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107 年 8 月 9 日本校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 招生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會議通過 明新科技大學 Minghs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 單獨招生簡章 免筆試 本簡章自行於本校網頁下載, 不另行發售 招生網址 : http://webs.must.edu.tw/ocmust100/index.php/2018-03-05-01-11-32 為維護權益, 報名前請詳閱簡章各項規定 校址 :30401 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 1 號 電話 :(03)559-3142 轉 2214 2215 2218 2219 傳真 :(03)559-1304 本校網址 :http://www.must.edu.tw 0
目錄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1 重要日程表... 2 報名作業流程... 3 壹 招生系別 名額 書面審查項目... 4 貳 報考資格... 5 參 報名應注意事項... 6 肆 報名方式及日期... 6 伍 應繳交資料... 6 陸 成績計算與成績查詢... 7 柒 成績複查... 7 捌 錄取方式... 7 玖 榜單查詢... 8 拾 報到... 8 拾壹 考生申訴及異議... 8 附件一報名表... 9 附件二證明文件黏貼單... 10 附件三成績複查申請表... 11 附件四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12 附件五考生申訴書... 13 附件六報名專用信封 ( 封面 )... 14 0
考生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明新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基於辦理招生相關之報名 試務 審查 榜示 資 ( 通 ) 訊與資料庫管理 統計研究分析 錄取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相關或必要工作之目的所需, 蒐集最少的必要個人資料, 且不會處理多餘的個人資料 而蒐集 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 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 並以誠實信用之方式及以下原則為之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校如何蒐集及使用您個人資訊, 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聲明書之各項內容 ( 若您未滿 20 歲, 以下內容請併向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告知 ): 一 機構名稱 : 明新科技大學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基於辦理本校入學考試相關之試務 (134: 個人資料保護法 所訂之 特定目的項目, 以下相同 ) 提供考試 ( 書面資料審查 ) 成績 招生 分發 證明使用之資 ( 通 ) 訊服務 (135), 資 ( 通 ) 訊與資料庫管理 (136) 教育研究及統計研究分析 (157) 學 ( 員 ) 生資料管理 (158) 學術研究 (159) 及完成其他本校入學考試必要工作或經考生同意之目的 三 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 : ( 一 ) 本校向您直接蒐集的個人資料, 如透過考生 ( 或委託之代理人 ) 親送 郵遞或網路報名而取得考生個人資料 ( 二 ) 本校透過學校單位 ( 如大專院校與高中職 ) 間接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四 個人資料之類別 : 本校所蒐集之考生個人資料為識別個人者 (C001: 個人資料保護法 所訂之 個人資料類別, 以下相同 ) 識別財務者 (C002)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C003) 個人描述 (C011) 移民情形 (C033) 之居留證 職業 (C038) 執照或其他許可 (C039) 學校紀錄 (C051) 資格或技術 (C052) 職務專長 (C054) 著作 (C056) 學生 ( 員 ) 應考紀錄 (C057) 現行之受僱情形 (C061) 雇用經過 (C062) 離職經過 (C063) 工作經驗 (C064) 受訓紀錄 (C072) 等個人資料類別, 內容包括姓名 國民身分證 ( 含居留證 ) 或護照號碼 生日 相片 性別 教育資料 緊急聯絡人 住址 電子郵遞地址 聯絡資訊 轉帳帳戶 學歷資格 專業技術 工作職稱 工作描述 受雇期間 以前之工作 服務紀錄 服役紀錄 低收入戶證明及中低收入戶證明等 五 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 ( 一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 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辦理考試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 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限 ( 二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 台灣地區 ( 包括澎湖 金門及馬祖等地區 ) 或經您同意或授權處理 利用之地區 ( 三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涵蓋本校各單位 ( 四 )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 本校進行試務 錄取 報到 查驗 註冊 入學生管理等作業, 考生 ( 或家長 監護人 ) 之聯絡, 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 ( 榜示 ) 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 個人資料保護法 所訂之 特定目的項目 六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 考生如提出停止蒐集 處理 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 經評估會妨礙本校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 或導致本校違背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 本校得繼續蒐集 處理 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七 考生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 均為真實且正確 ; 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 考生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辦理更正 八 考生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 導致無法進行報名 緊急事件無法聯繫 成績無法送達等, 將影響考生之權益, 請特別注意 九 本校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 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 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 本校部分網站會紀錄使用者連線的 IP 位址 使用時間 使用的瀏覽器 瀏覽及點選資料紀錄等, 此紀錄僅作為本校管理及增進網站服務的參考 1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公告 107/8/9( 四 )17:00 簡章公告於本校招生訊息網頁, 請自行下載使用 通訊報名 : 通訊報名 : 1. 收件日期 :107/8/9( 四 ) 起至 107/8/17( 五 ) 止 107/8/9( 四 ) 起至 107/8/17( 五 ) 止 2. 繳交資料 : 需繳交 附件一 報名表 附件二 ( 郵戳為憑 ) 證明文件黏貼單 ( 請貼上相關證明文件 ) 其他有利 報名方式 審查資料 現場報名 : 現場報名 : 107/8/13( ㄧ ) 至 107/8/16( 四 ) 9:00~12:00;13:00~16:00 1. 報名地點 : 行政二館 2 樓綜合業務組 2. 繳交資料 : 需繳交 附件一 報名表 附件二 證明文件黏貼單 ( 請貼上相關證明文件 ) 其他有利 審查資料 成績通知 107/8/20( ㄧ )16:00 以 E-mail 通知, 不另發紙本通知 成績複查 107/8/21( 二 )12:00 截止 一律以傳真方式辦理, 複查結果以電子郵件回覆 傳真電話 :03-5591304 榜單查詢 正取生報到 備取生遞補報到 107/8/21( 二 )14:00 起 107/8/22( 三 ) 至 107/8/23( 四 ) 9:00~12:00;13:00~16:00 107/8/27( ㄧ ) 起 查詢網址 : http://webs.must.edu.tw/ocmust100/index.php/2018-0 3-05-01-11-32 不另發紙本通知, 請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採現場報到, 詳見簡章第 7~8 頁 正取生報到截止後, 如尚有缺額時, 本校將依序通 知備取生辦理遞補報到 註 : 本日程表之內容如有變動, 以相關通知或本校網站公告為準, 請自行上網查看各項訊息 本招生網址 :http://webs.must.edu.tw/ocmust100/index.php/2018-03-05-01-11-32 2
報名作業流程 點選招生訊息 / 日間部招生 / 單獨招生 http://webs.must.edu.tw/ocmust100/index.php/ 2018-03-05-01-11-32 通訊報名 : 107/8/9( 四 ) 起至 107/8/17( 五 ) 止 ( 郵戳為憑 ) 現場報名 : 107/8/13( ㄧ ) 至 107/8/16( 四 ) 9:00~12:00;13:00~16:00 點選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前請先詳閱招生簡章 列印 報名表 及 證明文件黏貼單 1. 報名表 : 填寫完整資料後, 於表格右下方考生簽名處簽名 2. 證明文件黏貼單 : 請將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歷 ( 力 ) 證明書影本 在校成績單正本 統測成績單影本黏貼於表格內 通訊報名或現場報名 : 繳交 報名表 證明文件黏貼單 ( 請貼上相關證明文件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至本校即完成所有報名程序 請依規定時間內將 報名表 證明文件黏貼單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等送至明新科技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 行政二館 2 樓 ) 3
壹 招生系別 名額 書面審查項目 系別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土木工程與環境資源管理系 招生名額 39 名 31 名 書面資料 ( 總分 100%) 書面審查項目 繳交文件 : 1. 在校成績單正本 ( 必繳 ) 2. 統測成績單影本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如 : 自傳 證照 個人作品等 ) 1.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03-5593142 分機 2214 2215 2218 2219 聯絡方式 2. 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 :03-5593142 分機 3357( 系辦公室 ) 分機 3330( 系主任 ) 3. 土木工程與環境資源管理系 :03-5593142 分機 3281( 系辦公室 ) 分機 3280( 系主任 ) 4
貳 報考資格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職畢業生暨符合同等學歷 ( 力 ) 者 1. 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生 2. 高級中學畢業生畢業滿一年 3.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持有高級中學畢業程度及格明書滿ㄧ年, 或持有職業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4. 符合報考資格二之 ( 二 )( 九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十四 ) 規定者 5. 就讀高級職業學校符合報考資格二之 ( 一 )( 四 )( 十 ) 規定, 或就讀高級中學符合報考資格二之 ( 一 )( 三 )( 四 )( 十 ) 規定滿一年 6. 符合報考資格二之 ( 六 )( 七 )( 八 ) 規定滿一年 二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具同等學力 : ( 一 )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1.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2.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3.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1.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2.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款規定 ( 四 ) 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 五 )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持有高級中學 職業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 ( 六 )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 七 )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 八 )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 九 )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 十 )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 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5
( 十一 )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1.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2.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3.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 十二 ) 年滿二十二歲, 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1.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2.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3.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含推廣教育課程 ) 4.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5.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十三 ) 年滿十八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一百五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1.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可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2. 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十四 )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含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 注意事項 : 各項報考資格年資是否滿ㄧ年之計算基準為 107 年 9 月 30 日 參 報名應注意事項 一 請參閱簡章之 報名作業流程 二 報考明新科技大學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招生審查及轉入本校資料庫作為註冊入學之用, 不會將個人資料提供第三者使用, 將依照 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辦理 肆 報名方式及日期 本次報名採 通訊報名 或 現場報名 二種方式擇一辦理 ㄧ 通訊報名 :107 年 8 月 9 日 ( 四 ) 至 107 年 8 月 17 日 ( 五 ) 止, 郵寄至 30401 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 1 號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 郵戳為憑 ) 二 現場報名 :107 年 8 月 13 日 ( ㄧ ) 至 107 年 8 月 16 日 ( 四 )9:00~12:00;13:00~16:00 繳交 附件一 報名表 附件二 證明文件黏貼單 ( 請貼上相關證明文件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等, 送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 行政二館 2 樓 ) 伍 應繳交資料 報名應繳資料請考生確實查核無誤, 如因文件不齊等因素遭退件而延誤報名, 由考生自行負責 完成報名後各項文件概不退還 6
一 報名表 : 上網下載報名表, 請填寫完整報名資料, 並確認內容後, 於下方考生簽名處簽名 二 繳驗證件 : 應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 ( 力 ) 資格證件影本, 並黏貼於簡章 附件二 證明文件黏貼單 三 書面審查資料 : 在校成績單正本 ( 必繳 ) 統測成績單影本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如 : 自傳 證照 個人作品等 ) 四 考生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將 附件一 報名表 附件二 證明文件黏貼單 ( 請貼上相關證明文件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等資料, 送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 行政二館 2 樓 ) 五 繳交報名資料之考生, 一律使用 附件六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填妥後黏貼於信封外 六 其他 : ( ㄧ ) 各項應繳證件, 必須於報名時一次繳齊,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或追認 ( 二 ) 考生如獲錄取, 但所繳證件或所填各項資料與事實不符, 均不得註冊入學 入學後始被發覺者, 依本校學則開除學籍 ( 三 ) 凡報考資格不符或繳驗證件不符者, 不受理報名 陸 成績計算與成績查詢 一 書面審查資料零分者, 不予錄取 二 請自行於 Email 信箱收件查詢成績 柒 成績複查 一 複查成績 :107 年 8 月 21 日 ( 二 )12:00 止 二 將 附件三 成績複查申請表傳真至 03-5591304 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三 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並不得要求重閱 捌 錄取方式 一 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 達最低錄取標準之非正取生, 得列為備取生, 如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 均不錄取 二 按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生暨備取生若干人, 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 則依序按 (1) 書面審查資料之在校成績 (2) 書面審查資料之統測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 三 錄取生最後 1 名如有 2 人以上總成績分數及同分比序均相同時, 由招生委員會參酌學生在校成績決定錄取人員 四 備取生遞補作業, 按備取順序依序遞補, 依考生報名表登錄之聯絡電話, 依序通知考生辦理報到 五 經錄取之考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六 考生所繳交各項證件如發現與報名時所繳證件不符 偽造 假借 塗改 矇混等情事, 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 註冊入學後發覺者, 立即開除其學籍, 不退還已繳之註冊費用, 不 7
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 ; 畢業後始發覺者, 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 並報請 教育部公告取消畢業資格 玖 榜單查詢 107 年 8 月 21 日 ( 二 )14:00 起放榜, 於本校招生網頁查詢, 不另行寄發錄取通知單 查詢網址 :http://webs.must.edu.tw/ocmust100/index.php/2018-03-05-01-11-32 拾 報到 本校採現場報到, 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ㄧ 報到日期 : ( ㄧ ) 正取生報到日期 :107 年 8 月 22 日 ( 三 ) 至 107 年 8 月 23 日 ( 四 )9:00~12:00; 13:00~16:00 ( 二 ) 備取生遞補報到日期 :107 年 8 月 27 日 ( 一 ) 起, 以電話依備取順序個別通知報到 二 報到地點 :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 行政二館 2 樓 ) 連絡電話 :03-5593142 分機 2231~2236( 註冊組 ) 傳真號碼 :03-5591304 三 報到應繳資料 [ 請於放榜後自行至本校招生訊息 / 日間部招生 / 單獨招生網頁下載相關資 料 ]: ( 一 ) 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歷證件影本 ( 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 ( 力 ) 證明者, 請填寫並繳交 入學資格切結書 ) ( 二 ) 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 ( 三 ) 學籍資料登記表 ( 請自行貼妥身分證影本 ) ( 四 ) 二吋彩色照片 2 張 ( 背面請註明姓名 系別 ) ( 五 ) 退伍令影本 ( 退伍令影本 ) ( 六 ) 戶籍謄本影本 ( 具原住民身分者 ) 四 逾時未報到者, 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 拾壹 考生申訴及異議 一 申訴範園 : 凡考生 ( 或考生家長 ) 針對報名過程 成績複查及其他有關事項, 認為行政措施有未盡事宜或執行疏失, 致權益受損, 得檢具證明文件或敘明理由, 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二 申訴期限 : 自報名之日起至放榜後 3 日內止, 逾期恕不受理 三 申訴方式 : 應填妥 附件五 考生申訴書, 載明考生資料及申訴事由, 傳真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03-5591304) 舉凡匿名 攻訐 誣陷之申訴事由, 概不受理 8
附件一報名表 明新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 報名表 考生編號 : ( 考生請勿填 ) 姓名 報名系別 畢業學校 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 土木工程與環境資源管理系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郵件信箱 請務必填寫 家長姓名 繳交資料 家長聯絡電話 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在校成績單正本 107 年統測成績單影本 ( 未參加 107 年統測 ) 注意事項 一 考生錄取入學後, 是否有住宿需求 : 是 否二 考生錄取後, 經發現所填 ( 繳交 ) 各項資料 ( 證件 ) 與事實不符或報名資格不符時, 即使已獲錄取, 亦取消錄取資格, 不得註冊入學 ; 入學後始被發現者, 撤銷學籍, 已畢業者, 註銷其學位證書, 考生不得異議 三 考生於完成報名作業時, 已詳細閱讀招生簡章有關本會對於考生個人資料使用範圍 目的 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 並同意本會對於考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考生簽名 : 日期 :107 年月 日 9
附件二證明文件黏貼單明新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證明文件黏貼單一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 正面 請浮貼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 反面 請浮貼 二 學歷證明影本 學歷 ( 力 ) 證明影本黏貼處 請浮貼 三 在校成績單正本 在校成績單黏貼處 ( 可隨件附於表後 ) 請浮貼 四 統測成績單影本 統測成績單黏貼處 ( 可隨件附於表後 ) 請浮貼 10
附件三成績複查申請表 考生編號 : 明新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 成績複查申請表收件編號 : 申請系別 : 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 土木工程與環境資源管理系 考生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聯絡電話 : 行動電話 : 通訊地址 : 複查項目 成績 複查得分 ( 考生請勿填寫 ) 成績 書面審查成績 複查回覆事項 :( 考生請勿填寫 ) 申請考生簽名 : 日期 : 年月日 注意事項 : 1 本複查成績申請表, 傳真向 明新科技大學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委員會 提出申請, 傳真號碼 03-5591304 2 明新科技大學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委員會概不受理委託他人 考生本人或家長來校查問 3 申請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並不得要求重閱 4 複查成績截止 107 年 8 月 21 日 ( 二 )12:00 止, 逾期不予受理 11
附件四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明新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一聯明新科技大學存查聯 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錄取明新科技大學 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 土木工程與環境資 源管理系之錄取資格, 絕無異議, 特此聲明 自願放棄錄取原因 : 正取其他學校 / 系別名稱 : 備取其他學校 / 系別名稱 : 暫時放棄繼續升學 其他 : 此致明新科技大學 錄取生簽名日期 107 年月日 注意事項 : 1. 錄取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 請填妥本聲明書並經簽名後, 於 107 年 8 月 23 日 ( 四 )16: 00 前以傳真方式傳至 03-5591304, 或送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本校用完印後, 立即將錄取生存查聯寄回, 以利考生進行其他管道入學 2.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請錄取生慎重考慮 3. 本校服務電話 :03-5593142 分機 2214 2215 2218 2219 -------------------------------------- 明新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第二聯錄取生存查聯 考生, 身分證字號, 確定已向明新科技大學提出放棄 107 學年度四 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 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 土木工程與環境資源管理系錄取資格 此致 明新科技大學 中華民國 107 年月日 12
附件五考生申訴書 明新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考生申訴書 申訴日期 : 年月日 考生編號 姓名 申訴考生 身分證字號報考系別 連絡電話 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 土木工程與環境資源管理系 日 ( ) 行動電話 : 通訊地址 申訴事由 : 注意事項 : 請依本簡章規定時間內, 將相關資料傳真至本校申請 ( 逾期或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 傳真號碼 03-5591304 13
14 附件六報名專用信封 ( 封面 ) 3 0 4 0 1 明新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報名專用信封明新科技大學四年制日間部單獨招生委員會收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 1 號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附件一 報名表 附件二 證明文件黏貼單 107 年統測成績單影本 ( 未參加 107 年統測 ) 報考人地址 : 報考人 : 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