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龙机电 或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金龙机电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 一 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 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 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 金龙机电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240 号文 关于核准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138,121,546 股, 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18.1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2,499,999,982.6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08,121.55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2,891,861.0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6 7-79 号 ) 三 已使用资金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1,905.23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36.51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7,120.47 万元 (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1
四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2016 年 7 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等 7 家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0 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不存在违反协议及 管理办法 的情形 ( 二 )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 19270301040035698 22.3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 19270301040035706 27,075.3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营业部 697873974 20,034.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北白象支行 33050162757700000070 25,211.0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3330020610120100039059 2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 366271269726 25,282.7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577902459310803 15,020.88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355890100100234930 5,054.2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002206014000290 24,418.5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支行 580002303456789 10,001.00 合计 177,120.47 3
五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 :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8,289.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905.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905.2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智能终端线性马达及触觉反馈一体化项目驱动马达 组件及其终端电子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终端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微特电机新技术研发中心改造扩建项目 是否募集资金调整后本年度已变更项目承诺投资总投资总额投入金额 ( 含部分变更 ) 额 (1) 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本年度是否达到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 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2) (3)=(2)/(1) 期重大变化 否 72,000.00 72,000.00 26.05 26.05 0.04 不适用 否 否 60,000.00 60,000.00 不适用 否 否 60,000.00 60,000.00 5,590.00 5,590.00 9.32 不适用 否 否 15,000.00 15,000.00 不适用 否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0 41,289.19 41,289.18 41,289.18 100.00 不适用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0,000.00 71,905.23 71,905.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分具体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无 4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无无无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0 万 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 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无 5
( 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6 年, 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 三 )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 年,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 四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 7,109.82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金额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智能终端线性马 达及触觉反馈一 体化项目 驱动马达 组件 及其终端电子产 品生产线建设项 目 智能终端触控显 示一体化项目 微特电机新技术 研发中心改造扩 建项目 72,000 72,000 3,414.32 3,414.32 60,000 60,000 76.56 76.56 60,000 60,000 3,618.93 3,618.93 15,000 15,000 补充流动资金 43,000 43,000 总计 7,109.82 7,109.8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01 月 05 日出具了 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天健审 2016 7-365 号 ), 认为金龙机电管理层编制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金龙机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109.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 6
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 五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 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六 会计师对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金龙机电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天健审 [2017]7-331 号 ), 鉴证意见为 : 金龙机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金龙机电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 金龙机电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以下无正文 ) 7
本页无正文, 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周兆伟 崔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月日 8