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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

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权日为 2014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

Administrator

(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

Administrator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4 月 17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 :

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市流通手续, 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简述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 )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 ( 含税 ) 同时,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目录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解锁的解锁期... 6 二 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 6 三 关于本次解锁条件的满足... 7 四 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 8 五 结论意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 关于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 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 授予价格为 5.65 元 / 股 独立董事对公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

4 授予价格 : (1) 首次授予价格为 6.50 元 / 股 (2017 年度分红派息后调整为 6.47 元 / 股 ); (2)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 4.87 元 / 股 5 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1)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满足解锁条件的, 激励 对象可以在解锁期内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进行了审查, 2013 年激励计划 所有解锁条件详见下表 :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 汉得信息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锁条件 1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公司最近一年内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授予条件根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九节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的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永安药业公告编号 :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致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作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苏泊尔 ) 聘请的为其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议案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年 4 月 24 日,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年 7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6 年 7 月 7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和顺电气编号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期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三 )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 并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

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年 5 月 2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

1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 2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 3 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1 人, 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技术 管理骨干人员 ; 4 授予价格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

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 公示了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年 2 月 13 日, 公司完成了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7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熟,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董事会决议

8 月 18 日 年 9 月 24 日, 公司完成三星电气股权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5 年 5 月 4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鼎信通讯公告编号 :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下 : 1. 授予股票的种类 : 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 2. 标的股票来源 :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3. 授予日 :2015 年 11 月 4 日 ; 4. 上市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 ; 5. 授予价格 : 每股 5.67 元 / 股 ; 6.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九强生物公告编号 :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16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6 万

及登记工作,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29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文件 ( 以下统称 股权激励相关法规 ) 以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对东软集团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解锁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核查过程中, 东软集团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求其

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或 本计划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5 年 5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电话 (TEL):( 0791) , , 传真 (FAX):( 0791)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汇川技术公告编号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494 万股, 其中预留部分为 48 万股, 股票来源为锦富新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公司首期向 123 名激励对象以 6.03 元 / 股的价格授予 44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

董事会决议

年 11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

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机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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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70 证券简称 : 碧水源公告编号 :2017-05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85,520,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85,520, 占总股本的 0.25%; 2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 ( 星期五 ); 3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017 年 6 月 7 日,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满足, 同意按照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如下 : 一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 1 2016 年 4 月 14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 2 2016 年 4 月 14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碧 1

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核实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 3 2016 年 5 月 5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4 根据碧水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过本次调整后的 激励计划 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713,800 股, 授予价格为 7.98 元 同时, 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6 月 1 日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 54 名激励对象获授 19,713,800 股限制性股票 ; 5 2017 年 6 月 7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认为公司 激励计划 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同意进行解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 6 2017 年 6 月 7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认为公司 激励计划 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公司 54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公司为 54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 7,885,5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 关于第三期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满足情况 ( 一 ) 锁定期已届满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 2

解锁期第一个解锁期第二个解锁期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40% 30% 30% 根据公司第三期 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 ( 即 2016 年 6 月 1 日 )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40%; 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召开之日, 该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 二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 序号 1 2 3 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满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足解锁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本次解锁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任一情形, 满足解锁条件 适当人员 ;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 (4) 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 以 2015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6 年净利润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率不低于 5%( 净利润 净利润增长率 以归属 181,478.57 万元, 与 2015 年归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量依据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 增长 (2)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 33.92%, 且满足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得为负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授 3

4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 根据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达标时, 激励对象可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锁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均不为负 综上所述, 公司均满足上述解锁条件 本次解锁期内,5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 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 董事会认为公司 激励计划 所涉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该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 ( 星期五 ); 2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85,520,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85,520, 占总股本的 0.25%; 3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54 名 ; 4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的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团队成员 ( 共 54 人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调整后 )( 股 )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 股 )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 ( 股 ) 8,000,000 19,713,800 7,885,520 7,885,520 合计 8,000,000 19,713,800 7,885,520 7,885,520 注 : 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259,498,67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76150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4.642250 股 该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实施完毕 根据 激励计划 的规定, 及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对第三期激励计划的数量与价格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数量如上表 四 股份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本次变动后数量 ( 股 ) 比例 % 减数量 ( 股 ) 比例 % 4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5,880,422 40.40-7,885,520 1,257,994,922 40.14 1 高管锁定股 1,172,239,872 37.41 1,172,239,872 37.41 2 首发后限售股 73,926,750 2.36 73,926,750 2.36 3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713,800 0.63-7,885,520 11,832,280 0.38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7,806,350 59.60 7,885,520 1,875,691,870 59.86 三 总股本 3,133,686,772 100.00 3,133,686,772 100.00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