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格填寫完成請傳真至(02)259-6955方可申請 本人及附卡申請人茲 1. 保證以上填載之內容及所提供資料之證明文件均正確無誤 同意 貴行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台灣票據交換 所 勞工保險局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之外部鑑價機構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機構或與 貴行因委外業務需要 訂有契約之機構 以上稱前揭機構 於辦理授信業務之目的範圍內 得查詢 蒐集 處理 國際傳輸及利用本 人之個人資料 前揭機構亦得提供其所蒐集之本人資料提供予 貴行蒐集利用或處理 惟 貴行提供給財團法人金融 聯合徵信中心之本人及保證人與 貴行往來資料有錯誤時 貴行應主動更正並回復原狀 貴行僅於得履行契約之目 的範圍內 使用本人與保證人所提供之各項基本資料 貴行處理前項個人基本資料應依 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 規定辦理 2. 同意對於約定條款內容有異議時 於收到本行核發之信用卡七日內(以郵戳為憑) 將信用卡截斷以掛號寄回本行 逾期或已使用本信用卡消費者 同意無條件遵守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載之事項 3. 同意本行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 本人所附申請之文件及表格亦將不予退還 並同意本行視狀況要求增加保證 人或其他證明文件 4. 同意正 附卡申請人向本行申請之信用卡 包括但不限於本信用卡 均用同一信用額度 且正卡一經停止使用 附卡亦隨之一併停止使用 5. 同意本行就本人逾期未清償之債務 依規定得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 6. 同意本行如發現本人未據實告知具有學生身分 且有持卡超過三家及每家信用額度已超過新臺幣二萬元之情事 將立即通知本人停止卡片使用. 若本人為學生身分者 同意本行將發卡之情事通知本人之父母或法定代理人 並請其注意本人使用信用卡的情形 本行亦得因學生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要求 不經事先通知而調整持卡人之信用額度或暫時停止其使用卡片之權 利 8. 同意若本人未按時依約繳款 本行得委外催收或依民事訴訟程序聲請強制執行 並依相關規定登錄於財團法人金 融聯合徵信中心 可能影響本人未來申辦其他貸款 信用卡之權益 9. 本行核卡後 於主動調高信用額度前 會先徵得本人 保證人書面同意 10.一經本行核發卡片後 不論是否動用額度 相關紀錄均會登載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11. 本人已明瞭並同意使用本行信用卡時可能產生之各項費用 循環信用利率及延滯金等 收取方式如下表 12. 同意 不同意 本行在核准發卡後 寄送預借現金密碼函 未勾選則視為不同意 13. 因信用卡契約涉訟時 本人同意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法院 為一審管轄法院(請填寫並勾選其一) 但法律有專屬管轄之特別規定者 從其規定 14. 同意 不同意 本行於每月寄送帳單後 得以簡訊 電話或 其他連絡方式提醒本人繳款 未勾選則視為同意 本人確認業經合理期間詳細審閱且完全了解以上所列本行信用卡之所有費用 利率及聲明內容 同意事 項 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定告知義務內容 並同意接受本申請書背面所載本行信用卡用卡須知之內容 願簽名如下以示遵守 循環信用利率年息2.63%~19.1%(基準日103年3月31日) 1 收件編號
安泰商業銀行 個人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同意書 個人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之同意書 貴行為了讓本人取得更優惠之商品 服務及相關資訊, 經貴行向本人告知合作推廣與業務交叉行銷等目 的及本人享有之權利 : 貴行得經本人同意後將本人資料 ( 包含姓名 生日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地址或其他相關基本資料 ) 同意 不同意提供予安泰商業銀行 同意 不同意提供予安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 不同意提供予其他與貴行合作之三人進行行銷 ( 如 : 保險公司或詳官網公告之機構 ) 本人了解若勾選同意, 本人之個人資料將於上述約定之使用目的及範圍利用, 本人將可定期或不定期獲 知最新行銷活動資訊 ; 惟若本人勾選不同意, 貴行將無法提供三人合作行銷訊息及相關服務 以上資料於本國地區為辦理行銷或提供服務之目的範圍內, 依據個資法之規定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與使 用 ( 含國際傳輸與行銷 ), 該公司亦須依法負保密責任 貴行為保障本人之權益, 業已告知本人日後若有 任何疑義, 或認貴行 貴行合作推廣 ( 行銷 ) 廠商有不當使用本人個資之情事時, 本人得隨時利用貴行 客服專線 ((02)412-800800-005-999) 或貴行提供服務之營業據點與貴行聯繫或拒絕合作機構之行 銷 正卡申請人 : ( 親簽 ) 法定代理人 : ( 親簽 ) ( 未勾選或未簽名皆視為不同意 ) 中華民國年月日本同意書之保存期限為執行業務所需, 訂為通知拒絕合作推廣及三人行銷後 年或依相關法令所定 ( 以孰後屆至者為準 ) 201405B 版 1, 1
安泰商業銀行依 個人資料保護法 法定告知義務內容 ( 信用卡篇 ) ( 惠請臺端詳閱本法定告知內容 3 至 6, 無需寄回 ) 一 親愛的客戶您好, 由於個人資料之蒐集, 涉及臺端的隱私權益,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行 ) 向臺端蒐集個人資料時,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 ( 以下稱個資法 ) 八條一項規定, 應明確告知臺端下列事項 :( 一 ) 非公務機關名稱 ( 二 ) 蒐集之目的 ( 三 ) 個人資料之類別 ( 四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地區 對象及方式 ( 五 ) 當事人依個資法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 六 )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 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二 有關本行蒐集臺端個人資料之目的 個人資料類別及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地區 對象及方式等內容, 請臺端詳閱如後附表或本行網站, 特定目的業務類別 類, 分別為存匯 授信 信用卡 外匯 有價證券 財富管理及其它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謹先摘錄信用卡類別之內容 : 特定目的說明 : ( 一 ) 業務類別 : 信用卡業務 ( 二 ) 業務特定目的及代號 : ;06 信用卡 現金卡 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82 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 ; ;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 ( 三 ) 通特定目的及代號 :040 行銷 ;059 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 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060 金融爭議處理 ;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069 契約 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 ;090 消費者 客戶管理與服務 ;091 消費者保護 ;098 商業與技術資訊 ;104 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 ;136 資 ( 通 ) 訊與資料庫管理 ;13 資通安全與管理 ;15 調查 統計與研究分析 ;182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戶籍資料 通訊方式 家庭情形 教育程度 工作性質 薪資, 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 並以本行與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 帳戶或服務及自臺端或三人處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 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或依相關法令所定 ( 例如商業會計法等 ) 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 ( 以孰後屆至者為準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 下列利用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 ( ㄧ ) 本行及受本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 ( 二 ) 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 ( 例如 : 本行母公司或所屬金融控股公司 ) ( 三 ) 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 ( 例如 : 通匯行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台灣票據交換所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保證機構 信用卡國際組織 收單機構暨特約商店 ) 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 (SWIFT) 其他金融機構, 或其他與乙方有業務往來之機構 ( 四 ) 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 五 ) 臺端所同意之對象 ( 例如本行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 與本行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 ) ( 六 ) 向乙方提供專業諮詢或其他服務之三人 向乙方受讓 ( 或擬受讓 ) 權利或義務之人 擬與乙方進行併購之併購人, 及其他擬與乙方進行類似交易之人 乙方之總公司 分公司 關係企業 ( 如安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或請詳本行官網公告之子公司 ) 及與乙方有業務合作關係之三人 乙方創始之資產證券化交易 ( 或具有大致相同經濟效益之交易 ) 之投資人 ( 或潛在投資人 ) 安排機構 受託機構或其他相關人員 乙方依法委託處理事務之受任人 其他依法令規定有權取得資料之三人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 符合個人資料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三 依據個資法三條規定, 臺端就本行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 一 ) 除有個資法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 得向本行查詢 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而本行依個資法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二 ) 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 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十九條規定, 臺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 三 ) 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 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 依個資法十一條四項規定, 臺端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 ( 四 ) 依個資法十一條二項規定, 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 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 惟依該項但書規定, 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臺端書面同意者, 不在此限 ( 五 ) 依個資法十一條三項規定,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 得向本行請求刪除 停止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 惟依該項但書規定, 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臺端書面同意者, 不在此限 四 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 惟臺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 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實個人資料予本行 提供後向本行請求刪除部分或全部個人資料時, 如果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需之資料, 本行可能無法執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臺端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 敬請見諒 五 本約據保存年限, 為執行業務所需, 訂為契約終止後 年或依相關法令所定 ( 以孰後屆至者為準 ) 六 有關個人資料告知完整資訊, 臺端得隨時利用本行網站 (www.entiebank.com.tw) 客戶服務專線 (412-80( 需付費, 一般市話費率 )0800-005-999( 免費, 僅能以市話撥打 ); 服務時間 : 一般 08:30 至 22:00, 例假日 9:00 至 21:30) 或本行提供服務之營業據點 ( 營業時間 :09:00 至 15:30) 與本行聯繫 ( 以上為本行依 個人資料保護法 規定, 必須向您告知的各款事項, 再次提醒您務必詳閱 ) 3 201306 版
附表 : 特定目的說明 業務類別業務特定目的及代號通特定目的及代號 一 存匯業務 二 授信業務 三 信用卡業務 036 存款與匯款業務 06 信用卡 現金卡 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82 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112 票據交換業務 06 信用卡 現金卡 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82 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111 票券業務 126 債權整貼現及收買業務 06 信用卡 現金卡 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082 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040 行銷 059 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 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060 金融爭議處理 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069 契約 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 090 消費者 客戶管理與服務 091 消費者保護 098 商業與技術資訊 104 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 136 資 ( 通 ) 訊與資料庫管理 13 資通安全與管理 15 調查 統計與研究分析 182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通訊方式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 並以本行與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 帳戶或服務及自臺端或三人處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戶籍資料 通訊方式 家庭情形 教育程度 工作性質 薪資, 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 並以本行與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 帳戶或服務及自臺端或三人處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戶籍資料 通訊方式 家庭情形 教育程度 工作性質 薪資, 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 並以本行與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 帳戶或服務及自臺端或三人處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ㄧ 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或二 依相關法令所定 ( 例如商業會計法等 ) 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 ( 以孰後屆至者為準 ) ( 惠請臺端詳閱本法定告知內容 3 至 6, 無需寄回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右揭利用對象之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ㄧ 本行及受本行委託處理 事務之委外機構 二 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 ( 例如 : 本行母公司或 所屬金融控股公司 ) 三 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 ( 例 如 : 通匯行 財團法人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財 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 中心 台灣票據交換 所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 公司 信用保證機構 信用卡國際組織 收單 機構暨特約商店 ), 環球 銀行金融電信協會 (SWIFT) 其他金融機 構, 或其他與乙方有業 務往來之機構 四 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 理機關 五 臺端所同意之對象 ( 例 如本行同行銷或交互 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 與本行合作推廣業務之 公司等 ) 六 向乙方提供專業諮詢或 其他服務之三人 向乙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符合個人資料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
四 外匯業務 五 有價證券業務 036 存款與匯款業務 082 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111 票券業務 03 有價證券與有價證券持有人登記 044 投資管理 082 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166 證券 期貨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通訊方式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 並以本行與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 帳戶或服務及自臺端或三人處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戶籍資料 通訊方式 家庭情形 教育程度 工作性質 薪資, 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 並以本行與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 帳戶或服務及自臺端或三人處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方受讓 ( 或擬受讓 ) 權利或義務之人 擬與乙方進行併購之併購人, 及其他擬與乙方進行類似交易之人 乙方之總公司 分公司 關係企業 ( 如安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或請詳本行官網公告之子公司 ) 及與乙方有業務合作關係之三人 乙方創始之資產證券化交易 ( 或具有大致相同經濟效益之交易 ) 之投資人 ( 或潛在投資人 ) 安排機構 受託機構或其他相關人員 乙方依法委託處理事務之受任人 其他依法令規定有權取得資料之三人 5 六 財富管理業務 036 存款與匯款業務 044 投資管理 068 信託業務 082 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 166 證券 期貨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 094 財產管理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戶籍資料 通訊方式 家庭情形 教育程度 工作性質 薪資, 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 並以本行與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 帳戶或服務及自臺端或三人處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七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 例如 : 保管箱業務 黃金存摺業務 電子金融業務 代理收付業務 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 等 ) 068 信託業務 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年月日 通訊方式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 並以本行與臺端往來之相關業務 帳戶或服務及自臺端或三人處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