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大 陸 注 冊 會 計 師 考 試 報 名 事 項 2016 大 陸 注 冊 會 計 師 考 試 採 取 網 路 報 名, 完 成 後 列 印 報 名 信 息 表, 並 於 資 格 審 查 期 間 內 至 公 會 審 核 相 關 資 料 繳 納 報 名 費 及 相 關 證 件 經 公 會 審 核 確 認 及 繳 費 後, 方 完 成 全 部 報 名 程 序 報 名 網 站 :http://cpaexam.cicpa.org.cn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 報 名 日 期 :2016 年 3 月 31 日 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止 資 格 審 查 期 間 : 2016 年 3 月 31 日 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下 午 3 時 止 ( 郵 寄 審 核 資 料 者 請 注 意 時 間 )( 如 有 購 書 者 請 提 前 送 至 公 會 審 核 以 便 統 計 書 籍 ) 辦 公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中 午 休 息 時 間 為 12:30 至 13:30 ( 例 假 日 除 外 ) 公 會 地 址 : 台 北 市 南 海 路 一 號 仰 德 大 樓 九 樓 之 一 電 話 :(02)2392-5077#32 劉 小 姐 一 審 核 文 件 如 下 : 1 首 次 報 名 的 考 生 : 請 攜 帶 有 效 身 份 證 件 正 影 本 學 歷 證 明 正 影 本 ( 或 會 計 師 證 書 ) 報 名 信 息 表 ( 需 本 人 簽 名 ) 及 繳 費 證 明 2 非 首 次 報 名 的 考 生 : 請 攜 帶 網 路 報 名 信 息 表 ( 需 本 人 簽 名 ) 有 效 身 份 證 件 正 影 本 及 繳 費 證 明 3 繳 費 後 需 將 上 述 資 料 送 至 公 會 審 核, 審 核 完 成 後 才 算 報 名 完 成, 並 非 繳 費 後 即 報 名 完 成 網 路 報 名 所 上 傳 的 照 片 須 為 1 年 內 所 拍 攝 之 證 件 照, 詳 細 報 名 規 定 請 參 考 2016 年 度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台 湾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简 章 ( 後 附 ) 二 相 關 費 用 ( 新 台 幣 計 價 ): 1 報 名 費 專 業 階 段 ( 依 考 區 分 ): 香 港 每 科 4,500 澳 門 每 科 4,500 北 京 每 科 400 上 海 每 科 400 綜 合 階 段 : 香 港 9,000 元 北 京 700 元 上 海 400 元 2 代 辦 費 : 會 員 : 一 科 1000 二 科 1200 三 科 1400 四 科 1600 五 科 1800 六 科 2000 非 會 員 : 一 科 1200 二 科 1400 三 科 1600 四 科 1800 五 科 2000 六 科 2200 3 代 購 書 籍 費 ---- 考 試 輔 導 教 材 :( 請 註 明 所 購 書 籍 名 稱 ) 稅 法 700 公 司 戰 略 與 風 險 600 會 計 700 經 濟 法 700 經 濟 法 規 匯 編 1500 財 務 成 本 管 理 750 審 計 800 歷 年 試 題 匯 編 共 6 册 100 元 / 册 職 業 能 力 綜 合 測 試 歷 年 試 題 匯 編 300 相 關 費 用 請 先 至 郵 局 劃 撥 : 帳 號 :19274477, 戶 名 : 台 北 市 會 計 師 公 會
三 考 試 時 間 綜 合 階 段 考 試 : 2016 年 8 月 27 日 08:30 12:00 職 業 能 力 綜 合 測 試 ( 试 卷 一 ) 14:00 17:30 職 業 能 力 綜 合 測 試 ( 试 卷 二 ) 專 業 階 段 考 試 : 2016 年 10 月 15 日 08:30 11:00 審 計 13:00 15:30 財 務 成 本 管 理 17:30 19:30 經 濟 法 2016 年 10 月 16 日 08:30 11:30 會 計 13:30 15:30 公 司 戰 略 與 風 險 管 理 17:30 19:30 税 法 ( 二 ) 考 試 地 點 綜 合 階 段 考 試 : 北 京 上 海 香 港 專 業 階 段 考 試 : 北 京 上 海 香 港 和 澳 門 准 考 證 列 印 時 間 : 綜 合 階 段 考 試 報 名 人 員 應 當 于 8 月 8 日 至 24 日 期 間 ( 每 天 8:00 20:00), 登 錄 網 報 系 統 下 載 列 印 准 考 證 專 業 階 段 考 試 報 名 人 員 應 當 于 9 月 19 日 至 9 月 30 日 10 月 8 日 至 10 月 12 日 期 間 ( 每 天 8:00 20:00), 登 錄 網 報 系 統 下 載 列 印 准 考 證
附 件 : 2016 年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台 湾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简 章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台 湾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的 规 定, 现 将 2016 年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台 湾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 简 称 港 澳 台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和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有 关 事 项 规 定 如 下 : 一 报 名 条 件 ( 一 ) 港 澳 台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且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以 申 请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 1.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高 等 专 科 以 上 学 校 毕 业 的 学 历 ; 2. 已 取 得 港 澳 台 地 区 或 外 国 法 律 认 可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 或 其 他 相 应 资 格 ) ( 二 )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港 澳 台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可 以 申 请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 1.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 2. 已 取 得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合 格 证 ( 三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人 员, 不 得 报 名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 1. 因 被 吊 销 注 册 会 计 师 证 书, 自 处 罚 决 定 之 日 起 至 申 请 报 名 之 日 止 不 满 5 年 者 ; 2. 以 前 年 度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因 违 规 而 受 到 停 考 处 理 期 限 未 满
者 二 报 名 程 序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的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通 过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 简 称 中 注 协 ) 网 站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http://cpaexam.cicpa.org.cn, 简 称 网 报 系 统 ) 进 行 报 名 报 名 分 为 注 册 并 填 写 报 名 信 息 资 格 审 核 和 交 费 三 个 环 节 ( 一 ) 注 册 并 填 写 报 名 信 息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至 4 月 29 日 ( 网 报 系 统 开 放 时 间 为 每 天 8:00 20:00), 点 击 进 入 网 报 系 统 进 行 注 册, 按 照 报 名 指 引 如 实 填 写 相 关 信 息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还 应 在 网 报 系 统 中 上 传 符 合 要 求 的 本 人 最 近 1 年 1 寸 免 冠 证 件 照 片 非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的 相 关 信 息 如 发 生 变 动, 应 当 重 新 填 写 报 名 信 息 填 写 完 成 后, 网 报 系 统 为 报 名 人 员 生 成 报 名 信 息 表, 请 报 名 人 员 下 载 打 印, 以 备 资 格 审 核 时 使 用 应 届 毕 业 生 还 应 下 载 打 印 应 届 毕 业 生 承 诺 书 并 签 字 符 合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条 件, 但 不 能 进 行 报 名 的 报 名 人 员, 可 向 中 注 协 查 询 办 理 ( 查 询 电 话 +8610-88250110) ( 二 ) 资 格 审 核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以 及 姓 名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和 照 片 信 息 需 要 变 更 或 网 报 系 统 中 未 能 显 示 本 人 照 片 的 非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进 行 资 格 审 核 未 通 过 资 格 审 核 的 报 名 人 员, 不 符 合 报 名 条 件, 报 名 资 格 不 予 通 过 资 格 审 核 须 按 承 办 港 澳 台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报 名 机 构 ( 简 称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地 址 详 见 附 件 )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进 行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可 以 在 报 名 期 限 内 确 定 具 体 的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和 地 点 并 进 行 公 告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的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应 当 持 本 人 签 名 的 报 名 信 息 表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毕 业 证 书 或 港 澳 台 地 区 或 外 国 法 律
认 可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 或 其 他 相 应 资 格 )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到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地 点 办 理 资 格 审 核 应 届 毕 业 生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持 本 人 签 名 的 报 名 信 息 表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和 应 届 毕 业 生 承 诺 书, 到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地 点 办 理 资 格 审 核 ; 并 于 7 月 20 日 至 31 日 ( 网 报 系 统 开 放 时 间 为 每 天 8:00-20:00) 期 间, 登 录 网 报 系 统 补 录 本 人 毕 业 证 书 编 号, 并 到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地 点 现 场 审 核 毕 业 证 书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补 录 和 现 场 审 核 毕 业 证 书 的, 不 符 合 报 名 条 件, 报 名 资 格 不 予 通 过 2. 非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非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的 姓 名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和 照 片 信 息 如 果 需 要 变 更 或 网 报 系 统 中 未 能 显 示 本 人 照 片, 应 当 持 本 人 签 名 的 报 名 信 息 表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到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地 点 办 理 信 息 变 更 和 资 格 审 核 ( 三 ) 交 费 完 成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的 报 名 人 员, 以 及 无 需 进 行 资 格 审 核 的 报 名 人 员 应 届 毕 业 生 报 名 人 员 在 报 名 信 息 填 写 完 成 后, 应 当 交 纳 考 试 报 名 费 交 费 完 成 视 为 报 名 程 序 完 成 交 费 截 止 时 间 为 4 月 29 日 20:00 交 费 手 续 完 成 后, 所 报 考 科 目 及 相 关 信 息 不 能 更 改, 报 名 费 不 予 退 还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完 成 交 费 手 续 后, 可 在 网 报 系 统 查 询 个 人 报 名 状 态 ; 应 届 毕 业 生 报 名 人 员 可 在 7 月 20 日 至 31 日 期 间 现 场 审 核 后 登 录 网 报 系 统 查 询 个 人 报 名 状 态 报 名 资 格 未 通 过 或 未 交 费 的 报 名 人 员, 不 能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和 参 加 考 试 三 考 试 科 目 和 考 试 范 围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 会 计 审 计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公 司 战 略 与 风 险 管 理 经 济 法 税 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人 员 可 以 同 时 报 考 6 个 科 目, 也 可 以 选 择 报 考 部 分 科 目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 职 业 能 力 综 合 测 试 ( 试 卷 一 试 卷 二 )
考 试 范 围 :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大 纲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2016 年 ) 和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大 纲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2016 年 ) 确 定 了 考 试 范 围 四 考 试 方 式 考 试 采 用 闭 卷 计 算 机 化 考 试 ( 简 称 机 考 ) 方 式 即, 在 计 算 机 终 端 获 取 试 题 作 答 并 提 交 答 题 结 果 考 试 系 统 支 持 10 种 输 入 法 : 微 软 新 仓 颉 输 入 法 速 成 输 入 法 微 软 拼 音 输 入 法 全 拼 输 入 法 智 能 ABC 输 入 法 谷 歌 拼 音 输 入 法 搜 狗 拼 音 输 入 法 王 码 五 笔 型 输 入 法 极 品 五 笔 输 入 法 万 能 五 笔 输 入 法 五 考 试 时 间 和 地 点 ( 一 ) 考 试 时 间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 2016 年 8 月 27 日 08:30 12:00 职 业 能 力 综 合 测 试 ( 试 卷 一 ) 14:00 17:30 职 业 能 力 综 合 测 试 ( 试 卷 二 )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 2016 年 10 月 15 日 08:30 11:00 审 计 13:00 15:30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17:30 19:30 经 济 法 2016 年 10 月 16 日 08:30 11:30 会 计 13:30 15:30 公 司 战 略 与 风 险 管 理 17:30 19:30 税 法 ( 二 ) 考 试 地 点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 北 京 上 海 香 港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 北 京 上 海 香 港 和 澳 门 六 承 办 港 澳 台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报 名 的 机 构 北 京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上 海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广 州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深
圳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中 注 协 驻 香 港 联 络 处 澳 门 会 计 专 业 联 会 台 湾 地 区 公 会 两 岸 服 务 工 作 小 组 为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1. 在 香 港 参 加 考 试 的 人 员, 应 当 在 中 注 协 驻 香 港 联 络 处 办 理 资 格 审 核, 通 过 网 上 支 付 交 纳 考 试 报 名 费 ( 详 情 请 登 录 中 注 协 驻 香 港 联 络 处 网 站 http://hkoffice.cicpa.org.cn 查 询 ); 或 在 台 湾 地 区 公 会 两 岸 服 务 工 作 小 组 办 理 资 格 审 核 和 交 费 2. 在 澳 门 参 加 考 试 的 人 员, 应 当 在 澳 门 会 计 专 业 联 会 或 台 湾 地 区 公 会 两 岸 服 务 工 作 小 组 办 理 资 格 审 核 和 交 费 ; 或 在 中 注 协 驻 香 港 联 络 处 办 理 资 格 审 核, 通 过 网 上 支 付 交 纳 考 试 报 名 费 3. 在 北 京 参 加 考 试 的 人 员, 应 当 在 北 京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广 州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深 圳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或 台 湾 地 区 公 会 两 岸 服 务 工 作 小 组 办 理 资 格 审 核 和 交 费 4. 在 上 海 参 加 考 试 的 人 员, 应 当 在 上 海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广 州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深 圳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或 台 湾 地 区 公 会 两 岸 服 务 工 作 小 组 办 理 资 格 审 核 和 交 费 七 考 试 报 名 费 标 准 1. 在 香 港 澳 门 参 加 考 试 的, 报 名 费 标 准 为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每 科 1000 元 港 币,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2000 元 港 币 2. 在 北 京 上 海 参 加 考 试 的, 报 名 费 标 准 按 当 地 标 准 执 行 上 海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另 按 每 人 收 取 手 续 费 10 元 人 民 币 澳 门 会 计 专 业 联 会 和 台 湾 地 区 公 会 两 岸 服 务 工 作 小 组 可 以 根 据 当 地 物 价 标 准 及 惯 例 向 报 名 人 员 酌 收 手 续 费 和 代 理 费 八 考 试 辅 导 教 材 中 注 协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大 纲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2016 年 ) 和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大 纲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2016 年 ), 编 写 专 业 阶 段 6 个 科 目 考 试 辅 导 教 材 专 业 阶 段 和 综 合 阶 段 试 题 汇 编, 以 及 经 济 法 规 汇 编,
分 别 由 中 国 财 政 经 济 出 版 社 和 经 济 科 学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报 名 人 员 可 通 过 出 版 社 指 定 的 网 上 书 店 或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自 愿 购 买 九 准 考 证 的 下 载 打 印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于 8 月 8 日 至 24 日 期 间 ( 每 天 8:00 20:00), 登 录 网 报 系 统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于 9 月 19 日 至 9 月 30 日 10 月 8 日 至 10 月 12 日 期 间 ( 每 天 8:00 20:00), 登 录 网 报 系 统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十 试 卷 评 阅 和 成 绩 认 定 ( 一 ) 考 生 答 卷 由 中 注 协 组 织 集 中 评 阅 考 试 成 绩 经 财 政 部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委 员 会 认 定 后 发 布 考 生 可 登 录 中 注 协 网 站 查 询 成 绩 并 下 载 打 印 成 绩 单 ( 二 ) 每 科 考 试 均 实 行 百 分 制,60 分 为 成 绩 合 格 分 数 线 ( 三 )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的 单 科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5 年 内 有 效 对 在 连 续 5 个 年 度 考 试 中 取 得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全 部 科 目 合 格 成 绩 的 考 生, 将 颁 发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合 格 证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合 格 证 由 考 生 到 专 业 阶 段 最 后 科 目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申 领 ( 四 ) 对 取 得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合 格 成 绩 的 考 生, 将 颁 发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全 科 合 格 证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全 科 合 格 证 由 考 生 到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代 理 机 构 申 领 十 一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免 试 条 件 港 澳 台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可 以 按 互 惠 原 则 签 订 的 互 免 协 议 免 予 专 业 阶 段 部 分 科 目 的 考 试 十 二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 一 )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台 湾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文 件 ( 可 在 中 注 协 网 站 上 查 阅 ), 报 名 完 成 即 视 为 全 部 认 同 并 承 诺 遵 守 上 述 文 件 ( 二 ) 报 名 人 员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时,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应 考 人 员 考 场 守 则 和 有 关 考 试 信 息, 并 按 要 求 参 加 考 试 ( 三 ) 中 注 协 开 通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机 考 练 习 网 站 (http://cpademo.cicpa.org.cn) 报 名 人 员 可 登 录 练 习, 熟 悉 机 考 环 境 和 电 子 化 试 题 形 式 具 体 开 通 时 间 另 行 公 告 ( 四 ) 考 生 需 要 对 考 试 成 绩 复 核 的, 可 在 成 绩 发 布 后 第 5 个 工 作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通 过 网 报 系 统, 提 出 成 绩 复 核 申 请 中 注 协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成 绩 复 核 办 法 统 一 组 织 成 绩 复 核 ( 五 ) 中 注 协 将 通 过 官 方 网 站 (http://www.cicpa.org.cn) 中 注 协 驻 香 港 联 络 处 网 站 (http://hkoffice.cicpa.org.cn) 发 布 考 试 相 关 通 知, 请 报 名 人 员 随 时 关 注 ( 六 ) 如 果 报 名 人 员 咨 询 与 考 试 政 策 相 关 的 问 题, 可 将 问 题 发 送 至 中 注 协 考 试 专 用 邮 箱 ks31@cicpa.org.cn 如 果 报 名 人 员 咨 询 与 网 报 系 统 相 关 的 技 术 问 题, 请 拨 打 中 注 协 电 话 +8610-88250110( 工 作 日 8:00 12:00,13:00 17:00) 附 件 : 承 办 港 澳 台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报 名 的 机 构 地 址
附 件 : 承 办 港 澳 台 地 区 居 民 及 外 国 人 报 名 的 机 构 地 址 一 北 京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7 号 楼 5 层 507 室 二 上 海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地 址 :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茶 陵 路 200 号 1 楼 三 广 州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体 育 西 路 191 号 中 石 化 大 厦 B 塔 43 楼 4302 四 深 圳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2D 五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驻 香 港 联 络 处 地 址 : 香 港 湾 仔 告 士 打 道 39 号 夏 慤 大 厦 14 层 1405 室 六 澳 门 会 计 专 业 联 会 地 址 : 澳 门 东 方 斜 巷 14 号 东 方 中 心 十 三 楼 C 座 七 台 湾 地 区 公 会 两 岸 服 务 工 作 小 组 台 北 市 会 计 师 公 会 地 址 : 台 北 市 南 海 路 一 号 仰 德 大 楼 九 楼 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