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 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 电子 商务业务规范 编制说明 一 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面向中小零售商 分销商 / 品牌商 第三方物流商建设的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电子商务业务规范, 进一步规范基于系统的交易行为而提出的, 是区域性协同平台交易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理工大学于 2015 年在对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全面研究基础上, 对电子商务过程的业务行为进行了系统梳理, 开展了相关预研工作 于 2015 年 10 月, 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该地方标准计划 2016 年 2 月 2 日,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 2015 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 第二批 )( 粤质监标函 2016 77 号 ) 其中, 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 电子商务业务规范 作为重点制定的标准之一, 进行制定 本标准由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理工大学等单位联合提出和起草, 广东省质监局归口 二 编制目的和意义 随着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飞速发展, 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 实现更快速便捷的商品经济, 是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驱动点 然而, 我国传统的中小零售供应链环节冗余, 结构松散, 业务流程杂乱, 信息流动缓慢且易扭曲, 加剧了 牛鞭效应, 导致了很多不必要的浪费, 增加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针对中小城镇和农村商贸流通环节中的流通环节过多 商流和物流流程不合理 成本高昂 服务效率低下 消费需求不足 信用问题凸显 商品零售服务监管困难等突出问题, 建立面向中小零售商 分销商 / 品牌商 第三方物流商的区 第 1 页共 5 页
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 ( 简称 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 ) 就显得尤为重要 统一的规范该系统电子商务业务行为的标准, 是保障该系统有序运转 合理交易的重中之重 特此制定 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 电子商务业务规范 三 编制原则与思路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坚持以市场需求与发展为导向原则, 全面提高标准的市场适用性 (2) 坚持与时俱进 适度超前 标准的制定一方面应体现对企业实际运作经验的总结和提升, 另一方面应符合行业发展需要, 具有前瞻性 (3) 兼顾系统管理者与平台运营者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利益, 使标准体现各相关利益者的诉求 本标准的编制思路是 : 通过对区域行业电子商务 协同电子商务的界定, 对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进行全面介绍和系统性梳理, 将系统交易相关方分类为系统管理者和平台经营者, 对基于系统的电子商务业务的基本原则 业务流程和系统交易参与方交易行为 监督管理各方面进行具体规范 四 编制过程 2015 年 5-6 月,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理工大学对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进行全面分析, 基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研发及应用 对于系统开发和研究的基础内容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 开展梳理研究工作, 明确提出本标准立项需求, 明确定位本标准项目申报, 同时开展了相关预研工作 经过广泛收集整理有关的国内外标准信息和文献资料, 召开多次讨论会, 深入进行探讨, 初步形成了标准的立项方向 2015 年 7 月, 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理工大学标准起草团队赴广州, 与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进行项目论证, 并确定了申报标准的标准编写的初步大纲 2015 年 8 月, 本标准起草小组以服务系统在东莞运用的实际案例为主要资料, 进行深入分析归类和研究, 确定出标准编写主要思路, 进一步突出供应链协 第 2 页共 5 页
同的主体思想, 并制定了标准研制计划和调研提纲 2015 年 9 月, 本标准起草小组按照计划开展第一阶段调研, 召开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与会者就本标准的目标 对象 内容 对标准的期望等充分表达了意见, 并提出很多有益的建议, 对标准编写提纲进行了修正和完善 2015 年 10 月, 起草小组正式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广东省地方标准立项 2015 年 10 月,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理工大学, 对东莞地区应用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的多家企业进行了全面调研 调研期间,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华东理工大学集中对标准项目展开研讨, 根据调研情况及获得的各类信息, 对标准内容进行了初步编写 2015 年 12 月, 标准编写小组对标准进行了集中编制 对内容的全面整理和研究, 经多次研讨, 形成了 工作组讨论稿 初稿 2016 年 2 月, 编制小组组织了内部论证会 根据专家的意见, 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部分内容作了修改, 形成本标准 工作组讨论稿 第二稿 2016 年 3 月, 为了更好落实研讨会的专家意见, 起草小组在广州召开第二次标准项目研讨会, 就标准的协调性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后, 本标准起草小组按研讨会形成的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 形成本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 二稿 五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 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 业务流程 系统交易参与方业务规范 监督管理共 8 章 含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的基本要求 整体业务流程图 订货流程图 预售订货流程图 退货流程图 5 个附录 ( 一 ) 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的电子商务业务的基本原则 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 业务流程 系统交易参与方业务规范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的中小零售商 分销商 / 品牌商 第三方物流商规范电子商务业务 ( 二 ) 关于术语和定义 第 3 页共 5 页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行业电子商务 协同电子商务 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 系统管理者和平台经营者 5 个术语和定义, 其中, 系统管理者和平台经营者是本标准业务涉及的两大主体分类 ( 三 ) 基本原则本标准第 4 章确立了系统交易服务的基本原则, 主要是公正 公平 公开的原则和业务隔离的原则, 这是业务形成的基础性方向性要求 ( 四 ) 关于区域供应链协同系统本标准第 5 章及附录 A, 整体规定了供应链协同服务系统的核心功能和作用, 对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 同时提出了系统的基本要求, 为实现电子商务的业务过程奠定了系统基础 ( 五 ) 业务流程本标准第 6 章对基于系统的业务过程进行了分析和梳理, 对正向流程和逆向流程进行了规定, 其中正向流程包括正常订货和预售订货两个主要流程 附录 B 整体介绍了全业务流程, 附录 C 是正常订货流程, 附录 D 是预售订货流程, 附录 C 是退货流程, 即逆向流程过程 通过清晰地展现业务流程, 进一步为系统各参与方在业务实现过程中的节点进行剖析, 进而为电子商务的业务参与方在重要节点的行为规范梳理做出具体的指导 ( 六 ) 系统交易参与方业务规范本标准第 7 章从业务实现的流程与具体节点进行系统性整理, 对系统交易参与方在业务重要节点 ( 注册 经营合同 交易信息管理 交易秩序维护 交易错误处置与退换货 知识产权保护 广告发布 ) 的具体业务行为进行了细致地规范 ( 七 ) 关于监督管理本标准第 8 章规定了基于系统实现的电子商务业务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主要从行业自律 投诉管理及政府监督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为业务过程的顺利进行, 提供了保障 六 与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标准,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标准 第 4 页共 5 页
七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无重大意见分歧 八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建议标准发布后, 在制定类似交易系统电子商务业务运行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时应以本标准作为依据和指导 同时, 建议向中小零售商及系统主要面向的供应链协同领域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宣传此标准, 使其在系统服务过程与电子商务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贯彻此标准的要求, 提高交易效率, 降低交易成本 区域性供应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 电子商务业务规范 地方标准起草小组 2016 年 4 月 7 日 第 5 页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