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二〇一九年四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邮政编码 :518026 8-10/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 电话 /Tel:(86755) 3325 6666 传真 /Fax:(86755) 3320 6888/6889 网址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 :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 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及本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 及 深 1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所必需的材料, 所提供的原始材料 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 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 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中,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是否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表意见, 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等方面发表意见 本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 4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补充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 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 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 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符合 股东大会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
2019 年 4 月 15 日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 10A 栋 23 层会议室如期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列席人员的资格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册 营业执照 身份文件 授权委托书, 以及截至 2019 年 4 月 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 代表股份 113,475,690 股,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868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 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 0 名, 代表股份 0 股,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据此,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3 名, 合计代表股份 113,475,690 股, 占股份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82% 符合 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2.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 人, 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982,42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11%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或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 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验证, 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 按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1. 审议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2. 审议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4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3. 审议通过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4. 审议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5. 审议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6. 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5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7. 审议通过 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8. 审议通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9. 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10.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6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11.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3,475,69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12. 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82,428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 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所持 ( 代表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经表决, 议案 11 取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均取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所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综上所述,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
本正本三份 ( 以下无正文 ) 8
( 本页为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的签章页 )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盖章 ) 负责人 : 经办律师 : 赖继红 邵帅 经办律师 : 朱君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