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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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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 : 福达股份股票代码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GUILIN FUDA CO., LTD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16 年 3 月 21 日 1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兰太实业公告编号 :( 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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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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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 尤其是现金分红方式的回报, 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于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 公司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完善了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盾安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珠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 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强机械厂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安泵业有限公司与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2017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读者传媒公告编号 : 临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读

计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人每季度亲自召开并出席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在职期间, 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3 月 22 日, 关于与广州一道注塑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对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我们作为广东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东华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4 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 亿元, 较上年度的 6.47 亿元增加 1.53 亿元, 增长 23.66%; 实现净利润 万元, 较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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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15 年 4 月 2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 在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审计人员坚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工作认真 严谨,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在本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审计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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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四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 客观 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 该机构已经连续为公司服务 8 年, 为公司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 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 尤 其是现金分红方式的回报, 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 果 我们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见 二 对于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 我们认为 : 公司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及 公司章程 的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客观合理 公允 合法合规 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10 项, 的具体情况如下 : 1 于 2016 年 4 月

( 一 )2016 年 2 月 25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苏州市吴通投资有限公司, 有利于公司积极寻找移动互联网 物联网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标的, 公司将以此作为平台和孵化器, 通过股权投资 并购

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就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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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2

资产负债表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美联新材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1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所做的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后认为 : 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既定发展战略, 科学决策部署, 坚持责任担当 坚持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相统一, 较好地完成了 2017 年度经营目标, 并有效执行了股

( 二 ) 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

1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主任 院长助理 EMBA 中心主任,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 ; 兼 任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二 ) 独立性情况说明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泽信息公告编号 :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第四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福星股份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福星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福星 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延江股份公告编号 :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

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 )43,795,620 股,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59 元, 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9,999, 元, 该等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划至公司账户 ; 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议, 其中现场方式 3 次, 通讯表决方式会议 6 次, 本人均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了会议, 未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 履职情况 1. 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所做出的履职工作本人在 2012 年内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对外投资 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核查,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我们作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审议的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 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 2014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同时, 参与探讨了绩效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推动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市场周刊 及中国资本证券网 表决结果 : 本议案以 3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580,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6,172, 元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相关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 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 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优化财务结构, 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独立意见类别独立意见内容 1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关于对公司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2 年度关联 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方资金占用和 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对外担保情况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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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4 月 8 日,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法 第 16 条 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上的公司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以七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和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 张宏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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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7 年度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7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经仔细核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 其在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 公正的履行职责, 圆满地完成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工作,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并能给予合理建议 ; 并且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真实 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内容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三 对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2017 年修订 ) 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 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 我们认为 : 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继续修订 完善和制订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管理的重点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 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 ( 含税 ),2017 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符合 公司章程 及 公司未来三年 (2017-2019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中股利分配方式的规定以及关于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的现金分红承诺 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 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对 2017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 2017 年度支付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 薪酬决策程序及发放程序, 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薪 2

酬确定依据合理,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17 年度报 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六 对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 特别是中小股东 ) 的利益 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七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以下简称 通知 ) 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 1 报告期内,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 我们本着严格自律 规范运作 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因此, 公司不存在需要揭示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也不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报告期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明确规范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

八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 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 并对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 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1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并利用资本市场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 公司已制定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和 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 审批权限 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该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 公司拟继续开展最高额度相当于 3 亿人民币的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十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 并对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 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1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产回报率 4

2 公司已制定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和 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 审批权限 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该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我们认为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为公司主营业务, 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巩固公司业务优势,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符合股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 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 本页无正文, 为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 2017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 独立董事 : 刘章林王子谋陈柳钦 2018 年 4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