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838 证券简称 : 财信发展公告编号 :2019-051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单位担保的金额 ( 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事项概述 1 此次担保情况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兴财茂置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兴财茂公司 借款人 ) 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 债权人 ) 签署了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约定兴财茂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期限为 36 个月 公司按贷款额度的 51%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兴置业公司 ) 以其持有的兴财茂公司 51% 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兴财茂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 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 2018 年 12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 ) 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对公司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 含全资子公司 ) 增加合计 13 亿元融资担保额度,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控股子公司 ( 含全资子公司 ) 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 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 ), 授权期限为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 其中对兴财茂公司授权担保总额为 80,000 万元 二 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 : 万元 担保 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 本年度银证机构担保授权总额 已使用 担保额 度 本次使用 银证机构 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后银证机构授权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 关联 担保 公司兴财茂公司 51% 4.06% 80,000 0 25,500 54,500 13.52% 否 本次担保前对兴财茂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后对兴财茂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5,500 万元 ( 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内的余额 ) 三 本次被担保方的各项担保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 : 万元 商票担保 银证机构担保 总体担保情况 被担保方 授权金额 ( 含调剂 ) 已用金额 ( 含调出 ) 余额 授权金额 已用金额 ( 含本次 ) 余额 授权金额 ( 含调剂 ) 已用金额 ( 含本次 ) 余额 兴财茂公司 0 0 0 80,000 25,500 54,500 80,000 25,500 54,500
四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重庆兴财茂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锦路 26 号成立日期 : 2018 年 11 月 2 日法定代表人 : 林江注册资本 : 10,0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 : 房地产开发 ( 在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 ); 房地产经纪业务 ; 房地产咨询 ; 物业管理 ( 涉及许可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 停车场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51% 的股权, 重庆鼎茂兴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49% 的股权 重庆鼎茂兴实业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 经核查, 兴财茂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 : 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经审计 ) 2019 年 3 月 31 日 (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884,821,193.41 40,948,301.47 负债总额 885,262,424.20 1,661,602.36 或有事项 0 0 净资产 -441,230.79 39,286,699.11 2018 年 1-12 月 ( 经审计 ) 2019 年 1-3 月 (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41,230.79-272,070.10 五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一 ) 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 包括或
有债务 ) 本金 利息 罚息 复利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利息 罚息 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 送达费 鉴定费 律师费 诉讼费 差旅费 评估费 拍卖费 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2 担保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授信展期的, 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 二 ) 国兴置业公司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 1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利息 ( 包括复利和罚息 ) 违约金 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 杂费等 ) 质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 执行费 评估费 拍卖费 公证费 送达费 公告费 律师费等 ) 2 担保方式: 国兴置业公司以持有的兴财茂公司 51% 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 担保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 三 ) 兴财茂公司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1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 包括或有债务 ) 本金 利息 罚息 复利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利息 罚息 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 送达费 鉴定费 律
师费 诉讼费 差旅费 评估费 拍卖费 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2 担保期限: (1) 抵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 主债务清偿完毕后, 抵押权才消灭 (2)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为 3 年 3 抵押物: 兴财茂公司持有的土地证号为渝 (2019) 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 000113373 号 渝 (2019) 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 000114324 号 六 董事会意见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 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 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产经营, 风险可控 ; 不存在与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相违背的情形 七 累计对内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 本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91,982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9.44%, 占净资产的 260.91%;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 243,504.38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9.52%, 占净资产的 129.14%;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平安银行 保证担保合同 ;
2 兴财茂公司与平安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 2 兴财茂公司与平安银行 抵押担保合同 ; 3 国兴置业与平安银行 质押担保合同 ;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