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 ) 二〇一三年度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及日常履职情况 本年度内, 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11 次董事会 3 次审计委 员会 3 次预算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我除因公务请假 2 次 外, 其余会议均按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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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 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次数 数 加会议 数 蔡立君 否 2 张忠 否 0 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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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独立意见 ; 年 8 月 16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年 9 月 3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

姓名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股东大会出席次数 范自力 否 6 唐国琼 否 6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2013 年, 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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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2017 年 8 月 21 日,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发表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及 对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 本人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期间,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2007 XIANGYANG AUTOMOBILE BEARING COMPANY.,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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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二 )2014 年 5 月 18 日,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2 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 (2014 年 2016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关于公司前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6 月 10 日,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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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张文清 赵子夜 吴文芳 年度, 我们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通过考察 会谈 沟通等方式, 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没有在公司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 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 ) 会议出席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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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哲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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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提出独立意见, 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在履职中, 注 重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注 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的规 范性, 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允性 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上, 我 们客观 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张鹏 )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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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六号

会的情况如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竺素娥张耀华李有星 缺本年召以通讯方亲自出委托出席开董事式参加次席次数席次数次会次数数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大自参加会会的次数议 否 否 否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8 日, 对公司 2015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济研究所副所长 3 王啸先生, 男,1975 年 1 月出生, 管理学博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 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保险精算研究院教授 ( 兼职 ), 财新网专栏作家 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经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 中国证监会副处级调研员 平安集团执行委员等 现任四川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2018 年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独立董事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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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 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以及其它时间, 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考察, 现场工作时间累积在五天以上 此外, 本人还利用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证券代码:000977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 独立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5/2/12 比亚迪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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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 或 1% 以上 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2) 本

3 涂子沛先生, 现任杭州涂子沛数据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4 曹伟先生, 现任高瓴资本集团合伙人 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5 李响先生, 现任 KKR 亚洲有限公司顾问, 曾任 KKR 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电压及其防护 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保变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锋, 男,1979 年 11 月出生, 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生, 南开大学 金融学硕士 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 就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监管一部, 先后负责上海证券交易所多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 管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CAF6D6B0B1A8B8E65FD3E0D4C6BBD4A3A92E646F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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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安排, 包括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列席股东大会 实地考察等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 一 ) 关联交易情况 年 4 月 29 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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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任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调研员,2015 年 2 月起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起任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起任清源科技 ( 厦门 ) 股份

1.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李德毅 罗珉 钱志昂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 我们积极出席会议, 没有独立董事缺席的情况发生 我们均能按照 公司章程 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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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和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石碧先生 张宏斌先生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得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 1994 年加入微软, 曾任微软亚太研发集团首席运营官 微软亚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微软中国云计算与企业事业部总经理 2017 年 9 月起至今担任京东集团京东云事业部总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能够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

主任 院长助理 EMBA 中心主任,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 ; 兼 任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二 ) 独立性情况说明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九强-日立合作思路

三 现场检查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 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 给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积极帮助公司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 四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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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 我们均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独立 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 聘任高管 关联交易 担保 募集资金等各方面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以专业能力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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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一三年度述职报告 ( 陈汉文独董 ) 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厦门国贸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二〇一三年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 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 遵照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中作出的公开承诺, 能够按时出席年度内的各次会议, 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合法经营和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在我将二〇一三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汉文, 男,1968 年 1 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主任 管理学院副院长, 现任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厦门国贸独立董事, 目前兼任厦门美亚柏科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厦门国贸的独立董事, 我完全符合证监会 指导意见 对独 立董事任职的相关规定,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1

务,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 ) 二〇一三年度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及日常履职情况 本年度内, 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11 次董事会 3 次审计委 员会 3 次预算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我除因公务请假 2 次 外, 其余会议均按时出席, 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在各次会议召开前, 我均事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仔细核查, 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同时, 我站在独立的立场,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情况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整改 利润分配 再融资 高管聘任等事项提出意见 建议, 谨慎评估公司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并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 我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 我对公司地产项目和汽车 4S 店进行了实地考察 ( 二 ) 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48 号 [2009]34 号通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要求, 我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 审计前,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 风 2

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 并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之前,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初审意见 在二〇一二年年报编制过程中, 我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和沟通, 定期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等,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 ) 关联交易情况 1 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二〇一三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和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我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已先后于 2013 年 1 月 4 日和 2013 年 1 月 15 日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关于调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调整公 司二〇一三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和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我 3

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已先后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和 2013 年 6 月 27 日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二 )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等相关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我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认为公司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担保风险不大,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我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 )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十一次会审议了 关于聘任曾挺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经过对副总裁候选人曾挺毅的身份 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进行了解 判断, 我认为本次副总裁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 未发现有 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已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就该事项发表 4

了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均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及 公司高 管人员二〇一三年绩效考核办法 等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符合公司实 际, 能够较好地激励公司高管人员勤勉尽职 ( 四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二〇一二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二〇一三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以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二 0 一二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作为公司二 0 一三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后, 授权董事会决定其二 0 一三年度审计费用, 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我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五 )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在 201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30,835,888 股为基础,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 ( 含税 ), 共计 133,083,588.8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5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7 月 1 日, 除息日为 2013 年 7 月 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3 年 7 月 8 日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我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六 ) 再融资 关于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二〇一三年配股相关事项情况, 我认为二〇一〇年以来, 公司与关联方在购销和提供 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不大, 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 关联交易的定价采取了市场定价原则, 价格公允 ; 重大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 公司章程 和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 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有效的 我已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七 )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 公开 公平 公正 的原则,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 准确 完整 报告期内, 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 临时公告 41 份, 内容涵盖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事项, 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 八 )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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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一三年度述职报告 ( 戴亦一独董 ) 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厦门国贸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二〇一三年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 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 遵照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中作出的公开承诺, 能够按时出席年度内的各次会议, 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合法经营和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在我将二〇一三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戴亦一, 男,1967 年 6 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厦门大学 EMBA 中心主任,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厦门国贸独立董事, 目前兼任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厦门国贸的独立董事, 我完全符合证监会 指导意见 对独 立董事任职的相关规定,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1

务,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 ) 二〇一三年度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及日常履职情况 本年度内, 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11 次董事会 3 次审计委 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 我除因公务请假 2 次外, 其余会议均按时出席, 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在各次会议召开前, 我均事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仔细核查, 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同时, 我站在独立的立场,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情况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整改 利润分配 再融资 高管聘任等事项提出意见 建议, 谨慎评估公司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并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 我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 我对公司地产项目和汽车 4S 店进行了实地考察 ( 二 ) 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48 号 [2009]34 号通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要求, 我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 审计前,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 风 2

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 并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之前,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初审意见 在二〇一二年年报编制过程中, 我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和沟通, 定期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等,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 ) 关联交易情况 1 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二〇一三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和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我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已先后于 2013 年 1 月 4 日和 2013 年 1 月 15 日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关于调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调整公 司二 0 一三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和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我对有 3

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已先后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和 2013 年 6 月 27 日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二 )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等相关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我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认为公司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担保风险不大,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我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 )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十一次会审议了 关于聘任曾挺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经过对副总裁候选人曾挺毅的身份 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进行了解 判断, 我认为本次副总裁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 未发现有 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已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均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及 公司高 管人员二〇一三年绩效考核办法 等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符合公司实 际, 能够较好地激励公司高管人员勤勉尽职 ( 四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二〇一二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二〇一三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以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二 0 一二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作为公司二 0 一三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后, 授权董事会决定其二 0 一三年度审计费用, 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我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五 )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在 201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30,835,888 股为基础,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 ( 含税 ), 共计 133,083,588.8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7 月 1 日, 除息日 5

为 2013 年 7 月 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3 年 7 月 8 日 公司 2012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我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六 ) 再融资 关于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二〇一三年配股相关事项情况, 我认为二〇一〇年以来, 公司与关联方在购销和提供 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不大, 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 关联交易的定价采取了市场定价原则, 价格公允 ; 重大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 公司章程 和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 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有效的 我已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七 )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 公开 公平 公正 的原则,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 准确 完整 报告期内, 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 临时公告 41 份, 内容涵盖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事项, 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 八 )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能够认真负责, 勤勉尽职,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对股东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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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一三年度述职报告 ( 辜建德独董 ) 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厦门国贸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二〇一三年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 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 遵照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中作出的公开承诺, 能够按时出席年度内的各次会议, 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合法经营和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在我将二〇一三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辜建德, 男,1943 年 3 月出生, 中国国籍, 教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历任厦门大学总务长 校长助理 集美大学副校长 校长兼党委副书记 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厦门国贸独立董事, 目前兼任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厦门国贸的独立董事, 我完全符合证监会 指导意见 对独 立董事任职的相关规定,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 ) 二〇一三年度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及日常履职情况 本年度内, 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11 次董事会 1 次提名委 员会 1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 所有会议我均按时出席, 没有无故缺席 的情况 在各次会议召开前, 我均事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仔细核查, 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同时, 我站在独立的立场,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 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 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情况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整改 利润分配 再融资 高管聘任等事项提出意见 建议, 谨慎评估公司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并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 我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 我对公司地产项目和汽车 4S 店进行了实地考察 ( 二 ) 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48 号 [2009]34 号通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要求, 我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 并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之前,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初审意见 2

在二〇一二年年报编制过程中, 我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和沟通, 定期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等,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 ) 关联交易情况 1 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二〇一三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和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我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已先后于 2013 年 1 月 4 日和 2013 年 1 月 15 日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关于调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调整公司二 0 一三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和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我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已先后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和 2013 年 6 月 27 日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3

独立意见 ( 二 )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等相关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我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认为公司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担保风险不大,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我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三 )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十一次会审议了 关于聘任曾挺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经过对副总裁候选人曾挺毅的身份 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进行了解 判断, 我认为本次副总裁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 未发现有 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已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均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及 公司高 管人员二〇一三年绩效考核办法 等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符合公司实 4

际, 能够较好地激励公司高管人员勤勉尽职 ( 四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二〇一二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二〇一三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以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二 0 一二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作为公司二 0 一三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后, 授权董事会决定其二 0 一三年度审计费用, 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我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五 )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在 201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30,835,888 股为基础,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 ( 含税 ), 共计 133,083,588.8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7 月 1 日, 除息日为 2013 年 7 月 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3 年 7 月 8 日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我已于 5

2013 年 4 月 16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六 ) 再融资 关于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二〇一三年配股相关事项情况, 我认为二〇一〇年以来, 公司与关联方在购销和提供 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不大, 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 关联交易的定价采取了市场定价原则, 价格公允 ; 重大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 公司章程 和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 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有效的 我已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七 )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 公开 公平 公正 的原则,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内容及时 准确 完整 报告期内, 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 临时公告 41 份, 内容涵盖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事项, 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 八 )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能够认真负责, 勤勉尽职,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对股东 大会负责, 能够从所有股东的利益出发履行职责 承担相应的义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预算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发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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