.94 61.97 68.44 63.55 4-1# 1 层 (1.2m) 62.3 57.4 64.14 59.32 65.67 60.73 4-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98/+3.5~+ 63.44 58.54 65.27 60.46 66.81 61.86 4-3# 6 层 (16.2m) (2 类 )6# 楼 5 64.68 59.78 66.52 61.71 68.05 63.1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4-4# 10 层 (28.2m) 65.41 60.51 67.24 62.44 68.78 63.83 4-5# 1 层 (1.2m) 53.58 48.68 55.42 50.52 56.95 52 4-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145/+3.5~ 49.69 44.77 51.52 46.39 53.05 48.11 4-7# 6 层 (16.2m) (2 类 )8# 楼 +5 55.1 50.17 56.93 51.76 58.46 53.52 4-8# 10 层 (28.2m) 61.55 56.63 63.38 58.28 64.91 59.98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5-1# 1.2m 背 景 值 (2 类 ) 104/+5 62 57.1 63.84 59.03 65.37 60.42 6-1# 1 层 (1.2m) 59.95 55.05 61.79 56.98 63.32 58.37 6-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0.65 55.75 62.48 57.68 64.02 59.07 6-3# 建 筑 外 (2 类 ) 158/+6.7 6 层 (16.2m) 办 公 楼 61.46 56.55 63.29 58.48 64.83 59.88 6-4# 10 层 (28.2m) 62.24 57.33 64.07 59.26 65.61 60.66 第 152 页 共 230 页
表 7.4-9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db(a)) 预 测 点 位 现 状 值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的 预 测 值 1 现 状 值 与 预 测 值 1 的 差 值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2-1# 1 层 (1.2m) 58.6 52.3 60.1 55.0 60.7 55.0 61.3 55.7 1.5 2.7 2.1 2.7 2.7 3.4 2-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3.6 60.2 64.6 61.2 65.0 61.2 65.5 61.6 1.0 1.0 1.4 1.0 1.9 1.4 2-3# 6 层 (16.2m) (1 类 标 准 ) 4# 楼 64.2 61.4 65.5 62.7 66.1 62.7 66.7 63.1 1.3 1.3 1.9 1.3 2.5 1.7 2-4# 10 层 (28.2m) 67.2 64.8 68.6 66.0 69.2 66.0 69.8 66.4 1.4 1.2 2.0 1.2 2.6 1.6 2-5# 1 层 (1.2m) 52 48.8 52.6 49.4 52.8 49.4 53.2 49.6 0.6 0.6 0.8 0.6 1.2 0.8 2-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51.7 49.1 52.7 50.0 53.1 50.0 53.5 50.3 1.0 0.9 1.4 0.9 1.8 1.2 2-7# 6 层 (16.2m) (1 类 标 准 ) 6# 楼 52.8 49.5 54.6 51.3 55.2 51.3 56.0 51.9 1.8 1.8 2.4 1.8 3.2 2.4 2-8# 10 层 (28.2m) 54.5 52.9 61.0 58.2 62.4 58.3 63.7 59.3 6.5 5.3 7.9 5.4 9.2 6.4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55.6 50.3 58.2 53.7 58.9 53.8 59.7 54.6 2.6 3.4 3.3 3.5 4.1 4.3 3-1# 1 层 (1.2m) 64.6 62.8 67.0 64.3 67.2 64.3 67.9 64.7 2.4 1.5 2.6 1.5 3.3 1.9 3-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5.8 64.3 68.9 66.2 69.1 66.2 69.0 66.7 3.1 1.9 3.3 1.9 4.2 2.4 (4a 类 )2# 3-3# 6 层 (16.2m) 楼 68.8 67.6 69.7 68.6 69.9 68.6 69.5 69.0 1.9 1.0 2.1 1.0 2.7 1.4 3-4# 10 层 (28.2m) 67.7 66.1 69.9 67.4 69.1 67.4 69.8 67.8 2.2 1.3 2.4 1.3 3.1 1.7 4-1# 1 层 (1.2m) 59.9 57.8 62.0 59.5 62.8 59.6 63.7 60.1 2.1 1.7 2.9 1.8 3.8 2.3 4-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3.9 59.6 65.8 62.0 65.0 62.1 67.4 62.7 1.9 2.4 1.1 2.5 3.5 3.1 (2 类 )6# 楼 4-3# 6 层 (16.2m) 64.5 61.2 66.8 63.6 67.7 63.7 68.6 64.4 2.3 2.4 3.2 2.5 4.1 3.2 第 153 页 共 230 页
4-4# 10 层 (28.2m) 67.8 65 69.5 66.6 70.2 66.7 70.9 67.1 1.7 1.6 2.4 1.7 3.1 2.1 4-5# 1 层 (1.2m) 53 48.7 54.4 50.4 54.9 50.5 55.6 51.0 1.4 1.7 1.9 1.8 2.6 2.3 4-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53.8 49.1 55.5 51.3 56.1 51.4 56.8 52.0 1.7 2.2 2.3 2.3 3.0 2.9 4-7# 6 层 (16.2m)(2 类 )8# 楼 54.7 49.6 56.3 52.0 57.0 52.0 57.7 52.7 1.6 2.4 2.3 2.4 3.0 3.1 4-8# 10 层 (28.2m) 55.6 50.1 58.2 54.0 59.2 54.1 60.1 55.0 2.6 3.9 3.6 4.0 4.5 4.9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香 樟 花 园 5-1# 1.2m 背 景 值 (2 类 ) 56.8 47.4 59.8 54.4 60.8 54.7 61.8 55.9 3.0 7.0 4.0 7.3 5.0 8.5 6-1# 1 层 (1.2m) 57.8 47.9 59.7 53.5 60.5 53.6 61.2 54.7 1.9 5.6 2.7 5.7 3.4 6.8 6-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2.3 52.6 63.4 56.1 63.8 56.2 64.3 57.1 1.1 3.5 1.5 3.6 2.0 4.5 (2 类 ) 办 公 6-3# 6 层 (16.2m) 楼 64.8 55.4 65.6 58.1 66.0 58.2 66.4 58.9 0.8 2.7 1.2 2.8 1.6 3.5 6-4# 10 层 (28.2m) 67.7 60.4 68.7 62.6 69.1 62.6 69.6 63.2 1.0 2.2 1.4 2.2 1.9 2.8 7-1# 1 层 (1.2m) 59.7 57.6 62.3 59.8 63.2 59.8 64.1 60.4 2.6 2.2 3.5 2.2 4.4 2.8 首 排 敏 感 点 7-2# 3 层 (7.2m) (2 类 ) 63.8 60 65.2 61.7 65.8 61.7 66.5 62.2 1.4 1.7 2.0 1.7 2.7 2.2 7-3# 6 层 (16.2m) 66.2 62 67.3 63.4 67.8 66.8 63.4 63.9 1.1 1.4 1.6 4.8-2.8 1.9 7-4# 1 层 (1.2m) 52.1 43.2 54.4 49.0 55.3 49.1 56.2 50.1 2.3 5.8 3.2 5.8 4.1 6.9 第 二 排 建 筑 7-5# 3 层 (7.2m) (2 类 ) 50.6 47.8 54.0 51.1 55.2 51.2 56.2 52.0 3.4 3.3 4.6 3.4 5.6 4.2 7-6# 6 层 (16.2m) 52.9 49.5 56.3 53.2 57.5 53.2 58.5 54.1 3.4 3.7 4.6 3.7 5.6 4.6 8-1# 1 层 (1.2m) 61 57.3 61.8 58.2 62.2 58.2 62.6 58.5 0.8 0.9 1.2 0.9 1.6 1.2 百 川 大 厦 8-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2.6 58.7 63.4 59.6 63.7 59.6 64.1 59.9 0.8 0.9 1.1 0.9 1.5 1.2 8-3# 6 层 (16.2m) (3 类 ) 66.9 62.8 67.4 63.4 67.7 63.4 67.9 63.7 0.5 0.6 0.8 0.6 1.0 0.9 8-4# 10 层 (28.2m) 65.7 63.6 66.66 64.37 67.09 64.4 67.57 64.67 1.0 0.8 1.4 0.8 1.9 1.1 第 154 页 共 230 页
9-1# 1 层 (1.2m) 61.8 55.1 63.73 58.7 64.5 58.78 63.24 59.62 1.9 3.6 2.7 3.7 1.4 4.5 国 信 大 厦 9-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62.9 56.3 64.94 60 65.74 60.1 66.55 60.95 2.0 3.7 2.8 3.8 3.7 4.7 9-3# 6 层 (16.2m) (3 类 ) 67.9 58.8 68.84 61.74 69.28 61.83 69.76 62.57 0.9 2.9 1.4 3.0 1.9 3.8 9-4# 10 层 (28.2m) 67.6 62.1 68.88 64.13 69.44 64.2 70.04 64.78 1.3 2.0 1.8 2.1 2.4 2.7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禹 州 华 侨 城 10# 1.2m 背 景 值 (2 类 ) 51.2 44.3 53.38 48.36 54.21 48.48 55 49.39 2.2 4.1 3.0 4.2 3.8 5.1 11# 1.2m 背 景 值 (2 类 ) 56.8 46.2 56.92 47.19 57.55 48.27 58.62 49.48 0.1 1.0 0.8 2.1 1.8 3.3 注 1: 现 状 监 测 值 选 择 2 天 监 测 期 间 的 最 大 值 2 预 测 值 1 为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集 贤 路 项 目 段 互 通 匝 道 交 通 噪 声 的 叠 加 值 第 155 页 共 230 页
表 7.4-10 敏 感 点 声 预 测 值 达 标 分 析 预 测 点 位 标 准 值 预 测 值 1 达 标 分 析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2-1# 1 层 (1.2m) 55 45 5.1 10.0 5.7 10.0 6.3 10.7 2-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1 类 标 准 ) 55 45 9.6 16.2 10.0 16.2 10.5 16.6 2-3# 6 层 (16.2m) 4# 楼 55 45 10.5 17.7 11.1 17.7 11.7 18.1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2-4# 10 层 (28.2m) 55 45 13.6 21.0 14.2 21.0 14.8 21.4 2-5# 1 层 (1.2m) 55 45 达 标 4.4 达 标 4.4 达 标 4.6 2-6#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1 类 标 准 ) 55 45 达 标 5.0 达 标 5.0 达 标 5.3 2-7# 6 层 (16.2m) 6# 楼 55 45 达 标 6.3 0.2 6.3 1.0 6.9 2-8# 10 层 (28.2m) 55 45 6.0 13.2 7.4 13.3 8.7 14.3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55 45 3.2 8.7 3.9 8.8 4.7 9.6 3-1# 1 层 (1.2m) 70 55 达 标 9.3 达 标 9.3 达 标 9.7 恒 大 华 府 ( 集 贤 路 西 ) 3-2# 3 层 (7.2m) 70 55 达 标 11.2 达 标 11.2 达 标 11.7 首 排 敏 感 点 (4a 类 )2# 楼 3-3# 6 层 (16.2m) 70 55 达 标 13.6 达 标 13.6 达 标 14.0 3-4# 10 层 (28.2m) 70 55 达 标 12.4 达 标 12.4 达 标 12.8 4-1# 1 层 (1.2m) 60 50 2.0 9.5 2.8 9.6 3.7 10.1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4-2# 3 层 (7.2m) 60 50 5.8 12.0 5.0 12.1 7.4 12.7 首 排 敏 感 点 (2 类 )6# 楼 4-3# 6 层 (16.2m) 60 50 6.8 13.6 7.7 13.7 8.6 14.4 4-4# 10 层 (28.2m) 60 50 9.5 16.6 10.2 16.7 10.9 17.1 第 156 页 共 230 页
4-5# 1 层 (1.2m) 60 50 达 标 0.4 达 标 0.5 达 标 1.0 4-6# 3 层 (7.2m) 60 50 达 标 1.3 达 标 1.4 达 标 2.0 第 二 排 建 筑 (2 类 )8# 楼 4-7# 6 层 (16.2m) 60 50 达 标 2.0 达 标 2.0 达 标 2.7 4-8# 10 层 (28.2m) 60 50 达 标 4.0 达 标 4.1 达 标 5.0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5-1# 1.2m 背 景 值 (2 类 ) 60 50 达 标 4.4 0.8 4.7 1.8 5.9 6-1# 1 层 (1.2m) 60 50 达 标 3.5 0.5 3.6 1.2 4.7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6-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2 类 ) 办 公 60 50 3.4 6.1 3.8 6.2 4.3 7.1 6-3# 6 层 (16.2m) 楼 60 50 5.6 8.1 6.0 8.2 6.4 8.9 6-4# 10 层 (28.2m) 60 50 8.7 12.6 9.1 12.6 9.6 13.2 7-1# 1 层 (1.2m) 60 50 0.5 8.1 1.1 8.4 1.6 8.7 7-2# 3 层 (7.2m) 首 排 敏 感 点 (2 类 ) 60 50 4.3 10.4 4.5 10.6 4.2 10.8 香 樟 花 园 7-3# 6 层 (16.2m) 60 50 7.1 12.8 7.5 13.1 7.9 13.5 7-4# 1 层 (1.2m) 60 5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7-5# 3 层 (7.2m) 第 二 排 建 筑 (2 类 ) 60 5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0.2 达 标 0.8 7-6# 6 层 (16.2m) 60 50 达 标 1.9 达 标 2.8 达 标 3.5 8-1# 1 层 (1.2m) 65 55 达 标 3.2 达 标 3.2 达 标 3.5 百 川 大 厦 8-2# 3 层 (7.2m) 65 55 达 标 4.6 达 标 4.6 达 标 4.9 首 排 敏 感 点 (3 类 ) 8-3# 6 层 (16.2m) 65 55 2.4 8.4 2.7 8.4 2.9 8.7 8-4# 10 层 (28.2m) 65 55 1.7 9.4 2.1 9.4 2.6 9.7 国 信 大 厦 9-1# 1 层 (1.2m) 65 55 达 标 3.7 达 标 3.8 达 标 4.6 首 排 敏 感 点 (3 类 ) 9-2# 3 层 (7.2m) 65 55 达 标 5.0 0.7 5.1 1.6 6.0 第 157 页 共 230 页
9-3# 6 层 (16.2m) 65 55 3.8 6.7 4.3 6.8 4.8 7.6 9-4# 10 层 (28.2m) 65 55 3.9 9.1 4.4 9.2 5.0 9.8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10# 1.2m 背 景 值 (2 类 ) 60 5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禹 州 华 侨 城 11# 1.2m 背 景 值 (2 类 ) 60 5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注 : 上 表 格 数 字 代 表 超 标 量 单 位 (db(a)) 第 158 页 共 230 页
本 项 目 设 置 声 屏 障 主 要 考 虑 保 护 受 项 目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的 临 近 敏 感 点, 南 侧 百 川 大 厦 国 信 大 厦 及 工 厂 办 公 宿 舍 楼 等 均 位 于 3 类 声 功 能 区 香 樟 花 园 太 平 洋 森 活 广 场 离 项 目 匝 道 较 远 且 影 响 范 围 内 人 数 较 少, 受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不 考 虑 该 区 域 的 声 屏 障 设 置 问 题 本 评 价 声 屏 障 设 置 主 要 考 虑 保 护 项 目 临 近 的 恒 大 华 府 (1 类 )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2 类 )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2 类 ) 等 敏 感 点, 由 于 C D 匝 道 北 段 均 为 下 穿 匝 道, 离 地 高 差 较 小, 设 置 声 屏 障 对 交 规 院 的 保 护 作 用 不 大, 降 噪 量 <1dB(A)), 且 交 规 院 为 办 公 区 域, 不 考 虑 夜 间 影 响 因 此 考 虑 经 济 和 环 保 效 果, 该 敏 感 点 处 不 设 置 声 屏 障 本 项 目 仅 对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两 处 敏 感 点 设 置 连 续 的 声 屏 障 通 过 预 测 在 设 置 声 屏 障 前 后 项 目 交 通 噪 声 对 相 应 敏 感 点 ( 恒 大 华 府 及 其 幼 儿 园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及 其 幼 儿 园 ) 的 影 响, 可 知 项 目 拟 设 置 声 屏 障 的 降 噪 效 果, 声 屏 障 对 敏 感 点 的 预 测 降 噪 效 果 最 高 可 达 8.3dB(A)), 具 体 见 下 表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设 置 声 屏 障 后, 相 应 敏 感 点 (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将 优 于 现 状 声 环 境 质 量, 声 环 境 质 量 得 到 改 善 项 目 设 置 声 屏 障 后 运 营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等 声 值 线 图 及 立 面 图 详 见 图 7.4-13 表 7.4-11 隔 声 屏 障 降 噪 效 果 预 测 分 析 一 览 表 (db(a)) 预 测 点 位 标 准 值 降 噪 效 果 ( 预 测 值 2 与 预 测 值 1 的 差 值 )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2-1# 1 层 55 45 4.8 2.2 4.7 2.2 4.6 1.9 2-2# 3 层 首 排 敏 感 点 55 45 7.4 6.6 7.1 6.6 6.8 5.9 2-3# 6 层 (1 类 标 准 ) 4# 楼 55 45 6.0 5.6 5.8 5.6 5.6 5.0 2-4# 10 层 55 45 5.9 5.9 5.8 5.8 5.7 5.2 2-5# 1 层 55 45 6.6 5.9 6.1 5.9 5.7 5.1 2-6# 3 层 第 二 排 建 筑 55 45 4.6 4.4 4.3 4.4 4.0 3.7 2-7# 6 层 (1 类 标 准 ) 6# 楼 55 45 2.1 1.4 2.0 1.4 2.0 0.9 2-8# 10 层 55 45 0.9 0.7 1.6 0.8 2.2 0.8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55 45 5.9 4.7 5.7 5.1 5.3 4.4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4-1# 1 层 首 排 敏 感 点 60 50 8.1 8.1 8.2 8.1 8.3 7.7 4-2# 3 层 (2 类 )6# 60 50 7.5 6.2 6.0 6.2 7.6 5.9 4-3# 6 层 楼 60 50 6.3 5.6 6.4 5.6 6.5 5.2 第 159 页 共 230 页
4-4# 10 层 60 50 3.8 3.4 3.8 3.4 3.7 2.9 4-5# 1 层 60 50 4.3 2.8 4.1 2.8 4.0 2.3 4-6# 3 层 第 二 排 建 筑 60 50 4.3 2.7 4.2 2.7 4.2 2.3 4-7# 6 层 (2 类 )8# 楼 60 50 4.0 2.2 4.0 2.2 3.9 1.8 4-8# 10 层 60 50 1.6-0.1 1.8-0.1 2.0-0.2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5-1# 1.2m 背 景 值 (2 类 ) 60 50 5.1 3.6 4.9 4.1 4.5 3.5 第 160 页 共 230 页
表 7.4-12 设 置 声 屏 障 后 相 应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db(a)) 预 测 点 位 现 状 值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的 预 测 值 2 现 状 值 与 预 测 值 2 的 差 值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2-1# 1 层 58.6 52.3 55.3 52.8 56.0 52.8 56.8 53.8-3.3 0.5-2.6 0.5-1.8 1.5 2-2# 3 层 首 排 敏 感 点 63.6 60.2 57.2 54.6 57.9 54.7 58.6 55.7-6.4-5.6-5.7-5.5-5.0-4.5 2-3# 6 层 (1 类 标 准 ) 4# 楼 64.2 61.4 59.6 57.0 60.3 57.1 61.1 58.1-4.6-4.4-3.9-4.3-3.1-3.3 2-4# 10 层 67.2 64.8 62.7 60.2 63.4 60.2 64.1 61.2-4.6-4.7-3.8-4.6-3.1-3.6 2-5# 1 层 52 48.8 46.0 43.5 46.7 43.5 47.5 44.5-6.0-5.3-5.3-5.3-4.5-4.3 2-6# 3 层 第 二 排 建 筑 51.7 49.1 48.1 45.6 48.8 45.6 49.5 46.6-3.6-3.6-2.9-3.5-2.2-2.5 2-7# 6 层 (1 类 标 准 ) 6# 楼 52.8 49.5 52.5 49.9 53.2 50.0 53.9 51.0-0.3 0.4 0.4 0.5 1.1 1.5 2-8# 10 层 54.5 52.9 60.1 57.5 60.8 57.5 61.6 58.6 5.6 4.6 6.3 4.6 7.1 5.7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55.6 50.3 57.2 54.3 57.9 54.4 58.6 55.5 0.6 4.0 2.3 4.1 3.0 5.2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4-1# 1 层 59.9 57.8 53.9 51.5 54.7 51.5 55.4 52.5-6.0-6.3-5.3-6.3-4.5-5.3 4-2# 3 层 首 排 敏 感 点 63.9 59.6 58.3 55.8 59.0 55.8 59.8 56.8-5.6-3.8-4.9-3.8-4.1-2.8 4-3# 6 层 (2 类 )6# 楼 64.5 61.2 60.6 58.1 61.3 58.1 62.1 59.1-3.9-3.1-3.2-3.1-2.4-2.1 4-4# 10 层 67.8 65 65.7 63.2 66.4 63.3 67.2 64.3-2.1-1.8-1.4-1.7-0.6-0.8 4-5# 1 层 第 二 排 建 筑 53 48.7 50.1 47.6 50.8 47.6 51.6 48.6-2.9-1.1-2.2-1.1-1.4-0.1 4-6# 3 层 (2 类 )8# 53.8 49.1 51.2 48.7 51.9 48.7 52.7 49.7-2.7-0.4-1.9-0.4-1.2 0.6 4-7# 6 层 楼 54.7 49.6 52.3 49.8 53.1 49.9 53.8 50.9-2.4 0.2-1.6 0.3-0.9 1.3 第 161 页 共 230 页
4-8# 10 层 55.6 50.1 56.6 54.1 57.4 54.2 58.1 55.2 1.0 4.0 1.8 4.1 2.5 5.1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5-1# 1.2m 背 景 值 (2 类 ) 56.8 47.4 56.9 54.4 57.7 54.5 58.5 55.5 0.1 7.0 0.9 7.1 1.7 8.1 注 1: 现 状 监 测 值 选 择 2 天 监 测 期 间 的 最 大 值 表 7.4-13 设 置 声 屏 障 后 相 应 敏 感 点 声 预 测 值 达 标 分 析 预 测 点 位 现 状 值 预 测 值 2 达 标 分 析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2-1# 1 层 55 45 0.3 7.8 1 7.8 1.8 8.8 2-2# 3 层 首 排 敏 感 点 (1 55 45 2.2 9.6 2.9 9.7 3.6 10.7 2-3# 6 层 类 标 准 )4# 楼 55 45 4.6 12 5.3 12.1 6.1 13.1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2-4# 10 层 55 45 7.7 15.2 8.4 15.2 9.1 16.2 2-5# 1 层 55 45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6# 3 层 第 二 排 建 筑 (1 55 45 达 标 0.6 达 标 0.6 达 标 1.6 2-7# 6 层 类 标 准 )6# 楼 55 45 达 标 4.9 达 标 5 达 标 6 2-8# 10 层 55 45 5.1 12.5 5.8 12.5 6.6 13.6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2-10# 1.2m 背 景 值 (1 类 ) 55 45 2.2 9.3 2.9 9.4 3.6 10.5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4-1# 1 层 首 排 敏 感 点 (2 60 50 达 标 1.5 达 标 1.5 达 标 2.5 第 162 页 共 230 页
4-2# 3 层 类 )6# 楼 60 50 达 标 5.8 达 标 5.8 达 标 6.8 4-3# 6 层 60 50 0.6 8.1 1.3 8.1 2.1 9.1 4-4# 10 层 60 50 5.7 13.2 6.4 13.3 7.2 14.3 4-5# 1 层 60 5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6# 3 层 第 二 排 建 筑 (2 60 5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4-7# 6 层 类 )8# 楼 60 5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0.9 4-8# 10 层 60 50 达 标 4.1 达 标 4.2 达 标 5.2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5-1# 1.2m 背 景 值 (2 类 ) 60 50 达 标 4.4 达 标 4.5 达 标 5.5 第 163 页 共 230 页
7.4.9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20 7 号, 该 技 术 政 策 从 五 个 方 面 提 出 了 具 体 噪 声 防 治 对 策 措 施, 分 别 为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噪 声 源 控 制 传 声 途 径 噪 声 削 减 敏 感 建 筑 物 噪 声 防 护 加 强 交 通 噪 声 管 理 等 1 降 噪 措 施 采 取 的 原 则 根 据 本 工 程 特 点, 在 考 虑 本 工 程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时,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本 工 程 敏 感 点 降 噪 措 施 以 敏 感 点 达 标 为 首 要 原 则 ; (2) 由 于 本 工 程 沿 线 敏 感 点 目 标 受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现 状 声 环 境 已 经 超 标, 或 对 确 因 工 程 条 件 限 制 无 法 通 过 措 施 做 到 室 外 达 标 的, 采 取 综 合 性 措 施 做 到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室 外 不 劣 于 现 状 或 室 内 声 环 境 满 足 相 应 要 求 2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根 据 本 项 目 营 运 中 期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距 道 路 红 线 两 侧 200 米 内, 不 宜 临 路 新 建 居 民 楼 学 校 医 院 敬 老 院, 如 需 布 设, 则 应 由 项 目 建 设 方 负 责 对 其 建 筑 采 取 相 应 降 噪 防 护 措 施, 包 括 优 化 建 筑 布 局 ( 如 林 路 第 一 排 设 置 非 敏 感 建 筑 ) 优 化 建 筑 内 部 的 功 能 布 置 及 开 窗 面 积 及 朝 向 ( 如 朝 向 公 路 侧 不 设 我 是 等 敏 感 房 间 ) 增 加 建 筑 门 窗 的 隔 声 量 ( 使 用 隔 声 门 窗 ) 等, 使 建 筑 物 室 外 或 室 内 满 足 相 应 的 环 保 要 求 但 在 临 路 第 一 排 有 密 集 分 布 的 对 噪 声 不 敏 感 的 建 筑, 如 商 业 仓 储 工 厂 等, 则 后 排 建 筑 在 高 度 不 低 于 临 路 建 筑 的 前 提 下, 其 功 用 可 不 受 该 防 护 距 离 的 限 制 3 噪 声 源 控 制 实 施 噪 声 主 动 控 制, 降 低 噪 声 源 强 根 据 设 计, 匝 道 均 采 用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路 面 结 构, 该 路 面 结 构 由 于 孔 隙 率 大, 不 仅 有 利 于 雨 水 下 渗, 还 具 有 很 好 的 吸 声 降 噪 作 用 匝 道 桥 要 求 采 用 低 噪 声 伸 缩 缝, 建 议 增 设 减 噪 措 施 或 减 噪 材 料 ; 另 外, 营 运 期 应 定 期 养 护, 确 保 路 面 的 平 整, 避 免 因 路 况 不 佳 造 成 车 辆 颠 簸 而 引 起 交 通 噪 声 的 增 大 第 164 页 共 230 页
4 传 声 途 径 衰 减 (1) 声 屏 障 措 施 1) 声 屏 障 的 隔 声 原 理 声 屏 障 是 设 置 于 噪 声 源 和 噪 声 敏 感 点 之 间 的 声 学 障 板, 利 用 声 屏 障 阻 挡 直 达 声 的 传 播, 减 弱 接 收 者 所 在 声 影 区 区 域 内 的 噪 声 声 级, 改 善 声 影 区 内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如 下 图 所 示 图 7.4-14 声 波 绕 射 及 声 影 区 图 声 屏 障 的 降 噪 范 围 和 降 噪 效 果 与 高 度 直 接 相 关, 根 据 声 屏 障 声 学 设 计 和 测 量 规 范 (HJT 90 2004), 声 屏 障 插 入 损 失 值 为 : 式 中 L 为 绕 射 声 衰 减 ; L, L, 分 别 为 透 射 修 正 量 和 反 射 修 正 量 ; L, 和 LG 分 别 为 障 碍 物 声 衰 减 和 地 面 吸 收 声 衰 减 ; 声 屏 障 绕 射 声 衰 减 与 声 程 差 的 关 系 如 图 7.4-13 所 示 图 7.4-15 不 相 干 线 声 源 A 计 权 声 屏 障 绕 射 声 衰 减 图 第 165 页 共 230 页
当 声 源 位 置 和 受 声 点 位 置 确 定 以 后, 声 屏 障 声 程 差 与 声 屏 障 高 度 有 关, 如 图 7.4-14 所 示, 声 程 差 =A+C d 当 声 程 差 确 定 后, 可 计 算 得 到 声 屏 障 插 入 损 失 值 图 7.4-16 声 程 差 几 何 关 系 示 意 图 2) 声 屏 障 设 计 单 侧 安 装 声 屏 障 : 为 了 减 少 声 屏 障 之 间 声 波 反 射 影 响 降 噪 效 果, 同 时 考 虑 减 轻 声 屏 障 的 压 抑 感, 设 计 选 用 底 部 吸 音 板 + 中 部 透 明 隔 声 板 + 顶 部 吸 音 板 的 声 屏 障 形 式 声 屏 障 顶 部 设 计 为 圆 弧 形 式 以 增 加 声 屏 障 有 效 高 度, 同 时 可 增 强 美 观 效 果 全 封 闭 声 屏 障 : 考 虑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内 的 光 照, 同 时 考 虑 内 部 声 音 反 射 回 音, 选 用 两 侧 底 部 吸 音 板 + 中 部 透 明 隔 声 板 + 上 部 圆 弧 形 式 吸 音 板 + 顶 部 透 明 隔 声 板 的 声 屏 障 3) 本 项 目 声 屏 障 的 设 置 情 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噪 声 防 治 法 声 屏 障 声 学 设 计 和 测 量 规 范 合 肥 市 局 进 一 步 加 强 城 市 高 架 道 路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办 法, 本 项 目 声 屏 障 设 置 情 况 如 下 : 1. 本 互 通 立 交 北 侧 匝 道 及 主 线 北 侧 ( 桩 号 位 置 见 表 7.4-11) 设 置 连 续 的 声 屏 障, 且 隔 声 屏 障 的 长 度 为 敏 感 点 建 筑 物 向 匝 道 垂 直 投 影 并 向 两 侧 各 外 延 30 米, 相 邻 的 敏 感 点 (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 声 屏 障 连 接 贯 通 隔 声 屏 障 的 外 观 第 166 页 共 230 页
材 料 厚 度 隔 声 量 应 基 本 统 一 安 装 隔 声 屏 障 也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弱 绕 城 高 速 车 辆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从 而 可 以 改 善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2. 设 置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式, 应 在 内 部 安 装 吸 声 结 构, 且 考 虑 通 道 内 部 光 线 问 题 ; 当 道 路 声 屏 障 仅 为 一 侧 安 装, 则 可 以 不 考 虑 吸 声 结 构 3. 设 计 单 位 应 根 据 环 评 提 供 的 沿 线 敏 感 点 数 量 长 度 及 声 屏 障 设 置 长 度 要 求, 结 合 工 程 勘 测, 优 化 隔 声 屏 障 设 计 方 案 环 评 阶 段 调 查 的 敏 感 点 为 本 互 通 立 交 建 设 前 现 状 情 况 由 于 城 市 经 济 发 展 速 度 较 快, 建 议 在 未 设 置 声 屏 障 措 施 的 靠 近 城 市 规 划 区 段 预 留 设 置 声 屏 障 的 条 件 4. 本 互 通 立 交 建 设 或 今 后 建 成 运 营 期, 随 着 城 市 的 建 设, 两 侧 可 能 会 新 增 新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对 于 新 增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如 需 增 加 安 装 声 屏 障, 应 于 相 关 部 门 协 调 安 装, 所 需 费 用 应 由 新 增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5. 项 目 声 屏 障 设 置 情 况 详 见 表 7.4-14 和 图 7.4-17 声 屏 障 设 置 位 置 示 意 图 图 7.4-18 声 屏 障 设 计 图 表 7.4-14 项 目 声 屏 障 设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类 型 位 置 桩 号 长 度 (m) 隔 声 屏 障 形 式 G 匝 道 GK1+54.56~GK1+135.297, 1 248.907 4m 高 直 B 匝 道 选 用 底 部 吸 音 板 + BK0+000~BK0+168.17 中 部 透 明 隔 声 板 + 2 立 式 声 H 匝 道 HK0+000~HK0+324.897 324.897 上 部 为 圆 弧 形 式 吸 3 屏 障 B 匝 道 BK0+320.49~BK0+400 49.51 音 板 的 声 屏 障 4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RCK41+70~RCK41+891 821 小 计 1444.314 单 价 5,405.69 合 计 7807513.747 1 D 匝 道 DK0+104.273~DK0+184.273 10.5m 封 闭 式 声 屏 80 障 2 G 匝 道 GK0+700~GK0+984.786 284.786 选 用 两 侧 底 部 吸 音 板 + 中 部 透 明 隔 声 板 + 上 部 圆 弧 形 式 吸 音 板 + 顶 部 透 明 隔 声 板 的 声 屏 障 小 计 364.786 单 价 36,529.53 合 计 13325461.13 第 167 页 共 230 页
1 2 24-33m 渐 变 段 封 选 用 两 侧 底 部 吸 音 G 匝 道 GK0+984.786~GK1+54.56 69.774 闭 式 声 屏 障 板 + 中 部 透 明 隔 声 板 + 上 部 圆 弧 形 式 24-27m 渐 变 段 封 B 匝 道 BK0+168.17~BK0+320.49 152.32 吸 音 板 + 顶 部 透 明 闭 式 声 屏 障 隔 声 板 的 声 屏 障 小 计 222.094 单 价 117,837.86 合 计 26171081.68 总 计 47304056.56 根 据 表 格 7.4-14 可 知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4m 高 的 隔 声 屏 障 1444.314m,10.5m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364.786m,24-33m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69.774m,24-27m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152.32m, 总 造 价 约 为 4730.4 万 元 7.4-15 各 敏 感 点 对 应 声 屏 障 设 置 一 览 表 声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点 恒 大 华 府 ( 包 括 小 区 幼 儿 园 )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 包 括 小 区 幼 儿 园 ) 影 响 道 路 隔 声 屏 障 位 置 长 度 m 面 积 m 2 投 资 ( 元 ) 类 型 G 匝 道 GK0+700~GK0+984.786 284.786 4120 10403098.73 10.5m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H 匝 道 HK0+000~HK0+324.897 324.897 1299.59 1756292.464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绕 城 高 速 2120 2865015.7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RCK41+70~RCK41+600 530 主 线 G 匝 道 GK0+984.786~GK1+54.56 69.774 3234.02 8222018.844 24-33m 宽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G 匝 道 GK1+54.56~GK1+135.297, 2120 1345514.081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248.907 B 匝 道 BK0+000~BK0+168.17 5483.52 17949062.84 24-27m 宽 渐 变 段 封 闭 B 匝 道 BK0+168.17~BK0+320.49 152.32 式 声 屏 障 DK0+104.273~DK0+184.27 1157.36 2922362.4 10.5m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D 匝 道 80 3 B 匝 道 BK0+320.49~BK0+400 49.51 198.04 267635.7119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绕 城 高 速 1164 1573055.79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RCK41+600~RCK41+891 291 主 线 合 计 2031.94 20896.53 47304056.56 (2) 隔 声 窗 措 施 分 别 在 恒 大 华 府 及 幼 儿 园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等 敏 感 点 临 路 首 排 建 筑 临 路 面 安 装 夹 胶 玻 璃 隔 声 窗 ( 恒 大 华 府 为 2# 3# 4# 5# 及 15# 楼,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为 6# 7# 楼 ), 隔 声 效 果 可 达 到 30~35dB(A), 需 安 装 的 隔 声 窗 面 积 约 为 4000m 2, 投 资 约 280 万 元 第 168 页 共 230 页
2. 各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1) 原 则 本 次 评 价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拟 对 沿 线 营 运 中 期 超 标 2.0 分 贝 ( 含 ) 以 上 的 敏 感 点 均 采 取 有 效 的 降 噪 措 施, 使 敏 感 点 的 声 环 境 ( 室 外 或 室 内 ) 能 够 达 标, 同 时 综 合 考 虑 降 噪 措 施 的 可 操 作 性 和 降 噪 设 施 的 经 济 成 本 和 性 价 比 ; 考 虑 到 预 测 模 式 以 及 预 测 车 流 量 的 误 差, 对 营 运 远 期 的 预 测 结 果 仅 作 参 考, 近 期 超 标 和 中 期 超 标 的 需 要 上 措 施, 远 期 超 标 的 需 要 预 留 环 保 费 用, 并 需 要 加 强 监 测 (2) 经 济 可 行 性 论 证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主 要 有 环 保 拆 迁 声 屏 障 绿 化 降 噪 跟 踪 监 测 隔 声 窗 等 防 护 措 施 针 对 性 很 强, 可 针 对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实 际 情 况 采 取 相 适 宜 的 防 护 措 施, 各 防 护 措 施 的 防 护 费 用 降 噪 效 果 和 适 用 情 况 参 见 表 7.4-16 (3) 各 敏 感 目 标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根 据 环 评 现 场 勘 查, 根 据 上 述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对 于 超 标 敏 感 点 拟 采 取 的 工 程 措 施 主 要 为, 采 取 路 面 降 噪 隔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以 及 进 行 跟 踪 监 测 等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参 见 表 7.4-17 有 关 表 7.4-17 中 的 措 施 内 容 补 充 说 明 如 下 : 1 考 虑 到 预 测 模 式 以 及 预 测 车 流 量 的 误 差, 对 营 运 远 期 沿 线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仅 提 出 预 留 费 用 和 跟 踪 监 测 要 求, 若 在 实 际 监 测 中 发 现 超 标 情 况, 并 确 定 由 本 项 目 交 通 噪 声 引 起, 则 应 补 充 采 取 安 装 隔 声 窗 等 措 施, 由 此 造 成 的 费 用 增 加, 计 入 噪 声 防 治 费 用 中 2 敏 感 目 标 的 降 噪 措 施 应 在 项 目 通 车 前 实 施 完 毕 3 所 有 敏 感 目 标 实 施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后, 其 营 运 近 期 营 运 中 期 预 测 声 环 境 均 不 高 于 各 自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若 各 敏 感 建 筑 自 身 隔 声 量 不 低 于 25dB(A), 则 敏 感 建 筑 的 室 内 声 环 境 满 足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50118-2010) 相 应 功 能 房 间 噪 声 级 要 求 4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4m 高 的 隔 声 屏 障 1444.314m,10.5m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364.786m, 24-33m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69.774m,24-27m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152.32m, 总 造 价 约 为 4730.4 万 元 第 169 页 共 230 页
防 护 措 施 环 保 拆 迁 表 7.4-16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类 型 比 选 表 内 容 防 护 费 用 估 算 降 噪 效 果 适 用 对 象 对 预 测 超 标 住 宅 进 行 搬 迁 后 就 村 靠 后 安 置, 要 求 安 置 区 域 距 公 路 红 线 100m 以 外 噪 声 污 染 拆 迁 补 偿 费 约 为 1000 元 /m 2 费 用 较 高, 对 居 民 干 扰 较 大 从 根 本 上 避 免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1 公 路 两 侧 50m 范 围 内 ; 2 首 排 超 标 7dB(A) 以 上 3 住 宅 区 呈 现 条 状 分 散, 并 大 体 与 公 路 垂 直, 有 利 于 减 少 拆 迁 量 改 变 房 屋 使 用 功 能 将 预 测 声 环 境 严 重 超 标 的 临 路 房 屋 改 变 为 对 交 通 噪 声 不 敏 感 的 其 它 用 途, 并 就 村 靠 后 安 置, 安 置 区 域 距 公 路 红 线 100m 以 外 仅 需 支 付 居 民 重 新 安 置 补 偿 费, 约 为 300 元 /m 2 保 留 临 路 房 屋 以 对 后 排 住 宅 有 隔 声 效 果 一 般 为 3~5dB(A), 最 高 达 10dB(A) 公 路 两 侧 50m 范 围 内 ; 临 路 首 排 住 宅 在 运 营 初 期 时 噪 声 超 标 量 3-5dB(A), 住 宅 密 集 度 高 标 准 隔 声 屏 障 采 用 反 射 - 吸 收 复 合 型 材 料, 根 据 保 护 目 标 与 本 公 路 的 相 对 空 间 位 置 关 系, 选 择 路 肩 或 路 堑 顶 部 处 建 隔 声 屏 障 标 准 隔 声 屏 造 价 一 般 为,1000 元 /m 2 一 般 为 10-20dB 1 公 路 两 侧 50m 范 围 内 ; 2 首 排 住 宅 超 标 5dB 以 上 3 高 密 度 住 宅 区 呈 现 条 状 分 散, 与 公 路 垂 直, 有 利 于 减 少 声 屏 障 长 度 4 填 挖 高 度 >5m 简 易 隔 声 墙 采 用 砖 砌 或 水 泥 预 制 板 作 材 料, 其 余 同 隔 声 屏 障 约 300 元 /m 2 隔 声 效 果 一 般 为 5-10dB(A) 1 公 路 两 侧 50m 范 围 内 ; 2 首 排 超 标 3-5dB 3 住 宅 区 沿 公 路 密 集 分 布 4 公 路 路 面 与 房 屋 地 面 有 较 大 高 差 的 路 段 (>5m) 绿 化 降 噪 林 在 公 路 与 居 民 区 之 间 建 乔 灌 草 混 合 林 带 3 年 树 30 元 / 棵 ;5 年 树 50 元 / 棵 ; 灌 木 3 元 / 簇 ; 草 籽 2 元 /m 2 见 效 慢, 效 果 与 林 带 宽 度 和 密 度 相 关 : 10m 降 1-2dB(A) 30m 降 2-4dB(A) 60m 降 4-6dB(A) 1 两 侧 50-150m 范 围 内 2 超 标 2-5dB(A) 3 低 填 低 挖 路 段, 公 路 路 面 与 房 屋 地 面 高 差 <3m 加 高 住 户 围 墙 沿 线 区 域 居 民 住 宅 若 围 墙 基 础 较 好, 可 考 虑 加 高 围 墙 特 殊 情 况 下, 可 新 修 住 宅 围 墙 同 简 易 隔 声 砖 墙, 300 元 /m 2 住 宅 距 路 较 远 时, 降 噪 效 果 不 大, 100m 内 降 噪 3-5dB(A) 1 两 侧 100m 范 围 内 2 临 路 首 排 超 标 3dB 左 右 3 地 面 不 低 于 路 面 2m 4 居 民 区 规 模 小 且 分 散 通 风 隔 声 窗 沿 线 居 民 住 宅 多 为 斜 侧 向, 对 临 路 侧 已 开 窗 户 的 住 宅, 加 装 通 风 隔 声 窗 1300 元 /m 2 一 般 降 噪 效 果 25dB(A) 1 噪 声 超 标 量 较 大 ; 2 居 民 区 规 模 分 散 且 影 响 户 数 较 少 (<5 户 ) 双 层 中 空 玻 璃 窗 夹 胶 玻 璃 窗 跟 踪 监 测 有 压 条 密 封 设 计, 双 层 中 空 玻 璃, 隔 声 效 果 优 于 普 通 单 层 玻 璃 窗 双 层 夹 胶 玻 璃 是 在 两 层 玻 璃 中 间 夹 上 一 层 吸 音 材 料, 让 噪 声 在 复 合 结 构 中 进 行 多 次 反 射 和 吸 收, 达 到 隔 音 的 目 的 对 初 期 超 标 1-2dB(A) 敏 感 点,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当 超 标 达 到 3dB(A) 时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300 元 /m 2 隔 声 效 果 超 过 普 通 单 层 玻 璃 窗 10dB(A) 700 元 /m 2 一 般 隔 声 效 果 30~35dB(A) 噪 声 超 标 量 不 超 过 5dB(A) 噪 声 超 标 量 较 大 ; 1000 元 / 年 噪 声 超 标 量 小 于 2dB(A) 第 170 页 共 230 页
表 7.4-17 道 路 沿 线 敏 感 点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效 果 一 览 表 敏 感 点 建 筑 应 执 行 标 准 主 要 治 理 措 施 预 测 值 与 现 状 值 的 差 值 达 标 情 况 治 理 效 果 营 运 近 期 营 运 中 期 营 运 近 期 营 运 中 期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恒 大 华 府 ( 绕 城 高 速 路 北 ) 恒 大 华 府 幼 儿 园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1 层 -3.3 0.5-2.6 0.5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 为 临 路 前 排 实 施 夹 胶 玻 璃 隔 声 窗 3 层 首 排 敏 室 内 外 噪 声 级 差 -6.4-5.6-5.7-5.5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2 本 工 程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靠 近 敏 感 点 一 侧 实 施 声 屏 障 感 点 >30dB(A), 可 以 保 证 敏 感 6 层 3 B G H 匝 道 实 施 声 屏 障, 具 体 位 置 及 形 式 如 下 : -4.6-4.4-3.9-4.3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点 起 居 室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16 层 在 G 匝 道 GK0+700~GK0+984.786 段 设 置 长 度 -4.6-4.7-3.8-4.6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 类 满 足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1.2m 284.786m 的 10.5m 封 闭 式 声 屏 障,H 匝 道 规 范 (GB50118-2010) -6.0-5.3-5.3-5.3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3 层 第 二 排 HK0+000~HK0+324.897 段 设 置 长 度 324.897m 的 4m 高 卧 室 允 许 噪 声 级 昼 间 -3.6-3.6-2.9-3.5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6 层 建 筑 直 立 式 声 屏 障,G 匝 道 B 匝 道 GK1+54.56~GK1+ 45dB(A) 夜 间 37dB(A) -0.3 0.4 0.4 0.5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6 层 135.297 BK0+000~BK0+168.17 段 设 置 长 度 248.907m 的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RCK41+70~ 室 内 外 噪 声 级 差 5.6 4.6 6.3 4.6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RCK41+600 段 设 置 长 度 530m 的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30dB(A), 可 以 保 证 敏 感 G 匝 道 GK0+984.786~GK1+54.56 段 设 置 长 度 69.774m 点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的 24-33m 宽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1.2m 背 景 值 1 类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5.2-4.2-4.5-4.1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范 (GB50118-2010) 普 通 教 室 允 许 噪 声 级 45dB(A) 1 层 1 为 临 路 前 排 实 施 夹 胶 玻 璃 隔 声 窗 室 内 外 噪 声 级 差 -6.0-6.3-5.3-6.3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首 排 敏 3 层 2 类 2 本 工 程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靠 近 敏 感 点 一 侧 实 施 声 屏 障 >30dB(A), 可 以 保 证 敏 感 -5.6-3.8-4.9-3.8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感 点 6 层 3 B D 匝 道 实 施 声 屏 障, 具 体 位 置 及 形 式 如 下 : 点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3.9-3.1-3.2-3.1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第 171 页 共 230 页
10 层 在 B 匝 道 BK0+168.17~BK0+320.49 段 设 置 152.32m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2.1-1.8-1.4-1.7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 层 的 24-27m 宽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D 匝 道 DK0+ 范 (GB50118-2010) 卧 -2.9-1.1-2.2-1.1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3 层 104.273~DK0+184.273 段 设 置 长 度 80m 的 10.5m 封 闭 室 允 许 噪 声 级 昼 间 -2.7-0.4-1.9-0.4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6 层 第 二 排 式 声 屏 障,B 匝 道 BK0+320.49~BK0+400 段 设 置 长 度 45dB(A) 夜 间 37dB(A) -2.4 0.2-1.6 0.3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0 层 建 筑 49.51m 的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RCK41 +600~RCK41+891 段 设 置 长 度 291m 的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1.0 4.0 1.8 4.1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 临 路 面 已 实 施 隔 声 窗 2 本 工 程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靠 近 敏 感 点 一 侧 实 施 声 屏 障 3 B D 匝 道 实 施 声 屏 障, 具 体 位 置 及 形 式 如 下 : 室 内 外 噪 声 级 差 在 B 匝 道 BK0+168.17~BK0+320.49 段 设 置 152.32m >30dB(A), 可 以 保 证 敏 感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幼 儿 园 1.2m 背 景 值 2 类 的 24-27m 宽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D 匝 道 DK0+ 点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104.273~DK0+184.273 段 设 置 长 度 80m 的 10.5m 封 闭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式 声 屏 障,B 匝 道 BK0+320.49~BK0+400 段 设 置 长 度 范 (GB50118-2010) 普 -4.5-3.1-3.7-3.1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49.51m 的 4m 高 直 立 式 声 屏 障,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RCK41 通 教 室 允 许 噪 声 级 +600~RCK41+891 段 设 置 长 度 291m 的 4m 高 直 立 式 声 45dB(A) 屏 障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1.2m 室 内 外 噪 声 级 差 1.9 5.6 2.7 5.7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3 层 >30dB(A), 可 以 保 证 敏 感 首 排 敏 1 低 噪 声 路 面 1.1 3.5 1.5 3.6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点 办 公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6 层 感 点 建 2 类 2 临 路 面 已 实 施 隔 声 窗 0.8 2.7 1.2 2.8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足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筑 外 3 加 强 管 理,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10 层 范 (GB50118-2010) 办 1.0 2.2 1.4 2.2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公 室 允 许 噪 声 级 40dB(A) 第 172 页 共 230 页
香 樟 花 园 百 川 大 厦 1.2m 首 排 敏 室 内 外 噪 声 级 差 2.6 2.2 3.5 2.2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3 层 感 点 建 >25dB(A), 可 以 保 证 敏 感 1.4 1.7 2.0 1.7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6 层 筑 外 1 低 噪 声 路 面 点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1.1 1.4 1.6 4.8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2m 2 类 2 临 路 面 已 实 施 隔 声 窗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2.3 5.8 3.2 5.8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3 层 第 二 排 3 加 强 管 理,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范 (GB50118-2010) 卧 建 筑 室 允 许 噪 声 级 昼 间 3.4 3.3 4.6 3.4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6 层 45dB(A) 夜 间 37dB(A) 3.4 3.7 4.6 3.7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2m 室 内 外 噪 声 级 差 0.8 0.9 1.2 0.9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3 层 >25dB(A), 可 以 保 证 敏 感 0.8 0.9 1.1 0.9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首 排 敏 1 低 噪 声 路 面 6 层 点 办 公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感 点 建 3 类 2 加 强 管 理,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0.5 0.6 0.8 0.6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足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筑 外 3 临 路 前 排 已 实 施 隔 声 窗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0 层 范 (GB50118-2010) 办 1.0 0.8 1.4 0.8 公 室 允 许 噪 声 级 40dB(A) 1.2m 1 低 噪 声 路 面 室 内 外 噪 声 级 差 1.9 3.6 2.7 3.7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3 层 2 加 强 管 理,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25dB(A), 可 以 保 证 敏 感 2.0 3.7 2.8 3.8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首 排 敏 3 临 路 前 排 已 实 施 隔 声 窗 点 办 公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国 信 大 厦 6 层 感 点 建 3 类 0.9 2.9 1.4 3.0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足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筑 外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室 内 达 标 10 层 范 (GB50118-2010) 办 1.3 2.0 1.8 2.1 公 室 允 许 噪 声 级 40dB(A) 太 平 洋 森 活 1 低 噪 声 路 面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2m 背 景 值 2 类 2.2 4.1 3.0 4.2 广 场 2 加 强 管 理,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的 2 类 标 准 要 求 1 低 噪 声 路 面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禹 州 华 侨 城 1.2m 背 景 值 2 类 0.1 1.0 0.8 2.1 2 加 强 管 理,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的 2 类 标 准 要 求 注 : 1 数 值 表 示 超 标 及 超 标 量 第 173 页 共 230 页
7.4.10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小 结 1 拟 建 工 程 完 成 后 随 着 营 运 期 的 增 长,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将 逐 步 增 强, 不 同 路 段 的 噪 声 影 响 也 各 不 相 同 2 根 据 噪 声 衰 减 分 布 计 算, 评 价 范 围 内 部 分 区 域 出 现 超 标, 主 要 表 现 为 夜 间 超 标, 昼 间 部 分 超 标 3 拟 建 互 通 立 交 建 设 将 导 致 沿 线 局 部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夜 间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部 分 路 段 出 现 超 标, 项 目 对 各 敏 感 点 路 段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以 减 缓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产 生 的 影 响 4 项 目 采 取 设 置 声 屏 障 隔 声 窗 等 措 施 后, 既 可 以 削 减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同 时 可 以 减 小 现 状 道 路 的 噪 声 影 响, 从 而 改 善 现 状 声 环 境 质 量, 项 目 的 建 设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第 174 页 共 230 页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8.1 风 险 识 别 8.1.1 风 险 源 及 风 险 物 的 识 别 在 道 路 运 输 过 程 中, 由 于 车 辆 的 移 动 性 和 货 物 种 类 多 样 性, 事 故 发 生 地 点 和 泄 露 物 质 均 不 确 定, 这 与 化 工 厂 等 固 定 装 置 的 风 险 是 不 同 的, 后 者 事 故 发 生 时 通 常 有 一 定 的 征 兆 和 发 生 过 程, 因 此 对 事 故 有 可 控 制 性, 其 泄 漏 量 一 般 较 大 道 路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特 点 是 难 以 预 防 的, 但 由 于 单 车 装 载 的 货 物 总 量 有 限, 其 泄 漏 量 一 般 较 小 对 于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运 输, 一 旦 发 生 很 难 及 时 扑 救, 其 后 果 通 常 表 现 为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并 对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对 于 运 输 有 毒 气 体 的 车 辆 泄 漏 事 故, 因 其 排 放 总 量 小, 只 要 人 员 及 时 撤 离 到 一 定 的 距 离 就 可 避 免 伤 亡, 对 已 经 排 泄 到 空 气 中 的 有 毒 气 体 只 能 靠 周 围 大 气 的 扩 散 稀 释 来 逐 渐 降 低 有 毒 气 体 的 浓 度 公 路 上 运 输 有 毒 有 害 或 易 燃 易 爆 等 危 险 品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其 风 险 主 要 表 现 在 因 交 通 事 故 和 违 反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有 关 规 定, 使 被 运 送 的 危 险 品 在 运 输 途 中 突 发 性 发 生 逸 漏 爆 炸 燃 烧 等, 一 旦 发 生 将 在 很 短 时 间 内 造 成 周 边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恶 性 污 染 事 故, 对 当 地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危 害 根 据 我 国 高 速 公 路 事 故 类 型 统 计, 构 成 行 驶 车 辆 事 故 风 险 的 主 要 是 运 输 石 油 化 工 车 辆 发 生 的 各 种 事 故 (1) 车 辆 对 水 体 产 生 污 染 事 故 类 型 主 要 有 : 车 辆 本 身 携 带 的 汽 油 ( 柴 油 ) 和 机 油 泄 漏, 并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化 学 危 险 品 发 生 泄 漏, 并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 在 桥 面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汽 车 连 带 货 物 坠 入 河 流, (2) 危 险 品 散 落 于 陆 域, 对 土 地 的 正 常 使 用 功 能 带 来 影 响, 破 坏 陆 域 的 生 态 (3) 危 险 品 车 辆 在 居 民 区 附 近 发 生 泄 漏, 若 是 同 意 挥 发 的 化 学 品, 还 会 造 成 附 近 居 民 区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危 害 第 175 页 共 230 页
公 路 危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于 司 机 有 很 大 的 冠 以, 一 般 事 故 的 发 生 多 数 是 由 于 汽 车 超 载 和 司 机 疲 劳 驾 驶 导 致, 报 案 延 误, 导 致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扩 大 本 工 程 位 于 合 肥 高 新 区 集 贤 路 与 绕 城 高 速 交 口, 项 目 无 跨 越 水 体, 本 工 程 全 线 无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或 者 意 外, 造 成 化 学 危 险 品 倾 倒 泄 漏 等, 经 道 路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汇 流 入 塘 西 河, 从 而 对 塘 西 河 巢 湖 产 生 影 响 8.1.2 危 险 性 物 质 理 化 特 征 一 般 公 路 运 输 危 险 品 主 要 有 以 下 特 性 : (1) 易 燃 易 爆 ;(2) 易 流 动 ;(3) 易 挥 发 ;(4) 易 积 聚 静 电 ;(5) 热 膨 胀 性 ;(6) 毒 性 8.1.3 环 境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1 人 为 因 素 人 为 因 素 主 要 体 现 在 管 理 人 员 和 驾 驶 人 员 没 有 遵 守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驾 驶 人 员 疲 劳 驾 驶 酒 后 驾 驶 超 载 超 速 无 证 驾 驶 等 主 观 因 素 外, 还 有 遭 遇 违 章 车 辆 行 人 等 客 观 因 素 2 运 输 车 辆 缺 陷 运 输 车 辆 本 身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运 输 车 辆 的 年 代 过 久 零 件 老 化, 对 运 输 车 辆 没 有 进 行 充 分 的 检 查,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无 运 输 危 险 品 资 质 等 均 运 输 车 辆 缺 陷 均 为 引 发 风 险 事 故 的 因 素 8.2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匝 道 桥 设 置 防 撞 护 栏, 项 目 区 设 置 路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并 在 集 贤 路 与 杨 林 路 北 侧 设 置 调 蓄 池 一 座, 调 蓄 大 小 约 1800m 3, 并 设 置 应 急 切 断 措 施, 以 应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故 8.3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具 体 的 应 急 措 施 应 完 整 地 体 现 在 所 制 定 的 应 急 预 案 中 应 急 预 案 包 括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及 相 关 协 作 单 位 的 职 责 和 任 务, 应 急 技 术 和 处 理 步 骤 的 选 择 设 备 器 材 的 配 置 和 布 局, 人 力 和 物 力 的 保 证 和 调 配, 事 故 的 动 态 监 测 制 度,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第 176 页 共 230 页
报 告 制 度 等 (1) 编 制 应 急 预 案 对 于 本 项 目 来 说, 突 发 性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理 与 多 个 单 位 和 部 门 有 关, 包 括 环 保 部 门 公 安 部 门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消 防 部 门 等 项 目 管 理 单 位 应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法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并 结 合 环 保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按 照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订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制 定 处 理 工 作 程 序 明 确 各 方 责 任 与 工 作 内 容 (2) 预 测 预 警 发 布 和 报 告 预 测 : 各 级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日 常 机 构 应 建 立 科 学 的 监 测 预 报 体 系 有 计 划 地 定 期 组 织 事 故 演 练, 增 强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对 突 发 事 故 现 场 的 应 变 能 力 对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各 环 节 事 先 编 制 预 控 方 案, 加 强 对 重 点 部 位 的 监 控,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检 查 落 实 情 况, 把 事 故 隐 患 消 灭 预 警 : 按 照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严 重 性 和 紧 急 程 度, 分 为 四 级 : 一 般 ( 蓝 色 表 示 ) 较 大 ( 黄 色 表 示 ) 重 大 ( 橙 色 表 示 ) 特 大 ( 红 色 表 示 ) 各 级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应 根 据 不 同 的 预 警 级 别 做 出 相 应 的 响 应 报 告 : 健 全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突 发 事 件 的 报 告 制 度, 明 确 信 息 报 送 渠 道 时 限 范 围 和 程 序, 明 确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义 务 和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24 小 时 值 班 制 度, 保 障 信 息 渠 道 畅 通 运 转 有 序 在 施 工 期, 通 常 可 由 施 工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负 责 在 发 生 未 预 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时 的 第 一 时 间 上 报 事 故 情 况, 营 运 期 应 由 公 路 的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一 般 事 故 应 在 12 小 时 内 向 路 段 公 司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 较 大 事 故 应 在 12 小 时 内 向 合 肥 市 交 委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重 大 特 大 事 故 应 在 第 一 时 刻 向 自 合 肥 市 委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并 在 2 小 时 内 书 面 上 报 合 肥 市 委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一 般 事 故 应 同 期 向 瑶 海 区 相 关 单 位 报 告, 重 大 事 故 应 立 即 向 合 肥 市 政 府 和 相 关 单 位 报 告, 特 大 事 故 应 及 时 通 知 省 中 央 有 关 部 门 强 化 政 府 职 能, 调 动 全 社 会 应 急 救 援 力 量, 建 立 企 业 地 方 政 府 和 国 家 三 方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联 动 机 制 (3) 应 急 处 置 第 177 页 共 230 页
预 案 启 动 与 终 止 ; 由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人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判 断 预 警 级 别, 发 布 启 动 预 警 命 令 预 案 启 动 后,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的 所 有 成 员 立 即 进 入 工 作 岗 位, 各 项 抢 险 设 施 物 资 必 须 立 即 进 入 待 命 状 态 事 件 处 置 完 毕 后, 也 应 当 由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人 发 布 终 止 命 令 基 层 单 位 接 到 报 告 后, 在 应 急 预 案 启 动 前, 依 据 事 件 的 严 重 性 紧 急 性 可 控 性, 必 须 立 即 进 行 人 员 救 助 及 其 他 必 要 措 施, 防 止 事 故 向 附 近 蔓 延 和 扩 大, 必 要 时 可 以 越 权 指 挥 应 急 处 置 (4) 事 故 救 援 行 动 要 点 监 控 部 门 : 各 监 控 分 中 心 监 控 员 接 到 信 息 应 及 时 向 基 层 突 发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并 实 时 跟 踪 记 录 ( 电 话 摄 像 录 像 ) 按 突 发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指 令 在 有 关 路 段 的 可 变 情 报 板 可 变 限 速 标 志 牌 等 发 布 信 息, 当 交 通 恢 复 正 常 时, 恢 复 这 些 装 置 的 正 常 显 示 内 容 路 政 部 门 : 事 发 地 基 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应 将 事 件 情 况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上 级 汇 报, 并 按 要 求 启 动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根 据 事 件 情 况 采 取 先 期 处 置 措 施, 按 规 定 做 好 事 发 现 场 安 全 布 控, 积 极 抢 救 伤 员, 紧 急 疏 散 人 员, 转 移 重 要 物 资, 维 护 现 场 秩 序 根 据 事 发 状 态 通 知 公 安 消 防 卫 生 防 疫 环 保 等 相 关 部 门, 按 危 险 品 的 类 型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其 中, 由 武 警 部 队 防 化 连 具 体 负 责 现 场 残 留 物 的 清 理 工 作, 残 留 物 的 具 体 处 理 方 案 由 卫 生 防 疫 站 和 公 安 局 具 体 提 供, 由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应 急 监 测 同 时, 做 好 相 关 纪 录, 及 时 上 报 事 态 进 展 情 况 本 公 路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详 见 图 8.4-1 第 178 页 共 230 页
图 8.4-1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图 第 179 页 共 230 页
第 九 章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9.1 项 目 与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9.1.1 与 合 肥 市 域 1331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1. 规 划 概 述 2011 年 8 月, 合 肥 进 行 了 区 划 调 整 为 适 应 新 的 区 域 划 分, 加 快 城 市 的 发 展 建 设, 合 肥 市 提 出 了 新 的 发 展 规 划, 即 合 肥 市 城 市 空 间 发 展 战 略 及 环 巢 湖 地 区 生 态 保 护 修 复 与 旅 游 发 展 规 划 新 的 城 市 规 划 战 略 为 城 湖 联 动 和 转 型 创 新 其 中, 城 湖 联 动 是 指 主 城 区 与 巢 湖 相 互 依 托, 城 湖 共 生 城 市 地 区 与 巢 湖 地 区 在 生 态 修 复 文 化 保 护 产 业 发 展 旅 游 发 展 城 乡 建 设 交 通 组 织 六 个 主 要 方 面 进 行 联 动 转 型 创 新, 转 型 : 从 一 般 省 会 城 市 走 向 功 能 更 加 多 元 完 善 的 中 心 城 市 ; 创 新 : 从 传 统 科 教 城 市 走 向 以 创 新 驱 动 为 核 心 的 智 慧 城 市 根 据 新 的 发 展 规 划, 合 肥 空 间 布 局 由 141 转 变 为 1331 根 据 合 肥 市 域 1331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中 快 速 路 网 规 划 为 目 字 放 射, 扇 形 快 连, 目 字 六 连 十 一 射, 总 规 模 达 到 498.0km, 快 速 路 网 密 度 为 0.46km/km 2 具 体 为 : 目 字 : 北 二 环 南 二 环 繁 华 大 道 - 锦 绣 大 道 方 兴 大 道 西 二 环 - 集 贤 路 郎 溪 路 - 重 庆 路 通 过 目 字 加 强 主 城 中 心 区 与 滨 湖 新 区 之 间 的 联 系, 实 现 两 核 的 一 体 化 发 展 十 一 射 : 合 淮 路 阜 阳 路 铜 陵 北 路 包 公 大 道 裕 溪 路 - 高 亮 路 方 兴 大 道 ( 东 线 ) 宿 松 路 集 贤 路 繁 华 大 道 方 兴 大 道 ( 西 线 ) 合 淮 路 加 强 中 心 区 与 外 围 各 个 组 团 之 间 的 联 系 六 连 : 魏 武 路 - 龙 兴 路 淮 海 大 道 桥 头 集 路 铜 陵 路 - 马 鞍 山 路 - 包 河 大 道 宿 松 路 深 圳 路 - 徽 州 大 道 进 一 步 加 密 快 速 路 网, 重 点 加 强 外 围 相 邻 组 团 间 联 系, 与 城 市 两 扇 的 发 展 目 标 相 适 应 合 肥 市 域 1331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图 详 见 图 9.1-1 2.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第 180 页 共 230 页
本 项 目 正 是 十 一 射 快 速 路 网 体 系 中 的 集 贤 路 与 绕 城 高 速 互 通, 可 加 强 中 心 区 与 外 围 各 个 组 团 之 间 的 联 系,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合 肥 市 域 1331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的 要 求 9.1.2 与 合 肥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符 合 性 分 析 1. 规 划 概 述 中 心 城 区 交 通 规 划 (1) 中 心 城 区 骨 架 道 路 布 局 城 市 骨 架 路 网 由 快 速 路 和 I 级 主 干 路 组 成, 快 速 路 网 在 整 个 城 镇 密 集 区 内 构 建, 规 划 为 四 横 四 纵 网 络,I 级 主 干 路 布 局 结 构 为 环 形 放 射 加 方 格 网 : 在 二 环 内 组 成 环 网 状, 向 外 围 组 团 及 功 能 区 呈 网 状 放 射 形 结 构 (2) 公 共 交 通 规 划 推 行 公 共 交 通 优 先 发 展 战 略, 加 快 确 立 公 共 客 运 交 通 在 城 市 日 常 出 行 中 的 主 导 地 位 规 划 设 置 两 横 两 纵 四 条 轨 道 交 通 线 路, 总 长 度 为 120 公 里, 线 网 密 度 为 0.33 公 里 / 平 方 公 里 规 划 设 快 速 公 交 线 路 总 长 度 180 公 里, 线 网 密 度 为 0.5 公 里 / 平 方 公 里, 形 成 一 环 五 射 格 局 2.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合 肥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 2020), 城 市 以 老 城 为 中 心, 沿 几 条 对 外 交 通 放 射 线 向 东 南 西 南 西 北 五 个 方 向 伸 展, 形 成 星 形 的 空 间 形 态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成 为 合 肥 南 环 片 区 又 一 关 键 性 的 出 城 立 交, 有 效 缓 解 金 寨 路 互 通 立 交 等 相 邻 互 通 的 通 行 压 力, 大 幅 改 善 周 边 出 行 条 件, 实 现 周 边 城 市 道 路 网 与 高 速 公 路 网 的 快 速 衔 接 从 图 9.1-2( 合 肥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年 )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图 )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在 合 肥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 2020) 近 期 规 划 的 范 围 内, 符 合 规 划 要 求 9.1.3 与 合 肥 市 路 网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1 相 关 规 划 概 述 根 据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城 镇 体 系 规 划 (2010-2015), 以 加 强 示 范 区 与 周 边 地 区 互 连 互 通 为 重 点, 继 续 加 快 高 速 公 路 网 建 设, 加 密 改 造 升 级 干 线 公 路, 加 强 疏 港 道 路 江 南 和 江 北 产 业 集 中 区 的 连 接 线 以 及 跨 江 通 道 建 第 181 页 共 230 页
设, 形 成 以 区 域 高 速 公 路 为 骨 架 高 等 级 干 线 公 路 为 基 础 运 输 站 场 为 节 点 农 村 公 路 为 补 充 的 公 路 运 输 网 络 高 速 公 路 网 布 局 : 形 成 11 6 9 高 速 公 路 网 11 条 东 向 出 口 高 速 公 路 : 宁 洛 高 速 公 路 安 徽 段 淮 南 至 扬 州 高 速 公 路 沪 蓉 ( 沪 陕 ) 高 速 公 路 江 北 沿 江 高 速 公 路 江 南 沿 江 高 速 公 路 南 京 至 宣 城 高 速 公 路 扬 州 至 绩 溪 高 速 公 路 合 肥 至 马 鞍 山 至 溧 水 高 速 公 路 合 肥 至 宣 城 至 杭 州 高 速 公 路 铜 陵 至 南 陵 至 上 海 高 速 公 路 芜 湖 至 雁 翅 至 溧 阳 高 速 公 路 6 条 城 际 高 速 公 路 : 合 肥 至 淮 南 高 速 公 路 合 肥 至 徐 州 高 速 公 路 合 肥 至 安 庆 高 速 公 路 合 肥 至 黄 山 高 速 公 路 无 为 至 铜 陵 高 速 公 路 铜 陵 长 江 大 桥 北 岸 接 线 济 南 至 祁 门 高 速 公 路 9 条 高 速 公 路 联 络 线 : 天 长 至 盱 眙 高 速 公 路 长 深 高 速 公 路 安 徽 段 明 光 至 盱 眙 高 速 公 路 徐 州 至 明 光 高 速 公 路 无 为 至 繁 昌 至 黄 山 高 速 公 路 宁 国 至 黄 山 高 速 公 路 济 南 至 广 州 高 速 公 路 安 徽 段 高 河 埠 至 界 子 墩 高 速 公 路 岳 西 至 武 汉 高 速 公 路 根 据 合 肥 经 济 圈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规 划 (2011-2015 年 ), 完 善 合 肥 经 济 圈 公 路 网 的 具 体 措 施 包 括 : 以 加 强 合 肥 经 济 圈 与 周 边 地 区 互 联 互 通 为 重 点, 继 续 加 快 高 速 公 路 网 建 设 以 加 快 合 肥 经 济 圈 内 部 沟 通 为 重 点, 加 快 城 际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加 密 改 造 升 级 干 线 公 路 以 改 善 农 村 交 通 条 件 为 重 点, 加 强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依 托 合 肥 主 城 区 建 立 1 小 时 通 勤 圈, 依 托 六 安 巢 湖 淮 南 主 城 区 建 立 半 小 时 通 勤 圈, 实 现 区 域 交 通 网 络 同 城 化 加 快 建 设 区 域 高 速 公 路 网 加 强 与 周 边 地 区 特 别 是 长 三 角 地 区 的 高 速 通 道 建 设, 重 点 建 设 徐 州 福 州 济 宁 祁 门 商 丘 景 德 镇 高 速 公 路 三 纵 向 道 路, 及 南 京 驻 马 店 扬 州 武 汉 ( 江 北 运 输 通 道 ) 两 条 横 向 高 速 公 路 以 合 肥 为 中 心, 构 建 区 域 性 高 速 公 路, 重 点 建 设 六 安 巢 湖 合 肥 巢 湖 马 鞍 山 淮 南 蚌 埠 六 安 淮 南 合 肥 舒 城 桐 城 北 沿 江 高 速 等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加 强 高 速 公 路 与 其 他 公 路 的 衔 接, 尤 其 是 各 县 城 与 高 速 公 路 连 接 线 的 建 设, 确 保 合 肥 经 济 圈 所 有 县 ( 市 ) 城 区 等 重 要 节 点 以 及 重 点 城 镇 能 在 短 时 间 内 上 高 速 公 路 适 时 扩 容 改 造 合 宁 合 安 等 早 期 建 成 的 高 速 公 路 第 182 页 共 230 页
2.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成 为 合 肥 南 环 片 区 又 一 关 键 性 的 出 城 立 交, 有 效 缓 解 金 寨 路 互 通 立 交 等 相 邻 互 通 的 通 行 压 力, 大 幅 改 善 周 边 出 行 条 件, 实 现 周 边 城 市 道 路 网 与 高 速 公 路 网 的 快 速 衔 接 同 时, 将 实 现 合 肥 西 站 片 区 公 路 铁 路 两 大 交 通 体 系 的 快 速 转 换, 对 于 合 肥 市 快 速 发 展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推 动 经 济 发 展 起 到 积 极 作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与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城 镇 体 系 规 划 (2010-2015) 合 肥 经 济 圈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规 划 (2011-2015 年 ) 规 划 相 符 此 外 合 肥 市 规 划 局 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 出 具 了 关 于 南 淝 河 路 集 贤 路 与 绕 城 高 速 互 通 立 交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的 函 ( 合 规 函 2016 9 号 ), 因 此 本 项 目 符 合 合 肥 市 相 关 规 划 9.2 临 时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9.2.1 取 弃 土 场 用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取 弃 土 地 点 由 合 肥 市 大 建 设 办 公 室 统 一 规 划 调 度 本 项 目 区 域, 经 济 发 达, 城 镇 人 口 密 集, 土 地 资 源 紧 张, 扩 建 工 程 需 要 借 运 大 量 的 土 方 本 次 设 计 采 用 了 远 运 借 土 的 方 式 来 解 决 路 基 填 料 对 换 填 的 地 表 杂 填 土 和 先 期 剥 离 的 耕 植 土 挖 除 的 不 良 地 质 土 老 路 边 坡 的 清 坡 土 等, 采 用 临 时 堆 放 待 路 基 施 工 完 成 后, 可 用 于 土 路 肩 培 土 及 美 化 绿 化 用 土 尽 量 减 少 建 设 场 地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工 程 建 设 对 附 近 居 民 产 生 的 生 活 影 响 9.2.2 其 他 临 时 用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临 时 用 地 均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场 地, 施 工 期 间 不 新 增 施 工 用 地, 本 项 目 桥 梁 均 为 现 浇 结 构, 不 设 置 桥 梁 预 制 场 地 项 目 现 场 不 设 置 沥 青 拌 合 站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等 沥 青 砼 水 泥 砼 均 从 就 近 的 商 品 砼 生 产 厂 家 购 入 其 他 临 时 用 地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如 下 : (1) 临 时 占 地 没 有 占 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文 物 保 护 地 带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2)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不 占 用 池 塘 灌 渠 河 道 等 地 面 水 体, 减 少 对 区 域 河 流 第 183 页 共 230 页
渔 业 水 面 和 灌 溉 设 施 的 干 扰, 减 少 了 对 区 域 水 生 态 环 境 的 破 坏 (3)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减 少 了 工 程 量 和 新 增 占 地, 节 约 了 资 源, 这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的 基 本 理 念 (4)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区 设 置 与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下 风 向 距 离 200m 以 上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本 项 目 临 时 工 程 按 报 告 书 要 求 实 施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在 此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环 评 阶 段 确 定 的 临 时 占 地 方 案 基 本 合 理 9.3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GB/T4754-2011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代 码 表, 本 项 目 属 其 中 的 E4812 公 路 工 程 建 筑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9 号 令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根 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 修 正 ),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可 视 为 允 许 类,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9.4 方 案 比 选 考 虑 到 本 互 通 的 功 能 定 位 为 高 速 公 路 与 城 市 快 速 路 相 交 叉, 项 目 工 可 提 出 比 选 方 案 两 方 案 通 过 调 整 互 通 型 式, 控 制 匝 道 与 绕 城 高 速 衔 接 的 加 减 速 车 道 及 三 角 渐 变 段 位 置, 平 纵 面 指 标 均 满 足 互 通 立 交 的 设 置 要 求, 同 时 避 免 对 绕 城 高 速 跨 铁 路 分 离 立 交 桥 的 影 响 比 选 方 案 : 采 用 Y 型 +A 型 喇 叭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上 跨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收 费 站 集 中 布 设 在 出 口 侧,8 进 12 出 互 通 立 交 A 匝 道 上 跨 集 贤 路, 纵 面 设 计 预 留 了 集 贤 路 快 速 化 建 设 条 件 为 保 证 匝 道 在 极 端 天 气 条 件 下 的 安 全 性, 匝 道 下 穿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纵 断 面 不 变, 完 全 利 用 既 有 香 樟 大 道 分 离 立 交, 新 增 绕 城 高 速 分 离 立 交 供 D 匝 道 下 穿 根 据 互 通 立 交 的 交 通 流 量, 互 通 立 交 匝 道 均 采 用 双 车 道,A 匝 道 为 对 向 四 车 道 匝 道, 宽 19.5 米, 其 余 各 匝 道 为 单 向 双 车 道 匝 道, 宽 10.5 米 双 车 道 匝 道 采 用 单 车 道 出 入 口 比 选 方 案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下 图 第 184 页 共 230 页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图 9.4-1 比选方案平面图 两个方案优缺点分析如下 表 9.4-1 方案分析比较表 本项目 比选方案 1 无拆迁 2 互通型式充分利用城市内高速公路两 侧的绿廊地带 匝道布设紧凑 节约用 优点 地 土地利用率高 且未占用高价城市 开发地块 3 设置高速公路 繁华大道货车专用匝 1 收费站集中布设 管理方便 2 匝道主要布设在绕城高速南侧 对恒 大华府 百商现代名苑等敏感点影响较 小 道 利于行车安全 1 收费站分别布设在高速公路两侧 管 缺点 理不便 1 拆迁量较大 拆迁房屋建筑 89371m2 2 主城区 南京方向较方案二绕行 300 厂房 61861 m2 米 2 方案二较方案一 六安 主城区方向 3 匝道分设在绕城高速南北两侧 距离 绕行 1300 米 主城区 六安方向绕行 恒大华府 百商现代名苑等敏感点影响 1400 米 较大 经技术经济比较 不推荐比选方案 从环保角度考虑 由于本项目在敏感点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第 185 页 共 230 页
路 段 匝 道 和 绕 城 高 速 均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可 以 有 效 地 降 低 项 目 噪 声 影 响, 同 时 还 可 改 善 现 状 绕 城 高 速 噪 声 影 响 因 此 本 项 目 方 案 可 行, 不 推 荐 比 选 方 案 9.5 总 结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工 程 与 合 肥 市 域 1331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合 肥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等 规 划 相 符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会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是 项 目 建 成 后, 负 面 影 响 将 会 消 失 或 明 显 减 轻. 项 目 能 为 本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创 造 条 件, 而 经 济 社 会 的 良 性 可 持 续 发 展 将 为 本 地 环 境 保 护 提 供 充 足 的 物 质 条 件, 从 长 远 来 看, 是 相 互 统 一 的, 因 而, 评 价 认 为, 在 优 化 临 时 占 地 选 址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选 址 选 线 可 行 第 186 页 共 2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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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及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众 参 与 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公 众 参 与 是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评 价 单 位 与 公 众 之 间 的 一 种 双 向 交 流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可 以 真 正 了 解 公 众 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以 便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使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更 加 公 开 化, 结 论 更 切 合 实 际, 确 保 建 设 项 目 实 现 其 预 期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10.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1) 让 公 众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的 目 的 规 模 建 设 地 点 及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建 成 后 可 能 对 公 路 沿 线 带 来 的 各 方 面 的 影 响 及 拟 采 取 对 策 和 措 施, 让 公 众 对 其 发 表 意 见, 以 取 得 公 众 的 理 解 支 持 和 合 作 ; (2) 通 过 当 地 人 对 长 期 居 住 生 活 环 境 的 亲 身 体 验 和 直 观 感 受 的 征 询 结 果, 可 帮 助 分 析 该 地 区 污 染 环 境 特 征 和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现 状 质 量 水 平, 以 反 映 环 评 的 客 观 程 度, 保 护 公 众 的 切 身 利 益 ; (3) 公 众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所 涉 及 到 的 自 然 生 态 经 济 发 展 生 活 物 资 价 值 等 资 源 较 为 熟 悉, 用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 邀 请 他 们 参 与 环 境 资 源 保 护 措 施 的 确 认, 了 解 他 们 的 要 求, 可 使 本 评 价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更 加 切 实 可 行, 更 加 有 效 ; (4) 使 公 众 有 机 会 参 与 项 目 决 策 10.2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共 有 网 络 公 示 拟 建 地 张 贴 公 告 和 问 卷 调 查 三 种 形 式 10.2.1 网 络 公 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在 确 定 了 承 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后, 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0 个 工 作 日 ) 在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http://www.hfepb.gov.cn) 上 进 行 了 项 目 环 评 的 第 一 次 公 示, 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在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上 进 行 了 项 目 环 评 的 第 二 次 公 示 ( 公 示 截 图 见 附 件 ) 第 一 次 公 示 介 绍 了 项 目 名 称 及 概 要,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第 189 页 共 230 页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等信息 第二次公示介绍了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 容 污染源 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初步结论等 两次公示均留 下评价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并征询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0.2.2 张贴公告 在第二次网络期满后 评价单位在项目拟建地张贴项目公告 公告内容与第 二次网络公示基本一致 现场公示照片如下 百商现代名苑现场公示 恒大华府现场公示照片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第 190 页 共 230 页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0.2.3 问卷调查 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在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共同对项目建设所在区域开展 公众问卷调查活动 问卷调查分个人意见调查和企事业单位意见调查 其中 个 人意见调查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形式进行 企事业单位则预先定好调查对象 调 查形式都是发放 公众参与调查表 征询单位 企业的工作人员和居民对本项目 的意见 建议和要求 并由调查对象书面填写 公众问卷调查活动现场照片如下 公众问卷调查活动现场照片 10.2.2.1 调查范围及对象 公众调查范围与拟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相一致 即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到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第 191 页 共 230 页
的 公 众 社 会 团 体 企 业 和 机 关 单 位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是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社 会 团 体, 企 事 业 单 位, 自 治 组 织 和 政 府 机 关, 以 及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受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的 居 民 单 位 职 工 学 生 等 等 10.2.2.2 调 查 内 容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1) 沿 线 群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和 了 解 程 度 ; (2) 沿 线 群 众 对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的 主 观 评 价 ; (3)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方 面 的 主 观 评 价 ; (4)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在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意 见 要 求 和 建 议 ; (5) 公 众 对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他 方 面 的 要 求 ; 10.2.2.3 调 查 方 法 采 用 在 受 项 目 建 设 影 响 的 区 域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方 式 进 行 随 机 抽 样 调 查 调 查 组 人 员 首 先 向 被 调 查 对 象 详 细 介 绍 拟 建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工 程 规 模 路 线 走 向 以 及 对 当 地 可 能 带 来 的 有 利 影 响 和 不 利 影 响 等, 再 由 被 调 查 人 自 愿 填 写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表 或 口 述 意 见 由 调 查 人 记 录, 同 时 注 明 被 调 查 者 的 所 在 单 位 或 家 庭 住 址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等 内 容, 最 后 由 环 评 单 位 对 收 集 上 来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进 行 整 理 汇 总 分 析 10.3 公 众 参 与 的 成 果 10.3.1 网 络 公 示 反 馈 在 第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和 第 二 次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评 价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收 到 5 名 公 众 来 电 反 馈, 反 馈 公 众 分 别 是 恒 大 华 府 和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业 主, 居 住 点 均 位 于 绕 城 高 速 北 首 排 建 筑 楼 内, 反 馈 意 见 均 为 担 心 项 目 运 营 后 噪 声 影 响 会 增 大, 影 响 其 居 住 环 境 10.3.2 公 众 问 卷 调 查 实 施 情 况 评 价 单 位 联 合 建 设 单 位 于 2015 年 12 月 和 2016 年 1 月 深 入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小 区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在 走 访 过 程 中, 共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130 份, 其 中 团 体 调 查 问 卷 3 份, 个 人 调 查 问 卷 127 份 收 回 126 份, 其 中 团 体 调 查 问 卷 3 份, 个 人 调 查 问 卷 123 份, 回 收 率 96.9% 10.3.3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第 192 页 共 230 页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一 共 收 回 有 效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126 份, 其 中 团 体 调 查 问 卷 3 份, 个 人 调 查 问 卷 123 份 覆 盖 了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所 涉 及 的 居 民 区 个 人 意 见 调 查 对 象 的 基 本 信 息 情 况 分 别 见 表 10.3-1 调 查 结 果 的 统 计 参 见 表 10.3-2 表 10.3-3 个 人 调 查 对 象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结 果 项 目 性 别 年 龄 结 构 文 化 程 度 男 女 30 以 下 30-50 50 以 上 初 中 以 下 高 中 中 专 大 专 以 上 人 数 ( 人 ) 72 51 57 48 18 10 14 99 百 分 比 (%) 59 41 46 39 15 8 11 80 表 10.3-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表 序 号 问 题 公 众 意 见 选 项 份 数 ( 份 ) 比 例 (%) 1 满 意 44 37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 满 意 一 般 50 42 程 度 不 满 意 30 25 空 气 质 量 差 51 43 水 质 差 6 5 2 您 认 为 目 前 该 区 域 的 主 要 噪 声 大 82 68 环 境 问 题 是 什 么? 生 态 破 坏 5 4 固 废 污 染 8 7 其 它 11 9 了 解 42 35 3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听 说 过 62 52 不 了 解 17 14 废 气 39 33 废 水 6 5 4 噪 声 97 81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废 渣 16 13 对 沿 线 环 境 在 哪 些 方 面 可 环 境 风 险 25 21 能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景 观 25 21 破 坏 植 被 22 18 水 土 流 失 3 3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您 最 担 心 的 废 气 39 33 第 193 页 共 230 页
5 环 境 问 题 有 废 水 8 7 噪 声 93 78 废 渣 8 7 环 境 风 险 23 19 其 他 8 7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是 否 有 利 于 经 济 发 展 改 善 出 行 条 6 件 7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有 利 103 86 不 利 4 3 不 清 楚 16 13 支 持 108 86 反 对 5 4 不 表 态 8 6 有 条 件 支 持 5 4 10.4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10.4.1 调 查 对 象 特 征 分 析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对 象 的 分 析 如 下 : (1) 本 项 目 个 人 调 查 对 象 以 在 项 目 选 线 两 侧 居 民 为 主, 年 龄 结 构 以 中 青 年 为 主, 文 化 程 度 以 高 中 以 上 学 历 为 主, 性 别 以 男 性 为 主, 这 些 特 征 与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相 符 合, 原 因 是 : 本 项 目 沿 线 所 穿 过 的 地 区 主 要 是 合 肥 市 城 区, 文 化 程 度 普 遍 较 高, 从 生 活 方 式 上 距 离 都 市 形 态 仍 较 近 ; 从 人 口 年 龄 段 上, 由 于 调 查 时 实 行 入 户 调 查 为 主, 填 写 主 要 是 由 户 主 完 成, 因 此 年 龄 层 次 较 年 轻 (2) 本 项 目 个 人 调 查 对 象 的 分 布 是 采 用 均 布 基 础 上 的 随 机 调 查, 即 在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各 小 区 进 行 随 机 发 放 填 写 公 众 调 查 表, 以 小 区 为 单 位 的 各 社 会 关 注 敏 感 目 标 实 现 全 覆 盖 10.4.2 调 查 对 象 意 见 分 析 1 调 查 意 见 汇 总 及 分 析 对 表 10.3-3 中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进 行 简 要 的 分 析, 评 价 认 为 可 得 出 如 下 结 论 : (1)37% 的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较 满 意,42% 的 公 众 认 为 现 状 一 般,25% 的 公 众 不 满 意 ; 对 项 目 区 域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68% 的 公 众 认 为 是 噪 声 大,43% 的 公 众 认 为 是 空 气 质 量 差, 少 部 分 公 众 认 为 存 在 固 废 污 染 生 态 破 坏 水 质 差 等 问 题 评 价 认 为 这 说 明 噪 声 污 染 和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等 问 题 日 渐 突 出, 第 194 页 共 230 页
公 众 已 逐 渐 认 识 这 些 环 境 问 题 的 存 在, 关 注 程 度 有 所 增 加 这 些 经 济 发 展 带 来 的 问 题, 使 得 公 众 对 环 境 问 题 的 担 忧 有 所 加 重 (2)52% 的 公 众 听 说 过 本 项 目,35%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了 解,14% 的 公 众 并 不 了 解 本 项 目 在 问 及 本 项 目 施 工 运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什 么 时, 大 部 分 公 众 选 择 噪 声, 这 与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相 符, 另 外, 由 于 被 调 查 对 象 大 部 分 都 是 离 绕 城 高 速 较 近 的 居 民, 这 些 居 民 在 调 查 之 前 其 生 活 已 受 到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因 此, 对 公 路 的 污 染 特 点 判 断 较 准 确 (3) 绝 大 部 分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对 本 地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改 善 出 行 条 件 非 常 有 益,90% 的 公 众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这 说 明 绝 大 部 分 本 地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是 充 分 认 可 的, 这 实 际 上 与 项 目 的 特 点 和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相 吻 合 (4) 公 众 意 见 和 建 议 汇 总 如 下 : 1) 希 望 在 施 工 的 过 程 中 尽 量 不 影 响 周 边 住 户 的 正 常 生 活 2) 重 视 项 目 范 围 以 外 沿 线 工 程 车 辆 造 成 的 废 渣 废 气 污 染 (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机 械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 3) 建 议 施 工 时 多 洒 水 降 尘, 减 少 噪 声 影 响 4)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控 制, 采 用 路 面 降 噪 隔 声 墙 降 噪 绿 化 降 噪 等 多 种 措 施 进 行 综 合 防 治, 建 议 隔 声 材 料 采 用 聚 酯 玻 璃 增 强 隔 声 效 果, 在 互 通 匝 道 设 置 声 屏 障 同 时 也 要 考 虑 主 线 交 通 量 增 长 带 来 的 噪 声 污 染, 建 议 高 速 主 线 也 要 设 置 声 屏 障, 由 于 高 速 两 侧 降 噪 林 被 破 坏, 建 议 互 通 段 沿 线 全 布 设 隔 音 屏 障, 室 内 安 装 双 层 夹 胶 玻 璃 5) 由 于 互 通 立 交 的 设 置, 必 然 会 导 致 周 边 道 路 的 拥 堵, 应 做 好 交 通 组 织 设 计, 特 别 是 目 前 交 通 量 很 大 的 习 友 路 与 集 贤 路 交 口 的 交 通 组 织 设 计, 避 免 今 后 习 友 路 在 车 流 高 峰 期 难 以 通 行, 希 望 对 集 贤 路 上 的 车 流 量 增 大 有 所 考 虑, 因 车 流 量 增 大 安 全 性 会 有 影 响 ; 车 流 量 大, 安 全 有 影 响 ; 6) 高 速 入 口 建 好 后 影 响 房 价, 房 子 卖 不 掉, 应 该 赔 偿 住 户 经 济 损 失 2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反 馈 意 见 回 访 在 本 环 评 初 稿 形 成 之 际, 对 网 络 公 示 期 间 电 话 反 馈 意 见 的 5 名 公 众 进 行 了 回 第 195 页 共 230 页
访, 技 术 人 员 向 其 详 细 解 释 了 项 目 概 况 拟 采 取 的 隔 声 降 噪 环 保 措 施 及 效 果, 消 除 了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在 项 目 落 实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支 持 的 (2) 其 他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时 期 主 要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1) 希 望 在 施 工 的 过 程 中 尽 量 不 影 响 周 边 住 户 的 正 常 生 活 2) 重 视 项 目 范 围 以 外 沿 线 工 程 车 辆 造 成 的 废 渣 废 气 污 染 (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机 械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 3) 建 议 施 工 时 多 洒 水 降 尘 4) 加 强 营 运 期 噪 声 控 制, 采 用 路 面 降 噪 隔 声 墙 降 噪 绿 化 降 噪 等 多 种 措 施 进 行 综 合 防 治, 建 议 隔 声 材 料 采 用 聚 酯 玻 璃 增 强 隔 声 效 果, 在 互 通 匝 道 设 置 声 屏 障 同 时 也 要 考 虑 主 线 交 通 量 增 长 带 来 的 噪 声 污 染, 建 议 高 速 主 线 也 要 设 置 声 屏 障, 由 于 高 速 两 侧 降 噪 林 被 破 坏, 建 议 互 通 段 沿 线 全 布 设 隔 音 屏 障, 室 内 安 装 双 层 夹 胶 玻 璃 5) 由 于 互 通 立 交 的 设 置, 必 然 会 导 致 周 边 道 路 的 拥 堵, 应 做 好 交 通 组 织 设 计, 特 别 是 目 前 交 通 量 很 大 的 习 友 路 与 集 贤 路 交 口 的 交 通 组 织 设 计, 避 免 今 后 习 友 路 在 车 流 高 峰 期 难 以 通 行, 希 望 对 集 贤 路 上 的 车 流 量 增 大 有 所 考 虑, 因 车 流 量 增 大 安 全 性 会 有 影 响 ; 车 流 量 大, 安 全 有 影 响 ; 6) 高 速 入 口 建 好 后 影 响 房 价, 房 子 卖 不 掉, 应 该 赔 偿 住 户 经 济 损 失 10.5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分 析 1)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工 程 的 选 址 尽 量 选 择 在 绕 城 高 速 南 侧, 远 离 敏 感 点 集 中 区 在 施 工 场 界 安 装 2 米 高 度 的 实 心 围 挡,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2)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的 路 线 和 时 间 ;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尤 其 是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应 按 照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确 定 合 理 的 运 输 路 线 和 时 间, 避 开 敏 感 区 域 和 容 易 造 成 影 响 的 时 段 3) 临 时 堆 放 场 采 取 围 挡 遮 盖 等 防 尘 措 施 运 土 卡 车 及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车 应 按 规 定 配 置 防 洒 装 备, 装 载 不 宜 过 满, 保 证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散 落 ; 对 运 输 过 程 中 洒 落 在 路 面 上 的 泥 土 要 及 时 清 扫, 以 减 少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并 通 过 定 时 洒 水 等 措 施 来 抑 尘 4) 本 项 目 路 面 降 噪 隔 声 屏 障 双 层 中 空 玻 璃 窗 等 多 种 措 施 进 行 综 合 防 治, 采 用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路 面 结 构, 具 有 较 好 的 降 噪 作 用 ; 本 互 通 立 交 北 侧 匝 道 及 主 线 北 侧 设 置 连 续 的 声 屏 障, 且 隔 声 屏 障 的 长 度 为 敏 感 点 建 筑 物 向 匝 道 垂 直 投 影 并 向 两 侧 各 外 延 30 米, 相 邻 的 敏 感 点 (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 声 屏 障 连 接 贯 通 分 别 在 恒 大 华 府 及 幼 儿 园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等 敏 感 点 临 路 首 排 建 筑 临 路 面 安 装 夹 胶 玻 璃 隔 声 窗 5) 营 运 期 交 通 组 织 及 安 全 为 非 环 保 建 议 6) 房 价 问 题 为 非 环 保 建 议 1 合 法 性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在 确 定 了 承 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后, 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0 个 工 作 日 ) 在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第 196 页 共 230 页
(http://www.hfepb.gov.cn) 上 进 行 了 项 目 环 评 的 第 一 次 公 示, 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在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上 进 行 了 项 目 环 评 的 第 二 次 公 示, 公 示 介 绍 了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污 染 情 况 公 示 期 满 后, 评 价 单 位 开 始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及 现 场 公 告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程 序 符 合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 28 号 ) 2 有 效 性 分 析 形 式 有 效 性 分 析 : 本 次 环 评 在 合 肥 市 环 保 局 网 站 进 行 了 公 告 并 且 通 过 了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居 民 走 访 等 形 式, 公 开 征 求 了 公 众 意 见, 公 众 参 与 形 式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时 间 有 效 性 分 析 : 建 设 单 位 在 确 定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7 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了 第 一 次 公 示 ; 在 第 二 次 公 示 期 满 后,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公 示 时 间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公 示 内 容 有 效 性 分 析 : 第 一 次 公 示 包 括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及 概 要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等 六 项 内 容 ; 第 二 次 公 示 包 括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概 述,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等 八 项 内 容, 公 示 内 容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3 代 表 性 分 析 本 次 受 访 对 象 包 括 不 同 职 业 年 龄 阶 段 文 化 程 度,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点 居 民 采 取 了 随 机 调 查,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覆 盖 面 广, 被 调 查 对 象 为 直 接 受 影 响 人 群, 受 访 对 象 具 有 较 高 代 表 性, 调 查 意 见 能 够 在 最 大 程 度 上 代 表 社 会 不 同 阶 层 不 同 方 面 诉 求 4 真 实 性 分 析 为 保 证 公 众 参 与 质 量, 本 次 调 查 公 众 对 象 广 泛 并 有 重 点, 共 发 出 130 份 调 查 问 卷, 收 回 126 份, 所 有 问 卷 均 为 如 实 调 查, 回 收 问 卷 均 为 受 访 对 象 真 实 填 写, 是 其 意 见 的 真 实 反 馈 综 上 所 述, 本 次 环 评 报 告 公 众 参 与 的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真 实 性 均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10.6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采 取 了 多 种 形 式, 包 括 环 境 信 息 公 示 发 放 公 众 调 查 表 现 场 第 197 页 共 230 页
咨 询 通 过 互 联 网 上 发 布 本 工 程 的 信 息 等,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包 括 项 目 区 直 接 受 影 响 人 群 关 注 本 项 目 的 人 群 等 对 不 同 的 调 查 对 象 采 用 了 不 同 的 调 查 方 式, 保 证 了 公 众 参 与 的 质 量,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的 结 果 可 以 客 观 的 反 映 公 众 对 工 程 的 意 见 绝 大 部 分 公 众 都 能 认 识 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于 沿 线 区 域 的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重 要 意 义, 并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与 理 解, 这 为 该 项 目 建 设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基 础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部 分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自 己 的 看 法 和 建 议, 少 数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存 在 疑 虑, 通 过 分 析 后 发 现, 这 些 疑 虑 多 是 源 自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了 解 不 够 或 是 存 在 某 种 误 解 本 评 价 认 为, 获 取 这 些 看 似 负 面 的 意 见 正 是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价 值 所 在, 所 有 这 些 意 见 和 建 议 都 应 当 得 到 与 项 目 实 施 有 关 的 各 单 位 的 充 分 重 视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向 公 众 做 好 沟 通 解 释 工 作, 消 除 公 众 误 解, 并 通 过 实 实 在 在 的 努 力, 帮 助 解 决 因 项 目 建 设 给 公 众 带 来 的 各 种 问 题 和 不 便, 唯 有 如 此, 才 能 赢 得 公 众 一 如 既 往 的 支 持, 才 符 合 公 众 参 与 的 根 本 精 神 综 上 所 述,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与 理 解, 建 设 单 位 应 重 视 公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力 求 解 决 好 公 众 关 心 的 各 类 环 境 问 题,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以 取 得 当 地 群 众 的 支 持, 充 分 发 挥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效 益 第 198 页 共 230 页
第 十 一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1.1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1.1.1 社 会 经 济 正 面 效 益 分 析 1. 直 接 效 益 本 项 目 的 直 接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降 低 车 辆 运 输 成 本 效 益 本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使 区 域 内 现 有 道 路 路 况 得 到 改 善, 道 路 运 输 条 件 得 到 改 善, 缩 短 了 车 辆 的 运 输 距 离, 车 辆 的 运 输 费 用 随 之 减 少 (2) 节 约 旅 客 出 行 时 间 效 益 本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缩 短 车 辆 行 驶 距 离, 通 过 完 善 现 有 道 路 网 络 从 而 缩 短 车 辆 运 行 距 离, 节 约 了 旅 客 出 行 的 时 间 (3)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效 益 本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改 善 现 有 路 网 的 运 输 条 件, 减 少 了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几 率, 减 少 了 因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的 社 会 经 济 损 失 (4) 节 约 能 源 效 益 本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道 路 网 络 得 到 改 善, 车 速 的 提 高 道 路 拥 堵 的 减 少 和 运 输 距 离 的 缩 短 都 有 助 于 油 料 的 节 约 2. 间 接 效 益 本 项 目 的 间 接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有 效 改 善 区 域 通 行 环 境, 加 强 区 域 与 外 界 的 联 系, 改 善 区 域 的 投 资 环 境, 加 快 区 域 开 发 建 设, 进 而 促 进 区 域 的 经 济 发 展 (2)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有 效 提 升 道 路 的 通 行 能 力, 改 善 区 域 通 行 环 境, 对 于 充 分 发 挥 道 路 运 输 网 络 的 整 体 效 益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因 此, 从 国 民 经 济 的 角 度 来 看,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第 199 页 共 230 页
11.1.2 社 会 经 济 负 面 效 益 分 析 1.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形 式 的 改 变 项 目 建 设 将 使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形 式 发 生 改 变,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分 析, 这 种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形 式 的 改 变 将 造 成 原 生 态 环 境 的 切 割 和 破 坏, 项 目 造 成 的 生 态 损 失 是 不 可 逆 的 从 土 地 利 用 经 济 价 值 的 改 变 来 看, 道 路 建 设 占 用 的 土 地 资 源 是 增 值 的, 是 通 过 环 境 的 局 部 或 暂 时 的 损 失 换 来 的 2. 土 地 征 用 造 成 生 物 量 损 失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会 造 成 生 物 量 的 损 失, 但 项 目 营 运 期 通 过 植 草 绿 化, 可 以 补 偿 一 部 分 生 物 量 损 失 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改 变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会 改 变 沿 线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尤 其 是 沿 线 居 民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程 度 加 剧, 将 会 给 他 们 的 生 活 工 作 和 身 心 健 康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从 而 带 来 间 接 的 经 济 损 失 11.2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11.2.1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项 目 环 保 总 投 资 14221.1 万 元, 其 中 间 接 环 保 投 资 8825.6 万 元,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5395.5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67630 万 元 的 21% 1. 间 接 环 保 投 资 道 路 排 水 工 程 防 护 工 程 绿 化 工 程 在 满 足 主 体 工 程 需 要 的 同 时,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环 保 功 能 根 据 工 可 报 告 工 程 概 算, 本 项 目 的 间 接 环 保 投 资 见 表 11.1-1, 间 接 环 保 投 资 总 额 8825.6 万 元 11.1-1 项 目 的 间 接 环 保 投 资 见 表 序 号 2.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间 接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概 算 ( 万 元 ) 1 防 护 工 程 2730.9 2 排 水 工 程 2786.6 3 绿 化 工 程 3308.1 合 计 8825.6 环 境 保 护 效 果 防 治 水 体 污 染 水 土 流 失 防 风 固 土 隔 声 降 噪 美 化 道 路 同 时 净 化 汽 车 尾 气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第 200 页 共 230 页
根 据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建 议 环 保 措 施, 估 算 拟 建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约 5395.5 万 元,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的 构 成 见 表 11.2-2: 表 11.2-2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序 号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一 1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隔 音 围 护 和 临 时 移 动 声 屏 障 声 环 境 污 染 治 理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2 隔 声 屏 障 m / 4730.4 备 注 m 2 500 15 可 重 复 使 用,300 元 /m 2 4m 高 的 隔 声 屏 障 1444.314m, 10.5m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364.786m, 24-33m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69.774m,24-27m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152.32m, 总 造 价 约 为 4730.4 万 元 3 夹 胶 玻 璃 隔 声 窗 m 2 4000 280 700 元 /m 2 4 远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预 留 费 用 245 二 环 境 空 气 治 理 1 洒 水 车 辆 2 20 2 施 工 期 挡 风 板 m 2 5000 25 3 篷 布 m 2 7000 5.6 4 营 运 期 收 费 管 理 区 食 堂 油 烟 净 化 器 台 1 1.0 三 废 水 治 理 1 施 工 营 地 小 型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套 1 20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30t/d 2 施 工 营 地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运 营 成 本 t 27000 4.05 1.5 元 / 吨 3 施 工 期 临 时 沉 淀 池 个 约 5 个 1.0 施 工 成 本 :2000 元 / 个 4 收 费 管 理 区 化 粪 池 个 2 1.0 四 固 废 1 施 工 期 垃 圾 委 托 处 理 费 15 五 环 境 管 理 及 环 境 监 控 1 施 工 期 环 境 工 程 监 理 20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开 展, 此 处 参 照 本 省 相 关 规 定 估 算 费 用 2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TSP 监 测 1.0 下 风 向, 每 处 2 次 / 年, 每 次 3-5 天 每 个 敏 感 点 在 对 应 路 段 施 工 时 监 3 施 工 期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次 点 位 2 5 1 测, 施 工 暂 停 和 施 工 状 态 中 各 监 测 一 次 4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处 1 10 敏 感 点 集 中 区 选 一 个 点 监 测,1 次 / 年, 以 20 年 计 5 敏 感 点 噪 声 跟 踪 监 测 处 5 0.5 15 年,1 次 / 年, 每 次 2 日, 每 日 昼 夜 各 一 次 每 处 1000 元 / 年 6 合 计 5395.5 第 201 页 共 230 页
11.3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通 过 实 施 表 12.2-2 中 的 各 项 环 保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可 有 效 降 低 工 程 施 工 和 营 运 过 程 中 对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各 种 影 响, 有 效 减 缓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的 破 坏 作 用 和 对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的 污 染, 有 效 减 轻 对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等 等 这 些 效 益 难 以 定 量 计 算 为 货 币 价 值, 现 就 环 保 投 资 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简 要 分 析 见 表 11.2-3 表 11.2-3 环 保 投 资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表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防 止 施 工 噪 声 扰 民 ;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农 业 灌 溉 保 护 人 们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 使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不 利 影 用 水 ; 施 工 期 保 护 土 地 农 业 林 业 及 植 被 等 ;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 减 缓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 环 保 措 施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 公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保 护 耕 地 ; 保 护 周 边 群 众 人 身 安 全 的 支 持 保 护 动 植 物 ; 保 护 公 众 安 全 交 通 便 利 公 路 绿 化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 水 土 保 持, 减 少 生 态 破 坏 ; 恢 复 或 补 偿 植 被 ; 优 化 公 路 景 观 改 造 整 体 环 境 ; 保 持 路 基 稳 定 性 ;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和 耕 地 动 态 平 衡 ;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改 善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 保 障 公 路 运 输 安 全 ; 增 加 旅 行 安 全 和 舒 适 感 噪 声 防 治 风 险 防 范 减 缓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维 护 环 境 安 全, 防 止 地 表 水 土 壤 受 到 污 染 侵 害 保 护 学 校 教 学 环 境 ; 保 护 村 镇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保 护 用 水 安 全 食 品 安 全 和 水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心 健 康 保 护 水 资 源 水 土 生 态 环 境 和 土 地 资 源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理 监 测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 保 护 沿 线 地 区 环 境 ; 确 保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监 督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环 境 经 济 与 环 境 可 持 续 发 展 通 过 表 11.2-3 可 知, 虽 然 无 法 对 环 保 工 程 的 各 种 效 益 进 行 货 币 化 计 算, 但 可 以 看 出 其 效 益 无 疑 是 显 著 的 虽 然 实 施 环 保 工 程 要 付 出 一 定 的 经 济 代 价, 但 从 估 算 出 的 环 保 投 资 额 以 及 占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来 看, 是 与 项 目 特 征 相 符 合 的, 因 而 这 种 投 资 是 有 效 的 必 要 的 和 合 理 的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具 有 较 显 著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尤 其 是 施 工 期 不 可 避 免 会 对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若 能 依 照 评 价 要 求 实 施 较 完 备 的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和 管 理 措 施, 项 目 总 的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尚 在 社 会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另 外, 项 目 在 投 入 运 营 后 还 能 够 产 生 某 些 正 面 的 环 境 效 益, 因 而, 可 以 说, 本 项 目 在 取 得 显 著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时, 也 有 较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基 本 满 足 了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的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要 求 第 202 页 共 230 页
第 十 二 章 拆 迁 影 响 分 析 12.1 道 路 范 围 拆 迁 情 况 全 线 无 对 居 民 住 宅 和 工 厂 厂 房 的 拆 迁 拆 迁 内 容 主 要 为 项 目 区 高 速 公 路 的 围 墙, 现 有 绿 化 带 临 时 平 房 12.2 拆 迁 安 置 规 划 本 项 目 道 路 红 线 范 围 内 的 征 地 拆 迁 工 程 由 本 项 目 安 排 预 算 资 金 12.3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全 线 无 对 居 民 住 宅 和 工 厂 厂 房 的 拆 迁, 在 对 涉 及 的 单 位 进 行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的 拆 迁 不 会 对 社 会 环 境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12.4 安 置 补 偿 方 法 严 格 按 照 合 肥 市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办 法 合 肥 市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补 助 标 准 ( 合 政 [2002]195 号 ) 关 于 印 发 合 肥 市 市 区 征 地 补 偿 标 准 的 通 知 ( 合 政 秘 [2008]63 文 件 ) 合 肥 市 征 收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办 法 ( 合 肥 市 人 民 政 府 136 号 令 ) 中 关 于 拆 迁 安 置 补 偿 方 法 进 行 12.5 拆 迁 安 置 保 障 措 施 为 保 障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的 顺 利 开 展, 应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1)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和 拆 迁 过 程 中 必 须 要 体 现 透 明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 并 严 格 按 照 拆 迁 和 安 置 计 划 进 行 整 个 拆 迁 过 程 必 须 得 到 拆 迁 居 民 的 同 意 和 支 持 ; 对 拆 迁 反 对 或 抵 抗, 只 能 通 过 协 商 解 决, 禁 止 强 行 移 民 拆 迁 (2) 相 关 的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应 成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小 组, 确 保 拆 迁 安 置 工 作 得 到 监 督, 不 得 损 害 拆 迁 居 民 的 利 益 第 203 页 共 230 页
第 十 三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3.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13.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目 标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是 执 行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的 重 要 手 段, 也 是 实 现 建 设 项 目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协 调 发 展 的 必 要 保 障 通 过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可 以 监 控 本 项 目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为 本 区 域 的 环 境 管 理 污 染 防 治 和 生 态 保 护 提 供 依 据 13.1.2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相 关 机 构 可 分 为 : 管 理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监 测 机 构 监 理 机 构 1. 管 理 机 构 (1) 建 设 单 位 : 合 肥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2)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 具 体 负 责 本 工 程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方 案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的 制 定 及 其 实 施 的 检 查 和 监 督, 处 理 日 常 环 境 事 务 2. 监 督 机 构 合 肥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3. 监 测 机 构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可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承 担 4. 监 理 机 构 环 境 监 理 委 托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认 可 的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实 施 13.1.3 环 境 保 护 计 划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预 防 措 施 计 划 见 表 13.1-1 第 204 页 共 230 页
表 13.1-1 环 境 保 护 预 防 措 施 计 划 环 境 问 题 环 保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责 任 机 构 设 计 阶 段 1 选 线 1. 从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和 工 程 等 方 面 进 行 方 案 比 选, 要 求 线 型 顺 畅, 顺 应 地 形 地 貌, 对 生 态 环 境 破 坏 小, 减 少 拆 迁 量 等 2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临 时 工 程 应 尽 量 利 用 已 有 道 路 占 地 3 地 表 水 设 计 单 位 合 肥 市 交 1. 优 化 临 时 工 程 选 址, 尽 量 靠 近 有 雨 污 管 网 处 污 染 环 评 单 位 通 运 输 局 4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大 临 工 程 尽 可 能 远 离 敏 感 点 和 居 民 区 5 社 会 影 响 统 筹 安 排 整 个 项 目 的 施 工 进 度 和 施 工 工 序, 采 用 先 进 施 工 工 艺, 可 多 点 同 时 施 工, 提 高 施 工 效 率, 缩 短 工 期 施 工 期 1. 提 前 在 施 工 路 段 和 各 类 临 时 工 程 施 工 点 设 立 告 示 牌, 告 知 施 工 时 间 和 施 工 范 围 1 社 会 影 响 2. 在 施 工 现 场 入 口 设 置 广 告 牌, 写 明 工 程 承 包 商 监 理 单 位 以 及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的 联 系 方 式 3. 土 方 原 材 料 运 输 过 程 应 注 意 密 闭 性,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以 减 少 沿 途 污 染 影 响 2 生 态 影 响 1. 各 类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利 用 已 有 道 路 占 地 3 水 土 流 失 进 行 单 项 工 程 的 分 区 防 治, 具 体 措 施 包 括 临 时 排 水 措 施 临 时 推 土 防 护 表 土 剥 离 土 地 整 治 撒 播 草 籽 废 水 沉 淀 处 理 优 选 施 工 季 节 等 等 4 地 表 水 1. 各 类 场 站 和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工 程 废 水 应 充 分 沉 淀 后 回 用 含 油 废 水 应 当 经 过 隔 油 隔 渣 处 理 后 回 用 混 凝 土 和 料 罐 的 冲 洗 废 水 最 终 排 放 前 必 须 采 取 沉 淀 加 中 和 处 理 2. 施 工 营 地 污 水 必 须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若 不 能 进 入 城 镇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厂, 则 需 安 装 污 水 生 化 处 理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合 肥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1. 采 用 先 进 工 艺 和 设 备 以 降 低 施 工 时 的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5 施 工 噪 声 6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2. 夜 间 不 得 施 工, 特 殊 情 况 需 提 前 向 环 保 局 申 请 3. 在 沿 线 居 民 较 集 中 的 路 段, 应 采 取 移 动 式 隔 声 屏 减 振 沟 隔 声 墙 等 防 护 措 施 1. 粉 状 物 料 尽 量 罐 装 运 输, 否 则 应 采 取 密 闭 措 施 2. 使 用 成 品 乳 化 沥 青 和 商 品 混 凝 土, 以 减 少 空 气 污 染 3. 易 起 尘 物 料 渣 土 在 堆 放 时 必 须 用 防 风 防 雨 的 篷 布 覆 盖, 设 立 围 栏 进 行 遮 挡, 必 要 时 定 时 洒 水 4. 施 工 场 地 未 铺 装 的 施 工 便 道 和 出 入 料 场 的 道 路, 在 施 工 期 间 应 根 据 天 气 情 况 做 好 洒 水 工 作 第 205 页 共 230 页
1. 建 筑 垃 圾 充 分 回 收 利 用, 剩 余 部 分 严 格 按 照 合 肥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妥 善 处 理 2.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所 有 固 废 严 禁 随 意 堆 放 倾 倒 在 施 工 场 地 或 施 工 营 地 之 外 的 任 何 地 方 ( 取 土 坑 回 填 除 7 固 体 废 物 外 ), 严 禁 自 行 焚 烧 任 何 垃 圾 3.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交 环 卫 部 门, 有 机 垃 圾 日 产 日 清 4..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旧 沥 青 可 运 至 沥 青 混 凝 土 厂 作 为 拌 热 再 生 与 冷 再 生 的 原 材 料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5 施 工 结 束 后, 应 清 理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各 类 场 站 等 临 时 占 地, 收 集 遗 留 的 各 种 垃 圾 废 料,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剩 余 部 分 交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营 运 期 1. 加 强 道 路 管 理 及 路 面 养 护, 在 重 要 敏 感 点 ( 学 校 聚 1 噪 声 污 染 居 区 ) 附 近 路 段 两 端 设 置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2.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的 敏 感 目 标 采 取 通 风 隔 声 窗 双 层 中 空 玻 璃 窗 隔 声 屏 障 等 措 施 公 路 日 常 管 理 单 位 2 水 污 染 加 强 管 理, 禁 止 漏 油 不 安 装 保 护 帆 布 的 货 车 和 超 载 车 上 桥 公 路 日 常 管 理 单 位 3 环 境 空 气 4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1. 执 行 机 动 车 尾 气 减 排 政 策, 降 低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量 2. 加 强 绿 化, 路 边 和 路 面 绿 化 选 择 种 植 一 些 对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有 吸 收 作 用 的 植 物 1. 建 立 危 险 品 运 输 和 危 险 品 泄 漏 事 故 领 导 小 组 2. 对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实 行 三 证 制 度 3. 制 定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5. 桥 上 设 置 防 撞 护 栏 和 防 落 网 6. 桥 上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路 基 段 设 置 防 渗 排 水 沟, 桥 面 径 流 雨 水 流 入 防 渗 排 水 沟, 再 进 收 集 池 事 故 收 集 池 雨 水 定 期 清 理 排 放 公 路 日 常 管 理 单 位 交 通 运 输 局 公 安 局 合 肥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14.1.4 环 境 监 督 计 划 表 13.1-2 环 境 监 督 计 划 时 段 监 督 机 构 监 督 内 容 监 督 目 的 1. 确 定 项 目 实 施 从 环 保 角 度 的 可 行 性 可 研 和 设 1. 审 核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确 保 环 评 内 容 全 面 客 观, 结 论 市 环 保 局 计 阶 段 2. 审 核 环 保 设 计 和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可 行 3. 确 保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具 有 可 行 性 和 有 效 性 第 206 页 共 230 页
1.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和 环 境 1. 核 查 环 保 投 资 是 否 落 实 管 理 计 划 2. 检 查 水 气 声 等 检 测 报 告, 调 查 固 2. 确 保 环 保 投 资 到 位 施 工 阶 段 市 环 保 局 体 废 弃 物 的 堆 放 和 处 理 3. 监 督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3. 确 保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能 够 满 足 环 保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和 环 评 要 4.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是 否 符 合 竣 工 验 收 的 求 条 件 4 确 保 水 土 流 失 的 减 缓 措 施 得 到 落 实 营 运 期 市 环 保 局 1. 检 查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的 实 施 2. 检 查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和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3. 和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对 危 险 品 运 输 进 行 监 督, 对 发 生 泄 漏 的 情 况 进 行 应 急 处 理 4. 和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对 运 输 车 辆 进 行 检 查 1. 确 保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2. 确 保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和 监 督 计 划 的 实 施 3. 保 护 公 众 的 健 康 和 安 全, 保 护 环 境 安 全 和 重 要 保 护 目 标 如 水 源 地 的 安 全 13.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3.2.1 环 境 监 测 责 任 机 构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有 监 测 资 质 的 单 位 开 展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将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部 颁 布 的 各 项 导 则 和 标 准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采 样 保 存 和 分 析, 受 委 托 的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应 每 半 年 向 建 设 单 位 提 交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14.2.2 环 境 监 测 目 标 在 公 路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环 境 监 测 都 是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中 重 要 的 组 成 部 分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的 目 标 是 : (1)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拟 建 项 目 潜 在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范 围 等 加 以 核 实, 确 定 实 际 的 影 响 程 度 ; (2) 核 实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 (3) 为 解 决 环 评 未 识 别 的 影 响 因 素 或 对 影 响 程 度 的 预 测 偏 低 而 必 须 追 加 的 环 保 措 施 提 供 依 据 13.2.3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本 项 目 的 监 测 重 点 应 为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和 大 气 环 境, 常 规 监 测 要 求 定 点 和 不 定 点 定 时 和 不 定 时 抽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第 207 页 共 230 页
因 此, 应 根 据 施 工 时 间, 对 不 同 监 测 点 的 监 测 时 间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根 据 敏 感 点 据 本 项 目 的 距 离 以 及 受 本 项 目 的 不 利 影 响 的 程 度, 确 定 具 体 监 测 计 划 如 下 : 表 13.2-1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历 时 采 样 时 间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施 工 期 各 施 工 营 地 场 界 TSP 按 施 工 进 展 情 况 定, 随 时 抽 查 连 续 2 天 1 日 1 次 环 境 合 肥 市 合 肥 运 营 期 项 目 沿 线 涉 及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NO2 SO 2 1 次 / 年 连 续 2 天 1 次 / 年 检 测 机 构 交 通 运 输 局 市 环 保 局 注 : 施 工 期 间 的 监 测 次 数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表 13.2-2 声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阶 段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历 时 采 样 时 间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1. 项 目 沿 线 涉 及 的 环 境 敏 感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点 首 排 建 筑 前, 监 测 点 设 置 在 敏 感 点 窗 前 1m 处 2.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工 程 四 个 边 界 项 目 沿 线 涉 及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首 排 建 筑 前, 监 测 点 设 置 在 敏 感 点 窗 前 1m 处 LAeq LAeq 1 次 / 季 1 次 / 季 2 日 2 日 昼 夜 各 1 次 环 境 检 测 机 构 昼 夜 各 1 次 合 肥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合 肥 市 环 保 局 注 : 施 工 期 间 的 监 测 次 数 可 根 据 需 要 适 当 增 加 13.3 环 境 监 理 13.3.1 监 理 目 的 为 了 全 面 控 制 和 减 缓 扩 建 道 路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确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以 及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有 关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在 实 施 工 程 监 理 的 同 时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13.3.2 监 理 实 施 机 构 第 208 页 共 230 页
根 据 根 据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环 建 函 [2012]329 号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中 相 关 要 求,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的 项 目, 包 括 水 利 水 电 煤 矿 公 路 等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开 展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根 据 上 述 要 求, 为 保 证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能 够 落 实 到 位, 缓 解 工 程 建 设 对 区 域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本 评 价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需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13.3.3 监 理 范 围 环 境 监 理 的 范 围 为 工 程 所 在 的 环 境 影 响 区 域, 包 括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等 永 久 占 地 区 域, 施 工 营 地 临 时 道 路 等 临 时 用 地 区 域, 以 及 施 工 活 动 中 对 周 边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区 域 13.3.4 监 理 内 容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及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环 境 监 理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应 包 括 : (1) 审 查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施 工 图 设 计 中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是 否 正 确 落 实 了 经 批 准 的 环 境 影 响 文 件 及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 (2)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工 程 施 工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环 保 培 训 ; (3)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自 然 生 态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的 减 缓 措 施 是 否 做 到, 是 否 按 照 有 关 环 境 标 准 进 行 阶 段 验 收 ; (4) 审 核 工 程 合 同 中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条 款 ; (5) 系 统 记 录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效 果 及 环 保 工 程 建 设 情 况 ; (6) 及 时 向 工 程 监 理 组 反 映 施 工 中 出 现 的 环 境 问 题, 并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与 建 议 ; (7) 负 责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计 划 和 总 结 的 编 制 13.3.3 监 理 要 点 环 境 监 理 的 开 展 分 3 个 阶 段 进 行, 即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交 工 以 及 缺 陷 责 任 期 (1)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这 一 阶 段 的 监 理 任 务 主 要 是 编 制 环 境 监 理 细 则, 审 核 施 工 合 同 中 的 环 保 条 第 209 页 共 230 页
款 承 包 商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和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环 保 措 施, 核 实 临 时 工 程 占 地 位 置 和 准 备 工 作, 审 核 施 工 物 料 的 堆 放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2)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过 程 的 环 境 监 理 应 结 合 道 路 施 工 的 过 程 来 开 展, 具 体 可 分 为 路 基 和 桥 梁 工 程 路 面 工 程 2 个 部 分 的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如 表 14.3-1 所 示 (3) 交 工 及 缺 陷 责 任 期 阶 段 这 一 阶 段 的 工 作 主 要 是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的 汇 总 环 保 工 程 的 施 工 等 以 及 缺 陷 责 任 期 阶 段 针 对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用 地 的 恢 复 与 维 护 的 监 理 表 13.3-1 各 施 工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阶 段 施 工 活 动 监 理 要 点 (1) 检 查 地 表 清 理 过 程 是 否 破 坏 范 围 之 外 的 植 被 ; 场 地 清 理 (2) 检 查 是 否 剥 离 表 土 层 并 合 理 堆 放, 是 否 有 排 水 设 施 (1) 检 查 施 工 土 石 方 是 否 按 土 石 方 平 衡 表 进 行 调 运 ; (2) 检 查 施 工 方 是 否 划 定 施 工 范 围, 严 禁 随 意 扩 大 压 覆 和 开 挖 面 积 ; 道 (3) 检 查 施 工 时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是 否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监 督 施 工 方 是 否 路 对 扬 尘 污 染 严 重 地 段 定 期 洒 水 抑 尘 ; 和 (4) 检 查 场 界 噪 声 是 否 达 到 GB12523-2011 标 准, 监 督 施 工 方 在 声 环 境 桥 路 基 开 挖 敏 感 点 是 否 禁 止 在 夜 间 (22:00-6:00) 施 工, 是 否 对 高 噪 声 环 境 下 的 施 工 梁 及 人 员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 工 路 基 填 筑 (5) 检 查 施 工 中 的 临 时 排 水 设 施, 施 工 废 水 不 得 排 入 农 灌 渠 或 自 然 水 体 ; 程 (6) 检 查 雨 天 在 雨 水 地 面 径 流 处 开 挖 路 基 时, 是 否 设 置 并 利 用 临 时 沉 淀 池 和 排 水 设 施 (7) 检 查 施 工 方 雨 天 施 工 时, 是 否 对 雨 前 填 铺 的 松 土 进 行 压 实, 检 查 临 时 堆 土 是 否 采 取 了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措 施 ( 袋 装 土 撒 播 草 籽 等 ); (1) 检 查 在 靠 近 敏 感 建 筑 处 施 工 时 是 否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置 隔 音 设 施, 是 否 对 高 噪 声 环 境 下 的 施 工 人 员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 路 面 (2) 检 查 石 灰 水 泥 等 物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是 否 采 取 覆 盖 措 施, 是 否 集 中 路 面 施 工 工 程 拌 和 物 料 ; (3) 检 查 是 否 全 部 使 用 乳 化 沥 青 ; (4) 同 路 基 开 挖 及 路 基 填 筑 中 的 (3) (4) 和 (5) 其 他 其 他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有 没 有 按 市 容 部 门 的 规 定 外 运 处 置 选 址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文 明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情 况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时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是 否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场 界 噪 声 是 否 达 到 GB12523-2011 标 准 第 210 页 共 230 页
社 会 环 境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便 道 选 择 是 否 合 理 临 时 排 水 截 水 工 程 措 施 情 况 及 质 量 施 工 期 定 时 洒 水 完 工 后 恢 复 情 况 施 工 路 段 保 障 车 流 通 畅 ; 通 道 是 否 积 水, 便 于 村 民 通 行 第 211 页 共 230 页
第 十 四 章 评 价 结 论 14.1 工 程 简 介 本 项 目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位 于 绕 城 高 速 与 集 贤 路 交 叉 处, 工 程 已 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 经 合 肥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 改 交 通 (2015)1163 号 文 批 准 立 项 项 目 总 投 资 6.763 亿 元, 其 中 项 目 环 保 总 投 资 14221.1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21% 本 互 通 立 交 的 工 程 规 模 主 要 是 互 通 匝 道 集 贤 路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的 拼 宽 工 程 周 边 市 政 道 路 改 建 工 程 匝 道 全 长 6.557km, 路 基 土 石 方 119.1648 万 立 方 米,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128747 平 方 米, 人 行 道 透 水 砖 5625 平 方 米 ; 共 设 桥 梁 2110.2m/11 座, 通 道 涵 洞 20 道 ;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1 处, 收 费 站 1 处,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等 设 施 互 通 立 交 绕 城 高 速 互 通 范 围 RCK41+202 ~ RCK42+786, 集 贤 路 范 围 JXK0+113.030~JXK0+792.639 互 通 内 绕 城 高 速 主 线 采 用 双 向 八 车 道 42.0m 路 基 宽 度, 设 计 速 度 120Km/h; 集 贤 路 采 用 双 向 八 车 道 城 市 主 干 道 建 设 标 准, 设 计 速 度 60Km/h, 道 路 红 线 60.0m; 匝 道 为 单 向 双 车 道 路 基 宽 度 采 用 10.5m, 匝 道 设 计 时 速 40Km/h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纵 断 面 维 持 现 状 不 变, 完 全 利 用 既 有 香 樟 大 道 分 离 立 交, 新 增 绕 城 高 速 分 离 立 交 供 C D 匝 道 下 穿,F 匝 道 上 跨 集 贤 路,G 匝 道 上 跨 绕 城 高 速, 互 通 区 排 水 进 行 专 项 设 计 设 置 高 速 公 路 至 繁 华 大 道 方 向 货 车 专 用 匝 道 (I 匝 道 ) 14.2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结 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9 号 令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根 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 修 正 ),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可 视 为 允 许 类,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选 线 与 合 肥 市 域 1331 综 合 交 通 规 划 合 肥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1-2020]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城 镇 体 系 规 划 第 212 页 共 230 页
(2010-2015) 合 肥 经 济 圈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规 划 (2011-2015 年 ) 相 符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会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是 项 目 建 成 后, 负 面 影 响 将 会 消 失 或 明 显 减 轻. 项 目 能 为 本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创 造 条 件, 而 经 济 社 会 的 良 性 可 持 续 发 展 将 为 本 地 环 境 保 护 提 供 充 足 的 物 质 条 件, 从 长 远 来 看, 是 相 互 统 一 的, 因 而, 评 价 认 为, 在 优 化 临 时 占 地 选 址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选 址 选 线 可 行 14.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匡 河 水 质 达 到 GB3838-2002 中 IV 类 标 准 派 河 水 质 达 不 到 GB3838-2002 中 IV 类 标 准, 超 标 指 标 为 NH3-N,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分 别 为 2.14, 超 标 原 因 为 派 河 沿 线 工 业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SO2 NO2 TSP CO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3) 声 环 境 现 状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差, 部 分 敏 感 点 的 现 状 声 环 境 质 量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14.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4.4.1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收 集 至 沉 淀 隔 油 池 内 统 一 处 置, 尾 水 用 于 道 路 洒 水 降 尘 ; 本 项 目 的 施 工 营 地 设 置 在 杨 林 路 北 侧,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食 堂 用 水 经 油 水 分 离 器 预 处 理 后 达 到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入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道, 然 后 进 入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最 终 排 入 派 河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项 目 周 边 水 体 的 影 响 较 小 2. 营 运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表 现 在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物 路 面 滴 油 轮 第 213 页 共 230 页
胎 磨 擦 微 粒 尘 埃 等 随 桥 面 ( 路 面 ) 雨 水 径 流 污 染 附 近 水 体 本 工 程 本 工 程 雨 水 管 道 隶 属 于 塘 西 河 雨 水 系 统, 雨 水 最 终 排 入 塘 西 河 本 段 汇 水 面 积 6.0ha( 路 面 面 积 为 2ha, 绿 化 坡 面 面 积 4ha), 在 集 贤 路 与 杨 林 路 北 侧 设 置 调 蓄 池 一 座, 调 蓄 大 小 约 1800m 3, 调 蓄 后 流 量 为 0.9m 3 /s 设 计 采 用 偏 沟 式 雨 水 口, 经 雨 水 管 沟 接 入 集 贤 路 雨 水 管 网, 进 入 塘 西 河 雨 水 系 统, 最 终 排 入 塘 西 河 路 面 径 流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是 十 分 轻 微 的, 不 会 改 变 水 体 的 水 质 类 别 营 运 期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8t/d,2916t/a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就 近 排 入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网, 经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GB18918-2002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派 河, 对 项 目 区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4.4.2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施 工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合 理 选 择 临 时 工 程 位 置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噪 声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拟 建 工 程 完 成 后 随 着 营 运 期 的 增 长,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将 逐 步 增 强, 不 同 路 段 的 噪 声 影 响 也 各 不 相 同 根 据 噪 声 衰 减 分 布 计 算, 评 价 范 围 内 部 分 区 域 出 现 超 标, 主 要 表 现 为 夜 间 超 标, 昼 间 部 分 超 标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穿 越 各 敏 感 点 路 段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以 减 缓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产 生 的 影 响 14.4.3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扬 尘 污 染 采 取 设 置 围 挡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及 安 装 除 尘 设 备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施 工 期 施 工 扬 尘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也 将 消 失 因 此, 在 采 取 上 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第 214 页 共 230 页
2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CO 和 NO2 的 排 放 量 随 营 运 期 逐 渐 增 加 的 车 流 量 而 增 加, 汽 车 尾 气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由 于 其 分 散 性, 其 影 响 程 度 除 取 决 于 排 放 量 外, 还 与 污 染 物 扩 散 的 气 象 条 件 密 切 相 关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气 候 条 件 不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蓄 积, 除 冬 季 出 现 逆 温 层 等 少 数 情 况 外, 汽 车 尾 气 通 常 扩 散 迅 速, 不 会 使 周 边 环 境 中 的 NO2 CO 浓 度 超 过 GB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值 14.4.4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的 有 关 内 容,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应 对 上 述 垃 圾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和 处 置, 防 止 出 现 二 次 污 染, 具 体 见 污 染 防 治 章 节 的 相 关 内 容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废 无 危 险 成 分, 只 要 处 理 及 时 得 当,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有 明 显 影 响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收 费 站 管 理 区 工 作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 另 一 废 物 来 自 行 驶 车 辆 抛 洒 的 垃 圾 事 故 时 被 遗 弃 的 废 物 乘 客 丢 弃 垃 圾 等 生 活 垃 圾 产 量 为 17.15t/a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4.4.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属 于 Ⅱ 丘 陵 岗 地 生 态 区 Ⅱ4 巢 湖 盆 地 农 业 与 城 镇 生 态 亚 区 Ⅱ4-3 合 肥 城 市 及 城 郊 农 业 生 态 功 能 区 项 目 为 道 路 改 建 工 程, 不 改 变 原 有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会 给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14.5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要 点 14.5.1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要 点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合 肥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08 年 修 正 本 ) 等 有 关 规 定, 施 工 噪 声 的 污 染 防 治 主 要 通 过 优 化 临 时 工 程 的 选 址 在 沿 线 有 敏 感 目 标 的 路 段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等 措 施 来 减 少 对 项 目 区 环 境 的 影 响 14.5.2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要 点 施 工 期 应 重 点 防 治 扬 尘 污 染 可 通 过 密 闭 运 输, 料 堆 和 土 堆 的 覆 盖 和 遮 挡, 大 风 天 气 暂 停 施 工,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来 减 少 扬 尘 排 放 14.5.3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污 染 防 治 要 点 第 215 页 共 230 页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收 集 至 沉 淀 隔 油 池 内 统 一 处 置, 尾 水 用 于 道 路 洒 水 降 尘 ;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食 堂 用 水 经 油 水 分 离 器 预 处 理 后 接 入 杨 林 路 污 水 管 道, 然 后 进 入 经 开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最 终 排 入 派 河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项 目 周 边 水 体 影 响 较 小 14.5.4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防 治 要 点 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应 统 一 收 集 后 交 本 地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确 保 日 产 日 清, 严 禁 随 意 堆 放 倾 倒 和 焚 烧 垃 圾 对 于 清 场 废 物, 通 常 由 施 工 单 位 回 收 利 用, 不 能 利 用 的 部 分 可 交 本 地 环 卫 部 分 集 中 卫 生 填 埋 路 面 翻 挖 废 物 中 的 水 泥 渣 土 混 凝 土 废 渣 等 作 为 路 基 填 充 物, 既 合 理 处 置 了 多 余 的 固 体 废 物, 又 减 少 了 工 程 取 土 ; 路 面 挖 除 产 生 的 沥 青 废 物 可 集 中 熔 融 再 利 用, 以 使 固 体 废 物 尽 量 减 少 14.5.5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要 点 优 化 选 线 和 临 时 占 地 选 址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着 重 在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措 施 上 注 意 做 好 耕 植 土 的 保 管 和 回 用 各 工 程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以 及 临 时 占 地 的 恢 复, 确 保 施 工 后 期 各 类 恢 复 工 程 的 质 量 14.5.6 营 运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要 点 本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较 多, 集 中 在 项 目 区 北 部, 根 据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4m 高 的 隔 声 屏 障 1444.314m,10.5m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364.786m, 24-33m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69.774m,24-27m 渐 变 段 封 闭 式 声 屏 障 152.32m, 总 造 价 约 为 4730.4 万 元 随 着 城 市 的 建 设, 对 于 营 运 期 新 增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如 需 增 加 安 装 声 屏 障, 应 于 相 关 部 门 协 调 安 装, 所 需 费 用 应 由 新 增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14.5.7 营 运 期 风 险 防 范 要 点 为 防 范 因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导 致 危 化 品 泄 漏 进 入 水 体, 应 从 工 程 和 管 理 两 方 面 采 取 措 施, 工 程 上 应 采 取 建 设 防 撞 护 栏 和 防 落 网, 管 理 上 主 要 是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建 立 事 故 领 导 小 组 加 强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的 管 理 等 14.6 拆 迁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全 线 无 对 居 民 住 宅 和 工 厂 厂 房 的 拆 迁 拆 迁 内 容 主 要 为 项 目 区 高 速 公 路 的 围 第 216 页 共 230 页
墙, 现 有 绿 化 带 临 时 平 房 补 偿 方 法 严 格 按 照 合 肥 市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办 法 合 肥 市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补 助 标 准 ( 合 政 [2002]195 号 ) 关 于 印 发 合 肥 市 市 区 征 地 补 偿 标 准 的 通 知 ( 合 政 秘 [2008]63 文 件 ) 合 肥 市 征 收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办 法 ( 合 肥 市 人 民 政 府 136 号 令 ) 中 关 于 拆 迁 安 置 补 偿 方 法 进 行 14.7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论 项 目 环 保 总 投 资 14221.1 万 元, 其 中 间 接 环 保 投 资 8825.6 万 元,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5395.5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67630 万 元 的 21% 本 项 目 具 有 较 显 著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在 依 照 评 价 要 求 实 施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理 应 在 社 会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另 外, 项 目 在 投 入 运 营 后 可 产 生 某 些 正 面 的 环 境 效 益 总 之,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占 比 合 理, 在 取 得 显 著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时, 也 有 较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基 本 满 足 了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的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要 求 14.8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采 取 了 多 种 形 式, 包 括 环 境 信 息 公 示 发 放 公 众 调 查 表 现 场 咨 询 通 过 互 联 网 上 发 布 本 工 程 的 信 息 等,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包 括 项 目 区 直 接 受 影 响 人 群 关 注 本 项 目 的 人 群 等 对 不 同 的 调 查 对 象 采 用 了 不 同 的 调 查 方 式, 保 证 了 公 众 参 与 的 质 量,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的 结 果 可 以 客 观 的 反 映 公 众 对 工 程 的 意 见 绝 大 部 分 公 众 都 能 认 识 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于 沿 线 区 域 的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重 要 意 义, 并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与 理 解, 这 为 该 项 目 建 设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社 会 基 础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部 分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自 己 的 看 法 和 建 议, 少 数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存 在 疑 虑, 通 过 分 析 后 发 现, 这 些 疑 虑 多 是 源 自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了 解 不 够 或 是 存 在 某 种 误 解 本 评 价 认 为, 获 取 这 些 看 似 负 面 的 意 见 正 是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价 值 所 在, 所 有 这 些 意 见 和 建 议 都 应 当 得 到 与 项 目 实 施 有 关 的 各 单 位 的 充 分 重 视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向 公 众 做 好 沟 通 解 释 工 作, 消 除 公 众 误 解, 并 通 过 实 实 在 在 的 努 力, 帮 助 解 决 因 项 目 建 设 给 公 众 带 来 的 各 种 问 题 和 不 便, 唯 有 如 此, 才 能 赢 得 公 众 一 如 既 往 的 支 持, 才 符 合 公 众 参 与 的 根 本 精 神 第 217 页 共 230 页
综 上 所 述,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与 理 解, 建 设 单 位 应 重 视 公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力 求 解 决 好 公 众 关 心 的 各 类 环 境 问 题,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以 取 得 当 地 群 众 的 支 持, 充 分 发 挥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效 益 14.9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工 程 建 成 投 产 运 行 需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验 收 本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见 表 14.9-1: 表 14.9-1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序 号 环 保 措 施 名 称 内 容 治 理 效 果 1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雨 水 设 置 雨 水 管 沟 和 调 蓄 池, 污 水 设 置 化 粪 池 处 理, 利 用 杨 林 路 现 有 污 水 管 道 雨 水 污 水 及 时 排 放 2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本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605.29 亩 本 项 目 新 征 土 地 300.35 亩, 利 用 老 路 用 地 304.94 亩, 新 征 用 地 包 括 : 绿 化 用 地 290.91 亩, 建 设 用 地 10.34 亩 占 地 类 型 占 地 面 积 与 设 计 一 致 本 项 目 路 面 降 噪 隔 声 屏 障 双 层 中 空 玻 璃 窗 等 多 种 措 施 进 行 综 合 防 治, 采 用 OGFC-13 胶 粉 改 性 沥 青 路 面 结 构, 具 有 较 好 的 降 噪 作 用 ; 本 互 通 立 交 北 侧 匝 道 及 主 线 北 侧 设 置 连 续 的 声 屏 障, 且 隔 声 屏 障 的 长 度 建 筑 外 达 到 相 应 声 功 能 区 的 标 准 或 者 3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为 敏 感 点 建 筑 物 向 匝 道 垂 直 投 影 并 向 两 侧 各 外 延 30 米, 相 邻 的 敏 感 点 ( 恒 大 华 府 百 商 现 代 名 苑 ) 声 屏 室 内 达 到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50118-2010) 相 障 连 接 贯 通 分 别 在 恒 大 华 府 及 幼 儿 园 百 商 现 代 名 应 标 准 苑 等 敏 感 点 临 路 首 排 建 筑 临 路 面 安 装 夹 胶 玻 璃 隔 声 窗 4 环 境 风 险 匝 道 桥 安 装 防 撞 护 栏 / 5 其 他 施 工 期 监 测 记 录 备 案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日 志 应 急 预 案 及 响 应 设 备 / 第 218 页 共 230 页
14.10 总 结 论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符 合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交 通 规 划, 其 建 成 通 车 将 有 利 于 缓 解 当 地 交 通 压 力,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的 建 设 运 营 对 沿 线 环 境 有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只 要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设 置 隔 声 屏 障 安 装 隔 声 窗 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项 目 建 设 不 同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控, 项 目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项 目 建 成 后 沿 线 的 环 境 质 量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的 要 求 因 此, 从 环 境 影 响 的 角 度 出 发, 合 肥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集 贤 路 互 通 立 交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第 219 页 共 23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