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 勞工休假新制討論 全華家政月刊 2016 年 7 月號
華航罷工事件, 反應的是空服員對於超時工作無法休假的不滿, 政府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原本希望增加 7 天國定假日被政商老闆強烈反對, 而 6 月 30 日, 行政院拍板定下 一例一休 方案, 並考慮於暑假期間加速通過儘速實施, 而這個方案, 讓老闆與勞工雙方都發出不滿聲音
新聞 政院拍板取消 7 天國定假日採一例一休 行政院通過草案明定, 為落實週休二日, 並考量例假出勤僅限因天災 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的嚴格規範, 經衡平審議勞資雙方權益, 定明勞工每 7 日應有 2 日休息, 其中 1 日為例假, 另 1 日為休息日 草案增訂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標準, 休息日出勤工資, 2 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給予 1 又 1/3 以上, 第 3 小時起另給予 1 又 2/3 以上 工作 4 小時內, 以 4 小時計 ; 超過 4 小時至 8 小時, 以 8 小時計算 ; 超過 8 小時至 12 小時以內者, 以 12 小時計
這意謂修法通過後, 國定假日將從比照公家機關, 取消 1 月 2 日開國紀念日翌日 3 月 29 日革命先烈紀念日 9 月 28 日孔子誕辰紀念日 10 月 25 日台灣光復節 10 月 31 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 11 月 12 日國父誕辰紀念日, 以及 12 月 25 日行憲紀念日等 7 天國定假日 例假, 勞工只有在天災 事變和突發事件的前提下, 才可以上班, 而雇主必須發給加倍工資, 且補假給勞工 休息日, 勞工只要同意就可以上班, 且上班雇主必須發給加倍工資, 但不須補假給勞工
全華家政月刊 2016 年 7 月號 什麼是一例一休?
現行勞基法 : 勞工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休息, 作為例假 政院版本修改勞基法 一例一休 勞工每 7 日中應有 2 日休息, 其中 1 日為例假日,1 日為休息日 例假日 : 天災 突發事變等才可要求勞工上班 ; 必須發給 加倍工資 與 補假一天 休息日 : 徵得勞工同意就可要求上班 ; 發加倍工資但 不需補假
取自中華民國行政院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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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們不是本來就週休二日嗎? 全華家政月刊 2016 年 7 月號
現在的週休二日 勞基法裡一直都只有定義每週最高工時 每週工時 40 小時 以及不得連續工作七天,40 小時中不包含休息吃飯時間 每週上班 5 日, 單日正常工時 8 小時的單位, 會有 1 日例假日 + 因 1 日工時減少的休息日
實際上, 很多行業一個月的假日只有 4~6 天, 所以勞團才會想要 真正 的週休二日
老闆們為什麼反對一例一休? 全華家政月刊 2016 年 7 月號
加班費多很多 加班費由現行的加發 1/3~2/3 倍, 全面提高為 1 又 1/3~1 又 2/3 倍, 休息日加班不滿 4 小時以 4 小時計 不滿 8 小時以 8 小時計, 不滿 12 小時以 12 小時計, 以每 4 小時為單位設定 3 個加班費級距 若勞工休息日加班 1 小時, 可獲得 6 小時加班費
據勞動部計算, 月薪 36,000 元為例, 休息日出勤工作 8 小時, 修法後加班費為 1,900 元, 較現制 700 元多了 1,200 元, 因此七大工商團體表示難以接受
輪班工作怎麼休? 修法有一項爭議 : 勞工不可連續工作超過六天 對於排班制的製造業生產, 與百貨公司等服務業, 勢必會造成衝擊, 因原本法規從寬解釋 勞工工作兩周, 只要前後各休一天假, 就可連上 12 天上班, 但現在 7 天強制休 1 天, 可能有假日人力不足的問題
為什麼勞工也反對一例一休? 全華家政月刊 2016 年 7 月號
結果一週還是要上 6 天班 修法前, 部分公司會以 7 小時 *5 天 +6 小時的方式規定一週 6 天班, 修法後, 依然可以類似方式要求, 因為新制休假日僅須徵得勞工同意就可要求上班, 且不需補假, 所以最後可能還是上 6 天班
老闆不給休, 檢舉被清算 修法通過以每周 40 小時總工時換算, 可少掉 104 小時, 等於勞工多 13 個休息日, 但資方若不遵行, 勞檢可能也查不到, 大多員工會選擇隱忍, 因為檢舉出一口氣後, 面臨的可能是被清算的下場 既然該有的休息沒休到, 國定假日又變少, 等於勞工的例假少了好幾天
地勤大爆料, 指航空業常見的手法就是讓員工在尖鋒時段加班, 多半是上午 2 小時 下午 2 小時這類零散的工作時間 ; 照理說雇主應該給一日的薪水, 但是卻偷吃步, 僅付 4 小時加班費, 而且要超過 15 分鐘才算加班的情況下常被多拗 10 分鐘
用加班費換工時 另一方面, 若老闆直言會給錢, 勞工有辦法拒絕休息日出勤嗎? 所以勞工團體希望一週有 2 日例假, 這 2 日都是非特殊情況不得出勤的, 但這樣會讓企業趕單或是同事間換班變得沒有彈性, 況且各國也都無 2 例假的作法, 因此勞工團體也希望能恢復被取消的 7 日例假
除了一例一休外 行政院還在考慮 全華家政月刊 2016 年 7 月號
因為休息日變多 ( 理論上 ) 加班費升高, 因此工商團體希望能將一週工時從上限的 46 小時提高為 54 小時 在修正案正式通過前, 有可能會增加 合法加班時數
補充一下郭台銘說 台灣人的帶薪休假太多了 全華家政月刊 2016 年 7 月號
資方團體強調台灣的 (19 天國定假日 ) 為全亞洲最多, 但勞工的假期不只 國定假日 一種, 勞基法 中, 將休假區分為 週休 ( 例假 ) 國定假日 年假 ( 特別休假 ) 三種 亞洲的台 中 日 韓的國定假日, 都在 15 天以上, 比起美歐國家, 普遍地比較多, 而台灣的 19 天假, 較之中 日 韓又是最多的, 這一點資方沒說錯 不過, 如果考慮到 年假 ( 特別休假 ), 就很不一樣了
台灣人每天工作超過 8 小時, 平均時薪是新台幣 255 元, 相對的看看德國人一年工作時數 1396.6 個小時, 若以周休二日計算, 平均每名德國勞工一天工作 5 個半小時, 平均時薪新台幣 1,177 元, 是台灣的四倍
台灣人工時長排全球第三名, 第一名是新加坡 ( 全年工時 2402.4 小時 ), 第二名是香港 (2392.0 小時 ), 當歐美人在各方面佔有優勢時, 亞洲人的優勢似乎就是勤奮
資料來源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6280217-1.aspx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6305007-1.aspx 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606/201606291768476.html#.v3 TPdBLVpME https://tw.money.yahoo.com/%e4%bc%91%e6%81%af%e6%97 %A5%E5%8A%A0%E7%8F%AD%E8%B2%BB%E6%80%8E%E9% BA%BC%E7%AE%97-%E4%BB%8A%E6%8B%8D%E6%9D%BF- 215008691--finance.html http://udn.com/news/story/9846/1796808- %E6%96%B0%E7%89%88%E5%91%A8%E4%BC%91%E4%BA%8 C%E6%97%A5- %E6%8E%92%E7%8F%AD%E8%A3%BD%E9%80%A0%E6%A5% AD%E6%9C%8D%E5%8B%99%E6%A5%AD%E8%A1%9D%E6%93 %8A%E5%A4%A7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7127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8/ 896183/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49808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49808 http://udn.com/news/story/9636/1791477- %E5%8B%9E%E5%B7%A5%E4%B8%8D%E5%8F%AF%E4%B8% 8D%E7%9F%A5%EF%BC%81%E5%91%A8%E4%BC%91%E4%BA %8C%E6%97%A5%E8%88%87%E3%80%8C%E4%B8%80%E4%B E%8B%E4%B8%80%E4%BC%91%E3%80%8D%E5%B7%AE%E5 %9C%A8%E5%93%AA%EF%BC%9F http://tube.chinatimes.com/20160615002065-261402 http://times.hinet.net/news/18614027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7085&p number=2 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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