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先生符合其第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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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关联董事贾跃亭先生 邓伟先生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得到了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2 保利集团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低于 5 亿元现金 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 本次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 顺利实施公司 入股施工一体化 项目, 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上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二 ) 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临时 ) 会议及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文件, 以及 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和 关于制定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 的议案 等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文件 (1)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 陈志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过

调整后方案 :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 万股 ( 含本数 ) 若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等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 关联董事钟烈华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非关联

关联董事张旸回避表决, 其他董事表决结果为 : 赞成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发行对象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原拟不超过 242,718,666 股 ( 含 242,718,666 股 ), 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即不超过 16, 万股 ( 含 16, 万股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 含发行费用 ) 其中, 特变电工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含本数 ), 特变电工认购股份数量为其最终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上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发行方案部分内容 发行数量和发行定价基准日等条款, 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变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者 中泰化学 )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新疆中泰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集团 ) 在内的不超过十名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合计 110,961,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2)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

根据杜玉岱 延万华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杜玉岱 延万华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8,275,862 股 20,689,655 股 82,758,620 股 因此,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三 ) 本次关联交易事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省财政厅 中国烟草 福建烟草及广东烟草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高建平先生 陈逸超先生 张玉霞女士已回避表决 ( 三 )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交易的条件进行定价,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 兴业银行股份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证券代码:600170

<4D F736F F D20C9F1BFAAB9C9B7DDB9D8D3DACDF8CFC2C5E4CADBB9C9C6B1C9CFCAD0C1F7CDA8B5C4CCE1CABED0D4B9ABB8E62E646F63>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企业名称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主要办公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 99 号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 99 号李钢 129,363,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董事会提出 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我们认为 : 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红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二 ) 本次股份认购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白骅 林剑秋和王海彬已在相关议案上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尚须浙江省国资委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6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72,112,2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800,000 股的 % 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4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的管理及技术人员, 因此白骅先生 海畅投资 汇纳投资及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 计算方法为 : 发行股票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 除息的, 本次发行

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海乐 徐慧涛 杨晓初 程远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三 )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2)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现行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Administrator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 :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 :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会议地点 : 银川市解放西街 2 号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会议方式 :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 :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一 ) 关联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 深圳前海凯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严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 受托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 不得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票上市规则, 该项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二 )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分别与吴宏亮 长江资管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三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划, 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道荣 陈帮奎 范志实 屈军 张建新 张学民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以下简称 光大集团 ) 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表决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如下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发行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 1.00 元 表决情况如下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8,000 万

上发行对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人,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吴斌先生 孙庆炎先生 郑秀花女士 张忠梅先生 张杰先生回避表决, 由 4 名非关联董事徐建帆先生 章击舟先生 何江良先生 舒敏先生进行表决 详见刊登于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议程安排 一 会议召集人 : 公司董事会二 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 自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向包括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塔投资 ) 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金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29,477,298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8%, 其主要股东为公司高管人员 所属企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

<4D F736F F D2033A1A2B5DAC8FDBDECBCE0CAC2BBE1B5DAB6FECAAEB6FEB4CEBBE1D2E9BEF6D2E9>

表决情况 : 同意 12 票, 弃权 0 票, 回避 3 票, 反对 0 票 ; 表决结果 : 通过 ( 三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除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外, 其他发行对象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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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35 证券简称 : 华帝股份公告编号 :2017-04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股票的顺利进行,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相关事项已经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披露在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 :2017-037)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 公司与潘叶江先生 珠海市华创投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俞毅先生 陈坤亮先生和吴焯民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其中, 潘叶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现将合同签署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 一 关联交易概述 ( 一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潘叶江先生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在广东省中山市签订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潘叶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潘叶江先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人民币 32,000 万元, 认购股份数量为 24,634,334 股 ( 二 ) 关联关系截止至公告披露日, 潘叶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96% 的股份, 通过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 5.00% 的股份, 合计持有公司 14.96% 的股份 ; 潘叶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潘叶

江先生符合其第 10.1.5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 )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潘叶江先生基本身份信息如下 :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潘叶江 4420001977********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 潘叶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截止至公告披露日, 潘叶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96% 的股份, 通过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 5.00% 的股份, 合计持有公司 14.96% 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 预计潘叶江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 13.31% 的股份, 通过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 4.69% 的股份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潘叶江先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人民币 32,000 万元, 认 购股份数量为 24,634,334 股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2016 年 9 月 2 日 ), 原发行价格为 21.08 元 /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 本次发行价格由 21.08 元 / 股调整为 12.99 元 /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潘叶江先生 珠海市华创投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俞毅先生 陈坤亮先生和吴焯民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 ( 一 ) 合同主体 签订时间甲方 : 公司乙方 : 本次发行对象签订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 二 )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鉴于甲方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每股人民币 21.08 元 / 股调整为 12.99 元 / 股 潘叶江先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20,000,000.00 元, 认购股份数量为 24,634,334 股 ; 珠海市华创投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 认购股份数量为 7,698,229 股 ; 吴焯民先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0,769,230.77 元, 认购股份数量为 2,368,686 股 ; 陈坤亮先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0,769,230.77 元, 认购股份数量为 2,368,686 股 ; 俞毅先生认购金额为 18,461,538.46 元, 认购股份数量为 1,421,212 股 ( 三 )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补充合同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 本合同经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 乙方中的自然人签字 乙方中的合伙企业代表签署并 加盖公章 ;( 2)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3)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一 ) 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关联交易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 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 这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另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对象之一为珠海市华创投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有利于公司凝聚经销商, 稳固销售网络, 维护公司经销商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 ) 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 本次非公开发行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 ; 公司不存在资金 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一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后确定的, 公司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拟与公司签署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潘叶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有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潘叶江先生 潘垣枝先生对相关议案需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 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 我们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二 )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和文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得到我们的事前审查和认可, 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 发行股票数量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等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 调整后的方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方案切实可靠,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拟与公司签署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潘叶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 合理, 潘叶江先生具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资格 4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时, 关联董事潘叶江先生 潘垣枝先生已回避表决,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因此, 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方

案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合 法 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调整, 同意本次非公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 公司与潘叶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6 公司与珠海市华创投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 7 公司与俞毅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8 公司与陈坤亮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9 公司与吴焯民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